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 · 文九

論王叔和 《 傷寒序例 》
晉皇甫士安 《 甲乙經 》 自序云 : 近代太醫令王叔和 , 撰次仲景選論甚精 。 唐甘伯宗 《 名醫傳 》 曰 : 叔和性致沉靜 , 博通經方 , 精意診處 。 宋成無己 、 嚴器之 , 並謂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得顯用於世而不墜於地者 , 叔和之力也 。 林億謂仲景去今八百餘年 , 惟叔和能學之 。 叔和 , 一代名醫 , 去古未遠 , 其學當有所受 。 前人之言叔和者如此 , 則其 《 序例 》 一篇 , 自晉迄宋 , 絕無異議可知 。 乃首發難者為方中行 , 則削而去之矣 。 竊方說為己說者 , 為喻嘉言 。 又存而駁之矣 。 兼襲方 、 喻兩家 , 而視叔和如江湖賣藥之流者 , 為程郊倩 , 則甚至戟手謾罵矣 。《 序例 》 之存亡 , 大有關於 《 傷寒論 》 之興替 。 諸家未見原文 , 以為 《 傷寒論 》 壞自叔和 。 直謂黃岐一派 , 至叔和而斬絕 。 何叔和之為千古罪人 , 直如此其大乎 ! 徐靈胎曾為之說曰 : 不有叔和 , 焉有此書 。 亦思諸家所集 , 果是仲景原本否耶 ? 論極和平 。 而尚不知三家之意 , 所以擠排叔和者 , 實欲抹煞仲景 。 且欲抹煞仲景撰用 《 素問 · 熱病 》 之義 。 夫人病之初 , 每由於寒 。 及其既病 , 勢必成熱 。 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所以自有熱病 , 而 《 內經 · 熱病論 》 所以首言傷寒 , 既不知仲景之傷寒即 《 內經 》 之熱病 , 故轉以叔和之引來作證者為非 。 又不知仲景之有日數部歷引 《 內經 · 熱病論 》 中語 , 故轉將本知此理之叔和竭力而詆譭之 。 即以叔和之不知有寒 , 襯出仲景之不知有熱 。 謂自晉以後之談醫者皆偽統 , 遂謂叔和之 《 序例 》 為偽例 。 夫例則例矣 , 何偽之有 ? 不過欲自以為道統耳 。 私心一起 , 變幻無窮 , 人人甘心於叔和 , 勢必無禮於仲景 。 直若盲左所述 「 盜憎主人 」 者 。 噫 , 異哉 ! 三家中 , 喻之才最大 , 其筆最利 , 其私心亦最重 。 所恐讀書未遍之人 , 以三家之言 , 為先入之見 , 遂若叔和真有應削 、 應駁 、 應受罵者 。 不有人焉起而正之 , 叔和不幾為三家所滅耶 ! 三家翕翕訾訾 , 本無足責 。 可笑者 , 以黃坤載之自命為大醫 , 既不識 《 傷寒論 》 本兼熱病 , 又不思 「 熱病論 」 本說傷寒 , 於其自著溫病名義 , 特將 《 內經 》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一句暗暗抽去 , 以滅其跡 。 莫謂後之覽者 , 無一明眼人也 。 夫叔和之於傷寒 , 尤二徐之於 《 說文 》, 大徐新附 、 小徐 《 系傳 》, 亦多有被人指摘者 。 然 《 說文 》 為李陽冰所亂 , 賴二徐修治以傳 , 而必曰二徐為洨長之罪人 , 許學至二徐而斬絕 , 試問治 《 說文 》 者 , 其能首肯也夫 ?
