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屍勞
論
華佗中藏經 曰 : 傳屍者 , 非謂一門相染而成也 。 人之血氣衰弱 , 臟腑虛羸 , 中於鬼氣 , 因感其邪 , 遂成其病 。 其候咳嗽不止 , 或胸膈脹悶 , 或肢體疼痛 , 或肌膚消瘦 , 或飲食不入 , 或吐利不定 , 或吐膿血 , 或嗜水漿 , 或好歌詠 , 或愛悲愁 , 或顛風發渴 , 或便溺艱難 , 或因酒食而遇 , 或因風雨而來 , 或問病弔喪而得 , 或朝走暮遊而得 , 或因氣聚 , 或因血行 , 或露臥于田野 , 或偶會於園林 , 鍾此病死之氣 , 染而為疾 , 故曰傳屍也 。
醫說 云 : 傳屍勞者 , 蓋緣屍注及挾邪精鬼氣而成者也 。 經曰 : 人有三虛 , 逢年之衰 , 遇月之空 , 失時之和 。 乍感生死之氣 , 或犯鬼物之精 , 大概使人淋漓 , 沉沉默默的不知其所苦 , 而無處不惡 , 積月累年 , 漸就頓滯 。 既死之後 , 又復傳注他人者是也 。 茲又須用通神明 、 去惡氣諸藥以治之 。 經曰 : 草木鹹得其性 , 鬼神無所遁情 , 刳麝剸犀 , 驅曳邪惡 , 飛丹煉石 , 引納清和 , 疑其為此疾而設 。 又曰 : 飛屍者 , 遊走皮膚 , 穿臟腑 , 每發刺痛 , 變作無常 。 遁屍者 , 附骨入肉 , 攻鑿血脈 , 每發不可得近 , 見屍聞喪 , 哀哭便發 。 風屍者 , 淫濯四肢 , 不知痛之所在 , 每發昏沉 , 得風雪便作 。 沉屍者 , 纏骨結臟 , 衝心脅 , 每發絞切 , 遇寒冷便作 。 注屍者 , 舉身沉重 , 精神錯雜 , 常覺昏廢 , 每節氣致變輒成大惡 。 皆宜用忍冬葉數斛 , 煮取濃汁 , 稠煎 , 服之如雞子大一枚 , 日三 。 太乙神精丹 、 蘇和香丸 , 治此病第一 。
直指方 云 : 瘵蟲食人骨髓 , 血枯精竭 , 不救者多 。 人能平時愛護元氣 , 保養精血 , 瘵不可得而傳 。 惟夫縱欲多淫 , 精血內耗 , 邪氣外乘 , 是不特男子有傷 , 婦人亦不免矣 。 然而氣虛腹餒 , 最不可入勞瘵之門 。 吊死問喪 , 衣服器用中 , 皆能乘虛而染觸 。 間有婦人入其房 , 睹其人 , 病者思之 , 勞氣隨人 , 染患日久 , 莫不化而為蟲 。 治療之法 , 大抵以保養精血為上 , 去蟲次之 。 安息蘇合阿魏麝犀 、 丹砂雄黃 , 固皆驅伐惡氣之藥 , 亦須以天靈蓋行乎其間 。 蓋屍疰者 , 鬼氣也 , 伏而未起 , 故令淹纏 , 得枯骸枕骨治之 , 鬼氣飛越 , 不復附人 , 於是乎瘥 。 外此則虎牙骨 、 鯉魚頭 , 皆食人之類也 , 其亦枕骨之亞乎 。 要之發用以前 , 當以川芎 、 當歸 , 先立乎根本之地 , 先用芎歸血餘散 , 吞北斗符 , 次用龜甲生犀散取蟲 。
蘇遊論 曰 : 傳屍之候 , 先從腎起 。 初受之兩脛痠疼 , 腰背拘急 , 行立腳弱 , 飲食減少 , 兩耳颼颼真似風聲 , 夜臥遺泄 , 陰汗痿弱 。 腎既受訖 , 次傳於心 , 心初受氣 , 夜臥心驚 , 或多恐悸 , 心懸懸 , 氣吸吸欲盡 , 夢見先亡 , 有時盜汗 , 飲食無味 , 口內生瘡 , 心氣煩熱 , 惟欲眠臥 , 朝輕夕重 , 兩頰口唇悉皆紋赤 , 如傅胭脂 , 有時手足五心煩熱 。 心受已 , 次傳於肺 , 肺初受氣 , 咳嗽上氣 , 喘臥益甚 , 鼻口乾燥 , 不聞香臭 , 如或忽聞 , 惟覺朽腐氣 , 有時噁心欲吐 , 肌膚枯燥 , 時或疼痛 , 或似蟲行 , 干皮細起 , 狀如麩片 。 肺既受已 , 次傳於肝 , 肝初受氣 , 兩目胱胱 , 面無血色 , 常欲顰眉 , 視不能遠 , 目常乾澀 , 又時赤痛 , 或復睛黃 , 常欲閤眼 , 及時睡臥不著 。 肝既受已 , 次傳於脾 , 脾初受氣 , 兩脅虛脹 , 食不消化 , 又時瀉利 , 水穀生蟲 , 有時肚痛 , 腹脹雷鳴 , 唇口焦乾 , 或生瘡腫 , 毛髮乾聳 , 無有光潤 , 或時上氣 , 抬肩喘息 , 利赤黑汗 , 見此怔者 , 乃不治也 。 夫骨蒸 , 殗殜 , 伏連 , 屍疰 , 勞疰 , 蟲疰 , 毒疰 , 熱疰 , 冷疰 , 食疰 , 鬼疰 , 盡皆曰傳屍 。 以疰者 , 注也 , 病自上注也 , 其變有二十二種 , 或三十六種 , 或九十九種 。 大略令人寒熱盜汗 , 夢與鬼交 , 遺精白濁 , 發乾而聳 , 或腹內有塊 , 或腦後兩邊有小結 , 復連數個 , 或聚或散 , 沉沉默默 , 咳嗽痰涎 , 或咯膿血 , 如肺痿肺癱狀 , 或腹下利 , 羸瘦困乏 , 不自勝持 , 積月累年 , 以至於死 , 死復傳注親屬 , 乃至滅門者是也 。 更有飛屍 、 遁屍 、 寒屍 、 喪屍與屍疰 , 謂之五屍 , 及大小附著等證 , 乃挾諸鬼邪而害人 , 其證多端 , 傳變推遷 , 難以推測 。 故自古及今 , 愈此病者 , 十不一得 。 所謂貍骨獺肝 , 天靈蓋 , 銅鎖鼻 , 徒有其說 , 未嘗取效 , 惟膏肓俞 、 四花穴 , 若及早灸之 , 可否幾半 , 晚亦不濟矣 。
