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經義
帝曰 : 人傷於寒而傳為熱 , 何也 ? 岐伯曰 : 夫寒盛則生熱也 。 此言真傷寒 , 自表傳入里而為熱 , 因寒邪郁遏其火而熱也 。
傷寒總名
黃帝曰 : 今夫熱病者 , 皆傷寒之類也 。 此言溫暑病有類傷寒 , 故曰傷寒之類也 。 又曰 :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 , 先夏至日為病溫 , 後夏至日為病暑 。 因冬令寒邪郁遏其火 , 至春發為溫病 , 至夏發為熱病 , 由內達外之病也 。 此皆 《 內經 》 之明言也 。 故凡病溫熱而因於外感者 , 本於寒 。《 內經 》 明言傷寒之類 , 不竟言傷寒 , 解釋未明 , 徒誤後學 。 近或有以溫病熱病謂非真傷寒者 , 在未達其義耳 。《 內經 》 何不竟言傷寒而曰病溫病熱 ? 景岳於經義尚未詳悉 , 抑有意欲毀河間 , 故將經義塗抹耶 ?
初疹傷寒法
凡病傷寒者 , 初必發熱 , 憎寒無汗 , 以邪閉皮毛 , 病在衛也 。 漸至筋脈拘急 , 頭背骨節疼痛 , 以邪入經絡 , 病在營也 。 自此而漸 , 至嘔吐 、 不食 、 脹滿等證 , 則由外入內 , 由經入府 , 皆可因證而察其表裡矣 。 若無表熱 , 亦不憎寒 , 身無疼痛 , 脈不緊數者 , 此其邪不在表 , 病必屬裡也 。 里證滿悶 、 舌苔 、 口渴 、 便堅為屬裡 , 未可以無前症而為病必屬裡 , 必字不可輕言 。
論脈
傷寒之邪 , 實無定體 , 或入陽經氣分 , 則太陽為首 ; 寒傷營 , 熱傷氣 , 當分明白 。 或入陰經精分 , 則少陰為先 。 血分不可言精分 。
一 、 脈大者為病進 。 大因邪氣勝 , 病日甚也 。 然亦有宜大不宜大者 , 如脈體本大 , 而加洪數 , 此則病進也 。 如脈體本小 , 因服藥而漸見滑大有力者 , 此自陰轉陽 , 必將汗解 。 蓋脈至不鼓者 , 由氣虛而然 , 無陽豈能作汗也 ? 何必議血藥能發汗之方 , 自相矛盾 。
愚按 : 浮為在表 , 沉為在裡 。 此古今相傳之法也 。 然沉脈亦有表證 , 浮脈亦有表證 。 故凡欲察表邪者 , 不宜單據浮沉 , 只當以緊數與否為辨 。 傷寒不宜專拘脈息 , 當以證為主 。 故 《 內經 》 言 , 審察病機 , 能合色脈 , 可以萬全 。 若專拘脈息 , 未免有誤 。 故節庵言傷寒證 , 不言傷寒病 。
傷寒始自仲景 , 後諸大家言之詳矣 , 不必另立議論 , 以誤後人 。 。 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為傷寒之祖 , 歷代諸家議論甚多 。 至明陶節庵 《 六書 》 分別詳悉 , 簡要明白 。 王肯堂有 《 傷寒準繩 》, 大綱細目 , 朗若列眉 , 可謂集大成矣 。 學者於此考究 , 治病有餘 。 後人往往好名而立傷寒書 , 俱不脫前人窠臼 。 其中有另立議論者 , 皆非純正之言 。 書愈多 , 法愈亂 , 徒使後學茫無頭緒 。 景岳於傷寒亦不可言矣 。
風寒辨
凡病傷寒者 , 本由寒氣所傷 , 而風即寒之帥也 。 故凡寒之淺者為傷風 , 風之深者為傷寒 ; 而淺不深 , 半正半邪之間者 , 為瘧疾 ; 留於經絡 , 而肢體疼痛者 , 為風痹 。 凡此 , 皆風寒之所為也 。 仲景言 : 無汗 , 惡寒 , 發熱 , 脈浮為傷寒 ; 有汗 , 惡風 , 發熱 , 脈浮緩為傷風 。 分別甚清 , 何必又牽雜病之因風者插入傷寒門中 , 真混亂無頭緒 。
傷寒三證
傷寒為病 , 以冬令水冰地裂之時 , 多殺厲之氣 , 人觸之而即病者 , 是為正傷寒 , 此即陰寒直中之證也 。 此為中寒 , 非傷寒 。 仲景有發熱惡寒者 , 發於陽也 ; 無熱惡寒者 , 發於陰也 。 不必多議 。 然惟流離窮困之世多有之 。 此是內傷勞倦之證 , 當從東垣法 , 不可言傷寒 , 混亂後學 , 可罪 , 可罪 。 。 其有冬時感寒 , 至春夏又遇風寒 , 而伏邪乃動 , 故在春為溫病 , 在夏為暑病 。 寒邪郁遏 , 陽氣不得伸越 , 至春時強木旺之月 , 復感風寒 , 觸動內之伏邪而發為溫病 , 夏至後發者為熱病 。 俱自內達外 , 當從河間法 , 不可作傷寒治 。 景岳未明大理 , 徒亂後學 。 。 又有時行之氣者 , 如春寒 、 夏涼 、 秋熱 、 冬溫 , 此非其時而有其氣 , 是以一歲之中 , 病多相似 。 此乃時行感受不正之氣 , 發熱頭痛 , 當以時令司天之法治之 , 不可言傷寒 。 景岳不分明白 , 俱混言傷寒 , 大誤後學 。 凡此三者 , 皆傷寒之屬 。 此言大謬 。 第其病有不同 , 治有淺深 。 既云病有不同 , 不可俱言傷寒矣 。
傳經辨
陶節庵 《 六書 》 簡便明白 , 觀之不致惑亂 。 若欲詳悉 ,《 準繩 》 中細細考究可也 , 不必另立此說 。
陽證陰證辨
已有節庵辨證明白 , 不必再議 , 徒費唇舌 。
兩感
病兩感於寒者 , 一日則太陽與少陰表裡俱病 。 此為兩感 , 臟腑俱受邪也 。 按門人錢禎曰 : 兩感者 , 本表裡之同病 , 似皆以外感為言 , 而實有未盡然者 , 正以內外俱傷 , 便是兩感 。 今見少陰先潰於內 , 而太陽繼之於外者 , 即縱情肆欲之兩感也 。 內傷證不必入傷寒 。 太陰受傷於裡 , 而陽明重感於表者 , 即勞倦竭力 、 飲食不調之兩感也 。 此為內傷而挾外邪 , 東垣自有治法 , 並非兩感於寒也 。
表裡辨
陽邪在表 , 則表熱 ; 陰邪在表 , 則表寒 。 非陽邪在表而表熱 , 因受寒邪 , 郁遏其火而發熱 。 亦非陰邪在表而表寒 。 經云 : 發熱惡寒者 , 發於陽也 ; 無熱惡寒者 , 發於陰也 。 不必言表熱表寒以惑人 。 。 邪在表則不煩不嘔 , 邪在裡則煩滿而嘔 。 少陽症 , 胸脅痛而嘔 。 。 凡病本在表 , 外證悉具 , 而脈反沉微者 , 以元陽不足 , 不能外達也 。 未可以脈沉微而議其元陽不足 , 而用溫熱之藥 。 用發表之藥而脈自浮大 , 乃內伏之邪從內外達也 , 不可不知 。 但當救里 , 以助陽散寒為上策 。 邪在表而即用救里 , 助陽散寒 , 必致發狂 、 發斑 , 大誤後人 , 所謂表症而用里藥 , 大錯 ! 大錯 !
寒熱辨
邪氣在表發熱者 , 表熱里不熱也 , 宜溫散之 。 辛溫發表 。
陽不足則陰氣上入陽中而為惡寒 , 陰勝則寒也 , 宜溫之 。 傷寒惡寒 , 非陰勝則寒而宜溫藥 。
經曰 : 陽微則惡寒 , 陰弱則發熱 。 經義非言傷寒 , 而言雜病 。
論汗
曰 : 太陽病 , 脈浮緊 , 無汗 , 發熱 , 身疼 , 八九日不解 , 表症仍在者 , 當發其汗 。 按此一證 , 雖以太陽經為言 , 然陽明 、 少陽日久不解者 , 亦仍當汗散 。 陽明 、 少陽 , 日久不解 , 當用柴葛解肌 。 若仍當汗散而用發汗之藥 , 必致變症 。 景岳論傷寒治法 , 大有誤人 。
按仲景表汗之條 , 縷悉尚多 , 今但述其切要 , 第其所用汗劑 , 不曰麻黃 , 則曰桂枝 , 此寒邪初感 , 溫散之妙法也 。 後人以麻黃 、 桂枝為異物而不敢用 , 而復有強為釋者 , 謂仲景乃為隆冬直中陰寒者設耳 。 而不知四時陰勝之邪 , 皆宜者也 。 霜降後 , 天氣嚴寒 , 觸冒之者 , 名曰傷寒 。 故仲景用麻黃 、 桂枝以散外之寒邪 。 若春夏天令暄熱之時 , 必不可用 。 景岳治溫熱 , 必致誤人 。
一 、 各經表證 , 凡有汗出不徹者 , 其人必身熱不退 , 而仍覺躁煩 , 或四體痠痛 , 坐臥不安者 , 但診其脈緊不退 , 及熱時乾燥無汗者 , 即其證也 , 仍宜汗之 。 煩躁坐臥不安 , 此內有邪熱 , 未可以脈緊不退而再用發表 , 出汗必致逼其火邪亢盛 , 狂妄發班而病重 。 此言大誤 。 如果汗透而熱不退 , 或愈甚者 , 是即所謂陰陽交 , 魂魄離 , 大凶之兆也 。 因發表多汗而大凶 。
一 、 凡汗之不徹者 , 其故有三 : 邪深汗淺 , 衛解而營不解 , 一不徹也 ; 或邪重汗輕 , 二不徹也 ; 或邪去未清 , 因虛復感 , 三不徹也 。 凡此當辨其詳而再汗之 。 尚要斟酌 , 未可輕言再汗 。
一 、 凡既愈復熱者 , 或以邪方散而胃未清 , 因而過食者 , 是為食復 ; 因食而復熱 , 宜消其食 , 其熱自退 , 豈可再汗 ? 大謬 , 大謬 。 或新病方瘳 , 不能調攝 , 或勞傷脾陰而復熱者 , 是名勞復 ; 或不慎房室而再感者 , 是名女勞復 。 若此者 , 或從補或從汗 , 當因變制宜 , 權其緩急而治分虛實也 。 勞復 、 房勞復俱屬內傷 , 豈可再汗以耗其元氣 ?
一 、 取汗之法 , 當自然 , 不宜急暴 。 余見有子病者 , 其父母欲其速愈 , 且當溫暖之令 , 覆以重被 , 恐猶不足 , 而以身壓之 , 竟致亡陽而斃 。 是但知汗出無妨 , 而不知汗之殺人 , 此強發之鑑也 。 因食復而發汗 , 因勞復 、 女勞復而發汗 , 必致亡陽而死 , 即此類也 。 請景岳細思之 。
凡病外感而脈見微弱者 , 其汗最不易出 , 其邪最不易解 , 何也 ? 正以元氣不能托送 。 不可竟言脈之微弱而為元氣虛也 。 虛必有見證 , 如懶於言語 , 身體倦怠乏力 , 面色少神 , 此為真不足 。 元氣虛而邪不能退 , 則專救根本 , 以待其自解自汗為宜 。 若元氣虛而表邪不解專救根本之說 , 未可盡信 , 惟東垣法用參耆於羌防發表中 , 庶得奏效 。
論吐
一 、 凡用吐藥 , 中病即止 , 不必盡劑 。 凡藥治病 , 皆當中病即止 。
論下
曰 : 汗出譫語者 , 以有燥屎在胃中 , 此為風也 , 須下之 。 風字尚有疑議 。
按 : 若非大滿而猶生寒熱者 , 是表病猶未除也 , 不可下 。 乃少陽之邪 。
凡傷寒熱邪傳裡者 , 服藥後 , 用鹽炒麩皮絹包熨腹 , 使藥氣得熱則行 , 大便必易通也 。 此法恐火氣助邪 , 當用紫蘇煎湯薰浴最良 。
舌色辨
辨舌之法 , 莫如 《 準繩 》 中為詳細 。
其有元氣大損 , 而陰邪獨見者 , 其色亦黃黑 ; 真水涸竭者 , 其舌亦乾焦 。 此腎中水火俱虧 , 原非實熱之證 。 陰邪豈有真水涸竭而舌乾焦者乎 ? 熱能耗水而津液乾枯 , 則舌焦燥 , 豈可認為陰證而用熱藥 ? 若云腎中水火俱虧 , 於理欠通 。 水虧必火亢 , 火衰則水不致涸竭 。 請景岳細思之 。 若青黑少神而潤滑不燥者 , 則無非水乘火位 , 虛寒證也 。 凡見此者 , 但當詳求脈證 , 以虛實為主 , 不可因其焦黑 , 而執言清火 。 傷寒固爾 , 諸證亦然 。 亦不可執為寒證而用熱藥 。 惟黑而滑潤 , 不渴不喜飲為寒 , 然必察色辨證為要 。
余在燕都 , 治一陰虛傷寒 , 舌黑之甚 , 其芒刺干裂 , 焦黑如炭 , 身熱便結 , 大渴喜冷 , 而脈則無力 , 神則昏沉 。 陰虛兩字 , 尚要講明 。 陰虛者 , 水因火耗 , 當用滋陰 。 若用桂附 , 則非陰虛 , 乃虛寒火衰之症 , 或戴陽格陽 、 陰症似陽 , 乃可用耳 。 此處關頭 , 宜細詳察 。 余察其形氣未脫 , 遂以甘溫壯水救其本 , 間用涼水滋其標 , 前後凡用參地輩一二斤 , 附桂各數兩 , 冷水亦一二斗 , 然後諸症漸退 。 若用桂附人參 , 此虛寒之症 , 冷水必不喜 , 豈可飲一二斗乎 ? 此言甚覺謬妄 。 惟邪熱熾盛 , 可用冷水 。 所以診傷寒者 , 若以舌色辨虛實 , 則不能無誤 , 蓋實固能黑 , 以火盛而焦也 ; 虛亦能黑 , 以水虧而枯也 。 水虧之黑 , 豈可用熱乎 ?
