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 : 丹溪謂人身陰不足 , 景岳謂人身陽不足 , 君以為孰是 ? 余曰 : 人身一小天地 , 試以天地之理論之 。 陰陽本兩平而無偏也 , 故寒與暑為對待 , 晝與夜為對待 。 然雨露之滋 、 霜雪之降 , 皆所以佐陰之不足 , 而制陽之有餘 。 明乎此 , 則朱 、 張之是非判矣 。
周公謹云 : 北齊高緯以六月遊南苑 , 從官暍死者六十人 , 見本紀 。 而 《 通鑑 》 書曰 :「 賜死 」,「 賜 」 乃 「 暍 」 字之訛耳 。《 綱目 》 乃直書曰 :「 殺其從官六十人 」, 而不言其故 , 其誤甚矣 。 尹起莘巧為之說曰 : 此朱子書法所寓 , 且引 《 孟子 》 殺人以梃與刃而政之 , 說固善矣 , 然其實 《 通鑑 》 誤之於前 ,《 綱目 》 承之於後耳 。 緯荒遊無時 , 不避寒暑 , 於從官死者尚六十人 , 則其餘可知矣 。 據事直書 , 其罪自見 , 何必沒其實哉 ! 余按暑暍殺人 , 自古為烈 。 而儒者既誤以 「 暍 」 為 「 賜 」, 醫者又妄以暑屬陰 , 幾使卒死於暍者冤無可訴 。 葉天士先生嘗云 : 熱地如爐 , 傷人最速 。 可謂要言不煩 , 足以喚醒後人 。
宋逸士劉卞云 : 人多以嗜欲殺身 , 以貨財殺子孫 , 以政事殺百姓 , 以學術殺天下後世 。 吾無是四者 , 不亦快哉 ! 愚謂學術殺天下後世 , 醫書亦其一也 , 著術家當何如兢兢乎 ?
《 蠡海集 》 云 : 觀心字之義 , 大有旨哉 。 其為象也 , 左點以配木 , 右點以配金 , 在上之點微撓而尖銳以配火 , 在下則曲鉤而撓起以配水 。 蓋元武之神 , 二物在下之象為多 。 腎亦二枚也 。 此四行豈不親切乎 ? 土亦寄下 , 以水 、 土同行耳 。
又云 : 五行五氣 , 死中有生之義存 。 如耳為腎竅屬子 , 陽金死於子 , 而陰金生焉 ; 鼻為肺竅屬酉 , 陽火死於酉 , 而陰火生焉 。 是以耳能司聽 , 鼻能司臭也 。 愚謂鼻塞治心 , 耳聾治肺 , 亦本此義 。
又云 : 北斗位北而得七 , 為火之成數 ; 南鬥位南而得六 , 為水之成數 : 此乃陰陽精神交感之義也 。 日生於東 , 乃有西酉之雞 ; 月生於西 , 乃有東卯之兔 : 此陰陽魂魄往來之義也 。 人身之肝位在於右 , 而脈診卻見左手 ; 脾位在左 , 而脈診卻見右手 : 此亦陰陽互藏其宅之義也 。
又云 : 男子之氣始於子 , 子在下起坎 , 為男而位北也 , 故男子氣鍾於外腎 , 外腎者 , 督 、 任二脈之交也 ; 女子之氣始於午 , 午在上起離 , 為女而位南也 , 故女子氣鍾於兩乳者 , 肺 、 肝之脈始終也 。
雷艾陵精理學 , 嘗云欲亦原於天 , 舍欲不能獨為理 。 天有理有氣 , 人得其理以成性 , 得其氣以成形 。 有形而有欲 , 性即天之理 , 而欲者天之氣也 。 飲食男女 , 人之大欲存焉 。 使無飲食男女之欲 , 則無所謂邪 , 又安有所謂正 , 而理亦無從附以見 。 又何殊於釋氏絕色 、 聲 、 香 、 味 , 而歸於虛無寂滅之道哉 ! 愚謂聖賢教人不過窒欲 、 節欲 、 寡欲而已 , 強人絕欲 , 則不近人情矣 。 艾陵所言 , 真通儒之論 。
《 星甫野語 》 云 : 廬江姬氏婦 , 母女皆無穀道 , 便遺悉由前陰 , 而不害生育 。 其女嫁後 , 婿家欲退婚而涉訟 , 邑宰劉公為干據其母供 , 麾令入內室 , 夫人質驗而訟遂息 。 劉判有 「 尾閭偶闕 , 無虧種玉之田 」 云云 。 愚謂此異稟也 , 昔所未聞 , 故錄之 。
《 四庫全書提要 》 謂魏氏 《 續名醫類案 》 網羅繁富 , 變證咸備 , 惜編次潦草 , 不免蕪雜 。 愚按此書十一卷瘧門陸祖愚治陳雅初案後云 : 己丑長至後一日錄是案 。 嗣考仁和胡書農學士 《 先友記 》 云 : 魏君沒於乾隆壬辰 。 然則以六十卷之書 , 僅三年而蕆事 , 雖極敏捷 , 殆不過草創初就耳 。 倘天假以年 , 重為刪定 , 斷無以上諸病矣 。 茲錄拙校數條 , 博雅正是 。
卷四中寒門按語 : 余有凌二官案可參 。 愚嘗通部展閱 , 並無凌二官之案 , 恐即熱病門凌表侄案耳 。 前後稱謂不一 , 如何參考 ? 其為初創草稿 , 而非定本也灼然可見 。
厥門後二條是魏案 。
凡屬外淫 , 皆曰感證 。 魏氏所編雖首列傷寒 、 瘟疫二門 , 而風溫 、 濕溫闕然未備 , 乃於第六卷列感證一門 , 殊為含混 , 蓋外感頗疏也 。 楊氏子至宋復華各案 , 皆其治驗 , 率內傷挾感耳 。
魏氏謂傷風誤表 , 多成勞損 , 諄諄致戒 。 愚謂此特其一面也 , 亦有因邪未清而誤補以成勞者 。 雍 、 乾間 , 歙人吳澄字師朗者 , 著 《 不居集 》 一書 , 專論外損 , 自成一家 。 雖用法未盡善 , 而其言不可廢也 。 本門末條是魏案 。
熱病門喻案 , 面足浮腫云云 。 魏氏謂面腫可云 , 足腫則未確 , 終是血不配氣耳 。 愚按肺主一身之氣 , 而皮毛者肺之合也 。 感證後氣復而血虛足腫者固有之 , 而餘熱不清 、 肺氣壅滯者則尤多也 。 觀燥門趙我完次子案可知 。 若胃熱不清 , 則津液不復 。 經云 : 胃不和則臥不安也 。 又耳閉宜清肺 , 與耳鳴宜滋腎者有殊 。 至脾 、 胃分別論治 , 尤為開千古之群蒙 , 葉天士深得力於此 , 而為靈胎 、 潤安所折服 , 乃魏氏一概非之何耶 ? 惟 「 痢以下多而亡陰 , 瘧以汗多而耗液 」 二語最精確 。 凌表侄一條是魏案 。
火門石頑治張太史虛火證 , 魏評極是 。
嘔門自鮑綠飲以下皆魏案 。
瀉門自宋復華以下皆魏案 。 但復華之病 , 似肝木乘胃 , 故潤藥相宜 。 如果乘脾 , 則參 、 術是要藥矣 。
瘧門施渙之 、 許懷民二條皆魏案 。 此門治法 , 於暑濕時瘧 , 闕焉未及 。 惟繆氏解用白虎以治暑證 , 而乃初病即雜以牛膝 、 首烏等陰分之藥 , 皆未可為軌則也 。 胎瘧之稱 , 尤為不典 。 魏君博雅 , 胡亦惑之 ?
