賈序
談兵說劍 , 壯士損其顏色 。 乃殺人之手 。
全書紀略
《 全書 》 者 , 博採前人之精義 , 考驗心得之玄微 , 以自成一家之書 。 惟醫不可自成一家 , 自成一家 , 則有一偏之見矣 。 創藥方 , 分八陣 , 曰補 , 曰和 , 曰寒 , 曰熱 , 曰固 , 曰因 , 曰攻 , 曰散 , 名新方八陣 。 集古方 , 分八陣 , 名古方八陣 。 別輯婦人 、 小兒 、 痘疹 、 外科方 , 總皆出入古今八陣 , 以神其用 。 用八陣以殺人 。 歲庚辰 , 攜走粵東 , 告方伯魯公 。 公曰 : 此濟世慈航也 ! 真害人之毒藥 。
此書獨以先天水火陰陽 、 命門真陽立言 , 說得天花亂墜 , 敷衍成文 , 以炫人耳目 , 毫無實際工夫 。 治病惟以扶陽溫補為常技 , 將河間 、 丹溪之言為後學之害而深闢之 , 其治病述古中仍述二家之言以垂後世 。 既云讀其書終身受誤 , 景岳何必述其言而誤終身耶 ? 可恨 , 可恥 。 。 古人云 : 用藥如用兵者 。 宜隨機應變 , 活潑潑地無執滯之譬也 。 此書竟將杜撰新方 , 分為八陣 , 執方處治 , 大膽用藥 , 每稱奇妙 , 如臨陣相殺之謂宜乎 ? 用新方而誤人者多矣 。 古方已多 , 何不竟將古方圓融通變以治病 , 何苦又立新方以炫人乎 ?
傳忠錄
張子和治病 , 惟以汗吐下三法為去病之主 , 景岳獨與劉 、 朱為難 , 而不及子和 , 何耶 ? 。 紙上空言 , 毫無著實 , 臨症用藥 , 惟講陽氣為主 , 而用熱藥補塞 , 聚精會神 , 著意深毀前賢 , 自以為高出千古 , 炫惑後人 , 致近日俱以熱藥治病 。 此書之板 , 藏於塘棲凌儀吉家 , 其人患類中之疾 , 誤於此書之論 , 俱用熱補之藥 , 以致口角流涎 , 面色紅亮 , 手足動搖 , 口出臭氣 , 不能步履 。 余用二陳湯加黃連 、 石膏 , 清火豁痰 , 兩月即能步履 , 神清氣爽 , 後余至新場 , 復來定調理之方而去 。
明理篇
余有醫家之八陣 , 一而八之 , 所以神變化 。 但講扶陽而以溫補為治 , 何以為神變化 ? 若神化者 , 可清可溫 , 可寒可熱 , 可攻可補 。 用兵者 , 除禍亂 , 攻強暴 , 如滅蚩尤 , 誅少正卯 , 攻病邪之法也 。 若竟講扶陽補正 , 是用兵但講德化矣 , 此老若使之為將 , 必僨軍誤國 。
陰陽篇
以證而言 , 表為陽 , 里為陰 ; 熱為陽 , 寒為陰 ; 上為陽 , 下為陰 ; 氣為陽 , 血為陰 。 辨析陰陽之理 , 前輩言之詳矣 , 何勞再言 ? 以脈而言 , 浮大滑數之類皆陽也 , 沉微細澀之類皆陰也 。 以藥而言 , 則升散者為陽 , 斂降者為陰 。 此等講陰陽 , 凡業醫者無有不知 , 不必講論 。 若陽有餘而更施陽治 , 則陽愈熾而陰愈消 ; 陽不足而更用陰方 , 則陰愈盛而陽斯滅矣 。 既有陽有餘之病 , 何必深罪丹溪而有陽不足之論耶 ?
一 、 道產陰陽 , 火為水主 , 水即火源 , 水火原不相離也 。 既雲水火原不相離 , 何故獨重火耶 ? 使火中無水 , 其熱必極 , 極則亡陰 , 而萬物焦枯矣 。 即此說不可專言陽而用熱藥矣 。 此水火之氣 , 果可呼吸相離乎 ? 即云不可相離 , 何得專以陽為主 ? 命門為受生之竅 , 為水火之家 , 此即先天之北闕也 。 先天渾然一體 , 有生之後 , 即分為二 , 而以水穀養之 , 可以長生 , 非講玄虛之言也 。
此說即 《 內經 》 所謂無陽則陰無以生 , 無陰則陽無以化 , 陽根於陰 , 陰根於陽 , 不必敷衍以炫人 。
一 、 人之陰陽 。 以氣血臟腑為言 , 特後天有形之陰陽耳 。 若先天無形之陰陽 , 則陽曰元陽 , 陰曰元陰 。 若講先天無形 , 惟有大氣而已 。 形體尚無 , 焉得有病 ? 惟成形之後 , 有欲而人病起矣 。 今之人 , 多以後天勞欲賊及先天 。 有生之後 , 即有人慾 , 故爾有病 , 聖王設醫以療之 。 若竟講先天 , 毫無人慾 , 何必設醫 ? 若此之論 , 皆玄虛也 , 無關於治道 。
若講先天 , 陰陽渾然一體 , 俱寓於中 , 無形可見 。 既分陰陽 , 皆屬後天 , 則化生萬物 , 氣以成形 , 而水火有形象矣 。 治病當以後天為本 。
一 、 天地陰陽之道 , 本貴和平 , 則氣令調而萬物生 。 既云陰陽和平而萬物生 , 何故獨重陽而輕陰 ? 然陽為生之本 , 陰實死之基 。 經云 : 陽殺陰藏 。 故道家曰 : 分陰未盡則不仙 , 分陽未盡則不死 。 聖王設醫以療民之疾苦 , 非謂成仙 。 凡欲保生重命者 , 尤當愛惜陽氣 。 經云 : 陰精所奉其人壽 。 陰陽互為根蒂 , 故經云 : 無陽則陰無以生 , 無陰則陽無以化 。 若無陰 , 則為孤陽而飛越矣 。 經云 : 陰在內 , 陽之守也 。 陽在外 , 陰之使也 。 陽化氣 , 陰成形 。 若無陰 , 其陽氣何所依附而運行乎 ? 不通之論 , 業醫者 , 不可執此見識以誤人 。 曩自劉河間出 , 以暑火立論 , 專用寒涼 , 伐此陽氣 , 其害已甚 。 河間治病 , 未嘗專用寒涼 。 觀其 《 宣明論 》、《 保命集 》, 用藥仍有溫熱 , 地黃引子亦有附桂 , 何得謗其專用寒涼也 ? 賴東垣先生論脾胃之火 , 必須溫養 。 東垣以脾胃不足 , 內傷者多 , 故立 《 脾胃論 》、《 內外傷辨 》。 而 《 脾胃論 》 中用黃柏 、 知母居多 , 未見其謂脾胃之火 , 必須溫養 。 然尚有燥熱之藥為耗散元氣之論 , 何得捏未有之語 , 謗毀前賢 ? 此軒岐之罪人也 。 丹溪復出 , 又立陰虛火動之論 , 制補陰 、 大補等丸 , 以知柏為君 , 寒涼之弊又復盛行 。 丹溪治虛寒症 , 亦用熱藥 , 何得執補陰丸一方而毀之 ? 嗟乎 ! 法高一尺 , 魔高一丈 。 若二子者 , 謂非軒岐之魔乎 ? 近來吳門諸醫俱用桂附參地河車鹿茸等藥以殺人 , 因見此書之論 , 故敢大膽用熱藥補之 。 彼景岳者 , 真軒岐之魔也 。
刻刻以熱傷元氣為言 , 景岳於東垣之書尚未細閱 , 即劉朱之書 , 亦未看到 。
一 、 陰陽虛實 。 經曰 : 陽虛則外寒 , 陰虛則內熱 。 既云陰虛則內熱 , 理宜滋陰降火 , 豈可用熱藥而耗陰精乎 ? 丹溪之言 , 亦為有本 。
黃柏 、 知母施之能食而大便結者 , 每每奏效 。 若視為鳩毒 , 神農不必設此寒涼藥矣 。 但寒熱之藥 , 俱宜中病即止 。
仲景曰 : 發熱惡寒發於陽 , 無熱惡寒發於陰 。 此 《 傷寒論 》 之言 , 不必藉此以治雜病 。
一 、 陰根於陽 , 陽根於陰 。 既云陰根於陽 , 陽根於陰 , 二者不可偏廢 , 何故又引道家之言分陰未盡則不仙之語以惑世 ? 凡病有不可正治者 , 當從陽引陰 , 從陰引陽 , 各求其屬而衰之 。 如求汗於血 , 血屬陰 , 不能作汗 。 生氣於精 , 從陽引陰也 。 精屬陰 。 又如引火歸源 , 納氣歸腎 , 從陰引陽也 。 引火歸源之說 , 用熱藥於滋陰寒涼之中 , 使之下行 , 故謂之引 。 今醫竟將八味益火之源以消陰翳之藥作導火歸源之治 , 貽誤後人 。 大罪 , 大罪 。
聖王之設醫藥 , 憫黎元之疾苦而作 , 亦是補偏救弊之法 。 寒病用熱藥 , 熱病用寒藥 , 俱中病即止 , 非以熱藥為常服之品 。
六變辨
六變者 , 表裡寒熱虛實也 。 以表言之 , 則風寒暑濕火燥感於外者是也 。 六氣傷人 , 亦有里症 。 以裡言之 , 則七情勞欲飲食傷於內者是也 。 寒者 , 陰之類也 , 或內寒 , 或外寒 , 寒者多虛 。 傷寒發熱 , 寒積內結 , 豈可言虛 ? 熱者 , 陽之類也 , 或內熱 , 或外熱 , 熱者多實 。 亦有陰虛生內熱 , 亦有勞倦發熱 , 不可言多實 。 內出之病多不足 。 瘀血食積 、 七情鬱結 , 溫病熱病 , 瘧疾痢疾 , 皆從內而發外 , 豈可言不足 ? 外入之病多有餘 。 外入之病 , 亦由內氣之虛而侵襲 。 經云 :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 未可言有餘也 。 。 凡病俱因虛而發 。 若元氣充實 , 豈有發病之理乎 ?
表證篇
陽邪化熱 , 熱則傷氣 。 熱藥能耗氣 , 故東垣禁之 。 經曰 : 寒則腠理閉 , 氣不行 , 故氣收矣 。 熱則腠理開 , 營衛通 , 汗大泄 , 故氣泄矣 。 景岳言只有避風如避箭 , 未聞有避熱如避箭之說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炅則腠理開 , 汗大泄 , 故氣泄矣 , 豈非熱傷元氣乎 ?
足經脈長且遠 , 按之可察周身之病 , 手經脈短且近 , 皆出入於足經之間 , 故凡診傷寒外感者 , 但言足經不言手經也 。 此說大非 。 三陽之中 , 惟太陽一經 , 包覆肩背 , 外為周身綱維 , 內連臟腑盲腧 , 此諸陽之主氣 , 猶四通八達之衢也 。 故凡風寒之傷人 , 必多自太陽經始 。 太陽為寒水 , 故傷寒必從太陽始 。
三陽表症 , 不可攻裡 , 或發表 , 或微解 , 或溫散 , 或涼散 , 或溫中托裡 , 而為不散之散 。 三陽症而講溫中托裡 , 大誤後人 。 或補陰助陰 , 而為云蒸雨化之散 。 此說大謬 。 陽氣鼓動而為汗 。 經云 : 發表不遠熱 。 故仲景發表取汗之藥 , 必用辛溫輕揚 , 豈可用補陰助陰 、 凝滯重濁之藥而能得汗乎 ? 誤人多矣 。 。 味厚者為陰 , 味厚則泄 , 純陰降下 , 豈有發汗之理 。 氣薄則發泄 , 能發汗升散 。《 內經 》 氣味之理未明 , 何敢杜撰立言以誤人 ?
一 、 浮脈本屬表 , 若血虛動血 , 陰虛水虧 , 內火熾盛 , 關陰格陽者 , 脈皆浮大 , 不可概以浮為表論 , 必當以形氣病氣有無外症參酌之 。 凡病俱要脈症相參 , 不宜專拘脈息 。
一 、 外感寒邪 , 脈大者必病進 , 以邪氣日盛也 。 解表之後而脈大者 , 此為邪盛 。 未發表而脈大 , 亦無害 。 若先小後大及漸大漸緩者 , 此以陰轉陽 , 為胃氣漸至 , 將解之兆也 。 亦有先小後大而邪氣熾盛者 , 不可謂陰轉陽 、 為胃氣漸至將解之兆 。 看脈尚要圓活 , 不可執此見識 。
一 、 寒邪未解 , 脈緊而無力 , 則邪有餘而元氣不足也 。 元氣不足 , 何以逐邪 ? 臨此症者 , 必使元陽漸充 , 脈漸有力 , 自小而大 , 虛而實 , 漸至洪滑 , 則陽氣漸達 , 表將解矣 。 若日見無力而緊數日進 , 則危亡之道也 。 臨此症者 , 不可謂元氣不足而驟用補劑 , 助邪為熱 , 熱藥尤不宜 。 所謂內傷兼外感 , 當用補中兼發表 。 若講元陽而用熱藥 , 必致誤人 。
陽氣漸達而解表 , 則知滋陰之藥不能發汗矣 。
一 、 病必自表而入者 , 方得謂之表症 , 若由內及外 , 便非表症 。 春夏溫熱之病 , 必自內而及外 。
一 、 傷風中風 , 雖皆名風 , 不可均作表證 。 蓋傷風病 , 風自外入者也 , 可散之溫之而已 , 此表症也 。 治傷風之病 , 宜散不宜溫 。 中風之病 , 雖形症似風 , 實由內傷所致 , 本無外邪 , 故不可以表症論 。 真中風 , 亦因外風取中 , 仍當發表 , 前輩言之詳矣 。 若內傷乃類中風 , 當因症用藥 。 若講本無外邪 , 何以謂之中風 ?