此講傷寒 , 不講陰虛 。 傷寒當以仲景法為主 , 溫病熱病以河間法治之 , 勞倦內傷以東垣法治之 , 陰虛以丹溪法治之 , 不必混同立論 。
大抵舌黑之症 , 有火極似水者 , 宜涼膈散之類 , 以瀉其陽 。 有水來剋火者 , 宜理中湯以消陰翳 。 水來剋火之舌黑 , 其人不渴不喜飲水 , 舌亦不幹燥 , 可用熱藥 。 以此辨之 , 可以無誤 。
飲水
其有陰虛火盛者 , 元氣既弱 , 精血又枯 , 多見舌裂唇焦 , 大渴喜冷 , 三焦如焚 , 二便閉結等症 , 使非藉天一之精 , 何以濟燃眉之急 ? 故宜以冰水解其標 , 而繼以甘溫培其本 。 若元氣虛而精血枯 , 豈可用冰水乎 ? 用之則有寒戰 、 呃逆之禍 。 此狂妄之治也 。 其有內真寒外假熱 、 陰盛格陽等症 , 則將甘溫大補之劑浸冷而飲之 , 亦用水之意也 。 熱因寒用之法 。 節庵諸書言之詳矣 。
三陽陰證辨
以上乃三陽經之陰證 。 此為兩感 , 一臟一腑同受其邪 , 非三陽經陰症 。
再論陰證陽證及
李子建 《 傷寒十勸 》 之害
經有陰陽 , 則三陽為陽症 , 三陰為陰症 。 症有陰陽 , 則實熱為陽症 , 虛寒為陰症 。 凡經之陰陽 , 有寒有熱 , 故陽經有陰症 , 陰經有陽症 。 症之陰陽 , 有假有真 , 故發熱亦有陰症 , 厥逆亦有陽症 。 此經自經而證自證 , 不可混也 。 而今之醫流 , 每致混指陰陽 , 肆行克伐 , 殺人於反掌之間 , 而終身不悟 。 陽證實邪肆行溫補 , 殺人於反掌之間 , 而終身不悟 。 皆景岳竟講陰症誤之也 。 原其所由 , 本於李子建 《 傷寒十勸 》。 如一勸云 : 傷寒頭痛及身熱 , 便是陽症 , 不可服熱藥 。 陽症用熱藥之誤 。 觀仲景治太陽經傷寒 , 頭痛發熱無汗者 , 用麻黃湯 ; 汗出惡風者 , 用桂枝湯 ; 陽明病 , 脈浮 , 無汗而喘者 , 宜麻黃湯 。 凡此之類 , 豈非用熱藥 , 以治陽經之頭痛發熱乎 ? 此乃辛溫發表 , 以散表之寒邪 , 非熱藥治內 。 若邪熱傳裡 , 豈可用熱藥乎 ? 。 太陽經傷寒無汗者 , 用麻黃湯散其表寒 , 得汗而解 , 此火鬱則發之也 。 若以溫補治 , 並以熱藥溫中 , 必然發狂譫語矣 。 凡寒邪之感人 , 必先入三陽之表 , 使於此時能用溫散 , 則淺而且易 。 故岐伯曰 : 發表不遠熱 。 發表藥溫而兼散 , 若竟講溫補 , 必致害人 。 此惟仲景知之 , 故能溫散如此 , 是豈陽經之病 , 便是陽證耶 ? 發熱惡寒者 , 發於陽也 。 豈非陽症乎 ? 經證不明 , 而戒用溫熱 , 最妄之談 。 邪熱入里 , 大忌溫熱 。 二勸曰 : 傷寒必須直攻毒氣 , 不可補益 。 據此 , 則凡是傷寒 , 盡皆實症矣 。 此講邪氣 , 故用攻法 , 而不宜補 。 若果虛症 , 自然用補 , 非凡是傷寒皆實症也 。 何岐伯曰 :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 因氣虛而邪入之 , 先以去邪為急 , 而後議補 。 若邪未去而用補 , 如閉門逐盜矣 。 又觀仲景論傷寒虛症虛脈 , 及不可汗吐下者 , 凡百十餘條 。 若果無熱惡寒之寒症 、 虛症 , 自然用補 , 如仲景竟講溫補 , 承氣 、 十棗 、 陷胸等方俱不立矣 。 此外如東垣 、 丹溪 、 節庵輩所用補中益氣 、 此乃內傷之藥 。 回陽返本 、 此是直中寒症之藥 。 溫經益元此乃戴陽之藥 。 等湯 , 則其宜否溫補 , 概可知矣 。 傷寒直攻邪氣 , 此仲景用麻黃 、 葛根 、 承氣 、 陷胸 、 十棗等湯以攻之 , 豈非直攻其邪乎 ? 至於東垣補中益氣 , 乃內傷之藥 , 不宜混入傷寒外感之中 。 回陽返本 、 溫經益元 , 乃傷寒陰症而設 。 若竟講補益 , 則傷寒無實症矣 , 仲景不立汗吐下之法矣 。 總之攻補之法 , 仲景 、 東垣 、 節庵皆認證用之 , 非但講補也 。 景岳治傷寒 , 必致殺人 。 矧今之人 , 凡以勞倦情欲及天稟薄弱者 , 十居七八 。 一旦因虛感邪 , 若但知直攻毒氣 , 不顧元陽 , 則寇未逐而主先傷 , 顧可直攻無忌乎 ? 勞倦內傷與傷寒各自不同 , 不宜牽入傷寒中 。 東垣有 《 內外傷辨 》, 概可知矣 。 但宜辨症明白 , 果是外感 , 自然去邪為要 。 果是內傷 , 自然用東垣法治之 。 此是議傷寒外感 , 非議內傷也 , 何必多言 。 三勸曰 : 傷寒不思食 , 不可溫脾胃 。 但傷寒之熱症固不能食 , 而寒症之不食者尤多 , 以中寒而不溫脾 , 則元陽必脫而死矣 。 此講傷寒不講中寒 。 傷寒 、 中寒自有分別 , 不宜混亂 。 四勸曰 : 傷寒腹痛 , 亦有熱證 , 不可輕服溫暖藥 。 據所云亦有熱症 , 則寒症居多矣 , 而特以溫暖為禁者 , 何也 ? 寒症居多 , 但用溫暖 , 而不知亦有熱症腹痛者 , 當細細詳察 , 不可俱認為寒證而用溫暖 。 因熱症不少 , 恐世人俱認寒症以熱藥治熱證之誤 , 故言之 , 是慎之也 , 非妄談也 。 獨不見仲景之治腹痛 , 有用真武 、 通脈四逆者 , 有用四逆加附子者 , 有曰手足厥冷 , 小腹滿 , 按之痛者 , 此冷結膀胱關元也 。 使此證而亦忌溫暖 , 則寒在陰分 , 能無斃乎 ? 此證自然用溫暖 。 李子建言熱症不可輕用溫暖 , 不言寒症忌溫暖 , 看書不將字義細解 , 惟紛紛罪人之誤 , 不知汝之誤 , 亦已多矣 。 再如五勸之傷寒自利 , 不可例服補 、 暖 、 挾熱自利者多 。 止瀉藥 , 瀉利不宜止澀 。 六勸之禁用艾火 , 禁艾火灸 , 亦為正論 。 七勸之手足厥冷 , 不可例作陰證等說 , 有熱厥之證 , 不可認為寒厥 , 一例作陰證誤治 , 故言之 。 總屬禁熱之談 , 余亦不屑與之多辨 。 余亦不屑與景岳言之 。 詳考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見所立三百九十七法 , 而虛寒者百有餘 ; 一百十三方 , 用參者二十 , 用桂附者五十有餘 。 又東垣曰 : 實火宜瀉 , 虛火宜補 。 薛立齋曰 : 凡元氣虛弱而發熱者 , 皆內真寒而外假熱也 。 若此者 , 豈皆余之杜撰耶 ? 薛立齋 、 李東垣俱言內傷勞倦發熱 , 不言傷寒 。 仲景言傷寒 , 有虛有實 , 有寒有熱 , 有白虎 、 瀉心 、 陷胸諸方 , 仍有寒涼攻邪者 。 臨症處治 , 用藥隨機應變 , 豈可云盡屬虛寒而戒用寒涼乎 ? 今觀十勸之中 , 凡禁用溫補者 , 居其八九 。 致末學但知涼瀉之一長 , 盡忘虛寒之大害 , 嗟 ! 嗟 ! 何物匪才 , 敢言十勸 。 治傷寒以仲景為主 。 仲景立汗吐下三法 , 豈非直攻其邪乎 ? 若竟講陰症 、 虛症 , 舍邪熾熱症之法而用藥 , 必致殺人 。 何物匪才 , 敢執一偏之見而誤後人 ? 可罪 , 可罪 。 余有契姻 , 以中年過勞 , 因患勞倦發熱 , 余為速救其本 , 已將復元 , 忽遭子建之徒 , 堅執十勸以相抗 , 不數劑 , 而遂置之死地 , 誠可痛恨也 。 勞倦發熱 , 子建未必堅執為傷寒發熱而誤治 。 若照景岳傷寒發熱 , 每每以為內傷勞倦而用溫補 , 必致置之死地而後已 。 近來醫傢俱用溫補治傷寒 , 皆此書誤之也 。
治法
凡治傷寒 , 不必拘於日數 , 但見表證 , 即當治表 , 見里證 , 即當治里 。 因證辨經 , 隨經施治 。 不必拘於日數 , 節庵已言之矣 。 不必景岳再言 。 其有脈氣不足 , 形氣不足者 , 則不可言發言攻 , 而當從乎補矣 。 形氣不足者 , 即屬內傷 , 不可牽入傷寒門 。
少陽經 , 半表半裡之證 , 治宜和解 , 以新方諸柴胡飲及小柴胡湯之類酌用之 。 少陽症 , 仲景自有小柴胡湯和之 , 新方柴胡飲雜亂無理 , 宜屏之 。
傷寒如表證悉除 , 反見怕熱 , 躁渴譫語 , 斑黃髮狂 , 或潮熱自汗 , 大便不通 , 小便短赤 , 或腹滿脹痛 , 上氣喘促 , 脈實有力者 , 即是傳裡之熱症 , 即當清裡 。 如實邪內結 , 不得宣通 , 必大為盪滌 , 庶使里通而表亦通也 。 邪已入里 , 而用攻法 , 又云表亦通 , 豈汗之乎 ? 然必腸胃燥結 , 大滿大實者 , 乃可攻之 。 故法曰 : 痞滿燥實堅五者具 , 而後可下 。 又曰 : 下不嫌遲 , 恐誤攻也 。 仲景有急下之以存津液 , 不可言不嫌遲 。
一 、 凡治傷寒 , 如時寒火衰 , 內無熱邪而表不解者 , 宜辛溫熱劑散之 。 傷寒不言火衰 , 仲景未有此說 。 時熱火盛而表不解者 , 宜辛甘涼劑散之 。 第涼散之法 , 當辨其表裡俱有熱證 , 若表雖熱而內無熱證者 , 此表邪未解 , 因寒為熱也 , 不可妄用涼藥 。 發熱而渴者 , 此熱邪在內也 。 發熱不渴者 , 此熱邪未入內也 , 宜解表發汗 。 若溫病熱病 , 邪氣自內達外 , 未可輕用發汗 , 若誤汗之 , 禍不可言 。
論虛邪治法
凡患傷寒治法 , 在表宜散 , 里宜攻 , 此大則也 。 然傷寒死生之機 , 全在虛實二字 。 夫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 故傷寒為患 , 多系乘虛而入者 , 時醫不察虛實 , 動曰傷寒無補法 , 任意攻邪 。 凡病之起 , 無有不因內氣之虛而發 , 外之風寒暑濕 , 內之氣血食積痰飲 , 外邪乘虛侵入 , 內病亦乘虛而竊發 , 不獨傷寒也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 因邪氣乘虛而湊襲之 , 既入之後 , 又當以逐邪為先 , 如仲景之汗吐下三法 , 皆為去邪也 。 若竟講補益 , 仲景斷不立此法矣 。 不知凡患傷寒而死者 , 必由元氣之先敗 。 臨症者 , 但見脈弱無神 , 耳聾手顫 , 氣怯畏寒 , 顏色青白 , 諸形證不足等候 , 便當思顧元氣 。 此等症俱屬內傷勞倦不足之病 , 並無外邪形狀 , 不必謂之虛邪 , 竟講不足之症治之 。 此無疑難 , 人人共知 , 不勞過慮 。 若元氣大虛 , 則邪氣雖盛 , 亦不可攻 。 凡元氣大虛者 , 隨感隨發 , 邪氣不甚 , 當以補中益氣湯出入加減為要 。 東垣立法最好 , 不必好奇而用新方之凝滯血藥熱藥以誤人 。 如平居偶感陰寒 , 邪未深入 , 但見發熱身痛 , 脈數不洪 , 內無火證 , 素稟不足者 , 當用理陰煎加柴胡 , 或麻黃 。 凝滯血藥而加麻黃 , 此大無文理之方 。 若虛在陰分 , 而液涸水虧 , 不能作汗 , 當用補陰益氣 、 三柴胡飲 。 陰虛竟講陰虛 , 治法不必取汗 , 亦不宜列在傷寒內 。 若陰盛格陽 , 真寒假熱者 , 則當以大補元煎 、 右歸飲 、 八味丸之類 。 戴陽格陽 , 陰症似陽 , 仲景以四逆湯溫之 , 不必用雜亂之方 。 若邪火熱甚 , 而水枯乾涸者 , 或用涼水漸解其熱 。 表未解而固閉者 , 或兼微解漸去其寒 。 或邪實正虛 , 原有不敵之勢 , 但能保定根本 , 則邪將不戰而自解 。 若講用涼水 , 乃邪熱熾盛而可用 。 若水枯乾涸 , 此腎陰虧損 , 當滋水為主 , 豈可用涼水乎 ? 涼水非解表熱之法 , 如何保定根本 , 使邪不戰而自解 ? 此皆無本之談也 。 此中大有玄妙 。 不妙 。 余藉此而存活者 , 五十年來若干人矣 。 五十年來 , 不知誤人若干 。
補中亦能解表
夫補者 , 所以補中 , 何以亦能散表 ? 蓋陽虛者 , 氣虛也 , 氣虛於中 , 安能達表 , 非補其氣 , 肌能解乎 ? 內傷不足之症 , 東垣有 《 內外傷辨 》, 辨其為內傷勞倦發熱 , 當用補中益氣出入加減以治之 , 未可以陽虛傷寒而立論 。 若論陽虛 , 必惡寒不熱 , 乃直中之寒症也 , 當溫之不可發表 , 立言不相符合 。 陰虛者 , 即血虛也 , 血虛於裡 , 安能化液 , 非補其精 , 汗能生乎 ? 經云 : 陰虛生內熱 。 陰虛即腎虛水耗 , 豈可汗乎 ? 雖用滋陰 , 不能得汗 , 若汗出 , 則陰愈耗矣 , 用丹溪陰虛發熱之論 , 而以滋水為急務 。 妄立陰虛傷寒之名 , 而誤後人 。
張仲景以傷寒最重 , 故立論 。 劉河間以溫病熱病不可作傷寒治 , 宜辛涼疏散為要 , 此二家以外感言也 。 東垣有 《 內外傷辨 》, 恐內傷發熱誤治也 。 丹溪有陰虛發熱 , 不可升陽 , 當滋陰為要 。 陰虛傷寒 、 陽虛傷寒 , 仲景之書不載 , 此杜撰之言也 。
寒中亦能散表
夫寒中者 , 所以清火 , 何以亦能散表 ? 蓋陽亢陰衰者 , 即水虧火盛也 , 水涸於經 , 安能作汗 ? 水虧火盛 , 滋陰降火為要 , 豈可發汗乎 ? 若云溫熱之病 , 亦宜清涼之劑以散之 , 不可用滋陰凝滯 , 郁遏其邪 , 而熱勢不得宣散也 。 若論傷寒 , 斷無是理 , 使景岳而在理 , 當迸之四夷 。
傷寒三表法
何為三表 ? 蓋邪淺者 , 散在皮毛也 ; 漸深者 , 散在筋骨也 ; 深入者 , 散在臟腑也 。 故淺而實者 , 宜直散 ; 虛而深者 , 宜托散 。 托散者 , 但強其主 , 而邪無不散也 。 如理陰煎 、 大溫中 、 六味回陽飲 、 十全大補湯之類 , 皆建中逐邪 , 臟腑之散劑也 。 諸前賢未嘗有用十全大補以逐邪者 。 以散為散者 , 誰不知之 , 惟不散之散 , 則玄之又玄矣 。 壞之又壞 。
仲景治傷寒初起在表 , 辛溫之劑汗之 , 使邪從汗解而愈 。 傳入少陽則和之 , 漸入於裡 , 則邪入於臟 , 熱症宜下 , 寒症宜溫 , 此不易之論 。 若托裡而散 , 此又創一新奇之言而誤人 。 補中益氣湯 , 東垣治內傷發熱 , 豈可治傷寒 ? 十全大補 , 治氣血兩虛則可 , 稍涉外邪 , 而服之必致危斃 。 既云傷寒 , 當以仲景之言為正 , 不必翻新創論 , 貽誤後人 。
傷寒無補法辨
按傷寒一證 , 惟元氣虛者為最重 , 虛而不補 , 何以挽回 ? 奈何近代醫流 , 咸謂傷寒無補法 。 為邪盛者言 , 非謂俱不宜補也 。 茲第以一歲之事言之 , 如萬曆乙巳歲 , 都下瘟疫盛行 , 凡年衰及內傷不足者 , 余用大溫大補兼散之劑 , 得以全活者數十餘人 。 瘟疫時行與傷寒不同 。 瘟疫時行 , 遭荒亂之時 , 人民飢餒勞苦 , 元氣不足 , 傳染時疫 , 故東垣亦為此而立補中益氣湯出入加減以治之 , 非大補大溫兼散之也 。 若論傷寒 , 有邪盛者 , 有邪入里者 , 有寒有熱 , 有虛有實 , 治法或表或攻 , 或補或溫 , 其法不一 , 未可竟以一補為要法 。 余痛夫枉者之非命 , 因遍求經傳 , 並無傷寒無補法之例 。 必求其由 , 則惟陶節庵有云 : 傷寒汗 、 吐 、 下後 , 不可便用參耆大補 , 使邪氣得補 , 而熱愈盛 。 遍求經傳 , 無傷寒無補法之例 , 何孫真人 、 陶節庵言之 ? 但言邪得補而愈熾 , 不言虛證無補法 。 此一說者 , 亦本於孫真人之言 , 云服承氣湯得利瘥 , 慎不中補也 。 實邪已攻之後 , 尚不宜補 , 況邪氣未攻 , 而可補乎 ? 甚言補之不可輕用也 。 此外則有最庸最拙 , 為世之害者 , 莫如李子建之 《 傷寒十勸 》, 故余於前論直叱其非 。 最庸最拙之人 , 竟講大補大溫以治傷寒 。 李子建非謂虛症不宜補 , 何得直叱其非 ? 今人之患傷寒者 , 惟勞倦內傷 , 七情挾虛之類 , 十居七八 。 勞倦內傷 , 七情挾虛 , 自有東垣法 , 不必混入傷寒 。 而不知以直攻而死者 , 皆挾虛之輩也 。 虛證自然用補 , 不宜直攻 。 其有本來無術 , 偏能惑人 , 但逢時病 , 必曰 : 寒邪未散 , 何可用補 ? 若講邪氣 , 自然不宜用補 。 倘以邪實正虛而不知固本 , 將何以望其不敗乎 ? 邪實正虛之證 , 未可竟固其本 。 邪實自當去邪 , 補之則邪從何而散 ? 正虛自當補正 , 攻之則正氣愈虛 。 病屬兩難 , 法當兼顧 。 若云補則邪散 , 斷無此是理 。 矧補以治虛 , 非以治實 , 何為補住寒邪 ? 補以補中 , 非以補外 , 何謂關門趕賊 ? 經云 :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 留而不去 , 則成為實 。 實者 , 邪氣之實也 。 仲景邪熱入里則急下之以存津液 。 若先補之 , 其邪從何而去 ? 豈非閉門乎 ? 若云不必趕賊 , 承氣湯之設 , 將何用乎 ? 仲景之言非歟 , 景岳之言是歟 。 如仲景之用小柴胡湯 , 以人參柴胡並用 , 恐邪氣傳入太陰 , 故先拒其邪之入里 。 東垣之用補中益氣 , 以參朮升柴並用 , 蓋一以散邪 , 一以固本 。 此內傷之證而用之 , 非外感之藥 。
攻補寒熱 , 因病而施 , 所謂神化莫測 , 非竟溫補也 。 景岳尚欠斟酌 。
病宜速治
一 、 傷寒之病 , 皆自風寒得之 , 若待入里 , 必致延久 。 而親屬之切近者 , 日就其氣 , 氣從鼻入 , 必將傳染 。 傷寒與時症 , 大不相同 。 傷寒乃冬月殺厲之氣 , 觸冒感受 ; 時行疫症乃能傳染 , 其氣從口鼻而入 。 景岳將傷寒認為時疫傳染之症 , 涇渭不分 , 大錯關頭 。
溫病暑病
溫病暑病之作 , 本由冬時寒毒內藏 , 故至春發為溫病 , 至夏發為暑病 , 此以寒毒所化 , 故總謂之傷寒 。 溫病熱病 , 乃冬月寒邪 , 郁遏其火 。 因閉藏之令 , 伏藏於內 , 至春夏 , 內伏之火得外邪觸動而發 , 故發熱 , 不惡寒而渴 。 渴者 , 內火消爍也 , 故用清涼解散 。 若不渴而惡寒 , 為寒疫之症 。 若云寒毒內藏 , 豈有熱病之理 ? 當云寒邪郁遏其火 , 至春夏發為溫病熱病則可 。
一 、 溫病暑病 , 宜從涼散 , 固其然也 。 若值四時寒邪客勝 , 感冒不正之氣 , 雖外熱如火而內無熱證者 , 不得以溫暑之名 , 概用涼藥 。 四時寒邪不正之氣感冒之者 , 乃時行疫症 , 治法與溫熱不同 , 不可混雜於溫熱之中 。 景岳論證不清 , 大誤後人 。
發斑
一 、 成無己曰 : 大熱則傷血 , 熱不散 , 裡實表虛 , 邪乘虛出於皮膚而為斑也 。 若汗之 , 重令開泄 , 更增斑也 。 自後諸家所述皆同 , 予以為不然 。 凡傷寒之邪 , 本自外而入 , 深入不解 , 則又自內而出 , 因裡實 , 故自內而出 。 但使內外通達 , 邪必由表而解 。 即如犀角地黃湯 , 乃治斑之要藥 , 人知此湯但能涼血解毒 , 而不知善於解表散邪 。 若用之得宜 , 則必通身大汗 。 犀角地黃湯治發斑 , 因邪熱入於血分 , 故用生地涼血 。 若云能解表發汗 , 此說自古及今 , 從未及言 , 而景岳獨創為發表之劑 , 真妖怪之語 。
發狂