本事方 云 : 葛稚川言鬼疰者 , 是五屍之一疰 。 又按 : 諸鬼邪為害 , 其變動乃有三十六種 , 至九十九種 。 大略使人淋漓 , 沉沉默默的不知其所苦 , 而無處不惡 , 累年積月 , 漸就頓滯 , 以至於死 , 傳於傍人 , 乃至滅門 。 覺知是候者 , 急治獺肝一具 , 陰乾取末 , 水服方寸匕 , 日三服 , 效 。 未知再服 , 此方神良 。 天慶觀一法師 , 行考校極精嚴 , 時一婦人投狀 , 述患人有所附 , 須臾乃附語云 : 非我所禍 , 別是一鬼 , 亦自病人命衰為祟耳 。 今已成形 , 在患人肺中為蟲 , 食其肺系 , 故令吐血聲嘶 。 師掠之曰 : 此蟲還有畏忌否 , 久而無語 , 再掠之 , 良久云 : 唯畏獺爪屑為末 , 以酒服之 , 則去矣 。 患家如其言 , 得愈 。 此予所目見也 , 究其患亦相似 。 獺爪者 , 獺肝之類歟 。
虞氏 曰 : 勞瘵二十四種 , 或三十六種 , 名雖不同 , 證亦少異 。 大抵不過咳嗽發熱 , 咯血吐痰等證耳 。 至於侍奉親密之人 , 或同氣連枝之屬 , 薰陶日久 , 受其惡氣 , 多遭傳染 , 名曰傳屍 , 又曰喪屍 , 曰飛屍 , 曰遁屍 , 曰殗殜 , 曰屍注 , 曰鬼注 。 蓋表其傳注 , 酷虐莫能測之名也 。 雖然未有不由氣體虛弱 , 勞傷心腎而得之者 , 初起於一人不謹 , 而後傳注數十百人 , 甚而至於滅族滅門者有之 。 然此病最為可惡 , 其熱毒鬱積之久 , 則生異物惡蟲 , 食人臟腑精華 , 變生諸般奇狀 , 誠可驚駭 。 是以勞傷於肝膽者 , 則為毛蟲 , 如刺蝟瓦蛆之屬 , 食人筋膜 。 勞傷於心與小腸者 , 則為羽蟲 , 如燈蛾蚊蟲禽鳥之形 , 食人血脈 。 勞傷於脾胃者 , 則為裸蟲 , 如嬰孩蚯蚓之類 , 食人肌肉 。 勞傷於肺與大腸者 , 則為介蟲 , 如龜鱉蝦蟹之狀 , 食人膚膏 。 勞傷於腎與膀胱者 , 則為鱗蟲 , 如魚龍䗀蛤𧋎屬之形 , 食人骨髓 ; 或挾相火之勢 , 亦如羽蟲之酷者 , 鴟梟之類 , 為狀不一 , 不可勝紀 。 凡人覺有此證 , 便宜早治 , 緩則不及事矣 。 治之之法 , 一則殺其蟲 , 以絕其根本 ; 一則補其虛 , 以復其真元 。 分經用藥 , 各有條理 , 務如庖丁解牛 , 動中肯綮 , 無有不愈者也 。 若待病勢已劇 , 元氣已脫 , 雖依古方取蟲滋補 , 患者不能一生 , 但可絕後人之傳注耳 。
王啟玄 曰 : 傳屍蠱瘵之證 , 父子兄弟 , 互相傳染 , 甚者絕戶 。 此乃祖父冤債 , 或風水所繫 , 雖有符文法水下蟲之法 , 然蟲去人亡 , 亦未為全美 。 若能平素保養 , 則自愈矣 。
李氏 曰 : 傳屍勞蟲一十八種 , 自上注下 , 病與前人相似 , 故又曰注 。 化精血歸於元陽之內 , 變幻種類最多 。 古謂第一代蟲如嬰兒 , 或如鬼 , 或如蝦蟆 , 遇丙丁日食起 , 醉歸心俞 。 第二代蟲如亂髮 , 或如守宮 , 或如蜈蚣 , 或如蝦蟹 , 遇庚辛日食起 , 醉歸肺俞 。 第三代蟲如蚊如蟻 , 或如蜣螂 , 或如刺蝟 , 遇庚辛日食起 , 醉歸厥陰 。 第四代蟲如亂絲 , 或如豬肝 , 或如蚯蚓 , 如蛇虺 , 遇戊己日食起 , 醉歸脾俞 。 第五代蟲如鱉龜 , 或有頭無足 , 或有足無頭 , 或如鼠 , 或如精血 , 遇甲乙日食起 , 醉歸肝俞 。 第六代蟲如馬尾 , 有兩條 , 一雌一雄 , 或如鱉 , 有頭足尾 , 或如爛面 , 或長或短 , 遇醜亥日食起 , 醉歸腎俞 。 周而復始 。 凡取癆蟲 , 依五臟方選用 , 必俟其大醉日 , 方可取之 , 取後隨補各臟 , 只用追病丹以斷其根 。 又有輕者 , 只用鰻鱺魚煮食 , 或紫河車丹 , 陽虛者金液丹最妙 。 取癆蟲法 , 先令病家用皮紙糊一密室 , 不留些子罅隙 , 擇一老成人過遞 , 以安息香水灑其過遞之人身 , 以雄黃雌黃塗耳目口鼻上 , 安排鐵鉗一把 , 布巾一幅 , 用香油二斤 , 以鍋盛頓 , 微煎令沸 , 仍用高桶一個 , 以石灰在桶內 , 生布巾蓋桶口 , 俟月初蟲頭向上 , 卻服取蟲藥 , 五更初一服 , 五更三點時一服 。 服藥後 , 腹如疼痛如刀斧劈 , 不妨 , 至巳時必須下蟲 , 或取下臭穢 , 或膠漆 , 或吐瀉膿血 , 癥塊 , 皆於灰桶中 。 其蟲或從汗出 , 紫蠶苗狀 , 或從耳鼻口中出 , 或小便中出 , 異般形狀不一 , 或青黑 , 或黃紅 , 大者急用鉗取入油中煎 , 當日將油紙里蟲入瓦罐內 , 石灰填實 , 埋於深山遠僻之地 , 免再染人 。 其患人衣被床蓆 , 並皆棄去焚燒 。 