痢門自張龍文以下皆魏案 。
痢後風末一條是魏案 , 第此案宜入瘧痢門 。
消門胡天敘條是魏案 。
黃疸門自徐環薇以下皆魏案 。
內傷門末二條皆魏案 。
吐血門末三條皆魏案 。
衄血門末二條皆魏案 。
便血門趙正為室人條系魏案 。
痿門按語云 : 此證為肝經燥火鬱於脾土而成 , 世罕知者 。 此誠不刊之論 。 所附黃澹翁案未見 , 蓋此書脫誤甚多也 。 馮楚瞻治李主政案 , 議論極精 , 治法未盡善 , 而馮氏最為柳洲所心折 , 故不覺推許過當也 。 末兩條皆魏案 。
膈門陳溶上以下皆魏案 。 末條竟是一篇祭文 。
喘門葉石林家喘延四世 , 而愈病之藥不同 , 夫一脈相傳 , 病情尚爾 。 世之執死方以治活病 , 而不察其臟性 、 病因之各異者 , 皆盲醫也 。 末四條皆魏案 。
呃逆門末條是魏案 。
汗門自詹渭豐以下皆魏案 。
面病門後二條注云 : 自來選鈔入 , 不知誰案 。 觀此 , 則其書非魏氏一人輯選 , 不過總其成耳 。 且其中有注未入選而仍載入者 , 可見為草創之稿 , 而非定本 。 蕪復脫簡 , 宜乎不少 。
目門自金封翁以下皆魏案 。
耳門自朱 、 餘二女以下皆魏案 。 閱先生自述耳病之由 , 士雄亦十四歲失怙 , 而廢書服賈 , 雖困苦顛連 , 尚不致有疾者 , 以母氏搘拄家事也 。 讀此既感少境之與先生相似 , 又恨學術空疏 , 不能起老母之危疴 , 為終身莫贖之罪 。 涕淚交流 , 為之掩卷 。
鼻門自沈晉培以下皆魏案 。
喑門自嚴鐵橋以下皆魏案 。
脅痛門自範康候以下皆魏案 。
腰痛門末條是魏案 。
疝門末二條皆魏案 。
五十九卷跌撲門 , 詳列各證 , 可云備矣 。 而二十八卷不知何以先著跌撲諸條 , 此宜併入於後 。 又二十八卷之小兒門 , 皆鯁刺等病 , 亦宜改標鯁刺為是 。
二十九卷既列諸蟲 , 複列蛔證 , 蛔亦蟲也 , 似可併入 。 至文垣所治馬迪庵內人證 , 魏氏病其議論不經 。 夫伏痰挾火上衝 , 蛔蟲因熱而動 , 皆能使胸中跳躍 , 熱降痰蛔並下 , 則病自安 。 未可厚非也 。
中毒門劉立之治老婦案 , 方法可謂神矣 。 曷以知其服水銀 ? 竟不敘明何也 。 如其煉餌 , 當入丹石毒門 ; 設云誤服 , 不能病至歷年 。
奇疾門湖州鄔阿二所患乃蛇纏證 , 非奇疾也 , 當入外科門 。
經水門徐 、 範二條皆魏案 。
崩漏門劉 、 姚二條皆魏案 。
妊娠下疾自汪陛堂以下皆魏案 。
妊娠虛損姚 、 胡二條皆魏案 。
喻氏治李 、 黃二案 , 笠澤治吳元水婦案 , 皆不當列於心腹痛條 。 至黃咫旭室病 , 魏氏謂喻君不知肝胃病治法 。 愚按柳洲獨擅此長 , 云可概治諸證 , 未免矯枉過正 。 如吳元水婦病 , 斷不可投以血藥者 , 烏得專究肝腎 , 而不問其餘耶 ? 歸 、 地滯膈而作嘔 , 乃氣分病之名論 , 曷可非哉 !
妊娠下血許 、 胡二條皆魏案 。
產難門末二條皆魏案 。
胞衣不下門末條是魏案 。
產後血崩自許竹溪夫人以下皆魏案 。
產後血虛按語戒用薑 、 附剛劑 , 最為切貼 , 以養營為先生獨得之心法也 。 末條是其治驗 。
產後火熱自沈協蘭室人以下皆魏案 。
產後虛損 , 愚謂此證最多 , 何魏氏僅採溫補數案耶 ?
產後顛狂條忽自標魏玉橫治一婦云云 , 前此各門所附己案 , 皆不註明 , 故餘一一點出 , 庶讀者易知 。 本門丁潤兄室條亦魏案 。 凡各門自案皆附於後 , 而此獨羼雜其間 , 體例不符 , 顯未編定也 。
小兒傷寒袁仲卿子病 , 喻云寒涼藥皆在胃口之上 , 不能透入 , 魏氏駭其何以上云鎮墜深入臟腑 。 愚謂鎮墜之品 , 性皆重降 , 藥雖停於胃口 , 邪則不能外解而深入矣 。 用理中湯運轉前藥 , 必以枳實等為佐 。 此種意在言表之處 , 皆須自有會心也 。
小兒喘嗽條 「 嗽 」 字當刪 , 以嗽證已列於前也 。
小兒疳病末二條皆魏案 。
五十二卷肺癰肺痿門止標一 「 肺 」 字 , 脫下三字 。
懸癰門魏案一條居首 , 痃癖門魏案一條居中 , 並宜移後 。
五十八卷瘡瘍門吳性全案 , 乃魏氏治驗 。 但各門附案 , 專滋肝腎 , 豈生平得力於此 , 而欲獨豎一幟乎 ?
先曾祖 《 重慶堂隨筆 》 下卷所附 《 洗冤錄 · 人身骨節辨 》, 秀水莊芝階先生讀之 , 謂尚有未是處 , 因以襄平姚立齋大尹所著 《 洗冤錄解 》 示余 。 據歷驗多案 , 方骨下之尾蛆骨名曰尾閭 , 一名骶端 , 一名窮骨 , 一名橛骨 , 俗名尾樁 , 實尾骶骨之末節 , 無竅無髓 , 或如菱角 , 或如人參蘆 , 有連生於方骨下者 , 有與方骨斷而連者 , 原不足異 , 而與現行檢骨格所言 : 男子九竅 、 女人六竅 , 實不符也 。 又云女子羞秘骨為 《 洗冤錄補 》 附會之說 , 余檢女骨從未見也 , 詢之同官 , 亦無見者 , 且據老仵作云 , 婦人產子則交骨開 , 若有羞秘骨則不能開矣 。 蓋架骨前胯青黑者 , 多有生前患瘡 , 或服金石毒藥使然 , 故踢傷致死條有此骨切不可檢 , 恐誤認青黑為傷云云 。 豈有因搆精而致骨青黑之理哉 ? 況舍一而起於二 , 尤為必無之事 。 若曰天理以此辨貞淫 , 則婦人再醮不得謂之淫 , 處子外遇安可謂之貞 ? 苟不辨正 , 則婦女之下部受傷而死 , 轉致汙其名節者 , 豈不大可慘哉 ! 愚謂推勘最細 , 而 《 人身說概 》、《 全體新論 》 諸書 , 皆不言人有羞秘骨 , 余方疑矣 , 閱此始釋然 。 亟錄之 , 以志余陋 。
太平戚鶴泉集中 , 有 《 書漢張太守仲景碑陰文 》 一首 , 因錄於下 , 俾後世咸知醫聖之當敬也 。 其文曰 : 南陽漢張太守仲景墓碑載 : 太守涅陽人 , 為今南召 , 故隸南陽 。 墓久淪沒 , 無有知者 。 崇正戊辰夏 , 蘭陽諸生馮應鰲病 , 恍惚見神來 , 稱故漢長沙太守某 , 為療 , 囑應鰲為修某處墓 。 應鰲既愈 , 依所指南陽城東祠後七十步 , 跡至祝縣丞園 , 境宛然 , 顧不見墓形 。 向祝求尺寸地 , 為太守封樹 , 祝以無驗呵斥之 。 應鰲計無所出 , 立石祠中 , 記其事而歸 。 後三年 , 有人於園穿井見石碣 , 果太守墓 。 會寇亂 , 應鰲雖聞信不能往也 。 國朝戊子 , 應鰲選南陽郡屬葉縣校 , 乃親至其地 , 已自祝而包而楊三易主 。 驗葬處雖實 , 墓猶在荒坎中 。 具始末陳於府 , 出金市楊地 , 重甓甃 , 並建墓祠 , 參議桑公芸為碑記 。 噫 , 如碑言 , 太守靈甚著矣 。 顧不示於南陽近地 , 必假之甚遠之馮生 , 又千餘年不一顯 , 必遲至有明將易代之際 , 雖顯晦有時 , 理固有難解者 。 而卒使遺蛻所存 , 不終沉沒 , 林廟蔚然 , 令後人過而生敬 , 則事確有實 , 而言之非誣 。 嗚呼 , 太守功在萬世 , 當報者豈特馮生 ? 而靳尺寸地不一封樹如祝縣丞 , 又安在哉 ?
