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曰
味為陰 , 味厚為純陰 , 味薄為陰中之陽 。
氣為陽 , 氣厚為純陽 , 氣薄為陽中之陰 。
味厚則泄 , 味薄則通 。 氣厚則發熱 , 氣薄則發泄 。
辛甘發散為陽 , 酸苦湧泄為陰 。 淡味滲泄為陽 , 鹹味湧泄為陰 。
升降者天地之氣交
茯苓淡 , 為在天之陽也 。 陽當上行 , 何謂利水而泄下 ? 經云 : 氣之薄者 , 乃陽中之陰 。 所以茯苓利水而泄下 。 然而泄下亦不離乎陽之體 , 故入手太陽也 。
麻黃苦 , 為在地之陰也 。 陰當下行 , 何謂發汗而升上 ? 經云 : 味之薄者 , 乃陰中之陽 。 所以麻黃髮汗而升上 。 然而升上亦不離乎陰之體 , 故入手大陰也 。
附子 , 氣之厚者 , 乃陽中之陽 , 故經云發熱 。
大黃 , 味之厚者 , 乃陰中之陰 , 故經云泄下 。
粥淡 , 為陽中之陰 , 所以利小便 。
茶苦 , 為陰中之陽 , 所以清頭目 。
清陽發腠理 , 清之清者也 。 清陽實四肢 , 清之濁者也 。
濁陰歸六腑 , 濁之濁者也 。 濁陰走五臟 , 濁之清者也 。
藥性要旨
苦藥平升 。 微寒平亦升 。 甘辛藥平降 。 甘寒瀉火 。 苦寒瀉濕熱 。 苦甘寒瀉血熱 。
用藥升降浮沉補瀉法
肝膽 : 味辛補酸瀉 , 氣溫補涼瀉 。
注云 : 肝膽之經 , 前後寒熱不同 , 逆順互換 , 入求責法 。
心小腸 : 味鹹補甘瀉 , 氣熱補寒瀉 。
三焦命門 : 補瀉同 。
脾胃 : 味甘補苦瀉 , 氣溫熱補寒涼瀉 。
注云 : 溫涼寒熱 , 各從其逆順 , 互換入求責法 。
肺大腸 : 味酸補辛瀉 , 氣涼補溫瀉 。
腎膀胱 : 味苦補咸瀉 , 氣寒補熱瀉 。
五臟更相平也 , 一臟不平 , 所勝平之 , 此之謂也 。 故云 : 安穀則昌 , 絕谷則亡 。 水去則榮散 , 谷消則衛亡 。 榮散衛亡 , 神無所居 。 又仲景云 : 水入於經 , 其血乃成 。 谷入於胃 , 脈道乃行 。 故血不可不養 , 衛不可不溫 。 血溫衛和 , 榮衛將行 , 常有天命 。
藏氣法時補瀉法
肝苦急 , 急食甘以緩之 , 甘草 。 心苦緩 , 急食酸以收之 , 五味子 。 脾苦濕 , 急食苦以燥之 , 白朮 。 肺苦氣上逆 , 急食苦以瀉之 , 黃芩 。
腎苦燥 , 急食辛以潤之 , 知母 、 黃檗 。 注云 : 開腠理 , 致津液 , 通氣也 。
肝欲散 , 急食辛以散之 , 川芎 ; 以辛補之 , 細辛 ; 以酸瀉之 , 白芍藥 。
心欲軟 , 急食鹹以軟之 , 芒硝 ; 以咸補之 , 澤瀉 ; 以甘瀉之 , 黃耆 、 甘草 、 人參 。
脾欲緩 , 急食甘以緩之 , 甘草 ; 以甘補之 , 人參 ; 以苦瀉之 , 黃連 。
肺欲收 , 急食酸以收之 , 白芍藥 ; 以酸補之 , 五味子 ; 以辛瀉之 , 桑白皮 。
腎欲堅 , 急食苦以堅之 , 知母 ; 以苦補之 , 黃檗 ; 以咸瀉之 , 澤瀉 。
注云 : 此五者 , 有酸 、 辛 、 甘 、 苦 、 咸 , 各有所利 , 或散 , 或收 , 或緩 , 或軟 , 或堅 。 四時五臟病 , 隨五味所宜也 。
治法綱要
氣交變論云 : 五運太過不及 。 夫五運之政 , 猶權衡也 , 高者抑之 , 下者舉之 , 化者應之 , 變者復之 。 此生長化收藏之理 , 氣之常也 。 失常則天地四塞矣 。
注云 : 失常之理 , 則天地四時之氣無所運行 。 故動必有靜 , 勝必有復 , 乃天地陰陽之道也 。 以熱治熱法 。 經云病氣熱甚 , 而與寒藥交爭 , 而寒藥難下 , 故反熱服 , 順其病勢 。 熱體既去 , 寒性乃發 , 病勢除愈 , 則如承氣湯 , 寒藥反熱服之者是也 。 寒病亦同法也 。 凡治病者 , 必求其所在 。 病在上者治上 , 病在下者治下 , 故中外臟腑經絡皆然 。 病氣熱則除其熱 , 病氣寒則除其寒 , 六氣同法 。 瀉實補虛 , 除邪養正 , 平則守常 , 醫之道也 。
太法曰 : 前人方法 , 即當時對證之藥也 。 後人用之 , 當體指下脈氣 , 從而加減 , 否則不效 。 予非鄙乎前人而自用也 。 蓋五行相制相兼 , 生化制承之體 , 一時之間 , 變亂無常 。 驗脈處方 , 亦前人之法也 , 而復有通乎理 , 當以予言為然 。
