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時病常變須會通論
拙著已告竣矣 ! 首先論證 , 其次立法 , 其次成方 , 又其次治案 , 醫者能於此熟玩 , 自然融會貫通 。 弗執定某證之常 , 必施某法 , 某證之變 , 必施某法 , 臨證時隨機活法可也 。 姑先論其常而通其用 , 如初起因於風者 , 宜以解肌散表法 ; 因於寒者 , 宜以辛溫解表法 ; 因於暑者 , 宜以清涼滌暑法 ; 因於濕者 , 宜以增損胃苓法 ; 因於燥者 , 宜以苦溫平燥法 ; 因於火者 , 宜以清涼透邪法 。 此皆言初患六氣之常證 , 通用之定法也 。 至於反常之變證 , 不定之活法 , 則又不可不知 。 如春溫條中 , 有舌絳齒燥 , 譫語神昏 , 手足瘛瘲 , 昏憒不語之變 ; 濕溫條中 , 有或笑或痙 , 撮空理線 , 舌苔黃刺 , 或轉焦黑之變 。 然而亦非一定之變也 , 須知春溫亦有濕溫之變證 , 濕溫亦有春溫之變證 , 論中不能印定 , 須活法而通治之 。 此又不特春溫 、 濕溫可以會通 , 而暑溫 、 冬溫 , 以及諸病 , 皆有等證之變 , 悉可以通治之 。 又如諸病 , 見有舌絳齒燥 , 熱傷於陰者 , 清熱保津法可通用之 。 譫語神昏 , 熱亂神明者 , 祛熱宣竅法可通用之 。 手足瘛瘲 , 熱極生風者 , 清離定巽法可通用之 。 昏憒不語 , 痰襲心包者 , 宣竅導痰法可通用之 。 及至發笑之證 , 皆由邪襲於心 ; 發痙之證 , 皆系風乘虛入 ; 或至撮空理線 , 循衣摸床等證 , 皆當審其虛實 , 通其活法 , 則不但治時病可以融會 , 即治雜病亦有貫通之妙耳 。
五運六氣論
治時令之病 , 宜乎先究運氣 。 經曰 :「 不知年之所加 , 氣之盛衰 , 不可以為工也 。」 戴人云 :「 不讀五運六氣 , 檢遍方書何濟 。」 由是觀之 , 治時病者 , 可不知運氣乎 ! 近世之醫 , 皆謂五運六氣 , 與歲多有不應 , 置之弗習 , 是未達夫天地之常變也 。 常者如君相司令則當熱 , 寒水主政則當寒 , 變者當熱反寒 , 當寒反熱之類是也 。 試以其常而言之 , 五運者 , 木 、 火 、 土 、 金 、 水也 , 一運主七十二日有奇 。 六氣者 , 風 、 君 、 相 、 濕 、 燥 、 寒也 , 一氣司六十日有奇 。 故五運六氣合行 , 而終一歲 。 蓋主運主氣 , 歲歲皆然 ; 客運客氣 , 年年更換 。 每年從大寒日 , 初交木運 , 二為火運 , 三為土運 , 四為金運 , 終為水運 , 此主運也 。 經曰 :「 甲己之歲 , 土運統之 ; 乙庚之歲 , 金運統之 ; 丙辛之歲 , 水運統之 ; 丁壬之歲 , 木運統之 ; 戊癸之歲 , 火運統之 。」 如甲己之年 , 甲己化土 , 土為初運 , 金為二運 , 水為三運 , 木為四運 , 火為五運 , 此客運也 。 主氣亦從大寒日交 , 厥陰風木為初氣 , 少陰君火為二氣 , 少陽相火為三氣 , 太陰濕土為四氣 , 陽明燥金為五氣 , 太陽寒水為終氣 , 此主氣也 。 