一 、 發熱之類 , 本為火症 。 此句欠通 。 傷寒發熱 , 因寒邪閉其腠理 , 宜辛溫發表 , 豈可言火症 ? 邪氣在表發熱者 , 表熱而里無熱也 , 此因寒邪 。 邪氣在裡發熱者 , 必裡熱先甚而後及表也 , 此是火症 。 裡熱先甚者 , 因鬱熱在內而外達 , 此為溫病 。 若陰虛水虧而為骨蒸夜熱者 , 此虛熱也 , 不可以邪熱為例 。 丹溪有陰虛發熱論 。
此段自內達外為溫病 , 自外入里為傷寒 , 陰虛發熱 , 前賢俱詳言之矣 。
燥從陽者 , 因於火 ; 燥從陰者 , 發於寒 。 燥因血少 , 不可作寒治 。 。 從陰者 , 發於寒 , 將謂用熱藥乎 ? 殊不知天令嚴寒 , 陽火內伏 , 銷爍津液 , 不能榮潤皮膚而燥 , 如地土乾燥崩裂 , 不可作寒治而用熱藥 。 所以燥濕皆有表裡 , 必須辨明治之 。 燥症言表裡則可 , 言寒熱則不可 。
一 、 濕症當辨表裡 。 此段辨症用藥 , 諸書皆有 , 不必再言 。 濕熱者 , 宜清宜利 ; 寒濕者 , 宜補脾溫腎 。 寒濕者 , 皆邪氣也 , 不宜補脾溫腎 。
一 、 燥症有表裡 。 經曰 : 清氣大來 , 燥之勝也 。 風木受邪 , 肝病生焉 。 此中風之屬也 。《 質疑錄 》 論類中風為非風 , 此又言中風之屬也 , 自相矛盾 。 蓋燥勝則陰虛 , 陰虛則血少 , 或牽引拘急 , 或皮腠風消 , 或臟腑乾結 , 此燥從陽化 。 非從陽化 , 乃內火外發 。 營氣不足 , 而傷乎內者也 , 治當以養營補陰為主 。 前症皆類中風 , 實因血少 , 故宜養陰 。 若秋令太過 , 金氣勝而風從之 , 則肺先受病 , 此傷風之屬也 。 蓋風寒外束 , 氣應皮毛 , 或身熱無汗 , 或咳嗽喘滿 , 或鼻塞聲啞 , 或咽喉乾燥 。 津液乾枯 , 非表也 。 此燥以陰生 , 非陰生 , 乃寒包熱 。 衛氣受邪 , 而傷乎表者也 , 治當以輕揚溫散之劑 , 暖肺去寒為主 。 不宜溫散 , 宜辛涼 。 。 此症皆寒包熱 , 宜辛涼輕揚溫散之劑 , 以散表寒 。 若溫散暖肺 , 失之多矣 。 景岳治病 , 必有誤處 。
里證篇
里症者 , 病之在內 、 在臟也 。 第於內傷外感 , 疑似之際 , 當詳辨也 。 東垣 《 內外傷辨 》 已詳言之矣 , 不必多贅 。
一 、 症似外感 , 不惡寒 , 反惡熱 , 而絕無表症者 , 此熱盛於內也 。 亦有熱鬱於內惡寒者 。
一 、 七情內傷 , 過於思者 , 傷脾而氣結 , 脾氣結者 , 溫之豁之 。 憂思氣結者 , 必有鬱火 , 宜開鬱清火 , 溫之一法 , 尚欠斟酌 。
一 、 酒濕傷陰 , 熱而煩滿者 , 濕熱為病也 , 清之泄之 ; 酒濕傷陽 , 腹痛瀉利嘔惡者 , 寒濕之病也 , 溫之補之 。 酒性大熱 , 江河皆冰 , 惟酒不冰 , 故為腐腸之藥 。 寒濕兩字欠通 , 溫之大謬 。
一 、 痰飲為患者 , 必有所本 , 求所從來 , 方為至治 。 若但治標 , 非良法也 。《 質疑錄 》 論痰 , 尚有疑義 。
虛實篇
凡外入之病多有餘 , 內出之病多不足 。 實言邪氣實則當瀉 , 虛言正氣虛則當補 。 經云 :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 未可竟言有餘 。 內起之病 , 鬱結日久 , 乘虛竊發 , 或瘀血食積痰飲 , 皆內之壅滯 , 豈可俱用補乎 ? 此說尚要講究 。 若實而誤補 , 隨可解救 , 虛而誤攻 , 不可生矣 。 此說出 , 而用補死者多矣 。 如病邪屬實 , 危在頃刻 , 故云五實死 。 若實症而用補劑 , 脹滿氣急 , 痰喘不通 , 頃刻云亡 , 如閉門逐盜 , 何能解救 ? 今醫專以補為上法 , 皆此論誤之也 。 大罪大罪 。 。 實症誤補 ,《 內經 》 所謂實實 , 豈可解救 ? 與虛而誤攻同也 。 但知有虛虛之誤 , 不知有實實之害 , 景岳失之矣 。
一 、 表實者 , 或惡熱掀衣 , 或惡寒鼓慄 。 惡熱掀衣 , 病屬裡實 , 豈可雲表實 ? 惡寒鼓慄 , 景岳以為寒 , 此處以為實為熱 , 何自相矛盾 ? 走注而紅痛者 , 知營衛之有熱 ; 拘急而痠疼者 , 知經絡之有寒 。 亦有濕熱為病 。
一 、 裡實者 , 或脹痛 , 或痞堅 , 或閉結 , 或喘滿 , 或懊憹不寧 , 或躁煩不眠 , 或氣血積聚結滯腹中不散 , 或寒邪熱毒深留臟腑之間 。 裡實者可攻 。 吳門治法 , 惟以補為常技 。
一 、 表虛者 , 或為汗多 , 或為肉戰 , 肉戰亦有胃火者 。 或目暗羞明 , 肝腎不足 , 並非表虛 。 或耳聾眩暈 , 屬火者有之 , 非表虛 。 或肢體多見麻木 , 血少有痰 , 非表虛 。 或舉動不勝勞煩 , 亦非表虛 。 或毛槁而肌肉削 , 或顏色憔悴而神氣索然 。 以上皆非表虛 , 由內之精血虛也 。 認錯 。
一 、 裡虛者 , 為心怯心跳 , 為驚惶 , 為神魂不寧 , 為津液不足 , 或飢不能食 , 或渴不喜冷 , 或畏張目而視 , 或聞人聲而驚 。 陽明胃火亦有之 。 上虛則飲食不能運化 , 或多嘔惡而氣虛中滿 。 亦有傷食 、 痰火而惡嘔者 。 下虛則二陰不能流利 , 有火而不能流利者 。 或便尿失禁 , 有肝火而不禁者 。 肛門脫出 , 有肝火逼迫而脫出者 。 而泄瀉遺精 。 有傷食而泄瀉者 , 有欲火妄動而遺精者 。 。 在婦人則為血枯經閉 , 墮胎崩淋帶濁等症 。 崩有瘀者 , 帶濁有濕熱者 。
病機不一 , 不可專認為裡虛 。
一 、 陽虛者 , 火虛也 , 為神氣不足 , 陽虛未可獨言火虛 。 氣屬陽 , 陽氣不能外衛 , 則畏寒而神不足 。 為眼黑頭眩 , 有肝腎之陰不足 , 而肝火升騰者 , 不可以為陽虛 。 。 陰虛者 , 水虧也 , 為亡血失血 , 為戴陽 , 為骨蒸勞熱 。 戴陽症屬真陽不足 , 格陽於上 , 此假熱也 。 腎虛者 , 或為二陰不通 。 不可專認腎虛 。
一 、 脹滿之虛實 , 仲景云 : 腹滿不減 , 減不足言 , 當下之 。 腹滿時減復如故 , 此為寒 , 當與溫藥 。 夫減不足言者 , 以中滿之甚 , 無時或減 , 此實脹也 , 故當下 。 腹滿時減者 , 以腹中本無實邪 , 所以有時或減 。 復如故者 , 以脾氣虛寒而然 , 所以當與溫藥 , 溫即兼言補也 。 溫即兼補 , 杜撰之言 。 仲景何不竟言補而言溫 ?
脹滿症並治法 ,《 準繩 》 逐條言之 , 竟於 《 準繩 》 中詳考之 , 可也 。
一 、《 內經 》 諸篇皆惓惓以神氣為言 。 神氣即胃氣也 。 有生之後 , 即以穀氣充養精氣 , 由此而化生 , 故一部 《 內經 》 以胃氣為本 。
一 、 虛補實瀉 , 此易知也 , 不知實中復有虛 , 虛中復有實 。 如病起七情勞倦 , 酒色所傷 , 或先天不足 , 每多身熱便秘 , 戴陽脹滿 , 虛狂假斑等症 , 似有餘而實不足 , 從而瀉之 , 必枉死矣 。 又如外感未除 , 留伏經絡 , 食滯積聚 , 或氣結不散 , 或頑痰瘀血留藏 , 病久致羸 , 似乎不足 , 其實病本未除 , 還當治本 , 若誤用補 , 必益其病 。 此所謂無實實 , 無虛虛 , 損不足而益有餘 。 如此死者 , 醫殺之耳 。 此經義也 。 前言實症誤補 , 尤可解救 , 吾恐世人俱蹈此言而殺人 。 景岳誤之也 ,《 內經 》 實實虛虛之言 , 尚未明白 , 何敢杜撰立言以誤人 ?
腸鳴氣走 , 亦有屬火者 。 經云 : 諸病有聲 , 皆屬於火 。 食不入胃 , 經云 : 食不得入 , 是有火也 。 吐逆無時 , 皮毛憔悴 , 耳目昏塞 , 行步喘促 , 精神不收 , 此五臟之虛也 。 吐逆亦有屬火者 。 經云 : 諸逆衝上 , 皆屬於火 。 。 輕按之痛 , 重按之快 , 食飲如故 , 曰腑實也 。 屬虛 。 。 肌肉䐜脹 , 食飲不化 , 大便滑而不止 , 此腑虛也 。 有氣滯而䐜脹 , 有脾虛而食飲不化 , 不可盡為腑虛 。 。 腰腳沉重 , 如坐水中 。 有濕邪者 。
行步艱難 , 氣上衝胸 , 下虛也 。 有氣虛凝滯 , 經絡不宣通者 。
寒熱篇
火旺之時 , 陽有餘而熱病生 。 水旺之令 , 陽不足而寒病起 。 議丹溪陽有餘為非 , 今景岳仍有陽有餘而熱病生之言 。
一 、 熱在表者 , 為丹腫斑黃 。 此皆因裡熱而起 。
一 、 熱在下者 , 為腰足腫痛 。 熱在下為腰足腫痛 , 河間之熱腫不謬矣 。
一 、 寒在表者 , 為憎寒 , 身冷浮腫 。 此等症俱非寒在表 , 認錯病原 。
一 、 寒在裡者 , 為噁心嘔吐 。 有火逆衝上者 。
一 、 寒在上者 , 為吞酸膈噎 。 吞酸膈噎而謂之寒 , 認錯□頭 。 經云 : 諸嘔吐酸 , 皆屬於熱 。 又云 : 三陽結 , 謂之膈 。 豈可以寒論乎 ?
內熱甚者 , 每多畏寒 。 內熱每多畏寒 , 河間之言不謬矣 。 何故將陰勝則為寒 , 陽虛則為外寒以駁之 ?
一 、 陽臟之人 , 多熱 ; 陰臟之人 , 多寒 。 第陽強者少 , 十惟二三 , 陽弱者多 , 十常五六 。 甚言陽強者少 , 而好用熱藥 , 以毀丹溪 。
寒熱真假篇
寒熱真假者 , 陰症似陽 , 陽症似陰也 。 察此之法 , 當專以脈之虛實強弱為主 。 假寒假熱 , 不可專憑脈息 , 形色動作自有真象 。 經云 : 審察病機 。 顯然自露 。 凡真熱本發熱 , 而假熱亦發熱 , 亦面赤躁煩 , 亦大便不通 , 實熱 。 小便赤澀 , 實熱 。 或氣促咽喉腫痛 , 邪火 , 辨症大誤 。 脈見緊數 。 熱 。 昧者見之 , 便認為熱 , 不知身雖有熱 , 而裡寒格陽 , 或虛陽不斂 , 多有此症 。 但其內症則口乾渴必不喜冷 , 不欲飲水 , 內無熱也 。 即喜冷者 , 飲亦不多 , 假熱之症 , 必不喜冷 。 或大便不實 , 或大便先硬後溏 , 或小水清頻 , 以此辨之 , 自然不誤 。 今吳門習氣 , 不察色辨症 , 孟浪投藥者居多 。 或虛狂而起 , 倒如狂 , 禁之自止 , 或虛斑而斑如蚊跡細碎淺紅 , 其脈必沉細遲弱 , 或雖浮大緊數而無力無神 。 凡見此內頹內困等症 , 攻之必死 , 急當以四逆 、 八味 、 理陰煎 、 回陽飲之類 , 倍加附子 , 填補真陽 , 以引火歸元 。 此虛則有之 , 為寒而用熱藥 , 尚有誤處 。
俱宜察色辨症為要 。
凡傷寒熱甚 , 邪自陽經傳入陰分 , 為身熱發厥 , 神昏 , 或時畏寒 , 狀若陰症 。 此熱深厥亦深 , 熱極反兼寒化也 。 劉河間之熱極反兼勝已之化 ,《 內經 》 亢則害 , 承乃制也 。 每每言河間之非 , 今仍不脫此論 。 若雜症之假寒者 , 亦或為畏寒 , 或戰慄 , 此以熱極於內而寒侵於外 , 則寒熱之氣兩不相投 , 因而寒慄 。 所謂惡寒非寒 , 明是熱症 。 畏寒戰慄 , 河間謂熱極似寒 , 而為火症 , 宜用寒涼之劑 。 丹溪 《 格致餘論 》 有惡寒非寒論 , 何得深毀二子為軒岐之魔乎 ?
一 、 假寒誤服熱藥 , 假熱誤服寒藥等症 , 但以冷水少試之 。 假熱者 , 必不喜水 , 即有喜者 , 或服後見嘔 , 便當以溫熱藥解之 ; 假寒者 , 必多喜水 , 或服後反快 , 而無所逆者 , 便當以寒涼藥解之 。 此試法誠是 。
十問篇
一問寒熱 。 人傷於寒則病為熱 , 凡身熱脈緊 , 頭痛體疼 , 拘急無汗 , 而且得於暫者 , 外感也 。 此但言傷寒之寒熱 。
一 、 凡身熱經旬 , 或月餘不解 , 有仍屬表症者 , 因初感寒邪 , 誤服寒涼 , 或雖解散 , 藥未及病 , 致留蓄在經 , 此非里也 , 仍當解散 。 但言傷寒 。
一 、 凡內症發熱者 , 多屬陰虛 , 或因積熱 , 然必有內症相應 , 其來也漸 。 內症發熱不一 , 或因食積 , 或因瘀血 , 或因痰凝氣滯 , 不可謂多屬陰虛 , 必辨症明白 , 萬無藥誤 。 若謂多屬陰虛失之多矣 。
一 、 凡怒氣七情傷肝傷臟而為熱者 , 總屬真陰不足 。 丹溪謂君相五志之火妄動 , 故立陽有餘陰不足之論 , 景岳反言陰有餘陽不足以闢之 。 今又言總屬真陰不足 , 何彼此相反耶 ?
一 、 凡勞倦傷脾而發熱者 , 以脾陰不足 , 故易於傷 , 傷則熱生於肌肉之分 , 亦陰虛也 。 據景岳言陽不足 , 何得又言脾陰不足 ? 毀東垣熱傷元氣之非 。 一凡內傷積熱者 , 在症痞 , 在血氣 , 或九竅臟腑 , 果因實證 , 必有可據 , 以實火治之 。 著意毀劉朱之用寒涼 , 將謂永無火症矣 。 今仍有實火症一條 , 何耶 ?
二問汗 。 凡表邪盛者 , 必無汗 。 有汗則邪隨汗去 。 然有邪在經而汗在皮毛者 , 有汗後邪減未盡者 , 不可因有汗而謂無表邪也 。 此但言傷寒之汗 。
一 、 凡溫暑症 , 有因邪作汗 , 有得汗不解 , 皆表證也 。 表邪未除 , 在外則連經 , 在內則連臟 , 皆有症可憑 , 有脈可辨 。 此但言溫暑之汗 。
一 、 凡全非表證 , 有陽虛而得汗者 , 須實其氣 ; 有陰虛而得汗者 , 須益其精 ; 火盛而汗者 , 涼之 ; 過飲而汗者 , 清之 。 此汗症之有陰陽表裡 , 不可不察也 。 如此治法 , 焉得有誤 ?
三問頭身 。 問其頭可察上下 , 問其身可察表裡 。 頭痛者 , 邪在陽分 ; 身痛者 , 邪在諸經 。 前後左右 , 陰陽可辨 , 有熱無熱 , 內外可分 , 但屬表邪 , 散之可愈 。 此但言外邪 。
一 、 凡火盛而頭痛者 , 必有內應之證 , 或在喉口耳目 , 別無寒熱表症 , 此熱於上 。 看在何經 , 宜清宜降 。 若用輕揚散劑 , 火上升而痛愈甚矣 。 必以河間 、 丹溪之法治之 , 寒涼之藥可廢乎 ?
一 、 凡陰虛頭痛者 , 舉發無時 。 因酒色煩勞情欲 , 其發則甚 , 或精或氣 , 非補不可 。 陰虛必陽亢 , 未可竟補 , 必兼滋陰降火 。
一 、 凡頭痛屬裡者 , 多因於火 。 亦有陰寒在上 , 陽虛不能上達在則痛甚者 , 其症則惡寒嘔逆 , 六脈沉微 , 或兼弦細 , 此陽虛頭痛也 。 頭痛屬陽虛 , 百中一二 , 所以多因於火也 。
一 、 凡眩運或頭重者 , 可因之以辨虛實 。 頭重與眩運 , 不可混同立論 。
一 、 凡病中眩運 , 多因清陽不升 , 上虛而然 。 如丹溪云無痰不作運 , 殊非確論 。 果有確見而言之 , 如體氣肥胖 , 過食厚味醇酒 , 胃中必有痰飲隨肝火升騰而作運者多 。 余歷症四十年 , 治眩運皆以二陳加黃連 、 山梔 、 鉤藤 、 天麻 、 柴胡 、 白芍而愈者 , 多矣 。 虛則加參朮 。 如瘦人而胸前無阻滯 , 胃中無痰 , 可用地黃湯加黃柏 、 白芍之類 。 至於頭重 , 尤屬上虛 。 經云 : 上氣不足 , 腦為之不滿 , 頭為之苦傾 。 此之謂也 。 眩運之疾 , 因痰火者多 。 仲景治眩 , 亦以痰飲為先 , 非獨丹溪 。 然丹溪亦言補虛 。 頭重屬濕氣者多 , 未可為上虛 。 經云 : 邪之所在 , 皆為不足 。 上氣不足 , 腦為之不滿 , 耳為之苦鳴 。 此言邪乘虛客之 , 非竟言虛也 。 火盛者 , 仍以清涼寒藥治之 。
一 、 凡身痛之甚者 , 經曰 : 痛者 , 寒氣多也 , 有寒故痛也 。 必溫其經 , 使血氣流通 , 其邪自去 。 以通行經絡為主 , 理氣行滯則痛自止 。
一 、 凡勞損病劇 , 忽加身痛之甚者 , 此陰虛之極 , 不能滋養筋骨 , 營氣憊矣 。 仍有陰虛而筋骨身痛者 , 必宜滋陰 , 豈可用溫熱藥乎 ?
