麻瘋二十一論

麻瘋者 。 古人呼為癘風 。 又名惡疾 。 廣東呼為大麻瘋 。 又名疙瘩 。 外省或呼為大皮瘋 。 又曰癩皮瘋 。 染是疾者 。 夫妻兄弟子女離散 。 戚友避之 。 行道叱之 。 顛連無告 。 至此極矣 。 醫者不知受病之源 。 或言傳染 。 或言風水 。 雖非無因 。 然未必皆此之故也 。 蓋東南地卑近水之處 。 此疾尤甚 。 天氣較炎 。 地氣卑濕 。 濕熱相搏 。 乘人之虛 。 入於營衛 。 衛氣受之 。 則上身證多 。 營血受之 。 則下身證多 。 營衛俱受 。 上下俱多 。 此其大概也 。 究之無論上下 。 必氣虛 。 邪始乘之而入 。 血虛 。 邪始乘之而凝 。 結於筋絡 。 積於肌肉腠理之間 。 郁久生熱 。 故此病血熱居多 。 又或臥於濕地 。 受其熏蒸 。 或汗出後浴洗冷水 。 或濕衣沾身 。 或房勞後浴冷臥濕 。 皆能受病 。 初則血滯不行 。 漸生麻痹 。 日久漸大 。 不知痛癢 。 針之不痛 。 今年發手 。 明年發足 。 或如癬形 。 或如瘡癩 。 或似蟲行 。 或筋痛肉跳 。 久則傷形變貌 。 面生紅堆 。 耳或長大 。 時如蟬鳴 。 臉如酒醉 。 又如油塗 。 手拳腳跛 。 口喎眼斜 。 鼻塌唇翻 。 不早治 。 成廢疾矣 。
癘風古無法治 。 丹溪止用醉仙散 。 再造散二方 。 但服輕粉 。 多生輕粉毒 。 恐一疾未愈 。 又添一疾 。 又有大黃皂刺牽牛之類 。 然惟實者可用 。 氣血虛者 。 反耗元氣 。 東垣海藏 。 各有數方 。 亦兼他病而治之 。 至耆婆所列各方 。 藥多難制 。 外此方書所載 。 亦殊寥寥 。 若薜新甫癘瘍機要 。 詳於變證類證 。 而略於正治 。 要之濕熱相搏 。 邪氣乘虛而入 。 總以涼血和血為主 。 驅風驅濕為佐 。 審元氣之虛實 。 按六經以分治 。 斯治癘之要道也 。 病之輕者 。 背腰手足之間 。 形如疥癬 。 不痛不癢 。 頭面或似蟲行 。 或手足骨節間 。 撞之如刺痛 。 或時作熱 。 拭之又無 。 病之重者 。 手足生瘡 。 肉中結核 。 臉紅耳腫 。 口喎眼斜 。 至年久病深 。 壞形變貌 。 鼻塌肉崩 。 手指脫落 。 足底爛穿 。 則難治矣 。 又身有麻木 。 數月即發外 。 雖重易治 。 丹溪謂麻木乃癘疾之本是也 。 又手有痹肉 。 則虎口肉珠必焦 。 左手痹則左虎口肉焦 。 右手痹則右虎口肉焦 。 輕則肉珠瘦小 。 重則肉珠消陷 。 若兩手俱無痹肉 。 則虎口肉珠俱全 。 此法止可看手之輕重 。 面背腿足之疾 。 不驗之於此 。 面帶紫色 。 常如醉人 。 且如油塗 。 俱有微浮 。 或黑而枯瘦 。 或黃而有浮光 。 其人身上 。 必有麻木 。 或數月即發 。 或數年或數十年始大發 。 近發易愈 。 遠發難治 。 原於初起不信之故耳 。
南人謂藥治不過三五年 。 後必復發 。 俗云 。 此病只好治邪 。 不能除根 。 皆不通之論也 。 大凡染病者多貧 。 藥餌難繼 。 或半痊而囊空 。 或痊後不戒食物 。 不守禁忌 。 或治之未盡 。 有一二點痹肉未活 。 或痹肉活而皮色未復原 。 以致復作 。 此疾最忌房事 。 蓋精乃骨髓 。 精泄則毒氣乘虛而入 。 若不斷此 。 必不能治 。 愈後不再戒 。 一年必復發 。
輕者腳未吊 。 手未拳 。 鼻未塌 。 肉未崩 。 證本可治 。 而服藥無效 。 或氣虛未補其氣 。 血虛未補其血 。 又或兼有別證 。 當詳審之 。
病在外而浮者易愈 。 在內而沉者難痊 。 氣血盛者易治 。 衰者難治 。 在外而浮者 。 麻木不久尚淺 。 重扭則痛 。 毒發在外 。 或癬或紅堆 。 即遍身濕爛 。 亦可速愈 。 在內而沉者 。 痹肉沉內 。 稍稍緣開面上 。 手足背腿 。 各處紅紫之色 。 浸入肉內 。 不但現於皮膚 。 重扭不疼 。 針刺不知 。 治之必須一二年方可全愈 。
死肉紅堆 。 刺淺即覺痛者 。 不必爛 。 刺深不知痛 。 刀割不知疼 。 鼠咬不覺 。 宜用藥爛去 。 然後用膏藥貼之 。 用生肌藥敷之 。 即易平復 。 未見疾而有臭氣逼人 。 此種一發必甚 。 亦易傳染 。 蟲乃肝經風熱所生 。 肝不受病則無蟲 。 謂瘋病無蟲固非 。 謂瘋病有蟲亦謬 。 損筋者 。 手拳足痿 。 手拳不硬 。 以手按之即直 。 治之得法 。 手可復伸 。 硬者難伸 。 腳吊痿者 。 不焦可復舊 。 焦者難復 。 手焦亦然 。 折骨者手足脫落 。 四肢如冰 。 骨節挺露 。 形如枯樹 。 名為濕墜 。