長洲沈歸愚尚書 《 香岩先生傳 》 云 : 君名桂 , 字天士 , 號香岩 。 先世自歙遷吳 , 諸生嶐山公曾祖也 。 祖紫帆有孝行 , 通醫理 , 至君考陽生而精其術 。 範少參長倩無子 , 晚得伏庵太史 、 生無穀道 , 啼不止 , 延醫視之 , 皆束手 。 陽生翁至曰 : 是在膜里 , 須金刀割之 。 割之而穀道果開 。 太史既長 , 為紫帆翁作傳以報焉 。 君少從師受經書 , 暮歸陽生翁授以岐黃學 。 年十四 , 翁棄養 , 君乃從翁門人朱君某 , 專學為醫 。 朱君即舉翁平日所教教之 。 君聞言即徹其蘊 , 見出朱君上 , 因有聞於時 。 君察脈 、 望色 、 聽聲 、 寫形 , 言病之所在 , 如見五臟癥結 。 治方不執成見 , 嘗云劑之寒溫 , 視疾之涼熱 。 自河間以暑火立論 , 專用寒涼 ; 東垣論脾胃之火 , 必務溫養 , 習用參 、 附 ; 丹溪創陰虛火動之論 , 又偏於寒涼 。 嗣是宗丹溪者多寒涼 , 宗東垣者多溫養 。 近之醫者 , 茫無定識 , 假兼備以幸中 , 借和平以藏拙 , 甚至朝用一方 , 暮易一劑 , 而無定見 。 蓋病有見證 , 有變證 , 有轉證 , 必灼見其初終轉變 , 胸有成竹 , 而後施之以方 , 否則以藥治病 , 實以人試藥也 。 持論如是 。 以是名著朝野 , 即下至販夫豎子 , 遠至鄰省外服 , 無不知有葉天士先生 , 由其實至而名歸也 。 居家頓倫紀 , 內行修備 , 交朋友信 , 人以事就商 , 為剖析成敗利鈍 , 如決疾然 , 洞中窾會 。 以患難相告者 , 傾橐拯之 , 無所顧惜 。 君又不止以醫擅名者 ! 沒年八十 。 配潘孺人 。 子二 : 奕章 、 龍章 , 奕章亦善醫 , 以君名掩 。 孫二人 : 曰堂 、 曰堅 。 曾孫三人 , 習儒業 。 食君之德 , 高大家聲 , 將於是乎在 。 論曰 : 自太史公傳倉公件系其事 , 陳承祚作 《 華佗傳 》 因之 , 後戴九靈 、 宋景濂仿其體作名醫傳 。 君不欲以醫自名 , 並不欲以醫傳世 。 臨末誡其子曰 : 醫可為而不可為 , 必天資敏悟 , 又讀萬卷書 , 而後可借術濟世 , 不然鮮有不殺人者 , 是以藥餌為刀刃也 。 吾死 , 子孫慎毋輕言醫 。 嗚呼 , 可謂達且仁矣 。
隨園先生與薛壽魚書云 : 談何容易 ! 天生一不朽之人 , 而其子若孫 , 必欲推而納之於必朽之地 , 此吾所為悁悁而悲也 。 夫所謂不朽者 , 非必周 、 孔而後不朽也 , 羿之射 、 秋之奕 、 俞跗之醫 , 皆可以不朽也 。 使必待周 、 孔而後可以不朽 , 則宇宙間安得有此紛紛之周 、 孔哉 ? 子之大父一瓢先生 , 醫之不朽者也 。 高年不祿 , 僕方思輯其梗概 , 以永其人 , 而不意寄來墓誌 , 無一字及醫 , 反托於與陳文恭公講學云云 。 嗚呼 , 自是而一瓢先生不傳矣 , 朽矣 ! 夫學在躬行 , 不在講也 。 聖學莫如仁 , 先生能以術仁其民 , 使無夭扎 , 是即孔子老安少懷之學也 。 素位而行 , 學孰大於是 ? 而何必舍之以他求 。 王陽明勳業爛然 , 胡世寧笑其多一講學 。 文恭公亦復為之 , 於余心猶以為非 。 然而文恭相公也 , 子之大父布衣也 。 相公借布衣以自重則名高 , 而布衣挾相公以自尊則甚陋 。 今執途人而問之曰 : 一瓢先生非名醫乎 ? 雖子之仇無異詞也 。 又問之曰 : 一瓢先生其理學乎 ? 雖子之戚有異詞也 。 子不以人所共信者傳先人 , 而以人所共疑者傳先人 , 得毋以藝成而下之說為斤斤乎 ? 不知藝即道之有形者也 。 精求之 , 何藝非道 ? 貌襲之 , 道藝兩失 。 燕噲子之何嘗不託堯 、 舜以鳴高 , 而卒為梓匠輪輿所笑 。 醫之為藝 , 尤非易言 。 神農始之 , 黃帝創之 , 周公使塚宰鎮之 , 其道通於神聖 。 今天下醫絕矣 , 惟講學一流轉未絕者何也 ? 醫之效立見 , 故名醫百無一人 : 學之講無稽 , 故村儒舉目皆是 。 子不尊先人於百無一人之上 , 而反賤之於舉目皆是其中 , 過矣 。 即或衰年無俚 , 有此附會 , 則亦當牽連書之 , 而不可盡沒其所由來 。 僕曾疾病性命危篤 , 爾時雖十周 , 程 、 張 、 朱何益 ? 而先生獨能以一刀圭活之 , 僕所以心折 , 而信以為不朽之人也 。 慮此外必有異案良方 , 可以拯人 , 可以壽世者 , 輯而傳焉 , 當高出語錄陳言萬萬 。 而乃諱而不宣 , 甘舍神奇以就臭腐 。 在理學中未必增一偽席 , 而方伎中轉失一真人矣 。 豈不悖哉 ? 豈不惜哉 !
故人沈君辛甫 , 端恪公曾孫也 。 嘗病吳鞠通混疫於溫 。 余謂不但此也 , 其 《 條辨 》 首列曰 : 溫病者 , 有風溫 、 有溫熱 、 有溫疫 、 有溫毒 、 有暑溫 、 有濕溫 、 有秋燥 、 有冬溫 、 有溫瘧 。 凡九項 , 似無遺義 , 而不自知其題旨未清也 。 夫冬傷於寒 , 至春而發者曰溫病 , 夏至後發者曰熱病 。 冬春感風熱之邪而病者 , 首先犯肺 , 名曰風溫 , 其病於冬者亦曰冬溫 , 病於春者亦曰春溫 , 即葉氏所論者是也 。 夏至後所發之熱病 , 在 《 內經 》 亦曰暑 , 以其發於暑令也 。 故仲景以夏月感暑成病者名曰暍 , 蓋暑 、 暍者 , 皆熱之謂也 。 今杜撰暑溫名目 , 最屬不通 。 至於疫證 , 更不可與溫熱同治 , 當從吳又可 、 余師愚兩家為正鵠 。 而溫之為毒為瘧 , 乃溫之節目矣 。 概而論之 , 宜乎愈辨愈不清矣 。
其次條云 : 凡病溫者 , 始於上焦 , 在手太陰 。 嘻 , 豈其未讀 《 內經 》 耶 ? 伏氣為病 , 自內而發 , 惟冬春風溫 、 夏暍 、 秋燥 , 皆始於上焦 。 若此等界限不清 , 而強欲劃界以限病 , 未免動手即錯矣 。 夫溫熱究三焦者 , 非謂病必在上焦始 , 而漸及於中 、 下也 。 伏氣自內而發 , 則病起於下者有之 ; 胃乃藏垢納汙之所 , 濕溫 、 疫毒 , 病起於中者有之 ; 暑邪挾濕者 , 亦犯中焦 ; 又暑屬火而心為火臟 , 同氣相求 , 邪極易犯 , 雖始上焦 , 亦不能必其在手太陰一經也 。
第四條云 : 太陰風溫 、 溫熱 、 溫疫 、 冬溫 , 初起惡風寒者 , 桂枝湯主之 。 夫鞠通既宗葉氏 , 當詳考葉氏論案以立言 , 如 《 指南 》 溫熱門第三案云 : 溫邪上受 , 內入乎肺 , 肺主周身之氣 , 氣窒不化 , 外寒似戰慄 , 其溫邪內郁 , 必從熱化 。 風溫門第五案云 : 風溫入肺 , 氣不肯降 , 形寒內熱 , 乃膹郁之象 。 用藥皆是辛涼輕劑 。 至 《 幼科要略 》, 論三時伏氣外感尤為詳備 。 於春溫證因外邪引動伏熱者 , 必先辛涼以解新邪 , 自注用蔥豉湯 。 垂訓昭然 , 何甘違悖 ? 意欲紹述仲聖乎 , 則祖上之門楣 , 不可誇為自己之閥閱也 。 在涇先生云 : 溫病伏寒變熱 , 少陰之精已被劫奪 , 雖有新舊合邪 , 不得更用用桂枝湯助熱而絕其本也 。 豈吳氏皆未之聞乎 ?
中焦篇第一條自注云 : 肺病逆傳 , 則為心包 , 上焦失治 , 則傳中焦 , 始上焦 , 終下焦 。 嘻 , 是鞠通排定路徑 , 必欲溫熱病遵其道而行也 , 有是理乎 ? 彼犯肺之邪若不外解 , 原以下傳於胃為順 , 故往往上焦未罷 , 已及中焦 ; 惟其不能下行為順 , 是以內陷膻中為逆傳 。 章虛谷亦昧此義 , 乃云火來剋金 , 而肺邪反傳於包絡 , 故曰逆 。 夫從所勝來者為微邪 , 胡可反以為逆 ? 豈二公皆未讀 《 難經 》 耶 ? 其不始於上焦者 , 更無論矣 。
書名 《 溫熱條辨 》, 而所列霍亂 , 皆是寒證 , 故餘年少時輒不自揣 , 而有 《 霍亂論 》 之作也 。 沈辛老云 : 鞠通書藍本葉氏 , 有前人未見及而補之者 , 如秋燥增入正化 , 痙瘛別為兩條 , 談理抑何精細 。 有前人已見及而忘之者 , 如霍亂證自具暑濕門 , 岫云未經摘出 , 而伊遂不知有熱 ; 疝氣條當分暴久治 , 香岩先生業已道明 , 而伊又惟知有寒 。 蓋心思之用 , 固各有至不至 , 雖兩間亦缺陷世界 , 而況人乎 ? 又曰 : 鞠通所云之疝多系暴證 , 而久者又系宿瘕病 , 故可一以溫下取下 。 若疝雖有歷久不痊 , 然聚則有形 , 散即無形 , 初非真有物焉 , 如瘀積腹中也 。 又云 : 乾霍亂以生芋杵汁下咽即生 , 遠勝鹽湯探吐也 。 暑瘍初起用絲瓜杵汁塗 , 或荷花瓣貼之 , 皆妙 , 不必水仙根也 。
中焦八十四條云 : 少陽瘧如傷寒證者 , 小柴胡湯主之 , 此與溫熱何與 , 而乃闌入乎 ? 辛老云 : 葉氏知暑濕時瘧與風寒正瘧迥別 , 融會聖言 , 惟從清解 , 所見甚超 ; 而洄溪反以不用柴胡屢肆詆訾 , 食古不化 , 徐公且然 , 況其下乎 ? 噫 , 辛老長餘九歲 , 與余交最深 , 品學兼優 , 真古君子也 。 嘗為余校 《 溫熱經緯 》, 而家貧無子 , 今墓草宿矣 。 遺稿未梓 , 偶於拙草中檢得數條 , 附錄於此 , 亦可以見其讀書具眼 、 立言忠厚也 。
下焦篇之定風珠 , 一派腥濁濃膩 , 無病人胃弱者亦難下咽 。 如果厥噦欲脫而進此藥 , 是速其危矣 。
二十四至二十六條 , 皆冬寒內伏 、 春溫初發之治 , 乃妄謂溫熱 、 溫疫 , 自上 、 中傳下之治 , 豈非夢囈 ?
