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攝太史令錢塘楊公瑀 , 字元臣 , 自號山成道人 , 嘗列四圖 , 座右大意 。 以人生血肉之軀 , 不知將護 , 則易致斫喪 。 況活人之方 , 載諸簡冊 。 愚者不能知 , 賤者不及知 。 故取言之易曉者 , 集為 《 攝生要覽 》。 蓋康節先生所謂與其病後能求藥 , 不若病前能自防之意也 。 防之不謹 , 則疾必生焉 。 卒暴急難 , 僻居村落 , 道遠無致醫之道 , 貧賤無市藥之資 , 坐待危亡者多矣 。 遂博採海上單方治療經驗者 , 名之曰 《 衛生要覽 》。 口腹之慾 , 莫過於飲食 。 失飪不時 , 聖人則不食之 。 又況食品藥餌 , 物有相忌 , 性有相反 ,《 食經 》、《 本草 》 豈能家喻戶曉 ? 一時飲食不致害人者鮮矣 。 故又著為 《 養生要覽 》, 是皆仁人之用心也 。 至若農圃 , 雖細民之事 , 乃居家之不可缺者 。 天時有早晚 , 民事有緩急 , 苟失其時 , 則不獲其利 , 而日用缺矣 。 故又取栽種果木蔬菜氣候之宜 , 繫於逐月之下 。 首之以雜法 , 終之以農事 , 名曰 《 治生要覽 》。 是又利用厚生之一助也 。 公守建德日 , 余為屬縣官 , 手抄得之近寓四明 。 臥病閒居 , 復取披閱 。 以四圖皆有裨於日用 , 故特於 《 攝生 》 之要推本 , 起居格事 , 冠於編端 。 而以居宅避忌 、 人事防閒及蒞官警戒附焉 。 又以 《 養生 》、《 衛生 》 二編 , 分類析目 , 各增其求備 。 亦以辟穀 、 救荒良方 , 附於 《 養生 》 之後 , 六畜病方附於 《 衛生 》 之後 。 其 《 治生 》 之要 , 悉取文房必用 , 行廚須知附之 。 復取省心法言 , 驚悟世俗者 , 類載其末 。 總為一編 , 分為四卷 , 目之曰 《 山居四要 》, 以備居家 、 居官者之觀覽 。 庶幾起居飲食之節 , 疾病藥餌之宜 , 與夫治農 、 治圃 、 治庖之法 , 俱有所資焉 。 若夫省察之功密 , 涵養之功成 , 於學問亦不可謂無所補也 。 至正庚子夏四月丁已汝懋志 。
攝生之要
起居格言 , 東方之域 , 海濱傍水 , 民食魚而嗜鹽 , 魚熱中 , 鹽勝血 , 故多病癰瘍 , 治宜砭石 。 西方金玉沙石之域 , 水土剛強 , 民華實而脂肥 , 邪不能傷其形體 , 病多生於內 , (內謂喜怒悲食男女過也) 。 治宜毒藥 。 南方水土弱 , 霜露所聚 , 民嗜酸而食附 , (不考香食過也 。 )病多攣痹 , 治宜微針 。 北方天地閉藏之域 , 民野處而乳食 , 臟寒多滿病 , 治宜灸焫 。 中央地平以濕 , 民食雜而不勞 , 故多病痿厥寒熱 , 治宜引導按蹻 。 春宜夜臥早起 , 廣步被髮 , 以使志生 。 逆之則傷肝 , 夏為寒變 。 夏宜夜臥早起 , 無厭於日 , 使志無怒而氣得泄 。 逆之則傷心 , 秋為痢瘧 。 秋宜早臥早起 , 與雞俱興 , 使志安寧 , 收斂神氣 。 逆之則傷肺 , 冬為飧泄 。 冬宜早臥晚起 , 必待日光 , 使志若伏若匿 , (勿妄出 , 觸冒寒氣也) 。 去寒就溫 , 無泄皮膚 。 (勿汗也 。 )逆之則傷腎 , 合為痿厥 。 久視傷神 , 久立傷骨 , 久行傷筋 , 久坐傷血 。 久臥傷氣 。 有所失亡 , 所求不得 , 則發肺鳴 。 肺鳴則肺熱葉焦 , 發為痿躄 。
