竊思人賴飲食以生 , 而飲食之烹飪 , 必藉於水 。 水之於人 , 顧不重歟 ? 夫水以流動為性 , 以潤下為德 , 故水無不流 , 流則不腐 , 所謂 「 合千派而不竭 , 納眾流而不汙 」 者也 。 惟杭 、 嘉 、 湖 、 蘇 、 常數郡之水 , 獨異於他處 。 以地勢坦夷 , 水極平衍 , 自古稱為 「 澤國 」, 而支河萬派 , 浜汊繁多 , 其大河之水既已平流 , 則浜汊之間竟如止水 。 居其所者 , 飲於斯 , 食於斯 , 濯糞穢於斯 。 若暑月旱年 , 則熱毒蘊蓄 , 為害尤烈 。 考鄱陽章氏 《 飲食辨 》 云 : 止水藏垢納汙 , 飲之主多病 。 故此處居人 , 每患三瘧 , 輒延綿不易愈 , 患而癰瘍 、 腳氣者為尤多 , 始信章氏之言為不誣也 。 欲康濟斯民者 , 當以鑿井為急務焉 。 奈水鄉之人 , 以河汲既便 , 遂相沿成習而不察其弊 , 故罕知鑿井之利 。 苟知瘍 、 瘧 、 腳氣之甚於他處 , 而識其病源之在水 , 則救弊之策 , 曷可緩乎 ? 況 「 鑿井而飲 」, 古之訓也 , 且可備旱 。 或曰吾鄉為荷葉地 , 不宜於井 。 噫 , 是何言歟 ? 所謂荷葉地者 , 以四面環水 , 形如荷葉也 。 凡屬水鄉 , 大都若是 , 不獨吾鄉爾也 。 至水鄉鑿井 , 及泉甚易 。 工省價廉 , 又何樂而不為耶 ? 且聞每有湮塞之井 , 可見前人具有卓識 , 而後人廢置為可嘆也 。 若能隨處掘浚 , 較鑿尤易 。 惟宜冬令為之 , 夏令地中冷 , 恐不能深入也 。 井口宜小 , 庶免墮溺之虞 。 但囿於習者 , 難與謀始 。 敢望大雅君子 , 仁心為質 , 廣為傳說 , 身先開鑿 , 俾人人共飲清泉而免疾病 , 則井養不窮 , 同享王明之福 , 其陰德曷可量哉 ! 士雄嘗以泰西鑿井法附刊先曾祖 《 隨筆 》 中 。 乙卯冬 , 挈眷回籍 , 居於渟溪 , 復為此說以貽同志 , 奈為眾議所格 。 丙辰夏秋亢旱 , 赤地千里 , 余復慫恿浚河 , 又格不行 , 而日汲幾斷 。 幸張君雪沂有方塘半畝 , 頗極淵深 , 農人慾購以戽田 。 張曰 :「 吾將以此濟一鄉之飲者 。」 竟不售 。 余家亦賴之 。 飲水思源 , 因撰楹帖一聯以贈云 :「 我澤如春 , 仁言利溥 : 上善若水 , 世德流長 」。 其時余嘗遵陸游禾 , 一路鄉民 , 咸憂渴死 。 石水貴至百錢 , 大戶水費日以千計 , 無井故耳 。 有心有力者 , 不可境過輒忘也 。
章杏云先生 《 飲食辨 》 云 : 凡米新者 , 香甘汁濃 , 養人為勝 。 試觀作餳作酒 , 新者之力較厚 , 稍久則漸薄 , 豈非陳不及新之明驗乎 ? 本草言陳者良 , 是為病人言也 。 以新者力厚 , 恐貽食復之患耳 。 又極言炒米之弊 , 余皆韙之 。 蓋米愈陳則愈劣 , 納稼之時 , 但宜藏谷 , 隨時碾食 , 則香味不減而滑 。 乃嘉興等處不諳藏谷之法 , 刈獲之後 , 即舂而入囤 , 用糠蒸盦數月 , 米色變紅 , 如陳倉之粟 , 名曰 「 冬舂米 」, 取其經久不蛀 , 亦杜遠方販運 , 以慣食此米者 , 不出二百里之外也 。 志乘未載 , 不知何人作俑 , 而土人習之 , 翻以白米為味淡不香 , 何異醉人視醒人為醉之顛倒耶 ? 然米經蒸變 , 不但色香味全失 , 而汁枯性澀 , 是去其精華 , 徒存糟粕也 。 故煮粥不稠 , 造餳 、 釀酒皆不成 , 與炒米相去一間耳 。 余偶食之 , 即腹脹便閉 , 必啜淖糜粥數日以濡之始愈 。 此與武彝人蒸茶為紅者 , 同一矯揉造作 。 今奸商更有造發急冬舂之法 , 旬余即成 , 隨時可作 。 米極易敗 , 尤不宜人 。 紅茶亦各處效尤 , 遍行宇內 , 嗜痂者眾 。 二者之弊 , 殆不可革 , 然知味者固自有人也 。 又按錢塘龍井茶 , 甲於天下 。 邇年土人以秋採者造為紅茶 , 頗獲厚利 , 故聖人有鮮能知味之嘆 。 凡藝茶亦須肥壅 , 昔人謂專藉雲霧以滋培 , 不待人力之灌溉者 , 皆未經目擊之談也 。
