尚論張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重編三百九十七法
尚論陽明經證治大意
傷寒之證 , 無如太陽一經 , 風寒參錯 , 表裡差殊 , 難於辨認 。 昌分為三篇 , 先列鄙語 , 以引其端 , 後隨仲景原文 , 闡其立言精意 , 俾業醫者得其門而入 , 庶足以窺其富美也 。 而陽明一經之病 , 治之尤難 , 蓋胃為水穀之海 , 五臟六府之大源 , 多氣多血之沖 , 乃吉凶死生所攸關 。 仲景著論精詳 , 後人讀之憒憒 , 今僭為尚論 , 請得而要言之也 。 夫陽明者 , 胃也 。 陽明以胃實為正 , 胃實則皆下證也 。 然陽明之邪 , 其來路則由太陽 , 凡陽明證見八九 , 而太陽證有一二未罷 , 即從太陽而不從陽明 , 可汗而不可下也 。 其去路則趨少陽 , 凡陽明證縱見八九 , 而少陽證略見一二 , 即從少陽而不從陽明 , 汗 、 下兩不可用也 。 惟風寒之邪已離太陽 , 未接少陽 , 恰好在陽明界內之時 , 用藥亟為攻下 , 則渙然冰釋 , 而不再傳他經 , 津液 、 元氣兩無虧損 , 何快如之 ! 此等機會 , 間不容髮 , 庸愚無識 , 妄守專門 , 必俟七日傳經已盡 , 方敢言下 , 縱不危殆 , 而津液 、 元氣所喪滋多矣 。 況太陽一經 , 早有十餘日不解者 , 若不辨經 , 而但計日 , 其誤下仍在太陽 。 至陽明二三日內 , 即顯下證 , 反以計日 , 當面錯過 。 及陽明已趨少陽 , 又以計日 , 妄行攻下 , 乃至少陽復轉陽明 , 更全不識其證 , 以至熱邪在胃 , 爍盡津液 , 輕者重 , 而重者死矣 , 所關顧不鉅耶 ! 謹將陽明之證 , 亦比太陽之例 , 分為三篇 , 俾觀者了無疑惑 , 斯臨病不致差誤耳 。
陽明經上篇
凡外邪初入陽明地界 , 未離太陽淨盡者 , 謂之太陽陽明 , 列於此篇 。
太陽與陽明兩經各半 , 謂之合病 ; 兩經連串 , 謂之並病 , 另自名篇於三陽經後 , 不在此例 。 此乃邪入陽明 , 而太陽將盡未盡之證也 。
(1)陽明病 , 脈遲 , 汗出多 , 微惡寒者 , 表未解也 , 可發汗 , 宜桂枝湯 。 原文
(2)陽明病 , 脈浮 , 無汗而喘者 , 發汗則愈 , 宜麻黃湯 。 原文
仲景此二條之文 , 前條云風未解 , 後條即不云寒未解者 , 互文也 。 前條云宜發汗 , 後條云發汗則愈者 , 亦互文也 。 蓋外邪初入陽明 , 用桂枝湯解肌 , 則風邪仍從衛分出矣 ; 用麻黃湯發汗 , 則寒邪仍從營分出矣 。 營分之邪深於衛分 , 且從外出而愈 , 則衛分更不待言矣 。 論中每用互文處 , 其妙義大率若此 。
(3)陽明病 , 能食者 , 為中風 ; 不能食者 , 為中寒 。 原文
風則傷衛 , 寒則傷營 , 一定之理 。 是則足三陽經 , 太陽行身之背 , 陽明行身之前 , 少陽行身之側 , 皆可言營衛受邪 , 何仲景於陽明經 , 但以能食不能食分風寒 , 而不以營衛分風寒耶 ? 蓋營衛交會於中焦 , 論其分出之名 , 則營為水穀之精氣 , 衛為水穀之悍氣 ; 論其同出之源 , 混然一氣 , 何由分其孰為營 , 孰為衛哉 ? 惟風為陽 , 陽能消穀 , 故能食 ; 寒為陰 , 陰不能消穀 , 故不能食 。 以此而辨風寒之邪 , 庶幾確然有據耳 。 仲景析義之精若此 , 如習矣不察者何 ?
(4)脈陽微而汗出少者 , 為自和也 ; 汗出多者 , 為太過 。 陽脈實 , 因發其汗 , 出多者 , 亦為太過 。 太過為陽絕於里 , 亡津液 , 大便因硬也 。 原文
陽微者 , 中風之脈 , 陽微緩也 ; 陽實者 , 傷寒之脈 , 陽緊實也 。 陽絕 , 即亡津液之互辭 。 仲景每於亡津液者 , 悉名無陽 。 本文陽絕於里 , 亡津液 , 大便因硬甚明 。 注家認作汗多而陽亡於外 , 大謬 。
傷寒發太陽膀胱經之汗 , 即當顧慮陽氣 , 以膀胱主氣化故也 ; 發陽明胃經之汗 , 即當顧慮陰津 , 以胃中藏津液故也 。 所以陽明多有熱越之證 , 謂胃中津液隨熱而盡越於外 , 汗出不止耳 。 然則陽明證 , 不論中風 、 傷寒 、 脈微 、 脈實 , 汗出少而邪將自解 , 汗出多則陰津易致竭絕 , 業醫者可不謹持其柄 , 而用重劑發汗 , 以劫人之津液耶 ! 觀仲景於太陽發汗之重劑 , 以青龍名之 , 可見亢旱得之 , 則為甘霖 , 若淫雨用之 , 則沉灶產蛙 , 傷禾害稼 , 有載胥及溺已耳 。 此陽明所以有桂枝 、 麻黃湯證 , 而無大青龍湯證也 。 噫 , 微矣哉 !
(5)問曰 : 陽明病外證云何 ? 答曰 : 身熱 , 汗自出 , 不惡寒 , 反惡熱也 。 原文
以此辨陽明中風之外證 , 正兼大陽也 。
(6)問曰 : 何緣得陽明病 ? 答曰 : 太陽病 , 若發汗 , 若下 , 若利小便 , 此亡津液 , 胃中乾燥 , 因轉屬陽明 ; 不更衣內實 , 大便難者 , 此名陽明也 。 原文
以此辨陽明中風之裡證 。 此屬正陽陽明 , 可下 , 當置中篇 , 以全文不便分割 , 讀者識之可也 。
(7)問曰 : 病有一日得之 , 不發熱而惡寒者 , 何也 ? 答曰 : 雖得之一日 , 惡寒將自罷 , 即自汗出而惡熱也 。 原文
以此辨陽明傷寒之外證 , 正兼大陽也 。
(8)問曰 : 惡寒何故自罷 ? 答曰 : 陽明居中土也 , 萬物所歸 , 無所復傳 , 始雖惡寒 , 二日自止 , 此為陽明病也 。 原文
以此辨陽明傷寒之裡證 。 此屬正陽陽明 , 可下
已上八條 , 見仲景於太陽傳入陽明之證 , 其辨認之法 , 即少變太陽之定例矣 。 蓋太陽有營衛之兩路 , 風則傷衛 , 寒則傷營 ; 而陽明則營衛難以辨別 , 辨之全藉於脈與證 。 風邪之脈 , 傳至陽明 , 則緩去而遲在 ; 寒邪之脈 , 傳至陽明 , 則緊去而浮在 。 風邪之脈 , 輕高而上 , 前者風邪本微 , 殊無內向之意 , 雖汗出少 , 而不為過也 ; 寒邪之脈 , 已至於實 , 則將去太陽 , 而成可下之證 , 故發其汗太多 , 反為過也 。 如此辨別 , 讀者猶不心花開朗耶 ! 至其辨證 , 則為能食不能食為諦 , 蓋陽邪能化谷 , 陰邪不能化谷之義也 。 又設四問 , 以辨風寒之在表在裡 , 而定汗下之權衡 , 何其明且盡耶 ! 由是推之 , 病已傳經 , 而太陽邪有未盡 , 其用桂枝 、 麻黃二湯 , 即當狹小其制 , 不可使太過明矣 ! 太陽邪已盡 , 其用承氣諸湯 , 即當竭蹶從事 , 不可使不及 , 又明矣 !
