葉香岩外感溫熱篇
章虛谷曰 : 仲景論六經外感 , 止有風 、 寒 、 暑 、 濕之邪 。 論溫病由伏氣所發 , 而不及外感 。 或因書有殘缺 , 皆未可知 , 後人因而穿鑿附會 , 以大青龍 、 越脾等湯證治為溫病 , 而不知其實治風寒化熱之證也 。 其所云 : 太陽病 , 發熱而渴為溫病 。 是少陰伏邪出於太陽 , 以其熱從內發 , 故渴而不惡寒 。 若外感溫病 , 初起卻有微惡寒者 , 以風邪在表也 。 亦不渴 , 以內無熱也 。 似傷寒而實非傷寒 , 如辨別不清 , 多致誤治 , 因不悟仲景理法故也 。 蓋風為百病之長 , 而無定體 , 如天時寒冷 , 則風從寒化而成傷寒 。 溫暖則風從熱化而為溫病 。 以其同為外感 , 故證狀相似 , 而邪之寒熱不同 , 治法迥異 , 豈可混哉 ? 二千年來 , 紛紛議論 , 不能剖析明白 , 我朝葉天士始辯其源流 , 明其變化 , 不獨為後學指南 , 而實補仲景之殘缺 , 厥功大矣 。 爰釋其義 , 以便覽焉 !
溫邪上受 , 首先犯肺 , 逆傳心包 。 肺主氣 , 屬衛 ; 心主血 , 屬營 。 辨營衛氣血 , 雖與傷寒同 , 若論治法 , 則與傷寒大異也 。
華岫云曰 : 邪從口鼻而入 , 故曰上受 。 但春溫冬時伏寒藏於少陰 , 遇春時溫氣而發 , 非必上受之邪也 。 則此所論溫邪 , 乃是風溫 、 濕溫之由於外感者也 。
吳鞠通曰 : 溫病由口鼻而入 , 自上而下 , 鼻通於肺 。 肺者 , 皮毛之合也 。 經云 : 皮應天 , 為萬物之大表 。 天屬金 , 人之肺亦屬金 。 溫者火之氣 , 風者火之母 , 火未有不剋金者 , 故病始於此 。
諸邪傷人 , 風為領袖 , 故稱百病之長 。 即隨寒 、 熱 、 溫 、 涼 、 之氣 , 變化為病 , 故經言其 「 善行而數變 」 也 。 身半以上 , 天氣主之 , 為陽 。 身半以下 , 地氣主之 , 為陰 。 風從寒化屬陰 , 故先受於足經 ; 風從熱化屬陽 , 故先受於手經 。 所以言溫邪上受 , 首先犯肺者 , 由衛分而入肺經也 。 以衛氣通肺 , 營氣通心 , 而邪自衛入營 , 故逆傳心包也 。《 內經 》 言 :「 心為一身之大主 」 而不受邪 , 受邪則神去而死 。 凡言邪之在心者 , 皆心之包絡受之 , 蓋包絡為心之衣也 。 心屬火 , 肺屬金 , 火本剋金 , 而肺邪反傳於心 , 故曰逆傳也 。 風寒先受於足經 , 當用辛溫發汗 。 風溫先受於手經 , 宜用辛涼解表 。 上下部異 , 寒溫不同 , 故治法大異 。 此傷寒與溫病 , 其初感與傳變皆不同也 。 不標姓氏者 , 皆章氏原釋 。
雄按 :《 難經 》 從所勝來者為微邪 , 章氏引為逆傳心包解 , 誤矣 ! 蓋溫邪始從上受 , 病在衛分 , 得從外解 , 則不傳矣 。 第四章云 : 不從外解 , 必致里結 , 是由上焦氣分以及中 、 下二焦者為順傳 。 惟包絡上居膻中 , 邪不外解 , 又不下行 , 易於襲入 , 是以內陷營分者為逆傳也 。 然則溫病之順傳 , 天士雖未點出 , 楊云 : 肺與心相通 , 故肺熱最易入心 , 天士有見於此 , 故未言順傳 , 而先言逆傳也 。 而細繹其議論 , 則以邪從氣分下行為順 , 邪入營分內陷為逆也 。 楊云 : 二語最精確 。 汪按 : 既從氣分下行為順 , 是必非升提所宜矣 。 俗醫輒云 : 防其內陷 , 妄用升提 , 不知此內陷 , 乃邪入營分 , 非真氣下陷可比 。 苟無其順 , 何以為逆 ? 章氏不能深究 , 而以生克為解 , 既乖本旨 , 又悖經文 , 豈越人之書竟未讀耶 !?
蓋傷寒之邪 , 留戀在表 , 然後化熱入里 , 溫邪則熱變 。
雄按 : 唐本作化熱 。 最速 。 未傳心包 , 邪尚在肺 , 肺主氣 , 其合皮毛(唐本作 「 肺合皮毛而主氣 」 ) 。 故云在表 。 在表(唐本無此二字) , 初用辛涼(何以首節章釋改 「 辛平 」, 今訂正之)輕劑 , 挾風 , 則加入(唐本無 「 則 」』「 入 」 二字) 。 薄荷 、 牛蒡之屬 ; 挾濕 , 加蘆根 、 滑石之流 。 或透風於熱外或滲濕於熱下 , 不與熱相搏 , 勢必孤矣 。
傷寒邪在太陽 , 必惡寒甚 , 其身熱者 , 陽郁不伸之故 , 而邪未化熱也 。 傳至陽明 , 其邪化熱 , 則不惡寒 , 始可用涼解之法 。 若有一分惡寒 , 仍當溫散 。 蓋以寒邪陰凝 , 故須麻桂猛劑 。 若溫邪為陽 , 則宜輕散 。 倘重劑大汗而傷津液 , 反化燥火 , 則難治矣 。 始初解表用辛涼 , 須避寒凝之品 , 恐遏其邪 , 反不易解也 。 或遇陰雨連綿 , 濕氣感於皮毛 , 須解其表濕 , 使熱外透易解 。 否則 , 濕閉其熱而內侵 , 病必重矣 。 其挾內濕者 , 清熱必兼滲化之法 , 不使濕熱相搏 , 則易解也 。 略參拙意 。
不爾 , 風挾溫熱而燥生 , 清竅必干 , 謂水主之氣 , 不能上榮 , 兩陽相劫也 。 濕與溫合 , 蒸鬱而矇蔽於上 , 清竅為之壅塞 , 濁邪害清也 。 其病有類傷寒 , 其(唐本無此字)驗之之法 , 傷寒多有變證 ; 溫熱雖久 , 在一經不移 。 以此為辨 。 (唐本作 「 總在一經為辨 」; 章本作 「 而少傳變為辨 」 較妥) 。
胃中水穀 , 由陽氣化生津液 。 故陽虛而寒者 , 無津液上升 , 停飲於胃 , 遏其陽氣 , 亦無津液上升 。 而皆燥渴 。 仲景已備論之 。 此言風熱兩陽邪劫其津液而成燥渴 , 其因各不同 , 則治法迥異也 。 至風雨霧露之邪 , 受於上焦 , 與溫邪蒸郁 , 上蒙清竅 , 如仲景所云 「 頭中寒濕 」, 頭痛鼻塞 , 納藥鼻中一條 , 雖與溫邪矇蔽相同 , 又有寒熱不同也 。 傷寒先受於足經 , 足經脈長而多傳變 ; 溫邪先受於手經 , 手經脈短 , 故少傳變 。 是溫病 、 傷寒之不同 , 皆有可辨也 。
雄按 : 上第一章 , 統言風溫 、 濕溫與傷寒證治之不同 , 而章氏分三節以釋之也 。
前言辛涼散風 , 甘淡驅濕 , 若病仍不解 , 是漸欲入營也 。 營分受熱 , 則血液受(章本作 「 被 」 )劫 , 心神不安 , 夜甚無寐 , 成斑點隱隱 , 即撤去氣藥 。 如從風熱陷入者 , 用犀角 、 竹葉之屬 ; 如從濕熱陷入者(唐本者下有 「 用 」 字) , 犀角 、 花露之品 , 參入涼血清熱方中 。 若加煩躁 , 大便不通 , 金汁亦可加入 。 老年或平素有寒者 , 以人中黃代之 , 急急(唐本作 「 速 」 )透斑為要 。
熱入於營 , 舌色必絳 。 風熱無濕者 , 舌無苔 , 或有苔亦薄也 。 熱兼濕者 , 必有濁苔而多痰也 。 然濕在表分者 , 亦無苔 。
雄按 : 亦有薄苔 。 其脈浮部必細澀也 。 此論先生口授及門 , 以吳人氣質薄弱 , 故用藥多輕淡 , 是因地制宜之法 , 與仲景之理法同 , 而方藥不同 。 或不明其理法 , 而但仿用輕淡之藥 , 是效顰也 。 或又以吳又可為宗者 , 又謂葉法輕淡如兒戲不可用 , 是皆坐井論天者也 。
雄按 : 又可亦是吳人 。
雄按 : 仲景論傷寒 , 又可論疫證 , 麻桂 、 達原不嫌峻猛 。 此論溫病 , 僅宜輕解 。 況本條所列 , 乃上焦之治 , 藥重則過病所 。 吳茭山云 : 凡氣中有熱者 , 當行清涼薄劑 。 吳鞠通亦云 : 治上焦如羽 , 非輕不舉也 。 觀後章論中 、 下焦之治 , 何嘗不用白虎承氣等法乎 ? 章氏未深探討 , 曲為蓋護 , 毋乃視河海為不足 , 而欲以淚益之耶 ? 華岫云嘗云 : 或疑此法僅可治南方柔弱之軀 , 不能治北方剛勁之質 。 余謂不然 , 其用藥有極輕清 、 極平淡者 , 取效更捷 。 苟能悟其理則藥味分量 , 或可權衡輕重 , 至於治法則不可移易 。 蓋先生立法之所在 , 即理之所在 , 不遵其法 , 則治不循理矣 。 南北之人 , 強弱雖殊 , 感病之由則一也 。 其補瀉溫涼 , 豈可廢繩墨而出範圍之外乎 ? 況姑蘇商旅雲集 , 所治豈皆吳地之人哉 ! 不必因其輕淡而疑之也 。 又葉氏 《 景岳發揮 》 云 : 西北人亦有弱者 , 東南人亦有強者 , 不可執一而論 。 故醫者 , 必先議病而後議藥 。 上焦溫證 , 治必輕清 , 此一定不易之理法 , 天士獨得之心傳 , 不必章氏曲為遮飾也 。
汪按 : 急急透斑 , 不過涼血清熱解毒 。 俗醫必以胡荽 、 浮萍 、 櫻桃核西河柳為透法 , 大謬 。
若斑出熱不解者 , 胃津亡也 。 主以甘寒 , 重則如玉女煎(唐本無 「 如 」 字) , 輕則如梨皮 、 蔗漿之類 。 或其人腎水素虧 , 雖未及下焦(唐本雖上有 「 病 」 字) , 先自彷徨矣(唐本作 「 每多先事彷徨 」 ) , 必驗之於舌(唐本必上有 「 此 」 字) , 如甘寒之中 , 加入鹹寒 , 務在先安未受邪之地 , 恐其陷入易易(唐本無此二字)耳 。
尤拙吾曰 : 蘆根 、 梨汁 、 蔗漿之屬 , 味甘涼而性濡潤 , 能使肌熱除而風自息 , 即 《 內經 》「 風淫於內 , 治以甘寒 」 之旨也 。 斑出則邪已透發 , 理當退熱 , 其熱仍不解 , 故知其胃津亡 , 水不濟火 , 當以甘寒生津 。 若腎水虧者 , 熱尤難退 , 故必加鹹寒 , 如元參 、 知母 、 阿膠 、 龜版之類 , 所謂壯水之主 , 以制陽光也 。 如仲景之治少陰傷寒 , 邪本在經 , 必用附子溫臟 , 即是先安未受邪之地 , 恐其陷入也 。 熱邪用鹹寒滋水 , 寒邪用鹹熱助火 , 藥不同而理法一也 。 驗舌之法詳後 。
