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入集

傳忠錄(中)
神氣存亡論(十二)
經曰 : 得神者昌 , 失神者亡 。 善乎神之為義 , 此死生之本 , 不可不察也 。 以脈言之 , 則脈貴有神 。《 脈法 》 曰 : 脈中有力 , 即為有神 。 夫有力者 , 非強健之謂 , 謂中和之力也 。 大抵有力中不失和緩 , 柔軟中不失有力 , 此方是脈中之神 。 若其不及 , 即微弱脫絕之無力也 。 若其太過 , 即弦強真藏之有力也 。 二者均屬無神 , 皆危兆也 。
以形證言之 , 則目光精彩 , 言語清亮 , 神思不亂 , 肌肉不削 , 氣息如常 , 大小便不脫 , 若此者 , 雖其脈有可疑 , 尚無足慮 , 以其形之神在也 。 若目暗睛迷 , 形羸色敗 , 喘急異常 , 泄瀉不止 , 或通身大肉已脫 , 或兩手尋衣摸床 , 或無邪而言語失倫 , 或無病而虛空見鬼 , 或病脹滿而補瀉皆不可施 , 或病寒熱而溫涼皆不可用 , 或忽然暴病 , 即沉迷煩躁 , 昏不知人 , 或一時卒倒 , 即眼閉口開 , 手撒遺尿 。 若此者 , 雖其脈無凶候 , 必死無疑 , 以其形之神去也 。
再以治法言之 , 凡藥食入胃 , 所以能勝邪者 , 必賴胃氣施布藥力 , 始能溫吐汗下以逐其邪 。 若邪氣勝 , 胃氣竭者 , 湯藥縱下 , 胃氣不能施化 , 雖有神丹 , 其將奈之何哉 。 所以有用寒不寒 , 用熱不熱者 , 有發其汗而表不應 , 行其滯而里不應者 , 有虛不受補 , 實不可攻者 , 有藥食不能下咽 , 或下咽即嘔者 。 若此者 , 呼之不應 , 遣之不動 , 此以臟氣元神盡去 , 無可得而使也 , 是又在脈證之外亦死無疑者 。
雖然 , 脈證之神 , 若盡乎此 , 然有脈重證輕而知其可生者 , 有脈輕證重而知其必死者 , 此取證不取脈也 。 有證重脈輕而必其可生者 , 有證輕脈重而謂其必死者 , 此取脈不取證也 。 取捨疑似之間 , 自有一種玄妙 。 甚矣 , 神之難言也 。 能知神之緩急者 , 其即醫之神者乎 。
君火相火論(十三)
余向釋 《 內經 》, 於君火以明 , 相火以位之義 , 說固詳矣 , 而似猶有未盡者 。 及見東垣云 : 相火者 , 下焦包絡之火 , 元氣之賊也 , 丹溪亦述而證之 。 予聞此說 , 嘗掩口而笑 , 而覺其不察之甚也 。 由此興感 , 因再繹之 。
夫 《 內經 》 發明火義 , 而以君相明位四字為目 , 此四字者 , 個個著實 , 是誠至道之綱領 , 有不可不闡揚其精義者 。 亦何以見之 ? 蓋君道惟神 , 其用在虛 ; 相道惟力 , 其用在實 。 故君之能神者 , 以其明也 ; 相之能力者 , 以其位也 。 明者明於上 , 為化育之元主 ; 位者位於下 , 為神明之洪基 。 此君相相成之大道 , 而有此天不可無此地 , 有此君不可無此相也 , 明矣 。 君相之義 , 豈泛言哉 !
至若五運之分 , 各職其一 , 惟於火字獨言君相 , 而他則不及者何也 ? 蓋兩間生氣 , 總曰元氣 , 元氣惟陽為主 , 陽氣惟火而已 。 第火之為用 , 其道最微 , 請以火象證之 。 如輕清而光焰於上者 , 火之明也 ; 重實而溫蓄於下者 , 火之位也 。 明即位之神 , 無明則神用無由以著 ; 位即明之本 , 無位則光焰何從以生 。 故君火之變化於無窮 , 總賴此相火之栽根於有地 , 雖分之則一而二 , 而總之則二而一者也 。 此君火相火之辨 。 凡其為生化 , 為盛衰 , 為本末 , 重輕攸系 , 從可知矣 。 人生所賴者惟此 , 故 《 內經 》 特以為言 。
然在 《 內經 》 則但表其大義 , 原無分屬之條 , 惟 《 刺禁論 》 曰 : 七節之傍 , 中有小心 。 此固隱然有相火所居之意 。 故後世諸家咸謂相火寄在命門 , 是固然矣 。 然以予之見 , 則見君相之義 , 無藏不有 。 又何以辨之 ? 蓋總言大體 , 則相火當在命門 , 謂根荄在下 , 為枝葉之本也 。 析言職守 , 則臟腑各有君相 , 謂志意所出 , 無不從乎形質也 。 故凡以心之神 , 肺之氣 , 脾胃之倉廩 , 肝膽之謀勇 , 兩腎之伎巧變化 , 亦總皆發見之神奇 , 使無其地 , 何以生此 ? 使地有不厚 , 何以蕃此 ? 此皆從位字發生 , 而五臟各有位 , 則五臟亦各有相 , 相強則君強 , 此相道之關係 , 從可知矣 。 故聖人特命此名 , 誠重之也 。 而後人指之為賊 , 抑何異耶 ! 此萬世之疑竇 , 故予不得不辨 。
或曰 : 是若謬矣 。 第彼之指為賊者 , 亦有深意 。 蓋謂人之情欲多有妄動 , 動則俱能起火 , 火盛致傷元氣 , 即所謂元氣之賊 , 亦何不可 ? 予曰 : 此固邪正之歧 , 最當明辨者也 。 夫情欲之動 , 邪念也 , 邪念之火為邪氣 。 君相之火 , 正氣也 , 正氣之蓄為元氣 。 其在身家 , 譬之產業 , 賢者能守之 。 不肖者能蕩之 。 罪與不罪 , 在子孫之廢與不廢 , 鎡基何與焉 ? 相火之義亦猶此耳 。 夫既以相稱之 , 而竟以賊名之 , 其失聖人之意也遠矣 。 且凡火之賊傷人者 , 非君相之真火 , 無論在內在外 , 皆邪火耳 。 邪火可言賊 , 相火不可言賊也 。 矧六賊之中 , 火惟居一 , 何二子獨知畏火 , 其甚如是 , 而並昧邪正之大義 , 亦何謂耶 ? 予聞其言 , 固知其錯認面目矣 , 不覺因而失笑 。
先天后天論(十四)
人生於地 , 懸命於天 , 此人之制命於天也 。 栽者 , 培之 。 傾者 , 覆之 。 此天之制命於人也 。 天本無二 , 而以此觀之 , 則有天之天者 , 謂生我之天 , 生於無而由乎天也 ; 有人之天者 , 謂成我之天 , 成於有而由乎我也 。 生者在前 , 成者在後 , 而先天后天之義 , 於斯見矣 。 故以人之稟賦言 , 則先天強厚者 , 多壽 ; 先天薄弱者 , 多夭 。 後天培養者 , 壽者更壽 ; 後天斫削者 , 夭者更夭 。
