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嘗著 《 廣嗣紀要 》, 一曰修德 , 以積其慶 ; 二曰寡欲 , 以全其真 ; 三曰擇配 , 以昌其後 ; 四曰調元 , 以卻其疾 ; 五曰協期 , 以會其神 。 遵而行之 , 有子之道也 。 若山水之靈 , 祈禱之應 。 必有德無欲者 , 天地交感 , 志意潛通 , 可茀無子而獲孔釋抱送之祥矣 。 否則徼福於冥冥之中 , 其不為天地厭之者 , 幾希 ?
修德篇第一
巢氏云 : 夫人無子者 , 蓋有三焉 : 一者墳墓不嗣 , 二者夫婦年命相剋 , 三者夫疾婦病 。 皆令無子 。 若夫疾婦病 , 可以服藥而後能有子 , 余者皆不可治也 。
密齋著修德積慶之銘曰 : 民之有生 , 宗祀攸系 。 不生不育 , 人道乃熄 。 天不棄人 , 惟人自棄 。 厥動匪彝 , 自求禍戾 。 無高不摧 , 無升不墜 。 盛衰相乘 , 四時之序 。 積善之家 , 慶流不匱 。 栽者培之 , 造化之秘 。 謹按人之乏嗣者 , 或氣數將窮 , 脈絡當絕 ; 或驕奢已極 , 福澤少減 ; 或殘忍太甚 , 罪業難逃 。 苟非省躬悔過 , 積功崇德 , 則不能轉禍為福也 。 故曰君子修之吉 。
太上感應篇十種利益 :
一 、 收街市遺棄嬰兒 , 倩人看養 。 俟年十五 , 願識認者 , 還歸父母團圓 。
二 、 每冬十一月初三為始 , 收六十以上 、 十五以下乞丐 、 貧人 , 入本家養濟院 , 每日給米一升 , 錢十五文 。 至來年十一月初三日 , 滿一年 , 令其自便求趁 。
三 、 普施湯藥 , 應驗救人病苦 。
四 、 施棺木 , 周給無力津送之家 。
五 、 使女長大 , 不計身錢 , 量給衣資 , 聽其適人 。
六 、 專一戒殺 , 救護眾生 , 遇有飛走物命 , 買贖放生 。
七 、 每遇荒歉之年 , 其糧貴糴賤糶 , 賑濟貧民 。
八 、 應有寺觀損壞者 , 修理之 ; 聖像剝落者 , 為裝飾之 ; 或橋梁道路溝渠不通者 , 咸為治焉 。
九 、 有遠鄉士夫 、 客旅流落者 , 酌量遠近 , 以助裹糧而周急還鄉 。
十 、 居權司 , 凡遇冤枉 , 必與辨明 。
密齋云 : 十種利益 , 如收養乞丐 、 貧人一條 , 惟公侯宰相之家得為之 , 不如遇有飢寒者即周急之 。 如施棺木一條 , 所濟有限 , 不如見路旁之死人 , 暴露之枯骨 , 即倩人掩埋之 。 如放禽獸一條 , 不可為例 , 恐有捉捕來求利者 , 未免反傷其生也 。 如貴糴賤糶一條 , 不如豐歉平糶 , 勿論貴賤 。 如修理寺觀 , 裝飾神像 , 必親監視之 , 恐被欺罔虛報也 。
昔東京有一焦公 , 三世無嫡嗣 , 遂為商旅 , 遊玩名山 , 尋訪至人 , 問其因果 。 及至京都 , 見一老僧 , 聲清而遠 , 目視精光 , 數與談論 , 語言甚異 , 故就席而坐 。 僧曰 : 有何所論 ? 焦曰 : 貧家三世無嫡嗣 , 奈何 ? 僧曰 : 無嗣者有三 : 一 、 宗祖無德 , 自己無行 ; 二 、 夫婦年命 , 恐犯禁忌 ; 三 、 精神不守舍 , 妻妾血寒 。 有何法術 ? 焦再拜告曰 : 願聞一言 。 僧曰 : 不難 。 先修德 , 後修身 , 三年之後 , 可到五臺山 , 當授異方 。 說畢 , 忽不見 。 焦自遇老僧之後 , 時時行方便 , 種種積陰功 。 遇人臨難者 , 效觀音之救苦 ; 見物垂死者 , 體太上之好生 。 行恩布德 , 如此三年 , 竟往五臺山尋訪老僧 。 數日不見 , 乃忽見行童手持一書言曰 : 老師傳語 , 大夫功成行滿 , 回宅合藥 , 志誠服之 , 富貴子孫 , 隨念降生 。 焦公曰 : 但得嫡子足矣 , 何望貴子乎 ! 於是生焦員外 。 後員外養子不肖 , 嘆曰 : 有何損德如是 。 忽遇一道人云 : 汝有憂色 , 何不往五臺山見老僧 ? 焦氏頓首 , 遂往五臺山決其因果 。 至五臺山不見老僧 , 只見行童曰 : 老師昨日言員外今日到山 , 令行相接也 。 再三傳語 , 何必來問 , 但依父行 , 愚者自賢爾 , 後必生賢德子孫 。 焦氏曰 : 豈愚者反賢乎 ? 行童曰 : 昔竇氏五子皆不全形 , 後行恩布德 , 皆拜科第 。 焦氏拜謝而歸 。
密齋云 : 修德莫如悔過 , 過而不悔 , 則累其德矣 。 禱之於天 , 不若反求諸己 , 反身不誠 , 則獲罪於天矣 , 此無子之報應也 。
《 良方論 》 云 : 分野異域 , 則所產有多寡之宜 ; 吉事有祥 , 則所夢各達其類 。 是故荊揚多女 , 雍冀多男 。 熊羆男子之祥 , 虺蛇女子之祥 。 是皆理之可推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