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垣先生用藥心法
隨證治病藥品
如頭痛 , 須用川芎 。 如不愈 , 各加引經藥 : 太陽 , 川芎 ; 陽明 , 白芷 ; 少陽 , 柴胡 ; 太陰 , 蒼朮 ; 少陰 , 細辛 ; 厥陰 , 吳茱萸 。
如頂巔痛 , 須用藁本 , 去川芎 。
如肢節痛 , 須用羌活 , 去風濕亦宜用之 。
如腹痛 , 須用芍藥 , 惡寒而痛 , 加桂 ; 惡熱而痛 , 加黃柏 。
如心下痞 , 須用枳實 、 黃連 。
如肌熱及去痰者 , 須用黃芩 。 肌熱 , 亦用黃耆 。
如腹脹 , 用薑製厚朴(一本有芍藥) 。
如虛熱 , 須用黃耆 , 止虛汗 , 亦用 。
如脅下痛 , 往來潮熱 , 日晡潮熱 , 須用柴胡 。
如脾胃受濕 , 沉困無力 , 怠惰好臥 , 去痰 , 用白朮 。
如破滯氣 , 用枳殼 , 高者用之 。 夫枳殼者 , 損胸中至高之氣 , 二三服而已 。
如破滯血 , 用桃仁 、 蘇木 。
如去痰 , 須用半夏 。 熱痰 , 加黃芩 ; 風痰 , 加南星 ; 胸中寒痰 、 痞塞 , 用陳皮 、 白朮 , 多用則瀉脾胃 。
如腹中窄狹 , 須用蒼朮 。
如調氣 , 須用木香 。
如補氣 , 須用人參 。
如和血 , 須用當歸 , 凡血受病者 , 皆當用當歸也 。
如去下焦濕腫及痛 , 並膀胱有火邪者 , 必須酒洗防己 、 草龍膽 、 黃柏 、 知母 。
如去上焦濕及熱 , 須用黃芩 , 瀉肺火故也 。
如去中焦濕與痛熱 , 用黃連 , 能瀉心火故也 。
如去滯氣用青皮 , 勿多服 , 多則瀉人真氣 。
如渴者 , 用乾葛 、 茯苓 , 禁半夏 。
如嗽者 , 用五味子 。
如喘者 , 用阿膠 。
如宿食不消 , 須用黃連 、 枳實 。
如胸中煩熱 , 須用梔子仁 。
如水瀉 , 須用白朮 、 茯苓 、 芍藥 。
如氣刺痛 , 用枳殼 , 看何部分 , 以引經藥導使之行則可 。
如血刺痛 , 用當歸 , 詳上下 , 用根梢 。
如瘡痛不可忍者 , 用寒苦藥 , 如黃柏 、 黃芩 , 詳上下 , 用根梢 , 及引經藥則可 。
如眼痛不可忍者 , 用黃連 、 當歸身 , 以酒浸煎 。
如小便黃者 , 用黃柏 ; 數者 、 澀者 , 或加澤瀉 。
如腹中實熱 , 用大黃 、 芒硝 。
如小腹痛 , 用青皮 。
如莖中痛 , 用生甘草梢 。
如驚悸恍惚 , 用茯神 。
如飲水多 , 致傷脾 , 用白朮 、 茯苓 、 豬苓 。
如胃脘痛 , 用草豆蔻 。
凡用純寒 、 純熱藥 , 必用甘草 , 以緩其力也 。
寒熱相雜 , 亦用甘草 , 調和其性也 。 中滿者禁用 。 經云 : 中滿者勿食甘 。
用藥凡例
凡解利傷風 , 以防風為君 , 甘草 、 白朮為佐 。 經云 : 辛甘發散為陽 。 風宜辛散 , 防風味辛及治風通用 , 故防風為君 , 甘草 、 白朮為佐 。
凡解利傷寒 , 以甘草為君 , 防風 、 白朮為佐 , 是寒宜甘發也 。 或有別證 , 於前隨證治病藥內選用 , 分兩以君臣論 。
凡眼暴發赤腫 , 以防風 、 黃芩為君 , 以瀉火 ; 以黃連 、 當歸身和血 , 為佐 ; 兼以各經藥用之 。
凡眼久病昏暗 , 以熟地黃 、 當歸身為君 ; 以羌活 、 防風為臣 ; 甘草 、 甘菊之類為佐 。
凡痢疾腹痛 , 以白芍藥 、 甘草為君 ; 當歸 、 白朮為佐 。 下血先後 , 以三焦熱論 。