用藥用方辯
如仲景治表虛 , 制桂枝湯方 , 桂枝味辛熱 , 發散助陽 , 體輕 , 本乎天者親上 , 故桂枝為君 , 芍藥 、 甘草佐之 。 如陽脈澀 , 陰脈弦 , 法當腹中急痛 , 乃制小建中湯方 , 芍藥為君 , 官桂 、 甘草佐之 。 一則治其表虛 , 一財治其裡虛 , 是各言其主用也 。 後人之用古方者 , 觸類而長之 , 則知其本而不致差誤矣 。
去臟腑之火
黃連瀉心火 。 梔子 、 黃芩瀉肺火 。 白芍藥瀉肝火 。 知母瀉腎經火 。 木通瀉小腸火 。 黃苓瀉大腸火 。 石膏瀉胃經火 。 柴胡瀉三焦火 , 黃芩佐之 。 柴胡瀉肝經火 , 黃連佐之 。 膽經亦同 。 黃檗瀉膀胱火 。 又曰 : 龍火 , 膀胱乃水府之火 , 故曰龍火也 。
以上諸藥 , 瀉各經之火 。 不惟止能如此 , 更有治病 , 合為君臣處 , 詳其宜而用之 , 不可執而言也 。
各經引用
太陽經羌活 。 在下者黃檗 , 小腸 、 膀胱也 。
少陽經柴胡 。 在下者青皮 , 膽 、 三焦也 。
陽明經升麻 、 白芒 。 在下者石膏 , 胃 、 大腸也 。
太陰經 , 足脾白芍藥 , 手肺桔梗也 。
少陰經 , 足腎知母 , 手心黃連 、 獨活也 。
厥陰經青皮 。 在上者柴胡 , 肝 、 心包絡也 。 同少陽 。
已上十二經之的藥也 。
五味所用
苦以瀉之 。 甘以發之 , 及緩之 , 詳其所宜用之 。 酸以收之 。 辛以散之 。 咸以軟之 。 淡以滲泄之 。
用藥各定分兩
為君者最多 , 為臣者次之 , 為佐使者又次之 。 藥之於證 , 所主停者 , 則各等分也 。
藥性生熟用法
黃連 、 黃芩 、 知母 、 黃檗 , 治病在頭面 , 及手梢皮膚者 , 須酒炒之 , 藉酒力上升也 。 治在咽之下 , 臍之上者 , 須酒浸之 。 治在下者生用 , 凡熟升生降也 。 大黃鬚煨 , 恐寒傷胃氣 。 至於烏頭 , 附子 , 須炮去其毒也 。 用上焦藥 , 須酒浸 、 曝乾 。 黃檗 、 知母 , 治下部之藥也 。 久弱之人 , 須合之者 , 酒浸 , 曝 , 恐寒傷胃氣也 。 熟地黃酒浸 , 亦然 。 當歸酒浸 , 助發散之用也 。
藥用根梢法
凡根之在上者中半已上 , 氣脈上行 , 以生苗者為根 。 中半以下 , 氣脈下行 , 以入土者為梢 。 當知病在中焦用身 , 上焦用根 , 下焦用梢 。 經云 : 根升梢降 。
《 醫學啟源 》 天地六位臟象之圖
手足三陰三陽
注云 : 肝 、 心 、 脾 、 肺 、 腎 , 皆屬陰 , 五臟也 。 膽 、 胃 、 三焦 、 膀胱 、 大腸 、 小腸 , 皆屬陽 , 六腑也 。 分而言之 , 手足皆有三陰三陽是也 。
手三陰三陽
三焦寅相火 , 手少陽 ; 大腸卯燥金 , 手陽明 ; 小腸辰寒水 , 手太陽 ; 包絡巳風木 , 手厥陰 ; 心午君火 , 手少陰 ; 肺未濕土 , 手太陰 。
足三陰三陽
膽申相火 , 足少陽 ; 胃酉燥金 , 足陽明 ; 膀胱戌寒水 , 足太陽 ; 肝亥風木 , 足厥陰 ; 腎子君火 , 足少陰 ; 脾醜濕土 , 足大陰 。
歌曰
手經太陽屬小腸 , 膀胱經屬足太陽 , 肝足厥陰手包絡 , 胃足陽明手大腸 , 膽屬少陽足經尋 , 三焦手內少陽臨 , 腎足少陰手是心 , 脾足太陰手肺金 。
五臟六腑 , 除心包絡十一經脈證法 。 天人有五臟六腑 , 虛實寒熱 , 生死逆順 , 皆見形證脈氣 , 若非診察 , 無由識也 。 虛則補之 , 實則瀉之 , 寒則溫之 , 熱則涼之 , 不虛不實 , 以經調之 。 此乃良醫之大法也 。
隨證治病藥品
