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虛脈法總括
脈來緩者 , 為虛 , 軟 、 微 、 弱皆虛也 。 弦為中虛 ; 細而微者 , 氣血皆虛 ; 小者 , 氣血皆少 。 又脈芤血氣脫 , 沉 、 小 、 遲者 , 脫氣 。 (以上皆勞倦之脈 , 虛怯勞熱之症也 。 )又微而數者 , 為虛熱 ; 微而緩滑者 , 為虛痰 。
治虛脈法分類
一 、 心腎不交 , 兩寸弦數 , 兩尺澀 。《 紀傳 》 曰 : 左寸脈遲 , 心虛 ; 右寸微滑 , 精氣泄 。
二 、 夢泄遺精 , 尺寸脈遲而澀 。 心腎不交 , 夢淫精泄 , 真元耗散 , 不壽之徵 。 又曰 : 寸數脾弦 , 兩尺細數 , 精離位 。 青年左尺微澀 , 色欲傷 。《 正傳 》 曰 : 諸芤動微緊 , 男子失精 , 女鬼交 。 心脈短小 , 夢遺精 。 尺數 , 相火熾而遺 。
三 、 漏精 , 右尺弱如發細 , 天精搖搖 , 寒精自出 , 馬口有黏膩之累 , 房事不久 , 絕孕 。
四 、 腎痹 , 寸虛弱而澀 , 尺沉細而數 。
五 、 夜熱 , 微弦虛數 , 或沉或澀 , 軟弱而細 。
六 、 骨蒸 , 數大 , 或滑 、 急 、 促 、 細而數 。
七 、 乾咳嗽 , 左寸澀數 , 右大急數 。
八 、 虛痰嗽 , 軟細弱 , 氣口微細而數 , 或滑大而虛 。
九 、 血虛痰火 , 左寸澀而弦數 , 右寸虛大而滑 , 或數而澀 , 尺中虛澀 。 又曰 : 細而緊數 , 細則血虛 , 數必咳嗽 , 緊則為寒 。 寒因血虛而客於肺經 , 反而作熱 , 故脈數而咳嗽也 。
十 、 咳嗽痰中帶血珠 , 右寸滑而數 , 或濡而弱 , 即煎厥之症 。
十一 、 咳嗽帶血 , 寸數而大 , 或滑而緊急 , 關 、 寸弦而澀 , 即煎厥 。
十二 、 勞嗽吐血 、 咳血 、 嘔血 、 咯血 , 即薄厥 。 脈得諸澀 、 濡 , 為亡血 , 芤為失血 , 澀為血少 。 際氏曰 : 心脈澀 , 肺脈虛 , 或芤 , 或遲 , 為亡血 、 失精 。 嘔者 , 兼胃火 。《 脈經 》 云 : 吐血 、 唾血 , 脈遲小弱者生 ; 實大者死 。 唾血 , 堅強者死 ; 濡滑者生 。
十三 、 傳屍勞 ,《 脈經 》 云 : 男子平人脈滑大為勞極 , 虛澀亦為勞 。
十四 、 氣口脈弦而數者 , 脈痿也 。 ( 《 脈訣 》 氣口數而虛澀 , 肺痿之形 。 疑即肺痿之誤 。 )
十五 、 六脈軟弱 , 陽虛極也 。
治虛有三本
治虛有三本 , 肺 、 脾 、 腎是也 。 肺為五臟之天 , 脾為百骸之母 , 腎為性命之根 , 治肺 、 治脾 、 治腎 , 治虛之道畢矣 。 夫東垣發脾胃一論 , 便為四大家之首 ; 丹溪明滋陰一著 , 便為治勞症之宗 ; 立齋究明補火 , 謂太陽一照 , 陰火自弭 。 斯三先生者 。 皆振古之高人 , 能回一時之習尚 , 闢岐黃之心傳者 。 然皆主於一偏 , 而不獲全體之用 。 是以脾胃之論 , 出於東垣則無弊 , 若執東垣以治者 , 未免以燥劑補土 , 有拂於清肅之肺金 。 滋陰之說 , 出於丹溪已有弊 , 若執丹溪以治者 , 全以苦寒降火 , 有礙於中州之土化 。 至於 「 陽常有餘 , 陰常不足 」, 此實一偏之見 , 難為古人諱者 , 而後人沿習成風 , 偏重莫挽 , 凡遇虛火虛熱 , 陰劇陽亢之病 , 輒以黃柏補腎 、 知母清金 , 未能生腎家真水 , 而反以熄腎家真火 。 夫腎者 , 坎象 , 一陽陷於二陰之間 。 二陰者 , 真水也 。 一陽者 , 真火也 。 腎中真水 , 次第而上生肝木 , 肝木又上生心火 。 腎中真火 , 次第而上生脾土 , 脾土又上生肺金 。 故生人之本 , 從下而起 , 如羲皇之畫卦然 。 蓋腎之為臟 , 合水火二氣 , 以為五臟六腑之根 。 真水不可滅 , 真火獨可熄乎 ? 然救此者 , 又執立齋補火之說 , 用左歸 、 右歸丸 , 不離蓯蓉 、 鹿茸 、 桂 、 附等類 , 而不顧其人之有鬱火無鬱火 , 有鬱熱無鬱熱 , 更不慮其曾經傷肺不傷肺 。 夫虛火可補 , 理則誠然 。 如補中益氣湯 , 用參 、 耆 、 朮 、 草之甘溫以除大熱 。 然苟非清陽下陷 , 猶不敢輕加升 、 柴 、 歸 、 姜辛熱之品 , 乃反施之鬱火鬱熱之症 , 奚啻抱薪救火乎 ! 余唯執兩端以用中 , 合三部以平調 。 一曰清金保肺 , 無犯中州之土 。 此用丹溪而不泥於丹溪也 。 一曰培土調中 , 不損至高之氣 。 此用東垣而不泥於東垣也 。 一曰金行清化 , 不覺水自流長 。 乃合金水於一致也 。 三臟既治 , 何慮水火乘時 , 乃統五臟以同歸也 。 但主脾 、 主腎 , 先賢頗有發明 , 而清金保肺一著 , 尚未有透達其精微者 , 故余於論肺也獨詳 。 此治勞之三本 , 宜先切究也 。
治虛二統
治虛二統 , 統之於肺 、 脾而已 。 人之病 , 或為陽虛 , 或為陰虛 。 陽虛之久者 , 陰亦虛 , 終是陽虛為本 ; 陰虛之久者 , 陽亦虛 , 終是陰虛為本 。 凡陽虛為本者 , 其治之有統 , 統於脾也 ; 陰虛為本者 , 其治之有統 , 統於肺也 。 此二統者 , 與前人之治法異 。 前人治陽虛者 , 統之以命火 , 八味丸 、 十全湯之類 , 不離桂 、 附者是 ; 前人治陰虛者 , 統之以腎水 , 六味丸 、 百補丸之類 , 不離知 、 柏者是 。 余何為而獨主金 、 土哉 ? 蓋陰陽者 , 天地之二氣 。 二氣交感 , 乾得坤之中畫而為離 , 離為火 ; 坤得乾之中畫而為坎 , 坎為水 。 水火者 , 陰陽二氣之所從生 , 故乾坤可以兼坎離之功 , 而坎離不能盡乾坤之量 。 是以專補腎水者 , 不如補肺以滋其源 , 肺為五臟之天 , 孰有大於天者哉 ? 專補命火者 , 不如補脾以建其中 , 脾為百骸之母 , 孰有大於地者哉 ?