問 : 經言一脈分為二病 , 謂營衛不同也 。 是則十二經脈中 , 以營衛之故 , 分為二十四病矣 。 乃仲景於陽明一經 , 獨以能食不能食分營衛 , 至於少陽以後 , 更不申營衛之辨 , 其義何居 ? 答曰 : 明哉 , 問也 ! 道之原也 。 叔和以後 , 諸賢俱有未徹 , 果識各經皆有營衛 , 曷為將仲景少陽經之文 , 編入太陽經中乎 ? 後人更添蛇足 , 謂邪至陽明 , 則已過營衛 , 無復可言 。 果爾 , 則邪至少陽與三陰 , 其過營衛 , 不更遠乎 ?《 靈樞 》 謂營氣起於中焦 , 衛氣起於下焦 , 而行至中焦 。 是則中焦胃中 , 正是營衛所起之源 , 混然未分 , 而外入之風寒 , 自難辨別也 。 至於少陽以下諸經 ,《 內經 》 明有一脈分為二病之旨 , 仲景可以不贅 。 況始先中衛 , 其傳經必不轉中於營 ; 始先中營 , 其傳經必不轉中於衛 。 然則能食為中風 , 不能食為中寒 , 自可由陽明而類推三陰各經矣 。 此等處須細心體會 , 略一鹵莽 , 謬迷多矣 。
(9)本太陽病 , 初得時 , 發其汗 , 汗先出不徹 , 因轉屬陽明也 。 原文
發其汗 , 兼解肌 、 發汗二義 。 汗出不徹 , 則未得如法 , 故邪不服而轉入陽明也 。
若汗多 , 微發熱惡寒者 , 外未解也 。 其熱不潮 , 未可與承氣湯 ; 若腹大滿不通者 , 可與小承氣湯 , 微和胃氣 , 勿令大泄下 。 節文 全文見 《 陽明中篇 》。
表未解而腹大滿 , 則里亦急 , 故用小承氣湯 。
(10)太陽病 , 若吐 , 若下 , 若發汗 , 微煩 , 小便數 , 大便因硬者 , 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。 原文
微煩 、 小便數 、 大便因硬 , 皆是邪漸入里之機 , 故用小承湯和之 , 是變不可下之例 。 然曰和 , 則與用下之意不同矣 。
(11)傷寒吐後 , 腹脹滿者 , 與調胃承氣湯 。 原文
吐後而腹脹滿 , 則邪不在胸 , 其為裡實可知 。 然但脹滿而不痛 , 自不宜用急下之法 , 少與調胃承氣可耳 , 此亦和法非下法也 。 觀正陽陽明篇中 , 腹滿不減 , 減不足言 , 如是之急者 , 止言當下 , 自可類推 。
(12)陽明病 , 心下硬滿者 , 不可攻之 , 攻之利遂不止者死 , 利止者愈 。 原文
心下硬滿 , 邪聚陽明之膈 , 正兼太陽也 , 故不可攻 。 攻之利不止 , 則邪氣未盡 , 真氣先脫 , 故主死也 。 利止則邪去 , 而真氣猶存 , 故自愈也 。
(13)傷寒嘔多 , 即有陽明證 , 不可攻之 。 原文
嘔屬太陽 , 嘔多則太陽未除 , 縱有陽明諸症 , 在所不計 , 故戒攻下 。
(14)食谷欲嘔者 , 屬陽明也 , 吳茱萸湯主之 ; 得湯反劇者 , 屬上焦也 。 原文
此條復辨嘔有太陽 , 亦有陽明 , 本自不同 。 若食谷欲嘔 , 則屬胃寒 , 與太陽之惡寒嘔逆 , 原為熱症者相遠 , 正恐誤以寒藥治寒嘔也 。 然服吳茱萸湯轉劇者 , 仍屬太陽熱邪 , 而非胃寒明矣 。
(15)陽明中風 , 口苦咽乾 , 腹滿微喘 , 發熱惡寒 , 脈浮而緊 。 若下之 , 則腹滿 , 小便難也 。 原文
此條陽明中風 , 俱該傷寒而言 , 俱太陽未除之候 , 但以腹滿一端 , 知為熱入陽明 , 然終與大實 、 大滿不同 。 若誤下 , 則外邪乘虛內陷 , 而腹愈滿矣 。 小便難者 , 亡津液也 。
(16)陽明病 , 脈浮而緊 , 咽燥口苦 , 腹滿而喘 , 發熱汗出 , 不惡寒 , 反惡熱 , 身重 。 若發汗則躁 , 心憒憒 , 反譫語 。 若加燒針 , 必怵惕 , 煩躁不得眠 。 若下之 , 則胃中空虛 , 客氣動膈 , 心中懊憹 , 舌上胎者 , 梔子豉湯主之 ; 若渴欲飲水 , 口乾舌燥者 ,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; 若脈浮發熱 , 渴欲飲水 , 小便不利者 , 豬苓湯主之 。 原文
發熱以上與前條同 。 而汗出 、 不惡寒 、 反惡熱 、 身重四端 , 則皆陽明之見症 , 所以汗 、 下 、 燒針俱不可用 。 而舌上胎 , 則膈熱甚 , 故湧以梔子豉 。 而徹去其膈熱 , 則治太陽而無礙陽明矣 。 若前症更加口乾舌燥 , 則宜用白虎湯以解熱生津 。 更加小便不利 , 則宜用豬苓湯 , 以導熱滋干也 。
(17)陽明病 , 汗出多而渴者 , 不可與豬苓湯 , 以汗多胃中燥 , 豬苓湯複利其小便故也 。 原文
太陽症中 , 有用五苓散兩解表裡一法矣 。 而太陽入陽明症中 , 復有豬苓湯導熱滋幹一法 。 然汗出多而渴者不可服 , 蓋陽明胃經主津液者也 , 津液充則不渴 , 津液少則渴矣 。 故熱邪傳入陽明 , 必先耗其津液 , 加以汗多而奪之於外 , 複利其小便而奪之於下 , 則津液有立亡而已 , 故示戒也 。
(18)太陽病 , 寸緩關浮尺弱 , 其人發熱汗出 , 復惡寒 , 不嘔 , 但心下痞者 , 此以醫下之也 。 若其不下者 , 病人不惡寒而渴者 , 此轉屬陽明也 。 小便數者 , 大便必硬 , 不更衣 。 十日無所苦也 。 渴欲飲水者 , 少少與之 , 但以法救之 。 渴者 , 宜五苓散 。 原文
寸緩關浮尺弱 , 發熱汗出 , 復惡寒 , 純是太陽未罷之症也 。 設非誤下 , 何得心下痞結耶 ! 如不誤下 , 則心下亦不痞 , 而太陽症必漸傳經 , 乃至不惡寒而渴 , 邪入陽明審矣 。 然陽明津液既偏滲於小便 , 則大腸失其潤 , 而大便之硬與腸中熱結 , 自是不同 , 所以旬日不更衣亦無苦也 。 以法救之 , 救其津液也 , 與水及用五苓 , 即其法也 。
五苓 , 利水者也 。 其能止渴而救津液者何也 ? 蓋胃中之邪熱 , 既隨小水而滲下 , 則利其小水 , 而邪熱自消矣 。 邪熱消 , 則津回而渴止 , 大便且自行矣 , 正 《 內經 》 通因通用之法也 。 前段汗出多而渴者 , 不宜用豬苓湯重驅津液 ; 此段仍有汗 、 仍渴 , 但汗出不至於多 , 而渴亦因熱熾 , 其津液方在欲耗未耗之界 , 故與水而用五苓為合法也 。 今世之用五苓者 , 但知水穀偏注於大腸 , 用之利水而止泄 ; 至於津液偏滲於小便 , 用之消熱而回津者則罕 , 故詳及之 。
(19)陽明病 , 脈浮而緊者 , 必潮熱 , 發作有時 ; 但浮者 , 必盜汗出 。 原文
陽明脈之浮緊 , 即太陽寒傷營之脈也 ; 單浮 , 即太陽風傷衛之脈也 。 但傳至陽明 , 仲景不欲以營衛辨症 , 而姑變其文耳 。 至於太陽症 , 有未罷 , 各條雖悉 , 尚恐未明 , 再舉潮熱及盜汗 , 陽明之必至者辨之 , 確然無疑矣 。 從前註解 , 皆是斷章取義 , 而不會其大意 , 不知脈緊與潮熱 , 脈浮與盜汗 , 非的對之症也 , 不過藉以辨陽明八九 , 太陽一二之候耳 。 至謂浮為陽盛 , 陽盛則陽虛 , 陰虛則盜汗出 , 節外生枝 , 幾於說夢矣 。