頭痛須川芎 。 如不愈 , 加引經藥 : 太陽川芎 , 陽明白芷 , 少陽柴胡 , 太陰蒼朮 , 少陰細辛 , 厥陰吳茱萸 。 頂巔痛 , 用藁本 , 去川芎 。 肢節痛 , 用羌活 , 風濕亦用之 , 少腹痛 , 用青皮 。 心下痞 , 必用枳實 、 黃連 。 腹痛用芍藥 。 惡寒而痛 , 加桂 。 惡熱而痛 , 加黃檗 。 腹中窄狹 , 用蒼朮 。 肌熱及去痰 , 用黃芩 , 亦用黃耆 。 腹脹 , 用薑製厚朴 , 腹中實熱 , 用大黃 、 芒硝 。 虛熱 , 用黃耆 , 亦止虛汗 。 脅下痛 , 往來寒熱 , 日晡潮熱 , 用柴胡 。 脾胃受濕 , 沉困無力 , 怠惰嗜臥 , 及去痰 , 用白朮 。 胃脘痛 , 用草豆蔻 。 氣刺痛 , 用枳殼 。 看經分以導引之 。 破滯氣 , 用枳殼 。 高者用之 , 然能損胸中至高之氣 , 三二服則已 。 破滯血 , 用桃仁 、 蘇木 。 補血不足 , 用甘草 。 和血用當歸 , 凡血受病皆用 。 血刺痛 , 用當歸 。 詳上下 , 用根梢 。 去痰用半夏 , 熱痰用黃芩 , 風痰加南星 。 胸中寒痰痞塞 , 用陳皮 、 白朮 , 然多用則瀉脾胃 。 調氣用木香 。 補氣用人參 。 去下焦濕腫及痛 , 並膀胱有火邪 , 必用火洗漢防己 、 草龍膽 、 黃柏 、 知母 。 去上焦濕及熱 , 須用黃芩 , 瀉肺火故也 。 去中焦濕熱與痛 , 用黃連 , 瀉心火故也 。 去滯氣 , 用青皮 , 多則泄元氣 。 渴者 , 用乾葛 、 茯苓 , 禁半夏 。 嗽用五味子 。 喘則用阿膠 。 宿食不消 , 用黃連 、 枳實 。 煩躁用梔子仁 。 飲食多以致傷脾 , 用白朮 、 茯苓 、 芍藥 。 瘡痛不可忍者 , 用苦寒藥 , 如黃芩 、 黃連 , 詳上下分根梢 , 及引經藥 。 眼痛不可忍者 , 用黃連 、 當歸根 , 以酒浸煎 。 小便黃 , 用黃檗 , 澀者加澤瀉 。 莖中痛 , 用生甘草梢 。 驚悸恍惚 , 用茯神 。 凡用純寒熱藥 , 必用甘草 , 以緩其方也 。 寒熱相雜 , 亦用甘草 , 調和其性也 。 中滿者禁用 。 經云 : 中滿勿食甘 。
五臟補瀉法
肝虛 , 以陳皮 、 生薑之類補之 。 經曰 : 虛則補其母 。 水能生木 , 腎乃肝之母 , 腎水也 。 若補其腎 , 熟地黃 、 黃檗是也 。 如無他證 , 惟不足 , 錢氏地黃丸主之 。 實則白芍藥瀉之 。 如無他證 , 錢氏瀉青丸主之 。 實則瀉其子 , 心乃肝之子 , 以甘草瀉心 。
心虛 , 則炒鹽補之 。 虛則補其母 , 木能生火 , 肝乃心之母 , 肝木也 , 心火也 , 以生薑補肝 。 如無他證 , 錢氏安神丸是也 。 實則甘草瀉之 。 如無他證 , 以錢氏方中 , 重則瀉心湯 , 輕則導赤散 。
脾虛 , 則甘草 、 大棗之類補之 。 實則以枳實瀉之 。 如無他證 , 虛則以錢氏益黃散 , 實則瀉黃散 。 心乃脾之母 , 以鹽炒補心 。 肺乃脾之子 , 以桑白皮瀉肺 。
肺虛 , 則五味子補之 。 實則桑白皮瀉之 。 如無他證 , 實則用錢氏瀉白散 , 虛則用阿膠散 。 虛則以甘草補脾土 , 補其母也 。 實則以澤瀉瀉腎水 , 瀉其子也 。
腎虛 , 則熟地黃 、 黃檗補之 。 瀉以澤瀉之咸 。 腎本無實 , 本不可瀉 。 錢氏有補腎地黃丸 , 無瀉腎之藥 。 肺乃腎之母 , 金生水故也 , 以五味子補肺而已 。
已上五臟 ,《 內經 · 藏氣法時論 》 中備言之 。 欲究其詳 , 請看本論 。
臟腑相生相剋
肺為金 , 肝為木 , 腎為水 , 心為火 , 脾為土 。 生我者為父母 , 我生者為子孫 。 克我者為鬼賊 , 我克者為妻財 。 木生火 , 火生土 , 土生金 , 金生水 , 水生木 。 木剋土 , 土剋水 , 水剋火 , 火剋金 , 金剋木 。 假令木生火 , 木乃火之父母 , 火乃木之子孫 。 木剋土 , 木乃土之夫 , 土乃木之妻 。 余皆仿此 。
七神
心藏神 , 肺藏魄 , 肝藏魂 , 脾藏意與智 , 腎藏精與志 。
制方之法
夫藥有寒熱溫涼之性 , 有酸苦辛鹹甘淡之味 , 各有所能 , 不可不通也 。 夫藥之氣味不必同 。 同氣之物 , 其味俱咸 , 其氣皆寒之類是也 。 凡同氣之物 , 必有諸味 。 同味之物 , 必有諸氣 。 互相氣味 , 各有厚薄 , 性用不等 , 制方者必且明其用矣 。 經曰 : 味為陰 , 味厚為純陰 , 味薄為陰中之陽 。 氣為陽 , 氣厚為純陽 , 氣薄為陽中之陰 。 然味厚則泄 , 味薄則通 。 氣厚則發熱 , 氣薄則發泄 。 又曰 : 辛甘發散為陽 , 酸苦湧泄為陰 。 鹹味湧泄為陰 , 淡味滲泄為陽 。 凡此之味 , 各有所能 。 然辛能散結潤燥 , 苦能燥濕堅軟 , 咸能軟堅 , 酸能收緩收散 , 甘能緩急 , 淡能利竅 。 故經曰 : 肝苦急 , 急食甘以緩之 。 