議十種熱症候
醫云 : 熱有十種 : 驚熱 、 疳熱 、 風熱 、 潮熱 、 傷寒熱 、 瘧熱 、 積熱 、 丹熱 、 瘡疹熱 、 餘毒熱 。
議曰 : 有驚熱 , 即有風熱 。 此言驚風熱 , 又有風卻熱 , 乃感風成病 , 類同傷寒熱 。 又傷寒熱 , 類同瘡疹熱 。 又瘡疹麻豆之後 , 有餘毒作熱 。 其傷寒後 , 亦有餘毒作熱 。
議積熱 , 有同痞熱 。 發來潮作 , 又似瘧熱 。 綜曰潮熱 , 蓋發作有期 。
議丹熱 、 疳熱 , 各自體之 , 不類諸症 。 今將得效所治諸熱良方 , 有四主治 , 分諸熱症 , 悉有功效 , 非特觸類而分之 , 乃是所療治其根本而已 , 無不應驗 , 更不兼他藥 。 只此四方克效 , 萬不失一 , 載列在下 , 請宜審察 。 投
藥 , 隨病瘳愈 , 神莫能冠 。 僕盡心討論 , 以其簡要 , 不憚煩勞 , 去此就彼 , 檢閱再三 , 猶若良將用兵 , 奇正敵冠 , 難有兇惡 , 必不能逃竄 。 其病候或有同異 , 其症候無過於折類為定 , 必不疏遠綜錯矣 。 嘗自恃退熱之理 , 秘不可傳 , 道由心悟 , 得之可謂醇乎醇 , 善之善者耶 。
議類症諸熱 。
議血熱 。 即遍體生瘡痍瘑疥瘙癢 , 及重發作丹毒龍帶之屬 。
議骨熱 。 即外冷內熱 , 其病骨蒸候 。
議實熱 。 即氣脈壯實 , 五臟六腑氣充 , 大便硬少 , 或閉不通 。
議虛熱 。 三焦不順 , 五臟不和 , 欲作疳候 , 啼哭煩躁 , 夜出虛汗 , 或瀉痢後有熱 。
議三焦熱 。 即上鬲虛煩作渴 , 頰赤驚悸 , 夜後啼哭 , 睡中譫語 。
議五心熱 。 虛煩多驚 , 小便赤澀 , 睡不安穩 , 氣粗 , 或作瘛瘲 。
議肝經熱 。 眼目赤腫疼痛 , 眵淚羞明 , 或筋脈拘急 , 有夾風痰 。
議肺經熱 。 鼻塞生瘡 , 不聞香臭 , 或餘毒不散 。
議胎熱 。 兒在胎中 , 受母飲食 , 榮衛不順 , 有餘毒之熱 , 發作眾疾 , 或從降生之後 , 常作熱症 。
議傷寒後餘毒熱 。 雖曾解表 , 餘熱傳脈 , 或入經絡 , 久而不散 。
議瘡疹餘毒熱 。 其兒所患瘡疹 , 不甚快速 , 有餘熱留滯在百脈之間 。
議項上生核作熱 , 軟大微紅者 , 名驚氣 。 核小三五連連 , 長短相類雜者 , 乃餘毒熱 , 亦名驚癧 。 初生乳幼者 , 有患之 。
議三焦蘊毒熱 , 上攻咽喉之外 , 名作腮熱 。 氣血凝滯 , 經終不行 , 熱毒攻注 , 故生癰癤 。
議麻豆作熱 , 類似疹候 。 麻子乃腑受病 , 屬陽 , 故易調理 。 雖不服藥 , 亦能自愈 。 只恐吃毒冒風 , 為之逆也 。
議溫氣熱 。 即是時氣溫熱相襲而成 。 小兒又令有時氣之溫 , 未經患瘡疹者 , 即重蒸 。 大小相傳 , 皆作是疾 。
議小腸熱 。 心經不利 , 小便淋澀 , 或筒管內疼痛 。
議胃熱 。 作氣口臭 , 或發嘔逆 , 不思飲食 , 亦由胃家虛熱得之 。
議 。 脾熱 。 口若昏 , 因喜睡 , 因吃食毒物 , 積聚在脾不化 , 腳稍冰冷 。
議 。 邪熱 。 肺經感受寒邪 , 陰陽二氣不正 , 痰涎咳嗽 。
