痘疹症似傷寒辨
傷寒之邪自表入里也 , 前三日在表 , 可汗而散 , 後三日在裡 , 可下而解 。 瘡疹之邪 , 自里達表也 。 本與傷寒不同 。 先賢謂其相似者 , 蓋恐人審候不明 , 誤作傷寒失於汗下也 。 不特傷寒相似 , 內傷發熱亦相似 。 凡外感之熱 , 熱在表也 ; 內傷之熱 , 熱在裡也 。 瘡疹表裡俱熱也 。 外感則汗之 , 得汗熱自平矣 ; 內傷則下之 , 物去熱亦去矣 。 瘡疹不可妄汗下 , 雖汗下 , 熱不少減 。 然三者發熱雖同 , 症亦自別 。 外感發熱 , 面赤 , 惡風寒 , 頭疼 , 身重 , 腰重 , 呵欠 , 頓悶 , 昏睡 , 噴嚏 , 喘咳 , 驚悸 ; 內傷發熱 , 面黃紅 , 惡飲食 , 腹痛 , 昏睡 , 煩躁則手足熱 , 吐利則手足冷 。 瘡疹發熱 , 腮赤 , 昏睡 , 呵欠 , 噴嚏 , 咳嗽 , 吐利 , 身重腰痠 , 頓悶 , 煩躁 , 驚妄 , 耳涼 , 骩涼 , 手足時冷 , 熱乍進乍退也 。 如值瘡疹大行之時 , 不問外感內傷 , 但發熱不退 , 皆作瘡疹也 。 惟挾外感者 , 兼發散而治 , 挾內傷者 , 兼消導而治 , 無內外因者 , 只從瘡疹治也 。
痘瘡首尾不可汗下辨
今之治痘者曰 : 首尾不可汗下 。 聽者和之曰 : 痘宜溫補 , 汗下不可也 。 此亦喜補惡攻之遺弊 。 殊不知痘疹之法 , 莫要於解毒 , 或攻 , 或補 , 務使毒氣得解而已 。 如其氣血和暢 , 榮衛流通 , 表裡無邪 , 其出則盡 , 其發則透 , 其收則時 , 非但不可汗下 , 雖溫補亦不可用也 。 設使外感風寒 , 約束皮膚 , 閉塞腠理 , 瘡出不快 , 此當汗之 , 令陰陽和 , 榮衛通 , 而瘡易出 , 毒得解散可也 。 苟不汗之 , 則毒無從得出 , 留伏於內 , 未免閉門留寇之禍矣 。 如大熱不退 , 煩渴轉增 , 譫妄昏沉 , 便溺阻塞 , 此毒蓄於腸胃之間 , 與穀氣並 , 宜急下之 , 使臟腑疏通 , 陳莝滌去可也 。 苟不下之 , 則藏汙蓄毒 , 煎熬於中 , 無養虎遺患之悔乎 ? 故大要曰 : 謹守病機 , 各司其屬 , 有者求之 , 無者求之 , 盛者責之 , 虛者責之 , 必先五勝 , 疏其血氣 , 令其條達 , 而致和平 。 此之謂也 。
痘瘡不可以日期論辨
或曰 : 痘發於前七日 , 自現紅點至疱漿也 ; 結於後七日 , 自疱漿至結痂也 。 前後以十四日為限 , 此其大略耳 。 蓋人稟賦有厚薄之殊 , 毒氣有淺深之別 , 時有寒暖 , 治有工拙也 。 如壯實之人 , 瘡本稀疏 , 能飲食 , 當和暖 , 守禁忌 , 故有八九日而愈者 , 不待十四日也 。 虛弱之人 , 瘡本稠密 , 飲食俱廢 , 氣候乖常 , 調理失度 , 起發不透 , 收靨不齊 , 或延至一月而愈 , 又不止十四日也 。 治痘之工 , 不可拘於日數 , 苟拘日數 , 則出現未定 , 而先戴漿者有之 , 不可謂其成膿也 ; 起發未透 , 而先干陷者有之 , 不可謂其結靨也 。 有收太急而凶者 , 有收遲而吉者 , 有綿延日久而斃者 , 是豈日數可限耶 ? 或者取傷寒傳經之日數 , 謂十二日已過 , 其邪傳儘自愈 , 不知傷寒之邪 , 或在表 , 汗而已者 ; 或在裡 , 下而已者 ; 或過經復傳而不解者 , 亦未可以日期限也 。 痘瘡之邪 , 初出一點血 , 血化成水 , 水化成膿 , 膿成毒解而收矣 , 何必拘以日數也 。 然欲知其易發易靨者 , 莫如以瘡為主 。 如形緊磊落 , 色潤紅活 , 尖圓厚實者 , 自然易發易靨也 ; 如稠密黏連 , 平塌灰白 , 嫩薄淫濕者 , 難發難靨 , 更有餘毒也 。 經曰 : 知其要者 , 一言而終 , 不知其要 , 流散無窮 , 故醫莫貴於知要也 。
大人小兒富貴貧賤不同辨
