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· 文二

傷寒有五論一
《 傷寒論 》 之不明於世也久矣 。 昔人謂讀 《 傷寒論 》 當求其所以立法之意 , 余謂讀 《 傷寒論 》 當先求所以命名之意 。 不審其論之何以名傷寒 , 則何怪人之不善用傷寒方哉 。 凡病之為風 、 為寒 、 為溫 、 為熱 、 為濕溫者 , 古皆謂之傷寒 。 乃人知風與寒為 《 傷寒論 》 中病 , 而於溫與熱謂不可用 《 傷寒論 》 中方 。 其意若曰 , 方既出於 《 傷寒論 》 自是治寒方 , 必非治溫法 。 豈有治溫而用治寒方者 ? 於是一遇溫熱病無不力闢傷寒方 , 更無人知溫熱之病本隸於 《 傷寒論 》 中 , 而溫熱之方並不在 《 傷寒論 》 外者 。
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自序云 : 撰用 《 素問 》《 九卷 》《 八十一難 》。 則欲讀 《 傷寒論 》 必先於 《 素問 》 求之 。《 素問 》 曰 : 熱病者 , 皆傷寒之類也 。 又曰 : 人之傷於寒也 , 則為病熱 。 又曰 : 人傷於寒而傳為熱 , 何也 ? 寒甚則生熱也 。 又曰 :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 , 先夏至日為病溫 , 後夏至日為病暑 。 蓋 《 素問 》 之言熱 , 言病之既 ; 仲景之言寒 , 言病之朔 。 比而觀之 , 自知寒之必化為熱 , 而溫之必本於寒 。 其反援 《 素問 》 以駁仲景者 , 固不足與議矣 。 然苟非證之以 《 難經 》, 尚不知仲景所以名論之故 。《 難經 · 五十八難 》 曰 : 傷寒有幾 ? 答曰 : 傷寒有五 。 有中風 , 有傷寒 , 有濕溫 , 有熱病 , 有溫病 。 傷寒者 , 病之總名也 。 下五者 , 病之分證也 。 傷寒為綱 , 其目則五 : 一曰中風 , 二曰傷寒 , 三曰濕溫 , 四曰熱病 , 五曰溫病 。 明說傷寒有五種焉 。 病既來自傷寒 , 是當從病之來路上立論 , 論即從病之來路上命名 。 故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之傷寒字 , 即 《 難經 》「 傷寒有五 」 之傷寒字 , 非 「 二曰傷寒 」 之傷寒字也 。 仲景所以撰用 《 素問 》《 難經 》 者如此 。
明乎此 , 而以 《 傷寒論 》 中病一一按之 。 如太陽病發熱 , 汗出 , 惡風 , 脈緩者 , 名曰中風 。 太陽病或已發熱 , 或未發熱 , 必惡寒 , 體痛 , 嘔逆 , 脈陰陽俱緊者 , 名曰傷寒 。 其病皆自傷寒來 。 其為方也 。 如桂枝 、 麻黃之辛溫者皆治之 。 如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 , 脈沉而細者 , 此為濕痹 。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 , 其人汗出 , 惡寒 , 身熱而渴也 。 