一 、 近見傷寒家則別有如狂之症 , 古人所未及言者 , 蓋或由失志 , 或由悲憂 , 或由失精 , 或由勞倦思慮 , 此其本病已傷於內 , 而寒邪復感於外 , 則病隨邪起 , 其證如狂 , 亦所謂虛狂也 。 七情致病 , 有似狂而實非狂 , 非傷寒中病別有如狂之證 , 徒亂人之治也 。 而虛狂之證 , 必外無黃赤之色 , 剛暴之氣 , 內無胸腹之結 , 滑實之脈 , 察其上則口無焦渴 , 察其下則便無硬結 , 是皆精氣受傷 , 神魂不守之症 。 凡治此者 , 須辨陰陽 。 其有虛而挾邪者 , 邪在陽分 , 則宜補中益氣之類 ; 邪在陰分 , 則宜補陰益氣煎之類 。 既雲精氣受傷 , 神魂不守之症 , 宜補精安神之藥治之 。 又云虛而挾邪 , 邪在陽分陰分者 , 俱用補劑 , 又以熱藥 , 則邪從何出 ? 神魂焉得安寧 ? 此說尚要講究 。
一 、 凡身有微熱 , 或面赤戴陽 , 煩躁不寧 , 脈弱無力 , 此陰症似陽也 , 名為陰躁 。 蓋以陽虛於下 , 則氣不歸原 , 故浮散於上 , 而發躁如狂 , 速當溫補其下 。 戴陽格陽 , 乃陰極似陽 , 假熱之症 , 為陰躁 , 非如狂 。
勞力感寒
勞力感寒 , 東垣自有內傷治法 , 不勞景岳將無學問之新方 , 混亂牽入 。
動氣
動氣治法 , 亦要察其病情 。 景岳惟講直救真陰 , 此執一法耳 。
戰汗
夫戰為正氣將復 , 慄則邪氣肆強 , 故傷寒六七日 , 有但慄不戰竟成寒逆者 , 多不可救 。 此以正氣虛 , 陰邪勝 。 凡遇此證 , 非用大補溫熱之劑 , 焉能御之 ?《 內經 》 諸禁鼓慄 , 皆屬於熱 。 不可竟言陰邪內盛 , 而用大補溫熱之劑 , 必宜審察病機 , 庶無錯誤 。
余嘗治一衰翁 , 年逾七旬 , 陡患傷寒 , 初起即用溫補 。 不言姓名 , 竟無對證 。 總為要用參附而設也 。
下利
若以寒利作熱利 , 妄用寒涼 , 無有不死 。 若挾熱利而妄用熱藥 , 必致狂妄發斑 , 亦不可不知 。
按此三條 , 乃言熱利之當清也 。 然寒邪在表 , 脈無不數 , 但數而有力者 , 為陽症 ; 數而無力者 , 即陰症也 。 脈數無力 , 乃真陰不足 , 虛熱也 , 非陰寒症 。
一 、 凡自利家 , 身涼脈小者 , 為順 ; 身熱脈大者 , 為逆 。 挾熱者 , 脈大亦不妨 。
諸風
經義
「 陰陽應象大論 」 曰 : 風勝則動 , 熱勝則腫 , 燥勝則乾 , 寒勝則浮 , 濕勝則濡瀉 。 劉河間 《 原病式 》 病機實本於此 。
論古今中風之辨
一 、《 難經 》 曰 : 傷寒有幾 ? 其脈有變否 ? 然 : 傷寒有五 : 有中風 , 傷寒 , 濕溫 , 熱病 , 溫病 。 其所苦各不同 。 此傷寒內之諸病 , 不宜入類中風內 。
仲景曰 : 太陽病 , 發熱汗出 , 惡風脈緩者 , 名為中風 。 可見 《 內經 》 之言中風者 , 本以外感寒邪為言也 。 外感不一 , 未可竟言寒邪 。
觀仲景之論中風 。 其所云半身不遂者 , 此為痹 , 乃指痛風之屬為言 , 謂其由於風寒也 。 痹與痛風 , 各有分別 。 痹乃經絡阻滯不通而不痛 , 痛風乃流走不定而作痛 。 認病不真 , 混治必致誤人 。 再如邪在皮膚 , 及在絡在經 , 入腑入臟者 , 此由淺而深 , 亦皆以外邪傳變為言也 。 自唐宋來 , 漸有中經 、 中血脈 、 中腑臟之說 , 而凡以內傷偏枯氣脫卒倒厥逆等症 , 悉為中風 , 而忘卻真中風矣 。 外中風邪 , 必由內傷而起 , 未可竟認外邪傳變也 。
即木鬱之發內一條之言 。 耳鳴 , 眩轉 , 目不識人 , 善暴僵仆 , 此中風內發之證 , 由外感而起內病 。 所以 《 內經 》 言風者 , 百病之長也 。 既云百病之長 , 凡內之痰火瘀血食積等類 , 無有不因外邪所觸而起 。 既發之後 , 當認清門路 , 或治外或治內 , 看緩急先後而用藥 , 未可執定非風而議前人 , 將百病之長一句細思之 , 其理自見 。 。 據 《 內經 》 言 : 風者 , 百病之始也 , 清淨則肉腠閉拒 , 雖有大風苛毒 , 弗之能害 。 則知元氣充實 , 不能侵入 。 元氣虛 , 腠理不密 , 風邪乘虛入之而為病 。 類中之病 , 亦由內氣之虛 , 必先祛邪而後補 。 東垣之治法本此 , 不可議其非而罪之 。
論中風屬風
夫中於風者 , 即真風也 ; 屬於風者 , 即木邪也 。 真風者 , 外感之表症也 ; 屬風者 , 內傷之裡症也 , 即厥逆內奪之屬也 。 因外感而起內病 , 故有語言蹇澀等症 , 曰內起可也 。 外感為真中風 , 內起為類中風 。 曰類者 , 有似於風也 。 肝為風木之臟 , 故曰屬肝 。 內外皆有風 , 故曰皆 。 細究字義 , 其理自明 , 不可言非風也 。
論河間中風說
據河間論 , 謂非肝木之風 , 亦非外中之風 , 由乎將息失宜 , 此獨得之見 , 誠然善矣 。 既云獨得之見 , 非軒岐之魔矣 。 然皆謂為熱甚 , 則不然也 。 天氣鬱熱之極 , 必有暴風之起 , 豈非熱極生風之謂歟 ? 此內起之風 , 風乃肝木為病也 。 凡將息失宜 , 五志過極 , 本屬勞傷症也 。 而勞傷血氣者 , 豈皆火證 ? 又豈無陽虛病乎 ? 五志過極 , 則火起 , 津液悉化為痰而上逆 , 卒倒無知而為廢人 , 豈非 《 內經 》 所謂諸逆衝上之火乎 ? 經曰 : 喜怒傷氣 , 寒暑傷形 , 暴怒傷陰 , 暴喜傷陽 。 夫傷陰者 , 水虧也 ; 傷陽者 , 火虛也 。 五志過極 , 非勞傷也 。 怒則火起於肝 , 喜則火起於心 , 思則火起於脾 , 憂則火起於肺 , 恐則火起於腎 , 此為五志之火 。 至於暴怒傷陰者 , 非水虧也 , 因腎肝屬陰 , 心肺屬陽 , 怒傷肝 , 故曰傷陰 。 喜傷心 , 心火亢盛 , 故曰傷陽 , 非火虛也 。 景岳不知大理 , 將水虧火虛誤解 。 以虛作火 , 鮮不危矣 。 河間地黃飲子亦用桂附 , 未見其用寒涼也 , 何每每毀其用寒涼而害人 ? 醫之治病 , 寒涼溫熱在用之得其當耳 。
據河間脈浮惡寒拘急不仁等證 , 本皆傷寒之類也 , 何又名為中腑 ? 似傷寒實非傷寒 , 故言類也 。 。 經云 : 人之傷於寒也 , 則為病熱 。 傷寒必發熱 , 類中身不發熱 , 但有內病竊發耳 。 且續命湯 、 三化湯之屬 , 但可以散風寒 , 攻實熱 , 若云將息失宜者 , 豈尚堪治之以此 ? 河間立地黃飲子豈非將息失宜 、 內傷不足之藥乎 ? 何得云其混亂 ? 故意毀謗河間 。
論東垣中風說
據東垣年逾四旬氣衰之說 , 余深服之 。 然憂喜忿怒傷氣者 , 固有此疾 , 而酒色勞倦傷陰者 , 尤多此疾 。 蓋氣生於陽 , 形成於陰 。 陽衰則氣去 , 故神志昏亂 , 陰虧則形壞 , 故肢體廢弛 。 氣去則脫矣 , 焉得神志昏亂 ? 神志昏亂 , 乃火之妄動 , 非陽衰也 。 因君相之火起 , 故躁擾不寧 , 若陽衰則寂靜安寧 , 語言怯弱而清爽 。 所以此病多在四旬之外 , 正以其漸傷漸敗 , 而至此始見其非外感 , 而總由內傷可知也 。 因內氣衰而外邪襲之 。 今以氣脫形壞之病 , 若氣脫必用大劑參耆 。 顧可謂之風熱而散之攻之也否乎 ? 東垣不言散之攻之 , 惟言和臟腑 , 通經絡 。
夫既曰將息失宜 , 又曰氣衰所致 , 本皆言其虛也 , 因氣衰而竊發內病 。 而治法皆用汗下 , 則分明又作實邪矣 。 經云 :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, 留而不去 , 則成為實 。 去其邪而後補正 。
論丹溪中風說
據丹溪引 《 內經 》 以下皆謂外中風邪之說 , 不知 《 內經 》 之言風者 , 皆以外感為言 , 原非後世之所謂中風也 。 外感必兼內症 。 至若東南之人 , 只是濕痰生熱 , 熱生風 , 此仍述河間之說 , 而非風等證 , 豈皆熱病 ? 即云為痰 , 又豈無寒痰 , 而何以痰即生熱 , 熱即生風也 ? 痰得風火則能上升 , 橫行而為害 。 若寒痰但能凝滯固結 , 不能上升 , 惟得風火 , 則上升為害矣 。 雖痰之為物 , 本為濕動 , 然脾健則無 , 脾弱則有 , 而脾敗則甚 。 竟講健脾而補 , 其痰焉得出路 ? 治痰之法不一 , 未可執健脾一法也 。 是可見因病所以生痰 , 非因痰所以生病也 。 因病生痰非因痰生病之說 , 甚謬 。 仲景有五飲致病 , 而皆以半夏為君 , 豈非治痰之病乎 ?
論真中風
此外如賊風虛邪之傷人 , 則歲歲有之 , 是無非外感之病 , 未聞有因外感而卒然昏憒致死也 。 外感卒然昏憒而死者 , 亦由內傷不足也 。 矧今人之所謂中風者 , 或於寂然無風之時 , 素無外感而忽然運僕 , 忽然偏廢 , 此其是風非風 , 又可知矣 。 此內起之風 , 熱極而然 。
非風
古人言類中風者 , 有類中風 , 故曰類 。 若言非 , 不似中風形狀矣 , 仍當易類中風為是 , 不必好奇而杜撰立名 。
論正名
今人之所謂中風者 , 則以 《 內經 》 之厥逆 , 悉指為風矣 。 有似中風 , 故曰類 。 惟近代徐東皋有云 : 痙厥類風 , 凡屍厥 、 痰厥 、 氣厥 、 血厥 、 酒厥等證 , 皆與中風相類 , 此言若乎近之 , 而殊亦未善也 。 悉是類中風 。 既名為風 , 安得不從風治 ? 既從風治 , 安得不用散風之藥 ? 以風藥而散厥證 , 所散者 , 非元氣乎 ? 因致真陰愈傷 , 真氣愈失 , 是速其死矣 。 厥證治法不一 , 非可以元氣虛為言 。 若竟講限虛陽虛而用補 , 是亦速其死矣 。 當認清門路治之 。
論有邪無邪
有邪者 , 病由乎經 , 即風寒濕三氣之外侵也 ; 無邪者 , 病出乎臟 , 而精虛則氣去 , 所以為眩運卒倒 , 氣去則神去 , 所以為昏憒無知也 。 虛脫之證 , 必現形象之虛 , 若有痰塞火升之證 , 萬不可孟浪投補 。 有邪者 , 邪必乘虛而入 , 故當先扶正氣 。 當去邪而後扶正 。 若講先扶正氣 , 邪氣焉得外達 ? 如閉門逐寇矣 。 不通之論 。
論肝邪
夫肝邪者 , 即胃氣之賊也 。 一勝一負 , 不相併立 。 凡非風等證 , 其病為強直掉眩之類 , 皆肝邪風木之化也 。 其為四肢不用 , 痰涎壅盛者 , 皆胃敗脾虛之候也 。 未可盡指為胃敗脾虛 , 治法宜圓活 , 審症用藥必能奏效 。 若執一而治 , 不免誤人 。
論氣虛
凡非風卒倒等證 , 無非氣脫而然 。 凡病此者 , 多以素不能慎 , 或七情內傷 , 酒色過度 , 先傷五臟之真陰 , 此致病之本也 。 傷真陰則陽無附而脫 。 陰虧於前 , 陽損於後 , 陰陷於下 , 陽乏於上 , 以致陰陽相失 , 精氣不交 , 所以忽爾昏憒 , 卒然仆倒 , 此非陽氣暴脫之候乎 ? 陽脫亦是陰虧於前 。 故其為病 , 或為遺尿者 , 命門之氣脫也 。 腎虛不能閉藏也 。 今人見此 , 無不指為風痰 , 而治從消散 。 此等之症 , 乃脫症也 。 雖至愚之醫 , 必不用消散之藥 。 不知風中於外 , 痰鬱於中 , 皆實邪也 。 而實邪為病 , 何遽令人暴絕若此 ? 實邪為病 , 亦能暴亡 。 故 《 內經 》 云 : 五實死 。 邪氣閉塞而死也 。 景岳將 《 內經 》 之言細思之 。 故凡治卒倒昏沉等症 , 若無痰氣阻塞 , 必須以大劑參附峻補元氣 。 精衰非附子熱藥可治 。 蓋精即氣之根 , 氣生於下 , 即向生之氣也 。 經曰 : 精化為氣 , 即此之謂 。 既曰精化氣 , 不當用熱藥 。
類中之症 , 亦有虛脫 , 如遺尿自汗 , 口開手撒者 , 皆脫症也 , 不可救藥 , 當從補治 。 若痰涎壅盛 , 二便閉塞 , 語言蹇澀 , 目瞀神昏 , 此乃閉症 , 當從清火豁痰開竅 , 通行經絡 。
論痰之本
凡非風之多痰者 , 悉由中虛而然 。 夫痰即水也 , 其本在腎 , 其標在脾 。 胃為貯痰之器 。 不觀之強壯之人 , 任其多飲多食 , 則隨食隨化 , 未見其為痰也 。 多飲多食者 , 其痰最多 。 景岳歷證尚少故也 。 醇酒肥膩積於胃中 , 為火煅煉而成 。 若胃中無物 , 焉得成痰 ? 故凡病虛勞者 , 其痰必多 , 而病至垂危 , 其痰益甚 , 正以脾氣愈虛 , 則全不能化 , 而水液盡化為痰也 。 虛勞之人 , 因火煎熬津液而成痰 , 所以肌肉消瘦而飲食尚能多進 , 乃腎水虛而火亢耳 。 非脾氣愈虛 , 認錯病源 。 豈非痰必由於虛乎 ? 此說大誤後人 。 故治痰者 , 必當溫脾強腎 , 以治痰之本 。 治痰竟講溫脾強腎 , 仲景治痰飲之方不必立矣 。 執一之人 , 焉可議醫 ?
論經絡痰邪
凡經絡之痰 , 蓋即津血之所化也 , 使果營衛和調 , 則津自津 , 血自血 , 何痰之有 ? 血色赤 , 凝結則為瘀血 , 不能為痰 。 津液隨氣所滯 , 則為痰 。 惟是元陽虧損 , 神機耗敗 , 則水中無氣 , 而津凝血敗 , 皆化為痰耳 。 津凝則成痰 , 血敗則成瘀 , 壅滯經絡 , 不用化痰消瘀 , 何能得通 ? 豈可竟用補乎 ? 照景岳治病 , 必致誤人 。 若謂痰在經絡 , 非攻不去 , 則必並精血而盡去之 , 庶乎可也 。 津凝血敗之痰 , 不去何為 ? 但虛者 , 補中兼消為可 。 故凡用痰藥 , 如滾痰丸 、 清氣化痰丸之類 , 必其元氣無傷 , 偶爾壅滯 , 或見微痰之不清者 , 乃可暫用分消 。 既云痰乃精血 , 若攻之並精血而盡去之 , 何又轉出滾痰丸等偶有壅滯者乃可暫用 ? 則知不可專補矣 。
論治痰
凡非風初病而痰氣不甚者 , 必不可猜其為痰 , 而妄用痰藥 。 非全無痰也 , 但不甚耳 。 既不甚 , 何謂猜其痰 ? 痰若甚 , 則病危急矣 , 豈可不用痰藥 ? 。 開痰之法 , 惟吐為捷 , 如古方之獨聖散 、 稀涎散之屬 , 皆吐痰劑也 , 但恐元氣大虛 , 不能當此峻利之物 , 或但用新方之吐法為妥 , 元氣大虛之人 , 吐之必死 , 惟實者可吐 。 景岳立言 , 大欠斟酌 。 或用牛黃丸 、 抱龍丸之類 。 景岳仍用治痰之藥 、 去痰之法 , 豈不傷精血乎 ?
張子和善用吐法 , 然有不可吐之禁 。 景岳但講吐之為妙 , 如元氣虛者 , 萬萬不宜 。
若氣不甚虛 , 而或寒 、 濕生痰者 , 宜六安煎 、 二陳湯主之 。 景岳言治痰宜補 , 何又立此治痰之方 ? 。 陰氣不足 , 多痰兼燥而咳者 , 金水六君煎 。 兩相悖謬之方 。 。 脾腎虛寒 , 不能運化而為痰者 , 不必兼治痰氣 , 只宜溫補根本 。 只宜溫補四字執板 。 。 若中氣虛者 , 理中湯 , 六君子為妙 。 或溫胃飲 。 陰不足者 , 理陰煎之類最佳 。 不佳 。
一 、 薛立齋曰 : 若脾氣虧損 , 痰客中焦 , 閉塞清道 , 以致四肢百骸發為諸病者 , 理宜壯脾氣為主 , 佐以治痰 , 則中氣健而痰涎自化 。 補脾而兼治痰 , 此方甚是 。 東垣用藥 , 補中兼疏 , 乃活法也 。
論寒熱證
嘗見有引 《 內經 》 之意而曰 : 偏於左者 , 以左寒而右熱 ; 偏於右者 , 以右寒而左熱 , 誠謬言也 。 不知偏左者 , 其急在左 , 而右本無恙也 ; 偏右者亦然 。 故無論左右 , 凡其拘急之處 , 即血氣所虧之處也 。《 內經 》 言寒則拘急 。 此邪之所襲 , 未見其言血氣所虧 。 。 經云 :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 氣為衛 , 外衛密 , 邪氣無從而入 。 氣虛不能為外衛 , 邪氣乘虛而入 , 故但言氣虛不言血虛 。 景岳混言氣血所虧 , 大失經旨 。 必先散其邪而後補 , 所以仲景用散表之藥 。 以藥治者 , 左右皆宜從補 。 皆宜從補 , 則寒邪何得消散而舒暢 ? 至若經言寒熱 , 則凡如唇緩流涎 , 聲重 , 語遲含糊者 , 是皆縱緩之類 。 縱緩者多由乎熱 , 而間亦有寒者 , 氣虛故也 。 皆是邪氣乘虛而入 , 故見諸證 。 歪斜牽引 , 抽搐反張者 , 皆拘急之類 。 拘急者多由乎寒 , 而間亦有熱者 , 血虛故也 。 歪斜牽引抽搐反張拘急 , 此暴病也 , 不可言血虛 。 若血虛而用凝滯之藥 , 其病更甚 。 血虛不足 , 其病緩 , 緩則當用榮養之法治之 。
如寒而拘急者 , 以寒盛則血凝 , 血凝則滯澀 , 滯澀則拘急 , 此寒傷其營也 。 亦是傷寒 。 又若寒而弛縱者 , 以寒盛則氣虛 , 氣虛則不攝 , 不攝則弛縱 , 此寒傷其衛也 。 此傷寒也 , 必身發寒熱 。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寒傷形 , 熱傷氣 。 又云 : 壯火食氣 。 火為元氣之賊 。 景岳獨創寒盛氣虛之說 , 乃杜撰之言 , 貽誤後人 。
論治血氣
凡非風口眼歪斜 , 半身不遂 , 及四肢無力 , 掉搖拘攣之屬 , 皆筋骨之病也 。 夫肝主筋 , 腎主骨 , 肝藏血 , 腎藏精 。 精血虧損 , 不能滋養百骸 , 故筋有緩急 , 骨有痿弱之病 , 總由精血敗傷而然 。 口眼歪斜 , 掉搖拘攣之屬 , 皆肝木為病 , 亦由外之風寒所觸而發 , 乃暴病非常病 , 審症察色 , 因病用藥 , 未可言精血敗傷也 。 病久當用滋養 。 若初起即用滋養 , 其歪斜掉搖拘攣反甚矣 。
一 、 偏枯拘急痿弱之類 , 本由陰虛 , 言之詳矣 。 然血氣本不相離 , 故陰中有氣 , 陰中亦有血 。 陰中兩字 , 不知指腎指身體 ? 若腎 , 只有藏精之說 , 未有藏血者 。 夫血非氣不行 , 氣非血不化 。 凡血中無氣 , 則病為縱緩廢弛 ; 氣中無血 , 則病為抽掣拘攣 。 何也 ? 蓋氣主動 , 無氣則不能動 ; 血主靜 , 無血則不能靜 。 故筋緩者 , 當責其無氣 ; 筋急者 , 當責其無血 。 夫氣血並行而不相離者 , 血中豈無氣乎 ? 氣行而血自行 , 氣道中無血 , 則乾枯而不活動矣 。 無氣無血之說 , 俱屬不經 。 若人無氣無血 , 則死矣 。 但可言氣弱不能舉動 , 血少不能榮潤耳 。 景岳立言不善 。
非風諸證治法
凡非風症 , 未有不因表裡俱虛而病者也 。 外病者 , 病在經 ; 內病者 , 病在藏 。 治此之法 , 只當以培補元氣為主 。 經病者 , 病在經絡 , 或手足偏廢 , 口眼歪斜 , 當用治經絡之藥 。 在臟則語言蹇澀 , 痰涎壅盛 , 當用治臟之藥 。 若但補元氣 , 不分明白 , 失之多矣 。
一 、 人於中年之後 , 多有此症 , 其衰可知 。 經云 : 人年四十 , 而陰氣自半 , 正以陰虛為言也 。 此陰虛乃陰精也 。 經云 : 陰精所奉 , 其人壽 。 夫人生於陽而根於陰 , 根本衰則人必病 。 所謂根本者 , 即真陰也 。 指陰精 。 人知陰虛惟一 , 而不知陰虛有二 : 此陰字當改為腎字 。 腎藏精藏氣 , 氣即陽氣也 。 如陰中之水虛 , 則多熱多燥 , 而病在精血 ; 陰中之火虛 , 則多寒多滯 , 而病在神氣 。 一陽居二陰之間 , 成乎坎 , 即腎也 , 腎藏精與氣 , 精為水 , 氣為火 , 火即無形之氣也 , 水火俱寓於腎 , 即坎中之水火也 。 若言陰中之水火 , 則誤矣 。 景岳立言 , 每每好奇 。 。 水虛者 , 宜左歸飲 。 方中有甘草 , 焉得達腎 ?