四十二條自注謂宋元以來 , 不明仲景一書專為傷寒而設 。 吳氏直未讀 《 傷寒論 》 也 。 注 《 傷寒 》 者無慮數十家 , 皆以為專論傷寒之書 , 故恆覺支離附會 。 考論中風 、 寒 、 溫 、 暍 、 濕五氣為病 , 古人皆曰傷寒 , 故 《 難經 》 云 :「 傷寒者有五 」, 而仲聖以傷寒名其書也 。 此等大綱不清 , 豈可率爾著書 !
五十一條痰濕阻氣之陰吹證 , 實前人所未道及 。
五十五條發明蠶砂功用 , 何其精切 , 故余治霍亂以為主藥也 。
吳氏此書不過將 《 指南 》 溫熱 、 暑濕各案穿插而成 , 惜未將 《 內經 》、《 難經 》、《 傷寒論 》 諸書溯本窮源 , 即葉氏 《 溫熱論 》、《 幼科要略 》 亦不匯參 , 故雖曰發明葉氏 , 而實未得其精奧也 。 至採附各方 , 不但剪裁未善 , 去取亦有未當 。 此余不得已而有 《 溫熱經緯 》 之纂也 。
後三卷雜說 , 解產難 、 解兒難等篇 , 皆可傳之作 , 遠勝三焦 《 條辨 》 多矣 。 雜說中惟 「 霍亂不得吐瀉 , 治以苦辛芳熱 」 一語為可議 。《 條辨 》 中可議處甚多 , 姑舉大略如上 , 庶讀者勿隨波而逐流也 。
陰吹乃婦人常有之事 , 別無所苦者 , 自亦不知為病 , 況系隱微 , 醫更不知 。 相傳產後未彌月而啖蔥則有此 , 不可謂為病也 。 惟吹之太喧而大便堅滯者 , 或由腸燥 , 或由瘀阻 , 或由痰滯 , 以致腑氣不通 , 而逼走前陰也 。 然亦但宜潤其燥 , 化其瘀 , 宣其痰 , 不必治其吹也 。
轉女成男之說 , 自古有之 , 而驗者甚少 。 錢塘沈君西海云 : 有一法每試有效 , 且甚簡易 。 若停汛而確知為孕 , 即取紅紙一張 , 本夫親書 「 五更露結桃花實 , 二月春生燕子巢 」 十四字於上 , 書時心中默誦 :「 無思也 , 無為也 , 寂然不動 , 感而遂通 」 四句 , 書畢 , 貼於臥床內隱處 。 凡書時 、 貼時 , 均勿令人見 , 並勿令人知 , 驗後始可傳人也 。
黃錦芳云 : 杜仲 、 續斷二味 , 舉世用以安胎 , 而不知續斷味苦 , 專入血分 , 活血消腫 , 故乳癰 、 癥結 、 腸風 、 痔瘻 、 金瘡 、 跌僕 , 一切血瘀之證 , 皆可用也 , 雖稍有澀性 , 行不至泄 , 然誤施於氣弱 、 氣陷之婦 , 則順流而下 , 奔迫莫御 , 而有排山倒海之勢 , 豈區區澀味所能止其萬一者乎 ? 杜仲色紫而潤 , 辛甘微溫 , 性專入肝 , 補氣強筋 , 筋強則骨亦健 , 凡腎虛 、 腎寒腳弱之病 , 用之最宜 , 若氣陷 、 氣弱之輩 , 斷不可服 , 以其性最引氣下行 , 而無上升堅固之意也 。 夫胎墜本忌血行氣陷 , 其服此二味亦有奏效者 , 以人身氣血貴乎溫通 , 胎墜之因不一 , 亦有因腎氣不溫 , 經血凝滯 , 而胞胎失蔭者 , 得此二味 , 則氣煦血濡 , 不滯不漏 , 而胎自安矣 。 止為下虛上實者設也 。 故胎墜而尺強寸弱者 , 動作少氣者 , 表虛惡風汗時出者 , 心下懸飢得食則止者 , 一身之氣盡欲下墜者 , 皆在禁例 。 奈作俑者既不分辨明晰 , 流傳既久 , 遂以為安胎聖藥 , 總緣醫理不明 , 藥性不曉 , 證候不知 , 見方號為神驗 , 雖滑脫之婦 , 亦爾通用 。 豈知杜仲 、 續斷原或因於跌僕 , 或下寒挾瘀而胎動者之妙劑 , 苟不知審顧區別而妄用之 , 則不但不能安胎 , 反能催胎 、 墜胎 , 甚有殞其母命者 , 可不戒哉 ! 愚按此二藥余不甚用 , 而世人皆視為補益之品 , 得黃氏此論 , 自信管見之未昏 。
婦人臨產 , 世俗每慮其飢寒 , 而不知飽暖以致難產 。《 治法匯 》 云 : 如飢宜食稀粥 , 勿令過飽 , 宜稍飢為佳 , 以飢則氣下 , 氣下則速產 。 若食肉及多食 , 或啖膩滯之物 , 則礙於上焦 , 氣不得下 , 故產難 , 雖產下而食滯中焦 , 則生寒熱 。 醫者不察 , 亂投溫補 , 多致危殆 。 隆冬淺屋 , 固宜遮蔽密實 , 添設火盆 ; 若盛暑必擇清涼之所 , 但須避風 , 切勿過暖 , 致生諸患 。 如無涼室 , 榻前可以新汲水盆貯映之 。
《 明史 》 載光宗諒暗 , 鄭貴妃進美女四人 , 上不豫 , 內醫崔文升用大黃藥 , 一日夜三四十起 , 頭目眩暈 , 不能動履 。 楊漣疏劾之云 : 有心之誤耶 ? 無心之誤耶 ? 有心則齏粉不足償 , 無心則一誤豈可再誤 ! 上宣漣入 , 目注久之 。 方從哲薦李可灼進紅丸 。 上飲湯輒喘 , 藥進乃受 。 上喜稱忠臣者再 , 頃之傳聖體用藥後 , 暖潤舒暢 。 復進一丸 , 明旦駕崩矣 。 從哲擬旨賞可灼銀五十兩 , 以王舜安疏改罰俸一年 。 於是言者蜂起 , 謂文升情罪不減張差 , 而可灼次之 , 並劾從哲 。 從哲疏辨 , 自請削奪 , 可灼遣戍 , 文升發遣南京 。 愚謂此勝國三大案之一 , 實千古之大疑案也 。 論者紛紛 , 迄未得其病情 , 以文人多不知醫耳 。 吾友仁和徐君亞枝嘗云 : 李可灼進紅丸於光宗也 , 先有奄人崔文升之用大黃 , 故尤悔庵擬明史樂府有 「 大黃一下法不治 , 紅丸雖進補已遲 」 之句 。 其謂文升誤下固然矣 , 而以紅丸為補則非是 。 蓋光宗之病 , 陽明實而太陽未罷之證也 。 史載進紅丸後 , 聖體暖潤舒暢 , 則前此用大黃時 , 必惡寒無汗 、 周身拘急之證悉具 。 大黃下之 , 湯飲不受 , 明是誤下成結胸之證 。 紅丸者丸而色紅 , 莫知所用何藥 。 余意必是開太陽兼陷胸之品 , 所以進後暖潤舒暢 。 史載 「 上不豫 」 於 「 進美女 」 之下 , 或太陽經府均病 , 配紅鉛為經府雙解之劑 , 故其丸色紅 , 則仍是下法 , 不是補法 。 嘉言所謂得其下之之力 , 非得其補之之力者也 。 至於明旦駕崩 , 或因小愈而復犯女色 , 宮圍邃密 , 外廷莫知 , 不然豈有得暖潤舒暢之轉機 , 未嘗變證而甫隔一夜遽然長逝乎 ? 因慨文人談醫 , 每多謬誤 , 如 《 兩般秋雨庵隨筆 》 載詠甘草云 :「 歷事五朝長樂老 , 未曾獨將漢留候 」, 皆未讀醫書之故也 。 愚謂雖讀醫書 , 而閱歷未深者 , 尚有人為書囿之弊 , 故論病最非易事 。
江陰陳定九 《 留溪外傳 》 載前明崇明蔡指方神於醫 , 嘗云醫家心動氣浮 , 志歧欲侈 , 訛審察之微 , 失參辨之宜 , 而用藥舛謬 , 未有不殺人於頃刻者也 。 譬之良相治國 , 必舉賢任能 , 因材器使 , 其心休休 , 其如有容 , 正己無私 , 然後鼎鼐和 , 陰陽燮 , 而天下治 。 如或心術匪端 , 志向偏趨 , 而用人失當 , 欲求竣其功業 , 終其令聞者鮮矣 。 故曰為醫如為相 , 用藥若用人 。 醫道微矣 , 非絕欲無私 , 通神於微妙之鄉 , 窮理盡性 , 研幾於幽明之極者 , 不足以傳也 。
歙吳畹清太守 , 世精外科 , 以家傳秘法刊行壽世 , 名 《 攢花知不足方 》。 業外科者 , 當奉為圭臬也 。 又刻徐 、 陳兩家 《 易簡方 》 四卷於蘇州 。 其凡例首條云 : 近來無論內外科 , 一病就診 , 先求多衍時日 , 不肯使人速愈 。 在有力者雖不惜費 , 不知病久體乏 , 受害端由於此 ; 至於貧病 , 既不能一概送診 , 務使早日痊愈 , 方可自食其力 , 若亦久延 , 必至無力調治 , 奄息待斃 , 甚且因病廢業 , 舉室飢寒 , 忍乎不忍 ? 願行道者心存利濟 , 力返積習 , 定獲善報 。
