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溫病與傷寒病情不同治法各異
冬月傷寒 , 邪由皮毛而入 , 從表入裏 , 初見三陽經證 , 如太陽病 , 則頭項強痛而惡寒之類 , 三陽不解 , 漸次傳入三陰 , 其中有留於三陽 , 而不入三陰者 , 有結於胃府 , 而不涉他經者 , 亦有不必假道三陽 , 而直中三陰者 , 凡此傷寒之症 , 初起悉係寒邪見象 , 迨發作之後 , 漸次化熱內傳 , 始有熱象 , 故初起治法 , 必以通陽祛寒為主 , 及化熱之後 , 始有泄熱之法 , 此傷寒病之大較也 , 若夫溫病 , 乃冬時寒邪 , 伏於少陰 , 迨春夏陽氣內動 , 伏邪化而為熱 , 由少陰而外出 , 如邪出太陽 , 亦見太陽經證 。 其頭項強痛等象 , 亦與傷寒同 , 但傷寒裏無鬱熱 , 故惡寒不渴 , 溲清無內熱 , 溫邪則標見於外 , 而熱鬱於內 , 雖外有表證 , 而裏熱先盛 , 口渴溲黃 , 尺膚熱 , 骨節疼 , 種種內熱之象 , 皆非傷寒所有 , 其見陽明少陽 , 見證亦然 , 初起治法 , 即以清泄裏熱 , 導邪外達為主 , 與傷寒用藥 , 一溫一涼 , 卻為對待 , 蓋感寒隨時即發 , 則為傷寒 , 其病由表而漸傳入裏 , 寒邪鬱久 , 化熱而發 , 則為溫病 , 其病由裏而鬱蒸外達 , 傷寒初起 , 決無裏熱見證 , 溫邪初起 , 無不見裏熱之證 , 此傷寒溫病 , 分證用藥之大關鍵 , 臨證時能從此推想 , 自然頭頭是道矣 。
論伏氣發溫與暴感風溫病原不同治法各異
冬時伏邪 , 鬱伏至春夏 , 陽氣內動 , 化熱外達 , 此伏氣所發之溫病也 , 內經云 , 冬傷於寒春必病溫又云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為病溫 , 後夏至日為病暑 , 難經云 , 傷寒有五 , 有溫病 , 有熱病 , 傷寒論云 , 太陽病 , 發熱而渴 , 不惡寒者為溫病 , 凡此皆指伏邪所發之溫病言也 , 另有一種風溫之邪 , 當春夏間 , 感受溫風 , 邪鬱於肺 , 欬嗽發熱 , 甚則發為痧疹 , 內經所謂風淫於內 , 治以辛涼 , 葉氏溫熱論 , 所謂溫邪上受 , 首先犯肺者 , 皆指此一種暴感風溫而言也 , 伏氣由內而發 , 治之者以清泄裏熱為主 , 其見證至繁且雜 , 須兼視六經形證 , 乃可隨機立法 , 暴感風溫 , 其邪專在於肺 , 以辛涼清散為主 , 熱重者兼用甘寒清化 , 其病與伏溫病之表裏出入 , 路徑各殊 , 其治法之輕重深淺 , 亦屬迥異 , 近人專宗葉氏 , 將伏氣發溫之病 , 置而不講 , 每遇溫邪 , 無論暴感伏氣 , 概用葉氏辛涼輕淺之法 , 銀翹桑菊 , 隨手立方 , 醫家病家 , 取其簡便 , 無不樂從 , 設有以伏氣之說進者 , 彼且視為異說 , 茫然不知伏氣為何病 , 嗟乎 , 伏溫是外感中常有之病 , 南方尤多 , 非怪證也 , 其病載在內經難經傷寒論諸書 , 非異說也 , 臨證者 , 竟至茫然莫辨 , 門逕全無 , 醫事尚堪問哉 。
論伏邪外發須辨六經形證
傷寒緒論曰 , 初發病時 , 頭項痛 , 腰脊強 , 惡寒 , 足太陽也 , 發熱面赤惡風 , 手太陽也 , 目疼鼻乾 , 不得臥 , 足陽明也 , 蒸熱而渴 , 手陽明也 , 胸脅滿痛 , 口苦 , 足少陽也 , 耳聾 , 及病寒熱往來 , 手少陽也 , 腹滿自利而吐 , 足太陰也 , 口乾 , 津不到咽 , 手太陰也 , 脈沉細 , 口燥渴 , 足少陰也 , 舌乾不得臥 , 手少陰也 , 耳聾囊縮 , 不知人事 , 足厥陰也 , 煩滿厥逆 , 手厥陰也 , 醫略曰 , 太陽之脈 , 上連風府 , 循腰脊 , 故頭項痛 , 腰脊強 , 陽明之脈 , 挾鼻絡於目 , 故身熱 , 目疼鼻乾 , 不得臥 , 少陽之脈 , 循脅 , 絡於耳 , 故胸脅痛而耳聾 , 太陰脈布胃中 , 絡於嗌 , 故腹滿而嗌乾 , 少陰脈貫腎 , 絡於肺 , 繫舌本 , 故口燥舌乾而渴 , 厥陰脈循陰器 , 而絡於肝 , 故煩滿而囊縮 , 凡外感病 , 無論暴感伏氣 , 或由外而入內 , 則由三陽而傳三陰 , 或由內而達外 , 則由三陰而外出三陽 , 六經各有見證 , 即各有界限可憑 , 治病者指其見證 , 即可知其病之淺深 , 問其前見何證 , 今見何證 , 即可知病之傳變 , 傷寒如此 , 溫病何獨不然 , 素問熱病論 , 仲景傷寒論 , 均以此立法 , 聖人復起 , 莫此易也 , 近賢葉氏 , 始有傷寒分六經 , 溫病分三焦之論 , 謂出河間 , 其實溫熱病之法 , 至河間始詳 , 至溫病分三焦之論 , 河間並無此說 , 其書具在 , 可覆按也 , 厥後吳鞠通著溫病條辨 , 遂專主三焦 , 廢六經而不論 , 殊不知人身經絡 , 有內外淺深之別 , 而不欲使上下之截然不通也 , 其上焦篇提綱云 , 凡溫病者 , 始於上焦 , 在手太陰 , 試觀溫邪初發者 , 其果悉見上焦肺經之見證乎 , 即或見上焦之證 , 其果中下焦能絲毫無病乎 , 鞠通苟虛心診視 , 應亦自知其說之不可通矣 , 況傷寒溫熱 , 為病不同 , 而六經之見證則同 , 用藥不同 , 而六經之立法則同 , 治溫病者 , 烏可舍六經而不講者哉 。