議 。 寒熱 。 謂先寒後熱 , 其狀如癨 , 乃虛中有積 。 凡兒患痞癖癥瘕 , 皆作寒熱潮發 。
議 。 傷風熱 。 鼻聲重 , 頭痛腳熱 , 類如傷寒候 。
議 。 傷暑熱 。 煩躁 , 引領頭目昏重 , 時正盛暑 , 或曾感冒 。
議 。 榮衛 。 即血熱也 。
議 。 衛熱 。 即氣熱 。 榮衛不順 , 即氣血不相參 , 虛之致也 。
議 。 筋熱 。 咬指甲見血 。
議 。 腎熱 。 病作崩砂 , 黑齒爛齦 , 以至走馬疳極候 。
議 。 煩熱 。 即啼之不已 。
議 。 躁熱 。 即哭之不已 。 皆由三焦不順 , 心中積熱 , 虛煩躁悶 。
議 。 變蒸熱 。 只在五百七十四日之內 , 三十二日一變 。 六 。
十四日一蒸 。 在其數發作者應也 。
議大腸熱 。 乃是肺家有熱在裏 。 流入大腸 。 秘結不通 。
議癮疹熱 。 乃是肺經有風在表 。 肺主皮毛 。 故生癮疹風 。
議痰熱 。 因感風生痰 。 在上鬲久不化作熱 。 或在逆惡心 。
議驚氣熱 。 良由小兒受驚 。 其驚氣不散 。 留在上鬲 。 無得自化 。 故作熱毒 。 攻在頤項之間 。
議肚熱 。 即是積熱症 。 若加腳冷 。 當與下之 。
議客忤熱 。 初生之兒 。 親戚外來 。 兒觸其邪 。 以亂其正 。 故作熱 。
議癇熱 。 驚風不散 。 聚在經絡 。 或入臟腑 。 其候常發 。 不省人事 。
議瘛瘲熱 。 亦驚之所受 。 入經未傳散 。 略作搐掣 。
以上諸症受病治法 。 分類於後 。
分十種熱症附諸熱類
驚熱
癇熱 驚氣熱 瘛瘲熱 客忤熱 五心熱
傷寒熱
傷風熱 傷暑熱 夾驚熱 夾食熱
疳熱
虛熱 煩躁熱 筋熱 骨熱 腎熱
以上並宜與服蔥根脫甲散 。
風熱
痰熱 變蒸熱 肝熱 大腸熱 癮疹熱
並宜加麥門冬子去心煎 。
丹熱
實熱 血熱 三焦熱 小腸熱 龍帶熱
並宜加大黃及燈心煎 。
瘡疹熱
麻子熱 溫氣熱 已出症熱 未出症熱
並宜加紫草茸 、 川當歸同煎 。
餘毒熱
胎熱 肺熱 傷寒後餘毒熱 瘡疹後餘毒熱
並宜加薄荷煎 。
項上坐核作熱 作腮熱 癰癤毒熱
並宜加大黃 、 朴硝煎 。
以上宜服大連翹飲子 。 (隨症加前件湯 , 便同前 。 )
潮熱
榮熱 衛熱 瘴氣 兩日一發 三日一發
積熱
脾熱 胃熱 痞癖熱 肚熱
癯熱
邪熱 寒熱 脾癯 鬼癯(夜發) 單瘧(熱)
以下宜服梨漿飲子 。
八種虛痢作熱
吐熱 瀉熱 霍亂吐瀉熱
以上並宜服正氣丸 、 調胃散 , 用調助胃氣 , 不可以涼藥退熱 , 胃氣和 , 其熱自然而散 , 愈 。
虛中積熱 腹痛積熱 蟲痛積熱
以上並推下積 。
脫甲散(亦名蔥根煎散)
調理嬰孩小兒傷寒體熱 , 頭目昏沉 , 不思飲食 , 夾驚夾食 , 寒熱 , 大小便閉澀 , 或赤或白 , 煩躁作渴 , 冷汗妄流 , 夾積傷滯 , 膈滿脹急 , 青黃體瘦 , 日夜大熱 , 及療傷風傷暑 , 驚癇客忤 , 筋骨腎臟疳氣等熱 , 並宜服之 。 脫甲散良方 。
柴胡(三兩 , 去蘆) 川當歸(淨洗 , 二兩) 龍膽草(三兩 , 去蘆) 白茯苓(二兩半) 人參(二兩) 知母(三兩) 甘草(炙 , 四兩) 川芎(二兩) 麻黃(二兩 , 去節 , 又根一兩 , 仲)