論叔和 《 序例 》 及平脈法 、 辨脈法
《 千金翼 》 卷第九 、 第十 , 既為 《 傷寒論 》 最前之本 。《 外臺秘要 》 第一卷 , 又引諸論傷寒者八家 。 自 《 陰陽大論 》 起 , 至 「 此則時行之氣也 」 止 , 為仲景原文 。 林億等注 , 謂 《 巢氏病源 》、 陳延之 《 小品 》、 孫思邈 《 千金方 》 並同 。 以下接 「 王叔和曰 : 逐日淺深 , 以施方治 」, 迄於 「 發表以桂枝 , 溫里以四逆 」 一段 , 則叔和之言也 。 此外 , 又遞引華元化輩六家之論 , 合之仲景 、 叔和 , 為首尾八家 。 然則 ,《 陰陽大論 》 至 「 王叔和曰 」 以上 , 辨明時行 。 非時行者 , 不即是仲景之論而何 ? 不即是叔和所採仲景舊論而何 ? 三家者目為叔和偽例 , 以為儘可痛詆 , 卻不料其出於仲景者 , 尚有 《 病源 》《 小品 》《 千金 》 皆可取證 。《 外臺 》 又引仲景日數 , 並方二十一首 。 林億先於卷首 「 桂枝湯 」 下注曰 : 出仲景日數部 , 桂枝五味者是 。 於 「 承氣湯 」 下注曰 : 出仲景日數部 , 大黃三味者是 。 則此日數部所引 《 素問 · 熱病篇 》 中語 , 亦出自仲景 , 而非叔和偽例 , 更無可疑 。 乃三家未見兩書 , 或且佯為不見 , 而削之 , 而駁之 , 而痛罵之 , 尚非削仲景 、 駁仲景 、 罵仲景乎 ? 且不得謂其陽尊仲景矣 。 余不為仲景匯萃群書而一正之 , 誰復能知 《 序例 》 中言 , 本多仲景之言哉 。 而事更有奇焉者 , 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自序云 : 並平脈辨證 , 為 《 傷寒雜病論 》, 合十六卷 。 蓋謂平其脈 , 辨其證 , 以成此十六卷之論 。 非於論外別有平脈 、 辨證兩篇 。 故 《 千金 》《 外臺 》 亦無此兩篇也 。 叔和則於 《 序例 》 之外 , 更有平脈法 、 辨脈法之作 , 絕不類仲景語 。 此則並諸 「 可 」 與 「 不可 」 篇 , 皆叔和所重集 , 為叔和所自言 。 喻氏欲取叔和 「 辨脈法 」 中 「 清邪濁邪 」 數語 , 為瘟疫發端 , 而又礙於此言之出自叔和 , 即其深惡痛絕之人 , 乃作為仲景本有平 、 辨二篇 , 先從他處微微透露 , 以便下筆時全無干格 , 一若仲景於 《 傷寒論 》 外 , 真有平脈法 , 又有辨脈法者 。 豈知仲景自序明言辨證 , 本不是辨脈乎 ? 彼於 《 序例 》, 則以仲景之言派作叔和 。 於此 , 則又以叔和之言指為仲景 。 逞心而道 , 旁若無人 , 豈有並 《 千金 》、《 外臺 》 尚未之見 , 而可謾罵古聖賢若此 , 其甚者乎 ! 嗟乎 !《 千金 》《 外臺 》 非僻書也 , 欲論仲景者 , 應請先購此兩書讀之 。
論叔和諸 「 可 」 與 「 不可 」 篇