客氣每歲循環 , 依年推算 , 如子午之年 , 初為寒水 , 二為風木 , 三為君火 , 四為濕土 , 五為相火 , 終為燥金 。 又如丑未 , 初為風木 ; 寅申 , 初為君火 ; 卯酉 , 初為濕土 , 辰戌 , 初為相火 ; 巳亥 , 初為燥金 , 此客氣也 。 每年三氣為司天 , 終氣為在泉 。 如子午之年 , 三氣是君火 , 乃君火司天 , 主熱淫所勝 。 終氣是燥金 , 乃燥金在泉 , 主燥淫於內 。 其餘可類推矣 。 倘遇壬 、 戊 、 甲 、 庚 、 丙之年 , 皆曰太過 , 木曰發生 , 火曰赫曦 , 土曰敦阜 , 金曰堅成 , 水曰流衍 。 丁 、 癸 、 己 、 乙 、 辛之年 , 皆曰不及 , 木曰委和 , 火曰伏明 , 土曰卑監 , 金曰從革 , 水曰涸流 。 若太過被克 , 不及得助 , 皆曰平運 , 木曰敷和 , 火曰升明 , 土曰備化 , 金曰審平 , 水曰靜順 。 此述五運六氣之主客 , 司天在泉 , 太過不及之大概 。 在學者 , 先宜熟此有定之常 , 然後審其無定之變可也 。 倘欲深求底蘊 , 再考 《 內經 》, 慎毋惑于飛疇運氣不足憑之說耳 。
溫瘟不同論
溫者 , 溫熱也 ; 瘟者 , 瘟疫也 ; 其音同而其病實屬不同 。 又可 《 瘟疫論 》 中 , 謂後人省氵加疒為瘟 , 瘟即溫也 。 鞠通 《 溫病條辨 》, 統風溫 、 溫熱 、 溫疫 、 溫毒 、 冬溫為一例 。 兩家皆以溫瘟為一病 。 殊不知溫熱本四時之常氣 , 瘟疫乃天地之厲氣 , 豈可同年而語哉 ! 夫四時有溫熱 , 非瘟疫之可比 。 如春令之春溫 、 風溫 , 夏令之溫病 、 熱病 , 長夏之暑溫 , 夏末秋初之濕溫 , 冬令之冬溫 , 以上諸溫 , 是書皆已備述 , 可弗重贅 。 而鞠通先生之書 , 其實為治諸溫病而設也 。 至於瘟疫之病 , 自唐宋以來 , 皆未詳細辨論 。 迨至明末年間 , 正值凶荒交迫 , 處處瘟疫 , 慘不堪言 , 吳又可先生所以著 《 瘟疫論 》 一書 。 所謂邪從口鼻而入 , 則其所客 , 內不在臟腑 , 外不在經絡 , 舍於伏脊之內 , 去表不遠 , 附近於胃 , 乃表裡之分界 , 是為半表半裡 , 即 《 針經 》 所謂橫連膜原是也 。 其初起先憎寒而後發熱 , 日後但熱而無憎寒 。 初得之二 、 三日 , 其脈不浮不沉而數 , 頭痛身疼 , 晝夜發熱 , 日晡益甚者 , 宜達原飲治之 。 咸豐八載 , 至同治紀元 , 吾衢大兵之後 , 繼以凶年 , 沿門合境 , 盡患瘟疫 。 其時豐父子診治用方 , 皆宗又可之法也 , 更有頭面頸項 , 頰腮並腫者 , 為大頭瘟 。 發塊如瘤 , 遍身流走者 , 為疙瘩瘟 。 胸高脅起 , 嘔汁如血者 , 為瓜瓤瘟 。 喉痛頸大 , 寒熱便秘者 , 為蝦蟆瘟(一名捻頸瘟) 。 兩腮腫脹 , 憎寒惡熱者 , 為鸕鷀瘟 。 遍身紫塊 , 發出黴瘡者 , 為楊梅瘟 。 小兒邪郁皮膚 , 結成大小青紫斑點者 , 為葡萄瘟 , 此皆瘟疫之證 , 與溫病因時之證之藥 , 相去徑庭 , 決不能溫 、 瘟混同而論也 。 