悲哀太甚 , 則胞絡絕 。 胞絡絕 , 則心下崩數泄血 , 發為肌痹 。 思想無窮 , 所願不得 , 意淫於外 , 入房太甚 , 發為筋痿 , 及為白淫 。 有漸於濕 , 以水為事 , 若有所留 , 居處相濕 , 肌肉濡潰 , 痹而不仁 , 發為肉痿 。 有所遠行勞倦 , 逢大熱而還 , 渴則陽氣內伐 , 熱舍於腎 , 發為骨痿 。 數食甘美而多肥 , 令人內熱中滿 , 故其氣上溢而口為之甘 , 轉為消渴 。 發謀慮不決 , 故膽虛氣上溢而口為之苦 , 名曰脾痹 。 熱病少愈 , 食肉則復 , 多食則遺 。 久坐濕地 , 強力入水 , 傷腎 。 喜怒氣逆 , 上而不下 , 傷肝 。 飲食勞倦 , 傷脾 。 憂愁思慮太過 , 傷心 。 拘於鬼神者 , 不可與言至德 。 惡於鐵石者 , 不可與言至巧 。 病不許治者 , 病必不治 。 眼者 , 身之鏡 , 視多則鏡昏 。 耳者 , 身之牖 , 聽多則牖閉 。 面者 , 神之庭 , 心悲則面焦 。 發者 , 腦之華 , 腦減則發素 。 氣清則神暢 , 氣濁則神昏 , 氣亂則神勞 , 氣衰則神去 。 起晏則神不清 。
起居雜忌 。 醉眠當風處生病 。 醉臥黍穰中成大風 。 醉不可強食 , 嗔怒 , 生癰疽 。 醉人大吐 , 不以手緊掩其目 , 則轉睛 。 頻浴 , 熱氣壅腦 , 血凝而氣散 。 食飽即睡成氣疾 。 空心茶加鹽 , 真透腎經又冷胃 。 飲湯洗面不精神 。 行路有汗 , 跂床懸腳 , 成血痹腰疼 。 醉不可便臥 , 而生瘡癤 , 內生積聚 。 醉不可忍大小便 , 成癃閉 、 腸痔等疾 。 停燈行房損壽 。 醉飽行房致百病 。 夏月並醉時 , 不可露臥 , 生風癬冷痹 。 坐臥沐浴 , 勿當檐風及窗隙 , 皆成病 。 醉後用冷水洗面 , 生黑點 , 成目疾 。 有目疾行房事 , 成目盲 。 汗出露臥及浴 , 害風疹 。 暑月於熱石上坐 , 熱則成瘡 , 冷則成疝 。 醉未解 , 冷水洗面 , 發麵瘡 。 猛汗時河內浴 , 成骨痹 。 馬尾做牙刷損齒 。 熱湯漱口損牙 。 諸禽獸魚油點燈 , 令人盲目 。 燒甘蔗渣 , 令人目暗 。 嗅臘梅花生鼻痔 。 亂髮藏臥房壁中 , 久招不祥 。 橘花上有蠆 , 凌霄 、 金錢花過鼻聞 , 皆有毒 。 麝香 、 鹿茸有細蟲 , 聞之則蟲入腦 。 虎豹皮上睡驚神 , 毛入瘡有大毒 。 枕內放茉莉引蜈蚣 。 夜夢不祥不宜說 。 夜間不宜說鬼神事 。 星月下不宜裸形 。 夜間不宜朝西北小遺 。 夏月遠行 , 不可用冷水濯足 ; 雪寒草履 , 不可用熱湯洗足 。 水過夜 , 面上起五色光彩者 , 不可洗手 。 汗出時並醉時 , 不可扇 , 生偏枯 。 大小便不可忍 , 成膝勞冷痹 。 向星辰神堂廟宇 , 不可大小便 。 夜行勿歌唱大叫 。 晦日不可大醉 。 本命日及風雨雷電 、 大寒大暑日 、 月薄蝕庚 、 申甲子並朔望晦 、 四時二社 、 二分二至並忌房事 。 食飽不可洗頭 。 口勿吹燈火 , 損氣 。 凡日光不可凝視 , 損目 。 晝不可睡 , 損元氣 。 食勿言 , 寢勿語 。 怒不可暴 , 生氣疾惡瘡 。 立秋日不可洗浴 。 磨刀石洗手生癬 。