心苦緩 , 急食酸以收之 。 脾苦濕 , 急食苦以燥之 。 肺苦氣上逆 , 急食苦以泄之 。 腎苦燥 , 急食辛以潤之 , 開腠理 , 致津液通氣也 。 肝欲散 , 急食辛以散之 , 以辛補之 , 以酸泄之 。 心欲軟 , 急食鹹以軟之 , 以咸補之 , 以甘瀉之 。 脾欲緩 , 急食甘以緩之 , 以甘補之 , 以苦泄之 。 肺欲收 , 急食酸以收之 , 以酸補之 , 以辛瀉之 。 腎欲堅 , 急食苦以堅之 , 以苦補之 , 以咸瀉之 。 凡此者 , 是明其氣味之用也 。 若用其味 , 必明其味之可否 。 若用其氣 , 必明其氣之所宜 。 識其病之標本臟腑 , 寒熱虛實 , 微甚緩急 , 而用其藥之氣味 , 隨其證而制其方也 。 是故方有君臣佐使 , 輕重緩急 , 大小反正逆從之制也 。 主治病者為君 , 使君者為臣 , 應臣者為使 。 此隨病之所宜 , 而又贊成方而用之 。 君一臣二 , 奇之制也 。 君二臣四 , 耦之制也 。 君二臣三 , 奇之制也 。 君四臣六 , 耦之制也 。 去咽嗌之病者 , 近者奇之 。 治腎肝之病者 , 遠者耦之 。 汗者不可以奇 , 下者不可以耦 。 補上治上制以緩 , 緩則氣味補 。 薄下治下制以急 , 急則味氣厚 。 薄者則頻而少服 , 厚者則頓而多服 。 又當明五氣之郁 : 木鬱則達之 , 謂吐令條達也 ; 火鬱則發之 , 謂汗令疏散也 ; 土鬱則奪之 , 謂下令無壅滯也 ; 金鬱則泄之 , 謂解表利小便也 ; 水鬱則折之 , 謂制其沖逆也 。 凡此五者 , 治病之大要也 。
㕮咀之藥
古之用藥治病 , 擇淨口嚼 , 水煮服之 , 謂之㕮咀 。 後人乃以鍘細銼桶內 , 銼過 , 以竹篩齊之也 。
五行制方生克法(附湯例)
風製法 : 肝 、 春 、 木 、 酸 , 生之道也 , 失常則病矣 。 風淫於內 , 治以辛涼 , 佐以苦辛 , 以甘緩之 , 以辛散之 。
暑製法 : 心 、 夏 、 火 、 苦 , 長之道也 , 失常則病矣 。 熱淫於內 , 治以鹹寒 , 佐以甘苦 , 以酸收之 , 以苦發之 。
濕製法 : 脾 、 土 、 甘 , 中方化成之道也 , 失常則病矣 。 濕淫於內 , 治以苦熱 , 佐以咸熱 , 以苦燥之 , 以淡泄之 。
燥製法 : 肺 、 秋 、 金 、 辛 , 收之道也 , 失常則病矣 。 燥淫於內 , 治以苦溫 , 佐以甘辛 , 以辛潤之 , 以苦下之 。
寒製法 : 腎 、 冬 、 水 、 咸 , 藏之道也 , 失常則病矣 。 寒淫於內 , 治以甘熱 , 佐以苦辛 , 以辛散之 , 以苦堅之 。
注云 : 酸苦甘辛鹹 , 即肝木 、 心火 、 脾土 、 肺金 、 腎水之本也 。 四時之變 , 五行化生 , 各順其道 , 違則病生 。 聖人設法以制其變 。 謂如風淫於內 , 即是肝木失常 , 火隨而熾 。 治以辛涼 , 是以辛金克其木 , 涼水沃其火 。 其下治法 , 例皆如此 。 下項二方 , 非為治病而設 。 此乃教人比證立方之道 , 容易通曉也 。
當歸拈痛湯 治濕熱為病 , 肢節煩痛 , 肩背沉重 , 胸膈不利 , 遍身痛 , 下注於脛腫 , 痛不可忍 。 經云 : 濕淫於內 , 治以苦濕 。 羌活苦辛 , 透關節勝濕 ; 防風甘辛溫 , 散經絡中留濕 , 故以為主 。 水性潤下 , 升麻 、 葛根苦辛平 , 味之薄者 , 陰中之陽 , 引而上行 , 以苦發之也 。 白朮苦甘溫和除濕 , 蒼朮體質輕浮 , 氣力雄壯 , 能去皮膚腠理之濕 , 故以為臣 。 血壅而不流則痛 , 當歸身辛溫以散之 , 使氣血各有所歸 。 人參 、 甘草甘溫補脾 , 養正氣 , 使苦藥不能傷胃 。 仲景云 : 濕熱相合 , 肢節煩痛 , 苦參 、 黃芩 、 知母 、 茵陳 。 苦參者 , 乃苦以泄之也 。 凡酒製藥 , 以為因用 。 治濕不利小便 , 非其治也 。 豬苓甘溫平 , 澤瀉鹹平 , 淡以滲之 , 又能導其留飲 , 故以為佐 。 氣味相合 , 上下分消其濕 , 得以宣通也 。
羌活(半兩) 防風(三錢 。 二味為君) 升麻(二錢) 葛根(二錢) 白朮(半錢) 蒼朮(三錢 。 四味為臣) 當歸身(三錢) 人參(二錢) 甘草(五錢) 苦參(酒浸 , 二錢) 黃芩(二錢 , 炒) 知母(酒洗 , 三錢) 茵陳(酒炒 , 五錢) 豬苓(三錢) 澤瀉(三錢)
