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平伯外感溫病篇
雄按 : 此與下篇相傳為陳 、 薛所著 。 究難考實 。 姑從俗以標其姓字 。 俟博雅正之 。
蓋聞外感不外六淫 , 而民病當分四氣 。 治傷寒家 , 徒守發表攻裡之成方 , 不計辛熱苦寒之貽害 , 遂使溫熱之旨 , 矇昧不明 , 醫門缺典 , 莫此甚焉 。 祖恭不敏 , 博覽群書 , 廣搜載籍 , 而恍然於溫熱病之不可不講也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冬不藏精 , 春必病溫 。 蓋謂冬令嚴寒 , 陽氣內斂 , 人能順天時而固密 , 則腎氣內充 , 命門為三焦之別使 , 亦得固腠理而護皮毛 。 雖當春令升泄之時 , 而我身之真氣 , 則內外彌綸 , 不隨升令之泄而告匱 , 縱有客邪 , 安能內侵 ? 是 《 內經 》 所以明致病之原也 。 然 , 但云冬不藏精 , 而不及他時者 , 以冬為水旺之時 , 屬北方寒水之化 , 於時為冬 , 於人為腎 。 井水溫而堅冰至 , 陰外陽內 , 有習坎之義 。 故立言歸重於冬 , 非謂冬宜藏而他時可不藏精也 。
雄按 : 喻氏云 : 春夏之病 , 皆起於冬 , 至秋冬二時之病 , 皆起於夏 , 夏月藏精 , 則熱邪不能侵 , 與冬月之藏精 , 而寒邪不能入者無異也 。 故丹溪謂夏月必獨宿淡味 , 保養金水二臟 , 尤為攝生之儀式焉 。 即春必病溫之語 , 亦是就近指點 , 總見裡虛者表不固 , 一切時邪 , 皆易感受 。 學者可因此而悟及四時六氣之為病矣 。
雄按 : 此論冬不藏精 , 春易病溫之理甚通 , 惟不知有伏氣為病之溫 , 是其蔽也 。 陳氏此篇與鞠通 《 條辨 》, 皆葉氏之功臣 , 然 《 幼科要略 》 明言有伏氣之溫熱 , 二家竟未細繹 , 毋乃疏乎 ? 二家且然 , 下此者更無論矣 。《 難經 》 云 : 傷寒有五 , 有傷寒 。
雄按 : 麻黃湯證是也 。 有中風 。
雄按 : 桂枝湯證是也 。 有風溫 。
雄按 : 冬溫春溫之外受者 。 有熱病 。
雄按 : 即暑病也 , 又謂之暍 。 有濕溫 。
雄按 : 即暑兼濕為病也 , 亦曰濕熱 。 夫統此風寒濕熱之邪 , 而皆名之曰傷寒者 , 亦早鑑於寒臟受傷 , 外邪得入 , 故探其本而皆謂之傷寒也 。
雄按 : 仲景本論 , 治法原有區別 , 界畫甚嚴 , 後人不察 , 罔知所措 , 多致誤人 , 茲余輯此專論 , 以期瞭然於學者之心目也 。 獨是西北風高土燥 , 風寒之為病居多 。
雄按 : 亦不盡然 。 東南地卑水濕 , 濕熱之傷人獨甚 。 從來風寒傷形 , 傷形者定從表入 。 濕熱傷氣 , 傷氣者不盡從表入 。 故治傷寒之法 , 不可用以治溫熱也 。 夫溫者 , 暖也 、 熱也 , 非寒之可比也 。 風邪外束 , 則曰風溫 。 濕邪內侵 , 則曰濕溫 。 縱有微寒之兼襲 , 不同慄冽之嚴威 , 是以發表宜辛涼 , 不宜辛熱 。 清裡宜泄熱 , 不宜逐熱 。
雄按 : 亦有宜逐者 , 總須辨證耳 。 蓋風不兼寒 , 即為風火 , 濕雖化熱 , 終屬陰邪 。
雄按 : 濕固陰邪 , 其兼感熱者 , 則又不可謂之陰矣 。 自昔仲景著書 , 不詳溫熱 , 遂使後人各呈家伎 , 漫無成章 。 而凡大江以南 , 病溫多而病寒少 。
雄按 : 北省溫病 , 亦多於傷寒 。 投以發表不遠熱 , 攻裡不遠寒諸法 , 以致死亡接踵也 。 悲夫 !
雄按 : 篇中非伏氣之說 , 皆為節去 , 棄瑕錄瑜 , 後皆仿此 。
風溫為病 , 春月與冬季居多 。 或惡風 , 或不惡風 , 必身熱 , 咳嗽 , 煩渴 , 此風溫證之提綱也 。
自注 。 春月風邪用事 , 冬初 , 氣暖多風 。
雄按 : 冬暖不藏 , 不必定在冬初也 。 故風溫之病 , 多見於此 , 但風邪屬陽 , 陽邪從陽 , 必傷衛氣 。 人身之中 , 肺主衛 。 又胃為衛之本 , 是以風溫外薄 , 肺胃內應 。 風溫內襲 , 肺胃受病 。 其溫邪之內外有異形 , 而肺胃之專司無二致 。 故惡風為或有之證 , 而熱 、 渴 、 咳嗽 , 為必有之證也 。 三複仲景書 , 言溫病者再 , 一則曰 「 太陽病 , 發熱而渴 , 不惡寒者為溫病 」, 此不過以不惡寒而渴之證 , 辨傷寒與溫病之異 , 而非專為風溫敘證也 。
雄按 : 此言伏氣發為春溫 , 非冬春所感之風溫 。 故曰太陽病 , 以太陽為少陰之表也 。 再則曰 : 發汗已 , 身灼熱者 , 名曰風溫 。 夫灼熱因於發汗 , 其誤用辛熱發汗可知 , 仲景復申之曰 : 風溫為病 , 脈陰陽俱浮 , 自汗出 , 身重 , 多眠睡 , 鼻息必鼾 , 語言難出 。 凡此 , 皆誤汗劫液後變見之證 , 非溫病固有之證也 。 續云 : 若被下者 , 直視失溲 ; 若被火者 , 發黃色 , 劇則如驚癇狀 , 時瘈瘲 ; 若火熏之 , 一逆尚引日 , 再逆促命期 。 亦止詳用下 、 用火之變證 , 而未言風溫之本來見證也 。
雄按 : 此言溫病誤汗 , 熱極生風 , 故曰風溫 , 乃內風也 。 非冬春外感之風溫 , 陳氏不知有伏氣春溫之病 , 強為引證 , 原可刪也 。 然病之內外雖殊 , 證之屬溫則一 。 姑存之以為後學比例 。 然從此細參 , 則知風溫為燥熱之邪 , 燥令從金化 , 燥熱歸陽明 , 故肺胃為溫邪必犯之地 。 且可悟風溫為燥熱之病 , 燥則傷陰 , 熱則傷津 , 泄熱和陰 , 又為風溫病一定之治法也 , 反此即為逆矣 。 用是不辭僭越 , 而於仲景之無文處求文 , 無治處索治 , 敘證施治 , 列為條例 , 知我罪我 , 其在斯乎 ?
雄按 : 外感溫病 , 仲聖雖未言 , 而葉氏已詳論矣 。
風溫證 , 身熱畏風 , 頭痛咳嗽 , 口渴 , 脈浮數 , 舌苔白者 , 邪在表也 。 當用薄荷 、 前胡 、 杏仁 、 桔梗 、 桑葉 、 川貝之屬 , 涼解表邪 。 楊云 : 前胡 、 桔梗 , 一降一升 , 以泄肺邪 。 誠善 , 然桔梗宜少用 。
自注風屬陽邪 , 不挾寒者為風溫 。 陽邪必傷陽絡 , 是以頭痛畏風 ; 邪郁肌表 , 肺胃內應 , 故咳嗽 、 口渴 、 苔白 ; 邪留於表 , 故脈浮數 。 表未解者當先解表 , 但不同於傷寒之用麻 、 桂耳 。
雄按 : 何西池云 : 辨痰之法 , 古人以黃稠者為熱 , 稀白者為寒 , 此特言其大概 , 而不可泥也 。 以外感言之 , 傷風咳嗽 , 痰隨嗽出 , 頻數而多 , 色皆稀白 , 誤作寒治 , 多致困頓 。 蓋火盛壅逼 , 頻咳頻出 , 停留不久 , 故未至於黃稠耳 ? 迨火衰氣平 , 咳嗽漸息 , 痰之出者 , 半日一口 , 反黃而稠 。 緣火不上壅 , 痰得久留 , 受其煎煉使然耳 。 故黃稠之痰 , 火氣尚緩而微 ; 稀白之痰 , 火氣反急而盛也 。 此皆當用辛涼解散 , 而不宜於溫熱者 , 推之內傷亦然 。 孰謂稀白之痰 , 必屬於寒哉 ? 總須臨證細審 , 更參以脈 , 自可見也 。
風溫證 : 身熱 , 咳嗽 , 自汗 , 口渴 , 煩悶 , 脈數 , 舌苔微黃者 , 熱在肺胃也 。 當用川貝 、 牛蒡 、 桑皮 、 連翹 、 橘皮 、 竹葉之屬 , 涼泄裡熱 。
此溫邪之內襲者 , 肺熱 , 則咳嗽汗泄 。 胃熱 , 則口渴煩悶 。 苔白轉黃 , 風從火化 , 故以清泄肺胃為主 。
雄按 : 苔黃不甚燥者 , 楊云 : 故條中言微黃 , 亦具見斟酌 。 治當如是 。 若黃而已干 , 則桑皮 、 橘皮 , 皆嫌其燥 , 須易栝蔞 、 黃芩 , 庶不轉傷其液也 。
風溫證 : 身灼熱 , 口大渴 , 咳嗽煩悶 , 譫語如夢語 , 脈弦數 , 乾嘔者 , 此熱灼肺胃 , 風火內旋 。 當用羚羊角 、 川貝 、 連翹 、 麥冬 、 石斛 、 青蒿 、 知母 、 花粉之屬 , 以泄熱和陰 。
此溫邪襲入肺胃之絡 , 灼爍陰津 , 引動木火 , 故有煩渴嘔逆等證 , 急宜泄去絡中之熱 , 庶無風火相煽 , 走竄包絡之虞 。
雄按 : 嗽且悶 , 麥冬未可即授 , 嫌其滋也 , 汪按 。 徐洄溪謂麥冬能滿肺氣 。 非實嗽所宜是也 。 以為大渴耶 。 已有知母 、 花粉 , 足勝其任矣 。 木火上衝而乾嘔 , 則青蒿雖清少陽 , 而嫌乎升矣 。 宜去此二味 , 加以梔子 、 竹茹 、 枇杷葉 , 則妙矣 。 楊云 : 議藥細極微芒 , 讀者不可草草讀過 。
風溫證 : 身熱 , 咳嗽 , 口渴 , 下利 , 苔黃 , 譫語 , 胸痞 , 脈數 , 此溫邪由肺胃下注大腸 。 當用黃芩 、 桔梗 、 煨葛 、 豆卷 、 甘草 、 橘皮之屬 , 以升泄溫邪 。
大腸與胃相連屬 , 與肺相表裡 , 溫邪內逼 , 下注大腸則下利 , 治之者宜清泄溫邪 , 不必專於治利 。 按 《 傷寒論 》:「 下利譫語者 , 有燥矢也 , 宜大承氣湯 」, 是實熱內結 , 逼液下趨 , 必有舌燥苔黃刺 , 及腹滿痛證兼見 , 故可下以逐熱 。 若溫邪下利 , 是風熱內迫 , 雖有譫語一證 , 仍是無形之熱 , 蘊蓄於中 , 而非實滿之邪 , 盤結於內 , 故用葛根之升提 , 不任硝 、 黃之下逐也 。 汪按 。 升提亦所不任 。
雄按 : 傷寒為陰邪 , 未曾傳腑化熱 , 最慮邪氣下陷 , 治必升提溫散 , 而有早下之戒 。 溫熱為陽邪 , 火必剋金 , 故先犯肺 , 火性炎上 , 難得下行 。 若肺氣肅降有權 , 移其邪由腑出 , 正是病之去路 , 升提胡可妄投 ? 楊云 : 小兒患疹 , 必下利 , 與此正同 。 故溫病多有發疹者 , 誤升則邪入肺絡 , 必喘吼而死 ? 既云 : 宜清泄其邪 , 不必專於治利矣 。 況有咳嗽胸痞之兼證 , 豈葛根 、 豆卷 、 桔梗之所宜乎 ? 當易以黃連 、 桑葉 、 銀花 。 須知利不因寒 , 潤藥亦多可用 。 仲聖以豬膚 、 白蜜治溫病下利 ,《 寓意草 》 論肺熱下利最詳 , 學者宜究心焉 。 且傷寒與溫熱 , 邪雖不同 , 皆屬無形之氣 。 傷寒之有燥矢 , 並非是氣結 , 乃寒邪化熱 , 津液耗傷 , 糟粕煉成燥矢耳 。 溫熱病之大便不閉為易治者 , 以臟熱移腑 , 邪有下行之路 , 所謂腑氣通則臟氣安也 。 設大便閉者 , 熱爍胃津 , 日久亦何嘗無燥矢宜下之證哉 ? 惟傷寒之大便不宜早解 , 故必邪入於腑 , 始可下其燥矢 。 溫熱由肺及胃 , 雖不比疫證之下不嫌早 , 而喜其便通 , 宜用清涼 , 故結成燥矢者較少耳 。 憶嘉慶己卯春 , 先君子病溫而大便自利 , 彼時 , 吾杭諸名醫咸宗陶節庵書以治傷寒 , 不知所謂溫證也 , 見其下利 , 悉用柴葛升提 , 提而不應 , 或云是漏底證 , 漸投溫補 , 病日以劇 , 將治木矣 。 父執翁七丈 , 忘其字矣 。 似是 「 立賢 」 二字 。 薦浦上林先生來視 , 浦年甚少 , 診畢 , 即曰是溫證也 , 殆誤作傷寒治 , 而多服溫燥之藥乎 ? 幸而自利不止 , 熱勢尚有宣泄 , 否則早成灰燼 , 奚待今日耶 ? 即用大劑犀角 、 石膏 、 銀花 、 花粉 、 鮮生地 、 麥冬等藥 , 囑煎三大碗 , 置於榻前頻頻灌之 。 藥未煎成之際 , 先笮蔗漿恣飲之 。 諸戚長見方 , 相顧莫決 , 賴金履思丈力持煎其藥 , 至一周時服竣 , 病有起色 , 遂以漸愈 。 時(雄)年甫十二 , 聆其言而心識之 , 逾二年先君捐館 , (雄)餬口遠遊 , 聞浦先生以善用清涼 , 為眾口所鑠 , 乃從事於景岳 , 而以溫補稱 。 枉道徇人 , 惜哉然 ! (雄)之究心於溫熱 , 實浦先生有以啟之也 。 浦今尚在 , 因其遠徙於鄉 , 竟未遑往質疑義為恨 , 附記於此 , 聊志感仰之意云爾 。
風溫證 : 熱久不愈 , 咳嗽 , 唇腫 , 口渴 , 胸悶 , 不知飢 , 身發白疹如寒粟狀 , 自汗脈數者 , 此風邪挾太陰脾濕 , 發為風疹 。 楊云 : 白疹乃肺胃濕熱也 , 與脾無涉 , 亦與風無涉 。 用牛蒡 、 荊芥 、 防風 、 連翹 、 橘皮 、 甘草之屬涼解之 。
風溫本留肺胃 , 若太陰舊有伏濕者 , 風熱之邪 , 與濕熱相合 , 流連不解 , 日數雖多 , 仍留氣分 , 由肌肉而外達皮毛 , 發為白疹 。 蓋風邪與陽明營熱相併 , 則發斑 。 與太陰濕邪相合 , 則發疹也 。 又有病久中虛 , 氣分大虧而發白疹者 , 必脈微弱而氣倦怯 , 多成死候 , 不可不知 。 汪按 : 前說即白如水晶色之白㾦 , 後說即白如枯骨之白㾦也 。
雄按 : 白疹即白㾦也 , 雖挾濕邪久不愈而從熱化 , 且汗渴脈數 , 似非荊防之可再表 , 楊云 : 此濕亦不必用橘皮之燥 。 宜易滑石 、 葦莖 、 通草 , 楊云 : 精當 。 斯合涼解之法矣 。 若有虛象 , 當與甘藥以滋氣液 。
風溫證 : 身熱 , 咳嗽 , 口渴 , 胸痞 , 頭目脹大 , 面發泡瘡者 , 風毒上壅陽絡 。 當用荊芥 、 薄荷 、 連翹 、 元參 、 牛蒡 、 馬勃 、 青黛 、 銀花之屬 , 以清熱散邪 。
此即世俗所謂大頭病也 , 古人用三黃湯主治 。 然風熱壅遏 , 致絡氣不宣 , 頭腫如斗 , 終不若仿普濟消毒飲之宣絡滌熱為佳 。 汪按 : 方附見九十五 。
風溫證 : 身大熱 , 口大渴 , 目赤唇腫 , 氣粗煩躁 , 舌絳齒板 , 痰咳 , 甚至神昏譫語 , 下利黃水者 , 風溫熱毒 , 深入陽明營分 , 最為危候 。 用犀角 、 連翹 、 葛根 、 元參 、 赤芍 、 丹皮 、 麥冬 、 紫草 、 川貝 、 人中黃 , 解毒提斑 , 間有生者 。 楊云 : 葛根 、 麥冬俱與證不甚登對 。
此風溫熱毒 , 內壅肺胃 , 侵入營分 , 上下內外 , 充斥肆逆 。 若其毒不甚重 , 或氣體壯實者 , 猶可挽回 , 否則必壞 。
風溫毒邪 , 始得之 , 便身熱口渴 , 目赤咽痛 , 臥起不安 , 手足厥冷 , 泄瀉 , 脈伏者 , 熱毒內壅 , 絡氣阻遏 。 當用升麻 。 楊云 : 凡涉咽痛者 , 一用升麻 , 則邪入肺絡 , 必喘吼而聲如曳鋸 , 陳氏想未之見耳 。 黃芩 、 犀角 、 銀花 、 甘草 、 豆卷之屬 , 升散熱毒 。
此風溫毒之壅於陽明氣分者 , 楊云 : 仍是肺病 。 即仲景所云陽毒病是也 , 五日可治 , 七日不可治 。 乘其邪犯氣分 , 未入營陰 , 故可升散而愈 。
風溫證 : 身熱自汗 , 面赤神迷 , 身重難轉側 , 多眠睡 , 鼻鼾 , 語難出 , 脈數者 , 溫邪內逼 , 陽明精液劫奪 , 神機不運 。 用石膏 、 知母 、 麥冬 、 半夏 、 竹葉 、 甘草之屬 , 泄熱救津 。
鼻鼾 、 面赤 , 胃熱極盛 。 人之陰氣 , 依胃為養 , 熱邪內灼 , 胃液乾枯 , 陰氣復有何資 , 而能滲諸陽灌諸絡 , 是以筋骨懈怠 , 機關失運 , 急用甘涼之品以清熱濡津 , 或有濟也 。
雄按 : 宜加西洋參 、 百合 、 竹瀝 。
風溫證 : 身熱痰咳 , 口渴神迷 , 手足瘈瘲 , 狀若驚癇 , 脈弦數者 , 此熱劫津液 , 金囚木旺 。 當用羚羊 、 川貝 、 青蒿 、 連翹 、 知母 、 麥冬 、 鉤藤之屬 , 以息風清熱 。
肺屬金而畏火 , 賴胃津之濡養 , 以肅降令而溉百脈者也 。 熱邪內盛 , 胃津被劫 , 肺失所資 。 木為火之母 , 子能令母實 , 火旺金囚 , 木無所畏 , 反侮所不勝 。 是以筋脈失養 , 風火內旋 , 瘈瘲驚癇 , 在所不免 , 即俗云發痙是也 。 故以息風清熱為主治 。
雄按 : 可加元參 、 梔子 、 絲瓜絡 。
風溫證 : 熱渴煩悶 , 昏憒不知人 , 不語如屍厥 , 脈數者 , 此熱邪內蘊 , 走竄心包絡 。 當用犀角 、 連翹 、 焦遠志 、 鮮石菖蒲 、 麥冬 、 川貝 、 牛黃 、 至寶之屬 , 泄熱通絡 。
熱邪極盛 , 與三焦相火相煽 , 最易內竄心包 , 逼亂神明 , 閉塞絡脈 , 以致昏迷不語 , 其狀如屍 , 俗謂發厥是也 。 閉者宜開 , 故以香開辛散為務 。 熱邪極盛 , 三焦相火相煽 , 最易內竄心包 , 逼亂神明 , 閉塞絡脈 , 雖是喻氏之言 , 而法以香開辛散 。 然熱極似水 , 一派煙霧塵天 , 矇住心胸 , 不知不識 , 如人行煙塵中 , 口鼻皆燥 , 非兩解不能散其勢 。 再入溫熱之處 , 則人當燥悶死矣 。 且溫熱多燥 , 辛香之品盡是燥 , 燥與熱鬥 , 立見其敗 。 且心神為熱邪蒸圍 , 非閉塞也 。 有形無形 , 治法大異 。 遇此每在敗時 , 故前人不能探其情 。 今補薛生白先生一法於後 : 汪按 : 此乃駁香開辛散之法 。 而別立一法 , 與本書異趣 , 蓋此條當是他人附贅之評語 , 非本書也 。 極明雄黃一兩 , 研極細 , 入銅勺內 。 又研提淨牙硝六錢 , 微火熔化 , 撥勻如水時 , 楊云 : 雄黃多而牙硝少 , 何能勻撥如水 ? 兩字 、 錢字 , 必有一誤 。 急濾清者於碗 , 粗渣不用 , 凝定 , 此丹灶家秘製也 。 凡遇前證 , 先用陳雨水十碗 , 內取出一碗 , 煎木通一錢 , 通草三錢 , 傾入九碗冷水內 。 又取犀角磨入三錢 , 或旋磨旋與亦可 , 每碗約二三分 。 再將制雄挑二三釐入碗 , 冷與服 。 時時進之 , 能於三日內進之盡 , 必有清痰吐出數碗而愈 , 楊云 : 據此用法 , 當是黃一分 , 硝六分也 。 十救七八 。 蓋此證死期最緩 , 而醫人無他法 , 每每付之天命 , 牛黃清心而已 , 可勝長嘆 !
