嬰兒護持得法可以避病說

嬰兒之初生 , 肌膚未充實 , 氣血本薄弱 , 但能寒暖適宜 , 肌飽調勻 , 飽食酣眠之外 , 別無所事 。 護持得法 , 軀體自然日見其肥碩 。 所謂苟得其養 , 無物不長也 , 如此者焉受病 。 故嬰兒之襁褓 , 宜用舊絮 , 護背宜稍厚 , 蓋五臟均繫於背也 。 不用新絮者 , 防傳熱引起內火也 。 平素亦不可過暖 , 更宜使嬰兒常見風日 , 俾其肌膚日漸緻密 , 氣血日漸強實 。 若將嬰兒藏於密室 , 臥於重幃深帳之中 , 或衣厚太暖 , 則骨肉軟脆 , 不任風寒 。 偶然抱之外出 , 每為外間風露所欺 , 多易致病 。 至於嬰兒之哺乳 , 亦不宜過飽 , 總使少欠為是 。 俗語 :「 忍三分飢 , 吃七分飽 , 謹護肚臍 , 少洗澡 」。 皆至理名言也 。 又須慎選乳母 , 身體清健 , 不犯七情為合格 。 蓋嬰兒藉乳以養生命 , 關係甚大 。 善為乳母者 , 夏季避其熱 , 熱則致兒吐逆 ; 冬季避其寒 , 寒則致兒感冒咳嗽 。 食怒乳則兒逆氣胸滿 , 食醉乳則兒身熱腹痛 。 新房而乳 , 兒每瘦瘠 , 骨軟行走遲慢 。 兒啼未定 , 即與乳哺 , 易致氣逆 , 乳不消化 , 停滯胸膈結為痰飲 , 遂成壯熱 。 壯熱不已 , 乃發抽搐 。 有孕而乳 , 則兒黃瘦發焦 , 肚大腳小 。 總之 , 乳母能慎寒暑 , 避恚怒 , 不食厚膩炙爆 , 庶乳汁清和 , 兒不致病 。 否則陰陽不能燮和 , 氣血沸騰 , 乳汁敗壞 , 乳兒疾必叢興也 。 他若頻與兒服藥餌 , 則兒之臟腑必暗損傷 , 每由極細小之症 , 輒變成敗象 , 不易施行治療 。 育兒之家 , 不可不知也 。 又有沿習俗 , 於兒初誕之時 , 在兒頂額之前 , 頭髮之際 , 用姜艾炙之 , 或以燈火遍身燒之 , 萬不可用 。 彼等以為如此施行 , 可截風路 , 預防起驚 。 殊不知適足以大開風門 , 反能引風入內也 。 蓋用火功治療 , 有時兒得斯病 , 非行姜炙及燈火不可 , 是不得已而用之 。 若無故而用 , 伐及無辜 , 則諸病自茲始矣 。 其外尤有數條保護小兒法則 , 乳兒之人 , 若能依法行之 , 則兒自易壯實 , 百病不生也 。 一凡浴兒時 , 須調和浴湯 , 試看冷熱 , 若溫度不和宜 , 每易使兒怖畏而生病 。 過冷傷兒營 , 過熱傷兒衛 。 浴時更不可過久 , 兒之脊背尤當注意護持 , 恐外間風寒 , 從背脊侵襲以成病也 。 一嬰兒後天以脾胃為主 , 故落生後必須與以乳食 , 以助其生長之機 , 但得飽食酣眠 , 其結果自然肥壯 。 乳食與小兒關係之大 , 有如此者 , 所以乳哺須有調節 , 有調節脾胃自然壯實 。 過其食量 , 則脾胃傷滯 , 消化不良 , 百病由此叢生矣 。 夏日乳不宜過溫 , 冬日不宜過涼 , 哺兒時須調和之 。 若系食乳母之乳 , 有不相宜時 , 乳母亦須服藥 。 調和其溫度 , 而後與兒食 。 凡乳前不可與食物 , 乳後尤不可與食物 , 蓋小兒脾胃薄弱 , 一經乳食並進 , 終至難於運化 。 初能成積 , 久則成痞成疳 , 藥治不易措手 。 是皆為乳母者 , 不慎之過也 , 一小兒衣服不可過暖 , 以養成兒體有抵抗外界之力量 。 寒則加衣 , 熱則減衣 , 總使寒熱合度 。 過熱則汗泄 , 而腠膚舒張 , 以致風邪易入 , 疾病乃生 。 更忌解脫衣褲當風 , 恐致感冒傷風 。 然風日清和 , 園林等地 , 又當抱兒出遊 , 以悅心目 , 兼得養氣 , 俾兒易於生長 , 萬勿將兒格置陰濕草地 , 不見風日 , 致兒脾腎受寒濕 , 腹痛瀉泄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