附錄醫悟
表證 , 發熱 、 惡寒 、 身痛 、 四肢拘急 、 喘 。 太陽經證 , 頭痛 、 項脊強 、 脈浮 、 脈伏 。 陽明經證 , 目痛 、 鼻乾 、 唇焦 、 漱水不欲嚥 、 尺寸俱長 。 少陽經證 , 耳聾 、 胸滿 、 脅痛 、 目眩 、 口苦 、 胎滑 、 脈弦 。 半表裏證 , 嘔吐 、 寒熱往來 、 頭汗 、 盜汗 。 太陰經證 , 腹微滿 、 脈沉實 、 自利 。 少陰經證 , 口燥咽乾而渴 、 咽痛 、 下利清水 、 目不明 。 厥陰經證 , 少腹滿 、 囊縮 、 舌卷 、 厥逆 、 消渴 。 太陽腑證 , 口渴 、 溺赤 。 陽明腑證 , 潮熱 、 譫語 、 狂亂 、 不得眠 、 自汗 、 手足汗 、 便閉 。
論溫病初發脈象舌苔本無一定
溫病之脈 , 前人謂右脈反大於左 , 此指邪熱之達於肺胃者言也 , 嘗有伏溫初發 , 其邪熱鬱於少陰 , 或連及厥陰 , 而弦數之脈 , 遂見於左手關尺兩部者甚多 , 更有邪機深伏 , 鬱湮不達 , 病象頗深 , 而脈象轉見細弱不鼓之象 , 逮托邪化熱 , 脈始漸見浮硬 , 此由腎氣先虧 , 不能鼓邪外達 , 故脈象如此 , 其證必非輕淺 , 總之 , 伏溫外發 , 必從經氣之虛處而出 , 初無一定路徑 , 所謂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也 , 難經云 , 溫邪行在諸經 , 不知何經之動 , 此語空靈活潑 , 最合病情 , 蓋其行動 , 初無一定之徑 , 外見無一定之證 , 故其脈亦無一定之脈 , 至舌苔之色 , 必邪在胃中蒸鬱 , 其濁氣乃上熏而生苔 , 若邪伏陰經 , 不濊胃府 , 則雖邪熱巳劇 , 仍不見有舌苔也 , 舌本為心脾營氣所結 , 故營分有熱 , 舌底必絳 , 心火亢盛 , 舌尖必紅 , 然邪深伏下焦 , 而舌底不見紫絳者 , 間亦有之 , 迨邪熱鬱極而發 , 脈之細弱者 , 忽變而浮大弦數 , 舌之淡白者 , 倏變而灰黑乾絳 , 則勢巳燎原 , 不可嚮邇 , 至此而始圖挽救 , 恐熱邪熾盛 , 藏府枯爛 , 雖有焦頭爛額之客 , 而巳無及矣 , 故視病者 , 必細察見證 , 再合之色脈 , 乃有把握 , 若徒執脈象舌苔 , 而求病之寒熱淺深 , 則誤者多矣 , 詒閱歷多年 , 確知伏溫初起 , 凡病邪極深者 , 脈與證較多不合 , 其故皆由邪氣深伏 , 不易表見於外 , 視病者為其所惑 , 必多誤治 , 故特表而出之 , 庶學者知所審擇焉 。
周禹載曰 , 溫病熱病之脈 , 或見浮緊者 , 乃重感不正之暴寒 , 寒邪束於外 , 熱邪蘊於內 , 故其脈外則嫦急 , 內則洪盛也 , 又或不識脈形 , 但見弦脈 , 便呼為緊 , 而妄治之 , 蓋脈之盛而有力者 , 每每兼弦 , 豈可錯認為緊 , 而斷以為寒乎 , 夫溫病熱病之脈 , 多在肌肉之分 , 而不甚浮 , 且右手反盛於左手 , 誠由怫鬱在內故也 , 其左手盛或浮者 , 必有重感風寒 , 否則非溫病熱病 , 自是非時暴寒耳 。
伏溫從少陰初發證治
經曰 , 冬傷於寒 , 春必病溫 , 又曰 , 冬不藏精 , 春必病溫 , 分而言之 , 則一言其邪之實 , 一言其正之虛 , 合而言之 , 則惟其冬不藏精 , 而腎氣先虛 , 寒邪乃得而傷之 , 語勢雖若兩平 , 其義原歸一貫也 , 喻氏以冬傷於寒 , 與冬不藏精 , 又以既不藏精 , 更傷於寒 , 分立三綱 , 各為證治 , 試思如果冬不藏精 , 別無受寒之事 , 則其病為純虛 , 與溫病何濊 , 蓋喻奼祇顧作文之排場 , 而不自覺其言之不切於病情也 , 原其邪之初受 , 蓋以腎氣先虛 , 故邪乃湊之 , 而伏於少陰 , 逮春時陽氣內動 , 則寒邪化熱而出 , 其發也 , 有因陽氣內動而發者 , 亦有時邪外感引動而發者 , 凡陽氣內動 , 寒邪化熱而發之證 , 外雖微有形寒 , 而裏熱熾甚 , 不惡風寒 , 骨節煩疼 , 渴熱少汗 。 〔初起少汗至陽明即多汗矣〕用藥宜助陰氣 , 以托邪外達 , 勿任留戀 , 其為時邪引動而發者 , 須辨其所挾何邪 , 或風溫 , 或暴寒 , 或暑熱 , 當於前法中 , 參入疏解新邪之意 。 〔詳外挾新邪條內〕 。 再看其兼挾之邪 , 輕重如何 , 輕者可以兼治 , 重者即當在初起時 , 著意先撤新邪 , 俟新邪既解 , 再治伏邪 , 方不礙手 , 此須權其輕重緩急 , 以定其治法 , 不可豫設成見也 , 寒邪潛伏少陰 , 寒必傷陽 , 腎陽既弱 , 則不能蒸化而鼓動之 , 每見有溫邪初發 , 而腎陽先餒 , 因之邪機冰伏 , 欲達不達 , 長轉之間 , 邪即內陷 , 不可搗救 , 此最難著手之危證 。 〔另詳邪鬱少陰條內〕 。 其或邪巳化熱 , 則邪熱燎原 , 最易灼傷陰液陰液一傷 , 變證蜂起 , 故治伏溫病 , 當步步顧其陰液 , 當初起時 , 其外達之路 , 或出三陽 , 或由肺胃 , 尚未有定程 , 其邪仍在少陰界內 , 前人治溫病之法如千金用陽旦湯 , 則偏於太陽 , 陸九芝用葛根芩連湯 , 則偏於陽明 , 張石頑用小柴胡陽 , 則偏於少陽 , 至喻嘉言之麻附細辛 , 則過於猛悍矣 , 葉香岩之辛涼清解 , 則失之膚淺矣 , 愚意不若用黃芩湯加豆豉元參 , 為至當不易之法 , 蓋黃芩湯為清泄裏熱之專劑 , 加以豆豉為黑豆所造 , 本入腎經 , 又蒸罨而成 , 與伏邪之蒸鬱而發相同 , 且性味和平 , 無逼汗耗陰之弊 , 故豆豉為宣發少陰伏邪的之對之藥 , 再加元參以補腎陰 , 一面泄熱一面透邪 , 凡溫邪初起 , 邪熱未離少陰者 , 其治法不外是矣至兼挾別項外感或兼內傷 , 或邪雖未脫少陰 , 而巳兼有三陽見證者 , 均宜臨證參酌施治 , 固非可刻舟以求劍矣 。