醫人分付藥後 , 亦須遠避 。 其取下蟲白色者 , 食人臟腑脂膏 , 可三十日服藥補之 。 蟲色黃赤者 , 食人血肉 , 可六十日服藥補之 。 蟲色紫黑者 , 食人精髓 , 病傳至腎 , 可謂極矣 , 冀其萬一 , 或為子孫除害則可 。 又蟲頭白者亦難治 , 此危氏說也 。 丹溪謂不必深疑 。 癆蟲須分五臟 , 嘗居肺間 , 正所謂膏之上 , 肓之下 , 針之不到 , 藥之不行 , 只宜早灸膏肓四花為佳 。 若食肺系 , 則咯血 , 吐痰聲嘶 , 思食無厭 , 病患至此 , 未易治療 。 蟲亦氣血凝滯 , 痰與瘀血化成 , 但平補氣血為主 , 加以烏梅 、 青蒿 、 硃砂之類 , 而蟲自亡矣 。 紫河車丹 、 紫河車丸 、 青蒿膏 、 蛤蚧散 、 天靈蓋散選用 。 傳屍之說 , 不必深疑 。 歷觀勞瘵 , 皆因酒色財氣 , 損傷心血 , 以致虛火妄動 。 醫者不分陰陽用藥 , 病家不思疾由自取 , 往往歸咎前人積惡 , 甚則疑及房室器皿墳墓 , 且冤業飛屍遞相傳注 。 古人亦云 : 勞瘵三十六種 , 惟陰德可以斷之 , 不幸患此疾者 , 或入山林 , 或居靜室 , 清心靜坐 , 常焚香叩齒 , 專意保養 , 節食戒欲 , 庶乎病可斷根 。 若不遵此禁忌 , 服藥不效 。
丹溪 云 : 傳屍一蟲 , 不可云無 。 傳屍勞瘵 , 寒熱交攻 , 久嗽咯血 , 日久羸瘦 , 先以三拗湯 , 次以清心蓮子飲 , 白蠟塵大殺勞蟲 , 可入丸散藥中用 。
龔氏 曰 : 傳屍勞瘵之證 , 乃臟中有蟲咬心肺者 , 名曰瘵 , 此是傳屍疰骨勞 。 疰者 , 注也 。 自上注下 , 骨肉相傳 , 乃自滅門者有之矣 。
(蔭按 : )傳屍蟲乃血氣虛弱 , 臟腑羸瘦 , 以致飲食痰血之類 , 停滯不能運化 , 兼之熱氣熏蒸 , 因而變生諸蟲 。 如腐草為螢 , 積水生蛙 , 何嘗有種類相傳也 。 至於既病之後 , 因而傳染他人 , 理亦有之 。
玉堂宗旨 論傳屍勞云 : 傳屍勞瘵者 , 蓋由酒色過度 , 飲食不節 , 其心不正 , 憂思郁然 , 業緣所致 。 初覺之時 , 精神恍惚 , 五心煩躁 , 氣候不調 , 心虛夜汗 。 如此十日 , 頓成肌瘦面黃 。 其病皆從心受 , 正氣與毒氣並行臟腑 , 二氣相攻 , 種毒五臟 , 致使血氣凝結 , 變成蟲狀 , 遇陽日長雄 , 陰日長雌 , 遂成勞蟲 。 其蟲有九 , 而六蟲傳六代 , 三蟲不傳 , 乃蝟蟲 、 蛔蟲 、 寸白蟲也 。 其六蟲一旬之中 , 遍行四穴 , 周而復始 , 遇木氣而生 。 立春後一日方食 , 後三日一食 , 五日一退 , 退即還穴醉睡 , 一醉五日 。 一蟲在身佔十二穴 , 六蟲共佔七十二穴 。 一月之中 , 上十日蟲頭向上 , 從心至頭遊四穴 ; 中十日蟲頭向內 , 從心至臍遊四穴 ; 下十日蟲頭向下 , 從臍至足遊四穴 。 其蟲先食臟腑脂膏 , 故蟲色白 , 令患人皮聚毛脫 。 七十日後食血肉 , 故蟲色黃赤 , 令患人肌體消瘦 , 飲食不滋膚 , 筋緩不能收 。 一百二十日外食血肉盡 , 故蟲色紫 。 卻傳腎中 , 即食精髓 , 故蟲色黑 , 令患人骨痿不能起坐 。 其蟲積久生毛 , 其毛色鍾五臟五行之氣 , 故毛色花雜 , 傳至三人 , 即能自飛 , 其狀如禽 , 品類亦多 。 人遭此蟲傳染者 , 五內崩損 , 良可哀哉 。 又云 : 蟲頭赤者 , 食肉可治 , 蟲頭口白者 , 食髓難治 。 蟲性靈通 , 臨病深加精審 , 取蟲之後 , 不服補藥 , 徒費醫治 。 所有取蟲符藥 , 待蟲醉日為之 。 又經云 : 六十日者 , 十治七八 。 八十日者 , 十治三四 。 過此已往 , 不復生矣 , 但為後世子孫除害耳 。 取蟲藥方符錄 , 及六代補勞藥方 , 次第詳著於後 。
上清紫庭追勞方 云 : 三尸九蟲之為害 , 治者不可不知其詳 。 九蟲之內 , 三蟲不傳 , 蝟 、 蛔 、 寸白也 。 其六蟲者 , 或臟種毒而生 , 或親屬習染而傳 。 疾之初 , 覺精神恍惚 , 氣候不調 , 切在戒忌酒色 , 調節飲食 。 如或不然 , 五心煩熱 , 寢汗忪悸 。 如此十日 , 頓成羸瘦 , 面黃光潤 , 此其證也 。 大抵六蟲一旬之中 , 遍行四穴 , 周而復始 。 病經遇木氣而生 , 立春後一日方食起 , 三日一食 , 五日一退 , 方其作苦 , 百節皆痛 , 蟲之食也 。 退即還穴醉睡 , 一醉五日 , 其病乍靜 。 其退醉之日 , 乃可投符用藥 , 不然 , 蟲熟於符藥之後 , 不能治也 。 一蟲在身中佔十二穴 , 六蟲共佔七十二穴 。 一月之中 , 上十日蟲頭向上 , 從心至頭遊四穴 ; 中十日蟲頭向內 , 從心至臍遊四穴 ; 下十日蟲頭向下 , 從臍至足遊四穴 。 陽日長雄 , 陰日長雌 。 其食先臟腑脂膏 , 故其色白 。 