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、 治痘之要 , 惟邪氣正氣二者而已 。 凡邪氣盛而無制者殺人 , 正氣虛而不支者殺人 , 及其危也 , 總歸元氣之敗耳 , 使元氣不盡 , 則未必至死 。 凡治此者 , 但知補瀉二字 , 而用之無差 , 則盡善矣 。 故補瀉難容苟且 , 毫釐皆有權衡 , 必不可使藥過於病 , 亦不可使藥不及病 。 是以善用攻者 , 必不致伐人元氣 , 善用補者 , 必不致助人邪氣 , 務使正氣無損 , 而邪氣得釋 , 能執中和 , 斯為高手 。 然執中之妙 , 當識因人因證之辨 。 蓋人者 , 本也 ; 證者 , 標也 。 證隨人見 , 成敗所由 , 故當以因人為先 , 因證次之 。 若形氣本實 , 則始終皆可治標 ; 若形質原虛 , 則開手便當顧本 。 若謂用補太早 , 則補住邪氣 , 此愚陋之見也 。 不知補中即能托毒 , 灌根即能發苗 , 萬無補住之理 。 是以發源之初 , 最當著力 , 若不有初 , 鮮克有終矣 。 此可與智者言 , 不可與庸人道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