太陽病發熱而渴 , 不惡寒者 , 為溫病 , 其病亦自傷寒來 。 其為方也 , 如葛根之辛涼 , 石膏之辛甘寒 , 黃芩 、 黃連 、 大黃之諸苦寒者皆治之 , 豈不以傷寒之為論固為諸傷寒病設 , 凡傷寒之若風 、 若寒 、 若溫 、 若熱 、 若濕溫五種 , 無不於論中列方 , 既用桂 、 麻治風寒 , 即以葛根輩治溫熱 , 分系其方於 《 傷寒論 》 中 , 而豈獨治五種內惡寒 , 體痛 , 嘔逆 , 脈緊之傷寒一種乎哉 。 慨自沿習之久 , 莫不以仲景傷寒有五之大綱 , 為專治 「 二曰傷寒 」 之一種 , 一若但見論中有桂枝 、 麻黃不見論中有膏 、 黃 、 芩 、 連者 。 夫膏 、 黃 、 芩 、 連豈治寒者哉 ! 豈不是治溫治熱者哉 ! 乃以論名傷寒即謂仲景不知溫熱 , 則論亦不名中風 , 何不並云仲景不知中風乎 。
古人有言 : 不明五運六氣 , 檢遍方書何濟 ? 是惟先識仲景所值氣運為風為火 , 宗族之病死於風 、 寒 、 溫 、 熱 、 濕溫之幾種者居多 。 當時習用崔文行神丹 , 君硃砂而臣烏 、 附 , 佐以半夏 、 人參 、 茯苓 , 使以射 , 罔名曰赤丸 , 以象朱烏七宿者 。 其人初病風寒 , 既不宜於附子 ; 其人若病溫熱 , 更不宜於烏頭 。 乃於三日以內便用神丹 , 不識溫熱寒涼四法未可通用 。 所以仲景特用東方蒼龍 , 西方白虎 , 北方元武 , 而獨不用南方之朱雀也 。 然而宋元以來 , 於 《 傷寒論 》 之但用三方竟無能舉其說者 。 宜莫不以 《 傷寒論 》 中方為用溫之祖 , 絕不知 《 傷寒論 》 中方亦為用寒之祖矣 。
夫仲景方為上古聖人相傳之方 , 所謂經方也 。 伊尹歿而仲景出 , 凡伊尹湯液之失傳者 , 膏 、 知之辛寒 , 硝 、 黃之鹹寒 , 芩 、 連 、 柏之苦寒 , 始與薑 、 附 、 桂之辛溫 、 辛熱各標見於傷寒之論 , 奈何人云亦云 , 習焉不察 , 不將 《 難經 》「 傷寒有五 」 之文求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所以命名之意 , 而以為治風寒者可取諸論中 , 治溫熱者必求諸論外 , 故風寒之治得其法 , 而溫熱之治盡失其傳也 。 余以秦越人發幾種之問作五種之對 , 乃知五種之傷寒並隸於傷寒之一論 , 則 《 傷寒論 》 者明是五種傷寒之總論 , 而溫熱之治即在其中 。 前人言之而未詳 , 猶待後人申之而大白也 。 快哉 , 余讀仲景書如桶底脫矣 。
傷寒有五論二
王叔和搜採仲景舊論 , 錄其對病真方 , 以防世急 , 而作序例 。 舊論者 , 即此五種之論也 。 對病者 , 對此五種之病也 。 五者之說 , 徐靈胎言之於 《 難經經釋 》, 呂𣗪村言之於 《 傷寒尋源 》, 若程郊倩之二十五葉 , 非不欲明此意 , 而牛鬼蛇神陷入魔障 , 無足深論 。 獨其於傷寒所致太陽病痙濕暍與傷寒相似條下 , 釋之曰 : 上傷寒字指 《 傷寒論 》 一書 , 下傷寒字指寒傷營一證 。 則其言抑何精也 。 再有雙行自注 : 傷寒 , 猶寧國嘉興之有府 , 傷寒病猶寧國嘉興之有縣 。 