茶能清神醒睡 , 止渴除煩 , 有解風熱 , 涼肝膽 , 吐風痰 , 利頭目 , 去油垢 , 肅肺胃之功 。 口不渴者 , 可以勿飲 。 紅茶既經蒸盦 , 失其清滌之性 , 更易停飲 。 昔人誇之者未免過當 , 毀之者殊失其中 。 章杏翁至謂為災星厄運之媒 , 亦矯枉而失實也 。 惟論薑茶治痢之弊 , 為發前人所未發 。 其辨云 : 楊氏立此方 , 謂東坡治文潞公有效 。 夫蘇 、 文二公誠名士 、 誠貴人 , 服藥治病 , 不論資格 。 苟藥餌不當 , 恐二豎無知 , 非勢力所能壓也 。 醫書所列諸方 , 嘗有某帝王 、 某卿相試驗之說 , 皆是遊方術士虛張聲勢 , 哄騙鄉愚之法 , 可鄙可笑 。 且潞公偶然患病 , 偶然服藥 , 正史既所不書 , 稗官亦復未載 , 後世之醫 , 何自而知 ? 乃楊氏言之 , 李氏信之 , 尤為不值一笑 , 即使果有其事 , 所患必是寒痢 , 治而愈者 , 得力於姜也 。 設為熱痢 , 而欲藉茶之涼 , 制姜之勢 , 豈非夢夢 ! 乃今之愚俗 , 雖目不識丁者 , 無不知薑茶為治痢之方 。 迨至百用而百誤 , 而猶圭臬奉之 , 抑不思至此乎 ? 愚謂產後之生化湯 , 亦同此弊 。 惟洄溪有產後禁姜之論 , 且曰暑證忌姜 , 雖與芩 、 連同用 , 亦有大害 。 正與章辨暗合 。 彼詩文字畫 , 俗眼不辨妍媸 , 專尚紗帽 , 已屬鄙陋 。 醫藥亦爾 , 豈不更可哀哉 ! 杏翁以談笑而出之 , 其慨世深矣 !
章氏云 :《 論語 》 記聖人飲食 , 不曰必以姜食 , 亦不曰無姜不食 , 而曰不撒姜食 。 撒字從手 , 檢而去之也 。 蓋指聖人作客而言 。 凡作客者 , 於主人所設 , 各隨其便 , 不宜當食講究烹調 。《 曲禮 》 曰 : 毋絮羹 , 毋歠醢 。 絮羹 、 歠醢 , 是臨食時加入調和 ; 撒姜是臨食時檢出調和 : 皆非作客之禮 。 姜雖有害 , 少食亦自不妨 。 調和之內 , 業已有姜 , 聖人必不於食時令其檢去 , 但不多食而已 。 然則此句當連下句成文 , 始為通貫 , 乃竟講作無姜不食 。 其誤不始於宋儒 , 漢 、 晉人已有 「 通神明 、 去穢惡 」 之說 , 漢人則本於 《 神農本草經 》。 穢惡作臭惡言 , 能去食物中腥惡之臭也 ; 而通神明殊不可解 , 神明指人身何物 ? 蓋此書雖傳自上古 , 其中為後人附益處甚多 , 須善讀也 。《 朱子語錄 》 亦云 : 秋姜夭人天年 。 是亦明知其非佳物矣 。 夫偏於辛而無回味 , 即偏於熱而無回性也 。 食之斷不宜多 , 斷不可久 。 入藥亦止能散寒 , 苟無寒邪而誤用之 , 則營血受傷 , 津液被劫 , 外感變而內傷矣 。 雖有良藥 , 無從解救 , 慎之 ! 愚謂神明似指心臟而言 , 以心藏神 , 或為陰邪所侵 , 寒痰所蔽 , 則神為之蒙 , 而君主不明矣 。 並可灌以薑汁者 , 陰寒之病藉辛以通之 , 而神明自復也 。 因誤信 《 論語集註 》 而致大病者 , 余有治吳永言 、 徐樂亭兩案可參 。