一 、 非風眩運 , 掉搖惑亂者 , 總由氣虛於上而然 。 總由兩字 , 執一不通 。 。 經云 : 諸風掉眩 , 皆屬肝木 , 肝為風木之藏故也 。 惑亂者 , 躁擾不寧也 。 乃肝火妄動 , 何得雲氣虛於上 ? 經曰 : 上氣不足 , 腦為之不滿 , 頭為之苦傾 , 目為之苦眩 。 又曰 : 上虛則眩 。 此明訓也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邪之所在 , 皆為不足 。 故上氣不足 , 腦為之不滿 , 頭為之苦傾 。 眩運 、 掉搖 、 惑亂與腦不滿 、 頭傾大不相同 , 亦非氣虛於上 。 引證不明 , 用藥悖謬 。 丹溪曰 : 無痰不作運 。 豈眩運者 , 必皆痰症耶 ? 此言最為不妥 。 謂必無痰 , 此言亦不妥 。 痰隨肝火升騰而眩運者 , 多不盡屬虛 。
一 、 非風麻木不仁等症 , 因其血氣不至 , 所以不知痛癢 。 凡遇此症 , 只宜培養血氣 , 勿得誤認為痰 。 只宜兩字 , 執一不通 。 當隨病機而用藥 , 有痰者仍治痰 , 看虛實加減為妙 。 。 麻木之病 , 因氣血不足 , 不能榮養 , 經隧空虛 , 痰涎乘虛流注經絡而麻者多 。 凡遇此症 , 當審症用藥 , 不可云只宜補養 。 此說一出 , 誤人多矣 。
一 、 非風遺尿者 , 由腎氣之虛脫也 。 然必命門火衰 , 所以不能收攝 。 命門之火 , 豈能收攝乎 ? 惟無形之氣 , 可以攝之 。
論用藥佐使
凡非風而有兼證者 , 則通經佐使之法本不可廢 。 通經佐使之法本不可廢 , 前雲氣虛於上者 , 是執一不通之言 。 。 如參耆所以補氣 , 而氣虛之甚者 , 非姜附之佐 , 必不能追散失之元陽 。 寒者可用 。 通經之法 , 大都實者可用寒涼 , 虛者必宜溫熱也 。 實者可用寒涼 , 虛者必宜溫熱 , 此二句甚不妥 。 亦有邪氣充塞於內 , 若用寒涼 , 則閉遏不通而病反甚 , 必宜疏通其滯 ; 虛者 , 亦當分別是氣虛 , 是陰虛 。 若陰虛而用溫熱 , 則真陰愈耗矣 。 今人謂附子有毒 , 多不敢用 。《 內經 》 所謂大毒治病 , 十去其六 , 恐過則有傷 。 不知制用得宜 , 何毒之有 ? 此誠奇品 , 其毋忽之 。 藥石頗多 , 獨贊附子奇品 , 今醫每每好用而誤人 , 皆景岳害之也 。
辨經臟諸證
凡非風等證 , 當辨其在經在臟 。 既云非風 , 何以為在經在臟 ? 惟有類中風 , 故云在經在臟 。 然在經在臟 , 雖有不同 , 而曰陰曰陽 , 無不本乎氣血 。 在經在臟 , 亦由邪之所湊 , 或痰或火 , 或氣虛或七情所致 , 竟曰陰陽氣血 , 不分明白 , 糊混而言 , 大誤後人 。 若必曰某臟某經 , 必用某方某藥 , 不知變通 , 多失其真 。 凡治病 , 必先明經絡臟腑 , 審色辨證 , 知病在何經何臟 , 然後用某藥治某經某臟 , 毋使誅伐無過 。 所以仲景用藥 , 太陽經用太陽藥 , 陽明用陽明藥 , 少陽用少陽藥 , 太陰用太陰藥 , 少陰用少陰藥 , 厥陰用厥陰藥 , 毫無差失 。 喻嘉言云 : 先議病後議藥 , 不明十二經絡 , 開口動手便錯 。 若照景岳之言 , 真不知變通極矣 。 含混用藥 , 不分經絡臟腑 , 大誤後人 。
汗證
論證
火盛而汗出者 , 以火爍陰 , 陰虛可知也 ; 無火而汗出者 , 以表氣不固 , 陽虛可知也 。 表氣不固 , 此氣虛不能衛外 , 非無火也 。 若言無火 , 於理不通 。
一 、 汗證有陰陽 , 陽汗者 , 熱汗也 ; 陰汗者 , 冷汗也 。 人但知熱能致汗 , 而不知寒亦致汗 。 有汗多亡陽者 , 有因寒而汗出者 。 蓋氣為陽為外衛 , 陽氣虛不能固表而寒 , 非寒亦致汗也 , 此說大謬 。 亦有熱極而冷者 , 亢則害承乃制也 。 又有痰症而冷汗自出者 。
瘟疫
論證
一 、 瘟疫本即傷寒 , 無非外邪之病 , 但染時氣而病無少長率相似者 , 是即瘟疫之謂 。 瘟疫乃時行傳染不正之氣為病 , 何得云本即傷寒 , 無非外邪之病 ? 既云傷寒乃外之寒邪所襲而病 , 自表傳裡 。 既云但染時氣而病 , 則非傷寒也 , 此言殊謬 。 春溫之病 , 冬令寒邪鬱伏火氣 , 至春得風寒所觸 , 自內而發外 , 從春令 , 故曰溫病 。 瘟疫病乃感受時行不正之氣而病 , 所以傳染 , 少長相似者 , 不論四時皆有之 。 景岳於瘟疫傷寒 , 溫病熱病尚未清爽 , 用藥惟投溫散發表出汗 , 治法大謬 。
瘟疫脈候
瘟病汗不出 , 或出不至下部者死 。 傷寒症有此說 。 若時疫 , 萬不可發汗 。
治法六要
余注 《 類經 》, 所列傷寒治要有六 , 曰汗 、 補 、 溫 、 清 、 吐 、 下 。《 內經 》 言傷寒治之 , 各通其藏脈 , 病日衰已矣 。 未滿三日 , 可汗而已 ; 其滿三日者 , 可泄而已 。 未見有補之說 。 若言補之 , 乃內傷勞倦發熱 , 有類外感 , 故東垣有 《 內外傷辨 》, 立補中益氣加減治之 。 若混亂治法 , 必致誤人 。
汗有六要五忌
治傷寒之法 , 六要之外 , 又有五忌 。 蓋六法之中 , 惟汗為主 , 亦有不宜汗者 。 正以傷寒之愈 , 未有不從汗解者 。 故法雖有六 , 汗實統之 。 有傳裡而下之者 , 不可執定發汗 。 若傳裡而發汗 , 必致發狂譫語 。
汗散法
凡傷寒瘟疫 , 表症初感 , 速宜取汗 , 不可遲也 。 傷寒瘟疫 , 不可混同 , 各有治法 。
清利法
冷水稟天一之性 , 大能清熱解煩 , 滋陰壯水 。 雖虛證不可用 , 然亦有當用者 。 但察其喉口熱極 , 唇舌乾焦 , 大便不通 , 而大渴喜冷者 , 此陰虛水虧症也 , 不妨與參 、 地 、 桂 、 附 、 乾薑之屬 , 相間並用 。 既雲水虧 , 當用滋陰 , 何得用薑桂參附以助火邪而愈耗其水 ? 千古以來 , 未聞用桂附熱藥而謂滋陰者 , 惡極 , 惡極 。
下法
今見時醫有妄下而亦不致死者 。 豈有妄下而不致死者乎 ?
瘧疾
論截瘧
凡欲截之 , 若氣血俱虛 , 用人參 、 生薑各一兩煎服 , 頓止 。 松江趙嘉柱瘧發數次 , 用此法變血痢而死 , 不可孟浪 。
瘧疾之發 , 由於受暑傷食者 , 多清暑消導為要 , 若驟用溫補截之 , 為害不淺 。 瘧不死人 , 截之而補早 , 必傳入里而為痢 , 或不得發越而為鼓脹 。 此等之論 , 宜屏絕之 。
論似瘧非瘧
惟陰虛之證則最不易辨 , 蓋陰中之水虛者 , 陰虛也 ; 陰中之火虛者 , 亦陰虛也 。 火虛即陽虛 , 仲景用八味丸益火之源 , 以消陰翳也 。 陰虛乃真陰虧損 , 宜壯水之主 , 以制陽光 。 陰虛兩字 , 將何著落 ? 。 火虛但謂真火虛衰 , 治當八味 , 不必好奇而云陰中火衰 。 。 其有倏熱往來 , 或面赤如脂 , 而腹喜熱飲 , 或上熱下冷 , 或喉口大熱 , 而大便不實 , 此其證雖若熱 , 而脈必細微 , 或雖洪大而浮空無力者 , 是皆陽氣無根而孤浮於上 , 此陰中之火虛也 。 治宜益火之本 , 使之歸源 , 如海藏八味地黃丸 , 或右歸飲之類主之 。 陽為火 , 陰為水 。 水衰陽無所附而浮於上 , 故謂之孤陽 , 宜補填真陰 , 則孤陽下附 , 豈可熱藥治之乎 ? 仲景戴陽格陽之症而用熱藥 , 此內寒而外假熱 , 陰極似陽 , 仍是寒症 , 故用熱藥 。 若是孤陽因水衰而沸騰上越 , 豈可用桂附而補火乎 ? 其將孤陽兩字細思之 。
述古
一 、 古法云 : 以清脾飲治秋時正瘧 , 隨症加減 , 大效 。 若胃中有伏痰鬱結者 , 以草果飲 , 一服可愈 。 景岳議瘧非痰食 , 何以用清脾飲 、 草果飲兩方治之 ?
丹溪曰 : 邪氣深入陰分 、 血分 , 而成久瘧者 , 必當用升發藥 , 自藏而出之於腑 , 然後自表作汗而解 。 景岳云 : 劉朱之言不息 , 軒岐之道不彰 , 丹溪之言不足憑矣 , 何又述其言耶 ?
辨古
愚謂瘧疾之作 , 本由風寒水濕之邪感而致病 , 亦有非風非水而衣薄受涼 , 凡體怯者 , 皆能為瘧 。 總之無非外邪為之本 , 豈果因食因痰有能成瘧者耶 ? 瘧之作也 , 必胸膈不寬 , 嘔吐不食 , 豈非食物停滯而為痰乎 ? 久瘧不已 , 而成瘧母 , 豈非食積痰血結成乎 ? 何前云清脾飲最效 , 又云草果飲一服可愈 , 是非消導痰食之藥乎 ? 。 瘧疾以痰食之藥而愈者 , 多矣 。《 內經 》 雖未言及 , 然夏月受暑 , 又兼飲食停滯 , 至秋感受外邪而起內病 , 故經但言外邪起瘧 , 而不及內耳 。 經雖不載 , 未可謂絕無痰食者 , 何必矯強立說以非前賢 ?
火證
經義
「 保命全形論 」 曰 : 木得金而伐 , 火得水而滅 , 土得木而達 , 金得火而缺 , 水得土而絕 。 五行之中 , 不言土得木而克而言達者 , 因土者頑然塊壘而已 , 木藉土生 , 得土之氣發榮滋長而達於外 , 以彰土德 , 故不曰克而曰達 。
論君火相火之病
經云 : 心為君主之官 , 神明出焉 。 心屬火 , 故曰君火以明 。 明者非火之明 , 乃 《 大學 》 所謂明德之明 , 因虛靈不昧 , 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 。 以包絡護捧其心 , 不使邪氣干入 , 故曰心包絡 , 即膻中也 , 為臣使之官 , 代君行令 , 謂之相火 , 非出於腎 。 腎中之火 , 一陽居二陰之間 , 坎中之火 , 即龍雷之火 , 水中之火也 , 不可言相火 。 惟東垣言相火屬心包絡 , 因臣使之官 , 故曰相 。 君火一動 , 相火即起 , 相從君令也 。 景岳議論紛紛 , 尚未考究 。
論病機火證
諸篇所言 , 在專悉病情 , 故必詳必盡 。 仍要悉病情為本 。 余以劉河間 《 原病式 》 之謬 , 故於 《 類經 》 惟引經釋經 , 不敢杜撰一言 , 冀在解人之惑 。 非謬也 。 詳審病機 , 俱有當於理者 , 理之所無 , 方可謂之謬 。
論虛火
凡虛火證 , 即假熱證也 。 虛火因腎虛水不能制火而火起 , 非假熱症 。 假熱者 , 似是而非 。 陰極格陽 , 物極則反 , 陰症似陽 , 並非虛火 。 陽虛者 , 亦能發熱 , 此以元陽敗竭 , 水不歸源也 。 陽虛發熱 , 獨創之論 。 火不歸源 , 如盞無油而火沸騰 , 非陽虛也 。 陽戴於上 , 而見於頭面咽喉之間者 , 此其上雖熱而下則寒 , 所謂無根之火也 。 非無根之火 , 乃寒極似熱也 。 陽浮於外 , 而發於皮膚肌肉之間者 , 此其外雖熱而內則寒 , 所謂格陽之火也 。 格陽症 , 乃陰盛格陽 , 躁擾不寧 , 欲臥於泥水之中 , 飲水不得入口 , 並不發熱 。 陽陷於下 , 而見於便溺二陰之間者 , 此其下雖熱而中則寒 , 所謂失位之火也 。 陽陷於下者 , 陽氣陷入於陰中不能收攝 , 而二便遺失 , 用東垣之法以升陽 , 非下熱中寒 、 失位之火也 。 失位之火 , 即陽無所附而飛越 , 謬甚 。 陽亢乘陰 , 而見於精血髓液之間者 , 此其金水敗而鉛汞干 , 所謂陰虛之火也 。 此腎水不足之虛火也 。 第陰虛之火惟一 , 曰金水敗者是也 。 竟言水衰 , 不必言金 。 陽虛之火有三 , 曰上中下者是也 。 陽虛者 , 火衰也 。 何必言火 ? 若以陽虛發熱 , 則治宜益火 。 但有勞倦發熱 。 。 陽虛只有惡寒 , 未見其發熱者 , 只有陰症 , 戴陽格陽 , 躁擾不寧 , 似乎陽症耳 。
氣本屬陽 , 陽氣不足 , 則寒從中生 , 寒從中生 , 則陽無所存而浮散於外 , 是即虛火假熱之謂也 。 而假寒之證 , 其義亦然 。 假寒假熱之症 , 幾辨證明白 , 顯然畢露 。《 內經 》 所謂審察病機為要 。
一 、 火有虛實 , 故熱有真假 , 而察之之法 , 總以中氣為主 , 而外證無足憑也 。 陶節庵云 : 症者 , 證也 , 如對證之證 , 有諸內必形諸外 。 故 《 內經 》 云 : 能合色脈 , 可以萬全 。 豈可言外證無足憑乎 ? 大誤後人 。 而不知內熱者當遠熱 , 內寒者當遠寒 , 內有可據 , 本皆真病 , 又何假之有 ? 外證可據 , 在內將何據乎 ?
論五志之火
人於食息之常 , 孰不以五志為生 , 亦孰不以五志為用 , 而未聞以五志之動皆為火也 。《 內經 》 一水不勝五火 。 五志之火 , 動則火起 , 靜則不起 , 此一定之理 。
虛損
經義
「 口問篇 」 曰 : 邪之所在 , 皆為不足 。 邪之所在皆為不足 , 謂邪氣之入 , 因不足而侵入也 。 上氣不足 , 故腦不滿 , 耳苦鳴 , 頭苦傾 , 目為眩 , 雖虛亦有邪之所在也 。 中氣不足 , 下氣不足 , 皆有邪之所在 , 不可竟言虛 , 當察其病之機為要 。 岐伯曰 : 脈盛 , 皮熱 , 腹脹 , 前後不通 , 悶瞀 , 此謂五實 。 景岳謂實而誤補猶可解救之說 , 大誤後人 。 實而用補 , 所謂實實 。
論虛損病源
凡勞傷虛損 , 五臟各有所主 , 而惟心臟最多 。 此七情所傷 。
一 、 喜因欲遂而發 , 若乎無陽 , 而經曰 : 喜傷心 。 又曰 : 暴喜傷陽 。 又曰 : 喜樂者 , 神憚散而不藏 。 又曰 : 肺喜樂無極則傷魄 。 蓋心藏神 , 肺藏氣 , 二陽藏也 。 故暴喜過甚則傷陽 , 而神氣因以耗散 。 肺藏魄而主氣 , 司呼吸 , 而出入者 , 非藏氣也 。
一 、 淫欲邪思又與憂思不同 , 而損惟在腎 。 蓋心耽欲念 , 腎必應之 , 凡君火動於上 , 則相火應於下 。 夫相火者 , 水中之火也 , 相火 , 包絡之火 , 即膻中也 。 經云 : 膻中者 , 臣使之官 , 即相也 , 代君行令 , 非水中之火也 。 靜而守位則為陽氣 , 熾而無制則為龍雷 , 而涸澤燎原 , 無所不至 。 坎中之火居於下 , 即龍雷之火 。
景岳 「 君火相火論 」 情欲之火 , 邪火也 ; 君相之火 , 正氣也 。 何東垣指相火為元氣之賊 , 丹溪亦述而論之 , 乃掩口而笑 。 今仍云心耽欲念 , 君火動於上 , 相火應於下 , 熾而無制則為龍雷 , 而涸澤燎原 , 無所不至 。 故余曰 : 火本一物 , 靜則生物 , 動則害物 。 邪念之動 , 由心而起 。 景岳另立邪念之火 , 與君相之火各別 , 以闢東垣 、 丹溪 , 今仍與東垣 、 丹溪合 。 何必矯強立說 , 以惑人耶 ?
氣以怒傷 , 而木鬱無伸 , 以致侵脾氣陷 , 而為嘔為脹 , 為泄為痛 , 為食欲不行者 , 此傷其陽者也 。 木鬱無伸 , 此肝氣鬱於脾土之中 , 不得疏泄而剋土 , 脾氣不運 , 而為脹為嘔 , 為泄為痛 , 為飲食不行 , 豈有傷其陽者乎 ?
一 、 色欲過度者 , 多成勞損 。 蓋人自有生以後 , 惟賴後天精氣以為立命之本 。 景岳每每講先天虛浮之談 , 此處亦重後天為立命之本 , 則知不必順數逆數之浮談也 。
一 、 勞倦不顧者 , 多成勞損 。 夫勞之於人 , 孰能免之 , 如貧賤之勞 , 作息有度 , 習以為常 , 何病之有 ? 惟安閒柔脆之輩 , 而苦竭心力 , 斯為害矣 。 貧賤之勞 , 豈無病哉 ? 飢飽不時 , 奔走負重 , 衝風冒雪 , 但非勞心勞形則有之 , 此皆致病之由也 。
一 、 少年縱酒者 , 多成勞損 。 蓋酒成於釀 , 其性則熱 , 汁化於水 , 其質則寒 。 酒性大熱 , 故為腐腸之藥 。 若云汁化於水 , 其質則寒 , 於理不通 。 熱之性在水中 , 故酒浸食物必爛 , 豈有熱去而水寒者乎 ? 如桂附之熱 , 必經水煎 , 豈亦寒乎 ?