瘡疹之症 , 自王公以至庶民莫之能免者 , 天下之人莫有不本於父母 , 均是人則均是毒矣 。 有輕有重 , 有疏有密 , 何也 ? 蓋失精血者 , 治合異乎嬰孩 , 粱膏飫者 , 療莫同於藜藿 。 且如小兒變蒸未周之時 , 臟腑尚脆 , 氣血尚少 , 其疾則多胎毒也 。 至於能食 , 則有傷食之症矣 。 大人天癸方動之時 , 欲火未淫 , 天真未耗 , 其疾則多內傷也 。 至於相感 , 則有陰虛之症矣 。 飯藜藿者 , 負飢渴勞役之傷 ; 飲膏粱者 , 發痰火積鬱之病 , 一旦有瘡疹之症 , 當相兼而治之也 。 故治嬰孩則急於解毒 , 常恐其不勝 , 而大人則兼氣血之虛以治矣 。 治貧賤則急於解表 , 惟恐其難出 , 而富貴則兼表裡之虛以治矣 。 虛則補之 , 實則瀉之 , 不虛不實 , 守以待之 , 此治痘之要也 。
升麻葛根湯辨
或因痘瘡一見紅點 , 便忌葛根湯 , 恐發得表虛也 。 人皆信之 , 愚獨謂其不然 。 按本草 , 升麻解疫毒 , 又升陽於至陰之下 , 以助發生之氣 。 痘乃疫毒 , 得此解之 , 令其升發 , 決無下陷歸腎之症矣 ; 葛根能解熱毒 , 疏通榮衛之氣 , 使瘡易起發 , 無伏無陷 ; 芍藥養陰 , 陽勝則陰虛 , 痘本陽毒 , 真陰受傷 , 非此不可 ; 甘草能解諸毒 , 瀉邪火 , 猶不可缺 , 是皆痘家切要之藥 , 宜常用之 , 豈有發得表虛之理 , 遂置之弗用也耶 ? 但謂一見紅點 , 磊落輕疏者 , 為毒少 , 不須再服 。 苟痘稠密 , 其毒太甚 , 安可棄之不用耶 ?!
瘡疹順逆辨
古者著書 , 有泛語其概者 , 有直道其實者 , 以意逆志 , 不以詞害意可也 。 錢氏小方脈之祖 , 醫中之聖 , 無出其右者宜 , 若所著之論 , 更無可議矣 。 然亦有未可盡信者 , 或泛語其要概 , 或後人補之者也 。 如雲 : 先發膿疱 , 後發疹子者 , 順 , 脾肺相生也 : 先疹子後斑子者 , 順 , 心脾相生也 ; 先發水疱後發疹子者 , 逆 , 肝克脾也 ; 先發膿疱後發斑子者 , 逆 , 心克肺也 : 先發膿疱後發水疱多者 , 順 , 少者 , 逆 , 肝多肺少 , 木乘金衰也 ; 先水泡後斑子多者 , 逆 , 少者 , 順 , 子衰母旺則順 , 水衰火乘則逆也 。 此皆泛語其概耳 。 其曰 : 凡痘疹只出一般者善 , 此則直道其實者也 。 夫四毒之發 , 各有其時 , 膿疱最酷 , 疹次之 , 水疱又次之 。 斑為輕 , 分作四番 , 其毒則微 , 一併夾出 , 其毒則甚矣 。 如雲春夏為順 , 秋冬為逆 。 春膿疱 , 金剋木也 ; 夏黑陷 , 水剋火也 ; 秋斑子 , 火剋金也 ; 冬疹子 , 土剋水也 。 此亦泛語其概耳 。 其曰黑者 , 無問何時 , 十難救其一二 , 此則直道其實者也 。 蓋四者之毒 , 常乘天地不正之令而發 , 乃疫癘之氣傳染相似 , 時亦不得主之也 。 又云 : 冬月腎旺 , 又盛寒 , 病多歸腎變黑 , 此則後人因秋冬為逆 , 而杜撰以補之者也 。 錢氏謂春夏為順 , 秋冬為逆者 , 蓋以瘡疹屬陽 , 春夏為陽 , 秋冬為陰 , 從其氣則順 , 違其氣則逆 , 不過欲 , 人常和暖 , 而從春夏之比 , 未常拘定某症 , 必某時為順也 。 即如冬月變黑之說 , 則凡冬月皆屬腎 , 無分輕重 , 皆變黑而死 。 天地之氣 , 必不如是之隘 , 錢氏之意 , 亦不如是之拘也 。 但曰冬盛寒 , 腠理閉塞 , 氣血凝滯非和暖 , 瘡難成就可也 , 何必以變黑歸腎 , 獨生於冬乎 ? 彼夏盛熱 , 腠理開張 , 氣血淖澤 , 亦有變黑歸腎而死 , 何不云夏有黑陷乎 ? 設云夏火旺 , 腎不主事 , 則夏黑陷為逆之言 , 又何自而取乎 ? 況黑陷為逆 , 四時皆然 , 亦不獨在於夏也 。 吾固知非錢氏之言 。 孟子曰 : 盡信書 , 則不如無書 。 信哉 。
瘡疹變黑歸腎辨