陽虛三奪統於脾
就陽虛成勞之統於脾者言之 , 約有三種 : 曰奪精 , 曰奪氣 , 曰奪火 。 氣為陽 , 火者 , 陽氣之屬 。 精者 , 水火之兼 。 色欲過度 , 一時奪精 , 漸至精竭 。 精者 , 火之原 , 氣之所主 。 精奪 , 則火與氣相次俱竭 。 此奪精之兼火與氣也 。 勞役辛勤太過 , 漸耗真氣 。 氣者 , 火之屬 , 精之用 。 氣奪 , 則火與精連類而相失 。 此奪氣之兼火與精也 。 其奪火者 , 多從奪精而來 , 然亦有多服寒藥 , 以致命火衰弱 , 陽痿不起者 。 此三種之治 , 奪精 、 奪火主於腎 , 奪氣主於脾 。 余何為而悉統於脾哉 ? 蓋陽虛之症 , 雖有奪精 、 奪火 、 奪氣之不一 , 而以中氣不守為最險 。 故陽虛之治 , 雖有填精 、 益氣 、 補火之各別 , 而以急救中氣為最先 。 有形之精血 , 不能速生 ; 無形之真氣 , 所宜急固 。 此益氣之所以切於填精也 。 回衰甚之火者 , 有相激之危 ; 續清純之氣者 , 有沖和之美 。 此益氣之所以妙於益火也 。 夫氣之重於精與火也如此 , 而脾氣又為諸火之原 , 安得不以脾為統哉 ? 余嘗見陽虛者 , 汗出無度 ; 或盛夏裹綿 ; 或腰痠足軟而成痿症 ; 或腎虛生寒 , 木實生風 , 脾弱滯濕 , 腰背難於俯仰 , 胻股不可屈伸 , 而成痹症 ; 或面色皎白 , 語音輕微 。 種種不一 , 然皆以胃口不進飲食 , 及脾氣不化為最危 。 若脾胃稍調 , 形肉不脫 , 則神氣精血可以次第而相生 , 又何有亡陽之虞哉 ? 此陽虛之治 , 所當悉統於脾也 。
陰虛之症統於肺
就陰虛成勞之統於肺者言之 , 約有數種 , 曰勞嗽 , 曰吐血 , 曰骨蒸 , 極則成屍疰 。 其症有兼有不兼 。 有從骨蒸而漸至勞嗽者 ; 有從勞嗽而漸至吐血者 ; 有竟以骨蒸枯竭而死 , 不待成勞嗽者 ; 有竟從勞嗽起 , 而兼吐血者 ; 有竟從吐血起 , 而兼勞嗽者 ; 有久而成屍疰者 ; 有始終只一症 , 而或痊或斃者 。 凡此種種 , 悉宰於肺治 。 所以然者 , 陰虛勞症 , 雖有五勞 、 七傷之異名 , 而要之以肺為極則 。 故未見骨蒸 、 勞嗽 、 吐血者 , 預宜清金保肺 ; 已見骨蒸 、 勞嗽 、 吐血者 , 急宜清金保肺 ; 曾經骨蒸 、 勞嗽 、 吐血而愈者 , 終身不可忘護肺 。 此陰虛之治 , 所當悉統於肺也 。
虛症有六因
虛症有六因 : 有先天之因 , 有後天之因 , 有痘疹及病後之因 , 有外感之因 , 有境遇之因 , 有醫藥之因 。
因先天者 , 指受氣之初 , 父母或年已衰老 , 或乘勞入房 , 或病後入房 , 或妊娠失調 , 或色欲過度 。 此皆精血不旺 , 致令所生之子夭弱 , 故有生來而或腎 、 或肝心 、 或脾肺 , 其根底處先有虧 , 則至二十左右 , 易成勞怯 。 然其機兆 , 必有先現 , 或幼多驚風 , 骨軟行遲 ; 稍長讀書不能出聲 , 或作字動輒手振 , 或喉中痰多 , 或胸中氣滯 , 或頭搖目瞬 。 此皆先天不足之徵 。 宜調護於未病之先 , 或預服補藥 , 或節養心力 , 未可以其無寒無熱 , 能飲能食 , 並可應接世務 , 而恃為無懼也 。 即其病初起 , 無過精神倦怠 , 短氣少力 , 五心煩熱而已 , 豈知危困即在眉前也 。
因後天者 , 不外酒色 、 勞倦 、 七情 、 飲食所傷 。 或色欲傷腎 , 而腎不強固 ; 或勞神傷心 , 而心神耗憊 ; 或鬱怒傷肝 , 而肝弱不復調和 ; 或憂愁傷肺 , 而肺弱不復肅清 ; 或思慮傷脾 , 而脾弱不復健運 。 先傷其氣者 , 氣傷必及於精 ; 先傷其精者 , 精傷必及於氣 。 或發於十五 、 六歲 , 或二十左右 , 或三十上下 , 病發雖不一 , 而理則同歸耳 。
因痘疹及病後者 , 痘乃先天陽毒 , 疹乃先天陰毒 。 故痘宜益氣補中 , 則陽毒之發也淨 , 而終身少脾病 ; 疹宜清散養榮 , 則陰毒之發也徹 , 而終身少肺病 。 苟致失宜 , 多貽後患 。 故凡後此脾泄胃弱 , 腹痛氣短 , 神瘁精虧 , 色白足痿 , 不耐勞動 , 不禁風寒 , 種種氣弱陽衰之症 , 皆由痘失於補也 ; 凡肺風哮喘 , 音啞聲嘶 , 易至傷風咳嗽等類 , 種種陰虧血枯之症 , 皆由疹失於清也 。 至於病後元氣尚虧 , 更或不自重命 , 以勞動傷其氣 , 以縱欲竭其精 , 頃間五臟齊損 , 恆致不救 , 尤宜慎之 。