論證
陰中之陰虛者 , 其病為發熱躁煩 , 面赤舌燥 , 咽痛口瘡 , 吐血衄血便血 , 大便燥結 , 小水痛澀等症 ; 陰中之陽虛者 , 其病為怯寒憔悴 , 氣短神疲 , 頭運嘔惡 , 腹痛飧泄 , 二便不禁等症 。 陰中之陰 , 陰中之陽 , 景岳以為特出之語 , 殊不知腎中真陰虛 , 則火亢而為吐血衄血諸症 。 腎中之真陽虛 , 為怯寒 , 二便滑泄不禁 , 倦怠少食諸症起矣 。 不必言陰中之陰 、 陰中之陽 。 蓋腎為精血之海 , 而人之生氣 , 即同天地之陽氣 , 無非自下而上 , 所以腎為五臟之本 。 五臟之本 , 獨重胃氣 , 故一部 《 內經 》 以胃氣為本 。
一 、 虛損兩顴紅赤或唇紅者 , 陰虛於下 , 逼陽於上也 。 仲景曰 : 其面戴陽者 , 下虛故也 。 若謂逼陽於上而為上熱 , 可有逼陰於下而為下寒者乎 ? 。 仲景戴陽症 , 乃寒極似陽 , 非水衰火亢也 。 認錯病情 。
論治
有水盛火虧 , 而見臟腑寒脾腎敗者 , 即陽虛之證也 。 豈有真水盛而病者乎 ? 。 氣屬陽 , 氣虛當以參朮補之 , 非火虧也 , 不可用桂附 。
一 、 陽虛者多寒 , 非謂外來之寒 , 但陽氣不足 , 則寒生於中也 , 若待既寒 , 則陽已敗矣 。 而不知病見虛弱 , 別無熱證者 , 便是陽虛之候 。 若無熱症 , 便為陽虛而用熱藥 , 必致火亢而為吐血 。 欲補陽氣 , 惟辛甘溫燥之劑為宜 。 辛能耗散元氣 , 燥能消爍精血 , 皆非虛損之藥 , 故東垣有耗散元氣之論 。 薑桂燥熱 , 所當禁用 。 。 欲補陽氣 , 惟參耆為主 , 非溫燥所宜 。 景岳認氣虛即是陽虛 , 妄投桂附 , 不知火衰宜桂附 , 氣虛宜參耆 , 熱藥有耗元氣 , 故東垣禁之 。 請讀 《 脾胃論 》 即可知矣 。
兼受風寒而嗽者 , 宜金水六君煎 , 此杜撰之方 , 大忌 。 。 貝母丸治嗽最佳 。 貝母力微 。
若大吐大衄 , 六脈細脫 , 手足厥冷 , 危在頃刻 , 而血猶不止者 , 速宜用鎮陰煎 , 其血自止 。 血脫益氣 , 大劑獨參湯 、 補血湯為要 。
大脫血之證 , 鎮陰煎 、 回陽飲俱非對病之藥 。 有形之血不能速生 , 幾微之氣所當急固 , 惟以大劑獨參湯 、 補血湯為主 , 此古人血脫益氣之良法 , 陽生陰長之妙用也 。 景岳不知此理 , 將熱藥 、 血藥亂投 , 大謬 。
附按
立齋治韓州同色欲過度 , 當峻補其陰 , 遂以加減八味丸一斤 , 用桂一兩 , 以水頓煎六碗 , 冷服 , 熟睡 。 至晚 , 又溫飲一碗 , 而證退 。 補陰而用八味丸 , 益火則陰愈耗 。 翼日 , 畏寒足冷諸證仍至 , 是無火也 , 當補其陽 。 一人而倏陰虛 , 倏無火 , 兩相悖謬 。
又治一童子 , 年十四 , 發熱 , 吐血 , 余謂宜補中益氣 , 以滋化源 。 內有升麻 , 非陰虛吐血所宜 。
勞倦內傷
經義
竟以東垣 《 內外傷辨 》、《 脾胃論 》 講究可也 。
論證
外感內傷 , 俱有惡寒發熱等症 , 外感寒熱者 , 即傷寒也 ; 內傷寒熱者 , 即勞倦也 。 傷寒以外邪有餘 , 多宜攻散 ; 勞倦以內傷不足 , 多宜溫補 。 景岳治傷寒 , 俱講溫散補托 , 必致殺人 。 即溫補二字 , 尚要講究 。 若講溫熱之藥 , 則失之多矣 。
有因積勞飢飽 , 致傷脾腎 , 則最易感邪 , 而病為發熱頭痛 , 脈緊惡寒 , 類傷寒等症 , 此內傷外感兼而有之 , 是即所謂勞力感寒症也 。 若以此為真傷寒 , 則既由勞傷 , 已因不足 。 若以此為非傷寒 , 則甚至發斑發狂 , 結胸譫語無不有之 。 此等之證 , 仍屬熱邪 , 不可混入內傷勞倦 , 惟發斑有內傷者 。
論治
若脾胃中氣受傷者 , 理中湯 、 養中煎 。 新方不必用 。 於東垣補中益氣內加減 , 細心講究 , 自然切中病情 。 若用新方 , 必致有誤 。
余複製補陰益氣煎 , 凡陽虛於下 , 水虧不能作汗 , 而邪有不解者 , 此方尤勝 。 陽氣鼓動 , 方能作汗 。 如講水虧不能作汗 , 而用養陰凝滯之藥 , 斷無此理 , 乃好奇之語 。
辨脈
夫人迎本陽明胃脈 , 在結喉兩旁 , 此乃胃之經絡動 。 氣口本太陰肺脈 , 兩手所同稱也 。 百脈朝會於肺 , 故五臟六腑皆診於此 。 又如所云左大者為風邪 , 右大者為飲食 , 則尤其不然 。 左為肝膽之應 , 風木所司 , 故外感診之 ; 右為脾胃之應 , 飲食失節 , 故診於右 。 理之必然 。 若議東垣為非 , 則脈既大謬 , 而治病皆誤 , 東垣之書可廢矣 。 景岳好奇而毀前賢 , 大罪 , 大罪 。 夫人生稟賦之常 , 凡右脈大者 , 十居八九 , 左脈大者 , 十居一二 。 凡右脈大者 , 十居八九 , 左脈大者 , 十居一二 , 此言大謬 。 人生稟賦之脈不同 , 或天稟素弱 , 脈亦細小 ; 天稟剛強 , 脈亦堅勁有力 ; 或肝火有餘 , 左脈弦大 ; 或脾胃健旺 , 右脈滑大 , 此稟賦不同 , 脈亦隨之有強有弱 , 豈可大概而論 ? 外感者 , 兩手俱緊數 , 但當以有力無力分陰陽 。 如此論脈 , 誤人不淺 。 自叔和至今 , 凡陰受其殃者 , 不知幾多人矣 。 此不得不辨 , 以為東垣之一助也 。 東垣醫中之王道 , 歷症用藥 , 伊匪朝夕人民 , 豈陰受其殃乎 ? 景岳之辨 , 諒東垣未必服也 。
東垣辨氣少氣盛 。 東垣 《 內外傷辨 》 極為詳悉 , 不必竟辨氣少氣盛 。
關格
論證
曰吐逆者 , 特隔食一證耳 , 曰不得小便者 , 特癃閉一證耳 , 二證自有本條 , 與關格何涉 ? 隔食 、 癃閉 , 其來也漸 ; 關格之證 , 其來也暴 , 故曰不得盡期而死 。 其證陰陽離絕 , 不治而死 。 景岳多添出病證治法 , 亦好奇翻新之言也 。
論治
關格之脈 , 必弦大至極 。 夫弦者為中虛 , 浮大為陰虛 , 此腎水大虧 , 有陽無陰之脈也 。 治此者 , 宜以峻補真陰為主 。 仲景關格之脈 , 在尺則為關 , 關則不得小便 ; 在寸則為格 , 格則吐逆 。 有是脈有是證 , 甚為簡約明白 , 何得又生出腎水大虧 , 有陽無陰之脈 , 治當峻補真 ? 陰反多支離矣 。
飲食門
經義
「 藏氣法時論 」 曰 : 脾苦濕 , 急食苦以燥之 。 黃連性燥而厚腸胃 , 獨景岳以為滑泄 , 而瀉痢者不用 。 。 腎欲堅 , 急食苦以堅之 。 黃柏苦能堅腎 , 獨景岳畏之如鴆毒 。
「 宣明五氣篇 」 曰 : 辛走氣 , 氣病無多食辛 。 藥之熱者 , 其味多辛 , 桂附姜椒俱耗氣 , 東垣 《 脾胃論 》 中皆禁之 。 景岳獨喜熱回陽為根本 , 是未察 《 內經 》 之言也 。
論治
一 、 凡失飢傷飽 , 損及脾胃 , 令人胸膈痞悶 , 不能消化 , 或噯氣吞酸 , 神體困倦 , 此皆脾氣受傷 , 中虛而然 , 宜木香人參枳朮丸 , 或大健脾丸去黃連主之 。 有濕熱者 , 不可去 。 。 若虛在下焦 , 而陰中無陽 , 不能生土者 , 惟理陰煎加減主之 。 又將陰中無陽 , 火不生土 , 而用歸地桂附 , 為脾胃藥 。
一 、 以脾胃受傷 , 病邪雖去而中氣未復 , 故或有數日不能食 , 或胸喉中若有所哽如梅核氣者 , 此中本無停積 , 但以陽氣未舒 , 陰翳作滯 , 胃氣太虛 , 不能運化而然 。 輕則溫胃飲 , 甚則必加參附 , 但使陽氣得行 , 行則胃口自開也 。 陽氣未舒者 , 因陽氣鬱滯不能伸越 , 故喉中若有所梗如梅核氣狀 。 宜以開鬱行氣 , 疏肝為主 , 逍遙散加山梔 、 香附 , 必能奏效 。 若認陰翳作滯 , 而用溫胃 、 參附之藥 , 必致熱甚 , 咽喉乾燥 , 而病增劇 。
一 、 以酒質傷臟 , 致生泄瀉不已 , 若因濕生寒 , 以瀉傷陰 , 致損命門陽氣者 , 非胃關煎及五德丸之類不可 。 濕生寒而用熱藥 , 又是新奇之語 。 古人以酒為腐腸之藥 , 因其性熱也 , 造酒因熱釀成 , 故魚肉一經酒糟 , 則熟腐矣 。 豈有質寒之理 ?
論脾胃三方
一 、 補中益氣湯 , 以升柴助升氣 , 以參耆歸術助陽氣 , 東垣立方之意 , 誠盡善矣 。 第肺象天 , 脾象地 , 地天既交 , 所以成泰 。 然不知泰之前有臨 , 臨之前有復 , 此實三陽之元始 。 故余再製補陰益氣煎 , 正所以助臨復之氣也 。 去耆朮而加熟地 、 山藥 , 凝滯胃中 , 其氣焉得運行 ? 此亦好奇翻新也 。 。 又補中益氣湯 , 若全無表邪寒熱 , 而但有中氣虧甚者 , 則升柴之類大非所宜 。 妙在升柴以升清陽之氣 , 東垣深明藥性之理 , 藉此以升參耆之氣 , 得君臣佐使之法 , 合 《 內經 》 之旨 。 景岳但知一味用補 , 不知佐使之理 , 大誤後人 。 惟有邪者 , 固可因升而散 , 使或無邪 , 能不因散而愈耗其中氣乎 ? 有參耆 , 何得耗氣 ? 且升柴並非耗氣之藥 。 當此之時 , 即純用培補猶恐不及 , 而再兼疏泄 , 安望成功 ? 即地黃丸用澤瀉之意 。 故於諸證之中 , 凡其不宜用此者 , 則有不可不察 。 如表不固而汗不斂者 , 不可用 。 升柴參耆之性 , 達表而固表 。 補中益氣湯治自汗者 , 用之見效 , 何景岳不知用藥之理而議東垣 ? 可罪 , 可罪 。 外無表邪而陰虛發熱者 , 不可用 。 東垣但講升陽益氣 , 不日治陰虛發熱 , 何必牽引多端 ?
脾胃
論脾胃
是以水穀之海 , 本賴先天為之主 , 而精血之海 , 又必賴後天為之資 。 景岳開口必言先天為立命之本 , 動輒以補陽為主 。 今此處脫不出 。 後天穀氣以化生精血 , 以養先天 , 故東垣立 《 脾胃論 》 以救世 。 丹溪陰不足論以人之出自母胎 , 惟藉乳哺水穀之精氣滋養 , 至十六歲而陰氣始成 , 而與陽氣為配 。 可見陰氣之難成 , 故以養陰為本 。 獨景岳反言之 , 而以陽常不足以闢丹溪 , 所謂自成一家也 。 自成一家 , 斯有偏見之害矣 。 故經曰 : 平人之常氣稟於胃 。 胃者 , 平人之常氣也 。 人無胃氣曰逆 , 逆者死 。 又曰 : 人以水穀為本 , 人絕水穀則死 , 脈無胃氣亦死 。 正以人之胃氣即土氣也 , 萬物無土皆不可 , 故土居五行之中而旺於四季 , 即此義也 。 景岳每每以陽氣為本 , 此處言胃氣為本 , 乃是治病關頭 。 若講陽氣 , 竟以熱藥回陽 , 可能久存乎 ? 故水穀尤要於扶陽也 。 脾胃屬土 , 惟火能生 , 故其本性則常惡寒喜暖 , 使非真有邪火 , 則寒涼之物最宜慎用 。 土旺四季之末 , 寒熱溫涼 , 隨時而用 。 故脾胃有心之脾胃 , 肺之脾胃 , 肝之脾胃 , 腎之脾胃 , 認清門路 , 寒熱溫涼以治之 , 未可但言惟火能生土而用熱藥 。
論東垣 《 脾胃論 》
內傷不足之病 , 苟誤認作外感之病 , 而反瀉之 , 則虛其虛也 。 實實虛虛 , 如此死者 , 醫殺之耳 。 然則奈何 ? 惟當以辛甘溫之劑補其中而升其陽 , 甘寒以瀉其火則愈矣 。 仍講甘寒瀉火 , 不言熱藥瀉火 。 經曰 : 勞者溫之 。 溫者 , 養也 。 又曰 : 溫能除大熱 , 參耆之屬 。 大忌苦寒之藥 。 香燥熱藥 , 有耗元氣 , 東垣亦禁之 。 茲察其所謂蒼天貴清淨 , 陽氣惡煩勞者 , 此指勞倦之為病也 。 煩勞則火起 , 故用瀉火之藥 。 勞字之義 , 有兩火在上 , 豈非勞則火起乎 ? 如曰 : 飲食失節 , 寒溫不適 , 脾胃乃傷 , 此固喜怒憂恐 , 損耗元氣 , 資助心火 , 心不主令 , 相火代之 , 相火者 , 下焦包絡之火 , 元氣之賊也 , 火與元氣不兩立 , 火勝則乘其土位 , 此所以為病 。 若此數語 , 則大見矛盾矣 。 五志之火妄動 , 則耗元氣 , 火起於妄 。 心君妄想則心火動 , 相火亦隨之而起 , 故東垣補中益氣湯中加黃柏 , 以瀉陰火 。 乃權衡之道 , 非純用苦寒 , 必於參耆中加之 , 則胃氣不傷 , 而熱勢可清也 。 即桂附熱藥 , 亦藉此以引導耳 。 夫元氣既損 , 多見生陽日縮 , 神氣日消 , 何以反助心火 ? 勞則氣耗 , 邪火獨亢 , 故經曰 : 陽氣者 , 煩勞則張 , 精絕 , 闢積於夏 , 使人煎厥 。 脾胃屬土 , 得火則生 , 何謂火勝則乘其土位 ? 火亦能焦土 , 不可竟言生土 , 凡經火燒則乾硬而不生物 。 熱傷元氣 , 而因勞動火者 , 固常有之 , 此自不得不從清補 。 東垣補中加清火 , 不為矛盾 。 若因勞犯寒 , 而寒傷脾胃者 , 尤醋尤甚 , 此可概言為火乎 ? 寒性緩 , 非比火性之酷烈也 。 第熱證顯而寒證隱 , 故熱證易見而寒證不之覺也 。 寒熱之證 , 察色問情 , 俱易辨之 。 何謂寒證不之覺 ? 矧元氣屬陽 , 火其類也 。 氣與火大不同 , 氣無形 , 火有形 , 故能耗氣也 。 而陰為陽賊 , 寒其仇也 , 生機被伐 , 無不速亡 。 若真陰非陽賊也 , 寒邪能害人而速 , 若虛寒不致速亡 。 故經云少火生氣 , 未聞少寒生氣也 。 又云避風如避箭 , 未聞避熱如避箭也 。 熱地如爐傷人最速 。 夏月農夫 , 赤日暴烈 , 求其避而不可得 , 更甚於箭也 。 請景岳於赤日中曬之何如耳 。 由此觀之 , 何不曰寒與元氣不兩立 , 而反云火與元氣不兩立乎 ?《 內經 》 云 : 壯火散氣 , 少火生氣 。 景岳云寒與元氣不兩立而毀東垣 ,《 內經 》 之義尚未明白 , 何必矯強立論 ? 不過要用熱藥耳 。 茲舉火字特以為言 , 致令後生盡忘東垣前四條之格言 , 而單執不兩立之說 , 用為治火之成按 , 是東垣戒之而反以誨之 , 此其白璧之瑕 , 余實不能不為東垣惜也 。 東垣謂火為元氣之賊者 , 因熱氣熏灼 , 令人倦怠乏力 , 無氣以動 , 故加知柏於益氣湯中 , 以制火而益元氣 。 東垣用藥 , 升中有降 , 散中有斂 , 真節制之兵 。 何得議為白璧之瑕 ? 將顯而易知者言之 , 試觀夏月炎熱 , 人必倦怠乏力 , 懶惰欲睡 , 口渴喜冷 , 豈非熱傷元氣乎 ? 冬月外雖嚴寒 , 殊不知陽火潛藏於內 , 人亦剛強而不倦 , 冰堅地燥 , 元氣不衰而強於作用 , 豈可謂之寒與元氣不兩立乎 ? 矯強立論 , 乃東垣之罪人 , 實後世害民之賊 。 用是思及仲景 , 見其立方之則大而簡 , 東垣之方小而雜 , 何其懸絕一至如此 ? 仲景制方雖大 , 其服而分為幾服 , 以知為度 , 不必盡劑 。 。 東垣與仲景用藥不同 , 其理則一 , 不必判其孰是孰非 。
論治脾胃
太陰常多血少氣 , 陽明常多血多氣 , 使此中血瘀 , 則承氣 、 抵當之類 , 總屬脾胃之藥 ; 使此中血虛 , 則四物 、 五物 、 理陰 、 五福之類 , 又孰非脾胃之藥乎 ? 血藥凝滯中官 , 脾胃焉得受納運化 , 豈脾胃之藥乎 ? 若脾得健運 , 飲食大進 , 化生精血 。 經云 : 食氣入胃 , 濁氣歸心 , 淫精於脈 。 可見健脾食進 , 血自化生 , 不必用血藥也 。 景岳往往以歸地為脾胃藥 , 亦偏執之言 。
述古
又曰 : 漢張仲景著 《 傷寒論 》, 專以外傷為法 , 其中顧盼脾胃元氣之秘 , 世醫鮮有知之者 。 凡醫先以胃氣為主 , 非獨張仲景也 。 用攻劑亦要看胃氣旺方可用 。 惟見王倫 《 雜著 》 戒用人參之謬說 , 樂用苦寒攻病之標 , 致誤蒼生 , 死於非命 , 抑何限耶 ! 苦寒原是攻病 , 非攻元氣也 。 若邪熱未除而用參耆 , 是猶閉門逐盜 , 必致蔓延為害 。 況斯世斯時 , 人物劇繁 , 稟氣益薄 , 兼之勞役名利之場 , 甚至蹈水火而不知恤 , 耽酒色以竭其真 , 不謂內傷元氣 , 吾弗信也 。 凡人之病 , 無有不因元氣之虛 , 而邪氣得以乘虛侵入 。 既入之後 , 即宜去邪 , 然後補正 。 若驟用補劑 , 必致害人 。
眩運
經義
「 口問篇 」 曰 : 上氣不足 , 腦不滿 , 耳苦鳴 , 頭苦傾 , 目為之眩 。 凡看書要將上下文細究 , 其理自明 。《 內經 》 上文有邪之所在 , 皆為不足 。 故上氣不足 , 腦為之不滿 , 耳為之苦鳴 , 頭為之苦傾 , 目為之眩 。 此言邪之所湊 , 皆因不足而襲之 , 七情六慾 , 風寒暑濕 , 或痰或火 , 乘虛侵入而為耳鳴 、 目眩等證 。 今竟將不足引經義 , 脫卻上文兩句 , 大失 《 內經 》 之義 。
「 決氣篇 」 曰 : 精脫者 , 耳聾 。 氣脫者 , 目不明 。 此兩句不當列在眩運門 , 當在脫證內 。
論證
眩運一證 , 虛者居其八九 , 而兼火兼痰者 , 不過十中一二耳 。 仍有痰有火 , 不可責丹溪為非 。 丹溪亦言兼氣虛者當補氣 , 未嘗不用補也 。 不知景岳刻刻要與丹溪為仇 , 曷故 ? 即如 《 內經 》 之言 , 亦無非言虛 。 亦有六氣所侵而眩暈 , 巨陽 、 厥陰火氣升騰而發眴僕 , 豈皆虛耶 ? 眩運病情不一 ,《 內經 》 六氣司天 , 豈皆虛之一字言之乎 ?