雄按 : 煉雄黃法 , 昉於遊宦紀聞 , 見 《 知不足齋叢書 》。
薛生白濕熱病篇
雄按 : 江本吳本俱作濕溫 。
雄按 : 此篇始見於舒松摩重刻 《 醫師秘笈 》, 後云是薛作 , 章氏從而釋之 , 而江白仙本以附陳作後 , 吳子音 《 溫熱贅言 》 連前篇併為一人之書 , 並不標明何人所著 , 但曰寄瓢子述 , 且前篇之末 , 有 「 今補薛生白先生一法於後 」 云云 , 則此篇亦非薛著矣 。 其江本所補一法 , 又無薛生白三字 , 且此篇張友樵所治酒客之案 , 但稱曰余診 。 言人人殊 , 無從覈實 , 姑存疑以質博雅 。
一濕熱證 。
雄按 : 既受濕又感暑也 。 即是濕溫 , 亦有濕邪久伏而化熱者 。 喻氏以為三氣者 , 謂夏令地氣已熱 , 而又加以天上之暑也 。 始惡寒 , 後但熱不寒 , 汗出 , 胸痞 , 舌白(吳本下有 「 或黃 」 二字) , 口渴不引飲 。
雄按 : 甘露消毒丹最妙 。 吳本雖出江本之後 , 無甚異同 。 所附酒客一案云 , 是其師治 , 似較江本為可信也 。 故引證但據吳本 , 而江本從略 。
自注 。 此條乃濕熱證之提綱也 。 濕熱病 , 屬陽明太陰經者居多 。 章虛谷云 : 胃為戊土屬陽 , 脾為己土屬陰 。 濕土之氣 , 同類相召 , 故濕熱之邪 , 始雖外受 , 終歸脾胃也 。 中氣實則病在陽明 , 中氣虛則病在太陰 。 外邪傷人 , 必隨人身之氣而變 。 如風寒在太陽則惡寒 , 傳陽明即變為熱而不惡寒 。 今以暑濕所合之邪 , 故人身陽氣旺 , 即隨火化而歸陽明 ; 陽氣虛 , 即隨濕化而歸太陰也 。 病在二經之表者 , 多兼少陽三焦 。
雄按 : 此二句從吳本補入 。 病在二經之裡者 , 每兼厥陰風木 。 以肝脾胃所居相近也 。 以少陽厥陰 , 同司相火 。 少陽之氣 , 由肝膽而升 , 流行三焦 , 即名相火 。 陽明太陰 , 濕熱內郁 , 郁甚則少火皆成壯火 , 而表裡上下 , 充斥肆逆 。 經曰 : 少火生氣 , 壯火食氣 。 少火者 , 陽和之生氣 , 即元氣也 ; 壯火為亢陽之暴氣 , 故反食其元氣 。 食猶蝕也 , 外邪郁甚 , 使陽和之氣悉變為亢暴之氣 , 而充斥一身也 。 故是證最易耳聾乾嘔 , 發痙發厥 。 暑濕之邪 , 矇蔽清陽 , 則耳聾 。 內擾肝脾胃 , 則乾嘔而痙厥也 。 而提綱中不言及者 , 因以上諸證 , 皆濕熱病兼見之變局 , 而非濕熱病必見之正局也 。 必見之證 , 標於提綱 , 使人辨識 , 不至與他病混亂 , 其兼見之變證 , 或有或無 , 皆不可定 。 若標之反使人迷惑也 。 始惡寒者 , 陽為濕遏而惡寒 , 終非若寒傷於表之惡寒 。 濕為陰邪 , 始遏其陽而惡寒 , 即與暑合 , 則兼有陽邪 , 終非如寒邪之純陰 , 而惡寒甚也 。 後但熱不寒 , 則鬱而成熱 , 反惡熱矣 。
雄按 : 後則濕鬱成熱 , 故反惡熱 , 所謂六氣皆從火化也 。 況與暑合 , 則化熱尤易也 。 熱盛陽明 , 則汗出 。 章云 : 熱在濕中 , 蒸濕為汗 。 濕蔽清陽 , 則胸痞 。 濕邪內盛 , 則舌白 。 濕熱交蒸 , 則舌黃 。
雄按 : 觀此句則提綱中舌白下應有 「 或黃 」 二字 。 熱則液不升而口渴 , 濕則飲內留而不引飲 。 章云 : 以上皆明提綱所標 , 為必有之證也 。 然所云表者 , 乃太陰陽明之表 , 而非太陽之表 。 (濕熱邪歸脾胃 , 非同風寒之在太陽也) 。
雄按 : 據此則前病在太陰下必有脫簡 , 應從吳本補入 。 太陰之表 , 四肢也 , 陽明也 ; 陽明之表 , 肌肉也 , 胸中也 。 四肢稟氣於脾胃 , 而肌肉脾胃所主 , 若以脾胃分之 , 則胃為脾之表 , 胸為胃之表也 。 故胸痞為濕熱必有之證 , 四肢倦怠 , 肌肉煩疼 , 亦必並見 。 此濕熱在脾胃之表證也 。 其所以不幹太陽者 , 以太陽為寒水之腑 , 主一身之表 。
雄按 : 肺為天 , 天包地外而處於上 , 膀胱為水 , 水環地極而處於下 , 故皆為一身之表 , 而風為陽邪 , 首及肺經 , 寒為陰邪 , 先犯膀胱 。 惟濕為中土之氣 , 胃為中土之腑 , 故胃受之 。 楊云 : 此注奇情至理 , 所謂語必驚人 , 總近情也 。 風寒必自表入 , 故屬太陽 。
雄按 : 陳亮師云 : 風邪上受 , 肺合皮毛 , 故桂枝證有鼻鳴乾嘔也 。 濕熱之邪 , 從表傷者十之一二 , 章云 : 是濕隨風寒而傷表 , 郁其陽氣而變熱 , 如仲景條內之麻黃赤小豆湯證是也 , 由口鼻入者十之八九 。 暑熱熏蒸之氣 , 必由口鼻而入 。 陽明為水穀之海 , 太陰為濕土之臟 , 故多陽明太陰受病 。 濕輕暑重 , 則歸陽明 ; 暑少濕多 , 則歸太陰 。 膜原者 , 外通肌肉 , 內近胃腑 , 即三焦之門戶 , 實一身之半表半裡也 。
雄按 : 此與葉氏溫熱篇第三章之論合 。 邪由上受 , 直趨中道 , 故病多歸膜原 。 章云 : 外經絡 , 內臟腑 , 膜原居其中 , 為內外交界之地 。 凡口鼻肌肉所受之邪 , 皆歸於此也 , 其為三焦之門戶 , 而近胃口 , 故膜原之邪 , 必由三焦而入脾胃也 。 楊云 : 細繹此言 , 則膜原乃人脂內之膜也 。 然邪之由鼻入者 , 必先至肺 , 由口入者 , 必先至胃 , 何以云必歸膜原 ? 此不可解者也 。 若云在內之邪 , 必由膜原達外 , 在外之邪 , 必由膜原入內 , 則似矣 。 要之濕熱之病 , 不獨與傷寒不同 , 且與溫病大異 , 溫病乃少陰太陽同病 。 此仲景所論伏氣之春溫 , 若葉氏所論外感之風溫 , 則又不同者矣 。
雄按 : 此注知有少陰太陽之溫病 , 則與前篇風溫條例力非伏氣之論者 , 斷非一人之筆 , 即按文義亦彼遜於此 。 吳氏何以併為一家 , 江本必欲相合強為刪改 , 豈非自呈偽妄耶 。 汪按 : 前篇自序自稱其名曰祖恭未言又有此篇 。 此篇又無自序其非出一人手明甚 。 夢隱辯之是也 。 濕熱乃陽明太陰同病也 。 始受於膜原 , 終歸於脾胃 。 而提綱中言不及脈者 , 以濕熱之證 , 脈無定體 , 或洪或緩 , 或伏或細 , 各隨證見 , 不拘一格 , 故難以一定之脈 , 拘定後人眼目也 。 陽明熱盛見陽脈 , 太陰濕盛見陰脈 , 故各隨證見也 。
濕熱之證 , 陽明必兼太陰者 , 徒知臟腑相連 , 濕土同氣 , 而不知當與溫病之必兼少陰比例 , 少陰不藏 , 水火內燔 , 風邪外襲 , 表裡相應 , 故為溫病 。 此即經言冬不藏精 , 春發溫病 , 先由內傷而後外感 , 膏粱中人多有之 。 其冬傷於寒 , 曰少陰伏邪 , 至春發出於太陽之溫病 , 藜藿中人多有之 。 皆必兼少陰者也 。 若外感風溫 , 邪由上受者 , 又當別論矣 。 太陰內傷 , 濕飲停聚 , 客邪再至 , 內外相引 , 故病濕熱 。 脾主為胃行津液者也 , 脾傷而不健運 , 則濕飲停聚 , 故曰脾虛生內濕也 。
雄按 : 此言內濕素盛者 。 暑邪入之 , 易於留著 , 而成濕溫病也 。 此皆先有內傷 , 再感客邪 , 非由腑及臟之謂 。 若濕熱之證 , 不挾內傷 , 中氣實者 , 其病必微 。
雄按 : 內濕不盛者 , 暑邪無所依傍 , 雖患濕溫 , 治之易愈 。 或有先因於濕 , 再因飢勞而病者 , 亦屬內傷挾濕 , 標本同病 。 然勞倦傷脾為不足 , 濕飲停聚為有餘 。
雄按 : 脾傷濕聚 , 曷云有餘 ? 蓋太飽則脾困 , 過逸則脾滯 , 脾氣困滯而少健運 , 則飲停濕聚矣 。 較之飢傷而脾餒 , 勞傷而脾乏者 , 則彼尤不足 , 而此尚有餘也 。 後人改飢飽勞逸 , 為飢飽勞役 , 不但辨證不明 , 於字義亦不協矣 。 所以內傷外感 , 孰多孰少 , 孰實孰虛 , 又在臨證時權衡矣 。
二濕熱證 : 惡寒無汗 , 身重頭痛 。
雄按 : 吳本下有 「 胸痞腰疼 」 四字 。 濕在表分 。 宜藿香 、 香薷 、 羌活 、 蒼朮皮 、 薄荷 、 牛蒡子等味 。 頭不痛者 , 去羌活 。
雄按 : 吳本無藿香 、 香薷 、 薄荷 、 牛蒡子 , 有葛根 、 神麯 、 廣皮 、 枳殼 。
自注 。 下仿此 。 身重惡寒 , 濕遏衛陽之表證 , 頭痛必挾風邪 , 故加羌活 , 不獨勝濕 , 且以祛風 。
楊云 : 濕宜淡滲 , 不宜專用燥藥 , 頭痛屬熱 , 不必牽涉及風 。 此條乃陰濕傷表之候 。 章云 : 惡寒而不發熱 , 故為陰濕 。
雄按 : 陰濕故可用薷 、 朮 、 羌活以發其表 。 設暑勝者 , 三味皆為禁藥 , 章氏既知陰濕 , 因見其用香薷一味 , 遂以此條為暑證之實據 , 總由誤以濕熱為暑也 。 故其論暑 , 連篇累牘 , 皆是影響之談 。 夫七政運行 , 有形可據 , 尚難臆斷 , 況太極無形 , 空談無謂 , 道邇求遠 , 反誤後人 。 茲概從刪 , 免滋眩惑 。
三濕熱證 :
雄按 : 吳本下有 「 汗出 」 二字 。
惡寒發熱 , 身重關節疼 。
雄按 : 吳本下有 「 胸痞腰 」 三字 。 痛 , 濕在肌肉 , 不為 。
雄按 : 吳本作 「 可 」。 汗解 。 宜滑石 、 大豆黃卷 、 茯苓皮 、 蒼朮皮 、 藿香葉 、 鮮荷葉 、 白通草 、 桔梗等味 。 不惡寒者 , 去蒼朮皮 。
雄按 : 吳本此句作 「 汗少惡寒者 , 加葛根 。 條內無荷葉 、 藿香 、 通草 、 桔梗 。 有神麯 、 廣皮 。」
此條外候與上條同 , 惟汗出獨異 , 更加關節疼痛 , 乃濕邪初犯陽明之表 , 而即清胃脘之熱者 , 不欲濕邪之鬱熱上蒸 , 而欲濕邪之淡滲下走耳 ! 此乃陽濕傷表之候 。 以其惡寒少而發熱多 , 故為陽濕也 。
雄按 : 吳本下有 「 然藥用滲利 , 其小便之不利可知矣 」 二句 。 汪按 : 此二句乃他人所附評語 。
四濕熱證 : 三四日即口噤 , 四肢牽引拘急 , 甚則角弓反張 , 此濕熱侵入經絡脈隧中 。 宜鮮地龍 、 秦艽 、 威靈仙 、 滑石 、 蒼耳子 、 絲瓜藤 、 海風藤 、 酒炒黃連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條 。
此條乃濕邪挾風者 。 風為木之氣 , 風動則木張 , 乘入陽明之絡 , 則口噤 。 走竄太陰之經 , 則拘攣 。 故藥不獨勝濕 , 重用息風 。 一則風藥能勝濕 , 一則風藥能疏肝也 。 選用地龍諸藤者 , 欲其宣通脈絡耳 。 十二經絡皆有筋相連繫 , 邪由經絡傷及於筋 , 則瘛瘲拘攣 , 角弓反張 , 筋由肝所主 , 故筋病必當舒肝 。
雄按 : 地龍殊可不必 , 加以羚羊 、 竹茹 、 桑枝等亦可 。 竾伯云 : 地龍 、 靈仙 、 蒼耳 、 海風藤 , 似嫌過於走竄 , 不如羚羊 、 竹茹 、 桑枝等較妥 , 或加鉤藤可乎 。
或問仲景治痙 , 原有桂枝加栝蔞根及葛根湯兩方 , 豈宜於古而不宜於今耶 ? 今之痙者 , 與厥相連 , 仲景不言及厥 , 豈 《 金匱 》 有遺文耶 ? 余曰 : 非也 。 藥因病用 , 病源既異 , 治法自殊 。 汪按 : 不但此也 , 洄溪已云 :《 金匱 》 治痙諸方 , 見效絕少矣 。 傷寒之痙自外來 , (謂由外風) , 證屬太陽(口噤即屬陽明 , 義詳本論) , 治以散外邪為主 ; 濕熱之痙自內出(謂由內風) , 波及太陽 , 治以息內風為主 。 蓋三焦與肝膽同司相火(少陽生氣 , 生於肝膽 , 流行三焦 , 名相火也) , 中焦濕熱不解 , 則熱盛於裡 , 而少火悉成壯火 。 火動則風生 , 而筋攣脈急 ; 風煽則火熾 , 而識亂神迷 。
雄按 : 設再投桂 、 葛以助其風 , 則燎原莫救矣 。 身中之氣 , 隨風火上炎 , 而有升無降 。
雄按 : 治溫熱諸病者 , 不可不知此理 。 常度盡失 , 由是而形若屍厥 , 正 《 內經 》 所謂 「 血之與氣 , 並走於上 , 則為大厥 」 者是也 。 外竄經脈 , 則成痙 ; 內侵膻中 , 則為厥 。 痙厥並見 , 正氣猶存一線 , 則氣復返而生 。 胃津不克支持 , 則厥不回而死矣 。
雄按 : 喻氏云 : 人生天真之氣 , 即胃中之津液是也 。 故治溫熱諸病 , 首宜瞻顧及此 。 董廢翁云 : 胃中津液不竭 , 其人必不即死 。 皆見到之言也 。 奈世人既不知溫熱為何病 , 更不知胃液為何物 , 溫散燥烈之藥 , 漫無顧忌 , 誠不知其何心也 。 所以痙之與厥 , 往往相連 , 傷寒之痙自外來者 , 安有是哉 。
雄按 : 此痙即瘛瘲也 , 吳鞠通辨之甚詳確 。
暑月痙證 , 與霍亂同出一源 , 風自火生 , 火隨風轉 , 乘入陽明則嘔 , 賊及太陰則瀉 , 是名霍亂 。 竄入筋中則攣急 , 流入脈絡則反張 , 是名痙 。 但痙證多厥 , 霍亂少厥 。 蓋痙證風火閉郁 , 鬱則邪勢愈甚 , 不免逼亂神明 , 故多厥 。 霍亂風火外泄 , 泄則邪勢外解 。
雄按 : 宜作 「 越 」, 不至循經而走 , 故少厥 , 此痙與霍亂之分別也 。 然痙證邪滯三焦 , 三焦乃火化 , 風得火而愈煽 , 則逼入膻中而暴厥 。 霍亂邪走脾胃 , 脾胃乃濕化 , 邪由濕而停留 , 則淫及諸經而拘攣 。 火鬱則厥 , 火竄則攣 , 又痙與厥之遺禍也 。 痙之攣結 , 乃濕熱生風 , 霍亂之轉筋 , 乃風來勝濕 。
雄按 : 木剋土也 。 痙則由經及臟而厥 , 霍亂則由臟及經而攣 , 總由濕熱與風 , 淆亂清濁 , 升降失常之故 。 夫濕多熱少 , 則風入土中而霍亂 。
雄按 : 霍亂濕多熱少 , 道其常也 。 余自髫年 , 即見此證流行 , 死亡接踵 , 然聞諸父老云 , 向來此證甚稀 , 而近則常有 , 因於道光戊戌輯一專論問世 , 嗣後此證屢行 , 然必在夏熱亢旱酷暑之年 , 則其證乃劇 , 自夏末秋初而起 , 直至立冬後始息 。 夫彤彤徂暑 , 濕自何來 ? 貝緣今人蘊濕者多 , 暑邪易於深伏 , 迨一朝猝發 , 遂至闔戶沿村 , 風行似疫 。 醫皆未知原委 , 理中 、 四逆隨手亂投 , 殊可嘆也 ! 余每治愈此證 , 必問其人曰 , 病未猝發之先 , 豈竟毫無所苦耶 ? 或曰 : 病前數日 , 手足心先覺熱 。 或曰 : 未病前睹物皆紅如火 。 噫 ! 豈非暑熱內伏欲發 , 而先露其機耶 ? 咸豐紀元 , 此證盛行 , 經余治者 , 無一不活 , 而世人不察 , 輒以薑 、 附殺之 , 不已傎乎楊云 : 道光元年 , 直省此證大作 , 一覺轉筋即死 , 京師至棺木買盡 , 以席裹身而葬 , 卒未有識為何證者 , 俗傳食西瓜者即死 , 故西瓜賤甚 , 余時年十一 , 輒與同學者日日飽啖之 , 卒無恙 。 今讀此論 , 則醫學之陋 , 不獨今日為然也 。 熱多濕少則風乘三焦而痙厥 。 厥而不返者死 。 胃液乾枯 , 火邪盤踞也 。 轉筋入腹者死 。 胃液內涸 , 風邪獨勁也 。 然則胃中之津液 , 所關顧不鉅哉 。
雄按 : 此理喻氏發之 , 葉氏暢之 , 實諸病之生死關鍵也 , 在溫熱等病尤為扼要 。 然明明言之 , 而鞠通 、 虛谷之論霍亂也 , 猶未知之 , 況他人乎 。 厥證用辛開 , 泄胸中無形之邪也 。 乾霍亂用探吐 , 泄胃中有形之滯也 。 然泄邪而胃液不上升者 , 熱邪愈熾 。 探吐而胃液不四布者 , 風邪更張 , 終成死候 , 不可不知 。
雄按 : 此條自注 , 明以濕熱二氣分疏 , 章氏妄逞己見 , 謂濕熱即暑也 , 強合二氣為一氣 , 且並 《 難經 》 濕溫 , 熱病為一證矣 。 蓋由未讀越人之書耳 。 茲於原釋中悉為訂正 , 而附記於此 , 以質宗工 。
五濕熱證 : 壯熱口渴 , 舌黃或焦紅 , 發痙神昏 , 譫語或笑 , 邪灼心包 , 營血已耗 。 宜犀角 、 羚羊角 、 連翹 、 生地 、 元參 、 鉤藤 、 銀花露 、 鮮菖蒲 、 至寶丹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銀花露 。 汪按 : 宜從吳本 。 蓋花露清靈芳潤用治熱病殊佳 。 然中有蘊濕者 , 終覺非宜也 。
上條言痙 , 此條言厥 。 溫暑之邪 , 本傷陽氣 。
雄按 : 此謂邪之初感 , 必先干陽分而傷氣也 。 及至熱極 , 逼入營陰 。
雄按 : 雖挾濕邪 , 日久已從熱化 , 在氣不能清解 , 必至逼營 。 則津液耗而陰亦病 , 心包受灼 , 神識昏亂 , 用藥以清熱救陰 , 泄邪平肝為務 。
雄按 : 昏譫乃將厥之兆也 。
六濕熱證 : 發痙 , 神昏笑妄 , 脈洪數有力 , 開泄不效者 , 濕熱蘊結胸膈 , 宜仿涼膈散 。 若大便數日不通者 , 熱邪閉結腸胃 , 宜仿承氣微下之例 。 章云 : 曰宜仿 、 曰微下 , 教人細審詳慎 , 不可孟浪攻瀉 。 蓋暑濕黏膩 , 須化氣緩攻 , 不同傷寒化熱而燥結 , 須鹹苦峻下以行之也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條 。
此條乃陽明實熱 , 或上結胸膈 。 或下結腸胃 。