四問二便 。 凡小便 , 人見其黃 , 便謂是火 , 不知人逢勞倦 , 小水即黃此勞役而火動 ; 焦思多慮 , 亦黃勞心而火動 ; 瀉痢不期 , 亦黃津液耗而火起 ; 酒色傷陰亦黃陰虛火動 , 使非有或淋或痛 , 熱症相兼 , 不可因黃便謂之火 。 余見逼枯汁而斃者多矣 。 若用通利 , 則逼枯汁 。 若講培養而兼清 , 焉得逼枯 ? 經曰 : 中氣不足 , 溲便為之變 。 義可知也 。 非竟說黃赤也 。 統言大小二便變者 , 非變色也 , 謂異於平常也 。 小便或不禁 , 或淋漓 , 或短少頻數 , 或清而多 ; 大便或滑泄 , 或燥結 , 皆異於平時之調和也 。《 內經 》 之言 , 包括渾融 , 不可執定見識 。
勞倦 、 焦思 、 瀉痢 、 酒色 , 乃虛火 , 然痢症有暑熱之邪者 。 若淋痛乃邪火 , 當分明白而用藥 , 不可謂無火而用熱藥以誤人 。《 內經 》 言邪之所在 , 皆為不足 。 因不足而邪客之為病 , 後人往往以不足為病 , 脫卻上文邪之所在句 , 竟言虛而用補 。
一 、 大便乃腸胃門戶 , 必見實邪 , 方可議下 。 否則 , 導去元氣 , 邪在表者反乘虛而內陷 , 此講傷寒 。 病因內困者 , 必由泄而愈虧 。 此方內傷 。 凡病不足 , 慎勿強通 。 大便彌固者彌良 。 營衛既調 , 自將通達 , 即秘結旬余 , 何慮之有 ? 要調和若愈固者 , 乃燥結也 , 當榮養為主 。 若固結在老年 , 防有噎膈之症 , 不可謂彌固彌良 。
五問飲食 。 外感病 , 食不斷者 , 知其邪未及臟 , 而惡食不惡食可知 。 內傷病 , 食飲變常者 , 辨其味有喜惡 , 而愛冷愛熱可知 。《 內外傷辨 》 言之詳矣 。
一 、 凡諸症得食稍安者 , 虛也 , 得食更甚者 , 或虛或實皆有之 , 當辨而治 。 此說誠是 。
六問胸 。 大法胸腹脹滿 , 不可用補 ; 不脹不滿 , 不可用攻 。 然痞與滿不同 , 脹塞中滿是實邪 , 不得不攻 。 但不欲食 , 不知飢飽 , 似脹非脹 , 中空無物 , 乃痞氣 , 非真滿也 。 胸腹脹滿 , 固不可補 。 不知飢飽 , 似脹非脹 , 此濁氣未清 , 但當理滯氣 , 不宜驟用參耆朮 , 補住濁氣而為脹滿 。 經云 : 濁氣不降 , 則生䐜脹 。
一 、 凡今人病虛症極多 , 非補不可 。 竟言補不分氣血 。 欲察其可補不可補之機 , 全在察胸腹之寬否何如 , 以漸而近 , 如未及病 , 再為放膽用之 。 補中兼疏 , 得其法矣 。 觀東垣用藥法可知 。
一 、 凡勢在危急 , 難容少緩者 , 必先問其胸寬 , 乃可驟進 。 若元氣虛而胸腹又脹 , 是必虛不受補之證 , 強進補劑 , 非惟無益 , 適足招謗 , 非虛不受補 , 當用疏補兼行之法 , 虛不受補乃俗說 , 非正論 。
七問聾 。 其因病而聾者 , 傷寒三日 , 少陽受之 , 為耳聾 。 此邪在經 , 氣閉而然 。 以余所驗 , 未有不因氣虛而然者 。 外邪傳入少陽 , 豈可言氣虛乎 ?《 素問 》 曰 : 精脫者 , 耳聾 。 久病則有之 。 仲景曰 : 耳聾無聞者 , 陽氣虛也 。 非言傷寒 。
由此觀之 , 屬氣虛者什九 , 氣閉者什一耳 。 腎中真陰不足者多 。 。 外感少陽症 , 不可言氣虛 、 精脫而宜用補 。
一 、 聾輕者病輕 , 聾重者病重 。 隨治漸輕 , 可察病之漸退 , 進則病亦進 。 有老年而久聾者 。 若聾極絕無聞者 , 此誠精脫之症 , 歷試皆不治 。 精脫之聾 , 必有精脫之證 。
八問渴 。 渴不渴 , 可察表裡之寒熱 。 凡內熱盛 , 則大渴喜飲 , 冰水不絕 , 腹堅便結 , 脈實氣壯者 , 陽症也 。 可用河間法矣 。
一 、 凡雖渴而喜熱不喜冷者 , 此非火症 , 中寒可知 。 非火何以渴 ? 水虧故耳 。 水虧則內熱 , 豈有中寒之理 ? 。 水虧乃陰虛 , 可用熱藥乎 ? 。 有鬱滯不通暢 , 得熱則快 , 得冷則凝 , 非水虧症 。
一 、 凡陽邪盛而真陰虛 , 不可因其火盛喜冷 , 便雲實熱 。 蓋內水不足 , 欲得外水以濟 , 水涸精虧 , 真陰枯也 。 余嘗治垂危傷寒 , 每以峻補浸冷與服 。 補陰則可 , 若以熱藥冷飲 , 此治陰極似陽也 。 或以冰水 、 參 、 熟等劑間進 , 活人多矣 。 認錯關頭 , 殺人不覺 。 然必其乾渴燥結之甚 , 乃可參附 、 涼水並進 。 若無實結 , 不可與水 。 豈滋陰之藥乎 ? 水涸精虧而用熱藥 , 是殺之也 。
此乃戴陽格陽症 , 陰極似陽 , 當以仲景法治之 。 如內水不足而用熱藥 , 愈涸其水而斃 , 不可認錯關頭 。
九因脈色 , 辨陰陽 。 脈洪滑者為實為陽 , 然 《 內經 》 以脈大四倍以上為關格 , 皆屬真虛 , 此滑大之未必為陽也 。 關格認為真虛 , 大誤後人 。 形色之辨 , 紅黃者 , 為實熱 。 黃者未必為實熱 。 而仲景云 : 面赤戴陽者 , 為陰不足 。 此紅赤之未必為實也 。 戴陽之紅 , 紅而嬌嫩帶白 。
十從氣味 , 章神見 。 氣味有陰陽 , 陰降陽升 , 陰靜陽動 。 此皆渾話 , 何為陰 , 何為陽 , 何味升 , 何味降 , 不分明白 。
一 、 氣味之升降 , 升者浮而散 , 降者沉而利 , 宜升者勿降 , 宜降者勿升 。 景岳用地黃 、 當歸沉降之藥而為散劑 , 大謬 。
一 、 氣味之動靜 , 靜者守而動者走 。 何等氣味 , 說出甘酸苦辣咸五味 , 方著實 。
論治篇
凡看病施治 , 貴乎精一 。 病變雖多 , 其本則一 。 一拔其本 , 諸症盡除 。 經曰 : 治病必求其本 。 凡診病者 , 須先探病本 , 然後用藥 。 受病之本 , 非本原之本 。 既得其要 , 但用一二味 , 便可拔之 , 即用至七八味 , 不過幫助之 , 引導之 , 意則一也 , 方為高手 。 治病有標本 , 用藥有活法 , 最要以識病為第一著 。 識得真 , 可以放膽用藥 。 若辨症不清爽 , 而竟放膽用藥 , 無有不誤者 。 近來吳門諸醫 , 每以虛脫為言 , 而用參附 , 參或至一二兩 , 附子三四錢 , 大劑投之 , 而斃者多矣 。 皆專精一二味 , 便可奏效 , 誤之也 。 最可哂者 , 每以不寒不熱 , 兼消兼補之藥 , 確然投之 , 極稱穩當 , 此何以補偏救弊乎 ? 補中有瀉 , 瀉中有補 , 此東垣用藥之妙 , 節制之師也 , 何得可哂 ? 又有以治風治火治痰治食之劑 , 兼而用之 , 甚稱周備 , 此何以從其本而從其標乎 ? 病有夾雜 , 治有活法 , 見痰治痰 , 見火治火 , 見風治風 , 見食治食 , 乃一定之理 。 如勞嗽發熱而停食 , 自然先消食而後滋陰 , 此乃急則治標 , 緩則治本也 。 若安危在舉動之間 , 用藥雖善 , 若無膽量勇敢而藥不及病 , 尚恐弗濟 , 矧可執兩端乎 ? 膽量勇敢 , 認病不真 , 壞事多矣 。 因識病最難也 。 故施治之要 , 必須精一不雜 。 精一不雜 , 最能壞事 。 與其制補以消 , 孰若少用純補 , 以漸而進之為愈也 。 此真謂之探病 。 與其制攻以補 , 孰若微用純攻 , 自一而再之為愈也 。 微則力薄 , 不能勝病 。 。 六君子用廣皮 , 歸脾湯用木香 , 枳朮丸 、 參橘煎 、 參蘇飲 , 豈非制補以消乎 ? 後言仲景之小柴胡 、 節庵之黃龍湯 , 皆制攻以補 , 而景岳又贊專精妙處 , 何議論之不同耶 ? 若必不得已而用行中之補 , 實中之行 , 是亦勢所當然 , 如小柴胡湯人參 、 柴胡並用 , 黃龍湯人參 、 大黃並用 , 此正精專妙處 。 前云兼補兼瀉 , 亦勢所當然耳 。 至東垣之方有二十餘味者 , 欲效其法 , 須總會其一方之性味 , 某為專主 , 某為佐使 , 能會其一局之意 , 斯得東垣之心矣 。 景岳豈能會其一局之意乎 ? 所立新方 , 豈與東垣合乎 ? 雖然東垣非不善也 , 余則寧師仲景 , 不敢宗東垣 。 所立新方俱師仲景者乎 ?
一 、《 內經 》 治法 。 岐伯曰 : 勞者溫之溫養也 , 摩之 , 浴之 , 薄之漸磨之也 。
《 內經 》 治法不一 , 則知病亦不一 , 豈可竟以陽為主而以熱藥補劑為常技乎 ?
一 、 用藥本貴專精 , 但用一味為君 , 二三味為佐使 , 大劑進之 , 多多益善 。 若三五七分之說 , 亦不過點名具數 , 兒戲而已 。 七方十劑之道 , 景岳尚未講究 。
一 、 凡治實者 , 譬如耘禾之生稗 , 禾之賊也 , 有一去一 , 有二去二 。 若有一去二 , 傷一禾矣 , 有二去四 , 傷二禾矣 。 此用攻之貴得其真 , 不可過也 。 所以畏攻而不敢放膽 。 凡治虛者 , 譬如給餉 , 一人一升 , 十人一斗 , 日餉足矣 。 若百人一斗 , 千人一斛 , 三軍之眾 , 豈能活者 , 此用補之貴乎輕重有度 , 難從簡也 。 所以喜補而大膽峻補 , 多致誤人 。
一 、 虛實之治 , 大抵實能受寒 , 虛能受熱 , 所以補必兼溫 , 瀉必兼涼 。 此說大謬 。 所謂執死法也 。 若陰虛水耗 , 而用溫補 , 如火益熱矣 。 蓋涼為秋氣 , 主殺萬物 , 逢之便無生長 , 欲補元氣 , 故非所宜 。 生脈散 、 人參白虎湯 , 豈非涼補乎 ? 即有火盛氣虛 , 宜涼補者 , 亦不過因火暫用 , 火去即止 , 終非治虛之法也 。 用熱藥亦宜此法 , 中病即止 , 非可以久用也 。 或以苦寒之物 , 謂能補陰 , 則 《 內經 》 有曰 : 形不足者 , 溫之以氣溫者 , 養也 。 溫存以養 , 非溫熱之義 ; 精不足者 , 補之以味 。 夫氣味之宜於人者 , 謂之補 , 未聞以味苦氣劣亦謂之補也 。《 內經 》 有曰 : 水位之主 , 其瀉以咸 , 其補以苦 。 然此特以五行歲氣之味 , 據理而言耳 。 有因歲氣而病者 , 當以此法治之 。 矧其又云麥 、 羊肉 、 杏 、 薤 , 皆苦之類 , 是苦而補者也 , 豈若大黃 、 黃柏之氣味苦劣 , 而謂之能補 , 無是理也 。 去邪即所以補正 。 腎欲堅 , 急食苦以堅之 , 以苦補之 。 此 《 內經 》 之言也 。 聞之王應震曰 : 一點真陽寄坎宮 , 固根鬚用味甘溫 , 甘溫有益寒無補 , 堪笑庸醫錯用功 。 一言以蔽之矣 。 欲用附桂之誤耳 。 夫溫者 , 不寒不熱之性 。 今以桂附熱藥謂之溫補 , 不知何所取義 ?
一 、 補瀉之法 , 補亦治 , 瀉亦治 , 如以新暴之病而少壯者 , 乃可攻之瀉之 。 新暴之病而少壯者 , 亦有不宜攻瀉 。 凡臨症治病 , 不必論其有虛症無虛症 , 但無實症可據而為病者 , 便當兼補 。 混話 。 有虛無虛即當兼補 , 使世醫不論病情而用補 , 誤人多矣 。 亦不必論其有火無火 , 但無熱症可據 , 便當兼溫以培命門脾胃之氣 , 使世醫竟講八味熱藥矣 , 大誤 , 大誤 。 。 有寒者 , 可用熱藥 。 又言無熱即當溫補以培命門 , 所以舉世俱喜用熱藥 。
溫補兩字 , 尚未講明 。《 內經 》 言 : 勞者溫之 。 謂溫存以養 , 使氣自充 。 若言用熱藥溫補命門 , 大失經旨矣 。
一 、 治法有逆從 , 以寒治熱 , 以熱治寒 , 此正治也 , 正即逆也 。 以熱治熱 , 以寒治寒 , 此反治也 , 反即從也 。 如以熱藥治寒病 , 而寒不去者 , 是無火也 , 當治命門 , 以參 、 熟 、 桂 、 附之類 , 此王太僕所謂益火之源以消陰翳 , 亦正治也 。 又如熱藥治寒病 , 而寒不退 , 反用寒涼而愈 , 此假寒症 , 亦從治法也 。 反治之道 , 非以熱治熱 , 以寒治寒 。 微者逆之 , 如寒病熱病 , 其勢尚微 , 用熱治寒 , 用寒治熱 , 是謂正治 。 若熱極用寒藥逆治 , 則格拒而反甚 , 故少加熱藥為引導 , 使無格拒直入病所 ; 用熱藥治寒病 , 少加寒藥以順病氣而無格拒 , 使之同氣相求 , 謂之從治 。 非竟以熱藥治熱病 , 寒藥治寒病也 。 若熱藥治寒病而寒不退者 , 所謂熱之而寒者取之陽 , 求其屬也 。 熱藥治寒病 , 用寒藥為引導 , 則無格拒 , 寒藥熱飲則愈 , 所謂從治 , 乃順其性以折之 , 非以寒涼直折之謂從治也 , 景岳認錯治法 。 又有寒藥治熱病而熱不愈 , 反用參 、 附 、 八味之類而愈者 , 此即假熱病 , 以熱從治之法也 , 亦所謂甘溫除大熱也 。 假熱之病 , 仍是寒病 , 所以用熱藥治之 , 非從治法也 。 假熱之病用熱藥 , 冷飲則愈 。
一 、 探病之法 , 不可不知 。 凡虛實寒熱難辨 , 補瀉之意未定者 , 當先探之 。 若疑其虛 , 探以消導 , 不投則知虛矣 ; 疑其實 , 探以純補 , 覺滯則知實矣 。 假寒者 , 略溫必躁煩 ; 假熱者 , 略寒必嘔惡 。 探得其情 , 意有定矣 。 但探法宜精簡 , 不可雜亂 。 能精簡不必探矣 。
景岳立探病之法 , 最能誤人 , 但能議論紛紛 , 不能歷症識病 , 所以有探之之法也 。 。 前云治病要專精純一 , 膽量勇敢 , 今又立探病之法 , 則知景岳不能識病之真矣 。 。 經云審察病機 。 又云 : 能合色脈 , 可以萬全 。 醫者審察色脈 , 症自有一定之理 。 審其為寒而用熱藥 , 審其為熱而用寒藥 , 察其虛而用補 , 察其邪實而用攻 , 豈可以探之也 ? 探之得其當猶可也 , 不得其當 , 則安危在反掌間矣 , 豈可以探之乎 ?
一 、《 醫診 》 治法有行醫不識氣 , 治病從何據一聯 , 亦甚有理 。 古人云 , 不知五運六氣 , 撿遍方書何濟 ? 不識氣者 , 不知五運六氣也 , 非氣血之氣 。 夫天地之道 , 主氣 , 先天也 ; 陰成形 , 後天也 。 故凡上下升降 , 寒熱往來 , 晦明變易 , 風水留行 , 無不因氣為動靜 , 而人之於氣 , 亦由是也 。 陰陽互相為用 , 不可單言陽氣 , 獨不觀太極圖乎 ? 陰陽毫無偏勝 , 陰中有陽 , 陽中有陰 , 互為根蒂 , 豈可專言陽而不言陰乎 ? 若竟講陽而不言陰 , 則天地但有春夏而無秋冬 。《 內經 》 不必言陽殺陰藏矣 。 虛勞遺漏 、 陰虛火炎者多 , 亡陽失血之屬 , 氣不固則元不復 , 此氣之虛也 。 雖曰瀉火 , 實所以降氣也 。 瀉火與降氣 , 兩法 。 雖曰補陰 , 實所以生氣也 。 血脫益氣 , 氣有生血之功 , 血無益氣之理 , 況陰無驟補之法 , 補陰生氣 , 此說未妥 。 氣聚則生 , 散則死 , 所以病之生也 , 不離乎氣 。 醫之治病 , 亦不離乎氣 。 氣聚於形而生 , 若無形聚於何處而生 ? 氣散者 , 因身中之陰精竭 , 無所依附而散也 。 治病但講氣而不言血 , 亦是執一之見 。 近見淺輩臨症 , 不曰內傷外感 , 則曰痰逆氣滯 。 呵 ! 呵 ! 此醫家八字訣也 。 有此八字 , 何必八陣 ? 又何必端本澄源以求迂闊哉 ? 近來醫家不知內傷外感 , 痰逆氣滯甚多 , 端本澄源必欲扶陽乎 ? 為病不一 , 治病亦不一 。 講先天陽氣者 , 可謂迂闊害人 。
附 : 華氏治法
華元化治病 , 遵 《 內經 》 之法 , 不一而治 。 庸淺之輩 , 竟講扶陽補法為主 , 大失 《 內經 》 之旨 。
氣味篇
有氣味兼用者 , 和合之妙 , 貴乎相成 。 有君臣相配者 , 宜否之機 , 最嫌相左 。 既欲合宜 , 尤當知忌 , 一味不投 , 眾善俱棄 , 故欲表散者 , 須遠酸寒 。 何故云滋陰可以散表 ?