呂君慎庵所輯拙案 《 三編 》, 卷二第六頁屠小蘇令正案後附顧氏子證 , 蒙烏程汪謝城孝廉評云 :「 覆杯即已 」 下宜刪去 , 以言過當也 。 若然則藜藿人溫證 、 暑證 , 亦可用辛溫矣 。 此評甚是 , 余極佩服 。 第杭城之飲食起居甲於天下 , 雖蘇 、 揚不及也 , 而席豐履厚人家之小兒 , 往往愛惜過分 , 因嬌養而生飽暖之疾 , 亦甚於他處 。 非深歷其境者 , 不能悉知 。 余發此論 , 亦有為而言也 。 故下文特著 「 櫛風沐雨 」 四字 , 如果 「 櫛風沐雨 」 之人 , 雖感溫暑 , 似非一味清涼可治 , 當稍佐以辛散 , 始合機宜 。 又結以量體裁衣 , 勿膠瑟柱 , 正慮印定眼目 , 不敢說然也 。 第二十二頁所用之交泰丸 , 系黃連 、 桂心二物 。 呂君未注 , 亦附及之 。
曩武進董蘭癡鹺尹 、 貢海門茂才 、 四明項君新橋 , 咸謂余為袁簡齋先生後身 , 余聞之愧不敢當 。 以袁公之聰明孝友 、 政事文章 , 焉能望其萬一 , 不過性情通脫有相類耳 。 定州楊素園明府云 : 袁乃曠代之名醫也 。 君之治胡季槎茂材發背案 , 所引之語已括盡內外諸病治法 , 無餘蘊矣 , 而千古無人會意 。 惟尊案不論用補 、 用清 , 悉以運樞機 、 通經絡為妙用 。 蘭癡諸君之說 , 殆以此也 。 余謂此愚者之一得 , 偶合袁公之見耳 。 至其集中論議 , 無非入理深談 。 愚每因彼而悟此 , 事實有之 。 緣人身氣貴流行 , 百病皆由愆滯 , 苟不知此 , 雖藥已對證 , 往往格不相入 , 豈但不足以愈病已耶 ? 故錄存拙案 , 不厭煩瑣 , 諄諄以此告人 。 設知此義 , 則平易之藥 , 輕淡之方 , 每可以愈重證 , 縱必死之病 , 或可藉以暫緩須臾 。 乃昧者謂餘妙術仁聲 , 播於邇遐 , 而病情千態萬狀 , 多人苦思力索所不能中者 , 君輒以平淡常用之品而得之 , 毋乃醫運之亨乎 ? 余但笑而不答 。 然清夜捫心 , 慚無實學 , 而虛名幸獲 , 隱匿殊多 。 遂伏處窮鄉 , 欲期寡過 。 惟癡腸未冷 , 饒舌何辭 。 嘻 , 定有慧心人會吾意也 。
余親家戴雪賓茂才之先德干齋先生 , 精於醫 , 行道四十年 。 嘗云醫學一門 , 顯則譬之有形之棋 , 應變無方 , 能者多而精者少 ; 隱則譬之無形之道 , 神明莫測 , 行之易而知之難 。 可謂說盡此中微妙矣 。 故先生年逾花甲 , 即誓不臨證 , 而樂善好施 , 雖家無儲蓄 , 亦不倦也 。 壽至七十九而終 。
山陰俞君仲華 , 下方橋陳念義之高弟也 。 人極豪爽 , 有俠氣 , 飲酒談兵 , 輕財好客 , 兼佞佛 。 久寓省垣 , 與余交最深 。 惟談醫不合 , 聞餘論景岳 , 輒怒形於色 。 余諒其信師過篤 , 不與較也 。 然遇時感重證 , 必囑病家延余主治 。 而其二子皆誤於溫補 , 雖余與故孝子張君養之極口苦諫 , 奈喬梓皆不悟 , 和而不同如此也 。 俞嘗撰 《 結水滸演義 》 一書 , 又名 《 蕩寇志 》, 尊朝廷以誅盜賊 , 命意極正 , 惜筆力遠遜耐庵 ; 且誤以扶陽抑陰之旨寓意於醫 , 適形偏謬 。 楊大令素園嘗著論非之 。 夫以仲華之才之學談醫 , 而猶走入魔道 , 醫豈易言哉 ! 故錄之 , 願後人勿輕言醫 。
扶陽抑陰 , 大 《 易 》 以喻君子小人 , 章虛谷謂但可以論治世 , 不可以論治病 , 韙矣 。 愚謂未嘗不可以論治病 , 特扶陽抑陰不可專藉熱藥耳 。 何也 ? 人身元氣猶陽也 , 外來邪氣猶陰也 。 故熱傷胃液 , 仲聖謂之無陽 。 醫者欲扶其陽 , 須充其液 , 欲抑其陰 , 須撤其熱 。 雖急下曰存陰 , 而急下者下邪也 , 下邪即是抑陰 , 存陰者存正也 , 存正即是扶陽 。 苟知此義 , 則易道醫理原一貫也 。 趙養葵未明此義 , 僅知溫補為扶陽之藥 , 而不知陰陽乃邪正之喻 , 故其法但可以治寒邪為病 , 陰盛格陽之證也 。 而乃書名 《 醫貫 》, 以致後人惑之 , 誤盡蒼生 , 宜乎洄溪之力加呵斥也 。
仁和許周生駕部云 : 吳臺卿篤信乩言 , 長齋禮拜 , 忘其體之羸 , 又受道士戒 , 百日不語 , 方夏暑火鬱肺 , 遂病血而死 。 因謂乩之術 , 始猶一二好事者信之 , 繼則樸實之士信焉 , 繼則聰明之士亦信焉 。 禍福以乩為筮 , 學問以乩為師 , 疾病以乩為醫 。 背陽而入陰 , 舍昭昭而即冥冥 , 其幽陰沉墨 , 足以消去人之精爽也 。 愚謂更有因此而遭橫禍者 , 歷歷可稽焉 。 大抵惑於此者 , 總由義利不明 , 心有妄冀 。 近日乩壇愈廣 , 乩術愈新 , 竟有不堪縷述者 , 尤可嘆也 。
《 艮齋雜說 》: 懲忿則火不上升 , 窒欲則水不下泄 , 水火既濟 , 鼎道成矣 。 君子讀損之象 , 得養生焉 。
疫癘傷人 , 莫過於 《 談往 》 所云之崇正十六年 。 有疙瘩瘟 、 羊毛瘟等名 , 呼病即亡 , 不留片刻 。 八 、 九兩月 , 疫死數百萬 。 十月間有閩人曉解病由 , 看膝灣後有筋突起 , 紫者無救 , 紅則速刺出血可活 。 至霜雪漸降 , 勢亦漸殺 。 愚謂此疫雖奇 , 殺人既速且多 , 然無非暑熱毒氣深入營分耳 。 故輕者刺之可活 , 而霜雪降病自衰也 。 考嘉興王肱 《 枕蚓庵瑣語 》 及桐鄉陳松濤 《 災荒記事 》, 皆云崇正十四年大旱 , 十五 、 十六經年亢旱 , 通國奇荒 , 疫癘大作 。 合三書而觀之 , 則其為暑燥熱毒之氣可知 。 呼病即亡者 , 邪氣直入於臟也 。 彼時設有餘師愚其人者 , 或可救全一二也 。
童栻廬云 : 鎮海鍾景龍先生 , 精於痧痘 , 經其治者 , 百不失一 , 逆證決期 , 從無爽日 。 所用之藥 , 初服大黃者十居其五 , 後用補劑者十之七 ; 至於攻發 , 惟殭蠶而已 , 全蠍 、 穿山甲 、 桑蟲之類 , 從未一施 ; 獨地龍遇血熱毒盛 , 百餘條不嫌多 。 嘗曰 : 小兒血氣未充 , 臟腑嬌嫩 , 痘瘡不能起發 , 良由元虛不能足漿 , 漿不足則毒不泄 , 若再以毒攻毒 , 不但毒不肯出 , 而正氣更受其害 , 未有正虛而毒能化者也 。 語簡理微 , 真濟世之格言 。 愚謂亦有因熱極而漿不起者 , 以正氣為壯火所食也 。 宜瀉火 , 忌補托 。 至痘後生毒 , 多由妄投毒藥 , 誤用溫補所致 。
楊素園大尹云 : 余見阜平趙功甫處方極輕 。 嘗曰 : 小兒之腹幾何 , 須令其胃氣足以運化藥力 , 始能有效 。 亦至理也 。 愚謂趙先生雖論小兒 , 即大人之病 , 亦須量其胃氣而後權方劑 。 凡脆薄之人 , 竟與小兒同視可也 。 近世惟休寧汪廣期 , 治小兒專用輕劑 。