凡水瀉 , 以茯苓 、 白朮為君 , 芍藥 、 甘草為佐 。
凡諸風 , 以防風為君 , 隨治病為佐 。
凡嗽 , 以五味子為君 ; 有痰者 , 以半夏為佐 ; 喘者 , 以阿膠為佐 ; 有熱 、 無熱 , 以黃芩為佐 , 但分兩多寡不同耳 。
凡小便不利 , 黃柏 、 知母為君 , 茯苓 、 澤瀉為佐 。
凡下焦有濕 , 草龍膽 、 防己為君 , 甘草 、 黃柏為佐 。
凡痔漏 , 以蒼朮 、 防風為君 , 甘草 、 芍藥為佐 。 詳別證加減 。
凡諸瘡 , 以黃連 、 當歸為君 , 甘草 、 黃芩為佐 。
凡瘧 , 以柴胡為君 , 隨所發時所屬經 , 分用引經藥佐之 。
以上 , 皆用藥之大要 。 更詳別證 , 於前隨證治病藥內 , 逐旋加減用之 。
東垣報使
太陽 : 羌活 , 下黃柏 。
陽明 : 白芷升麻 , 下石膏 。
少陽 : 上柴胡 , 下青皮 。
太陰 : 白芍藥 。
少陰 : 知母 。
厥陰 : 青皮 , 上柴胡 。
小腸膀胱屬太陽 , 藁本羌活是本方 。
三焦膽與肝包絡 , 少陽厥陰柴胡強 。
陽明大腸兼足胃 , 葛根白芷升麻當 。
太陰肺脈中焦起 , 白芷升麻蔥白鄉 。
脾經少與肺經異 , 升麻芍藥白者詳 。
少陰心經獨活主 , 腎經獨活加桂良 。
通經用此藥為使 , 更有何病到膏肓 。
諸經嚮導
制方之法
夫藥有寒熱溫涼之性 , 酸苦辛鹹甘淡之味 。 各有所能 , 不可不通也 。 藥之氣味 , 不比同時之物 , 味皆咸 , 其氣皆寒之類是也 。 凡同氣之物必有諸味 , 同味之物必有諸氣 。 互相氣味 , 各有厚薄 , 性用不等 。 制其方者 , 必且明其為用 。 經曰 : 味為陰 , 味厚為純陰 , 味薄為陰中之陽 ; 氣為陽 , 氣厚為純陽 , 氣薄為陽中之陰 。 然 , 味厚則泄 , 薄則通 ; 氣薄則發泄 , 厚則發熱 。 又曰 : 辛甘發散為陽 , 酸苦湧泄為陰 ; 鹹味湧泄為陰 , 淡味滲泄為陽 。 凡此之味 , 各有所能 。 然辛能散結 、 潤燥 ; 苦能燥濕 、 堅軟 ; 咸能軟堅 ; 酸能收緩收散 ; 甘能緩急 ; 淡能利竅 。 故經曰 : 肝苦急 , 急食甘以緩之 ; 心苦緩 , 急食酸以收之 ; 脾苦濕 , 急食苦以燥之 ; 肺苦氣上逆 , 急食苦以泄之 ; 腎苦燥 , 急食辛以潤之 , 開腠理 、 致津液 、 通其氣也 。 肝欲散 , 急食辛以散之 ; 心欲軟 , 急食鹹以軟之 ; 脾欲緩 , 急食甘以緩之 ; 肺欲收 , 急食酸以收之 ; 腎欲堅 , 急食苦以堅之 。 凡此者 , 是明其氣味之用也 。 若用其味 , 必明其氣之可否 ; 用其氣 , 必明其味之所宜 。 識其病之標本 、 臟腑 、 寒熱 、 虛實 、 微甚 、 緩急而用其藥之氣味 , 隨其證而制其方也 。 是故方有君臣 、 佐使 、 輕重 、 緩急 、 大小 、 反正逆從之制也 。
主治病者為君 , 佐君者為臣 , 應臣者為使 。 用此隨病之所宜 , 而又贊成方而用之 。
君一臣二 , 奇之制也 , 君二臣四 , 偶之制也 ; 君二臣三 , 奇之制也 ; 君二臣六 , 偶之制也 。 去咽嗌近者奇之 , 遠者偶之 。 汗者不奇 , 下者不偶 。 補上治上 , 制之以緩 ; 補下治下 , 制之以急 。 急者氣味厚也 , 緩者氣味薄也 ; 薄者少服而頻食 , 厚者多服而頓食 。
又當明五氣之郁 : 木鬱達之 , 謂吐 , 令條達也 ; 火鬱發之 , 謂汗 , 令疏散也 ; 土鬱奪之 , 謂下 , 令無壅滯也 ; 金鬱泄之 , 謂解表 , 利小便也 ; 水鬱折之 , 謂制其沖逆也 。 通此五法 , 乃治病之大要也 。