雄按 : 此雖先生口授及門之論 , 然言簡義賅 , 不可輕移一字 , 本條主以甘寒 , 重則如玉女煎者 , 言如玉女煎之石膏 、 地黃同用 , 以清未盡之熱 , 而救已亡之液 , 以上文曾言邪已入營 , 故變白虎加人參法 , 而為白虎加地黃法 。 楊云 : 慧心明眼 , 絕世聰明 。 不曰白虎加地黃 , 而曰如玉女煎者 , 以簡捷為言耳 ! 唐本刪一 「 如 」 字 , 徑作重則玉女煎 , 是印定為玉女煎之原方矣 。 鞠通 、 虛谷因而襲誤 , 豈知胃液雖亡 , 身熱未退 , 熟地 、 牛膝安可投乎 ? 余治此證 , 立案必先正名 , 曰 「 白虎加地黃湯 」, 斯為清氣血兩燔之正法 。 至必驗之於舌 , 乃治溫熱之要旨 , 故先發之於此 , 而後文乃詳言之 , 唐氏於必上加一 「 此 」 字 , 則驗舌之法 , 似僅指此條而言者 , 可見一言半語之間 , 未可輕為增損也 。 汪按 : 此條辨析甚當 , 心細如髮 , 斯能膽大於身也 。
若其邪始終在氣分流連者 , 可冀其戰汗透邪 , 法宜益胃 , 令邪與汗並 , 熱達腠開 , 邪從汗出 。 解後胃氣空虛 , 當膚冷一晝夜 , 待氣還自溫暖如常矣 。 蓋戰汗而解 , 邪退正虛 , 陽從汗泄 , 故漸膚冷 , 未必即成脫證 。 此時宜令病者(唐本無此三字)
安舒靜臥 , 以養陽氣來復 。 旁人切勿驚惶 , 頻頻呼喚 , 擾其元神(唐本作 「 氣 」 ) , 使其煩躁(唐本無此句) 。 但診其脈 , 若虛軟和緩 , 雖倦臥不語 , 汗出膚冷 , 卻非脫證 。 若脈急疾 , 躁擾不臥 , 膚冷汗出 , 便為氣脫之證矣 。 楊云 : 辨證精悉 。 更有邪盛正虛 , 不能一戰而解 , 停一 、 二日再戰汗而愈者 , 不可不知 。
魏柳洲曰 : 脈象忽然雙伏或單伏 , 而四肢厥冷 , 或爪甲青紫 , 欲戰汗也 , 宜熟記之 。
邪在氣分 , 可冀戰汗 , 法宜益胃者 , 以汗由胃中水穀之氣所化 , 水穀氣旺 , 與邪相併而化汗 , 邪與汗俱出矣 ! 故仲景用桂枝湯治風傷衛 , 服湯後令啜稀粥以助出汗 。 若胃虛而發戰 , 邪不能出 , 反從內入也 , 故要在辨邪之淺深 。 若邪已入內而助胃 , 是助邪反害矣 。 故如風 、 寒 、 溫 、 熱之邪 , 初在表者 , 可用助胃以托邪 。 若暑疫等邪 , 初受即在膜原而當胃口 , 無助胃之法可施 , 雖虛人亦必先用開達 。 若誤補 , 其害匪輕也 。 戰解後膚冷復溫 , 亦不可驟進補藥 , 恐餘邪未淨 , 復熾也 。 至氣脫之證 , 尤當細辨 。 若脈急疾 , 躁擾不臥 , 而身熱無汗者 , 此邪正相爭 , 吉凶判在此際 , 如其正能勝邪卻 , 即汗出身涼 , 脈靜安臥矣 。 倘汗出膚冷而脈反急疾 , 躁擾不安 , 即為氣脫之候 , 或汗已出而身仍熱 , 其脈急疾而煩躁者 , 此正不勝邪 , 即 《 內經 》 所云 :「 陰陽交 , 交者死也 。」
雄按 : 上第二章 , 以心肺同居膈上 , 溫邪不從外解 , 易於逆傳 , 故首節言內陷之治 , 次明救液之法 , 末言不傳營者 , 可以戰汗而解也 。 第邪既始終流連氣分 , 豈可但以初在表者為釋 ? 蓋章氏疑益胃為補益胃氣 , 故未能盡合題旨 。 夫溫熱之邪 , 迥異風寒 , 其感人也 , 自口鼻入 , 先犯於肺 , 不從外解 , 則里結而順傳於胃 。 胃為陽土 , 宜降宜通 , 所謂腑以通為補也 。 故下章即有分消走泄 , 以開戰汗之門戶云云 。 可見益胃者 , 在疏瀹其樞機 , 灌溉湯水 , 俾邪氣松達 , 與汗偕行 , 則一戰可以成功也 。 楊云 : 此與章注 , 均有至理 , 不可偏廢 , 學者兼觀並識 , 而於臨證時擇宜而用之 , 則善矣 。 即暑疫之邪在膜原者 , 治必使其邪熱潰散 , 直待將戰之時 , 始令多飲米湯或白湯 , 以助其作汗之資 , 審如章氏之言 , 則疫證無戰汗之解矣 。 且戰汗在六七朝或旬余者居多 , 豈竟未之見耶 ? 若待補益而始戰解者 , 間亦有之 , 以其正氣素弱耳 ! 然亦必非初在表之候也 。
再論氣病有不傳血分 , 而邪留三焦 , 亦如(唐本作 「 猶之 」 )傷寒中少陽病也 。 彼則和解表裡之半 , 此則分消上下之勢 , 隨證變法 , 如近時杏 、 樸 、 苓等類 , 或如溫膽湯之走泄 。 因其仍在氣分 , 猶可望其(唐本作 「 猶有 」 ) 。 戰汗之門戶 , 轉瘧之機括(唐本有 「 也 」 字) 。
沈堯封曰 : 邪氣中人 , 所入之道不一 。 風寒由皮毛而入 , 故自外漸及於里 ; 溫熱由口鼻而入 , 伏於脾胃之膜原 , 與胃至近 , 故邪氣向外 , 則由太陽 、 少陽轉出 。 邪氣向里 , 則徑入陽明 。 經言三焦膀胱者 , 腠理毫毛其應 , 而皮毛為肺之合 , 故肺經之邪 , 不入營而傳心包 , 即傳於三焦 。 其與傷寒之由太陽傳陽明者不同 , 傷寒傳陽明 , 寒邪化熱 , 即用白虎等法 , 以陽明陽氣最盛故也 。 凡表裡之氣 , 莫不由三焦升降出入 , 而水道由三焦而行 。 故邪初入三焦 , 或胸脅滿悶 , 或小便不利 , 此當展其氣機 , 雖溫邪不可用寒涼遏之 。 如杏 、 樸 、 溫膽之類 , 辛平甘苦以利升降而轉氣機 , 開戰汗之門戶 , 為化瘧之丹頭 , 此中妙理 , 非先生不能道出 , 以啟後學之性靈也 。 不明此理 , 一聞溫病之名 , 即亂投寒涼 , 反使表邪內閉 , 其熱更甚 , 於是愈治而病愈重 , 至死而不悟其所以然 , 良可慨也 。
雄按 : 章氏此釋 , 於理頗通 , 然於病情尚有未協也 。 其所云分消上下之勢者 , 以杏仁開上 , 厚朴宣中 , 茯苓導下 , 似指濕溫 , 或其人素有痰飲者而言 , 故溫膽湯亦可用也 。 楊云 : 此釋精確 , 勝章注遠甚 。 試以 《 指南 》 溫濕各案參之自見 。 若風溫流連氣分 , 下文已云 , 到氣才可清氣 。 所謂清氣者 , 但宜展氣化以輕清 , 如梔 、 芩 、 蔞 、 葦等味是也 。 雖不可遽用寒滯之藥 , 而厚朴 、 茯苓 , 亦為禁劑 。 彼一聞溫病 , 即亂投寒涼 , 固屬可慨 , 汪按 : 今人畏涼藥 , 並輕清涼解每多疑慮 , 至溫補升燥 。 則恣用無忌 , 實此等醫人階之厲也 。 而不辨其有無濕滯 , 概用枳 、 樸 , 亦豈無遺憾乎 ? 至轉瘧之機括一言 , 原指氣機通達 , 病乃化瘧則為邪殺也 , 從此迎而導之 , 病自漸愈 。 奈近日市醫 , 既不知溫熱為何病 ? 柴 、 葛 、 羌 、 防 , 隨手浪用 , 且告病家曰 : 須服幾劑柴胡 , 提而為瘧 , 庶無變端 , 病家聞之 , 無不樂從 , 雖至危殆 , 猶曰提瘧不成 , 病是犯真 , 故病家死而無怨 , 醫者誤而不悔 , 彼此夢夢 , 亦可慨也夫 。 汪按 : 此辨尤精當明析 , 切中時弊 。
又按 : 五種傷寒 , 惟感寒即病者為正傷寒 , 乃寒邪由表而受 , 治以溫散 , 尤必佐以甘草 、 薑 、 棗之類 , 俾助中氣以托邪外出 , 亦杜外邪而不使內入 。 倘邪在半表半裡之界者 , 治宜和解 , 可使轉而為瘧 。 其所感之風寒較輕而入於少陽之經者 , 不為傷寒 , 則為正瘧 , 脈象必弦 , 皆以小柴胡湯為主方 。 設冬傷於寒而不即病則為春溫 、 夏熱之證 , 其較輕者 , 則為溫瘧 、 癉瘧 。 軒 、 岐 、 仲景 , 皆有明訓 , 何嘗概以小柴胡湯治之耶 ? 若感受風溫 、 濕溫 、 暑熱之邪者 , 重則為時感 , 輕則為時瘧 。 而溫 、 熱 、 暑 、 濕諸感證之邪氣流連者 , 治之得法 , 亦可使之轉瘧而出 。 統而論之 , 則傷寒有五 , 瘧亦有五 。 蓋有一氣之感證 , 即有一氣之瘧疾 , 不過重輕之別耳 ! 今世溫熱多而傷寒少 , 故瘧亦時瘧多而正瘧少 。 溫 、 熱 、 暑 、 濕既不可以正傷寒法治之 , 時瘧豈可以正瘧法治之哉 ? 其間二日而作者 , 正瘧有之 , 時瘧亦有之 , 名曰三陰瘧 。 以邪入三陰之經也 , 不可誤解為必屬陰寒之病 。 醫者不知五氣皆能為瘧 , 顢頇施治 , 罕切病情 , 故世人患瘧 , 多有變證 。 或至纏綿歲月 , 以致俗人有瘧無正治 , 疑為鬼祟等說 。 然以徐洄溪 、 魏玉橫之學識 , 尚不知此 , 況其他乎 ! 惟葉氏精於溫 、 熱 、 暑 、 濕諸感 , 故其治瘧也 , 一以貫之 。 余師其意 , 治瘧鮮難愈之證 。 曩陳仰山封翁詢余曰 : 君何治瘧之神哉 ? 殆別有秘授也 。 余謂何秘之有 ? 第不惑於昔人之謬論 , 而辨其為風溫 、 為濕溫 、 為暑熱 、 為伏邪 , 仍以時感法清其源耳 ! 近楊素園大令重刻余案評云 : 案中所載多溫瘧 、 暑瘧 , 故治多涼解 。 但溫瘧 、 暑瘧雖宜涼解 , 尤當辨其邪之在氣在營也 。 繆仲諄善治暑瘧 , 而用當歸 、 牛膝 、 鱉甲 、 首烏等血分藥於陽明證中 , 亦屬非法 。 若濕溫為瘧與暑邪挾濕之瘧 , 其濕邪尚未全從熱化者 , 極要留意 。 況時瘧之外 , 更有瘀血 , 頑痰 、 陽維為病等證 , 皆有寒熱如瘧之象 , 最宜諦審 , 案中諸治略備 , 閱者還須於涼解諸法中 , 縷析其同異焉 !