凡睡覺 , 飲水更眠成水癖 。 凡臥 , 歌詠大不祥 。 雷鳴時不可仰臥 。 睡臥時不可張口 , 氣泄損神 。 夜停燈寢招惡夢 。 沐浴未乾不可睡 。 時行病新汗方解 , 不可用冷水浴 。 飢忌浴 , 飽忌沐 , 常以晦日浴 , 朔日沐吉 。 洗頭不宜用冷水淋 。 向午後陰氣起 , 不可沐發 。 夜臥鞋不宜仰放 , 或置床上吉 。 虹霓不可指 。 臥勿當舍脊 , 不祥 。
起居之宜 , 睡宜拳側 , 足宜伸舒 。 老人患風濕 、 腳氣 、 腰痛者 , 宜作暖炕宿臥 。 行路勞倦骨疼 , 宜得暖炕睡 。 五更兩手擦摩令熱 , 熨腮去皺文 , 熨眼明目 。 臨睡用溫鹽湯漱口 , 堅牙益腎 。 晚飯少得壽 。 晚飯後徐步庭下無病 。
將睡叩齒則牙牢 。 未語時服補藥入腎經 。 不語唾塗瘡則腫消 。 早起出路 , 含煨生薑少許 , 則不犯霧露 。 早行腹實 , 或飲酒 , 則解瘴氣 。 下床先左足百事吉 。 大寒早出 , 噙真酥油則耐寒 。 臨睡服痰藥則痰去 。 夜起用氈作鞋則足溫 , 不受寒邪 。 臥不覆面則得壽 。 行路多 , 夜向壁角拳足睡 , 則明日足不勞 。 欲入疫室 , 於春分之日日未出 , 用遠志去心 , 用水煎二盞 , 泄之 。 又法 , 於雨水日後三浴 , 以藥瀉汗 , 則無疫 。 渡江河 , 朱書禹字佩之 , 能免風濤之厄 。 又方 , 旋取淨筆 , 研墨寫土字 , 或以手書之 , 可不恐懼 。 夜行 , 用手掠腦後發 , 能長精神 。 常叩齒 , 則鬼不敢近 。 雷鳴初打床薦 , 能去壁蝨 。 入名山未到百步 , 呼曰 ,「 林兵能卻百邪 」, 默唸 ,「 儀方 」, 可不見蛇狼 ; 念 。「 儀庚 ,」, 可不見虎 。 入深山將衣裾摺三折插於腰間 , 可令蛇蟲不敢近 。 夜歸 , 以右手中指書手心 .「 我是鬼 」 三字 , 灰握固則不恐懼 。 遇惡夢 , 以左手躡人中二七 , 扣齒二七吉 ; 遇吉夢 , 摩目二七 , 扣齒二七吉 。
卒遇凶惡 , 當扣左齒三十六 , 名打天鼓 , 辟邪穢 ; 叩右齒 , 名槌天磬 ; 存念至真 , 扣中央齒 , 名鳴天鼓 。 齒宜朝暮叩 , 會神 。 濯足而臥 , 無冷疾 。 寒而衣先 , 熱而解 , 則無病 。 凡臥 , 先臥心後臥眼 。 清旦聞惡事 , 即向所來之方三唾之 , 吉 。 雞鳴時叩齒三十六遍 , 舐唇漱口 , 舌撩上齒咽三過 , 能殺蟲補虛損 。 早起以左右手摩腎 , 次摩腳心 , 則無腳氣諸疾 。 早起東向坐 , 以兩手相摩令熱 , 從額至頂上摩二九次 , 名曰存泥丸 。 以兩手又兩耳極上下摩二七止 , 令人不聾 。 次縮鼻閉氣 , 右手從頭上引流通 。 又摩手令熱 , 以摩身體 , 從上至下 , 名曰乾浴 , 令人除百病 。 上床臥先脫左足吉 。 枕內放麝香一臍 , 能除邪辟惡 ; 安決明子 , 能明目 。 夜臥帶雄黃一塊則不魘 。 凡食訖 , 溫水漱口 , 無齒疾 , 口不臭 。 夜臥或側或仰 , 一足伸屈不並 , 則無夢泄之患 。