上伴銼如麻豆大 , 每服一兩重 , 水二盞半 , 先以水拌濕 , 候少時煎至一盞 , 去滓溫服 。 待少時美膳壓之 。
天麻半夏湯 治風痰內作 , 胸膈不利 , 頭旋目黑 , 兀兀欲吐 , 上熱下寒 , 不得安臥 , 遂處此方云 。 眼黑頭旋 , 虛風內外作 , 非天麻不能除 , 故以為君 。 偏頭痛 , 乃少陽也 , 非柴胡不能治 。 黃芩苦寒 , 酒製炒銼柴胡 , 治上熱 , 又為引用 , 故以為臣 。 橘皮苦辛溫 , 炙甘草甘溫 , 補中益氣為佐 。 生薑 、 半夏辛溫 , 以治風痰 ; 白茯苓甘平 , 利小便 , 導濕熱 , 引而下行 , 故以為使 。 不數服而愈 。
天麻(一錢 , 為君) 黃芩(酒製 , 五分 , 為臣) 橘皮(去白 , 七分) 柴胡(七分) 甘草(五分 , 為佐) 白茯苓(五分 , 為使) 半夏(一錢)
上銼如麻豆大 , 都作一服 , 水一錢 , 生薑三片 , 煎至一錢 , 去滓溫服 。
五味之用
苦直行而泄 , 辛橫行而散 , 酸束而收斂 , 咸止而軟堅 , 甘上行而發 。
五入
辛入肺 , 苦入心 , 甘入脾 , 酸入肝 , 鹹入腎 。
五走
辛走氣 , 氣病無多食辛 。 苦走骨 , 骨病無多食苦 。 酸走筋 , 筋病無多食酸 。 咸走血 , 血病無多食鹹 。 甘走肉 , 肉病無多食甘 。
五宜
肝色青 , 宜食甘 , 粳米 、 牛肉 、 棗 、 葵皆甘 。
心色赤 , 宜食酸 , 小豆 、 犬肉 、 李 、 韭皆酸 。
脾色黃 , 宜食鹹 , 大豆 、 豕肉 、 慄 、 藿皆咸 。
肺色白 , 宜食苦 , 小麥 、 羊肉 、 杏 、 薤皆苦 。
腎色黑 , 宜食辛 , 黃黍 、 雞肉 、 桃 、 蔥皆辛 。
毒藥攻邪 , 五穀為養 , 五果為助 , 五畜為益 , 五菜為充 。 氣味合而服之 , 以補精益氣 。 此五者 , 有辛甘酸苦鹹 , 各有所利 , 或散或收 , 或緩或急 , 或堅或軟 , 四時五臟病 , 各隨五病所宜也 。
大毒治病 , 十去其六 。 常毒治病 , 十去其七 。 小毒治病 , 十去其八 。 無毒治病 , 十去其九 。 穀肉果菜 , 食養盡之 , 無使過之 , 傷其正也 。 陰之所生 , 本在五味 。 陰之五宮 , 傷在五味 。 是故味過於酸 , 肝氣以津 , 脾氣乃絕 。 味過於咸 , 大骨氣勞 , 短肌 , 心氣抑 。 味過於甘 , 心氣喘滿 , 色黑 , 腎氣不衡 。 味過於苦 , 脾氣不濡 , 胃氣乃厚 。 味過於辛 , 筋脈沮弛 , 精神乃殃 。 是故謹和五味 , 骨正筋柔 。 氣血以流 , 腠理以密 , 如是則骨氣以精 。 謹道以法 , 長有天命 。
五多五傷
多食鹹 , 則脈凝泣而變色 。 多食苦 , 則皮槁而毛拔 。 多食辛 , 則筋急而爪枯 。 多食酸 , 則肉胝䐢而唇揭 。 多食甘 , 則骨痛而發落 。 此五味所傷也 。
六化
厥陰司天為風 , 化在泉為酸 , 化木 , 司地氣 , 故物化從酸 。
少陰司天為熱 , 化在泉為苦 , 化火 , 司地氣 , 故物化從苦 。
太陰司天為濕 , 化在泉為甘 , 化土 , 司地氣 , 故物化從甘 。
少陽司天為炎 , 化在泉為苦 , 化火 , 司地氣 , 故物化從苦 。
陽明司天為燥 , 化在泉為辛 , 化金 , 司地氣 , 故物化從辛 。
太陽司天為寒 , 化在泉為咸 , 化水 , 司地氣 , 故物化從咸 。
故治病者 , 必明六化 , 分治五味 , 五色所主 , 五臟所宜 , 乃可以言盈虛病生之緒也 。 謹候氣宜 , 無失病機 。 其主病何如 , 言採藥之歲也 。 司歲備物 , 則無遺主矣 。 先歲氣何曰 ? 天地專精之氣 , 藥物精濃 。 又於使用當其正氣也 。 五運主歲 , 不足則物薄 , 有餘則物精 。 非專精即散氣 , 散氣則物不純也 , 是以質同而異等 。 形質雖同 , 力用則異也 , 氣味有厚薄 , 性用有躁靜 , 治保有多少 , 力化有淺深 , 此之謂也 。
東垣標本陰陽論
天陽無圓 , 氣上外升 , 生浮晝動 , 輕躁六腑 。
地陰有方 , 血下內降 , 殺沉夜靜 , 重濕五臟 。