若夫骨骼者 , 先天也 。 肌肉者 , 後天也 。 精神者 , 先天也 。 容貌者 , 後天也 。 顏色之有辨也 , 蒼者壽而妖者夭 。 嫩中有蒼者吉 , 蒼中有嫩者凶 。 聲音之有辨也 , 充者壽而怯者夭 。 雖細而長者吉 , 雖洪而促者凶 。 形體之有辨也 , 堅者壽而脆者夭 。 身雖羸瘦而動作能耐者吉 , 體雖強盛而精神易困者凶 。 動靜有辨也 , 靜者壽而躁者夭 。 性雖若急而急中有和者吉 , 陽雖若厚而陰中蘊薄者凶 。 至若少長之辨 , 初雖綿弱而漸長漸堅者 , 晚成之徵也 。 氣質之辨 , 少年華麗而易盈易滿者 , 早凋之兆也 。 是故兩天俱得其全者 , 耆艾無疑也 。 先後俱失其守者 , 夭促弗卜也 。
若以人之作用言 , 則先天之強者不可恃 , 恃則並失其強矣 ; 後天之弱者當知慎 , 慎則人能勝天矣 。 所謂慎者 , 慎情志可以保心神 , 慎寒暑可以保肺氣 , 慎酒色可以保肝腎 , 慎勞倦飲食可以保脾胃 。 惟樂可以養生 , 欲樂者莫如為善 。 惟福可以保生 , 祈福者切勿欺天 。 但使表裡無虧 , 則邪疾何由而犯 ? 而兩天之權不在我乎 ? 故廣成子曰 : 毋勞爾形 , 毋搖爾精 , 乃可以長生 。 至矣哉 , 兩言盡之矣 。 勿以此為易而忽之 。
標本論(十五)
病有標本者 , 本為病之源 , 標為病之變 。 病本惟一 , 隱而難明 , 病變甚多 , 顯而易見 。 故今之治病者 , 多有不知本末 , 而惟據目前 , 則最為斯道之大病 。 且近聞時醫有云 : 急則治其標 , 緩則治其本 , 互相傳誦 , 奉為格言 , 以為得其要矣 。 予聞此說而詳察之 , 則本屬不經而亦有可取 。 所謂不經者 , 謂其以治標治本對待為言 , 則或此或彼 , 乃可相參為用矣 。 若然 , 則 《 內經 》 曰 : 治病必求其本 , 亦何謂耶 ? 又經曰 : 夫陰陽逆從 , 標本之為道也 。 小而大 , 淺而博 , 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 。 以淺而知深 , 察近而知遠 , 言標與本 , 易而勿及 。 又曰 :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 , 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 。 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, 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 。 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, 先病而後生熱者治其本 。 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 , 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 。 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 , 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 , 先中滿而後生煩心者治其本 。 小大不利治其標 , 小大利治其本 , 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。 由此觀之 , 則諸病皆當治本 , 而惟中滿與小大不利兩證當治標耳 。 蓋中滿則上焦不通 , 小大不利則下焦不通 , 此不得不為治標以開通道路 , 而為升降之所由 。 是則雖曰治標 , 而實亦所以治本也 。 自此以外 , 若以標本對待為言 , 則治標治本當相半矣 。 故予謂其為不經者此也 。 然亦謂其可取者 , 則在緩急二字 , 誠所當辨 。 然即中滿及小大不利二證 , 亦各有緩急 。 蓋急者不可從緩 , 緩者不可從急 。 此中亦自有標本之辨 , 萬不可以誤認而一概論也 。 今見時情 , 非但不知標本 , 而且不知緩急 。 不知標本 , 則但見其形 , 不見其情 。 不知緩急 , 則所急在病 , 而不知所急在命 。 故每致認標作本 , 認緩作急 , 而顛倒錯亂 , 全失四者之大義 , 重命君子 , 不可不慎察於此 。
求本論(十六)
萬事皆有本 , 而治病之法 , 尤惟求本為首務 。 所謂本者 , 惟一而無兩也 。 蓋或因外感者 , 本於表也 。 或因內傷者 , 本於裡也 。 或病熱者 , 本於火也 。 或病冷者 , 本於寒也 。 邪有餘者 , 本於實也 。 正不足者 , 本於虛也 。 但察其因何而起 , 起病之因 , 便是病本 , 萬病之本 , 只此表裡寒熱虛實六者而已 。 知此六者 , 則表有表證 , 里有里證 , 寒熱虛實 , 無不皆然 。 六者相為對待 , 則冰炭不同 , 辨之亦異 。 凡初病不即治 , 及有誤治不愈者 , 必致病變日多 , 無不皆從病本生出 , 最不可逐件猜摸 , 短覷目前 。 經曰 : 眾脈不見 , 眾凶弗聞 , 外內相得 , 無以形先 。 是誠求本之至要也 。 苟不知此 , 必庸流耳 。 故明者獨知所因 , 而直取其本 , 則所生諸病 , 無不隨本皆退矣 。
至若六者之中 , 多有兼見而病者 , 則其中亦自有源有流 , 無弗可察 。 然惟於虛實二字總貫乎前之四者 , 尤為緊要當辨也 。 蓋虛者本乎元氣 , 實者由乎邪氣 。 元氣若虛 , 則雖有邪氣不可攻 , 而邪不能解 , 則又有不得不攻者 , 此處最難下手 。 但當察其能勝攻與不能勝攻 , 或宜以攻為補 , 或宜以補為攻 , 而得其補瀉於微甚可否之間 , 斯盡善矣 。 且常見有偶感微疾者 , 病原不甚 , 斯時也 , 但知拔本 , 則一藥可愈 , 而庸者值之 , 非痰曰痰 , 非火曰火 , 四路兜拿 , 茫無真見 , 而反遺其本 。 多致輕者日重 , 重者日危 , 而殃人禍人 , 總在不知本末耳 。 甚矣 ! 醫之貴神 , 神奚遠哉 ! 予故曰 : 醫有慧眼 , 眼在局外 ; 醫有慧心 , 心在兆前 。 使果能洞能燭 , 知幾知微 , 此而曰醫 , 醫云乎哉 ? 他無所謂大醫王矣 。
治形論(十七)