五臟六腑一經食損 , 即皮聚毛脫 , 婦人即月信不行 , 血脈皆損 , 不能榮五臟六腑也 。 七十日後食人血肉盡 , 故其蟲黃赤 , 損於肌肉 , 故變瘦劣 , 飲食不為肌膚 , 筋緩不能收持 。 一百二十日外血肉食盡 , 故其蟲紫 。 即食精髓傳於腎中 , 食精故其蟲色黑 , 食髓即骨痿不能起於床 。 諸蟲久即生毛 , 毛色雜花 , 鍾孕五臟五行之氣 , 傳之三人 , 即自能飛 , 其狀如禽 , 亦多品類 。 傳入腎經 , 不可救治 。 利藥下蟲後 , 其蟲色白 , 可三十日服補藥 。 其蟲黃赤 , 可六十日服補藥 。 其蟲紫黑 , 此病已極 , 可百二十日服補藥 。 又云 : 蟲頭赤者 , 食患人肉可治 。 頭口白者 , 食患人髓 , 其病難治 , 只宜斷後 。 故經曰 : 六十日者十得七八 , 八十日內治者 , 十得三四 , 過此以往 , 未知生全 , 但可為子孫除害耳 。
第一代勞蟲 (此為初勞病 , 謂初受其疾 , 不測病源 , 酒食加餐 , 漸覺羸瘦 , 治療蹉跎 , 乃成重病 。 醫人不詳其故 , 誤藥多死 。 )
此蟲形如嬰兒背上長毛三寸 , 在人身中 。
此蟲形如鬼狀 , 變動在人臟腑中 。
此蟲形如蝦蟆 , 變動在人臟腑中 。
以上諸蟲 , 在人身中縈著之後 , 或大或小 , 令人夢寐顛倒 , 魂魄飛揚 , 精神離散 , 飲食少減 , 形容漸羸 , 四肢痠疼 , 百節勞倦 , 憎寒壯熱 , 背膊拘急 , 頭腦痛疼 , 口苦舌乾 , 面無顏色 , 鼻流清涕 , 虛汗常多 , 行步艱辛 , 眼睛時痛 。 其蟲遇丙丁日食起 , 醉歸心俞穴中 。 四穴輪轉 , 周而復始 , 俟蟲大醉 , 方可醫灸 。 取出蟲後 , 用藥補心 , 用後守靈散 。
第二代勞蟲 (此為覺勞病 , 謂傳受此病 , 已覺病者 , 患人乃自知 , 夜夢不詳 , 與亡人為伴侶 , 醒後全無情思 , 昏沉似醉 , 神識不安 , 所食味輒成患害 , 或氣痰發動 , 風毒所加 , 四體不和 , 心胸滿悶 , 日漸羸瘦 , 骨節乾枯 , 或嘔酸水 , 或是醋心 , 唇焦口苦 , 鼻寒胸痛 , 背膊痠疼 , 虛汗常出 , 腰膝刺痛 。 如此疾狀 , 須早醫治 , 過時難療 , 致傷性命 。 )
此蟲形如亂絲 , 長三寸許 , 在人臟腑中 。
此蟲形如蜈蚣 , 或似守宮 , 在人臟腑中 。
此蟲形如蝦蟹 , 在人臟腑中 。
以上諸蟲 , 在人身中 , 令人氣喘 , 唇口多幹 , 咳嗽憎寒 , 心煩壅滿 , 毛髮焦落 , 氣脹吞酸 , 津液漸衰 , 次多虛渴 , 鼻流清水 , 四肢將虛 , 臉赤面黃 , 皮膚枯瘦 , 腰膝無力 , 背脊痠疼 , 吐血唾膿 , 語言不利 , 鼻塞頭痛 , 胸膈多痰 , 重者心悶 , 吐血 , 僵仆在地 , 不能自知 。 其蟲庚辛日食起 , 醉歸肺俞穴中 , 四穴輪轉 , 周而復始 。 候蟲大醉 , 方可治醫 , 取出蟲後 , 即當補肺 , 用後虛成散 。
第三代勞蟲 (此為傳屍勞病 , 謂傳受病人自尋得知之 , 日漸消瘦 , 頓改容顏 , 日日悽惶 , 夜夜憂死 , 不遇良醫 , 就死伊邇 。 )
此蟲形如蚊蟻 , 俱遊在臟腑中 。
此蟲形如蜣螂 , 大如碎血片 , 在人臟中 。
此蟲形如刺蝟 , 在人腹中 。
以上諸蟲 , 在人身中 , 令人三焦多昏 , 日常思睡 , 嘔吐苦汁 , 或吐清水 , 或甜或苦 , 黏涎嘗壅 , 腹脹虛鳴 , 臥後多驚 , 口鼻生瘡 , 唇黑麵青 , 日漸消瘦 , 精神恍惚 , 魂魄飛揚 , 飲食不消 , 氣咽聲干 , 目多昏淚 。 其蟲遇庚寅日食起 , 醉歸厥陰穴中 , 四穴輪轉 , 周而復始 。 俟蟲大醉方可治之 , 取出蟲後即當補氣 , 用後氣復散 。
第四代勞蟲
此蟲形如亂絲 , 在人腹臟之中 。
此蟲形如豬肝 , 在人腹內 。
此蟲形如蛇虺 , 在人五臟之中 。
以上諸蟲 , 在人身中 , 令人臟腑虛鳴 , 嘔逆傷中 , 痃癖氣塊 , 憎寒壯熱 , 肚大筋生 , 腰背疼痛 , 瀉利無時 , 行履困重 , 四肢焦悴 , 上氣喘急 , 口苦舌乾 , 飲食及水過多 , 喜食酸鹹之物 。 其蟲遇戊己日食起 , 醉歸脾俞穴中 , 四穴輪轉 , 周而復始 。 俟蟲大醉 , 方可治取 , 取出蟲後即當補脾 , 用後魂停散 。
第五代勞蟲
此蟲形如鼠 , 似小瓶 , 渾無表裡背面 。
此蟲形如鬼 , 有頭無足 , 有足無頭 。
此蟲變動 , 形如血片 , 在於陽宮 。
以上諸蟲 , 入肝經而歸腎 , 得血而變更也 , 令人多怒 , 氣逆 , 筋骨拳攣 , 四肢解散 , 唇黑麵青 , 憎寒壯熱 , 腰背疼痛 , 起坐無力 , 頭如斧斫 , 眼睛時痛 , 翳膜多淚 , 背膊刺痛 , 力乏虛羸 , 手足乾枯 , 臥著床枕 , 不能起止 , 有似中風 , 肢體頑麻 , 腹內多痛 , 眼見黑花 , 忽然倒地 , 不省人事 , 夢寐不祥 , 覺來遍體虛汗 , 或有面色紅潤如平時者 , 或有通靈而言未來事者 。 其蟲遇癸未日食起 , 醉歸肝俞穴中 , 四穴輪轉 , 周而復始 。 俟蟲大醉 , 方可治之 , 取出蟲後即當補肝 , 用後金明散 。