夫治病當知標本 。 以身論之 , 則外為標 , 內為本 ; 陽為標 , 陰為本 。 故六腑屬陽為標 , 五臟屬陰為本 , 此五臟六腑之標本也 。 又臟腑在內為本 , 各臟腑之經絡在外為標 , 此臟腑經絡之標本也 。 更人身之臟腑 、 陰陽 、 氣血 、 經絡 , 各各有標本也 。 以病論之 , 先受病為本 , 後傳流病為標 。 凡治病者 , 必先治其本 , 後治其標 。 若先治其標 , 後治其本 , 邪氣滋甚 , 其病益畜 。 若先治其本 , 後治其標 , 雖病有十數證 , 皆去矣 。 謂如先生輕病 , 而後滋生重病 , 亦先治輕病 , 後治重病 。 如是則邪氣乃伏 , 蓋先治其本故也 。 若有中滿 , 無問標本 , 先治中滿 , 謂其急也 。 若中滿復有大小便不利 , 亦無問標本 , 先治大小便 , 次治中滿 , 謂尤急也 。 除大 、 小便不利 , 及中滿三者之外 , 皆先治其本 , 不可不慎也 。 從來前者為實邪 , 從後來者為虛邪 。 此子能令母實 , 母能令子虛也 。 治法云 : 虛則補其母 , 實則瀉其子 。 假令肝受心火之邪 , 是從前來者為實邪 , 當瀉其子火也 。 然非直瀉其火 。 十二經絡中 , 各有金木水火土 , 當木之分 , 瀉其火也 。 故標本論云 : 本而標之 , 先治其本 , 後治其標 。 既肝受火邪 , 先於肝經五穴中 , 瀉滎火行間穴是也 。 後治其標者 , 於心經五穴內 , 瀉滎火少府穴是也 。 以藥論 , 入肝經藥為引 , 用瀉心火藥為君 , 是治實邪之病也 。 假令肝受腎邪 , 是從後來者 , 為虛 , 虛則當補其母 。 故標本論云 : 標而本之 , 先治其標 , 後治其本 。 既肝受水邪 , 當先於腎經湧穴中補木 , 是先治其標 ; 後於肝經曲泉穴中瀉水 , 是後治其本 。 此先治標者 。 推其至理 , 亦是先治其本也 。 以藥論之 , 入腎經藥為引用 , 補肝經藥為君是也 。
用藥法象
天有陰陽 , 風寒暑濕燥火 , 三陰三陽上奉之 。
此溫涼寒熱四氣是也 。 溫熱者 , 天之陽也 。 寒涼者 , 地之陰也 。 此乃天之陰陽也 。
地有陰陽 , 金水木火士 , 生長化收藏下應之 。
此辛甘淡酸苦鹹六味是也 , 皆象於地 。 辛甘淡者 , 地之陽也 。 酸苦鹹者 , 地之陰也 。 此乃地之陰陽也 。
味薄者 , 為陰中之陽 。 味薄則通 , 酸苦鹹平是也 。
味厚者 , 為陰中之陰 。 味厚則泄 , 酸苦鹹寒是也 。
氣薄者 , 為陽中之陰 。 氣薄則泄 , 辛甘淡平寒涼是也 。
氣厚者 , 為陽中之陽 。 氣厚則熱 , 辛甘溫熱是也 。
陰中有陰 , 陽中有陽 。 平旦至日中 , 天之陽 , 陽中之陽也 。 日中至黃昏 , 天之陽 , 陽中之陰也 。 合夜至雞鳴 , 天之陰 , 陰中之陰也 。 雞鳴至平旦 , 天之陰 , 陰中之陽也 。
故人亦應之 。 言人身之陰陽也 , 則外為陽 , 內為陰 ; 背為陽 , 腹為陰 ; 藏為陰 , 府為陽 。 所以欲知陰中之陰 , 陽中之陽者 , 何也 ? 蓋如冬病在陰 , 夏病在陽 , 春病在陰 , 秋病在陽 , 皆視其所在 , 而施針石藥物也 。
背為陽 , 陽中之陽心也 。 背為陽 , 陽中之陰肺也 。 腹為陰 , 陰中之陰腎也 。 腹為陰 , 陰中之陽肝也 。 腹為陰 , 陰中之至陰脾也 。
此皆陰陽表裡 , 內外雌雄相輸應 , 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。
形色性味體
形 金木水火士 。 真假 。 輕枯虛薄緩淺 , 假宜治上 。
色 赤赤黃白黑 。 深淺 。 重潤實厚急深 , 真宜治下 。
性 寒濕溫涼平 。 急緩 。
味 辛酸鹹苦甘 。 厚薄 。 其中平者 , 宜治中 。
體 虛實輕重平 。 枯潤 。 宜處方 。
諸藥相反例
甘草反大戟 、 芫花 、 甘遂 、 海藻 。
烏頭反半夏 、 瓜蔞 、 貝母 、 白蘞 、 白及 。
黎蘆反細辛 、 芍藥 、 人參 、 丹參 、 苦參 、 沙參 。
用藥凡例
凡解利傷風 , 以防風為君 , 甘草 、 白朮為佐 。 經云 : 辛甘發散為陽 。 風以辛散 , 防風味辛 , 乃治風通用 , 故以防風為君 , 甘草 、 白朮為佐 。
凡解利傷寒 , 以甘草為君 , 防風 、 白朮為佐 , 是寒以甘發也 。 或有別證於前 , 隨證治病 。 藥內選用其分兩 , 以君臣論之 。