老子曰 : 吾所以有大患者 , 為吾有身 。 使吾無身 , 吾有何患 ? 余則曰 : 吾所以有大樂者 , 為吾有形 。 使吾無形 , 吾有何樂 ? 是可見人之所有者唯吾 , 吾之所賴者唯形耳 ! 無形則無吾矣 , 謂非人身之首務哉 。 第形之為義 , 其義甚微 , 如言動視聽 , 非此形乎 ? 俊醜美惡 , 非此形乎 ? 勇怯愚智 , 非此形乎 ? 死生安否 , 非此形乎 ? 人事之交 , 以形交也 。 功業之建 , 以形建也 。 此形之為義 , 從可知也 。 奈人昧養形之道 , 不以情志傷其府舍之形 , 則以勞役傷其筋骨之形 。 內形傷則神氣為之消靡 , 外形傷則肢體為之偏廢 。 甚至肌肉盡削 , 其形可知 , 其形既敗 , 其命可知 。 然則善養生者 , 可不先養此形 , 以為神明之宅 , 善治病者 , 可不先治此形 , 以為興復之基乎 。
雖治形之法 , 非止一端 , 而形以陰言 , 實惟精血二字足以盡之 。 所以欲祛外邪 , 非從精血不能利而達 ; 欲固中氣 , 非從精血不能蓄而強 。 水中有真氣 , 火中有真液 , 不從精血 , 何以使之降升 ? 脾為五臟之根本 , 腎為五臟之化源 , 不從精血 , 何以使之灌溉 ? 然則精血即形也 。 形即精血也 , 天一生水 , 水即形之祖也 。 故凡欲治病者 , 必以形體為主 ; 欲治形者 , 必以精血為先 , 此實醫家之大門路也 。 使能知此 , 則變化可以無方 , 神明自有莫測 。
然用此之法 , 無逾藥餌 , 而藥餌之最切於此者 , 不過數味之間 , 其他如性有偏用者 , 惟堪佐使而已 。 亦猶飲食於人 , 凡可口者 , 孰無資益 , 求其純正無損而最宜於胃氣者 , 則惟穀食 , 類可見矣 。 或問余以所宜者 , 果屬何物 ? 余則難以顯言之 。 蓋善吾言者 , 必如醴如飴 , 而不善吾言者 , 必反藉此為射的 , 以資口吻之基矣 。 余故不能顯言之 , 姑發明此義 , 以俟有心者之自悟 。
臟象別論(十八)
臟象之義 , 余所類於經文者不啻詳矣 , 然經有所未及 , 而同中有不同 , 及有先同後異者 , 俱不可以不辨也 。 夫人身之用 , 止此血氣 。 雖五臟皆有氣血 , 而其綱領 , 則肺出氣也 , 腎納氣也 , 故肺為氣之主 , 腎為氣之本也 。 血者水穀之精也 , 源源而來 , 而實生化於脾 , 總統於心 , 臟受於肝 , 宣布於肺 , 施泄於腎 , 而灌溉一身 。 所謂氣主噓之 , 血主濡之 , 而血氣為人之橐籥 , 是皆人之所同也 。 若其同中之不同者 , 則臟氣各有強弱 , 稟賦各有陰陽 。 臟有強弱 , 則神志有辨也 , 顏色有辨也 , 聲音有辨也 , 性情有辨也 , 筋骨有辨也 , 飲食有辨也 , 勞役有辨也 , 精血有辨也 , 勇怯有辨也 , 剛柔有辨也 。 強中強者 , 病其太過 , 弱中弱者 , 病其不及 。 因其外而察其內 , 無弗可知也 。 稟有陰陽 , 則或以陰臟喜溫暖 , 而宜薑 、 桂之辛熱 ; 或以陽臟喜生冷 , 而宜芩 、 連之苦寒 。 或以平臟 , 熱之則可陽 , 寒之則可陰也 。 有宜肥膩者 , 非潤滑不可也 ; 有宜清素者 , 惟膻腥是畏也 。 有氣實不宜滯 , 有氣虛不宜破者 。 有血實不宜澀 , 有血虛不宜泄者 。 有飲食之偏忌 , 有藥餌之獨礙者 。 有一臟之偏強 , 常致欺凌他臟者 。 有一臟之偏弱 , 每因受制多虞者 。 有素挾風邪者 , 必因多燥 , 多燥由於血也 。 有善病濕邪者 , 必因多寒 , 多寒由於氣也 。 此固人人之有不同也 。 其有以一人之稟而先後之不同者 , 如以素稟陽剛而恃強無畏 , 縱嗜寒涼 , 及其久也 , 而陽氣受傷 , 則陽變為陰矣 。 或以陰柔而素耽辛熱 , 久之則陰日以涸 , 而陰變為陽矣 。 不惟飲食 , 情欲皆然 。 病有出入 , 朝暮變遷 , 滿而更滿 , 無不覆矣 。 損而又損 , 無不破矣 。 故曰 : 久而增氣 , 物化之常也 ; 氣增而久 , 夭之由也 。 此在經文固已明言之矣 。
夫不變者 , 常也 ; 不常者 , 變也 。 人之氣質有常變 , 醫之病治有常變 , 欲知常變 , 非明四診之全者不可也 。 設欲以一隙之偏見 , 而應無窮之變機 , 吾知其遺害於人者 , 多矣 。 故於此篇之義 , 尤不可以不深察 。
天年論(十九)
夫人之所受於天而得生者 , 本有全局 , 是即所謂天年也 。 余嘗聞之岐伯曰 : 上古之人 , 其知道者 , 法於陰陽 , 和於術數 , 食飲有節 , 起居有常 , 不妄作勞 , 故能形與神俱 , 而盡終其天年 , 度百歲乃去 。 又嘗聞之老子曰 : 生之徒 , 十有三 ; 死之徒 , 十有三 ; 民之生 , 動之死地 , 亦十有三 。 余因此言 , 乃知失天之畀而不得盡其全者有如是 。 然則後天之養 , 其為在人 , 可以養生家而不以此為首務乎 ! 故常深慨於斯 , 而直窮其境 , 則若老氏所云十中之三者 , 蓋亦言其約耳 。 而三之倍倍 , 則尤有不忍言者 , 茲請得而悉之 。
夫人生於地 , 懸命於天 , 可由此而生 , 亦可由此而死 。 故凡天亦殺人 , 有如寒暑不時 , 災荒薦至 , 或妖祥之橫加 , 或百六之難避 , 是皆天刑之謂也 。 地亦殺人 , 則如旱潦無方 , 水火突至 , 或陰毒最以賊人 , 或危險多能困斃 , 是皆地殺之謂也 。 人亦殺人 , 如爭鬥傷殘 , 刀兵屠戮 , 或嫁禍陰謀 , 或明欺強劫 , 是皆人禍之謂也 。 凡此三者 , 十中約去其幾 。 再若三者之外 , 則凡孽由自作而致不可活者 , 猶有六焉 。 何以見之 ? 則如酒色財氣 , 及功名之累 , 庸醫之害皆是也 。 故有困於酒者 , 但知米汁之味甘 , 安思曲糵之性烈 ? 能潛移禍福而人難避也 , 能大損壽元而人不知也 。 及其病也 , 或血敗為水 , 而肌肉為其浸漬 , 則鼓脹是也 。 或濕邪侵土 , 而清濁苦於不分 , 則瀉痢是也 。 或血不養筋 , 而弛縱拘攣 , 甚至眩暈卒倒 , 則中風是也 。 或水泛為涎 , 而滿悶不食 , 甚至脾敗嘔喘 , 則痰飲是也 。 耽而不節 , 則精髓胡堪久醉 , 陰血日以散亡 , 未及中年 , 多見病變百出 , 而危於此者不知其幾何人矣 。