第六代勞蟲 (此代蟲有彼足全者 , 千里傳疰 , 所謂飛屍 , 不以常法治也 。 )
此蟲形如馬尾 , 有兩條 , 一雄一雌 。
此蟲形如龜鱉 , 在人五臟中 。
此蟲形如爛面 , 或長或短 , 或如飛禽 。
以上諸蟲 , 入於腎臟 , 透連脊骨 , 令人思食百味 , 身體尪羸 , 腰膝無力 , 髓寒骨熱 , 四體乾枯 , 眼見火生 , 或多黑暗 , 耳內虛鳴 , 陰汗燥癢 , 冷汗如油 , 夢多鬼交 , 小便黃赤 , 醒後昏沉 , 臍下結硬 , 或奔心胸 , 看物如豔 , 心腹悶亂 , 骨節疼痛 , 食物進退 , 有時喘嗽 。 其蟲遇癸亥日食起 , 醉歸腎俞穴中 , 四穴輪轉 , 周而復始 。 俟蟲大醉 , 方可治之 , 取出蟲後即當補腎 , 用後育嬰散 。
驗勞蟲法
華佗方
傳屍勞肌瘦面黃嘔吐 , 咳嗽不定 , 先燒安息香 , 令煙盡 , 吸之不嗽 , 非傳屍也 。 若煙入口 , 咳而不能禁止 , 乃傳屍也 , 宜用明月丹 。
紫庭方 治傳屍伏屍 , 皆有蟲 , 須用乳香薰病人之手 , 乃仰手掌 , 以帛覆其上 , 熏良久 , 手背上出毛長寸許 , 白而黃者可治 , 紅者稍難 , 青黑者即死 , 最驗 。 若熏之良久無毛者 , 即非此證 , 乃屬勞瘵虛損 , 即用前參耆溫補之藥 。
取勞蟲方
天靈明月丹 治傳屍勞 。 吸安息香不嗽者 , 不可用此藥 。
雄黃 木香(各半兩) 天靈蓋(炙 , 一兩) 兔糞(二兩) 鱉甲(酥炙 , 一分) 輕粉(一分)
上為末 , 用法酒一大升 , 大黃末半兩熬膏 , 入前藥為丸如彈子大 , 硃砂為衣 。 五更初服 , 勿令人知 , 以童子小便和酒化一丸 , 如人行二十里許 , 必吐出蟲 , 狀如燈心而細長及寸 , 或如爛李 , 又蝦蟆狀各不同 。 未效 , 次日再服 , 以應為度 。
經驗天靈蓋散 治勞瘵取蟲 。
天靈蓋(二指大 , 用白檀香煎湯洗 , 酥炙黃色) 檳榔(五個 , 為末) 阿魏(二分 , 另研) 麝香(三分 , 另研) 辰砂(一分 , 另研) 甘遂(二分 , 為末 , 一云不用此味) 安息香(三分 , 研)
上為細末研勻 , 每服三錢 , 用薤白 、 蔥白十四莖 , 青蒿二握 , 甘草五寸許 , 桃枝 、 柳枝 、 桑白皮 、 石榴根各七寸 , 以童便四大碗 , 擇淨潔處於銀石器內 , 文武火煎至一碗 , 濾去柤 , 分作三盞 , 將前藥末調下 , 五更初服一盞 , 如覺欲吐 , 以白梅肉噙止之 。 五更盡 , 覺臟腑鳴 , 追下蟲及惡物 、 黃水 。 若一服未下 , 如人行五七里 , 又進一服 , 至天明 , 又進一服 。 如瀉不止 , 用龍骨 、 黃連等分為末 , 熟水調下五錢 , 次食白梅粥補之 。 此藥男病女煎 , 女病男煎 , 合藥煎藥 , 俱勿令患者知之 , 恐蟲聞其氣 , 卒難取下 。 亦不許孝子 、 僧人 、 雞犬見之 。
局方蘇合香丸 療傳屍骨蒸 , 殗殜肺痿 , 疰忤鬼氣 , 卒心痛 , 霍亂吐利 , 時氣鬼魅 , 瘴瘧 , 赤白暴痢 , 厥血目閉 , 痃癖疔腫 , 驚癇 , 鬼忤中人 , 小兒吐乳 , 大人狐貍等證 。
硃砂(研水飛) 烏犀(鎊屑) 安息香(為末) 香附子(去皮) 青木香 白朮 沉香(各二兩) 蘇合香油(入安息膏) 熏陸香(另研) 龍腦(另研) 麝香(各一兩) 白檀(切) 訶黎勒(煨 , 取皮) 蓽撥(各三兩) 無灰酒(一升 , 熬膏 , 一方同安息香熬膏)
上為細末 , 入研藥勻 , 用安息香膏並煉白蜜和劑 , 每服旋丸桐子大 , 早取井花水溫冷任意化服四丸 , 老人小兒可服一丸 , 溫酒化服 , 空心服之 。 用蠟紙裹一丸如彈子大 , 緋絹袋當心帶之 , 一切邪神不敢近 。
將軍丸 治傳屍勞瘵 。 此藥乃異人傳授 , 累經累驗 。
錦文大黃(九蒸九曝 , 焙) 管仲 牙皂(去皮 , 醋炙) 桃仁(去皮尖) 檳榔 雷丸 鱉甲(醋炙黃 , 各一兩) 蕪荑(半兩) 麝香(一錢 , 研)
上為末 , 先將蒿葉二兩 , 東邊桃 、 柳 、 李 、 桑葉各七片 , 水一碗煎七分 , 去柤 , 入蜜一大盞 , 再熬至成膏 , 入前藥末及麝香 、 安息香 , 搗丸如桐子大 , 每服三十丸 , 食前棗湯下 。
神人阿魏散 治骨蒸傳屍等 , 寒熱羸勞 , 困倦喘嗽等證 。 不問男婦 , 服之其效如神 。
阿魏(三錢) 青蒿(一握 , 研) 東北方桃枝(一握 , 細切) 甘草(如病人中指許大 , 男左女右 , 細銼)
一方有蔥白三寸 , 名青蒿飲 。
