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酸屬木 、 入肝 。 苦屬火 、 入心 。 甘屬土 、 入脾 。 辛屬金 、 入肺 。 咸屬水 、 入腎 。 此五味之義也 。
凡青屬木 、 入肝 。 赤屬火 、 入心 。 黃屬土 、 入脾 。 白屬金 、 入肺 。 黑屬水 、 入腎 。 此五色之義也 。
凡酸者 。 能澀 、 能收 。 苦者 。 能瀉 、 能燥 、 能堅 。 甘者 。 能補 、 能和 、 能緩 。 辛者 。 能散 、 能潤 、 能橫行 。 咸者 。 能下 、 能耎(音軟)堅 。 淡者 。 能利竅 、 能滲泄 。 此五味之用也 。
凡寒熱溫涼 。 氣也 。 酸苦甘辛鹹淡 。 味也 , 氣為陽 , 味為陰 。 (氣無形而升 、 故為陽 、 味有質而降 、 故為陰 。 )氣厚者 。 為純陽 。 薄為陽中之陰 。 味厚者 。 為純陰 。 薄為陰中之陽 。 氣薄則發泄 。 厚則發熱 。 (陽氣上行 、 故氣薄者 、 能泄於表 、 厚者 、 能發熱 。 )味厚則泄 。 薄則通 。 (陰味下行 、 故味厚者 、 能泄於下 、 薄者 、 能通利 。 )
辛甘發散為陽 。 酸苦湧(湧同) 、 泄為陰 。 (辛散 、 甘緩 、 故發肌表 、 酸收 、 苦泄 、 故為吐瀉 。 )鹹味湧泄為陰 。 淡味滲泄為陽 。 輕清升浮為陽 。 重濁沉降為陰 。 清陽出上竅 。 (本乎天者親上 、 上竅七 、 謂耳目口鼻 。 )濁陰出下竅 。 (本乎地者親下 、 下竅二 、 謂前後二陰 。 )清陽發腠理 。 (腠理肌表也 、 陽升散於皮膚 、 故清陽發之 。 )濁陰走五臟 。 (陰受氣於五藏 、 故濁陰走之 。 )清陽實四肢 。 (四肢為諸陽之本 、 故清陽實之 。 )濁陰歸六腑 。 (六腑傳化水穀 、 故濁陰歸之 。 )此陰陽之義也 。
凡輕虛者浮而升 。 重實者沉而降 。 味薄者升而生 。 (象春 。 )氣薄者降而收 。 (象秋) 、 氣厚者浮而長 。 (象夏) 、 味厚者沉而藏 。 (象冬) 、 味平者化而成 。 (象土 。 )氣厚味薄者浮而升 。 味厚氣薄者沉而降 。 氣味俱厚者能浮能沉 。 氣味俱薄者可升可降 。 酸鹹無升 。 辛甘無降 。 寒無浮 。 熱無沉 。 此升降浮沉之義也 。 (李時珍曰 : 升者引之以鹹寒 、 則沉而直達下焦 、 沉者引之以酒 、 則浮而上至巔頂 、 一物之中 、 有根升梢降 、 生升熟降者 、 是升降在物 、 亦在人也 。 凡根之在土中者 、 半身以上則上升 、 半身以下則下降 、 雖一藥而根梢各別 、 用之或差 、 服亦罔效 。 )
凡質之輕者上入心肺 。 重者下入肝腎 。 中空者發表 。 內實者攻裡 。 為枝者達四肢 。 為皮者達皮膚 。 為心為乾者 。 內行臟腑 。 枯燥者入氣分 。 潤澤者入血分 。 此上下內外 。 各以其類相從也 。
凡色青 、 味酸 、 氣臊 。 (臊為木氣所化 。 )性屬木者 。 皆入足厥陰肝 。 足少陽膽經 。 (肝與膽相表裡 、 膽為甲木 、 肝為乙木 。 )色赤 、 味苦 、 氣焦 。 (焦為火氣所化 。 )性屬火者 。 皆入手少陰心 。 手太陽小腸經 。 (心與小腸相表裡 、 小腸為丙火 、 心為丁火 。 )色黃 、 味甘 、 氣香 。
