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士材先生 《 醫宗必讀 》 書 , 廣為流布也 。 先生大意 , 多得之王宇泰 《 準繩 》, 而立論則宗 《 薛氏十六種 》。 其論中風一症 , 則辨別真類 ; 泄瀉之治 , 立法昭明 ; 心胃之痛 , 詳加註別 ; 咳嗽 、 腰痛 , 皆分外感內傷 ; 腫脹之症 , 分別虛實寒熱 , 俱無遺儀者矣 。 但其中尚有未純之處 , 前此相沿成弊 , 如 : 首論傷寒傳至三陰之條 , 誤引直中陰經之方 , 混一立治 。 夫先起三陽 , 以後傳至三陰 , 乃是傳經之陽證 , 經雖屬陰 , 邪則陽邪 , 故 《 傷寒 》 經云 : 先發熱後發厥 , 此乃是傳經之邪 , 非直中陰經寒證 , 是熱深厥深之謂也 。 今先生反用直中陰經陰證之方 , 而曰輕則理中湯 , 重則四逆湯 ; 後於直中陰經條下 , 又云 : 初起不發熱 , 便是寒證者 , 名為直中陰經之寒症 , 亦以此二湯主之 。 夫傳至三陰 , 陽症也 ; 直中陰經 , 陰症也 。 一寒一熱 , 二症天壤 , 而以一法混治 , 豈理也哉 。 至論虛勞一症 , 於吐血條下 , 首列蘇子降氣湯一方 , 極為不可 。 丹溪先生曰 : 口鼻出血 , 皆是陽盛陰虛 , 法當補陰抑陽 。 又曰犀角之性 , 能升散一切有餘之火 , 若陰虛者用之 , 寧免飛揚之患乎 。 夫犀角清涼辛散 , 尚為陰虛者所戒 , 而蘇子 、 前胡 、 半夏 、 沉香辛溫升散之味 , 豈為虛勞 、 吐血之所宜乎 。 此乃外感吐血之方 , 不應列入虛勞 、 吐血條內 , 先生因見 《 準繩 》 書 , 失於分別 , 是以輾轉相誤 。 後張三錫先生集 《 治法匯 》, 獨刪去此方 , 良有苦心也 。 至痢疾一症 , 有四時寒熱之不同 , 今先生混引 《 衛生寶鑑 》 所引經文 , 脾泄 、 腎泄 、 內傷痢症之說 , 而歸重於脾腎二經立論 。 不知脾傳腎 , 腎傳脾 , 乃論五臟相承內傷痢 , 非所論夏秋熱痢之條 。 今先生論中 , 既曰痢起夏秋 , 濕蒸鬱熱 , 亦論夏秋之痢矣 。 即當從秋令燥金陽明司令立論 , 而歸重於腸胃二經 , 不宜牽入脾腎去 。 夏秋之先水泄 , 後膿血 , 先膿血 , 後水泄 , 乃是手足陽明腸胃之濕熱症 , 非脾腎相傳之微邪賊邪內傷症也 。 古人云 : 大腸受病 , 則氣凝注而成白痢 ; 小腸受病 , 則血凝注而成赤痢 ; 大小腸均受其病 , 則赤白相雜而下 。 胃之濕熱 , 下淫於大小腸者亦如此 。 即按經文 , 曰腸澼下血 , 曰腸澼下白沫 , 曰腸澼下膿血 , 諸條之論 , 皆以腸字立言 , 不曰脾澼 、 腎澼 , 而曰腸澼 , 則知痢症當以腸字為主矣 。 今先生論中 , 脫卻腸字本題 , 而獨重於脾腎二臟 , 則夏秋之痢 , 先生欲補此兩臟乎 , 抑欲溫此兩臟也 。 夫脾泄腎泄 , 藏氣不足 , 內傷之虛症 , 藏症也 。 夏秋之痢 , 腸胃受邪 , 外感之實症 , 腑症也 。 內傷不足 , 外感有餘 , 二者天壤 , 即有少陰下痢膿血一症 , 乃是手少陰心主為患 , 非足少陰脾傳腎之一症 , 故 《 保命集 》 以少陰痢曰小腸泄 , 以心與小腸為表裡 , 心移熱於小腸 , 小腸移熱於大腸 , 則下痢膿血 , 以手少陰心經主血故也 。 經雖屬陰 , 症則陽邪 , 如傷寒陽症傳陰經之比也 。 夫夏秋之痢 , 先要究其致病之根 , 當五六月巳午丙丁行權 , 而庚金大腸受克於夏令之時 , 預傷其金水 , 至秋燥金行令 , 金被火刑 , 熏爍下溜 , 赤屬火之本來 , 白屬金之本色 , 而赤白相雜之痢作矣 。 