用藥各定分兩
為君者最多 , 為臣者次之 , 佐者又次之 。 藥之於證 , 所主同者則等分 。
用藥酒洗曝乾
黃芩 、 黃連 、 黃柏 、 知母 , 病在頭面及手梢皮膚者 , 須用酒炒之 。 借酒力以上騰也 。 咽之下 、 臍之上 , 須酒洗之 。 在下生用 。 大凡生升 、 熟降 。 大黃鬚煨 , 恐寒則損胃氣 。 至於川烏 、 附子須炮 , 以製毒也 。 黃柏 、 知母 , 下部藥也 , 久弱之人 , 須合用之者 , 酒浸 , 曝乾 , 恐寒傷胃氣也 。 熟地黃 , 酒洗亦然 。 當歸 , 酒浸 , 曝 , 發散之意也 。
用藥根梢身例
凡根之在土者 , 中半以上 , 氣脈之上行也 , 以生苗者為根 ; 中半以下 , 氣脈之下行也 , 入土以為梢 。 病在中焦與上焦者 , 用根 ; 在下焦者 , 用梢 。 根升而梢降 。 大凡藥根有上中下 : 人身半以上 , 天之陽也 , 用頭 ; 在中焦用身 ; 在身半以下 , 地之陰也 , 用梢 。 述類象形者也 。
用丸散藥例
仲景言 : 銼如麻豆大 , 與㕮咀同意 。 夫㕮咀 , 古之制也 。 古者無鐵刃 , 以口咬細 , 令如麻豆 , 為粗藥 。 煎之 , 使藥水清 , 飲於腹中則易升易散也 , 此所謂㕮咀也 。 今人以刀器銼如麻豆大 , 此㕮咀之易成也 。 若一概為細末 , 不分清濁矣 。 經云 : 清陽發腠理 , 濁陰走五臟 , 果何謂也 ? 又曰 : 清陽實四肢 , 濁陰歸六腑 。 㕮咀之藥 , 取汁易行經絡也 。 若治至高之病 , 加酒煎 。 去濕 , 以生薑 ; 補元氣 , 以大棗 ; 發散風寒 , 以蔥白 ; 去膈上痰 , 以蜜 。 細末者 , 不循經絡 , 止去胃中及臟腑之積 。 氣味厚者白湯調 , 氣味薄者煎之 , 和渣服 。 去下部之疾 , 其丸極大而光且圓 ; 治中焦者 , 次之 ; 治上焦者 , 極小 。 稠麵糊 , 取其遲化 , 直至下焦 。 或酒 、 或醋 , 取其收其散之意也 。 犯半夏 、 南星 , 欲去濕者 , 以生薑汁 。 稀糊為丸 , 取其易化也 ; 水浸宿 , 炊餅 , 又易化 ; 滴水丸 , 又易化 。 煉蜜丸者 , 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也 。 蠟丸者 , 取其難化 , 而旋旋取效也 。 大抵湯者 「 蕩 」 也 , 去大病用之 ; 散者 「 散 」 也 , 去急病用之 ; 丸者 「 緩 」 也 , 不能速去之 , 其用藥之舒緩而治之意也 。
升合分兩
古之方劑 , 錙銖分兩 , 與今不同 。 謂如㕮咀者 , 即今銼如麻豆大是也 。 云一升者 , 即今之大白盞也 。 云銖者 , 六銖為一分 , 即二錢半也 ; 二十四銖為一兩也 ; 云三兩者 , 即今之一兩 ; 云二兩 , 即今之六錢半也 。 料例大者 , 只合三分之一足矣 。
君臣佐使法
帝曰 : 方制君臣何謂也 ? 岐伯曰 : 主病之謂君 , 佐君之謂臣 , 應臣之謂使 , 非上中下三品之謂也 。 帝曰 : 三品何謂 ? 曰 : 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。