因憶又可著書 , 正崇禎離亂之凶年 ; 鞠通立論 , 際乾嘉昇平之盛世 ; 一為瘟疫 , 一為溫熱 , 時不同而病亦異 。 由是觀之 , 溫病之書 , 不能治瘟疫 ; 瘟疫之書 , 不能治溫病 。 故凡春溫 、 風溫 、 溫病 、 暑溫 、 濕溫 、 冬溫 , 字必從氵 。 瘟疫 、 大頭 、 疙瘩 、 瓜瓤 、 蝦蟆 、 鸕鷀 、 楊梅 、 葡萄等瘟 , 字又從疒 。 溫 、 瘟兩字 , 判然不同 , 而況病乎 ! 知我者 , 幸弗以豐言為河漢也 。
傷寒書統治六氣論
漢長沙著 《 傷寒論 》, 以治風 、 寒 、 暑 、 濕 、 燥 、 火六氣之邪 , 非僅為寒邪而設 。 然則其書名傷寒何也 ? 蓋緣十二經脈 , 惟足太陽在表 , 為寒水之經 , 凡六淫之邪為病者 , 皆必先傷於寒水之經 , 故曰傷寒 。 今人都以寒水之寒字 , 誤為寒熱之寒 , 若此則傷寒之書 , 專治寒邪 , 而風 、 暑 、 燥 、 濕 、 火 , 了不干涉矣 。 殊不思長沙首列桂枝湯以治風 , 明明指人統治六氣 , 而非僅治一寒邪之意 , 於此已露一斑 。 若果專治寒邪 , 理當列麻黃湯 、 附子湯 、 四逆 、 理中等湯為先 , 而不列桂枝湯為首也 。 況又有白虎湯以治暑 , 五苓散以治濕 , 炙甘草湯以治燥 , 大小承氣以治火 , 此顯明六氣統治之書 , 而今以為專治寒邪 , 則誤甚矣 。 時賢又謂傷寒論六經 , 溫熱論三焦 , 此兩句書 , 更為印定眼目 。 不知邪氣襲人 , 皆由表而入於裡 , 惟溫疫之氣 , 穢濁之氣 , 乃論三焦可也 。 以其氣從口鼻而入 , 先擾於上 , 次傳中下 , 除此而外 , 則風 、 寒 、 暑 、 濕 、 燥 、 火 , 無不盡從表入 。 況李彣謂 「 太陽行身之表 , 外邪皆得傷之 」。 其傷寒之書 , 能統治六氣者 , 可無疑矣 。 凡學治時病者 , 必須讀仲景 《 傷寒論 》, 參讀時賢之書 , 考古酌今 , 則胸中自有風 、 寒 、 暑 、 濕 、 燥 、 火之界限 。 若不讀仲景之本 , 而專讀時賢之書 , 真所謂捨本求末矣 。
闢俗醫混稱傷寒論
人被寒所傷者 , 謂之傷寒 , 夫寒居六氣之一 , 豈可混稱乎 ? 嘗考寒水之令 , 在乎小雪 、 大雪 、 冬至 、 小寒之節 , 共主六十日有奇 。 蓋小雪居於十月 , 乃六陰盡出之際 , 而寒氣方盛之時 ; 大雪 、 冬至居十一月 , 小寒居十二月 , 正成發栗烈之候 。 斯時之氣 , 人感觸者 , 盡屬傷寒之病 。 勿可以大寒至驚蟄之風木 , 春分至立夏之君火 , 小滿至小暑之相火 , 大暑至白露之濕土 , 秋分至立冬之燥金等等之時所患者 , 混同一稱傷寒 。 然而亦有可稱者 , 不可不知 。 豐於前論中 , 有謂傷寒之寒字 , 為寒水之經之寒 , 非寒熱之寒也 。 凡風 、 寒 、 暑 、 濕 、 燥 、 火 , 無不由表而入 , 皆必先傷於寒水之經 , 六氣之邪 , 僉可稱為傷寒 。 但有不可稱者 , 又不得不力辨其非 。 嘗聞專治傷寒家 , 有溫病傷寒 , 熱病傷寒 , 痧證傷寒 , 瘡瘍傷寒等名 。 