伏溫由少陰外達三陽證治
寒邪潛伏少陰 , 得陽氣鼓動而化熱 , 苟腎氣不至虛餒 , 則邪不能容而外達 , 其最順者 , 邪不留戀於陰 , 而逕出於三陽 , 則見三陽經證 , 太陽則惡寒發熱 , 頭項疼 , 腰脊強 , 治宜豉芩合陽旦湯 , 陽明則壯熱鼻乾 , 不得臥 , 治宜豉芩合葛根知毋等味 , 少陽則寒熱往來 , 口苦脅痛 , 治宜芩豉合柴胡山梔等味 , 其邪初出三陽 , 或兼新感 , 外有惡寒無汗等證 , 則桂葛柴胡 , 自當參用 , 若裏熱巳甚 , 則不宜桂枝壯熱 , 汗多則不宜葛根 , 內風易動則不宜柴胡 , 此則又在臨時之化裁矣 , 難經曰 , 溫邪行在諸經 , 不知何經之動也 , 故其發也 , 本無定處 , 大略乘經氣之虛 , 或挾別邪而發 , 如太陽虛則發於太陽 , 陰氣虛則戀於陰分 , 其有溫邪化熱巳出三陽 , 而未盡之邪 , 尚有伏於少陰而未化者 。 〔此腎氣不充宜兼溫托〕 。 即或全數化熱 , 而其熱有半出於陽 , 半戀於陰者 。 此陰氣不足不能托邪當兼養陰 。 用藥總宜隨證化裁 , 活潑潑地 , 方能應手取效也 。
伏溫熱結胃府證治
扶溫化熱而達 , 其證由少陰而出三陽者 , 於法為順 , 惟無形之熱 , 可從經氣而達 , 若中焦挾有形食積濁痰 , 則邪熱蘊蒸 , 每每乘機入胃 , 熱結於中 , 而為可攻之證 , 蓋胃為五藏六府之海 , 位居中土 , 最善容納 , 邪熱入胃 , 則不復他傳 , 故溫熱病熱結胃府 , 得攻下而解者 , 十居六七 , 前人如又可所論 , 雖名瘟疫 , 其實亦係扶邪所列治法 , 用攻下者 , 十之七八 , 蓋傷寒重在誤下 , 溫病重在誤汗 , 溫病早投攻下 , 不為大害 , 前賢本有此論 , 吳氏又確見病證之可下者多 , 故放膽言之 , 而不自覺其言之偏重也 , 陸九芝謂溫病熱自內燔 , 其最重者 , 祇有陽明經府兩證 , 經證用白虎湯 , 府證用承氣湯 , 有此兩法 , 無不可治之溫病矣 , 其意專重陽明 , 若溫病決不涉及別經者 , 其言亦未免太偏 , 總之 , 溫病邪熱 , 蒸鬱入於陽明者居多 , 熱在於經 , 猶屬無形之熱 , 其證煩渴多汗 , 狂譫脈洪 , 此白虎證也 , 若熱結於府 , 則齒垢唇焦 , 晡熱 , 舌苔焦黃 , 神昏譫語 , 脈沉實 , 此承氣證也 , 祇要認證清楚 , 確係熱在於胃 , 則白虎承氣 , 依法投之 , 可以取效反掌 , 切勿因疑生怯 , 反致因循貽誤也 。
前人用大黃下奪 , 有因泄熱而用者 。 〔如三黃瀉心〕 。 有因解毒而用者〔如三黃解毒〕 。 有因疏瘀化痰而用者〔如大黃䗪蟲滾痰丸〕 。 有因疏泄結氣而用者〔如大黃黃連瀉心〕 。 原不專為積滯而設 , 無如不明醫理者 , 見方中有大黃一味 , 即謂之承氣 , 即謂之攻積 , 因而疑忌多端 , 當用不用 , 坐此貽誤者多矣 。
傷寒熱結胃府者 , 糞多黑而堅燥 , 溫病熱結於胃者 , 糞多醬色而溏 。 藜藿之子 , 熱結者糞多栗燥 , 膏粱之人 , 多食油膩 , 即有熱灼 , 糞不即燥 , 往往有熱蘊日久 , 糞如污泥 , 而仍不結為燥栗者 , 此不可不知也 , 有初起病時 , 便溏作瀉 , 迨兩三日後 , 熱勢漸重 , 乃結於胃而便祕者 , 仍宜依法下之 , 又有熱勢巳重 , 渴飲頻多 , 或用清泄之劑 , 因而便泄稀水 , 堅糞不行者 , 此熱結旁流也 , 古法用大承氣下之 , 吳鞠通改為調胃承氣甚合 。
熱結而成燥糞者 , 行一二次後 , 燥糞巳完 , 熱邪即盡若溏糞如煙膏黴醬者 , 或一節燥一節溏者 , 此等證 , 其宿垢最不易清 , 即邪熱亦不易淨 , 往往有停一二日再行 , 有行至五六次 , 多至十餘次者 , 須看其病情如何 , 以定下與否 , 慎勿震於攻下之虛聲 , 遂謂巳下不可再下 , 因致留邪生變 , 而受養癰之實禍也 。