又云 : 感冒客邪 , 如系風寒 , 溫散故所當用 , 倘為溫熱初起 , 即宜清解 。 俗人不知 , 妄以胡椒 、 辣枚子之類 , 肆啖以為發散 。 不知此類止能溫中 , 不能散表 。 數十年中 , 屢見食此過多 , 一 、 二日即死者 。 未死時必唇焦舌黑 , 津液全無 , 此 《 靈樞 》 所謂陰竭也 。 陰竭者 , 血死也 。 又必昏昏無知 , 此元化所謂胃爛也 。 死後必遍身青紫 , 與中砒毒無殊 。 更可惡者 , 俗傳胡椒炒雞 , 可以調經種子 。 豈不調 、 不孕 , 盡屬血寒 ? 即使果寒 , 溫暖血室 , 雞已足矣 , 何必助之以椒 ? 遂致血枯經絕 , 即俗云乾血癆是也 ; 或崩漏 、 吐 、 衄 , 即血熱妄行也 。 無病求病 , 不死求死 , 良可憫也 。 愚謂俗傳調經種子等方 , 大抵皆溫熱之品 , 世人不察體氣病情 , 一概恣服 , 陰虛者必成乾血癆 , 血熱者必致妄行 。 章氏之言 , 允為名論 。 又凡婦女月信有妨於事 , 欲其暫緩者 , 先期以胡椒數粒 , 冷水逐粒吞下 , 汛即緩行 , 別無他患 。 蓋月事將行 , 冷水能凝遏 , 使之不行 , 而胡椒極熱 , 囫圇吞下 , 則性不遽發 , 數日之後 , 椒性作而冷氣消 , 其汛始行也 。 逐粒吞者 , 一口冷水可緩汛期一日 , 而一粒胡椒能消一口冷水 。 觀嚴寒時以胡椒水研墨 , 則硯不冰 , 則其性熱傷營可知矣 。 故孕婦食之墮胎 , 而陰虛內熱之人 , 一切辛烈之物皆當屏絕 , 舉此可例其餘也 。
鴉片煙之害 , 夫人知之 , 而吸之者率不肯戒 , 余竊怪之 。 故人張孝子養之謂余曰 : 吾嘗聞諸吸者云 , 凡吸此煙 , 樂不可支 , 暢美達於骨髓 , 賢於房事遠矣 。 故可以移酒色之荒 , 而沉迷於此 , 雖至死不忍棄 , 曷云戒乎 ? 余聞之未能深信 。 既而楊大尹素園以 《 飲食辨 》 寄贈 , 其菸葉條下附載鴉片 , 亦有此煙一吸 , 其樂逾於登仙 , 雖死不悔之說 , 信者其為淫藥矣 。 又云 : 吸此煙者 , 初則壯健非常 , 三數年漸漸黧瘦 , 不久髓竭精枯而死 。 始因坐擁厚資 , 身本無病而求快樂 , 詎知乃以求死 。 更有富貴之家 , 有病不肯祛邪 , 惟喜立齋 、 景岳之言 , 樂於補塞 , 豈知其害較克伐尤烈 ? 其死乃在一朝半日 , 或旬月之間 , 較之吸鴉片煙為尤慘也 。 愚按吸入腎主之 , 又必臥而吸 , 臥則氣歸於腎 , 故初吸大能鼓舞腎氣 , 令人不倦 , 久之則精華髮越漸盡 , 逐致形枯神槁 。 李維鏞謂其專傷肺氣 , 甚屬不然 。 始則富貴人吸之 , 不過自速其敗亡 ; 繼則貧賤亦吸之 , 因而失業破家者眾 , 而盜賊遍地矣 。 故余目之為妖煙也 。 亦有因衰病而誤墮其中者 , 以其吸之入口 , 直行清道 , 頃刻而遍一身 , 壅者能宣 , 郁者能舒 , 陷者能舉 , 脫者能收 , 凡他藥所不能治之病 , 間有一吸而暫效者 , 人不知其為劫劑 , 遂詫以為神丹 。 而因病吸此 , 尤易成癮 , 迨癮既成 , 臟氣已與相習 , 其後舊疾復作 , 必較前更劇 , 而煙亦不能奏效矣 。 欲罷不能 , 噬臍莫及 , 乃致速死 。 余見亦多 , 敢告世人 , 毋蹈覆轍 。 章氏以立齋 、 景岳之法害人 , 謂較鴉片尤慘 ; 吾鄉前輩陳乾初先生以堪輿為異端之尤 , 謂地師之罪浮於佛 、 老 : 皆救世之藥石也 。 讀者切勿視為憤嫉 , 庶可共挽頹風 。