凡眼暴發赤腫 , 以防風 、 黃芩為君 , 以瀉火 。 以黃連 , 當歸根和血為佐 。 兼以各經藥引之 。
凡眼久病昏暗 , 以熱地黃 、 當歸身為君 , 以羌活 、 防風為臣 , 甘草 、 甘菊之類為佐 。
凡痢疾腹痛 , 以白芍藥 、 甘草為君 , 當歸 、 白朮為佐 。 見血先後 , 以三焦熱論 。
凡水瀉 , 以茯苓 、 白朮為君 , 芍藥 、 甘草為佐 。
凡諸風 , 以防風為君 , 隨證藥為佐 。
凡嗽 , 以五味子為君 , 有痰者以半夏為佐 , 喘者以阿膠為佐 。 有熱無熱 , 俱以黃芩為佐 , 但分兩多寡不同耳 。
凡小便不利 , 以黃柏 、 知母為君 , 茯苓 、 澤瀉為佐 。
凡下焦有濕 , 以草龍膽 、 防己為君 , 甘草 、 黃柏為佐 。
凡痔漏 , 以蒼朮 、 防風為君 , 甘草 、 芍藥為佐 , 詳別證加減 。
凡諸瘡 , 以黃連 、 當歸為君 , 甘草 、 黃芩為佐 。
凡瘧疾 , 以柴胡為君 , 隨所發之時 , 與所屬經分用 , 引經藥佐之 。
已上皆用藥之大要 , 更詳別證 , 於前隨證治病藥內 , 逐旋加減用之 。
制方用藥例
東方甲風乙木 , 其氣溫 , 其味甘 , 在人以肝膽應之 。
南方丙熱丁火 , 其氣熱 , 其味辛 , 在人以小腸 、 心 、 三焦 、 胞絡應之 。
中央戊濕 , 而本氣平 , 其兼氣溫涼寒熱 , 在人以胃應之 。
中央己土 , 其本味鹹 , 其兼味辛甘酸苦 , 在人以脾應之 。
西方庚燥辛金 , 其氣涼 , 其味酸 , 在人以肺 、 大腸應之 。
北方壬寒癸水 , 其氣寒 , 其味苦 , 在人以膀胱 、 腎應之 。
人乃萬物中之一也 , 獨陽不至 , 獨陰不長 , 須稟兩儀之氣而生化也 。 垂世立教 , 不能混 , 必當分析 。 以至理而言 , 則陰陽相附不相離 , 其實一也 。 呼則因陽出 , 吸則隨陰入 。 天以陽生陰長 , 地以陽殺陰藏 。 此上說正明補瀉君臣之一也 。 故曰 : 主病者為君 , 用藥之機會要明 。 輕清成象 , 重濁成形 。 本乎天者親上 , 本乎地者親下 , 則各從其類也 。 清中清者 , 清肺以助天真 。 清中濁者 , 榮華腠理 , 濁中清者 , 榮養於神 。 濁中濁者 , 堅強骨髓 。 故至真要大論云 : 五味陰陽之用 , 辛甘發散為陽 , 酸苦湧泄為陰 。 淡味滲泄為陽 , 鹹味湧泄為陰 。 六者或收或散 , 或緩或急 , 或燥或潤 , 或軟或堅 , 各以所利而行之 。 調其氣 , 使之平也 。 帝曰 : 非調氣而得者 , 治之奈何 ? 有毒無毒 , 何先何後 , 願聞其道 。 曰 : 有毒無毒 , 所治為主 , 適小大為制也 。 又云 : 君一臣二 , 制之小也 。 君一臣三佐五 , 制之中也 。 君一臣三佐九 , 制之大也 。
寒者熱之 , 熱者寒之 , 微者逆之 , 甚者從之 , 堅者消之 , 客者除之 , 勞者溫之 , 結者散之 , 留者行之 , 燥者潤之 , 急者緩之 , 散者收之 , 損者溫之 , 逸者行之 , 驚者平之 , 上者下之 , 摩之浴之 , 薄之劫之 , 開之發之 , 適事為故 , 逆者正治 , 從者反治 。 從少從多 , 觀其事也 。 各安其氣 , 必清必靜 , 則病氣衰去 , 歸其所宗 。 此治之大體也 。 帝曰 : 反治何謂也 ? 岐伯曰 : 熱因寒用 , 寒因熱用 , 塞因塞用 , 通因通用 。 必伏其所主 , 而先其所因 。 其始則同 , 其終則異 。 可使潰堅 , 可使破積 , 可使氣和 , 可使必已 。 方制君臣何謂也 ? 曰 : 主病之為君 , 佐君之謂臣 , 應臣之謂使 , 非上中下三品之謂也 。 帝曰 : 三品何謂 ? 岐伯曰 : 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。
用丸散藥例