《 千金 》、《 外臺 》 或竟為三家所未見 , 或見之而佯為不見 , 皆未可知 。 至於叔和諸 「 可 」 與 「 不可 」 篇 , 則嘉言見之 , 郊倩亦見之矣 。 乃郊倩於叔和自道其重集者 , 明明見之 , 而偏要說是仲景語 。 謂仲景所以將汗吐下法分隸於春夏秋三時 , 而獨不言冬者 , 明乎傷寒非止冬令之病 ,《 傷寒論 》 非止為冬令傷寒設 。 夫其不止為冬令傷寒設者 , 謂其並春之溫 、 夏之熱而皆在論中也 。 叔和特於此下 「 春夏秋三時 」 數語 , 叔和之工於發明仲景者何如 。 余獨怪郊倩之於叔和 , 固詆譭之不遺餘力 , 恨不墜諸淵而又下石焉者 。 而特於此抉出精義 , 乃反為叔和表章 , 亦若不遺餘力 , 如此不轉 。 幸其偏說是仲景之言 , 而叔和之不可磨滅者 , 乃因此而益顯乎 ! 叔和而有知也 , 當亦啞然笑矣 。
論劉河間治溫全用仲景傷寒方
世謂仲景但知有傷寒 , 至守真始知有溫病 。 故疑仲景但用辛溫 , 守真始用苦寒 。 治傷寒則用仲景之桂 、 麻 , 治溫病則用守真之膏 、 黃 , 一若仲景方但有桂 、 麻 , 而膏 、 黃則始於守真者 。 其言悖甚 , 然亦有所本也 。 王安道 《 溯洄集 》: 傷寒者 , 表有寒邪 , 非辛溫不足以散之 , 此仲景桂枝 、 麻黃湯之所以必用也 ; 溫病熱病 , 無寒在表 , 非辛涼苦寒或酸苦之物不足以解之 , 此仲景桂枝 、 麻黃湯所以不可用 , 而後人所制防風通聖散之類所以可用也 。 異哉 ! 安道其謂治寒用辛甘溫 , 治溫用辛涼苦寒酸苦者 , 下藥絕不少混 , 其說自可為經 。 然於辛甘溫則曰仲景 , 而於辛寒酸苦則不曰仲景 , 必曰後人 , 是豈仲景之葛根非辛涼乎 ? 仲景之芩也 , 連也 , 膏 、 黃 、 芍藥也 , 非寒涼酸苦乎 ? 此真余所謂但見論中有桂 、 麻 、 薑 、 附 , 不見論中有芩 、 連 、 膏 、 黃者 。 不意其即始於安道也 。 夫其所指為後人而有防風通聖方者 , 非守真乎 ? 後人中 , 惟守真為能用仲景法 , 所以守真之升麻葛根湯 , 即仲景之葛根也 。 三已效方 , 即仲景之石膏也 。 三一承氣 , 即仲景之大黃也 。 天水 、 涼膈 , 即仲景之瀉心 、 豬苓也 。 若人參石膏一方 , 更與仲景人參白虎異名同法 。 惟其欲明溫熱 , 所以暢論傷寒 。 不然者 ,《 河間六書 》 世皆知其舍寒而論溫矣 。 而何以論溫之書莫不稱 《 傷寒直格 》《 傷寒醫鑑 》《 傷寒標本 》? 書中論溫亦莫不曰傷寒煩躁 , 傷寒發狂 , 傷寒表裡俱熱 ? 而凡所以治溫之方 , 皆從 《 傷寒論 》 脫化來耶 。 後人但說仲景有桂 、 麻法 , 其能知仲景有膏 、 黃法者 , 獨一守真耳 。 異哉 ! 安道胡絕不見守真所用無一非傷寒方耶 ? 種種迷罔 , 總由誤會傷寒二字而起 。 而前人之本知溫熱是傷寒者 , 又不能逆料後人之不解而預防之 。 所以於前人之論傷寒 , 不知其亦兼論溫 。 於前人之論溫 , 又不知其本稱傷寒 。 無怪其看得 《 傷寒論 》 中 , 絕無一治溫之方矣 。 至守真 《 醫鑑 》 一冊 , 借刻於馬元素者 , 則因朱奉議 《 活人書 》 將寒熱二字 , 釋作三陽是熱 , 三陰是寒 , 謂病一到三陰 , 皆為寒證 , 故特申仲景用寒之法 , 以闢翼中用溫之非 。 蓋守真固知仲景之能用溫 , 亦能用寒也 。 而豈與仲景有異同哉 ! 謂余不信 , 盍取河間書一讀之 。