吾鄉管君榮棠 , 少服賈 , 天資穎異 , 自知體弱 , 恐不永年 , 乃潛心於瘍科者十餘年 , 遂精其術 。 性慷慨 , 施藥濟人 , 能起危證 。 與余為莫逆交 。 丙辰季冬 , 忽患吐血而亡 , 年僅四十四 , 子才五齡耳 。 鄉人咸惋惜之 。 余挽以一聯云 :「 頻年冷處存心 , 施藥施糧 , 共嘆君腸之熱 ; 一旦紅塵撒手 , 斯人斯疾 , 可憐兒口猶黃 。」 其沒前一月 , 適余養疴在裡 , 嘗攜酒餚見餉 , 且以未完之稿示余 。 曰癰疽之生 , 昔人謂有三因 , 其實從乳岩 、 瘰癧之外 , 無所謂內因也 。 凡外感六淫 , 先作內病 , 如傷寒發汗不徹 、 溫熱分解不清 , 餘邪逗留 , 為內癰 , 為痞結 , 為流注 , 為附骨疽 , 皆內有伏熱 , 外被寒凝所致 。 即胸背等癰 , 亦由濕熱上升而成 。 所謂營氣不從 , 逆於肉裡 , 發為癰腫 。 若云陰虛火炎而生癰疽者 , 千不得一 。 總之 , 瘍證不外氣血阻滯 , 即損傷致病 , 亦是血凝氣滯使然皆無補法 。 至服藥之道 , 原不過為富貴人設法 , 以安其心耳 。 斷不可通套徇俗 , 如見焮腫而投內疏黃連 , 毒必黑陷 ; 投犀角地黃 , 舌必灰黑 : 脾胃受戕 , 變證因而蜂起 。 但此義無論病家不知 , 即醫家白首其間 , 亦未悉原委 , 迨證漸劇 , 亦不自咎其用非所宜 , 反謂病勢利害 , 藥須加重 , 雖至於死 , 彼此不悟 , 悲夫 ! 即諸家所刻治案 , 抄襲雷同 , 或各是其是 , 各非其非 , 無足取法 。 若立齋輒用參 、 附 , 貧病則先傾其家 , 而命即隨之矣 。 且今世瘍醫不知治法 , 但以書方為能事 , 更造不服藥必遺毒為害之言以惑人 , 推其意 , 無非要譽以斂財 , 不顧其人生死 。 嘗戲改 《 醉翁亭記 》 二句云 :「 醫生之意不在病 , 在乎斂財而已矣 。」 一笑 。 自愧未嘗學問 , 方劑藥性 , 素所未諳 , 然每治人之壞證 , 均不從服藥中得手也 。 余覽之 , 欽其見道之深 , 而所言皆得我心 , 正欲析疑商榷 , 不料其卒然溘逝 , 天道不可尚矣 。 亟為節錄如上 , 以傳其人 。
又云 : 從來外科諸書圖形名狀 , 設想於魚 、 蟲 、 鳥 、 獸 , 最是可笑 。 如頭部之鱔𫋐頭 、 螻蛄串 , 唇部之龍泉疽 、 虎髭毒 , 手部之蛇頭疔 、 蜣螂蛀 , 腿部之上水魚 、 泥鰍疽 , 並無解說 ; 更不通者 , 足跟之牛程蹇 , 以人比畜 , 近於謔矣 。 醫者並不顧名思義 , 妄立名目 , 以惑病家 , 而病家反以醫人能呼其名為有識 。 遂相沿成習 , 牢不可破 。 推其緣故 , 良由不能按穴立名 , 設此夜半之詞以聳聽耳 。 宜改牛程蹇為 「 行程蹇 」, 其餘均以穴道名之 。 如不入部位者 , 曰無名腫毒而已 。 若夫便毒 , 不盡生於怨曠 , 古書指為欲念不遂 , 殆不其然 。 即黴瘡亦不僅淫毒為患 , 必先有濕熱內伏 , 乘淫邪而發作 。 若其人本無濕熱 , 雖日遊邪徑 , 亦不傳染也 。 苟濕熱內甚者 , 雖不狎邪 , 感著其氣即染也 。 破傷成證亦然 , 皆不可執一而論 。
又云 : 外科蠟礬丸 , 本草載之 , 極言其解毒護心護膜之功 , 夫蠟極難化 , 礬又傷心而澀腸 。 病者進以甘旨 , 尚難運動 , 反投以堅澀難化之物 , 必胃閉而不能食 , 證將因之而劇 。 即膜須蠟護 , 而吞入腸胃之間 , 蠟亦未必至膜 。 方書之言 , 可盡信哉 !
又云 : 古書所載 , 有不盡然者 。 厚味生癰疽 ; 膏粱之變 , 足生大疔 。 此 「 忌口 」 二字之所本也 。 余謂此為富貴之說法 , 非所以論大概也 。《 千金 》、《 外臺 》 無不以慎口腹為要務 。 東垣云 : 癰疽食肉 , 乃自棄也 。 究之諸公當日所交遊者 , 皆富貴也 。 王氏自謂我術但治貧病 , 然以刺史之尊 , 於民間日用疾苦 , 相離尚遠 , 其所稱貧病 , 非藜藿無告之貧也 。 若勞苦貧人 , 所患瘍毒 , 皆由六淫外乘 , 而醫者不知變通 , 甚至蔬腐不許入口 , 一餐之間 , 有許多禁忌 , 幾有絕食之苦 , 病人何以堪此 ? 因之胃閉而病不能愈 。 此由見理不明 , 操技不精 , 藉 「 忌口 」 二字為口實 , 以文過而飾非 。 及至用藥 , 則蜈蚣 、 桑蟲 、 甲片 、 蜂房 、 蛇蛻 、 角刺諸毒藥 , 浪用無忌 , 何獨於尋常食品而嚴申禁戒乎 ? 習而不察 , 曷勝浩嘆 ! 若能於富貴人退之 , 貧苦者進之 , 庶乎兩得其平 。 蓋胃氣充足 , 病必易愈 , 肌亦易生 。 設此義不知 , 亦焉能識病情而施妙治乎 ?
又云 : 考古治疾 , 無分內外 。 刀 、 針 、 砭 、 刺 、 蒸 、 灸 、 熨 、 洗諸法並用 , 不專主於湯液一端 。 今諸法失傳 , 而專責之湯液 , 故有邪氣隱伏於經絡之間 , 而發為癰疽也 。 夫用藥如用兵 , 若為將者 , 奉命伐暴 , 廢其紀律 , 不以摧堅破賊為己任 , 徒從事於文檄簿書之間 , 虛應故事 , 以待賊之自斃 , 養奸玩寇 , 滋蔓難圖 , 至使與國俱亡而後已 , 失其為將之道矣 。 乃醫者治癰疽棄其刀針 , 不以決去膿腐為亟務 , 徒從事於方劑湯液之間 , 以待疽之自潰 , 因循姑息 , 養癰貽患 , 至使與身俱亡而後已 , 失其為醫之道矣 。 洄溪論外科曰 : 手法必求傳授 。 此言是已 , 但穎悟者自能心得 , 否則雖授無益也 。 今針 、 砭諸法不行久矣 , 醫者棄難而就易 , 病者畏痛而苟安 , 亦由今時之風氣 , 尚虛聲 , 喜浮譽 , 循名而不責實 。 世道所以愈趨而愈下者 , 時也 , 勢也 。 秦緩曰 : 藥之不達 , 針之不及 。 仲景治傷寒 , 用麻 、 桂以發汗 , 其汗之不徹者 , 針刺出血以代汗 。 今人謂麻 、 桂不可用而代之 , 又禁刺法 , 謗為泄氣 , 以致留邪不去 , 發為遺毒 。 如史傳所載 , 雖帝王將相之病而用刀針者 , 不勝縷指 。 試問今日遇之 , 尚敢出諸口乎 ? 故曰 : 時也 , 勢也 。 可見在昔內證尚須外治 , 今則瘍科專以湯液治外疾 。 藉言補托 , 遷移時日 , 輕淺者糜帑勞師 , 深久者潰敗決裂 , 或死無斂具 , 或殘體破家 。 醫者自謂謹慎 , 而不知殺人無跡 ; 病者樂於苟安 , 而至死不悟 。 此即子產所論水愞弱 , 民狎而玩之則多死也 。 不意於醫道亦然 , 可不哀哉 ! 彼醫者豈設心欲殺人耶 ? 實由不能辨其為膿為血也 。 亦有能辨之 , 而故緩之以斂財 。 亦有不能用刀針 , 僅藉湯液數方 , 貌為愛護之言 , 以愚病家 , 反訾刀針為險事 , 而自護其短 , 指蒸膿發墊為內病 , 指重證為死證 , 果死則可以顯我之有斷 , 幸而不死 , 又可邀功而索謝 。 吾誰欺 ? 欺天乎 ! 古人有戒用刀針之說者 , 蓋謂膿未成而戒其早用 , 非一概戒之也 。 然則決不可服藥乎 ? 曰 : 始則不外汗之則瘡已 , 若瘡家不可發汗 , 指既成而言也 , 亦非一概戒之也 。 善後不外理脾胃 。 數法之外 , 不必他求矣 。 愚謂外證初起 , 由於濕熱內蘊 , 或痰飲留滯 , 以致氣壅血凝者多 , 此宜疏通清化為先 。 汗之則瘡已 , 特為外感不淨而發者言也 。
又云 :《 正宗 》 十日點破之說 , 不可泥定 , 總須辨其膿之成否為斷 。 辨膿甚難 , 或一 、 二日已有膿而皮色不變 , 或十餘日無膿而皮色紫黑 。「 辨 」 之一字 , 談何容易 ! 刀針不敢輕用 , 由其審斷不明也 。 始之以謹慎愛之者 , 終之以因循誤之也 。 嘗有破家廢業 , 殘損肢體 , 服藥至累百盈千 , 挨延至數月之久 , 仍須刀決者 , 亦有不待決而徑死者 , 其故在辨之不早 、 辨之不精也 。 如胸疽膿脹為患 , 不決必死 ; 臟毒不早決 , 必成漏管 ; 頭 、 面 、 唇 、 口疔毒 , 不決不拔必死 ; 喉癰既成 , 不決必死 ; 疽發交骱 , 不決必成殘廢 ; 青腿牙疳 , 不砭必不救 ; 行程蹇 、 湧泉疽 , 不決成廢而死 ; 紫雲風 , 不砭必死 。