水火者 , 陰陽之跡也 。 坎離者 , 水火之位也 。 心腎者 , 坎離之配也 。 故水陰也 , 而生於陽 , 離中之陰 , 乃真水也 ; 火陽也 , 而生於陰 , 坎中之陽 , 乃真火也 。 陰根於陽 , 陽根於陰 , 互為其根 , 此所以能變合而生萬物也 。 孔子贊 《 易 》 以坎為血 , 卦為赤 , 離為鱉 , 為蟹 , 為螺 , 為蚌 , 為龜 , 其義可見 。 以人身言之 , 血陰也 , 氣陽也 , 心配離而生血 , 陽中有陰乃真陰也 ; 腎配坎而生氣 , 陰中有陽乃真陽也 。 故心中之血 , 即腎中之真水也 , 灌溉滋濡 , 水之德也 ; 腎中之氣 , 即心中之真火也 , 呴噓鼓動 , 火之象也 。 然水善而火惡 , 老子曰 : 上善若水 , 下惡如火 。 善惡之分也 。 況人之兩腎 , 左為水 , 右為火 。 經曰 : 七節之旁 , 中有小心 。 小心者 , 命門相火也 。 以其為君之相 , 故云小心 , 行君之令 , 故云命門也 。 夫以一水立乎二火之間 , 其不勝也明矣 。 運之於中而使火不赫曦 , 水不涸流者 , 有神以主之也 。 所謂神者 , 何物也 ? 太虛之中 , 神之棲也 。 然水火不並立 , 各有所勝 , 盛衰之變 , 此其常也 。 故盛則薄 , 所不勝而乘所勝也 , 命曰氣淫 ; 衰則所勝妄行 , 而所生受病 , 所不勝薄之也 , 命曰氣迫 。 瘡疹之火 , 起於命門之下 , 二火相合 , 所謂得助者強也 。 相火復挾君火之勢 , 肆其狂獗 , 銷鑠燔灼 , 無所不至 。 可恃者 , 心中之真水尚有以制之 。 奈何陽道常饒 , 陰道常乏 。 赫曦者其氣淫 ; 涸流者其氣迫 , 並真水亦亡之而已矣 。 經曰 : 成敗倚伏生乎動 , 動而不已則變作焉 。 真水既亡 , 津液暴絕 , 其氣滯 , 其發燥槁 , 不能潤乎皮毛 , 滋乎腠理 , 而瘡中之血 , 亦干而黑矣 。 是則變黑者 , 血色本赤 , 而干則變黑也 。 謂之歸腎者 , 血本腎中之陰 , 血乾則腎水亦干矣 。 此腎虛之症 , 豈有腎實為邪之理乎 。
痘瘡變黑有順逆辨
邵子觀物篇曰 : 東赤 , 南白 , 西黃 , 北黑 , 此正色也 , 驗之於曉 、 午 、 暮 、 夜之時 , 可見之矣 。 由是推之 , 嬰兒始生而赤 , 長稍變而白 , 病則黃 , 老死而黑 。 物生地下而赤 , 稍長而白 , 萎落而黃 , 枯槁而黑 。 凡物皆資一陽之氣以生 , 此四色者 , 乃一陽之氣 , 色之逆變者 。 夫痘瘡由出現而起發 , 起發而成漿 , 成漿而結痂 , 亦人身中一陽之氣之流行也 。 其出現而赤 , 起發稍變而白 , 成漿則黃 , 結痂則黑 , 此亦色之遞變自然而然者 , 乃症之順 , 未可全以變黑為不正之色也 。 夫以變黑為逆者 , 以四時言之 , 春主生 , 夏主長 , 秋主收 , 冬主藏 , 此自然之序 , 遞相成功者也 。 痘瘡出現 , 猶春之生也 , 起發猶夏之長也 , 成漿猶秋之收也 , 結痂猶冬之藏也 , 亦自然之序 。 苟出現而黑色 , 是春行冬令矣 ; 起發而黑色 , 是夏行冬令矣 ; 成漿而黑色 , 是秋行冬令矣 , 不循遞變之次 , 故謂之逆 。 黑者 , 腎之色也 , 為啟蟄封藏之本 , 故以變黑為歸腎也 。 又肺主皮毛 , 心主血脈 , 脾主肌肉 , 肝主筋 , 腎主骨髓 。 瘡疹之毒 , 由內而外為順 。 內者不出曰伏 , 已出復入曰陷 , 不能成漿謂之倒陷 , 不能結痂謂之倒靨 。 曰伏 , 曰陷 , 曰倒 , 皆由外而內 , 入於骨髓 。 故曰 : 歸腎為逆也 。
諸痛癢瘡皆屬於心辨
經曰 : 少陰所至為瘍疹 。 又曰 : 諸痛癢瘡 , 皆屬於心 。 夫瘡疹之毒 , 發於五臟六腑之液 , 各隨其經絡部位而出 , 視其疏密 , 知其毒之多寡 , 不但少陰心臟專主之 。 而經專以心言者何 ? 蓋火之為物 , 微則癢 , 近則痛 , 灼之則成瘡 。 心者火也 , 故諸痛癢瘡 , 惟心主之 。 又心為君主之官 , 經曰 : 主不明 , 則十二官危 。 使道閉塞而不通 , 形乃火傷 。 瘡疹之毒 , 雖出於五臟六腑 , 而其能為形病者 , 實君不務德 , 使邪火得逞也 。《 周禮 》 曰 : 夏時有癢疥病 , 亦此意也 。