凡藥之所用者 , 皆以氣味為主 。 補瀉在味 , 隨時換氣 。 主病者為君 , 假令治風者 , 防風為君 ; 治上焦熱 , 黃芩為君 ; 治中焦熱 , 黃連為君 ; 治濕 , 防己為君 ; 治寒 , 附子之類為君 。 兼見何證 , 以佐使藥分治之 。 此制方之要也 。《 本草 》 說 , 上品藥為君 , 各從其宜也 。
治法綱要
《 氣交變論 》 云 : 夫五運之政 , 猶權衡也 。 高者抑之 , 下者舉之 , 化者應之 , 變者復之 。 此生長化成收藏之理 , 氣之常也 。 失常則天地四塞矣 。 失常之理 , 則天地四時之氣 , 無所運行 。 故動必有靜 , 勝必有復 , 乃天地陰陽之道也 。 假令 , 高者抑之 , 非高者固當抑也 , 以其本下 , 而失之太高 , 故抑之而使下 。 若本高 , 何抑之有 ? 假令下者舉之 , 非下者固當舉之也 , 以其本高 , 而失之太下 , 故舉而使之高 。 若本下 , 何舉之有 ?
如仲景治表虛 , 制桂枝湯方 : 桂枝 , 味辛熱 , 發散 , 助陽 , 體輕 , 本乎天者親上 , 故桂枝為君 , 芍藥 、 甘草為佐 。 陽脈澀 、 陰脈弦 , 法當腹中急痛 , 制小建中湯方 : 芍藥 , 味酸寒 , 主收 , 補中 , 本乎地者親下 , 故芍藥為君 , 桂 、 甘草佐之 。 一則治表虛 , 一則治裡虛 , 各言其主用也 。 後之用古方者 , 觸類而長之 , 不致差誤矣 。
藥味專精
至元庚辰六月 , 許伯威年五十四 , 中氣本弱 , 病傷寒八九日 , 醫者見其熱甚 , 以涼藥下之 , 又食梨三 、 四枚 , 痛傷脾胃 , 四肢冷 , 時發昏憒 。 予診其脈 , 動而中止 , 有時自還 , 乃結脈也 。 心亦悸動 , 吃噫不絕 , 色變青黃 , 精神減少 , 目不欲開 , 倦臥 , 惡人語笑 , 以炙甘草湯治之 。 成無己云 : 補可去弱 。 人參 、 大棗之甘 , 以補不足之氣 ; 桂枝 、 生薑之辛 , 以益正氣 。 五臟痿弱 , 榮衛涸流 , 濕劑所以潤之 。 麻仁 、 阿膠 、 麥門冬 、 地黃之甘 , 潤經益血 , 復脈通心是也 。 加以人參 、 桂枝 , 急扶正氣 , 生地黃減半 , 恐傷陽氣 。 銼一 、 兩劑 , 服之不效 。 予再候之 , 脈證相對 , 莫非藥有陳腐者 , 致不效乎 ? 再市藥之氣味厚者 , 煎服 , 其證減半 , 再服而安 。
凡藥之昆蟲草木 , 產之有地 ; 根葉花實 , 採之有時 。 失其地 , 則性味少異矣 ; 失其時 , 則性味不全矣 。 又況新陳之不同 , 精粗之不等 , 倘不擇而用之 , 其不效者 , 醫之過也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司歲備物 。 氣味之精專也 , 修合之際 , 宜加謹焉 。
湯液煎造
病人服藥 , 必擇人煎藥 。 能識煎熬製度 , 須令親信恭誠至意者煎藥 , 銚器除油垢 、 腥穢 。 必用新淨甜水為上 , 量水大小 , 斟酌以慢火煎熬分數 。 用紗濾去渣 , 取清汁服之 , 無不效也 。
古人服藥活法
在上不厭頻而少 , 在下不厭頓而多 , 少服則滋榮於上 , 多服則峻補於下 。
古人服藥有法
病在心上者 , 先食而後藥 ; 病在心下者 , 先藥而後食 。 病在四肢者 , 宜飢食而在旦 ; 病在骨髓者 , 宜飽食而在夜 。
察病輕重
凡欲療病 , 先察其源 , 先候其機 。 五臟未虛 , 六腑未竭 , 血脈未亂 , 精神未散 , 服藥必效 。 若病已成 , 可得半愈 ; 病勢已過 , 命將難存 。 自非明醫聽聲 、 察色至於診脈 , 孰能知未病之病乎 ?
