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說 云 : 傳屍勞者 , 蓋緣屍注及挾邪精鬼氣而成者也 。 經曰 : 人有三虛 , 逢年之衰 , 遇月之空 , 失時之和 。 乍感生死之氣 , 或犯鬼物之精 , 大概使人淋漓 , 沉沉默默的不知其所苦 , 而無處不惡 , 積月累年 , 漸就頓滯 。 既死之後 , 又復傳注他人者是也 。 茲又須用通神明 、 去惡氣諸藥以治之 。 經曰 : 草木鹹得其性 , 鬼神無所遁情 , 刳麝剸犀 , 驅曳邪惡 , 飛丹煉石 , 引納清和 , 疑其為此疾而設 。 又曰 : 飛屍者 , 遊走皮膚 , 穿臟腑 , 每發刺痛 , 變作無常 。 遁屍者 , 附骨入肉 , 攻鑿血脈 , 每發不可得近 , 見屍聞喪 , 哀哭便發 。 風屍者 , 淫濯四肢 , 不知痛之所在 , 每發昏沉 , 得風雪便作 。 沉屍者 , 纏骨結臟 , 衝心脅 , 每發絞切 , 遇寒冷便作 。 注屍者 , 舉身沉重 , 精神錯雜 , 常覺昏廢 , 每節氣致變輒成大惡 。 皆宜用忍冬葉數斛 , 煮取濃汁 , 稠煎 , 服之如雞子大一枚 , 日三 。 太乙神精丹 、 蘇和香丸 , 治此病第一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