議曰 : 脾不和即胃不生 , 榮不足即氣不正 。 胃乃脾家之本 , 榮乃衛室之根 , 根本堅固 , 百虛不作 , 表裏充實 , 諸邪不入 。 治法服藥有六 : 合分水穀 , 即與五苓散服 ; 合退暑氣 , 即與香薷散服之 ; 合均陰陽 , 即與既濟丹服之 ; 合溫脾胃氣 , 調順三焦 , 去濕 , 即與理中丸服之 ; 合平正五臟氣 , 散虛溫中 , 即與正氣調胃散服之 ; 合溫中脘 , 醒脾和胃 , 去虛助氣 , 開胃進食 , 即與分氣紫蘇飲服之 。 以上六症 , 用藥皆和 , 調順臟腑 , 且臟既溫亦和 , 既正且順 , 熱之一等 , 自然釋散 。 此示症候萬一 , 不可直便用寒涼藥退熱 。 若將熱藥止吐與瀉 , 攻發陰陽二氣差錯 , 致作風生 , 逐急醫風 , 又投涼藥 , 取次施為 , 皆為乖繆 。 由是吐瀉之熱 , 不可用以寒涼 , 或致反誤 , 利害應時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