有困於色者 , 但圖嬌豔可愛 , 而不知傾國之說為何 , 伐命之說為何 。 故有因色而病者 , 則或成勞損 , 或染穢惡 , 或相思之失心 , 或鬱結之盡命 。 有因色而死者 , 則或以竊窺 , 或以爭奪 , 或以蕩敗無蹤 , 或以驚嚇喪膽 。 總之 , 好色之人必多淫溺 , 樂而忘返 , 安顧身家 ? 孰知實少花多 , 豈成瑞物 , 德為色勝 , 非薄則邪 , 未有貪之戀之而不招殃致敗 。 凡受色中之害者 , 吾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。
有困於財者 , 止知財能養命 , 豈識財能殺人 。 故鄙吝者 , 每以招尤 。 慢藏者 , 因多誨盜 。 奔波不已者 , 多竭其力 。 貪得無厭者 , 常忘其身 。 顧利不顧義 , 骨肉為之相殘 , 聚斂盡膏血 , 賈怨所以致敗 。 蓋財本通神 , 不容脧剝 , 積則金精崇作 , 爭則罄囊禍生 。 凡受利中之害者 , 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。
有困於氣者 , 每恃血氣之強 , 只喜人不負我 , 非驕矜則好勝 , 人心不平 , 爭端遂起 , 事無大小 , 怨恨醉心 , 豈虞忿怒最損肝脾 , 而隔食氣蠱 , 疼痛泄瀉 , 厥逆暴脫等疾 , 犯者即危 。 又或爭競相傾 , 公庭遘訟 , 寧趨勢利以卑汙 , 甘受醜凌於奴隸 , 及被他人之苛辱 。 既不敢相抗於後 , 何若親識之小忿 。 即涵容少遜於前 , 終身讓路 , 不失一步 , 孰得孰失 , 孰知孰愚 ? 甚至破家蕩產 , 骨肉分離之害 , 纖須不忍 , 悔時遲矣 。 夫氣本無形 , 有何涯際 , 相諒則無 , 偏執則有 , 歷觀往事 , 誰直誰非 ? 使不能達觀自策 , 則未免以我之軀 , 陰受人無申無訴之蝕 , 而自愚自斃者 , 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。
有困於功名者 , 誰不有飛騰之念 ? 誰不有功業之期 ? 第既達者 , 或多鼎足之虞 。 未濟者 , 每遭監車之厄 , 受燈窗寒苦之負 , 望眼徒穿者有之 。 憶榮枯今昔之異 , 熱腸為裂者有之 。 甚至焦思切心 , 奔趨竭力 , 榮華杳然 , 泉壤遽及者有之 。 慨古傷今 , 凡受斯枉而湮沒無聞 , 浩氣受抑者 , 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。
有困於醫者 , 凡疾苦之望醫 , 猶凶荒之望歲 , 其懇其切 , 其念何如 。 第此中神理 , 微妙難言 , 使不有天人之學 , 絕倫之聰 , 則何以能聞於無聲 , 見於無跡 , 直窺乎窈冥之鄉 , 而必得其情乎 ? 使必得其人而後可以言醫 , 則醫不易談 , 蓋可徵矣 。 既難其人 , 則次乎此者 , 雖未知神 , 猶知形跡 , 此即今之上醫也 , 然此醫亦不易得 。 而舍此之外 , 則昧者居其八九 。 庸醫多 , 則殺人亦多 , 每見其寒熱倒施 , 虛實謬認 , 一匕之訛 , 吉凶隨應 。 困者莫知其然 , 雖死不覺 , 明公鑑其多誤 , 能無惻心 ? 顧造化大權 , 本非凡庸所可窺弄 。 而性命重託 , 又豈淺輩所宜輕付耶 ! 第彼非無自 , 蓋自 《 原病式 》 以來 , 祖述相傳 , 日以滋甚 , 醉者不醒 , 逝者無詞 , 而黎元陰受此害者 , 蓋不知若干若干人矣 。 而聞者未知其詳 , 猶或未之信也 。
由是乘除 , 則既有前三 , 又有後六 , 凡此淘汰之餘 , 而得盡其天年者 , 果剩其幾 ? 吾故曰 : 老氏言十之三者 , 蓋亦言其約耳 。 興言及此 , 誠可為人生之痛哭者也 。 然徒悲何益 ? 曷亦為人之計乎 , 則惟上知者有可曉也 。 雖前之三者 , 或多出於莫測 , 則有可避者 , 有不可避者 , 即聽之天 , 無不可也 。 然知者見於未然 , 而得天者天庇之 , 得地者地庇之 , 得人者人庇之 。 得此三庇 , 即得生之道也 ; 失此三庇 , 則失生之道也 。 人道於此 , 豈曰盡無其權乎 ! 至於六殺之防 , 則全由乎我矣 。 酒殺可避 , 吾能不醉也 。 色殺可避 , 吾能不迷也 。 財殺可避 , 吾能不貪也 。 氣殺可避 , 吾能看破不認真也 。 功名之殺可避 , 吾能素其行藏也 。 庸醫之殺可避 , 吾能相知以豫也 。 夫如是而培以為善 , 存以無欺 , 守以不行險 , 戒以毋僥倖 , 則可全收其效矣 。 孔子曰 : 毋意 , 毋必 , 毋固 , 毋我 。 蓋示人以無勉強也 。 廣成子曰 : 毋勞爾形 , 毋搖爾精 , 乃可以長生 。 蓋形言其外 , 精言其內 , 內外俱全 , 盡乎道矣 。 是皆古聖人垂念蒼生 , 至真至極之良方也 , 可不佩乎 。 或曰 : 子言雖是 , 而實亦近迂 , 獨不見有不識不知而偏躋上壽者 , 又何人力之足恃耶 ? 余曰 : 此正所謂其知可及也 , 其愚不可及也 。 然予論誠迂矣 , 倘亦蒙知者之相顧而咀之識之 , 或亦可為天年之一助否 ?
中興論(又十九)
試觀天地之道 , 有盈有虛 , 有消有長 , 是以日中則昃 , 月盈則蝕 , 此即天運之循環 , 而天亦不能違者 , 故有先天之說也 。 先天有定數 , 君子知命 , 固當聽乎天也 。 若後天之道 , 則參贊有權 , 人力居多矣 。 何以見之 ? 第就國家之否泰 , 可證人身之壽夭 。 雖曰天步多艱 , 無成不敗 , 然如商周漢晉唐宋相傳 , 國運皆有中興 , 人道豈無再振 ? 消長一理 , 小大皆然 。 嘗聞之康節先生云 : 一萬里區宇 , 四千年興亡 , 五百主肇位 , 七十國開疆 , 則此中人事不為不多也 。 而何以興復僅見止此數代 。 是亦由知道者少 , 而不知道者之多耳 。 彼知道者 , 既以得人 , 又以得天 。 得人即所以得天也 。 不知道者 , 既不知本 , 又不知末 , 既以失之 , 而終不知其所以失也 。 至若身命之謀 , 則舉世之人孰不愛命 , 而每多耽誤者 , 其不知道者亦猶是耳 。 欲明其道 , 可無言乎 。 然言而無證 , 則人多不信 , 故藉此國運之徵 , 用效遒人之鐸 。