清熱泄邪 , 止能散絡中流走之熱 , 而不能除腸中蘊結之邪 。 故陽明之邪 , 仍假陽明為出路也 。 陽明實熱 , 舌苔必老黃色 , 或兼燥 。 若猶帶白色而滑者 , 乃濕重為夾陰之邪 。 或脹滿不得不下 , 須佐二術健脾燥濕 , 否則脾傷氣陷 , 下利不止 , 即變危證 。 蓋濕重屬太陰證 , 必當扶脾也 。
雄按 : 苔色白滑不渴 , 腹雖脹滿 , 是太陰寒濕 , 豈可議下 , 但宜厚朴 、 枳 、 術等溫中化濕為治 。 若陽明之邪 , 假陽明為出路一言 , 真治溫熱病之金針也 。 蓋陽明以下行為順 , 邪既犯之 , 雖不可孟浪攻瀉 , 斷不宜截其出路 , 故溫熱自利者 , 皆不可妄行提澀也 。 楊云 : 注語極鄭重 , 孟英辨駁尤精 , 二說皆宜參究 。 汪按 : 凡率投補澀者 , 皆不知邪必須有出路之義者也 。
七濕熱證 : 壯熱煩渴 , 舌焦紅或縮 , 斑疹 , 胸痞自利 , 神昏痙厥 , 熱邪充斥表裡三焦 。 宜大劑犀角 、 羚羊角 、 生地 、 元參 、 銀花露 、 紫草 、 方諸水 、 金汁 、 鮮菖蒲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銀花露 、 方諸水 、 金汁 。 有丹皮 、 連翹 。
此條乃痙厥中之最重者 , 上為胸悶 , 下挾熱利 , 斑疹痙厥 , 陰陽告困 , 獨清陽明之熱 , 救陽明之液為急務者 , 恐胃液不存 , 其人自焚而死也 。
雄按 : 此治溫熱諸病之真詮也 , 醫者宜切記之 , 方諸水俗以蚌水代之 , 腥濁已甚 , 宜用竹瀝為妙 。 此證紫雪 、 神犀丹皆可用也 。
八濕熱證 : 寒熱如瘧 。
雄按 : 吳本下有 「 舌苔滑白 , 口不知味 」 八字 。 濕熱阻遏膜原 。 宜柴胡 、 厚朴 、 檳榔 、 草果 、 藿香 、 蒼朮 、 半夏 、 干菖蒲 、 六一散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柴胡 、 檳榔 、 藿香 、 菖蒲 , 有神麯 。
瘧由暑熱內伏 , 秋涼外束而成 。 若夏月腠理大開 , 毛竅疏通 , 安得成瘧 ? 而寒熱有定期 , 如瘧證發作者 , 以膜原為陽明之半表半裡 , 熱濕阻遏 , 則營衛氣爭 , 證雖如瘧 , 不得與瘧同治 , 故仿又可達原飲之例 。 蓋一由外涼束 , 一由內濕阻也 。 膜原在半表半裡 , 如少陽之在陰陽交界處 , 而營衛之氣 , 內出於脾胃 , 脾胃邪阻 , 則營衛不和 , 而發寒熱似瘧之證矣 。
九濕熱證 : 數日後 , 脘中微悶 , 知飢不食 , 濕邪蒙繞三 。
雄按 : 宜作 「 上 」 焦 。 宜藿香葉 、 薄荷葉 、 鮮荷葉 、 枇杷葉 、 佩蘭葉 。
雄按 :《 離騷 》 紉秋蘭以為佩 , 故稱秋蘭為佩蘭 。 若藥肆中所售之佩蘭 , 乃奶酣草之類 , 不可入藥也 。 汪按 : 蘭即省頭草 ,《 離騷 》 之蘭 , 即本草之蘭 , 皆非今之蘭花 , 前人辨之 , 已極明確 , 不必致疑矣 。 蓋古人所謂香草 。 皆取葉香非指花香 , 而今之蘭花葉實不香 , 明非古之蘭也 。 醫者疑古藥品之蘭蕙正如儒者 。 疑古食品之蚳蠯 。 皆不通古今之變者也 。 蘆尖 。
雄按 : 即蘆根也 , 用尖取其宣暢 。 冬瓜仁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條 。
此濕熱已解 , 餘邪矇蔽清陽 , 胃氣不舒 , 宜用極輕清之品 , 以宣上焦陽氣 。 若投味重之劑 , 是與病情不相涉矣 。 雄按 : 章氏謂輕劑專為吳人體弱而設 , 是未察病情之言也 。 或問濕熱盛時 , 疫氣流行 , 當服何藥 ? 預為消弭 。 余謂葉訥人 《 醫案存真 》 載其高祖天士先生案云 : 天氣鬱勃泛潮 , 常以枇杷葉拭去毛淨鍋炒香 , 泡湯飲之 , 取芳香不燥 , 不為穢濁所侵 , 可免夏秋時令之病 , 余則建蘭葉 、 竹葉 、 冬瓜 、 蘆根 , 皆主清肅肺氣 , 故為溫熱暑濕之要藥 , 肺胃清降 , 邪自不容矣 。 若別藥恐滋流弊 , 方名雖美 , 不可試也 , 而薄滋味 , 遠酒色 , 尤為要務 。
此條須與第三十一條參看 , 彼初起之實邪 , 故宜湧泄 , 投此輕劑 , 不相合矣 。 又須與後條參看 , 治法有上中之分 , 臨證審之 。 解後餘邪為虛 , 初發者為實 , 上焦近心 , 故有懊惱譫語 , 中焦離心遠 , 故無 。 如其舌黃邪盛 , 亦有發譫語者 。
十濕熱證 : 初起發熱 , 汗出 , 胸痞 , 口渴 , 舌白 , 濕伏中焦 。 宜藿梗 、 蔻仁 、 杏仁 、 枳殼 、 桔梗 、 鬱金 、 蒼朮 、 厚朴 、 草果 、 半夏 、 干菖蒲 、 佩蘭葉 、 六一散 。
楊云 : 俱可用 , 但須擇一二味對證者用之 , 不必並用 。 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胸痞下 , 曰 :「 不知飢 」, 口渴下 , 曰 :「 不喜飲 」, 舌白作 「 舌苔滑白 」, 無杏仁 、 蒼朮 、 厚朴 、 草果 、 半夏 。
濁邪上干則胸悶 , 胃液不升則口渴 , 病在中焦氣分 , 故多開中焦氣分之藥 。
雄按 : 亦太多 , 頗不似薛氏手筆 。 此條多有挾食者 , 其舌根見黃色 , 宜加栝蔞 、 楂肉 、 萊菔子 。 汪按 : 此疑亦後人所附評語 。
十一濕熱證 : 數日後 。
雄按 : 吳本下有 「 胸痞 」 二字 。 自利溺赤 。
雄按 : 吳本作 「 澀 。 口渴 。
雄按 : 吳本上有 」 身熱二字 。 濕流下焦 。 宜滑石 、 豬苓 、 茯苓 、 澤瀉 、 萆薢 、 通草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澤瀉 、 通草 , 有神麯 、 廣皮 。
下焦屬陰 , 太陰所司 , 陰道虛故自利 , 化源滯則溺赤 , 脾不轉津則口渴 , 總由太陰濕勝故也 。 濕滯下焦 , 故獨以分利為治 。 然兼證口渴胸痞 , 須佐入桔梗 、 杏仁 、 大豆黃卷 , 開泄中上 。 源清則流自潔 , 不可不知 。
雄按 : 據此則本條 「 胸痞 」 二字 , 當從吳本增入為是 。 至源清流潔云云 , 則又非自注之文法 , 殊可疑也 。 汪按 : 此篇多有後人評語傳寫羼入自注之處 。 此數語亦後人所附評語也 。 以上三條 , 俱濕重於熱之候 。 濕熱之邪 , 不自表而入 , 故無表裡可分 , 謂由膜原中道而入也 , 雖無表裡之分 , 亦有淺深當別 。 而未嘗無三焦可辨 , 猶之河間治消渴亦分三焦者是也 。 夫熱為天之氣 。
雄按 : 此明熱即暑之謂也 , 章氏何以曲為改釋 。 濕為地之氣 , 熱得濕而愈熾 , 濕得熱而愈橫 。
雄按 : 熱得濕則鬱遏而不宣 , 故愈熾 ; 濕得熱則蒸騰而上熏 , 故愈橫 。 兩邪相合 , 為病最多 。 丹溪有云 : 濕熱為病 , 十居八九 。 故病之繁且苛者 , 莫如夏月為最 。 以無形之熱 , 蒸動有形之濕 , 素有濕熱之人 , 易患濕溫 , 誤發其汗 , 則濕熱混合為一 , 而成死證 , 名曰重暍也 。 濕熱兩分 , 其病輕而緩 , 濕熱兩合 , 其病重而速 。 章云 : 故當開泄以分其熱 , 若誤作虛而用補法 , 則閉塞氣道而死矣 。 濕多熱少 , 則蒙上流下 , 當三焦分治 。 調三焦之氣 , 分利其濕也 。 濕熱俱多 , 則下閉上壅 , 而三焦俱困矣 。 當開泄清熱 , 兩法兼用 。 猶之傷寒門二陽合病 、 三陽合病也 。 蓋太陰濕化 , 三焦火化 , 有濕無熱 , 止能矇蔽清陽 , 或阻於上 , 或阻於中 , 或阻於下 , 若濕熱一合 , 則身中少火悉化為壯火 , 而三焦相火 , 有不起而為虐者哉 。
雄按 : 濕熱一合 , 業已陰從陽化 , 如此披猖 , 況熱多濕少乎 ? 故不言熱多濕少者 , 非闕文也 。 蓋急宜清熱 , 有不待言矣 。 所以上下充斥 , 內外煎熬 , 最為酷烈 。
雄按 : 曰酷曰烈 , 皆暑之威名 。 兼之木火同氣 , 表裡分司 , 再引肝風 , 痙厥立至 。
雄按 : 津虛之體 , 夏月每有肝風陡動煎厥一證 , 言其不耐暑氣煎熬 , 可謂形容逼肖 。 胃中津液幾何 ? 其能供此交徵乎 ?
雄按 : 不辨暑證之挾濕與否 , 而輒投溫燥以劫津者 , 宜鑑斯言 。 至其所以必屬陽明者 , 以陽明為水穀之海 , 鼻食氣 , 口食味 , 悉歸陽明 , 邪從口鼻而入 , 則陽明為必由之路 。
雄按 : 肺胃大腸 , 一氣相通 , 溫熱究三焦 , 以此一臟二腑為最要 , 肺開竅於鼻 , 吸入之邪 , 先犯於肺 , 肺經不解 , 則傳於胃 , 謂之順傳 , 不但臟病傳腑為順 , 而自上及中 , 順流而下 , 其順也有不待言者 , 故溫熱以大便不閉者易治 , 為邪有出路也 。 若不下傳於胃 , 而內陷於心包絡 , 不但以臟傳臟 , 其邪由氣分入營 , 更進一層矣 , 故曰逆傳也 。 因葉氏未曾明說順傳之經 , 世多誤解逆傳之理 , 余已僭注於本條之後 , 讀此可證管窺之非妄 。 汪按 : 鼻為肺竅所受之氣 , 必先入肺 , 此云悉歸陽明 , 不免語病夢隱 。 以肺經不解 , 乃傳入胃 , 釋之意始圓愜 。 其始也邪入陽明 , 早已先傷其胃液 , 其繼邪盛三焦 , 更欲資取於胃液 , 司命者可不為陽明顧慮哉 。
雄按 : 此不獨為濕熱病說法也 , 風寒化熱之後 , 亦須顧此 , 況溫熱乎 。
或問木火同氣 , 熱盛生風 , 以致痙厥 , 理固然矣 。 然有濕熱之證 , 表裡極熱 , 不痙不厥者何也 ? 余曰 : 風木為火熱引動者 , 原因木氣素旺 , 木旺由於水虧 , 故得引火生風 , 反焚其木 , 以致痙厥 。 若水旺足以制火而生木 , 即無痙厥者也 。 肝陰先虧 , 內外相引 , 兩陽相煽 , 因而動 。
雄按 : 吳本作 「 勁 」 張 。 若肝腎素優 , 並無裡熱者 , 火熱安能招引肝風也 。
雄按 : 喻氏云 : 遇暄熱而不覺其熱者 , 乃為平人 。 蓋陰不虛者 , 不畏暑而暑不易侵 , 雖侵之亦不致劇 , 猶之乎水田不懼旱也 。 陰虛者見日即畏 , 雖處深宮之內 , 而無形之暑氣 , 偏易侵之 , 更有不待暑侵 , 而自成為厥者矣 。 楊云 : 虛損之原 , 一語揭出 。 試觀產婦及小兒一經壯熱 , 便成瘈瘲者 , 以失血之後 , 與純陽之體 , 陰氣未充 , 故肝風易動也 。
雄按 : 原本未及產婦 , 今從吳本與小兒並論 , 尤為周密 , 然婦科不知血脫易痙 , 往往稱為產後驚風 , 喻氏闢之違矣 。 幼科一見發熱 , 即以柴葛解肌為家常便飯 , 初不究其因何而發熱也 , 表熱不清 , 柴葛不撤 , 雖肝風已動 , 瘛瘲已形 , 猶以風藥助虐 , 不亦傎乎 , 此葉氏所以有劫肝陰 , 竭胃汁之切戒也 。 楊云 : 痙厥之證 , 舉世不知其因 , 今經此詳明剖析 , 昭如白日矣 。
或問曰 : 亦有陰氣素虧之人 , 病患濕熱 , 甚至斑疹外見 , 入暮譫語昏迷 , 而不痙不厥者何也 ? 答曰 : 病邪自盛於陽明之營分 , 故由上脘而熏胸中 , 則入暮譫妄 , 邪不在三焦氣分 , 則金不受囚 , 木有所畏 , 未敢起而用事 。 至於斑屬陽明 , 疹屬太陰 , 亦二經營分熱極 , 不與三焦相干 , 即不與風木相引也 , 此而痙厥 , 必胃中津液盡涸 , 耗及心營 , 則肝風亦起 , 而其人已早無生理矣 。
雄按 : 此從吳本採補 , 觀此則粗工之治溫熱 , 妄用柴葛竭力以耗胃汁而鼓其肝風者 , 真殺人不以刃也 。 惟稍佐於涼潤方中 , 或不致為大害 。
十二濕熱證 : 舌遍體白 , 口渴 , 濕滯陽明 。 宜用辛開 , 如厚朴 、 草果 、 半夏 、 干菖蒲等味 。 舌白者言其苔 , 若苔滑而口不渴者 , 即屬太陰證 , 宜溫之 。
雄按 : 苔白不渴 , 須詢其便溺 , 不熱者 , 始為宜溫之的證也 。 又按 : 此與第十條證相似 , 吳本無此條 。 楊云 : 濕盛熱微之證 , 初起原可暫用此等藥開之 , 一見濕開化熱 , 便即轉手清熱 。 若執此為常用之法則誤矣 。 注內補出審便溺一層 , 尤為周到 。
此濕邪極盛之候 , 口渴乃液不上升 , 非有熱也 。 辛泄太過 , 即可變而為熱 , 以其屬陽明濕邪 , 開泄則陽氣升而熱透 , 而此時濕邪尚未蘊熱 , 故重用辛開 , 使上焦得通 , 津液得下也 。 陽氣升則津液化 , 而得上輸下布也 。
十三濕熱證 : 舌根白 , 舌尖紅 , 濕漸化熱 , 余濕猶滯 。 宜辛泄佐清熱 。 如 : 蔻仁 、 半夏 、 干菖蒲 、 大豆黃卷 、 連翹 、 綠豆衣 、 六一散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條 。
此濕熱參半之證 , 而燥濕之中 , 即佐清熱者 , 亦所以存陽明之液也 。 上二條憑驗舌以投劑 , 為臨證時要訣 。 蓋舌為心之外候 , 濁邪上熏心肺 , 舌苔因而轉移 。 葉氏 《 溫熱論 》 辨舌最精詳 , 宜合觀之 。
雄按 : 更宜參之 《 準繩 》。
十四濕熱證 , 初起 , 即胸悶 、 不知人 、 瞀亂大叫痛 , 濕熱阻閉中上二焦 。 宜草果 、 檳榔 、 鮮菖蒲 、 芫荽 、 六一散 , 各重用 。 或加皂角 , 地漿水煎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條 。 淦按 : 此條頗似痧證 , 宜用靈驗痧丸為妙 。 六一散有甘草 , 須慎用 。
此條乃濕熱俱盛之候 , 而去濕藥多 , 清熱藥少者 , 以病邪初起即閉 , 不得不以辛通開閉為急務 , 不欲以寒涼凝滯氣機也 。
雄按 : 芫荽不如用薤白 , 或可配栝蔞 、 梔 、 豉者則配之 。
十五濕熱證 : 四五日 , 口大渴 , 胸悶欲絕 , 乾嘔不止 , 脈細數 , 舌光如鏡 , 胃液受劫 , 膽火上衝 。 宜西瓜汁 、 金汁 、 鮮生地汁 、 甘蔗汁 、 磨服鬱金 、 木香 、 香附 、 烏藥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作西瓜白汁 , 謂不取瓤中汁 , 而以瓜肉搗汁也 。 並無金汁 、 蔗汁 。
此營陰素虧 , 木火素旺者 , 木乘陽明 , 耗其津液 , 幸無飲邪 , 故一清陽明之熱 , 一散少陽之邪 , 不用煎者 , 取其氣全耳 。 舌光無苔 , 津枯而非濁壅 , 反胸悶欲絕者 , 肝膽氣上逆也 , 故以諸汁滋胃液 , 辛香散逆氣 。
雄按 : 凡治陰虛氣滯者 , 可以仿此用藥 。 楊云 : 此例精當 , 能如此旁通 , 方為善讀書人 。 雄又按 : 有治飲痛一案宜參 。 俞惺庵云 : 嘉善一人 , 胸脹脘悶 , 諸治不效 , 一瓢用續隨子煎湯 , 磨沉香 、 木香 、 檀香 、 降香 、 丁香 , 服一月 , 瀉盡水飲而痊 。 汪按 : 續隨子去油務盡 , 否則誤人 。 去油法 : 木床用椹榨後 , 更宜紙隔重壓 , 換紙多次 , 方能去淨 。
十六濕熱證 :
雄按 : 吳本下有 「 身熱口苦 」 四字 。 嘔吐清水 , 或痰多 , 濕熱內留 , 木火上逆 。 宜溫膽湯加栝蔞 、 雄按 : 吳本作 「 黃連 」。 碧玉散等味 。
此素有痰飲 , 而陽明少陽同病 , 故一以滌飲 , 一以降逆 , 與上條嘔同而治異 , 正當合參 。 碧玉散即六一加青黛以清肝膽之熱 。 上條液枯以動肝膽之火 , 故乾嘔 。 此條痰飲郁其肝膽之火 , 故嘔水 。
十七濕熱證 : 嘔惡不止 , 晝夜不瘥欲死者 , 肺胃不和 , 胃熱移肺 , 肺不受邪也 。 宜用川連三四分 、 蘇葉二三分 , 兩味煎湯 , 呷下即止 。
肺胃不和 , 最易致嘔 。 蓋胃熱移肺 , 肺不受邪 , 還歸於胃 , 必用川連以清濕熱 , 蘇葉以通肺胃 , 投之立愈者 , 以肺胃之氣非蘇葉不能通也 。 分數輕者 , 以輕劑恰治上焦之病耳 。
雄按 : 此方藥止二味 , 分不及錢 , 不但治上焦宜小劑 , 而輕藥竟可以愈重病 , 所謂輕可去實也 。 合後條觀之 , 蓋氣貴流通 , 而邪氣撓之 。 則周行窒滯 , 失其清虛靈動之機 , 反覺實矣 。 惟劑以輕清 , 則正氣宣布 , 邪氣潛消 , 而窒滯者自通 , 設投重藥 , 不但已過病所 , 病不能去 , 而無病之地 , 反先遭其克伐 , 章氏謂輕劑為吳人質薄而設 , 殆未明治病之理也 。 川連不但治濕熱 , 乃苦以降胃火之上衝 。 蘇葉味甘辛 , 而氣芳香 , 通降順氣 , 獨擅其長 , 然性溫散 , 故雖與黃連並駕 , 尚減用分許而節制之 , 可謂方成知約矣 。 世人不知諸逆衝上 , 皆屬於火之理 , 治嘔 , 輒以薑 、 萸 、 丁 、 桂從事者 , 皆粗工也 。 余用以治胎前惡阻 , 甚妙 。
十八濕熱證 : 咳嗽 , 晝夜不安 , 甚至喘不得眠者 , 暑邪入於肺絡 。 宜葶藶 、 枇杷葉 、 六一散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咳嗽下有 「 喘逆 、 面赤 、 氣粗 」 六字 , 而無 「 甚至 」 句 。