因外感者 , 俗語云 : 傷風不醒結成癆 。 若元氣有餘者 , 自能逼邪使出 ; 或腎精素厚 , 水能救母 ; 或素無鬱火鬱熱 , 則肺金不得猝傷 。 若此者 , 不過為傷風咳嗽 , 年老者 , 則為痰火而已 , 不至於成癆也 。 若其人或酒色無度 , 或心血過傷 , 或肝火易動 , 陰血素虧 , 肺有伏火 , 一傷於風火 , 因風動則癆嗽之症作矣 。 蓋肺主皮毛 , 風邪一感於皮毛 , 肺氣便逆而作嗽 。 似乎傷風咳嗽 , 殊不經意 , 豈知咳久不已 , 提起伏火 , 上乘於金 , 則水精不布 , 腎源以絕 , 且久嗽失氣 , 不能下接沈涵 , 水子不能救金母 , 則勞嗽成矣 。
因境遇者 , 蓋七情不損 , 則五勞不成 , 惟真正解脫 , 方能達觀無損 , 外此鮮有不受病者 。 從來孤臣泣血 , 孽子墜心 , 遠客有異鄉之悲 , 閨婦有徵人之怨 , 或富貴而驕佚滋甚 , 或貧賤而窘迫難堪 。 此皆能亂人情志 , 傷人氣血 。 醫者未詳五臟 , 先審七情 , 未究五勞 , 先調五志 , 大宜罕譬曲喻 , 解縛開膠 。 蕩佚者 , 惕之以生死 ; 偏僻者 , 正之以道義 ; 執著者 , 引之以灑脫 ; 貧困者 , 濟之以錢財 。 是則仁人君子之所為也 。
因醫藥者 , 本非癆症 , 反以藥誤而成 。 或病非因感冒而重用發散 , 或稍有停滯而妄用削伐 , 或並無裡熱而概用苦寒 , 或弱體侵邪 , 未經宣發 , 因其倦怠 , 驟患其虛 , 而漫用固表滋里 , 遂致邪熱膠固 , 永不得解 。 凡此能使假者成真 , 輕者變重 , 所宜深辨也 。
心腎論
夫心主血而藏神者也 , 腎主志而藏精者也 。 以先天生成之體論 , 則精生氣 , 氣生神 ; 以後天運用之主宰論 , 則神役氣 , 氣役精 。 精 、 氣 、 神 , 養生家謂之三寶 。 治之原不相離 , 故於滑精 、 夢泄種種精病者 , 必本於神治 ; 於怔忡 、 驚悸種種神病者 , 必本於氣治 。 蓋安神必益其氣 , 益氣必補其精 。
心腎不交論
虛勞初起 , 多由於心腎不交 , 或一念之煩 , 其火翕然上逆 , 天精搖搖 , 精離深邃 。 淺者夢而遺 , 深者不夢而遺 , 深之極者漏而不止 。 其或症成骨痿 , 難於步履者 , 畢竟是少火衰微 , 則成陽虛一路 , 不為陰虛之症也 。 其單見心腎不交 , 滑精夢泄 , 夜熱內熱等候者 , 此為勞嗽之因 , 而未成其症也 。 其心腎不交 , 心火炎而乘金 , 天突急而作癢 , 咯不出 , 咽不下 , 喉中如有破絮黏塞之狀 , 此勞嗽已成之症也 。
心腎不交與勞嗽總論
在心腎不交之初 , 或夢泄滑精 , 體倦骨痿 , 健忘怔忡 ; 或心脾少血 , 肝膽動焰 , 上冒下厥 。 種種諸症 , 但未至傷肺絡 , 成蒸熱者 , 可用養心丸 , 或歸脾丸主之 。 其養心丸內以石蓮 、 肉桂 , 交心腎於頃刻 ; 歸脾丸內以龍眼 、 木香 , 甘溫辛熱之品 , 直達心脾 , 主補中而生血 , 引經文主明下安之義 , 以補火為治 。 故凡火未至於乘金 , 補火亦是生土之妙用 , 而何慮乎溫熱之不可從治也哉 ? 若夫陰劇陽亢 , 木火乘時 , 心火肆炎上之令 , 相火舉燎原之焰 , 肺失降下之權 , 腎鮮長流之用 , 以致肺有伏逆之火 , 膈有膠固之痰 , 皆畏非時之感 , 胸多壅塞之邪 , 氣高而喘 , 咳嗽頻仍 , 天突火燃 , 喉中作癢 , 咯咽不能 , 嗽久失氣 , 氣不納于丹田 , 真水無以制火 , 於是濕挾熱而痰滯中焦 , 火載血而厥逆清窌 , 伏火射其肺系 , 則能坐而不能臥 , 膈痰滯乎胃絡 , 則能左而不能右 。 斯時急宜清金保肺 , 以宣清肅之令 ; 平肝緩火 , 以安君相之位 ; 培土調中 , 以奠生金之母 ; 滋陰補腎 , 以遏陽光之焰 。 一以中和為治 , 補其虛 、 載其陷 、 鎮其浮 、 定其亂 、 解其爭 、 制其過 、 潤其燥 、 疏其淹滯 、 收其耗散 , 庶有濟也 。 若執補火之說 , 用辛熱之品 , 與彼寒涼傷中者 , 異病而同治 , 豈不殆哉 !