神氣存亡論
經曰 : 得神者昌 , 失神者亡 。 神者 , 有胃氣也 。 以形證言之 , 目光精彩 , 言語清亮 , 神思不亂 , 肌肉不削 , 氣息如常 , 大小便不脫 。 若此者 , 雖脈有可疑 , 尚無足慮 , 以其形之神在也 。 若目暗睛迷 , 形羸色敗 , 喘急泄瀉 , 或通身大肉已脫 , 或言語失論 , 虛空見鬼 , 或暴病 , 沉迷煩躁 , 昏不知人 , 或一時卒倒 , 手撒遺尿 。 若此者 , 雖脈無凶候 , 必死無疑 , 以其形之神去也 。 所謂審察病機 , 能合色脈也 。 今醫往往不審病之虛實 , 形象之盛衰 , 專以脈之無憑者而言 , 使病家狐疑而誤事 。 凡藥入胃 , 必賴胃氣施布 。 若邪氣勝 , 胃氣竭者 , 湯藥縱下 , 胃氣不能施化 。 呼之不應 , 遣之不動 , 此臟氣元神盡去 , 無可得而使也 。 此之謂無胃氣 。
君火相火論
余向釋 《 內經 》, 於君火以明 , 相火以位之義 , 說固詳矣 , 而猶有未盡者 。 及見東垣云 : 相火者 , 下焦包絡之火 , 元氣之賊也 。 東垣無下焦二字 , 包絡即膻中 , 系臣使之官 , 因代心君行事 , 故為相 。 。 火能生物 , 亦能害物 , 在動靜之機 , 靜則生物 , 亢則害物 。 故易云 : 燥萬物者 , 莫⿰火汉乎火 。 東垣以相火之亢動而耗人元氣 , 故謂之賊 。 若以明以位則安靜而不動 , 焉可謂之賊 ? 何必紛紛多議 ? 予聞此說 , 嘗掩口而笑 , 覺其不察之甚也 。 不必笑 。 火動即耗人元氣 。 故經云 : 陽氣者 , 煩勞則張 , 精絕 。 蓋君道惟神 , 其用在虛 ; 相道惟力 , 其用在實 。 故君之能神者 , 以其明也 。 非光焰 , 乃虛靈不昧 , 故謂之明 。 景岳尚欠斟酌 。 兩間生氣 , 總曰元氣 。 元氣惟陽為主 , 陽氣惟火而已 。 陽氣乃無形之氣 , 可以生物 , 無一息之間斷 。 火乃有形之火 , 即能害物 , 不可謂陽氣即是火 。 。 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 , 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 , 未聞以火成形而理亦賦焉 。 景岳其將何辭以對 ? 如輕清而光焰於上者 , 火之明 ; 重實而溫蓄於下者 , 火之位 。 明即位之神 , 無明則神用無由著 ; 位即明之本 , 無位則光焰何從生 。 一陽居二陰之間 , 成乎坎也 , 此所謂水養之而蓄於下 。 若光焰則亢而動矣 , 而下焦之火亦起 , 故情欲之動 , 由心而起 。 不生光焰 , 方是正心誠意 , 毫無人慾 , 故謂之以明 。《 大學 》 所謂虛靈不昧 , 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 , 即明德 , 非光焰也 。 人生所賴者惟此 。 惟此胃氣而已 , 故人絕水穀則死 。 若竟以君相之火為本 , 而置脾胃為末 , 務非治病之要言 。 然以予之見 , 則見君相之義 , 無臟不有 。 據云君相之火 , 無臟不有 , 即五志之火矣 。 君相之火動 , 即人慾之邪火矣 , 其為賊元氣而病也 , 何疑 ? 總言大體 , 則相火當在命門 , 在包絡即臣使之宮 , 代君行令 。 析言職守 , 則臟腑各有君相 。 生出許多議論 , 與 《 內經 》 不合 。 凡五臟發見之神奇 , 使無其地 , 何以生 ? 地不厚 , 何以蕃此 ? 皆從位而發 , 五臟各有位 , 則亦各有相 , 相強則君強 。 故聖人特命此名 , 誠重之也 。 相火安靜不動 , 故為位 。 而後人指之為賊 , 抑何異耶 ?《 內經 》 言熱傷氣 , 故指之為賊 。 故予不得不辨 。 不必辨 。 或曰 : 彼之指為賊者 , 亦有深意 。《 內經 》 壯火耗氣之說 , 不必講矣 。 蓋人之情欲 , 妄動則火起 , 致傷元氣 。 即君相之火動也 。 予曰 : 此固邪正之歧 , 最當明辨也 。 動則邪火 , 靜則正火 。 夫情欲之動 , 邪念也 。 邪念之火為邪氣 。 君相之火 , 正氣也 , 正氣之蓄為元氣 。 君相之火動 , 是為邪火 。 應事接物 , 皆心為之用 。 凡邪念之起 , 由心之動 , 心動則火起 , 相火亦隨之而起 , 耗人元氣 、 精血 。 自古聖賢教人正心誠意 , 恐其邪念起 , 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。 無靜極則動 , 人慾之萌也 。 心動即是邪火 , 安得強詞奪理 , 以毀前賢 ? 譬之產業 , 能守 , 能蕩 , 罪不罪 , 在子孫 , 鎡基何與焉 ? 此譬甚覺牽強 。
火本一物 , 君相之火 , 鎮靜不動 , 則能生物 。 一動則為人慾 , 為邪火而害物 , 故謂之賊 。 何必嘵嘵立說以惑世人 ?
先天后天論
此論乃風鑑之語 。
凡人有生之後 , 俱以後天為本 。 聖王之醫藥 , 亦為人有生之後 , 飲食起居 , 七情六慾 , 風寒暑濕燥火之侵襲而為病 , 故設醫藥以治之 , 亦是補偏救弊之意 。 觀此書 , 每每以先天真陽之氣為重 , 而以熱藥治病為要領 , 深闢劉朱 。 殊不知先天強壯者 , 能斫削而壞 , 先天不足者亦能培養而壽 。《 內經 》 所謂陰精所奉其人壽 。 俱賴後天水穀培養之也 , 不必將先天立言以治病 。
標本論
本為病之源 , 標為病之變 。 近聞時醫云 : 急則治其標 , 緩則治其本 。 予聞此說 , 本屬不經 , 而亦有可取 。 既屬不經 , 何得又云可取 ? 既云可取 , 不可謂之不經 。 所謂不經者 , 謂其治標治本 , 對待為言 , 則或彼或此 , 乃可相參為用矣 。 若然 , 則 《 內經 》 曰治病必求其本 , 亦何謂耶 ? 治病必求其本 , 必求其受病之本也 。 或因風寒暑濕燥火 , 或因七情六慾 , 或因飲食起居 , 受病不一 。 認清受病之因 , 非標本之本也 。《 內經 》 之言包括甚多 , 即如類中風一症 , 因痰因火 , 俱因本元不足而猝然顛仆 , 痰涎湧甚 , 不能開口進藥 , 自然先通其竅 , 或吐其痰 , 使得開口 , 然後究本尋源而用藥 。 豈非急則治其標 , 緩則治其本乎 ? 何必生出一番議論 。 。 倉卒之急病 , 命懸頃刻 , 不得不用急法以治之 。 如纏喉風一症 , 宜吐痰開口為急務 。
求本論
《 內經 》 云 : 治病必求其本 。 此本字包括甚多 , 須認清門路而治 。 景岳將萬病之本 , 只此表裡虛實寒熱六者而已 , 如此簡便 , 不察病起何因 , 竟將六者而論 。 將 《 內經 》 句細加詳審 , 其理自見 。
治形論
形以陰言 , 實惟精血二字 , 足以盡之 。 水中有真氣 , 火中有真液 。 此句尚有疑議 。 不從精血 , 何以使之降升 ? 脾腎為五臟之本 , 不從精血 , 何以使之灌溉 ? 然則精血即形也 , 形即精血也 。 天一生水 , 水即形之祖也 。 每每講陽氣真火 , 此處又重治形 。 據此不可偏執以陽為主 。 故凡欲治病者 , 必以形體為主 ; 欲治形者 , 必以精血為先 。 使能知此 , 則神用無方 。 然用此法 , 無逾藥餌 。 若講藥餌治形 , 竟是皮毛工夫 , 非老子之言也 。
景岳每每以陽為主 , 所以有陽來則生 , 陽去則死之論 。 令又以形言 , 則知有形則陽氣可附而生 , 形壞則陽去而死 。 可見陰陽不可偏廢 。
臟象別論
臟氣各有強弱 , 稟賦各有陰陽 。 有一臟之偏強 , 常致欺凌他臟 。 有一臟之偏弱 , 每因受制多虞 。 有素挾風邪者 , 必因多燥 。 熱藥非燥乎 ? 有一人之稟而先後不同者 , 如陽臟而縱嗜寒涼 , 久之而陽氣受傷 , 變為陰矣 。 或陰臟而素耽辛熱 , 久之而陰日以涸 , 變為陽矣 。 據此說 , 熱藥不可久用 。 設欲以一隙之偏見而應無窮之變機 , 吾知其遺害於人多矣 。 陽常不足 , 即一隙之偏見 。
即此一論 , 變化無窮 。 寒熱之藥 , 不可久服 , 何得講陽不足之論 ?
天年論
凡疾苦之望醫 , 猶凶荒之望歲 , 其懇其切 , 其念何如 。 第庸醫多 , 則殺人亦多 , 每見寒熱倒施 , 虛實謬認 , 一匕之訛 , 吉凶隨應 。 困者莫知其然 , 雖死不覺 , 明公鑑其多誤 , 能無惻心 ? 第彼非無自 , 蓋自 《 原病式 》 以來 , 祖述相傳 , 日以滋盛 , 而黎元陰受此害者 , 不知若干矣 。 照 《 原病式 》 察病之情而治之 , 活人多矣 , 何得深罪之也 ? 若照景岳治病用藥 , 受此害者 , 亦多矣 。 。《 原病式 》 闡發 《 內經 》, 非無本之言 , 諸名家嘗宗之 , 獨景岳以為害生民 。 乃觀新方 , 仍有用寒涼之藥 。 而河間因病機屬火熱者多 , 然用藥如地黃飲子 , 仍用桂附 , 何得動輒深罪河間耶 ?
將 「 上古天真論 」 敷衍為天年論以炫人 。 此乃修真之士 , 恬澹虛無 , 真氣從之 , 精神內守 , 病安從來 ? 今人不能如是 , 七情六慾交侵 , 以致疾病 , 故設醫藥以療之 。 何必紛紛議論 , 以炫己長 。
中興論
千言萬論 , 不過要人愛惜精氣為本 , 何必好奇而云中興論 。
逆數論
夫變易之數 , 即升降之數也 。 其所以無窮者 , 降以升為主 , 是即所謂逆數也 。 若無此逆 , 則有降無升 , 流而不返 。 而大道如環 , 何所賴乎 ? 由是逆順交變 , 則陽與陰對 , 熱與寒對 , 以及升降 、 長消 、 進退 、 成敗 、 勤惰 、 勞逸 、 善惡 、 生死 , 無一非對 。 聖人說易 , 取其意象 。 如此支離附會 , 穿鑿著跡 , 畢竟以辭害意 。 凡此一逆一順 , 其變無窮 。 惟從逆者 , 從陽得生 ; 從順者 , 從陰得死 。 詳考卦氣之圓圖 , 其義昭然可見也 。 觀其陽盛之極 , 自夏至一陰初姤 , 由五六七八歷巽坎艮坤 , 天道從西右行 。 凡醫學風水 , 俱以後天八卦為方位起數 , 不言先天方位 。 即以先天方位而言 , 景岳之意又重在逆數 , 一邊又獨注向在陽上去 , 不知下文是故易逆數也 , 往者來者 , 俱仍歸到逆上去 。 故朱子注云 : 故皆逆數也 。 玩一皆字 , 則知逆中有生 , 順中亦有生矣 , 是即陰中生陽 , 陽中生陰之義 。 何必多為其說耶 ? 則陽氣日降 , 萬物日消者 , 皆順數也 。 萬物皆潛藏 , 升降浮沉則順之 。 然言天言人 , 總言生道也 。 而保生之道 , 其堪違陽道乎 ? 千言萬論 , 要將陽字為主 。 然醫貴圓通 , 安容執滯 , 非曰盡不從陰也 , 從陰正以衛陽也 。 仍不脫出陰字 , 何必費許多筆墨 ?
逆數順數 , 皆玄虛也 , 無關於治病 。
反佐論
用藥處方 , 有反佐之道 。《 內經 》 論治曰 : 奇之不去 , 則偶之 ; 偶之不去 , 則反佐以取之 。 所謂寒熱溫涼 , 反從其病也 。 近觀丹溪之治吞酸症 , 必以炒黃連為君 , 而以吳茱萸佐之 ; 其治心腹痛症 , 謂宜倍加梔子 , 而以炒乾姜佐之 。 凡此之類 , 余不解也 。 夫既謂其熱 , 何以復用乾薑 、 茱萸 ? 既謂其寒 , 何以復用連 、 梔 ? 使其病輕 , 或藉以行散 ; 如其病重 , 人但見其日甚 , 而不知犯寒犯熱 , 自相矛盾 , 一左一右 , 動皆掣肘 , 能無誤乎 ? 總之其意要闢丹溪耳 。 仲景 、 東垣用寒藥 , 有以熱藥佐使者 , 如滋腎丸黃柏 、 知母 , 而以肉桂佐之 。 。 吞酸吐酸 , 乃肝火也 。 黃連恐其寒涼拒格 , 故少佐茱萸入肝而清火 。 胃火用薑汁炒山梔 , 亦是此意 。 獨不觀附子瀉心湯寒熱並用 , 豈仲景不知用藥之理乎 ? 可謂之自相矛盾乎 ? 嘗觀軒岐之反佐 , 為創經權之道也 ; 後世之反佐 , 徒開雜亂之門也 。 至其變也 , 則涇渭不分者以之 , 模糊疑似者以之 , 寒熱並用 、 攻補兼施者以之 。 東垣用藥 , 寒熱並用 , 攻補兼施 , 稱為醫中之王道 , 豈模糊疑似而不分乎 ? 觀新方八陣 , 真雜亂無理 。
升陽散火論
火之為病 , 其發也 , 有陰有陽 。 發於陰者 , 火自內生 ; 發於陽者 , 火自外致 。 內生者 , 為五內之火 , 宜清降 ; 外致者 , 為風熱之火 , 宜散升 。 余閱方書 , 所見頭目 、 口齒 、 咽喉 、 臟腑陰火等症 , 悉云風熱 。 亦有言陰虛火亢者 。 余之立方處治 , 宜抑者直從降 , 宜舉者直從升 , 所以效速而無耽延之患 , 亦不過見之真而取之捷耳 。 未必見之真而取之捷 , 治鎖喉風而不知其理 , 意欲用參補之 , 後致於死 。 。 三月小兒發熱 , 誤認感寒而用細辛 、 白芷 、 川芎 、 羌活 , 耗其肺氣而瀉喘並作 , 用參湯全活 , 豈見之真乎 ?