試論國家之衰也 , 或以人心之離 , 或以財用之匱 , 或以兵戈之殘傷 , 或以優柔之曠廢 。 而人之亨否 , 無非一理 。 夫在國曰人心 , 在人曰神志 。 故曰 : 事其神者神去之 , 休其神者神居之 。 知生氣之主在乎心 , 此元神之不可不養也 。 又在國曰財用 , 在人曰血氣 。 氣為陽 , 陽主神也 ; 血為陰 , 陰主形也 。 血氣若衰 , 則形神俱敗 , 此營衛之毫釐當惜也 。 又在國曰兵戈 , 在人曰克伐 。 夫兵者 , 凶器也 ; 克伐者 , 危事也 。 未有日加剝削而不致殘傷元氣者 , 此消耗之不可不慎也 。 又在國曰優柔 , 在人曰疑貳 。 今日云姑且 , 明日云將就 , 豈不僉云穩當 , 然致坐失機宜 , 變生倏忽 。 又焉知耽擱之大害 , 此當機之不可不斷也 。 凡此數者 , 姑亦言其大約 。
至若人之大數 , 則猶有先天后天之體用 , 而興亡之應變 , 則來培來覆 , 亦莫匪人之自為耳 。 何謂先天 ? 如 《 內經 》 曰 : 人生十歲 , 血氣始通 , 其氣在下 , 故好走 。 二十 , 氣血方盛 , 肌肉方長 , 故好趨 。 三十 , 五臟大定 , 血脈盛滿 , 故好步 。 四十 , 臟腑經脈其盛已定 , 腠理始疏 , 故好坐 。 五十 , 肝氣衰 , 故目不明 。 六十 , 心氣衰 , 故好臥 。 七十 , 脾氣衰 。 八十 , 肺氣虛 , 故言善誤 。 九十 , 腎氣竭 。 百歲 , 五臟六腑皆虛 , 神氣皆去 , 故形骸獨居而終矣 。 此即先天之常度 , 是即所謂天年也 。 天畀之常 , 人人有之 , 其奈今時之人 , 自有知覺以來 , 恃其少壯 , 何所不為 。 人生之常度有限 , 而情欲無窮 。 精氣之生息有限 , 而耗損無窮 。 因致戕此先天而得全我之常度者 , 百中果見其幾 ? 殘損有因 , 惟人自作 , 是即所謂後天也 。 然而所喪由人 , 而挽回之道 , 有不仍由人者乎 ? 且此非逆天以強求 , 亦不過復吾之固有 。 得之則國運人運 , 皆可中興 , 不有明哲 , 誠難語此 ; 失之則落花流水 , 逝而罔覺 , 一衰即已 , 良可寒心 , 所以 《 易 》 重來復 , 正為此也 。 然求復之道 , 其道何居 ? 蓋在天在人 , 總在元氣 , 但使元氣無傷 , 何虞衰敗 ? 元氣既損 , 貴在復之而已 。
常見今人之病 , 亦惟元氣有傷 , 而後邪氣得以犯之 。 故曰 :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 此客主相持之理 , 從可知矣 。 凡虛邪之辨 , 如情志之消索 , 神主於心也 。 治節之不行 , 氣主於肺也 。 筋力之疲睏 , 血主於肝也 。 精髓之耗減 , 骨主於腎也 。 四肢之軟弱 , 肌肉主於脾也 。 損其一淺 , 猶膚腠也 ; 損其二深 , 猶經絡也 ; 損其三四 , 則連及臟腑矣 。 當其微也 , 使不知徙薪牖戶 , 則將為江河 , 將尋斧柯 , 恐無及於事矣 。 故人於中年左右 , 當大為修理一番 , 則再振根基 , 尚餘強半 。 敢云心得 , 歷驗已多 , 是固然矣 。 然而修理之說 , 亦豈易言 ? 修國家 , 良臣不易 ; 修身命 , 良醫亦難 。 第觀從古至今 , 數千年來 , 凡得醫之全量者為誰 ? 而今則曰 : 此醫也 , 彼亦醫也 , 又何良醫之多也 ? 醫難言矣 , 其毋為良醫之所惑 。
逆數論(二十)
予嘗讀 《 易 》 而聞諸夫子曰 : 數往者順 , 知來者逆 , 是故 《 易 》, 逆數也 。 由是默會其理 , 而知天人之道得以無窮無息者 , 無非賴此逆數耳 。 何也 ? 蓋自太極初分 , 兩儀以判 , 一動一靜 , 陰陽見矣 。 陰陽之體為乾坤 , 陰陽之用為水火 。 乾坤定對待之交易 , 故一在上而一在下 ; 水火蕩流行之變易 , 故一主降而一主升 。 夫如是 , 斯得循環無已 。 總之而為天道 , 散之而為人道 , 而大 《 易 》 之義 , 所以無微不在也 。 姑無論其他 , 而但以性理明之 , 則總由變易之數 。 夫變易之數 , 即升降之數也 。 變易之所以無窮者 , 降以升為主 , 是即所謂逆數也 。 若無此逆 , 則有降無升 , 流而不返 , 而大道如環 , 何所賴乎 ? 由是逆順交變 , 則陽與陰對 , 熱與寒對 。 升與降對 , 長與消對 , 進與退對 , 成與敗對 , 勤與惰對 , 勞與逸對 , 善與惡對 , 生與死對 , 凡此一逆一順 , 其變無窮 。 惟從逆者 , 從陽得生 ; 從順者 , 從陰得死 。 君如不信 , 第詳考伏羲卦氣之圓圖 , 其義昭然可見也 。 觀其陽盛之極 , 自夏至一陰初姤 , 由五 、 六 、 七 、 八 , 歷巽 、 坎 、 艮 、 坤 , 天道從西右行 , 則陽氣日降 , 萬物日消者 , 此皆順數也 。 順則氣去 , 即從陰得死之道也 。 幸而陰剝之極 , 自冬至一陽得復 , 由四 、 三 、 二 、 一 , 歷震 、 離 、 兌 、 乾 , 天道從東左旋 , 則陽氣日升 , 萬物日盛者 , 此皆逆數也 。 逆則氣來 , 即從陽得生之道也 。 此天道之徵 , 固如是也 。
若以人道言之 , 則人道本乎天道 , 天心即是人心 。 第天有陰霾 , 能蒙日月 , 人有愚昧 , 能勝聰明 。 故每多從順者 , 喜其易也 , 喜其逸也 ; 每多避逆者 , 畏其難也 , 畏其勞也 。 彼大人之見則不然 , 如尊貴莫若帝王 , 可以逸矣 , 可以縱矣 , 而堯舜之惟微惟危 , 顧何必諄諄乎在唸 ? 智慧莫若聖人 , 可無勞矣 , 可無畏矣 。 而孔子之戒慎恐懼 , 又何必卷卷乎在心 ? 此無他 , 惟其代天功 , 主人極 , 總知夫順不可從 , 從順則流 , 逆不可舍 , 舍逆則退也 。 由此觀之 , 乃知士而舍逆 , 則有屈而無伸 ; 農而舍逆 , 則有種而無獲 ; 工而舍逆 , 則有粗而無精 ; 商而舍逆 , 則有散而無聚 。 再由此而推廣之 , 則凡曰修身齊家 , 凡曰治國平天下 , 進一步則日以就成 , 退一步則日以就敗 , 有源有流 , 其可任其長逝而不思砥柱之良圖乎 ! 此人道之攸系 , 又如是矣 。
然言天言人 , 總言乎生道也 。 而保生之道 , 莫先於醫 , 醫欲保生 , 其堪違陽道乎 ? 其堪倍逆數乎 ? 然醫貴圓通 , 安容執滯 , 非曰盡不從陰也 , 從陰正以衛陽也 ; 非曰盡不用順也 , 用順亦以成逆也 , 性命玄關 , 此為第一 。 獨念有醫名丕著之輩 , 猶然昧此 , 而妄言左道 , 留傳至今 , 因致傷生遺害非淺者 , 謂非軒岐之魔不可也 。 嗟 ! 嗟 ! 有心哉其誰乎 ? 苟得其人 , 可與談還悟道矣 。 儻亦以吾言為然不 。