光緒初年冬仲 , 徐君聲之 , 因欲服補劑 , 屬為定方 , 予診其脈 , 兩尺浮數弦動而不靜 , 予謂據此脈證 , 當發冬溫 , 補劑且從緩進 , 因疏方 , 黃芩湯加生地 , 囑其多服幾劑 , 當其時飲啖如常 , 並無疾苦 , 勉服三兩劑 , 即停不服 , 迨十二月十七 , 忽振寒發熱 , 兩日後 , 漸覺神情昏糊困倦 , 熱勢蒸鬱不達 , 神呆耳聾面垢 , 此少陰伏邪 , 化熱外達 , 其勢外巳入胃 , 而內發於陰者 , 尚未離少陰之界 , 而并有竄入厥陰之勢 , 病情深重而急 , 予以至戚 , 誼無可諉 , 不得不勉力圖之 , 先與梔豉黃芩二劑 , 繼進清心涼膈法兩劑 , 均無大效 , 而痙厥昏譫 , 舌燥脣焦 , 病勢愈急 , 乃用調胃承氣加洋參生地犀角羚羊元參 , 養陰清泄之品 , 兩劑之後 , 始得溏糞如黴醬者二遍 , 間進犀羚地芍豆豉梔丹芩元參 , 養陰熄熱 , 清透少陰之劑 , 而熱仍不減 , 乃再與調胃承氣合增液法 , 又行垢糞一次 , 此後即以此法 , 與養陰清泄之法相間迭用 , 自十二月二十三起 , 至正月初十通共服承氣八劑 , 行宿垢溏黑者十餘次 , 裏熱始得漸鬆 , 神情亦漸清朗 , 用養陰之劑 , 調理兩月而痊 , 按此證少陰伏邪本重 , 其化熱而發也 , 設熱邪全聚於胃 , 即使去壅極重 , 猶可以下泄之藥 , 背城借一 , 以圖幸功 , 乃中焦之熱勢巳劇 , 而伏熱之潰陰分者 , 又內熾於少厥兩陰之界 , 岌岌乎有蒙陷痙厥之險 , 不得巳用助陰托邪之法 , 從陰分清化 , 使其漸次外透 , 其巳達於胃者 , 用緩下法 , 使之隨時下泄 , 戰守兼施 , 隨機應變 , 如是者 , 將及兩旬 , 邪熱始得退清 , 假使攻下一兩次後 , 即畏其虛而疑不能決 , 則其險有不堪設想者 , 然則焦頭爛額 , 得為今日之上客者 , 幸也 。
長媳徐氏 , 戊戌七月 , 患感冒挾肝氣發熱 , 脘痛嘔噁不納者 , 五六日 , 八月朔 , 得大解頗暢 , 余謂大便一通 , 病可鬆也 , 不意至夜寒熱大作 , 噁心乾嘔 , 徹夜不止 , 與左金平胃溫膽瀉心 , 均無寸效 , 至初五日 , 煩躁口渴 , 舌燥起刺 , 予以其質弱陰虧 , 慮其不耐壯熱 , 急思乘早擊退 , 冀免淹纏 , 遂用涼膈合瀉心法 , 佐以洋參石斛等 , 連進兩劑 , 得大解兩遍 , 嘔噁即止 , 而裏熱不減 , 間服養陰泄熱藥一二劑 , 大便仍行 , 而舌苔灰熱轉厚 , 乃改用調胃承氣 , 合增液法 , 間日一進 , 每進一劑 , 即行一次 , 糞色或黃或黑 , 或溏或結 , 又進三次 , 至十五日 , 方中大黃重至五錢 , 乃腹中大痛 , 宿糞暢行 , 當時冷汗肢厥 , 幾乎氣脫不回 , 急進人參以扶正氣 , 始能漸定 , 自此次暢行後 , 裏熱漸鬆 , 用藥總以養陰扶胃為主 , 每間三四日 , 大解不行 , 即用人參湯送大黃丸藥一服 , 或瀉葉湯一盞 , 大便始行 , 而糞色仍黑紫如醬 , 至九月初 , 乃能漸進米湯稀粥 , 然每至三五日大解不通 , 即覺胃熱熏鬱 , 須與清泄 , 得大解始平 , 至九月十九日 , 服瀉葉湯後 , 忽然宿垢大行 , 得黑糞半桶之多 , 然後積熱濁熱 , 始得一律肅清 , 不再有餘熱熏蒸矣 , 自初病至此 , 共用大黃三兩零 , 元明粉一兩零 , 人參參鬚二三兩 , 洋參麥冬各十餘兩 , 鮮地石斛各一斤 , 其犀羚珠粉等味 , 用數少者不計焉 , 此證因陰虛質弱之體患此大病 , 米飲不沾唇者一月 , 而得全性命者 , 綠自病迄今 , 始終以扶正養陰為主 , 故雖屢頻危殆 , 而卒獲保全 , 其積垢行至一月有餘而始淨 , 則初念亦不及料也 , 然從此可知時病之餘熱不除 , 皆由積垢不清所致 , 斷不可顧慮其虛 , 轉致留邪生變也 , 又此證最易惑者 , 其脈始終細弱 , 毫無實象 , 惟將見證細意審察 , 究屬體虛證實 , 惟有用洋參鮮地石斛大黃 , 以養陰泄熱 , 為至當不易之治 , 碻守不移 , 始得回一生於九死也 , 亦幸巳哉 。
伏溫上灼肺金發喘逆咯血欬膿證治
伏邪在少陰 , 其由經氣而外出者 , 則達於三陽 , 其化熱而內壅者 , 則結於胃府 , 此溫熱病之常也 , 少陰之系 , 上連於肺 , 邪熱由腎系而上逆於肺 , 則見肺病 , 況溫邪化熱 , 火必剋金 , 則肺臟本為溫邪所當犯之地 , 其或熱壅於胃 , 上熏於鬲 , 則熱邪由胃而炎及於肺 , 更為病勢所應有 , 近時煙草盛行 , 肺中津液 , 熏灼成痰 , 阻窒肺隧 , 平日每多痰欬 , 更值溫熱上蒸 , 痰得熱而痰更膠粘 , 熱附痰而熱愈留戀 , 其為欬為喘 , 意中事也 , 肺絡不通 , 則胸脅刺痛 , 熱鬱日甚 , 則痰穢如膿 , 或欬紅帶血 , 無非熱灼金傷所致 , 此時苟伏邪巳一律外透 , 則治之者 , 祇須清泄肺胃 , 夫病在肺 , 而何以治者必兼及胃 , 蓋肺中之熱 , 悉由胃府上熏 , 清肺而不先清胃 , 則熱之來路不清 , 非釜底抽薪之道也 , 古方如麻杏 、 甘石 、 越婢 、 青龍 、 清燥救肺等方 , 均用石膏 , 誠見及於此也 , 輕則葦莖湯 , 鮮斛鮮沙參之類 , 必不可少 , 脅刺者兼和絡氣 , 欬紅者兼清血絡 , 滋膩之藥 , 恐其勵痰 , 溫燥之品 , 恐其助熱 , 均為此症所忌 , 又此症在初起時 , 醫者粗心不察 , 視為尋常外感 , 恣用發散 , 或見其痰多 , 妄用二陳 , 或見其喘逆 , 作外感治 , 而用麻桂 , 作內傷治 , 而用生脈熟地 , 均屬背謬 , 而耗液助熱生痰諸弊畢集矣 , 迨見病勢日增 , 始細心體認 , 改投清泄 , 而肺金藏陰巳傷 , 不能遽復 , 即使邪熱得清 , 而內熱乾欬 , 綿延不愈 , 遂成上損 , 終致不救者 , 往往有之 , 誰之咎哉 。