夏月伏陰續論
世言夏月伏在內 , 此陰字有虛之義 , 離中虛 , 坎中滿 ,《 易 》 義可知矣 。 若作陰涼看 , 其誤甚矣 。 且其時 , 陽浮地上 , 燔灼焚燎 , 流金爍石 , 何陰冷之有 ? 若於夏月火令之時 , 妄投溫熱 , 寧免實實虛虛之患乎 ? 此丹溪之言虛是固然矣 。 若以陰冷二字為誤 , 而夏月禁用溫熱 , 此則余所不服也 。 丹溪因天令炎熱 , 銷爍真陰 , 不宜妄投熱藥 , 以伐天和 。 若遇寒症 , 仍用熱藥 , 恐妄用之也 。 妄之一字 , 當詳察之 , 猶恐誤用 , 非謂不宜也 。 景岳將妄字改作禁字 , 大誤 , 大誤 。 在冬月亦不宜妄投寒藥 , 以伐天和 。 既云夏月之陽盡浮於外 , 則陰伏於內矣 , 陰盛則陽衰也 , 非寒而何 ? 陰陽之理 , 毫無偏勝 。 夏月陽浮於外 , 則外熱內寒 , 冬月外寒內熱 , 此浮沉升降 , 非夏月陰盛陽衰也 。 若欲補陽 , 必欲銷盡其陰乎 。 經云 : 夏食涼以養陰 。 雖有寒邪致病 , 亦當少用熱藥 , 所謂無伐天和是也 。 陽浮於外 , 則氣虛於中矣 , 氣虛即陽虛也 , 非寒而何 ? 陽浮於外 , 陰守於內 , 欲去其陰 , 則為孤陽而死矣 。 據云氣虛於中 , 則丹溪之言不謬矣 。 然尤有顯然者 , 井泉之水 , 冬溫夏冷 , 此非外寒內熱 、 外熱內寒之明驗乎 ? 三冬之時 , 陽在內 , 陰在外 , 故外寒內熱 。 若講夏月陽衰 , 豈冬月陰衰乎 ? 若夏月為寒 , 宜用溫熱 , 冬月陽在內之時 , 可用寒涼矣 ,《 內經 》 毋伐天和之說不必言矣 。 景岳誤人不淺 。 至若主氣之外 , 又有客氣 , 而天以五周 , 地以六備 , 寒暄遞遷 , 氣更應異 。 丹溪言其常 , 司天言六氣之變而為病 。 是無論冬夏 , 皆有非時之氣以動 , 為民病者也 。 非時之氣為溫病 、 熱病 、 時疫 , 亦不用熱藥 。 又豈因夏月火令 , 遂可謂無寒而禁溫熱乎 ? 非禁也 , 不宜妄投熱藥 。 且伏陰之義 , 本以陰陽對待 , 寒熱為言 。 若但以陰字為虛 , 則夏月伏陰 , 宜多虛證 , 冬月伏陽即無虛矣 。 夏令天氣炎熱 , 熱傷元氣 , 故令人倦怠乏力 , 孫真人制生脈散補之 。 冬月陽在內 , 故剛強不倦 。 今見中時之病 , 盛夏每多吐瀉 , 受暑熱者多 。 深冬偏見瘡疹 , 諸如此類 , 豈非冬多內熱 , 夏多中寒乎 ? 偶有瘡瘍 , 亦是內伏之火邪 , 故在夏月 , 患瘡癤者多 。 總之夏有熱症 , 亦有寒症 , 冬有實症 , 亦有虛症 , 雖從時從證 , 貴乎因病制宜 。 然夏月伏陰之義 , 有不可不察者也 。 既云因病制宜 , 不可偏執一端矣 。 今若丹溪之論 , 則於理反悖 , 不悖 。 而何切於用 ? 丹溪治病用藥 , 皆切當於理 。 觀治江鄭兄夏月患虛脫之症 , 艾灸氣海穴 , 用人參膏二斤而開口 , 用參十斤而安 。 景岳亦細閱 《 局方發揮 》 否 ? 近見徐東皋亦述丹溪之說 , 而曲引孟子冬日飲湯 、 夏日飲水之言為證 。 噫 , 此公都子之言也 , 不過借喻內外 , 原非用析陰陽 。 聖賢借喻 , 亦是言理 。
陽不足再辨
如人自有生以來 , 男必十六而精通 , 女必十四而經至 ; 因水穀之氣 , 化生精血而成 。 其衰也 , 男精竭於八八 , 女血淨於七七 , 凡精血既去 , 而人猶賴以不死者 , 惟此氣耳 。 先天之卦數已終 , 後天之穀氣化生無窮 。 夫氣為陽 , 精血陰也 。 此氣從陰精而起 。 若無精 , 其氣何以獨立 ? 陰精 , 後天水穀化生 。 經云 : 谷入於胃 , 化而為血 , 以養身 。 不知精即水也 , 水即陽也 。 此乃水中之一陽 , 無水則無陽 , 譬之油干即火滅 。 丹溪補陰之說 , 非謬也 。 。 水即陽之說 , 此言甚幻 。 若以化生言 , 則萬物之生 , 其初皆水 , 先天后天 , 皆本於是 , 陰陽互為根蒂 , 不可偏廢 。 而水即陽之化也 。 此先天之論 。 若講後天 , 有生之後以水穀養之 , 至十六歲而陰精成 , 此時竟講無形之陽 , 其精血從何處而來 ? 景岳將先天陽氣闢丹溪 , 而自成一家之言 , 大誤後學 。 又若精在人身 , 盛則陽強 , 衰則陽痿 。 可見精衰則陽痿 , 當補陰為主 。 再若養生家所重者 , 惟曰純陽 , 純陽之陽 , 以精言也 。 精若漏滲 , 何陽之有 ? 既云純陽而陽以精言 , 精若滲漏何陽之有 , 可見陰精去而陽氣散 , 當補陰則陽氣常存 。 丹溪補陰之說不誣矣 。 凡精血之生 , 皆為陽氣 , 得陽則生 , 陽化氣 , 陰成形 。 失陽則死 。 陰竭則陽去 , 豈有陰竭而陽氣獨存者乎 ? 譬諸草木 , 初生苗 , 繼生枝葉 , 再生花實 ; 皆雨露之所滋 , 而化生枝葉花實 。 其衰也 , 花實落而枝葉存 , 以漸而凋也 。 木液竭而生意盡 , 收藏之道也 , 非陽衰也 。 人之衰也 , 精血去而形猶存 , 以漸而終也 。 精血去而形猶存者 , 非陽氣也 , 乃後天水穀之精氣以養之也 , 故人絕水穀即死 。 即此陽氣 , 亦是水穀化生 。 凡在生者 , 無非生氣為之主 。 生陽由穀氣而生 。 而一生之生氣 , 何莫非陽氣為之主 , 而但有初中之異耳 。 有生之後 , 惟以胃氣為本 , 而以水穀為養 。 若講無形之陽氣 , 從何處生來 ? 若以精至為陰至 , 豈花果之成 , 亦草木之陰至耶 ? 花果雨露滋養而成 。 陽強則壽 , 陽衰則夭 , 又何以見陽之有餘也 ? 陽亢則衰 , 陰絕則陽去 , 景岳但講陽氣而不言陰精所奉其人壽 ,《 內經 》 之理未明 , 強詞奪理以毀丹溪 , 大罪 , 大罪 。 觀 「 天年篇 」 曰 : 人生百歲 , 五臟皆虛 , 神氣皆去 , 形骸獨居而終矣 。 五臟皆虛者 , 五臟之精也 , 即陰也 。 形骸者 , 精之軀殼也 。 有精即有氣 , 形骸內 , 陰陽精氣皆寓於中 , 陰精絕則陽無附而死矣 , 所謂陰不足 , 乃大理也 , 何必矯強立言 ? 夫形 , 陰也 ; 神氣 , 陽也 , 神氣去而形猶存 , 此正陽常不足之結局也 , 而可謂陽常有餘乎 ? 趙氏 《 醫貫 》 亦云 : 人之真火 , 如鰲山走馬燈 , 火動則拜舞飛走 , 火熄則徒存軀殼而不動 , 獨加意補陽為主 。 景岳之言 , 亦猶是耳 。 余謂不然 , 殊不知火之中有油焉 , 油旺則火明 , 油少則火暗 , 油干則火滅 , 我欲加油則火常明 。 夫五臟之虛 , 乃五臟之陰精虛 , 非陽氣虛也 , 陰精絕則孤陽無所附而死 。 此陰不足之結局 , 故經云 : 陰精所奉其人壽 。 不明大理 , 妄自穿鑿 。 。 人之形 , 軀殼也 , 非陰也 , 有此形而陰陽寓於中 。 人之初生 , 藉水穀之精氣而日漸長大 , 及其死也 , 精竭而陽氣去 , 徒存軀殼 。 若講形為陰精 , 誤矣 。 故善治精者 , 能使精中生氣 。 此景岳常談 。 今欲以不足之元陽 , 認作有餘而云火 , 則相習以苦寒之劣物 , 用為補劑以滋陰 。 丹溪言滋陰 , 未講苦寒 , 景岳將苦寒二字責丹溪 , 然景岳寒陣新方仍用之 , 何耶 ? 然天地之道 , 本自和平 , 一有不平 , 則災害至矣 。 既雲和平 , 不宜專講陽矣 。 而余謂陽常不足 , 豈亦非一偏之見乎 ? 真一偏之見 。 夫人所重者 , 惟此有生 , 而何以能生 , 惟此陽氣 。 精生氣 。
景岳 「 小兒補腎論 」 云 : 小兒精氣未盛 , 後天之陰不足也 。 父母多欲水虧 , 先天之陰不足也 。 據此說 , 小兒尚且先後天之陰不足 , 況大人情欲多端 , 真陰易耗 , 所以丹溪有陰不足論 , 而景岳以陽不足辨之 , 何言之不相合若此 ?
小兒補腎論
夫小兒之精氣未盛 , 後天之陰不足也 ; 父母之多欲水虧 , 先天之陰不足也 。 丹溪之論 , 不必言其非矣 。 凡小兒之病最多者 , 惟驚風之屬 。 而驚風之作 , 則必見反張戴眼 , 斜視抽搐等證 。 此其故 , 總由筋急而然 。 蓋血不養筋 , 所以筋急 , 真陰虧損 , 所以血虛 。 血屬後天 , 乃真水未足 , 不能榮木 , 肝木失其所養 , 故手足搐搦牽引而為驚風 , 非外邪為病 , 此熱極生風 。《 原病式 》 言之詳矣 。
丹溪言陰常不足者 , 因人之初生 , 必待乳哺水穀 , 積十六歲而陰氣始成 , 而為人之父母 , 所以有陽有餘陰不足論 。 幼科錢仲陽獨以六味丸為幼科之藥 , 丹溪之言可為後世法 。 景岳創陽不足論以闢之 , 及觀此篇仍脫不出 。 丹溪之論 , 未成人之時亦講補腎 , 不必言其陰不足之非矣 。
命門餘論
一 、 命門為精血之海 , 脾胃為水穀之海 , 均為五臟六腑之本 。 然命門為元氣之根 , 為水火之宅 , 五臟之陰氣 、 陽氣 , 非此不能滋發 。 先天之本在命門 , 後天之本在脾胃 。 有生之後 , 惟以脾胃為根本 , 資生之本 , 生化之源 , 故人絕水穀則死 。 精血亦飲食化生 , 經云 : 人受氣於谷 。 余獨重脾胃 。 。 既雲水火之宅 , 陰陽寓於中 , 何故竟講陽而不言陰 ? 而脾胃以中州之土 , 非火能生 , 但言火而不言水 。 然必春氣始於下 , 則三陽從地起 , 而後萬物得化生 。 卦有六爻 , 但知有三陽 , 而不知有三陰也 。 吾故曰 : 脾胃為灌注之本 , 得後天之氣也 ; 命門為化生之源 , 得先天之氣也 。 先天陰陽 , 合而為一 。 若竟講先天 , 日日用補腎之藥而不飲食 , 豈有得生者乎 ? 故以脾胃為本 。 所以 《 內經 》 以胃氣為主 。
一 、 命門有火候 , 即元陽之謂也 , 即生物之火也 。 姑以大綱言之 , 則一陽之元氣 , 必自下而升 , 而三焦之普濩 , 乃各見其候 。 前云命門為水火之宅 , 今但講火候 , 不知天一生水之義 , 亦是偏見 。 。 中焦如灶釜者 , 凡飲食之滋 , 本於水谷 , 胃中陽氣 , 其熱如釜 , 所以朝食午化 , 午食申化 , 如釜化之速 。 觀灶釜之少一炬則遲化 , 增一炬則速化 , 火力不到則全然不化 , 即其證也 。 經云 : 一陰一陽之謂道 。 陰陽水火 , 不可偏勝 , 此但言火候 , 而不及水之一字 。 殊不知胃為水穀之海 , 多氣多血 , 胃中津液充潤 , 食物可以轉輸運動而下行 , 若干枯 , 則不能轉輸而下達 。 如竟講火候而不及津血 , 則腸胃槁而成噎膈矣 。 。 灶下多火 , 釜中之物皆焦乾而壞 , 此理易明 。 總之喜用熱藥耳 。 。 上焦如太虛者 , 凡變化必著於神明 , 而神明必根於陽氣 。 陽之在下則溫暖 , 故曰相火以位 ; 陽之在上則昭明 , 故曰君火以明 。 是以陽長則陰消 , 而離照當空 , 故五官治而萬類盛 。 上焦如太虛 , 即朱子云 : 虛靈不昧 , 以具眾理 , 而應萬事者也 , 是毫無人慾之起也 。 若心君之火一起 , 即人慾所蔽而昏矣 , 不可言火也 。 火宜鎮靜不動 , 方是以明以位 。 若講陽長陰消 , 必欲使真陰消盡而為之離照當空 , 五官治而萬類盛乎 ? 。 此以三焦論火候 , 則各有所司 , 而何以皆歸之命門 ? 不知水中之火 , 乃先天真一之氣 , 藏於坎中 , 自下而上 , 與胃氣相接而化 , 實生生之本也 。 是以花萼之榮在根柢 , 花萼之榮 , 必藉水以滋養 。 使真陽不發於淵源 , 則總屬無根之火矣 。 無真陰之水 , 謂之無根之火 。 火無油 , 不能常明 。 若使命門陰勝 , 則元陽畏避 , 而龍火無藏身之地 , 故致遊散不歸 , 而為煩熱格陽等病 。 龍有水則能潛伏於下 , 陰勝兩字不知是真陰勝 、 陰寒勝 ? 混言陰勝 , 不分明白 。 治此者 , 惟從其性 , 但使陽和之氣直入坎中 , 據其窟宅而招之誘之 , 則相求同氣 , 而虛陽無不歸原矣 。 一陽居二陰之間 , 因陰衰而陽亢 , 豈可以熱藥招之 ? 昧者不明此理 , 多以虛陽作實熱 , 當以真陰養之 。 不思溫養此火 , 而但知寒涼可以滅火 , 安望其尚留生意耶 ? 水可養火 , 火旺則水乾 , 如燈中之油 , 油干則火滅 。 溫養兩字 , 不可作熱藥治 , 當以真陰養之 。 趙養葵所謂水養火也 。 此實醫家第一活人大義 。 若講熱藥治虛火 , 殺人多矣 。 惟以滋陰之中 , 少加熱藥為引導則可 。
一 、 命門有生氣 , 即乾元不息之機也 , 無生則息矣 。 蓋陽主動而升 , 陰主靜而降 。 惟動惟升 , 所以陽得生氣 ; 惟靜惟降 , 所以陰得死氣 。 命門生氣 , 即坎中陽氣也 , 不可竟言陽 , 因陽在水中 。 又如水暖則化氣 , 化氣則升 , 無不生也 ; 水寒則成冰 , 成冰則降 , 無不死也 。 陽伏於下 , 陰浮於上 , 萬類潛藏 , 至春發生 , 故河水堅冰而陽氣下伏而暖 , 昆蟲草森潛藏於下 , 非死也 。 至若人之生氣 , 無所不在 。 俱是浮談 。
命門一陽居二陰之間 , 生氣即一陽也 。 坎中之陽氣升騰 , 因有坎中之水養之 , 所以不致孤陽飛越 。 今竟以生氣為陽 , 而脫卻陽中有陰之義 , 殊不知陽根於陰 , 無陰則陽無以化 。 據云 : 水暖則氣升 , 不知天令嚴寒 , 井中之水暖而氣升者 , 此陽閉藏於內也 。 夏月則無之 , 陰在內也 。 又云 : 水寒則成冰 , 無不死也 , 不知水寒成冰 , 萬物潛藏 , 故魚龍在水底 , 未見其死 , 所謂陽殺陰藏也 。 何必嘵嘵多說以惑人 ?
蓋命門為北辰之樞 , 司陰陽之柄 , 陰陽和則出入有常 , 陰陽病則啟閉無序 。 即此言陰陽不可偏廢 , 何故獨以陽為重 ? 故有為癃閉不通者 , 以陰竭水枯 , 乾涸之不行也 。 癃閉之治不一 , 不可單講陰竭水枯之一端 。 有為滑泄不禁者 , 以陽虛火敗 , 收攝之無主也 。 滑泄不禁 , 不可單言陽虛火敗 。 若執兩法而治 , 未免失之多矣 。 然精無氣不行 , 氣無水不化 , 此其中又有可分不可分之妙用 。 此即 《 內經 》 所謂無陽則陰無以生 , 無陰則陽無以化 , 陰陽互用而不可分 。
一 、 命門有陰虛 , 以邪火之偏勝也 。 邪火之偏勝 , 緣真水之不足也 。 故其為病 , 雖是火證 , 而非邪熱實熱之比 。 蓋虛熱之火不可以寒勝 , 所謂勞者溫之也 。 此溫字當作養字解 , 溫存以養 , 使氣自充 , 若作溫熱解 , 失之多矣 。 蓋虛火因其無水 , 只當補水以配火 , 則陰陽平而病自愈 。 趙養葵之言 。 若但知知 、 柏為補陰 , 則愈敗其腎 , 而致泄瀉食減 , 必速其殆矣 。 陽亢之時 , 亦當用之 。
陰虛以邪火之偏勝也 , 邪火之偏勝 , 由真水之不足 。 即此而論 , 水因邪火而耗 , 當滋水而兼降火 。 譬之釜中之水 , 灶底之火煎熬而耗 , 若但加水而不退火 , 終無益也 ; 加水而兼退火 , 則水不幹 , 如六味加知 、 柏是也 。 若胃氣傷 , 不可用耳 , 景岳寒陣中方仍用之以治陰虛火亢 , 獨不害人耶 ?
誤謬論
醫之為道 , 性命判於呼吸 , 禍福決自指端 , 此於人生關係 , 較之他事為尤切 。 以此重任 , 使不有此見此識 , 誠不可猜摸嘗試以誤生靈 , 矧立法垂訓 , 尤難苟且 , 倘一言失當 , 則遺禍無窮 , 一劑妄投 , 則害人不淺 。 汝之陽不足論 , 遺禍無窮 。 竊見相傳方論 , 每多失經意 , 背經旨 。 總屬意見有不到 , 至理有未明 , 故各逞胸臆 , 用示己長 。 汝之逞胸臆 , 示己長 , 特自不覺耳 。 第以疑似之間 , 加之便佞 , 則真為偽奪 。 是非亂而強辨出 , 由是賢者固執 , 愚者亦固執 。 汝之強辨 , 專以陽為重 , 亦愚者之固執 , 抑賢者之固執乎 ?