(20)陽明中風 , 脈弦浮大 , 而短氣 , 腹都滿 , 脅下及心痛 , 久按之氣不通 , 鼻乾 , 不得汗 , 嗜臥 , 一身及面目悉黃 。 小便難 , 有潮熱 , 時時噦 , 耳前後腫 。 刺之小差 , 外不解 。 病過十日 , 脈續浮者 , 與小柴胡湯 ; 脈但浮 , 無餘證者 , 與麻黃湯 ; 若不尿 , 腹滿加噦者不治 。 原文
此條陽明中風之症居七八 , 而中寒之症亦居二三 。 觀本文不得汗及用麻黃湯 , 其義自見也 。 然此一症 , 為陽明第一重症 , 何以知之 ? 太陽症既未罷 , 而少陽症亦兼見 , 是陽明所主之位 , 前後皆邪 , 而本經之彌滿流連 , 更不待言矣 。 蓋陽明脈本大 , 兼以少陽之弦 , 太陽之浮 , 則陽明之大 , 正未易衰也 。 腹滿 、 鼻乾 、 嗜臥 、 一身面自悉黃 、 潮熱 , 陽明之症既盡見 , 兼以少陽之脅痛 , 太陽之膀胱不利 , 乃至時時噦 , 耳前後腫 , 則陽明之諸症 , 正未易除也 。 所以病過十日 , 外症不解 , 必審其脈症 , 或可引陽明之邪從少陽出 , 則用小柴胡湯 ; 或可引陽明之邪從太陽出 , 則用麻黃湯方合法 。 若不尿 , 腹滿加噦 , 則真氣垂盡 , 更無力可送其邪 , 故知藥不能治也 。
(21)陽明病 , 脈遲 , 食難用飽 , 飽則微煩頭眩 , 必小便難 , 此欲作谷癉 。 雖下之 , 腹滿如故 , 所以然者 , 脈遲故也 。 原文
脈遲則表症將除 , 似乎可下 , 然得食而微煩 , 仍是外邪助其內熱也 。 熱蒸食而上攻 , 故頭眩 。 小便必難者 , 濕熱上攻 , 水道必不順也 。 欲作谷癉者 , 水穀之濕得熱蒸而四迄 , 遍身發黃 , 勢所必至 。 下之腹滿如故 , 病既未除 , 其脈之遲者 , 愈益難復 , 故以為戒 。 注謂下之則外邪內陷 , 殊不切要 。 蓋腹滿已是邪陷 , 寧俟下之始陷耶 ! 所以然者 , 脈遲則胃不實 , 徒下其糟粕 , 不惟無益 , 而反害之耳 。 然則脈復其常 , 然後膀胱之氣化行 , 濕熱自除 , 谷癉自退 , 又不言可知矣 。
(22)陽明病 , 若中寒 , 不能食 , 小便不利 , 手足濈然汗出 , 此欲作固瘕 , 必大便初硬後溏 。 所以然者 , 以胃中冷 , 水穀不別故也 。 原文
注謂固為堅固 , 瘕為積聚 , 大謬 。 蓋大便初硬後溏 , 因成瘕泄 。 瘕泄即溏泄 , 久而不止 , 則曰固瘕也 。
(23)陽明病 , 初欲食 , 小便反不利 , 大便自調 , 其人骨節疼 , 翕然如有熱狀 , 奄然發狂 , 濈然汗出而解者 , 此水不勝穀氣 , 與汗共並 , 脈緊則愈 。 原文
此段文義本明 , 注謂得汗則外邪盡解 , 脈緊且愈 , 全非本文來意 。 觀上二條 , 一以小便少而成谷癉 , 是濕熱由胃上攻胸腦 , 則頭眩而身發黃 ; 一以小便不利而成固瘕 , 是濕熱由胃下滲大腸 , 則手足汗出而成溏泄 。 此條小便反不利 , 本當成谷癉及瘕泄之症 , 況其人骨節疼 , 濕勝也 。 翕然如有熱狀 , 熱勝也 。 濕熱交勝 , 乃忽然發狂 , 濈然汗出而解者 , 何以得此哉 ? 此是胃氣有權 , 能驅陽明之水與熱 , 故水熱不能勝 , 與汗共並而出也 。 脈緊則愈 , 言不遲也 。 脈緊疾 , 則胃氣強盛 , 所以肌肉開而濈然大汗 。 若脈遲 , 則胃中虛冷 , 偏滲之水不能透而為汗 , 即手足多汗 , 而周身之濕與熱又未能共並而出 。 此胃強能食脈健之人 , 所以得病易愈耶 。
(24)陽明病 , 不能食 , 攻其熱必噦 , 所以然者 , 胃中虛冷故也 。 以其人本虛 , 故攻其熱必噦 。 原文 攻熱謂寒下之藥也 。
(25)脈浮而遲 , 表熱裡寒 , 下利清穀者 , 四逆湯主之 。 若胃中虛冷 , 不能食者 , 飲水則噦 。 原文
表熱裡寒 , 法當先救其里 , 太陽經中 , 下利不止 , 身疼痛者 , 已用四逆湯不為過 ; 其在陽明之表熱 , 不當牽制 , 更可知矣 。 此病比前一條虛寒更甚 , 故不但攻其熱必噦 , 即飲以水而亦噦矣 。
前云能食者為中風 , 不能食者為中寒矣 。 此上五條 , 一云食難用飽 ; 一云欲食 , 似乎指中風為言 ; 一雲中寒不能食 ; 及後二條之不能食又明指中寒為言 , 所以後人拘執其說 , 而誤為註釋也 。 不知此五條重舉風寒症中之能食 、 不能食 , 辨胃氣之強弱 , 非辨外邪也 。 故五症中 , 惟水不勝穀氣 , 脈緊則愈一症 , 為胃氣勝 。 其四條俱是脈遲胃冷 , 反為水熱所勝之症 。 夫傷寒之症 , 皆熱症也 。 而其人胃中虛冷者 , 又未可一例而推 。 蓋胃既虛冷 , 則水穀混然無別 , 熱邪傳入 , 必不能遽變為實也 。 胃不實則不可下 , 而熱邪既入 , 轉蒸水穀之氣 , 蘊祟為病 , 即下之而水熱不去 , 徒令胃氣垂絕而作噦耳 。 仲景一一摯出 , 而於後條下利清穀一症 , 主之以四逆湯 , 則前條之較輕者 , 宜主之以溫胃 , 更不待言 。 惟合五條而總會其立言之意 , 始不至於傳訛耳 。
門人問 : 濈然汗出而病解 , 乃手足濈然汗出者反作固瘕 , 何手足不宜於汗耶 ? 答曰 : 前代之業醫者 , 皆極大聰明學問之人 , 故仲景書為中人以上 , 舉一隅能以三隅反者設也 。 胃氣虛寒之人 , 外邪入之 , 必轉增其熱 。 胃熱 , 故膀胱亦熱 , 氣化不行 , 小便因之不利 。 小便不利 , 而盡注於大腸 , 則為洞泄 , 即末條之下利清穀者是也 。 小便不利 , 乘胃熱而滲於脾 , 則四肢先見色黃 , 乃至遍身發黃而成谷癉者是也 。 今手足濈然得汗 , 則脾中之濕熱行而色黃 , 谷癉之患可免 。 但汗從手足而出 , 水熱之氣未得遍泄於周身 , 不過少分大腸奔迫之勢 , 故不為洞泄 , 而為瘕泄耳 。 無病之人 , 小便不行 , 尚漬為他病 , 況傷寒症 , 極赤極熱之小便停蓄不行 , 能無此三種之變耶 ! 一溯其源 , 而輕重自分矣 。
(26)陽明病 , 但頭眩 , 不惡寒 , 故能食而咳 , 其人必咽痛 ; 若不咳者 , 咽不痛 。 原文
此胃熱協風邪而上攻之症也 。
(27)陽明病 , 法多汗 , 反無汗 , 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 , 此以久虛故也 。 原文
此胃熱協寒邪而鬱於肌膚之症也 。 言久虛者 , 明所以不能透出於肌表之故也 , 非謂當用補也 。
(28)陽明病 , 反無汗 , 而小便利 , 二三日嘔而咳 , 手足厥者 , 必苦頭痛 ; 若不咳 , 不嘔 , 手足不厥者 , 頭不痛 。 原文
陽明症 , 本不頭痛 , 若無汗 、 嘔咳 、 手足厥者 , 得之寒因 , 而邪熱深也 。 然小便利 , 則邪熱不在內而在外 , 不在下而在上 , 故知必苦頭痛也 。 若不咳 、 不嘔 、 不厥 , 而小便利者 , 邪熱必順水道而出 , 豈有逆攻巔頂之理哉 !