營宅避忌 : 人家居處宜高燥潔淨 。 凡造屋不可先築牆圍並外門 。 屋後不可種芭蕉 。 桑樹不宜作屋料 , 死樹不宜作棟梁 。 廳後不宜作灶頭 。 中庭不宜種樹 。 大樹不宜近軒 。 臥床宜高 。 房門不可對天井 , 廚房門不可對房門 。 居壁用土閉日及掛帳子用水閉日 , 則無蚊蠅 。 門棟柱不著地並空蛀 , 大凶 。 門口不宜有水坑 , 大樹不宜當門 。 牆頭衝門 , 直路衝門 , 神社對門與門中水出 , 並凶 。 正門前不宜種柳 。 跳井大凶 。 古井及深井中有毒氣 , 不可入 。 窺露井損壽 。 塞古井令人盲聾 。 堂前不可穿井 , 井灶不宜相見 。 女子不宜祭灶 。
井畔不宜栽桃 。 廳內 、 房前 、 堂後 , 俱不宜開井 。 刀斧不宜安灶上 , 簸箕不宜安灶前 。 灶前不宜歌笑 、 罵詈 、 吟哭 、 無禮 , 大不祥 。 不可用灶火燒香 。 大忌婦人跂灶坐 。 作灶不可用壁泥 。 天井內不可著花欄並種花木 , 主淫泆大凶 。 上 厠 不可唾 。 灶灰棄 厠 中大凶 。 上 厠 之時先咳嗽兩三聲吉 。
人事防閒 : 夜飲之家生奸盜 。 睡人不宜畫其面 , 或致魘死 。 夜間臥處停燈 , 與賊為眼 。 聞犬吠 , 宜密喚醒同伴 , 不可自解說 。 夜獨起 , 必喚知同伴 。 出門向外 , 必回身掩門 , 恐人乘隙而入 。 起逐盜賊 , 防改易元路 。 賊以物入探 , 不可用手拿 。 臨睡須剔起燈草 , 剔去燭燼 , 然後吹滅 , 驚急易焠照 。 上床時鞋子頭向外 , 倉卒易著 。 夜遇物有聲 , 只言有賊 , 不可指言鼠及貓犬 。 夜覺盜入 , 直叫有賊 , 令自竄 , 不可輕易趕逐 。 遇賊不可乘暗擊之 , 恐誤擊自家人 。 獲得盜賊 , 即便解官 , 不可先自毆傷 。 灶中不可有宿火 , 灶前不可有積薪 。 宿火不宜蓋烘籃 , 低屋不宜炙蠶簇 。 奴婢有過 , 不可自撻 。 暮年不可置寵 。 蓄妾不宜太慧 。 有子勿置乳母 。 婦人奴僕之言不可聽信 。 小兒當謹其出入 , 則免於水火 。 小兒不可衣以金珠 。 棺中不宜厚斂 , 墓中不宜厚葬 。 與人附書 , 不可沉溺開折 ; 與人並坐 , 不可自擇利便 。 人人家 , 不可覷人書信 ; 借人物 , 不可損壞不還 。 吃飲食不可揀擇去取 。 見人富貴不可妬 ; 見人貧賤不可欺 。 見人惡不可揚 ; 見人善不可掩 。 諸惡莫作 , 眾善奉行 。
蒞官警誡 , 法雖重當恤民以仁 , 令雖嚴當濟民以恕 。
臨事戒躁急暴怒 , 勤謹和緩為政之要 。 同寅不可交構是非 。 事雖細微 , 必謹關防 ; 事有疑似 , 當避毀謗 。 所惡之人 , 防其害己 ; 所親之人 , 防其賣己 。 治官事如家事 , 愛人民如赤子 , 正己以御吏 。 刑獄貴詳審推斷 。 屍傷必用親臨檢視 。 居上位不可凌下 , 在下位不可慢上 。 子弟不可干預公事 , 牙儈不可出入私宅 。 戒貪汙如仇讎 , 防私謁如防盜賊 。
非理相加處之以忍 , 禮貌相及承之以謙 。 立朝務正 , 大不宜阿附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