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攻法 。 審其邪熱輕重 , 如欲飲一斗 , 止與五升 , 不可過飲 。 少待半時又欲飲 , 仍新汲與之 。 蓋頻與水不妨 , 但不宜一飲而極意也 。 凡飲水後 , 寒戰交作 , 汗出而解者 , 即愈也 。 若欲飲而不與則乾燥 , 無由而作汗 , 反煩躁悶亂矣 。 古人以傷寒時氣欲飲水者為欲解 。 凡熱盛者 , 必用水清法 , 或以噀面 , 或以澆身 , 或置病人於水中 , 或浸手足 , 或浸舌漱口而不欲咽者 。 大抵陽證陽脈 , 內實熱甚 , 煩渴舌燥者 , 與水無礙 。 凡中暑 、 霍亂欲水者 , 少與之 , 慎勿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