(29)陽明病下之 , 其外有熱 , 手足溫 , 不結胸 , 心中懊憹 , 飢不能食 , 但頭汗出者 , 梔子豉湯主之 。 原文
下之而外有熱 , 心中懊憹 , 飢不能食 , 幾成結胸矣 。 然手足溫 , 則陽氣未至傷陷 ; 不結胸 , 則外邪原屬輕微 。 若其人頭汗出者 , 亦是膈中鬱熱上蒸所致 , 宜因其高而揚之 , 用梔子豉湯以徹其熱 , 則陽得下通於陰 , 而周身濈然汗解 , 並可知矣 。 此二條皆濕熱上攻之症 。
(30)陽明病 , 口燥 , 但欲漱水 , 不欲咽 , 此必衄 。 原文
口中乾燥與渴異 , 漱水不欲咽 , 知不渴也 。 陽明氣血俱多 , 以漱水不欲咽 , 知邪入血分 。 陽明之脈起於鼻 , 故知血得熱而妄行 , 必由鼻而出也 。
(31)脈浮發熱 , 口乾鼻燥 , 能食者則衄 。 原文
脈浮發熱 , 口乾鼻燥 , 陽明邪熱熾矣 。 能食為風邪 , 風性上行 , 所以衄也 。
(32)陽明病 , 發熱汗出者 , 此為熱越 , 不能發黃也 ; 但頭汗出 , 身無汗 , 劑頸而還 , 小便不利 , 渴引水漿者 , 此為瘀熱在裡 , 身必發黃 , 茵陳蒿湯主之 。 原文
(33)陽明病 , 面合赤色 , 不可攻之 , 必發熱 , 色黃 , 小便不利也 。 原文
(34)陽明病 , 無汗 , 小便不利 , 心下懊憹者 , 身必發黃 。 原文
(35)陽明病被火 , 額上微汗出 , 小便不利者 , 必發黃 。 原文
合四條觀之 , 陽明病濕停熱鬱 , 而煩渴有加 , 勢必發黃 。 然汗出 , 熱從外越 , 則黃可免 ; 小便多 , 熱從下泄 , 則黃可免 。 若誤攻之 , 其熱邪愈陷 , 津液愈傷 , 而汗與小便愈不可得矣 ; 誤火之 , 則熱邪愈熾 , 津液上奔 , 額雖微汗 , 而周身之汗與小便愈不可得矣 , 發黃之變 , 安能免乎 ? 發黃與前谷癉 , 本同一症 , 但彼因脈遲胃冷而得 , 則與固瘕及噦同源 , 而與此異 。
(36)陽明病 , 下血譫語者 , 此為熱入血室 , 但頭汗出者 , 刺期門 , 隨其實而瀉之 , 濈然汗出則愈 。 原文
婦人病傷寒 , 經水適來 、 適斷 , 則邪熱乘之 , 而入於血室 , 譫語如見鬼狀 , 當刺期門 。 乃男子陽明經病 , 下血而譫語者 , 亦為熱入血室 , 亦刺期門 。 詳後少陽篇末 。
(37)陽明症 , 其人喜忘者 , 必有畜血 。 所以然者 , 本有久瘀血 , 故令喜忘 , 屎雖硬 , 大便反易 , 其色必黑 , 宜抵當湯下之 。 原文
太陽經熱結膀胱之症 , 輕者如狂 , 重者發狂 。 如狂者血自下 , 但用桃核 、 桂枝加入承氣湯 , 因勢利導 , 血去則愈 ; 發狂者血不下 , 須用抵當湯亟下其血乃愈 , 詳太陽上篇 。 此條陽明喜忘之症 , 本差減於如狂 , 乃用藥反循發狂之例者何耶 ? 蓋太陽少血 , 陽明多血 , 陽明之血一結 , 則較太陽更為難動 , 所以宜用抵當湯峻攻之法耳 。 但太陽云主之 , 則確乎不易 ; 此云宜用 , 則症有輕重不等 , 在於臨時酌量矣 。
(38)病人無表裡症 , 發熱七八日 , 雖脈浮數者 , 可下之 。 假令已下 , 脈數不解 , 合熱則消穀善飢 , 至六七日不大便者 , 有瘀血也 , 宜抵當湯 。 若脈數不解 , 而下利不止 , 必協熱而便膿血也 。 原文
雖云無表裡症 , 然發熱則浮數 , 表症尚在也 。 其所以可下者 , 以七八日為時既久 , 而發熱 、 脈數 , 則胃中熱熾 , 津液盡亡 , 勢不得不用下法 , 如大柴胡湯之類是也 。 若下後脈數不解 , 可知果胃中熱熾 , 其候當消穀善飢 。 然穀食既多 , 則大便必多 , 乃至六七日竟不大便 , 其症非氣結 , 而為血結明矣 , 所以亦宜於抵當湯也 。 若數不解 , 而下利不止 , 注謂用抵當湯下之 , 數仍不解 , 大謬 。 此乃對假令已下 , 脈數不解五句之文 。 見已下脈數不解 , 反六七日不大便 , 則宜抵當以下其血 ; 若已下脈數不解 , 而下利不止 , 則不宜抵當之峻 , 但當消悉以清其血分熱邪 , 若血分之邪不除 , 必協熱而便膿血矣 。
合三條 , 總是熱入血室 , 故隨下血與不下血而異治也 。 然要知陽明尚兼太陽 , 則不但胃中熱熾 , 而膀胱隨經之熱 , 亦未盡解 , 此所以宜於抵當湯乎 !
(39)病人煩熱 , 汗出則解 , 又如瘧狀 , 日晡所發熱者 , 屬陽明也 。 脈實者 , 宜下之 ; 脈浮虛者 , 宜發汗 。 下之 , 與大承氣湯 ; 發汗 , 宜桂枝湯 。 原文
病人得汗後 , 煩熱解 , 太陽經之邪 , 將盡未盡 , 其人復如瘧狀 , 日晡時發熱 , 則邪入陽明審矣 。 蓋日晡者 , 申酉時 , 乃陽明之王時也 。 發熱即潮熱 , 乃陽明之本候也 。 然雖已入陽明 , 尚恐未離太陽 , 故必重辨其脈 。 脈實者 , 方為正陽陽明 , 宜下之 ; 若脈浮虛者 , 仍是陽明而兼太陽 , 更宜汗 , 而不宜下矣 。 發汗宜桂枝湯 , 宜字最妙 。 見前既得汗而煩熱解 , 此番只宜桂枝和營衛 , 以盡陽明兼帶之邪 , 斷不可誤用麻黃湯矣 。
陽明經中篇
凡外邪已離太陽 , 未接少陽 , 謂之正陽陽明 , 列於此篇 。
凡外感之邪 , 全入陽明所轄地界 , 已離太陽 , 未接少陽 , 此際當用下法 , 確無疑矣 。 然其邪復有在經在府之不同 : 在經者 , 與太少為鄰 , 仍是傳經之邪 ; 在府者 , 則入於胃 , 而不傳經 。 但在經者之用下 , 常恐胃有未實 , 篇中無限消息遲徊 。 若在府 , 則胃已大實 , 惟有急下 , 以存津液而已 。
(1)陽明之為病 , 胃家實是也 。 原文
以胃家實揭正陽陽明之總 , 見邪到本經 , 遂入胃而成胃實之症也 。 不然 , 陽明病 , 其胃不實者多矣 , 於義安取乎 !
(2)傷寒三日 , 陽明脈大 。 原文
傷寒一日太陽 , 二日陽明 , 三日少陽 , 乃傳經之次第 , 其實不以日拘也 。 此云三日陽明脈大 , 正見二日之陽明傳自太陽 , 必兼乎浮緊 、 浮緩 , 未定是正陽陽明也 。 若正陽陽明 , 氣血俱多 , 其脈必大 , 而與太陽別矣 。 言外見三日症兼少陽 , 則其脈必大而弦 , 又不得為正陽陽明也 。 噫 , 微矣哉 !
(3)傷寒發熱無汗 , 嘔不能食 , 而反汗出濈濈然者 , 是轉屬陽明也 。 原文
(4)傷寒轉系陽明者 , 其人濈然微汗出也 。 原文
濈濈者 , 肌肉開而微汗不幹之貌 ; 發熱無汗 , 嘔不能食 , 皆傷寒之症也 。 傷寒無汗 , 何以反濈濈汗出耶 ? 可見症已轉屬正陽陽明矣 。 既濈然汗出 , 則熱除嘔止可知矣 。
(5)太陽病三日 , 發汗不解 , 蒸蒸發熱者 , 屬胃也 , 謂胃承氣湯主之 。 原文
蒸蒸者 , 熱勢自內騰達於外 , 如蒸炊然 , 胃實之驗也 。 其熱蒸蒸 , 勢必其汗濈濈矣 。 妙哉 , 形容乎 ! 惟熱在胃 , 故用承氣以調其胃 , 胃調則病渙然除矣 。
(6)陽明病 , 本自汗出 , 醫更重發汗 , 病已差 , 尚微煩不了了者 , 此必大便硬故也 。 以亡津液 , 胃中乾燥 , 故令大便硬 。 當問其小便日幾行 , 若本小便日三四行 , 今日再行 , 故知大便不久出 。 今為小便數少 , 以津液當還入胃中 , 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。 原文
(7)陽明病 , 自汗出 , 若發汗 , 小便自利者 , 此為津液內竭 , 雖硬不可攻之 , 當須自欲大便 , 宜蜜煎導而通之 , 若土瓜根及與大豬膽汁 , 皆可為導 。 原文