伏溫內燔營血發吐衄便紅等證治
溫邪化熱外出 , 其熏於氣分者 , 為煩熱口渴等證 , 其燔灼於營分者 , 血為熱擾 , 每每血由肺絡而溢出為欬血 , 由吐而出為吐血 , 上行清道為鼻衄齒衄 , 下行濁竅為溲血便血 , 凡此皆血為熱邪所迫 , 不安其絡因而上溢下決 , 惟血既外奪 , 則邪熱亦隨血而泄 , 病勢宜由此而減 , 乃為吉象 , 若血既外奪 , 而裏熱仍盛 , 昏譫煩躁 , 仍不輕減 , 即屬重症 , 推其故 , 蓋有二焉 , 一則矣熱重而蒸鬱過深 , 絡血雖溢 , 而裏熱之留伏尚多也 , 一則營陰虛而為燔灼所傷 , 陰血枯竭 , 而不能托邪外出也 , 邪重者宜涼血泄邪 , 如犀地梔丹銀花連翹茅根側柏之類 , 血虛者宜養血清熱 , 如地芍梔丹阿膠元參之類 , 總以涼陰泄熱為主腦 , 血虛者兼以滋養 , 邪實者兼以清泄 , 必使血止 , 而熱亦因此而解 , 斯為順手耳 , 此等症 , 每有急求止血 , 過用清涼 , 以致血雖止 , 而上則留瘀在絡 , 胸脅板痛 , 下則留瘀在腸 , 垢痢瘀紫 , 甚或留瘀化熱 , 變為暮熱朝涼 , 欬痰帶血 , 見種種陰損之候 , 昧者不察 , 誤認為虛 , 漫投補劑 , 遂遷延不愈 , 愈戀愈虛 , 以致不救 , 可慨也夫 。
凡瘀留在腸胃者 , 易於疏化 , 以其在康莊大道 , 不在細微曲折之處 , 藥力易於疏通也 , 若瘀留於肺肝血絡之中 , 則絡道蠶叢 , 藥力既非一時可到 , 而又不宜於猛劑攻消 , 祇有通絡化瘀泄熱之法 , 緩緩圖功 , 如曹仁伯清瘀熱湯之圣 , 最為得竅 , 學者宜仿此用之 。 清瘀熱湯〔旋絳蔥葦枇〕 。
伏溫外竄血絡發斑疹喉痧等證
伏溫化熱 , 燔灼血絡 , 因致絡血外溢 , 邪熱即隨血而泄 , 於病機猶為順象 , 乃有邪熱鬱於血絡 , 不得外達 , 其在於肺 , 肺主皮毛則為疹 , 其在於胃 , 胃主肌肉則為斑 , 有斑疹各發 , 不相交涉者 , 有斑疹兼發 , 不能分晰者 , 總之以清營透邪 , 疏絡化斑為主 , 凡外面斑疹透齊 , 即神清熱解者為吉 , 若斑疹雖透 , 而裏熱不解 , 則熱鬱巳甚 , 其勢必有變端 , 當隨其見證 , 弓心斟酌 , 又有一種爛喉丹痧 , 此於伏溫之中 , 兼有時行疫毒 , 發熱一二日 , 頭面胸前 , 稍有痧疹見形 , 而喉中巳糜爛矣 , 此證小兒居多 , 其病之急者 , 一二日即見壞證 , 如面色青晦 , 痰塞音啞 , 氣急腹硬 , 種種惡候 , 轉瞬即來 , 見此者多致不救 , 此等急症 , 初起即宜大劑清營解毒 , 庶可挽回萬一 , 若稍涉遲延 , 鞭長莫及矣 。
鮮生地為此證清營泄熱必用之藥 , 欲兼疏散之意 , 重則用豆豉同打 , 輕則用薄荷葉同打 , 均可 , 丹皮清血中伏熱 , 且味辛主散 , 炒黑用之最合 , 銀花清營化毒 , 元參清咽滋水 , 均為此症必要之藥 。
治肺疹初起 , 須兼透達者 , 於清營方中 , 用牛蒡蟬衣 , 以透發之 , 古方治斑毒 , 用化斑湯 。 〔白虎合犀地之類〕 。 或玉女煎之類 , 然須煩熱多汗者 , 乃為合劑 , 若熱不甚 , 汗不暢 , 遽投石膏 , 恐有邪機冰伏之弊 , 臨用時宜加斟酌 , 黃玉楸於此證 , 用淫萍為表藥 , 頗有思路 , 可取用之 。
塘市孫蘊之大令郎 , 聰穎異常 , 年甫十歲 , 十三經巳能背誦 , 且能舉其大意 , 蘊翁視之 , 不啻掌上珠也 , 丁亥秋 , 專信邀診 , 余夜船赴之 , 至明晨抵塘市 , 巳不及救矣 , 蘊翁曰 , 大兒巳死 , 次兒後一天起病 , 今巳兩天矣 , 病狀與大兒纖毫無異 , 以大兒之死例之 , 則次兒至今夜五鼓時 , 亦將不救矣 , 姑為我視之 , 可尚挽救否 , 余視之 , 面色青晦不語 , 惟煩躁陣作 , 發躁時將臂內搔挖 , 若不知痛楚者 , 挖破處 , 血亦紫黯不流 , 舌質紫刺如楊梅喉間板黃不腐 , 余細審 , 乃疫毒閉於營中 , 不能外達而毒攻心肺 , 故其死若是之速 , 此證屬陰毒陽毒之類 , 在古書中雖無確當治法 , 而以意測之 , 欲圖挽回 , 必使疫毒有外泄之路 , 乃有生機 , 遂令其用犀角磨汁 , 鮮生地大黃絞汁 , 再合元參丹皮銀花等 , 化毒泄熱之品 , 陸續灌之 , 至黃昏得大便溏黑者兩次 , 灌至天明 , 盡藥兩茶盞 , 又得大便溏黑者兩次 , 余再視之 , 神情較能靈動 , 舌上黃苔浮膩 , 喉間起 , 腐 , 仍用前法 , 加入金汁 , 合養陰之意 , 如前灌之 , 一日夜服三四碗 , 大小便始暢 , 腹硬亦平 , 其上半如項項肩肘 , 下部如腰脊髀關膝膕等處 , 凡肢節交接之處 , 從前有紫痕僵塊者 , 至此皆紅腫作膿 , 不特咽喉潰爛 , 并肛門亦潰爛流膿 , 余力守養陰活血 , 泄熱化毒之方 , 兩旬以後 , 咽喉及通身之潰爛 , 均得以此收功 , 惟大中仍有膿瘀雜下 , 余參用內癰治法 , 又月餘始痊 , 是役也 , 余用犀地大黃 , 多進不撒 , 人皆駭之 , 不知此證之熱毒 , 亦非尋常所有 , 設遲回審慎 , 兼顧其虛 , 無論如此重病 , 不能挽救於垂危 , 即使當時就挽 , 而後半如此波濤 , 亦斷不能收全功於萬一也 。