人但知暑傷肺氣則肺虛 , 而不知暑滯肺絡則肺實 , 葶藶引滑石 , 直瀉肺邪 , 則病自除 。 吳子音曰 : 業師張友樵治一酒客 , 夏月痰咳氣喘 , 夜不得臥 , 服涼藥及開氣藥不效 , 有議用人參 、 麥冬等藥者 , 師診其脈 , 右寸數實 , 此肺實非肺虛也 , 投以人參則立斃矣 。 遂與此方煎服立愈 。 明年復感客邪 , 壅遏肺氣 , 喘咳復作 , 醫有以葶藶進者 , 服之不效 , 反煩悶汗泄 , 師脈其右寸浮數 , 口渴惡熱 , 冷汗自出 , 喘急煩悶 , 曰熱邪內壅 , 肺氣鬱極 , 是以逼汗外出 , 非氣虛自汗也 。 服葶藶而反煩悶者 , 肺熱極盛 , 與苦寒相格拒也 。 夫肺苦氣上逆 , 本宜苦以泄之 。 而肺欲散 , 又當兼食辛以散之 , 與麻杏甘膏湯一劑 , 肺氣得通而喘止汗斂 , 諸證悉平矣 。 楊云 : 余曾治一酒客 , 大喘 , 用 《 金鑑 》 蘇葶丸而愈 。 亦與此同 , 此蓋濕熱上壅之證也 , 至案內所云 , 服此益甚 , 則外感束其肺熱 , 用此降之 , 則外感反內陷而病益甚 , 麻杏甘石正祛外感而清內熱之方 , 故速愈 。 張君用藥則是 , 而立論高而不切 , 非垂教後學之法也 。
十九濕熱證 : 十餘日 , 大勢已退 , 惟口渴汗出 , 骨節 。
雄按 : 吳本有 「 隱 」 字 。 痛 。
雄按 : 吳本下有 「 不舒 , 小便赤澀不利 」 八字 。 餘邪留滯經絡 。 宜元米(即糯米)湯泡於朮 , 隔一宿去朮煎飲 。
病後濕邪未盡 , 陰液先傷 , 故口渴身痛 , 此時救液則助濕 , 治濕則劫陰 , 宗仲景麻沸湯之法 , 取氣不取味 , 走陽不走陰 , 佐以元米湯養陰逐濕 , 兩擅其長 。 楊云 : 煎法精妙 , 注亦明析 。 汪按 : 此身痛一證 , 乃濕滯之的驗 。 則口渴未必非濕淫於內 , 而引飲也 。 然津液亦必須顧慮 。 以木治濕不用煎而用泡 。 既巧妙亦周致 。
雄按 : 用沙參 、 麥冬 、 石斛 、 枇杷葉等味 , 冬瓜湯煎服亦可 。 汪按 : 用冬瓜靈妙 。 宜加絲瓜絡 。
二十濕熱證 : 數日後 , 汗出熱不除 , 或痙 , 忽頭痛不止者 , 營液大虧 , 厥陰風火上升 。 宜羚羊角 、 蔓荊子 、 鉤藤 、 元參 、 生地 、 女貞子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女貞 , 有白芍 。 楊云 : 白芍不如女貞 。
濕熱傷營 , 肝風上逆 , 血不榮筋而痙 , 上升巔頂則頭痛 , 熱氣已退 , 木氣獨張 , 故痙而不厥 。 投劑以息風為標 , 養陰為本 。
雄按 : 蔓荊不若以菊花 、 桑葉易之 。 楊云 : 蔓荊最無謂 , 所易甚佳 。 汪按 : 枸杞子亦可用 , 不嫌其膩 。
二十一濕熱證 : 胸痞發熱 、 肌肉微疼 、 始終無汗者 , 腠理暑邪內閉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四字 , 作 「 氣機拂鬱 , 濕熱不能達外 」。 楊云 : 吳本勝於原本 。 宜六一散一兩 、 薄荷葉三四分 。
雄按 : 吳本作 「 三 、 四十片 」。 泡湯調下 , 即汗解 。
濕病發汗 , 昔賢有禁 , 此不微汗之 , 病必不除 。 蓋既有不可汗之大戒 , 復有得汗始解之治法 。 臨證者當知所變通矣 。 吳云 : 此濕熱蘊遏 , 氣鬱不宣 , 故宜辛涼解散 。 汗出灌浴之輩 , 最多此患 。 若加頭痛惡寒 , 便宜用香薷溫散矣 。 章云 : 濕病固非一概禁汗者 , 故仲景有麻黃加朮湯等法 。 但寒濕在表 , 法當汗解 ; 濕熱在裡 , 必當清利 。 今以暑濕閉於腠理 , 故以滑石利毛竅 。 若閉於經者 , 又當通其經絡可知矣 。 汪按 : 吳本薄荷較多 。 則非微汗矣 。
二十二濕熱證 : 按法治之 , 數日後 , 或吐下 , 一時並至者 , 中氣虧損 , 升降悖逆 。 宜 : 生穀芽 、 蓮心 。
雄按 : 當是蓮子 。 扁豆 、 米仁 、 半夏 、 甘草 、 茯苓等味 , 甚者用理中法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條 。 若可用理中法者 , 必是過服寒涼所致 。
升降悖逆 , 法當和中 , 猶之霍亂之用六和湯也 。 若太陰憊甚 , 中氣不支 , 非理中不可 。 忽然吐下 , 更當細審脈證 , 有無重感別邪 , 或傷飲食 。
雄按 : 亦有因忿怒而致者 , 須和肝胃 。
二十三濕熱證 : 十餘日後左關弦數 , 腹時痛 , 時圊血 , 肛門熱痛 , 血液內燥 , 熱邪傳入厥陰之證 。 宜仿白頭翁法 。
熱入厥陰而下利 , 即不圊血 , 亦當宗仲景治熱利法 。 若竟逼入營陰 , 安得不用白頭翁湯涼血而散邪乎 ? 設熱入陽明而下利 , 即不圊血 , 又宜師仲景下利譫語 , 用小承氣湯之法矣 。
雄按 : 章氏謂小承氣湯乃治厥陰熱利 , 若熱入陽明而下利 , 當用黃芩湯 , 此不知 《 傷寒論 》 有簡誤之文也 。 本文云 : 下利譫語者 , 有燥矢也 , 宜小承氣湯 。 既有燥矢 , 則為太陰轉入陽明之證 , 與厥陰無涉矣 。 濕熱入陽明而下利 , 原宜宗黃芩湯為法 , 其有燥矢而譫語者 , 未嘗無其候也 , 則小承氣亦可援例引用焉 。
二十四濕熱證 : 十餘日後 , 尺脈數 , 下利或咽痛 , 口渴心煩 , 下泉不足 , 熱邪直犯少陰之證 。 宜仿豬膚湯涼潤法 。
同一下利 , 有厥少之分 , 則藥有寒涼之異 。 謂厥陰宜寒 , 少陰宜涼也 。 然少陰有便膿之候 , 不可不細審也 。
二十五濕熱證 : 身冷脈細 , 汗泄胸痞 , 口渴 , 舌白 , 濕中少陰之陽 。 宜人參 、 白朮 、 附子 、 茯苓 、 益智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條 。 楊云 : 此等證固有之 , 然本論濕熱 , 卻夾入寒濕 , 又不提明藥誤 , 豈不自亂其例 。
此條濕邪傷陽 , 理合扶陽逐濕 , 口渴為少陰證 , 烏得妄用寒涼耶 ? 津液出於舌下少陰經之廉泉穴 , 故凡少陰受邪 , 津液不升則渴也 , 然胸痞舌白 , 當加厚朴 , 半夏或乾薑 , 恐參 、 術太壅氣也 。 渴者濕遏陽氣 , 不化津液以上升 , 非熱也 。
雄按 : 此濕熱病之類證 , 乃寒濕也 。 故傷人之陽氣 。 或濕熱證治不如法 , 但與清熱 , 失於化濕 , 亦有此變 , 但口渴而兼身冷 , 脈細汗泄 , 舌白諸證者 , 固屬陰證宜溫 , 還須察其二便 , 如溲赤且短 , 便熱極臭者 , 仍是濕熱蘊伏之陽證 , 雖露虛寒之假象 , 不可輕投溫補也 。 章氏所云 , 濕遏陽氣不化津液之渴 , 又為太陰證而非少陰證矣 。
二十六暑月病 : 初起 , 但惡寒 , 面黃 , 口不渴 , 神倦 , 四肢懶 , 脈沉弱 , 腹痛下利 , 濕困太陰之陽 。 宜仿縮脾飲 , 甚則大順散 、 來復丹等法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條 。
暑月為陽氣外泄 , 陰氣內耗之時 , 故熱邪傷陰 , 陽明消爍 , 宜清宜涼 。
雄按 : 此治暑之正法眼藏 。 太陰告困 , 濕濁瀰漫 , 宜溫宜散 。
雄按 : 凡寒濕為病 , 雖在暑月 , 忌用涼藥 , 宜舍時從證也 。 昔賢雖知分別論治 , 惜不能界畫清釐 , 而創陰暑等名 , 貽誤後學不少 。 徐洄溪云 : 天有陰暑 , 人間有陰熱矣 。 一語破的 。 汪按 : 如夏日有陰暑 , 冬日當有陽寒乎 ? 倘冬日感病 , 而醫者云 : 此為陽寒 , 治宜涼藥 , 未有不嗤其妄者 , 而陰暑之名 , 乃相沿數百年積非勝是不可解也 。 古法最詳 , 醫者鑑諸 。 仲景謂自利不渴者屬太陰 , 以其臟有寒故也 , 今濕重惡寒不發熱 , 即為太陰證之寒濕也 。 如或肢冷脈細 , 必須姜附理中法 。
二十七濕熱證 : 按法治之 , 諸證皆退 。 惟目瞑則驚悸 、 夢惕 , 餘邪內留 , 膽氣未舒 。 宜酒浸郁李仁 、 薑汁炒棗仁 、 豬膽皮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條 。
滑可志著 , 郁李仁性最滑脫 , 古人治驚後肝系滯而不下 , 始終目不瞑者 , 用之以下肝系而去滯 , 此證借用 , 良由濕熱之邪 , 留於膽中 , 膽為清虛之府 , 藏而不瀉 , 是以病去 , 而內留之邪不去 , 寐則陽氣行於陰 , 膽熱內擾 , 肝魂不安 。 用郁李仁以泄邪而以酒行之 , 酒氣獨歸膽也 。 棗仁之酸 , 入肝安神 , 而以薑汁製 , 安神而又兼散邪也 。 肝性喜涼散 , 棗仁 、 薑汁太溫 , 似宜酌加涼品 。
雄按 : 此釋甚是 。 如黃連 、 山梔 、 竹茹 、 桑葉 , 皆可佐也 。
二十八濕熱證 : 曾開泄下奪 , 惡候皆平 , 獨神思不清 , 倦語不思食 , 溺數 , 唇齒乾 , 胃氣不輸 , 肺氣不布 , 元神大虧 。 宜人參 、 麥冬 、 石斛 、 木瓜 、 生甘草 、 生穀芽 、 鮮蓮子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條 。 汪按 : 百合似亦可用 。
開泄下奪 , 惡候皆平 , 正亦大傷 , 故見證多氣虛之象 , 理合清補元氣 。 若用膩滯陰藥 , 去生便遠 。
雄按 : 此肺胃氣液兩虛之證 , 故宜清補 , 不但陰膩不可用 , 且與脾虛之宜於守補溫運者亦異 。 楊云 : 分別極清 。
二十九濕熱證 : 四五日 , 忽大汗出 , 手足冷 , 脈細如絲或絕 , 口渴 , 莖痛 , 而起坐自如 , 神清語亮 , 乃汗出過多 , 衛外之陽暫亡 , 濕熱之邪仍結 , 一時表裡不通 , 脈故伏 , 非真陽外脫也 。 宜五苓散去朮 , 加滑石 、 酒炒川連 、 生地 、 耆皮等味 。
雄按 : 吳本無川連 、 生地 。
此條脈證 , 全似亡陽之候 , 獨於舉動神氣 , 得其真情 , 噫 ! 此醫之所以貴識見也 。
以口渴 、 莖痛 , 知其邪結 。 以神清語亮 , 知非脫證 。
雄按 : 此條原注 , 全似評贊 , 章氏以為自注 , 究可疑也 。 至衛陽暫亡 , 必由誤表所致 , 濕熱仍結 , 陰液已傷 , 故以四苓加滑石導濕下行 , 川連 、 生地清火救陰 , 耆皮固其衛氣 , 用法頗極周密 。 楊云 : 發明方意精當 。 汪按 。 此注當亦後人所附評語 。 且此證世所罕見 , 況亡陽脫證 。 起坐自如 。 神清語亮者 。 亦不少 。 據以辨證似不甚明確 。 惟口渴莖痛為亡陽所無耳 。
三十濕熱證 : 發痙神昏 , 獨足冷陰縮 , 下體外受客寒 , 仍宜從濕熱治 , 只用辛溫之品 , 煎湯熏洗 。 楊云 : 仍從濕熱治是矣 。 辛溫熏洗 , 不愈益其濕乎 , 不惟治下而遺上也 。 汪按 : 熏洗似無大礙 , 但未必有益 。
陰縮為厥陰之外候 , 合之足冷 , 全似虛寒 , 乃諦觀本證 , 無一屬虛 , 始知寒客下體 , 一時營氣不達 , 不但證非虛寒 , 並非上熱下寒之可擬也 。 仍從濕熱治之 , 又何疑耶 ? 發痙神昏 , 邪犯肝心 。 若邪重內閉 , 厥陰將絕 , 必囊縮足冷而舌亦卷 , 是邪深垂死之證 。 本非虛寒 , 今云由外受客寒 , 臨證更當詳細察問為要 。
雄按 : 此條本文 , 頗有語病 , 恐非生白手筆 。
三十一濕熱證初起 : 壯熱 , 口渴 , 脘悶 , 懊憹 , 眼欲閉 , 時譫語 , 濁邪蒙閉上焦 , 宜湧泄 。 用枳殼 、 桔梗 、 淡豆豉 、 生山梔 。 無汗者加葛根 。
此與第九條宜參看 , 彼屬餘邪 , 法當輕散 , 餘邪不淨者 , 自無壯熱譫語等證 , 必與初起邪勢重者 , 形狀不同 。 此則濁邪蒙閉上焦 , 故懊憹脘悶 。 眼欲閉者 , 肺氣不舒也 ; 時譫語者 , 邪郁心包也 。 若投輕劑 , 病必不除 。 經曰 : 高者越之 , 用梔豉湯湧泄之劑 , 引胃脘之陽 , 而開心胸之表 , 邪從吐散 。 若舌苔薄而清者 , 邪未膠結 , 可吐散 , 如舌苔厚而有根 , 濁邪瘀結 , 須重用辛開苦降 , 如吐之邪結不得出 , 反使氣逆而變他證矣 。
雄按 : 此釋甚是 。 病在上焦 , 濁邪未結 , 故可越之 , 若已結在中焦 , 豈可引吐 , 不但濕熱證 , 吐法宜慎也 , 即痰飲證之宜於取吐者 , 亦有辨別要訣 。 趙恕軒 《 串雅 》 云 : 宜吐之證 , 必須看痰色 , 吐在壁上 , 須在痰干之後 , 有光亮如蝸牛之涎者 , 無論痰在何經 , 皆可吐也 。 若痰干之後 , 無光亮之色者 , 切忌用吐 , 彼驗痰漬 , 此驗舌苔 , 用吐者識之 。
又按 : 何報之云 : 子和治病 , 不論何證 , 皆以汗吐下三法取效 , 此有至理存焉 。 蓋萬病非熱則寒 , 寒者氣不運而滯 , 熱者氣亦壅而不運 , 氣不運則熱鬱痰生 , 血停食積 , 種種阻塞於中矣 。 人身氣血 , 貴通而不貴塞 , 非三法何由通乎 ? 又去邪即所以補正 , 邪去則正自復 , 但以平淡之飲食調之 , 不數日而精神勃發矣 。 故婦人不孕者 , 此法行後即孕 , 陰陽和暢也 , 男子陽道驟興 , 非其明驗乎 。 後人不明其理而不敢用 , 但以溫補為穩 , 殺人如麻 , 可嘆也 ! 汪按 : 何說乃據倒倉法言之 。
三十二濕熱證 : 經水適來 , 壯熱口渴 , 譫語神昏 , 胸腹痛 , 或舌無苔 , 脈滑數 , 邪陷營分 。 宜大劑 : 犀角 、 紫草 、 茜根 、 貫眾 、 連翹 、 鮮菖蒲 、 銀花露等味 。
雄按 : 世人但知小柴胡湯一法 , 而不分傷寒溫暑之病何也 ? 淦按 : 茜根不若以丹皮 、 赤芍易之 。
熱入血室不獨婦女 。 男子亦有之 。 不第涼血並須解毒 。 然必重劑 。 乃可奏功 。 仲景謂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 。 即指男子而言 。 故無經水適來之語 。
三十三熱證 : 上下失血 , 或汗血 , 毒邪深入營分 , 走竄欲泄 。 宜大劑犀角 、 生地 、 赤芍 、 丹皮 、 連翹 、 紫草 、 茜根 、 銀花等味 。
雄按 : 以上四條 , 吳本無之 。 丹皮雖涼血 , 而氣香走泄 , 能發汗 , 惟血熱而瘀者宜之 , 又善動嘔 , 胃弱者勿用 。
熱逼而上下失血 、 汗血 , 勢極危而猶不即壞者 , 以毒從血出 , 生機在是 。 大進涼血解毒之劑 , 以救陰而泄邪 , 邪解而血自止矣 。 血止後須進參 、 耆 , 善後乃得 。 汪按 。 善後宜兼養血 。 汗血 , 即張氏所謂肌衄也 。《 內經 》 謂 : 熱淫於內 , 治以鹹寒 。 方中當增入鹹寒之味 。 此說未知何人所注 , 亦甚有理也 。 汪按 。 可加牡蠣並有止汗之功 。 不嫌其澀 。 此注乃後人所附 。 評語未羼入原注者他條 。 俱與原注併合 。 不可分析矣 。
雄按 : 此條本文但云 「 熱證 」, 是感受暑熱而不挾濕邪者也 。 暑熱之氣 , 極易傷營 , 故有是證 。 章氏乃云 : 此篇所謂濕熱 , 即是暑也 。 然則此條不曰濕熱 , 而曰熱者 , 又是何病耶 ? 夫寒暑二氣 ,《 易經 》 即以往來對待言之矣 , 後之妄逞臆說者 , 真是冷熱未知 。 辛甫云 : 辨得是 。
三十四濕熱證 : 七八日 , 口不渴 , 聲不出 , 與飲食亦不卻 。
雄按 : 吳本有 「 二便自通 」 句 。 默默不語 , 神識昏迷 , 進辛香涼泄 、 芳香逐穢 , 俱不效 , 此邪入 。
雄按 : 吳本下有 「 手 」 字 。 厥陰 , 主客渾受 。 宜仿吳又可三甲散 : 醉地鱉蟲 、 醋炒鱉甲 、 土炒穿山甲 、 生殭蠶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味 。 柴胡 、 桃仁泥等味 。
暑濕先傷陽分 , 然病久不解 , 必及於陰 , 陰陽兩困 , 氣鈍血滯而暑濕不得外泄 。
雄按 : 據章氏以此為薛氏自注 , 然疊以暑濕二氣並言 , 以解濕熱病證 , 若謂暑中原有濕 , 則暑下之濕 , 又為何物乎 ? 一笑 。 余恐後學迷惑 , 故不覺其饒舌也 。 遂深入厥陰 , 絡脈凝瘀 , 使一陽少陽生氣也 。 不能萌動 , 生氣有降無升 , 心主阻遏 , 靈氣不通 , 所以神不清而昏迷默默也 。 破滯通瘀 , 斯絡脈通而邪得解矣 。
海昌許益齋云 : 此條即傷寒門百合病之類 ; 趙以德 、 張路玉 、 陶厚堂以為心病 。 徐忠可以為肺病 。 本論又出厥陰治法 , 良以百脈一宗 , 悉致其病 , 元氣不布 , 邪氣淹留 。 乃祖仲景法 , 用異類靈動之物 , 鱉甲入厥陰 , 用柴胡引之 , 俾陰中之邪 , 盡達於表 。 䗪蟲入血 , 用桃仁引之 。 俾血分之邪 , 盡泄於下 。 山甲入絡 , 用殭蠶引之 , 俾絡中之邪 , 亦從風化而散 。 緣病久氣鈍血滯 , 非拘拘於恆法所能愈也 。 汪按 : 此有神昏一證 , 可知其非百合病矣 , 故與百合病異 , 治百合病究宜治肺為是 。
三十五濕熱證 : 口渴 , 苔黃起刺 , 脈弦緩 , 囊縮舌硬 , 譫語 , 昏不知人 , 兩手搐搦 , 津枯邪滯 。 宜鮮生地 、 蘆根 、 生首烏 、 鮮稻根等味 。 若脈有力 , 大便不通 , 大黃亦可加入 。