不知溫病 、 熱病 , 皆屬伏氣 , 痧因沙穢 , 瘡因濕熱 , 豈可混稱為傷寒乎 ? 尤有夾痰傷寒 、 夾食傷寒 、 夾氣傷寒 、 夾血傷寒等名 , 揆厥由來 , 痰 、 食 、 氣 、 血 , 是為傷寒之兼證 , 又豈可混稱為傷寒乎 ? 仲景原文 , 從未見有此證 , 竊疑其為杜撰也 。 後見吳中戈存橘先生 《 傷寒補天石 》 中 , 果有以上諸證之名 , 始知其有自也 。 雖然戈氏之書 , 醫者不必宗之 , 其所當宗者 , 如無己之 《 明理 》, 嘉言之 《 尚論 》, 韻伯之 《 來蘇 》, 路玉之 《 大成 》, 誠為醫家不可少之書 , 後學所宜奉為圭臬也 。 至時俗混稱傷寒之證 , 更為不通 , 見初起嘔吐者 , 謂為齷齪傷寒 ; 泄瀉者 , 為漏底傷寒 ; 脅痛者 , 為刺脅傷寒 ; 寒不甚寒 , 熱不甚熱 , 綿綿難愈者 , 為癟疲傷寒 , 即徽俗謂之混沌傷寒 , 名目極多 , 難以枚舉 。 總之 , 小雪至小寒而重感者 , 為真傷寒 。 風 、 暑 、 燥 、 濕 、 火 , 先傷寒水之經者 , 亦可稱為傷寒 。 至溫病 、 熱病 , 痧症 、 瘡瘍 , 決不能混入傷寒 。 兼痰 、 食 、 氣 、 血者 , 是為傷寒之兼證 。 其餘種種不通之名 , 皆不足論 。 醫者須按四時之六氣 , 而分其孰為風 、 暑 , 孰為燥 、 濕 , 究不可籠統混為傷寒病也 。
闢時俗齷齪斑證論
吾衢土俗 , 凡患四時之感冒 , 見有發熱嘔吐等證 , 開口便云齷齪 , 動手便是刮揪 。 揪之刮之 , 未嘗不善 , 但其邪在肌肉者頃刻而鬆 , 在經絡者 , 非藥不愈 。 最可惡者 , 先服礬湯一碗 , 以為治齷齪之需 。 殊不知齷齪 , 即方書所謂穢濁 , 宜用芳香宣解之方 , 反服酸寒收澀之藥 , 益使穢濁之邪 , 膠固氣分 , 而無解病之期 。 更有一種俗醫 , 以指節括病人之身 , 見有一條扛起者 , 妄言為斑 。 不知人感穢濁時邪 , 氣機阻滯 , 血脈不通 , 用指節括之 , 或粗或細 , 必有一條見出 , 豈可偽稱斑證 。 更為之取出蛇斑蚤斑等等之名 , 其謂為蛇斑者 , 必令人服蜈蚣數條 , 取蛇畏蜈蚣之義 , 而庸夫俗子聽之益信 。 不知蜈蚣之性 , 辛溫有毒 , 直入厥陰 , 初患時邪之證 , 服之極易化火 , 更引最淺之邪 , 而入於深 。 曷不觀方書所云 : 大如錦紋者為斑 , 其色紅紫而成片 , 或至黑色而病危 , 是為胃熱之候 , 古人所以用舉斑湯 、 化斑湯之類以治之 。 或見病人身發紅點 , 遂稱為蚤斑 , 而亂投草藥 , 及至危險 , 便說斑老難醫 。 推其身見紅點 , 即方書所謂小如蚊咬者為疹 , 是為肺熱之候 , 古人所以用升葛湯 、 銀翹散之類以治之 。 俗醫以偽混真 , 豈不可嘆 ! 既以初起之時邪 , 為齷齪斑證 , 更禁病人勿服湯藥 , 每見輕病轉重 , 重病轉危 , 此皆吾衢土俗之貽害匪淺也 。 要之揪刮無妨 , 所患者 , 惟礬湯 、 蜈蚣 、 草藥 、 禁藥之弊 , 奉勸病家 , 不可過信俗醫而自誤 , 則幸甚矣 !