伏溫化熱鬱於少陰不達於陽
伏溫之邪 , 冬時之寒邪也 , 其傷人也本因腎氣之虛始得入而據之 , 其乘春陽之氣而外達也 , 亦以腎氣暗動 , 始能鼓邪化熱而出 , 設其人腎陽虛餒 , 則邪機冰伏 , 每有半化半伏 , 欲達不達之症 , 如外面熱象熾盛 , 或巳見昏譫痙厥之候 , 而少陰之伏邪 , 尚有未經化熱 , 仍留滯於陰分者 , 忑時就熱象論 , 巳有熱擾厥陰之險 , 清泄之藥不容緩 , 而內伏之邪 , 又以腎氣內餒 , 不能化達 , 設專用涼泄 , 則邪機滯 , 設用溫化 , 又屬抱薪救火 , 展轉之間 , 內則陰液乾涸 , 外則邪熱蒙閉 , 遲之一二日 , 即不可挽救矣 , 此等症情 , 在溫病中 , 為最險重之候 , 即使竭力挽回 , 亦屬冒險圖功 , 治病者 , 必須豫為道破 , 庶免疑謗 。 此證邪伏少陰 , 喻氏仿仲景少陰病治例 , 用麻黃附子細辛湯 , 及麻黃附子甘草兩方 , 以透邪 , 增入生地 , 以育陰扶正 , 其用意頗為切當 , 惟溫邪既動 , 必有熱象外現 , 其甚者邪熱蒙陷 , 巳有痙厥之象 , 此時麻附細辛 , 斷難遽進 , 然非此大力之藥 , 則少陰之沉寒 , 安能鼓動 , 治當師其意而變其制 , 如用麻黃汁製豆豉 , 附子汁製生地 , 至涼肝熄風 , 治標之藥 , 仍宜隨症參入 , 似此面面周到 , 庶可收功 。
附案及門生金石如 , 戊戌三月初旬 , 患時感 , 初起惡寒發熱 , 服疏散藥一劑 , 未得汗解 , 而熱勢轉淡 , 神情呆鈍 , 倦臥耳聾 , 時或煩躁足冷 , 及膝指尖耳邊鼻準亦冷 , 兩便不利 , 腰俞板硬 , 不能轉側 , 脈遲細而弱 , 嘔噁不能納水飲 , 惟嚼醬薑稍止 , 舌苔厚燥微灰 , 此由新感引動伏邪 , 而腎陽先餒 , 不能托邪化熱 , 故邪機冰伏不出 , 其巳化之熱 , 內陷厥陰 , 欲作痙厥 , 證情極為險重 , 趙生靜宜先往 , 用梔豉桂枝羚羊角 , 合左金法 , 小便得通 , 足溫嘔止 , 餘則證情如故 , 邪仍不動 , 議用麻附合洋參生地等 , 扶正托邪 , 而余適至 , 遂令趕緊煎服 , 兩進之後 , 尺脈始弦 , 而神情之呆鈍 , 腰脊之板痛仍爾也 , 擬用麻黃製豆豉 , 附子製大生地 , 桂枝製白芍 , 合人參牛膝元參淡芩羚羊生牡蠣等味出入 , 三劑後 , 以舌苔灰厚而乾 , 又加大黃 , 服後忽作寒慄戰汗 , 而腰脊頓鬆 , 隨得大解 , 而裏熱亦泄 , 神情爽朗 , 調理一月而愈 , 此證就邪之深伏 , 而未化熱者論之 , 則祇宜溫托 , 大忌寒涼 , 然痙厥神糊 , 舌苔灰燥 , 若再助其熱 , 勢必內陷厥陰 , 而為昏狂蒙閉之證 , 無可挽也 , 就邪之巳動 , 而化熱者論之 , 則祇宜清泄 , 何堪溫燥 , 然脈情遲細 , 神呆形寒 , 經府俱窒 , 若專用涼化 , 則少陰之邪伏不出 , 遷延數日 , 勢必內潰 , 而為厥脫之證 , 其去生愈遠矣 , 再四籌審 , 決無偏師制勝之理 , 不得巳 , 取喻氏法以治其本 , 合清泄法以治其 , 標一面托邪 , 一面化熱 , 幸賴少陰之氣 , 得扶助而伸 , 凡經邪府邪 , 巳化未化之邪 , 乘腎氣之動 , 一齊外達 , 故戰汗一作 , 大便一行 , 而表裏諸病若失也 。
黃材橋范養逵令郎 , 於戊戌夏間患三瘧 , 至八月初服截藥而止 , 至二十外 , 忽然遺泄數次 , 遂發寒熱 , 如日作之瘧 , 先寒後熱 , 迨外熱巳甚 , 而下身骨節仍寒 , 須再作寒慄一次 , 隨啜熱粥一碗 , 然後得汗而解 , 延至九月初 , 巳十餘發矣 , 一日當啜粥助汗之時 , 忽然頭暈目暗 , 冷汗肢厥 , 如欲脫之狀 , 逾時始定 , 此後遂臥床不起 , 惟胃納尚不大壞 , 纏綿不愈 , 予往診時 , 十月中矣 , 予謂從前三瘧 , 是暑濕之邪 , 迨愈而復作 , 是引動少陰矣邪 , 乘少陽新病之虛而出 , 而腎陽先餒 , 不能托邪 , 故寒慄日甚 , 而熱勢反不重也 , 此當用溫經托邪之法 , 用桂枝湯 , 加人參當歸生地附子汁製牛膝 , 仍用柴胡豆豉黃芩等味出入 , 十餘劑 , 中間迭見驚悸痙惕諸證 , 又加龍骨牡蠣羚羊角等味 , 隨證治之而愈 , 此證當瘧疾再發之時 , 諸醫仍用暑濕門套方 , 服二三十劑 , 而病情毫無增減 , 病者自言不起 , 每夜分輒有譫語 , 病家疑神疑鬼 , 醫家莫測其病原所在 , 其故皆由近日醫家 , 不囿於吳又可募原之說 , 即泥於吳鞠通三焦之論 , 而絕不知有少陰伏邪 , 隨經發病之理 , 故遇此等證 , 便覺毫無把握 , 輕者遷延致重 , 重者無法挽救 , 近年所見不少矣 , 哀哉 。
伏溫化熱內陷手足厥陰發痙厥昏蒙等證