雄按 : 吳本無此條 。 汪按 : 首烏味澀 , 似未妥 。
胃津劫奪 , 熱邪內據 , 非潤下以泄邪則不能達 , 故仿承氣之例 , 以甘涼易苦寒 , 正恐胃氣受傷 , 胃津不復也 。
三十六濕熱證 : 發痙撮空 , 神昏笑妄 , 舌苔干黃起刺 , 或轉黑色 , 大便不通者 , 熱邪閉結胃腑 。 宜用承氣湯下之 。
雄按 : 此下十一條 , 從吳本補入 。
撮空一證 , 昔賢謂非大實即大虛 。 虛則神明渙散 , 將有脫絕之虞 。 實則神明被逼 , 故多撩亂之象 。 今舌苔黃刺干澀 , 大便閉而不通 , 其為熱邪內結 , 陽明腑熱顯然矣 。 徒事清熱泄邪 , 止能散絡中流走之熱 , 不能除胃中蘊結之邪 , 故假承氣以通地道 。 然舌不幹黃起刺者 , 不可投也 。
雄按 : 第二十八條有曾開泄下奪之文 , 則濕熱病原有可下之證 。 惟濕未化燥 , 腑實未結者不可下耳 ! 下之則利不止 。 如已燥結 , 亟宜下奪 , 否則垢濁熏蒸 , 神明蔽塞 , 腐腸爍液 , 莫可挽回 , 較彼傷寒之下不嫌遲 , 去死更速也 。 楊云 : 通透之論 。
承氣用硝 、 黃 , 所以逐陽明之燥火實熱 , 原非濕熱內滯者所宜用 , 然胃中津液 , 為熱所耗 , 甚至撮空撩亂 , 舌苔干黃起刺 , 此時胃熱極盛 , 胃津告竭 , 濕火轉成燥火 , 故用承氣以攻下 , 承氣者 , 所以承接未亡之陰氣於一線也 。 濕溫病至此 , 亦危矣哉 ! 汪按 : 治溫熱與傷寒異 , 而溫熱壞證多與傷寒同 。
雄按 : 董廢翁云 : 外感之邪 , 既不得從元腑透達 , 則必向里而走空隙 。 而十二臟腑之中 , 惟胃為水穀之海 , 其上有口 , 其下有口 , 最虛而善受 , 故諸邪皆能入之 。 邪入則胃實矣 , 胃實則津液干矣 , 津液干則死矣 。 楊乘六云 : 此言道盡感證致死根由 , 彼肆用風燥之劑 , 劫液夭人生命者 , 正坐不知此義耳 。 余謂凡治感證 , 須先審其胃汁之盛衰 , 如邪漸化熱 , 即當濡潤胃腑 , 俾得流通 , 則熱有出路 , 液自不傷 , 斯為善治 。 若恃承氣湯為焦頭爛額之客 , 詎非曲突徙薪之不早耶 ? 楊云 : 陳修園自謂讀 《 傷寒論 》 數十年 , 然後悟出 「 存津液 」 三字 , 而其用藥仍偏辛燥 , 不知其所悟者何在 ? 得孟英反復申明 , 迷者庶可大悟乎 。 汪按 : 此條語語破的 。 楊評亦妙 。 存津液固為治溫暑諸證之要務 。 然非專恃承氣湯急下存津一法也 。
三十七濕熱證 : 壯熱口渴 , 自汗 , 身重胸痞 , 脈洪大而長者 , 此太陰之濕與陽明之熱相合 。 宜白虎加蒼朮湯 。
熱 、 渴 、 自汗 , 陽明之熱也 。 胸痞身重 , 太陰之濕兼見矣 。 脈洪大而長 , 知濕熱滯於陽明之經 , 故用蒼朮白虎湯以清熱散濕 , 然乃熱多濕少之候 。
雄按 : 徐氏云 : 暑不挾濕 , 蒼朮禁用 。
白虎湯仲景用以清陽明無形之燥熱也 。 胃汁枯涸者 , 加人參以生津 , 名曰白虎加人參湯 。
雄按 : 余於血虛 , 加生地 。 精虛 , 加枸杞 。 有痰者 , 加半夏 。 用之無不神效 。 身中素有痹氣者 , 加桂枝以通絡 , 名曰桂枝白虎湯 , 而其實意在清胃熱也 。 是以後人治暑熱傷氣 , 身熱而渴者 , 亦用白虎加人參湯 。 熱渴汗泄 , 肢節煩疼者 , 亦用白虎加桂枝湯 。 胸痞身重兼見 , 則於白虎湯中加入蒼朮 , 以理太陰之濕 。 寒熱往來兼集 , 則於白虎湯中加入柴胡 , 以散半表半裡之邪 。
雄按 : 余治暑邪熾盛 , 熱渴汗泄而痞滿氣滯者 , 以白虎加厚朴極效 。 凡此皆熱盛陽明 , 他證兼見 , 故用白虎清熱 , 而復各隨證以加減 。 楊云 : 此論極圓活 , 可悟古方加減之法 。 苟非熱渴汗泄 , 脈洪大者 , 白虎便不可投 , 辨證察脈 , 最宜詳審也 。 雄按 : 熱渴汗泄而脈虛者 , 宜甘藥以養肺胃之津 。 汪按 : 若大汗脈虛身涼不熱口潤不渴 。 則為亡陽脫證 。 非參附回陽不能挽救 。 洄溪醫論 。 謂陽未亡 。 則以涼藥止汗 。 陽已亡 。 則以熱藥止汗 。 此中轉變介在幾微辨之 。 精且詳矣 。 學者宜究心焉 。
三十八濕熱證 : 濕熱傷氣 , 四肢困倦 , 精神減少 , 身熱氣高 , 心煩溺黃 , 口渴自汗 , 脈虛者 。 東垣用清暑益氣湯主治 。
同一熱渴自汗 , 而脈虛 、 神倦 , 便是中氣受傷 , 而非陽明鬱熱 , 清暑益氣湯乃東垣所制 , 方中藥味頗多 , 學者當於臨證時斟酌去取可也 。
雄按 : 此脈此證 , 自宜清暑益氣以為治 , 但東垣之方 , 雖有清暑之名 , 而無清暑之實 。 觀江南仲治孫子華之案 、 程杏軒治汪木工之案可知 , 故臨證時須斟酌去取也 。 汪按 : 清暑益氣湯 , 洄溪譏其用藥雜亂固當 , 此云無清暑之實尤確 。 余每治此等證 , 輒用西洋參 、 石斛 、 麥冬 、 黃連 、 竹葉 、 荷稈 、 知母 、 甘草 、 粳米 、 西瓜翠衣等 , 以清暑熱而益元氣 , 無不應手取效也 。 汪按 : 此方較東垣之方為妥 , 然黃連尚宜酌用 。
三十九暑月熱傷元氣 , 氣短倦怠 , 口渴多汗 , 肺虛而咳者 。 宜 : 人參 、 麥冬 、 五味子等味 。 汪按 : 徐洄溪謂麥冬五味咳證大忌 , 惟不咳者可用是也 。
此即 《 千金 》 生脈散也 。 與第十八條同一肺病 , 而氣粗與氣短有分 , 則肺實與肺虛各異 , 實則瀉而虛則補 , 一定之理也 。 然方名生脈 , 則熱傷氣之脈虛欲絕可知矣 。 汪按 : 脈虛為的驗 , 若弦數者 , 豈可輕試乎 。
雄按 : 徐洄溪云 : 此傷暑之後 , 存其津液之方也 。 觀方下治證 , 無一字治暑邪者 , 庸醫以之治暑病 , 誤之甚矣 。 其命名之意 , 即於復脈湯內取用參 、 麥二味 , 因止汗故加五味子 。 近人不論何病 , 每用此方收住邪氣 , 殺人無算 。 用此方者 , 須詳審其邪之有無 , 不可徇俗而視為治暑之劑也 。
四十暑月乘涼飲冷 , 陽氣為陰寒所遏 , 皮膚蒸熱 , 凜凜畏寒 , 頭痛頭重 , 自汗煩渴 , 或腹痛吐瀉者 。 宜香薷 、 厚朴 、 扁豆等味 。 汪按 : 香薷惟暑月受涼無汗者宜之 。 有汗者宜慎用 。
此由避暑而感受寒濕之邪 , 雖病於暑月 , 而實非暑病 。 昔人不曰暑月傷寒濕 , 而曰陰暑 , 以致後人淆惑 , 貽誤匪輕 , 今特正之 。 其用香薷之辛溫 , 以散陰邪而發越陽氣 。 厚朴之苦溫 , 除濕邪而通行滯氣 。 扁豆甘淡 , 行水和中 。 倘無惡寒頭痛之表證 , 即無取香薷之辛香走竄矣 。 無腹痛吐利之裡證 , 亦無取厚朴 、 扁豆之疏滯和中矣 。 故熱渴甚者 , 加黃連以清暑 , 名四味香薷飲 。 減去扁豆 , 名黃連香薷飲 。 濕盛於裡 , 腹膨泄瀉者 , 去黃連 , 加茯苓 、 甘草 , 名五物香薷飲 。 若中虛氣怯 , 汗出多者 , 加入參 、 耆 、 白朮 、 橘皮 、 木瓜 , 名十味香薷飲 。 然香薷之用 , 總為寒濕外襲而設 , 楊云 : 古人亦云 : 夏月之用香薷 , 猶冬月之用麻黃 。 不可用以治不挾寒濕之暑熱也 。 略參拙意 。 汪按 : 十味香薷飲用藥亦太雜 。
四十一濕熱內滯太陰 , 郁久而為滯下 , 其證胸痞腹痛 , 下墜窘迫 , 膿血稠黏 , 里結後重 , 脈軟數者 。 宜厚朴 、 黃芩 、 神麯 、 廣皮 、 木香 、 檳榔 、 柴胡 、 煨葛根 、 銀花炭 、 荊芥炭等味 。 汪按 : 柴葛終嫌不妥 。 凡病身熱脈數是其常也 。 惟痢疾身熱脈數其證必重 。
古之所謂滯下 , 即今所謂痢疾也 。 由濕熱之邪 , 內伏太陰 , 阻遏氣機 , 以致太陰失健運 , 少陽失疏達 , 熱鬱濕蒸 , 傳導失其常度 , 蒸為敗濁膿血 , 下注肛門 , 故後重氣壅不化 , 仍數至圊而不能便 。 傷氣則下白 , 傷血則下赤 , 氣血並傷 , 赤白兼下 。 濕熱盛極 , 痢成五色 。 汪按 。 昔人有謂紅痢屬熱 。 白痢屬寒者謬說也 。 痢疾大抵 。 皆由暑熱 。 其由於寒者千不得一 。 惟紅屬血白屬氣則為定論 。 故用厚朴除濕而行滯氣 , 檳榔下逆而破結氣 , 黃芩清庚金之熱 , 木香 、 神麯疏中氣之滯 , 葛根升下陷之胃氣 , 柴胡升土中之木氣 , 汪按 : 蠻升無益而有害 。 熱侵血分而便血 , 以銀花 、 荊芥入營清熱 。 汪按 : 地榆炭丹皮炭亦可用 。 若熱盛於裡 , 當用黃連以清熱 。 大實而痛 , 宜增大黃以逐邪 。 昔張潔古制芍藥湯以治血痢 , 方用歸 、 芍 、 芩 、 連 、 大黃 、 木香 、 檳榔 、 甘草 、 桂心等味 。 而以芍藥名湯者 , 蓋謂下血必調藏血之臟 , 故用之為君 , 不特欲其土中瀉木 , 抑亦賴以斂肝和陰也 。 然芍藥味酸性斂 , 終非濕熱內蘊者所宜服 。 汪按 。 芍藥甘草乃治痢疾腹痛之聖劑 。 與濕熱毫無所礙不必疑慮 。 倘遇痢久中虛 , 而宜用芍藥 、 甘草之化土者 , 恐難任芩 、 連 、 大黃之苦寒 , 木香 、 檳榔之破氣 。 若其下痢初作 , 濕熱正盛者 , 白芍酸斂滯邪 , 斷不可投 , 汪按 : 初起用之亦無礙 , 並不滯邪已屢試矣 。 此雖昔人已試之成方 , 不敢引為後學之楷式也 。
雄按 : 嘔惡者忌木香 , 汪按 。 後重非木香不能除 。 則用木香佐以止嘔之品可也 。 無表證者忌柴 、 葛 。 汪按 : 即有表證亦宜慎用 。 蓋胃以下行為順 , 滯下者垢濁欲下而氣滯也 , 雜以升藥 , 濁氣反上衝而為嘔惡矣 。 汪按 : 升清降濁 , 則可今反升濁 , 豈不大謬 ? 至潔古芍藥湯之桂心 , 極宜審用 。 苟熱邪內盛者 , 雖有芩 、 連 、 大黃之監製 , 亦恐其有跋扈之患也 , 若芍藥之酸 , 不過苦中兼有酸味 , 考 《 本經 》 原主除血痹 , 破堅積 , 寒熱疝瘕 , 為斂肝氣 , 破血中氣結之藥 , 仲聖於腹中滿痛之證多用之 。 故太陰病脈弱 , 其人續自便利 , 設當行大黃 、 芍藥者宜減之 , 以胃氣弱易動故也 。 蓋大黃開陽結 , 芍藥開陰結 , 自便利者宜減 , 則欲下而窒滯不行之痢 , 正宜用矣 。 楊云 : 是極 。 芍藥湯治濕熱下利 , 屢有奇效 , 其功全在芍藥 , 但桂心亦須除去為妥 。 汪按 : 白芍開結佐以甘草和中 。 必不有礙胃氣 。 乃治痢必用之品 。 不但治血痢也 。 況白芍之酸嗽證尚且不忌 。 則治痢用之有何顧忌乎 。
四十二痢久傷陽 , 脈虛滑脫者 , 真人養臟湯加甘草 、 當歸 、 白芍 。
脾陽虛者 , 當補而兼溫 。 然方中用木香 , 必其腹痛未止 , 故兼疏滯氣 。 用歸 、 芍 , 必其陰分虧殘 , 故兼和營陰 。 汪按 : 果系虛寒滑脫固宜溫澀 。 今既云陰分虧殘 。 豈可妄投溫燥以速其死乎 。 但痢雖脾疾 , 久必傳腎 , 以腎為胃關 , 司下焦而開竅於二陰也 。 汪按 : 所傷者 。 腎陰非腎陽也 , 蠻助腎陽何益 ? 況火為土母 , 欲溫土中之陽 , 必補命門之火 。 若虛寒甚而滑脫者 , 當加附子以補陽 , 不得雜入陰藥矣 。 汪按 。 虛寒滑脫誠宜參附粟殼 。 然忘卻此篇本專論濕熱病矣 。
雄按 : 觀此條似非一瓢手筆 , 而注則斷非本人自注 。 汪按 : 當亦後人所附評語 。 葉香岩云 : 夏月炎熱 , 其氣俱浮於外 , 故為蕃秀之月 , 過食寒冷 , 郁其暑熱 , 不得外達 , 汪按 : 亦有不食寒冷而患痢者 。 食物厚味 , 為內伏之火 , 煅煉成積 。 傷於血分 , 則為紅 , 傷於氣分 , 則為白 , 氣滯不行 , 火氣逼迫於肛門 , 則為後重 , 滯於大腸 , 則為腹痛 。 故仲景用下藥通之 , 河間 、 丹溪用調血和氣而愈 , 此時令不得發越 , 至秋收斂於內而為痢也 。 汪按 : 亦有夏月即痢者 。 此理甚明 , 何得誤認為寒 , 而用溫熱之藥 ? 余歷證四十餘年 , 治痢惟以疏理 、 推蕩 、 清火 , 而愈者不計其數 。 觀其服熱藥而死者甚多 , 汪按 : 餘生平治痢必宗葉氏之論 。 惟曾誤服溫澀者每多不救 。 其餘無不愈者 。 同志之士 , 慎勿為景岳之書所誤以殺人也 。 汪按 。 可謂苦口婆心 。 無如世之宗景岳者 。 必不肯信從也 。 聶久吾云 : 痢疾投補太早 , 錮塞邪熱在內 , 久而正氣已虛 , 邪氣猶盛 , 欲補而澀之則助邪 , 欲清而攻之則愈滑 , 多致不救 。 汪按 : 幸而不死亦必成休息痢終身不瘥 。 徐洄溪云 : 夏秋之間 , 總由濕熱積滯 , 與傷寒三陰之利不同 , 汪按 : 學者切記 。 後人竟用溫補 , 殺人無算 , 觸目傷懷 。 尤拙吾云 : 痢與泄瀉 , 其病不同 , 其治亦異 。 泄瀉多由寒濕 , 寒則宜溫 , 濕則宜燥也 ; 痢多成於濕熱 , 熱則宜清 , 濕則宜利也 。 雖泄瀉有熱證 , 畢竟寒多於熱 ; 痢病亦有寒證 , 畢竟熱多於寒 。 是以泄瀉經久 , 必傷於陽 , 而腫脹喘滿之變生 。 痢病經久 , 必損於陰 , 而虛煩痿廢之疾起 。 痢病兜澀太早 , 濕熱流注 , 多成痛痹 。 泄瀉疏利過當 , 中虛不復 , 多作脾勞 。 此余所親歷 , 非臆說也 。 或問 : 熱則清而寒則溫是矣 。 均是濕也 , 或從利 , 或從燥 , 何歟 ? 曰 : 寒濕者 , 寒從濕生 , 故宜苦溫燥其中 。 濕熱者 , 濕從熱化 , 故宜甘淡(滑石之類 。 汪按 : 茯苓通草亦是 。 )利其下 。 蓋燥性多熱 , 利藥多寒 , 便利則熱亦自去 , 中溫則寒與俱消 。 寒濕必本中虛 , 不可更行清利 , 濕熱鬱多成毒 , 不宜益以溫燥也 。 合諸論而觀之 , 可見痢久傷陽之證 , 乃絕無而僅有者 , 然則真人養臟湯 , 須慎重而審用矣 。 猶謂其雜用陰藥 , 豈未聞下多亡陰之語乎 ? 須知陽脫者亦由陰先亡而陽無依 , 如盞中之油 , 干則火滅也 。 汪按 : 辨得明暢庶免誤人 。
四十三痢久傷陰 , 虛坐努責者 。 宜用熟地炭 、 炒當歸 、 炒白芍 、 炙甘草 、 廣皮之屬 。
里結欲便 , 坐久而仍不得便者 , 謂之虛坐努責 。 凡里結屬火居多 , 火性傳送至速 , 鬱於大腸 , 窘迫欲便 , 而便仍不舒 , 故痢疾門中 , 每用黃芩清火 , 甚者用大黃逐熱 。 若痢久血虛 , 血不足則生熱 , 亦急迫欲便 , 但久坐而不得便耳 。 此熱由血虛所生 , 故治以補血為主 , 里結與後重不同 , 里結者急迫欲便 , 後重者肛門重墜 。 里結有虛實之分 , 實為火邪有餘 , 虛為營陰不足 ; 後重有虛實之異 , 實為邪實下壅 , 虛由氣虛下陷 。 是以治里結者 , 有清熱養陰之異 ; 治後重者 , 有行氣升補之殊 。 虛實之辨 , 不可不明 。 汪按 : 辨析精細允當言言金玉 。
雄按 : 審屬痢久而氣虛下陷者 , 始可參用升補 。 若初痢不挾風邪 , 久痢不因氣陷者 , 升柴不可輕用 , 故喻氏逆流挽舟之說 , 堯封斥為偽法也 。
四十四暑濕內襲 , 腹痛吐利 , 胸痞脈緩者 , 濕濁內阻太陰 。 宜縮脾飲 。
此暑濕濁邪 , 傷太陰之氣 , 以致土用不宣 , 太陰告困 , 故以芳香滌穢 , 辛燥化濕為制也 。
雄按 : 雖曰暑濕內襲 , 其實乃暑微濕盛之證 。 故用藥如此 。 汪按 : 此有脈緩可徵 。 故宜用溫藥 。
四十五暑月飲冷過多 , 寒濕內留 , 水穀不分 , 上吐下瀉 , 肢冷脈伏者 , 宜大順散 。
暑月過於貪涼 , 寒濕外襲者 , 有香薷飲 。 寒濕內侵者 , 有大順散 。 夫吐瀉肢冷脈伏 , 是脾胃之陽 , 為寒濕所蒙 , 不得升越 , 故宜溫熱之劑調脾胃 , 利氣散寒 。 然廣皮 、 茯苓似不可少 。 此即仲景治陰邪內侵之霍亂 , 而用理中湯之旨乎 。 略參拙意 。
雄按 : 此條明言暑月飲冷過多 , 寒濕內留 , 水穀不分之吐利 , 宜大順散治之 。 是治暑月之寒濕病 , 非治暑也 , 讀者不可草率致誤 。 若肢冷脈伏 , 而有苔黃煩渴 , 溲赤便穢之兼證 , 即為暑熱致病 , 誤投此劑 , 禍不旋踵 。 汪按 : 洄溪論大順散語見第五卷本方下 。
四十六腸痛 , 下利 , 胸痞 , 煩躁 , 口渴 , 脈數大 、 按之豁然空者 , 宜冷香飲子 。
此不特濕邪傷脾 , 抑且寒邪傷腎 , 煩躁熱渴 , 極似陽邪為病 。 惟數大之脈 , 按之豁然而空 , 知其躁渴等證 , 為虛陽外越 , 而非熱邪內擾 。 故以此方冷服 , 俾下咽之後 , 冷氣既消 , 熱性乃發 , 庶藥氣與病氣 , 無扦格之虞也 。
雄按 : 此證亦當詳審 , 如果虛陽外越 , 則其渴也必不嗜飲 , 其舌色必淡白 , 或紅潤而無干黃黑燥之苔 , 其便溺必溏白而非穢赤 , 苟不細察 , 貽誤必多 。 。《 醫師秘籍 》 僅載前三十五條 , 江白仙本與 《 溫熱贅言 》 於三十五條止採二十條 , 而多後之十一條 , 且編次互異 , 無從訂正 , 偶於友人顧聽泉學博處見鈔本 。《 濕熱條辨 》 云 : 曩得於吳人陳秋垞贊府者 , 雖別無發明 , 而四十六條全列 , 殆原稿次序固如是耶 ? 今從之 , 俾學者得窺全豹焉 !