大凡看法 , 衛之後 , 方言氣 , 營之後 , 方言血 。 在衛汗之可也 , 到氣才可(唐本作 「 宜 」 )清氣 , 入營(唐本作 「 乍入營分 」 )猶可透熱轉氣(唐本作 「 仍轉氣分而解 」 ) , 如犀角 、 玄參 、 羚羊角等物(唐本有 「 是也 」 二字) , 入血(唐本作 「 至入於血 」 )就(唐本作 「 則 」 )恐耗血動血 , 直須涼血散血 , 加生地 、 丹皮 、 阿膠 、 赤芍等物(唐本有 「 是也 」 二字) 。 否則(唐本作 「 若 」 )前後(唐本無此二字)不循緩急之法 , 慮其動手便錯(唐本有 「 耳 」 字) , 反致慌張矣(唐本無此句) 。
仲景辨六經證治 , 於一經中皆有表裡淺深之分 , 溫邪雖與傷寒不同 , 其始皆由營衛 , 故先生於營衛中又分氣血之淺深 , 精細極矣 。 凡溫病初感 , 發熱而微惡寒者 , 邪在衛分 , 不惡寒而惡熱 , 小便色黃 , 已入氣分矣 。 若脈數舌絳 , 邪入營分 。 若舌深絳 , 煩擾不寐 , 或夜有譫語 , 已入血分矣 。 邪在衛分汗之 , 宜辛涼輕解 。
雄按 : 首章本文云 : 初用辛涼輕劑 。 華岫云注此條云 : 辛涼開肺 , 便是汗劑 。 章氏注此云 : 宜辛平表散 , 不可用涼 。 何謬妄乃爾 , 今特正之 。 清氣熱不可寒滯 , 反使邪不外達而內閉 , 則病重矣 。 故雖入營 , 猶可開達轉出氣分而解 , 倘不如此細辨施治 , 動手便錯矣 。 故先生為傳仲景之道脈 , 迥非諸家之立言所能及也 。
雄按 : 誠如君言 , 何以屢屢擅改初用辛涼之文乎 。
雄按 : 外感溫病 , 如此看法 , 風寒諸感 , 無不皆然 , 此古人未達之旨 。 近惟王清任知之 。 若伏氣溫病 , 自里出表 , 乃先從血分而後達於氣分 。 芷卿雲 : 論伏氣之治精識 , 直過前人 , 然金針雖度 , 其如粗工之聾瞶何 。 故起病之初 , 往往舌潤而無苔垢 , 但察其脈軟而或弦 、 或微數 , 口未渴而心煩惡熱 , 即宜投以清解營陰之藥 , 迨邪從氣分而化 , 苔始漸布 , 然後再清其氣分可也 。 伏邪重者 , 初起即舌絳咽乾 , 甚有肢冷脈伏之假象 , 亟宜大清陰分伏邪 , 繼必厚膩黃濁之苔漸生 , 此伏邪與新邪先後不同處 。 更有邪伏深沉 , 不能一齊外出者 , 雖治之得法 , 而苔退舌淡之後 , 逾一二日舌復干絳 , 苔復黃燥 , 正如抽蕉剝繭 , 層出不窮 , 不比外感溫邪 , 由衛及氣 、 自營而血也 。 楊云 : 閱歷有得之言 , 故語語精實 , 學者所當領悉也 。 秋月伏暑證 , 輕淺者邪伏膜原 , 深沉者亦多如此 。 苟閱歷不多 , 未必知其曲折乃爾也 , 附識以告留心醫學者 。 余醫案中 , 凡先治血分 , 後治氣分者 , 皆伏氣病也 , 雖未點明 , 讀者當自得之 。 且吾吳濕邪害人最廣(唐本作 「 多 」 ) 。 如面色白者 , 須要顧其陽氣 , 濕勝則陽微也 。 法應清涼(唐本法上有 「 如 」 字) , 然(唐本作 「 用 」 )到十分之六七 , 即不可過於寒(唐本無此二字)涼 。 恐成功反棄 , 何以故耶(唐本無此二句 , 有 「 蓋恐 」 二字) ? 濕熱一去 , 陽亦衰微也 。 面色蒼者 , 須要顧其津液 , 清涼到十分之六七 , 往往熱減身寒者 , 不可就(唐本作 「 便 」 )云虛寒 , 而投補劑 , 恐爐煙雖熄 , 灰中有火也 , 須細察精詳 , 方少少與之 , 慎不可直率(唐本作 「 漫然 」 )而往(唐本作 「 進 」 )也 。 又有酒客 , 里濕素盛 , 外邪入里 , 里濕為合(唐本作 「 與之相搏 」 ) 。 在陽旺之軀 , 胃濕恆多 ; 在陰盛之體 , 脾濕亦不少 , 然其化熱則一 。 熱病救陰猶易 , 通陽最難 , 救陰不在(唐本有 「 補 」 字)血 , 而在津與汗(唐本作 「 養津與測汗 」 ) ; 通陽不在溫 , 而在利小便 。 然(唐本無此字)較之雜證 , 則(唐本無此字)有不同也 。
六氣之邪 , 有陰陽不同 。 其傷人也 , 又隨人身之陰陽強弱變化而為病 。 面白陽虛之人 , 其體豐者 , 本多痰濕 。 若受寒濕之邪 , 非薑 、 附 、 參 、 苓不能去 。 若濕熱亦必黏滯難解 , 須通陽氣以化濕 。 若過涼則濕閉而陽更困矣 。 面蒼陰虛之人 , 其形瘦者 , 內火易動 , 濕從熱化 , 反傷津液 , 與陽虛治法正相反也 。 胃濕脾濕雖化熱則一 , 而治法有陰陽不同 。 如仲景云 : 身黃如橘子色而鮮明者 , 此陽黃胃濕 , 用茵陳蒿湯 。 其云色如熏黃而沉晦者 , 此陰黃脾濕 , 用梔子柏皮湯 。 或後世之二妙散亦可 。 救陰在養津 , 通陽在利小便 , 發古未發之至理也 。 測汗者 , 測之以審津液之存亡 , 氣機之通塞也 。
雄按 : 熱勝於濕 , 則黃如橘子色而鮮明 ; 濕勝於熱 , 則色沉晦而如熏黃 , 皆屬陽證 , 而非陰黃也 。
雄按 : 所謂六氣 , 風 、 寒 、 暑 、 濕 、 燥 、 火也 。 分其陰陽 , 則 《 素問 》 云 : 寒暑六入 , 暑統風 、 火 , 陽也 。 寒統燥 、 濕 , 陰也 。 言其變化 , 則陽中惟風無定體 , 有寒風 、 有熱風 ; 陰中則燥 、 濕二氣 , 有寒 、 有熱 。 至暑乃天之熱氣 , 流金爍石 , 純陽無陰 。 或云陽邪為熱 , 陰邪為暑者 , 甚屬不經 。 經云 :「 熱氣大來 , 火之勝也 」, 陽之動 , 始於溫 , 盛於暑 。 蓋在天為熱 , 在地為火 , 其性為暑 , 是暑即熱也 , 並非二氣 。 或云 , 暑為兼濕者亦誤也 。 暑與濕原是二氣 , 雖易兼感 , 實非暑中必定有濕也 。 譬如暑與風亦多兼感 , 豈可謂暑中必有風耶 ? 若謂熱與濕合 , 始名為暑 , 然則寒與風合 , 又將何稱 ? 更有妄立陰暑 、 陽暑之名者 , 亦屬可笑 。 如果暑必兼濕 , 則不可冠以 「 陽 」 字 。 若知暑為熱氣 、 則不可冠以 「 陰 」 字 。 其實彼所謂陰者 , 即夏月之傷於寒濕者耳 ! 設云暑有陰陽 , 則寒亦有陰陽矣 。 不知寒者 , 水之氣也 , 熱者 , 火之氣也 。 水火定位 , 寒熱有一定之陰陽 , 寒邪傳變 , 雖能化熱而感於人也 , 從無陽寒之說 。 人身雖有陰火 , 而六氣中不聞有寒火之名 。 暑字從日 , 日為天上之火 。 寒字從仌 , 仌為地下之水 。 暑邪易入心經 , 寒邪先犯膀胱 , 霄壤不同 , 各從其類 。 故寒暑二氣 , 不比風 、 燥 、 濕 , 有可陰可陽之不同也 。 況夏秋酷熱 , 始名為暑 。 冬春之熱 , 僅名為溫 。 而風 、 寒 、 燥 、 濕 , 皆能化火 。 今日六氣之邪 , 有陰陽之不同 , 又隨人身之陰陽變化 , 毋乃太無分別乎 。 至面白體豐之人 , 既病濕熱 , 應用清涼 , 本文業已明言 , 但病去六七 , 不可過用寒涼耳 ! 非謂病未去之初 , 不可用涼也 。 今云與面蒼形瘦之人治法正相反 , 則未去六七之前 , 亦當如治寒濕之用薑 、 附 、 參 、 術矣 。 陽奉陰違 , 殊乖詮釋之體 。 若脾濕陰黃 , 又豈梔柏湯苦寒純陰之藥可治哉 ? 本文云 : 救陰不在血 , 而在津與汗 , 言救陰須用充液之藥 , 以血非易生之物 , 而汗需津液以化也 。 唐本於血津上加 「 補養 」 字 , 已屬蛇足 , 於汗上加 「 測 」 字 , 則更與 「 救 」 字不貫 , 章氏仍之 , 陋矣 ! 上第三章 。
又按 : 寒 、 暑 、 燥 、 濕 、 風 , 乃五行之氣合於五臟者也 。 惟暑獨盛於夏令 , 火則四時皆有 , 析而言之 , 故曰六氣 。 然三時之暖燠 , 雖不可以暑稱之 , 亦何莫非麗日之煦照乎 ? 須知暑即日之氣也 , 日為眾陽之宗 , 陽燧承之 , 火立至焉 。 以五行論 , 言暑則火在其中矣 , 非五氣外另有一氣也 。 若風 、 寒 、 燥 , 濕悉能化火 , 此由郁遏使然 , 又不可與天之五氣統同而論矣 。
又按 : 茅雨人云 : 本文謂濕勝則陽微 , 其實乃陽微故致濕勝也 。 此辨極是 , 學者宜知之 。
再論三焦不得(唐本無此字)從外解 , 必致成(唐本無此字)里結 。 里結於何 ? 在陽明胃與腸也 。 亦須用下法 , 不可以氣血之分 , 就(唐本作 「 謂其 」 )不可下也 。 但(唐本作 「 惟 」 )傷寒邪熱在裡 , 劫爍津液 , 下之宜猛 ; 此多濕邪內搏 , 下之宜輕 。 傷寒大便溏為邪已盡 , 不可再下 ; 濕溫病大便溏為邪未盡 , 必大便硬 。 慎(唐本作 「 乃為無濕 」 始)不可再攻也 , 以糞燥為無濕矣(唐本無此句) 。
胃為臟腑之海 , 各臟腑之邪 , 皆能歸胃 , 況三焦包羅臟腑 , 其邪之入胃尤易也 。 傷寒化熱 , 腸胃乾結 , 故下宜峻猛 。 濕熱凝滯 , 大便本不幹結 , 以陰邪瘀閉不通 。 若用承氣猛下 , 其行速而氣徒傷 , 濕仍膠結不去 , 故當輕法頻下 。 如下文所云小陷胸 、 瀉心等 , 皆為輕下之法也 。
雄按 : 傷寒化熱 , 固是陽邪 , 濕熱凝滯者 , 大便雖不幹結 , 黑如膠漆者有之 , 豈可目為陰邪 ? 謂之濁邪可也 。 惟其誤為陰邪 , 故復援溫脾湯下寒實之例 , 而自詡下陽虛之濕熱 , 為深得仲景心法 , 真未經臨證之言也 。 似是而非 , 刪去不錄 。 再人之體 , 脘在腹上 , 其地位處於中(唐本作 「 其位居中 」 ) , 按之痛 , 或自痛 , 或痞脹 , 當用苦泄 , 以其入腹近也 。 必驗之於舌 , 或黃 、 或濁 , 可與小陷胸湯 、 或瀉心湯隨證治之 。 或(唐本作 「 若 」 )白不燥 , 或黃白相兼 , 或灰白 , 不渴 , 慎不可亂投苦泄 。 其中有外邪未解 , 里先結者 , 或邪郁未伸 , 或素屬中冷者 , 雖有脘中痞悶 , 宜從開泄 , 宣通氣滯 , 以達歸於肺 , 如近俗(唐本作 「 世 」 )之杏 、 蔻 、 橘 、 桔等 , 是輕苦微辛(唐本無 「 是 」 字) , 具流動之品可耳 !
此言苔白為寒 , 不燥則有痰濕 , 其黃白相兼 , 灰白而不渴者 , 皆陽氣不化 , 陰邪壅滯 。 故不可亂投苦寒滑泄以傷陽也 。 其外邪未解而里先結 , 故苔黃白相兼而脘痞 , 皆宜輕苦微辛以宣通其氣滯也 。
雄按 : 凡視溫證 , 必察胸脘 , 如拒按者 , 必先開泄 。 若苔白 , 不渴 , 多挾痰濕 。 輕者 , 橘 、 蔻 、 菖 、 薤 ; 重者 , 枳實 、 連 、 夏 , 皆可用之 。 雖舌絳神昏 , 但胸下拒按 , 即不可率投涼潤 , 必參以辛開之品 , 始有效也 。 上第四章 , 唐本並以第十一章連為一章 , 今訂正之 。 連上章皆申明邪在氣分之治法 , 而分別營衛氣血之淺深 , 身形肥瘦之陰陽 , 苔色黃白之寒熱 , 可謂既詳且盡矣 。 而下又申言察苔以辨證 , 真千古開群朦也 。 再(唐本無此字)前云 : 舌黃或渴(唐本此下有 「 當用陷胸瀉心 」 六字) , 須要有地之黃 。 若光滑者 , 乃無形濕熱中有虛象(唐本作 「 已有中虛之象 」 ) , 大忌前法 。 其臍以上為大腹 , 或滿 、 或脹 、 或痛 , 此必邪已入里矣(唐本無 「 矣 」 字) 。 表證多無 , 或十隻存一(唐本作 「 或存十之一二 」 ) 。 亦要(唐本作 「 須 」 )驗之於舌 , 或黃甚 , 或如沉香色 , 或如灰黃色 , 或老黃色或中有斷紋 , 皆當下之 , 如小承氣湯 , 用檳榔 、 青皮 、 枳實 、 元明粉 、 生首烏等(唐本此下有 「 皆可 」 二字) 。 若未見此等舌 , 不宜用此等法(唐本作 「 藥 」 ) 。 恐其中有濕聚 。 太陰為滿 , 或寒濕錯雜為痛 , 或氣壅為脹 , 又當以別法治之(唐本有 「 矣 」 字) 。
舌苔如地上初生之草 , 必有根 , 無根者為浮垢 , 刮之即去 , 乃無形濕熱 , 而胃無結實之邪 , 故云有中虛之象 。 若妄用攻瀉傷內 , 則表邪反陷 , 為難治矣 。 即使有此等舌苔 , 亦不宜用攻瀉之藥 。 又如濕為陰邪 , 脾為濕土 , 故脾陽虛 , 則濕聚腹滿 , 按之不堅 , 雖見各色舌苔而必滑 , 色黃為熱 , 白為寒 , 總當扶脾燥濕為主 , 熱者佐涼藥 , 寒者非大溫 , 其濕不能去也 。 若氣壅為脹 , 皆有虛實寒熱之不同 , 更當辨別以利氣和氣為主治也 。
雄按 : 上第五章 , 唐本移作第六章 , 今訂正之 。 章氏所釋 , 白為寒 , 非大溫其濕不去是也 。 然苔雖白而不燥 , 還須問其口中和否 ? 如口中自覺黏膩 , 則濕漸化熱 , 僅可用厚朴 、 檳榔等苦辛微溫之品 。 口中苦渴者 , 邪已化熱 , 不但大溫不可用 , 必改用淡滲苦降微涼之劑矣 。 或渴喜熱飲者 , 邪雖化熱 , 而痰飲內盛也 , 宜溫膽湯加黃連 。 楊云 : 原論已極鄭重周詳 , 此更辨別疑似 , 細極毫芒 。 可見心粗膽大者 , 必非真學問人也 。