辨河間
劉河間 《 原病式 》 所列病機 , 原出 《 內經 》, 而以病機十九條總於篇末 , 且曰 : 有者求之 , 無者求之 , 盛者責之 , 虛者責之 , 令其調達 , 而致和平 。 補偏救弊 , 使氣道流行而和平 。 豈竟講熱藥補塞乎 ? 自 《 原病式 》 出 , 而丹溪得之定城 , 遂目為至寶 , 因續著 《 局方發揮 》, 及陽常有餘等論 , 丹溪著 《 局方發揮 》, 不可執方治病 , 非若新方之害人 。 即如東垣之明 , 亦因之而曰 : 火與元氣不兩立 。 即壯火食氣 , 熱傷氣也 。 今之醫流 , 則無非劉 、 朱之徒 , 動輒言火 , 莫可解救 , 多致伐人生氣 , 敗人元陽 , 殺人於冥冥之中而莫之覺也 。 用熱藥而殺人者 , 皆景岳之誤也 。 醫道之壞 , 莫此為甚 。 醫道之壞 , 壞於此書 。 此書之作 , 壞於 《 醫貫 》。
《 內經 》 病機十九條 , 屬火者五 , 屬熱者四 , 屬寒者一 , 可見火熱為病者多 , 故河間 、 丹溪 、 東垣出 , 而著 《 原病式 》、「 陽有餘陰不足論 」、《 脾胃論 》、《 內外傷辨 》、《 局方發揮 》, 用藥宜活 , 因病而施 , 所以後人得以受其益 。 今出景岳之書以闢之 , 亦生民之厄運也 。 目下時醫俱奉此書為至寶 , 用新方而治病 , 蒙其害者多矣 。 。 此書獨立主見 , 以陽為重 , 重用熱藥 , 深毀前賢 , 不知未有此書 , 生民患病者 , 未見皆死 , 既有此書 , 未見皆活 , 但見各處來就醫者 , 多為熱藥補火而誤也 。
賓謂吐酸吞酸 , 總由停積不化 。 而停積不化 , 由脾胃不健 , 非溫脾健胃不可也 , 而尚可認為火盛耶 ? 停積不化 , 則鬱而為熱 , 猶如倉廩之米豆 , 其氣不通則發熱 , 其理可知 。 若竟講溫補 , 其痞塞更甚矣 。 且妄引經文為證 , 其謬孰甚 ? 河間發明 《 內經 》 諸嘔吐酸 , 皆屬於熱之言 , 豈妄引乎 ? 景岳將 《 內經 》 之言俱廢矣 , 真軒岐之罪人 。
夫瀉白為寒 , 人皆知也 , 而青挾肝邪 , 脾虛者有之 , 豈熱證乎 ? 青乃肝火煅煉 , 積滯而下痢 。 紅因損臟 , 陰絡傷者有之 , 豈盡熱乎 ? 紅因損臟絡而下血 , 此腸紅之症 , 誤認為痢 , 大謬 , 大謬 。 黑為水色 , 元陽衰者有之 , 豈熱乎 ? 痢證熱極而黑 ,《 準繩 》 有瘀血一條 , 色亦紫黑 , 有熱毒熏灼而黑者 。 諸家皆為熱 , 景岳以為陽衰 , 不知出於何書 , 大誤後人 。 凡瀉痢者 , 水走大腸 , 小水多澀 , 水枯液涸 , 便尿多黃 , 瀉於痢病屬兩途 , 豈可混言 ? 水瀉由大腸而去 , 故以分利為先 。 此黃澀之證 , 未必皆由熱也 ? 未必兩字甚遊移 , 則非盡寒也 。 至如完穀不化 , 澄澈清冷 , 誠大寒矣 , 河間只言痢不言澄澈清冷 ,《 原病式 》 屬在寒症 , 並未言火也 。 然人偶以寒邪傷臟 , 或偶以生冷犯脾 , 稍失溫和 , 即病瀉痢 , 此本受寒 , 然未必即大寒證也 。 景岳瀉痢並言 , 大非識病之處 。 且凡脾胃初傷 , 陽氣猶在 , 何至清冷 , 遂成完穀不化 ? 蓋由生冷傷於前 , 復以寒涼敗於後也 。 但言痢未言完穀不化 ,《 原病式 》 澄澈清冷仍議寒症 , 並不言熱 , 何必言其謬 ? 。 凡飲食入胃 , 其神化而歸於營衛者 , 乃為膏血 , 其不化而留於腸胃者 , 惟糟粕耳 。 此其為精為穢 , 本自殊途 , 是以糟粕不能化膿 , 從可知矣 。 且垢亦非膿 , 而實腸臟之脂膏也 。 黏膩積滯而云脂膏 , 認病不真 , 貽禍後人 。 如久痢不已 , 或經年累月 , 而所下皆有膿垢者 , 豈熱化之膿 , 可以久延如此乎 ? 其非膿也明矣 , 安得皆云為熱 ? 仲景治痢 , 用黃芩芍藥湯 、 白頭翁湯 , 皆苦寒之藥 , 豈有誤乎 ? 欲罪河間 , 仲景之言亦當照顧 。 此蓋以腸臟受傷 , 而致膏脂不固 。 若不安養臟氣 , 而用寒涼 , 未有不臟氣日敗 , 而至於死 。 仲景治痢之方可去矣 。
河間因病機屬熱屬火者多 , 故闡發陰陽之理 , 恐後人誤用熱藥耳 。 觀其立方處治 , 仍有桂 、 附 、 參 、 術等補劑 , 非謂無寒症 , 而概用寒涼 。 景岳獨以一偏之見 , 專以溫補為主 , 助陽為本 , 深罪劉 、 李 、 朱三大家 , 惟張仲景為醫中之聖 , 不敢斥言 , 然尚有滋陰發汗之謬言 , 以補仲景之未及 , 真醫中之賊也 。
以五色分五臟 , 其理頗通 , 若謂本則一出於熱 , 則大不通矣 。 夫瀉出於臟 , 無不本於脾胃 , 脾胃之傷 , 以五氣皆能犯之 。 將瀉之一字立說 , 大謬 , 大謬 。
瀉與痢大不相同 , 瀉者無積而不後重逼迫 ; 痢者有積而後重逼迫腹痛 。 河間言痢不言瀉 , 景岳以瀉而言 , 脫去痢字而議河間之非 , 真認錯關頭 。
一 、 河間曰 : 治痢莫若以辛苦寒藥治之 , 或微佐辛熱則可 。 據此說 , 最為治痢之害 。 治痢用香連丸 , 諸名家用之 , 奏效者多矣 , 何云治痢之害 ? 總之 , 此書之作 , 以闢劉 、 朱為本 , 而近時用熱藥殺人者 , 皆宗此論而惑人 , 可謂醫中妖孽 。 自丹溪之後 , 凡治痢者 , 悉用寒涼 , 皆此說之誤之也 。 用寒涼推蕩而痢愈者亦多 , 用熱藥而死者亦不少 。 毋論其他 , 姑以苦能燥濕之言辨之 。 夫五味之理悉出 《 內經 》, 有曰 : 以苦燥之者 , 蓋言苦之燥者也 。 河間不能詳察 , 便謂是苦皆燥 , 而不知 《 內經 》 之言苦者 , 其性有二 , 其用有六 。 用味苦之藥燥之 ,《 內經 》 不言苦之燥者也 。 景岳不明經旨 , 反言河間之非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脾苦濕 , 急食苦以燥之 。 河間之言不謬 。《 內經 》 並不言其性二 , 其用六 , 景岳妄將經旨私自杜撰 。 。 河間言諸苦寒多泄 , 惟黃連 、 黃柏性冷而燥 , 未嘗言是苦皆燥 。 藥性言黃連能厚腸胃 , 故凡火之瀉者 , 必以吳茱萸 、 炒黃連以治之 , 暴注之瀉必用黃連 。 何必矯強立言而深毀河間 ? 曰 : 濕淫於內 , 治以苦熱 ; 燥淫於內 , 治以苦溫 。 是皆言苦之陽也 。《 內經 》 治以苦熱 , 非竟以苦熱為治 。 下句云 : 佐以酸淡 , 以苦燥之 , 以淡泄之 。 燥淫於內 , 治以苦溫 , 佐以甘辛 , 以苦下之 。 非竟講一句 , 其中有佐使之藥 。 若但言苦燥苦溫 , 其濕得熱則鬱蒸 , 而濕氣更甚 ; 燥症得溫 , 其燥更甚 , 故下文佐以甘辛 , 以苦下之 , 其火得下泄 , 其燥自潤 。 景岳單扯一句而言 , 不將下文細究 , 而妄自議論前人 。 苦之發者 , 麻黃 、 白芷 、 升 、 柴之屬也 。 白芷 , 味辛 。 苦之溫者 , 人參 、 味甘 。 附子 、 薑 、 桂 、 吳茱萸 、 肉蔻 、 秦椒之屬也 。 諸藥之味俱辛 , 並非苦也 。 誤認為苦 , 大錯 , 大錯 。 苦之堅者 , 續斷 、 地榆 、 五味 、 訶子之屬也 。 黃柏能堅腎 , 此四味並非苦者也 。 夫氣化之道 , 惟陽則燥 , 惟陰則濕 , 此不易之理也 。 夫地炎熱則潤 , 嚴寒則地土燥烈 , 此不易之理 。 豈以沉陰下降有如黃連 、 黃柏之屬者 , 以至苦大寒之性而猶謂其能燥 , 有是理乎 ?《 內經 》 云 : 脾苦濕 , 急食苦以燥之 。 又云 : 腎欲堅 , 急食苦以堅之 , 以苦補之 。 有濕熱 , 必用黃連 。 。 河間未嘗不分寒熱 , 惟暑熱之邪而言熱 。 近來治痢 , 俱用溫補止澀而死 , 皆景岳殺之也 。 是但知苦燥之一言 , 惟黃連 、 黃柏未嘗言是苦皆燥 。 而不察苦發 、 苦溫 、 苦堅 、 苦泄 、 苦下之五者 , 抑又何也 ? 堅者 , 即燥之義也 。 河間本 《 內經 》 五臟苦欲補瀉而立言 , 非杜撰創立之語 。 因致後人治痢 , 多不分寒熱虛實 , 動以河間之法 , 至死不悟 , 誰之咎與 ? 夏傷於暑 , 秋為痢瘧 , 故以清暑熱之藥 。 然治病有寒熱虛實 , 必察色辨證 , 審其為寒而用熱藥 , 審其為虛而用補藥 , 審其為熱而用寒藥 , 審其為邪實而用推蕩 , 不可執定見識而咎河間 。
夫腫脹之病 , 因熱者固有之 , 河間之言不謬矣 , 但未及論寒脹耳 。 因熱固有之 , 則仍有熱脹者矣 。 而因寒者尤不少 。 經曰 : 臟寒生滿病 。 又曰 : 胃中寒則脹滿 。 此皆軒岐之言也 。 諸腹脹大 , 胻腫 , 皆屬於熱 , 亦是軒岐之言 , 則知河間非無本之言也 。 且庶物隆盛 , 乃太和之陽化 , 以此擬形質之強壯則可 , 以此擬胕腫之病象則左矣 。 往往胃熱則胕腫 。 。 熱勝則腫 , 此 《 內經 》 之言也 。 六月土令 , 濕熱土浮而萬物隆盛 , 至秋漸漸收縮 。 此天地升降沉浮之理 , 何必強詞奪理 ?
寒戰皆為火證 , 而何以經曰陰勝則為寒 , 又曰陽虛畏外寒 , 又曰陽虛而陰盛 , 外無氣 , 故先寒慄也 , 又曰陽明虛則寒慄鼓頷也 ? 河間悉言為火 , 其然否可知也 。 經云 : 諸禁鼓慄 , 皆屬於火 。 則知戰慄乃熱極而反見寒象 , 畏寒 、 外寒 、 寒慄與禁慄不同 , 畏寒 、 外寒 、 寒慄 , 但有怕寒之意 , 禁慄乃戰慄動搖之象 , 自有分別 , 不必深闢河間 。 。 即如瘧疾 , 寒戰之極 , 必發壯熱 , 因內伏之邪熱外達也 。
據此所云 , 恐則喜驚 , 恐則傷腎 。 然經曰 : 肝氣虛則恐 。 又曰 : 恐則氣下 , 驚則氣亂 。 夫肝腎既虧 , 而復見氣下 、 氣亂 , 無非陽氣受傷之病 。 陽氣受傷 , 則何由心火遽甚而驚則皆由火也 ? 氣下 , 氣之下墜也 。 氣亂 , 氣之擾亂不寧也 。 不寧則火起 , 非陽氣受傷之病 , 將謂補陽乎 ? 今常見驚恐之人 , 必陽痿遺溺 , 其虛可知 。 火炎於上 , 不能降下而陽痿 ; 驚則肝膽之火妄動而下注疏泄 , 遺溺也 。 然因火入心而驚者有之 , 未有因恐而驚者 , 皆可指為火 , 則倍理甚矣 。 驚恐相連為病者多 。 五志之火 , 由驚恐悲哀喜怒憂思而起 , 於理不悖 。
夫邪火盛而陽狂見鬼者固然有之 , 又豈無陽氣大虛而陰邪為鬼者乎 ? 因熱者固有之 , 則知河間非杜撰矣 。《 難經 》 曰 : 脫陰者目盲 , 脫陽者見鬼 。 華元化曰 : 得其陽者生 , 得其陰者死 。 豈皆妄意之言乎 ? 脫陰脫陽 , 俱是絕症 , 得其陽者生 , 得其陰者死 , 非如見鬼神之解 。
辨丹溪
嘗見朱丹溪陽常有餘陰常不足論 , 且妄引 《 內經 》 強以為證 。 此誠大倍經旨 , 大伐生機之謬談也 。 蓋人得天地之氣以有生 , 而有生之氣即陽氣也 , 無陽則無生矣 。 無陰則陽無以生矣 。 經云 : 無陰則陽無以化 。 據景岳可刪去一句矣 。 故自生至壯 , 無非陽氣為之主 , 而精血皆其化生也 。 精生氣之說不必言矣 。 是以陽盛則精血盛 , 生氣盛也 ; 陽盛則陰衰 。 陰陽宜平 , 不宜偏 。 陽衰則精血衰 , 生氣衰也 。 故經曰 : 中焦受氣取汁 , 變化而赤是謂血 。 豈非血生於氣乎 ? 穀氣入胃而化生血 , 非氣也 , 所謂精生於穀 。 經云 : 人受氣於谷 , 谷入於胃 , 以傳於肺 , 五臟六腑皆以受氣 。 何得雲陽衰則精血衰 、 生氣衰也 ? 與 《 內經 》 之旨大相悖謬 。 故東垣著 《 脾胃論 》 以垂後世 , 為萬世醫門之法 。 。 中焦者 , 胃也 。 水穀之精氣 , 化而為血 , 胃中水穀即有形之物 , 變化而為血 , 若胃中但有氣而無水穀 , 將何以化血乎 ? 水穀即陰也 。 景岳其有說乎 ? 丹溪但知精血屬陰 , 而不知所以生精血者 , 先由此陽氣 。 倘精血不足 , 又安能陽氣有餘 ? 由此慮之 , 何不曰難成易虧之陽氣 , 而反曰難成易虧之陰氣 ? 是何異 ? 但知有母而不知有父乎 ? 人出自母胎 , 乳哺水穀至十六歲陰精始成 , 豈有不因水穀而專講扶陽乎 ? 何 「 小兒補腎論 」 又議王節齋之非 ? 何前後之不符耶 ? 其所立補陰等方 , 謂其能補陰也 。 然知 、 柏止堪降火 , 安能補陰 ? 若任用之 , 則戕伐生氣而陰愈亡 。 景岳寒陣新方中治陰虛火盛 , 仍用知 、 柏 , 獨不伐生氣乎 ? 及察其引證經文 , 則何其謬誕 , 若經曰 : 陽者 , 天氣也 , 主外 ; 陰者 , 地氣也 , 主內 。 故陽道實 , 陰道虛 。 此 「 太陰陽明論 」 言脾之與胃生病有異 。 以陽明主表 , 太陰主裡 。《 內經 》 之言 , 包括總理 。 如陽者天氣也至陽道實陰道虛八句 , 統言天地陰陽之理 , 後言犯虛邪賊風陽受之 , 飲食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 , 言病也 。 陽受之則入六腑 , 陰受之則入五臟 , 言陰陽表裡也 , 非單言脾與胃 。 凡犯賊風虛邪者 , 陽受之 , 陽受之則入六腑 。 而外邪在表 , 邪必有餘 , 故曰陽道實也 。 飲食不節 , 起居不時者 , 陰受之 , 陰受之則入五臟 。 而內傷臟氣 , 臟必受虧 , 故曰陰道虛也 。 陽病多實 , 陰病多虛有如此 , 豈以天地和平之陰陽而謂其陽常有餘 , 陰常不足乎 ? 言臟腑表裡受病 , 不言虛實 , 豈有入五臟而多虛者 , 如下文䐜滿閉塞 , 下為飧泄 , 久為腸澼 , 皆為虛乎 ? 景岳 《 內經 》 之言尚欠明白 , 丹溪言陽道實則入表 , 陰道虛則入里 , 豈非陽有餘陰不足乎 ? 又經曰 : 至陰虛 , 天氣絕 ; 至陽盛 , 地氣不足 。 此本以上下不交者為言 , 亦非陽有餘陰不足之謂也 。 且下二句猶或似之 , 而上云至陰虛 , 天氣絕 , 則何以為解 ? 丹溪之言 , 亦有似之 。
聖王憫黎元之疾苦而設醫 。 觀 《 內經 》 病機十九條 , 屬火熱者多 , 故河間 、 丹溪 、 東垣出而治病 , 俱闡發 《 內經 》 之旨 , 而垂後世 。 若寒症仍用溫熱 , 但寒症少而熱症多 , 猶恐熱藥耗人元氣 , 故諄諄告誡 。 何生民不幸 , 出此景岳之妖孽 , 創新奇之語 , 而為陽不足論 , 深心著意 , 以毀前賢 , 使世人喜用熱藥 , 至死不悔 。 及至立新方 , 寒陣中仍用寒涼 , 抑又何耶 ?
