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魏氏前序云 : 求之文理 , 誠若不足 , 茲則不敢妄喙 , 妒就議中述其切要 , 一二言之 , 譏者幸鑑 。
撮要
一 、 兒在胞胎 , 必須飲食有常 , 起居自若 , 便神全氣和 , 胎氣常安 , 生子必偉 。
一 、 懷娠之後 , 最忌食熱毒等物 , 庶兒孩降生 , 兒有臍突瘡癱等患 。
一 、 乳母常須養其血 , 和其氣 , 樂以忘憂 , 使乳汁溫平 , 縱兒疾作 , 自安平過半矣 。
一 、 嬰兒平常無病 , 不必服藥餌 , 恐遇疾不即為效 。
一 、 初生兒必忌外客所觸 , 庶免致客忤熱 , 古人所以忌客一脯 。
一 、 兒孩不宜食肉太早 , 傷及脾胃 , 免致蟲積疳積 。
一 、 兒孩變蒸作熱 , 非謂其病 , 雖不藥自愈 。
一 、 小兒受病在臍 , 有自愈者 , 故先賢惟理其臟 , 未言其腑 。 腑陽臟陰 , 如麻子一症 , 乃是腑病 。
一 、 小兒顱囟未合 , 乃氣虛所致 , 勿視為尋常 。
一 、 兒生 , 穀道無穿 , 多至不救 。 藥無速驗 , 必假物透以通之 。
一 、 驚風發搐 , 手足不定執捉 , 恐風癇逆入經絡 , 廢害肢體 。
一 、 小兒母容入神廟中 , 恐神情閃爍 , 必生怖畏 。
一 、 小兒笑極與和 , 哭極與樂 , 睡思既濃 , 母使吐嚼 。
一 、 兒患吐瀉 , 女吐男瀉 , 是為急症 。 吐瀉不止 , 脾虛風即生 , 急宜療之 。
一 、 兒患瘡疹發驚 , 不可下驚藥 , 有熱不可用退熱藥 , 有汗不可止汗 , 或吐不可理吐 , 或下亦有可不可 。
一 、 兒患鼻孔黑如煤 , 耳輪廊焦黑 , 目翻指甲黑作鴉聲 , 或吼叫數聲 , 及手尋父娘衣 , 皆無可治療 。
一 、 藥忌腦 、 麝 、 膩粉 、 水銀 , 及用針艾 , 尤忌砒毒 , 皆不可輕用 。
一 、 食忌甜成疳 , 飽傷 , 冷成積 , 肥生痰 。 如焦苦辛辣餿酸 , 恐毒 , 尤不可食 。
辨疑
一 、 兒患陰癇 , 其脈浮數洪弦 , 是陰中之陽 , 非真陽也 。
一 、 兒患慢驚 , 得脈數 , 呼吸粗大 , 是其症絕 , 非陽回也 。
一 、 兒患豆疹作熱 , 非傷寒也 , 但看耳後有赤縷者是 。
一 、 兒患身及張 , 非驚風也 , 或投寒涼藥亦愈 , 然非驚風所傳 。
一 、 嬰兒聞響即掣跳者 , 非驚也 , 乃肺肝不足 , 而神有未安 。
一 、 熱在筋脈亦發搐者 , 非真搐也 , 如或過劑 , 則變假為真 。
一 、 議張氏方書 , 南人得病 , 不可以北人處方 , 自是南北異道 , 不可不辨也 。
補遺
二卷云 : 三才之道 , 各得其九 。 上當有九 , 九者三字 。
四卷云 : 不蔭心 。 上當有血字 。
正訛
五卷云 : 預利利害 , 上利字當作知字 。
十二卷 : 心氣不足而生之慚字 , 合當作漸字 。
以上姑舉大概 , 余亦未能審於是非 , 揭之卷端 , 以俟今之省翁云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