所列諸證 , 皆因病而運 , 非眩運之本病 , 竟將本病治則眩運自除 , 何必牽扯多端以惑人 ?
一 、 河間之論眩運 , 獨取 「 至真要大論 」 一句 , 曰 : 諸風掉眩 , 皆屬肝木 , 風主動故也 。 河間 、 丹溪但言眩運本證 。 此釋風木之義 , 固然似矣 。 既云固然 , 非杜撰也 。 必若 「 口問篇 」、「 衛氣篇 」、「 決氣篇 」、「 經脈篇 」、「 海論 」 等義 , 方為最切最近之論 , 何河間一無引證 , 引諸風掉眩 , 皆屬肝木 。 而獨言風火二字以該眩運一證 , 豈無失乎 ? 汝之言無非言虛 , 豈可以一虛字該之乎 ? 。 若據此論 , 則凡屬眩運 , 無非痰證也 。 丹溪言挾虛挾火 , 未嘗竟言痰也 。 何軒岐之言絕不及痰 , 而但曰上氣不足 , 頭為之苦傾 , 目為之眩 ; 脫卻邪之所在句 , 單取下文立說 。 曰督脈虛則頭重 。 非眩運 。 凡此者 , 豈皆痰症乎 ? 丹溪亦言挾氣虛而兼用補氣降火之藥治之 。 余則曰 : 無虛不能作眩 , 當以治虛為主 , 而酌兼其標 。 若竟講虛而用補 ,《 內經 》 六氣致運 , 豈皆宜補耶 ? 不問七情六氣 , 但執一虛字而用補劑 , 可謂執死法也 。 誤人不淺 。
凡病無有不因虛而致 , 因虛而痰火得以干之 , 即邪之所在 , 皆為不足也 。
一 、 頭痛之病 , 上實證也 ; 頭眩之病 , 上虛證也 。 因虛而邪襲之 。 故 《 內經 》 分別甚明 , 曰 : 頭痛巔疾 , 上實下虛 。 又曰 : 上實下虛 , 為厥巔疾 。 據此言 , 仍講上實 。 實者 , 邪氣之實也 , 不言上虛 。 至若眩運之病 , 則曰 : 上氣不足 ; 又曰 : 上虛則眩 。 未聞言上之實也 。 上實下虛 , 豈 《 內經 》 之言非歟 ? 而後世諸家 , 如嚴用和 、 楊仁齋輩 , 有曰結而為飲 , 隨氣上逆者 ; 仍有痰飲之論 。 有曰疲勞過度 , 下虛上實者 ; 邪氣之實 。 即如朱凡溪 , 亦曰痰在上 , 火在下 , 凡此皆言上實也 。 痰在上 , 豈非上實 ? 何與 《 內經 》 相反若此 ? 夫眩運之證 , 或為頭重 , 為眼黑 , 或為腦髓旋轉不可以動 , 求其言實之由 , 不過為頭重者為上實 , 而不知頭本不重於往日 , 而惟不勝其重者 , 乃甚於往日耳 , 上力不勝 , 陽之虛也 , 豈上實乎 ? 有因濕而重者 , 非陽也 。 陽虛則畏寒矣 , 豈有重之理乎 ? 又何氣不歸元 , 及諸氣逆奔之有 ? 氣不歸元 , 補腎納氣降火 。 幾逆上之氣 , 補而必兼降火 ,《 內經 》 所謂 : 諸逆衝上 , 皆屬於火 。
一 、 頭眩有大小之異 , 但忽運而忽止者 , 人皆謂之頭運眼花 , 卒倒而不醒者 , 人必謂之中風中痰 。 火升則運 , 火降則止 , 皆水衰之故 。 如卒倒而不醒者 , 又兼痰隨火升 , 上干心竅也 。 不知忽止者 , 以氣血未敗 , 故旋見而旋止 , 即小中風也 ; 小中風之名杜撰 。 卒倒而甚者 , 以根本既虧 , 故遽病而難復 , 即大頭眩也 , 此乃痰火之類中 。 且必見於中年之外 , 較之少壯 , 益又可知 。 於此察之 , 則其是風非風 , 是痰非痰 , 而虛實從可悟矣 。 竟云虛 , 而不分受病之源 , 故云非風非痰 。 何今人不識病機 , 但見眩僕不語 , 無不謂之風痰 。 病機兩字 , 可見活而不執 , 非只講虛之一字可知矣 。
論治
一 、 頭眩雖屬上虛 , 然不能無涉於下 。 蓋上虛者 , 陽中之陽虛也 ; 下虛者 , 陰中之陽虛也 。 造出陽中之陽 、 陰中之陽 , 專以一補為長技 。 。 所以凡治上虛者 , 猶當以兼補氣血為最 。 不論病情 , 以補為死法 。
一 、 眩運證 , 凡有如首條所載病源者 , 當各因其證治之 。 其或有火者宜兼清火 , 有痰者宜兼清痰 , 仍講清火 、 清痰 , 則知丹溪之法不可廢矣 。 亦在乎因機應變 , 然無不當以治虛為先 。 既云因機應變 , 不可以治虛為先 。 如痰火盛 , 又當以痰火為先 。
一 、 古法之治眩運 , 亦有當察者 。 丹溪曰 : 濕痰者 , 多宜二陳 。 火者 , 加酒芩 。 挾氣虛者 , 相火也 , 治痰為先 。 挾氣藥降火 , 如東垣半夏白朮天麻湯之類 。 景岳言丹溪之論痰火眩運為非 , 今仍以丹溪 、 東垣治痰之藥治眩運何耶 ? 若丹溪治虛症眩運亦用人參大劑補之而愈 , 未可竟言痰火而責之 。 。 眩運不可當者 , 以大黃酒炒為末 , 茶湯下 。 前云無虛不作眩 , 又治法用大黃 , 何也 ?
述古
述古中有痰涎郁遏者 , 有因風火而動者 , 非講盡屬虛也 。
吐法新按
先君壽峰公少時好酒 , 四旬外遂戒不飲 。 至七旬 , 偶飲一杯 , 次早眩運不能起 , 先君素善吐法 , 因吐去清痰而眩運頓愈 。 原其所由 , 不過以惡酒之臟 , 而忽被酒氣 , 則真陰清氣為之淆亂而然 。 吐去痰飲 , 酒氣可除 。 吐能升氣 , 清陽可復 , 此非治痰而實以治亂耳 。 真陰 、 清氣何得即成有形之痰飲 ? 因平素有蓄 , 故動而出耳 。 否則吐去痰飲一句 , 將何著落 ?
好酒者 , 平素有濕痰在胃 , 雖不飲酒 , 其根尚在 , 得酒觸動 , 借酒之性 , 胃中痰飲隨火上升而眩運 , 吐去其痰而眩運頓愈 , 非真陰清氣淆亂也 。 不察至理 , 想出奇論以炫人 。 景岳深闢丹溪無痰不作眩 , 其父之痰 , 從何吐出 ? 創言立說 , 貽害非淺 。
怔忡驚恐
論怔忡
怔忡之病 , 心胸築築振動 , 惶惶惕惕 , 無時得寧者是也 。 然古無是名 , 在 《 內經 》 則曰 : 胃之大絡 , 名曰虛里 , 出於左乳下 , 其動應衣 , 宗氣泄也 。 在越人 、 仲景則有動氣在上下左右之辨 , 云 : 諸動氣皆不可汗下也 , 凡此皆怔忡之類 。 此動氣也 , 宗氣也 , 非怔忡之證 。 怔忡乃心胸之間 , 上衝而築築惕惕然動 , 怔怔忡忡不能自安也 。 將動氣為怔忡 , 大非也 。 此證惟陰虛勞損之人乃有之 , 蓋陰虛於下 , 則宗氣無根 , 而氣不歸源 , 所以在上則浮撼於胸臆 , 在下則振動於臍旁 , 怔忡之病不一 , 非但陰虛於下 。 既云陰虛 , 則無以滋榮肝木 , 木火上衝而怔忡不寧也 。 虛微者動亦微 , 虛甚者動亦甚 。 有血虛與痰 , 有陰火上衝 , 怔忡不已 , 甚者火炎於上 , 或頭運眼花 , 不可竟作虛論 。 若誤認為痰火而妄施清利 , 則速其危矣 。 認是痰火 , 只作痰火治 。
考之 《 準繩 》 中為痰為火為郁 , 為思慮勞心 , 致怔忡者不一 , 不宜竟言虛而用補 , 須將 《 準繩 》 中逐一分別明白可也 。 。 雙林韓佐相患怔忡病三載不愈 , 時醫俱用景岳之言 , 而用參耆地黃群補之藥 , 日甚一日 , 就醫於余 。 余用豁痰降火之藥一劑 , 是夜即大減 , 後以溫膽湯加山梔 、 黃連 、 石膏 、 膽星 、 棗仁 , 丸服 , 不一月而全愈 。 照此書而執用補劑 , 必致誤人 。
論驚恐
若因驚而病者 , 如驚則氣亂 , 而心無所倚 , 神無所歸 , 慮無所定之類 , 此必於聞見奪氣而得之 , 是宜安養心神 , 滋培肝膽 , 當以專扶元氣為主 。 必兼清火而治 , 自然奏效 。《 內經 》 所謂驚則氣亂者 , 火氣亂之也 。 若竟講元氣則肝膽之火不靜 , 而驚不能定 。 總之主氣強者不易驚 , 而易驚者 , 必肝膽之不足也 。 不足而有火 , 火性動故也 。 故雖有客邪 , 亦當知先本後標之義 。 若先治本 , 其邪何從而解散 ? 。 蓋驚出於暫 , 而暫者即可復 ; 恐積於漸 , 而漸者不可解 , 甚至心怯而神傷 , 精卻則陰痿 , 日消月縮 , 不亡不已 。 丹溪治周本心大恐 , 心不自安 , 如人將捕之狀 , 夜臥不發 , 兩耳後如見火光炎上 , 飲食雖進而無味 , 以參朮當歸為君 , 陳皮為佐 , 加鹽炒黃柏 、 炙元參少許 , 服之月餘而愈 。 經云 : 恐傷腎 。 用黃柏元參引參朮歸入補腎藥也 。 景岳每毀丹溪 , 觀其治恐用補而加黃柏 、 元參 , 得君臣佐使之法 , 非景岳之新方比也 。
論治
上不寧者 , 未有不由乎下 , 心氣虛者 , 示有不因乎精 。 此心肝脾腎之氣 , 名雖異而治有不可離者 , 亦以精氣互根之宜然 , 而君相相資之全力也 。 驚恐之病 , 未可竟言心腎君相相資之全力 , 乃因火之妄動者多 。 然或宜先氣而後精 , 或宜先精而後氣 , 此二句混講 。 兼熱者宜清 , 兼寒者宜暖 , 又當因其病情而酌用之 。 故用方者 , 宜圓不宜鑿也 。 即此說未可但言補 。
一 、 心脾血氣本虛 , 而為怔忡 , 為驚恐 , 或偶以大驚猝恐而致神志昏亂者 , 此皆火之擾亂也 。 俱宜七福飲 , 甚者大補元煎 。 新方治法 , 未能切中病情 。 。 命門水虧 , 真陰不足而怔忡者 , 左歸飲 。 心之不寧 , 乃火衝動 。 。 命門火虧 , 真陽不足而怔忡者 , 右歸飲 。 怔忡之病而講真陽不足 , 大誤後人 。 。 若水虧火盛 , 煩躁熱渴 , 而怔忡驚悸不寧者 , 二陰煎或加減一陰煎 。 莫若知柏地黃湯或丸為正法 , 新方乃無學問之方 。 。 若思郁過度 , 耗傷心血者 , 逍遙飲或益營湯 。 開鬱清火 , 豁痰安神 。 。 若寒痰停蓄心下者 , 薑朮湯 。 宜二陳 。 若用薑朮 , 脫卻痰字矣 。 心神虛怯 , 微兼痰火而驚悸者 , 八物定志丸 。 溫膽湯加清火藥為妙 。 。 若大恐大懼 , 以致損傷心脾腎氣而神消精卻者 , 必用七福飲 、 理陰煎或大補元煎之類 。 大恐大驚而用溫熱之藥 , 俱非正治之法也 。
不寐
經義
所引經義有因欠而不臥 , 有因少壯老人氣血之盛衰而論臥與不臥 , 有因腫而不得臥 , 有因不能正偃而不得臥 , 有因水病不得臥 , 有因外邪 、 飲食不節不得臥 , 有因胃脈逆上不得臥 , 此皆因病所致 , 非專講不得臥之病 。
論證
凡如傷寒 、 傷風 、 瘧疾之不寐者 , 此皆外邪深入之擾也 。 此但不得臥 , 非外邪之致病 , 傷寒但有陽明病不得眠 。 舍此之外 , 則凡思慮勞倦 , 驚恐憂疑而常多不寐者 , 總屬真陰精血之不足 , 陰陽不交 , 而神有不安其室耳 。 不得臥者 , 胃不和也 。 何云總屬真陰精血不足 ? 大誤後人 。
一 、 飲濃茶則不寐 , 飲濃茶令人不寐 , 此說無本 。 心有事亦不寐者 , 以心氣之被伐也 。 蓋心藏神 , 為陽氣之宅也 , 衛主氣 , 司陽氣之化也 。 凡衛氣入陰則靜 , 靜則寐 , 正以陽有所歸 , 故神安而寐也 。 不寐與心神不寧病屬二端 , 不可混而為一 。 只有心火妄動而神不安 , 未聞陽有所歸而神安也 。 而濃茶以陰寒之性大制元陽 。 濃茶謂之陰寒 , 則黃連 、 黃柏 、 石膏等寒藥俱不用矣 。 故欲求寐者 , 當養陰中之陽 。 此說大為不經 。
一 、 凡治病者 , 服藥即得寐 , 此得效之徵也 。 其有誤治妄投者 , 必致煩惱懊憹 , 更增不快 。 不得安寐而用熱藥 , 謂之誤治妄投 。
論治
一 、 無邪而不寐者 , 必營氣之不足也 。 開口便說營氣不足 , 大失 《 內經 》 之旨 。 營主血 , 血虛則無以養心 , 心虛則神不守舍 ,《 內經 》 不講心 , 惟講和胃而通陰陽 , 故但用半夏湯 。 脫卻 《 內經 》 題旨 , 將七情六慾 , 紛紛議論 , 而誤後人 。 故或為驚惕 , 或為恐畏 , 此等皆五志之火妄動而不寐 。 或無因而多妄思 , 以致終夜不寐 , 及忽寐忽醒 , 而為神魂不安等證 。 心藏神 , 肝藏魂 , 二臟之火妄動 , 則神魂不寧而不寐 , 非營氣不足也 。 。 若思慮勞倦傷心脾 , 以致氣虛精陷 , 為怔忡 、 驚悸 、 不寐者 , 宜壽脾煎 。 治法未合病情 。 。 若七情內傷 , 血氣耗損 , 或恐畏傷腎 , 或驚懼傷膽 , 神以精虧而無依無寐者 , 宜五福 、 七福飲 , 或三陰 、 五君子煎 。 凝滯血藥 , 胃中壅滯 , 反致不寐 。《 內經 》 所謂決瀆壅塞 , 經絡大通 , 陰陽和得 。 此說將何解釋 ? 景岳之誤後人 , 為害不淺 。 。 凡人以勞倦思慮太過者 , 必致血耗液亡 , 神魂無主而不寐者 , 即有微痰微火 , 皆不必顧 。 將痰火治之為要 。 只宜培養氣血 。 大誤後人 。
一 、 有邪而不寐者 , 去其邪而神自安也 , 故凡治風寒之邪必宜散 , 如諸柴胡飲及麻黃 、 桂枝 、 紫蘇 、 乾葛之類是也 。 仲景只有陽明病不得眠 , 未聞有少陽 、 太陽而不得眠者 , 此仲景之罪人也 。 痰飲之邪 , 宜化痰 。 不寐之症 , 屬痰火者多 。
徐東皋曰 : 痰火擾亂 , 心神不寧 , 思慮過傷 , 火熾痰鬱 , 而致不眠者多矣 。 有因腎水不足 , 真陰不升 , 而心陽獨亢者 , 亦不得眠 。 有火鬱不得疏散 , 每至五更 , 隨氣上升而發躁 , 便不成寐 , 此宜用解鬱清痰降火之法也 。 解鬱清痰降火治不寐為要法 。
徐東皋所說 , 乃是正論 。
三消乾渴
論症
一 、 消有陰陽 , 不可不察 。 如多渴曰消渴 , 善飢曰消穀 , 小便淋濁如膏曰腎消 。 凡此者 , 多由於火 , 火盛則陰虛 , 是皆陽消症也 。 至陰消之義 , 則未有知者 。 蓋消者 , 消爍也 , 亦消耗也 , 陰陽血氣之屬日見消敗者 , 皆謂之消 , 不可盡以火證為言 。 如 「 氣厥論 」 曰 : 心移寒於肺 , 為肺消 , 飲一溲二 , 死不治 。 此仲景治漢武帝之消 , 用八味地黃丸也 。 。 飲一溲二 , 此無火以消之 , 故飲少溲多 。 若有火消耗 , 溲必黃赤而短少 。 以此辨之 , 寒熱自明 。
論治
一 、 下消證 , 小便淋濁 , 如膏如油 , 或加煩躁耳焦 , 此腎水虧竭之證 , 古法用六味丸之類主之固宜 , 然以余觀之 , 亦當辨其寒熱滑澀 , 分而治之 。 若如膏如油 , 此火之煎熬 , 斷無寒之理 。 。 若下焦淋濁而全無火者 , 乃氣不攝精而然 , 以左歸飲 、 大補元煎之類主之 。 莫若生脈散 。 。 若火衰不能化氣 , 氣虛不能化液者 , 當以右歸飲 、 右歸丸 、 八味丸之類主之 。 火衰不能化氣之言 ,《 內經 》 無此議論 , 獨創新奇 , 大誤後人 。 。 若下焦無火而兼滑者 , 當以固腎補陰為主 。 只有下焦有火煽動而滑 , 又氣虛不能攝精而滑 , 當補脾肺之氣 , 氣能統攝故也 。
又有陽不化氣則水精不布 , 水不得火則有降無升 , 所以直入膀胱而飲一溲二 。《 內經 》 只有精化氣之說 , 未見有陽化氣之語 。 杜撰無本 , 大誤後學 。 陽虛之消 , 謂宜補火 , 人必不信 。 不知釜底加薪 , 氤氳徹頂 , 槁禾得雨 , 生意歸巔 。 此無他 , 皆陽氣之使然也 。 余因消證多虛 , 難堪剝削 , 故再筆於此 , 以告明者 。 不必筆於此 , 仲景治漢武帝用八味丸者 , 即此說也 。
咳嗽
論證