據丹溪相火論 , 無非闡揚火病而崇其補陰之說也 。 據景岳將陽字敷衍 , 創論以闢丹溪 , 使人用熱藥而害人 , 真岐黃之妖孽也 。 兩儀動靜 , 為五行之先天 , 先天者 , 性道也 ; 五行寒熱 , 為兩儀之後天 , 後天者 , 變體也 。 凡疾病俱因後天變動而起 。 若講先天 , 則毫無人慾 , 五志之火寂然不動 , 焉有疾病 ? 陽為元氣之大主 , 火為病氣之變見 , 而動乃陽之性道 , 安得以性道為病變 , 而言凡動皆屬火也 。 人慾之萌動 , 由先天性道中來 , 不必嘵嘵多說 。 即自天人論之 , 則曰天行健 , 豈天動即火乎 ? 又曰君子以自強不息 , 豈人動即火乎 ? 丹溪獨言人之病 。 天之運動 , 此常道也 。 人之四體運動 , 周身氣道流行 , 合天之數 , 是謂無病 。 若七情六慾交戰於中 , 勞役過度 , 厚味煎炒 , 則火起焉 , 如天之雷電而火起焉 , 豈天無火乎 ? 鎮靜不動則能生物 , 勞動太過則起而害物 。 若謂凡動皆屬火 , 則豈必其不動而後可乎 ? 若人奔走勞動 , 則汗出脫衣 , 豈非動則火起之明驗與 ? 夫以陽作火 , 詞若相似 , 而理則大倍矣 。 動靜以理言 , 何為大倍 ? 在丹溪則曰 : 陰虛則病 , 陰絕則死 ; 陰絕則孤陽飛越而死 , 如盞中之油干則火滅 。 余則曰 : 陽虛則病 , 陽脫則死 。 陽為外衛 , 陰為內守 。 陽之脫也 , 因內守之陰耗竭 , 陽無所附而脫 , 故陰精所奉其人壽 。 景岳不知大理 , 妄自穿鑿以誤人 。 因動生火 , 此或因情欲之思者 , 止有一證 , 如欲念不遂 , 或縱欲太過 , 致動相火而為勞瘵者 , 誠有之也 。 非一證也 。 不可以一欲念不遂 , 縱欲太過 , 致動相火而論 。 即此一證 , 亦是陰精耗竭 , 相火亢盛而病 。 丹溪之言 , 不為謬矣 。 如五志之動 , 皆能生火 , 則不然也 。 經曰 : 喜傷心 , 怒傷肝 , 思傷脾 , 憂傷肺 , 恐傷腎 。 五臟受傷 , 則五火何由而起 ? 五志即人慾之火 。 五臟者 , 藏精氣者也 。 精氣衰 , 則火起也 。 經曰 : 五臟者 , 主藏精者也 。 傷則失守而陰虛 , 陰虛則無氣 , 無氣則死矣 。 經云 : 陰虛生內熱 。 又云 : 熱傷氣 。 不聞有陰虛則無氣之語 。 可見臟不可傷 , 氣亦不可傷 , 未聞傷即為火也 。 經云 : 壯火食氣 。 即為火也 。 即云為火 , 必有火證 , 使無火證 , 而但以動字敷衍其說 , 是何異捉影為形 ? 動靜以理言 , 不為敷衍 , 如天為陽 , 陽主動 , 地為陰 , 陰主靜 。 天之動 , 疾風雷電 , 即天之火也 。 人肖天地 , 人之動 , 喜怒悲思恐 , 觸而發之則火起矣 , 即人慾之火也 。 常見五志所傷之人 , 傷極必生戰慄 , 是蓋以元陽不固 , 神氣失守而然 。 五志之火起 , 將元陽不固創論 , 真為杜撰 。
原經文五火之說 , 乃 「 解精微論 」 中言厥病之目無所見也 。 謂陰陽不交 , 所以為厥 , 厥者 , 逆也 。 陽逆於上 , 火不降 , 陰逆於下 , 水不升 , 水火既不升降 , 而目以一陰之微精 , 不勝五臟之陽逆 , 此單言厥逆之為病也 。 厥病有一水不勝五火 , 至他病亦有之 。 豈言火有五 , 而水止一乎 ? 五志人慾之火 , 即是五火 。 又按 : 二火之說 , 乃論人有身寒之甚 , 而反不戰慄者 , 名為骨痹 。 謂其人腎水素勝 , 以水為事 , 則腎脂枯而髓不能滿 , 故寒甚至骨也 。 豈非真陰不足之寒乎 ? 精氣不足則骨髓空虛而畏寒 , 故紂時老人朝涉 , 乃骨髓充實 , 所以不畏寒 。 又以肝為一陽 , 心為二陽 , 二臟皆有伏火 , 則一水不勝二火 , 所以身雖寒而不凍慄 , 此單言骨痹之為病也 。 如此又豈陽常有餘之謂乎 ? 一水不勝二火 , 即是陽有餘矣 。 。《 內經 》 之言包括渾融 。 一水不勝二火 , 雖言骨痹 , 而議火多水少 , 理則一也 。 丹溪言陽有餘陰不足 , 亦非杜撰之言 , 非比汝陰有餘陽不足之杜撰也 。
予味丹溪云 : 氣之病寒者 , 十無一二 。 夫氣本屬陽 。 經云 : 氣傷精 。 豈非氣有餘而為火乎 ? 經曰 : 氣實者 , 熱也 ; 氣虛者 , 寒也 。 據景岳引經文氣實者熱也 , 則氣有餘便是火之說不謬矣 。 又經曰 : 血氣者 , 喜溫而惡寒 。 寒則泣不能流 , 溫則消而去之 。 則其義可知矣 。 但講溫不言熱 , 若用熱藥 , 則血氣反為所耗 。 溫者 , 溫和之意 , 即溫養也 。 且今人之氣實與氣虛者 , 孰為多寡 ? 則寒熱又可知矣 。《 內經 》 病機屬火者多 。 景岳將 《 內經 》 細究則知火症居多矣 。 豈 《 內經 》 之言不足憑乎 ? 然而何以證之 ? 如心氣虛則神不明 , 肺氣虛則治節有不行 , 脾氣虛則食飲不健 , 肝氣虛則魂怯不寧 , 腎氣虛則陽衰而精少志屈 , 胃氣虛則倉廩匱而並及諸經 , 三焦虛則上中下俱失其職 , 命門虛則精氣神總屬無根 ,《 內經 》 云 : 五臟六腑皆受氣於胃 , 不言命門也 。 凡此者何非氣虛之類 ? 氣虛即陽虛 , 陽虛則五內不暖而無寒生寒 , 所以多陽衰羸敗之病 。 氣虛因熱邪耗散其氣之故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熱傷氣 。 若以陽虛而用熱藥 , 則愈耗其氣 。 故東垣刻刻戒辛熱之藥 , 有耗散元氣之禍 。 孫真人夏月熱氣熏灼 , 元氣受傷 , 以生脈散補之 , 未聞有補火之說 。 。 景岳每每言氣虛即陽虛而用熱藥 , 不知氣虛當用參耆 , 若用熱藥 , 氣愈耗矣 。 其曰 : 氣有餘便是火 , 而余反之曰 : 氣不足便是寒 。 氣不足便是寒 , 氣有餘便是火 , 兩句對講 , 不必強辨 。
據丹溪曰 : 濕熱為病 , 十居八九 , 則無怪乎寒涼之藥 , 亦宜八九矣 。 東南卑下之地 , 地卑土濕 , 濕氣熏蒸而濕熱 , 故病居八九 。 以天道證之 , 交四五巳午之月 , 天令鬱蒸 , 衣服器皿皆黴黴敗壞 , 豈非濕熱所致乎 ? 西北地土高燥 , 則無黴之患 。
丹溪夏月伏陰論 , 據此則夏月止宜寒涼矣 。 丹溪言夏月炎熱 , 肺金受制 , 不宜妄投熱藥 , 以耗元氣 , 非謂竟用寒涼 。 不宜妄用者 , 蓋恐孟浪投之耳 。 亦將妄字一解為妙 。 春夏有陰寒之令 , 秋冬有溫熱之時 , 所謂主氣不足 , 客氣勝也 。 反四時則病 。 所謂必先歲氣 , 無伐天和 , 亦此謂也 。 寒熱溫涼 , 此四時之令 。 故 《 內經 》「 四氣調神論 」 宜應四時以養生 。 若論客氣 , 乃非其時而病 , 丹溪必不執法處治 , 景岳何必將客氣以毀之 。 丹溪止知時熱宜涼 , 而舍時從證 , 又何以不知也 ? 丹溪治夏月寒症 , 亦用熱藥 , 從權治法 , 丹溪豈不知乎 ? 觀其所論 , 止言夏月忌溫熱 , 丹溪明明說妄字 , 何故改作忌字 ? 不言冬月忌寒涼 , 何其畏火之見 , 主火之言 , 一至於此 ? 言夏月 , 其冬月不言而喻矣 。
一 、 丹溪 《 局方發揮 》 曰 : 經云 : 暴注下迫 , 皆屬於熱 。 又曰 : 暴注屬火 。 又曰 : 下痢清白 , 屬寒 。 故瀉痢一證 , 似乎屬熱者多 , 屬寒者少 。 詳玩 《 局方 》 專以澀熱為用 , 若用於下痢清白而屬寒者斯可矣 。 可見丹溪治下痢清白者 , 仍講溫熱之藥 。 其屬熱者 , 投以澀熱 , 非殺之而何 ? 據此說 , 以二火一水言瀉痢之由 , 殊未當也 。 夫經言暴注下迫 , 皆屬於熱者 , 謂暴瀉如注之下迫 , 非腸澼下痢之謂也 。 丹溪言暴注下迫 , 乃夏秋感受暑熱之邪而為痢 , 膿血稠黏 , 逼迫肛門 , 腹痛後重 , 非饗泄 , 久為腸澼也 。 秋令之痢 , 乃暴病 , 屬濕熱者多 , 饗泄腸澼乃久病 , 豈可並論乎 ? 且 《 內經 》 言 , 瀉痢之證 , 寒者極多 , 於泄瀉門詳列可考 。 何丹溪獨引二火之說 ? 言痢而不言泄瀉 , 若泄瀉而認為痢 , 景岳失之多矣 。 夫以瀉痢為火者 , 本出河間 , 而丹溪宗之 , 故變為此說 , 遂致諸家方論 , 皆言濕熱 , 而不知復有寒濕矣 。 諸家皆言濕熱 , 惟景岳獨言寒濕 , 不知濕氣鬱蒸則為熱 。 在丹溪之言火多者 , 謂熱藥能殺人 , 病機屬熱者多 , 屬寒者少 , 景岳不知 《 內經 》 之言 。 而余察其為寒多者 , 痢屬熱者多 。 則但見寒藥之殺人耳 。 治痢往往用仲景黃芩芍藥湯而愈者多矣 , 豈仲景之法非歟 ? 。 熱病寒病 , 用藥得宜 , 皆能活 , 非寒藥專能殺人 。 若是 , 則 《 內經 》 治熱以寒 、 熱者寒之之句可刪矣 。
仲景治痢 , 可下者十法 , 可溫者五法 , 可見屬熱者多 。 景岳將 《 金匱要略 》 細讀之 , 然後再講著書 。
據丹溪 , 以痢之赤白言血氣 , 而分屬大腸小腸 , 其於五行之說則然 , 而於病情則鑿矣 。 蓋小腸為心之府 , 宜主血 ; 此言紅積小腸 , 屬血分 , 故紅 。 大腸為肺之府 , 宜主氣 。 此白積屬氣分 。 然水穀氣化於小腸 , 豈小腸之非氣乎 ? 或糞前見血 , 豈大腸之無血乎 ? 經曰 : 血者 , 神氣也 。 此非赤化於氣乎 ? 血者 , 水穀所化 。 又曰 : 白血出者死 。 此非白亦為血乎 ? 蓋赤白無關血氣 , 但其來淺者白 , 而來深者則赤也 。 故經曰 : 陽絡傷則血外溢 , 此言血出上竅而吐衄 。 陰絡傷則血內溢 。 此言便血 , 即腸紅 , 非言痢也 。 景岳認錯經旨 。 。 丹溪言痢 , 有氣血之分 , 不言陽絡傷 、 陰絡傷之衄血 、 便血 。 辨別毫無確當 。 至若初得一二日間 , 元氣未虛 , 必推蕩之 。 則此說不可概言矣 。 此證有不宜下者 , 有必不可下者 , 豈以一二日間必可推蕩耶 ? 丹溪原云 : 元氣未虛必下 。 今單執下句而疑其必字耶 。 。 丹溪言元氣未虛必推蕩之 , 此 《 內經 》 通因通用之法 。 若元氣不足 , 自然不用推蕩 。 觀 《 格致餘論 》 治葉先生之痢 , 後重逼迫 , 正合承氣症 , 因氣口脈虛 , 面色黃而白 , 平昔過飽傷胃 。 遂與參朮十餘劑 , 先補其胃氣 , 而後用承氣推蕩之 。 丹溪豈孟浪乎 ? 景岳看書未到 , 竟將推蕩兩字深罪之 , 大謬 , 大謬 。 宜推蕩者 , 亦不過數十中之一二耳 。 不可執定十中一二 , 可推蕩則推蕩 , 可清則清 , 可補則補 , 在用之權變耳 。 。 仲景治痢 , 至其時復發 , 此下未盡也 , 復下之 。 想景岳未讀此書也 。 在丹溪亦曰 : 余近年涉歷 , 此造用之書 。 亦有大虛大寒者 。 此亦丹溪晚年之一隙耳 , 亦知前言之過否 。 則知丹溪仍有用溫補 , 何得責其用寒涼 , 吹毛求疵以毀之 。
一 、 丹溪痢疾門附錄曰 : 諸有積者 , 以肚熱纏痛推之 ; 諸有氣者 , 以肚如蟹渤驗之 。 大要以散風邪 , 行滯氣 , 開胃脘為先 , 不可遽用補澀 , 致增變證 。 此段丹溪治痢有外感 , 有氣滯 , 當用通因通用之法 , 不可驟用補澀 , 使積邪無處出路 , 必變症蜂起 , 而淹延不已 。
據此三法 , 亦不過言其大概 。 至若補 住寒邪之說 , 則大有不通 。 經云 :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 凡病之起 , 無有不因虛而發 。 外感內傷 , 七情飲食 , 皆乘虛而竊發 。 至於痢症 , 因內有積滯 , 外受暑熱 , 故積滯稠黏 , 腹痛後重 , 理宜用仲景法下之 。 若補住 , 必變腫脹 。 此自然之理 。 。 景岳將補住寒邪句 , 紛紛胡說以責丹溪 , 不細覽 《 內經 》 之言 , 治病竟以一補為良法 , 真軒岐之妖孽也 。 夫既受寒邪 , 即當辨其虛實 。 實而補之 , 則隨補隨甚 , 即顯見也 , 又何待乎變證 ? 誤補則有變證 。 若因臟氣受傷者 , 則無非虛證 , 即宜溫補 。 丹溪治臟氣受傷之病 , 自然補之如人參膏 。 治陰脫之症 , 亦見奇效 。 豈丹溪不知治虛症乎 ? 蓋溫可逐寒邪 , 補可健脾腎 , 脾腎健 , 寒邪去 , 則無不速愈 , 何反有補住之理 , 變證之說 ? 既云寒邪 , 當去寒邪為主 , 若邪而用補 , 其邪從何而去 ? 若補住寒邪 , 其變症自然蜂起 。 景岳之言 , 害人不少 。 若執補住之說而禁用之 , 則虛者日虛而變症百出矣 。 若邪未去而執用溫補 , 其邪更甚 , 必致變證百出矣 。 余所見 , 寒涼變症之害 , 不可勝紀 , 近則旬日 , 遠則經年 , 終於殞命而後已 。 邪未去而補 , 邪氣閉塞於內 , 擾亂本元 , 綿延歲月而殞命矣 。《 內經 》 客者除之之說 , 不必言矣 。 未聞以溫補變症而淹延不已者 。 溫補則邪不散 , 必淹延而死 。 餘年出古稀 , 涉歷不少 , 雖古稀之年 , 涉歷尚少 , 故執定溫補而無活法 。 凡遇人言 , 無不曰補住寒邪 , 無不曰邪得補而愈盛 , 既云邪 , 則當去邪為是 。 若補之 , 如閉門逐盜 , 盜自何出 ? 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也 。 不通之論 。 致病者寧受涼而死 , 不願溫補而生 。 治病當寒涼用寒涼 , 當溫補用溫補 , 不可執寒涼為非而害人 。 仲景承氣湯 、 白虎湯 , 豈非寒涼乎 ? 餘切悲之 , 今反其說曰 : 以寒遇寒 , 則留住寒邪 , 邪得寒而愈甚 , 理所必然 。 經云 : 人之傷於寒也 , 則為病熱 。 以次傳入於內 , 始而發表 , 入里用寒藥攻之 , 仲景法也 。 豈寒邪不可用寒耶 ?
又總原劉 、 朱二家之說 , 無非偏執言火 。 自二子之說行 , 而軒岐之受誣久矣 。 使軒岐再起 , 能無眥裂而發豎乎 ? 二子之說有誤於人 , 何景岳述古之治 , 每每宗之而治病 ? 且又云 : 丹溪治虛火仍用參耆之屬 , 則知丹溪未嘗不用溫補 ; 河間治腎水不足之類中 , 仍以地黃飲子 , 其中有桂附 , 則知二子遇熱藥補劑之病 , 亦嘗用之 , 何得如此痛罵而闢之耶 ? 若景岳顛倒是非 , 著意闢其言火而用寒涼 , 何新方寒陣中用知柏地黃湯治陰虛火亢者 , 豈非寒涼乎 ? 景岳用之 , 獨不害人耶 ? 何敢肆言無忌 , 以謗前賢 ?
劉 、 朱二家 , 未嘗竟用寒涼 , 遇虛寒症 , 亦常用參 、 朮 、 桂 、 附 。 想景岳河間 《 宣明論 》、《 保命集 》 諸方未曾看耳 。 即 《 丹溪心法 》 諸方亦未嘗不用溫補 , 何必深罪其言 。 。 岐黃之書 , 寒熱溫涼 , 隨病而用 , 豈執定溫熱之藥哉 ? 若云寒涼害人 , 何經云熱淫於內 , 治以鹹寒 , 火淫於內 , 治以鹹冷 ? 可不言矣 。 景岳竟議溫補之藥 , 世人蒙其害者多矣 。
論時醫
一時醫治病 , 常以標本藉口 , 曰 : 急則治其標 , 緩則治其本 , 是豈知 《 內經 》 必求其本之意 ?《 內經 》 治病必求其本 , 求其受病之本也 , 或本風寒六氣 , 或本七情六慾 , 此一本字 , 包括最多 。 急則治標 , 緩則治本者 , 如人患勞怯之症 , 偶然食積 , 或感風寒 , 自當暫治其停食 、 風寒 , 然後再治其本病 。 諸如此類 , 所謂急則治標也 。 景岳將標本之本 , 認為本元之本 , 大錯關頭 。 故但見其所急在病 , 而全不知所急在命也 。 此皆浮詞不經之言 。 急治標 , 緩治本者 , 此古人治病之緩急 , 因病之害命 , 故急治其病 , 若舍病而曰所急在命 , 不知所處治乎 ?
