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 《 本草 》 而不論方法猶不注也 。《 本草 》 中 , 草木昆蟲介屬之氣味寒熱 , 必備悉於胸中 , 然後可以隨材任用 。 使胸次無出奇制勝方略 , 則如無制之師 , 雖野戰亦取勝於一時 , 未必不致敗於末路 。 與其焦頭爛額 , 斬殺無遺 , 何如使敵人望風而靡之為快哉 。 此七方之必宜論也 。 七方者 , 大小緩急奇偶復也 。 吾先言其大方 。 岐伯夫子曰 : 君一臣三佐九 , 制之大也 。 凡病有重大 , 不可以小方治之者 , 必用大方以治之 。 大方之中 , 如用君藥至一兩者 , 臣則半之 , 佐又半之 。 不可君藥少於臣藥 , 臣藥少於佐使 。 設以表裡分大小 , 是里宜大而表宜小也 , 然而治表之方 , 未嘗不可大 。 設以奇偶分大小 , 是奇宜大而偶宜小也 , 然而用偶之方 , 未嘗不可大 。 設以遠近分大小 , 是遠宜大而近宜小也 , 然而治近之方 , 又未嘗不可大 。 故用大方者乃宜大而大 , 非不可大而故大也 。
或問大方是重大之劑 , 非輕小之藥也 , 重大必用藥宜多而不可少矣 。 何以君一而臣三佐用九耶 ? 是一方之中計止十三味 , 似乎名為大而非大也 。 不知大方者 , 非論多寡 , 論強大耳 。 方中味重者為大 , 味厚者為大 , 味補者為大 , 味攻者為大 , 豈用藥之多為大乎 。 雖大方之中 , 亦有用多者 , 而終不可謂多者即是大方也 。
或疑大方不多用藥 , 終難稱為大方 , 不知大方之義在用意之大 , 不盡在用藥之多也 。 譬如補也 , 大意在用參之多以為君 , 而不在用白朮 、 茯苓之多以為臣使也 ; 如用攻也 , 大意在用大黃之多以為君 , 而不在用厚朴 、 枳實之多以為臣使也 。 推之寒熱表散之藥 , 何獨不然 , 安在眾多之為大哉 。 ([批]更說得圓通 。 )
或疑大方在用意之大 , 豈君藥亦可小用之乎 。 夫君藥原不可少用也 , 但亦有不可多用之時 , 不妨少用之 。 然終不可因少用而謂非君藥 , 並疑少用而謂非大方也 。
小方若何 ? 岐伯夫子曰 : 君一臣三佐五 , 制之中也 。 君一臣二 , 制之小也 。 中即小之義 。 凡病有輕小不可以大方投者 , 必用小方以治之 。 小方之中 , 如用君藥至二錢者 , 臣則半之 , 佐又半之 , 亦不可以君藥少於臣 , 臣藥少於佐也 。 夫小方所以治輕病也 , 輕病多在上 , 上病而用大方 , 則過於沉重 , 必降於下而不升於上矣 。 小方所以治小病也 , 小病多在陽 , 陽病而用大方 , 則過於發散 , 必消其正而裒其邪矣 。 故用小方者 , 亦宜小而小 , 非不可小而故小也 。 ([批]小貴得宜 , 不使膽怯而不敢用大者藉口 。 )
或問小方是輕小之劑 , 所以治小病也 。 然君一臣三佐五 , 方未為小也 。 若君一臣二而無佐使 , 無乃太小乎 。 不知小方者 , 非論輕重 , 論升降耳 , 論浮沉耳 。 方中浮者為小 , 升者為小也 。 豈用藥之少者為小乎 。 雖小方多用 , 而要不可謂少用藥之方即是小方也 。
或疑小方不少用藥 , 終不可名為小方 。 不知小方之義 , 全不在用藥之少也 。 病小宜散 , 何嘗不可多用柴胡 ; 病小宜清 , 何嘗不可多用麥冬 ; 病小宜提 , 何嘗不可多用桔梗 。 病小宜降 , 何嘗不可多用厚朴 。 要在變通於小之內 , 而不可執滯於方之中也 。 ([批]論得大妙 。 )或疑小方變通用之 , 是小可大用矣 。 小方而大用 , 仍是大方而非小方也 。 曰小方大用 , 非大方之可比 , 藥雖多用 , 方仍小也 。
緩方若何 ? 岐伯夫子曰 : 補上治上 , 制以緩 。 緩者 , 遲之之謂也 。 上虛補上 , 非制之以緩 , 則藥趨於下而不可補矣 。 上病治上 , 非制之以緩 , 則藥流於下而不可治矣 。 然而緩之法不同 。 有甘以緩之之法 , 凡味之甘 , 其行必遲也 ; 有升以緩之之法 , 提其氣而不下陷也 ; 有丸以緩之之法 , 作丸而不作湯 , 使留於上焦也 ; 有作膏以緩之之法 , 使膠黏於胸膈間也 ; 有用無毒藥以緩之之法 , 藥性平和 , 功用亦不驟也 。 有緩治之方 , 庶幾補上不補下 , 治上不治下矣 。 ([批]又增前人之所未備 。 )