余觀咳嗽之要 , 止惟二證 , 一外感 , 一內傷 。 夫外感之咳 , 必由皮毛而入 。 蓋皮毛為肺之合 , 而凡外邪襲之 , 則必先入於肺 , 久而不愈 , 則必自肺而傳於五臟也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五臟皆令人咳 , 非獨肺也 。 何得云自肺而傳於五臟 ? 與 《 內經 》 大相悖謬 。 內傷之嗽 , 必起於陰分 。 蓋肺屬燥金 , 為水之母 , 陰損於下 , 則陽孤於上 , 水涸金枯 , 肺苦於燥 , 燥則癢 , 癢則咳不能已也 。 內傷之嗽 , 不獨陰分受傷 , 七情 、 飲食 、 勞倦而起者多 。 又有因外感而起 , 久而成勞嗽者 , 不可不知 , 當因病用藥 。 總之 , 咳證雖多 , 無非肺病 。 經云 : 五臟六腑皆令人咳 。 景岳 《 內經 》 尚未讀過 , 何敢立言以誤人 ? 蓋外感之咳 , 陽邪也 , 陽邪自外而入 , 故治宜辛溫 , 邪得溫而自散也 。 寒邪可用辛溫散之 。 內傷之咳 , 陰病也 , 陰氣受傷於內 , 治宜甘平養陰 , 陰氣復而嗽自愈也 。 咳嗽竟講養陰一法 , 失之太簡 。 然外感之邪多有餘 , 若實中有虛 , 宜兼補以散之 。 內傷之病多不足 , 若虛中挾實 , 亦當兼清以潤之 。 大都咳嗽之因 , 無出於此 , 於此求之 , 自得其本 , 得其本則治無不應 。 得其本 , 非專於一 。 求其受病之因 , 非一端也 。 又何有巢氏之十咳證 , 陳氏之三因證 , 徒致亂人心目而不得其際也 。 咳嗽非一端而起 , 當審察病情而治 , 何云徒亂人心目 ? 景岳治嗽 , 不能細心考究 , 反言亂人心目 , 貽害不淺 。
風寒濕燥火 , 皆是外邪 , 審其所感何氣而治之 , 未可以溫散為一法 。 內傷咳嗽 , 亦非一端 , 未可以養陰為一法 。 景岳失之太簡 。 內傷之嗽 , 先因傷臟 , 故必由臟以及肺 , 此臟為本 , 而肺為標也 。 肺亦臟也 , 治肺即治臟 , 豈肺非五臟中之一臟乎 ? 景岳立言 , 尚欠斟酌 。 經云 : 治病必求其本 , 何今人之不察也 ? 自己不能細心究治 , 反言今人之不察 , 可笑 。 。 治病必求其本 , 言求其受病之根本也 。 此本字尚要講究 。 賓按 : 勞風之證 , 即勞力傷風證也 。 勞非一端 , 不可竟言勞力而兼外邪咳嗽 。 嗽久即成肺勞 。
外感嗽證治
一 、 外感有嗽 , 內傷亦有嗽 , 但其素無積勞虛損等症而陡病嗽者 , 即外感證也 。 有風邪入肺而嗽 , 亦有飢飽勞役 , 風寒侵襲而嗽 , 未可言素無積勞虛損者 。 。 若內傷之嗽 , 其來有漸 , 或因酒色 , 或因勞傷 , 必先有微嗽 , 而日漸以甚 。 不足之嗽 , 往往因風所侵而起者多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
外感嗽證治若肺脘燥澀 , 痰氣不利 , 或年老血衰 , 咳嗽費力者 , 宜六安煎加當歸二三錢 。 外感咳嗽 , 痰氣不利 , 而加當歸 , 其邪焉得解散 ? 宜蘇子 、 杏仁 、 枳殼 , 以順氣而潤燥 。
一 、 外感之嗽 , 凡屬陰虛少血 , 或脾肺虛寒者 , 最易感邪 。 但察其脈體稍弱 , 胸膈無滯 , 經云 :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 因虛而邪得乘之 , 必宜去邪而後補正 。 若但講補 , 如閉門逐盜 , 盜自何出 ? 宜金水六君煎加減主之 , 足稱神劑 。 若外感咳嗽而用歸地 , 嗽必更甚 , 此為惡劑 。 。 二陳湯乃和胃豁痰之劑 , 加當歸 、 熟地凝滯之品 , 兩相悖謬 。 。 若但以脾胃土虛 , 不能生金 , 而邪不能解 , 宜六君子湯以補脾肺 ; 脾胃雖虛 , 不宜竟用六君子 , 宜加蘇子 、 杏仁 、 桑皮之類 。 若用參朮 , 其邪何從而散 ? 或脾虛不能制水 , 泛而為痰 , 宜理中湯 , 或理陰煎 、 八味丸之類 。 景岳治病 , 尚未分清臟腑 , 水泛為痰與脾虛生痰 , 兩途治法 , 豈可以理中 、 八味同治 ? 如脾用理中 , 腎用八味 , 方是合式 。 。 水泛為痰 , 腎虛不能納藏於下 , 津液泛而為痰 , 其色清稀白亮 , 當以補腎為主 。 若講脾虛 , 謂之濕痰 , 當以加味六君子治之 。
一 、 外感之證 , 春多升浮之氣 , 治宜兼降 , 如澤瀉 、 前胡 、 海石 、 瓜蔞之屬是也 。 外邪用澤瀉 , 反引入里 。 夏多炎熱之氣 , 治宜兼涼 , 如芩連知柏之屬是也 。 夏月雖炎熱 , 外感咳嗽不宜用知柏 , 此降腎家相火之藥 , 焉可施之外感咳嗽 ? 如陰虛火炎者可耳 。 藥性不明 , 立方大謬 。 秋多陰濕之氣 , 治宜兼燥 , 如薑朮細辛之屬是也 。 喻嘉言獨論秋傷於燥 , 言傷濕之非 , 景岳亦從而和之 。 此處又言秋多陰濕之氣 , 則知仍有傷於濕者矣 。
一 、 咳嗽凡遇秋冬即發者 , 寒包熱也 , 但解其寒 , 其熱自散 , 宜六安煎 、 非解散之方 。 二陳湯 、 金水六君煎 。 寒包熱之嗽 , 宜二陳加蘇子 、 杏仁 、 薄荷 、 黃芩 、 生薑之類 。 如新方之歸地 , 可治寒包熱乎 ? 用之反增咳嗽 。 如內熱甚者 , 不妨佐以黃芩 、 知母之類 。 非寒包熱之藥 , 滋陰則可耳 。
內傷咳證治
一 、 凡內傷之嗽 , 本於陰分 , 即五臟之精氣是也 。 而又惟腎為元精之本 , 肺為元氣之主 , 故臟氣受傷 , 病必自上而下 , 由肺由脾以極於腎 ; 臟精受傷 , 病必自下而上 , 由腎由脾以極於肺 , 肺腎俱病 , 則他臟不免矣 。 前云肺為標 , 此處又言肺為本 , 何前後之不同耶 ? 故欲治上者 , 不在上而在下 ; 欲治下者 , 不在下而在上 。 知氣中有精 , 精中有氣 , 斯可言虛勞之嗽矣 。《 內經 》 所謂上病療下 , 下病求諸上 , 非氣中有精 , 精中有氣 。
凡治勞損咳嗽 , 必當以壯水滋陰為主 , 庶肺氣得充 , 嗽可漸愈 , 宜一陰煎 、 左歸飲 、 瓊玉膏 、 六味地黃丸之類 。 不必左歸 、 一陰也 , 六味丸 、 瓊玉膏 、 固本膏可矣 。 。 其有元陽下虧 , 生氣不布 , 致脾困於中 , 肺困於上 , 而為喘促痞滿 , 痰涎嘔惡 , 泄瀉畏寒 , 凡見脈細弱 , 證虛寒而咳嗽不已者 , 不必治嗽 , 但補其陽而嗽自止 。 此等之證 , 皆脾虛也 , 當用六君子加減 , 不宜用新方凝滯之藥 。 用之恐噁心痞滿更甚矣 。
一 、 咳嗽聲啞者 , 肺本屬金 , 蓋金實則不鳴 , 金破亦不鳴 。 金實者 , 以肺中有邪 , 非寒即火 ; 金破者 , 真陰受損 , 非氣虛即精虛也 。 寒邪者 , 宜辛宜溫 ; 火邪者 , 宜甘宜清 ; 氣虛者 , 宜補陽 ; 精虛者 , 宜補陰 。 咳嗽聲啞 , 此火爍金也 。 金破而聲不鳴 , 宜清金保肺 , 滋陰降火為主 , 未見有陽虛而聲啞 , 補陽而聲出者 , 此亦杜撰語耳 。
一 、 外邪證多有誤認為勞傷而遂成真勞者 , 必其人氣體柔弱 , 醫家望之已有成心 , 見發熱認為火 , 見咳嗽認為勞 , 不明表裡 , 率用滋陰降火等劑 。 即如汝之外邪咳嗽而用歸地 , 豈不凝滯耶 ? 俗云 : 傷風不愈變成勞 。 夫傷風豈能變勞 ? 特以庸醫誤治耳 。 傷風咳嗽 , 而以歸地加入二陳湯治之 , 真庸醫也 。 故於此證 , 當察在表在裡 , 及新邪久病等因 , 脈色形氣等辨 , 辨得其真 , 則但以六安煎 、 金水六君煎 , 或柴陳煎之類 , 不數劑而可愈矣 。 此等之方 , 皆非切中病情之藥 , 尚宜細細斟酌 。
一 、 乾咳嗽證 , 在丹溪云 : 火鬱之甚 , 乃痰鬱火邪在肺中 , 用苦梗以開之 , 下用補陰降火 , 不已則成勞 , 須用倒倉法 。 此證多是不得志者有之 。 愚謂既云不得志 , 則其憂思內傷 , 豈痰火病也 ? 又豈苦梗倒倉所宜攻也 ? 憂思則氣鬱結而為火 , 肺中鬱火升騰而為乾咳 , 故用苦梗開其鬱火 , 使之外達 , 然後滋陰降火 , 此先後之法也 。 若竟以津液乾涸而用滋陰凝滯 , 其火焉得宣散 ? 蓋乾咳嗽者 , 以肺中津液不足 , 枯涸而然 。 內有鬱結之火 。 此係內傷虧損 , 肺腎不交 , 氣不生精 , 精不化氣 , 此二句 , 老生常談 。 所以乾澀如此 。 鬱火煎熬 , 所以乾澀 。 但其有火無火 , 亦當辨治 。 動輒言有火無火 , 未有無火而為乾咳嗽者 。 若臟氣微寒者 , 非辛不潤 , 故必先補陽 , 自可生陰 。 補陽氣可以生陰 , 非熱藥可以生陰 。 不明大理 , 焉可立方治病 ? 若兼內熱有火者 , 須保真陰 , 故必先壯水 , 自能制火 。 必宜清火 , 則肺不受爍 。 若以此證而但知消痰開鬱 , 將見氣愈耗 , 水愈虧矣 。 氣降則痰降 , 開鬱則火散而不爍肺 。《 內經 》 所謂諸氣膹郁 , 皆屬於肺 。 鬱火乾咳 , 先宜開鬱清火 。 若照景岳治法 , 殺人多矣 。
辨古
河間曰 : 咳謂無痰而有聲 , 肺氣傷而不清也 ; 嗽是無聲而有痰 , 脾濕動而為痰也 ; 咳嗽謂有痰而有聲 , 蓋因傷於肺氣 , 動於脾濕 , 咳而嗽也 。 脾濕者 , 秋傷於濕 , 積於脾也 。 故經曰 : 秋傷於濕 , 冬必咳嗽 。 此咳嗽之大旨 。 大抵素秋之氣宜清肅 , 而反動之 , 氣必上衝為咳嗽 , 甚則動於濕而為痰也 。 濕生痰也 。
愚觀河間此說 , 謂治嗽當先治痰 , 因以南星 、 半夏之屬為主 , 似得治嗽之法矣 。 此其意謂嗽必因痰 , 故勝其痰而嗽自愈 , 則理有不然也 。 王節齋言之 , 景岳述之 , 而今又云理有不然 。 河間因 《 內經 》 秋傷於濕 , 冬必咳嗽 , 故將 《 內經 》 之旨闡發而為治 , 不講外感風寒也 。 咳嗽而云痰 , 痰之生也 , 由於濕之故 。 蓋外感之嗽 , 因風寒在肺 , 則肺氣不清 , 所以動嗽 , 動嗽然後動痰 。 此風邪痰嗽之本 , 本於外感 , 非外感本於痰也 。 內有痰 , 故得風而嗽 。 若無痰 , 竟頭痛發熱矣 , 焉得咳嗽 ? 又如內傷之嗽 , 必因陰虛 , 陰虛則水涸金枯 , 所以動嗽 , 脾虛腎敗 , 所以化痰 。 此陰虛痰嗽之本 , 本於內傷 , 非內傷本於痰也 。 河間但議咳嗽屬痰 , 未講陰虛 。 若治陰虛咳嗽 , 必不用半夏辛散之藥矣 。 然治外感之嗽者 , 誠惟二陳之屬為最效 。 豈非治痰之藥乎 ? 蓋南星 、 半夏 、 生薑 、 陳皮 、 枳殼之類 , 其味皆辛 , 豈非河間治痰之藥乎 ? 辛能入肺散寒 , 寒邪散則痰嗽自愈 , 此正所以治本 , 治本不知何藥 。 而實非以治痰也 。 非治痰何以用二陳 ? 若內傷陰虛之嗽 , 則大忌辛燥 。 河間但言外感之嗽 。 若內傷陰虛之嗽 , 必不用此藥矣 。 河間何以不察 , 而謂南星 、 半夏之屬但能治痰 , 豈果治痰之標便能治嗽之本乎 ? 河間未嘗將此藥治陰虛咳嗽 , 何必罪之 ?
此辨甚覺牽強 。 河間但論咳嗽 ,《 內經 》 言五臟皆令人咳 , 非獨肺也 , 將一陰虛咳嗽以駁之 。 河間但言六氣所傷 , 未及陰虛耳 , 觀前論可知矣 , 故丹溪出而治陰虛之嗽 , 補河間之未及也 。
述古
楊仁齋曰 : 肺出氣也 , 腎納氣也 。 凡咳嗽引動百骸 , 覺氣從臍下逆上者 , 此腎虛不能收氣歸原 , 當以地黃丸 、 安腎丸主之 , 毋徒事於肺 , 此虛則補子之義也 。 此但言腎虛之治 。
《 衍義 》 云 : 有暴嗽 , 諸藥不效 , 或教進生料鹿茸丸 、 大菟絲子丸方愈 。 有本有標 , 卻不可因暴嗽而疑驟補之非 。 因服諸藥不效 , 故補腎而愈 。 若初起即補 , 未免有誤 。
丹溪曰 : 咳嗽有風有寒 , 有痰有火 , 有虛有勞 , 有郁 , 有肺脹 。 咳嗽不一 , 當認清門路而治 。
王節齋曰 : 因嗽而有痰者 , 咳為重 , 主治在肺 。 因痰致咳者 , 痰為重 , 主治在脾 。 但是食積成痰 , 痰氣上升 , 以致咳嗽 , 只治其痰 , 消其積 , 而咳自止 。 景岳辨河間不必治痰 , 今述節齋只治痰消積而咳自止 , 何兩相悖謬耶 ?
薛立齋曰 : 肺主皮毛 。 肺氣虛 , 則腠理不密 , 風邪易入 , 法當解表 , 兼實肺氣 ; 肺有火 , 則腠理不閉 , 風邪外乘 , 治宜解表 , 兼清肺火 。 實表未可驟用 , 清肺火乃正論 。 立齋尚有悖謬 。 故凡肺受邪不能輸化 , 而小便短少 , 皮膚漸腫 , 咳嗽日增者 , 宜用六君子以補脾肺 , 六味丸以滋腎水 。 既云肺受邪 , 宜清肺邪 , 豈可用補 ? 。 咳唾有血 , 用麥門冬湯 , 兼以六味丸亦有六氣所傷 。 。 夏月心火乘肺 , 輕則用麥門冬湯 , 重則用人參平肺散 。 上焦實熱 , 涼膈散 ; 虛熱 , 用六君子湯 。 太燥 , 恐肺不堪 。 。 若病邪既去 , 宜用補中益氣加山藥 、 五味以養元氣 , 柴升各二分以升生氣 。 咳嗽不宜升提 , 立齋往往用之 。 。 午後嗽者 , 屬腎氣虧損 , 火炎水涸 , 或津液湧而為痰者 , 乃真臟為患也 , 須六味丸壯腎水滋化源為主 , 以補中益氣湯養脾土 , 生肺腎為佐 。 內有升柴 , 當去之 。
灸法
咳嗽病受寒邪者 , 可灸 。 若火爍金之嗽而用灸法 , 如火益熱矣 。 學者當明是理 。
喘促
論證
肺主皮毛 , 而居上焦 , 故邪氣犯之 , 則上焦氣壅 , 而為喘 , 氣壅者 , 宜清宜破也 。 腎主精髓而在下焦 , 若真陰虧損 , 精不化氣 , 則下不上交而為促 , 促者 , 斷之基也 , 氣既短促 , 而加消散 , 如壓卵矣 。 氣不歸原 , 不能納藏腎布於肺為喘 , 不必言精不化氣 , 為常套之語 。 景岳每將精不化氣 , 氣不化精二句 , 不離口吻 。
虛喘證治
一 、 虛喘證 , 其人別無風寒咳嗽等疾 , 而忽氣短似喘 , 或經微勞 、 飢時 , 或於精泄 、 大汗 、 大小便 、 大病之後 , 或婦人月期之後而喘促更甚 , 或氣道噎塞 , 上下若不相續 , 勢劇垂危者 , 但察其表裡無邪 , 脈息微弱無力 , 悉宜以貞元飲主之 , 加減如本方 , 其效如神 。 非納氣歸源之藥 , 喘證用之 , 未為確當 , 而稱如神 ? 經曰 : 肝苦急 , 急食甘以緩之 , 即此之類 。 若肝火旺 , 上衝清道 , 以甘緩之 。 若腎虛 , 氣不歸源 , 當加味地黃丸 , 加牛膝 、 沉香 、 五味 、 砂仁 、 磁石以降之 , 當辨明用藥 。 若火爍肺金 , 上焦熱甚 , 煩渴多汗 , 氣虛作喘者 , 宜人參白虎主之 。 宜生脈白虎合用 。 若火在陰分 , 宜玉女煎主之 。 火在陰分 , 而用石膏 , 於理不通 。 竟以知柏地黃湯治之 。 。 若陰虛 , 自小腹火氣上衝而喘者 , 宜補陰降火 , 以六味地黃湯加知柏之類主之 。 深毀丹溪用知柏之害人 , 今陰虛火炎之喘 , 仍用之耶 。 凡治水喘者 , 不宜妄用攻擊 , 當求腫脹門法治之 。 若因喘而腫 , 當以清肺為要 。 肺受火爍 , 乾金不能施化 , 小便不利 , 致積水而為腫 , 清肺則小便自利而腫退矣 。 。 古法治心下有水氣上乘於肺 , 喘不得臥者 , 以 《 直指 》 神秘湯主之 。 但此湯多主氣分 , 若水因氣滯者則可 , 若水因氣虛者 , 必當以加減金匱腎氣湯之類主之 。 腎虛水泛溢而腫 , 當以金匱腎氣湯治之 。 若氣虛 , 當用參朮 。 景岳尚未詳察 , 而用藥不當 。
一 、 老弱人久病氣虛發喘者 , 但當以養肺為主 。 生脈散為要 。 凡陰勝者 , 宜溫養之 , 如參 、 歸 、 薑 、 桂 、 甘草 , 或加耆 、 術之屬 。 寒不能為喘 , 陰勝者 , 陰寒勝也 , 陰主降 , 不能升而為喘 。 火主升 , 升則為喘 , 故 《 內經 》 云 : 諸逆衝上 , 皆屬於火 。 景岳陰陽升降之理尚未明白 , 何敢立言垂世乎 ?
