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二 · 文十二

《 續蘇談 》「 防其說 」
甚矣哉 , 醫道之壞也 ! 人謂壞自醫家 , 吾謂壞自病家 。 人謂當責醫家 , 吾謂當責病家 。 蓋醫有不得不然之勢焉 , 實病家迫之使然也 。 一或不然 , 則必見拒於病家 。 即不能苟容於同列 , 即如天下設防之舉 , 蓋惟恐其如此 。 而欲其不如此 , 故貴乎有是防 。 而使防其如此者 , 必不如此耳 。 從未有防其東而東 , 防其西而西 , 防其來者自來 , 防其去者竟去 , 而曰吾以是為防也 , 則弗如其無防矣 。 往 , 聞吾蘇於嘉道年間有所謂防其之醫 , 而竊有異焉 。 客有仿楊君謙松壽堂筆意 , 作 《 續蘇談 》 者 , 紀嘉道間事一則 。 云 : 假如人得寒熱病 , 一二三日 , 未必遽命醫也 。 至四五日 , 而不能不藥矣 。 醫來病家 , 先以一虛字箝其口 。 若惟恐其不以為虛者 , 藥用大豆卷 、 淡豆豉 , 防其留戀增重也 。 此數日間 , 絕不用些微辛散 , 防其虛也 。 不如是 , 不合病家意 。 五六日 , 用生地用石斛 , 立案書 「 防其昏譫 」。 不如是 , 而欲以苦寒者去病 , 病家不樂聞也 。 越日而昏沉譫妄矣 。 六七日 , 用犀角 、 羚羊角 , 案則書曰 : 防其肝風動 , 防其熱入心包 。 不如是 , 而欲以攻下者去病 , 病家所大畏也 。 逾時而妄言妄見 , 手肢掣動矣 。 如是者謂之一候 。 一候既過 , 病勢已成 , 然後珠黃散 、 蘇合香丸 、 及至寶丹 、 紫雪丹 , 貴重之物 , 於焉畢集 。 病則舌強言謇 、 目光散亂 、 囊縮遺尿 、 手足厥冷 , 種種惡候 , 相隨而至 。 於是他無可防 , 而獨防其脫矣 。 此等病狀 , 皆在七日以外 , 十三四日之內 。 病家一味防虛 , 十分忙亂 , 親友滿堂 , 或說陽宅不吉 , 或疑陰宅有凶 , 或則召巫 , 或則保福 , 一面按日開方 , 所防皆驗 。 甲乃拉乙 , 乙仍拉甲 , 甲乙復拉丙丁 , 方人人同防 , 亦人人同病 。 至此即有真醫 , 安能將真方真藥 , 希圖挽救於不可必得之數 , 而適陷坎中 ? 亦惟有與時俯仰而已 。 是亦病家迫之而使之 。 然韋君繡蕊 《 珠居集 》 亦痛切言之 , 洵乎其為砭時救俗之書也 。 而其所以然者 , 則半由於有所為 , 半由於有所不知 。 其有所為者 , 盡在 「 道不談道 」 四字中 。 其有所不知者 , 則師以傳弟 , 弟又作師 , 師師非度 , 亦由閱歷而來 。 然而病家之愚 , 且有牢不可破者 。 其明日必至之狀 , 皆其昨日預防所及 , 一若此病本有是天然之節奏者 , 病家皆耳熟焉 。 而不知病本可以不若是也 。 薛鶴山曰 : 病家不咎其手法之疏 , 轉贊其眼力之高 。 徐洄溪曰 : 病家方服其眼力之高 , 不知即死於其所用之藥 。 然則康乾中已如此 , 且不起於嘉道之年 ? 幸其後有任斯道之君子出而維持之 , 此風得少息矣 。