夾證兼證論
人皆謂夾證與兼證難治 , 豐獨曰無難也 。 曷為夾證 ? 譬如受風便是傷風 , 宜桂枝湯之屬 ; 受寒便是傷寒 , 宜麻黃湯之屬 ; 倘風寒兩傷者 , 即為夾證也 。 蓋風宜散 , 寒宜溫 , 溫散之方 , 宜桂麻各半湯之屬 。 倘或暑邪夾濕 , 濕宜利 , 暑宜清 , 清利之方 , 宜天水散之屬 。 倘或燥氣夾火 , 火宜涼 , 燥宜潤 , 涼潤之方 , 宜清燥救肺湯之屬 。 其餘風暑 、 風濕 、 風燥 、 風火 , 皆系夾證 , 其治法皆可仿此 。 至於兼證奈何 ? 假如少壯遺精 , 當分夢之有無 , 有者宜坎離既濟湯之類 , 無者金鎖固精丸之類 , 此定法也 。 或被濕熱所觸者 , 便為兼證 , 利濕必傷其陰 , 補陰必滯其濕 , 思利濕而不傷陰者 , 如豬苓湯 、 六味丸之類 ; 若濕邪甚者 , 又當先治其濕 , 濕邪一化 , 再澀其精可也 。 又如老年虛損 , 當分證之淺深 , 淺者宜六君 、 四物之類 , 深者宜固本 、 大造之類 , 此定法也 。 倘被風邪所客者 , 便為兼證 , 散風益虛其正 , 補正必關其邪 , 思散邪而不損正者 , 如參蘇飲 、 補中益氣之類 ; 若風邪甚者 , 又當先散其風 , 風邪一解 , 再補其損可也 。 又如女子經事當行 , 必審其或先或後 , 先則為血熱 , 宜丹梔四物之流 ; 後則為血寒 , 宜香砂四物之流 , 此為定法 。 或被寒邪所觸者 , 即兼證也 , 考諸方能散寒且能調經 , 如香蘇飲之流 , 若過盛者 , 必須先散其寒 , 再調其經則可矣 。 又如婦人產後發熱 , 必辨其屬虛屬實 , 虛則宜補益 , 如加味四物之流 ; 實則宜破瘀 , 如生化 、 失笑之流 , 此為定法 。 設被暑邪所感者 , 即兼證也 , 考諸方能清暑且治產後 , 如竹皮大丸之流 , 若過盛者 , 必須先清其暑 , 再治產後則可矣 。 醫者能於如此圓變 , 則治夾證兼證 , 何難之有 !
成方須損益論
自南陽制方而始 , 厥後唐 、 宋 、 元 、 明 , 及國朝以來 , 成方不可勝紀 , 焉能熟悉於胸 。 嘗見有讀 《 千金方 》 者 , 有讀 《 醫方考 》 者 , 有讀景岳 《 新方 》 者 , 有讀訒庵 《 集解 》 者 , 往往宗此而不知彼 , 宗彼而不知此者 , 不待言矣 。 竊謂古人成方 , 猶刻文也 , 臨證猶臨場也 , 即有如題之刻文 , 慎無直抄 , 必須師其大意 , 移步換形 , 庶幾中式 。 而臨證即有對病之成方 , 亦當諒體之虛實 , 病之新久而損益之 。 思成方不在多而在損益 , 譬如二陳湯 , 即夏 、 苓 、 陳 、 草也 , 治一切痰飲之病 , 除去陳皮 , 乃海藏消暑丸 , 伏暑煩渴用之 , 此一減而主治之法 , 相去逕庭矣 。 平胃散 , 即陳 、 蒼 、 樸 、 草也 , 治一切濕氣之病 , 加入芒硝 , 乃女科之下胎方 , 死胎不下用之 , 此一加而主治之法 , 相懸霄壤矣 。 此損益之法也 , 醫者知是理乎 ? 又如氣虛用四君 , 血虛用四物 , 倘氣血兩虛之候者 , 二方合用名八珍湯 , 此深一層之病 , 而加深一層之方也 。 利濕用五苓 , 清熱用三石 , 倘濕熱並盛之候者 , 二方合用名甘露飲 , 此亦深一層之病 , 而加深一層之方也 。 又如固本丸 , 治虛勞損證 , 減去麥冬 、 生地 , 名曰三才 , 以治三焦虧證 , 此輕一等之病 , 而減為佐之藥也 。 香蘇飲 , 治四時感冒 , 減去香附 、 紫蘇 , 名曰二賢 , 以治膈中痰飲 , 此亦輕一等之病 , 而減為君之藥也 。 諸如此類 , 不可枚舉 , 在醫者 , 必須臨證權衡 , 當損則損 , 當益則益 , 不可拘於某病用某方 , 某方治某病 , 得能隨機應變 , 則沉疴未有不起也 。