寧國之蘭陵 、 涇縣亦稱寧國 , 嘉興之平湖 、 秀水亦稱嘉興 , 以其府屬之同也 。 只此數言罕譬而喻 , 頗足解頤 , 亦何必作此二十五葉之天魔舞哉 。 彼徽產也 , 故言皖浙 。 我是吳儂 , 但知吳地 。 吳之有江寧府亦有江寧縣也 , 江寧縣即 《 傷寒論 》 之傷寒也 , 其上元六縣則 《 傷寒論 》 之風也 、 溫也 、 熱也 、 濕溫也 , 而上元諸縣人均得稱江寧人者 , 不言縣而言府也 。 以此明風寒溫熱之皆名傷寒 , 而傷寒之五種不亦同於江寧之七縣哉 。
推而論之 , 則如鍾鏞之皆可名鍾 。 鼎鼐之皆可名鼎 , 尊罍之皆可名尊 , 即此類也 。 然猶不若以五金言之 : 一曰金 , 二曰銀 , 三曰銅 , 四曰鐵 , 五曰錫 。 五金之中 , 其一曰金 。《 傷寒論 》 非五金之總論耶 。 且不若以五侯言之 : 一曰公 , 二曰侯 , 三曰伯 , 四曰子 , 五曰男 。 五侯之中 , 其二曰侯 。《 傷寒論 》 非五候之總論耶 。 能近取譬 , 可以為方 。 惟願五者之復明於世 , 俾人知風 、 寒 、 溫 、 熱之皆在論中 , 論中之方可治風寒 , 亦治溫熱 。 則凡為傷寒方難用之說者可一掃而空矣 。
傷寒有五論三
世人之不解溫熱為傷寒者比比然矣 。 豈知世所不解者且不獨在傷寒之溫熱 , 而並不解傷寒之中風 。 於何見之 ? 見之於林億等 《 千金方 · 例 》 第八條 。 億以彼時將傷寒 、 中風 、 熱病 、 溫病通曰傷寒為非 , 謂此為今日醫家公患 。 故其於 《 外臺 》 第二卷亦曰 : 臣億案 ,《 傷寒論 》 傷寒 、 中風自是兩疾 , 今云傷寒中風者非 。 則億之不解傷寒為總名而中風為傷寒之一者顯然矣 。 余所見 《 外臺 》 書為日本醫官尚德以宋本校刊者 。 尚德於是書其眉曰 : 傷寒固並傷寒之中風言 , 億等未達其旨耳 。 林億之言其貽消於東瀛如此 。 余按 《 外臺 · 中風 》 第一條 , 引 《 巢氏病源 》 中風傷寒之狀 , 王燾之意豈不曰中風為傷寒中一狀乎 ? 蛛絲鳥篆尚賴有隋唐間人 , 足以取證 。 而億等所言謬已如此 , 又遑論乎其後哉 。 再觀 《 千金方 》 第九卷為傷寒上 , 第十卷為傷寒下 , 所載大青龍湯治中風傷寒 , 陽旦湯 、 栝蔞根湯治傷寒中風 。 參錯言之 , 蓋以其病為傷寒內之中風 , 皆非平列兩證也 。 故其於解肌湯 、 酒膽湯皆云傷寒溫病 , 烏扇豬脂方 、 大棗烏梅方皆云傷寒熱病 。 凡此皆言傷寒內之溫熱 , 意亦猶是 。 後人於此等處 , 俱看作兩證並列 , 則胡不一審其卷第固是傷寒 , 而卷中分系各證 , 正與仲景之以傷寒名論者同其例乎 。 不察乎此 , 則解肌 、 烏扇諸方可不分寒與溫與熱而通治之耶 ? 不能瞭然於目 , 所以不能瞭然於心 。 乃余則正以億等之誤解而又得一確據矣 。
吾蘇嘉慶年間 , 顧西疇之孫大田懸一榜於門曰 「 顧大田傷寒 」。 大田固通治四時寒熱之病者也 , 而但標 「 傷寒 」 兩字於門 , 可見大田時人尚能知四時寒熱皆名傷寒 。 否則大田豈獨為冬醫 , 而春夏秋無過而問焉者耶 ?