泰西瑪高溫云 : 麥教師謂鴉片之進中華 , 創自葡萄牙人 。 乾隆三十一年以前進口者 , 歲不過二百箱 ; 至三十一年 , 有一千箱 ; 三十七年 , 𠸄咭唎人始運鴉片自天竺至中華 ; 四十三年 , 𠸄人復自天竺運來二千八百箱 , 但未盡賣 , 後即運至別處去矣 。 此時鴉片交易尚未繁盛 。 至嘉慶二年 , 始有四千一百七十二箱進口 , 而交易後此漸大 。 以後每年加損不一 。 道光元年 , 有五千五百七十六箱進口 ; 十年 , 有一萬七千四百五十六箱進口 ; 自十年至二十年 , 每年加多 。 於二十年間 , 有三萬四千六百三十一箱進口 。 迨今咸豐五年 , 則尤多矣 , 有六萬五千三百五十四箱進口 。 其價大土每箱計洋四百二十一元 , 小土每箱三百六十元 , 則今歲鴉片進口 , 中華費銀統計四百七十八兆六百十六千四百元 。 每箱斤兩若干 , 較平算之 , 如每人吸一錢 , 則華人食此物者 , 不下二百萬餘人 。 噫 , 鴉片進口逐漸加多 , 其害愈熾愈盛 , 伊于胡底 ! 嘉慶二年至今六十載 , 進口之數若是之廣 , 有心人聞之 , 有不為之痛哭流涕者耶 ? 然此止就外國鴉片進口而論 , 更可痛者 , 云 、 貴二省及浙之溫 、 臺等處 , 亦廣種此物 , 將沃土之田 , 可以種穀養人者 , 反種此以毒人 ! 閤中華所產而計之 , 則吸此者當不止二百萬餘人矣 。 愚謂中華甘此鳩毒 , 而外邦為之痛哭 , 詢從來未有之忠告 , 敢不亟為手錄 。 又按徐松龕中丞云 : 天竺自六朝後皆稱印度 , 今五印度為𠸄咭唎所轄 。 進口貨物近以鴉片為主 , 宇宙浮孽之氣乃獨鍾於佛國 , 何其怪也 !
沃土良田 , 原以種穀養人 。 今釀酒之米 , 種者愈增 ; 而養人之谷 , 種者愈減 : 此舉世所未覺也 。 余足跡所及雖不廣 , 而到處諮詢 , 凡蕞爾一邑 , 歲費造酒之米必以萬石計 , 無怪乎米價之日昂也 !《 先憂集 》 列稅酒為救荒要務 , 誠為名論 。 按朱四輔云 : 世儒言及生財 , 輒以聚斂目之 。 但他物可以不稅 , 而酒不可不稅 。 鹽有稅而鹽貴 , 民不能以淡食 , 鹽貴則艱於食矣 ; 布有稅而布貴 , 民不能終歲不著衣 , 布貴則艱於衣矣 。 衣 、 鹽之於民必不可少 , 而且稅之 ; 酒之於民可多可少 , 而何不稅之也 ? 況彼煮海為鹽 , 績麻為布 , 採天生之物而為百貨 , 皆化無用以為有用 ; 而酒則糜費五穀以成糟粕 , 化有用以為無用也 。 就貨物論之 , 而酒斷當稅矣 。 商賈作客 , 攜千百兩之本 , 以涉百千里之道途 , 有風波之恐 , 有盜賊之憂 , 而其利不能十一 ; 酒戶賣酒 , 則坐擁高資 , 優遊庭戶 , 而其利且數倍也 。 就商而論 , 而酒益當稅矣 。 如以稅酒為聚斂之事 , 則夫理財非 《 大學 》 之務乎 ? 請更辨之 : 凡民日食不過一升 , 而尋常之量輒飲斗酒 , 故一人之飲 , 足供數人之食 ; 至於盛餚饌 、 多朋侶 , 其費又不可勝計也 。 酒之為物 , 勤儉多妨 , 是故稅酒可以使民富 。 貞節之人以酒亂性 , 力學之人以酒廢業 , 盜賊之徒以酒結夥 , 剛暴之徒以酒行凶 : 凡世間敗德損行之事 , 無不由於酒者 。 此 《 書 》 之所以作 《 酒誥 》, 漢初所以三人群飲罰金四兩也 。 酒之為物 , 志氣兩昏 , 是故稅酒可以興民教 。 富之教之 , 誠經國利民之善術 , 而安得謂小人之蠹政也哉 ? 宋趙開稱為善理財 , 其領四川財賦也 , 言蜀民已困 , 惟榷酤尚有盈餘 , 遂大變酒法 , 四路歲課增至六百九十餘萬 。 宋儒胡致堂 , 稱為通達事理 , 其論酒禁之事也 , 曰知治體者 , 欲罷官榷酤 , 使民自為之 , 而量取其利 , 雖未盡合古法 , 亦裕民去奢之漸也 。 其他名臣如範 、 韓 、 司馬 , 名儒如朱文公 、 真西山等 , 論列政務 , 俱極詳悉 , 而從未言酒稅之非 , 亦足以見其為濟時之要務矣 。 又陳漱六先生云 : 稅酒之法 , 當行於平時 ; 禁酒之令 , 當行於凶年 。 儲一邑酒稅之所入 , 即為一邑凶年之賑 。 必平時之稅常令有餘 , 而後凶年之賑無憂不足 。 安不忘危 , 以羨補不足之道也 。 稅酒宜在城市 、 集鎮 , 不宜在村落 。 村落之酒 , 米少水多 , 田家力作者流 , 聊以滋氣血而和筋脈 , 非以沉湎也 。 一人不能耗米數合 , 一肆日賣不過數斗 , 稅之則損貧人 , 且以病酒家矣 。 市廛既稅酒 , 則宜禁私釀 , 不禁則酒家之入利少 , 而稅不能取盈 ; 村落則止禁醇酒 , 以毋令分市權也 。 造燒酒則最耗谷 、 麥 , 凶年此當首禁 。