即或純白無紅 , 雖非心火所乘 , 亦為素秋燥火太旺 , 傷其金位本身 , 故白色溶化而下 , 此為乘令而得病者也 。 今先生言言牽帶脾腎 , 妄存溫補固澀橫格胸中 , 致令癡人說夢 , 便有初起之痢 , 腸胃壅滯 , 熱鬱於內 , 反見外寒兼化之象 , 誤認虛寒 , 竟以古人辛溫發表方中 , 妄加補澀之藥 , 混活濕熱燥熱之痢 ; 不知古人辛溫散表 , 乃治寒濕之痢也 。 症重者為害匪輕 , 症輕者遷延變重 , 即有用溫補能愈此疾者 , 非前醫大用祛積 , 積氣已清 , 即寒涼直進 , 失加嚮導 , 抑遏中州 , 偶遇辛溫 , 開通鬱結 , 實處得辛溫散結之功 , 非得溫補之力也 。 夫濕鬱一痢 , 從時令寒濕之加臨 , 外郁表邪 , 內壅積滯 , 是以用辛溫之藥 , 然亦但取其辛溫散表 , 非取其辛溫溫補也 。 夫治痢過用寒涼克削 , 誠為不可 , 但起內濕火燥火 , 失於清利 , 則腸胃頃刻腐爛 , 補脾補腎 , 乃是後來調理法也 。 故曰視其緩急 , 調其氣血 , 表症在者 , 汗之散之 ; 里症急者 , 清之利之 。 至痢症中腹痛一門 , 有積滯壅塞之痛 , 用下藥以行之 ; 有氣鬱大腸之痛 , 用苦梗以開之 ; 有氣血不和之痛 , 用芍藥以和之 。 今止舉氣鬱一條 , 曰以桔梗開之 , 下曰以芍藥為主 , 不分二味收散不同 , 混敘氣鬱條內 , 又無積滯作痛應下本條 , 似乎腹痛之痢 , 再無下行之法 。 又云惡寒者加乾薑 , 惡熱者加黃連 。 夫症有似陰似陽兼化之假象 , 宜察內症脈息 , 未可以惡寒惡熱為據也 。 後肛痛一條 , 上云熱流於下 , 用槐花 、 木香是矣 。 又云挾寒者用理中湯 , 挾字下得不妥 。《 原病式 》 云 : 豈有寒熱夾雜於腸胃間乎 。 夫肛痛初起 , 再無寒痛之理 , 痢之日久 , 然後見痛 , 方為元氣下陷 , 然止宜用補中益氣湯以升提之 , 未可用理中湯以治 。 因肛痛皆是濕熱下流 , 燥火閉塞 。 即痢之日久者 , 亦止宜於補 , 未宜於溫 。 即令虛矣 , 寒則未必寒也 。 若是虛而兼寒 , 則肛門當不禁而無疼痛矣 。 又曰 《 局方 》、 復庵 , 例用辛熱 ; 河間 、 丹溪 , 例用苦寒 , 何其執而不圓 。 不知夏秋之痢 , 與四時之痢不同 。 夏秋之痢 , 本於濕熱 , 但有濕淫燥淫之別 , 從治正治之分 , 有邪凝內伏之虞 。 是以用辛散以治寒濕之痢 , 此宗 《 內經 》 濕淫於內 , 治以苦熱 , 濕淫所勝 , 半以苦熱 , 而開濕淫為痢 , 表症居多之法門也 。 河間 、 丹溪 , 例用苦寒 , 蓋謂夏秋之痢 , 燥火為患 , 熱毒壅害腸胃 , 此時若效從治之法 , 則燥火而遇辛溫 , 腸胃頃刻焚爛 , 是以用苦寒宣利之劑 , 以為正治之法 , 此宗 《 內經 》 熱淫於內 , 治以鹹寒 , 熱淫所勝 , 治以苦寒 , 而開燥熱為痢 , 里症居多之法門也 。 用溫用寒 , 因發表攻裡二法各別 。 今先生不發明四公之意 , 開示後人 , 反毀四公 , 今後學不明 , 余今較正傷寒例 , 仍遵仲景先生之法 , 夏秋之痢 , 當分燥火濕火 ; 四時之痢 , 當分外感內傷 , 時行疫痢 , 當分六氣歲氣 , 如雨濕之年 , 流衍之紀 , 宜用發表者 , 以辛涼辛溫之法治之 。 亢旱之年 , 赫曦之政 , 宜用攻裡者 , 以苦寒鹹寒之味治之 , 深彰先生之道 , 而全先生之書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