議曰 : 正受傷寒 , 所由感受邪 , 冒冷脫著 , 傷於腠理 , 輕即傷風 , 重即壯熱頭痛 , 鼻塞流涕 , 斯乃正傷寒候 。 又有傷風 、 傷著 、 傷冷 、 傷濕 , 皆能作熱困乏 , 但不咳嗽 。 又有夾驚 , 因驚之時而又傷寒 , 故云夾驚傷寒 。 又有因食之時而感受寒邪 , 故曰夾食 。 大抵傷寒或有他症似積之類 , 切不可妄下 , 若下之太早 , 表裏俱虛 , 雖以調理 , 謂之壞症 。 大人壞症 , 由尚可藥 , 小兒壞症 , 救療無門 , 哀哉 ! 凡傷寒有驚候 , 亦不可下驚藥餌 , 是夾驚症亦不可用驚藥 。 幼幼傷寒 , 只可表解 , 雖曰用表 , 不可令兒汗出 , 如王氏杜薄荷散 、 和劑方人參羌活散之類 。 名熱在裏 , 譫語鄭聲 , 於症當下者 , 只用散末藥 , 七寶洗心散 、 四順飲之類 , 不可用以丸子 , 或以取積藥下之 , 其熱不去 , 反成無辜 。 夾食者 , 於理用下 , 宜紫霜 。 凡下之 , 量其虛實而用 , 須究門先傷寒後夾食 , 或先夾食後傷寒 。 然傷寒夾食 , 乃在於食時之間 , 惟母覺知其先後 , 多是不覺 。 若知其理 , 以後受者而先調理 , 既不明其先後 , 即可表解以候裏症 , 有者方可與下 , 尤為善也 。 且下與表 , 二理不可並發 , 有乎得失 。 旦如家寶有云 : 三日前在表 , 三日後在裏 , 斯乃大概 。 約而言之 , 恐後人傳之不當 , 及為其害 。 凡傷寒在表即解 , 在裏即下 , 不可以日限為拘 。 其或有在表裏之間 , 亦宜和解 。 又不愈 , 小柴胡湯治之 。 又不愈 , 候傳裏下為良 。 (大者譫語 , 小即煩啼 。 )切不可意急取愈 , 宜在用心明究表裏 。 若也審察妄恣 , 用藥不當 , 吁哉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