反佐論(二十一)
用藥處方有反佐之道者 , 此軒岐之法旨 , 治病之微權 , 有不可不明者 。 奈何後世醫家 , 每多假借以亂經常 , 不惟悖理於前 , 抑且遺害於後 , 是不可不辨也 。 觀 《 內經 》 之論治曰 : 奇之不去則偶之 , 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 , 所謂寒熱溫涼 , 反從其病也 。 此其義 , 蓋言病有微甚 , 亦有真假 , 先從奇偶以正治 , 正治不愈 , 然後用反佐以取之 , 此不得不然而然也 。 又經曰 : 微者逆之 , 甚者從之 。 又曰 : 逆者正治 , 從者反治 。 此謂以寒治熱 , 以熱治寒 , 逆其病者 , 謂之正治 ; 以寒治寒 , 以熱治熱 , 從其病者 , 謂之反治 。 如以熱治寒而寒拒熱 , 則反佐以寒而入之 ; 以寒治熱而熱拒寒 , 則反佐以熱而入之 , 是皆反佐之義 , 亦不得不然而然也 。 又經曰 : 熱因寒用 , 寒因熱用 。 王太僕注曰 : 熱因寒用者 , 如大寒內結 , 當治以熱 , 然寒甚格熱 , 熱不得前 , 則以熱藥冷服 , 下嗌之後 , 冷體既消 , 熱性便發 , 情且不違 , 而致大益 , 此熱因寒用之法也 。 寒因熱用者 , 如大熱在中 , 以寒攻治則不入 , 以熱攻治則病增 , 乃以寒藥熱服 , 入腹之後 , 熱氣既消 , 寒性遂行 , 情且協和 , 而病以減 , 此寒因熱用之法也 。 凡此數者 , 皆 《 內經 》 反佐之義 。 此外 , 如仲景治少陰之利 , 初用白通湯 , 正治也 。 繼因有煩而用白通加豬膽汁湯 , 反佐也 。 其治霍亂吐痢 , 脈微欲絕者 , 初用四逆湯 , 正治也 。 繼因汗出小煩 , 而用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 , 反佐也 。 又如薛立齋治韓州同之勞熱 , 余嘗治王蓬雀之喉痹 , 皆其法也 。
若今諸家之所謂反佐者則不然 , 姑即時尚者道其一二以見之 。 如近代之所宗所法者 , 謂非丹溪之書乎 ? 觀丹溪之治吞酸證 , 必以炒黃連為君 , 而以吳茱萸佐之 ; 其治心腹痛證 , 謂宜倍加山梔子而以炒乾姜佐之 。 凡此之類 , 余不解也 。 夫既謂其熱 , 寒之可也 , 而何以復用乾薑 、 茱萸 ? 既謂其寒 , 熱之可也 , 而何以復用黃連 、 梔子 ? 使其病輕而藉以行散 , 即或見效 , 豈曰盡無 ; 使其病重 , 人則但見何以日甚 , 而不知犯寒犯熱 , 自相矛盾 , 一左一右 , 動皆掣肘 , 能無誤乎 ? 矧作用如此 , 則其效與不效 , 必其莫知所因 , 而宜熱宜寒 , 亦必從違奚辨 。 此其見有不真 , 故持兩可 , 最是醫家大病 , 所當自反而切戒者也 。
或曰 : 以熱導寒 , 以寒導熱 , 此正得 《 內經 》 反佐之法 。 人服其善 , 子言其非 。 何其左也 ? 余曰 : 此法最微 , 此用最妙 , 子亦願聞其詳乎 ? 當為再悉之 。 夫反佐之法 , 即病治之權也 。 儒者有經權 , 醫者亦有經權 。 經者 , 日用之常經 , 用經者 , 理之正也 ; 權者 , 制宜之權變 , 用權者 , 事之暫也 。 此經權之用 , 各有所宜 , 誠於理勢有不得不然 , 而難容假借者也 。 藥中反佐之法 , 其亦用權之道 , 必於正經之外 , 方有權宜 , 亦因不得不然 , 而但宜於暫耳 , 豈果隨病處方 , 即宜用乎 ? 然則何者宜反 ? 何者不宜反 ? 蓋正治不效者 , 宜反也 。 病能格藥者 , 宜反也 。 火極似水者 , 宜反也 。 寒極反熱者 , 宜反也 。 真以應真 , 假以應假 , 正反之道 , 妙用有如此也 。 設無格拒假證 , 自當正治 , 何以反為 ? 不當權而用權 , 則悖理反常 , 不當反而佐反 , 則致邪失正 。 是烏可以混用耶 ? 常觀軒岐之反佐 , 為創經權之道也 ; 後世之反佐 , 徒開雜亂之門也 。 至其變也 , 則涇渭不分者以之 , 模糊疑似者以之 , 寒熱並用者以之 , 攻補兼施者以之 , 甚至廣絡妄投 , 十寒一暴 , 無所不謬 , 皆相藉口 , 此而不辨 , 醫乎難矣 。 於戲 ! 斯道失真 , 其來已久 , 安得願聞精一者 , 與談求本之道哉 ! 是不能無望於後人也 , 因筆識其愚昧 。 以上仲景治法載 《 傷寒論 》。 薛立齋治韓州同按在虛損門 。 余治王蓬雀按在喉痹門 。
升陽散火辨(二十二)
凡治火之法 , 有曰升陽散火者 , 有曰滋陰降火者 。 夫火一也 , 而曰升曰降 , 皆堪治火 。 然升則從陽 , 降則從陰 , 而升降混用 , 能無悖乎 ? 抑何者宜升 , 何者宜降 , 而用有辨乎 ? 此千古之疑竇 , 亦千古之兩端 , 而未聞有達之者 。 夫火之為病 , 有發於陰者 , 有發於陽者 。 發於陰者 , 火自內生者也 ; 發於陽者 , 火自外致者也 。 自內生者 , 為五內之火 , 宜清宜降者也 ; 自外致者 , 為風熱之火 , 宜散宜升者也 。 今人凡見火證 , 無分表裡 , 必曰木火同氣 , 動輒稱為風熱 , 多用升陽散火之法 。 嗚呼 ! 此似近理 , 孰得非之 。 而不知至理所在 , 無容混也 。
夫風熱之義 , 其說有二 : 有因風而生熱者 , 有因熱而生風者 。 因風生熱者 , 以風寒外閉而火鬱於中 , 此外感陽分之火 , 風為本而火為標也 。 因熱生風者 , 以熱極傷陰而火達於外 , 此內傷陰分之火 , 火為本而風為標也 。 經曰 : 治病必求其本 。 可見外感之火 , 當先治風 , 風散而火自息 , 宜升散不宜清降 。 內生之火 , 當先治火 , 火滅而風自清 , 宜清降不宜升散 。 若反而為之 , 則外感之邪得清降而閉固愈甚 , 內生之火得升散而燔燎何當 。 此其內因外因 , 自有脈證可詳辨也 。