一 、 關格之證為喘者 。 關格乃上吐而大小便不通 , 危在旦夕 , 不得盡其命而死矣 , 不可言喘症 。
實喘證治
一 、 實喘之證 , 以邪實在肺也 , 肺之實邪 , 非風寒則火邪耳 。 治風寒之實喘 , 宜以溫散 ; 治火熱之實喘 。 治以寒涼 。 肺家有火 , 為風寒外束 , 故為喘急 , 當辛散之中加清火 , 未可竟為溫散而傷肺 。 。 辛以散之 , 因外之風寒鬱遏 , 肺氣不得疏泄而喘 , 非肺中有寒也 。 景岳尚未講究 。 。 又有痰喘之說 , 前人皆曰治痰 , 不知痰豈能喘 , 而必有所以生痰者 , 當求其本而治之 。 痰閉肺竅則喘 , 故以豁痰降氣而平 , 如三子養親湯之類 , 豈可謂痰無喘乎 ? 導痰湯 、 小胃丹 , 皆治痰喘之方也 。
一 、 凡風寒外感 , 邪實於肺而咳喘並行者 , 宜六安煎加細辛 。 細辛非肺家寒包火之藥 , 宜加蘇子 、 桑皮 。
一 、 痰盛作喘者 , 雖宜治痰 , 如二陳 、 六安煎 、 導痰 、 千緍 、 滾痰丸 、 抱龍丸之類 , 可治實痰之喘也 ; 前言痰不能作喘 , 今又云痰盛作喘 , 豈非自相矛盾 ? 六君子 、 金水六君煎之類 , 可治虛痰之喘也 。 治痰用歸地 , 痰何以化 ? 金水六君之立 , 甚覺無理 。
一 、 喘有夙根 , 遇寒即發 , 或遇勞發者 , 亦名哮喘 。 未發時 , 以扶正為主 ; 即發時 , 以攻邪為主 。 此即痰火證 , 因胃中有積痰 , 肺中伏火一遇風寒觸動 , 其痰火發越而為喘 , 宜豁痰清火 , 少兼發表 。 愈後以六味丸加降火納氣之藥 , 或健脾加豁痰清火為要 。 若用溫補 , 而以八味金匱等丸 , 必致熱傷其肺 。
述古
東垣曰 : 華佗云 : 盛而為喘 , 減而為枯 。 故 《 活人 》 亦云 , 發喘者 , 氣有餘也 。 凡看文字 , 須要會得本意 。 氣盛當認作氣衰 , 有餘當認作不足 。 肺氣果盛 , 又為有餘 , 則當清肅下行而不喘 , 以其火入於肺 , 衰與不足而為喘焉 。 故言盛者 , 非肺氣盛也 , 言肺中之火盛也 ; 言有餘者 , 非肺氣有餘也 , 言肺中之火有餘也 。 此言是確論 。 觀此不當用溫補之藥矣 。 故瀉以苦寒之劑 , 非瀉肺也 , 瀉肺中之火 , 實補肺氣也 。 邪去而元氣自復也 。
呃逆
論證
一 、 咳逆之名 , 原出 《 內經 》, 本以咳嗽氣逆者為言 。 王安道 《 溯洄集 》 有 「 嘔噦咳逆辨 」。
一 、 呃逆證有傷寒之呃逆 , 雜證之呃逆 , 在古人則悉以虛寒為言 , 惟丹溪引 《 內經 》 之言曰 : 諸逆衝上 , 皆屬於火 。 余向見此說 , 疑其與古人相左 , 不以為然 , 及晚年曆驗 , 始有定見 , 景岳亦晚年之一隙耳 。 乃知丹溪此言為不誣也 。 毀丹溪用寒涼之誤 , 何必再引其說為不誣 , 則知景岳之書不足憑矣 。
論治
一 、 胃火為呃者 , 其證極多 , 但察脈見滑實而形氣不虛 , 胸膈有滯 , 或大便堅實不行者 , 皆胃中有火 , 所以上衝為呃 。 河間 《 原病式 》 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, 發 《 內經 》 之旨 , 景岳仍引呃逆屬火耶 。 但降其火 , 其呃自止 , 惟安胃飲為最妙 。 安胃飲並非治胃火之方 , 最夾雜於呃逆 , 大不相宜 , 自稱最妙 , 可恥可恥 。 宜以二陳加黃連 、 山梔 、 香附 、 枳殼 , 順氣降火為主方是 。
一 、 氣逆為噦而兼脹悶者 , 或羌活附子湯 。 治呃逆不宜此方 , 羌活乃發散之品 。
一 、 食滯而呃者 , 宜加減二陳加山楂 、 白芥子 、 烏藥之屬 。 消痰順氣 , 非治食也 , 當用枳實 、 厚朴 。 若因勞倦內傷而致呃逆者 , 宜補中益氣加丁香 。 呃逆宜降不宜升 , 當用六君子湯 。
一 、 下焦虛寒者 , 其肝腎生氣之源不能暢達 。 不能暢達 , 乃抑鬱不舒 , 豈可云虛寒 ? 故凡虛弱之人多見呃逆 , 正以元陽無力 , 易為抑遏而然 。 此呃逆之本 , 多在腎中 , 故余制歸氣飲主之 。 虛弱之人 , 氣不歸原 , 上升而呃逆 , 或氣滯而不行 , 不得升降而呃逆 , 何得言元陽無力 , 易為抑遏 , 而本多在腎中 ? 歸氣飲之雜亂無理而可治乎 ? 豈有屬腎而用此方 ? 。 元陽無力 , 焉得上升而呃逆 ? 惟藉火可以上升 。 歸氣飲 , 最無學問之方 , 宜去之 。
傷寒呃逆
一 、 傷寒胃中虛冷等症 , 大約與前雜症相似 , 悉宜以溫中等劑治之 。 熱為寒束而呃 , 若竟言虛冷 , 則凝滯而不得升上 , 惟藉火乃可上升 。
一 、 傷寒邪有未解而用溫補太過者 , 其中焦氣逆 , 最能為噦 , 惟安胃飲最妙 。 安胃飲 , 大無學問之方 , 治呃逆症未必見效 。
一 、 傷寒誤攻 , 或吐或下 , 或誤用寒涼 , 致脾腎胃氣虛寒而發噦者 , 當以溫胃 、 理陰等法調之 。 溫胃 、 理陰俱有歸地 , 非胃家呃逆之方 , 用之反增滿悶耳 。
郁證
論 《 內經 》 五郁之治
且奪者挽回之謂 , 大實非大攻不足以蕩邪 , 大虛非大補不足以奪命 , 是皆所謂奪也 。 土鬱奪之 , 謂鬱而壅瘀不通 , 故奪去其壅瘀 , 使之下行 , 而土得平治 , 非挽回謂之奪也 。 郁者不通之故 , 非大虛之症 , 而用大補 , 此說欠通 。
論脈
至若結促之脈 , 雖為郁病所常有 , 然病郁者 , 未必皆結促也 。 惟血氣內虧 , 則脈多間斷 ; 若平素不結而因病忽結者 , 此以不相接續 , 尤屬內虛 。 氣滯不宣通 , 則痰亦凝結 , 阻其脈之隧道 , 故有間斷結促沉澀之象 , 非血氣內虧 , 可專用補也 。
論情志三郁證治
茲予辨其三證 , 日怒郁 , 曰思郁 , 曰憂鬱 。 如怒郁者 , 方其大怒 , 氣逆則實 , 邪在肝 , 多見氣滿腹脹 , 所當平也 。 及其怒後逆氣已去 , 惟中氣受傷矣 , 既無脹痛等症 , 而或為倦怠 , 少食 , 此以木邪剋土 , 損在脾矣 , 是可不知培養而仍加消伐 , 則所伐者誰乎 ? 木邪剋土 , 疏肝扶脾為要 , 不宜竟講培養而用補 。 。 又若思郁者 , 則惟曠女嫠婦及燈窗困厄 , 積疑任怨者皆有之 。 此等之症 , 非藥所能愈 。 。 又若憂鬱病者 , 則全屬大虛 , 本無邪實 , 此多以衣食之累 , 利害之牽 , 及悲憂驚恐而致郁者 , 總皆受郁之類 。 憂思鬱結 , 則氣滯不行 , 宜開鬱以兼補 , 未可論其全屬大虛而用峻補 。 景岳議論 , 於理欠通 。 然情志之病 , 非藥可療 , 必得遂其願而病庶可愈 , 若講大補 , 亦無益也 。
一 、 怒郁之治 , 若暴怒傷肝 , 逆氣未解 , 而為脹滿疼痛者 , 宜解肝煎 、 神香散 。 治郁之方 , 不必好奇 , 總之以逍遙散 、 溫膽湯 、 越鞠丸出入加減 , 大補凝滯之藥 , 不可輕用 。
若思憶不遂 , 致遺精帶濁 , 病在心肺不攝者 , 宜秘元煎 。 此非藥可治 。 若用補澀之藥 , 其火不得疏泄 , 上升而為咳嗽吐紅者多矣 , 必遂其欲而後可 。 若照此等治法 , 必致敗壞 。 。 治郁之方 , 若講凝滯補澀 , 抑鬱之火 , 無從宣散 , 反增滿悶發熱耳 。 。 若心膈氣有不順 , 或微見疼痛者 , 宜歸脾湯 , 或加砂仁 、 豆蔻 、 丁香之類以順之 。 香燥之藥 , 有耗氣助火之患 。 若憂鬱傷脾而吞酸嘔惡者 , 宜溫胃飲或神香散 。 鬱而為火 , 宜和胃氣 , 清肝火 , 不宜溫胃 。
郁證無有不傷脾胃者 , 雖虛不可補塞 。 補中兼疏 , 庶得郁開脾旺 , 逍遙散加減 , 為治郁之大法 。 。 凡郁證屬七情 , 非藥所能治 , 必改心易慮 , 內觀自養 , 可以卻疾 。
諸鬱滯治法
凡諸鬱滯 , 如氣血食痰 , 風濕寒熱 , 表裡臟腑 , 一有滯逆 , 皆為之郁 。 既云一有滯逆 , 皆為之郁 , 治郁之藥 , 不可竟言補矣 。 。 以上諸郁治法 , 皆所以治實邪也 。 若陽虛則氣不能行 , 陰虛則血不能行 , 氣血不行 , 無非郁證 , 若用前法 , 則愈虛愈郁矣 。 郁者 , 鬱而不舒也 , 宜開鬱而兼扶脾 , 未或以陽虛陰虛而用補火滋陰 , 則失之多矣 。
附按
丹溪治一室女 , 因事忤意 , 鬱結在脾 , 半年不食 , 但日食菱棗數枚 , 深惡粥飯 。 予意脾氣實 , 非枳實不能散 , 以溫膽去竹茹與之 , 數十貼而愈 。 觀此治法 , 非明哲焉能至此 ? 景岳豈能及耶 ?
嘔吐
經義
「 脈解篇 」 曰 : 太陰所謂食則嘔者 , 物盛滿而上溢 , 故嘔也 。 食填太倉 , 豈虛寒乎 ? 。 少陰所謂嘔咳上氣喘者 , 陰氣在下 , 陽氣在上 , 諸陽氣浮 , 無所依從 , 故嘔咳上氣喘也 。 陽浮於上而嘔咳 , 豈虛寒乎 ?
「 六元正紀大論 」 曰 : 少陽所至 , 為嘔湧 。 少陽之火上衝而嘔湧 。 。 厥陰所至 , 為脅痛 , 嘔泄 。 屬肝火 。
「 四時氣篇 」 曰 : 善嘔 , 嘔有苦 , 長太息 , 心中憺憺 , 恐人將捕之 。 邪在膽 , 逆在胃 。 屬少陽之火 。
「 診要經終論 」 曰 : 太陰終者 , 腹脹閉不得息 , 善噫 , 善嘔 , 嘔則逆 , 逆則面赤 。 火逆炎上 。
論證
嘔吐一證 , 當詳辨虛實 , 實者有邪 , 去其邪則愈 ; 虛者無邪 , 則全由胃氣之虛也 。 所謂邪者 , 或暴傷寒涼飲食 , 或因胃火上衝 。 仍有胃火上衝者 , 可見河間之言不謬 , 軒岐未必裂眥發豎 。
一 、 嘔家雖有火證 , 詳列後條 , 然病嘔吐者 , 多以寒氣犯胃 , 故胃寒者十居八九 , 內熱者十止一二 。 嘔吐受病不一 , 不可言胃寒者十居八九 。 。 若吐而有物者 , 屬寒 ; 若嘔而有聲無物者 , 屬火 。 又王太僕云 : 食入即出者 , 火也 ; 食久反出者 , 寒也 。 未可以寒多熱少而毀河間 。 而外感之嘔 , 則尤多寒邪 , 不宜妄用寒涼 。 少陽一證 , 小柴胡有黃芩 , 豈仲景妄用歟 ? 觀劉河間曰 : 胃膈熱甚則為嘔 , 火氣炎上之象也 。 此言過矣 , 若執而用之 , 其害不小 。 經云 : 諸逆衝上 , 諸嘔吐酸 , 皆屬於火 。 河間本 《 內經 》 之言而著 《 原病式 》, 何得謗其為非 ? 豈 《 內經 》 之言過歟 ? 抑景岳之言是歟 ? 況河間亦有用溫熱者 , 不可專以寒涼責之 。 又孫真人曰 : 嘔家聖藥是生薑 。 此的確之見也 。 用生薑者 , 辛以散之 , 散其火也 , 非真寒也 , 故竹茹並用 。
若雜證之嘔吐 , 非胃寒不能化 , 則脾虛不能運耳 。 脾胃既虛 , 其可攻乎 ? 雜證嘔吐 , 不可專認胃寒而用熱藥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諸逆衝上 , 皆屬於火 ; 諸嘔吐酸 , 皆屬於熱 。 豈 《 內經 》 之言不足憑歟 ? 且上下之病氣或無涉 , 而上下之元氣實相依 , 此嘔吐之所以不可攻者 。 仲景有大黃甘草湯治食已即吐 , 豈仲景非歟 ?
虛嘔證治
凡胃虛作嘔者 , 其證不一 。 若胃脘不脹者 , 非實邪也 。 有火則不脹 。 胸膈不痛者 , 非氣逆也 。 有物則痛 。 內無熱躁者 , 非火證也 。 鬱結之火內伏 , 亦無躁熱 。 無食無火而忽為嘔吐者 , 胃虛也 。 忽然嘔吐 , 非胃虛也 , 必病久乃屬虛 。 嘔吐無常而時作時止者 , 胃虛也 。 時作時止 , 火氣升降也 , 非胃虛 。 食無所停而聞食則嘔者 , 胃虛也 。 亦有傷食惡食而嘔者 , 未可盡為胃虛 。 或吞酸或噯腐 , 時苦噁心 , 兀兀然 , 泛泛然 , 冷咽靡寧者 , 胃虛也 。 此傷食而有肝火者 , 有是症 , 未可為胃虛 。 或朝食暮吐 , 或暮食朝吐 , 食入中焦而不化者 , 胃虛也 。 此是寒證 。 凡此虛證 , 必皆宜補 , 是固然矣 。 若專講一補為治 , 是執死法也 。 然胃本屬土 , 非火不生 , 非暖不化 , 是土寒者 , 即土虛也 , 土虛者 , 即火虛也 。 此論嘔吐 , 非論脾寒不化 , 大失題旨 。 所以東垣 《 脾胃論 》 特著溫補之法 , 蓋特為胃氣而設也 。《 脾胃論 》 每以熱傷元氣為言 , 香燥熱藥有耗散元氣之戒 , 往往脾胃藥加黃柏以瀉陰火 , 未嘗竟講溫補 。 補中必兼疏理 , 用藥有監製 , 此東垣法也 。 景岳於 《 脾胃論 》 尚未細究 。 夫嘔因火者 , 余非言其必無 。 河間論胃膈熱甚之嘔 , 信不誣矣 。 但因火嘔者少 , 因寒嘔者多耳 ; 因胃實嘔者少 , 因胃寒嘔者多耳 。 故不得不有此辨 。 不必辨嘔吐之症 。《 準繩 》 分別甚詳 。 竟於 《 準繩 》 中考之可也 。
一 、 虛嘔之治 , 但當以溫胃補脾為主 。 虛嘔亦有火者 , 六君子加黃連 , 投之必中 。 。 若胃寒甚者 , 宜附子理中湯 。 竟講胃寒 , 亦偏見也 。 。 若虛在陰分 , 水泛為痰而嘔吐者 , 宜金水六君煎 。 嘔吐而用歸地 , 必致滿悶氣逆 。
實嘔證治
若因寒滯者 , 必多疼痛 。 因食滯者 , 必多脹滿 。 亦能作痛 。 如無實證實脈而見嘔吐者 , 不可以實邪治 。 亦不宜峻補 , 當以和胃為主 。
凡邪在少陽 , 表邪未解 , 而漸次入里 , 所以外為寒熱 , 內為作嘔 , 治宜解表散寒 。 宜小柴胡和之 。 解表散寒 , 未為切當 。
一 、 氣逆作嘔者 , 多因鬱怒 , 致動肝氣 , 胃受肝邪 , 所以作嘔 。 治此者 , 必當兼顧胃氣 , 宜六君子或理中湯主之 。 鬱怒動氣 , 宜疏肝開鬱和胃 , 不宜驟用六君 、 理中 。 景岳用藥 , 尚欠斟酌 。
凡邪在少陽 、 陽明 、 太陰者 , 皆能作嘔 , 但解表邪 , 嘔必自止 。 嘔屬少陽 , 當以小柴胡和之 。 解表兩字 , 於理不通 。 。 其在痢疾之嘔 , 多因胃氣虛寒 。 蓋表非寒邪無以成瘧 , 里非寒邪無以成痢 。 痢疾之嘔不一 , 不可單作寒治 。 瘧疾之症 , 夏秋間必因內傷飲食 , 外受暑邪而起 。 若云寒邪虛證 , 而用溫熱補劑 , 必致殺人 。 近來蘇杭治瘧痢 , 俱用溫補 , 而死者多矣 , 此書害之也 。
一方 , 治嘔吐之極 , 或反胃 , 粥湯入胃即吐 , 垂死者 , 用參二兩 , 水煮熱服 , 兼以人參煮粥食之 , 即不吐 。 參煮粥治反胃 , 不吐未為的確 。
吐蛔
凡吐蛔者 , 必因病而吐蛔 , 非因蛔而致吐也 。 有蛔厥而吐 , 豈非因蛔而吐乎 ?
治嘔氣味論
氣虛者 , 最畏不堪之氣 。 有火邪者 , 亦畏 。 凡治陽虛嘔吐 , 則一切香散鹹酸辛味不堪等物 , 悉以己意相測 , 測有不妥 , 切不可用 。 補陽之藥 , 味辛者多 。 但補其陽 , 陽回則嘔必自止 。 此但言虛寒而不及火逆 。 凡遇嘔吐 , 要察形色氣象 , 而用藥不可以陽回而嘔自止 , 妄投辛熱補藥以誤人 。
述古
王太僕曰 : 內格嘔逆 , 食不得入 , 是有火也 。 病嘔而吐 , 食入反出 , 是無火也 。 食不得入 , 有火拒格 。 食入反出 , 無火拒格 。 食入胃中 , 不得運化 , 久而吐出 , 方是無火 。 若食入即出 , 是有火也 。 不可不辨明 。
劉河間謂 : 嘔者 , 火氣炎上 。 此特一端耳 。 劉河間治寒者 , 仍用熱藥 。 觀 《 宣明論 》、《 保命集 》 可知矣 。 未可斥其害人 。 河間因 《 局方 》 俱用溫熱 , 故獨揭有火熱者論之 , 如仲景獨揭傷寒而不及溫熱耳 。
薛立齋曰 : 若脾胃氣虛而胸膈不利 , 用六君子湯 。 胸膈不利 , 尚要理氣 , 加香砂為要 。 。 若過服辛熱而嘔吐噎膈者 , 四君子加芎 、 歸 , 益脾土以抑陰火 。 四君 、 芎歸 , 豈抑陰火之藥歟 ? 。 胃火內格而飲食不入者 , 用六君加芩 、 連 。 既有胃火 , 參朮不宜 。 若服耗氣之劑 , 血無所生 , 而大便燥結者 , 用四君加芎 、 歸 。 大便燥結屬血枯 , 反以參朮補氣何哉 ? 。 若火逆衝上 , 食不得入者 , 用四君加山梔 、 黃連 , 火逆上衝 , 非四君子能治 。 必以二陳加清火 , 可以止嘔 。 清熱養血 。 養血二字欠通 。 。 痰飲阻滯 , 而食不得入者 , 用六君加木香 、 山梔 , 痰飲阻滯而投參朮 , 則氣滯而不化 , 必宜豁痰理氣 , 開其胸膈 , 然後可用參朮 。 補脾化痰 。 補脾則痰自化 , 雖屬治本之法 , 然必兼疏理氣道 , 是為活法 。
胃火上衝嘔吐新按
一金宅少婦 , 素任性 , 每多胸脅痛 , 又嘔吐等證 , 隨調隨愈 。 後於秋時 , 前證復作 , 而嘔吐更甚 , 甚至厥脫不省如垂絕者 。 余診之 , 見其脈亂數甚 , 而且煩熱躁擾 , 莫堪名狀 , 意非陽明之火 , 何以急劇若此 ? 因以太清飲投之 , 即酣睡不復吐矣 。 後以滋陰輕清等劑 , 調理而愈 。 嘔吐以滋陰調理 , 此偶然耳 , 未可為常法 。
大都嘔吐多胃寒 , 而復有火證若此者 , 經曰 : 諸逆衝上 , 皆屬於火 , 即此是也 。 河間言火 , 亦本於此 。
吐蛔新按
觀此二證 , 前之小兒因涼藥傷脾 , 所以生蟲 ; 後之女人因生果傷胃 , 所以生蟲 , 可見陰濕內淫 , 而脾胃虛寒 , 即生蟲之由也 。 故治蟲之法 , 察其無疳熱等證 , 當溫補脾胃為主 。 因食生冷凝滯之物 , 郁遏日久 , 寒化為熱 , 熱氣熏蒸而化為蟲 , 非陰濕可以化蟲也 。 故天令炎熱則生蟲 , 天令嚴寒 , 諸蟲皆死 。 景岳將天令物理細思之 , 溫補脾胃之論 , 自可去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