(8)陽明病 , 脈遲 , 雖汗出 , 不惡寒者 , 其身必重 , 短氣 , 腹滿而喘 。 有潮熱者 , 此外欲解 , 可攻裡也 。 手足濈然而汗出者 , 此大便已硬也 , 大承氣湯主之 ; 若汗多 , 微發熱惡寒者 , 外未解也 , 其熱不潮 , 未可與承氣湯 ; 若腹大滿不通者 , 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 , 勿令大泄下 。 原文 後半節入陽明上篇 。
脈遲 、 汗出 、 不惡寒 、 身重 、 短氣 、 腹滿 、 喘 、 潮熱八者 , 乃陽明之外邪欲解 , 可以攻裡 , 而不為大誤之候也 。 然曰欲解 、 曰可攻 , 不過用小承氣及調胃承氣之法耳 。 必手足濈然汗出 , 方可驗胃實便硬 , 外邪盡解 , 而當從大承氣急下之法也 。 申酉戌間獨熱 , 余時不熱者為潮熱 。 若汗多 、 微發熱惡寒 , 是陽明證尚兼太陽 , 縱腹大滿 , 胃終不實 , 只可微和胃氣 , 以從權而已 。
(9)病人不大便五六日 , 繞臍痛 , 煩躁 , 發作有時者 , 此有燥屎 , 故使不大便也 。 原文
(10)大下後 , 六七日不大便 , 煩不解 , 腹滿痛者 , 此有燥屎也 。 所以然者 , 本有宿食故也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
(11)病人小便不利 , 大便乍難乍易 , 時有微熱 , 喘冒不能臥者 , 有燥屎也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
(12)陽明病 , 潮熱 , 大便微硬者 , 可與大承氣湯 ; 不硬者 , 不可與之 。 若不大便六七日 , 恐有燥屎 , 欲知之法 , 少與小承氣湯 , 湯入腹中 , 轉失氣者 , 此有燥屎 , 乃可攻之 ; 若不轉失氣 , 此但初頭硬 , 後必溏 , 不可攻之 , 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 。 欲飲水者 , 與水則噦 。 其後發熱者 , 必大便硬而少也 , 以小承氣湯和之 。 不轉矢氣者 , 慎不可攻也 。 原文
轉失氣者 , 屁出也 。 腹中之氣 , 得攻藥不為轉動 , 則屬虛寒 , 所以誤攻而症變脹滿 、 不能食及噦也 。 攻後重復發熱 , 又是胃熱至此方熾 , 大便因可得硬 , 但為時未久必少耳 , 仍以小承氣湯和之 。 若腹中氣仍不轉 , 則不但用大承氣湯大差 , 即用小承氣亦小差矣 。
(13)陽明病 , 下之 , 心中懊憹而煩 , 胃中有燥屎者 , 可攻 。 腹微滿 , 初頭硬 , 後必溏 , 不可攻之 。 若有燥屎者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
以小承氣湯試其可下 , 而用大承氣湯下之矣 。 設下後心中懊憹而煩 , 又屬熱重藥輕 , 當再進大承氣 , 以協濟前藥 , 亟驅熱邪 , 則悶煩自解也 。 一云胃中有燥屎者 , 一云若有燥屎者 , 俱指試其轉失氣及繞臍痛 、 腹滿痛 、 小便不利 、 煩躁 、 時有微熱 、 喘冒不能臥七證言也 。
(14)得病二三日 , 脈弱 , 無太陽柴胡證 , 煩躁 , 心下硬 , 至四五日 , 雖能食 , 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 , 令小安 , 至六日 , 與承氣湯一升 。 若不大便六七日 , 小便少者 , 雖不能食 , 但初頭硬 , 後必溏 , 未定成硬 , 攻之必溏 , 須小便利 , 屎定硬 , 乃可攻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
無太陽 、 少陽之證 , 則煩躁 、 心下硬屬正陽陽明之可下無疑矣 。 乃其人脈弱 , 雖是能食 , 亦止可少用小承氣 , 微和胃氣 。 和之而當 , 必覺小安 。 俟隔日再以小承氣 , 稍稍多進 , 總因脈弱 , 故爾遲徊也 。 至六七日竟不大便 , 似乎胃實 , 乃小便復少 , 正恐胃弱而膀胱氣化之源窒 , 轉滲大腸 , 初硬後溏耳 。 所以小便利 , 屎定硬 , 乃可攻之 。
此段之雖能食 , 雖不能食 , 全與辨風寒無涉 。 另有二義 : 見雖能食者 , 不可以為胃強而輕下也 ; 雖不能食者 , 不可以為胃中有燥屎而輕下也 。 後九條云譫語 、 有潮熱 、 反不能食者 , 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 , 與此互發 , 前後註釋俱差 。
(15)陽明病 , 不吐不下 , 心煩者 , 可與調胃承氣湯 。 原文
胃氣及津液既不由吐下而傷 , 則心煩明系胃中熱熾 , 故可與調胃承氣以安胃氣 , 而全津液也 。
合九條 , 總是以外證之解與不解 , 氣之轉與不轉 , 臍腹之痛與不痛 , 脈之弱與不弱 , 汗出之多與不多 , 小便之利與不利 , 邪熱之熾與不熾 , 津液之干與不幹 , 而辨腹中之燥屎多與不多 , 溏與不溏 , 以消悉微下之法 。 故惟手足濈然汗出 , 大便已硬者 , 主之以大承氣湯 。 其他諸證 , 一則曰宜用導法 , 再則曰不可攻之 , 再則曰宜小承氣湯 , 再則曰少與小承氣湯 , 再則曰明日更與一升 , 再則曰宜大承氣湯 , 全是商量治法 , 聽人臨時斟酌 , 以祈無誤 , 所以不用主之二字 。 此等處關係安危最大 。 蓋熱邪入胃 , 不以寒藥治之則胃傷 , 然寒藥本以救胃也 , 不及則藥不勝邪 , 太過則藥反傷正 。 況乎不勝其邪 , 勢必盡傷其正 , 徒傷其正 , 又未必盡去其邪 , 此仲景所為諄復於二者之間耶 !
(16)陽明病 , 譫語 , 發潮熱 , 脈滑而疾者 , 小承氣湯主之 。 因與承氣湯一升 , 腹中轉矢氣者 , 更服一升 ; 若不轉矢氣 , 勿更與之 。 明日不大便 , 脈反微澀者 , 裡虛也 , 為難治 , 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。 原文
譫語而發潮熱 , 陽明之下證審矣 。 更兼其脈滑疾 , 復與脈弱者不倫 , 故主之以小承氣湯 , 一定之法也 。 然尚未知其里證若何 ? 必轉矢氣方可再服 。 若服後不轉矢氣 , 並不大便 , 脈反微而且澀 , 又是裡氣虛寒之證 。 蓋陽明居於中土 , 其表虛 、 表實來自太陽 , 至此已明 ; 其裡虛 、 裡實茫然未卜 , 故用法不可令虛者益虛 , 有如此之鄭重也 。
(17)夫實則譫語 , 虛則鄭聲 。 鄭聲 , 重語也 。 原文
鄭聲也 , 鄭重之聲 , 正氣不足 , 聲出重濁也 , 亦辨裡實裡虛之一端也 。
(18)直視譫語 , 喘滿者死 , 下利者亦死 。 原文
此條當會意讀 , 謂譫語之人 , 直視者死 , 喘滿者死 , 下利者死 , 其義始明 。 蓋譫語者 , 心火亢極也 , 加以直視 , 則腎水垂絕 , 心火愈無制 , 故主死也 。 喘滿者 , 邪聚陽位而上爭 , 正不勝邪 , 氣從上脫 , 故主死也 。 下利者 , 邪聚陰位而下奪 , 正不勝邪 , 氣從下脫 , 故主死也 。
(19)發汗多 , 若重發汗者 , 亡其陽 , 譫語 , 脈短者死 , 脈自和者不死 。 原文
注擬此為太陽經脫簡 , 不知太陽經無譫語之例 , 必日久而兼陽明少陽 , 方有譫語 。 故此言太陽經得病時 , 發汗過多 , 及傳陽明時 , 重發其汗 , 亡陽而譫語之一證也 。 亡陽之人 , 所存者 , 陰氣耳 , 故神魂無主而妄見妄聞 , 與熱邪乘心之候不同 。 況汗多則大邪必從汗解 , 止慮陽神飛越難返 , 故脈短則陰陽不附 , 脈和則陰陽未離 , 其生死但從脈定耳 。 其脈既短 , 安問藥之長哉 ?