傷寒方論一
仲景為醫中之聖 ,《 傷寒論 》 為醫書有方之祖 。《 傷寒論 》 以前則神農氏遍味草木 , 著寒溫平熱之性 , 有 《 本草經 》 三卷 , 而不出一方 。 軒轅氏命岐伯 、 俞跗 、 雷公察明堂 , 究息脈 , 咨岐伯作 《 內經 》, 巫彭 、 桐君處方餌 , 而僅有數方 。 伊尹以元聖 , 撰用 《 神農本草 》 作為 《 湯液 》, 而方不傳 。 春秋時醫和 、 醫緩 , 以醫名而不以方傳 。 扁鵲受長桑君禁方 , 所傳於世者 《 八十一難 》, 而其生郭太子 , 見齊桓公午 , 及其為帶下醫 、 顱囟醫 、 耳目痹醫者 , 俱未悉其所以為方也 。 倉公受公乘陽慶禁方 , 所僅存者一二方耳 。 其他如陽劑剛石 , 陰劑柔石者 , 亦未審其何以為方也 。 然則方不肇自仲景 , 用方者不仲景之是求 , 而誰求哉 ? 至其後乎仲景者 , 華佗 《 中藏經 》 有方六十道 , 而刳腸湔胃 , 刮骨縫腸 , 大異仲景之治 , 雖有方而不恃乎方 。 晉皇甫謐 《 甲乙經 》 專論針刺而無方 。 王叔和 《 脈經 》 但言脈法而無方 。 隋巢元方 《 諸病源候論 》 第載病源而亦無方 。 惟李唐之初 , 孫真人 、 王刺史出 , 而以其方重之曰 《 千金 》, 珍之曰 《 秘要 》, 是皆足以考仲景方者 。 此 《 千金方翼 》、《 外臺秘要 》 兩書所以亦不可不讀也 。 今人常見之病一一為仲景常言之病 , 並非古人別有古病 , 而今病為古人所不識也 。 病即其病 , 而謂獨不可用其方者何歟 ?
傷寒方論二
一部 《 傷寒論 》, 只有三種方 : 一曰辛散 , 桂 、 麻諸方是也 。 一曰寒瀉 , 膏 、 黃諸方是也 。 一曰溫補 , 薑 、 附諸方是也 。 升 、 葛 、 柴 、 辛 , 統於桂 、 麻 。 芩 、 連 、 梔 、 柏 , 統於膏 、 黃 。 吳萸 、 蜀椒 , 統於薑 、 附 。 薑 、 附 、 桂 、 麻為溫法 。 膏與黃為清法 。 桂枝之與石膏 , 芩 、 連之與乾薑 , 附子之與大黃為溫清合法 。 補則用人參者 , 十八方亦分三種以為治 , 而皆補陰氣 , 不是補陽 。 試觀仲景補法 , 一則甘草 , 再則棗 、 草 , 輕則白芍 、 棗 、 草 , 重則人參 、 棗 、 草 , 此數者悉是補陰之品 。 仲景之用補於去病時者 , 如是焉已耳 。 且論中諸方 , 惟桂 、 麻 、 青龍為正治風寒之法 , 此外則皆救逆法也 。 試以桂 、 麻論之 , 太陽有桂枝湯 、 麻黃湯 、 葛根湯 、 大 、 小青龍湯 。 陽明之始 , 亦有桂 、 麻二湯 。 少陽有柴胡桂枝湯 。 太陰有桂枝加大黃湯 、 理中加桂湯 , 亦有桂枝湯 。 少陰有麻附辛 、 甘二湯 。 厥陰有當歸四逆湯 。 蓋皆不離桂 、 麻二味 。 病而僅屬風寒 , 不論傳在何經 , 只須桂 、 麻辛散表邪 , 自無不解 。 不治而病入陽明腑則為實熱 , 不可辛散矣 。 不治而病入太陰臟 , 則為虛寒 , 不可寒瀉矣 。 少 、 厥病之虛寒者 , 同於太陰臟 , 亦宜溫補 。 若少 、 厥病而為實熱 , 仍還陽明腑 , 則應寒瀉 。 蓋桂 、 麻以辛散者祛寒 , 膏 、 黃以撤熱者救陰 , 薑 、 附以辛熱者回陽 , 人參以養陰者退熱 。 病在太陽 , 則用麻 、 桂 。 病在太 、 少 , 則用柴胡 。 病入陽明 , 則用葛根 。 病入少 、 厥 , 則用細辛 。 此仲景之辛散也 。 非寒不瀉 , 芩 、 連 、 膏 、 黃 , 仲景之瀉藥 。 非溫不補 , 萸 、 椒 、 薑 、 附 , 仲景之補藥 。 一百十三方 , 以此數語括之 , 頭頭是道 , 何難用之有 ?
