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聖惠 》 論 : 嬰孩患疹痘 、 瘡子者 , 皆是積熱在於臟腑 , 蒸鬱熱毒散於四肢 。 小兒皮肉嫩弱 , 多成此疾 。 凡食乳嬰孩 , 湯藥不可與童兒同 。 同療則藥過劑 , 必有損也 。 蓋由飲啜熱乳在於臟腑 , 熱極方成此疾 。 腑熱生於細疹 , 臟熱生於痘瘡 。 若用湯藥 , 宜療於乳母也 。 又絕乳嬰孩患者 , 由積熱伏在於脾肺之間 , 而不早以湯藥療於病源 , 養熱行於四肢榮衛之中 , 漸透皮表成疹痘 , 而乃出於膿水也 。 嬰兒之性 , 自然陽盛而陰微也 。 臟腑陰陽氣逆 , 大小便多秘不通也 。 才覺是此疾 , 即可便與疏利 , 即輕患也 。 若疹痘已出 , 即不可疏轉 。 若疹痘出定 , 卻宜利大小腸 。 按扁鵲及倉公論云 : 療於嬰孩 , 服以湯散 , 性有可餌之者 , 不可餌之者 。 宜先和節陰陽 , 調治榮衛 , 方利臟腑 , 即熱氣漸解也 。 凡絕乳嬰孩生於疹痘 , 或未出以前 , 是此疾候 。 按扁鵲論云 : 可先以油劑服之(方見瘡疹初出門中)行解 。 四肢熱極 , 或疹痘已出 , 不可以油 , 可服平和湯藥療於肝臟 , 解於敗熱 。 慮毒攻肝 , 後衝於眼目 , 生於障翳 , 今睹時醫及疾患之家 , 疹痘未出以前多是誤認疾候 , 皆以他藥解之 。 其間或餌以燥藥 , 或餌以冷藥 , 不無夭傷 。 時醫用藥 , 直候瘡疹子出 , 病家方覺 , 患者住餌 , 醫者拱手 。 已患之後 , 俗多禁餌 , 致大小便不通 , 不能調於湯藥 , 和於臟腑 , 遂停敗熱在於臟腑之間 , 攻於肝臟 , 疹痘才愈 , 致令衝於眼目 , 成於障翳 。 不過醫治 , 瞳人眼目遂損 , 因茲無所見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