五交論
勞嗽吐血之症 , 其難於脾肺之交 , 不必遍論五臟 , 但取其要處言之 。 夫虛症總由相火上炎 , 傷其肺金 , 而相火寄於肝腎 , 故余於清金之外 , 再加白芍酸斂以收之 , 丹皮辛潤以抑之 , 二物能制木之過 , 又能滋木之枯 , 此治金木之交也 。 至於木得火勢而上乘於金 , 金失降下之令 , 已不能浚水之源 , 木強土受其克 , 水寡於畏 , 亦乘風木之勢而上乘 , 淆混於胸膈而為痰涎 , 壅塞膠固稠膩不可開 , 以礙清肅之化 。 此因木土不交 , 水又乘之而肆虐 。 粗工每以陳 、 半 、 香 、 樸治痰之標 , 殊不知此乃水乘木火而上泛為痰 , 比之雜症二陳所主之痰 , 天淵不同 。 余但於清金劑中 , 加牛膝 、 車前 、 澤瀉 , 以導水下行 , 土自安位 , 金水平調 , 天地清肅矣 。 此調木土之交 , 及水土之變也 。
吐血論
有不從勞嗽 , 而吐血先之者 , 心火 、 肝木之為病主也 。 然又有煎厥 、 薄厥之分 。 煎厥者 , 從陰虛火動 , 煎灼既久 , 血絡漸傷 , 旋至吐血 , 其勢較緩 。 薄厥者 , 薄乃雷風相薄之薄 , 心熱為火 , 火熱為風 , 風火相薄 , 厥逆上衝 , 血遂菀亂湧出 , 其勢較急 。 煎厥單動於心火 , 不得風助 , 故無勢而緩 。 薄厥兼動於肝火 , 火得風助 , 故有勢而急 。 大抵性急多盛怒者 , 往往成薄厥 。 且是症也 , 又當防其瘀血滲入肺系 , 鬱而不散 , 以至積陽為熱 , 積陰為疰 , 喘嗽交加 , 病日以深而成勞嗽也 。 大凡治吐血 , 宜以清金保肺為主 , 金令既肅 , 肝木得其平 , 而火自不敢肆 。 至於骨蒸之久 , 煎灼真陰 , 火炎傷肺 , 亦宜急化其源 , 庶乎水得所養 , 而火漸熄 , 不至為勞嗽之漸也 。
紅症初起治法
吐紅薄厥之症 , 初治用犀角地黃湯不效者 , 以犀 、 地雖有涼血止血之功 , 而其力尚緩故也 。 凡吐血正湧之時 , 法宜重在止血 , 宜以炒蒲黃 、 炒側柏葉 、 棕灰三味為主 , 佐以紫菀 、 犀角 、 地黃 、 白芍之類 ; 若血勢過盛不止者 , 再用清金散 、 碧玉丹 , 一墜其火即降 ; 更不止 , 再加童便 。 甚至血勢湧溢 , 並湯藥無隙可進者 , 須以熱酒濯其兩足 , 自能引火下行 , 而血漸止 , 然後投以上藥可也 。
勞嗽症論
余於勞嗽症 , 嘗列四候以為準 。 夫四候者 , 肺有伏逆之火 , 膈有膠固之痰 , 皆畏非時之感 , 胸多壅塞之氣 。 然此四候 , 以肺火伏逆為主 , 餘三候則相因而至 。 蓋肺為五臟之天 , 司治節之令 , 秉肅清之化 , 外輸精於皮毛 , 內通調乎四瀆 。 故飲食水穀之精微 , 由脾氣蒸發以後 , 悉從肺為主 , 上榮七竅 , 下封骨髓 , 中和血脈 , 油然沛然 , 施於周身 , 而何痰涎之可成哉 ? 惟肺為火薄 , 則治節無權 , 而精微不布於上下 , 留連膈膜之間 , 滯而為痰 , 痰老則膠固而不可解 , 氣無以宣之也 。 又肺主皮毛 , 外行衛氣 , 氣薄而無以衛外 , 則六氣所感 , 怯弱難御 , 動輒受損 , 則本病而復標邪乘之 。 或本火標風 , 則風助火勢 , 而清火易滯其氣 , 驅風必燥其營 ; 本火標寒 , 則寒火結聚 , 而散寒則火煽 , 降火必寒收 ; 本火標暑 , 則暑火同氣 ; 本火標濕 , 則濕火交煎 。 虛勞一遇此等標邪觸發 , 或兼傷寒 , 或兼瘧痢 , 必至輕者重而重者危 。 故於時已至而氣未至 , 時未至而氣先至 , 或至而太過 、 至而不及等 , 皆屬虛風賊邪 , 所宜急防之也 。 胸者 , 心肺交加之部 , 火炎攻肺 , 而氣不得以下輸 , 則氣多壅塞 , 尤不當以寬胸理氣之劑開之 。 總之 , 肺氣一傷 , 百病蜂起 , 風則喘 , 痰則嗽 , 火則咳 , 血則咯 , 以清虛之臟 , 纖芥不容 , 難護易傷故也 。 故於心腎不交之初 , 火雖乘金 , 水能救母 , 金未大傷者 , 預當防維清肅之令 , 以杜其漸 , 而況勞嗽已成 , 可不以保肺為治哉 !