傷寒方論三
古今之病 , 不外寒熱兩途 。 古今之治 , 不外溫清兩法 。 古於汗病通曰傷寒 , 不知何時浸失此旨 。 遂不審傷寒之論不獨有治寒之方 , 前人於溫熱病禁用傷寒方者 , 只是教人於葛根等病不得仍用桂 、 麻等方 , 而非通指傷寒方言也 。 不知何時又失此旨 , 將 《 傷寒論 》 中方自葛根而下如芩 、 連 、 梔 、 柏之統於膏 、 黃者 , 始則不識其病 , 繼且不解其方 , 因而不用其藥 。 最可笑者 , 韓祗和覺桂枝之難用 , 而謂今昔有不同 。 朱肱 、 龐安常皆謂夏月用麻 、 桂發表須加寒藥 , 否則熱甚斑黃 。 王安道曰 : 近代學者視仲景書 , 欲仗焉而不敢終決 ; 欲棄焉則猶以為立法之祖而莫能外 。 甚則待為文具 , 又甚則束之高閣 。 至陳素中特作 《 傷寒辨證 》, 且曰 : 人遇溫熱病 , 但以為桂枝 、 麻黃今時難用 , 或以為春夏用桂枝 、 麻黃鬚加石膏 、 黃芩 , 已極可笑 。 而又曰 : 或亦有知用寒涼清解 , 反不敢用桂枝 、 麻黃者 , 則更不知所云矣 。 夫 《 傷寒論 》 豈止桂 、 麻二方 ? 用傷寒方者 , 豈必用桂 、 麻二物 ? 總由傷寒兩字礙目刺手 , 不能知風寒 、 溫熱皆歸此論 , 溫法 、 清法劈分兩途 , 故有此種種疑難 , 徒貽笑柄 。 吾則以為 , 遇太陽有汗之中風則用桂枝 , 遇太陽無汗之傷寒則用麻黃 , 遇陽明惡熱 , 不惡寒 , 汗多 , 渴飲者 , 則用葛根芩連 , 而已病之有汗無汗 、 惡寒不惡寒 、 渴與不渴 、 能食不能食 , 無一不予人以可見 。 而更參之以脈 , 合之以時 , 宜溫宜清 , 固有截然不淆者 。 況以醫者當身所值六十年之氣化 , 計之濕寒 、 寒濕之運 , 則以能用桂 、 麻 、 薑 、 附為長 。 風 、 燥二火之運 , 則以能用芩 、 連 、 膏 、 黃為長 。 六六三百六十年 , 宜從溫法者二 , 宜從清法者四 。 即言六氣不過寒熱兩途 , 即言六氣之治亦不過溫清兩法 , 而 《 傷寒論 》 為法具備 , 其斯以為仲景矣乎 。
傷寒去實論
天為清虛之府 , 人為虛靈之體 , 不為病也 。 有病則為實 。 寒之邪曰實邪 , 傷於寒曰表實 , 猶曰虛器之中有物焉 。 以實之非強實壯實之謂 。 徐之才 「 十劑 」 中 「 輕可去實 」, 即此實字 。 自夫人以體之強壯者為結實 , 以體之不甚者強壯者為不結實 , 遂謂結實者必無病 , 病必由於不結實 。 而將 《 內經 》「 實則瀉之 」 及 「 毋實實 」 之訓亦認作結實之實 , 且於臨病人時預懸一強壯之形於心 , 而目中則正見其病態之郎當 , 固無怪天下無當去之實 , 而只有當補之虛 , 即未必定用補虛之方 , 亦決不敢用去實之藥 。 所以徐之才謂病為實 , 彼方謂實則不病 , 孰知之才之所謂實 , 即彼之視以為虛者哉 。 