仲景云 。 銼如麻豆大 , 與㕮咀同意 。 夫㕮咀 , 古之制也 。 古者無鐵刀 , 以口咬細 , 令如麻豆 , 為粗藥煎之 。 使藥水清飲於腹中 , 則易升易散也 。 此所謂㕮咀也 。 今人以刀器銼如麻豆大 , 此㕮咀之易成也 。 若一概為細末 , 不分清濁矣 。 經云 : 清陽發腠理 , 濁陰走五臟 , 果何謂也 ? 又曰 : 清陽實四肢 , 濁陰歸六腑是也 。 㕮咀之法 , 取清汁易行經絡故也 。 若治至高之病 , 加酒煎 。 以去濕 , 加生薑煎 。 補元氣 , 以大棗煎 。 發散風寒 , 以蔥白煎 。 去膈上病 , 以蜜煎 。 散者 , 細末也 , 不循經絡 , 止去胃中及臟腑之積 。 氣味厚者 , 白湯調服 。 氣味薄者 , 煎熟和柤服 。 服百丸者 , 去下部之疾者 , 其丸極大而光且圓 。 治中焦者次之 。 治上焦者 , 極小稠麵糊丸者 , 取其遲化 , 直至下焦 。 或酒或醋丸者 , 取其收散之意也 。 犯半夏 、 南星 , 欲去濕痰者 , 以生薑汁煮糊為丸者 , 又易化也 。 煉蜜為丸者 , 取其運化而氣循經絡也 。 蠟丸者 , 取其難化而旋旋施功也 。 大抵湯者蕩也 , 去久病者用之 。 散者散也 , 去急病者用之 。 丸者緩也 , 不能速去其病 , 用藥舒緩而治之也 。 古今方劑 , 錙銖分兩與今不同 。 謂㕮咀者 , 即今之如麻豆大是也 。 云一升者 , 今之大白盞也 。 云銖者 , 大銖乃一分 , 是二錢半也 。 二十四銖為一兩 。 云三兩者 , 今之一兩 。 云二兩者 , 今之六錢半也 。 料例大者 , 今之三分之一足矣 。
論用藥必本四時
凡用藥者 , 若不本四時 , 以順為逆 。 四時者 , 是春升夏浮秋降冬沉 , 乃天地之升降浮沉 。 造化者 , 脾土中造化也 , 是為四時之宜 。 但言補之 。 以辛甘溫熱之劑 , 及味之薄者 , 諸風藥是也 , 此助春夏之升浮者也 。 此便是瀉 , 秋收冬藏之藥也 。 在人之身 , 乃肝心也 。 但言之以酸苦寒涼之劑 , 並淡味滲泄之藥 , 此助秋冬之降沉者也 。 在人之身 , 乃肺腎也 。 用藥者 , 因此法度則生 , 逆之則死 。 縱令不死 , 危困必矣 。
五行五色五味五走五臟主禁例
東方之木 , 其色青 , 其味酸 , 其藏肝 , 肝主筋 。 木曰曲直 , 曲直作酸 。 酸走肝 , 筋病人毋多食酸 。
南方之火 , 其色赤 , 其味苦 , 其藏心 , 心主血 。 火曰炎上 , 炎上作苦 。 苦走心 , 心病人毋多食苦 。
西方之金 , 其色白 , 其味辛 , 其藏肺 , 肺主氣 。 金曰從革 , 從革作辛 。 辛走肺 , 氣病人毋多食辛 。
北方之水 , 其色黑 , 其味鹹 , 其藏腎 , 腎主骨 。 水曰潤下 , 潤下作咸 。 咸走腎 , 骨病人毋多食鹹 。
中央之土 , 其色黃 , 其味甘 , 其藏脾 , 脾主肉 。 土曰稼穡 , 稼穡作甘 。 甘走脾 , 肉病人毋多食甘 。
東垣論君臣佐使
至真要大論曰 : 有毒無毒 , 所治為主 。 主病者為君 , 佐君者為臣 , 應臣者為使 。 一法力大者為君 。 凡藥之所用 , 皆以氣味為主 。 補瀉在味 , 隨時換 。 氣薄者為陽中之陰 , 氣厚者為陽中之陽 。 味薄者為陰中之陽 , 味厚者為陰中之陰 。 辛甘淡之熱者為陽中之陽 , 辛甘淡之寒者為陽中之陰 。 酸苦酸之寒者為陰中之陰 , 酸苦鹹之熱者為陰中之陽 。 夫辛甘淡酸苦鹹 , 乃味之陰陽 , 又為地之陰陽也 。 溫涼寒熱 , 乃氣之陰陽 , 又為天之陰陽也 。 氣味生成 , 而陰陽造化之機存焉 。 一物之內 , 氣味兼有 ; 一藥之中 , 理性具焉 。 主對治療 , 由是而出 。 假令治表實 , 麻黃 、 葛根 ; 表虛 , 桂枝 、 黃耆 ; 裡實 , 枳實 、 大黃 ; 裡虛 , 人參 、 芍藥 。 熱者黃芩 , 黃連 , 寒者乾薑 、 附子之類也 。 君藥分兩最多 , 臣藥次之 , 佐使藥又次之 。 不可令臣過於君 。 君臣有敘 , 相與宣攝 , 則可以御邪除病矣 。
王海藏云 : 常人求診拱默 , 苟令切脈 , 試其能知病否 。 且脈人之氣血 , 附行於經絡 , 熱勝則脈疾 , 寒勝則脈遲 , 實則有力 , 虛則無力 。 至於得病之由 , 及所傷之物 , 豈能以脈知乎 ? 故醫者不可不問其由 , 病者不可不說其故 。 孫真人云 : 未診先問 , 最為有準 。 東坡亦云 : 只圖愈疾 , 不圖困醫 。 二公之言 , 良為有理 , 故書之以破世人之惑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