章氏云 :《 詩 》 八谷禾 、 麻 、 菽 、 麥 , 後人以脂麻當之 。 夫脂麻本名胡麻 , 來自大宛 , 漢時始入中國 , 僅可榨油及作餅餌 , 不堪為飯 , 安得三代時即列於八谷 ? 古人救飢用火麻 , 即 《 本經 》 之大麻 , 其為八谷之麻無疑 。 至醫書 、 本草所載香油 , 皆謂脂麻油 , 俗以蕓薹油為香油 , 大謬 。 愚按所辨皆是 。 若云蕓薹油能使女人不孕 , 雖見古書 , 然世人以之為烹飪常食之物者廣矣 , 其可盡信乎 ? 惟餚饌所需 , 各有所宜耳 。 至論其性 , 則欖仁油 、 豬油最良 , 茶油 、 麻油 、 豆油次之 , 蕓薹油為下 , 其餘等諸自鄶 。 凡麻 、 菜諸油皆香 , 而方言不同 , 或以麻油為香油 , 或以菜油為香油 , 習俗難移 , 用者貴審其宜 。 若筆之於書 , 必明言何油 , 庶免疑誤 。 至烏桕子殼內之仁榨油 , 名青油 , 雖香而有毒 , 燃燈煤重 , 鼠亦不食 , 夏月合蘇油 、 黃蠟造燭 , 不堪重按 , 而曬反堅 , 世人又往往與他油之久窨無腳名清油者相混 。 須知此曰青油者 , 所以別於殼外白皮之名白油也 。 白油色白如蠟 , 造燭最良 , 又名桕油 、 皮油 。 若皮與仁同榨者 , 曰綠油 , 造燭不佳 , 性冷利 。 凡瘡藥中用青油 、 白油 , 皆取其殺蟲 。 並不可食 , 誤食之必吐利 。 章氏謂為大熱可食者 , 誤也 。
《 南中紀聞 》 云 : 茶油樹葉四季常青 , 每於八九月間開花 , 色白而香 , 晝舒夜斂 , 結實凡十餘月 , 直至次年六月 , 方採掇榨油 。 足備周歲之氣 , 以故色味清和不滑 , 此食品中最宜脾胃者也 。 愚按衢 、 嚴亦有用其渣者 , 可以浣衣去垢 , 故閨閣中以此油加香料蒸熟澤發 , 則發黑而不膩䐈 , 蓋諸油惟此最清也 。
《 飲食辨 》 云 : 咸能補腎 , 故有堅筋骨 、 令人壯健之功 。 觀牛 、 馬食鹽則肥健 , 橐駝嗜咸故多力 , 飼艾豭以鹽則善交 , 則補腎之說信矣 。 凡血證 、 水證 、 消渴 、 喘嗽之外 , 皆不必申食鹽之禁 。 愚按焚修之人食淡者 , 正慮腎得補而欲易動也 。
又云 :《 月令 》 仲夏令民毋刈藍以染 。 鄭氏以為恐傷生養之氣 。 夫生養之氣 , 萬物所共 , 何刈他草不禁 , 獨禁藍乎 ? 至於字從監 , 或六書諧聲之理 , 鄭氏解為監禁 , 亦屬牽強 。 蓋藍主解百種惡藥毒 , 制百種惡蟲毒 , 退一切大熱 , 行一切敗血 。 是以先王之世禁之者 , 以時當仲夏 , 炎熇正盛 , 毒蟲正多 , 意在留此有用之物 , 以救民疾 , 觀 「 以染 」 二字 , 可見言不當為染色之小用也 。 愚謂此辨誠前人之所未及 , 益見先王仁民之政之無微不至也 。