《 續蘇談 》 又曰 : 人於其時病經三四日 , 延過一二人 。 越日更醫 , 到即問病幾日矣 ? 延幾人矣 ? 即知豆豉 、 石斛輩皆用過矣 。 及其更醫者 , 再問亦如前 。 而告以病也何如 , 虛也何如 , 即知犀角輩亦皆用過 。 而病所未劇者 , 口尚能言 , 則知珠粉 、 牛黃尚未用也 。 於是一用牛黃而口遂噤 , 一用珠粉而並不能狂 。 藥之諸惡物全 , 病之諸惡候亦全 。 所剩者生脈散去五味 、 復脈湯去薑 、 桂 , 悉照葉派開方 , 防其虛脫 。 病家更無他望 。 如是者 , 群相告曰 : 時邪好手 。 此豈醫所願哉 ? 亦迫於不得已耳 。
《 續蘇談 》 又曰 : 病以七日為一候 , 十四日為兩候 。 藥而如此 , 則以一候愈 。 藥而如彼 , 則以兩候死 。 試將死於兩候與愈於一候者比 , 當其在一候之前 , 病不大相懸也 。 而一則用藥如彼 , 一則用藥如此 , 截然不同 , 不可相形而見乎 ? 然凡愈於一候之人 , 必不知病機病勢 , 與延至兩候而死者 , 當其在一候時大略相同 。 而其漸漸不同者 , 每在一候以外 。 況一候而其人既愈也 , 亦斷不知不用此藥 。 則一候外之病機病勢 , 即此愈於一候者 。 如其不愈 , 亦皆得而有之 。 故雖一室兩榻 , 一愈一死 , 亦不過曰一人甚虛故死 , 一人不甚虛故愈 。 至於用藥之絕不相同 , 則一室之親人 , 滿堂之戚友竟無人一問及之者 。 所願此後之病家 , 察其死於兩候間者 , 一路用何等藥 。 察其愈於一候間者 , 一路用何等藥 。 勿認作一候之病輕故愈 , 兩候之病重故死也 。 其所由死 , 只死於一虛字箝醫之口 , 迫之而使出於一途 , 互相遷就 , 此其權實在病家 , 不在醫家 。 使病家而肯不以實作虛也 , 則醫自能於病實處曲折求之 , 而何必以一虛字了之哉 。 余故曰 : 所以成此一道同風者 , 毋徒責醫為也 。
論過橋麻黃
吾蘇有所謂過橋麻黃者 , 於淡豆豉之旁 , 書麻黃三分同搗 , 云是避重就輕之法 。 往者 , 吾蘇老醫馬元儀以方書麻黃 , 每為病家疑懼 。 維時病家恆向醫家取藥 , 故元儀得預用麻黃湯浸豆發芽 , 凡遇傷寒無汗應用麻黃者 , 即以湯浸之豆卷畀之 。 殆其後則取藥於肆 , 更無麻黃湯浸之豆卷矣 。 豆卷治濕痹證 , 僅一見於 《 金匱 》 薯蕷湯 , 入之氣血並補方中 , 用以宣腎 。 初不聞其發表也 。 若豆卷而能發表 , 則以黃豆芽作盤中飧者 , 不且一頓飯而汗出如浴乎 ? 或又曰 : 惟其豆卷未必發表 , 所以改用豆豉 。 又因江西豆豉雖稱麻黃蒸窨 , 正恐未必果然 , 所以再用麻黃同搗 , 書於其旁 , 使人不覺 , 亦猶是元儀之意 , 而美其名曰過橋 。 過橋者 , 吳門市上有過橋面 , 方名即仿乎此 。 夫麻黃為一方君藥 , 而君藥之麻黃本不過三分之數 。 即依仲景之法 , 亦不過七分而止 。 豈一經旁寫 , 便不是君藥乎 ? 遇無汗之傷寒 , 則不論正寫旁寫 , 皆為對證 。 若有汗之中風 , 汗多之溫熱 , 則麻黃正在禁例 , 不因旁寫而減成也 。 藥雖旁寫 , 下咽則同 。 今之用麻黃於應用葛根時 , 本與元儀之治傷寒無汗者相反 , 豈在過橋不過橋哉 ! 奇在病家 , 果以旁寫之故 , 更不問病之可發汗不可發汗 , 直認作過橋面而大啖之也 。 葛根之不敢用 , 而獨敢用麻黃耶 ?