況在病者 , 因實而病 , 彼且謂因病而虛 , 又誰知彼所謂虛即病之所由以實者哉 。 於是而我意中之實為彼口中之虛 , 彼意中之虛即我口中之實 。 實字之不解 , 遂並虛字而亦昧之 。 竟無人知無病為虛 , 虛不為害 ; 有病為實 , 實必速去之理 。 而於經所云 「 邪勝則虛之 」 者更不解矣 。 或曰 : 然則補藥何時可用乎 ? 余曰 : 除虛證外 , 一則無病 , 一則病後 。 若既有實邪 , 斷不議補於邪實之時 。 試請曾受此害者 , 一回想之可乎 。 即如彼之言曰 : 稟氣旺者 , 雖感重邪 , 其發必輕 ; 稟氣弱者 , 即感微邪 , 其發亦重 。 以余所見 , 則稟之弱者 , 隨感隨發 , 其發也輕 , 以其邪亦不能實也 。 稟之厚者 , 感受之久 , 鬱而不發 , 發則必重 , 以其邪亦實之甚也 。 或又曰 : 人之強壯者 , 盡力去邪 , 盡不妨事 。 人之羸弱者 , 即用些少去病之藥 , 亦所不勝 。 此言亦大不然 。 以余所治 , 人果強壯 , 即留病一二日 , 於事無妨 , 而用藥則不可輕 。 若其人而已覺羸弱 , 則去病宜速 , 只多留一二日之病即危 , 而用藥本不必重 。 兩說並存 , 以俟後之覽者一評騭之何如 ?
傷寒補虛論
邪實於表為表實 , 邪實於裡為裡實 。 余既明古人所說實字即是邪字 , 自不至執體虛之見因而廢邪實之治矣 。 然病固自有虛不達邪者 , 亦豈無法以處之 ? 仲景於此固自有補虛法 , 而人又不知耳 。 其法云何 ? 始則芍 、 草而已 , 繼則人參 、 芍 、 草而已 。 如麻黃湯 、 白虎湯 、 大青龍湯 , 則以甘草為補也 。 桂枝湯 、 葛根湯 、 黃芩湯 、 四逆散 , 則以芍 、 草為補也 。 柴胡湯 、 理中湯 、 吳茱萸湯 , 則以參 、 草為補也 。 而如瀉心湯 、 四逆湯 、 復脈湯之君甘草者 , 更可見也 。 余故知甘草為仲景之補藥 , 芍 、 草尤仲景之補藥 , 豈必於芍 、 草外另尋補藥乎 ? 再以參論 , 則仲景於桂枝證用參而有新加湯矣 , 於芩連證用參而有瀉心湯矣 , 於石膏證用參而有人參白虎湯 、 竹葉石膏湯矣 , 於柴胡證用參而有柴胡湯 , 附子證用參而有附子湯矣 。 更以利止亡血證用參 , 於四逆湯以已極汗下證用參 , 於茯苓四逆湯芍 、 草之助人參焉耳 。 余故知仲景惟以人參為補 , 又豈必另尋補藥於人參外乎 ?《 別錄 》 謂人參功用同於甘草 , 凡在寒溫補瀉之劑皆可相劑以成功 。
國朝徐靈胎亦謂仲景之於人參以補為瀉 , 從無與滋膩之物同入感證中者 。 所以喻嘉言每用三五七分之參於去病方中 , 為獨得仲景法 。 蓋惟嘉言能知仲景之用參一如其用草者 , 則且不必問仲景之何以用參 , 只一問仲景之何以用草而已 。 識仲景於去實之方即有補虛之藥矣 。 以此教人 , 後世猶有謂傷寒無補法者 ?
