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哲格言
凡一十八家 。
錢氏仲陽曰 : 痘疹侯 , 面燥腮赤 , 目胞亦赤 , 呵欠頓悶 , 乍涼乍熱 , 咳嗽噴嚏 , 手足梢冷 , 夜臥驚悸 , 多睡 , 並瘡疹症 , 此天行之病也 , 惟用溫涼藥治之 , 不可妄下及妄攻發 。
凡痘疹若出 , 辨視輕重者 , 一發便出盡者 , 必重也 ; 瘡夾疹者 , 半輕半重也 ; 出稀者輕 , 裡外肥紅者輕 , 外黑裡赤者微重也 ; 外白里黑大重也 ; 瘡端里黑 , 暗如針孔者 , 勢劇也 ; 青乾黑陷 , 睡昏 , 汗出不止 , 煩躁熱渴 , 腹脹啼喘 , 大小便不通者 , 困也 。
凡瘡疹 , 當乳母慎口 , 不可令飢及受風冷 , 必歸腎而變黑 , 難治也 。
有大熱者 , 當利小便 , 有小熱者 , 宜解毒 。 若黑紫干陷者 , 百祥丸下之 , 不黑 , 慎勿下 。 更看時月輕重 。 大抵瘡疹屬陽 , 出則為順 。 治之宜解毒 , 不可妄下 , 下則內虛 , 多歸於腎 。 若能食而痂頭焦起 , 或未焦而喘實者 , 可下之 。
身熱煩渴 , 腹滿而喘 , 大小便澀 , 面赤悶絕 , 大吐 , 此當利小便 ; 不瘥者 , 宣風散下之 。 若五七日痂不焦 , 是內發熱 , 熱氣蒸於皮中 , 故瘡不得焦痂也 , 宜宣風散導之 , 用生犀磨汁解之 , 使熱不生 , 必著痂矣 。
惟斑疹能作搐 , 疹為脾所生 , 脾虛而肝旺乘之 , 木來勝土 , 熱氣相擊 , 動於心神 , 心喜為熱 , 神氣不安 , 因搐成癇 。 斑子為心所生 , 心生熱 , 熱則生風 , 風屬於肝 , 二臟相搏 , 風火相爭故搐也 , 治之當瀉心肝 。
瘡疹始出 , 未有他症 , 不可下也 , 但當平和藥 , 頻與乳食 , 不受風冷可也 。 如瘡疹三日不出 , 或不快 , 即微發之 。 發之不出 , 即加藥 ; 加藥不出 , 即大發之 。 如大發後 , 及脈平無症者 , 即瘡本稀 , 不可更發也 。 有大熱 , 當利小便 , 小熱者當解毒 , 若出快 , 勿發勿下 。
陳氏文中曰 : 小兒瘡疹已出未出之間 , 有類傷寒之狀 。 其瘡疹病症 , 突然增寒壯熱 , 身體疼痛 , 大便黃色 , 此乃正病也 , 若無他疾 , 不宜服藥 。
凡瘡疹先分表裡虛實 , 不分 , 則無所治 。
小兒神氣軟弱 , 瘡疹自初出兩三日至十三日 , 當忌外人 , 恐有卒暴風寒穢惡之氣 , 觸兒瘡疹 。
小兒瘡疹始出一日至十日 , 渾身壯熱 , 大便黃稠 , 是表裡俱實也 , 其瘡必光澤 , 必起發 , 必肥滿 , 必易靨 , 而不致損傷也 。 其瘡不光澤 , 不起發 , 根窠不紅 , 或腹脹 , 或瀉渴 , 或氣促 , 是表裡俱虛也 。 其瘡不光澤 , 不起發 , 根窠不紅 , 謂之表虛也 ; 或瀉渴 , 或腹脹 , 或氣促 , 謂之裡虛也 。
若瀉頻多 , 津液內耗 , 血氣不榮 , 其瘡雖是起發 , 亦不能靨也 。