胎前產後慎藥論
胎前之病 , 如惡阻 、 胞阻 、 胎漏 、 墮胎等證是也 , 產後之病 , 如血塊 、 血暈等證是也 , 婦科書中已詳 , 可毋備述 。 而其最要述者 , 惟胎前產後用藥宜慎 。 凡治胎前之病 , 必須保護其胎 , 古人雖有 「 有故無殞 , 亦無殞也 , 大積大聚 , 其可犯也 , 衰其大半而止 」 之訓 , 奈今人膠執 「 有故無殞 」 之句 , 一遇里積之證 , 恣意用攻 , 往往非傷其子 , 即傷其母 , 蓋緣忽略衰其大半之文耳 。 竊揣胎在腹中 , 一旦被邪盤踞 , 攻其邪則胎必損 , 安其胎必礙乎邪 , 靜而籌之 , 莫若攻下方中 , 兼以護胎為妥 , 此非違悖 《 內經 》, 實今人之氣體 , 不及古人萬一也 。 且不但重病宜慎其藥 , 即尋常小恙 , 亦要留心 。 如化痰之半夏 , 消食之神麯 , 寬脹之厚朴 , 清腸之槐花 , 涼血之丹皮 、 茅根 , 去寒之乾薑 、 桂 、 附 , 利濕之米仁 、 通 、 滑 , 截瘧之草果 、 常山 , 皆為犯胎之品 , 最易誤投 , 醫者可不儆懼乎 ! 至於產後之病 , 嘗見醫家不分虛實 , 必用生化成方 , 感時邪者 , 重投古拜 , 體實者未嘗不可 , 虛者攻之而里益虛 , 散之而表益虛 , 虛虛之禍 , 即旋踵矣 ! 又有一等病人信虛 , 醫人信補 , 不分虛實 , 開口便說丹溪治產後之法 , 每每大補氣血 , 體虛者未嘗不可 , 倘外有時邪者 , 得補益劇 , 內有惡露者 , 得補彌留 , 雙證迭加 , 不自知其用補之咎耳 。 要之胎前必須步步護胎 , 產後當分虛實而治 , 毫釐差謬 , 性命攸關 。 惟望同志者 , 凡遇胎前產後之疴 , 用藥勿宜孟浪 , 慎之慎之 !
治輕證宜細心重病宜大膽論
膽欲大而心欲小 , 此孫真人祝醫最確之語也 。 竊謂治初起之輕證 , 必須細心 , 當辨其孰為風而用疏 , 孰為寒而用溫 , 孰為暑而用清 , 孰為濕而用利 , 孰為燥而用潤 , 孰為火而用瀉 。 尤當審其體之虛實 , 病之新久 , 在女子兼詢經期 , 婦人兼詳胎產 , 如是者 , 則用藥庶無差忒矣 。 倘粗心而不細者 , 大意茫茫 , 不分六氣所感何氣 , 動手便用荊 、 防 , 病家告之有痰 , 遂投陳 、 夏 , 有食遂用神 、 楂 , 問其何病 , 指鹿為馬 , 問其輕重 , 總說無妨 , 往往使輕淺之病 , 日漸延深 , 是誰之過歟 ? 聖人云 : 不忽於細 , 必謹於微 。 其可略乎 ! 至若垂危之重證 , 必須大膽 , 見心包邪竄者 , 當宣則宣 ; 肝風內動者 , 當平則平 ; 脾虛氣陷者 , 當培則培 , 肺氣欲絕者 , 當補則補 ; 腎液欲涸者 , 當滋則滋 。 更有危險之虛證 , 速宜用參 、 耆之屬 ; 實證用硝 、 黃之屬 , 寒證用薑 、 桂之屬 , 熱證用犀 、 羚之屬 , 勿宜遲緩 , 亟亟煎嘗 , 如是者 , 則沉疴庶有挽救矣 。 倘膽小而不大者 , 當用而不敢用 , 或用而不敢重 , 重用恐其增變 , 變證恐其歸怨 , 往往姑息養奸 , 坐觀其敗 , 是誰之過歟 ? 古人云不入虎穴 , 焉得虎子 。 其可懼乎 ! 若果輕淺之證 , 過於膽大立方 , 不啻小題大做 ; 沉重之證 , 過於小心慎藥 , 無異杯水車薪 。 其實膽大而不細心 , 所謂暴虎馮河者 , 誤事也 ; 細心而不大膽 , 所謂狐疑鼠首者 , 亦誤事也 。 誠哉孫氏之言 , 足為千古之醫訓矣 !