海藏老人 《 湯液本草 》
五宜
肝色青 , 宜食甘 , 粳米 、 牛肉 、 棗 、 葵皆甘 。
心色赤 , 宜食酸 , 犬肉 、 麻 、 李 、 韭皆酸 。
肺色白 , 宜食苦 , 小麥 、 羊肉 、 杏 、 薤皆苦 。
脾色黃 , 宜食鹹 , 大豆 、 豕肉 、 慄 、 藿皆咸 。
腎色黑 , 宜食辛 , 黃黍 、 雞肉 、 桃 、 蔥皆辛 。
毒藥攻邪 , 五穀為養 , 五果為助 , 五畜為益 , 五菜為充 。
氣味合而服之 , 以補精益氣 。 此五者 , 有辛酸甘苦鹹 , 各有所利 : 或散 、 或收 、 或緩 、 或急 、 或堅 、 或軟 , 四時五臟 , 病隨五味所宜也 。
大毒治病 , 十去其六 ; 常毒治病 , 十去其七 ; 小毒治病 , 十去其八 ; 無毒治病 , 十去其九 。 穀肉果菜 , 食養盡之 , 無使過之 , 傷其正也 。 蓋陰之所生 , 本在五味 , 陰之五宮 , 傷在五味 。 是故味過於酸 , 肝氣以津 , 脾氣乃絕 。 味過於咸 , 大骨氣勞 , 短肌 , 心氣抑 。 味過於甘 , 心氣喘滿 , 色黑 , 腎氣不衡 。 味過於苦 , 脾氣不濡 , 胃氣乃厚 。 味過於辛 , 筋脈沮弛 , 精神乃央 。 是故謹和五味 , 骨正筋柔 , 氣血以流 , 腠理以密 , 如是則氣骨以精 , 謹道如法 , 長有天命 。
五傷
多食鹹 , 則脈凝泣而變色 。
多食苦 , 則皮槁而毛拔 。
多食辛 , 則筋急而爪枯 。
多食酸 , 則肉胝䐢而唇揭 。
多食甘 , 則骨痛而發落 。
五走
咸走血 , 血病毋多食鹹 。
苦走骨 , 骨病毋多食苦 。
辛走氣 , 氣病毋多食辛 。
酸走筋 , 筋病毋多食酸 。
甘走肉 , 肉病毋多食甘 。
夫五味入胃 , 各歸所喜攻 , 酸先入肝 , 苦先入心 , 甘先入脾 , 辛先入肺 , 咸先入腎 。 久而增氣 , 物化之常也 ; 氣增而久 , 夭之由也 。
服藥可慎
熱中 、 消中 , 不可服膏粱 、 芳草 、 石藥 。 夫芳草之氣美 , 石藥之氣悍 , 二者其氣急疾堅勁 , 故非緩心和人 , 不可以服此 。 夫熱氣剽悍 , 藥氣亦然 , 二氣相遇 , 恐內傷脾 。 脾者 , 土也 , 而惡木 。 服此藥者 , 至甲乙日更論 。
論藥所主
海藏云 : 湯液要藥 , 最為的當 , 其餘方論所著雜例 , 比之湯液稍異 , 何哉 ? 蓋伊尹 、 仲景取其治之長也 。 其所長者 , 神農之所注也 。 何以知之 ?《 本草 》 云 : 一物主十病 , 取其偏長為本 。 又當取潔古 《 珍珠囊 》 斷例為準則 , 其中 , 藥之所主 , 不必多言 , 只一兩句 , 多則不過三四句 。 非務簡也 , 亦取其所主之偏長 , 故不為多也 。
天地生物有厚薄堪用不堪用