上件為細末 。 每服一大兩 , 水小小盞 , 入小蔥白連鬚一寸 , 同煎至半 , 溫服 , 不拘時候 。
議曰 : 此方散熱 , 扶表救裏 , 表虛令汗不妄行 , 裏熱令氣不閉結 , 外即遍關 , 內即開渠 , 通關流行經絡 , 開渠不壅臟腑 。 然其知母 、 當歸順正陰陽 , 人參 、 甘草和益腸胃 , 柴胡 、 川芎敵去寒邪 , 茯苓 、 龍膽止汗生津 , 麻黃去節留根 , 功全表裏 , 蔥白連鬚出汗 , 效正盈虧 , 熱在表裏之間 , 施無不可 , 積傳鶩癇之候 , 用立見切 。 蔥根至良 , 號曰脫甲 , 奇妙述難盡議 , 書載易詳 , 但專誠用之 , 對症功效 , 率無見誚者耶 。
大連翹飲(治症在前)
連翹 瞿麥穗 滑石 車前子 牛蒡子(炒) 紅芍藥(各一兩) 山梔 木通 川當歸 防風(各半兩) 黃芩(去心 , 一兩半) 柴胡(去蘆) 甘草(炙 , 各二兩) 荊芥穗(一兩半) 蟬蛻(去大腳 , 一兩)
上件一十五味㕮咀 , 每服一大兩水 , 小小盞湯 , 使在前 。
議曰 : 此方解利心經邪熱 , 心與小腸受盛 , 小腸乃水竇 , 常宜通利 , 壅則結 , 滑則脫 , 熱則澀 , 盛則淋 , 平涼心經 , 三焦自順 , 不待疾作而解 , 症成而療者 , 疏怠
有之矣 。 一十五味加湯使在前 , 才覺蘊熱 、 客熱 、 寒
邪風邪 , 胃入肺經 , 心將受之 , 心不受觸 , 傳於小腸 , 或閉或澀 , 或赤或白 , 淋瀝不通 , 榮衛不順 , 壅之作疾 , 其發多端 , 以至鬲熱 , 眼目膻赤 , 唇口白瘡 , 津液不生 , 涕唾稠盛 , 雖在表裏 , 俱得其宜 , 驚風悉能散化 , 痰熱亦自消除 , 連翹之功 , 不虛設爾 。
梨漿飲(治症在前)
青篙(取花頭 , 用童子小便浸一二次 , 日乾為度) 柴胡(去蘆) 人參 黃芩(去心) 前胡 秦艽(去土) 甘草(炙)
上木分㕮咀 , 每服一歲兒半兩 , 兩歲一兩匕 , 水小小盞 , 入生藕 、 生梨(梨條亦得) 、 薄荷二葉 、 生地黃一寸 , 同煎至半 , 去滓 , 通口空心食前服 。 兩滓並煎作一服 。
議曰 : 此方治脾積寒熱 , 其狀如瘧 , 乃由脾氣陰陽相勝故也 。 其寒在先 , 陰勝於陽 ; 其熱在後 , 陽勝陰 。 陰陽循之 , 經絡傳歸於本 , 依前復作 , 不越三日而止 。 重則頭痛嘔逆 , 久則二三歲不歇 , 左脅有塊 。
小者如桃李 , 大者似壞堞 , 治法下去症積痞塊 , 自
消 , 然寒熱亦未能自解 , 宜先與服梨漿飲 , 連滓並三服 , 定去寒熱了 , 方可下積 , 問之 , 藥性寒涼 , 何以御之 , 答曰 , 所謂先寒後熱 , 猶陰陽勝伏 , 遁相更變 , 陰積陽虧 , 逆之致反 , 故寒極熱生 , 熱極陰作 , 反汗自汗 , 表有少解 , 氣聚復作 , 氣虛愈重 , 所服梨漿飲 , 以毒攻毒 , 藥用青蒿 , 以寒禦寒 , 其熱不有 , 寒必無加 , 自然藥與衛 , 陰與陽合 , 寒熱再潮 , 未之有也 , 和梨漿之功 , 妙哉絕倫 , 稍能知用 , 無不得安 , 若患三載 , 不過兩服 , 曾經十年 , 只以此方 , 妙用至純 , 使人欽歎而已 。