論假石膏
吾蘇又有所謂假石膏者 , 夫石膏而何以云假也 ? 藥有寒熱溫涼 , 溫與熱異 。 初非當用溫者 , 可概用熱藥也 。 涼與寒殊 , 亦非當用寒者 , 可但用涼藥也 。 所以甘寒之品 , 不可以代辛寒 , 更不可以代苦寒 。 辛則能散能潤 , 苦則能泄能降 , 甘則緩而且滿中 , 惟石膏具辛甘寒之性 。 用石膏者 , 用其辛 , 亦用其寒 , 且用其淡 。 石膏之甘 , 謂其淡也 。 豈與凡為甘者之甜同其用哉 ? 今乃以宜用石膏之病 , 輒以不足發表之豆豉與滋膩陰寒之生地 , 二味同搗 , 名曰黑膏 。 即於二味外 , 再加石斛一味 , 其意蓋因豆豉之與生地本有膏名 , 而石斛又有一石字在上 , 遂美其名曰假石膏 。 是亦明知此時之當用石膏矣 , 奈病家畏真而喜假 , 於是乎假石膏行 , 而真石膏遂廢 。 不知石斛但有甘而無辛 , 專補虛勞羸瘦 , 與溫熱病全無干涉 。 石之名同 , 石之用異也 。 此時再禁芩 、 連 , 則又失其苦寒泄降之道 。 寒雖同 , 而甘與苦相反 。 豈有相反者而可謂之相同哉 ? 況此時惟有苦寒足以去病 , 而甘寒適以留病 , 一去一留 , 病亦於是乎相反 。 夫病之去留 , 即人之所由以生死 。 豈有生與死之相反而亦可謂之相同者 ? 此所以必用真石膏 , 不得用假石膏 。 真則生而假則死 。 試問石膏之用 , 宜真乎 ? 宜假乎 ? 合之所禁芩 、 連 , 凡可以苦寒生者 , 亦莫不以甘寒死 。 惟病家未識異同之故 , 有如是之不可通融者 , 故似不妨以假為真耳 。 然則生地 、 石斛 , 將始終不可用乎 ? 則又非也 。 當夫芩 、 連 、 石膏兩三劑後 , 熱退身涼 , 神清脈靜 , 得此八字佳境 , 已出死關 。 而津虧液傷 , 元陰尚難遽復 。 稀粥爛飯 , 胃納始得微開 。 即以生地養陰 , 石斛養胃 , 徐徐而作善後之圖 , 亦為要藥 。 只是遲早先後間 , 則有確乎其不可易者 。 且夫病家之喜甘寒而惡苦寒 , 何哉 ? 改習聞苦寒伐胃 , 甘寒益腎故也 。 然而 《 內經 》 所言 : 久而增氣 , 乃指久服黃連反兼火化者言 , 非指一二劑治病之黃連也 。 此時熱邪在胃 , 正賴苦寒之能伐胃者 。 安其胃 , 即以堅其腎 。 所以經又曰 : 腎欲堅 , 急食苦以堅之 。 又曰 : 水位之下 , 其補以苦 。 苦亦補也 , 苦豈獨主瀉乎 ! 乃今之補 , 惟有甘寒 , 一若甘寒外皆瀉藥 。 則經又曰 : 少陰之主 , 其瀉以甘 。 少陰之客 , 以甘瀉之 。 彼以甘補少陰 , 乃正用少陰之瀉藥 , 使其少陰而真有待於補者 , 則反因其誤以為補 , 而日從事於瀉矣 。 明者但曰愈補愈虛 , 而不明言其故 。 然不若將此義昌言之 , 庶幾愈補愈虛之理 , 俾病家鹹得曉然也 。
既而假石膏外 , 又有假黑膏矣 。 以豆豉與生地同搗為真黑膏 , 以豆豉與石斛同搗為假黑膏 。 石斛之用 , 提早一日 , 而所防之變 , 亦早一日 。 其所以要早一日者 , 買藥回家時 , 可將二味一較量之 , 看其異在何處 , 即得之矣 。
論黑膏不全方