門人問 : 亡陽而譫語 , 四逆湯可用乎 ? 答曰 : 仲景不言方 , 而子欲言之 , 曷不詳之仲景耶 ? 蓋亡陽固必急回其陽 , 然邪傳陽明 , 胃熱之熾否 , 津液之竭否 , 里證之實否 , 俱不可知 。 設不辨悉 , 欲回其陽 , 先竭其陰 , 竟何益哉 ? 此仲景不言藥 , 乃其所以聖也 。 然得子此問 , 而仲景之妙義愈彰矣 。
(20)陽明病 , 其人多汗 , 以津液外出 , 胃中燥 , 大便必硬 , 硬則譫語 , 小承氣湯主之 。 若一服譫語止 , 更莫復服 。 原文
此條舉譫語之因 , 汗多津越者為言 。
(21)傷寒四五日 , 脈沉而喘滿 , 沉為在裡 , 而反發其汗 , 津液越出 , 大便為難 , 表虛里實 , 久則譫語 。 原文
此舉譫語 , 因誤汗而致者 , 其曰裡實 , 亦即上文胃中燥 , 大便必硬之互辭 。 其不出方者 , 亦即上文小承氣湯之互意也 。
(22)傷寒 , 若吐 , 若下後不解 , 不大便五六日 , 上至十餘日 , 日晡所發潮熱 , 不惡寒 , 獨語如見鬼狀 。 若劇者 , 發則不識人 , 循衣摸床 , 惕而不安 , 微喘直視 , 脈弦者生 , 澀者死 ; 微者 , 但發熱譫語者 , 大承氣湯主之 。 若一服利 , 止後服 。 原文
此條舉譫語之勢重者為言 。 而勢重之中 , 復分二等 : 劇者生死仍憑乎脈 , 微者則主以大承氣湯 。 比上條之小承氣為更進矣 。 前云譫語脈短者死 , 此云脈弦者生 ; 前云譫語脈滑疾者 , 用小承氣 , 此云脈澀者死 , 更互一字 , 而大意躍然 。
(23)汗出譫語者 , 以有燥屎在胃中 , 此為風也 。 須下之 , 過經乃可下之 。 下之若早 , 語言必亂 , 以表虛里實故也 。 下之則愈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
此條之文似淺而實深 , 仲景懼人不解 , 已自為註腳 , 不識後人何故茫然 ! 胃有燥屎 , 本當用下 , 以譫語而兼汗出 , 知其風邪在胸 , 必俟過經下之 , 始不增擾 。 所以然者 , 風性善行數變 , 下之若早 , 徒引之走空竅 , 亂神明耳 。 然胃有燥屎 , 下之不為大誤 , 其小誤止在未辨證兼乎風 。 若此者 , 必再一大下 , 庶大腸空 , 而風邪得以並出 , 故自愈 。 此通因通用之法 , 亦將差就錯之法也 。
(24)陽有病 , 譫語 , 有潮熱 , 反不能食者 , 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 。 若能食者 , 但硬耳 , 宜大承氣湯下之 。 原文
有燥屎 , 則腸胃熱結 , 故不能食 。 若能食 , 則腸胃未結 , 故但硬耳 。 前條云其後發熱者 , 必大便硬而少也 ; 此云但硬耳 , 不更言其少 , 乃於胃中有燥屎者 , 言其五六枚之多 , 亦互舉以辨微細之意 , 不可忽也 。 俱宜大承氣湯者 , 已結者 , 開其結 ; 未結者 , 滌其熱 , 不令更結 。 同一譫語 、 潮熱 , 故同一治 , 至於藥制之大小 , 必有分矣 。
合九條觀之 , 既雲實則譫語矣 , 乃其用治 , 遲徊審諦 。 始以和法為攻法 , 俟服藥後重辨脈證 , 不敢徑情急攻 , 即攻之 , 又一服利 , 止後服 , 何其鄭重耶 ! 可見所謂實者 , 乃邪氣實也 。 邪氣實 , 正氣未有不虛 , 況津液為邪所耗 ; 而至於譫語 , 方寸幾於無主 , 其虛為何如哉 ? 邪實不可不下 , 正虛不可太下 , 斟酌於邪正之間 , 以權宜而善其治 , 良工苦心 , 要當三複於聖言矣 。
(25)陽明病 , 發熱汗多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
胃中止一津液 , 汗多則津液外滲 , 加以發熱 , 則津液盡隨熱勢 , 蒸蒸騰達於外 , 更無他法可止其汗 。 惟有急下一法 , 引熱勢從大腸而出 , 庶津液不致盡越於外耳 。 前條云 , 發汗不解 , 蒸蒸發熱者 , 屬胃也 , 調胃承氣湯主之 。 可見調胃之義 , 乃和緩其胃中之熱 , 以存津液也 。 此證發熱而至於汗多 , 明是始先未行調胃所致 , 故宜急下 , 無取緩調 。
(26)發汗不解 , 腹滿痛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
(27)腹滿不減 , 減不足言 , 當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
發汗不解 , 而反腹中滿痛 , 則邪不在表而在裡 , 亦惟有急下一法 , 庶滿痛去 , 而病自解也 。 減不足言四字 , 形容腹滿如繪 , 見滿至十分 , 即減去一二分 , 不足殺其勢也 。 此所以縱有外邪未解 , 而當下無疑耳 。
(28)傷寒六七日 , 目中不了了 , 睛不和 , 無表裡證 , 大便難 , 身微熱者 , 此為實也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
此一條 , 辨證最微細 。 大便難 , 則非久秘 , 里證不急也 ; 身微熱 , 則非大熱 , 表證不急也 , 故曰無表裡證 , 只可因是而驗其熱邪在中耳 。 熱邪在中 , 亦不為急 , 但其人目中不了了 , 睛不和則急矣 。 以陽明之脈絡於目 , 絡中之邪且盛 , 則在經之盛更可知 , 故惟有急下之而已 。
按 : 少陰經有急下三法 , 以救腎水 : 一本經水竭 , 一木邪湧水 , 一土邪淩水 。 而陽明經亦有急下三法 , 以救津液 : 一汗多津越於外 , 一腹滿津結於內 , 一目睛不慧 , 津枯於中 。 合兩經下法 , 以觀病情生理 , 恍覺身在冰壺 , 腹飲上池矣 。
(29)陽明病 , 欲解時 , 從申至戌上 。 原文
(30)脈浮而芤 , 浮為陽 , 芤為陰 , 浮芤相搏 , 胃氣生熱 , 其陽則絕 。 原文
其陽則絕 , 即無陽之互辭 , 謂津液內亡也 。 當下不下 , 故致此耳 。
(31)趺陽脈浮而澀 , 浮則胃氣強 , 澀則小便數 , 浮澀相搏 , 大便則難 , 其脾為約 , 麻仁丸主之 。 原文
脾約之證 , 在太陽陽明已當用麻仁丸潤下 。 失此不用 , 延至正陽陽明 , 胃中津液 , 甕乾杯罄 , 下無及矣 。 然則浮澀之脈 , 轉為浮芤 , 不可類推乎 ? 詳見本卷末答門人脾約問 。
陽明經下篇
凡外邪已趨少陽 , 未離陽明 , 謂之少陽陽明 , 列於此篇 。
凡屬正陽陽明之證 , 病已入於胃腑 , 故下之則愈 。 其有胃不實 , 而下證不具者 , 病仍在經 。 在經之邪不解 , 必隨經而傳少陽 , 口苦 、 咽乾 、 目眩 、 耳聾 、 胸脅滿痛之證 , 必兼見一二 , 故謂之少陽陽明 , 其實乃是陽明少陽也 。
少陽主半表半裡 , 陽明證中才兼少陽 , 即表裡皆不可攻 , 故例中止用和法 。
少陽陽明合病 , 另有專條 , 附三陽經後 。
(1)陽明病 , 發潮熱 , 大便溏 , 小便自可 , 胸脅滿不去者 , 小柴胡湯主之 。 原文
潮熱本陽明胃實之候 , 若大便溏 , 小便自可 , 則胃全不實 , 更加胸脅滿不去 , 則證已傳入少陽矣 。 才兼少陽 , 即有汗下二禁 , 惟小柴胡一方 , 合表裡中而總和之 , 乃少陽一經之正法 , 故陽明少陽亦取用之 , 無別法也 。
(2)陽明病 , 脅下硬滿 , 不大便而嘔 , 舌上白胎者 , 可與小柴胡湯 。 上焦得通 , 津液得下 , 胃氣因和 , 身濈然而汗出解也 。 原文
不但大便溏為胃未實 , 即使不大便 , 而見脅下硬滿 、 嘔與舌胎之證 , 則少陽為多 , 亦當從小柴胡湯分解陰陽 , 則上下通和 , 濈然汗出 , 而胎 、 嘔 、 脅滿之外證一時俱解矣 。 既云津液得下 , 則大便自行 , 亦可知矣 。 此一和而表裡俱徹 , 所以為貴也 。