正氣調胃散
治嬰孩小兒八種虛痢作熱 , 或吐或瀉 , 發熱霍亂 , 上下氣不復常 , 心虛煩悶 , 木作熱 , 並不可加用寒涼之藥 , 宜與服此方正氣調胃散 , 兼生熟飲子 。 如不納食 , 宜服參氣紫蘇飲子 。 正氣調胃散良方 。
厚朴(一兩 , 生薑和皮二兩搗 , 壓在鉢中一二宿 , 常番轉取二日 , 乾 , 慢火炒) 半夏(一兩 , 洗去 , 浸七次) 白扁豆(炒) 藿香葉 陳皮(各一兩) 甘草(炙) 薏苡仁(炒 , 各半兩) 白茯苓 白朮
上為末 。 每服一錢匕 , 水小小盞 , 生薑二小片 , 棗子同煎 。
議曰 : 吐瀉作熱 , 由其陰陽不順 , 邪正相干 , 臟腑不和 , 上吐下瀉 。 又有只吐而熱者 , 又只瀉而熱者 , 皆是運動真氣 , 上下不升降 。 又吐瀉俱作曰霍亂 , 其兒陰陽二氣不正 , 臟腑愈虛 , 且吐且瀉 , 加之盛也 。 不爾 , 風生作疾 , 候變即慢脾風 。 病家不知其理 , 醫工罔究其詳 , 古人不述其微 , 致後學必招利害 。 今知吐瀉疳痢 , 熱自裏虛發作 , 豈可解利其表 。 若也攻裏 , 由虛生虛 , 循此調理 , 可得其宜 。 大小一同 , 輕重盡善 , 至理之言 , 明智可鑑 。
議吐瀉詳症六法所治
議曰 : 脾不和即胃不生 , 榮不足即氣不正 。 胃乃脾家之本 , 榮乃衛室之根 , 根本堅固 , 百虛不作 , 表裏充實 , 諸邪不入 。 治法服藥有六 : 合分水穀 , 即與五苓散服 ; 合退暑氣 , 即與香薷散服之 ; 合均陰陽 , 即與既濟丹服之 ; 合溫脾胃氣 , 調順三焦 , 去濕 , 即與理中丸服之 ; 合平正五臟氣 , 散虛溫中 , 即與正氣調胃散服之 ; 合溫中脘 , 醒脾和胃 , 去虛助氣 , 開胃進食 , 即與分氣紫蘇飲服之 。 以上六症 , 用藥皆和 , 調順臟腑 , 且臟既溫亦和 , 既正且順 , 熱之一等 , 自然釋散 。 此示症候萬一 , 不可直便用寒涼藥退熱 。 若將熱藥止吐與瀉 , 攻發陰陽二氣差錯 , 致作風生 , 逐急醫風 , 又投涼藥 , 取次施為 , 皆為乖繆 。 由是吐瀉之熱 , 不可用以寒涼 , 或致反誤 , 利害應時矣 。
議潮熱有五
一因傷寒之後 , 餘毒不解成潮熱 , 宜服脫甲散 , 兼小柴胡湯 。
二因痞氣有塊 , 陰陽不均成潮熱 , 先服梨漿飲 , 次三稜煎丸 。
三因症積食傷冷滯 , 脾胃不和成潮熱 , 先服脫甲 , 次拓氣下之 , 後調胃 。
四因陰陽不和 , 臟腑虛怯成潮熱 , 或胃暑濕脾瘧成潮熱 , 單服煨薑散 。
五因瘡疹後 , 餘毒不解成潮熱 , 宜服大連翹飲子 , 更與助胃氣 。
議曰 : 潮熱謂熱來之有期 , 或一日一發 , 或兩日一發 , 或三日一發 , 不越三日 , 先寒後熱 , 正定來者易治 , 亂日者難理 , 疾起脾胃 , 即是瘧候 , 同出而異名 , 只有單熱潮發之作疳 , 長作勞 , 若症積傷冷 , 積滯痞氣 , 皆腳冷渾身熱 , 若有蟲積 , 其肚亦熱如火 , 凡兒有患腳冷肚熱者 , 便與下之 , 須量熱輕重 , 分數而利 , 有蟲多者取之 , 少則安之 , 取蟲宜在於春旺冬實之時 , 其或兒壯蟲盛 , 不拘此說 。