過飲冷水變生諸症辨
痘瘡發渴 , 切不可與冷水 。 俗夫不知 , 謂水可勝火 , 習以與之 , 病者適中其欲 , 亦貪而不止 。 設值天時暄熱 , 氣血強盛者 , 猶或可勝 ; 若精神痿弱 , 脾胃虛憊者 , 水寒相搏 , 未有不成壞病者矣 。 有飲水而黑陷癢塌者 , 脾虛不能勝水 , 水氣寒反從腎化 , 故歸腎也 ; 有飲水而不發不靨者 , 脾惡濕 , 為水所淫 , 不能生肌肉布散血氣也 ; 有飲水而渴轉增者 , 水停心下而不行 , 則腎氣燥 , 腎惡燥 , 故咽乾渴不止而死也 ; 有飲水而喘或咳者 , 飲冷傷肺故也 ; 有飲水而吐者 , 胃本虛 , 虛寒相搏 , 食入不納也 ; 有飲水而利者 , 胃為倉廩之官 , 水漬入胃 , 濕多成五泄也 ; 有飲水而腹痛者 , 腹為陰 , 水寒犯之 , 故痛也 ; 有飲水而咳逆者 , 中焦虛寒 , 又得冷水 , 使中焦之氣不行 , 故氣逆而咳也 , 其病曰䭇 。 凡若此者 , 皆飲水之過 , 臨病之工 , 當須識此 , 勿令誤也 。
錢氏陳氏立法用藥同異辨
世之論治痘者 , 皆曰 : 錢氏治痘 , 專用涼瀉 , 陳氏治痘 , 專用溫補 。 遂喜用陳氏之方 , 不惟不知錢氏立方之意 , 而陳氏急救之法亦並不知而已矣 。 姑摘取二公之言 , 參互考覈而後知二公之治 , 未嘗不同也 。 嘗觀錢氏曰 : 凡瘡疹當乳母慎口 , 不可令飢及受風寒 。 陳曰 : 子母當須慎口 , 首尾不宜與吃 , 是同一調養也 。 錢曰 : 瘡疹始出 , 未有他症 , 不可下也 。 陳曰 : 若無他症 , 不宜服藥 。 是同一禁忌也 。 錢曰 : 瘡疹屬陽 , 故春夏為順 。 陳曰 : 遇春而生髮 , 至夏而長成 , 乃陽氣熏蒸 , 自然易出易靨 。 是同一喜好也 。 錢曰 : 惡寒不已 , 身冷出汗 , 耳骩反熱者 , 腎氣太旺 , 脾虛不能制也 。 陳曰 : 其瘡癢瘍 , 寒戰咬牙 , 是脾胃肌肉虛也 , 是同一歸重於脾也 。 錢曰 : 惟用溫涼藥治之 , 是錢亦有用溫補之時矣 。 陳曰 : 如六七日 , 身壯熱不大便 , 與三味消毒散 , 微得利即住 。 是陳亦有用涼瀉之時矣 。 錢曰 : 更看時月 。 陳曰 : 須分表裡虛實 。 是二公之法 , 因時制宜 , 未必如今人一偏之說也 。 其不同者 , 惟於黑陷癢塌 。 錢則主大戟之寒以下之 , 陳則主丁桂之熱以補之 。 人見其偏寒偏熱之不同 , 即謂錢專用涼瀉 , 陳專用溫補 , 殊不知錢之所下者 , 乃邪氣在裡 , 裡實之症也 , 觀其煩躁 , 大小便不通是已 。 陳之所補 , 乃邪在表 , 表虛之症也 , 觀其泄渴手足冷是已 。 虛則補之 , 即錢氏之惟用溫涼藥治之法也 ; 實則瀉之 , 即陳氏所謂與三味消毒散得微利即住法也 , 各因一症而發其實 , 未嘗不同也 。 然錢急於解毒攻邪氣也 , 陳重於和中補正氣也 。 邪氣解則正氣自平 , 正氣實邪氣未有不去者矣 , 是又二公之異而同也 。 二公立法之善 , 未始不同如此 。 至用二公之法 , 乃有效者 , 有不效者 , 此不善用法者之過 , 非製法者之弊也 。 噫 ! 醫者意也 , 為上者 , 不惟其法 , 惟其意 , 則二公法外不傳之意 , 自得於神會之下矣 。
補脾土瀉腎水辨