吾蘇方藥之有黑膏 , 亦已久矣 。 黑膏之始 , 共為五物 。 以豬膚與生地 、 豆豉同搗 , 載在 《 外臺秘要 》, 以治陽毒發斑者也 。 夫病至發斑而為陽毒 , 則津枯液涸 , 陰無以化 。 毒熾而斑不消 , 危殆已極 。 故必君豬膚 、 生地汁 , 以滋陰而潤膚 。 臣豆豉蒸發而達邪 , 佐雄黃 、 麝香消斑而解毒 。 此方之所以必有五物也 , 乃因 《 醫宗必讀 》 正書豆豉二物 , 而以豬膚三物列入制度中 , 低一格書之 , 人遂但見正書之二物 , 不見並列之三物 , 仍名之曰黑膏 。 初不問原膏之名 , 特為豬膚而設 , 以救溫熱末傳之病 。 今乃用之於病初起時 , 此時發表清裡 , 為法正多 , 病亦未甚危篤 。 其去陽毒發斑 , 安危遠甚 , 亦何取於此義而為之乎 ? 余謂藥本借病以為功 , 惟其無是病而用是藥必不應 , 所以非是病而用是藥亦不靈 , 所以有是病而無是藥且不生 。 今病之死於諸藥者 , 非諸藥之即能死人也 。 且當其用諸藥時 , 亦未始不以為能愈人也 。 然病家但見諸藥之不曾愈病 , 安知此病之本不用此藥乎 ? 故當病隨藥變 。 人謂其死於所用之藥 , 我謂其死於所不用之藥 。 昨日之豆豉 、 生地 , 昨日不曾用藥也 。 今日之生地 、 石斛 , 今日不曾用藥也 。 豆豉 、 生地 、 石斛之日 , 正是急於用藥之日 。 溫熱之病 , 不是可以勿藥之病 。 是日之急急延醫者 , 非欲是日之急急用藥乎 ? 乃昨日無藥 , 今日無藥 , 病則不及待也 。 如之何其不昏譫 , 不厥 , 不脫 ? 而凡所防之皆驗哉 。 自此更醫至再 , 皆出一途 , 匯所不可用之藥 , 排日而進 。 而獨於必當用之藥 , 一味不曾到口 。 於此欲病家知病所由死 , 不死於所用之藥 , 而死於所不用之藥者 , 有幾人哉 。 其實所不用之十餘味 , 亦尋常手頭藥耳 。 乃所用者 , 不過彼十餘味 , 而百無一生 。 所不用者 , 不過此十餘味 , 而十有九治 。 一彼一此 , 一轉移間事耳 , 而生死之判如此 。 華佗有言 : 治療不明 , 因循至大 。 本從微起 , 浸成巨候 。 種種多狀 , 莫有達者 。 故使愚俗 , 束手受斃 。 仁者見此 , 豈不傷哉 。 元化此言 , 亦賈生長太息之意也夫 。
合論珠黃散 、 蘇合香丸 、 至寶丹 、 紫雪丹
余於假石膏 、 假黑膏之別 , 既言之詳矣 。 而吾蘇於溫熱病七日以後又用珠粉 、 牛黃二味 , 此即珠黃散 , 為外科藥也 。 不知何時摻入內科中 , 遂若真是內科藥者 。 吾鄉外科以王洪緒 《 全生集 》 為通行本 , 觀所載梅花點舌丹用珠 、 黃 , 則治瘡癤紅腫者也 。 聖愈丹用珠 、 黃 , 則治楊梅結毒及諸廣瘡者也 。 犀黃丸與當門子同用 , 則治橫痃乳岩等證者也 。 ⿰山梨峒丸之犀 、 黃與阿魏同用 , 則治跌僕損傷 、 腫毒危重者也 。 觀諸方柄 , 便知與內科無涉 。 況珠性極重 , 力能下死胎胞衣 。 當陽明病神昏氣窒之時 , 正是熱阻胸膈 , 急須疏達解散之時 , 而可用此重墜之物 , 壓住其欲疏欲達之氣乎 ? 