再黃苔不甚厚而滑者 , 熱未傷津 , 猶可清熱透表 ; 若雖薄而乾者 , 邪雖去而津受傷也 , 苦重之藥當禁 , 宜甘寒輕劑可也(唐本 「 可也 」 作 「 養之 」 ) 。
熱初入營 , 即舌絳苔黃 , 其不甚厚者 , 邪結未深 , 故可清熱 , 以辛開之藥 , 從表透發 , 舌滑而津未傷 , 得以化汗而解 。 若津傷舌乾 , 雖苔薄邪輕 , 亦必秘結難出 , 故當先養其津 , 津回舌潤 , 再清餘邪也 。
雄按 : 上第六章 , 唐本移作第七章 , 今訂正之 。 此二章論黃苔各證治法之不同 。
再論其熱傳營 , 舌色必絳 。 絳 , 深紅色也 。 初傳 , 絳色中兼黃白色 , 此氣分之邪未盡也 , 泄衛透營 , 兩和可也 。 純絳鮮色者 , 包絡受病(唐本作 「 邪 」 )也 , 宜犀角 、 鮮生地 、 連翹 、 鬱金 、 石菖蒲等(唐本此下有 「 清泄之 」 三字) 。 延之數日 , 或平素心虛有痰 , 外熱一陷 , 里絡就(唐本作 「 即 」 )閉 , 非菖蒲 、 鬱金等所能開 , 須用牛黃丸 、 至寶丹之類以開其閉 , 恐其昏厥為痙也 。
何報之曰 : 溫熱病一發便壯熱煩渴 , 舌正赤而有白苔者 , 雖滑即當清裡 , 切忌表藥 。 絳者 , 指舌本也 。 黃白者 , 指舌苔也 。 舌本通心脾之氣血 , 心主營 , 營熱故舌絳也 。 脾胃 , 為中土 , 邪入胃則生苔 , 如地上生草也 。 然無病之人 , 常有微薄苔如草根者 , 即胃中之生氣也 。 楊云 : 論舌苔之源甚佳 。 若光滑如鏡 , 則胃無生髮之氣 , 如不毛之地 , 其土枯矣 。 胃有生氣而邪入之 , 其苔即長厚 , 如草根之得穢濁而長髮也 。 故可以驗病之虛實寒熱 , 邪之淺深輕重也 。 脾胃統一身之陰陽 , 營衛主一身之氣血 。 故脾又為營之源 , 胃又為衛之本也 。 苔兼白 , 白屬氣 , 故其邪未離氣分 , 可用泄衛透營 , 仍從表解 , 勿使入內也 。 純絳鮮澤者 , 言無苔色 , 則胃無濁結 , 而邪已離衛入營 , 其熱在心包也 。 若平素有痰 , 必有舌苔 。
雄按 : 絳而澤者 , 雖為營熱之徵 , 實因有痰 , 故不甚乾燥也 。 間若胸悶者 , 尤為痰據 , 不必定有苔也 。 菖蒲 、 鬱金亦為此設 , 若竟無痰 , 必不甚澤 。 其心虛血少者 , 舌色多不鮮赤 , 或淡晦無神 , 邪陷多危而難治 , 於此可卜吉凶也 。 若邪火盛而色赤 , 宜牛黃丸 。 痰濕盛而有垢濁之苔者 , 宜至寶丹 。 略參拙意 。
雄按 : 上第七章 , 唐本移為第八章 , 今訂正之 。 連下二章 , 辨論種種舌絳證治 , 是統風溫 、 濕溫而言也 。
再色絳而舌中心乾者 , 乃心胃火燔 , 劫爍津液 , 即黃連 、 石膏 , 亦可加入 。 若煩渴煩熱 , 舌心干 , 四邊色紅 , 中心或黃 、 或白者 , 此非血分也 。 乃上焦氣熱爍津 , 急用涼膈散 , 散其無形之熱 , 再看其後轉變可也 。 慎勿用血藥 , 以滋膩難散 。 至舌絳望之若干 , 手捫之原有津液 , 此津虧濕熱熏蒸 , 將成濁痰 , 蒙閉心包也 。
熱已入營則舌色絳 , 胃火爍液則舌心干 , 加黃連 、 石膏於犀角生地等藥中 , 以清營熱而救胃津 , 既白虎加生地之例也 。
雄按 : 此節章氏無注 , 今補釋之 。
其舌四邊紅而不絳 , 中兼黃白而渴 , 故知其熱不在血分 , 而在上焦氣分 , 當用涼膈散清之 。 勿用血藥引入血分 , 反難解散也 。 蓋胃以通降為用 , 若營熱蒸其胃中濁氣成痰 , 不能下降 , 反上熏而矇蔽心包 。 望之若干 , 捫之仍濕者 , 是其先兆也 。
雄按 : 上第八章 , 唐本與第九章顛倒竄亂 , 今訂正之 。
再有熱傳營血 , 其人素有瘀傷宿血在胸膈中 , 挾熱而搏 , 唐本無此四字 。 其舌色必紫而暗 , 捫之濕 , 當加入散血之品 , 如琥珀 、 丹參 、 桃仁 、 丹皮等 。 不爾 , 瘀血與熱為伍 , 阻遏正氣 , 遂變如狂 、 發狂之證 。 若紫而腫大者 , 乃酒毒衝心 。 若紫而干晦者 , 腎肝色泛也 , 難治 。
何報之曰 : 酒毒內蘊 , 舌必深紫而赤 , 或乾涸 。 若淡紫而帶青滑 , 則為寒證矣 。 須辨 。 舌紫而暗 , 暗即晦也 , 捫之潮濕不幹 , 故為瘀血 。 其晦而乾者 , 精血已枯 , 邪熱乘之 , 故為難治 。 腎色黑 , 肝色青 , 青黑相合 , 而見於舌 , 變化紫晦 , 故曰腎肝色泛也 。
雄按 : 此舌雖無邪熱 , 亦難治 。 酒毒衝心 , 急加黃連清之 。
雄按 : 此節 , 唐本作第十章 。
舌色絳而上有黏膩 , 似苔非苔者 , 中挾穢濁之氣 , 急加芳香逐之 。 舌絳欲伸出口而抵齒 , 難驟伸者 , 痰阻舌根 , 有內風也 。 舌絳而光亮 , 胃陰亡也 。 急用甘涼濡潤之品 。 若舌絳而乾燥者 , 火邪劫營 , 涼血清火為要 。 舌絳而有碎點白黃者 , 當生疳也 。 大紅點者 , 熱毒乘心也 。 用黃連 、 金汁 。 其有雖絳而不鮮 , 乾枯而痿者 , 腎陰涸也 。 急以阿膠 、 雞子黃 、 地黃 、 天冬等救之 。 緩則恐涸極而無救也 。
尤拙吾曰 : 陽明津涸 , 舌乾口燥者 , 不足慮也 , 若並亡其陽則殆矣 。 少陰陽虛 , 汗出而厥者 , 不足慮也 , 若並亡其陰則危矣 。 是以陽明燥渴 , 能飲冷者 , 生 ; 不能飲者 , 死 。 少陰厥逆 , 舌不幹者 , 生 ; 乾者 , 死 。 挾穢者 , 必加芳香 , 以開降胃中濁氣 , 而清營熱矣 。 痰阻舌根 , 由內風之逆 , 則開降中又當加辛涼咸潤以息內風也 。 脾腎之脈 , 皆連舌本 , 亦有脾腎氣敗而舌短不能伸者 , 其形貌面色亦必枯瘁 , 多為死證 , 不獨風痰所阻之故也 。 其舌不鮮 , 乾枯而痿 , 腎陰將涸 , 亦為危證 , 而黃連 、 金汁 , 並可治疳也 。
雄按 : 光絳而胃陰亡者 , 炙甘草湯去薑 、 桂 , 加石斛 , 以蔗漿易飴糖 。 干絳而火邪劫營者 , 晉三犀角地黃湯加玄參 、 花粉 、 紫草 、 銀花 、 丹參 、 蓮子心 、 竹葉之類 。 若尤氏所云 , 不能飲冷者 , 乃胃中氣液兩亡 , 宜復脈湯原方 。
汪按 : 以蔗漿易飴糖 , 巧妙絕倫 。 蓋溫證雖宜甘藥 , 又不可滯中也 。
其有舌獨中心絳乾者 , 此胃熱心營受灼也 。 當於清胃方中 , 加入清心之品 , 否則延及於尖 , 為津干火盛也 。 舌尖絳獨干 , 此心火上炎 , 用導赤散瀉其腑 。
其干獨在舌心舌尖 , 又有熱邪在心兼胃之別 。 尖獨干 , 是心熱 。 其熱在氣分者必渴 , 以氣熱劫津也 。 熱在血分 , 其津雖耗 , 其氣不熱 , 故口乾而不渴也 。 多飲能消水者為渴 , 不能多飲 , 但欲略潤者為干 。 又如血分無熱而口乾者 , 是陽氣虛不能生化津液 , 與此大不同也 。
雄按 : 上第九章 , 唐氏竄入第八章 , 今釐正之 。 舌心是胃之分野 , 舌尖乃心之外候 , 心胃兩清 , 即白虎加生地 、 黃連 、 犀角 、 竹葉 、 蓮子心也 。 津干火盛者 , 再加西洋參 、 花粉 、 梨汁 、 蔗漿可耳 ! 心火上炎者 , 導赤湯入童溲尤良 。
再舌苔白厚而乾燥者 , 此胃燥氣傷也 , 滋潤藥中加甘草 , 令甘守津還之意 。 舌白而薄者 , 外感風寒也 , 當疏散之 。 若白乾薄(唐本作 「 白薄而干 」 )者 , 肺津傷也 , 加麥冬 、 花露 、 蘆根汁等輕清之品 , 為上者上之也 。 若白苔絳底(唐本作 「 苔白而底絳 」 )者 , 濕遏熱伏也 。 當先泄濕透熱 , 防其就(唐本作 「 即 」 )干也 。 勿憂之(唐本作 「 此可勿憂 」 ) , 再從里(唐本下有 「 而 」 字)透於外 , 則變潤矣 。 初病 , 舌就(唐本作 「 即 」 )干 , 神不昏者 , 急加養正透邪之藥 。 若神已昏 , 此內匱矣(唐本 「 矣 」 字在下句之末) , 不可救藥 。
苔白而厚 , 本是濁邪 , 乾燥傷津 , 則濁結不能化 , 故當先養津而後降濁也 。 肺位至高 , 肺津傷 , 必用輕清之品 , 方能達肺 。 若氣味厚重而下走 , 則反無涉矣 。 故曰 「 上者上之也 。」
雄按 : 此釋甚明白 , 何以第二章釋為因地制宜 ? 而譏他人效顰也 。 濕遏熱伏 , 必先用辛開苦降以泄其濕 , 濕開熱透 , 故防舌乾 , 再用苦辛甘涼從里而透於外 , 則胃氣化而津液輸布 , 舌即變潤 , 自能作汗 , 而熱邪亦可隨汗而解 。 若初病舌即干 , 其津氣素竭也 。 急當養正 , 略佐透邪 。 若神已昏 , 則本元敗 , 而正不勝邪 , 不可救矣 。
雄按 : 有初起舌乾而脈滑脘悶者 , 乃痰阻於中 , 而液不上潮 , 未可率投補益也 。
又不拘何色 , 舌上生芒刺者 , 皆是上焦熱極也 。 當用青布拭冷薄荷水揩之 。 即去者輕 , 旋即生者險矣 。
生芒刺者 , 苔必焦黃或黑 。 無苔者 , 舌必深絳 。 其苔白或淡黃者 , 胃無大熱 , 必無芒刺 。 或舌尖 、 或兩邊 , 有小赤瘰 , 是營熱鬱結 , 當開泄氣分以通營清熱也 。 上焦熱極者 , 宜涼膈散主之 。
雄按 : 秦皇士云 : 凡渴不消水 , 脈滑不數 , 亦有舌苔生刺者 , 多是表邪挾食 , 用保和加竹瀝 、 萊菔汁 。 或梔豉加枳實 , 並效 。 若以寒涼抑鬱 , 則譫語發狂愈甚 , 甚則口噤不語矣 。 有斑疹內伏 , 連用升提而不出 , 用消導而斑出神清者 , 若葷腥油膩 , 與邪熱斑毒紐結不解 , 唇舌焦裂 , 口臭牙疳 , 煩熱昏沉 , 與以尋常消導 , 病必不解 , 徒用清裡 , 其熱愈甚 , 設用下奪 , 其死更速 。 惟用升麻葛根湯以宣發之 。 重者 , 非升麻清胃湯 , 不能清理腸胃血分中之膏粱積熱 , 或再加山楂 、 檳榔 , 多有生者 。 愚謂病從口入 , 感證夾食 , 為患者不少 。 秦氏著 《 傷寒大白 》, 於六法外 , 特補消導一門 , 未為無見 , 所用萊菔汁 , 不但能消痰食 , 即燥火閉郁 , 非此不清 , 用得其當 , 大可起死回生 。 郭雲臺極言其功 , 余每與海蛇同用 , 其功益懋 。
舌苔不燥 , 自覺悶極者 , 屬脾濕盛也 。 或有傷痕血跡者 , 必問曾經搔挖否 。 不可以有血而便為枯證仍從濕治可也 。 再有神情清爽 , 舌脹大不能出口者 , 此脾濕胃熱 , 鬱極化風 , 而毒延口也 。 用大黃磨入當用劑內 , 則舌脹自消矣 。
何報之曰 : 凡中宮有痰飲水血者 , 舌多不燥 , 不可誤認為寒也 。 三焦升降之氣 , 由脾鼓運 , 中焦和 , 則上下氣順 。 脾氣弱則濕自內生 。 濕盛而脾不健運 , 濁壅不行 , 自覺悶極 , 雖有熱邪 , 其內濕盛而舌苔不燥 。 當先開泄其濕 , 而後清熱 , 不可投寒涼以閉其濕也 。 神情清爽而舌脹大 , 故知其邪在脾胃 。 若神不清 , 即屬心脾兩臟之病矣 。 邪在脾胃者 , 唇亦必腫也 。
雄按 : 上第十章 , 唐氏析首節為第五章 , 次節為第十二章 , 末節為第十三章 , 今並訂正 。
再(唐本作 「 又有 」 )舌上白苔黏膩 , 吐出濁厚涎沫 , 口必甜味也(唐本作 「 其口必甜 」 ) , 為脾癉病(唐本作 「 此為脾癉 」 ) 。 乃濕熱氣聚 , 與穀氣相搏 , 土有餘也 。 盈滿則上泛 , 當用省頭草(唐本作 「 佩蘭葉 」 ) , 芳香辛散以逐之則退(唐本無此二字) 。 若舌上苔如鹼者 , 胃中宿滯挾濁穢鬱伏 , 當急急開泄 , 否則閉結中焦 , 不能從膜原達出矣 。
脾癉而濁泛口甜者 , 更當視其舌本 , 如紅赤者為熱 , 當辛通苦降以泄濁 ; 如色淡不紅 , 由脾虛不能攝涎而上泛 , 當健脾以降濁也 。 苔如鹼者 , 濁結甚 , 故當急急開泄 , 恐內閉也 。
雄按 : 濁氣上泛者 , 涎沫厚濁 , 小溲黃赤 。 脾虛不攝者 , 涎沫稀黏 , 小溲清白 。 見證迥異 , 虛證宜溫中以攝液 , 如理中或四君加益智之類可也 。 何亦以降濁為言乎 ? 疏矣 ! 上第十一章 , 唐氏併入第四章 , 今訂正之 。
此二章辨別種種白苔證治之殊 , 似兼疫證之舌苔而詳論之 , 試繹之 , 則白苔不必盡屬於寒也 。
若(唐本無此字)舌無苔 , 而有如煙煤隱隱者 , 不渴 , 肢寒 , 知挾陰病(唐本移二句在若潤者上) 。 如口渴煩熱(唐本下有 「 而燥者 」 三字) , 平時胃燥舌(唐本無 「 舌 」 字)也 , 不可攻之 。 若燥者(唐本作 「 宜 」 ) , 甘寒益胃 。 若(唐本此下有 「 不渴肢寒而 」 五字)潤者 , 甘溫扶中 , 此何(唐本此下有 「 以 」 字) 。 故外露而里無也 。