勞嗽初起治法
勞嗽初起之時 , 多兼表邪而發 。 蓋肺部既虧 , 風邪乘虛而入 , 風寒入肺 , 化為火邪 , 邪火與內火交灼 , 則肺金愈傷 , 而咳嗽因之不止 。 庸醫但知勞嗽為內臟本病 , 而驟以耆 、 術益其氣 , 歸 、 地補其血 , 甚以白芍 、 五味 、 棗仁斂其邪 , 則邪氣深滯腠理 , 膠固而難拔矣 。 余凡遇此症 , 先以柴胡 、 前胡清理表邪 , 及桔梗 、 貝母 、 兜鈴之類 , 清潤而不泥滯者 , 以清理肺金 , 或六七劑後 , 方用清涼滋陰之品 , 以要其終 。 但柴胡可多用幾劑 , 前胡止可用一二劑 , 若表邪一清 , 柴胡亦須急去也 。
乾咳嗽論
乾咳者 , 有聲無痰 , 病因精血不足 , 水不濟火 , 火氣炎上 , 真陰燔灼 , 肺臟𪸓澀而咳也 。 丹溪云 : 此係火邪鬱於肺中而不能發 , 水火不交所致 , 宜補陰降火 。 症從色欲來者 , 瓊玉膏最捷 。 午後咳 , 陰虛也 ; 黃昏咳 , 火氣上感於肺也 。
咳嗽痰中帶血珠血絲
此症大約皆從鬱火傷肺 , 肺金受邪 , 不能生水 , 水火不相濟 , 則陰火亢陽 , 而為痰血凝結 , 火載上逆 , 乃煎厥之漸也 。 多因志節拘滯 , 預事而憂 , 或鬱怒傷肝 , 或憂憤傷心 , 不能發泄而成 。 若不早治 , 肺金受傷之至 , 火盛血逆 , 成塊成片 , 夾痰而出 , 有時無痰而出 , 輕則見於清晨 , 甚則時時頻見 , 或拂鬱憤怒 , 則隨觸隨見 , 即煎厥也 。 不急治 , 則為薄厥 , 而病篤矣 。
論勞嗽吐血能治不能治大旨
血症生死之辨 , 以大肉不消者 , 其病輕 ; 大肉漸消者 , 其病重 ; 若大肉脫盡者 , 萬無生理 。 倘虛熱已退 , 紅症已止 , 痰嗽皆除 , 而大肉未消 , 或既消而脾胃猶強 , 藥食滋補 , 大肉漸漸長起 , 則猶可治 ; 設使仍前不長者 , 斷然不可治 , 即使飲食自健 , 亦不過遷延時日而已 。 每見患怯之人 , 起居如常 , 正當進膳之時 , 執匕箸而去者 , 即此症也 。 凡患此症者 , 如心性開爽 , 善自調養 , 又當境遇順適 , 則為可治 ; 若心性系滯 , 或善怒多郁 , 處逆境而冤抑難堪 , 處順境而酒色眷戀 , 又不恪信醫藥 , 死何疑焉 ?
虛勞內熱骨蒸論
虛勞發熱 , 皆因內傷七情而成 。 人之飲食起居 , 一失其節 , 皆能成傷 , 不止房勞一端為內傷也 。 凡傷久則榮衛不和而發熱 , 熱變蒸 , 蒸類不一 。 凡骨脈皮肉五臟六腑皆能作蒸 , 其源多因醉飽後入房 , 及憂思勞役 , 或病飲食失調 , 暨大喜 、 大怒 、 大痛 、 大淚 , 嚴寒酷暑房勞 , 不能調攝 , 邪氣入內而成注 。 注之為言住也 , 外邪深入 , 連滯停住而不能去也 。 注不治則內變蒸 , 蒸失治則咳嗽 、 吐痰 、 咳血 , 而病危矣 。 故夜熱 、 內熱 、 虛熱 , 為虛勞之初病 , 骨蒸 、 內熱 、 潮熱 , 則虛勞之本病也 。 宜及時調治 , 毋使滋蔓 。 治法以清金 、 養榮 、 疏邪 、 潤燥為主 , 則熱自退矣 。
虛火伏火論
諸火可補火 , 諸熱不可補火 。 又他臟有虛火可補火 , 肺臟有伏火不可補火 。 斯言實發前人未發之旨 。 何謂諸火可補火 ? 火者 , 虛火也 , 謂動於氣而未著於形 。 其見於症 , 易升易降 , 倏有倏無 。 其發也 , 盡有燎原之勢 , 或面紅頰赤 , 或眩暈厥冒 , 種種不同 , 而皆可以溫潤補腎之劑 , 以收其浮越 , 而引歸於性根命蒂之中 , 補之可也 。 何謂諸熱不可補火 ? 熱者 , 實熱也 。 謂其先動於氣 , 久而漸著於形 , 如燒熱之物相似 。 其見於症 , 有定時 , 有定處 , 無升降 , 無變遷 。 其夜間准熱日間不熱者 , 為夜熱 ; 其裡面恆熱而皮膚未熱者 , 為內熱 ; 其熱如在骨髓間蒸出而徹於皮膚者 , 為骨蒸勞熱 。 此種種蒸熱 , 有清法 , 無溫理 , 補之不可也 。 何謂他臟有虛火可補火 , 肺臟有伏火不可補火 ? 蓋肺與四臟有別 , 如肝腎龍雷之火可補而伏 , 脾胃寒格之火可補而越 , 心家虛動之火可補而定 , 惟肺之一臟屬金 , 金畏火克 , 火喜鑠金 , 故清肅之臟最畏火 。 此言其臟質也 。 肺居膈上 , 其氣清 , 其位高 , 火若上衝則治節失令 , 而痰滯氣塞 , 喘嗽交加 , 故至高之部極畏火 。 此以部位言之也 。 然或偶然浮越之火 , 猶不犯此禁 , 獨至伏逆之火 , 出於陰虛陽亢 , 火乘金位 , 謂之賊邪 。 以其火在肺葉之下 , 故名伏 ; 以其火只星星 , 便能使金令捍格 , 故名逆 。 凡若此者 , 症必膠痰固膈 , 吸短呼長 , 脈必細而數 。 細為血虛 , 數為火勝 。 此在少年為勞嗽之根 , 四十以外 , 為血虛痰火之兆 。 宜用清法 , 無用溫理 , 其斷不可補者也 。
遺精夢泄論
精雖藏於腎 , 而實主於心 。 心之所藏者神 , 神安則氣定 , 氣為水母 , 氣定則水澄 , 而精自藏於命門 。 其或思慮過度 , 則火水不交 , 快情恣欲 , 則精元失守 。 所以心動者神馳 , 神馳則氣走 , 精逐而流也 。 且心主血 , 心血空虛 , 則邪火上壅 , 而淆其靈舍 , 於是神昏志蕩 , 天精搖搖 , 淫夢交作 , 而精以泄 。 其甚者 , 不待夢而時泄 。 此時以降火之法治之 , 而火不可降 , 即以龍骨 、 牡蠣澀精之品施之 , 亦屬隨止隨發 。 殊不知神不歸舍 , 斯精不歸元 , 故腎病當治其心 , 宜以養氣安神為主 , 以潤燥滋血之品為先 , 君火既安 , 相火自能從令 , 神清氣爽 , 而精安有不固者哉 ?