醫家嫉妒害人論
嘗觀世之同行 , 每多嫉妒 , 行行猶可 , 惟醫道中最為甚焉 。 夫醫以蘇人之困 , 拯人之危 , 性命為重 , 功利為輕 , 而可稍存嫉妒哉 ! 奈何今之醫者 , 氣量狹窄 , 道不求精 , 見有一神其技者則妒之 。 妒心一起 , 害不勝言 , 或謠言百出 , 或背地破道 , 或前用涼藥 , 不分寒熱而改熱 , 前用熱藥 , 不別寒熱而改涼 , 不顧他人之性命 , 惟逞自己之私心 , 總欲使有道者道晦 , 道行者不行 , 以遂其嫉妒之意 。 每見病家 , 患溫熱之病 , 醫者投以辛涼 、 甘涼 , 本不齟齬 , 但服一 、 二劑 , 未獲深中 , 病者見熱渴不已 , 心中疑懼 , 又換一醫 , 且明告曾延醫治 , 而所換之醫 , 遂不察其病因 , 見前有寒涼之藥 , 便咎前醫用寒涼之害 , 不辨證之寒熱 , 脈之遲數 , 舌苔黃白 , 小水清濁 , 竟亂投溫熱之方 , 不知溫熱之病 , 得溫熱之藥 , 無異火上添油 , 立刻津干液涸 , 而變生俄頃 。 倘前用熱藥 , 以治其寒 , 亦咎其用熱藥之害 , 總不辨其為寒為熱 , 亂用寒涼之方 , 不知寒證服寒涼 , 猶如雪上加霜 , 立使陽亡氣脫 , 而變在須臾 , 直至垂危 , 尚怨前醫之誤 , 可勝悼哉 ! 然亦有明駁前醫 , 暗師前法 , 而獲效者 , 竟爾居功 , 索人酬謝 , 若此重財輕命 , 只恐天理難容 , 奉勸醫者 , 毋懷妒忌 , 大發婆心 , 則幸甚矣 !