楊氏曰 : 痘瘡毒根在裡 , 妄下之則毒氣得以深入 , 土不勝水而成黑陷 。 胡氏曰 : 若其救瘡痘於黑陷之後 , 孰若保脾土於未下之先 。 由二公之言觀之 , 因其妄下而虛其里 , 以致黑陷 , 此醫責虛取實之過 , 非腎之疾也 , 故戒之 。 若救黑陷於妄下之後 , 孰若保脾土而不下之為善耶 ? 錢氏曰 : 凡瘡疹 , 當乳母慎口 , 不可令飢及受風寒 , 必歸腎而變黑 , 難治也 。 又曰 : 治之宜解毒 , 不可妄下 , 下則內虛 , 多歸於腎 。 上言即保脾土之法 , 下言即不可妄下而成黑陷之說也 。 蓋痘瘡始終以脾胃為主 。 經曰 : 脾者 , 土也 , 治中央 , 常以四時長四藏 。 各十八日寄治 。 若飲食失節 , 寒溫不適 , 脾胃乃傷 , 所以不可令飢及受風冷也 。 瘡疹之邪 , 自內而外 , 苟壯熱煩躁 , 大渴 , 大小便不通 , 目赤 , 唇焦 , 此毒伏在內而不即出 , 下之可也 。 若瘡盡發於外 , 清便自調 , 不煩不渴 , 此里無邪 , 不須服藥 。 如妄下之 , 則誅罰無過 , 反虛其里 , 所以歸於腎矣 。 然則變黑歸腎 , 皆由外受風冷 , 內傷飲食 , 及妄下之所致 , 非腎本有之疾也 。 其曰 : 土不勝水者 。 經曰 : 穀氣通於脾 , 六經為川 , 腸胃為海 。 又曰 : 飲入於胃 , 遊溢精氣 , 上輸於脾 , 脾氣散精 , 上歸於肺 , 通調水道 , 下輸膀胱 , 水精四布 , 五經並行 。 可見水入於胃 , 必待脾為轉化而達於川海也 。 今脾虛則不能轉化使之四布 , 而渚蓄於胃 。 脾惡濕 , 為水所漬 , 則土益敗 , 故曰 : 土不勝水也 。 腎雖主水 , 乃天元真一之氣 , 道之本也 , 非此水則天地之生意息矣 。 若土所不勝之水 , 乃飲食形質之物 , 非腎之真水也 。 既非腎水而曰歸腎者 , 腎主骨髓 , 又主閉藏 , 言妄下則裡氣虛 , 瘡疹之毒 , 復自外陷入於裡 。 其外黑陷者 , 腎之化也 , 其里入於骨髓 , 腎之主也 。 況汗之則亡陽 , 亡陽則心先受之 ; 下之則亡陰 , 亡陰則腎先受之 , 所以歸於腎也 。 其曰保脾土於未下之先者 , 謂不可妄下也 , 謂適其寒溫 , 節其飲食也 。 時俗不識此理 , 乃謂四君子湯 , 保脾土之要藥 , 宜常服之 , 以防變黑歸腎之症 。 陳氏曰 : 凡療瘡疹 , 先分表裡虛實 , 若虛實不分 , 則無所治 。 又曰 : 若無他症 , 不宜服藥 。 如裡氣果虛 , 四君子湯 , 要藥也 , 裡實可以服之乎 ? 蓋參朮補陽 , 芎歸補陰 , 陰陽不可偏勝 , 偏陰偏陽則病矣 。 經曰 : 久而增氣 , 物化之常也 ; 氣增而久 , 夭之由也 。 又曰 : 無盛盛 , 無虛虛 , 而遺人夭殃 。 脾胃素實 , 又服實補之藥 , 正所謂盛盛也 。 常服之 , 則久而增氣 , 兩實相軋而變生焉 。 謂之變者 , 經云 : 陽盛則外熱 , 陰虛則內熱 , 外內皆熱則喘渴 。 又曰 : 陰不盛其陽 , 則脈流薄疾 , 並乃狂 。 又曰 : 陰氣少而陽氣勝 , 故熱而煩懣也 。 又曰 : 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 , 水不能滅勝火而陽獨治 。 獨治者 , 不能生長也 。 又曰 : 陽勝則身熱 , 腠理閉 , 喘粗為之俯仰 ; 汗不出而熱 , 齒乾以煩 , 竟腹滿死 。 又曰 : 榮氣不從 , 逆於肉理 , 乃生癰腫 。 又曰 : 脾移熱於肝 , 則為驚衄 。 凡若此者 , 皆妄補之過也 。 夫妄下則脾虛而歸腎 , 妄補則脾實而乘腎 。 經曰 : 歲土太過 , 雨濕流行 , 腎乃受邪乘之謂也 。 惜乎 ! 人但知妄下之 , 則脾虛變黑而歸腎 , 不知妄補之 , 則脾實反增潰爛倒靨 , 而亦歸於腎也 。 然則百祥丸之所下者 , 何邪也 ? 錢氏曰 : 青乾紫陷 , 睡昏 , 汗出不止 , 煩躁熱渴 , 腹脹 , 啼喘 , 大小便不通者 , 困也 。 若黑紫干陷者 , 百祥丸下之 ; 不黑者 , 慎勿下 。 蓋左腎 , 水也 , 右腎 , 命門相火也 。 相火相挾君火之勢以侮腎 。 相火者 , 腎水之賊也 , 水火不並立 , 一勝則一負 。 瘡疹之火起於命門之下 , 因相火之勢 , 假君火之威 , 煎熬真陰 , 津液內涸 , 腎不能制 , 反為所勝 , 毒邪留連於內而不肯出 , 所以黑紫干陷也 。 