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末 。 每服三錢 , 用童便四升 , 入銀石器內 , 以蔥白 、 薤白各二七莖 , 青蒿二握 , 桃枝 、 甘草各五寸長二莖 , 柳枝 、 桑枝 、 酸榴枝各七寸長二莖 , 同煎至一升 , 分作二次 。 五更初調服前藥一服 , 蟲不下 , 約人行十里 , 又進一服 , 天明再進取下 。 蟲物名狀不一 , 急擒入油鐺煎之 。 其蟲嘴青赤黃色可治 , 黑白色難治 。 然亦可斷傳染之患 。 凡修合先須齋戒於遠處靜室 。 勿令病人聞藥氣 , 及雞犬貓畜 、 孝子婦人 、 一切觸穢之物見之 。 蟲下後 , 以白粥補之 。 數日後夢人哭泣相別 , 是其驗也 。 《 上清紫庭仙方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