《 臨證指南 · 暑病門 》「 楊姓案 」 云 : 仲景傷寒 , 先分六經 。 河間溫熱 , 須究三焦 。 夫河間治法 , 亦惟六經是言 , 而三焦兩字 , 始終不見於 《 六書 》。 初不解 《 指南 》 之何以有是語 , 久之而悟 《 指南 》 於西昌之論瘟認作河間之論溫 。 約略記得河間之書 , 人皆說是異於仲景者 , 故即不妨托之河間耳 。 觀此 「 先分 」、「 須究 」 等字 , 亦全不成句法 , 乃因託名大醫 , 人盡耳食 , 遂開吳鞠通上焦之弊 。 置六經於不問 , 不知 《 傷寒論 》 六經提綱 , 本不獨為傷寒設 。 廢 《 傷寒論 》, 則六經失傳 。 廢六經 , 則百病失傳 。 莫謂 《 指南 》 所言 , 無關大局也 。
論喻嘉言溫證三篇
喻氏 《 醫門法律 》, 頗為後學可讀之書 。 即 《 疫論 》, 亦稱高絕 。 蓋以此一篇 , 固是論瘟 , 不是論溫也 。 至其 《 尚論後篇 》 之論溫 , 欲以所定之三例敵仲景之六經 , 此則純乎私心 , 不可為訓 。 嘉言以仲景為詳於治寒 , 略於治溫 。 而又誤解 《 內經 》 冬不藏精 , 春必病溫 ; 藏於精者 , 春不病溫兩言 , 以謂寒病傷人者少 , 溫病傷人者多 。 適因治愈 《 金鑑 》 一病 , 載之 《 寓意草 》 中 。 此一病也 , 即其據以作溫證中篇 , 為一大例者 , 而不自知其錯中錯也 。 原其致錯之由 , 乃以不識 《 內經 》「 精 」 字統指人身津液而言 , 輒認作男女交媾 、 陽施陰受之精 。 如康成之解 , 亦既覯止 。 遂謂腎精不藏 , 由於勞腎生風 , 即 《 內經 》 勞風之證 , 定屬少陰 。 然後以仲景書中 「 太陽病 , 發熱而渴 , 不惡寒者 , 為溫病 。 若發汗已 , 身灼熱者 , 名曰風溫 。 風溫為病 , 脈陰陽俱浮 , 自汗出 , 身重 , 多眠睡 , 鼻息必鼾 , 語言難出 」 五十一字 , 先截去 「 太陽 」 至 「 溫病 」 十四字 , 而下句 「 若發汗 」 之 「 若 」 字 , 則聯屬上文者也 , 乃並此 「 若 」 字去之 , 但引 「 發汗 」 下至 「 語言難出 」 三十六字 , 以便減去三陽痕跡 , 將 「 自汗 」 各證 , 一齊牽入少陰 , 絕不自顧其所引 「 少陰病 」, 無非脈沉 , 脈緊 , 脈微欲絕 , 厥逆無脈 , 又脈陰陽俱緊 , 句句與三陽證之 「 陰陽俱浮 」 者相反 。 且不顧陰病無發熱 , 陰不得有汗兩層 。 又不顧仲景尚有三陽合病兩條 , 與此條諸證互相發明 。 乃獨於 《 金鑑 》 案中 , 秘不言脈 , 以為掩著之計 。 無如藏頭則露尾 , 顧此則失彼 。《 金鑑 》 之病 , 而果愈於麻 、 辛 , 則其脈必沉 , 必見微細 , 必不陰陽俱浮 , 自是少陰之傷寒 , 本無涉於陽明之溫熱 。 而徒割裂補綴 , 煞費心機 , 演成溫證三篇 。 欲人於春夏秋之溫病 , 盡用麻 、 辛 、 附之溫藥 , 先從別處說仲景治溫 , 凡用表藥 , 皆用桂枝 。 