一 、 中風症悉由內傷 , 本無外感 。 悉由兩字 , 執死見也 。 本無外感 , 此風字從何處來 ? 若云悉由內傷 , 而用補劑 , 誤人多矣 。 。 既雲中風 , 因外之風邪乘虛而襲之 , 輕則口眼喎斜 , 半身不遂 , 痰涎壅甚 , 語言不出 , 二便閉塞 , 或發表或豁痰開竅 , 通行經絡 , 使邪去而後議補 , 此先賢之大法也 。 豈可云悉由內傷而驟補乎 ? 大非正論 。
一 、 傷寒關係全在虛實二字 。 實者易治 , 虛者難治 。 實者 , 邪氣之實也 , 邪盛亦難處治 , 未可輕言易治 。 若治挾虛傷寒 , 不知托散 , 而但知攻邪 , 則愈攻愈虛 , 無有不死 。 托散之說 , 仲景之書不載 。
一 、 傷寒陽經與陽證不同 , 陽經者 , 邪在表也 ; 陽證者 , 熱在裡也 。 若以陽經作陽證 , 妄用寒涼 , 致外內合邪而不可解者 , 必死 。 陽經亦有用清涼解散者 。
一 、 痢疾之作 , 惟脾腎薄弱者極易犯之 。 往往農夫強壯之人 , 患痢者甚多 。 夫因熱貪涼 , 致傷臟氣 , 此人事之病 , 非天時之病也 。 秋時患痢 , 亦因夏月感受暑熱之邪 , 至秋收斂之時 , 其邪內發而為痢 , 在他月則無之 , 則知熱邪為痢者多 。 痢證多在秋深 , 斯時也 , 炎暑既消 , 不可執言熱毒 , 秋涼日至 , 何堪妄用寒涼 ? 患在秋涼 , 感於夏月 , 經云 : 夏傷於暑 , 秋為瘧痢 。 又有一生畏寒冷之物而亦患痢 , 豈寒涼為痢乎 ?
一 、 小兒痘疹發熱 , 此其正候 , 蓋不熱則毒不能透 , 凡其蒸熱之力 , 即元氣之力 , 故自起至靨 , 無不賴此熱力為之主 。 惟熱甚而毒甚者 , 有內熱真火脈證 , 方可治以清涼 , 此不過數十中之一二耳 。 如無內熱 , 而但有外熱 , 必不可攻熱以拔元氣而傷脾腎 。 近代痘科全不知此 , 但見發熱 , 止知寒涼 , 致傷脾食減 , 靨時泄瀉而斃者 , 皆此類也 。 近來俱以清火解毒而全活者甚多 , 未見有用參 、 耆 、 桂 、 附而愈者 。
一 、 痘瘡不起 , 如毒盛而不可起者 , 此不救之證 。 大用清火解毒而全活者有之 。
一 、 婦人經脈滯逆 , 或過期不至 , 總由衝任不足而然 。 若講滯逆 , 不得不用消瘀行滯之藥 。 若講血枯 , 必當補養 , 故血滯與血枯不同 。
一 、 凡情欲致傷 , 多為血症 , 或時發熱 , 此真陰受傷 。 若但知治火 , 不知治陰 , 則陰日亡 , 而成勞瘵矣 。 真陰受傷 , 因欲火煎熬而傷 。 若無火 , 焉能耗陰 ? 當先制其火 , 而後滋陰並清心靜養 , 使火不沸騰而陰自生矣 。 。 勞字之義 , 尚未詳解 。 上面兩個火字 , 下面一個力字 , 因用力勞動而火起 , 吐血咳嗽之病作 , 故要講火之為病 。
一 、 痰症必有所因 , 是痰不能生病 , 皆因病生痰也 。 若止治痰而不知所以生痰 , 則痰必愈甚 。 因痰而生病者多 , 何反言之 ? 痰之生也 , 由恣食肥膩厚味 , 或好飲酒 , 或因抑鬱氣滯 , 積漸使然 , 膠固於胃 , 觸動而發 。 故仲景有五飲之停積 , 王隱君有頑痰老痰之治 , 何得妄生議論以誤人 ?
一 、 膨滿總由脾胃 , 脾胃雖虛 , 未必即脹 , 若但知消導 , 則氣愈虛而脹必甚 。《 內經 》 中滿者 , 瀉之於內 ; 開鬼門 , 潔淨府 ; 去陳莝之言 , 可刪去矣 。
一 、 氣滯隔塞 , 總屬脾虛不運 。 若不養脾 , 但知破氣 , 則氣日虧而漸成噎隔 。 若竟講養脾 ,《 內經 》 言留者攻之 , 結者散之 , 堅者削之之治不必言矣 。 實實之誤 , 景岳大罪 。
一 、 小水短赤 , 惟勞倦氣虛 、 陰虛者多有之 , 若通作火治 , 而用寒涼 , 則變有不測矣 。 勞倦陰虛 , 東垣於參耆之中常用知柏 , 不可固執不宜寒涼 。
一 、 病本大虛 , 治以微補 , 本無濟益 , 若疑為誤而改用消伐 , 則死 。 有似虛而用補劑 , 不能取效 , 至病深藥淺 , 用補藥至死不悔 , 皆此說誤之也 。
一 、 任醫須擇賢者 。 若彼宵小之輩 , 惟妄炫己長 , 好翻人案 , 多致淆惑是非 , 生命所繫不淺 。 景岳即蹈此轍 , 大翻前人之案 , 殺人而不知覺也 。
王叔和以左為人迎 , 右為氣口 , 致後人每以左脈辨外感 , 右脈辨內傷 , 豈左無內傷 , 而右無外感乎 ? 兩句混亂 , 大謬 , 大謬 。
《 內外傷辨 》 東垣發明之 , 故有 「 辨脈 」 一條 : 外感風寒 , 皆有餘之症 , 是從前客邪來也 , 其病必見於左手 , 左手主表 , 乃行陽二十五度 。 內傷飲食 , 飲食不節 , 勞役過度 , 皆不足之症 , 必見於右手 , 右手主裡 , 乃行陰二十五度也 。 故外感風寒 , 則獨見左寸人迎脈浮緊 , 按之洪大 。 緊者 , 急於弦 , 是足太陽寒水之脈 。 按之洪大有力 , 中見手少陰心火之脈 。 丁與壬合 , 內顯洪大 , 乃傷寒證脈也 。 此乃東垣內傷外感辨脈之言 。 恐後人內傷外感不明 , 故細細詳審而著 《 內外傷辨 》, 以垂後世 , 仁民之意深矣 。 豈有謬乎 ? 景岳妄自穿鑿 , 貽害不淺 。
一 、 病人善服藥者 , 聞其氣 , 嘗其味 , 便可覺宜否 , 固無待入腹而始知也 。 有病之人 , 或外感而人事不清 , 或內傷而口不知味 , 豈有病人嘗其味而覺宜否乎 ? 醫者尚不能嘗氣味之性 , 必如神農可以嘗而知之然 。 此說荒唐不經 , 病者無識無知者多 , 故用醫治之 。 如可嘗而知之 , 不必延醫矣 。
京師水火說
此說人人共知 , 可以不必言 。
醫非小道記
予出中年 , 嘗遊東藩之野 , 遇異人焉 。 果遇異人而創此異言以誤人乎 ? 亦無對證之語 , 藉此異人以惑世 。
景岳自謂博覽群書 , 而為明醫聖賢尚且謙退 , 而景岳每每自誇 , 可恥 , 可恥 。
病家兩要說
病不貴於能延醫 , 而貴於能延真醫 。 景岳自謂真醫矣 。 閱此書 , 瑕疵甚多 , 偏執一見 , 不明大理 , 真庸醫之輩 。 使主者不有定見 , 能無不被其惑而致誤事者鮮矣 。 此浮言之當忌也 。 景岳浮言駁辨 , 有似是而非者甚多 , 病家信以為高明 , 用之必有誤處 。
保天吟
一氣先天名太極 , 太極生生是為易 。 易中造化分陰陽 , 分出陰陽運不息 。 剛柔相蕩立乾坤 , 剝複決姤群生植 , 稟得先天成後天 , 氣血原來是真的 。 既云先天名太極 , 易中造化分陰陽 , 又云剛柔乾坤後天氣血 , 則知陰陽無偏勝也 , 何故講治病獨以陽為主 ?
脈神章
《 內經 》 脈義
胃氣
「 平人氣象論 」 曰 : 平人之常氣稟於胃 , 胃者 , 平人之常氣也 。 人無胃氣曰逆 , 逆者死 。 胃氣為人之根本 , 非真陽為根本 , 景岳細思之 。
又曰 : 人以水穀為本 , 故人絕水穀則死 , 脈無胃氣亦死 。 先天真陰真陽雖足 , 一絕水穀 , 人即死矣 。 請景岳再思之 , 不必浮談陰陽水火以炫人 。
脈色
能合色脈 , 可以萬全 。
人迎氣口
詳人迎本足陽明經脈 , 在結喉兩旁 。 氣口乃手太陰經脈 , 在兩手寸口 。 東垣 《 內外傷辨 》 亦云 : 左為人迎 , 右為氣口 。 其中有至理 。 足陽明經脈雖在結喉 , 而診脈在右關 。
寸口諸脈
寸口脈沉而弱 , 曰寒熱及疝瘕 , 少腹痛 。 若竟講下竟下 , 少腹 、 膝 、 足中事也 , 當在尺中 , 令診在寸口 , 則知診脈不可執一 。
真臟脈
黃帝問曰 : 見真臟者死 , 何也 ? 岐伯曰 : 五臟者 , 皆稟氣於胃 。 胃者 , 五臟之本也 。 五臟者 , 皆稟氣於胃 , 胃者五臟之本 。 景岳獨以真陽 、 元陽 、 命門為根本 , 每每以此立言 。 而今醫讀是書 , 治病不曰補火即曰導火歸源 , 補火生土 , 習俗以為常套 , 未聞以脾胃為本 。 。 按 : 此胃氣即人之陽氣 , 陽氣衰則胃氣弱 , 陽氣敗則胃氣絕矣 。 創出一陽氣 。 脈為氣血之先 , 胃為水穀之海 , 水穀之精氣 , 變化為脈 , 故人絕水穀則死 , 有胃氣者 , 不疾不徐 , 難以名狀也 , 即和緩也 , 豈可將一陽氣為言 ? 不知脈之一字從何處來 , 脈者 , 血脈也 , 何得以陽氣亂惑人心 ? 所謂凡陽有五者 , 即五臟之陽也 。 五臟之氣 , 互相灌濡 , 故五臟各兼五氣 。 是可見無往而非陽氣 , 亦無往而非胃氣 , 無胃氣即真臟獨見也 , 故曰死 。 但知五臟之陽氣 , 不知五臟之陰精 , 可謂有陽而無陰 。 竟說胃氣 , 不必生出一陽氣 。
通一子脈義
脈神
脈者 , 血氣之神 , 邪正之鑑也 。 何前篇脫卻血之一字而竟以陽氣為胃氣 ? 大謬 。 故血氣盛者脈必盛 , 衰者脈必衰 , 無病者脈必正 , 有病者脈必乖 。 人之疾病 , 無論表裡寒熱 , 皆有虛實 , 既知表裡寒熱 , 而復以虛實二字決之 , 則千病萬病 , 可一貫矣 。 有病虛而見實脈 , 有病實而見虛脈 , 不可以實脈便是實症 , 虛脈便是虛症 , 必察色問情為要 。 不可以虛實二字決之 , 千病萬病可以一貫 , 誤人非淺 。
部位解
按 : 本經曰 : 上竟上者 , 胸喉中事 ; 下竟下者 , 少腹腰股膝脛中事 。 所以脈之形見上者 , 候上 ; 下者 , 候下 。 自王叔和云 : 心與小腸合於左寸 , 肺與大腸合於右寸 , 致後人遂有左心小腸 , 右肺太腸之說 , 其謬甚矣 。 經絡亦在上部 。 經絡受病 , 在寸診之 , 亦為有理 , 如齒屬腎 , 其在上部 , 腎虛齒痛 , 診在寸乎 ? 尺乎 ? 肝開竅於目 , 亦在上 , 肝火作痛 , 診在關乎 ? 寸乎 ? 故診脈要圓活變通 , 不可拘執上竟上 、 下竟下之說 , 所謂切而知之之謂巧也 。
正脈十六部
沉滑為宿食 , 為伏痰 。 景岳言痰因病而生 , 非因痰而生病 。 既云伏痰 , 乃痰伏於內而致病 , 何其言之不符 ? 。 沉而實者 , 多滯多氣 , 故曰下手脈沉 , 便知是氣 。 郁 。
數脈有陰有陽 , 今世相傳 , 皆以數為熱 , 及考 《 內經 》, 但曰 : 諸急者多寒 , 急者緊也 , 大急六至者曰數為熱 , 細急六至者曰緊 , 緊主寒主痛 。 緩者多熱 , 滑者陽氣盛 , 微有熱 。 粗大者 , 陰不足 , 陽有餘 , 為熱中也 。 緩而滑者 , 曰熱中 。 余此 , 則無以數言熱者 。《 內經 》 云數則煩心 。 豈非熱乎 ? 自余歷驗以來 , 凡見內熱伏火等證 , 脈反不數 , 而惟洪滑有力 , 如經所言是也 。 內熱伏熱等症 , 往往沉細帶數 , 重按有力 , 丹溪 「 澀脈論 」 其言甚詳 。 。 惟脈不可以言傳 , 當以意悟之 , 而以審察病機為要 。 經云能合色脈 , 可以萬全 , 若專講脈息 , 未免誤人 。 。 凡寒邪外感 , 脈必暴見緊數 。 緊則為寒 , 數則為熱 , 二脈不知分別 , 何得云切而知之乎 ? 。 又有陰虛之數者 , 必數而弦滑 , 雖有煩熱 , 亦宜慎用寒涼 。 陰虛則脈數 , 水衰火亢之象 , 並非虛寒也 。 。 一瘧有數脈 。 凡瘧作之時 , 脈必緊數 , 瘧止之時 , 脈必和緩 。 豈作即有火 , 而止則無火乎 ? 弦數者多 , 故曰瘧脈多弦 , 未可言緊 。 。 夏傷於暑 , 秋為痎瘧 。 熱邪內伏 , 寒邪外束 , 發為瘧疾 , 故脈弦數 。 瘧來其熱邪外達 , 脈象弦數 , 瘧止其火內伏 , 弦數即平 , 是暑熱之邪隨瘧之進退而變動耳 , 非無熱也 。 。 凡痢疾之作 , 率由寒濕內傷 , 脾腎俱虛 , 所以脈數 , 但兼弦澀細弱者 , 總皆虛數 , 非熱數也 。 悉宜溫補命門 , 百不失一 。 痢疾熱者居多 , 此數句一出 , 殺人多矣 。 景岳罪孽不小 。 。 一胎孕有數脈 。 以衝任氣阻 , 所以脈數 , 本非火也 。 以血不足而熱 。 此當以強弱分寒熱 , 不可因其脈數而執以黃芩為聖藥 。 強者於火無疑 , 弱者亦陰分不足而熱 , 故脈數 。 數則為熱 , 黃芩清血中之火 , 加於涼血養血藥中 , 則胎不受火燔灼而安 , 故為聖藥 。 。 按以上數脈諸證 , 凡邪盛者多數脈 , 虛甚者尤多數脈 , 則其是熱非熱 , 從可知矣 。 虛甚而見數脈 , 亦真陰之虛 , 虛火妄動 , 但可滋陰 , 不可以溫熱藥治之 。
洪脈為血氣燔灼 , 大熱之候 。 火氣非血氣 。 浮洪為表熱 , 沉洪為裡熱 , 為脹滿 , 為煩渴狂躁 , 為斑疹 , 為頭痛面熱 , 咽乾喉痛 , 口瘡癰腫 , 為大小便不通 , 為動血 , 此陽實陰虛 , 氣實血虛之候 。 此非氣實血虛 , 乃陽火亢盛之症 。
微脈乃血氣俱虛之候 , 為畏寒恐懼 , 怯弱少氣 , 中寒脹滿 , 嘔噦泄瀉 , 虛汗食不化 , 腰腹疼痛 , 傷精失血 , 眩運厥逆 。 此雖氣血俱虛 , 尤為元陽虧損 , 最是陰寒之候 。 以上諸症 , 治法不一 , 不可竟以元陽虧損 , 而用熱藥 。
滑脈又凡病虛損者 , 多有弦滑之脈 , 此陰虛然也 。 瀉痢者 , 亦多弦滑 , 此脾腎受傷也 。 不得通以火論 。 不可通以寒論 。
澀脈為血氣俱虛之候 , 為少氣憂煩 , 痹痛拘攣 , 麻木無汗 , 脾寒少食 , 胃寒多嘔 , 二便違和 , 四肢厥冷 , 男子傷精 , 女子失血不孕 , 經脈不調 。 凡此總屬陽虛 。 諸家言氣多血少 , 豈以脈之不利 , 猶有氣多者乎 ? 澀為血少傷精 。 以上諸症 , 或寒或熱 , 治法不一 , 不得謂之總屬陽虛 , 而用熱藥 。 若景岳診脈治病 , 大有誤人 。
至如留滯鬱結等病 , 本亦結脈之證應 , 然必其形強氣實 , 而舉按有力 , 此多因鬱滯者也 。 留滯有形象可據 。
伏脈有因胸腹痛劇 , 有因氣逆於經 , 脈道不通 , 有偶因氣脫不續 , 此必暴病暴逆者乃有之 , 調其氣而脈自復矣 。 伏脈之見 , 果有氣滯痰凝 , 糾結於腸胃之中 , 有形象可據 。 若無凝滯 , 方可論虛 , 虛症察色聽聲 , 顯然自露 。
胃氣解
脈無胃氣 , 即名真臟 。 脈見真臟 , 何以當死 ? 蓋人有元氣 , 出自先天 ; 人有胃氣 , 出乎後天 。 後天必本先天為主持 , 先天必賴後天為滋養 。 無所本者死 , 無所養者亦死 。 何從驗之 ? 如但弦 、 但鉤 、 但毛 、 但石之類 , 皆真臟也 。 胃氣一生要緊關頭 , 胃氣旺 , 飲食化生精血 , 充之於脈 , 不宜專重命門真火 。 何故前論創立一陽氣即是胃氣 ? 況陽氣因水穀之精氣旺而充身澤膚 , 而為外衛也 。 總之要發陽之一字耳 。
宜忌歌
傷寒病熱兮 , 洪大易治而沉細難醫 ; 要分有力無力 。 霍亂喜浮大而畏微遲 。 吐瀉之後 , 宜沉小而虛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