龐氏安常曰 : 若身疼壯熱頭痛 , 不與小汗 , 何由表散 ? 六腑久閉 , 毒攻腰脅 , 或心腹脹悶 , 不與微利 , 何由釋去 ? 故當消息汗下 , 然則寒藥固不當行 , 溫藥又增熱毒 , 若熱勢太甚 , 脈候浮遲 , 則溫性之藥不阻表裡之氣者 , 可冀冰釋 。 云不可汗下 , 寒熱之藥只可紫草一味者 , 乃滯隅之流 。
天行發斑瘡 , 須臾遍身皆戴白漿 , 此惡毒 。
凡覺冬溫 , 至春夏必發斑痘 。
此患小便澀有血者 , 中壞也 。 瘡黑陷無膿 , 十死不治 。 斑痘已出 , 不可正爾 , 發表 , 更增斑爛 , 以表虛故也 。
河間劉氏曰 : 斑疹之病 , 其狀各異 。 瘡發掀腫於外者 , 屬少陽三焦相火也 , 謂之斑 , 小紅點 , 行於皮膚之中不出者 , 屬少陰君火也 , 謂之疹 , 凡顯斑症 , 若自吐瀉者 , 慎勿亂治 , 則多吉 , 謂邪氣上下皆出也 。
大凡瘡疹 , 首尾皆不可下 , 恐妄動而生變 。 此謂少陽通表裡 , 宜和之也 , 當先安其里 , 以解毒 , 次微發之 。 如大小便不秘者 , 雖微發之 , 大便過秘 , 宜微利之 。
首尾不可下者 , 首曰上焦 , 尾曰下焦 。 若已吐利 , 不可下也 , 便宜安里藥三五服 。 如能食 , 大便秘者 , 宜微疏利之 , 若內虛而利者 , 宜安里藥三五服 , 末後一服 , 調微發之藥服之 。 大抵安里之藥多 , 發表之藥少 , 秘則微疏之 , 令邪氣不壅並 , 而能作番次 , 使兒易禁也 。
大凡小兒斑疹已發 , 有瘡有聲者 , 乃形病氣不病也 ; 無瘡無聲者 , 乃氣病形不病也 ; 有瘡而無聲者 , 是形氣俱病者 。
斑子者 , 是相火行於三焦 , 真陽氣之所作也 。 若氣入肺變膿疱 , 入肝為水疱 , 自病為斑 。 心乃君 , 心入於脾作癮疹 , 為肺主皮毛 , 心不害肺金 , 此乃君德也 。
已發便稠密 , 形勢如針頭者 , 當輕發其表 , 涼其內 , 連翹升麻湯 。 若斑已發稠密 , 甚而微喘飲水 , 有熱症 , 當以去風藥微下之 。 若出不快 , 清便自調 , 知為在表不在裡 , 當微發之 , 升麻葛根湯 。 若清乾黑陷 , 身不熱 , 大小便澀 , 則知熱在內 , 大黃湯下宣風散 。 身表大熱者 , 表症未罷 , 不可利大便 。 若斑疹已出見小熱 , 小便不利者 , 當利小便 ; 已發後有餘毒不散 , 為復有身熱癰瘡之類 , 當用解毒之藥也 。
劉提點曰 : 痘疹最要 , 大小腑分曉 , 所以錢氏四聖散用木通 、 枳殼極妙 。 若大小腑自流利 , 則不必苦泥 。
痘疹發未透 , 宜用四君子湯加黃耆 、 紫草煎 。 方醫云 : 百病不可損其胃氣 , 故多用四君子湯及糯米等 , 助其胃氣 。
劉洙小兒痘子訣中雲 : 疹子瘡發如膿窠 , 不肯靨者 , 但調沙糖水與吃 。 亦曾試用 , 但吃沙糖水後 , 多是爬搔了 , 瘡子成片去 , 結瘢不好 。 發斑用人齒散 , 但錢氏方中用麝香及酒調難用 , 蓋瘡痘家怕麝香與酒氣觸了 。 若用 , 只是紫草煎湯自好 。