(香為土氣所化 。 )性屬土者 。 皆入足太陰脾 。 足陽明胃經 。 (脾與胃相表裡 、 胃為戊土 、 脾為己土 。 )色白 、 味辛 、 氣腥 。 (腥為金氣所化 。 )性屬金者 。 皆入手太陰肺 。 手陽明大腸經 。 (肺與大腸相表裡 、 大腸為庚金 、 肺為辛金 。 )色黑 、 味鹹 、 氣腐 。 (腐為水氣所化) 。 性屬水者 。 皆入足少陰腎 。 足太陽膀胱經 。 (腎與膀胱相表裡 、 膀胱為壬水 、 腎為癸水 、 凡一臟配一腑 、 腑皆屬陽 、 故為甲 、 丙 、 戊 、 庚 、 壬 、 臟皆屬陰 、 故為乙 、 丁 、 己 、 辛 、 癸也 。 )十二經中 。 惟手厥陰心包絡 。 手少陽三焦經 。 無所主 。 其經通於足厥陰 、 少陽 。 厥陰主血 。
諸藥入厥陰血分者 。 併入心包絡 。 少陽主氣 。 諸藥入膽經氣分者 。 併入三焦 。 命門相火 。 散行於膽 、 三焦 、 心包絡 。 故入命門者 。 併入三焦 。 此諸藥入諸經之部分也 。 人之五臟 。 應五行金木水火土 。 子母相生 。 經曰 。 虛則補其母 。 實則瀉其子 。 又曰 。 子能令母實 。 如腎為肝母 。 心為肝子 。 故入肝者 。 併入腎與心 。 肝為心母 。 脾為心子 。 故入心者 。 併入肝與脾 。 心為脾母 。 肺為脾子 。 故入脾者 。 併入心與肺 。 脾為肺母 。 腎為肺子 。 故入肺者 。 併入脾與腎 。 肺為腎母 。 肝為腎子 。 故入腎者 。 併入肺與肝 。 此五行相生 。 子母相應之義也 。
凡藥各有形性氣質 。 其入諸經 。 有因形相類者 。 (如連翹似心而入心 、 荔枝核似睪丸而入腎之類 。 )有因性相從者 。 (如潤者走血分 、 燥者入氣分 、 本乎天者親上 、 本乎地者親下之類 。 )有因氣相求者 。 (如氣香入脾 、 氣焦入心之類 。 )有因質相同者 。 (如頭入頭 、 干入身 、 枝入肢 、 皮行皮 、 又如紅花蘇木 、 汁似血而入血之類 。 )自然之理 。 可以意得也 。
有相須者 。 同類而不可離也 。 (如黃柏 、 知母 、 破故紙 、 胡桃之類 。 )為使者 。 我之佐使也 。
惡者 。 奪我之能也 。 畏者 。 受彼之制也 。 反者 。 兩不可合也 。 殺者 。 制彼之毒也 。 此異同之義也 。
肝苦急 。 急食甘以緩之 。 (肝為將軍之官 、 其志怒 、 其氣急 、 急則自傷 、 反為所苦 、 故宜食甘以緩之 、 則急者可平 、 柔能制剛也 。 )肝欲散 。 急食辛以散之 。 以辛補之 。 以酸瀉之 。 (木不宜郁 、 故欲以辛散之 、 順其性者為補 、 逆其性者為瀉 、 肝喜散而惡收 、 故辛為補而酸為瀉 。 )心苦緩 。 急食酸以收之 。 (心藏神 、 其誌喜 、 喜則氣緩 、 而心虛神散 、 故宜食酸以收之 。 )心欲耎 。 急食鹹以耎之 , 用鹹補之 , 以甘瀉之 。 (心火太過 、 則為躁越 、 故急宜食鹹以耎之 、 蓋咸從水化 、 能相濟也 、 心欲耎 、 故以咸耎為補 、 心苦緩 、 故以甘緩為瀉 。 )脾苦濕 。 急食苦以燥之 。 (脾以運化水穀 、 制水為事 、 濕勝則反傷脾土 、 故宜食苦以燥之 。 )脾欲緩 。 急食甘以緩之 。 用苦瀉之 。 以甘補之 。 (脾貴充和溫厚 、 其性欲緩 、 故宜食甘以緩之 、 脾喜甘而惡苦 、 故苦為瀉 、 而甘為補也 。 )肺苦氣上逆 。 急食苦以泄之 。 (肺主氣 、 行治節之令 、 氣病則上逆於肺 、 故急宜食苦以降泄之 、 )肺欲收 。 急食酸以收之 。 用酸補之 。 以辛瀉之 。 (肺應秋氣 、 主收斂 、 故宜食酸以收之 、 肺氣宜聚不宜散 、 故酸收為補 、 辛散為瀉 。 )腎苦燥 。 急食辛以潤之 。 開腠理 。 致津液 。 通氣也 。 (腎為水臟 、 藏精者也 、 陰病者苦燥 、 故宜食辛以潤之 、 蓋辛從金化 、 水之母也 、 其能開腠理 、 致津液者 、 以辛能通氣也 、 水中有真氣 、 惟辛能達之 、 氣至水亦至 、 故可以潤腎之燥 。 )腎欲堅 。 急食苦以堅之 。 用苦補之 。 以咸瀉之 。 (腎主閉藏 、 氣貴周密 、 故腎欲堅 、 宜食苦以堅之也 、 苦能堅 、 故為補 、 咸能耎堅 、 故為瀉 。 )此五臟補瀉之義也 。