上以童便二升半 , 隔夜浸藥 , 明旦煎取一大升 , 空心溫服 , 分為三服 , 每次調入檳榔末三分 , 如人行十里許 , 再進一服 , 男病女煎 , 女病男煎 。 合藥時 , 忌孝子 、 孕婦 、 病人及腥穢雞犬等物 , 服後忌油膩 、 濕面 、 生冷硬物 。 服至一二劑 , 即吐出蟲子 , 或瀉出 , 更不須服余藥 。 若未吐利 , 即當盡服 。 病在上則吐 , 在下則利 , 皆出蟲如馬尾人發即愈 。 服藥覺五臟虛弱 , 魂魄不安 , 即以後白茯苓湯補之 。
秘方鬼哭飲子 專取傳屍勞蟲 。
天靈蓋(酥炙黃色) 鱉甲(醋炙黃色) 柴胡(去蘆 , 各二錢半) 木香(一錢二分) 鼓心(醋炙黃) 青蒿(半握) 阿魏(一錢) 桃仁(十一枚 , 另研 , 去皮) 安息香(一錢) 貫仲(二錢半) 甘草(一錢 , 生用)
上十一味 , 細切 , 杵為粗末 , 先以童子小便二升 , 隔夜浸露星月下 , 至四更時 , 煎至八分 , 去柤 , 分作三服 , 每服調後蜈蚣散一錢 , 五更初溫服 , 即穩臥至三點時 , 又進一服 , 至日出時 , 覺腹中欲利 , 如未利 , 又進一服 , 已利勿服 。
蜈蚣散
赤腳蜈蚣(以竹簫盛薑汁浸 , 焙乾 , 一條) 烏雞糞(二錢半 , 先將雞於五日前以火麻子煨後 , 取糞) 檳榔(二錢半) 辰砂(一錢二分半) 麝香(一錢 , 另研)
上以五味 , 研為細末 , 和勻 , 入前煎藥內服 。 凡合藥 , 宜六甲建除日 , 忌婦人孝服 、 雞犬見之 , 亦不可令患者知 。 如利下惡物兼蟲 , 以盆盛之 , 急用火燒殺之 。 其病人所穿衣服及薦褥盡易燒之 , 食蔥粥將息 , 以復元氣 。
百一選方 取傳屍勞蟲 。
天靈蓋(十字解者 , 酥炙為末 , 三錢) 安息香(半兩) 虎糞內骨(人骨為上 , 獸次之 , 醋炙半兩) 鱉甲(極大者酥炙 , 一兩) 桃仁(去皮尖 , 二錢半) 麝香(一錢 , 另研) 檳榔(二錢半 , 研為末) 青蒿梢(六兩) 豉(三百粒) 蔥根(二十一根 , 打破) 楓葉(二十一片 , 如無亦得) 東引桃柳枝(筋大者各七條 , 各長七寸) 童便(半升)
上先將青蒿 、 桃 、 柳枝 、 楓葉 、 蔥根用水二官升 , 煎半乾 , 去柤 , 入天靈蓋 、 虎糞骨 、 鱉甲 、 安息香 、 童便同煎取汁 , 去柤 , 約有四五合 , 將檳榔 、 麝香研勻調作一服 , 早晨空腹服 , 以被蓋出汗 。 恐汗內有細蟲 , 以帛子拭之 , 投火中 , 須臾必下 。 如有蟲以大火焚之 , 棄流水中 。 所用藥勿令病者知之 。 半月後 , 氣血復完 , 再進一服 , 依前法三次 , 無蟲乃止 , 以美飲食調理 , 其病自愈 。 此藥如病者未亟 , 可以取安 , 如已亟 , 俟其垂死 , 則令下次已傳染者服之 。 先病雖不可救 , 後來斷不傳染 , 此道人傳李應方也 。 道人云 : 此藥以天靈蓋 、 虎糞內骨為主 , 切須仔細尋覓 。 服藥前一日 , 須盛享城隍 , 求為陰助 。 應曰 : 既求於神 , 何必用藥 。 道人曰 : 不然 。 即揖別西去 , 應以事頗異 , 敬如其言 , 治藥既成 , 設五神位 , 各具飲饌十品 , 如待貴客 , 以享城隍 , 又別列酒食以犒陰兵 , 乃於其家設使者一位於病榻之前 , 服藥食頃臟腑大下 , 得蟲七枚 , 色如紅襖 , 肉而腹白 , 長約一寸 , 闊七分 , 前銳後方 , 腹下近前有口 , 身之四周有足 , 若魚骨 , 細如針尖而曲已死 , 試取火焚之 , 以鐵火箸扎刺不能入 , 病勢頓減 。 後又服一劑 , 得小蟲四枚 , 自此遂安 。 或云 : 此方必有阿魏一錢 。
五勞麝香散 治男子婦人傳屍 , 骨蒸發熱 , 五勞七傷等證 。
天靈蓋 麝香(各二錢半) 阿魏(一錢 , 另研) 柴胡(一兩) 犀角屑(半兩) 甘草(三寸) 東引桃枝 東引柳枝 東引榴枝 青蒿(各一握) 薤白 蔥白(各七寸)
上細切 , 杵為粗末 , 用童便二升半 , 浸藥一宿 , 明日早煎至一升半 , 去柤分作三服 , 每服入檳榔細末三錢 , 溫服五更 , 初進一服 , 約人行五十里 。 若噁心兀兀欲吐 , 嚼白梅止之 , 三服後瀉出惡物異蟲 , 或身如蟻行 , 不可名狀 , 後用蔥粥止之 。 忌風一月及忌食油膩濕面鹹酸 , 並牛羊雞豬犬肉魚腥 。 年遠重病不過二服全安 。 修合此藥時 , 男病女煎 , 女病男煎 , 忌貓犬雞鵝鴨驢馬僧尼孕婦孝子見之 。 凡取蟲後 , 須以後大補茯苓散補之 。
取屍蟲神仙秘方
青桑枝 柳枝 梅枝 桃枝 石榴枝(各七莖 , 俱長七寸 , 皆取東引者) 青蒿(一握) 蔥白(七莖) 阿魏(一錢 , 另研) 安息香(一錢 , 去石另研)
上除阿魏 、 安息香二味外 , 余藥用童便一升半煮去一半 , 去柤 , 將阿魏 、 安息香末入內 , 再煎十數沸 , 分作二服 。 調辰硃砂末 、 檳榔末各五分 , 麝香少許另研 。