又按 : 喻氏云 : 濕溫一證 , 即藏疫癘在內 , 一人受之 , 則為濕溫 , 一方受之 , 則為疫癘 。 楊云 : 以下論治疫之法 , 綱領已具 , 學者於此究心焉 , 庶免多歧之惑 。 余謂此即仲聖所云 , 清濁互中之邪也 。 石頑亦云 , 時疫之邪 , 皆從濕土鬱蒸而發 , 土為受盛之區 , 平時汙穢之物 , 無所不容 , 適當邪氣蒸騰 , 不異瘴霧之毒 , 或發於山川原陸 , 或發於河井溝渠 , 人觸之者皆從口鼻流入膜原 , 而至陽明之經脈 , 必右盛於左 。 蓋濕土之邪 , 以類相從而犯於胃 , 所以右手脈盛也 。 陽明居太陽之裡 , 少陽之外 , 為三陽經之中道 , 故初感一二日間 , 邪犯膜原 , 但覺背微惡寒 , 頭額暈脹 , 胸膈痞滿 , 手指痠麻 , 此為時疫之報使 , 與傷寒一感便發熱頭痛不同 。 至三日以後 , 邪乘表虛而外發 , 則有昏熱頭汗 , 或咽腫發斑之患 ; 邪乘裡虛而內陷 , 或挾飲食 , 則有嘔逆痞滿 , 嘈雜失血 , 自利吐蛔之患 ; 若其人平素津枯 , 兼有停滯 , 則有譫語發狂言 , 舌苔黃黑大便不通之患 ; 平素陰虧 , 則有頭面赤熱 , 足膝逆冷 。
雄按 : 此二端 , 亦有不屬陰虛 , 而胃中濁氣上熏 , 肺為熱壅 , 無以清肅下行而使然者 。 至夜發熱之患 。 若喘噦冷汗 , 煩擾瘛瘲等證 , 皆因誤治所致也 。 蓋傷寒之邪 , 自表傳裡 , 溫熱之邪 , 自里達表 。
雄按 : 此謂伏氣發為溫熱也 , 若外感風溫暑熱 , 皆上焦先受 。 疫癘之邪 , 自陽明中道 , 隨表裡虛實而發 , 不循經絡傳次也 , 以邪既伏中道 , 不能一發便盡 。
雄按 : 夏之濕溫 , 秋之伏暑 , 病機皆如此 , 治法有區別 。 故有得汗熱除 , 二三日復熱如前者 。 有得下里和 , 二三日復見表熱者 。 有表和復見里證者 。 總由邪氣內伏 , 故屢奪屢發 , 不可歸咎於調理失宜 , 復傷風寒飲食也 。 汪按 : 此真閱歷之言 。 外解無如香豉 、 蔥白 、 連翹 、 薄荷之屬 ; 內清無如滑石 、 芩 、 連 、 山梔 、 人中黃之屬 ; 下奪無如硝 、 黃之屬 。 如見發熱自利 , 則宜葛根 、 芩 、 連 。
雄按 : 葛根宜慎用 , 余易以滑石 、 銀花較妥 。 汪按 : 宜用綠豆 。 胸膈痞滿 , 則宜枳 、 桔 、 香附 。
雄按 : 桔梗太升 , 須少用 ; 香附太燥 , 宜酌用 。 余則以厚朴主濕滿 , 石菖蒲主痰痞 , 貝母主鬱結皆妙 。 汪按 : 用制香附無礙 。 嘔吐呃逆 , 則宜藿香 、 芩 、 連 。
雄按 : 熱熾者 , 以竹茹 、 枇杷葉易藿香 。 衄血下血 , 則宜犀角 、 丹皮 ; 發斑咽痛 , 則宜犀角 、 牛蒡 ; 亞枝云 : 發斑咽爛者 , 宜用錫類散吹之 。 煩渴多汗 , 則宜知母 、 石膏 ; 愈後食復勞復 , 則宜枳實 、 梔 、 豉 ; 汪按 : 宜加竹茹 。 隨證加葳蕤 、 茯苓 、 丹皮 、 芍藥之類 。 汪按 : 葳蕤宜慎用 。 皆為合劑 。 而香豉 、 人中黃 , 又為時疫之專藥 , 以其總解溫熱 , 時行外內熱毒也 。 顧雁庭云 : 喻氏治疫以解毒為主 , 即又可之專用大黃 , 葉氏之銀花 、 金汁同用 , 皆此意也 。
雄按 : 松峰之青蒿 、 綠豆 , 亦猶是耳 。 當知其證雖有內外之殊 , 一皆火毒為患 。 絕無辛溫發散之例 , 每見窮鄉僻壤 , 無醫藥之處 , 熱極恣飲涼水 , 多有浹然汗出而解者 , 汪按 : 昔人亦有多飲殺人之戒 , 須知 。 有搗鮮車前草汁飲之者 , 甚妙 。 此非宜寒涼 , 不宜辛熱之明驗乎 ? 顧雁庭云 : 脈證不必大涼 , 而服大涼之藥 , 似有害而終無害者疫也 。 脈證可進溫補 , 而投溫補之劑 , 始似安而漸不安者疫也 。
雄按 : 疫證皆屬熱毒 , 不過有微甚之分耳 。 間有服溫補而得生者 , 必本非疫證 , 偶病於疫癘盛行之際 , 遂亦誤指為疫也 。 或熱邪不重 , 過服寒涼 , 亦宜溫補回春 , 然非疫癘正治之法 , 學者辨之 。 汪按 : 溫補得生者 。 乃暑月乘涼飲冷中於寒濕之病 。 與中於熱毒之病大相徑庭 , 故云 。 本非疫證 。 讀者不以辭害意可也 。 故一切風燥辛熱 , 皆不可犯 , 每見粗工用羌 、 獨 、 柴 、 前 、 蒼 、 芷 、 芎 、 防之類 , 引火上逆 , 亢熱彌甚者 , 以風燥之藥 , 性皆上升橫散 , 如爐冶得鼓鑄之力也 ; 用樸 、 半 、 檳榔 、 青皮 、 木香等耗氣之藥 , 胸膈愈加痞滿者 , 汪按 : 庸手見此必指為虛 。 揠苗助長之道也 。
雄按 : 又可達原飲 , 必濕盛熱微者可用 , 未可執為定法 。 有下證已具 , 而遲疑不敢攻下 , 屢用芩 、 連不應者 , 此與揚湯止沸不殊也 。 至於發狂譫語 , 舌苔焦黑 , 而大便自利 , 證實脈虛 , 不可攻者 。
雄按 : 清熱救陰 , 間亦可愈 。 及煩熱痞悶 , 冷汗喘乏 , 四肢逆冷 , 六脈虛微 , 不受補者 , 皆難圖治也 。 時疫變證多端 , 未能一一曲盡 , 聊陳大略如此 。
雄按 : 小兒痘證 , 多挾疫癘之氣而發 。 伍氏謂痘毒藏於脾經 , 正與此論合 , 故費氏專講痘疫 , 以救非常痘證之偏 , 厥功偉矣 。 後人不察 , 訾其偏任寒涼 , 蓋未知痘之同於疫也 。 審其為疫 , 必宗其法 , 又可曾亦論及 , 近惟王清任知之餘謂麻疹亦有因疫癘之氣而發者 , 故治法亦與溫熱相埒也 。 習幼科者於溫熱暑疫諸證因 , 其可不細心討究耶 。 汪按 : 治痘專任寒涼 。 究非正軌痘證本與斑疹不同也 。 此謂費氏之法 。 特以救非常之痘 。 則知尋常之痘未可概施 。 若奉費氏為治痘定法 。 而置托諸法於不用 。 是又大誤矣 。 即如溫熱病固大忌溫補 。 而病情萬變至其壞證 。 卻與傷寒壞證無異 , 有必須溫補挽救者 。 亦不可執一也 。 然豈可奉溫補為治溫熱病之定法乎 。
又按 : 李東垣云 : 脾胃受勞役之疾 , 飲食又復失節 , 耽病日久 , 及事息心安 , 飽食太甚 , 病乃大作 , 曏者壬辰改元 , 京師戒嚴 , 迨三月下旬 , 受敵者凡半月 , 解圍之後 , 都人之不受病者 , 萬無一二 , 既病而死者 , 繼踵不絕 , 都門十有二所 , 每日各門所送 , 多者二千 , 少者不下一千 。 似此者幾三月 , 此百萬人 , 豈俱感風寒外傷者耶 ? 大抵人在圍城中 , 飲食失節 , 勞役所傷 , 不待言而知 , 由其朝飢暮飽 , 起居不時 , 寒溫失所 , 動經兩三月 , 胃氣虧乏久矣 。 一旦飽食太過 , 感而傷人 , 而又調治失宜 , 或發表 , 或攻下 , 致變結胸發黃 。 又以陷胸 、 茵陳等湯下之 , 無不死者 。 蓋初非傷寒 , 以誤治而變似真傷寒之證 , 皆藥之罪也 。 因以生平已試之效 , 著 《 內外傷辨惑論 》 一篇云 。 俞惺齋曰 : 此即大兵之後 , 繼以大疫之謂也 。 觀此論 , 而始曉然於勞役飢飽之病源 , 誠哉其為內傷矣 , 必如是之疫 , 不宜涼瀉 , 而宜溫養矣 。 若白虎 、 承氣 、 達原飲 , 正犯東垣所訶責也 。 考其時為金天興元年 , 因蒙古兵退而改元耳 , 尋以疫後 , 醫師僧道園戶價棺者擅厚利 , 命有司倍徵以助國用 , 民生其時 , 豈不苦極 ? 若太平之世 , 民皆逸樂飽暖 , 縱有勞役及飲食失節者 , 不過經營辛苦之輩 , 設不兼外感 , 亦不遽病 , 故如是之疫絕無 , 而恰合東垣內傷論之病亦甚少 。 惟飽暖思淫慾 , 凡逸樂者 , 真陰每耗 , 則外感病中之陰虛證反不少耳 !
又按 : 羅謙甫云 : 總帥相公年近七旬 , 南征過揚州 , 俘虜萬餘口 , 內選美色室女近笄者四 , 置於左右 。 余曰 : 新虜之人 , 其驚憂之氣蓄於內 , 加以飲食失節 , 多致疾病 , 近之則邪氣傳染 , 為害最大 , 況年高氣弱 , 尤宜慎也 。 總帥不聽 , 至臘月班師大雪 , 新虜人凍餒 , 皆病頭疼咳嗽 , 自利腹痛 , 多致死亡 。 正月至汴 , 相公因赴賀宴 , 痛飲數次 , 遂病 , 脈沉細而弦 , 三四動一止 , 見證與新虜人無異 , 三日而卒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乘年之虛 , 遇月之空 , 失時之和 。 因而感邪 , 其氣至骨 , 可不畏哉 ! 俞惺齋曰 : 按喻氏論疫引仲景 《 辨脈篇 》 中 ,「 寸口脈陰陽俱緊 」 者一節 , 闡發奧理 。 謂清邪中上 , 從鼻而入於陽 , 濁邪中下 , 從口而入於陰 。 在陽 , 則發熱頭疼 , 項強頸攣 ; 在陰 , 則足膝逆冷 , 便溺妄出 。 大凡傷寒之邪 , 由外廓而入 , 故遞傳六經 。 疫邪由口鼻而入 , 故直達三焦 , 三焦相溷 , 內外不通 , 致有口爛食齦 , 聲啞咽塞 , 癰膿下血 , 臍築湫痛等變 。 治法 : 未病前 , 預飲芳香正氣藥 , 使邪不能入 。 若邪既入 , 則以逐穢為第一義 , 此與吳又可之論暗合 , 較之李 、 羅二家所述 , 勞疫憂驚 , 凍餒致病者迥別 。 然各有至理 , 醫者須詳察病因 , 諦參脈證而施治也 。 汪按 : 據此則知疫病之因不一 。 斷不能執一方以概治矣 。 惟云因病致死 , 病氣屍氣 , 混合不正之氣 、 種種惡穢 , 交結互蒸 , 人在其中 , 無隙可避 , 斯無人不病 , 是誠諸疫所同然 。 曩崇禎十六年 , 自八月至十月 , 京城大疫 , 猝然而死 , 醫禱不及 , 後有外省人員到京 , 能識此證 , 看膝彎後有筋腫起 , 紫色無救 , 紅色速刺出血可無患 , 以此救活多人 , 病亦漸息 。 是亦醫者所當知也 。 蓋血出則疫毒外泄 , 故得生也 。 按 : 又有羊毛瘟者 。 病人心前背後有黑點如虼蚤斑者是也 。 以小針於黑處挑之 , 即有毛出 , 須挑拔淨盡乃愈 。 又 ,《 輟耕錄 》 載 : 元伯顏平宋後 , 搜取大黃數十車 , 滿載而去 , 班師過淮 , 俘掠之民及降卒 , 與北來大兵咸病疫 , 以大黃療之 , 全活甚眾 。《 宋元通鑑 》 載 : 作耶律楚材滅夏之事 , 則大黃洵治疫之妙品也 。 又可 《 溫疫論 》 贊大黃為起死神丹 , 原非杜撰 。 然則李 、 羅二家之說 , 又未可為兵後病疫之定法矣 。 汪按 : 李羅二說 , 雖非定法 , 然亦不可不知 , 近年所見 , 頗有合於李 、 羅之說者 , 但謂之非正疫治法則可 , 醫家大抵各明一義 , 全在善讀書者融會貫通也 。 蓋今世謂治疫必宜溫熱之劑 。 固屬謬論 。 然謂疫病斷無宜用溫熱者 。 則又膠滯之見矣 。 要在隨證施治用得其當耳 。
雄按 :《 續醫說 》 云 : 王宇泰謂聖散子方 , 因東坡先生作序 , 由是天下神之 , 宋末辛未年永嘉瘟疫 , 服此方被害者 , 不可勝紀 。 余閱 《 石林避暑錄話 》 云 : 宣和間 , 此藥盛行於京師 , 太學生信之尤篤 , 殺人無算 , 醫頓廢之 。 昔坡翁謫居黃州時 , 其地瀕江 , 多卑濕 , 而黃之居人所感者 , 或因中濕而病 , 或因雨水浸淫而得 , 所以服之多效 , 以是通行於世 , 遺禍無窮也 。 宏治癸丑年 , 吳中疫癘大作 , 吳邑令孫磐 , 令醫人修合聖散子 , 遍施街衢 , 並以其方刊行 , 病者服之 , 十無一生 , 率皆狂躁昏瞀而死 。 噫 ! 孫公之意 , 本以活人 , 殊不知聖散子方中 , 有附子 、 良薑 、 吳萸 、 豆蔻 、 麻黃 , 藿香等藥 , 皆性味溫燥 , 反助熱邪 , 不死何待 ? 苟不辨證而一概施治 , 殺人利於刀劍 , 有能廣此說以告人 , 亦仁者之一端也 。 余謂疫癘多屬熱邪 , 如老君神明散 、 務成螢火丸 、 倉公闢瘟丹 、 子建殺鬼丸 , 皆為禁劑 。 設好仁不好學 , 輕以傳人 , 其禍可勝道哉 ! 汪按 。 曰辨證 。 曰好學 。 皆宜著眼 。 此等溫燥之方 。 本以治寒濕 。 乃用以治燥熱 。 宜其殺人也 。 即此論而反觀之 。 則知遇寒濕之證 。 而以治燥熱之方 。 投之亦必殺人矣 。 故傳方者 。 非輕淡平穩之方 。 切勿妄傳 。 否則有利 。 亦必有害也 。 夫以東坡之淹博 , 尚有誤信聖散子之事 , 況下此者乎 。 今之搢紳先生 , 涉獵醫書 , 未經臨證 , 率爾著書立說 , 多見其不知量也 。 汪按 : 洄溪有涉獵醫書 , 誤人論語皆切中 。
余師愚疫病篇
雄按 :《 雞峰普濟方 》 論外感諸疾有云 : 四時之中 , 有寒暑燥濕風五氣相搏 , 善變諸疾 。 今就五氣中分其清濁 , 則暑燥為天氣 , 系清邪 ; 風寒濕為地氣 , 系濁邪 。 然則仲聖所云 : 清邪中上者 , 不僅霧露之氣已 , 而書傳兵火之餘 , 難免遺亡之憾 。 否則 , 疫乃大證 , 聖人立論 , 何其略耶 ? 後賢論疫 , 各有精義 , 亦皆本於仲聖清濁互中之旨 。 若但中暑燥之清邪 , 是淫熱為病 , 治法又與嘉言 、 又可異 , 汪按 : 須知此篇乃專治燥熱之疫 。 學者切記自不致誤用矣 。 後人從未道及 。 惟秦皇士云 : 燥熱疫邪 , 肺胃先受 。 故時行熱病 , 見唇焦消渴者 , 宜用白虎湯 。 惜語焉未詳 。 夫暑即熱也 。 燥即火也 。 金石不堪其流爍 , 況人非金石之質乎 ? 徐後山 《 柳崖外編 》 嘗云 : 乾隆甲子 , 五六月間 , 京都大暑 , 冰至五百文一斤 。 熱死者無算 。 九門出櫬 , 日至千餘 。 又紀文達公云 : 乾隆癸丑 , 京師大疫 。 以景岳法治者多死 ; 以又可法治者 , 亦不驗 。 桐鄉馮鴻臚星實姬人 , 呼吸將絕 , 桐城醫士投大劑石膏藥 , 應手而痊 。 踵其法者 , 活人無算 。 道光癸未 , 吾鄉郭雲臺纂 《 證治針經 》, 特採紀說 , 以補治疫之一法 。 然紀氏不詳姓氏 , 讀之令人悵悵 , 越五載毗陵莊制亭官於長蘆 , 重鐫 《 疫疹一得 》。 書出始知紀氏所目擊者 , 乃余君師愚也 。 原書初刻於乾隆甲寅 , 而世鮮流行 , 苟非莊氏幾失傳矣 。 汪按 。 余氏以親所試驗者筆之於書 。 發前人所未發 。 非妄作也 。 無如世皆崇信溫補 。 余氏之書非所樂聞 。 間有信余氏之論者 。 又不問是否燥熱為病隨手妄施 。 以致誤人 。 論者 。 益復集矢於余氏矣 。 此余氏之書 。 所以不行於時也 。 然豈余氏之過哉 。 昔王白田先生作石膏辨 。 力闢石膏以為受害者甚多 。 豈知誤用之而殺人者 。 善用之即可救人乎 。 余讀之 , 雖純疵互見 , 而獨識淫熱之疫 , 別開生面 , 洵補昔賢之未逮 , 堪為仲景之功臣 , 不揣疏庸 , 節取而刪潤之 , 纂作聖經之緯 。
論疫與傷寒似同而異
疫證初起 , 有似傷寒太陽陽明證者 。 然太陽陽明頭痛 , 不至如破 。 而疫則頭痛如劈 , 沉不能舉 。 傷寒無汗 , 而疫則下身無汗 , 上身有汗 , 惟頭汗更盛 。 頭為諸陽之首 , 火性炎上 , 毒火盤踞於內 , 五液受其煎熬 , 熱氣上騰 , 如籠上熏蒸之露 。 故頭汗獨多 。 此又痛雖同而汗獨異也 。 有似少陽而嘔者 , 有似太陰自利者 。 少陽之嘔 , 脅必痛 ; 疫證之嘔 , 脅不痛 。 因內有伏毒 , 邪火干胃 , 毒氣上衝 , 頻頻而作 。 太陰自利 , 腹必滿 ; 疫證自利 , 腹不滿 。 大腸為傳送之官 , 熱注大腸 。 有下惡垢者 , 有旁流清水者 , 有日及數十度者 。 此又證異而病同也 。
論斑疹
余每論熱疫不是傷寒 。 傷寒不發斑疹 。 或曰 : 熱疫不是傷寒 , 固已 。 至云傷寒不發斑疹 , 古人何以謂傷寒熱未入胃 , 下之太早 , 熱乘虛入胃 , 故發斑 ; 熱已入胃 , 不即下之 , 熱不得泄 , 亦發斑 。 斯何謂歟 ? 曰 : 古人以溫熱皆統於傷寒 , 故 《 內經 》 云 : 熱病者 , 傷寒之類也 。《 難經 》 分別五種之傷寒 ,《 傷寒論 》 辨別五種之治法 。 既云熱入胃 , 縱非溫熱 , 亦是寒邪化熱 , 故可用白虎 、 三黃 、 化斑解毒等湯以涼解也 。 今人不悟此理 , 而因以自誤誤人 。 至論大者為斑 , 小者為疹 。 赤者胃熱極 , 五死一生 ; 紫黑者胃爛 , 九死一生 。 余斷生死 , 則又不在斑之大小紫黑 , 總以其形之鬆浮緊束為憑耳 ! 如斑一出 , 松活浮於皮面 , 紅如朱點紙 , 黑如墨塗膚 , 此毒之松活外見者 , 雖紫黑成片可生 ; 一出雖小如粟 , 緊束有根 , 如履透針 , 如矢貫的 , 此毒之有根錮結者 , 縱不紫黑亦死 。 苟能細心審量 , 神明於鬆浮緊束之間 , 決生死於臨證之頃 , 始信余言之不謬也 。
論治疫
仲景之書 , 原有十六卷 , 今世只傳十卷 , 豈疫疹一門 , 亦在遺亡之數歟 ? 以致後世立說紛紛 。 至河間清熱解毒之論出 , 有高人之見 , 異人之識 , 其旨既微 , 其意甚遠 , 後人未廣其說 , 而反以為偏 。《 馮氏錦囊 》 亦云 : 斑疹不可發表 , 此所謂大中至正之論 。 惜未暢明其旨 , 後人何所適從 ? 又可辨疫甚析 。 如頭痛 、 發熱 、 惡寒 , 不可認為傷寒表證 , 強發其汗 , 徒傷表氣 。 熱不退 , 又不可下 , 徒傷胃氣 。 斯語已得其奧妙 。 奈何以疫氣從口鼻而入 , 不傳於胃而傳於膜原 , 此論似有語病 。 至用達原飲 、 三消諸承氣 , 猶有附會表裡之意 。 惟熊恁昭 《 熱疫志驗 》, 首用敗毒散去其爪牙 , 繼用桔梗湯同為舟楫之劑 , 治胸膈手六經邪熱 , 以手足少陽俱下膈絡胸中 , 三焦之氣為火 , 同相火遊行一身之表 , 膈與六經乃至高之分 , 此藥浮載亦至高之劑 , 施於無形之中 , 隨高下而退胸膈及六經之熱 , 確係妙方 。 汪按 : 敗毒散似未盡妥究宜慎用 。 余今採用其法 , 減去硝 、 黃 , 以熱疫乃無形之毒 , 難以當其猛烈 , 重用石膏 , 直入肺胃 , 先搗其窩巢之害 , 而十二經之患自易平矣 , 無不屢試屢驗 , 明者察之 。
