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日十日 , 順候漿行半足 , 若或稍為不順 , 此時方作膿窠 , 痘內之漿行否 , 外觀便見分明 。 毒重而壅遏者 , 乾枯退縮 ; 氣盛而升發者 , 充飽光榮 。 頭面行漿 , 四肢末起 , 見之切莫慌張 ; 腿臁發泡 , 而頰焦枯 , 見之且休歡喜 。 既已慮其發嗆 , 且又慮其喘急 。 飲食不多 , 或因臟虛而內陷 ; 水漿頻進 , 恐來泄瀉而復顛 。 調理失宜 , 倒戈反掌 。 熱甚煩渴 , 到此休依實論 ; 吐兼溏泄 , 此時定作虛看 。 紫黑乾枯 , 急攻發而或可生 ; 氣虛塌陷 , 重溫補而幸能活 。 發嗆懼其失聲 , 喘急恐其腹脹 。 瘡或白而少神 , 根雖紅而難治 ; 頂不起而軟弱 , 腳雖赤亦難生 。 淡白而闊塌 , 此內必無漿汁 ; 皮薄而嬌紅 , 有漿亦是清稀 。 犯此數端 , 八九日必然發癢 , 若還壯熱燎人 , 不癢定行乾燥 , 紫黑乾枯 , 不須著眼 , 中凝血跡 , 或可幸生 。 漿既行而半足時則未宜收斂 , 忽爾一時紫黑 , 古名倒靨 , 請君莫謂結痂 , 攻發若得其宜 , 此症猶堪復活 , 旁生血點 , 再行漿 , 危症也當文治 。 若見痰鳴而喘喘 , 黃泉其邇 ; 失聲而悽悽 , 陽數無幾 。 論死生之決斷 , 總看膿漿之有無 , 有漿則生 , 無漿則死 。 漿有六分猶可活 , 三分漿汁亦歸陰 。 內托補劑 , 速宜攻救 , 遲延一日 , 莫可誰何 , 醫若救焚 , 豈可緩乎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