上焦得通 , 津液得下八字 , 關係病機最切 。 風寒之邪 , 協津液而上 , 聚於膈中 , 為喘 , 為嘔 , 為水逆 , 為結胸 , 常十居六七 。 是風寒不解 , 則津液必不得下 。 倘誤行發散 , 不惟津液不下 , 且轉增上逆之勢 , 愈無退息之期矣 。 此所以和之於中 , 而上焦反通也 。 至於雜病項中 , 如痰火 、 哮喘 、 咳嗽 、 瘰癧等證 , 又皆火勢薰蒸日久 , 頑痰膠結經隧 , 所以火不內熄 , 則津液必不能下灌靈根 , 而清華盡化為敗濁耳 。 夫人之得以長享者 , 惟賴後天水穀之氣 , 生此津液 , 津液結則病 , 津液竭則死矣 。 故治病而不知救人之津液者 , 真庸工也 。
論太陽陽明 、 少陽陽明 , 原有可下之證
(3)問曰 : 病有太陽陽明 , 有正陽陽明 , 有少陽陽明 , 何謂也 ? 答曰 : 太陽陽明者 , 脾約是也 ; 正陽陽明者 , 胃家實是也 ; 少陽陽明者 , 發汗利小便已 , 胃中躁煩實 , 大便難是也 。 原文
注謂脾約乃太陽之邪 , 徑趨入胃 , 而成胃實 , 貽誤千古 。 詳後答門人問脾約論 。
附少陽轉陽明二證
此與陽明兼帶少陽之症迥殊 , 故另揭出
少陽陽明者 , 發汗利小便已 , 胃中躁煩實 , 大便難是也 。 陽明原文
病已傳到少陽經 , 而去陽明經遠矣 。 乃從少陽經治法 , 發汗利小便已 , 其人方才胃中躁煩實 。 大便難者 , 是少陽重轉陽明 , 而成可下之一證也 。
服柴胡湯已 , 渴者屬陽明也 , 以法治之 。 少陽原文 此條亦互上條之意 , 解見少陽 。
附太陰轉陽明一證
傷寒脈浮而緩 , 手足自溫者 , 是為系在太陰 。 太陰者 , 身當發黃 ; 若小便自利者 , 不能發黃 , 至七八日 , 大便硬者 , 為陽明病也 。 太陰原文
脈浮而緩 , 本為表證 , 然無發熱惡寒外候 , 而手足自溫者 , 是邪已去表而入里 。 其脈之浮緩 , 又是邪在太陰 , 以脾脈主緩故也 。 邪入太陰 , 勢必蒸濕為黃 , 若小便自利 , 則濕行而發黃之患可免 。 但脾濕既行 , 胃益乾燥 , 胃燥則大便必硬 , 因復轉為陽明內實 , 而成可下之證也 。
附少陰轉陽明一證
少陰病六七日 , 腹脹不大便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少陰原文
少陰之證 , 自利者最多 。 虛寒則下利清穀 , 滑脫則下利膿血 , 故多用溫法 。 此以六七日不大便而腹脹 , 可見熱邪轉歸陽明 , 而為胃實之證 , 所以宜於急下也 。
附厥陰轉陽明之證
下利 , 譫語者 , 有燥屎也 , 宜小承氣湯 。 厥陰原文
下利則熱不結 , 胃不實 , 何得譫語耶 ? 此必邪返於胃 , 內有燥屎 , 故雖下利而結者自若也 。 半利半結 , 所以不宜大承氣 , 而宜於小承氣 , 微動其結耳 。
附答客難大意
客有熟仲景之書者 , 難昌曰 : 所分陽明三篇 , 將仲景陽明證中七十四條收盡無遺 , 大開後人眼目 , 可謂智矣 。 只是過矜其智 , 而掩昔賢之長 , 鄙見微有不滿耳 。 昌曰 : 余何敢哉 ! 客曰 : 王叔和當日編次陽明一經 , 首列問有太陽陽明 , 有正陽陽明 , 有少陽陽明者何也 ? 仲景答曰 : 太陽陽明者 , 脾約是也 ; 正陽陽明者 , 胃家實是也 ; 少陽陽明者 , 發汗利小便已 , 胃中燥 , 大便難是也 。 聖言煌煌 , 子既遵其例 , 何反後其文耶 ? 昌曰 : 三段揭首 , 叔和已誤 , 曷可再誤 ? 昌分三篇 , 不從茲起見也 。 三篇舉以統括七十餘條之義 , 若叔和所列 , 不過是絕無僅有之一證 , 以冠篇首 , 則陽明一經之大旨盡矣 。 此無難辨者 , 蓋當日之問 , 乃問三陽經中可下之證 , 所以答云 , 太陽陽明之可下者 , 除是脾約 ; 少陽陽明之可下者 , 除是發汗 、 利小便已 , 胃中燥 , 大便難 。 舍此二證 , 則太陽 、 少陽必無一定之下法矣 。 今分三篇 , 以明太少二陽之不可下 , 乃以可下之條 , 混引其端 , 昌之所不敢出也 。 又況少陽陽明 , 所謂發汗利小便已 , 胃中燥 , 大便難者 , 乃是病邪已去陽明 , 全入少陽 , 及發汗利小便後 , 少陽症亦盡罷 , 其邪不入三陰 , 重複轉到陽明 , 所以名為少陽陽明 , 與始先病在陽明 , 略兼少陽一二者 , 有何干涉哉 ? 客始為之心折 。
附答門人奇問
門人問 : 治傷寒之法 , 軌則雖多 , 必有精一之理可以貫徹終始者 , 請吾師試舉一言以蔽之 , 可乎 ? 余曰 : 傷寒之變 , 千蹊萬徑 , 如之何其可以一言括耶 ? 門人曰 : 如痘疹秘訣 , 謂起先開盤時 , 要有根腳 , 有根腳則漿成 ; 及至灌膿時 , 要無根腳 , 無根腳則毒化 。 此亦片言居要者 , 吾師曷不仿而言之 ? 余笑曰 : 若是則姑擬一言 , 以答子之奇問 , 亦無難者 。 凡治傷寒之訣 , 起先惟恐傳經 , 傳經則變生 ; 其後惟恐不傳經 , 不傳經則勢篤 。 此二語不識可括其義否 ? 門人躊躇曰 : 起先惟恐傳經韙矣 , 其後惟恐不傳經之說大奇且大創 , 未之前聞也 。 余曰 : 仲景言之再四 , 但子輩雙眸未炯 , 見同未見耳 , 何奇創之有耶 ? 仲景云 : 陽明居中土也 , 萬物所歸 , 無所復傳 。 蓋陽明之脈行身之前 , 邪入其經 , 則有前經 、 後經相傳之次第 ; 而陽明之府 , 乃中州之胃 , 為水穀之海 , 藏府經脈之總司 , 邪入其中 , 則無復傳次之可言 , 所以惟有下奪一法 , 奪其土而邪自不留耳 。 此仲景於陽明經內 , 特挈不傳之妙理也 。 又云陽明中風 , 脈弦浮大而短氣 , 腹都滿 , 脅下及心痛 , 久按之氣不通 , 鼻乾 , 不得汗 , 嗜臥 , 一身及面目悉黃 , 小便難 , 有潮熱 , 時時噦 , 耳前後腫 , 刺之小差 , 外不解 , 病經十日 , 脈續浮者 , 與小柴胡湯 ; 脈但浮 , 無餘證者 , 與麻黃湯 ; 若不尿 , 腹滿加噦者不治 。 此一段至理 , 千古無人看出 , 總不識其所言者何事 。 詎知脈弦浮大而氣反短 , 連腹都滿者 , 邪不傳也 ; 脅下及心痛 , 乃至久按之氣不通者 , 邪不傳也 ; 鼻乾 , 不得汗 , 嗜臥 , 表裡俱困 , 乃至一身及面目悉蒸為黃者 , 邪不傳也 ; 小便難 , 有潮熱 , 時時噦者 , 胃熱熾盛 , 上下道窮 , 邪不傳也 ; 耳前後腫 , 刺之小差者 , 內邪不傳 , 乃至外抉其血亦不散 , 但其腫小差也 ; 外不解 , 過經十日 , 留連極矣 。 所謂萬物所歸 , 無所復傳者 , 原為美事 , 孰知病邪歸之而不傳 , 反成如此之危候耶 ! 要知陽明之邪 , 來自太陽 , 去自少陽 , 所以脈續浮者 , 與小柴胡湯推其邪 , 使速往少陽去路也 ; 脈但浮 , 無餘症者 , 與麻黃湯推其邪 , 使速還太陽來路也 。 若不尿 , 腹滿 , 則胃邪內壅 , 不下行矣 ; 而更加噦 , 則胃氣將竭 , 愈上逆矣 , 再有何法可以驅其邪而使之傳哉 ? 又云太陽病十日已去 , 脈浮細而嗜臥者 , 外解已也 。 設胸滿脅痛者 , 與小柴胡湯 ; 脈但浮者 , 與麻黃湯 ; 見脈浮細而嗜臥 , 邪已盡傳於外而解散者 , 方可無慮 。 設胸滿脅痛 , 則當與小柴胡湯推之 , 速往少陽而出 ; 設脈但浮 , 無餘症 , 則當與麻黃湯推之 , 速往太陽而出 , 是皆惟恐其邪之不傳 , 暗伏危機也 。 必識此意 , 然後始識仲景用藥之故 。 不然 , 豈有十餘日後而無故張皇 , 反用麻黃湯之理哉 ! 凡此皆因太少二陽與陽明連貫 , 故用表法 , 所謂從外入者 , 驅而出之於外也 。 復有表裡陰陽之間 , 正已虛而邪不盡 , 無可速傳之候 , 仲景用法 , 悉從外邪不能傳出起見 。 如 : 太陽病未解 , 脈陰陽俱停 , 必先振慄 , 汗出而解 。 