上三味 , 亦分作二服 , 入前湯內 , 五更初進一服 , 三點時又進一服 , 至已午時必取下蟲 。 其嘴紅者可治 , 青黑者不治 , 但可絕後人之傳注耳 。 取蟲後 , 進軟粥湯和將息 , 忌食生冷毒物 , 仍服紙丸子法 。 凡合此藥 , 不可令患者先知氣味 , 亦不令貓犬孕婦孝子僧尼等不祥人見之 。
芎歸血餘散 取屍蟲 。
室女頂上生髮(一小團 , 井水洗去油膩法 , 醋浸一宿 , 日中曬乾 , 紙燃火燒存性) 真川芎(半兩) 當歸(三錢) 木香 桃仁(水浸去皮 , 焙 , 各二錢) 安息香 雄黃(各一錢) 全蠍(二枚) 江上大鯉魚頭(生截斷一枚 , 醋炙酥)
上為末 , 分作四服 , 每服井水一大碗 , 淨室中煎七分 , 入紅硬真降香末半錢 , 燒北斗符入藥 , 月初五更空心向北 , 目天咒曰 : 瘵神瘵神 , 害我生人 , 吾奉帝敕 , 服藥保身 , 急急如律令 。 咒五遍 , 面北服藥畢 , 南面吸生氣入口腹中 , 燒降香置床底下 , 午時又如前服藥 。
鱉甲生犀散 治瘵疾 , 殺瘵蟲 , 取出惡物 。
天靈蓋(一具 。 男者色不赤可用 , 女者色赤勿用 。 以檀香煎湯候冷洗 , 咒曰 : 雷公雷靈 , 雷公聖達 , 傳屍即須應 , 急急如律令 。 咒七遍訖 , 次用酥炙黃色) 生鱉甲(一枚 , 去裙 , 酥炙黃) 虎長牙(二枚 , 酥炙 , 如無則用牙關骨半兩) 安息香 桃仁(水浸去皮 , 焙) 檳榔(雞心者 , 各半兩) 生犀角 木香 甘遂 降真香 乾漆(杵碎炒 , 煙略盡 , 存性) 阿魏(酒浸 , 研 , 各三錢) 雷丸(二錢) 穿山甲(取四趾 , 醋炙焦) 全蠍(三個) 蚯蚓(十條 , 生研和藥)
上件為末 , 每服半兩 , 先用豉心四十九粒 , 東向桃 、 李 、 桑 、 梅小梢各二莖 , 長七寸 , 生藍青七葉 , 青蒿一小握 , 蔥白連根洗五莖 , 石臼內同杵 , 用井水一碗半煎取一盞 , 入童子尿一盞 , 納藥末煎取七分 , 入麝一字 , 月初旬五更空心溫服 , 即以被覆汗 。 恐汗中有細蟲 , 軟帛拭之 , 即焚其帛 , 少時必瀉蟲以淨桶 , 急鉗取出 , 付烈火焚之 , 並收入磁器中瓦片 , 雄黃蓋之 , 泥和灰扎 , 埋深山絕人行處 。
犀角紫河車丸 治傳屍勞 , 三月必平復 。 其餘勞證 , 只消數服 , 神效 。
紫河車(一具 , 用米泔浸一宿 , 洗淨焙乾) 鱉甲(酥炙) 桔梗(去蘆) 胡黃連 大黃 敗鼓皮心(醋炙) 芍藥 貝母(去心) 龍膽草 黃藥子 知母(各二錢半) 芒硝 犀角(鎊) 蓬朮(各一錢半) 硃砂(研 , 二錢)
上為細末 , 煉蜜丸如桐子大 , 硃砂為衣 , 每服二十丸 , 空心食前溫酒服 。 如膈熱 , 食後服 , 重病不過一料 。 一方無芍藥 、 黃藥子二味 , 有甘草二錢 , 苦參 、 黃柏 、 人中白各二錢半 , 或名禁方無比丸 , 或名調鼎方 。
紫河車丹 治飛屍鬼疰 , 虛勞羸瘦 , 喘嗽痰氣等證 。
紫河車(取首胎男子者一具 , 以皂角水洗淨 , 次放鋼銚子內 , 以米醋渫洗 , 控干 , 用小篾籠盛之 , 周圍以紙密糊 , 不令泄氣 , 以烈火焙乾 , 入後藥 。 ) 人參(一兩半) 白朮(炒) 白茯苓 茯神(去木) 當歸 熟地黃(各一兩) 木香(半兩) 乳香 沒藥(各四錢 , 另研) 硃砂(二錢 , 另研) 麝香(二分)
上為細末 , 和勻 , 酒糊為丸如梧桐子大 , 每服五十丸 , 煎人參湯送下 , 空心服 , 日午再服 。 或煉蜜丸亦可 。
貫眾丸 去三尸九蟲 。
貫眾(五分 , 殺伏屍蟲) 乾漆(二分 , 略炒) 厚朴(三分 , 殺肺) 白葫蘆(三分 , 殺屍蟲) 殭蠶(四分 , 殺膈蟲) 雷丸(六分 , 殺赤蟲) 雄黃(三分 , 殺蟲) 狼牙子(四分 , 殺胃蟲)
上件焙乾 , 炒令黃色 , 研為細末 , 煉蜜為丸如桐子大 , 新汲水下五丸 , 三服後 , 漸加至十丸 。 服之二十日百病皆愈 , 三尸九蟲盡滅 , 更無傳注之患耳 。
追蟲丹 治瘵病咳血 , 吐痰 , 思食無厭者 , 宜用 。
使君子肉(二兩) 乾漆(焙 , 一兩) 貫眾(五錢) 雄黃(一錢) 硫黃 信石(各三分)
上為末 , 分作六服 , 候每早思食之時 , 思肉則用肉 , 思雞則用雞 , 煮熟切碎 , 入小茴末三分拌和 , 先食肉少許 , 後以煮肉汁入藥末調勻服之隨睡 。 即蟲被毒 , 或利 , 或吐出蟲 。 用藥之時 , 勿令病者知之 。
二十四味蓮心散 治傳屍勞 , 寒熱交攻 , 久嗽咯血 , 日益羸瘦 。 先以三拗湯 , 次以蓮心散 。
當歸 黃耆 甘草(炙) 鱉甲(醋炙) 前胡 柴胡 獨活 羌活 防風 防己 茯苓 阿膠(炒成珠) 半夏 黃芩 陳皮 官桂 赤芍藥 杏仁(另研) 麻黃(不去根節) 蓮肉 南星 川芎 枳殼(麩炒 , 各半錢) 芫花(醋炒黑色 , 一撮)