余閱方書 , 所見頭目 、 口齒 、 咽喉 、 臟腑陰火等證 , 悉云風熱 , 多以升降並用 , 從逆兼施 。 獨不慮升者礙降 , 降者礙升乎 ? 從者忌逆 , 逆者忌從乎 ? 經曰 : 高者抑之 , 下者舉之 , 寒者熱之 , 熱者寒之 。 又曰 : 病生於內者 , 先治其陰 , 後治其陽 , 反者益甚 。 病生於陽者 , 先治其外 , 後治其內 , 反者益甚 。 此自不易之正理 。 故余之立方處治 , 宜抑者則直從乎降 , 宜舉者則直從乎升 。 所以見效速而絕無耽延之患 , 亦不過見之真而取之捷耳 。 若今人之輕病致重 , 重病致危 , 而經年累月 , 日深日甚 , 以致不救者 , 謂非兩端之誤之也乎 ? 明者於此 , 最當辨也 。
夏月伏陰續論(二十三)
夏月伏陰在內 , 此本天地間陰陽消長之正理 。 顧丹溪特為此論而反乖其義 , 因以致疑於人 。 其謂何也 ? 觀其所論曰 : 人與天地同一橐籥 , 子月一陽生 , 陽初動也 ; 寅月三陽生 , 陽初出於地也 , 此氣之升也 。 巳月六陽生 , 陽盡出於上矣 , 此氣之浮也 。 人之腹屬地 , 氣於此時 , 浮於肌表 , 散於皮毛 , 腹中虛矣 。 世言夏月伏陰在內 , 此陰字有虛之義 , 若作陰涼看 , 其誤甚矣 。 且其時陽浮地上 , 燔灼焚燎 , 流金爍石 , 何陰冷之有 ? 若於夏月火令之時妄投溫熱 , 寧免實實虛虛之患乎 ! 此丹溪之言虛 , 是固然矣 。 若以陰冷二字為誤 , 而夏月禁用溫熱 , 此則余所不服也 。
何以見之 ? 夫天地之道 , 惟此陰陽 , 陰陽之變 , 惟此消長 。 故一來則一往 , 一升則一降 , 而造化之機 , 正互藏為用者也 。 經曰 : 陰主寒 , 陽主熱 。 又曰 : 氣實者 , 熱也 ; 氣虛者 , 寒也 。 此本陰陽之常性也 。 今既云夏月之陽盡浮於外 , 則陰伏於內矣 , 陰盛則陽衰也 , 非寒而何 ? 陽浮於外 , 則氣虛於中矣 。 氣虛即陽虛也 , 非寒而何 ? 此固不易之理也 。 然而尤有顯然者 , 則在井泉之水 , 當三冬之寒冽 , 而井泉則溫 ; 盛夏之炎蒸 , 而泉源則冷 。 此非外寒內熱 , 外熱內寒之明驗乎 ? 此又歲歲皆然 , 主氣之常候也 。 至若主氣之外 , 又有客氣 , 而天以五周 , 地以六備 , 寒暄遞遷 , 氣更應異 。 如伏明之紀 , 寒清數舉 ; 卑監之紀 , 風寒並興 ; 堅成之紀 , 陽氣隨陰治化 ; 流衍之紀 , 寒司物化 , 天地嚴凝 ; 太陽司天 , 寒氣下臨 , 寒清時舉 ; 太陰司天 , 地乃藏陰 , 大寒且至等義 , 是無論冬夏 , 皆有非時之氣以動為民病者也 。 又豈因夏月之火令 , 遂可謂之無寒而禁用溫熱乎 ? 且伏陰之義 , 本以陰陽對待 , 寒熱為言 , 若但以陰字為虛 , 則夏月伏陰 , 宜多虛證 , 冬月伏陽 , 即無虛矣 。 豈其然乎 ? 又若夏月宜禁溫熱 , 則冬月宜禁寒涼 , 無待言也 。 今見四時之病 , 盛夏每多吐瀉 , 深冬偏見瘡疹 , 諸如此類 , 豈非冬多內熱 , 夏多中寒乎 ? 總之 , 夏有熱證 , 亦有寒證 , 冬有實證 , 亦有虛證 , 雖從時從證 , 貴乎因病制宜 , 然夏月伏陰之義 , 此實天人之同氣 , 疾病之玄機 , 有必不可不察而忽之者也 。 今若丹溪之論 , 則於理反悖 , 而何切於用 ? 即無此論 , 亦何不可 ?
近見徐東皋亦述丹溪之說云 : 夏月無寒 , 世人不察 , 而用溫熱 , 為世通弊 。 若謂夏月伏陰 , 宜服溫熱 , 則冬月伏夏 , 宜服寒涼 , 然則孟子冬日飲湯 , 夏日飲水 , 亦不足信歟 ? 噫 ! 此公都子之言也 , 不過借喻內外 , 原非用析陰陽 。 而徐氏曲引為證 , 獨不思經文 《 易 》 義 , 儻相背乎 ?《 內經 》 曰 : 陰中有陽 , 陽中有陰 。 曰 : 寒極生熱 , 熱極生寒 。 曰 : 重陰必陽 , 重陽必陰 。 曰 : 相火之下 , 水氣承之 ; 君火之下 , 陰精承之 。 曰 : 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 , 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。 又如 《 周易 》 之兩儀 , 有陰必有陽也 。 兩儀而四象 , 陰陽之中復有陰陽也 。 在泰之義 , 則曰內陽而外陰 , 君子道長 , 小人道消也 。 在否之義 , 則曰內陰而外陽 , 小人道長 , 君子道消也 。 由此觀之 , 則丹溪之論 , 東皋之引證 , 皆吾之所不信也 。 故復為此續論 。
陽不足再辨(二十四)
原天地陰陽之化生 , 實生民性命之根本 , 善把握補救之妙用 , 誠吾道代天之大權 , 使我於此而見理不真 , 則加冰用湯 , 反成戕賊 , 害有不可勝言者 。 予自初年 , 嘗讀朱丹溪陽有餘陰不足論 , 未嘗不服其高見 , 自吾漸立以來 , 則疑信相半矣 。 又自不惑以來 , 則始知其大謬矣 。 故予於 《 類經 · 求正錄 》 中 , 附有大寶論一篇 , 正所以救其謬也 。 然常恐見淺言偏 , 遺殃後世 , 每懷疑懼 , 而望正高明者 , 久矣 。 不意付梓數載 , 斧削無聞 , 見信明賢 , 庶竊自慰 。 茲於丙子之夏 , 始得神交一友 , 傳訓數言 , 詢其姓氏 , 知為三吳之李氏也 。 誦其 《 指南 》, 則曰 : 陽常有餘 , 陰常不足 , 此自丹溪之確論 。 而茲張子乃反謂陽常不足 , 陰常有餘 , 何至相反若此 ? 而自是其是 , 豈矯強以自衒歟 ? 抑別有所本歟 ? 姑無勞口吻以辨其孰是孰非 , 第以人事證之 , 則是非立見矣 。 如人自有生以來 , 男必十六而精始通 , 女必十四而經始至 ; 及其衰也 , 男精竭於八八 , 女血淨於七七 。 凡精血既去而人猶賴以不死者 , 惟此氣耳 。 夫氣為陽 , 精血陰也 , 精血之來 , 既遲在氣後 , 精血之去 , 又早在氣先 , 可見精已無而氣猶在 , 此非陰常不足 , 陽常有餘之明驗乎 ? 以是知先賢之金石本非謬 , 而後學之輕妄何容易也 。 予聞此說 , 益增悲嘆 。 悲之者 , 悲此言之易動人聽 , 而無不擊節稱善也 。 紫可亂朱 , 莫此為甚 , 使不辨明 , 將令人長夢不醒 , 而性命所繫非渺小 , 是可悲也 。 悲已而喜 , 喜之者 , 喜至道之精微 , 不經駁正 , 終不昭明 , 幸因其說 , 得啟此端而得解此惑 , 是可喜也 。 今即李子之言以辨之 。