其症昏睡汗煩 , 燥渴 , 腹脹 , 喘啼 , 大小便秘 , 皆裡實之症 , 故宜以百祥丸下之 。 苟無是症 , 必不可下也 。 錢曰 : 所用百祥丸 , 以瀉膀胱之腑 , 腑若不實 , 臟自不盛也 。 何以不瀉腎 ? 曰 : 腎主虛 , 不受瀉 。 噫 ! 錢氏一則曰妄下不可 , 一則曰腎主虛不受瀉 , 其惓惓立命之心 , 抑何深長也哉 ! 夫腎主虛 , 不受瀉 , 如此安得妄補脾土 , 以為腎水之賊歟 ? 其瀉膀胱之腑 , 又有深意存焉 。 蓋脾輸精於肺 , 肺下輸於膀胱 , 膀胱之水 , 乃是平日所飲渣滓之物 , 非腎之真水也 。 膀胱又是太陽之經 , 為十二經之屬 , 四通五達之衢也 。 凡有邪氣 , 必先經此而傳 。 瘡疹之邪 , 由膀胱之經 , 上風府 , 至巔 , 下額 , 會手太陽小腸之經於面 。 小腸者 , 丙火也 , 亦挾君主丁火之勢而不受邪 , 其毒留於足太陽膀胱之經而不得散 。 膀胱者 , 壬水也 , 為火所迫 , 不免自附於腎 , 引癸水以自救 。 錢氏恐其毒歸於腎 , 先於膀胱中瀉之 , 即迎而奪之之意 。 二服不效而作寒戰 , 則毒入於腎矣 。 腎變動為慓 , 真臟症見 , 故知死也 。 曰 : 腑不實者 , 邪氣去也 ; 臟自不盛者 , 不入於臟也 。 不實不盛 , 悉邪氣也 , 豈有瀉正氣之理乎 。 可見由膀胱受邪而黑陷者 , 裡實也 , 宜以百祥丸下之 ; 由脾受邪而黑陷者 , 裡虛也 , 不可以百祥丸下之 。 不審虛實之症 , 概以百祥丸下之 , 謂之裡虛 。 經曰 : 候邪不審 , 大氣已過 , 瀉之則真氣脫 , 此之謂也 。 其曰 : 下之復惡寒不已 , 身冷出汗 , 耳骩反熱者 , 死 , 腎水太旺 , 脾虛不能治也 。 此即所謂無里症而妄下之者也 。 無里症而下之 , 則脾土無故而被轉下之藥 , 腎未受瀉 , 脾已先傷 , 陰氣內盛 , 陽氣外絕 , 故惡寒不已 , 身冷汗出 , 耳骩反熱也 。 腎何以旺 ? 陰氣盛也 。 陰陽相離 , 則受傷之脾 , 安能復為之主 , 而使之再合耶 ? 故曰脾不能治也 。 其曰下後氣溫身熱 , 欲飲水者 , 可治 , 以脾旺勝腎 , 寒去而溫熱也 。 治之宜解毒 , 此即所謂有里症而宜下之者也 。 蓋先則煩躁 , 熱渴 , 腹脹 , 啼喘 , 大小便不通 , 今下之身熱氣溫者 , 火氣去也 ; 欲飲冷水者 , 餘邪未盡也 , 故又曰治之宜解毒 。 脾旺勝腎者 , 大戟主行十二水 , 脾土本強 , 能運其物 , 注於下焦 , 以泄下焦之邪 , 此脾旺勝腎也 。 寒去而溫熱者 , 太陽寒水之邪已去 , 布散於經 , 小腸熱火承之 , 故溫熱也 。 大抵陽並於陰 , 則陰實而陽虛 , 外寒內必熱也 ; 陰並於陽 , 則陽實而陰虛 , 邪自內而外 , 外熱里必平也 , 故曰可治 。 不但痘瘡惡變黑 , 如陽毒發斑 , 內傷發斑黑者 , 皆不可治 , 抑豈腎水為邪乎 ? 故病瘡 、 病蟲皆惡黑者 。 北方屬水 , 其色黑 , 入通於腎 , 居亥子之位 , 萬物生於子而死於亥 。 腎者生死之戶也 , 變黑而死 。 歸根覆命之時也 。 此天地之道 , 陰陽之化 , 生長收藏之機 , 非知道者 , 不足以語此 。 噫 ! 此實出吾肝鬲之要 , 非有蹈襲 , 亦非好辨以亂人聽 , 但恐世之曲學者 , 不知虛實之理 , 補所不當補 , 瀉所不當瀉 , 盛盛虛虛 , 遺人夭殤 , 無異於操刃之殺人也 。 借使錢氏復生 , 必謂吾言為信 , 觀此者 , 不主先人之言 , 亦必謂吾言之不誣也 。
瀉膿血痂皮水穀辨