故治病者 , 必明六化分治 , 五味五色所生 , 五臟所宜 , 乃可以言盈虛病生之緒也 。 謹候氣宜 , 無失病機 。 其主病何如 , 言採藥之歲也 。 司歲備物 , 則無遺主矣 。 先歲物何也 , 天地之專精也 , 專精之氣 , 藥物肥濃 , 又於使用 , 當其正氣味也 。 五運主歲 , 不足則物薄 , 有餘則物精 , 非專精則散氣 , 散氣則物不純 。 是以質同而異等 , 形質雖同 , 力用則異也 。 氣味有厚薄 , 性用有躁靜 , 治化有多少 , 力化有淺深 , 此之謂也 。
氣味生成流布
陽為氣 , 陰為味 ; 味歸形 , 形歸氣 ; 氣歸精 , 精歸化 ; 精食氣 , 形食味 ; 化生精 , 氣生形 ; 味傷形 , 氣傷精 ; 精化為氣 , 氣傷於味 。
陰味出下竅 , 陽氣出上竅 。 味厚者為陰 , 薄為陰中之陽 , 厚則泄 , 薄則通 ; 氣厚者為陽 , 薄為陽中之陰 , 薄則發泄 , 厚則發熱 。
壯火之氣衰 , 少火之氣壯 ; 壯火食氣 , 氣食少火 ; 壯火散氣 , 少火生氣 。 天食人以五氣 , 地食人以五味 。 五氣入鼻 , 藏於心肺 , 上使五色修明 , 音聲能彰 ; 五味入口 , 藏於腸胃 , 味有所藏 , 以養五氣 , 神和而生 , 津液相成 , 神乃自生 。
七方
大 : 君一 , 臣三 , 佐九 , 制之大也 。 遠而奇偶 , 制大其服也 。 大則數少 , 少則二之 。 腎肝位遠 , 服湯散 , 不厭頓而多 。
小 : 君一 , 臣二 , 制之小也 。 近而奇偶 , 制小其服也 。 小則數多 , 多則九之 。 心肺位近 , 服湯散 , 不厭頻而少 。
緩 : 補上治上制以緩 , 緩則氣味薄 。 治主以緩 , 緩則治其本 。
急 : 補下治下制以急 , 急則氣味厚 。 治客以急 , 急則治其標 。
奇 : 君一臣二 , 奇之制也 ; 君二臣三 , 奇之制也 。 陽數奇 。
偶 : 君二臣四 , 偶之制也 ; 君二臣六 , 偶之制也 。 陰數偶 。
復 : 奇之不去 , 則偶之 。 是為重方也 。
十劑
宣 : 可以去壅 , 薑 、 橘之屬是也 。
通 : 可以去滯 , 木通 、 防己之屬是也 。
補 : 可以去弱 , 人參 、 羊肉之屬是也 。
瀉 : 可以去閉 , 葶藶 、 大黃之屬是也 。
輕 : 可以去實 , 麻黃 、 葛根之屬是也 。
重 : 可以去怯 , 磁石 、 鐵漿之屬是也 。
滑 : 可以去著 , 冬葵子 、 榆白皮之屬是也 。
澀 : 可以去脫 , 牡蠣 、 龍骨之屬是也 。
燥 : 可以去濕 , 桑白皮 、 赤小豆之屬是也 。
濕 : 可以去枯 , 白石英 、 紫石英之屬是也 。
只如此體 , 皆有所屬 。 凡用藥者 , 審而詳之 , 則靡所失矣 。 陶隱居云 : 藥有宣 、 通 、 補 、 瀉 、 輕 、 重 、 滑 、 澀 、 燥 、 濕 。 此十劑 , 今詳之 , 惟寒 、 熱二種 , 何獨見遺 , 今補二種 , 以盡厥旨 。
寒 : 可以去熱 , 大黃 、 朴硝之屬是也 。
熱 : 可以去寒 , 附子 、 官桂之屬是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