東垣李氏曰 : 其子在腹中 , 十月之間隨母呼吸 。 呼吸者 , 陽氣也 。 而生動作 , 滋益精氣神 , 兒隨日長 , 皮 、 肉 、 筋 、 骨 、 血 、 脈 、 形 、 氣俱足 。 十月降生 , 口中尚有惡血 , 啼聲一發 , 隨吸而下 。 此惡血復歸命門胞中 , 僻於一隅 , 伏而不發 , 直因內傷乳食 , 溫熱之氣下流 , 合於腎中 , 二火交攻 , 致榮氣不從 , 逆於肉裡 , 惡血乃發 。 諸斑疹皆出於膀胱壬水 , 其瘍後聚肉理 , 歸於陽明 , 故始顯之症 , 皆足太陽壬膀胱克丙小腸 , 其始出皆見於面 , 終歸於陽明肉理 , 熱化為膿者也 。 二火熾盛 , 反勝寒水 , 遍身俱出 , 此皆從足太陽傳變中來也 , 當外發寒邪 , 使令消散 , 內瀉二火 , 不令交攻其中 , 令濕氣上歸復其本位 。 此 《 內經 》 之法 , 覽者詳之 。
夫斑疹出者 , 皆因內傷 , 必出斑 , 榮氣逆故也 , 大禁牽牛 、 巴豆 。
凡生膿疱 、 小水斑 、 疹癮三色 , 皆榮氣逆而寒復其表 , 宜以四味升麻湯中加當歸身 、 連翹 , 此定法也 。
如肺成膿斑 , 先嗽喘 , 或氣高而喘 , 但加人參 , 少加黃芩 , 以瀉伏火而補元氣 。 如心出小紅斑 , 必先見嗌乾 , 驚悸 , 身熱 , 肌肉腫 , 脈弦洪 , 少加黃連 。 如命門出癮疹 , 必先骨疼身熱 , 小加生地 , 又加黃柏 。 如斑已出 , 時時與桔梗湯寬胸膈 , 利咽喉 , 不可計服數 。
海藏王氏曰 : 夫斑之為病 , 皆由子在母腹中時浸漬 , 食母血液 , 蘊而成毒 , 皆太陰濕土壅滯 , 君相二火之所作也 。 因而真氣既盛 , 正氣又旺 , 邪無所容 。 或因傷寒 , 或因傷食 , 斑由是而生焉 , 治當何如 ? 外者外治 , 內者內治 , 中外皆和 , 其斑自出 。 至於惡寒者發之表 , 大熱者奪之 , 渴者清之 , 大便秘結者下之 , 小便不通者利之 , 驚者安之 , 瀉者分之 , 可以執一為哉 。
前人言首尾俱不可下者 , 何也 ? 曰 : 首不可下者 , 為斑未顯於表 , 下則邪氣不得伸越 , 此脈症有表而無里 , 故禁 , 首不可下也 。 尾不可下者 , 為斑毒已顯於外 , 內於根蒂 , 大便不實 , 無一切里證 , 下之則斑氣陷 , 故禁 , 尾不可下也 。 又如所言 , 溫暖蓋復不令通風 , 以其斑未出 , 或身表涼而惡寒 , 或天令寒而惡冷 , 溫暖蓋復不令通風可也 。 斑若已出 , 身熱天暄 , 何必用蓋覆而不使之通風乎 ? 後人執此二句 , 首尾俱不可下 , 溫暖不令通風 , 不知天令之所加 , 人身之所感 , 致使誤人多矣 。 噫 ! 首尾不可下者 , 以其終始臟腑原無凝滯也 , 若有一切里症及大便結者 , 安得不下 ? 溫暖不使之通風 , 以其發在冬時 , 故如此也 , 若在夏時 , 斑雖未出 , 亦不用於此也 。
