愚按錢仲陽先生云 : 小兒在母腹中 , 乃生骨氣 , 五臟六腑成而未全 ; 自生之後 , 即長骨脈 , 五臟六腑之神智 , 自內而長 , 自下而上 , 故生後三十二日一變蒸 , 始即智意異前 。 蓋人有三百六十五骨 , 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 , 有三百二十數 。 自生下 , 骨一日十段而上之 , 十日百段 , 三十二日 , 計三百二十段為一變 , 亦曰一蒸 。 骨之餘氣 , 一自腦分入齦中 , 作三十二齒 , 則齒數當與變日相合 。 然而齒有不及三十二數者 , 由變不足其常也 ; 有或二十八日即止長二十八齒 , 以下仿此 , 但不過三十二之數 。 凡一周遍 , 乃生虛熱諸病 , 如是十周則小蒸畢也 。 計三百二十日生骨氣 , 乃全而未壯也 。 故初三十二日一變生腎生志 , 六十四日再變生膀胱 , 其發耳與骫冷 , 腎與膀胱俱生於水 , 水數一 , 故先變主之 。 九十六日三變生心喜 , 一百二十八日四變生小腸 , 其發汗出而微驚 , 心為火 , 火數二 。 一百六十日五變生肝哭 , 一百九十二日六變生膽 , 其發目不開而赤 , 肝主木 , 木數三 。 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肺聲 , 二百五十六日八變生大腸 , 其髮膚熱而汗 , 或不汗 , 肺者金 , 金數四 。 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脾智 , 三百二十日十變生胃 , 其發不食 , 腹痛而吐乳 。 此後乃齒生 , 能言 , 知喜怒 , 故云始全也 。 太倉云 , 氣入四肢長碎骨 , 於十變後六十四日長其經脈 , 手足受血 , 故能持物 , 能立 , 能行也 。 經云變且蒸 , 謂蒸畢而足一歲之日也 。 師曰 : 不汗而熱者發其汗 , 大吐者微止 , 不可余治 。 全嬰方云 : 變蒸者 , 長氣血 。 變者上氣 , 蒸者發熱也 。 輕則體熱 , 虛驚 , 耳冷 , 微汗 , 唇生白泡 , 三日可愈 ; 重者寒熱 , 脈亂 , 腹疼 , 啼叫 , 不能乳食 , 食而即吐哯 , 五日方愈 。 其候與傷寒相似 , 但以唇上白泡驗之 。 亦有受胎氣壯實 , 不熱不驚 , 或無證候而暗變者 。 竊謂此症小兒所不能免 , 不必服藥 。 古方以黑散子 、 紫丸子主之 , 非惟臟腑不能勝受 , 抑且反傷氣血 , 慎之慎之 ! 嘗見一小兒 , 至二變發熱有痰 , 或治以抱龍丸一粒 , 卒至不救 , 可以驗矣 。 然父母愛子之心勝 , 稍有疾病 , 急於求醫 , 而醫者不究病情 , 率爾投劑 , 殊不知病因多端 , 見症相類 , 難以卒辨 , 況古人稟厚 , 方多峻厲之劑 , 緩服可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