自參之為用失其法 , 而當其去病 , 未聞有一用參者 。 及其病既危篤 , 則非一二三兩之獨參湯 , 必不能回無氣於無何有之鄉 。 乃至此 , 而方用三五七分之參 , 又雜以他藥 , 反見脹滿 。 反見脹滿則曰虛不受補 。 夫補藥所以救虛豈有果虛而不受補者 ? 蓋既不善用參於病未危之前 , 又不善用參於病既危之後 。 嗟乎 ! 一參而已其於先後多少之間能信任而元惑者 , 有幾人哉 。
《 傷寒論 》 六經提綱
太陽之為病 , 脈浮 , 頭項強痛而惡寒 。
六經提綱 , 皆主氣化 。 六經為標 , 六氣為本 。 太陽之為病 , 寒水之氣為病也 。 寒為病 , 故宜溫散 。 水為病 , 故宜利水 。 篇中凡言太陽病者 , 皆就寒水之病言也 。
陽明之為病 , 胃家實也 。
《 千金 》 作 「 胃中寒 」, 蓋推病本言之也 。 兩陽合明 , 名曰陽明 。 寒水之邪至此成熱 , 即至此成實 。 胃屬燥金 , 其在氣化則燥金病也 。 篇中凡稱陽明病 , 皆有 「 胃家實 」 三字在內 。 提綱以邪實為主 , 而凡所言身熱 , 汗自出 , 不惡寒反惡熱者 , 亦綱也 。 並所言陽明居中 , 萬物所歸 , 無所復傳者 , 亦綱也 。
少陽之為病 , 口苦 , 咽乾 , 目眩也 。
少陽氣化為相火 , 故以相火病為提綱 。 而凡往來寒熱 , 脅痛 , 耳聾 , 咳 , 悸 , 嘔 , 渴 , 但見一證即是相火之病 , 亦皆為少陽之綱 。 篇中凡言少陽病 , 皆仿此 。
太陰之為病 , 腹滿而吐食不下 , 自利益甚 , 時腹自痛 。 若下之 , 必胸下結硬 。
謹案 : 御纂 《 醫宗金鑑 》 謂 :「 腹滿 」 下當先有 「 自利 」 二字 。 又謂 :「 自利 」 句當在 「 結硬 」 字下 , 否則仲景不當於 「 自利益甚 」 後復言 「 若下之 」 矣 。《 千金 》 作 「 食不下 , 下之益甚 」, 無 「 自利 」 二字 , 或提綱中本不言自利乎 ? 太陰病生於本 , 本者 , 濕土也 。 屬寒者多 , 其有溜入陽明腑而為熱者 , 則已見於陽明篇 。 故太陰篇次獨少也 。 凡篇中言太陰病 , 皆指此提綱言 。
少陰之為病 , 脈微細 , 但欲寐也 。
少陰之上 , 君火主之 。 本陽標陰 , 其病從標 , 為足少陰 。 從本則為手少陰 。 以下利為腎水病 , 而咽痛即君火病也 。 世以少陰咽痛謂為腎病 , 宜溫 , 皆忘卻氣化之為君火 。 況即下利一證 , 亦有從本化而為熱者哉 。 但欲寐 , 是欲寐而不能寐 , 非多眠睡也 。 篇中凡言少陰病 , 皆指此脈證言之 。
厥陰之為病 , 消渴 , 氣上撞心 , 心中疼熱 , 飢而不欲食 , 食即吐蛔 , 下之利不止 。
兩陰交盡 , 名曰厥陰 。 厥陰為標 , 風木為本 。 故厥陰病皆風木之病 。 木中有火 , 標陰而本陽 。 凡厥陰病主以消渴 , 猶太陰病主以腹滿 。 腹滿 、 消渴二端 , 尤為太 、 厥綱中之綱 。 篇中一言厥陰中風 , 兩言厥陰病 , 並此只有四條 , 皆為綱 。
仲景書本為 《 傷寒雜病論 》, 六經提綱 , 傷寒如此 , 雜病亦如此 。 舍此則不能治傷寒 , 亦不能治雜病 。 凡六經之分 , 在寒水 、 燥金 、 相火 、 濕土 、 君火 、 風木之六氣 , 不僅為足六經手六經也 。 讀 《 內經 》 者自知之 。 彼謂傳足不傳手者 , 隔膜語耳 。
《 傷寒論 》 脈法