議痢熱
凡小兒患痢之時未熱 , 久則氣虛 , 其臟腑虛極作熱 , 此屬惡候 。 才見痢候作熱 , 此兒臟腑虛弱 , 同於虛熱主治 。 其或三焦熱 , 引飲不歇 , 四肢浮腫者 , 理宜溫補臟腑 , 散除濕氣 , 喘則難治 。 凡痢熱 、 疳熱 、 吐瀉熱 , 並不可發散退熱 , 不任寒涼藥 , 但理其病源 , 調其臟腑 , 和其榮衛 , 主其胃氣 , 令進飲食 。 次與痢藥服之 , 參酌赤白多少 , 膿血相雜 , 裏急後重 , 用行血 、 厚腸胃 、 和中脘 、 溫臟腑 , 其熱自然退愈 。 凡兒患痢 , 不問輕重 , 悉禁葷腥 、 冷熱 、 炙爆 、 醃藏應毒之物 。 若恣口腹 , 愈而復作 。 若也求安 , 須用戒絕之矣 。
議曰 : 幼幼患痢 , 悉由積毒而受 , 虛熱而發 , 三焦不和 , 五臟蘊伏 , 冷熱相攻 , 陰陽反逆 , 是以作疾 , 腸胃洞虛 , 所言正患之時 , 不熱稍愈 , 其體溫壯 , 眾莫能知 , 此等皆由勞其形 , 役其氣 , 食其毒 , 觸其臟 , 餘毒不化 , 所以作熱 , 隱伏於百脈經絡之間 , 與由歸本 , 若更逐抑 , 何得而安 , 所用正氣謂胃 , 智者默而唯然 , 疳痢之熱 , 安自內和 , 若和則上下氣相承 , 表裏相順 , 使飲食以自然而然 , 行坐以快樂而樂 , 是謂和矣 , 其或感眉垂首 , 桎腹操臍 , 撼體拘攣 , 焦唇煩躁 , 皆由不和也 , 所欲和者 , 食飼粳粟 , 藥餌參苓 , 蔥湯滌 , 臥避風濕 , 仍常以肛調胃散與服 , 雖疾無加 , 惟熱必愈 , 能禁能戒 , 且安且樂而已 。
議積症
應諸家方書並不言盡者 , 蓋所患只因五臟受病 , 從陰成積 。 其脾主食 , 由食生冷果子 , 甘甜熱毒亦物 , 積在中脘不化 , 久而成疾 , 故名曰積 。 積之為患 , 有輕有重 , 其類多端 , 病候不一 , 豈可概舉 。 凡小兒有積熱 , 無不肚熱腳冷 , 要知輕重 , 但約肚熱為之分數 。 其肚有及七分脹 , 五分熱 , 亦有三五分脹 , 七八分熱者 , 盛則兩脅膨脹緊滿 。 既有此症 , 須審其候 , 方可服藥 , 庶不致誤矣 。
議曰 : 固積病久 , 傳作腫脹 。 小兒腫脹之病 , 下項諸症 , 皆由積毒患不治 , 而漸變作症候 , 隨其輕重所發 , 是以不同 。 應小兒食肉太早 , 無不有積 ; 因積不化 , 無不成疳 ; 飽飫過度 , 無不氣脹 ; 由脹受濕 , 無不發腫 。 頭面腳手虛浮者 , 濕在於脾 , 理脾去濕 , 隨手退愈 。 若腹肚脹腫光膨 , 盍急至於作喘 , 所謂乘虛入腹 , 與疾難醫 , 不可容易轉動臟腑 , 須究榮衛虛實 。 若虛及分數 , 先宜調中 , 理其固實 , 方可疏利 。 若理不能充實 , 則壞症虛敗 , 豈可轉動 , 不惟無益 , 恐涉深害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