錢氏曰 : 瘡黑而忽瀉 , 便膿血痂皮者 , 順 ; 水穀不消者 , 逆 。 夫痘瘡自內而外 , 謂之正出 , 自外而內 , 謂之倒陷 。 從外收者 , 謂之正靨 , 從內收者 , 謂之倒靨 。 倒陷倒靨 , 內穿膈膜 , 壞臟腑 , 皆惡候也 。 倒陷者 , 十無一生 , 倒靨者 , 十或救三 。 錢氏謂瘡黑而忽瀉 , 其倒靨之類乎 ? 蓋瘡黑本是死症 , 裡實者可下之 。 忽然作瀉則不必下 , 毒氣由外入內 , 臟腑之氣不通 , 榮衛之氣不行 , 表裡俱病 , 不急下之 , 轉增煩悶而死 , 故主百祥丸下之 。 若自利則火性急速 , 不少停於腸胃之間 , 腸胃熱甚 , 亦自失其轉化之常 , 故暴注而瀉 , 瀉則毒從利滅 , 亦若下之義 。 當時暴瀉 , 未必便膿血痂皮也 , 抑將淹延數日 , 而後是膿血痂皮也 。 何以有是膿血痂皮者 ? 痘瘡內陷 , 則臟腑鬲膜之間 , 亦如外出之狀 ; 瀉膿血者 , 內潰之症也 ; 瀉痂皮者 , 內靨之症也 。 瀉膿血痂皮 , 為順者 , 邪在腑也 , 在腑得由腸胃而出 , 故順 ; 瀉水穀者 , 臟也 , 邪在臟不得由腸胃而出 , 所去者 , 腸胃之水穀耳 。 人絕水穀則死 , 故逆 。 然其水穀不化 , 不可誤認為寒 。 仲景曰 : 邪熱不殺水穀 。 水穀不化者 , 火迫而出也 。 錢氏謂瀉痂皮者 , 是脾氣得實 , 腎雖用事 , 脾可制之 。 瀉水穀者 , 是脾虛不能制腎 , 故自泄也 。 讀者不識此義 , 即謂脾土可以制腎水 , 有欲專補脾土之意 , 殊不知脾胃者 , 倉廩之官 , 以納水穀者也 。 腎開竅於二陰 , 以司開闔者也 , 火氣不迫 , 腎必受之 , 開闔不利 , 不能禁固便溺 , 所以暴瀉也 。 曰腎用事者 , 腎為火所役也 , 若自用事 , 則能封閉約束而不瀉矣 。 脾可制之者 , 言門戶雖弛 , 倉廩猶藏 , 能制其水 , 不為濕所勝也 。 至於水穀不化 , 則泌別無統 , 幽闌不關 , 脾亦不能自勝其濕 , 故自泄也 。 然五虛之中 , 泄瀉為甚 , 痘瘡自利不止 , 鮮有痊者 。 予以言斷之曰 , 能食者 , 吉 ; 不能食者 , 凶 。 故經云 : 漿粥入口 , 泄住止 , 則虛者活 。 此其驗也 。
斑疹論
斑疹之症 , 布在方冊者 , 或謂心為疹 , 或謂心為斑 , 脾為疹 , 或謂胃為斑者 , 何也 ? 經曰 : 少陰所至為瘍疹 。 少陰者 , 心與腎也 。 心配離 , 離中之陰己土也 。 丁己同生於酉 。 酉者 , 肺金 , 帝旺也 。 腎配坎 , 坎中之陽戊土也 。 戊癸化火而生於寅 。 寅者 , 三焦火長生也 。 斑隱隱在於皮膚中 , 大者成片 , 小者狀如蚊蚤所咬 , 點點赤色 。 疹則成顆粒 , 見於皮膚之外 , 如疥子然 , 有形可摸 , 俗名麻子者是已 。 斑之方萌 , 又與蚊跡相類 。 發斑多見於胸腹 , 病人昏憒 , 先紅後赤者是也 , 傷寒熱病多有之 。 蚊跡只在於手足 , 病人安靜 , 先紅後黃者是也 , 內傷熱病多有之 。 此二症 , 發斑 , 人常有之 , 非由胎毒 , 乃時行熱症也 。 至於疹子 , 則與痘瘡相似 , 彼此傳染 , 但發過不再作也 , 乃心移熱於脾 , 脾移熱於肺 , 發而為疹 。 凡病疹者 , 必咳嗽 , 火刑肺也 。 丁心火 , 己脾土 , 辛肺金 , 皆隸於酉 , 造化之理同一位 。 謂疹為心者 , 語其本也 ; 謂疹為脾者 , 語其標也 。 語心脾而肺在其中矣 。 腎主二陰 , 司開闔 , 三焦之火亢甚 , 妻從夫 , 化合於胃而為斑 。 凡病斑者 , 必自利 , 或大便結燥也 。 癸腎水 , 戊胃土 , 與寅三焦相火同位者 , 亦造化之理 。 語三焦 , 而心在其中矣 。 故發斑見於胸腹者 , 三焦之位也 。 蚊跡見於手足者 , 胃主四肢也 。 疹者 , 母傳子也 ; 斑者 , 妻從夫也 , 知造化之理 , 而治斑疹 , 不難矣 。
五行生死論