又云 :《 正宗 》 脫疽一證 , 在指則切之說 , 全無道理 ; 洄溪論蟲之說 , 亦屬笑談 。 蟲 , 動物也 , 豈能隔皮殺之 ? 若使遁往他處 , 猶之流寇滋蔓 , 必致遍地荊棘矣 。 石榴疽即翻花瘡同類 , 大率由於伏熱外越 , 血不歸經所致 , 似與目中胬肉同義 。 昔人治一人目垂胬肉 , 刺委中及患處立痊 。 余師其法 , 以治此證甚效 。 寒族中有患此者 , 內服外蝕而亡 , 治此者宜鑑之 。 瘭疽甚多 , 手指生滿 , 逐枚破去其膿立愈 。 誰謂江浙所無 , 吾鄉呼為 「 惹肥 」。 多骨疽有二 : 其一因膿老而干 , 漸堅如骨而不能出 , 久則成漏瘡 , 出之即愈 , 亦有患處高起 , 膿與細骨並出不已者 ; 又一種患處堅硬 , 十年五載 , 不痛不潰者 , 古書謂受孕月內 , 六親骨肉交合而成 , 此等不經之談 , 汙衊後世 , 誠可痛恨 ! 而無識之醫輕信之 , 妄肆譏誚 , 覆盆之冤 , 誰為雪之 ? 余謂胎無二受 , 其為駢為品者 , 皆一受而成者也 。 此證實由流痰滯血 , 阻於腠理 , 日久堅硬 , 其堅如骨 , 痛則骨欲出也 。 亦有幾齣復生 , 數出而後已者 , 尚得再謂胎里疾乎 ? 智者不惑 , 斯可以為醫矣 。 余治四人皆愈 。
又云 : 紅腫屬血 , 心主血 , 若執諸瘡痛癢皆屬心火之說 , 而用瀉心湯 、 內疏黃連湯誅伐無過 , 往往有內陷者矣 。 去其膿腐 , 為外科要務 。 富貴者畏痛不欲去 , 貧者穢惡異常 , 醫家託言不可去 , 因而蔓延不救者多矣 。
吳俗好鬼 , 自吾鄉以及嘉 、 湖 、 蘇 、 松 、 常 、 鎮等處 , 凡家有病人 , 必先卜而後醫 , 而卜者別有傳授 , 信口胡言 , 輒云有鬼 , 令病家召巫祈禱 , 必用雞數只 , 豕首數枚 。 禱而未愈 , 則頻卜頻禱 , 故有病未去而家產已傾者 , 有人已死而殮葬無資者 , 不量貧富 , 舉國若狂 。 其禱畢之際 , 所備牲物 , 必使親朋啖盡 , 若在富宦之家 , 則使僕婢啖之 , 故大嚼之徒 , 每有因此致病者 。 病必亦卜亦禱 , 遂至蔓延不已 。 習俗相沿 , 即號為紳士者 , 亦復為之 , 陋俗殆不易革 。 惟望長民者嚴示卜人 , 凡占課但從 《 卜筮正宗 》, 不得擅用邪書 , 妄言鬼祟 , 即欲徇俗祈禱 , 准以素食為供 , 庶可全民命而惜物力 , 洵賢有司之惠政也 。 拭目俟之 。
《 避暑錄話 》 云 : 士大夫於天下事 , 苟聰明自信 , 無不可為 , 惟醫不可強 。 如聖散子方 , 初不見於世間方書 , 巢谷自言得之於異人 , 子瞻以谷奇俠而取其方 , 序以傳世 , 天下以子瞻文章而信其言 。 事本不相因 , 而趨名者又至於忘性命而試其藥 , 人之惑蓋至是也 。
又云 : 蔡子因之妻服陷冰丹 , 而齒皆焦落 。 愚按友人徐君亞枝之外姑 , 許丈亮耕室也 , 誤服附子藥一劑而齒盡落 。 禾中虞君梅亭患莖痿 , 醫者不知其為濕熱 , 而誤認陽衰 , 與以雄蠶蛾而一齒陡折 。
周公謹云 :《 和劑局方 》 乃當時精集諸家名方 , 凡經幾名醫之手 , 至提領以從官內臣參校 , 可謂精矣 。 然差舛之處不少 , 且以牛黃清心丸一方言之 : 凡用藥二十九味 , 其間藥味寒熱訛雜 , 殊不可曉 。 嘗見一名醫云 : 此方止是前八味 , 至蒲黃而止 , 自乾山藥以後凡二十一味 , 乃補虛門中山芋丸 , 當時不知何故誤寫在此方之後 , 因循不曾改正 。 凡此之類 , 貽誤匪細 。
楊素園大令云 : 余與半癡論膈證 , 謂噎必有物為梗 , 當有專治之藥 , 能消其梗者 , 斷非書中所云生地 、 當歸等滋潤之品所能治也 。 且余於此證 , 歷考群言 , 均無定論 , 用藥亦皆庸劣 , 惟戴人確有所見 , 但用藥太峻 , 人不能從耳 。 至其病所由來 , 則必屬於肝膽 。 試觀患此證者 , 多憂思抑鬱之人 , 或嗜酒之徒 , 是其故可思也 。 半癡頗不以為謬 , 命著一論 , 附諸 《 古今醫案按選 》 之後 。 第愧學識淺陋 , 不能思一物以治之也 。 近竟得一方 , 以初生小鼠新瓦上焙乾 , 研末醇酒沖服 。 萬舉萬全 , 真是奇方 。 因錄寄半癡 , 俾傳於世 。 愚曩輯 《 古今醫案按選 》 成 , 而大令於乙卯初夏過杭 , 為余評點 。 別去經年 , 忽于軍務倥傯之際 , 不遠千里 , 以此方附包封遽來 , 其仁民之心可謂切矣 。
余近採簡妙單方一帖 , 名 《 篷窗錄驗方 》, 又續採二卷 , 多醫家宜備之藥 。 可以應世 , 可以濟貧 。 吾鄉蔣生沐廣文見而善之 , 已梓入彙刊經驗方矣 。
徐洄溪云 : 嘗見一人頭風痛甚 , 兩目皆盲 , 遍求良醫不效 。 有友人教以用十字路口及人家屋腳旁野莧菜 , 煎湯注壺內 , 塞住壺嘴 , 以雙目就壺熏之 。 日漸見光 , 竟得復明 。 愚謂此方藥易而功奇 , 未入 《 錄驗方 》, 故附於此 。 考本草莧通九竅 , 其實主青盲明目 , 而莧字從 「 見 」, 益嘆古聖取義之精 。
吾鄉許君辛木重訂 《 外科正宗 》, 附自制消核膏一方 , 治瘰癧 、 乳核 、 流注 , 及各種結核 。 施送多年 , 甚著奇效 , 惟已潰者勿用 。 其方用制甘遂 、 紅芽大戟各二兩 , 白芥子八錢 , 麻黃四錢 , 生南星 、 薑製半夏 、 殭蠶 、 藤黃 、 朴硝各一兩六錢 。 凡九味 , 以麻油一斤 , 先入甘遂 、 南星 、 半夏 , 熬枯撈出 ; 次下大戟 , 三下麻黃 、 殭蠶 , 四下白芥子 , 五下藤黃 , 逐次熬枯 , 先後撈出 ; 六下朴硝 , 熬至不爆 , 用絹將油瀝淨 ; 再下鍋熬滾 , 徐投入炒透東丹攪勻 , 丹之多少 , 以膏之老嫩為度 , 夏宜稍老 , 冬宜稍嫩 ; 膏成 , 乘熱傾冷水盆內 , 扯撥數十次 , 以去火毒 , 即可攤貼 , 宜厚勿薄 。 且云膏之老嫩 , 各有所宜 。 凡潰瘍諸證 , 膏勿太嫩 , 總以貼之即黏 , 揭之易落為度 。 攤勿過厚 , 嫩而過厚 , 則揭時非帶脫皮肉 , 即黏住皮肉 。 凡尋常熱癤 , 本可無疤 , 而或生妒肉 , 或如蟢鏡者 , 非黏傷其肉 , 即膏藥之過也 。 獨消核膏宜稍嫩 , 但令貼時勿烊塌而已 。 攤時須極厚 , 蓋此膏本以代敷藥 , 嫩而厚則藥氣沉浸濃郁而能深入 , 又皮肉如常帶脫 , 無慮黏住 , 可洗也 。 即煎膏亦有法度 , 藥物堅脆不同 , 若一同投入 , 則脆者先枯 , 其勢欲燃 , 不得不一同撈出 , 然堅者實未熬透 , 雖銖兩較重 , 而味終未出也 。 如消核膏甘遂 、 南星 、 半夏最堅 , 故先下 ; 大戟次之 ; 麻黃 、 殭蠶更脆 , 故又次之 ; 白芥爆油 , 又次之 ; 藤黃多液少渣 , 又次之 ; 朴硝無質 , 故最後下 。 凡煎他膏 , 亦當如此 。 愚謂凡結核多挾痰 , 故許君以控涎丹為君 , 而加行氣散結為佐 , 宜乎施之輒效也 。 至所論膏之老嫩厚薄 , 及藥物之堅脆分落鍋之先後 , 尤為用法者之所當知 。 惜未有人道及 , 故亟錄之 。
蕭山郁龍士 《 瑤史 》 云 : 到瘴癘之鄉 , 一不可吃冷物 , 凡蠱毒皆下於冷物也 ; 二不可近女色 ; 三不可過飽 , 飢則可治 , 飽則不可治也 。 若瘴氣來 , 鼻聞異香 , 宜即臥地 , 口含土 , 即不受矣 。 又廣中溪水不可飲 , 因山多鐵梨 , 其葉落於山水中 , 漬之極毒 , 又多孔雀 , 其糞甚毒 , 惟開土掘泉為妙 , 左江至英德一路皆然 。 鐵梨器用放熱物受毒 , 誤食即生癰疽 。 愚謂食毋求飽 , 乃養生卻疾第一方 。 應休璉詩云 :「 量腹節所受 」 是也 。「 強飯 」 二字 , 最為無理 。 世人因此致命者甚多 , 豈獨瘴鄉所忌哉 !