人身之精 , 融化於周身 , 如樹中膠汁 , 本無形質 , 至因情動搖 , 遂各成形質而出 。 其所出者 , 已為精之死物矣 。 是不獨精出於腎然也 , 他如貪心動則津出 , 哀心動則淚出 , 愧心動則汗出 , 皆為精所施化 , 多出皆能傷精 , 但與遺精者相較 , 則感有淺深 , 質有厚薄 , 傷有輕重耳 。
腎痹論
此即遺精痿症也 。 其初起於酒色不節 , 精血日竭 , 水火俱衰 , 肝風 、 脾濕 、 腎虛生寒 , 三氣合聚而為腎痹 。 宗筋不能束骨節利機關 , 足難步履 , 腰背難以俯仰 , 坐臥難支 。 總因傾盡真元 , 而筋骨日瘁也 。 法宜清氣安神 , 以養心脾之血 ; 潤燥滋血 , 以歸肝腎之陰 。
白濁白淫論
白濁 、 白淫 , 從新久定名 。 初出莖中痛而濃濁如膏 , 謂之白濁 。 久之不已 , 精微弱而薄 , 痛亦漸減 , 至後聞淫聲 、 見女色 , 而精下流 , 清稀而不痛 , 則謂之白淫也 。 白濁全屬火 , 至白淫 , 則火衰而寒勝矣 。 此因腎家元氣降而不升 , 故黏絲帶膩 , 馬口含糊而不已 。 治法宜回陽氣而使上升 , 固其精元而不使下陷 , 則病自止矣 。 外此有症非屬虛 , 而濕熱下注者 , 宜從丹溪治法 。 又有所求不遂 , 志意鬱結而精泄 , 及氣虛人失精氣而遺者 , 皆非虛病也 。
女人虛勞
女人虛勞 , 有得之鬱抑傷陰者 , 有得之蓐勞者 , 有得之崩帶者 。 其鬱抑傷陰 , 雖以調肝為急 , 終是金能剋木 。 蓐勞 、 崩帶 , 雖以補腎為急 , 終是金能生水 。 此陰虛成勞 , 總不離乎清金以為治也 。 蓐勞非即是勞嗽 , 蓐勞重 , 然後傷肺而勞嗽以成 。 治當以歸脾 、 養榮 , 兼清金主之 。 別有氣極一種 , 短氣不能言者 , 卻不在陽虛例 , 乃肺病也 。 此症雖陳皮 , 亦在所忌 。
屍疰傳屍勞等症
夫勞極之候 , 血虛血少 , 艱於流布 , 甚至血不脫於外 , 而但蓄於內 , 蓄之日久 , 周身血走之隧道悉痹不流 , 而營分日虛 , 於是氣之所過 , 徒蒸瘀血為熱 , 熱久則蒸其所瘀之血 , 化而為蟲 , 遂成屍疰瘵症 。 其或因濕火蒸化 , 或因死痰滲入清窌而成 , 皆是類也 。 自此竭人之神氣 , 養蟲之神氣 , 人死則蟲亦死 , 其遊魂之不死者 , 傳親近之一脈 , 附入血隧 , 似有如無 , 其後蟲日榮長 , 人日凋瘁 , 而命隨以斃 。 故傳屍勞又與屍疰症不同 , 屍疰因虛損而成 , 若傳屍則在素無虛損之人 , 一傳染 , 即現出勞怯候 , 或發熱 、 骨蒸 , 或咳嗽 、 吐血 、 唇紅 、 面青等症者是 。 所傳亦分五臟 , 在脾腸澼 , 在心吐血 , 在肝與肺則咳嗽也 。 治屍疰以清金養榮為本 , 其殺蟲斷祟 , 當以獺肝 、 獺爪 、 熊指 、 啄木等丹治之 。 至犯傳屍者 , 一見其外症唇紅 、 面青 、 骨蒸 、 內熱 , 飲食健啖 , 而人漸瘦不已者 , 必有蟲也 , 治以獺爪百部丸主之 。
虛勞當治其未成
患虛勞者 , 若待其已成而後治之 , 病雖愈 , 亦是不經風浪 , 不堪辛苦的人 , 在富貴者猶有生理 , 貧者終難保也 。 是當於未成之先 , 審其現何機兆 , 中何病根 , 爾時即以要言一二語指示之 , 令其善為調攝 , 隨用湯液十數劑 , 或用丸劑膠劑二三斤 , 以斷其根 , 豈非先事之善策哉 。
知節
節為節省之義 。 虛勞之人 , 其性情多有偏重之處 , 每不能撙節其精神 , 故須各就性情所失以為治 。 其在蕩而不收者 , 宜節嗜欲以養精 ; 在滯而不化者 , 宜節煩惱以養神 ; 在激而不平者 , 宜節忿怒以養肝 ; 在躁而不靜者 , 宜節辛勤以養力 ; 在瑣屑而不坦夷者 , 宜節思慮以養心 ; 在慈悲而不解脫者 , 宜節悲哀以養肺 。 此六種 , 皆五志七情之病 , 非藥石所能療 , 亦非眷屬所可解 , 必病者生死切心 , 自訟自克 , 自悟自解 , 然後醫者得以盡其長 , 眷屬得以盡其力也 。
知防
虛人再經不得一番傷寒 , 或一番痢疾 , 或半年幾月瘧疾 , 輕傷風感冒 , 亦不宜輒受 。 所以一年之內 , 春防風 , 又防寒 ; 夏防暑熱 , 又防因暑取涼 , 而致感寒 ; 長夏防濕 , 秋防燥 , 冬防寒 , 又防風 。 此八者 , 病者與調理病人者 , 皆所當知 , 即醫師亦須深明五運六氣之理 , 每當時序推遷 , 氣候偏重 , 即宜預為調攝挽救 , 以補陰陽造化之偏 , 而制其太過 , 扶其不足 。 經云 : 毋翼其勝 , 毋贊其復 , 閒其未然 , 謹其將然 , 修其已然 。 即此之謂也 。