或曰石膏之性亦重 , 何以不虞其墜 ? 不思石膏用煎 , 僅服其氣 。 珠粉用研 , 並服其質 。 且病家以為物價之昂者 , 必能起死回生 , 一釐也少不得 , 必使無纖屑之或遺 。 姑無論其性若何 , 即此質重而墜之一端 , 已與欲疏欲達之病機大相背戾 。 況此時起死回生 , 正有必需之藥 , 且不索重價乎 ? 每當珠粉下咽 , 即噤口不言 , 並狂譫之不作 , 而脈之數疾頓微 , 反喜其狂止而人靜 。 嗟乎 ! 狂則自此止矣 , 人則自此靜矣 , 即或此病不死 , 亦多成癡呆不慧之人 。 此正與犀角入肚 , 表邪一陷 , 外反不見有熱 。 病家且喜其表熱之解 , 同一機括也 。 至於牛黃 , 原載 《 本經 》, 自有對病之用 。 而東垣之言曰 : 牛黃入肝 , 治筋 。 凡中風入臟者 , 用以入骨追風 , 固可拔毒向外 。 若中經 、 中腑而即用之 , 反能引風入骨 , 如油入面 , 莫之能出 。 然則陽明經腑之溫熱 , 亦若中風之尚未入臟也 。 何苦引之入臟 , 使之動風 ? 而案必先書防其風動 , 亦若胃邪並未入心 , 而藥用犀角送邪入心 , 案亦先防其熱入心包耶 ? 向聞高麗牛黃丸為牽牛 、 大黃 , 以彼中人喜食牛肉 , 腸胃多厚 , 非此不能消導 , 故日日服之 。 濮生云依問而得實 , 其力能日服者 , 可決其非貴重之牛黃也 。 此則大可取用於當行承氣之日 , 正恐無人肯用耳 。 若夫 《 局方 》 之蘇合香丸 , 所以治傳屍鬼氣 ,《 局方 》 之至寶丹 、 紫雪丹所以救鍾乳五毒 , 試問陽明經腑之病 , 豈與傳屍勞 、 金石毒等乎 ? 匯錄三方於下 , 不必置議 , 見者自明 。
蘇合香丸 療傳屍骨蒸 , 殗殜疰忤 , 鬼氣瘴瘧 , 痃癖丁腫 , 小兒驚癇 , 大人狐貍 。
蘇合香油 安息香 丁香 木香 沉香 檀香 熏陸香 香附 烏犀 蓽茇 訶子 硃砂 冰片 麝香 蘇合香即獅子糞 , 熏陸即零陵香 。
至寶丹 療難產 , 悶乳 , 胎死腹中 , 胞衣不下 , 中惡氣絕 , 中諸毒 , 中風不語 , 卒中客忤 。
生烏犀尖 生玳瑁屑 牛黃 雄黃 硃砂 安息香 龍腦 當門子 金箔 銀箔
紫雪丹 療五屍五疰 , 口中生瘡 , 狂易叫走 , 並解蠱毒鬼魅 、 瘴疫卒死 。
黃金(一百兩) 寒水石 磁石 滑石 硝石 朴硝 石膏 羚羊角 犀角 木香 丁香 沉香 麝香 硃砂 升麻 元參 甘草
三方主治何等病 ? 特因病家不見方柄 , 即不知其所治如彼 , 而認作貴重之品 , 必能愈病耳 。 表而出之 , 俾病家見而知之 。 若見之而仍若不知 , 則終無知之之望矣 。 醫為病家所迫 , 不得已而用之 , 豈可不責病家 , 徒責醫家哉 。
陰虛說