濕閉久而生熱 。 熱鬱久而生痰 。 輕則鼻塞 。 重則聲啞 。 法宜清利肺經 。 痰自息 。 塞自通 。 啞自開 。 肺主氣 。 肝藏血 。 氣行則血行 。 血凝因氣滯 。 肺主皮毛 。 肝主經絡 。 肝盛而脾胃亦病 。 故現於面 。 面屬陽明胃也 。 發於四肢 。 四肢脾也 。 筋弛皮癢 。 肝之本證 。 聲啞鼻塞 。 肺之本證 。 折骨則腎病也 。 其初必由肝肺而致 。 又肝木能自生風生蟲 。 肺失治節 。 故眉落筋弛 。 治瘋者 。 當以肝肺二經為主 。
大小便不同器 。 人皆知之 。 外此 。 病人吃煙 。 亦宜避之 。 不病人吃煙 。 見病人亦宜避之 。 病人之尿 。 不可淋菸草 。 淋則吃者必生瘋病 。 此則人所不知 。 或謂人之氣血 。 各歸其經 。 豈能傳染他人 。 不知疥癬尚有傳染 。 何況瘋乎 。 父精母血 。 交媾成形 。 而所生男女 。 或染或否 。 何也 。 病在內者無不傳 。 病在外者間有不傳 。 未病而先生子 。 能禁忌者不傳 。 至云瘋病無及子女者 。 則非也 。 精血交媾 。 夫妻豈有不傳 。 男傳女者少 。 女傳男者多 。 何則 。 女人因月水下而能泄其毒 。 故瘋病者少 。 或言婦人賣瘋之說 。 理亦可信 。 又言地土所產 。 室女亦必賣瘋 。 則終身不患此病 。 而所買之人則生瘋 。 若果有此 。 當於室女經水初至時 。 即用藥治之 。 以去血熱為主 。 以平祛肝經自生之風為佐 。 但得一次現面則毒出矣 。 切不可用瘋門套藥 。 用之反致成瘋 。 存此以質高明 。
氣血俱實 。 脈實而有力 。 表劑汗之 。 使從表解 。 峻劑下之 。 使從二陰而出 。 次以清熱驅風養血之劑為丸 。 相間而服 。 又重者 。 用藥煎水熏洗 。 自當速效 。 若氣血俱虛者 。 以補血和血為主 。 佐以涼血驅風之品 。 緩緩治之 。 亦無不效 。 大凡治瘋發出者 。 易治 。 服藥即發亦易愈 。
熏洗之法 。 務要露出頭面 。 凡痹肉無汗者 。 血死濕閉故無汗 。 汗即血也 。 血枯之人 。 不可大汗 。 先養其血 。 血漸復 。 則可熏洗 。 若多服丸藥 。 久久汗出如常 。 不熏洗亦可 。
痹者肉木而不痛 。 若不針出死血 。 勢必潰爛 。 膿血淋漓 。 但針出黑血 。 不妨再針 。 若針出鮮血 。 即止 。 須一次針一處 。 不可連針數處 。 恐去血過多 。 血盡而人亡也 。 大抵爛之則效速 。 不若針之效雖遲較為穩當也 。 灸法 。 先將痹處以墨點記 。 然後以生薑一片貼上 。 用艾丸灸之 。 覺痛即止 。 但痹少則可灸 。 痹多則不勝其灸 。 當以服丸藥為主 。
死肌痹肉 。 寒濕永結 。 久則遍身發泡 。 爛而為瘡 。 膿水淋漓 。 名曰風瘡 。 又名疙瘩 。 須用藥撒之 。 令膿水乾 。 則結痂 。 久之痂自脫落 。 亦有服藥得法 。 泡破而無膿水者 。 至狀若豆瘡 。 硬如牛乳肉豆 。 結核者 。 不妨針出惡血 。 針而不愈 。 以藥爛之 。 爛後以膏藥貼之 。
男人血少 。 以養血和血為主 。 驅風行滯為佐 。 女人血多 。 以活血行血為主 。 驅風燥濕為佐 。 男人忌房事 。 女人尤忌 。 女不禁房事 。 恐受胎一二月 。 尚不知其虛實 。 投以瘋藥 。 而胎墜矣 。 胎墜則血氣俱虛 。 毒更乘虛而入 。 而病愈重 。 況男女交接 。 毒又必傳染乎 。 又凡女人 。 必兼一二味調經之品 。
癘雖惡疾 。 治之得法 。 即常用平和之藥 。 亦無不效 。 蛇蠍猶可用 。 至若砒霜 、 蜈蚣 、 斑蝥 、 輕粉之劑 。 病之極重者 。 不得已而用之 。 不可恃此以為常 。 川烏 、 草烏 、 附子 、 肉桂 。 虛寒之人 。 病愈後以之結功則可 。 以之治病則不可 。 蓋辛熱之品 。 能燥血耗血 。 血虧而病愈加 。 不可不知 。
發毒之物助毒 。 生冷之物凝血 。 凝滯之物固毒 。 煎炒之物助火 。 皆宜切戒二三年 。 若自死禽獸之肉 。 終身宜戒 。 母豬肉亦然 。
瘋疾傳染 。 事故常有 。 但迴避可也 。 不共用器 。 不同飲食 。 各房各床 。 盡力求治 。 寬以歲月 。 無不全愈 。 否則亦當調停處置 。 令衣食不缺 。 若夫妻離棄之事 。 切莫勸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