伏溫由少陰而發 , 外出於三陽經證 , 內結於胃府 , 則見陽明府證 , 其證雖深淺不一 , 但由陰出陽 , 於病機為順 , 均在可治之例 , 惟有矣邪巳動 , 而熱象鬱滯 , 不達於三陽 , 亦不歸於胃府 , 而即竄入厥陰者 , 在手厥陰則神昏譫語 , 煩躁不寐 , 甚則狂言無序 , 或蒙閉不語 , 在足厥陰則抽搐蒙痙 , 昏眩直視 , 甚則循衣摸床 , 此等凶證 , 有兼見者 , 有獨見者 , 有府熱內結 , 邪氣充斥而潰入者 , 有陰氣先虧 , 熱邪乘虛而陷入者 , 有挾痰涎而蒙閉者 , 有挾蓄血而如狂者 , 凡遇此等重證 , 第一先為熱邪尋出路 , 如在經者 , 從斑汗解 , 在府者 , 從二便出是也 , 至照顧正氣 , 轉在第二層 , 蓋氣竭則脫 , 陰涸則死 , 皆因熱邪燔劫而然 , 用藥於祛邪中 , 參以扶正養陰 , 必使邪退 , 而正氣乃有立腳 , 如徒見證治證 , 但以清心泄肝 , 化熱養津之劑 , 就題面敷衍 , 雖用藥並無大謬 , 而坐失事機 , 詒至遷延生變 , 措手不及 , 誰之咎歟 , 今姑就手足厥陰見證各條 , 擬治法如左 。
凡熱重昏譫 , 王夜增劇 , 舌底絳色 , 此熱灼於營也 , 以犀角地黃為主方 , 煩躁不寐 , 口渴舌板 , 神情昏擾 , 熱鬱於上也 , 以涼膈散為主方 , 神志煩亂 , 小溲赤濇 , 舌尖乾紅 , 熱劫心陰也 , 導赤各半湯為主方 , 面赤神煩 , 大渴多汗 , 熱燔陽明之經也 , 白虎湯為主方 , 大便祕結 , 或熱結旁流 , 唇焦齒垢 , 舌刺焦黃者 , 熱結陽明之府也 , 以三承氣為主方 , 又如熱蒸痰升 , 蒙閉 , 神明者 , 加用至寶紫雪昔蒲汁之類 , 痙掣搐搦 , 汗風升擾者 , 加用羚羊角釣藤石決明之類 , 病證紛繁 , 治難縷述 , 而媲以祛邪扶正兩意為提綱 , 祛邪之法 , 巳列於前 , 至扶正之法 , 在溫病以養陰為主 , 以溫熱必傷陰液也 , 人參難得佳者 , 且病家無力者多豈能概用 , 惟西洋參甘涼養津 , 施於溫熱傷陰者 , 最為合用 , 餘如生地滋腎陰 , 白芍養肝陰 , 石斛養胃陰 , 沙參養肺陰 , 麥冬養心陰 , 如遇虛體 , 或久病陰傷者 , 無論發表攻裏劑中 , 均可加入 , 其或熱巳竄入厥陰 , 而邪之藏於少陰者 , 熱氣尚伏而不揚 , 宜於清泄中 , 仍兼疏托或熱巳內陷營陰 , 而邪之走於經者 , 表氣尚鬱而不達 , 宜於涼營中 , 再參透表 , 其最重者 , 邪熱內燔 , 而外面反無熱象 , 甚至肢厥膚冷 , 脈濇數而不暢 , 必得大劑泄熱透邪 , 乃使熱勢外揚 , 脈象轉見洪大 , 庶可免厥深閉脫之危也 。
伏溫挾 濕 內陷太陰發黃疸腫脹泄利等證
溫邪挾濕 , 則為濕溫 , 其濕之輕者仍以溫邪為主 , 略參化濕可耳 , 其濕之重者 , 與熱相合 , 熱勢雖熾 , 而有脘悶嘔水 , 舌膩不渴等證 , 初起宜參芳香宣化 , 迨濕邪化燥 , 用蒼朮白虎湯 , 清熱燥濕 , 可以一劑而愈 , 若初起即與清滋 , 欲清其熱 , 轉助其濕 , 而愈發纏綿 , 每有治不如法 , 遷延一兩月而病不退者 , 皆治之不得其法也 , 然則此乃濕溫之在胃者 , 治之猶易 , 有一種濕熱蘊於太陰者 , 初起不見濕象 , 但覺熱象蒸鬱不揚 , 脘悶口甜 , 而胃口無病 , 仍可納穀 , 舌上不見濁苔 , 其濕熱深鬱於脾藏 , 漫無出路 , 或發黃或腹滿肢腫 , 或則泄 , 或便祕 , 或嘔噁 , 或小水赤濇 , 甚則熱鬱日深 , 脾營受傷 , 則舌底絳色 , 或薄苔罩灰黃 , 而不甚燥 , 種種見證 , 無非濕鬱化熱 , 何以燥之則增槷清之則肋濕 , 如此其百無一效也 , 蓋藏病無出路 , 必借道於府 , 乃能外出 , 此病熱蘊巳久 , 脾中之熱漸欲外達於胃 , 或胃中挾有痰積 , 熱即附之而熾 , 亦有便祕舌焦 , 燥渴煩譫等證 , 投以苦泄 , 則胃熱下行 , 而病勢一鬆 , 然所泄者 , 胃府之標熱也 , 其脾藏中蘊遏之熱 , 仍未達也 , 故病雖暫減 , 而閱日復熾 , 屢伏屢熾 , 久而正氣不支 , 遂成壞證 , 此等病 , 治之最難得手 , 誠以此證 , 病勢不重於外 , 病家每每忽視 , 投劑不能速效 , 病家勢必更醫 , 後來者見前醫無功 , 必且改弦更張 , 因之敦藥亂投 , 致成不救者 , 吾見實多 , 治此者 , 必須將太陰之濕 , 與少陰之熱 , 孰經孰重 , 細細較量 , 再看其濕熱所傷 , 或為脾氣 , 或為脾陰 , 其兼挾之病 , 或為痰積 , 或為瘀滯 , 均宜細意分晰 , 方可用藥 , 至用藥之法 , 須得輕清靈三字俱全 , 冀其緩緩疏化 , 切不可側滯一面 , 以致無益反害 , 吳鞠通溫病條辨 , 其原出於葉氏 , 上中焦濕溫格條 , 頗有此理者 , 薛生白濕熱條辨亦多可取 , 試細繹之 , 當有得心應手之妙也 。
伏溫陰陽淆亂見證錯雜
伏溫由陰而出於陽 , 於病機為順 , 若病發於陰 , 而即潰於陰 , 不達於陽 , 此於病機為逆 , 若是乎陰陽兩層 , 界限分明 , 如有淆亂者哉 , 凡病之陰陽淆亂者 , 其故有二 , 一則由乎正虛 , 如陽虛者陰必湊之 , 則陰病可淆於陽矣 , 陰虛者陽必擾之 , 則陽病可淆於陰矣 , 一則由乎藥誤 , 如病在陰而誤投陽藥 , 則陽氣為藥所傷 , 而陰病淆於陽矣 , 病在陽而誤投陰藥 , 則陰氣為藥所傷 , 而陽病淆於陰矣 , 至其見證錯雜 , 有即由於陰陽淆亂而雜者 , 有由他邪之兼挾而雜者 , 看此等證 , 全要天分聰明 , 識見老到 , 方有把曜蓋此等證 , 變化最多 , 無一定路逕可循 , 臨病者 , 須將正氣邪氣 , 表病裏病 , 新邪舊邪 , 孰本孰標 , 孰輕孰重 , 孰緩孰急 , 一一衡量得宜 , 方可施治有當先顧本元 , 苟得正氣一旺 , 而邪自解散者 , 有當急祛外邪 , 必得邪氣速退 , 而正乃不傷者 , 有症雖錯出 , 而發於一原 , 祇須專治其本 , 而各症自退 , 所謂緩則治其本者 , 有證雖在標 , 而病機甚急 , 必須先治標病 。 