或問緩方以治急也 , 然急症頗有不可用緩之法 , 豈一概可用緩乎 ? 曰 : 宜緩而緩 , 未可概用緩也 。 若概用緩 , 必有不宜緩而亦緩者矣 。
或疑緩方故緩 , 恐於急症不相宜 。 不知急症緩治 , 古今通議 , 然而緩方非治急也 , 大約治緩症者為多 。 如痿症也 , 必宜緩 ; 如脫症也 , 不宜急 。 安在緩方之皆治急哉 。
或問緩方君論至備 , 不識更有緩之之法乎 ? 曰 : 緩之法在人而不在法也 。 執緩之法以治宜緩之病 , 則法實有窮 ; 變緩之方以療至緩之病 , 則法何有盡 。 亦貴人之善變耳 , 何必更尋緩方之治哉 。
急方若何 ? 岐伯夫子曰 : 補下治下 , 制以急 。 夫病之急也 , 豈可以緩治哉 。 大約治本之病宜於緩 , 治標之病宜於急 。 然而標本各不同也 。 有本宜緩而急者 , 急治其本 。 有標不宜急而急者 , 急治其標 。 而急之方實有法焉 。 有危篤急攻之法 , 此邪氣壅阻於胸腹腸胃也 。 有危篤急救之法 , 此正氣消亡於陰陽心腎也 。 有急用濃煎大飲湯劑之法 , 使之救火濟水 , 援絕於旦夕也 。 有急用大寒大熱毒藥之法 , 使之上湧下泄 , 取快於一時也 。 有急治之方 , 庶幾救本而不遺於救標 , 救標而正所以救本矣 。
或問急方治急 , 不識亦可以治緩症乎 ? 曰 : 緩方不可以治急 , 而急方實所以治緩 。 遇急之時 , 不用急方以救其垂危將絕 , 迨病勢少衰而後救之 , 始用緩治之法不已晚乎 。 然則急方治急 , 非即所以治緩乎 。 ([批]急方治急 , 正治緩也 。 真探本之論 。 )
或疑急方救急 , 似乎相宜 。 急方救緩 , 恐不相合 。 不知緩急同治者 , 用藥始神耳 。 或疑緩急相濟 , 固為治病妙法 , 然畢竟非治急之急方也 。 曰 : 以急救急 , 因病之急而急之也 ; 以急救緩 , 亦因病雖緩而實急 , 故急之也 。 然則緩急相濟 , 仍治急而非治緩也 。
或疑急症始用急方 , 則急方不可用緩也明矣 。 然古人急病緩治 , 往往有之 , 似乎急方非救急也 。 曰 : 急方不救急 , 又將何救乎 ? 急病緩治者 , 非方用緩也 。 於急方之中 , 少用緩藥 , 以緩其太急之勢 , 非於急方之中 , 純用緩藥 , 以緩其太急之機也 。
奇方若何 ? 岐伯夫子曰 : 君一臣二 , 君二臣三 , 奇之制也 ; 所謂奇之制者 , 言數之奇也 。 蓋奇方者 , 單方也 。 用一味以出奇 , 而不必多味以取勝 。 藥味多 , 未免牽制 , 反不能單刀直入 。 凡臟腑之中 , 止有一經專病者 , 獨取一味而多其分兩 , 用之直達於所病之處 , 自能攻堅而奏功如神也 。
或問奇方止取一味出奇 , 但不知所用何藥 。 夫奇方以一味取勝 ,《 本草 》 中正未可悉數也 。 吾舉其至要者言之 。 用白朮一味以利腰臍之濕也 , 用當歸一味以治血虛頭暈也 , 用川芎一味以治頭風也 , 用人參一味以救脫救絕也 , 用茯苓一味以止瀉也 , 用菟絲子一味以止夢遺也 , 用杜仲一味以除腰疼也 , 用山梔子一味以定脅痛也 , 用甘草一味以解毒也 , 用大黃一味以攻堅也 , 用黃連一味以止嘔也 , 用山茱萸一味以益精止腎泄也 , 用生地一味以止血也 , 用甘菊花一味以降胃火也 , 用薏仁一味以治腳氣也 , 用山藥一味以益精也 , 用肉蓯蓉一味以通大便也 , 用補骨脂一味以溫命門也 , 用車前子一味以止水瀉也 ; 用蒺藜子一味以明目也 , 用忍冬藤一味以治癰也 , 用巴戟天一味以強陽也 , 用荊芥一味以止血暈也 , 用蛇床子一味以壯陽也 , 用元參一味以降浮游之火也 , 用青蒿一味以消暑也 , 用附子一味以治陰虛之喉痛也 , 用艾葉一味以溫脾也 , 用地榆一味以止便血也 , 用蒲公英一味以治乳瘡也 , 用旱蓮草一味以烏須也 , 用皂莢一味以開關也 , 用使君子一味以殺蟲也 , 用赤小豆一味以治濕也 , 用花蕊石一味以化血也 。 以上皆以一味取勝 , 擴而充之 , 又在人意見耳 。