又荷葉條下云 : 東垣諸方 , 不論溫 、 涼 、 補 、 瀉 , 必用升 、 柴 、 蒼 、 葛等升散之藥數味 , 乃至治天行疙瘩大頭證 , 亦用升 、 蒼 、 荷葉三味為清震湯 , 名其病曰雷頭風 。 升麻 、 荷葉助其上盛之陽邪 , 蒼朮燥其垂竭之陰液 , 背道離經 , 至此而極 。 後世無目之人 , 猶亟稱之 , 豈不悲哉 ! 此證之來 , 其氣最惡 , 死最速 。 回憶生平閱歷 , 惟以退熱 、 消風 、 解毒為主者 , 則十全八九 , 服清震湯者 , 則百無一生 , 嘗目擊數十百人矣 。 愚謂此言是也 , 何以於藕因其能療凍瘡 , 遂謂其性大熱 , 凡肺熱嗽血 、 心熱悸遺 , 並垂深戒 , 殆智者之一失也 。 夫治凍瘡之品 , 如椒 、 蒜之類 , 固屬辛熱 , 然黃柏亦治凍瘡 , 豈可概指為熱藥乎 ? 又東垣普濟消毒飲 , 用者亦須減去上升之藥 , 庶免助邪之患 。
又云 : 丹溪倒倉法 , 無理不通 , 乃自明以後 , 醫書群附和之 , 我朝先輩謂其於人腹中作把戲是矣 。 況牛為稼穡之資 , 天子無故不忍宰 , 祭祀非天神不敢歆 , 豈可妄殺乎 ? 及觀 《 莊子 》 犧牛 、 耕牛之喻 , 知古人宰殺者惟犧牛 , 而耕牛必不殺也 。 愚謂丹溪義烏人 , 彼地有豢牛以鬥者 , 名曰操牛 , 鬥勝則善價以爭購 , 敗則賤賣於屠而宰之 。 平時不事南畝 , 食稻飲醇 , 奉如上客 , 此他處所無者 。 其肉云極腴嫩 , 人皆嗜之 。 余失怙後 , 蒙父執金履思丈提挈 , 館其地者將十載 , 因家規不食牛 、 犬 , 故未染指 。 土人因豢牛而破家者不少 , 真陋俗也 。 不知元時已有此風否 ? 諸書未載 , 故附錄之 。
驢 、 騾 , 馬屬也 , 而騾介驢 、 馬之間 。 楊素園大尹云 : 牡驢 、 牝馬交而生者曰馬騾 , 形較馬尤高 ; 牡馬 、 牝驢交而生者曰驢騾 , 形較驢為大 。 皆有牝而無牡 。 余謂騾既皆牝 , 再與驢馬交而生者何名 ? 楊云 : 騾性貞 , 從無與驢 、 馬交者 。 余曰 : 然則 《 易 》 言利牝馬之貞 , 當是騾也 。 有牝無牡 , 正合坤之純陰 , 以其為馬所生 , 仍為馬類 , 故直謂之牝馬耳 。 大令深頷之 。 又乾為馬 , 馬之牝者 , 猶是陽中之陰 , 惟騾行最健 , 雖駿馬不能及 , 而性極調良 , 故日牝馬地類 , 行地無疆 , 有君子攸行之象焉 。 世傳騾之前陰 , 有骨如環 , 不能闢翕 , 故性貞而不交 。 余按女人有賦此形 , 而不能安貞如彼者 , 必遭產厄 。 曩仁和謝金堂先生云 : 有姚穩婆者 , 嘗為其親串家洗一女 , 即曰 : 此女騾形 , 長成後慎勿嫁 , 可享長年 。 初不信 , 久亦忘之 。 後適某氏 , 孕而欲娩 , 諸穩婆莫能措手 , 母家遣人召姚 。 曰 : 我雖耄矣 , 猶憶二十年前 , 即囑勿嫁 , 汝主豈不憶乎 ? 辭不往 。 竟不產而亡 。 噫 , 此嫗手眼可雲精矣 。 故於初生時一捫 , 即知其交骨無縫也 。 古書訛騾為螺 , 致令費解 , 余已考正於 《 女科輯要 》 中 。 或云驢 、 馬交非其匹 , 而騾性獨貞 , 誠不可解 。 余謂人亦有之 , 目擊屢矣 , 當以不解解之 。
本草據 《 月令 》, 強分麋 、 鹿二角有補陰 、 補陽之別 。 純廟謂木蘭之鹿 、 吉林之麋 , 角皆解於夏 , 惟麈角解於冬 , 曾於南苑見之 , 特正其訛 。 於乾隆三十三年 , 改時憲書仲冬月令 「 麋角解 」 為 「 麈角解 」。 後之修本草者 , 當遵奉改注 。
《 蠡海集 》 云 : 凡鳥卵皆系著於脊 , 乃本於天者親上也 。 脊系卵處 , 下生一腸 , 上口連屬於系卵 。 卵既長足而產 , 則入於此腸 , 俗謂之花腸也 。 下口乃並於直腸 , 以通於後竅出焉 。 凡獸之胎 , 則系著於腹 , 而其結處為胎室 。 既長足則並膀胱下口 , 以通於前竅出焉 。 此本乎地者親下也 。