凡黑苔 , 大有虛實寒熱之不同 , 即黃白之苔 , 因食酸味 , 其色即黑 , 尤當問之 。
雄按 : 此名染苔 , 食橄欖能黑 , 食枇杷白苔能黃之類 , 皆不可不知也 。 其潤而不燥 , 或無苔如煙煤者 , 正是腎水來乘心火 , 其陽虛極矣 。 若黑而燥裂者 , 火極變水色 , 如焚木成炭而黑也 。 虛實不辨 , 死生反掌耳 。
雄按 : 虛寒證雖見黑苔 , 其舌色必潤而不紫赤 , 識此最為秘訣 。
雄按 : 更有陰虛而黑者 , 苔不甚燥 , 口不甚渴 , 其舌甚赤 , 或舌心雖黑 , 無甚苔垢 , 舌本枯而不甚赤 , 證雖煩渴便秘 , 腹無滿痛 , 神不甚昏 , 俱宜壯水滋陰 , 不可以為陽虛也 。 若黑苔望之雖燥而生刺 , 但渴不多飲 , 或不渴 , 其邊或有白苔 , 其舌本淡而潤者 , 亦屬假熱 , 治宜溫補 , 其舌心並無黑苔 , 而舌根有黑苔而燥者 , 宜下之 , 乃熱在下焦也 。 若舌本無苔 , 惟尖黑燥 , 為心火自焚 , 不可救藥 。 上第十二章 , 唐本移為第十四章 , 今訂正之 。 若(唐本無此字)舌黑而滑者 , 水來剋火 , 為陰證 , 當溫之 。 若見短縮 , 此腎氣竭也 , 為難治 。 欲救之(唐本作 「 惟 」 ) , 加人參 、 五味子 , 勉希(唐本作 「 或救 」 )萬一 。 舌黑而乾者 , 津枯火熾 , 急急瀉南補北 , 若(唐本此下有 「 黑 」 字)燥而中心厚㾦(唐本無此字)者 , 土燥水竭 , 急以鹹苦下之 。
何報之曰 : 暑熱證夾血 , 多有中心黑潤者 , 勿誤作陰證治之 。
黑苔而虛寒者 , 非桂附不可治 , 佐以調補氣血 , 隨宜而施 。 若黑燥無苔 , 胃無濁邪 。
雄按 : 非無苔也 , 但不厚耳 。 故當瀉南方之火 , 補北方之水 , 仲景黃連阿膠湯主之 。 黑燥而中心厚者 , 胃濁邪熱乾結也 , 宜用硝 、 黃鹹苦下之矣 。
雄按 : 上第十三章 , 唐本移為第十五章 , 今訂正之 。 此二章言黑苔證治之 , 有區別也 。
又按 : 茅雨人云 : 凡起病發熱胸悶 , 遍舌黑色而潤 , 外無險惡情狀 , 此胸膈素有伏痰也 , 不必張皇 , 止用薤白栝蔞桂枝半夏一劑 , 黑苔即退 , 或不用桂枝 , 即枳殼 、 桔梗亦效 。
舌淡紅無色者 , 或干而色不榮者 , 當是胃津傷而氣無化液也 , 當用炙甘草湯 。 不可用寒涼藥 。
何報之曰 : 紅嫩如新生 , 望之似潤而燥渴殆甚者 , 為妄行汗下 , 以致津液竭也 。
淡紅無色 , 心脾氣血素虛也 。 更加干而色不榮 , 胃中津氣亦亡也 。 故不可用苦寒藥 。 炙甘草湯養氣血以通經脈 , 其邪自可漸去矣 。
雄按 : 上第十四章 , 唐氏移為第十一章 , 今訂正之 。 此章言虛多邪少之人 , 舌色如是 , 當培氣液為先也 。
若舌白如粉而滑 , 四邊色紫絳者 , 溫疫病初入膜原 , 未歸胃腑 , 急急透解 , 莫待傳陷而入為險惡之病 。 且見此舌者 , 病必見凶 , 須要小心 。 凡斑疹初見 , 須用紙捻照見胸背兩脅 , 點大而在皮膚之上者 , 為斑 ; 或云頭隱隱 , 或瑣碎小粒者 , 為疹 。 又宜見而不宜見多 。 按方書謂斑色紅者屬胃熱 , 紫者熱極 , 黑者胃爛 , 然亦必看外證所合 , 方可斷之 。
溫疫白苔如積粉之厚 , 其穢濁重也 , 舌本紫絳 , 則邪熱為濁所閉 , 故當急急透解 。 此五疫中之濕疫 , 又可主以達原飲 , 亦須隨證加減 , 不可執也 。 舌本紫絳 , 熱閉營中 , 故多成斑疹 , 斑從肌肉而出 , 屬胃 ; 疹從血絡而出 , 屬經 。 其或斑疹齊見 , 經胃皆熱 , 然邪由膜原入胃者多 , 或兼風熱之入於經絡 , 則有疹矣 。 不見則邪閉 , 故宜見 。 多見則邪重 , 故不宜多 。 但斑疹亦有虛實 , 虛實不明 , 舉手殺人 , 故先生辨之如後 。
雄按 : 溫熱病舌絳而白苔滿布者 , 宜清肅肺胃 , 更有伏痰內盛 , 神氣昏瞀者 , 宜開痰為治 。 黑斑 、 藍斑 , 亦有可治者 。 余治胡季權 、 姚祿皆二案 , 載續編 。 徐月岩室案 , 附曾大父 《 隨筆 》 中 。
然而春夏之間 , 濕病俱發疹為甚 , 且其色要辨(唐本無此句) 。 如淡紅色 , 四肢清 , 口不甚渴 , 脈不洪數 , 非虛斑即陰斑 。 或胸微見數點 , 面赤足冷 , 或下利清穀 , 此陰盛格陽於上而見 , 當溫之 。
此專論斑疹不獨溫疫所有 , 且有虛實之迥別也 。 然火不郁 , 不成斑疹 。 若虛火力弱而色淡 , 四肢清者 , 微冷也 。 口不甚渴 , 脈不洪數 , 其非實火可徵矣 , 故曰虛斑 。 若面赤足冷 , 下利清穀 , 此陰寒盛格拒其陽於外 , 內真寒 , 外假熱 , 鬱而成斑 , 故直名為陰斑也 。 須附桂引火歸元 , 誤投涼藥即死 , 實火誤補亦死 , 最當詳辨也 。
若斑色紫(唐本下有 「 而 」 字)小點者 , 心包熱也 。 點大而紫 , 胃中熱也 。 黑斑而光亮者熱勝毒盛(唐本作 「 熱極毒熾 」 ) 。 雖屬不治 , 若其人氣血充者 , 或依法治之 , 尚可救 。 若黑而晦者必死 。 若黑而隱隱 , 四旁赤色火鬱內伏 , 大用清涼透發 , 間有轉紅成可救者 。 若夾斑帶疹 , 皆是邪之不一 , 各隨其部而泄 。 然斑屬血者恆多 , 疹屬氣者不少 , 斑疹皆是邪氣外露之象 , 發出(唐本下有 「 之時 」 二字)宜神情清爽 , 為外解里和之意 。 如斑疹出而昏者 , 正不勝邪 , 內陷為患 , 或胃津內涸之故 。
此論實火之斑疹也 。 點小即是從血絡而出之疹 , 故熱在心包 ; 點大從肌肉而出為斑 , 故熱在胃 。 黑而光亮者 , 元氣猶充 , 故或可救 ; 黑暗則元氣敗 , 必死矣 。 四旁赤色 , 其氣血尚活 , 故可透發也 。 斑疹夾雜 , 經胃之熱 , 各隨其部而外泄 , 熱邪入胃 , 本屬氣分 , 見斑則邪屬於血者多矣 。 疹從血絡而出 , 本屬血分 , 然邪由氣而閉其血 , 方成疹也 , 必當兩清氣血以為治也 。 既出而反神昏 , 則正不勝邪而死矣 。
雄按 : 上第十五章 , 詳論溫疫中斑疹證治之不同 , 唐氏移為第十六章 , 今訂正之 。
再有一種白㾦 , 小粒如水晶色者 , 楊云 : 平人夏月亦間有之 。 此濕熱傷肺 , 邪雖出而氣液枯也 , 必得甘藥補之 。 或未至久延 , 傷及氣液 , 乃濕鬱衛分 , 汗出不徹之故 , 當理氣分之邪 , 或白如枯骨者多凶 , 為氣液竭也 。
雄按 : 濕熱之邪 , 鬱於氣分 , 失於輕清開泄 , 幸不傳及他經 , 而從衛分發白㾦者 , 治當清其氣分之餘邪 。 邪若久郁 , 雖化白㾦 , 而氣液隨之以泄 , 故宜甘濡以補之 。 苟色白如枯骨者 , 雖補以甘藥 , 亦恐不及也 。 上第十六章 , 唐氏移為第十七章 , 今訂正之 。
楊按 : 濕熱素盛者 , 多見此證 , 然在溫病中為輕證 , 不見有他患 , 其白如枯骨者 , 未經閱歷 , 不敢臆斷 。
汪按 : 白㾦 , 前人未嘗細論 , 此條之功不小 。 白如枯骨者 , 余曾見之 , 非惟不能救 , 並不及救 , 故俗醫一見白㾦 , 輒以危言恐嚇病家 。 其實白如水晶色者 , 絕無緊要 , 吾見甚多 , 然不知甘濡之法 , 反投苦燥升提 , 則不枯者亦枯矣 。
再溫熱之病 , 看舌之後 , 亦須驗齒 。 齒為腎之餘 , 齦為胃之絡 。 熱邪不燥胃津 , 必耗腎液 , 且二經之血 , 皆走其地 , 病深動血 , 結瓣於上 。 陽血者色必紫 , 紫如干漆 ; 陰血者色必黃 , 黃如醬瓣 。 陽血若見 , 安胃為主 ; 陰血若見 , 救腎為要 。 然豆瓣色者多險 , 若證還不逆者尚可治 , 否則難治矣 。 何以故耶 ? 蓋陰下竭 , 陽上厥也 。
腎主骨 , 齒為骨之餘 , 故齒浮齦不腫者 , 為腎火水虧也 。 胃脈絡於上齦 , 大腸脈絡於下齦 , 皆屬陽明 , 故牙齦腫痛為陽明之火 。 若濕入胃 , 則必連及大腸 , 血循經絡而行 , 邪熱動血而上結於齦 。 紫者為陽明之血 , 可清可瀉 。 黃者為少陰之血 , 少陰血傷為下竭 , 其陽邪上亢而氣厥逆 , 故為難治也 。
雄按 : 上第十七章 , 唐氏移作第十八章 , 今訂正之 。
齒若光燥如石者 , 胃熱甚也 。 若無汗惡寒 , 衛偏勝也 , 辛涼泄衛透汗為要 。 若如枯骨色者 , 腎液枯也 , 為難治 。 若上半截潤 , 水不上承 , 心火上炎也 。 急急清心救水 , 俟枯處轉潤為妥 。
胃熱甚而反惡寒者 , 陽內鬱而表氣不通 , 故無汗而為衛氣偏勝 , 當泄衛以透發其汗 , 則內熱即從表散矣 。 凡惡寒而汗出者 , 為表陽虛 , 腠理不固 , 雖有內熱 , 亦非實火矣 。 齒燥有光者 , 胃津雖干 , 腎氣未竭也 。 如枯骨者 , 腎亦敗矣 , 故難治也 。 上半截潤 , 胃津養之 。 下半截燥 , 由腎水不能上滋其根 , 而心火燔灼 , 故急當清心救水 , 仲景黃連阿膠湯主之 。
若咬牙齧齒者 , 濕熱化風 , 痙病 。 但咬牙者 , 胃熱氣走其絡也 。 若咬牙而脈證皆衰者 , 胃虛無谷以內榮 , 亦咬牙也 , 何以故耶 ? 虛則喜實也 。 舌本不縮而硬 , 而牙關咬定難開者 , 此非風痰阻絡 , 即欲作痙證 , 用酸物擦之即開 , 木來泄土故也 。
牙齒相齧者 , 以內風鼓動也 。 但咬不齧者 , 熱氣盛而絡滿 , 牙關緊急也 。 若脈證皆虛 , 胃無谷養 , 內風乘虛襲之入絡 , 而亦咬牙 , 虛而反見實象 , 是謂虛則喜實 , 當詳辨也 。 又如風痰阻絡為邪實 , 其熱盛化風欲作痙者 , 或由傷陰而挾虛者 , 皆當辨也 。
雄按 : 上第十八章 , 唐氏移作第十九章 , 今訂正之 。
若齒垢如灰糕樣者 , 胃氣無權 , 津亡 , 濕濁用事 , 多死 。 而初病齒縫流清血 , 痛者 , 胃火沖激也 ; 不痛者 , 龍火內燔也 。 齒焦無垢者 , 死 ; 齒焦有垢者 , 腎熱胃劫也 。 當微下之 , 或玉女煎清胃救腎可也 。
齒垢由腎熱蒸胃中濁氣所結 , 其色如灰糕 , 則枯敗而津氣俱亡 , 腎胃兩竭 , 惟有濕濁用事 , 故死也 。 齒縫流清血 , 因胃火者出於齦 , 胃火沖激故痛 ; 不痛者出於牙根 , 腎火上炎故也 。 齒焦者腎水枯 , 無垢則胃液竭 , 故死 ; 有垢者 , 火盛而氣液未竭 。 故審其邪熱甚者 , 以調胃承氣微下其胃熱 ; 腎水虧者 , 玉女煎清胃滋腎可也 。
雄按 : 上第十九章 , 唐氏移作第二十章 , 今訂正之 。 以上三章 , 言溫熱諸證可驗齒面辨其治也 。 真發從來所未發 , 是於舌苔之外更添一秘訣 , 並可垂為後世法 。 讀者苟能隅反 , 則豈僅能辨識溫病而已哉 。
再婦人病溫與男子同 , 但多胎前產後 , 以及經水適來適斷 。 大凡胎前病 , 古人皆以四物加減用之 , 謂護胎為要 , 恐來害妊 , 如熱極用井底泥 、 藍布浸冷 , 覆蓋腹上等 , 皆是保護之意 , 但亦要看其邪之可解處 。 用血膩之藥不靈 , 又當省察 , 不可認板法 。 然須步步保護胎元 , 恐損正邪陷也 。
保護胎元者 , 勿使邪熱入內傷胎也 。 如邪猶在表分 , 當從開達外解 , 倘執用四物之說 , 則反引邪入內 , 輕病變重矣 。 楊云 : 此釋極為明通 。 故必審其邪之淺深而治 , 為至要也 。 若邪熱逼胎 , 急清內熱為主 , 如外用泥布等蓋覆 , 恐攻熱內走 , 反與胎礙 , 更當詳審 , 勿輕用也 。 總之 , 清熱解邪 , 勿使傷動其胎 , 即為保護 。 若助氣和氣以達邪 , 猶可酌用 。 其補血膩藥 , 恐反遏其邪也 。
雄按 : 此說固是 , 然究是議藥不議病矣 。 如溫熱已爍營陰 , 則地黃未嘗不可用 。 且 《 內經 》 曰 :「 婦人重身 , 毒之何如 ? 岐伯曰 : 有故有殞 , 亦無殞也 。 大積大聚 , 其可犯也 , 衰其大半而止 , 不可過也 。」 故如傷寒陽明實熱證 , 亦當用承氣下之 , 邪去則胎安也 。 蓋病邪淺則在經 , 深則在腑 , 而胎繫於臟 , 攻其經腑 , 則邪當其藥 , 與臟無礙 。
雄按 : 此釋極通 , 而竟忘卻溫熱傳營入血之證 , 本文但云 :「 不可認板法 」, 非謂血藥無可用之證也 。 若妄用補法以閉邪 , 則反害其胎矣 。 倘邪已入臟 , 雖不用藥 , 其胎必殞而命難保 。
雄按 : 亦須論其邪入何臟 。 所以經言有故無殞者 , 謂其邪未入臟 , 攻其邪亦無殞胎之害也 。 楊云 : 有故無殞者 , 有病則病當之也 。 不必增入邪未入臟之說 , 以滋熒惑 。 故要在辨證明析 , 用法得當 , 非區區四物所能保胎者也 。 故先生曰 : 須看其邪之可解處 , 不可認板法 , 至哉言乎 !