夫曰凡用 , 曰皆用 , 則仲景之於溫病 , 必用桂枝 , 而且用不一用矣 。 不過欲便私圖 , 直可指鹿為馬 。 居心之險詐 , 未有甚於此人者 。 謂為誤解 《 內經 》, 尚是曲恕之辭耳 。 試觀 《 千金方 》「 溫風之證 , 脈陰陽俱浮 , 汗出體重 , 其息必喘 , 其形狀不仁 , 嘿嘿但欲寐 」 一段 ,《 千金 》 之所謂溫風 , 非即仲景此條之風溫乎 ?《 千金 》 用石膏三兩 , 設使嘉言見之 , 亦必曰一一皆顯少陰經證 , 而不用石膏 , 且用薑 、 附矣 。 再觀 《 千金 》 所載腑臟溫病 , 共有六方 , 皆用石膏 。 則雖腎臟有溫 , 亦以石膏為治 。 蓋以溫病之少陰 , 固從火化為熱 , 非從水化為寒也 。 陳延之 《 小品 》 亦以葳蕤湯之石膏治冬溫 , 是皆可取以證 。 嘉言溫病用溫藥之謬 , 而溫病之必用石膏者 , 亦可信矣 。
論嘉言溫病屬少陰之誤
六經之治 , 有標本中氣之分 。 以其病之或生於本 , 或生於標 , 或生於中氣也 。 然惟陽明 、 厥陰 , 有生於中氣之病 , 故有必從中氣之治 。 若少陽 、 太陰 , 則從本治 , 而不從乎中 。 少陰 、 太陽 , 則或從本治 , 或從標治 , 而亦不從乎中 。 少陰固為太陽之中氣 , 若病在太陽 , 則非中氣為病 , 安得謂太陽病當治少陰乎 ? 至於傷寒之病 , 而傳為溫 , 則病之陽盛為之也 。 太陽經在皮毛 , 感冒風寒 , 皮毛閉塞 , 榮衛之氣鬱不得宣 , 甚則內傳胸膈 , 氣聚於胃 。 故太陽病不傳則已 , 傳則必在陽明 。 況溫病不必盡始於太陽 , 且有一起即在陽明者 。 而惟喻氏獨不肯一言陽明 。 喻謂 : 渴不惡寒之溫病 , 其脈陰陽俱浮 , 其身重而多眠睡 , 其鼻息鼾而語言難出 。 一一皆顯少陰經證 。 吾試以 《 傷寒論 》 陽明經證 , 亦一一顯言之 。 如陽明病 , 不惡寒 , 其體必重 , 一也 ; 陽明病 , 不惡寒 , 偏惡熱 , 其身體重 , 二也 ; 陽明病 , 鼻乾 , 不得汗 , 其人嗜臥 , 三也 ; 陽明病 , 汗出多而渴 , 四也 ; 陽明病 , 渴飲水漿 , 五也 ; 陽明病 , 其人復不惡寒而渴者 , 六也 ; 陽明中風 , 脈浮大 , 嗜臥 , 七也 ; 陽明病 , 脈浮而緊 , 咽燥口苦 , 腹滿而喘 , 發熱汗出 , 不惡寒 , 反惡熱 , 身重 , 八也 ; 再有三陽合病 , 腹滿身重 , 難以轉側 , 口不仁而面垢 , 九也 ; 三陽合病 , 脈浮大上關上 , 目合則汗 , 十也 ; 三陽合病 , 脈洪大 , 但欲眠睡 , 十一也 ; 三陽合病 , 渴欲飲水 , 口乾舌燥者 , 十二也 。 凡 《 傷寒論 》 所載陽明病 , 一一可與此條互證者如此 。 而所謂鼻乾者 , 非即鼻息之必鼾乎 ? 所謂口不仁者 , 非即語言之難出乎 ? 嘉言既藉此一條以為據 , 則此一條即不得不與之辨 。 其所言一一皆顯少陰經證者 , 處處聱牙 。 余所言一一皆顯陽明經證者 , 句句吻合 。 惜嘉言當日無援成注 「 陽明也 」 三字 , 與之辨論者 。 如其口燥咽乾果為腎水枯竭之象 , 即非少陰本氣君火之病 , 亦是少陰溜府可從下法之病 , 豈即宜用薑 、 附之少陰哉 ? 稍緩須臾 , 甕乾杯罄 。 即嘉言所自言 : 梔子豉湯 , 身重四端 , 皆陽明見證 , 亦嘉言所自言 。 矛盾若此 , 抑獨何耶 。