如其以精為陰 , 以氣為陽 , 本非誣也 。 第其所覷在眉睫 , 則未免錯認面目 , 而呼張作李矣 。 不知精即水也 , 水即陽也 。 若以水火言 , 則水誠陰也 , 火誠陽也 ; 若以化生言 , 則萬物之生 , 其初皆水 , 先天后天 , 皆本於是 , 而水即陽之化也 。 何以見之 ? 如水在五行則生於一天 , 水在六氣 , 則屬乎太陽 , 此水之為陰否 ? 又若精在人身 , 精盛則陽強 , 精衰則陽痿 , 此精之為陰否 ? 再若養生家所重者 , 惟曰純陽 , 純陽之陽 , 以精言也 。 精若滲漏 , 何陽之有 。 此又精之為陰否 ? 又丹書云 : 分陽未盡則不死 , 分陰未盡則不仙 , 亦言仙必純陽也 。 若據李子之說 , 則但盡泄其精 , 便成純陽 , 學仙之法豈不易乎 ? 誠可哂也 ! 蓋李子之見 , 但見陰陽之一竅 , 未見陰陽之全體 。 夫陰陽之道 , 以綱言之 , 則位育天地 ; 以目言之 , 則縷析秋毫 , 至大至小 , 無往而非其化也 。 若以清濁對待言 , 則氣為陽 , 精為陰 , 此亦陰陽之一目也 。 若以死生聚散言 , 則凡精血之生皆為陽 , 氣得陽則生 , 失陽則死 , 此實性命之化源 , 陰陽之大綱也 。
人之生也 , 譬諸草木 。 草木之初 , 其生苗也 , 繼而生枝葉 , 再而生花實 , 及其衰也 , 花實落而枝葉存 , 以漸而凋也 。 此草木之盛衰有時 , 故曰生長化收藏 , 而候有不同也 。 人之生也 , 亦猶是耳 , 初而生嬰孩 , 繼而生精血 , 再而生子女 , 及其衰也 , 精血去而形猶存 , 以漸而終也 。 此人生之盛衰亦有其時 , 故曰生長壯老已 , 而年有不同也 。 然則自幼至老 , 凡在生者 , 無非生氣為之主 , 而一生之生氣 , 何莫非陽氣為之主 , 而但有初中之異耳 。 若以人之精至為陰至 , 豈花果之成 , 亦草木之陰至耶 ? 而枝葉未凋 , 即草木之陽在耶 ? 且陽氣在人 , 即人人百歲 , 亦不過得分內之天年 , 而今見百人之中 , 凡盡天年而終者果得其幾 ? 此其夭而不及者 , 皆非生氣之不及耶 , 而何以見陽之有餘也 ? 陽強則壽 , 陽衰則夭 , 又何以見陽之有餘也 ? 難得而易失者 , 惟此陽氣 , 既失而難復者 , 亦惟此陽氣 , 又何以見陽之有餘也 ? 觀天年篇曰 :「 人生百歲 , 五臟皆虛 , 神氣皆去 , 形骸獨居而終矣 。 夫形 , 陰也 ; 神氣 , 陽也 , 神氣去而形猶存 , 此正陽常不足之結局也 。 而可謂陽常有餘乎 ?
至若精氣之陰陽 , 有可分言者 , 有不可分言者 。 可分者 , 如前云清濁對待之謂也 ; 不可分者 , 如修煉家以精氣神為三寶 。 蓋先天之氣 , 由神以化氣化精 。 後天之氣 , 由精以化氣化神 。 是三者之化生 , 互以為根 , 本同一氣 , 此所以為不可分也 。 故有善治精者 , 能使精中生氣 , 善治氣者 , 能使氣中生精 。 此自有可分不可分之妙用也 。 再若寒熱之陰陽 , 則不可不分 。 蓋寒性如冰 , 熱性如炭 , 冰炭不謀 , 奚堪妄用 ? 予故曰 : 精氣之陰陽有不可離 , 寒熱之陰陽有不可混 , 此醫家最切之法言也 。 且精血之陰陽 , 言稟賦之元氣也 ; 寒熱之陰陽 , 言病治之藥餌也 。 今欲以不足之元陽 , 認作有餘而云火 , 則相習以苦寒之劣物 , 用為補劑以滋陰 , 嗟嗟 ! 牛山有限之生氣 , 果能堪此無窮之陰剝否 ? 啞子吃黃連 , 無容伸訴者 , 四百年於茲矣 。 夫以有望之丹溪言且若此 , 而矧其他乎 。 古人云 : 非聖之書不可讀 , 此其尤甚者也 。
然天地陰陽之道 , 本自和平 , 一有不平 , 則災害至矣 。 而余謂陽常不足 , 豈亦非一偏之見乎 ? 蓋以丹溪補陰之說謬 , 故不得不為此反言 , 以救萬世之生氣 。 夫人之所重者 , 惟此有生 , 而何以能生 , 惟此陽氣 , 無陽則無生矣 。 然則欲有生者 , 可不以此陽氣為寶 , 即日慮其虧 , 亦非過也 。 而余謂陽常不足者 , 蓋亦惜春之杞人耳 。 苟誠見下 , 仍望明賢再駁 。
小兒補腎論(二十五)
觀王節齊曰 : 小兒無補腎法 。 蓋小兒稟父精而生 , 男至十六而腎始充滿 , 既滿之後 , 妄用虧損 , 則可用藥補之 。 若受胎之時 , 稟之不足則無可補 , 稟之原足 , 又何待於補耶 ? 嗚呼 , 此言之謬 , 謬亦甚矣 ! 夫二五之精 , 妙合而凝 , 精合而形始成 , 此形即精也 , 精即形也 , 治精即所以治形 , 治形即所以治精也 。 第時有初中 , 則精有衰盛 , 故小兒於初生之時 , 形體雖成而精氣未裕 , 所以女必十四 , 男必十六 , 而後天癸至 。 天癸既至 , 精之將盛也 。 天癸未至 , 精之未盛也 。 茲以其未盛而遽謂其無精也可乎 ? 且精以至陰之液 , 本於十二臟之生化 , 不過藏之於腎 , 原非獨出於腎也 。 觀 《 上古天真論 》 曰 : 腎者主水 , 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 。 此精之所源 , 其不止於腎也可知矣 。 王節齋止知在腎而不知在五臟 。 若謂腎精未泄不必補腎 , 則五臟之精 , 其有稟賦之虧 , 人事之傷者 。 豈因其未泄而總皆不必補耶 ? 夫小兒之精氣未盛 , 後天之陰不足也 ; 父母之多欲水虧 , 先天之陰不足也 。 陰虛不知治本 , 又何藉於人為以調其元 、 贊其化乎 ? 此本原之理 , 有當深察者如此 。
再以小兒之病氣論之 。 凡小兒之病最多者 , 惟驚風之屬 。 而驚風之作 , 則必見反張戴眼 , 斜視抽搐等證 。 此其為故 , 總由筋急而然 。 蓋血不養筋 , 所以筋急 。 真陰虧損 , 所以血虛 , 此非水衰之明驗乎 ? 夫腎主五液 , 而謂血不屬腎 , 吾不信也 。 肝腎之病同一治 , 今筋病如此 , 而欲舍腎水以滋肝木 , 吾亦不信也 。 且太陽 、 少陰相為表裡 , 其經行於脊背而為目之上網 , 今以反折戴眼之證偏多見於小兒 , 而謂非水臟陰虛之病 , 吾更不信也 。 矧以陽邪亢極 , 陰竭則危 , 臟氣受傷 , 腎窮則死 , 此天根生息之基 , 尤於小兒為最切 。 然則小兒之病 , 其所關於腎氣者非眇 , 而顧可謂小兒無補腎法耶 ? 決不信 ! 決不信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