丹溪朱氏曰 : 調護之法 , 首尾俱不可汗下 , 但溫涼之劑兼而濟之 , 解毒 、 和里 、 安表而已 。 虛者益之 , 實者損之 , 冷者溫之 , 熱者平之 , 是為權度 , 借喻而言 , 亦如庖人籠蒸之法 , 但欲其松耳 。 蓋毒發於表 , 如苟妄汗則榮衛一虛 , 重令開泄 , 轉增瘡爛 , 由是風邪乘間 , 變症者有之 。 毒根於裡 , 如苟妄下 , 則內氣一虛 , 毒不能出而反入焉 , 由是土不勝水 , 變黑歸腎 , 身體振寒 , 耳⿰耳九反熱 , 眼合肚脹 , 其瘡黑陷 , 十無一生 。
凡熱不可驟遏 , 但輕解之 , 若無熱則瘡又不能發也 。 初起時自汗不妨 , 蓋溫熱熏蒸而然故也 。
疏則無毒 , 密則有毒 , 宜涼藥解之 , 雖數帖亦不妨 , 庶無害眼之患 。
爐灰色白靜者 , 作寒看 ; 齊湧者 、 燥者 、 掀發者作熱看 。 黑屬血熱 , 涼血為主 ; 白屬氣虛 , 補氣為主 ; 中黑陷而外白起得遲者 , 則相兼而治 。
凡痘瘡分表裡虛實 , 吐瀉少食為裡虛 ; 不吐瀉能食為裡實 。 裡實而補則結癰腫 , 陷伏倒靨為表虛 , 灰白者 , 亦表虛 。 紅活綻凸為表實 , 表實而補 , 則潰爛不結痂 。
痘瘡分氣虛血虛 , 用補藥 。 氣虛者 , 人參白朮加解毒藥 ; 血虛者 , 四物湯中加解毒藥 。
調解之法 , 活血 , 調氣 , 安表 , 和中 , 輕清消毒 , 溫涼之劑兼而治之 。 溫如當歸 、 黃耆 、 木香輩 ; 涼如前胡 、 乾葛 、 升麻輩 。 佐之以川芎 、 白芍 、 枳殼 、 桔梗 、 羌活 、 木通 、 紫草之屬 ; 則可以調適矣 。
黑塌二種 , 因氣虛而毒氣不能盡出者 , 酒炒黃耆 、 紫草 、 人參輩 。 黑陷甚 , 亦用燒人屎 。
癢塌者 , 於形色脈上分虛實 。 實則脈有力氣壯 , 虛則無力 。 虛癢以實表之劑加涼血藥 , 實癢如大便不通 , 以大黃寒冷之藥少與之 , 下其結糞 。
瘡乾者 , 宜退火 , 只用輕劑 , 荊芥 、 升麻 、 葛根之類 ; 溫者用瀉 , 溫乃肌表間熱 , 宜用風藥 , 白芷 、 防風之類 。 上引 , 用升麻 、 葛根 ; 下引 , 用檳榔 、 牛膝 , 助以貝母 、 忍冬草 、 白芷 、 瓜蔞之類 。
顏色正者為上 。 將欲成就 , 卻色淡者 , 宜助血藥 , 用當歸 、 川芎 、 酒洗芍藥之類 , 或加紅花 。 將成就之際 , 卻紫色者 , 屬熱 , 用涼藥解其毒 , 升麻 、 葛根 、 酒炒芩連及連翹之類 。
將靨時如豆殼者 , 蓋因初起時飲水多 , 其靨不齊 , 俗呼倒靨不好 , 但服實表之劑消息他大小便 , 如大便秘 , 通大便 , 小便秘 , 通小便 。
痘疹用藥 , 固有權度 , 大小二便不可不通 。 其大便自所下黃黑 , 則毒氣已成 , 不必多與湯劑 ; 若大小二便一或秘焉 , 則腸胃壅遏 , 脈絡凝滯 , 毒氣無從發泄 , 眼閉聲啞 , 肌肉黧黑 , 不旋踵而告變矣 。
近時小兒痘瘡 , 止宗陳文中木香散 、 異功散 , 殊不知彼立方之時 , 為運氣在水運司天 , 時令又值嚴冬大寒 , 為寒氣鬱遏 , 痘瘡不紅綻 , 故用辛熱之劑發之 。 今人不分時令寒熱 , 一概施治 , 誤人多矣 。