至於產後之法 , 按方書謂 , 慎用苦寒 , 恐傷其已亡之陰也 。 然亦要辨其邪能從上中解者 , 稍從證用之 , 亦無妨也 。 不過勿犯下焦 , 且屬虛體 , 當如虛怯人病邪而治 。 總之 , 無犯實實虛虛之禁 。 況產後當氣血沸騰之候 , 最多空竇 , 邪勢必乘虛內陷 , 虛處受邪為難治也 。
雄按 : 余醫案中 , 所載產後溫熱諸證治 , 皆宜參閱 , 茲不贅 。
徐洄溪曰 : 產後血脫 , 孤陽獨旺 , 雖石膏 、 犀角對證 , 亦不禁用 。 而世之庸醫 , 誤信產後宜溫之說 , 不論病證 , 皆以辛熱之藥 , 戕其陰而益其火 , 無不立斃 。 我見甚多 , 惟葉案中絕無此弊 , 足徵學有淵源 。
魏柳洲曰 : 近時專科及庸手 , 遇產後一以燥熱溫補為事 , 殺人如麻 。
雄按 : 不挾溫熱之邪者且然 , 況兼溫熱者乎 。
吳鞠通曰 : 產後溫證 , 固云治上不犯中 , 然藥反不可過輕 , 須用多備少服法 , 中病即已 。 所謂無糧之師 , 利於速戰 , 若畏產後虛怯 , 用藥過輕 , 延至三四日後 , 反不能勝藥矣 。
如經水適來適斷 , 邪將陷(唐本下有 「 於 」 字)血室 , 少陽傷寒 , 言之詳悉 , 不必多贅 。 但數動與正傷寒不同 , 仲景立小柴胡湯 , 提出所陷熱邪 , 參 、 棗(唐本下有 「 以 」 字)扶胃氣 , 以衝脈隸屬陽明也 , 此與(唐本作 「 惟 」 )虛者為合治 。 若熱邪陷入 , 與血相結者 , 當從陶氏小柴胡湯去參 、 棗 , 加生地 、 桃仁 、 楂肉 、 丹皮或犀角等 。 若本經血結自甚 , 必少腹滿痛 。 輕者 , 刺期門 ; 重者 , 小柴胡湯去甘藥 , 加延胡 、 歸尾 、 桃仁 。 挾寒 , 加肉桂心 。 氣滯者 , 加香附 、 陳皮 、 枳殼等 。 沈月光用柴胡 、 秦艽 、 荊芥 、 香附 、 蘇梗 、 厚朴 、 枳殼 、 當歸 、 芎藭 、 益母草 、 木通 、 黃芩 , 名和血逐邪湯 。 姜衣少許為引 。 治傷寒熱入血室 , 氣滯血瘀 , 而胸滿 、 腹脹痛甚者 , 甚效 。 然熱陷血室之證 , 多有譫語如狂之象 , 防是陽明胃實(唐本作 「 與陽明胃實相似 」 下有 「 此種病機 」 四字) , 當辨之(唐本作 「 最須辨別 」 ) 。 血結者 , 身體必重 , 非若陽明之輕旋便捷者(唐本無 「 旋捷 」 二字) , 何以故耶 ? 陰主重濁 , 絡脈被阻(唐本下有 「 身之 」 二字) , 側旁氣痹 , 連(唐本下有 「 及 」 字)胸背皆拘束不遂(唐本作 「 皆為阻窒 」 ) 。 故祛邪通絡 , 正合其病 , 往往延久 , 上逆心包 , 胸中(唐本下有 「 痹 」 字)痛 , 即陶氏所謂血結胸也 。 王海藏出一桂枝紅花湯加海蛤 、 桃仁 , 原是表裡上下一齊盡解之理 , 看(唐本無此字)此方大有巧手(唐本作 「 妙 」 焉) , 故錄出以備學者之用(唐本無此句) 。
「 數動 」 未詳 , 或數字是 「 變 」 字之誤 , 更俟明者正之 。 衝脈為血室 , 肝所主 , 其脈起於氣街 。 氣街 , 陽明胃經之穴 , 故又隸屬陽明也 。 邪入血室 , 仲景分淺深而立兩法 : 其邪深者 , 云如結胸狀 , 譫語者 , 刺期門 , 隨其實而瀉之 , 是從肝而泄其邪 , 亦即陶氏之所謂血結胸也 ; 其邪淺者 , 云往來寒熱如瘧狀 , 而無譫語 , 用小柴胡湯 , 是從膽治也 。 蓋往來寒熱 , 是少陽之證 , 故以小柴胡湯提少陽之邪 , 則血室之熱 , 亦可隨之而外出 , 以肝膽為表裡 。 故深則從肝 , 淺則從膽 , 以導泄血室之邪也 。 今先生更詳證狀 , 並採陶氏 、 王氏之方法 , 與仲景各條合觀 , 誠為精細周至矣 。 其言小柴胡湯 , 惟虛者為合法 , 何也 ? 蓋傷寒之邪 , 由經而入血室 , 其胃無邪 , 故可用參 、 棗 ; 若溫熱之邪 , 先已犯胃 , 後入血室 , 故當去參 、 棗 , 惟胃無邪及中虛之人 , 方可用之耳 !
雄按 : 世人治瘧 , 不論其是否為溫熱所化 , 而一概執用小柴胡湯以實其胃 , 遂致危殆者最多 ! 須知傷寒之用小柴胡湯者 , 止防少陽經邪乘虛入胃 , 故用參 、 棗先助胃之御之 , 其與溫熱之邪來路不同 , 故治法有異也 。 汪按 : 此謂溫熱之邪與傷寒來路不同 , 故治法有異是也 。 至云傷寒胃中無邪 , 又云 , 防少陽之邪乘虛入胃 , 則似未安 , 夫傷寒傳經 , 由太陽而陽明而少陽 , 故有太陽陽明 , 有正陽陽明 , 有少陽陽明 。 豈有少陽受邪而陽明不受邪者 。 亦豈有防少陽之邪 , 倒傳陽明之理乎 。
雄按 : 溫邪熱入血室有三證 : 如經水適來 , 因熱邪陷入而搏結不行者 , 此宜破其血結 。 若經水適斷 , 而邪乃乘血舍之空虛以襲之者 , 宜養營以清熱 。 其邪熱傳營 , 逼血妄行 , 致經未當期而至者 , 宜清熱以安營 。 上第二十章 , 唐氏作第二十一章 。 其小引云 : 溫證論治二十則 , 乃先生遊於洞庭山 。 門人顧景文隨之舟中 , 以當時所語 , 信筆錄記 。 一時未加修飾 , 是以詞多詰屈 , 語亦稍亂 , 讀者不免晦口 。 大烈不揣冒昧 , 竊以語句少為條達 , 前後少為移掇 , 惟使晦者明之 。 至先生立論之要旨 , 未敢稍更一字也 。 章氏詮釋 , 亦從唐本 。 雄謂原論次序 , 亦既井井有條 , 而語句之間 , 並不難讀 , 何必移前掇後 , 紊其章法 , 而第三章如玉女煎去其 「 如 」 字之類 , 殊失廬山真面目矣 , 茲悉依華本訂正之 。
葉香岩三時伏氣外感篇
春溫一證 , 由冬令收藏未固 , 昔人以冬寒內伏 , 藏於少陰 , 入春發於少陽 , 以春木內應肝膽也 。 寒邪深伏 , 已經化熱 , 昔賢以黃芩湯為主方 , 苦寒直清裡熱 , 熱伏於陰 , 苦味堅陰 , 乃正治也 。 知溫邪忌散 , 不與暴感門同法 。 若因外邪先受 , 引動在裡伏熱 。 必先辛涼以解新邪 , 自注 : 蔥豉湯 。 繼進苦寒以清裡熱 。 況熱乃無形之氣 , 時醫多用消滯 , 攻治有形 , 胃汁先涸 , 陰液劫盡者多矣 。
雄按 : 新邪引動伏邪者 , 初起微有惡寒之表證 。
徐洄溪曰 : 皆正論也 。
章虛谷曰 : 或云 : 人身受邪 , 無不即病 , 未有久伏過時而發者 , 其說甚似有理 , 淺陋者莫不遵信為然 , 不知其悖經義 , 又從而和之 。 夫人身內臟腑 , 外營衛 , 於中十二經 、 十五絡 、 三百六十五孫絡 、 六百五十七穴 , 細微幽奧 , 曲折難明 。 今以一郡一邑之地 , 匪類伏匿 , 猶且不能覺察 。 況人身經穴之淵邃隱微 , 而邪氣如煙之漸熏 , 水之漸積 , 故如 《 內經 》 論諸痛諸積 , 皆由初感外邪 , 伏而不覺 , 以致漸侵入內所成者也 。 安可必謂其隨感即病 , 而無伏邪者乎 ? 又如人之痘毒 , 其未發時 , 全然不覺 , 何以又能伏耶 ? 由是言之 , 則 《 素問 》 所言冬傷寒 , 春病溫 , 非讕語矣 。
雄按 : 藏於精者 , 春不病溫 , 小兒之多溫病何耶 ? 良以冬暖而失閉藏耳 ! 夫冬豈年年皆暖歟 ? 因父母以姑息為心 , 惟恐其凍 , 往往衣被過厚 , 甚則戕之以裘帛(富家兒多夭者 , 半由此也) , 雖天令潛藏 , 而真氣已暗為發泄矣 。 溫病之多 , 不亦宜乎 。 此理不但幼科不知 , 即先賢亦從未道及也 。 汪按 : 惟洄溪嘗略論及之耳 。
風溫者 , 春月受風 , 其氣已溫 。
雄按 : 此言其常也 , 冬月天暖 , 所感亦是風溫 , 春月過冷 , 亦有風寒也 。 經謂春病在頭 , 治在上焦 。 肺位最高 , 邪必先傷 , 此手太陰氣分先病 , 失治則入手厥陰心包絡 , 血分亦傷 。 蓋足經順傳 , 如太陽傳陽明 , 人皆知之 。 肺病失治 , 逆傳心包絡 , 人多不知者 。 俗醫見身熱咳喘 , 不知肺病在上之旨 , 妄投荊 、 防 、 柴 、 葛 , 加入枳 、 樸 、 杏 、 蘇 、 菔子 、 楂 、 麥 、 橘皮之屬 , 輒云解肌消食 。 有見痰喘 , 便用大黃礞石滾痰丸 , 大便數行 , 上熱愈結 。 幼稚谷少胃薄 , 表裡苦辛化燥 , 胃汁已傷 , 復用大黃大苦沉降丸藥 , 致脾胃陽和傷極 , 陡變驚癇 , 莫救者多矣 。
自注風溫肺病 , 治在上焦 。 夫春溫忌汗 , 初病投劑 , 宜用辛涼 。 若雜入消導發散 , 徐云 : 須對證亦可用 。 不但與肺病無涉 , 劫盡胃汁 , 肺乏津液上供 。 頭目清竅 , 徒為熱氣熏蒸 , 鼻乾如煤 , 目瞑或上竄無淚 , 或熱深肢厥 , 狂躁溺澀 , 胸高氣促 , 皆是肺氣不宣化之徵 。 斯時若以肺藥少加一味清降 , 使藥力不致直趨腸中 。
雄按 : 所謂非輕不舉也 , 重藥則直過病所矣 。 而上痹可開 , 諸竅自爽 , 無如市醫僉云結胸 , 皆用連 、 蔞 、 柴 、 枳 , 苦寒直降 , 致閉塞愈甚 , 告斃者多 。
又 : 此證初因發熱喘嗽 , 首用辛涼清肅上焦 , 徐云 : 正論 。 如薄荷 、 連翹 、 牛蒡 、 象貝 、 桑葉 、 沙參 、 梔皮 、 姜皮 、 花粉 。 若色蒼熱勝煩渴 , 用石膏 、 竹葉辛寒清散 , 痧疹亦當宗此 。 若日數漸多 , 邪不得解 , 芩 、 連 、 涼膈亦可用 。 至熱邪逆傳膻中 , 神昏目瞑 , 鼻竅無涕洟 , 諸竅欲閉 , 其勢危急 , 必用至寶丹或牛黃清心丸 。 徐云 : 急救非此不可 。 病減後餘熱 , 只甘寒清養胃陰足矣 。
春月暴暖忽冷 , 先受溫邪 , 繼為冷束 , 咳嗽痰喘最多 , 辛解涼溫 , 只用一劑 , 大忌絕谷 。 若甚者宜晝夜豎抱勿倒 , 三四日 。 徐云 : 秘訣 。 夫輕為咳 , 重為喘 , 喘急則鼻掀胸挺 。
自注春溫皆冬季伏邪 , 詳於大方諸書 , 幼科亦有伏邪 。
