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素問 · 平人氣象 》 闕文辨
《 素問 · 平人氣象 》 於人以胃氣為本後 , 獨言三陽之脈 , 不及三陰 。 林億以為闕文 , 引 《 難經 》 呂廣說補之 。 泉案 : 三陰之脈行五臟 , 經於三陽脈後 , 即言五臟脈 , 五臟即三陰也 。 文與 《 靈 · 經脈 》 六陽氣俱絕 、 五陰氣俱絕 , 及 《 素 · 經終 》 六陽 、 五陰之終例同 。 蓋分手足言之 , 則六陽 ; 渾舉之 , 則三陽 ; 統言之 , 則五臟稱五陰經 。 實核之 , 則五臟言各有當 , 非一端也 。 三陽主軀殼 , 與 《 脈經 》 時脈之六經必兼三陰者 , 相似而不同 。《 難經 》 所言 , 亦系時脈 , 其動搖幾分云云 , 不可執以例此 。 五臟主軀內 , 兼主時 , 故五臟平脈與四時脈同 。 然四時脈通主一身 , 五臟脈專主一臟 , 故病脈 、 死脈之象 , 則與玉機所云太過不及者不同 。 讀 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 常須識此 , 勿令誤也 。 林校殊未審 。
仲景法非北學辨
仲景生於南陽 , 官於長沙 , 醫於京洛 。 今案其地 , 皆非北方郡縣 , 而洛稱中土尤著 。 仲景是書 , 將為前聖集大成 , 為後世立大法 , 而斤斤一隅之見 , 何以為仲景 ? 且歷東西晉 、 南北朝及隋唐 , 其間建都若鄴 、 若金陵 、 若長安 , 幾於五方無定 。 而 《 外臺 》 所採諸家 , 半皆當時士大夫在京師者 , 其尊仲景方 , 至於天下響應 , 及宋許白沙當南渡時 , 去仲景千有餘年 , 而傷寒九十論中 , 所紀證治 , 若合符節 。 可見通人之學 , 不以方隅限也 。 其所謂傷寒病則惡寒 、 體痛 、 嘔逆而已 , 並不大重 , 何異之有 ? 若以其處方太峻 , 則古權量不及今之十一 , 有 《 千金 》 可證 , 又何異之有 ? 夫天下事 , 果有二千年來 , 五方通行 , 末幾而止宜一方者乎 ? 人亦自求所以知仲景者可耳 !
按 《 河南通志 》 云 : 張機涅陽人 。 涅陽 , 即南陽郡之屬縣名 , 非有異也 。 惟張松北見曹操 , 以川中醫有仲景為誇(見 《 方氏條辨 》 自序 , )則與此異 。 豈仲景曾入蜀為醫歟 ? 要之 , 蜀亦西南方也 。
《 金匱 》 非論雜病書辨
丹溪謂 《 金匱 》 為論雜病之書 , 以示別於 《 傷寒論 》 似也 。 抑知 《 金匱 》 即論傷寒中雜病 , 非論一切雜病乎 ! 夫痙 、 濕 、 暍 、 奔豚氣 、 宿食 、 嘔吐 、 噦 、 下利之為寒類 , 仲景有明文 ; 百合 、 狐惑 、 陰陽毒之屬寒科 ,《 千金 》 有成例 ; 瘧 、 癰 、 咳 、 心痛 、 腹滿 、 寒疝 、 積聚 、 水氣之挾寒 , 見於 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: 中風 、 歷節 、 心痹 、 胸痹 、 痰飲 , 消渴 、 黃疸 、 驚悸 、 吐衄 、 下血 、 瘀血 、 轉筋 、 狐疝之或由風或由寒 , 詳於 《 病源 》, 虛勞必助其陽 , 肢腫必吐其痰 , 蛔動必溫其胃可見也 。 