吾不解吾蘇之人 , 何陰虛者如此其多 。 藥之宜於滋陰者 , 如此之繁也 。 凡人以病延醫 , 未有不先道其陰虛者 。 而醫亦不得不說陰虛 。 於是滋陰之弊 , 遂固結不可解 。 及問其何者為陰 ? 何者為陰虛 ? 則病者不知也 , 醫亦不知也 。 夫病之果是陰虛者 , 自當從陰虛治 。 此外則有陰虛 , 即有陽虛 ; 有陰虛 , 即有陰盛 ; 有陰虛 , 且有陽實 。 陰陽虛實四字 , 明明當有四病 , 豈可舉其一而置三者於不問乎 ? 其以陽虛作陰虛 , 以陰盛作陰虛 , 猶或遲之久而方即於危 。 若傷寒溫熱而為陽實之病 , 則陰與陽反 , 實與虛反 , 其四字之盡相反者 , 且不浹旬而死矣 。 蓋人所病者 , 寒也 , 溫也 , 熱也 。 在表宜汗 , 在經宜清 , 入腑宜下 。 當清者再汗則傷 , 應下者徒清無益 。 仲景法不外乎此 。 如法治之 , 只去其寒與溫與熱 , 其人而陰本不虛者無恙也 。 即其人而本屬陰虛者 , 亦無恙也 。 乃不防陽盛傷陰 , 而獨防陰虛邪戀 , 於是防其劫津 , 防其發疹 , 防其風動 , 防其熱入心包 , 至未而防其脫 。 夫既曰劫 , 曰發 , 曰動 , 曰入 , 則自有劫之 , 發之 , 動之 , 入之之物在 。 不去其劫之 、 發之 、 動之 、 入之之物 , 而藥反留邪以劫津 , 引邪以發疹 , 助邪以動風 , 領邪以入心包 , 而同歸於脫 , 防云何哉 ? 乃於老人則曰氣血兩虧 , 於小兒則曰小船重載 , 於婦女則曰素體嬌弱 , 一若無人不虛 , 無病不虛 。 而於陽之方盛 , 徒曰存陰 。 陰既不能以些微之藥而存 , 而三五日間 , 陽邪之足以傷陰者 , 方且勢如奔馬 , 涸液枯津 , 是其陰之傷於藥後者 , 不更甚乎 。 夫人有病邪 , 則無論強人 、 弱人 、 壯人 、 羸人 , 皆謂之實 。 經曰 : 邪氣盛則實 。 邪者 , 陽也 。 盛即實也 。 正謂邪之盛者 , 不死於虛 , 死於實也 。 且死於虛者少 , 而死於實者多也 。 嗟乎 ! 病為陽實 , 藥則陰虛 , 藥與病反 , 其禍立見 。 為此說者 , 豈不以病家不明虛實 , 故可總名之曰虛 。 病家更不知陰陽 , 故可總名之曰陰虛 。 況陰虛之說 , 已為病家所習聞 , 即為病家所樂道哉 。 此外 , 則如瘧之作陰虛治而成痞 , 痢之作陰虛治而成臌 , 咳嗽之作陰虛治而成痿 , 痰飲之作陰虛治而成腫 , 吐血泄精之作陰虛治而成勞 , 濕阻食滯之作陰虛治而成格 。 凡雜證中 , 或陽虛 , 或陰盛 , 一歸諸陰虛之途 , 而終無不虛者 , 病家之所由深信也 。 若以藥論 , 則經言 : 寒熱溫涼 , 隨其攸利 , 亦明明有四種 。 如小寒之氣 , 調之以溫 ; 小熱之氣 , 調之以涼 。 即經言微者調之也 。 大寒之氣 , 平之以熱 ; 大熱之氣 , 平之以寒 。 即經言其次平之也 。 病不獨是陰虛 , 藥豈獨尚滋陰 ? 總之 , 使病速去 , 陰始不傷 。 去病不速 , 陰即難保 。 用藥滋陰 , 適以助陽 。 陽得藥助 , 傷陰更甚 。 欲保其陰 , 必速去病 。 去病之藥 , 十餘味耳 , 亦甚平常 , 並非險峻 。 有歷驗者 , 非空言也 。
孫蘊苓中翰承鑑曰 : 凡木器得漆則堅固 。 樹非木比 , 若亦連枝帶葉而漆之 , 行見青青之枝葉 , 未有不因一漆而枯者 。 尚以為木之即樹 , 木既因漆而堅 , 樹亦當以漆而固也 , 不亦顛乎 ?