雄按 : 人有大小 , 感受則一也 。 治從大方 。
雄按 : 感受既一 , 治法亦無殊 , 奈大方明於治溫者罕矣 , 況幼科乎 。 然暴感為多 , 如頭痛惡寒 , 發熱喘促 , 鼻塞聲重 , 脈浮無汗 , 原可表散 。 春令溫舒 , 辛溫宜少用 , 陽經表藥 , 最忌混亂 。 至若身熱咳喘有痰之證 , 只宜肺藥清解 , 瀉白散加前胡 、 牛蒡 、 薄荷之屬 , 消食藥只宜一二味 。
雄按 : 此為有食者言也 。 若二便俱通者 , 消食少用 , 須辨表 、 里 、 上 、 中 、 下 , 何者為急施治 。 又春季溫暖 , 風溫極多 , 溫變熱最速 , 若發散風寒消食 , 劫傷津液 , 變證尤速 。
雄按 : 沈堯封云 : 溫 , 亦火之氣也 。 蓋火之微者曰溫 , 火之甚者曰熱 , 三時皆有 。 惟暑為天上之火 , 獨盛於夏令耳 。
初起咳嗽喘促 , 通行用 : 薄荷(汗多不用)連翹 象貝 牛蒡 花粉 桔梗 沙參 木通 枳殼 橘紅
表解熱不清用 : 黃芩 連翹 桑皮 花粉 地骨皮 川貝 知母 山梔
備用方 : 黃芩湯 蔥豉湯 涼膈散 清心涼膈散 葦莖湯 瀉白散 葶藶大棗湯 白虎湯 至寶丹 牛黃清心丸 竹葉石膏湯 喻氏清燥救肺湯
裡熱不清 , 朝上涼 , 晚暮熱 , 即當清解血分 , 久則滋清養陰 。 若熱陷神昏 , 痰升喘促 , 急用牛黃丸 、 至寶丹之屬 。
風溫乃肺先受邪 , 遂逆傳心包 , 治在上焦 , 不與清胃攻下同法 。 幼科不知 , 初投發散消食 , 不應 。 改用 : 柴 、 芩 、 栝蔞 、 枳實 、 黃連 , 再下奪 , 不應 。 多致危殆 , 皆因不明手經之病耳 。
雄按 : 婆心苦口 , 再四丁寧 , 舌敝耳聾 , 可為太息 。
若寒痰阻閉 , 亦有喘急胸高 , 不可與前法 。 用三白吐之 , 或妙香丸 。
夏為熱病 , 然夏至以前 , 時令未為大熱 , 經以先夏至病溫 , 後夏至病暑 。 溫邪前已申明 。 暑熱一證 。
雄按 :《 陰陽大論 》 云 : 春氣溫和 , 夏氣暑熱 , 是暑即熱也 。 原為一證 , 故夏月中暑 。 仲景標曰 : 中熱也 。 昔人以動靜分為暑熱二證 , 蓋未知暑為何氣耳 。 醫者易眩 , 夏暑發自陽明 , 古人以白虎湯為主方 。 後賢劉河間創議 , 迥出諸家 , 謂 「 溫熱時邪 , 當分三焦投藥 , 以苦辛寒為主 , 若拘六經分證 , 仍是傷寒治法 , 致誤多矣 。」 徐云 : 能分六經者亦鮮矣 。 蓋傷寒外受之寒 , 必先從汗解 。 辛溫散邪是已 。 口鼻吸入之寒 , 即為中寒陰病 , 徐云 : 亦不盡然 。 治當溫里 , 分三陰見證施治 。 若夫暑病 , 專方甚少 , 皆因前人略於暑 , 詳於寒耳 。 考古如 《 金匱 》 暑暍痙之因 , 而潔古以動靜分中暑 、 中熱 , 各具至理 。
雄按 : 雖有至理 , 而強分暑熱 , 名已不正矣 。 茲不概述 。 論幼科病暑熱 , 夾雜別病有諸 , 而時下不外發散消導 , 加入香薷一味 , 或六一散一服 。 考 《 本草 》: 香薷辛溫發汗 , 能泄宿水 。 夏熱氣閉無汗 , 渴飲停水 , 香薷必佐杏仁 , 以杏仁苦降泄氣 , 大順散取義若此 。 徐云 : 大順散非治暑之方 , 乃治暑月傷冷之方也 , 何得連類及之 , 夾雜矣 。
雄按 : 上言香薷治渴飲停水 , 佐杏仁以降泄 , 故曰大順散之義 , 亦若此也 。 長夏濕令 , 暑必兼濕 。
雄按 : 此言長夏濕旺之令 , 暑以蒸之 , 所謂土潤溽暑 , 故暑濕易於兼病 , 猶之冬月風寒 , 每相兼感 。 暑傷氣分 , 濕亦傷氣 , 汗則耗氣傷陽 , 胃汁大受劫爍 , 變病由此甚多 , 發泄司令 , 里真自虛 。 張鳳逵云 : 暑病首用辛涼 , 繼用甘寒 , 再用酸泄酸斂 , 不必用下 。 可稱要言不煩矣 。 然幼科因暑熱蔓延 , 變生他病 。
雄按 : 大方何獨不然 , 學者宜知隅反 。 茲摘其概 。
暑邪必挾濕 。
雄按 : 暑令濕盛 , 必多兼感 , 故曰挾 。 猶之寒邪挾食 , 濕證兼風 , 俱是二病相兼 , 非謂暑中必有濕也 。 故論暑者 , 須知為天上烈日之炎威 , 不可誤以濕熱二氣並作一氣 , 始為暑也 。 而治暑者 , 須知其挾濕為多焉 。 狀如外感風寒 , 忌用柴 、 葛 、 羌 、 防 。 如肌表熱無汗 , 辛涼輕劑無誤 。 香薷辛溫氣升 , 熱服易吐 , 佐苦降 , 如杏仁 、 黃連 、 黃芩則不吐 。 宣通上焦 , 如杏仁 、 連翹 、 薄荷 、 竹葉 。 暑熱深入 , 伏熱煩渴 , 白虎湯 、 六一散 。
雄按 : 無濕者白虎湯 , 挾濕者六一散 , 須別 。 暑病頭脹如蒙 , 皆熱盛上熾 , 白虎 、 竹葉 ; 酒濕食滯者 , 加辛溫通里 。
夏令受熱 , 昏迷若驚 , 此為暑厥 。
雄按 : 受熱而迷 , 名曰暑厥 。 譬如受冷而僕 , 名寒厥也 。 人皆知寒之即為冷矣 , 何以不知暑之為熱乎 。 即熱氣閉塞孔竅所致 。 其邪入絡 , 與中絡同法 , 牛黃丸 、 至寶丹芳香利竅可效 。 徐云 : 妙法 。 雄按 : 紫雪亦可酌用 。 神蘇以後 , 用清涼血分 , 如連翹心 、 竹葉心 、 玄參 、 細生地 、 鮮生地 、 二冬之屬 。
雄按 : 暑是火邪 , 心為火臟 , 邪易入之 。 故治中暑者 , 必以清心之藥為君 。 此證初起 , 大忌風藥 。
雄按 : 火邪得風藥而更熾矣 。 初病暑熱傷氣 。
雄按 : 所謂壯火食氣也 。 竹葉石膏湯 , 或清肺輕劑 。
雄按 : 火邪剋金 , 必先侵肺矣 。 大凡熱深厥深 , 四肢逆冷 , 魏柳洲曰 : 火極似水 , 乃物極必反之候 。 凡患此 , 為燥熱溫補所殺者多矣 , 哀哉 ! 蓋內真寒而外假熱 , 諸家嘗論之矣 。 內真熱而外假寒 , 論及者罕也 。
雄按 : 道光甲辰六月初一日至初四日 , 連日酷熱異常 , 如此死者 , 道路相接 , 余以神犀丹 、 紫雪二方救之 , 極效 。 但看面垢齒燥 , 二便不通 , 或瀉不爽 , 為是 , 大忌誤認傷寒也 。
雄按 : 尤忌誤以暑為陰邪 , 或指暑中有濕 , 而妄投溫燥滲利之藥也 。 上暑厥 。
雄按 : 王節齋云 : 夏至後病為暑 , 相火令行 , 感之自口齒入 , 傷心包絡經 , 甚則火熱制金 , 不能平木 , 而為暑風 。 張兼善云 : 清邪中上 , 濁邪中下 , 其風寒濕皆地之氣 , 所以俱中足經 , 惟暑乃天之氣 , 系清邪 , 所以中手少陰心經 。
幼兒斷乳納食 , 值夏月脾胃主氣 , 易於肚膨泄瀉 , 足心熱 , 形體日瘦 , 或煩渴喜食 , 漸成五疳積聚 。 當審體之強弱 , 病之新久 , 有餘者疏胃清熱 。 食入糞色白 , 或不化 , 健脾佐消導清熱 。 若濕熱內郁 , 蟲積腹痛 , 徐云 : 此證最多 。 導滯驅蟲微下之 。 緩調用肥兒丸之屬 。
上熱疳 。
夏季秋熱 , 小兒泄瀉 , 或初愈未愈 , 滿口皆生疳蝕 , 嘗有阻塞咽喉致危者 , 此皆在裡濕盛生熱 , 熱氣蒸灼 , 津液不生 , 濕熱偏傷氣分 , 治在上焦 , 或佐淡滲 。 徐云 : 須用外治 。 世俗常刮西瓜翠衣治疳 , 徐云 : 合度 。 取其輕揚滲利也 。
上口疳 。
夏季濕熱鬱蒸 , 脾胃氣弱 , 水穀之氣不運 , 濕著內蘊為熱 , 漸至浮腫腹脹 , 小水不利 , 治之非法 , 水濕久漬 , 逆行犯肺 , 必生咳嗽喘促 , 甚則坐不得臥 , 俯不得仰 , 危期速矣 。 大凡喘必生脹 , 脹必生喘 。 方書以先喘後脹 , 治在肺 ; 先脹後喘 , 治在脾 , 亦定論也 。《 金匱 》 有風水 、 皮水 、 石水 、 正水 、 黃汗 , 以分表裡之治 。 河間有三焦分消 。 子和有磨積逐水 。 皆有奧義 , 學者不可不潛心體認 , 難以概述 。 閱近代世俗 , 論水濕喘脹之證 , 以 《 內經 》 開鬼門取汗為表治 , 分利小便潔淨府為里治 。 經旨 《 病能篇 》 謂 「 諸濕腫滿 , 皆屬於脾 」, 以健脾燥濕為穩治 。 治之不效 , 技窮束手矣 。 不知凡病皆本乎陰陽 , 通表利小便 , 乃宣經氣 , 利腑氣 , 是陽病治法 ; 暖水臟 、 溫脾胃 、 補土以驅水 , 是陰病治法 。 治肺痹 , 以輕開上 ; 治脾 , 必佐溫通 。 若陰陽表裡乖違 , 臟真日漓 , 陰陽不運 , 亦必作脹 , 治以通陽 , 乃可奏績 , 如 《 局方 》 禹餘糧丸 , 甚至三焦交阻 , 必用分消 , 腸胃窒塞 , 必用下奪 。 然不得與傷寒實熱同例 , 擅投硝 、 黃 、 枳 、 樸 、 擾動陰血 。 若太陰脾臟 , 飲濕阻氣 , 溫之 、 補之不應 , 欲用下法 , 少少甘遂為丸可也 。 徐云 : 亦太峻 。 其治實證 , 選用方法備採 。
雄按 : 葉氏 《 景岳發揮 》 有 「 因喘而腫 , 當以清肺為要 」 之論 , 宜參 。 若水濕侵脾 , 發腫致喘 , 治當補土驅水 , 設水氣上凌心包 , 變呃更危 。 陳遠公云 : 用苡仁 、 茯神各一兩 , 白朮 、 蒼朮各三錢 , 半夏 、 陳皮各一錢 , 丁香五分 , 吳萸三分 , 名止呃湯 。 二劑可安 。
喘脹備用方徐云 : 太猛厲者 , 不可輕用 。
葶藶 大棗湯 瀉白散 大順散 牡蠣 澤瀉散 五苓散 越脾湯 甘遂 半夏湯 控涎丹 五子五皮湯 子和桂苓湯 禹功丸 茯苓防己湯 中滿分消湯 小青龍湯 木防己湯
吐瀉一證 , 幼兒脾胃受傷 , 陡變驚搐最多 。 徐云 : 此證多是痰濕 。 若是不正穢氣觸入 , 或口食生冷 , 套用正氣散 、 六和湯 、 五積散之類 。 正氣受傷 , 肢冷呃忒 , 嘔吐自利 , 即用錢氏益黃散 。 有痰用星附六君子湯 、 理中湯等 。 倘熱氣深伏 , 煩渴引飲 , 嘔逆者連香飲 , 黃連竹茹橘皮半夏湯 。 熱閉神昏 , 用至寶丹 。 寒閉 , 用來復丹 。