上細切作一服 , 加生薑三片 , 大棗一枚 , 水二盞 , 煎至一盞 , 去柤溫服 。 須待吐有異物 , 芫花漸減少 。 蓋芫花反甘草 , 所以殺蟲 。 炒之所以煅熟去寒 , 妙在此處 。
神授散 治諸傳屍勞氣 , 殺蟲去毒 。 此方得之於河南郡王府 , 濟世既久 , 功不可述也 。
川椒(二斤 , 擇去合口者 , 與梗略炒 , 出汗 。 )
上一味為細末 , 每服二錢 , 空心米湯送下 。 或用酒糊為丸如梧桐子大 , 每服二三十丸 , 漸加至八九十丸 , 空心酒下 , 或米湯下 。 凡人得傳屍勞病 , 氣血未甚虛損 , 元氣未盡脫絕者 , 不須多方服食 , 但能早用此藥 , 無有不愈者 , 真濟世之寶也 。 虞氏曰 : 予嘗治一婦人 , 用花椒二分 , 苦楝根一分 , 丸服 , 屍蟲盡從大便瀉出 。
秘傳取勞蟲禁方
啄木禽一隻 , 用硃砂四兩 , 精豬肉四兩 , 將肉切作片子 , 其硃砂杵如綠豆大塊 , 二味拌勻 , 喂禽一晝夜 , 食肉盡為度 , 以鹽泥固濟 , 其禽在內 , 剛火煅一夜 , 來日不見太陽 , 取出不得打破 , 埋入地中二尺許 , 一晝夜取出 , 去鹽泥 , 銀石器內研為細末 , 以無灰酒拌入麝香少許 , 作一服調下 , 置患者於帳中 , 四下緊閉 , 用鐵鉗等候 , 其蟲必從口鼻中出 , 即以鉗鉗入沸油中煎殺之 。 如蟲出之後 , 便進 《 局方 》 喜禾散一服 , 軟粥將息 。
取屍蟲符籙
遇仙灸 治瘵捷法 。
取癸亥日二更後 , 六神皆聚時 , 解去下衣 , 直身平立 , 以墨點記腰上兩旁陷處 , 謂之腰眼穴 , 然後上床 , 合面臥 , 每穴灸七壯 。 勞蟲或吐 、 或瀉而出 , 取後用火焚之 , 棄於江中 , 以絕傳染 。
取勞蟲後補虛方
茯神散 不問遠年近日取效 , 下蟲紅色便可治 , 肚下黑次之 , 肚下白色 , 是食髓也 , 萬不一瘥 。 補方服此 。
白茯神(去木) 白茯苓 人參 遠志(去心) 龍骨 肉桂 甘草 陳皮(各一兩) 當歸 五味子(各一兩半) 黃耆(二兩)
上為散 , 分作八服 , 每服入棗七枚 , 生薑二錢 , 用水一升半煎至一升 , 趁前藥後吃 , 亦空心服 , 神效 。
白茯苓湯 取蟲後補虛 。
白茯苓(一錢) 人參 犀角(各五錢) 遠志 防風 龍骨(各二錢) 生地(酒炒) 麥門冬(去心 , 各四錢) 甘草(三分) 大棗(七枚)
上以水二大盞 , 煎作八分 , 合分三服溫服 , 如人行十里一服 , 仍避風寒 。 若覺未安 , 隔日更作一劑 。
守靈散 補心臟勞極 。
白茯苓 丁香 訶子(去核 , 各一兩) 桔梗 芍藥 羌活 甘草(炙 , 各二錢五分)
上為細末 , 每服二錢 , 水一盞 , 入銀鐶一雙 , 蔥白三寸 , 同煎至八分 , 溫服 。
虛成散 補肺臟勞極 。
枳實(去穰 , 麩炒) 秦艽(去蘆) 白茯苓 芍藥 麻黃(去節) 玄胡索 當歸(酒洗) 茴香(炒 , 各半兩) 甘草(炙 , 各二錢半)
上為細末 , 每服二錢 , 水一盞 , 銀鐶一雙 , 蜜五點 , 煎至八分 , 溫服 。
氣復散 補三焦勞極 。
甘草 白朮 茯苓 人參 當歸 生地(酒炒) 知母 五味子 麥門冬 黃耆 沉香 訶子 枳實 橘皮(各等分)
上為末 , 每服二錢 , 水一鍾半煎八分 , 溫服 。
魂停散 補脾臟勞極 。
白藥子 桔梗 人參 訶子皮 茯苓 甘草(炙) 丁香(各等分)
上為細末 , 每服二錢 , 水一盞 , 入蜜一匙 , 煎至八分 , 溫服 。
金明散 補肝臟勞極 。
人參 知母 茯苓 秦艽(去蘆) 丁香 甘草(炙) 石膏(煅 , 各等分)
上為細末 , 每服二錢 , 水一盞 , 蔥白三寸 , 同煎至八分 , 溫服 。
育嬰散 補腎臟勞極 。
香附子(炒 , 二錢半) 梅子(一枚 , 炮) 白蒺藜(去角 , 二錢半) 白茯苓(半兩) 木香 甘草(炙 , 各一錢)
上為細末 , 每服二錢 , 水一盞 , 生薑七片 , 蔥白三寸 , 同煎至七分 , 空心服 。
以上六方治心肝脾肺腎 , 取出蟲後 , 補勞之藥也 。
(蔭按 : )治勞瘵 、 傳屍 、 飛屍 、 三尸九蟲等證 , 多用天靈蓋 、 紫河車 、 人骨為藥 , 甚哉不仁之至也 。 夫民吾同胞 , 物吾同與 , 除我之疾 , 損人之骨 , 縱使壽長 , 亦必奪算 。 況古人以掩暴骨為陰德 , 而豈能以人骨醫人病乎 ? 又煮之 、 炙之 、 解之 、 研之 , 仁術固如此乎 ? 且犬不食犬骨 , 而人食人骨可乎 ? 況前蘇遊論曰 : 天靈蓋治傳屍 , 徒有其說 , 未嘗取效 , 惟膏肓俞 、 四花穴及早灸之 , 自可平安 。 方技不習灸法 , 不用官藥 , 好奇行怪 , 而以人骨醫人病 , 殘忍傷德 , 恐非仁人之用心也 。 苟有可易 , 定須易之不用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