論嘉言誤解 《 內經 》「 精 」 字
「 金匱真言論 」 曰 : 夫精者 , 身之本也 。 故藏於精者 , 春不病溫 。 所謂精者 , 指一身津液 。 由於水穀所化 。 水穀之精氣 , 和調於五臟 , 灑陳於六腑 , 為後天生身之本 。 其下遂以精與汗互言之 。 吾試以經解經 , 此即經言 「 食氣入胃 , 散精於肝 , 淫精於脈 , 輸精於皮毛 」 之數 「 精 」 字也 。 亦即經言 「 飲入於胃 , 遊溢精氣 , 上輸於脾 。 脾氣散精 , 上歸於肺 。 水精四布 , 五經並行 」 之數 「 精 」 字也 。 又岐伯論溫病曰 : 人所以汗出者 , 汗生於穀 , 穀生於精 。 邪氣之得汗者 , 邪卻而精勝也 。 又曰 : 汗者 , 精氣也 。 則精即是汗 , 何有異說 ? 如嘉言者 , 亦可謂善讀 《 內經 》 者矣 。 何至 《 內經 》 一 「 精 」 字 , 尚不了了 。 味其所言 , 舉此三例以論溫 , 然後與仲景三陽三陰 , 先後同符 。 是其意 , 實欲以三例者 , 與仲景六經為域中兩大 。 既作創論 , 安排 《 內經 》。 復以 《 傷寒論 》 渴不惡寒之溫病 , 謂仲景言冬傷於寒之溫 , 以發汗已 。 身灼熱之風溫 , 謂仲景言冬不藏精之溫 。 仲景何嘗有此意 ? 乃以一節劈成兩橛 , 請來作如意珠 。 遂將發自陽明 , 一用涼解清泄無不立愈之病 , 肆用反面之薑 、 附 、 桂枝 , 適以助後人夾陰傷寒之說 。 而寒涼泄降之藥 , 概從擯棄 。 吾不能不歸咎於始作俑者之嘉言也 。
論程郊倩生地 、 麥冬為骨蒸勞熱源頭
嘉言治溫用薑 、 附之溫熱 , 人尚有能知其非者 。 郊倩治溫用麥 、 地之清滋 , 則言巧似是 , 人更無能發其覆矣 。 郊倩所有 《 條辨 》, 卷首數十頁 , 純學金聖嘆 , 既為醫中魔道 。 而其足以害人者 , 尤在第四卷 「 論溫 」 數頁中 。 夫用溫藥以治溫者 , 其弊顯 。 用滋藥以治溫者 , 其弊隱 。 自古隱害之中人 , 更甚於顯然之為害 。 郊倩切切教人以麥 、 地治溫 , 且以活人甚多為證 。 而下文便接 「 此即骨蒸勞熱等病之源頭 」。 然則問其於麥 、 地之後作何治驗 , 則皆為骨蒸矣 ? 皆為勞熱矣 ? 病而既為骨蒸 、 為勞熱 , 則當其骨蒸勞熱時卻未死也 。 未死而不可謂之活乎 ? 及其久而仍死 , 則曰是乃死於骨蒸也 , 死於勞熱也 。 若前此之溫病 , 則我早以麥 、 地活之 。 於是直可以一言斷之曰 : 余以此活人多矣 。 此為郊倩所自言 , 為郊倩自己所告人者 , 非我逆料其用麥 、 地後 , 必變骨蒸勞熱等病也 。 以後如 《 溫證論治 》 之望其轉瘧 , 竟得不死 , 則尤為活之明證 , 而遠勝於骨蒸勞熱之必死者矣 。 嘉言之以溫治溫 , 死於旬日 。 郊倩之以滋治溫 , 死於年餘 。 皆可預言其必然 , 以誇眼力 。 