〔如小便不利之類〕 。 而本病從緩 , 所謂急則治其標者 , 有病勢蔓延 , 欲治其根 , 而正氣不支 , 祇可先披其枝葉 , 而用漸衰漸勝之法者 , 有病情糾結 , 必除其根 , 而各證自退 , 不得不攻其堅壘 , 而用擒賊擒王之計者 , 以上所謂錯雜 , 猶不過表裏虛實 , 其用藥尚可一線相承 , 此外更有寒熱錯雜 , 如陰虛而挾寒飲 , 陽虛而挾肝 , 治此則礙彼 , 治彼則礙此者 , 其用藥更難措手 , 此中奧妙 , 有知之而不能言 , 言之而不能盡者 , 總宜於輕重緩急 , 權之極精 , 方可論治 , 至選藥宜彼此照顧 , 尤必有手揮五弦 , 目送飛鴻之妙 , 乃為得法 , 否則失之毫釐 , 謬以千里 , 其不誤人性命者鮮矣 。
伏溫外挾風寒暑 濕 各新邪為病
伏溫之邪 , 由春夏溫邪之氣 , 蒸動而出 , 此其常也亦有當春夏之間 , 感冒風寒 , 邪鬱營衛而為寒熱 , 因寒熱而引動伏氣 , 初起一二日 , 第見新感之象 , 意其一汗即解 , 乃得汗後 , 表證略減 , 而裏熱轉甚 , 昧者眩其病狀 , 幾若無可把握 , 不知此新邪引動伏邪之證 , 隨時皆有 , 治之者 , 須審其矣邪與新感 , 孰輕孰重 , 若新感重者 , 先撤新邪 , 兼顧伏邪 , 伏邪重者 , 則專治伏邪 , 而新感自解 , 蓋伏溫自內達外 , 苟由三陽而外解 , 則表分之新邪 , 自不能容留矣 , 內經云 ,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 , 先夏至日者為病溫 , 後夏至日者為病暑 , 此指伏邪乘暑令而發者 , 尚非兼挾暑邪之病 , 其有兼挾暑熱之邪而發者 , 則必另有暑熱見證 , 其新病引動伏邪 , 大致亦與兼挾風寒者相似 , 須審其輕重緩急 , 分清經界 , 方可著手也 , 至兼挾濕邪之證 , 有外感之濕 , 有內伏之濕 , 矣氣既動 , 則熱篡內發 , 蒸動濕邪 , 與矣溫之熱混合 , 為病最屬淹纏 , 治之者 , 須視其濕與熱 , 孰輕孰重 , 須令其各有出路 , 勿使并合 , 則用藥易於著手 , 再濕邪有宜溫嬠者 , 如平胃之類 , 有宜滲利者 , 如苓澤之類 , 有宜通泄者 , 如車前滑石之類有宜清化者 , 如芩連梔柏之類 , 以上皆專治濕邪之法 , 若與濕熱并合 , 則為濕溫 , 見證最繁且雜 , 其治法須隨機應變 , 初起有芳香化濕者 , 如胃芩正氣之屬 , 而通宣三焦者 , 如二石淜石之屬 , 中焦熱重 , 有清泄陽明者 , 如蒼朮石膏之屬 , 有苦泄太陰者 , 如茵陳芩連之屬 , 總之 , 須細察見證 , 如濕重者 , 自當治濕 , 若伏邪重者 , 仍當以伏邪為主也 。
矣溫兼挾氣鬱痰飲食積瘀血以及胎產經帶諸宿病
矣溫而兼挾外感者 , 則以新邪而引動伏氣為病 , 若伏溫而兼內傷者 , 則因內傷而留滯 , 伏溫不得爽達 , 治之不得其法 , 每有因此淹纏 , 致成壞證者 , 即如平時有氣鬱之病 , 則肝木不暢 , 絡氣鬱滯 , 溫邪竄入肝絡 , 即有胸板脅刺欬逆等證 , 邪鬱不達 , 久而化火 , 即蒙冒厥陰 , 而有昏痙之變 , 平日有痰飲內停者 , 抑遏溫邪 , 不得疏越 , 鬱之既久 , 外冒之痰濁 , 尚未蒸開 , 內藏之津液 , 早巳乾涸 , 一旦熱勢猝發 , 如烈火燎原 , 不可措手者 , 亦往往有之 , 中宮先有食滯 , 或因病而積 , 有熱邪所燔 , 阻結於胃 , 劫爍胃津 , 此可攻之證也 , 須得大便通行 , 積去而熱邪乃隨之而解也 , 平時有瘀血在絡 , 或因病而有蓄血 , 溫熱之邪與之糾結 , 熱附血而愈覺纏綿 , 血得熱而愈形膠固 , 或早涼暮熱 , 或外涼內熱 , 或神呆不語 , 或妄見如狂 , 種種奇險之證 , 皆瘀熱所為 , 治之者 , 必須導去瘀血 , 俾熱邪隨瘀而下 , 庶幾病勢可轉危為安也 , 有胎前犯溫病者 , 熱邪燔灼 , 易於傷胎 , 治之者 , 除藍布冷泥護胎外 , 治法亦別無善法 , 祇要眼明手快認清病機 , 迎頭清泄 , 勿令邪熱留滯傷胎 , 便為得法 , 古法每於當用方中 , 加入四物 , 名曰護胎 , 如當用者 , 尚無大害 , 若不當用而用之 , 則滋膩滯邪 , 非徒無益 , 而反害之矣 , 產後血舍空虛 , 百脈俱弛 , 焆此而溫病猝發 , 最易陷入血絡 , 急則為痙狂等險候 , 緩則留戀血室 , 燔灼營陰 , 延為陰損之候 , 治之者 , 須處處迴護陰血 , 一面撤邪 , 一面養血 , 勿令熱邪深陷 , 乃為得手 , 至兼挾經帶為病 , 亦與胎產相似 , 不外虛則邪陷 , 實則瘀阻兩層 , 治之者處處就此兩層著想 , 自然得法矣 。
溫熱逢源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