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氏 曰 :《 內經 》 云 , 中央黃色 , 入通於脾 。 又云 : 諸濕腫滿 , 皆屬脾土 。 夫黃疸為病 , 肌肉必虛腫而色黃 。 蓋濕熱鬱積於脾胃之中 , 久而不散 , 故其土色形於面與肌膚也 。 蓋脾主肌肉 , 肺主皮毛 。 母能令子虛 , 母病子亦病矣 。 是故有諸中者 , 必形諸於外耳 。 其症有五 : 曰黃汗 , 曰黃疸 , 曰酒疸 , 曰谷疸 , 曰女勞疸 。 雖有五者之分 , 終無寒熱之異 。 丹溪曰 : 不必分五 , 同是濕熱 , 如𨠭曲相似 。 正經所謂知其要者 , 一言而終是也 。 外有傷寒熱病 , 陽明內實 , 當下而不得下 , 當汗而不得汗 , 當分利而不得分利 , 故使濕熱怫鬱內甚 , 皆能令人發黃病也 。 先哲制茵陳五苓散 、 茵陳湯 、 茯苓滲濕湯之類 , 無不應手獲效 。 故曰 : 治濕不利小便 , 非其治也 。 又曰 : 濕在上宜發汗 , 濕在下宜利小便 , 或二法宜並用 , 使上下分消其濕 ; 則病無有不安者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