陳氏亦可謂善求病情者矣 , 大率歸重於太陰一經 。 蓋以手太陰屬肺 , 主皮毛 ; 足太陰屬脾 , 主手足 。 肺金惡寒而易於外感 , 脾土惡濕而無物不受 。 其用丁香 、 薑 、 桂 , 所以治其肺之寒 , 用附子 、 半夏 , 所以治其脾之濕 。 使脾與肺果有寒與濕 , 而兼有虛也 , 中病則已 , 何傷之有 ? 今徒見出遲者 、 身熱者 、 泄利者 、 驚悸者 、 氣急者 、 渴思飲者 , 例與木香散 、 異功散 , 間有偶中之效 , 不思一偏之禍 , 若錢氏方固未嘗廢細辛 、 丁香 、 白朮 、 參 、 耆輩 , 率有監製輔佐之藥 , 但其用寒涼者多 , 而於補助一法 , 略示端緒 。 錢氏意深矣 , 亦將俟觀者而擴充之 。 夫渴者 , 用溫涼藥 ; 癢塌者 , 用補藥 。 自陳氏發之 , 迥出前古 , 然其間多用燥熱 , 或未適中 , 恐其造方之際 , 必有夾寒而痘者 。
滄州呂氏曰 : 凡乳嬰之與童艸當歧為兩頭以治之 , 乳嬰當兼治乳母 , 俾其氣血清和 , 飲食有節 , 投以調氣通榮之劑 , 以釀其乳 , 使兒飲之 , 則其瘡必肥滿光澤 , 無陷伏之憂 , 童艸之子必當備 , 切其脈 , 審其表裡虛實以汗下之 , 苟不實不虛 , 則但保其中和 , 使脾氣流暢 , 則肺金藉母之助 , 易於灌膿 , 速於成痂 , 無倒陷之患 。 或至壯盛而膚腠厚密 , 尤須預為汗解 。 或大便結與溲澀者 , 猶宜下之 、 利之 , 庶無患也 。
足脛熱 , 兩腮紅 , 大便秘 , 小便澀 , 渴不止 , 上氣急 , 脈洪數者 , 已上七症 , 不宜服熱藥 。
足脛冷 , 腹虛脹 , 糞青色 , 面㿠白 , 嘔乳食 , 目睛青 , 脈沉微者 , 以上七症 , 不宜服寒藥 。
肺主氣 , 氣不足則致後三症 : 自汗 , 聲不出 , 瘡頂陷塌不綻肥 , 並宜十奇散 。 自汗倍黃耆 , 聲不出倍桔梗 。
心主血 , 血不足則致後三症 : 灰白色 , 根窠不紅 , 不光澤 , 並宜芎歸湯加芍藥 、 紫草 、 紅花 , 良驗 。
凡值天時不正 , 鄉鄰痘瘡盛發 , 宜服禁方 , 不出方 。
凡覺痘瘡欲發 , 當先解利 , 與傷寒相類 , 疑似之間 , 兼用解毒 。 胡氏曰 : 非微汗則表不解 , 解表當於紅斑未見之時宜用 。
凡痘疹出不快者有五症 , 臨病審而調之 。
一症天時嚴寒 , 為寒所折 , 不能起發 , 宜解寒溫表 。
一症炎暑隆盛 , 煩渴昏迷 , 瘡出不快 , 宜解暑 。
一症服涼藥損傷脾胃 , 或胃虛吐利 , 當溫中益氣 。
一症或成血疱 , 一半尚是紅點 , 此毒氣發越不透 , 必不能食 。 大便如常者 , 宜半溫里 , 半助養之劑 。
一症外實之人 , 皮膚厚 , 肉腠密 , 毒氣難以發泄 , 因出不快 , 宜解毒 。
身體溫暖者 , 順 ; 寒涼者 , 逆 。 能食 , 大便實者 , 順 ; 不能食 , 大便利者 , 逆 。
夫痘瘡之毒 , 最怕穢惡之氣觸犯 , 切不可信僧道 , 看經解穢 , 況無纖毫之力 , 而反恐被其穢惡之氣觸犯 , 亦不可恃其能解 , 而不預防 。 戒之 , 戒之 !