醫毋自欺論
醫者依也 , 人之所依賴也 。 醫毋自欺 , 斯病家有依賴焉 ! 夫醫之為道 , 先詳四診 , 論治當精 , 望色聆音 , 辨其臟腑之病 , 審證切脈 , 別其虛實而醫 , 若此可謂毋欺也 。 至臨證之時 , 細分部候 , 知其何為浮主表病 , 沉主裡病 , 遲主寒病 , 數主熱病 , 何為人迎脈大之外感 , 氣口脈大之內傷 , 更須望其青 、 赤 、 黃 、 白 、 黑五色之所彰 , 聞其角 、 徵 、 宮 、 商 、 羽五音之所發 , 問其臊 、 焦 、 香 、 腥 、 腐五氣之所喜 , 以明其肝 、 心 、 脾 、 肺 、 腎五臟之病因 , 而用其酸 、 苦 、 甘 、 辛 、 咸五味之藥餌 , 能如是者 , 何欺之有 ? 惟其一種庸流 , 欺人妄誕 , 見病人有寒熱者 , 一疑其為外感 , 欺病家不知診法也 , 不別其脈之虛實 , 而浪投發散之劑 。 又見病人有咳嗽者 , 一疑其為虛損 , 欺病家不諳醫理也 , 不辨其體之強弱 , 而恣用補益之方 。 至於五色五音五氣 , 一概不知審察 , 焉能明其五臟之病 , 而用其五味之藥乎 ? 如是者 , 不獨欺人 , 實為自欺 。……。 見人喜補者 , 遂謂虛衰 , 喜散者 , 遂云外感 , 畏熱藥者 , 便用寒涼 , 畏涼藥者 , 便投溫熱 , 順病人之情意 , 亂用醫方 , 意不讀 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 以下諸書 , 全用欺人之法 。 噫 ! 醫之為道 , 死生攸系 , 一有欺心 , 即藥餌妄投 , 存亡莫卜 , 奈何濟人之方 , 竟視作欺人之術也 , 吾願醫者 , 必須志在軒岐 , 心存仲景 , 究四診而治病 , 毫不自欺 , 方不愧為醫者也 。
古今醫書宜參考論
昔賢云 : 觀今宜鑑古 , 無古不成今 。 今古醫學 , 均宜參考焉 。 考今古醫書 , 不能盡述 , 姑略提其要者言之 , 如 《 神農本草 》, 軒轅 《 靈 》《 素 》, 越人 《 難經 》, 長沙 《 玉函 》, 以及劉 、 李 、 張 、 朱四大名家之書 , 皆可備讀也 。 蓋讀 《 本草 》 者 , 可知其性有寒 、 熱 、 溫 、 涼 、 平之不同 , 其味有酸 、 苦 、 甘 、 辛 、 咸之各異 , 何為補正 , 何為祛邪 。 讀 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 者 , 可以上明天文 , 下達地理 , 兼知人身臟腑經絡受病之因 。 讀 《 難經 》 者 , 可補 《 內經 》 脈象病因及奇經八脈之未逮 。 讀 《 玉函 》 者 , 可識傷寒雜病之源頭 。 此皆古聖之醫書 , 必須玩索 。 至於四大家者 , 即河間劉守真 , 法多苦寒 , 溫病 、 熱病者 , 須參考之 。 東垣李明之 , 法多升補 , 內傷脾胃者 , 須參考之 。 大積大聚者 , 須參戴人張子和攻下之法 。 陰虛內損者 , 須考丹溪朱彥修清補之法 。 不特此四家以補先聖之未備 , 可參可考 , 而後賢所發之論 , 偶亦有超出於四大家者 。 如雲間李念莪 , 西昌喻嘉言 , 延陵吳又可 , 金壇王宇泰 , 會稽張介賓 , 長洲張路玉 , 吳郡薛立齋 , 慈溪柯韻伯 , 攜李沈目南 , 錢江張隱菴是也 。 以上諸公 , 各有著作 , 皆當採取 , 亦可以備參閱 , 考近時之醫書 , 亦不能盡述 , 如閱古吳葉香岩之 《 臨證指南 》, 可知臨時之圓變 , 用藥之靈機 。 閱若耶章虛谷之 《 醫門棒喝 》, 可知名家之疵謬 , 醒醫家之聾瞶 。 閱淮陰吳鞠通之 《 溫病條辨 》, 可知寒傷於足經 , 溫傷於手經 。 閱吳門周禹載之 《 溫熱暑疫全書 》, 可知溫熱暑疫受病之源各別 。 此皆時賢之書 , 亦宜備考 。 至於長樂陳修園 , 新安程觀泉 , 鹽宮王孟英 , 武進費伯雄 , 皆有著述所傳 , 偶或有導窾之處 , 亦宜參閱 。 竊思書有古今 , 而人亦有古今 , 古人氣體俱厚 , 今人氣體漸薄 , 若執古方以治今人之病 , 不亦重乎 ? 故醫家不可執古書而不讀今書 , 亦不可執今書而不讀古書 , 參考古今 , 則醫理自得中和之道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