其尤著者 , 中風宜若多端 , 反取風寒濕雜至之痹為正 ; 下利宜若不一 , 專以陽脈陽症為順 ; 肺萎 、 上氣 、 淋似乎熱矣 , 而萎有甘草乾薑湯症 , 上氣有半夏越婢湯症 , 淋有弦急痛引症 。 婦人病則尤雜矣 , 則妊娠 、 嘔吐 、 產後三症 , 皆從傷寒法治 ; 經水不論過期 、 不及期 , 並主溫經湯 , 是皆以或純寒或兼寒者言也 。 若臨症者泥此概施 , 鮮不貽害 ! 作書之旨 , 自為 「 寒 」 字窮其類耳 , 勿執小異而疑大同 。 仲景自名其書曰 《 傷寒雜病論 》, 自敘其由曰宗族死傷寒 , 故迄於隋唐總呼傷寒者以此 。 自林億校成 , 始與傷寒分 。 而丹溪之說行 , 近世又以其方論多倚溫熱 , 不得其解 , 則曰此北學也 。 籲 ! 其蔽甚於丹溪矣 。
兩濕溫不可合一辨
《 難經 》 濕溫 , 言脈不言症 ;《 脈經 》 濕溫 , 言症不言脈 。 何也 ? 蓋在 《 難經 》 者既屬傷寒 , 則必有頭痛 、 發熱等症 。 又以其脈陽濡弱也 。 推得先受溫而尺熱 、 口渴在其中 ; 陰小急也 , 推得後受濕而身疼 、 拘急在其中 : 不言症而症可知已 。 其與 《 脈經 》 所言先受濕後受熱者迥別 。 後受濕者 , 其濕浮於表 , 與寒同法而減等 。 小急者緊之減象也 。 許叔微蒼朮白虎湯 , 蒼朮散濕 、 白虎治溫最合 , 緣此濕溫重在溫也 。 先受濕者 , 其濕沉於裡 , 與凡濕病同法 , 故脛冷 、 胸腹滿 , 其脈當沉 , 可以白虎概治之乎 ? 頭目痛 、 妄言 , 是濕甚於里 , 將與後受之熱合化 , 故禁汗之 , 虛表以甚里 , 蒼朮其可用乎 ? 緣此濕溫 , 雖屬中暍 , 重在濕也 。 觀其所重 , 兩者懸殊 , 朱奉議見其名同而合之 , 則奉議之不足與言傷寒也明矣 。 (三風溫准此 。 )
溫瘧辨
《 內經 》 以先熱後寒為溫瘧 , 與先寒後熱之寒瘧反對 , 而以但熱不寒為癉瘧 ,《 金匱 》 癉 、 溫二瘧皆但溫不寒 , 注家不能分別 。 泉謂瘧之命名 , 本對溫而立 。 冬感於寒及非時之溫 , 至春發者 , 其狀和順謂之溫 ; 夏感於暑及非時之寒 , 至秋髮者 , 其狀酷虐謂之瘧 。 瘧有寒 、 溫 、 無寒 , 先溫而感春寒 , 則內熱為外寒所抑 , 表實故無寒 。 曰溫瘧者 , 合二病以名之 。 仲景書言溫 、 言瘧 , 則必言溫瘧 , 立言之體宜然 。 其與 《 內經 》 不同者 ,《 內經 》 主瘧 , 仲景主溫也 , 宜所言之同溫矣 。 若癉則 《 內經 》、 仲景皆主瘧 , 宜所言之不同矣 。 但此溫瘧者 ,「 者 」 字當作 「 也 」, 與上文連讀 , 謂癉 、 溫二瘧 , 並宜白虎加桂方也 。 不然 , 自鱉甲煎丸條以下 , 皆方論並列 , 何獨癉瘧條有論無方乎 ? 徐靈胎批 《 金匱 》 本亦云白虎加桂枝湯 , 此溫瘧 、 癉瘧之主方 。
辨柔痙不惡寒之誤