余在裡門時 , 多有以十成勞病就余問藥者 , 每述其前一年 , 曾作溫病 , 幸而獲愈 。 而問其今病之始 , 則固在前病之末 。 若告以今病之種種不堪 , 即由前病之種種耽誤 , 則必堅稱其前年之溫確為麥 、 地所愈 。 特不解何故 , 久不復原 , 而又為此諸病耳 。 至有以瘧久不止 , 已成瘧母來求治者 , 其言亦然 。 甚矣 ! 病者之愚 , 醫者之幸也 。 黃坤載亦用麥 、 地 , 而或加膏 、 黃於內 。 以其本是膏 、 黃之病 , 當即有愈於膏 、 黃者 。 若吳鞠通之增液 、 清宮 , 則液且立見其涸 , 宮亦萬不得清 。 無怪其吸爍真陰 , 肌膚甲錯 , 亦同於郊倩之骨蒸勞熱 。 可預定於清宮 、 增液時 , 而所言之皆驗也 。
論李士材 《 醫宗必讀 》 以諸血證盡入虛勞門
陰與陽為對待 , 血與氣為對待 , 誰不云然 。 不知血也者 , 陰氣之所化也 。 人身之陰陽 , 皆以氣言 。 陰根於陽者 , 謂陰氣根於陽氣也 。 血生於氣者 , 謂陰血生於陰氣也 。 補氣之陽 , 惟附子足以當之 。 若人參 、 黃耆 , 則皆補氣之陰 。 試觀人參養營湯 , 用人參而以養營為名 。 當歸補血湯 , 欲補血而以黃耆為主 。 其義不從可知乎 ? 故張路玉曰 : 四物為陰血受病之方 , 非調補真陰之治 。 柯韻伯曰 : 四物乃肝經調血之劑 , 非心經生血之方 。 明乎此 , 而所以治血之虛者 , 安得不注意於陰氣乎 ? 更有一等大吐大崩 , 去血過多則血脫者 , 必益氣 。 並不僅在陰氣 , 而在陽氣矣 。 此則非參 、 附大劑 , 壯陽固陰以收效於頃刻 , 萬無他法可施 , 本不徒恃參 、 耆也 。 若夫暴來暴下之忽見血者 , 且有畜血之為血證而不見血者 , 則非血之虛 , 而為血之病 。 病則似與四物 , 無不宜矣 。 然四物並用 , 則動者嫌動 , 滯者嫌滯 , 此又當知行氣開鬱 、 除濕潤燥 、 瀉火撤熱之皆所以治血 , 而去瘀以生其新 。 瘀去而新乃生者 , 尤為補血之大也 。 乃 《 醫宗必讀 》 先論虛勞一大篇 , 首列 「 傳屍勞 」 一證 , 而即繼以吐血 、 咯血 、 咳嗽血三種 。 世之樂得其捷徑者 , 一見有血 , 便歸入 「 虛勞門 」 中 , 將行氣開鬱 、 除濕潤燥 、 瀉火撤熱 、 逐瘀生新等法 , 謂皆不宜於虛勞 , 而盡付諸一勾 。 此所以血證之淺深次第竟無下手處也 。 凡人以吐 、 咯見紅 , 及咳嗽之或已見紅 、 或未見紅者 , 欲其不入怯途 , 若不先明士材之失 , 其將何以為治 ? 余哀夫世之為士材所愚也 。 有不忍嘿爾而息者 。
余於 《 醫宗必讀 》 治血之失 , 言之有素矣 。 近得 《 古今圖書集成 》, 於 「 藝術典 · 醫部匯考 」 一門遍讀之中 , 有載 「 李中梓語 」 一條云 : 予於諸血證之始 , 率以桃仁 、 大黃行血破瘀之劑折其銳氣 , 而後區別治之 。 雖獲中病 , 然猶不得其所以然也 。 後遇四明故人蘇伊舉 , 論諸家之術 。 伊舉曰 : 吾鄉有善醫者 , 每治失血 、 畜 、 妄 , 必先以快藥下之 。 或問 : 失血復下 , 虛何以當 ? 則曰 : 血既妄行 , 迷失故道 , 若不去蓄利瘀 , 則以妄為常 。 