量同身寸法第一

《 千金方 》 云 : 尺寸之法 , 依古者八寸為尺 , 仍取病者男左女右手中指上第一節為一寸 。 亦有長短不定者 , 即取手大拇指第一節橫度為一寸 , 以意消息 , 巧拙在人 。《 外臺方 》 亦同上法 。 又一云 : 三寸者 , 盡一中指也 。《 聖惠方 》 云 : 今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節 , 內度兩橫紋相去為一寸 。 自依此法 , 療病多愈 。 今以此為定穴取寸 , 石藏用亦用 《 聖惠方 》 為準 。 以蠟紙條子或薄篾 , 量患人男左女右手中指中節橫紋上下相去長短為一寸 , 謂之同身寸(若曲指節旁取指側中節上下兩交角相去遠近為一寸 。 若伸指即正取中指自上節下橫紋至中節中 , 從上第二條橫紋長者相去遠近為一寸 。 當曲指一寸長短 , 亦相符合 。 然人之身手指 , 或有異者 。 至於指紋亦各不同 , 更在此意詳度之也 。 )此摺紙篾與同身寸相等為六寸 , 逐寸以墨界之 , 勿令長短 , 有所出入不同 , 截斷收之 , 俟以此量灸穴 。 自脊中第四顀下停 , 分兩旁各三寸為膏肓腧 , 足太陽膀胱經脈氣之所發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