仲景論脈 , 所重浮 、 沉 、 遲 、 數 。 而浮 、 大 、 數 、 動 、 滑 、 沉 、 澀 、 弱 、 弦 、 微 , 以類相從 。 浮 、 沉以位言 , 遲 、 數以至數言 。 浮 、 數 , 陽也 。 而大 、 滑 、 動 , 亦為陽 。 沉 、 遲 , 陰也 。 而澀 、 弱 、 弦 、 微 , 亦為陰 。 叔和 「 辨脈法 」 云 : 陽病見陰脈者死 , 陰病見陽脈者生 。 仲景之平脈以辨證者如此 。 叔和可稱能說仲景之意者矣 。 凡人以不浮 、 不沉 、 不遲 、 不數為經脈 , 反是則為病脈 。 而病脈之中 , 又以脈有胃氣為吉 , 真臟脈見為凶 。 此則真有關於生死者 。 若本文之生死二字 , 則正教人以不使之死而使之生也 。 如病之初為浮 、 大 、 數 、 動 、 滑 , 而其繼也漸見沉 、 澀 、 弱 、 弦 , 微者 , 是陽消陰長之機 , 於病為進 。 病之初為沉 、 澀 、 弱 、 弦 、 微 , 而其繼也漸見浮 、 大 、 數 、 動 、 滑者 , 是陽進陰退之象 , 其病為欲愈 。 此脈之有定者也 , 醫必當體會之 。 如浮為陽 , 而兼見大 、 數 、 滑 、 動之陽脈 , 是重陽也 , 必為陽盛之病 , 當急撤其陽邪 。 沉為陰 , 而兼見澀 、 弱 、 弦 、 微之陰脈 , 是重陰也 , 必為陰盛之病 , 當急破其陰邪 。 且也浮既為陽 , 而浮之中反見澀 、 弱 、 弦 、 微 , 則陰氣上入陽中 , 將有亡陽之變 , 當以扶陽為急 。 沉既為陰 , 而沉之中反見大 、 滑 、 動 、 數 , 則陽邪下陷陰中 , 將有陰竭之虞 , 當以存陰為急 。 此脈之無定者也 , 醫則能轉移之 。 仲景之意 , 蓋謂陽病不可使見陰脈 , 陰病必當使見陽脈耳 。 豈於陽病一見陰脈即曰無可治 , 陰病一見陽脈即曰不必治乎 。 余於是即仲景之脈法 , 以求仲景之治法 。 仲景於太陽病用桂 、 麻者 , 以其脈之浮緩 、 浮緊也 。 緊與緩皆陰脈 , 而治之以辛溫則不死 。 於太陽病用薑 、 附者 , 以其脈之微弱 、 沉微也 。 微與弱亦陰脈 , 而治之以辛熱亦不死 。 仲景於陽明病用膏 、 黃者 , 以其脈之浮大 、 浮長也 。 長與大皆陽脈 , 而苟非治以苦寒則必死 。 仲景於三陰之陰病用薑 、 附者 , 以其脈之沉細 。 於三陰之陽病仍用膏 、 黃者 , 以其脈之浮滑也 。 沉細為陰脈 , 苟非治以辛熱則不生 。 浮滑為陽脈 , 苟非治以苦寒則亦不生 。 是故宜用辛溫時 , 不可早用辛涼 。 宜用辛涼時 , 不可仍用辛溫 。 而於宜辛熱者 , 不得僅用辛溫可知 。 宜苦寒者不得通用甘寒 , 亦可知矣 。 惟其治之有法 , 所以能使陽病不見陰脈 , 能使陰病得見陽脈也 。 此仲景之意 , 惟叔和為能說仲景之意也 。
更以仲景論舌苔觀之 。《 經 》 云 : 能合色脈 , 萬舉萬全 。 舌亦色之一也 。 夫病以證為主 , 凡仲景言舌者五 , 舉一白苔而分燥 、 滑 , 即以其舌參觀其證 , 必有證而後有方 , 方以治證 , 非徒以治舌也 。 乃元人杜清碧不以證言 , 徒以舌言 , 繪為三十七圖 , 或廣至一百三十六圖 , 或又減為一百二十圖 。 每色有十餘圖 , 每圖莫不有方 , 並不言此舌之因何證而見 。 一若方即以舌為準 , 而不必更論其證者 , 徒亂人意 , 實無關於治法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