曷以御之 ? 且去者自去 , 生者自生 , 何虛之有 ? 予聞之愕然 , 曰 : 名言也 。 昔者之疑 , 今釋然矣 。 觀此一條 , 則似乎士材平日本非盡以血證為虛勞 , 故伊舉之言 , 亦為其所信服 。 而 《 醫宗必讀 》 何以盡入諸虛勞門中也 ? 向疑士材身享大名 , 本不應一誤至此 。 意者 《 醫宗必讀 》 亦非出自士材之手乎 ? 血之為病最多 , 其治法亦甚不一 。 今得此論 , 竊為病血者幸 。 特其言必先用快藥下之 , 則獨宜於畜血 , 而他血證未必盡然 。 姑錄於此 , 以見 《 必讀 》 一書 , 亦未必定出於士材也 。
論秦皇士 《 傷寒大白 》
夙聞松江秦皇士有 《 傷寒大白 》 一書 , 以謂 《 傷寒論 》 之難白者 , 得此可以盡白 。 而惜無由求白於皇士也 , 取而讀之 , 乃知其意 。 蓋謂仲景所用桂 、 麻 , 乃治河北長沙北方冬月之病 。 江浙東南 , 為南離巳午地 , 患此絕少 。 故以春夏秋冬 , 分隸南北 , 謂清裡同 , 而發表異 , 教人以桂 、 麻二方只可施諸北方冬月 , 不治春夏秋三時南方之病 。 篇中不厭重複 , 一則曰冬月北方 , 再則曰北方冬月 ; 一則曰三時南方 , 再則曰南方三時 。 夫桂 、 麻二方 , 誠有不宜於三時者 , 即北方亦何嘗不然 ? 若南方而感風寒 , 未成溫熱 , 即三時亦未必定無桂 、 麻證 。 而其一再言之 , 直若北方獨有冬月 , 南方只有三時 , 何其悖也 。 況既鑿分南北 , 則其於南北方位當必有釐然不爽者 。 乃問其所謂北方者何 ? 則長沙也 。 長沙 , 即今湖南長沙府 , 以方輿計之 , 正與江浙毗連處 , 東西相望 , 且略迤南 。 乃以湖南改作河北 , 則似長沙不在洞庭之南 , 而在大河之北矣 。 問其所指為南方者何 ? 則江浙也 。 江浙之地 , 但可曰東 , 不可曰南 。 乃以震巽之間 , 直移諸南離巳午 , 則似江浙不在大江之左 , 而在嶺表之南矣 。 不特此也 , 仲景 , 南陽人 , 長沙乃其所歷之官 , 當其守長沙也 。 宗族五 、 六十人 , 未必皆死於長沙 。 則論仲景者 , 自當就南陽言之 。 南陽 , 即今河南南陽府南陽縣 , 於漢時為涅陽 。 以方輿計之 , 亦與江南寶應一帶東西相望 。 況其所據以為北方者 , 且不在南陽 , 而為長沙乎 。 凡論地理 , 當就天下之中 , 以定南北 , 而分東西 。 長沙江浙 , 就天下之大論之 , 實亦相去不遠 , 非真南北迢迢 , 東西亙亙 , 有萬里之隔也 。 而人之於病 , 病之於藥 , 亦何至有於此者 , 必不有於彼 。 宜於彼者 , 必不宜於此哉 。 乃將千古以來 , 一定不易之地輿 , 信手改南作北 , 指東為南 , 而江浙之地遂自此無桂 、 麻證 。 大凡人謂仲景方不可用 , 每為病家所樂從 。 於是南人無傷寒之說 , 遂盛行於江浙間 。 今乃知始作俑者 , 即不識南北 、 不辨東西之秦皇士 。 而 《 傷寒論 》 於是乎大不白於天下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