二護
寒從足起 , 風從肩俞 、 眉際而入 。 病者常護此二處 , 則風寒之乘於不意者少矣 。 其間有最緊要者 , 每當時氣不佳之際 , 若肩背經絡之間 , 覺有些少淅瀝惡寒 , 肢節痠軟拘束 , 周身振顫 , 立身不定光景 , 即刻斷食一周 ; 其稍重者 , 略散以煎劑 , 自脫然而愈 。 若時氣初染 , 不自覺察 , 再加以飲食鬥湊 , 經邪傳裡 , 輕者蒸灼幾日 , 重者恆致大害 。
三候
前者四季之防六氣 , 本而防標之說也 。 若夫二十四候之間 , 有最與本症為仇者 。 其候有三 : 一為春初木盛火升 ; 一為仲夏濕熱令行 ; 一為夏秋之交 , 伏火鑠金 。 此三候中 , 如有一候未曾透過 , 雖嗽平吐止 , 火降痰寧 , 病者怡然 , 以為無事矣 。 而不知氣候之相剋 , 有在於尋常調燮之外者 , 一交三候 , 遂與本症大逆 , 平者必復 , 復者必深 , 深者不救 。 是惟時時防外邪 、 節嗜欲 、 調七情 、 勤醫藥 , 思患而預防之 , 方得涉險如夷耳 !
二守
二守者 , 一服藥 , 二攝養 。 二者所宜守之久而勿失也 。 蓋勞有淺深 , 治有定候 。 如初發病 , 尚輕淺 , 亦有不藥而但以靜養安樂而自愈 ; 稍重者 , 治須百日 , 或一年 , 煎百濟丸二料膏一服 , 便可斷除病根 。 至於再發 , 則真陰大損 , 便須三年為期 。 此三年間 , 起於色者節欲 , 起於氣者慎怒 , 起於文藝者拋書 , 起於勞倦者安逸 , 起於憂思者遣懷 , 起於悲哀者達觀 , 如是方得除根 。 至於三發 , 則不可救矣 。 且初發 , 只須生地 、 元參 、 百合 、 桔梗之類 , 便可收功 ; 至於再發 , 非人參不治 。 是在病者之盡其力而守其限 , 識所患之淺深近久 , 量根本之輕重厚薄 , 而調治之 ; 勿躁急取效 , 勿惜費恣情 , 勿始勤終怠 , 則得之矣 。
三禁
治勞三禁 , 一禁燥烈 , 二禁伐氣 , 三禁苦寒是也 。 蓋虛勞之痰 , 由火逆而水泛 , 非二陳 、 平胃 、 縮砂等所開之痰 。 虛勞之火 , 因陰虛而火動 , 非知 、 柏 、 芩 、 連 、 梔子等所清之火 。 虛勞之氣 , 由肺薄而氣窒 , 非青 、 枳 、 香 、 蔻 、 蘇子等所豁之氣 。 乃至飲食所禁 , 亦同藥餌 。 有因胃弱而用椒 、 胡 、 茴 、 桂之類者 , 其害等於二陳 ; 有因煩渴而啖生冷鮮果之物者 , 其害同於知 、 柏 ; 有因氣滯而好辛辣快利之品者 , 其害甚於青 、 枳 。 此三禁不可不知也 。
四難
一家中如父母慈 , 兄弟友 , 夫婦摯而有別 , 僮僕勤而不欺 。 此四者在人而不在己 , 在本家而不在醫師 , 故曰難也 。 夫治勞之淺者 , 百日收功 ; 稍深者 , 期年為限 ; 更深者 , 積三歲以為期 。 其日逾久 , 則恩勤易怠 , 其效難期 , 則厭棄滋生 , 苟非金石之堅 , 難免嘖室之怨 , 一著失手 , 滿盤脫空 , 雖非醫師之過 , 而為醫者 , 亦不可不知也 。
勞傷非弱症
有平時心腎不虧 , 並無弱症 , 偶有房勞 , 猝然嘔血者 , 其血從胃中來 , 不得以怯症論治 。 宜以分理安胃為主 , 不必用黃芩 、 花粉 、 元參等藥之涼 , 亦不必用黃耆 、 白朮 、 山藥之補 , 只須柴胡 、 貝母 、 桔梗 、 澤瀉 、 丹皮 、 白芍 、 麥冬之類治之 。 更有勞傷筋力而得者 , 只宜調其胃氣而自愈 。
嘔吐見血非弱症
往往有人患嘔血甚多 , 醫者遂認為弱症 , 誤也 。 此先傷於怒 , 怒氣傷肝 , 肝臟原有血積於中 , 後傷於寒 , 寒入胃 , 故嘔吐 , 嘔吐傷氣 , 氣帶血而暴厥耳 。 是不可與怯症之血同論 。 當於治嘔藥中 , 加楂肉先行其瘀 , 止其吐 ; 後再徐調其他症 , 自可萬全也 。
傷寒見血非弱症
有勞倦傷血 , 瘀積胃絡 , 兼受風寒 , 寒邪迫血 , 火不能降 , 以致吐血 、 衄血 , 不可以弱症施治 。 若誤投涼劑 , 則寒愈結而血難止 , 只宜散其風寒 , 少加調血歸經之品 , 使邪外泄而火下降 , 則血自止矣 。 或問何以辨之 ? 曰 : 頭痛 、 惡寒 、 戰慄 、 手足逆冷 , 而其人素無虛症 , 如虛火上炎 , 不足之候 , 身體不瘦 , 突然而起者是也 。
腸風便血不同怯症
