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病症辨異 》 敘

百病之有虛 、 實 、 寒 、 熱 、 燥 、 濕也 , 猶六合之有上 、 下 、 東 、 南 、 西 、 北也 。 虛病而實治之 , 寒病而熱治之 , 燥病而濕治之 , 豈非南轅北轍 , 愈治愈劇耶 ? 故治病必自辨證始 , 先辨其表 、 里 、 經 、 絡 、 臟 、 腑 , 知病之在表 、 在裡 、 何經 ? 何絡 ? 某臟 、 某腑 , 然後於脈象 、 舌苔及他候參考 。 再辨其為虛 、 為實 、 為寒 、 為熱 、 為燥 、 為濕 , 或在一經 , 或兼他經 , 如是 , 庶得其真相 。 僕南遊閩浙 、 北走燕齊 , 以及湘鄂等處 , 見南醫多善治溫熱 , 北醫多善治傷寒 , 能會通者實鮮 。 且南醫遇神昏 、 譫語 , 無不以開心包為急 , 曰葉 、 吳所論也 , 一若是症決無胃實 、 肝熱 、 心虛等因者 。 北醫遇發熱無不以麻黃 、 桂枝從事 , 遇腫脹無不以腎氣從事 , 曰仲景之法也 , 一若發熱決無風溫 、 內傷等因 , 腫脹決無濕熱 、 積聚等因者 。 抑何執而不化也 ? 僕舉此數症 , 以概其餘 。 際此輪舶火車 , 交通利便 , 天地之氣亦為之變遷 , 醫者幸勿泥於西北燥寒 、 東南濕熱 , 當就證論病 , 對病發藥 , 斯為善治 。 苟不辨證 , 症曷由明哉 ? 閱古今方書 , 載以證辨症之說甚詳 , 似可毋庸贅言 , 然未有薈萃成書者 , 因粗具體例 , 命兒培初編輯足成之 , 名曰 《 病症辨異 》, 以為初學之資 、 臨症之助 。 逾期年漸成帙 , 同人謂有裨於醫家 、 病家 , 慫恿付梓 , 惟遺漏尚多 , 未足為完帙 , 姑付刊以為先路之導 , 倘得勤學者補苴掇拾 , 隨時補纂 , 跂予望之 。
治病之道 , 當治其原因 , 不當治其表面 。 所謂表面者 , 若咳嗽也 、 腫脹也 、 瘧也 、 痢也 , 諸如此類 , 皆病之表面也 。 頭暈也 、 口渴也 、 腹痛也 , 納呆也 , 諸如此類 , 皆證之表面也 。 其實 , 則各病各證俱有其原因 , 或因於六淫外感 , 或因於七情內傷 , 或因素稟之偏於陰虧 、 偏於陽虧 。 未明其原因 , 第就表面觀之 , 泥用古方 , 不知基為虛症咳嗽 、 虛症腫脹也 , 而以實症咳嗽 、 實症腫脹之方治之 ; 不知其為熱症瘧疾 、 熱症痢疾也 , 而以寒症瘧疾 、 寒症痢疾之方與之 ; 不知其頭暈 、 口渴 、 腹痛 、 納呆之因於此也 , 而以頭暈 、 口渴 、 腹痛 、 納呆因於彼者之方療之 , 籠統論治 , 宜乎愈治而愈壞 , 不明醫理者 , 且謂我用某書某醫之古方 , 明明載治某病 , 不識何以不應而反劇 。 如此遂疑病本不治 , 而茫不自知其紕繆 。 究其所以紕繆之故 , 由乎未能辨證 , 試觀從前名醫 , 同一血崩也 , 證見氣滯 , 用醋炒香附炭 ; 證見血瘀 , 用五靈脂炭 ; 證見氣陷 , 用荊芥炭 ; 證見血熱 , 用槐耳炭 ; 證見血寒 , 用烏梅於薑炭 ; 證見血脫 , 用棕櫚白礬炭 。 同一悶痘也 , 證見火閉 , 臥之以漆桌 , 證見氣閉 , 激之以發怒 ; 證見寒閉 , 塗之以雞矢醴 ; 證見血閉嘬之以蚊口 , 非辨明原因而同病異治哉 ? 夫舌苔 、 脈象 、 神情 、 面色 、 飲食 、 大小便 , 皆辨證最緊要處 , 苟辨明原因 , 則治肺腎虛寒之咳嗽方 , 轉可移治肺腎虛寒之腫脹病 ; 濕熱熏蒸之瘧疾方 , 反可移治濕熱熏蒸之痢疾 , 何則 ? 其原因同耳 。 培初趨庭時 , 習聞家大人論說如此 , 並酌定 《 病症辨異 》 一書體例 , 命為纂輯 。 培初年幼學淺 , 隨侍濟垣 , 書亦不多 , 就案頭書 , 逐日分類抄錄 , 雖已成帙 , 缺略尚多 , 今欲付梓 , 殊為惶惑 , 家大人謂並非己作 , 梓亦何害 ? 爰述庭訓而作此敘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