又云 : 天賦氣 , 氣之質無性情 , 雨 、 露 、 霜 、 雪 , 無性情者也 ; 地賦形 , 形之質有性而無情 , 草 、 木 、 土 、 石 , 無情者也 ; 天地交則氣形具 , 氣形具則性情備焉 , 鳥 、 獸 、 蟲 、 魚 , 性情備者也 。 涎 、 涕 、 汗 、 淚 , 得天之氣 ; 羽 、 毛 、 鱗 、 甲 , 得地之形 。
又云 : 萬物之所為生者 , 必由氣 , 氣者 , 金也 。 金受氣 , 順行則為五行之體者 , 金生水 , 水生木 , 木生火 , 火生土 , 冬至起歷之元 , 自冬而春 , 春而夏 , 夏而長夏 , 長夏而歸於秋 , 返本歸元而收斂也 ; 逆行為五行之用者 , 金出礦而從革於火以成材 , 成材則為有生之用 , 然火非木不生 , 必循木以繼之 , 木必依水以滋榮 , 水必托土以止蓄 , 故木而水 , 水而土 , 是則四行之賴土以定位 , 敵大撓作甲子 , 分配五行為納音 : 初一日金 , 二日火 , 三日木 , 四日水 , 五日土 , 乃知金者 , 受氣居先也 。 所以金為氣母 , 在天為星 , 在地為石 , 天垂象 , 地賦形 , 故石上云而星降雨 , 天地氣交 。 星者氣之精 , 石者氣之形 , 精氣合而水生焉 , 故曰金生水 。《 天文志 》 以星動搖而為風雨之候 , 石津濕而為雨水之應 , 豈非金生水乃氣化之義歟 ? 五行以氣為主 , 是以五行之序以金為首也 。 又天氣主生 , 地氣主成 , 水氣主化 , 故曰三元 。
又云 : 梨 , 春花秋實 , 有金木互交之義 , 故曰交梨 ; 棗 , 味甘色赤 , 有陽土生物之義 , 故曰火棗 。
周公謹云 : 種竹法——每歲當於新竹成竿後 , 即移先一歲者為最佳 。 蓋當年八月便可行鞭 , 來年便可抽筍 , 不過夏令早晚澆水 , 無不活者 。 若至立秋後移 , 雖無日曬之患 , 但當行鞭之際 , 或在行鞭之後 , 則可僅活 , 直至來年方可行鞭 , 後年春方始抽筍 , 比之初夏所移者 , 遲一年氣候矣 。
又云 : 種葡萄法——於正月末 , 取葡萄嫩枝長四五尺者 , 卷為小圈 , 令緊實 , 先治地土 , 松而沃之以肥 , 種之 , 止留二節在外 。 候春氣發動 , 眾萌競吐 , 而土中之節不能條達 , 則盡萃花於出土之二節 , 不二年成大棚 。 其實大如棗 , 而且多液也 。 愚謂此二物皆藥中上品 , 宜廣種之 。
徐季方云 : 甘枸杞以甘州得名 。 河以西遍地皆產 , 惟涼州鎮番衛了江石所產獨佳 。 了江石在邊外數百里 , 為番夷往牧之地 。 土人往取 , 率數十人結隊 , 晝伏夜行 , 採不數掬即還 , 恐番夷劫掠也 。 道遠而得之難 , 故甚貴 。 乾者大如豆 , 赤如朱 。 即當時貴人 , 歲得亦止升合耳 。 黎愧曾為彼地觀察 , 云僅二見 。 服食家以細小紫色者為甘枸杞 , 非也 。 余所見真者 , 大而赤 , 少子 , 即如川貝母大如龍眼 , 川附子八隻重一斤 , 人多不識 。 然則燕石似玉 , 魚目混珠 , 天下以偽亂真 , 大抵然也 。
梁晉竹云 : 世傳化州橘樹乃仙人羅辨種於石龍腹上 , 共九株 , 各相去數武 , 以近龍井略偏一株為最 , 井在州署大堂左廊下 , 龍口相近者次之 , 城內又次之 , 城外則臭味迥殊矣 。 廣西江樹玉孝廉著 《 橘紅辨 》, 謂橘小皮薄 , 柚大皮厚 , 橘熟由青轉黃 , 柚熟透才轉黃 。 間嘗坐樹下 , 細驗其枝葉香味 , 明明柚也 , 而混呼之曰橘 , 且飾其皮曰紅 , 實好奇之過云 。 又範呂男 《 粵中見聞 》 云 : 今售於外省之橘紅 , 俱是增城香柚皮偽為之 。 其柚皮薄小而尖長 , 甚芬鬱 , 不同別處所產 , 故可紿人 。 愚謂世人貴耳賤目 , 喜以重價購偽藥 , 橘柚易辨尚爾 , 況罕見之物乎 !