或疑奇方止用一味則奇 , 雖奏功甚神 , 竊恐有偏勝之弊也 。 顧藥性未有不偏者也 , 人陰陽氣血亦因偏勝而始病 , 用偏勝之藥以制偏勝之病 , 則陰陽氣血兩得其平 , 而病乃愈 。 然則奇方妙在藥之偏勝 , 不偏勝不能去病矣 。
或疑方用一味 , 功雖專而力必薄 , 不若多用數味則力厚而功專 。 不知偏勝之病 , 非偏勝之藥斷不能成功 。 功成之易 , 正因其力厚也 , 誰謂一味之方力薄哉 。
偶方若何 ? 岐伯夫子曰 : 君二臣四 , 君二臣六 , 偶之制也 。 又曰 : 遠者偶之 , 下者不以偶 。 蓋偶亦論數耳 。 是偶方者 , 重味也 , 乃二味相合而名之也 。 如邪盛 , 用單味以攻邪而邪不能去 , 不可仍用一味攻邪 , 必更取一味以同攻其邪也 ; 如正衰 , 用單味補正而正不能復 , 不可仍用一味補正 , 必另取一味以同補其正也 。 非兩方相合之為偶 , 亦非汗藥三味為奇 , 下藥四味為偶也 。
或問奇方止取一味以出奇 , 而偶方共用兩味以取勝 , 吾疑二味合方 , 正不可多得也 。 夫二味合而成方者甚多 , 吾不能悉數 , 示以成方 , 不若商以新方也 。 人參與當歸並用 , 可以治氣血之虛 。 黃耆與白朮同施 , 可以治脾胃之弱 , 人參與肉桂同投 , 可以治心腎之寒 。 人參與黃連合劑 , 可以治心胃 。 人參與川芎並下 , 則頭痛頓除 。 人參與菟絲並煎 , 則遺精頓止 。 黃耆與川芎齊服 , 則氣旺而血驟生 。 黃耆與茯苓相兼 , 則利水而不走氣 。 黃耆與防風相制 , 則去風而不助脹 。 是皆新創之方 , 實可作偶之證 。 至於舊方 , 若參附之偶也 , 姜附之偶也 , 桂附之偶 , 術苓之偶 , 耆歸之偶 , 歸芎之偶 , 甘芍之偶 , 何莫非二味之合乎 。 臨症裁用 , 存乎其人 。 ([批]又開許多法門矣 , 快哉 。 )
或疑偶方合兩味以制勝 , 似乎有相合益彰之慶 , 但不知有君臣之分 、 佐使之異否乎 。 夫方無君臣佐使者 , 止奇方也 。 有偶則君臣自分 , 而佐使自異矣 。 天無二日 , 藥中無二君也 。 偶方之中 , 自有君臣之義 、 佐使之道 , 烏可不分輕重多寡而概用之耶 。 ([批]方無君臣不成方矣 , 又何論偶不偶乎 。 )
複方若何 ? 岐伯夫子曰 : 奇之不去則偶之 。 偶之是謂重方 。 重方者 , 複方之謂也 。 或用攻於補之中 , 復用補於攻之內 , 或攻多而補少 , 或攻少而補多 , 調停於補攻之間 , 斟酌於多寡之際 , 可合數方以成功 , 可加他藥以取效 , 或分兩輕重之無差 , 或品味均齊之不一 , 神而明之 , 復之中而不見其復 , 斯可謂善用複方者乎 。
或問複方乃合眾方以相成 , 不必拘拘於繩墨乎 ? 曰 : 用藥不可雜也 , 豈用方而可雜乎 。 用方而雜 , 是雜方而非複方矣 。 古人用二方合之 , 不見有二方之異 , 而反覺有二方之同 , 此複方之所以神也 。 否則 , 何方不可加減 , 而必取於二方之相合乎 。 ([批]說得精細明爽 。 )
或疑複方合數方以成一方 , 未免太雜 。 有前六方之妙 , 何病不可治 , 而增入複方 , 使不善用藥者 , 妄合方以取敗乎 。 曰 : 複方可刪 , 則前人先我而刪矣 , 實有不可刪者在也 。 雖然 , 知藥性之深者 , 始可合用複方 , 否則不可妄用 , 恐相反相惡 , 反致相害 。 ([批]神而明之 , 存乎其人 , 然好用聰明 , 則不可也 。 )
或疑複方不可輕用 , 寧用一方以加減之 , 即不能奏效 , 亦不致取敗 。 曰 : 此吾子慎疾之意也 。 然而複方實有不可廢者 , 人苟精研於 《 本草 》 之微 , 深造於 《 內經 》 之奧 , 何病不可治 , 亦何法不可復乎 , 而猶謹於複方之不可輕用也 , 未免徒讀書之譏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