設不振慄 , 則邪不能傳之於表 , 而無從得汗可知也 。 然既云陰陽兩停 , 其傳表傳裡未可預定 , 所以惟陽脈微者 , 方是邪不能傳表 , 當從汗之而解 ; 惟陰脈微者 , 方是邪不能傳裡 , 當從下之而解 , 此其故 , 甚可思也 。 若非邪住不傳之候 , 則陽脈微者 , 當補其陽 ; 陰脈微者 , 當補其陰矣 。 豈有反汗之而傷其陽 , 下之而傷其陰之理哉 ! 又如 : 太陽病 , 過經十餘日 , 反二三下之 , 後四五日 , 柴胡症仍在者 , 先與小柴胡湯 。 服之本當蒸蒸而振 , 卻發熱汗出而解矣 。 乃反加嘔不止 , 心下急 , 鬱郁微煩者 , 此邪因屢下而入里已深 , 非一柴胡湯可以盡提之 , 傳出於表 , 必再與大柴胡湯分提表裡之邪 。 陽邪傳陽 , 陰邪傳陰 , 一舉而分解之 , 始為合法 。 不然 , 豈有嘔急 、 郁煩 , 表症轉增 , 反行兼解其里之理哉 ! 又如 : 傷寒五六日 , 頭汗出 , 微惡寒 , 手足冷 , 心下滿 , 口不欲食 , 大便硬 , 脈細者 , 此為陽微結 。 乃是說陽分之邪微微結聚 , 不能傳出於表裡 , 故本文即繼之曰必有表 , 復有里也 , 其旨甚明也 。 末云可與小柴胡湯 , 設不了了者 , 得屎而解 , 即前證過經十餘日 , 用大小柴胡分提使傳之法也 。 乃知舍此更無可使其傳矣 。 又如 : 發汗吐下後 , 虛煩不得眠 , 若劇者 , 必反覆顛倒 , 心中懊憹 。 此邪退正虛 , 而餘邪阻滯 , 不能傳散 , 以致無可奈何也 。 此時將汗之乎 ? 下之乎 ? 和之乎 ? 溫之乎 ? 仲景巧用梔子豉湯 , 湧載其餘邪於上 , 俾一吐而盡傳無餘 。 設非此一法從高而越 , 有殆而已矣 。 又如 : 云食谷則噦 ; 不能食 , 攻其熱則噦 ; 欲飲水者 , 與水則噦 ; 不能食者 , 與水則噦 , 何其言之不一耶 ? 皆是為胃氣虛寒 , 餘邪不能傳散者 , 致其叮嚀也 。 更有谷癉一證 , 邪熱在胃 , 不能傳出 , 反蒸食而發黃 ; 固瘕一證 , 胃氣虛寒 , 水停不行 , 反滲大腸而瘕泄 。 此三證者 , 仲景但言證 , 而不言治 , 學者倘不透此一關 , 果何從而施治耶 ? 是則邪之傳與不傳 , 所關如此甚鉅 。 乃治傷寒家 , 初不量邪勢之淺深 , 胃氣之厚薄 , 而貿貿以從事也 , 實由先聖法則 , 未經昔賢闡繹 , 後學漫無入路耳 。 夫足太陽膀胱 , 足陽明胃 , 足少陽膽 , 皆府也 , 何必獨歸陽明始不傳耶 ? 蓋膀胱主出 , 胃主納 , 膽不主出納 , 所以惟陽明胃為藏納之地 , 具載物之體 , 傳經之邪 , 必歸陽明始能消之 。 若夫胃土告困 , 不能消邪 , 則在府之邪 , 漫無出路 , 久之必漸積於本經 , 其脈必仍轉為浮 。 所以仲景云脈續浮者 , 與柴胡湯 。 此中復有奧義 , 其義維何 ? 即必有表 , 復有里之說也 。 胡用柴胡湯提出少陽 , 俾循經次而傳太陰 、 少陰 、 厥陰 , 以盡其邪 , 乃始得以無患耳 。 若但浮 , 無餘證 , 則是有表無里 , 只用麻黃湯提出太陽 , 其邪立解 , 不勞餘力矣 。 得仲景之神者 , 目擊道存 , 即如天以四時成歲 , 中土各旺於季月之末 , 然後木庇其根 , 火收其焰 , 金銷其肅 , 水藏其瀾 , 使非傳之中土 , 則木火金水不相連貫 , 何以化機盈眸不息乎 ? 人之飲食入胃 , 清氣升而濁氣降 , 渣滓不留者 , 其妙惟在於傳 。 設一日不傳 , 則積滯而不能化矣 。 至於仙家攢簇五行 , 東三南二 , 木火相戀 , 歸於中土 ; 西四北一 , 金水相親 , 歸於中土 。 其妙更在於不傳 , 設傳則流散而不能造矣 。 然則中土之傳與不傳 , 足盡天人之蘊 , 又何疑於醫事哉 ? 門人爽然曰 : 似此剔出傷寒神髓以立言 , 數之可千 , 推之可萬 , 恍疑身陟天星津 , 炯炯光芒 , 流射肺腑矣 , 請名之曰伐髓迪光論 。
門人問 : 脾約一症 , 胃強脾弱 , 脾不為胃行其津液 , 如懦夫甘受悍妻之約束 , 寧不為家之索乎 ? 余曰 : 何以見之 ? 曰 : 仲景云 , 趺陽脈浮而澀 , 浮則胃氣強 , 澀則小便數 , 浮澀相搏 , 大便為難 , 其脾為約 , 麻仁丸主之 , 以是知胃強脾弱也 。 余曰 : 脾弱即當補矣 , 何為麻仁丸中反用大黃 、 枳實 、 厚朴乎 ? 子輩日聆師說 , 而腹笥從前相仍之陋 , 甚非所望也 。 仲景說胃強 , 原未說脾弱 , 況其所謂胃強者 , 正是因脾之強而強 。 蓋約者 , 省約也 。 脾氣過強 , 將三五日胃中所受之谷 , 省約為一二彈丸而出 , 全是脾土過燥 , 致令腸胃中之津液日漸乾枯 , 所以大便為難也 。 設脾氣弱 , 即當便泄矣 , 豈有反難之理乎 ? 相傳謂脾弱不能約束胃中之水 , 何以反能約束胃中之谷耶 ? 在陽明例中 , 凡宜攻下者 , 惟恐邪未入胃 , 大便弗硬 , 又恐初硬後溏 , 不可妄攻 ; 若欲攻之 , 先與小承氣 , 試其轉失氣 , 方可攻 , 皆是慮夫脾氣之弱 , 故爾躊躇也 。 若夫脾約之症 , 在太陽已即當下矣 , 更何待陽明耶 ? 子輩傅會前人 , 以脾約為脾弱 , 將指吳起之殺妻者為懦夫乎 ? 有悖聖言矣 。
門人又問曰 : 今乃知脾約之解矣 。 觸類而推 , 太陽陽明之脾約 , 與少陽陽明之胃中躁煩實 、 大便難者 , 同是一症 , 此其所以俱可攻下耶 ! 余曰 : 是未可言觸類也 。 因難之曰 : 邪熱自太陽而陽明而少陽 , 為日既久 , 爍其津液 , 大便固當難矣 。 其在太陽 , 方病之始 , 邪未入胃 , 何得津液即便消耗 , 而大腸燥結耶 ? 且太陽表邪未盡 , 又何不俟傳經即亟亟潤下 , 而自犯太陽之禁耶 ? 門人不能對 。 因誨之曰 : 脾約一症 , 乃是未病外感之先 , 其人素慣脾約 , 三五日一次大便者 , 乃至感受風寒 , 即邪未入胃 , 而胃已先實 , 所以邪至陽明 , 不患胃之不實 , 但患無津液以奉其邪 , 立至枯槁耳 。 仲景大變太陽禁下之例 , 而另立麻仁丸一法以潤下之 , 不比一時暫結者 , 可用湯藥盪滌之耳 。 此義從前瞶瞶 , 凡遇素成脾約之人 , 亦必俟經盡方下 , 百無一生矣 ! 故因子問而暢發之 。
附問難門人大意
暇日門人聚談仲景制方之妙 , 主伯亞旅 , 天然一定 。 因問曰 : 仲景於太陽經中 , 有兼帶陽明經者 , 其風傷衛 , 則桂枝湯中加葛根 ; 其寒傷營 , 則麻黃湯中加葛根 。 有兼帶少陽經者 , 其風傷衛 , 則桂枝湯中加柴胡 ; 其寒傷營 , 則麻黃湯中加柴胡 , 合 、 並之病亦然 。 是則陽明經以葛根為主藥 , 少陽經以柴胡為主藥矣 。 乃少陽經專用小柴胡湯 , 而陽明一經全不用葛根湯者何耶 ? 門人不能對 。 因誨之曰 : 此有二義 : 太陽而略兼陽明 , 則以方來之陽明為重 , 故加葛根 ; 陽明而尚兼太陽 , 則以未罷之太陽為重 , 故不用葛根 。 且陽明主肌肉者也 , 而用葛根大開其肌肉 , 則津液盡從外泄 , 恐胃愈燥而陰立亡 , 故不用者 , 所以存津液耳 。 本經前條有云 , 陽脈實 , 因發其汗出多者 , 亦為太過 。 太過為陽絕於里 , 亡津液 , 大便因硬也 。 是陽脈實者 , 且不可過汗 , 其陽脈微者 , 又當何如耶 ? 仲景所以陽明諸症 , 全不用葛根之意 , 益彰彰矣 。 小兒布痘見點之時 , 第一戒用葛根 , 用之則肌竅盡開 , 一齊擁出 。 昔賢云見點之後 , 忌用升麻湯 , 以升麻湯中有葛根耳 。 後人誤謂見點後忌用升麻 , 至於葛根反恣用無忌 。 只遺一湯字 , 而葛根等兔脫 , 升麻等雉罹 , 兒命遭枉 , 等恆河沙數矣 。 因與治傷寒 , 濫用葛根 , 劫人津液者 , 並舉示戒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