夾陰傷寒說
夾陰之說 , 天下同之 , 而吾蘇為甚 。 試問陰而曰夾 , 通乎不通 ? 天下豈有不可通之說 , 而謂生死系之者 ? 此所謂陰 , 其為陰經之陰乎 ? 其為陰證之陰乎 ? 抑竟以男為陽女為陰乎 ? 自夫人惟虛是尚 , 而無奈病者是男 , 其年正壯 , 其形體又充盛 , 則所說氣血兩虧 、 小船重載 、 素體嬌弱之三虛字皆不得出諸口 。 而潛窺其人 , 或當新昏 , 或蓄少艾 , 一有寒熱外感 , 即無不以夾陰為辭 。 不幸病者偏有太陽病之惡寒脈浮弱 , 傷暑脈之弦細芤遲 , 足脛冷 , 洒洒然毛聳 , 厥陰證之熱深厥深而脈沉伏等象 , 為之湊泊於其間 , 適足以實其夾陰之言 , 而病家亦不敢不信 。 或其父兄問之 , 而對曰無之 , 則云不問可也 , 即問亦不肯說 , 吾於脈自有憑 。 蓋即藉此數種之脈 , 與證言之耳 。 黠者又遁而之他 , 改作病前奪精之說 。 則奪字既足聳聽 , 且有夢遺夢泄 , 或並本人亦未驚心 , 而其言更無扦格 。 此所以可作三虛外一條出路也 。 否則如年壯氣盛何 ? 徐靈胎曰 : 陰證無發熱之理 , 藥亦無補寒之法 。 乃有以溫熱之邪派作陰證 , 又以夢泄房勞之後而得外感 , 謂為陰證 , 更屬奇談 。 吳又可曰 : 即使房事後得病 , 病適至行房 , 亦不過比人略重 , 到底終是陽證 , 即四逆亦為陽厥 。 劉松峰曰 : 世間原有一種寒疫 , 其人必不發熱也 。 或因過服寒涼所致 , 到其時亦必無身熱 。 周揚俊曰 : 房勞亦有屬陽證者 。 若因曾犯房勞便用溫藥 , 殺人多矣 。 合數說觀之 , 惟有發熱不是陰證 , 惟有陰證必不發熱 , 則世間夾陰傷寒一說直可削而去之 , 以救天下之館甥 , 以全少年之伉儷 。 乃津津樂道者 , 只用桂枝三分 , 謂得夾陰秘法 。 而三分之桂枝 , 尚不見十分之壞象 , 因即以未見壞象之桂枝為據 , 而一切賴以撤熱 、 賴以救陰之要藥悉付一勾 , 轉以箝不言夾陰之口 , 而病家始不以門外目之 。 及其表不解而成為壯熱 , 仍用犀角之涼 。 邪既陷而發為陽厥 , 又用鹿角之溫 。 凡及收日 , 所謂寒熱溫涼皆用過者 , 即此夾陰之說階之厲也 。 而其時病者之婦 , 有因此而貽笑於戚黨者矣 , 有因此而失歡於舅姑者矣 , 且有因此而直以身殉者矣 。 無其事不容置辯 , 即有其事 , 亦不知病之本不因此 。 如靈胎諸人之言者 , 而病家一聞夾陰 , 方且引為己咎 , 一若本是不起之證 , 非醫藥所能為 。 哀哉 ! 病家其能知太陽證有惡寒脈弱 , 傷暑證有足冷脈芤遲 , 厥陰證有厥逆而脈沉者 , 皆為外感病應有之事 , 且皆是陽證 , 不是陰證 。 而果為陰證 , 又必無發熱者哉 。 夫病家焉能識病 ? 然此數種常見之脈證而一作夾陰 , 則動關生死 。 他即未能悉知 , 此則不可不理會也 。 況其人而果荒淫無度以至於病 , 自當如經所言 , 醉而使內及入房太甚發為筋痿白淫 。《 金匱 》 所言 , 臥不時動搖 , 當得血痹虛勞之證者 , 而必不作發熱宜汗之病也 。 又況其所謂夾陰病不可救者 , 但指一次入房而言 。 夫豈有一次之房事而直可以此殞命者 ? 信斯言也 ! 父母愛之 , 而願為之有室 , 則足以殺其軀而已矣 。 其然豈其然乎 ?