包公剡云 : 黔中出九香蟲 , 生澗水中 。 春 、 夏出遊水面者不可用 , 秋 、 冬潛伏崖石下 , 土人掀石得蟲 , 輒以售人 。 服之宜子 , 不但房術之需也 。 服法用十四枚 , 將七枚微火炒去殼 、 翅及足 , 七枚生用 , 每服一生一熟 , 作一次嚼食 , 白湯下 , 日二 , 三次 , 用完十四枚而止 。 愚謂此蟲性溫助陽 , 而秋 、 冬潛蟄 , 故為補腎宜男妙品 , 若春 、 夏浮游水面者勿用也 。 今藥肆中所售 , 用者鮮效 , 豈產非其地乎 ? 抑採非其時乎 ?
《 嶠南雜記 》 云 : 試龍涎香法——將結塊者奮力投水中 , 須臾突起浮水面 ; 或取一錢口含之 , 微有腥氣 , 經宿其細沫已咽 , 余膠黏舌上 , 取出就淖 , 秤之仍重一錢 , 又幹之其重如故 ; 雖極乾枯 , 以銀簪燒極熱鑽入 , 乘暖抽出 , 其涎引絲不絕 。 驗果如是 , 不論褐白 、 褐黑色皆真 。
又云 : 藤江出青魚膽 , 售者以黃藤膏混之 , 黃藤亦能行血去翳也 。 余過藤 , 詢漁人獲青魚否 , 漁人以一尾來獻 , 狀似鯇而黑 。 取其膽懸之船窗上 , 越宿漿裂出過半 。 土人云 : 膽衣甚薄 , 漿發即裂 , 故難得全者 。 張七澤云 : 松江人謂草魚為青魚 , 青魚為烏青 。 草魚今人家池中用草蓄之者 , 即鯇也 。 愚按金華人謂青魚即烏鯔 , 以其狀似鯔而色黑也 。 謂鯇魚為青魚 , 則彼俗之訛也 。 蓋各處方言不同 , 沿習既久 , 雖博雅者亦承訛而不自知 。 即此類推 , 博物難矣 。 至嘉興人則謂鯇魚為池魚 , 最屬可笑 。 夫池中可蓄之魚甚多 , 何得獨指於鯇耶 ? 更有誤鯇為鯶為 、 𩸩者 。 一尋常食品 , 尚爾難辨 , 況遐方罕覯之藥乎 ? 青魚善啖螺螄 , 杭人以螺螄青呼之最通 , 使人不致混淆也 。
《 筆談 》 云 : 吳人嗜河豚魚 , 有遇毒者 , 往往殺人 , 可為深戒 。 據本草 : 河豚味甘溫無毒 , 補虛去濕氣 , 理腰腳 。 因有此說 , 人遂信以為無毒 , 食之不疑 , 而不知本草所載河豚 , 乃今人之𩻟魚 , 又名吐肚魚 、 規魚 、 胡夷魚 , 非本草所載河豚也 , 引以為注大誤矣 。 愚按丁巳春 , 錢塘姚君歐亭宰崇明 , 招余往遊 , 適余滯跡禾中 , 辭不能往 , 使者復來 , 初夏始去 。 姚云 : 來何暮 ? 三月間河豚極美 , 為此地物產之最 。 余謂此物不吃也罷 。 姚笑曰 : 君惑矣 ! 止須去其肝 、 子 、 眼三件 , 而洗淨其血 , 並無所謂忌煤炲之說也 。 吾闔署大啖 , 試問曾有人中毒否 ? 其西席張君心鋤余戚也 , 今春至署 , 初不敢食 , 及見多人食之無恙 , 亦恣啖 。 且云諺謂 「 拚死吃河豚 」 之 「 死 」 字 , 乃 「 洗 」 字之訛 。 苟能拼用工夫 , 洗得淨盡可吃也 。 𩻟魚則彼地亦有 , 余曾染指 , 惜河豚未嘗其味 , 贅此以質博雅 。 然衛生者不可以余之所聞如此 , 遂縱爾口腹而不之慎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