張氏煥曰 : 痘子氣勻則出快 。 蓋血隨氣行 , 氣逆則血滯 。
石壁胡氏曰 : 小兒難任非常之熱 , 亦不可任非常之冷 。 如熱藥太過 , 輕則吐利腹脹 , 重則陷伏倒靨 , 宜溫涼適中可也 。
仁齋楊氏曰 : 諸熱不可驟去 , 宜輕解之 , 蓋痘瘡無熱 , 則不能起發 。
痘瘡發於肌肉 , 陽明胃氣主之 , 脾土一溫 , 胃氣隨暢 , 決無陷伏之患 。
李氏曰 : 比之種豆 , 值天時暄暖則易生 。
節齋王氏曰 : 若痘瘡虛怯 , 淡白色 , 癢塌 , 此屬虛寒 , 宜用陳文中方 。 若發壯盛 , 齊湧紅紫色 , 躁癢 , 此屬熱毒 , 急宜涼血解毒 。 自陳文中方盛行後 , 屬虛寒者率得生 , 屬熱毒者悉不救 。 痘是胎毒 , 古人法 , 治只解毒 , 然氣血虛 , 則送毒氣不出 , 及不能成就 , 故陳文中之法亦千載妙訣 , 補前人之未備者 。 但溫補之法既行 , 而解毒之旨遂隱 , 故救得一邊 , 又害了一邊 。 痘是胎毒 , 自內出外 , 一二三日方出齊 , 毒氣尚在內 , 出至六日則當盡 , 發於表 , 七八九日成膿而結痂矣 。 若毒氣盛 , 不能盡出 , 過六日毒反內入臟腑 , 故須於六日以前 , 毒氣該出之時 , 急服涼血解毒之藥 , 以驅出之 , 六日以後 , 醫無及矣 。
痘瘡多者 , 是毒氣多 , 便先宜解毒 。 然多則恐氣血周貫不足 , 故隨後亦宜兼用補藥 , 以助成膿血 。
鰲峰熊氏曰 : 人有虛實之不同 , 病有淺深之各異 , 壯實之人 , 病無諸症 , 或瘡發而輕者 , 皆得依期而愈 。 倘氣候乖常 , 寒暄失度 , 毒氣彌盛 , 當作血疱而不疱 , 當結膿窠而不結 , 遂生諸症 , 稽延日數 , 難以定期矣 。
慈溪趙氏曰 : 痘瘡灰白不發者 , 作寒看 ; 紅凸齊綻者 , 作熱看 , 其要在解毒 , 和氣活血 , 溫中安表而已 。 寒者溫之 , 熱者減之 。 減之不可多 , 蓋痘瘡非熱則不能發也 , 宜溫和之劑扶而濟之 。
桂岩魏氏曰 : 夫氣血盛 , 斯毒易解 ; 氣血損 , 則毒難愈 。 惟氣血少弱者 , 雖毒不能頓解 , 然生意未始不出乎其中 , 故必加以補益扶持之功 。 治所當治 , 順所當順 , 斯其悔吝 , 無不平矣 。
先翁菊軒公曰 : 痘瘡不怕稠密 , 只要能食 , 無不痊者 。 丸用藥不可犯其胃氣 , 蓋人以胃氣為本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