脈有力無力說
脈之有力無力 , 為實為虛 , 至無定矣 。 凡有力無力而出於醫之手 , 無可疑 。 有力無力而出於醫之口 , 未可信也 。 自陶節庵以有力無力為言 , 而景岳因之 , 且曰 : 不問其脈之浮沉大小 , 但指下無力 , 重按全無 , 便是陰證 。 又曰 : 脈之妙 , 全在有力無力上分 。 有力者為陽 、 為實 、 為熱 , 無力者為陰 、 為虛 、 為寒 。 節庵言之 , 景岳喜之 , 後人便之 , 遂無有一審其是非者 。 夫從有力無力上分陰陽 , 猶之可也 。 從有力無力上分寒熱 , 則不可也 。 微獨熱者不定有力 , 寒者不定無力 , 而且熱之甚者亦可無力 , 寒之甚者亦可有力 。 乃以有力即為實 , 無力即為虛 , 統觀一部 《 景岳全書 》, 無不斤斤於此 。 自此說行 , 而欲說是實 , 即云有力 。 欲說是虛 , 即云無力 。 病家於實病言虛 , 或尚有未能盡信者 。 至以脈之有力為無力 , 則萬不能知 , 即萬不能辨 。 於是有以暑證之脈虛身熱為無力者矣 , 有以濕病之脈遲而細為無力者矣 。 且以桂枝證陽浮而陰弱 , 本當無力者 , 謂陰證之無力者矣 。 而於陽明實熱脈之浮大而濡 , 謂為無力 。 尤極相似 , 其可不問浮沉大小 , 而謂之重按全無哉 ? 夫脈之既沉 , 必浮按而全無 ; 則脈之既浮 , 亦必沉按而全無 , 理也 。 即令病家自將浮脈重按至骨 , 亦未有不真似全無者 。 況並無此能自按脈之病家耶 。 望聞問切 , 切居其末 。 豈可論脈而不論證耶 ? 里門某姓一獨子 , 年才冠 , 新昏病傷寒中之溫證 , 表熱不退 , 裡熱已成 。 陽明之脈浮大而促 , 葛根芩連證也 。 熱再盛 , 則白虎 、 承氣證也 。 醫執病在上焦 、 不在中焦之見 , 用辛涼輕劑 , 藥不及病 。 越日更醫 , 方且防其劫津 , 用滋潤之元參 、 麥 、 地 , 謂是養陰退陽 。 或又防其昏厥 , 用瘍科之腦 、 麝 、 珠 、 黃 , 謂是清宮增液 , 藥不中病 , 病不待也 。 未幾大醫來 , 診其脈 。 出語人曰 : 遲矣 , 遲矣 , 脈無力而重按全無 , 明日即防脫矣 。 尚作何等病觀耶 ? 病家習聞夾陰之說 , 病適留戀增重 , 悉如所言 。 意本以虛為疑 , 乃大嘆服 。 參 、 耆並進 , 手寫熟地炭 、 生地炭 , 口中則議投薑 、 附 。 臨行誦盲左之言曰 : 雖鞭之長 , 不及馬腹 。 而明日果然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