酸傷筋 。 (酸走筋 、 過則傷筋而拘攣 。 )辛勝酸 。 (辛為金味 、 故勝木之酸 、 )苦傷氣 。 (苦從火化 、 故傷肺氣 、 火剋金也 、 又如陽氣性升 、 苦味性降 、 氣為苦遏 、 則不能舒伸 、 故苦傷氣 、 )咸勝苦 。 (咸為水味 、 故勝火之苦 、 按氣為苦傷 、 而用鹹勝之 、 此自五行相制之理 、 若以辛助金而以甘泄苦 、 亦是捷法 、 蓋氣味以辛甘為陽 、 酸苦鹹為陰 、 陰勝者制之以陽 、 陽勝者制之以陰 、 何非勝復之妙 、 而其中宜否 、 則在乎用之權變爾 。 )甘傷肉 。 酸勝甘 。 (酸為木味 、 故勝土之甘 。 )辛傷皮毛 。 (辛能散氣 、 故傷皮毛 。 )苦勝辛 。 (苦為火味 、 故勝金之辛 。 )咸傷血 。 (咸從水化 、 故傷心血 、 水勝火也 、 食鹹則渴 、 傷血可知 。 )甘勝咸 。 (甘為土味 、 故勝水之咸 。 )此五行相剋之義也 。
辛走氣 。 氣病無多食辛 。 (五味論曰 : 多食之 、 令人洞心 、 洞心 、 透心若空也 。 )咸走血 。 血病無多食鹹 。 (血得咸 、 則凝結而不流 、 五味論曰 : 多食之 、 令人渴 。 )苦走骨 。 骨病無多食苦 。 (苦性沉降 、 陰也 、 骨屬腎 、 亦陰也 、 骨得苦則沉陰欲盛 、 骨重難舉矣 、 五味論曰 : 多食之 、 令人變嘔 。 )甘走肉 。 肉病無多食甘 。 (甘能緩中 、 善生脹滿 、 五味論曰 : 多食之 、 令人悗心 , 悗心 、 心悶也 。 )酸走筋 。 筋病無多食酸 。 (酸能收縮 、 筋得酸則縮 、 五味論曰 : 多食之 、 令人癃 , 癃 、 小便不利也 。 )此五病之所禁也 。
多食鹹 。 則脈凝泣(澀同)而變色 。 (水能剋火 、 故病在心之脈與色也 、 五味篇曰 : 心病禁咸 。 )多食苦 。 則皮槁而毛拔 。 (火能剋金 、 故病在肺之皮毛也 、 五味篇曰 : 肺病禁苦 。 )多食辛 。 則筋急而爪枯 。 (金能剋木 、 故病在肝之筋爪也 、 五味篇曰 : 肝病禁辛 。 )多食酸 。 則肉胝(音支)䐢(音縐)而唇揭 。 (胝 、 皮厚也 ; 手足胼胝之謂 、 木能剋土 、 故病在脾之肉與唇也 ; 五味篇曰 : 脾病禁酸 。 )多食甘 。 則骨痛而發落 。 (土能剋水 , 故病在腎之骨與發也 。 五味篇曰 : 腎病禁甘 。 )此五味之所傷也 。
風淫於內 。 治以辛涼 。 佐以苦甘 。 以甘緩之 。 以辛散之 。 (風為木氣 、 金能勝之 、 故治以辛涼 。 過於辛 、 恐反傷其氣 、 故佐以苦甘 、 苦勝辛 、 甘益氣也 、 木性急 、 故以甘緩之 、 風邪勝 、 故以辛散之 。 )熱淫於內 。 治以鹹寒 。 佐以甘苦 。 以酸收之 。 以苦發之 。 (熱為火氣 、 水能勝之 、 故治以鹹寒 、 佐以甘苦 、 甘勝咸 、 所以防咸之過也 、 苦能泄 、 所以去熱之實也 。 熱盛於經而不斂者 、 以酸收之 、 熱鬱於內而不解者 、 以苦發之 。 )濕淫於內 。 治以苦熱 。 佐以酸淡 。 以苦燥之 。 以淡泄之 。 (濕為土氣 、 燥能除之 、 故治以苦熱 、 酸從木化 、 制土者也 、 故佐以酸淡 、 以苦燥之者 、 苦從火化也 、 以淡泄之者 、 淡能利竅也 。 )火淫於內 。 治以鹹冷 。 佐以苦辛 。 以酸收之 。 以苦發之 。 (相火 、 畏火也 、 故宜治以鹹冷 、 苦能泄火 、 辛能散火 、 故用以為佐 、 酸收苦發 、 義與上文熱淫同治 。 )燥淫於內 。 治以苦溫 。 佐以甘辛 。 以苦下之 。 (燥為金氣 、 火能勝之 、 治以苦溫 、 苦從火化也 、 佐以甘辛 、 木受金傷 、 以甘緩之 、 金之正味 、 以辛瀉之也 、 燥結不通 、 則邪實於內 、 故當以苦下之 。 )寒淫於內 。 治以甘熱 。 佐以苦辛 。 以咸瀉之 。 以辛潤之 。 以苦堅之 。 (寒為水氣 、 土能制水 、 熱能勝寒 、 故治以甘熱 、 甘從土化 、 熱從火化也 、 佐以苦辛等義 、 如藏氣法時論曰 : 腎苦燥 、 急食辛以潤之 、 腎欲堅 、 急食苦以堅之 、 用苦補之 、 咸瀉之也 。 )此六淫主治 。 各有所宜也 。
凡藥須俟制焙畢 。 然後秤用 。 不得生秤 。 濕潤藥皆先增分兩 。 燥乃秤之 。
凡酒製升提 。 薑製溫散 。 入鹽走腎而軟堅 。 用醋注肝而收斂 。 童便除劣性而降下 。 米泔去燥性而和中 。 乳潤枯生血 。 蜜甘緩益元 。 陳壁土藉土氣以補中州 。 麵煨曲制 。 抑酷性 、 勿傷上膈 。 黑豆甘草湯漬 。 並解毒 、 致令平和 。 羊酥豬脂塗燒 。 咸滲骨 。 容易脆斷 。 去穰者免脹 。 去心者除煩 。 此制治各有所宜也 。 (本草所謂黑豆烏豆 、 皆黑大豆也 、 蘇頌曰 : 緊小者為雄 、 入藥尤佳 、 宗奭曰 : 小者力更佳 、 皆謂黑大豆中之較小者 、 非世俗所稱馬料豆也 、 世俗所謂馬料豆 、 即穭豆也 、 穭豆性溫熱 、 味澀劣 、 乃豆中最下之品 、 以其野生 、 價最賤 、 北方甚多 、 故餵馬用之 、 蓋凡豆皆可作馬料 、 而莫有如此豆之價廉也 、 今藥肆中煮何首烏 、 不用黑大豆而用穭豆 、 甚謬 、 並有將煮過首烏之穭豆 、 偽充淡豆豉 、 尤屬可笑 。 市醫每有以穭豆皮加入煎劑者 、 不知黑大豆之皮有可用 、 穭豆之皮無可用也 、 因時珍混注穭豆即小黑豆 、 以致後人多誤 。 )
用藥有宜陳久者 。 (收藏高燥處 、 又必時常開看 、 不令黴蛀 。 )有宜精新者 。 如南星 、 半夏 、 麻黃 、 大黃 、 木賊 、 棕櫚 、 芫花 、 槐花 、 荊芥 、 枳實 、 枳殼 、 橘皮 、 香欒 、 佛手柑 、 山茱萸 、 吳茱萸 、 燕窩 、 蛤蚧 、 沙糖 、 壁土 、 秋石 、 金汁 、 石灰 、 米 、 麥 、 酒 、 醬 、 醋 、 茶 、 薑 、 芥 、 艾 、 墨 、 蒸餅 、 諸曲 、 諸膠之類 。 皆以陳久者為佳 。 或取其烈性減 。 或取其火氣脫也 。 (凡煎阿膠 、 鹿膠等 、 止宜微火 、 令小沸 、 不得過七日 、 若日數多 、 火氣太重 、 雖陳之至久 、 火氣終不能脫 、 服之不惟無益 、 反致助火傷陰也 。 煎膏子亦宜微火 、 並不可久煎 。 陰虛有火之人 、 一應藥餌食物 、 最忌煎炒 、 修合丸子 、 宜將藥切絕薄片子 、 蒸爛熟 、 搗為丸 、 若用火制焙 、 不但不能治病 、 反致發火傷陰 、 舊疾必更作也 。 )余則俱宜精新 。 若陳腐而欠鮮明 。 則氣味不全 。 服之必無效 。 唐耿湋詩云 。 朽藥誤新方 。 正謂是矣 。 此藥品有新陳之不同 。 用之貴各得其宜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