稚年夏月食瓜果 , 水寒之濕 , 著於脾胃 , 令人泄瀉 , 其寒濕積聚 , 未能遽化熱氣 , 必用辛溫香竄之氣 , 古方中消瓜果之積 , 以丁香 、 肉桂或用麝香 , 今七香餅治瀉 , 亦祖此意 。 其平胃散 、 胃苓湯亦可用 。
雄按 : 此非溫熱為病 , 何必採入 。 緣夏月此等證候甚多 , 因畏熱貪涼而反生寒濕之病 , 乃夏月之傷寒也 。 雖在暑令 , 實非暑證 。 昔人以陰暑名之 , 謬矣 。 譬如避火而溺於水 , 拯者但可云出之於水 , 不可云出之於陰火也 。
瘧之為病 , 因暑而發者居多 。
雄按 : 可謂一言扼要 , 奈世俗惟知小柴胡湯為治 , 誤人多矣 。 方書雖有痰 、 食 、 寒 、 熱 、 瘴 、 癘之互異 。 幼稚之瘧 , 多因脾胃受病 。
雄按 : 因暑而發者 , 雖大人之瘧 , 無不病於脾胃 , 以暑多兼濕 , 脾為土臟 , 而胃者以容納為用 , 暑邪吸入 , 必伏於此也 。 然氣怯神昏 , 初病驚癇厥逆為多 , 在夏秋之時 , 斷不可認為驚癇 。 大方瘧證 , 須分十二經 , 與咳證相等 。 若幼科 , 庸俗但以小柴胡去參 , 或香薷 、 葛根之屬 。
雄按 : 舉世無不爾 , 於幼科乎何尤 。 不知柴胡劫肝陰 , 葛根竭胃汁 , 致變屢矣 。
雄按 : 柴葛之弊 , 二語見林北海重刊張司農 《 治暑全書 》, 葉氏引用 , 原非杜撰 , 洄溪妄評 , 殊欠考也 。 幼稚純陽 , 暑為熱氣 。
雄按 : 在天為暑 , 在地為熱 , 故暑即熱之氣也 。 昔人謂有陰暑者 , 已極可笑 , 其分中熱 、 中暑為二病者 , 是析一氣而兩也 。 又謂暑合濕熱而成者 , 是並二氣而一也 , 奚可哉 。 證必熱多煩渴 , 邪自肺受者 , 桂枝白虎湯 , 二進必愈 。 其冷食不運 , 有足太陰脾病見證 , 初用正氣 , 或用辛溫 , 如草果 、 生薑 、 半夏之屬 。
雄按 : 切記 , 此是治暑月因寒濕而病之法 。 方書謂草果治太陰獨勝之寒 , 知母治陽明獨勝之熱 , 瘧久色奪 , 唇白 、 汗多 、 餒弱 , 必用四獸飲 。
雄按 : 邪去而正衰 , 故可用此藥 。 陰虛內熱 , 必用鱉甲 、 首烏 、 知母 , 便漸溏者忌用 。 久瘧營傷 , 寒勝 , 加桂 、 姜 , 擬初中末瘧門用藥於下 。
雄按 : 葉氏 《 景岳發揮 》 內所論瘧痢諸候 , 宜參 。
初病暑風濕熱瘧藥 :
脘痞悶 : 枳殼 桔梗 杏仁 厚朴(二味喘最宜) 栝蔞皮 山梔 香豉
頭痛宜辛涼輕劑 : 連翹 薄荷 赤芍 羚羊角 蔓荊子 滑石(淡滲清上) 。 重則用石膏 , 口渴用花粉 , 煩渴用竹葉石膏湯 。 熱甚則用黃芩 、 黃連 、 山梔 。
夏季身痛屬濕 , 羌 、 防辛溫宜忌 , 宜用木防己 、 蠶砂 。
雄按 : 豆卷可用 。
暑熱邪傷 , 初在氣分 , 日多不解 , 漸入血分 , 反渴不多飲 , 唇舌絳赤 , 芩 、 連 、 膏 、 知 , 不應 。 必用血藥 , 量佐清氣熱一味足矣 。
輕則用青蒿 、 丹皮(汗多忌) 、 犀角 、 竹葉心 、 玄參 、 鮮生地 、 細生地 、 木通(亦能發汗) 、 淡竹葉 。 汪按 : 此乃淡竹葉草故與竹葉心別 。 若熱久痞結 , 瀉心湯選用 。
夏月熱久入血 , 最多蓄血一證 。 徐云 : 歷練之言 。 譫語昏狂 , 看法以小便清長 , 大便必黑為是 , 桃核承氣湯為要藥 。
瘧多用烏梅 , 以酸泄木安土之意 。
雄按 : 邪未衰者忌之 。 用常山 、 草果 , 乃劫其太陰之寒 , 以常山極走 , 使二邪不相併之謂 。 徐云 : 兼治痰 。
雄按 : 內無寒痰者不可浪用 。 用人參 、 生薑 , 曰 : 露姜飲 , 一以固元 , 一以散邪 , 取通神明 、 去穢惡之義 。
雄按 : 必邪衰而正氣已虛者 , 可用此 。 總之 , 久瘧氣餒 , 凡壯膽氣 , 皆可止瘧 , 未必真有瘧鬼 。
雄按 : 有物憑之者 , 間或有之 , 不必凡患瘧疾皆有祟也 。 又 , 瘧疾既久 , 深入血分 , 或結瘧母 , 鱉甲煎丸 。 設用煎方 , 活血通絡可矣 。
徐忠可云 : 幼兒未進穀食者 , 患瘧久不止 , 用冰糖濃湯 , 余試果驗 。 徐云 : 亦一單方 。 汪按 : 冰糖用秋露水煎尤良 。
雄按 : 食谷者 , 瘧久不止 , 須究其所以不止而治之 。
痢疾一證 , 古稱滯下 , 蓋里有滯濁而後下也 。 但滯在氣 、 滯在血 , 冷傷 、 熱傷而滯非一 。 今人以滯為食 , 但以消食 , 並令禁忌飲食而已 。
雄按 : 更有拘泥 「 吃不死之痢疾 」 一言 , 不論痢屬何邪 , 邪之輕重 , 強令納食 , 以致劇者近尤多也 。 蓋所謂吃不死之痢疾者 , 言痢之能吃者 , 乃不死之證 , 非惡谷而強食也 。
夫瘧痢皆起夏秋 , 都因濕熱鬱蒸 , 以致脾胃水穀不運 , 濕熱灼氣 , 血為黏膩 。 先痛後痢 , 痢後不爽 。 若偶食瓜果水寒即病 , 未必即變為熱 , 先宜辛溫疏利之劑 。
雄按 : 雖未必即化為熱 , 然有暑濕內郁 , 本將作痢 , 偶食生冷 , 其病適發者 , 仍須察脈證而施治法 , 未可遽以為寒證也 , 余見多矣 , 故謹贅之 。 若膿血幾十行 , 㽲痛後重初用宣通驅熱 , 如芩 、 連 、 大黃 , 必加甘草以緩之 。 非如傷寒糞堅 , 須用芒硝咸以軟堅 , 直走破泄至陰 , 此不過苦能勝濕 , 寒以逐熱 , 足可卻病 。 古云 : 行血則便膿愈 , 導氣則後重除 。 行血涼血 , 如丹皮 、 桃仁 、 延胡 、 黑楂 、 歸尾 、 紅花之屬 。 導氣如木香 、 檳榔 、 青皮 、 枳 、 樸 、 橘皮之屬 。 世俗通套 , 不過如此 。 蓋瘧傷於經 , 猶可延挨 。 痢關乎臟 , 誤治必危 。 診之大法 , 先明體質強弱 , 肌色蒼嫩 , 更詢起居致病因由 。 初病體堅質實 , 前法可遵 。 久病氣餒神衰 , 雖有腹痛後重 , 亦宜詳審 , 不可概以攻積清奪施治 。
噤口不納水穀下痢 , 都因熱升濁攻 , 必用大苦 , 如芩 、 連 、 石蓮清熱 , 人參輔胃益氣 , 熱氣一開 , 即能進食 , 藥宜頻頻進二三日 。 徐云 : 人參必同清熱之藥用 , 便為合度 。
小兒熱病最多者 , 以體屬純陽 , 六氣著人 , 氣血皆化為熱也 。
雄按 : 大人雖非純陽 , 而陰虛體多 , 客邪化熱 , 亦甚易也 。 飲食不化 , 蘊蒸於裡 , 亦從熱化矣 。 然有解表已 , 復熱 ; 攻裡熱己 , 復熱 ; 利小便愈後 , 復熱 。 養陰滋清 , 熱亦不除者 。 張季明謂元氣無所歸著 , 陽浮則倏熱矣 。 六神湯主之 。
秋深初涼 , 稚年發熱咳嗽 。
雄按 : 大人亦多病此 。 證似春月風溫證 。 但溫乃漸熱之稱 , 涼即漸冷之意 。 春月為病 , 猶是冬令固密之餘 ; 秋令感傷 , 恰值夏月發泄之後 。 其體質之虛實不同 。 徐云 : 通人之言也 。 但溫自上受 , 燥自上傷 , 理亦相等 , 均是肺氣受病 , 世人誤認暴感風寒 , 混投三陽發散 , 津劫燥甚 , 喘急告危 。 若果暴涼外束 , 身熱痰嗽 , 只宜蔥豉湯 , 或蘇梗 、 前胡 、 杏仁 、 枳 、 桔之屬 , 僅一二劑亦可 。 更有粗工亦知熱病 , 與瀉白散加芩 、 連之屬 , 不知愈苦助燥 , 必增他變 , 當以辛涼甘潤之方 , 氣燥自平而愈 。 慎勿用苦燥劫爍胃汁 。
雄按 : 夏令發泄 , 所以伏暑之證 , 多於伏寒也 。
秋燥一證 , 氣分先受 , 治肺為急 。 若延綿數十日之久 , 病必入血分 , 又非輕浮肺藥可治 。 須審體質證端 , 古謂治病當活潑潑地 , 如盤走珠耳 。
沈堯封曰 : 在天為燥 , 在地為金 , 燥亦五氣之一也 。
雄按 : 以五氣而論 , 則燥為涼邪 , 陰凝則燥 , 乃其本氣 。 但秋燥二字 , 皆從火者 , 以秋承夏後 , 火之餘焰未息也 。 若火既就之陰竭 , 則燥是其標氣 , 治分溫潤 、 涼潤二法 。 然金曰從革 , 故本氣病少 , 標氣病多 。 此聖人制字之所以從火 。 而 《 內經 》 云 : 燥者潤之也 。 海峰云 : 燥氣勝復 。 片言而析 , 是何等筆力 。 然燥萬物者 , 莫熯乎火 。 故火未有不燥 , 而燥未有不從火來 。 溫熱二證論火 , 即所以論燥也 。 若非論燥 , 仲景條內 , 兩 「 渴 」 字從何處得來 ? 且熱病條云 :「 口燥渴 」, 明將燥字點出 。 喻氏云 : 古人以燥熱為暑 , 故用白虎湯主治 。 此悟徹之言也 。 明乎此 , 則溫熱二證 , 火氣兼燥 , 夫復何疑 ?
雄按 : 今人以暑為陰邪 , 又謂暑中有濕 , 皆囈語也 。
徐洄溪曰 : 此卷議論 , 和平精切 , 字字金玉 , 可法可傳 。 得古人之真詮而融化之 , 不僅名家 , 可稱大家矣 。 敬服敬服 !
黃退菴曰 : 先生乃吳中之名醫也 , 始習幼科 , 後學力日進 , 擴充其道 , 於內科一門 , 可稱集大成焉 。 論溫證雖宗河間 , 而用方工細 , 可謂青出於藍 。 但欲讀其書者 , 須先將仲景以下諸家之說 , 用過工夫 , 然後探究葉氏方意所從來 , 庶不為無根之萍也 。
雄按 : 葉氏醫案 , 乃後人所輯 。 惟此卷 《 幼科要略 》, 為先生手定 。 華氏刻於醫案後以傳世 , 徐氏以為字字金玉 。 奈大方家視為幼科治法 , 不過附庸於此集 , 皆不甚留意 。 而習幼科者 , 謂此書為大方之指南 , 更不過而問焉 。 即闡發葉氏 , 如東扶鞠通 、 虛谷者 , 亦皆忽略而未之及也 。 余謂雖為小兒說法 。 大人豈有他殊 , 故於 《 溫熱論 》 後 , 附載春溫 、 夏暑 、 秋燥諸條 , 舉一反三 , 不僅為活幼之慈航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