論治疹
疹出於胃 。 古人言 : 熱未入胃而下之 , 熱乘虛入胃 , 故發斑 。 熱已入胃 , 不即下之 , 熱不得泄 , 亦發斑 , 此指寒邪化熱 , 誤下 、 失下而言 。 若疫疹未經表下 , 有熱不一日而即發者 , 故余謂熱疫有斑疹 , 傷寒無斑疹也 。 熱疫之斑疹發之愈遲 , 其毒愈重 。 一病即發 , 以其胃本不虛 , 偶染疫邪 , 不能入胃 , 猶之牆垣高大 , 門戶緊密 , 雖有小人 , 無從而入 。 此又可所謂達於膜原者也 。 有遲至四五日而仍不透者 , 非胃虛受毒已深 , 即發表攻裡過當 。 胃為十二經之海 , 上下十二經 , 都朝宗於胃 , 胃能敷布十二經 , 榮養百骸 , 毫髮之間 , 靡所不貫 , 毒既入胃 , 勢必敷布於十二經 , 戕害百骸 , 使不有以殺其炎炎之勢 , 則百骸受其煎熬 , 不危何待 ? 疫既曰毒 , 其為火也明矣 。 火之為病 , 其害甚大 , 土遇之而焦 , 金遇之而熔 , 木遇之而焚 , 水不能勝則涸 。 故 《 易 》 曰 :「 燥萬物者 , 莫熯乎火 」, 古人所謂元氣之賊也 。 以是知火者疹之根 , 疹者火之苗也 。 如欲其苗之外透 , 非滋潤其根 , 何能暢茂 ? 一經表散燔灼火焰 , 如火得風 , 其焰不愈熾乎 ? 焰愈熾 , 苗愈遏矣 。 疹之因表而死者 , 比比然也 。 其有表而不死者 , 乃麻疹 、 風疹之類 。 有謂疹可治而斑難治者 , 殆指疫疹為斑耳 ! 夫疫疹亦何難治哉 , 但人不知用此法也 。
論疫疹之脈不能表下
疫疹之脈 , 未有不數者 。 有浮大而數者 , 有沉細而數者 , 有不浮不沉而數者 , 有按之若隱若見者 。 此 《 靈樞 》 所謂陽毒伏匿之象也 。 診其脈 , 即知其病之吉凶 。 浮大而數者 , 其毒發揚 , 一經涼散 , 病自霍然 ; 沉細而數者 , 其毒已深 , 大劑清解 , 猶可撲滅 。 至於若隱若見 , 或全伏者 , 其毒重矣 , 其證險矣 ! 此脈得於初起者間有 , 得於七八日者頗多 , 何也 ? 醫者 , 初認為寒 , 重用發表 , 先傷其陽 。 表而不散 , 繼之以下 , 又傷其陰 。 殊不知傷寒五六日不解 , 法在當下 , 猶必審其脈之有力者宜之 。 疫熱乃無形之毒 , 病形雖似大熱 , 而脈象細數無力 , 所謂壯火食氣也 。 若以無形之火熱 , 而當硝 、 黃之猛烈 , 熱毒焉有不乘虛而深入耶 ? 怯弱之人 , 不為陽脫 , 即為陰脫 。 氣血稍能駕馭者 , 亦必脈轉沉伏 , 變證蜂起 。 或四肢逆冷 、 或神昏譫語 、 或鬱冒直視 、 或遺溺旁流 , 甚至舌卷囊縮 , 循衣摸床 , 種種惡候 , 頗類傷寒 。 醫者不悟引邪入內 , 陽極似陰 , 而曰變成陰證 。 妄投參 、 桂 , 死如服毒 。 遍身青紫 , 口鼻流血 。 如未服熱藥者 , 即用大劑清瘟 , 敗毒飲重加石膏 , 或可挽回 。 余因歷救多人 , 故表而出之 。
論疹形治法
鬆浮灑於皮面 , 或紅或赤 , 或紫或黑 , 此毒之外見者 。 雖有惡證 , 不足慮也 。 若緊束有根 , 如從皮里鑽出 , 其色青紫 , 宛如浮萍之背 , 多見於胸背 , 此胃熱將爛之候 。 即宜大清胃熱 , 兼涼其血 。 以清瘟敗毒飲加紫草 、 紅花 、 桃仁 、 歸尾 。 務使松活色淡 , 方可挽回 。 稍存疑慮 , 即不能救 。
論疹色治法
血之體本紅 , 血得其暢 , 則紅而活 、 榮而潤 , 敷布洋溢 , 是疹之佳境也 。 。 淡紅有美有疵 , 色淡而潤 , 此色之上者也 ; 若淡而不榮 , 或嬌而豔 、 干而滯 , 血之最熱者 。 。 深紅者 , 較淡紅為稍重 , 亦血熱之象 。 涼其血即轉淡紅 。 。 色豔如胭脂 , 此血熱之極 , 較深紅為更惡 。 必大用涼血 , 始轉深紅 。 再涼其血 , 而淡紅矣 。 。 紫赤類雞冠花而更豔 , 較豔紅為火更盛 。 不急涼之 , 必至變黑 。 須服清瘟敗毒飲加紫草 、 桃仁 。 。 細碎宛如粟米 , 紅者謂之紅砂 ; 白者 , 謂之白砂 。 疹後多有此證 , 乃餘毒盡透最美之境 。 愈後蛻皮 。 若初病未認是疫 , 後十日半月而出者 。 煩躁作渴 , 大熱不退 , 毒發於頷者 , 死不可救 。
論發瘡
疫毒發斑 , 毒之散者也 。 疫毒發瘡 , 毒之聚者也 。 初起之時 , 惡寒發熱 , 紅腫硬痛 , 此毒之發揚者 。 但寒不熱 , 平扁不起 , 此毒之內伏者 。 或發於要地 , 發於無名 , 發於頭面 , 發於四肢 , 種種形狀 , 總是瘡證 。 何以知其是疫毒所聚 ? 尋常瘡脈 , 洪大而數 ; 疫毒之脈 , 沉細而數 。 尋常瘡證 , 頭或不痛 ; 疫毒 , 則頭痛如劈 , 沉不能舉 , 是其驗也 。 稽其證 , 有目紅面赤而青慘者 , 有忽汗忽嘔者 , 有昏憒如迷者 , 有身熱肢冷者 , 有腹痛不已者 、 有大吐乾嘔者 , 有大泄如注者 , 有譫語不止者 , 有妄聞妄見者 , 有大渴思水者 , 有煩躁如狂者 , 有喊叫時作 、 若驚若惕者 。 病態多端 , 大率類是 。 誤認尋常瘡證 , 溫托妄施 , 斷不能救 。
雄按 : 暑 、 濕 、 熱 、 疫諸病 , 皆能外發癰瘡 。 然病人不自知其證發之由 。 外科亦但見其外露之瘡 , 因而誤事者 , 最多 。 人亦僅知其死於外證也 。 噫 !
論妊娠病疫
母之於胎 , 一氣相連 。 蓋胎賴母血以養 , 母病熱疫 , 毒火蘊於血中 , 是母之血即毒血矣 。 苟不亟清其血中之毒 , 則胎能獨無恙乎 ? 須知胎熱則動 , 胎涼則安 , 母病熱疫 , 胎自熱矣 。 竭力清解以涼血 , 使母病去而胎可無虞 。 若不知此 , 而舍病以保胎 , 必至母子兩不保也 。 至於產後以及病中 , 適逢經至 , 當以類推 。 若云產後經期 , 禁用涼劑 , 則誤人性命 , 即在此言 。
論悶證
疫診初起 , 六脈細數沉伏 , 面色青慘 , 昏憒如迷 , 四肢逆冷 , 頭汗如雨 , 其痛如劈 , 腹內攪腸 , 欲吐不吐 , 欲泄不泄 , 男則仰臥 , 女則復臥 , 搖頭鼓頷 , 百般不足 , 此為悶疫 。 斃不終朝 。 如欲挽回於萬一 , 非大劑清瘟敗毒飲不可 。 醫即敢用 , 病家決不敢服 。 與其束手待斃 , 不如含藥而亡 , 雖然 , 難矣哉 !
雄按 : 所謂悶者 , 熱毒深伏於內 , 而不發露於外也 。 漸伏漸深 , 入臟而死 , 不俟終日也 。 固已 。 治法 , 宜刺曲池 、 委中 , 以泄營分之毒 。 再灌以紫雪 , 清透伏邪 , 使其外越 , 楊云 : 治法精良 。 或可挽回 , 清瘟敗毒飲何可試耶 ? 汪按 : 本方有遏抑而無宣透 , 故決不可用 。
疫診治驗
乾隆戊子年 , 吾邑疫疹流行 。 初起之時 , 先惡寒而後發熱 , 頭痛如劈 , 腰如被杖 , 腹如攪腸 , 嘔泄兼作 , 大小同病 , 萬人一轍 , 有作三陽治者 , 有作兩感治者 , 有作霍亂治者 , 迨至兩日 , 惡候蜂起 , 種種危證 , 難以枚舉 。 如此死者 , 不可勝計 。 良由醫者 , 固執古方之所致也 。 要之執傷寒之方以治疫 , 焉有不死者乎 ? 是人之死 , 不死於病 , 而死於藥 。 不死於藥 , 而死於執古方之醫也 。 疫證乃外來之淫熱 , 非石膏不能取效 。 且醫者 , 意也 。 石膏者 , 寒水也 。 以寒勝熱 , 以水勝火 , 投之百發百中 。 五月間 , 余亦染疫 , 凡邀治者不能赴診 , 叩其證狀 , 錄方授之 。 互相傳送 , 活人無算 。 癸丑京師多疫 , 即汪副憲 、 馮鴻臚亦以余方傳送 , 服他藥不效者 , 並皆霍然 。 故筆之於書 , 名曰清瘟敗毒飲 。 隨證加減 , 詳列於後 。
雄按 : 吳門顧松園(靖遠)因父患熱病 , 為庸醫投參 、 附所殺 。 於是發憤習醫 , 寒暑靡間者 , 閱三十年 , 嘗著 《 醫鏡 》 十六卷 。 徐侍郎秉義為之序 , 稱其簡而明 , 約而該 , 切於時用而必效 。 惜無刊本 , 余求其書而不得 。 近見桐鄉陸定圃進士 《 冷廬醫話 》, 載其治汪纘功陽明熱證 , 主白虎湯 。 每劑 , 石膏用三兩 , 兩服 , 熱頓減 。 而遍身冷汗 , 肢冷發呃 。 郡中著名老醫 , 謂非參 、 附 , 弗克回陽 , 諸醫和之 , 群譁白虎再投必斃 。 顧引仲景熱深厥 , 亦深之文 , 及嘉言陽證忽變陰厥 , 萬中無一之說 , 諄諄力辯 。 諸醫固執不從 。 投參 、 附回陽斂汗之劑 , 汗益多而體益冷 , 反詆白虎之害 。 微陽脫在旦暮 , 勢甚危 , 舉家驚惶 。 復求顧診 , 仍主白虎 , 用石膏三兩 , 大劑二服 , 汗止身溫 。 再以前湯加減 , 數服而痊 。 因著 《 辨治論 》, 以為溫熱病中 , 宜用白虎湯 , 並不傷人 , 以解世俗之惑 。 陸進士云 : 此說與師愚之論合 , 且 《 醫鏡 》 中佳方不少 。 其治虛勞方 , 用生地 、 熟地 、 天冬 、 麥冬 、 龜版 、 龍眼肉 、 玉竹 、 茯苓 、 山藥 、 人乳 。《 吳醫匯講 》 乃屬之汪纘功 , 方中增入牛膝一味 , 豈顧著 《 醫鏡 》 一書 , 為汪氏所竊取耶 ? 附及之以質博雅 。 汪按 : 虛勞而咳者 , 肺中必有邪 , 麥冬玉竹不宜用 。
疫證條辨
頭痛目痛 , 頗似傷寒 。 然太陽陽明頭痛 , 不至於傾側難舉 。 而此則頭痛如劈 , 兩目昏瞀 , 勢若難支 。 總因火毒達於二經 , 毒參陽位 , 用釜底抽薪法 , 徹火下降 , 其痛立止 , 其疹自透 。 宜清瘟敗毒飲增石膏 、 元參 , 加菊花 。 誤用辛涼表散 , 燔灼火焰 , 必轉悶證 。
骨節煩疼 , 腰如被杖 。 骨與腰皆腎經所屬 , 其痛若此 。 是淫熱之氣 , 已流於腎經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元參 , 加黃柏 。 誤用溫散 , 死不終朝矣 。
熱宜和 , 不宜躁 。 若熱至遍體炎炎 , 較之昏沉肢冷者 。 而此則發揚 , 以其氣血尚堪勝毒 , 一經清解 , 而疹自透 。 妄肆發表 , 必至內伏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生地 、 丹皮 、 芩 、 連 。
有似乎靜而忽躁 , 有似乎躁而忽靜 , 謂之靜躁不常 。 較之顛狂 , 彼乃發揚 , 而此嫌郁遏 。 總為毒火內擾 , 以至坐臥不安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角 、 黃連 。
寤 , 從陽主上 ; 寐 , 從陰主下 。 胃為六腑之海 , 熱毒壅遏 , 阻隔上下 , 故火擾不寐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 、 連 , 加琥珀 。
雄按 : 火擾不寐 , 何必琥珀 ? 若欲導下 , 宜用木通 。
初病周身如冰 , 色如蒙垢 , 滿口如霜 , 頭痛如劈 , 飲熱惡冷 , 六脈沉細 。 此陽極似陰 , 毒之隱伏者也 。 重清內熱 , 使毒熱外透 , 身忽大熱 , 脈轉洪數 , 煩躁譫妄 , 大渴思冰 。 證雖梟惡 , 尚可為力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丹皮 、 犀 、 連 , 加黃柏 。 若遇庸手 , 妄投桂 、 附 , 藥不終劑 , 死如服毒 。
四肢屬脾 , 至於逆冷 , 雜證見之 。 是脾經虛寒 , 元陽將脫之象 。 惟疫則不然 , 通身大熱 , 而四肢獨冷 。 此烈毒郁遏脾經 , 邪火莫透 。 重清脾熱 , 手足自溫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。
雄按 : 四肢逆冷 , 在雜證 , 不僅脾經虛寒 。 在疫證 , 亦非毒壅脾經 。 增石膏 , 原是清胃 。 胃氣行則肢自和也 。 亦有熱伏厥陰而逆冷者 , 溫疫證中最多 , 不可不知也 。
筋屬肝 , 賴血以養 , 熱毒流於肝經 , 斑疹不能尋竅而出 , 筋脈受其沖激 。 則抽惕若驚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丹皮 , 加膽草 。
雜證 , 有精液枯涸 , 水不上升 , 咽乾思飲 , 不及半杯 。 而此則思冰飲水 , 百杯不足 。 緣毒火熬煎於內 , 非冰水不足以救其燥 , 非石膏不足以制其焰 。 庸工猶戒生冷 , 病家奉為至言 , 即溫水亦不敢與 。 以致唇焦舌黑 。 宜本方增石膏 , 加花粉 。
四時百病 , 胃氣為本 。 至於不食 , 似難為也 。 而非所論於疫證 , 此乃邪火犯胃 , 熱毒上衝 , 頻頻乾嘔者有之 。 旋食旋吐者有之 。 胃氣一清 , 不必強之食 , 自無不食矣 。 宜本方增石膏 , 加枳殼 。
雄按 : 熱壅於胃 , 杳不知飢 , 強進粥糜 , 反助邪氣 。 雖粒米不進 , 而病勢未衰者 , 不可疑為胃敗也 。 若干嘔吐食 , 則本方之甘 、 桔 、 丹皮 , 皆不可用 。 宜加竹茹 、 枇杷葉 、 半夏之類 。
胸膈乃上焦心肺之地 , 而邪不易犯 。 惟火上炎 , 易及於心 , 以火濟火 , 移熱於肺 , 金被火灼 , 其燥愈甚 。 胸膈郁遏 , 而氣必長吁矣 。 宜本方增連 、 桔 、 加枳殼 、 蔞仁 。
雄按 : 邪火上炎 , 固能郁遏肺氣 , 而為膈滿 , 第平素有停痰伏飲者 。 或起病之先 , 兼有食滯者 。 本方地 、 芍 , 未可浪投 。 臨證須辨別施治 , 惟蘆菔汁 , 既清燥火之閉郁 , 亦開痰食之停留 。 用得其宜 , 取效甚捷 。
昏悶無聲者 , 心之氣出於肺而為聲 。 竅因氣閉 , 氣因毒滯 , 心迷而神不清 。 竅閉而聲不出 。 宜本方 , 增石膏 、 犀角 、 芩 、 連 , 加羚羊角 、 桑皮 。
雄按 : 桑皮雖走肺 , 而無通氣宣竅之能 。 宜用 : 馬兜鈴 、 射干 、 通草之類 ; 清神化毒 , 當參紫雪之類 。
胃氣弱者 , 偏寒偏熱 , 水停食積 , 皆與真氣相搏而痛 , 此言尋常受病之源也 。 至於疫證腹痛 , 或左或右 , 或痛引小腸 , 乃毒火衝突 , 發泄無門 。 苦按尋常腹痛分經絡而治之 , 必死 。 如初起只用敗毒散 、 或涼膈散加黃連 , 其痛立止 。
雄按 : 疫證腹痛 , 固與雜證迥殊 , 然夾食 、 夾瘀 、 夾疝 , 因病疫而宿疾兼發者 , 亦正多也 。 臨證處方 , 豈可不為顧及 。
筋肉瞤動 , 在傷寒則為亡陽 , 而此則不然 。 蓋汗者 , 心之液 , 血之所化也 。 血生於心 , 藏於肝 , 統於脾 。 血被煎熬 , 筋失其養 , 故筋肉為之瞤動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生地 、 元參 , 加黃柏 。
雄按 : 亡陽瞤動 , 宜補土製水 。 淫熱瞤動 , 宜瀉火息風 。 本方尚少鎮靜息風之品 , 宜去丹 、 桔 , 加菊花 、 膽草 。
病人自言胃出冷氣 , 非真冷也 。 乃上升之氣 , 自肝而出 , 中挾相火 , 自下而上 , 其熱尤甚 。 此火極似水 , 熱極之徵 , 陽亢逼陰 , 故有冷氣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 、 地 、 丹 、 連 , 加膽草 。
雄按 : 冷氣上升 , 雖在別證中見之 , 亦多屬火 。 不知者 , 妄投溫熱 。 貽害可勝道哉 ! 本方桔 、 芍 , 亦屬非宜 。 更有挾痰者 , 須加海蜇 、 竹瀝 、 蘆菔汁之類 。 汪按 : 此證挾痰者最多 。
口中臭氣 , 令人難近 , 使非毒火熏蒸於內 , 何以口穢噴人乃爾耶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 、 連 。
雄按 : 宜加蘭草 、 竹茹 、 枇杷葉 、 金銀花 、 薔薇露 、 瑩白 、 金汁之類 , 以導穢濁下行 。
舌苔滿口如霜 , 在傷寒為寒證的據 , 故當溫散 。 而疫證見此 , 舌必厚大 , 為火極水化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 、 地 、 翹 、 連 , 加黃柏 。 誤用溫散 , 旋即變黑 。 汪按 : 凡溫熱暑疫 , 見此舌者 , 病必見重最宜詳慎 。
雄按 : 凡熱證疫證見此苔者 , 固不可誤指為寒 , 良由兼痰挾濕 , 遏伏熱毒使然 , 清解方中 , 宜佐開泄之品為治 。
咽喉者 , 水穀之道路 , 呼吸之出入 。 毒火熏蒸 , 至於腫痛 , 亟當清解以開閉塞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元 、 桔 , 加牛蒡 、 射干 、 山豆根 。
雄按 : 加瑩白 、 金汁最妙 。 藥汁礙咽者 , 亟以錫類散吹之 。
唇者 , 脾之華 。 唇焮腫 , 火炎土燥也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翹 、 連 , 加天花粉 。