按五行之理 , 生於陽者死於陰 , 生於陰者死於陽 , 抑隔別損益之數歟 。 夫五臟六腑者 , 所以配五行也 , 腑為陽 , 臟為陰 。 腑生於陰 , 臟生於陽 , 根陰根陽之義也 。 腑死於陽 , 髒死於陰 , 分陰分陽之義也 。 陽之所死 , 陰之所生 ; 陰之所死 , 陽之所生 。 陽極而生陰 , 陰極則生陽之義也 。 自子至巳 , 為陽而統乎足 ; 自午至亥 , 為陰而統乎手 , 亦陰陽互為其根也 。 以腑言之 , 水火者 , 南北之對也 。 壬膀胱水生於申 。 申者 , 手少陽三焦位也 。 經曰 : 三焦者 , 決瀆之官 , 水道出焉 。 故壬水生於申 , 死於卯者 , 水月象也 。 生於西 , 死於東矣 。 丙小腸火生於寅 , 寅者 , 足少陽膽位也 。 膽為甲木 , 甲祿在寅 , 故丙火生於寅 , 死於酉者 , 火日象也 。 生於東 , 沒於西矣 。 金木者 , 東西之對也 , 甲膽木生於亥者 , 風木之分 。 經曰 : 風生木 。 故甲木生於亥 。 死於午者 , 木陽也 , 午則陰生而陽死矣 。 庚大腸金生於巳 。 巳者 , 六陽之位 , 卦應乎乾 , 乾為金 , 故庚金生於巳 。 死於子者 , 金陰也 , 子則陽生而陰死矣 。 此四腑生死之理也 。 然木主於東而生於北者 , 水流趨東以生木也 。 火主於南而生於東者 , 鑽木取火 , 木所生也 。 金主於西而生於南者 , 金曰從革火所出也 。 水主於北而生於西者 , 水西而東 , 金所生也 。 以五臟言之 , 丁心火 , 生於酉 。 酉者 , 肺旺之位也 。 坎中之陽 , 乃火之原 。 坎位於子 , 辛金所生 , 不能再生丁火 , 故丁火乘辛金生旺之氣而生於酉 , 所以心與肺相運而位乎上也 。 死於寅者 , 寅乃顯明之地 , 丁為陰火 , 其光自伏矣 。 癸腎水生於卯 。 卯者 , 肝旺位也 , 離中之陰乃水之原 。 離位於午 , 乙水所生 , 不能再生癸水 , 故癸水乘乙木生旺之氣 , 而生於卯 , 所以腎與肝相連而位乎下也 。 死於申者 , 申 , 手少陽相火 , 所謂一水不能勝二火也 。 又水生於一 , 一者 , 天元初動之氣也 , 於卦為震 , 在卯之中 , 所以癸水生於卯 , 而震初爻為子水也 。 火生於二 , 二者 , 地元初動之氣也 , 於卦為巽 , 陽自下而上 , 陰自上而下 , 兌為少陰 , 巽之反也 , 在酉之中 , 所以丁火生於酉 , 而先初爻為丁火也 。 乙肝木生於午者 , 乙震木也 , 青龍之象 , 寄生於午 , 龍從火里出也 。 死於亥者 , 午為一陰 , 至於亥而極 , 陰老不能生乙木也 。 辛肺金生於子者 , 辛兌金也 , 白虎之象 , 寄生於子 , 虎向水中生也 。 死於巳者 , 子為一陽至於巳而極 , 陽老不能生辛金也 。 又肝在下 , 陰也 , 陰生於午 ; 肺在上 , 陽也 , 陽生於子 。 此四臟生死之理也 。 夫陽則順者 , 陽道常饒 , 故左行而有餘 , 此六腑之氣常盛 , 而病在腑易已也 。 陰則逆者 , 陰道常乏 , 故右行而不足 , 此五臟之氣常弱 , 而病在臟難愈也 。 若夫脾者 , 己土也 , 離中之陰是已 , 故離納己 。 胃土 , 戊土也 , 坎中之陽是已 , 故坎納戊 。 己土生於酉 , 死於寅者 , 心象離而生己土 , 故己與丁同生死也 。 戊土生於寅 , 死於酉者 , 腎配坎 , 腎有二枚 , 左為水不能生土 , 右為相火能生土 , 故戊與相火同生死也 。 然脾得心之氣多而喜熱 , 從火化也 。 胃得腎之氣多而喜寒 , 從水化也 。 食熱則損胃 , 食寒則損脾 , 養生之道 , 所以貴適其寒溫 , 熱無灼灼 , 寒無滄滄也 。 故傷風冷則胃強而脾弱 , 脾不主事 , 胃與右腎相火相合 , 而同歸於火 , 所以戊癸化火也 。 傷熱則脾強而胃弱 , 胃失清化之令 , 脾與心火相得而致敦阜 , 所以火炎則上益燥也 。 苟得其養 , 則脾胃稟中和之氣 , 而陰陽無偏勝之疾 ; 苟失其養 , 則脾氣歸於心 , 而成潰爛癢塌之瘡 , 胃氣歸於腎 , 而成陷伏青黑之變 , 知乎此 , 可以語瘡疹之治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