《 認字測 》 八十一篇 , 關中周子夫宇著 , 以八十一字為題 。 閱其認 「 壽 」 字云 : 理壽莫如口 , 其說備於 《 易 》 之頤 。 頤者 , 養也 。 頤貞得養 , 得養斯壽 , 乃其歸在慎言語 , 節飲食 。 言語能慎而出 , 飲食能節而入 , 頤貞莫如斯 , 理壽莫如斯矣 。
蘆菔可代糧救荒 。《 膳夫經 》 云 : 貧窶之家 , 與鹽 、 飯偕行 , 號為 「 三白 」。
《 瑤史 》 又載治夢遺方 : 臨睡時以朴硝些須放手心內 , 用唾調和 , 將龜頭一擦 , 甚驗 。
蔬中之蔥 , 功用甚廣 。 跌打金瘡 , 皆為聖藥 。 其性與蜜相反 , 而外治藉其相濟 , 更多神妙 。 凡癰疽初起 , 及熱結腫痛 、 痞積諸病 , 塗之輒效 。 從此引伸觸類 , 可得用藥之巧 。 蘆菔之功 , 先曾祖 《 隨筆 》 中已發明之矣 。 冬時採其葉 , 懸掛樹上 , 或攤屋瓦上 , 至立春前一日收入甕中 , 藏固 ; 如不幹燥 , 收掛屋內 , 候極燥入甕 。 凡一切喉證 , 洗淨濃煎 , 覆杯立已 : 並治時行 、 客感 、 斑疹 、 瘧痢 , 及飲食停滯 , 脹 、 瀉 、 疳 、 疸 、 痞滿諸證 , 無不神效 。 價廉功敏 , 極宜備之 。 又 《 瀛寰志略 》 云 ; 佛郎西蘆菔造糖 , 味同蔗 。 惜未傳其法也 。
海䖳 , 妙藥也 。 宣氣化瘀 , 消痰行食 , 而不傷正氣 。 以經鹽 、 礬所制 , 入煎劑雖須漂淨 , 而軟堅開結之勳則固在也 。 故哮喘 、 胸痞 、 腹痛 、 癥瘕 、 脹滿 、 便秘 、 滯下 、 疳 、 疸等病 , 皆可量用 。 雖宜下之證 , 而體質柔脆 , 不能率投硝 、 黃者 , 余輒重用 , 而隨機佐以枳 、 樸之類 , 無不默收敏效 。 晉三先生但言協地慄以清肝熱 , 豈足以盡其能哉 !
余偶患睛赤腫疼 , 而素畏服藥 , 亟以朴硝一味泡茶 , 乘熱熏洗 , 日數作 , 不日痊 。 夫硝善滌垢濁 , 乘熱則風 、 火 、 濕 、 熱諸邪皆可清散 。 凡水鄉農人 , 多患腳氣 , 俗名大腳風 , 又名沙木腿 , 一腫不消 , 與尋常腳氣發過腫消者迥殊 , 治之輒無效 。 此因傷絡瘀凝 , 氣亦阻痹 , 風 、 濕 、 熱雜合之邪 , 襲入而不能出也 。 故病起必胯間結核而痛 , 憎寒發熱 , 而漸以下行至足 。 初起宜亟用蔥白杵爛 , 和蜜罨胯核痛處 ; 濃煎海䖳 、 地慄二物 , 俟海䖳化盡 , 取湯吞當歸龍薈丸三錢 , 俾即消散為妙 。 若已成者 , 以川黃柏一斤 , 酒炒研末 , 海䖳一斤 , 勿漂 , 煎烊 , 加蔥須自然汁和勻 , 泛丸如綠豆大 , 茅根湯日送三錢 ; 外用杉木刨花煎濃湯 , 入朴硝一兩頻洗 , 日以藍布浸鹽滷束之 , 以鹽滷善清濕熱 、 散風毒 , 凡洗鵝掌風 、 腳氣並良也 。 忌一切辛熱發物 , 尤忌蠶蛹 。 如此治愈數人矣 。
次女定宜十四歲 , 患左腿足赤痛微腫 , 初不以為病也 , 既而時作 , 余令以黃柏研末 , 水泛丸 , 淡鹽湯下 , 日一錢 , 服匝月而刈其根 。 舍弟季傑之妾 , 患帶下如注 , 余知其肝熱素熾也 , 亦令服此丸 , 日三錢 , 月餘果愈 。 以此類推 , 不但藥貴精而不貴多 , 並不貴貴也 。 故詳錄之 。
營虛氣奪 , 脈微欲絕者 , 仲聖主炙甘草湯以復其脈 , 故此方又名 「 復脈湯 」, 夫人而知之者 。 若客邪深受 , 氣機痹塞 , 脈道不能流通 , 而按之不見者 , 名曰伏脈 , 此為實證 , 與絕脈判若天淵 。 苟遇伏脈而不亟從宣通開泄之治 , 則脈亦伏而漸絕矣 。 但此為邪閉之絕 , 彼為元竭之絕 , 不可同日而語也 。 聞一人素患腳氣 , 今秋發之甚劇 , 兼有寒熱 、 氣逆 、 面浮等證 , 醫切其脈沉伏難尋 , 以為年逾五十 , 宿恙時發 , 脈已欲絕 , 遂進炙甘草湯 , 冀復其脈 , 越日視之 , 果脈絕將死矣 。 或稱其脈法精而善用古方 , 以告於余 。 因詢其二便通乎 , 曰否 。 嘻 , 此邪閉而脈伏也 。 大實之候 , 誤作虛治 , 滋膩妄投 , 徑爾塞殺 。 死於病乎 ? 死於藥乎 ? 可哀也已 。
今年夏仲 , 仁和胡次瑤學博過訪 , 云其從女適朱仲和茂才六令弟者 , 患肝胃痛 , 朱以省垣罕名手 , 為求乩方與服 , 大率多香燥伐肝之品 , 數服徑死 。 何耶 ? 余曰 : 肝胃痛亦有虛 、 實 、 寒 、 熱之分 , 令侄愛想是陰虛血少之病 。 因檢甲寅治徐君亞枝令媳案示之 , 胡始悟為藥誤 。 又云沈少蓮孝廉七令弟 , 患兩腿痠軟 , 頻餌雞血藤膏 , 忽一日精流不止而亡 。 此曷故也 ? 余謂雞血藤性熱善走 , 專祛風濕而行瘀滯 , 沉乃瘦弱陰虧之質 , 此腿恙必肝腎之虛 , 治宜滋潛濡養 , 而誤服燥熱之品 , 故有此變 , 是陰精悉為迫逐也 。 又云餘杭唐聽江進士患疝 , 醫投溫補法 , 附子服至一兩二錢 , 馴致二便不行 , 飲食礙進 , 復重用麝香等藥 , 以開關格 , 而便不能通 , 乃至糞從口吐 , 狂叫而死 。 抑又何歟 ? 余曰 : 昔唐設帳於會垣陳君雪舫家 , 余嘗切其脈 , 亦屬陰虛之體 , 此疝必非實病 , 亦非寒證 , 但宜溫養少陰 、 清舒厥陰為治 , 而率投剛烈香散 , 已屬非宜 , 況服之過多 , 則陰液盡劫 , 風火上騰 , 腸胃受燎原之焚 , 而失傳導之職 , 顛倒反覆 , 故糞從口出 , 狂叫以死也 。 胡云 : 君盍筆此於書 , 以為世人惑鬼神 、 餌成藥 、 喜溫補之戒乎 ? 余遂錄之 。
山妻將娩 , 已見紅矣 , 胎忽上衝作嘔 。 夤夜事急 , 余以醬油和開水一錢與服 , 咸能潤下 , 果入口即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