每見先天不足之人 , 得腸紅便血之症 , 不肯自認為勞怯 , 且以為輕病而不治 , 久久至氣血盡而不治者甚多 。 不知虛弱之人 , 飢飽勞役 , 風 、 寒 、 暑 、 濕乘虛而入 , 兼之酒色太過 , 濕滯中州 , 元氣下陷 , 客風邪火 , 流入腸胃 , 氣滯血凝 , 腐敗潰亂 , 而成土崩河決之勢 。 若不速治 , 將成大患 。 治法如何 ? 曰 : 不過散其風 , 燥其濕 , 寬其腸 , 行其氣 , 活其瘀 , 止其血 , 升其陷而已 。 散風用炒黑防風 、 荊芥為主 。 此二味 , 生用則能散風於上部 , 炒用則散風於二腸 , 荊芥尤為要藥 。 寬腸行氣以炒枳殼為主 。 止血以炒黑蒲黃 、 醋炒地榆為主 。 行瘀以紫菀為主 , 兼有調血歸經之妙 。 升陷以升麻 、 柴胡為主 。 燥濕以白朮 、 澤瀉 、 茯苓為主 。 風散 、 濕除 、 氣行 、 瘀消 , 元陽生髮則病自愈 。 能節勞戒氣 , 貶酒卻色 , 善自調攝 , 且知起居服食禁忌 , 自不復發 。 更兼以調和氣血 、 補助先天之劑投之 , 與虛勞血症收功之法同治 , 終身可以無患 。
陽虛陰症辨
有男子脾腎氣虛 , 腰膝無力 、 目眩 、 耳鳴 、 形體憔悴 、 溏泄無度 、 飲食少進 、 步履艱難 , 似乎陰虛弱症而非也 。 何以辨之 ? 曰 : 不咳嗽 , 不內熱 、 骨蒸 , 不潮熱 、 吐紅是也 。 然其脈必軟緩微弱 , 虛寒之極 。 治法當回陽返本 、 健脾益胃 、 交補心腎為主 , 則寒谷陽回 , 萬物發生 。
軟懶症辨
有一種軟懶之症 , 四肢倦怠 , 面色淡黃 ; 或膈中氣滿 , 不思飲食 。 其脈沉遲澀滯 , 軟弱無力 。 或表氣不清 , 惡寒發熱 , 當其寒 , 則脈愈加沉澀 ; 當其熱 , 則脈微見細數 。 或傳裡內熱 , 則脈氣沉洪或洪數 。 總之 , 定帶軟弱不清之象 。 此內傷兼外感 , 其邪只在肌表筋骨之間 , 未深入臟腑 , 其所感尚輕 , 故不成傷寒 、 瘧 、 痢等疾 , 而為此軟弱因循之症也 。 久久不治 , 成硬頭黃者居多 。 若脾虛濕勝者 , 則成黃腫 ; 若肺氣不足者 , 流入清虛之腑 , 則壅為痰嗽 ; 若血少者 , 遷延歲月 , 則成內熱 , 或五心煩熱 , 日晡潮熱 , 漸似骨蒸勞熱矣 。 此症大都得諸藜藿窮檐之輩 , 間有膏粱之人 , 因房勞不節 , 或竊玉偷香 , 恐懼憂驚 , 或埋首芸窗 , 用心過度 , 或當風取涼 , 好食生冷 , 致風寒傳染 , 鬱而不散 , 乃內傷兼外感而成 。 其外象酷似弱症 , 若察症不的 , 初起遽投以涼劑 、 補藥 , 則邪正混淆 , 不得清徹 , 以致寒邪閉遏 , 鬱於經絡 , 而為內熱 , 遂成真病 。 人家子弟患此 , 類多諱疾忌醫 , 不便直告人 , 自認虛弱 , 見醫者投以清理散邪之品 , 反不肯服 , 所以難治 , 亦難辨也 。 然則何以辨之 ? 曰 : 頭不痛 , 身不熱 , 不煩嗽 , 不唾血 , 但腿痠腳軟 , 蒸蒸內熱 , 胸中邪氣隔緊 , 食不易飢 , 與之食則食 , 不與亦不思 , 或今日思此物 , 明日即不喜 , 又思別物適口 , 如怯症之嘗食勞也 。 治法 : 當其未入里時 , 宜和解分消 , 托之使出 , 用八物湯加減 , 去黃芩 , 加前胡 、 山楂 、 陳皮之類 。 濕勝有痰者 , 重以二陳湯 , 稟氣厚者 , 加枳殼 。 用此數劑 , 邪自解散 。 若邪已入里 , 難從肌表散去 , 則宜重在分消 , 使邪從小便而出 。 表裡既清之後 , 以養氣 、 養血之品 , 培其本源 。 若起於憂驚思慮者 , 以交固心腎之藥要其終 , 則霍然矣 。 玉芝云 : 外感軟懶之症 , 切不可發汗 , 汗之則虛暈欲倒 , 以其兼內傷重也 。 治宜柴胡 、 防風 、 葛根 、 蘇梗 、 陳皮 、 山楂 、 枳殼 、 澤瀉等味主之 。 小便不利者 , 加車前 。 質弱者 , 去枳殼 。 數劑後加丹參 , 再後加當歸 。 若脾虛下泄者 , 稍加燥味 。 若血虛內熱者 , 少加丹皮 、 地骨皮 。 此症須以百日為期 , 若未及百日而不肯服藥者 , 變成黃症矣 。
老年怯症難治說
諺有少無風癱 , 老無癆瘵之說 。 故中年以後人 , 往往有勞嗽 、 吐血 、 咳血症 , 不肯自認為怯症 。 曰 : 不過是血虛痰火而已 。 不知少年精血易生 , 老年氣血易虧 , 精力不長 , 病此更難得愈 。 然則施治有老少之別乎 ? 曰 : 少年之病難治而易愈 , 老年之病易治而難愈 。 所以易治者 , 為其相火易衰 , 色心已淡 , 性氣已灰 , 怒氣少動故也 。 若二者不戒 , 死期更促耳 。 至於治法 , 則從同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