頭為諸陽之首 , 頭面腫大 , 此毒火上攻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元參 , 加銀花 、 馬勃 、 殭蠶 、 板藍根 、 紫花地丁 、 歸尾 。 脈實者 , 量加 , 酒洗生大黃 。
面上燎疱 , 宛如火燙 , 大小不一 , 有紅有白 , 有紫黑相間 , 痛不可忍 , 破流清水 , 亦有流血水者 , 治同上條 。
腮者 , 肝腎所屬 , 有左腫者 , 有右腫者 , 有右及左 、 左及右者 , 名曰痄腮 。 不亟清解 , 必成大頭 , 治同上條 。
頸屬足太陽膀胱經 , 熱毒入於太陽則頸腫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元參 、 翹 、 桔 , 加銀花 、 夏枯草 、 牛蒡 、 紫花地丁 、 山豆根 。
耳後腎經所屬 , 此處硬腫 , 其病甚惡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元 、 地 、 丹 、 翹 , 加銀花 、 花粉 、 板藍根 、 紫花地丁 。 耳中出血者 , 不治 。
雄按 : 坎為耳 , 故耳為腎水之外候 。 然肺經之結穴在耳中 , 名曰龍蔥 , 專主乎聽 。 金受火爍則耳聾 。 凡溫熱暑疫等證 , 耳聾者 , 職是故也 。 不可泥於傷寒少陽之文 , 而妄用柴胡以煽其焰 。 古云 : 耳聾治肺 , 旨哉言乎 。
舌乃心之苗 。 心屬火 , 毒火衝突 , 二火相併 , 心苗乃動 , 而嗒舌弄舌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 、 連 、 元參 , 加黃柏 。
雄按 : 宜加木通 、 蓮子心 、 硃砂 、 童溺之類 。
紅絲繞目 , 清其浮僭之火而紅自退 。 誤以眼科治之 , 為害不淺 。 宜本方加菊花 、 紅花 、 蟬蛻 、 歸尾 、 穀精 。
雄按 : 加味亦是眼科之藥 , 不若但加羚羊角 、 龍膽草二味為精當也 。
頭為一身之元首 , 最輕清而邪不易干 。 通身焦燥 , 獨頭汗湧出 。 此烈毒鼎沸於內 , 熱氣上騰 , 故汗出如淋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元參 。
雄按 : 本方宜去芍 、 桔 、 丹皮 , 加童溺 、 花粉 。
齒者 , 骨之餘 。 雜證齘齒為血虛 ; 疫證見之 , 為肝熱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生地 、 丹 、 梔 , 加膽草 。
雄按 : 齒齦屬陽明 , 不可全責之肝也 。
疫證 , 鼻衄如泉 , 乃陽明鬱熱上衝於腦 , 腦通於鼻 , 故衄如湧泉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元 、 地 、 芩 、 連 , 加羚羊角 、 生桑皮 、 棕櫚灰 。
雄按 : 本方宜去桔梗 , 加白茅根 。
舌上白點如珍珠 , 乃水化之象 。 較之紫赤黃黑 , 古人謂之芒刺者 , 更重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 、 連 、 元 、 翹 , 加花粉 、 銀花 。
雄按 : 宜加薔薇根 、 瑩白 、 金汁之類 。
疫證初起 , 苔如膩粉 , 此火極水化 。 設誤認為寒 , 妄投溫燥 , 其病反劇 , 其苔愈厚 , 精液愈耗 , 水不上升 , 二火煎熬 , 變白為黑 , 其堅如鐵 , 其厚如甲 , 敲之戛戛有聲 , 言語不清 , 非舌卷也 。 治之得法 , 其甲整脫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元參 、 犀 、 連 、 知 、 翹 , 加花粉 、 黃柏 。
雄按 : 此證專宜甘寒以充津液 , 不當參用苦燥 。 余如梨汁 、 蔗漿 、 竹瀝 、 西瓜汁 、 藕汁 , 皆可頻灌 。 如得蕉花上露更良 。 楊云 : 蕉花上露為清熱無上妙品 , 但不可必得 。 即蕉根取汁 , 亦極妙也 。 若邪火已衰 , 津不能回者 。 宜用鮮豬肉數斤 , 切大塊 , 急火煮清湯 , 吹淨浮油 , 恣意涼飲 , 乃急救津液之無上妙品 。 故友範慶簪 , 嘗謂余云 : 酷熱炎天 , 正銀匠熔鑄各州縣奏銷銀兩之時 。 而銀爐甚高 , 火光撲面 , 非壯盛之人 , 不能為也 。 口渴不敢啜茗 , 惟以淡煮豬肉 , 取湯涼飲 , 故裸身近火 , 而津液不致枯竭 。 余因推廣其義 , 頗多妙用 , 拙案中可證也 。
舌上發丁 , 或紅或紫 , 大如馬乳 , 小如櫻桃 , 三五不等 , 流膿出血 , 重清心火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角 、 翹 、 連加銀花 。 舌上成坑 , 愈後自平 。 此二條乃三十六舌未有者 。
雄按 : 亦宜加薔薇根 、 金汁之類 ; 外以錫類散 , 或珍珠 , 牛黃研細糝之 。 則坑易平 。
舌衄乃血熱上溢心苗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黃連 、 犀 、 地 、 梔 、 丹 , 加敗棕灰 。
雄按 : 外宜蒲黃炒黑糝之 。
齒衄乃陽明少陰二經之熱相併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元參 、 芩 、 連 、 犀 、 地 、 丹 、 梔 , 加黃柏 。 心主神 , 心靜則神爽 。 心為烈火所燔 , 則神不清而譫語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 、 連 、 丹 、 梔 , 加黃柏 、 膽草 。
雄按 : 須參葉氏 《 溫熱論 》 逆傳治法 。 且此證挾痰者多 , 最宜諦審 。
呃逆 , 有因胃熱上衝者 , 有因肝膽之火上逆者 , 有因肺氣不能下降者 。 宜本方增石膏 , 加竹茹 、 枇杷葉 、 柿蒂 、 羚羊角 、 銀杏仁 。 如不止 , 用沉香 、 檳榔 、 烏藥 、 枳殼 , 各磨數分 , 名四磨飲 , 仍以本方調服 。
雄按 : 此三候固皆實證 , 尚有痰阻於中者 , 便秘於下者 , 另有治法 。 銀杏仁 , 溫澀氣分 , 但可以治虛呃 , 不宜加入此方 。
邪入於胃則吐 , 毒猶因吐而得發越 , 至於乾嘔則重矣 。 總由內有伏毒 、 清解不容少緩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甘 、 連 , 加滑石 、 伏龍肝 。
雄按 : 甘草宜去 , 伏龍肝 , 溫燥之品 , 但可以治虛寒嘔吐 , 不宜加入此方 。 本方桔梗 、 丹 、 芍 , 亦當去之 。 可加旋覆花 、 竹茹 、 半夏 、 枇杷葉 。 如用反佐 , 則生薑汁為妥 。 汪按 : 此方中生薑不可少 。
疫毒移於大腸 , 裡急後重 , 赤白相兼 , 或下惡垢 , 或下紫血 , 雖似痢實非痢也 。 其人必惡寒發熱 , 小水短赤 , 但當清熱利水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黃連 , 加滑石 、 豬苓 、 澤瀉 、 木通 , 其痢自止 。 誤用通利止澀之劑不救 。
雄按 : 熱移大腸 , 惡垢既下 , 病有出路 , 化毒為宜 。 既知不可通利 , 何以仍加苓 、 澤等利水 ? 毋乃疏乎 。 惟滑石用得對證 , 他如金銀花 、 槐蕊 、 黃柏 、 青蒿 、 白頭翁 、 苦參 、 蘆菔之類 , 皆可採也 。
毒火注於大腸 , 有下惡垢者 , 有利清水者 , 有傾腸直注者 , 有完穀不化者 。 此邪熱不殺穀 , 非脾虛也 。 較之似痢者 , 稍輕 。 考其證 , 身必大熱 , 氣必粗壯 , 小溲必短 , 唇必焦紫 , 大渴喜冷 , 腹痛不已 , 四肢時而厥逆 。 宜因其勢而清利之 。 治同上條 。
雄按 : 唇焦大渴 , 津液耗傷 , 清化為宜 , 毋過滲利 。 惟冬瓜煮湯代茶 、 煎藥 , 恣用甚佳 。 汪按 : 此及上條皆宜用綠豆 。 疫證大便不通 , 因毒火煎熬 , 大腸枯燥不能潤下 。 不可徒攻其閉結而速其死也 。 宜本方加生大黃 , 或外用蜜煎導法 。 汪按 : 此證宜用麻仁 。 邪犯五臟 , 則三陰脈絡不和 , 血乖行度 , 滲入大腸而便血 。 宜本方增生地 , 加槐花 、 柏葉 、 棕灰 。
雄按 : 棕灰溫澀 , 即欲止之 , 宜易地榆炭 。
膀胱熱極 。 小溲短赤而澀 , 熱毒甚者 , 溲色如油 。 宜本方加滑石 、 澤瀉 、 豬苓 、 木通 、 通草 、 扁蓄 。
雄按 : 苓 、 澤等藥 , 皆滲利之品 。 溺阻膀胱者 , 藉以通導 , 此證既云熱毒內熾 , 則水已耗奪 , 小溲自然渾赤短澀 , 但宜治其所以然 , 則源清而流潔 , 豈可強投分利 , 而為礱糠打油之事乎 ? 或量證少佐一二味 , 慎毋忽視而泛施也 。
溺血 , 小便出血而不痛 。 血淋 , 則小腹陰莖必兼脹痛 。 在疫證 , 總由血因熱迫 。 宜本方增生地 , 加滑石 、 桃仁 、 茅根 、 琥珀 、 牛膝 、 棕灰 。
雄按 : 設兼痛脹 , 忌用棕灰 。 汪按 : 亦宜用地榆炭 。
發狂罵詈 。 不避親疏 , 甚則登高而歌 , 棄衣而走 , 逾垣上屋 , 力倍常時 。 或語生平未有之事 , 未見之人 , 如有邪附者 , 此陽明明邪熱 , 上擾神明 , 病人亦不自知 。 僧道巫尼 , 徒亂人意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 、 連 、 丹 、 梔 , 加黃柏 。
雄按 : 宜加硃砂 、 青黛 , 挾痰 , 加石菖蒲 、 竹瀝之類 。
疫證之痰 , 皆屬於熱 , 痰中帶血 , 熱極之徵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芩 、 地 , 加蔞仁 、 羚羊角 、 生桑皮 、 棕灰 。
雄按 : 桑皮 、 棕灰可商 , 宜加滑石 、 桃仁 、 葦莖 、 瓜瓣之類 。
疫證遺溺 , 非虛不能約 , 乃熱不自持 。 其人必昏沉譫語 , 遺不自知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 、 連 , 加滑石 。 諸病喘滿 , 皆屬於熱 , 況疫證乎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黃芩 、 加桑皮 、 羚羊角 。
雄按 : 杏仁 、 厚朴 、 半夏 、 旋覆花 、 枇杷葉 、 蔞仁 、 蘆菔 、 海蜇 、 蘆根之類 , 皆可隨證採用 。 本方地 、 芍宜去之 。 汪按 : 下條亦宜去地 、 芍 。
淫熱熏蒸 , 濕濁壅遏 , 則周身發黃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梔子 , 加茵陳 、 滑石 、 豬苓 、 澤瀉 、 木通 。 汪按 : 濕盛而用石膏 。 似宜佐以蒼朮 、 厚朴之類 。
雄按 : 此證亦有宜下者 。 汪按 。 青殼鴨蛋敲小孔納朴硝於孔中紙封燉熟 。 日日服之 。 義取一補一消 。 治黃疸甚效 。 余嘗親試之 。 初時便溏不爽 。 服朴硝而便反干暢矣 。
疫證循衣摸床 、 撮空 , 此肝經淫熱也 。 肝屬木 , 木動風搖 , 風自火出 。《 左傳 》 云 :「 風淫末疾 」, 四末四肢也 。 肢動即風淫之疾也 。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 、 連 、 梔 、 丹 , 加膽草 。
雄按 : 桑枝 、 菊花 、 絲瓜絡 、 羚羊角 、 白薇之類 , 皆可採用 。 實者 , 宜兼通腑 ; 虛者 , 宜兼養陰 。
狐蜮 , 宜本方增石膏 、 犀角 , 加苦參 、 烏梅 、 槐子 。 以上五十證 , 熱疫惡候 , 變態無恆 , 失治於前 , 多致莫救 。 慎之 ! 慎之 !
疫證熱毒盤踞於內 , 外則遍體炎炎 。 夫熱極之病 , 是必投以寒涼 。 火被水克 , 其焰必伏 。 火伏於內 , 必生外寒 。 陰陽相搏則戰 , 一戰而經氣輸泄 , 大汗出而病邪解矣 。
疫證瘥後 , 四肢浮腫 , 弗遽溫補 。
雄按 : 宜清餘熱 , 兼佐充津 。
瘥後飲食漸增 , 而大便久不行 , 亦無所苦 。 此營液未充 , 若誤投通利 , 死不終朝矣 。 汪按 : 宜食黑脂麻 。 熱疫為病 , 氣血被其煎熬 , 瘥後飲食漸進 , 氣血滋生 , 潤皮膚而灌筋骸 。 或痛或癢 , 宛如蟲行 , 最是佳境 , 不過數日 , 氣血通暢而自愈矣 。 疫證失治於前 , 熱流下部 , 滯於經絡 , 以致腰膝疼痛 , 甚者起不能立 , 臥不能動 , 誤作痿治 , 必成廢人 。 宜本方小劑 , 加木瓜 、 牛膝 、 續斷 、 萆薢 、 黃柏 、 威靈仙 。 瘥後 , 不欲飲食 , 食亦不化 。 此脾胃虛弱 , 宜健脾養胃 。
雄按 : 不欲食 , 病在胃 , 宜養以甘涼 。 食不化 , 病在脾 , 當補以溫運 。 醫者 , 須分別論治 。 汪按 。 葉香岩論脾胃辨析最明暢 。 余以為勝於東垣之專事升脾 。 學者所當師法也 。
瘥後驚悸 , 屬血虛 。 宜養血鎮驚 。
雄按 : 亦有因痰熱未清者 , 不可不知也 。 汪按 : 因痰者頗多 。
瘥後怔忡 , 乃水衰火旺 , 心腎不交 。 宜補水養心 。
雄按 : 硃砂安神丸最妙 。 汪按 : 亦有兼挾痰者 。
瘥後 , 有聲不能言 , 此水虧不能上接於陽也 。 宜補水 。
雄按 : 有痰熱滯於肺絡者宜清肅 ; 有疫熱耗傷肺陰者宜清養 。 不僅水虧為然也 。
瘥後 , 聲顫無力 , 語不接續 , 名曰鄭聲 。 乃氣虛也 。 宜補中益氣湯 。 汪按 : 第五卷方論不錄此方 , 附論在清暑益氣湯下 。
雄按 : 此證雖屬氣虛 , 實由元氣無根 , 補中益氣 , 升陽之劑 , 切勿誤投 。 宜集靈膏 。
瘥後喜唾 , 胃虛而有餘熱也 。 烏梅十個 、 北棗五枚 , 俱去核 , 共杵如泥 , 加煉蜜丸彈子大 , 每用一丸噙化 。
雄按 : 此方甚佳 。
言者 , 心之聲也 。 病中譫妄 , 乃熱擾於心 。 瘥後多言 , 餘熱未淨 。 譬如滅火 , 其火已息 , 猶存余焰也 。
雄按 : 宜導赤散加麥冬 、 蓮子心 、 硃砂染燈心 。
瘥後遺精 , 宜交心腎 。
雄按 : 精因火動者多 , 宜清餘熱 , 黃連 、 黃柏 , 最是要藥 。
瘥後觸事易驚 , 夢寐不安 , 乃有餘熱挾痰也 。 痰與氣搏故恐懼 。
雄按 : 宜用竹茹 、 黃連 、 石菖蒲 、 半夏 、 膽星 、 梔子 、 知母 、 茯苓 、 旋覆花 、 橘紅等藥 。
瘥後 , 終日昏睡不醒 。 或錯語呻吟 , 此因邪熱未淨 , 伏於心包絡所致 。
雄按 : 宜用丹參 、 白薇 、 梔子 、 麥冬 、 甘草 、 木通 、 鹽水炒黃連 、 竹葉 、 硃砂染燈心 、 細茶等藥 。 挾痰者 , 花粉 、 天竺黃 、 石菖蒲 , 省頭草之類 。 或萬氏牛黃清心丸 , 皆可採用 。
瘥後自汗 、 盜汗 , 虛象也 , 宜分陰陽而補益 。
雄按 : 固屬虛候 , 多內餘熱未清 , 心陽內熾 , 慎勿驟補 , 清養為宜 。 如西洋參 、 生地 、 麥冬 、 黃連 、 甘草 、 小麥 、 百合 、 竹葉 、 茯苓 、 蓮子心之類 , 擇而為劑可也 。
瘥後心神不安 , 乃心血虧損 。 宜養心 。
雄按 : 固是心營不足 , 亦因餘熱未清 , 治如上條可也 。
瘥後虛煩不寐者 , 血虛神不守舍也 。
雄按 : 非神不守舍也 , 亦餘火擾動耳 ! 治如上法 , 或加阿膠 、 或加生雞子黃 、 或加珍珠 , 審證而用得其宜 , 貴乎醫者之神悟矣 。
瘥後餘熱未淨 , 腸胃虛弱 , 飲食不節 , 穀氣與熱氣 , 兩陽相搏 , 身復發熱 , 名曰食復 。
雄按 : 治法與傷寒食復同 , 更有瘥後起居不慎 , 作勞太早 , 虛陽浮擾而發熱者 , 名曰勞復 。 治宜調氣血 。
瘥後早犯女色而病者 , 名女勞復 ; 女犯者 , 為男勞復 。 其證頭重目眩 , 腰痛肢酸 , 面熱如烘 , 心胸煩悶 。 宜麥冬湯主之 。 若舌出寸余 , 累日不收 , 名曰陽強 。 以冰片研細糝之 , 即縮 。 長至數寸者 , 多不救 。
雄按 : 此方甚妙 。 宜加竹茹枸杞子 。
男子新瘥 , 餘熱未淨 , 而女人與之交接得病者 , 名陽易 ; 女人新瘥 , 餘熱未清 , 而男子與之交接得病者 , 名陰易 。 其證男子則陰腫入腹 , 絞痛難忍 ; 女人則乳抽裡急 , 腰胯痛引腹內 。 熱攻胸膈 , 頭重難抬 , 仰臥不安 , 動搖不得 。 最危之證 。
雄按 : 陰陽二易 , 余謂之熱入精室證 。 第陰易較重於陽易 , 以女人疫熱之氣 , 本從陰戶出也 。 古人用裩襠之義最精 , 取其能引熱邪 , 仍由原路去 , 故陰易 , 須剪所交接 。 女人身穿未浣之裩襠 ,《 千金 》 用月經赤帛 , 亦從此脫胎 。 陽易 , 須剪所交接 。 男子身穿未浣之裩襠 。 並取近陰處之數寸 , 燒灰服下 , 奏效甚捷 。 後人之用鼠矢 , 亦取其以濁導濁之義 。 然究不如燒裩散之貼切矣 。 余如竹茹 、 花粉 、 韭白 、 滑石 、 白薇 、 槐米 、 楝實 、 綠豆 、 甘草梢 、 土茯苓等藥 , 並走精室 , 皆可隨證採用 。 以上三條 , 溫熱病後亦同 , 不僅疫證爾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