《 金匱 》 痙篇太陽病發熱汗出而不惡寒者 , 名曰柔痙 。《 脈經 》 及成本 《 傷寒 》 同 。 近嘉定黃鋐校 《 脈經 》 本云不惡寒 , 一作惡寒 。 案黃序於所言一作某者 , 多據元泰定謝校本 , 謝校本又多據宋熙凝林校本 , 非不足據也 。 明刻 《 醫統正脈 》 林校本有 「 不 」 字者 , 傳寫誤衍 。 幸 《 病源 》 傷寒痙候錄柔痙 , 亦無 「 不 」 字 , 與元泰定本 《 脈經 》 同 。 明王肯堂校 《 千金翼 》 卷九亦云不惡寒 , 一作惡寒 。 然則 《 千金翼 》 亦有無 「 不 」 字者 。 巢 、 孫二書 , 多據 《 金匱 》 也 。《 金匱 》 又云 : 病者身熱足寒 , 頸項強急 , 惡寒 , 時頭熱 , 面赤 , 目脈赤 , 獨頭搖 , 卒口噤 , 背反張者 , 痙病也 。 彼經是釋痙病之綱 , 特揭 「 惡寒 」 二字 , 則知痙未有不惡寒者 。 以經證經 , 尤為可據 。 蓋剛柔之分 , 分於汗不分於惡寒也 。 此一字所關非小 , 不得不辨 。
蛟龍病辨誤
《 金匱 》 果食菜谷禁忌云 : 春秋二時 , 龍帶精入芹菜中 , 人偶食之為病 , 發時手背腹滿痛不可忍 , 名蛟龍病 。 泉謂病得之誤食龍精 , 與蛟無涉 。「 蛟 」 當為 「 咬 」 字之誤 , 在 「 龍 」 字下 。 病名龍咬者 , 以龍精入腹 , 變生小龍 , 咬人腸胃 , 故腹滿痛不可忍 。 方下云吐如蜥蠍 , 可見龍精固能生子於腹中也 。 作咬為是 。 古 「 咬 」 字恆誤作蛟 。《 靈 · 厥病 》 云 : 腸中有蟲瘕及蛟蛕 , 皆不可取以小針 , 心腹痛 , 發作腫聚 , 往來上下行 , 痛有休止 , 腹中熱喜渴 , 涎出者 , 是蛟蛕也 。 (今本 「 發 」 作 「 憹 」,「 作 」 字下有 「 痛 」 字 , 舛誤不可讀 。 茲從 《 脈經 》、《 千金 》、《 外臺 》 引參正 。 )二 「 蛟蛕 」 字 。《 脈經 》、《 千金 》、《 外臺 》 引皆作 「 蛔咬 」, 而經誤且倒 , 正與此同 。 以蛟蛕證蛟龍 , 尚何疑哉 ? 又案 : 以夏小正鳴札之義例之 , 則作咬龍亦可 , 以先知其咬 , 後知為龍也 。 咬蛕仿此 。
黃疸辨
黃 , 黃胖也 。 疸 , 五疸也 。《 金匱 》 原有諸黃 、 諸疸之別 , 特疸詳而黃略 , 讀者易混 , 因誤認諸黃為即五疸中之黃疸耳 ! 考 《 病源 》 黃病候 , 自黃病至治也 , 百四十六字 , 列症甚詳 , 必本之 《 金匱 》 逸文 。 何以言之 ? 一身盡疼 , 發熱 , 目澀 , 鼻疼 , 兩膊及項強 , 腰背急 , 乃太陽陽明表證 , 而 《 金匱 》 有黃家脈浮 , 當以汗解 , 宜桂枝加黃耆湯一條 , 證治相符 。 大便澀 , 正陽陽明胃家實症也 , 而 《 金匱 》 有諸黃豬膏發煎主之一條 , 證治相符 。《 金匱 》 既詳其治 , 不應反闕其證 , 故疑巢說本 《 金匱 》 逸文 。 且以此推之 , 黃病固有與傷寒同法者 , 故傷寒亦多病黃 。 若五疸中之黃疸 , 則與余疸同屬雜病 , 自不若黃病初起可以傷寒法治之 , 此其別也 。 巢於黃病外別有黃疸 , 與女勞疸 、 酒疸 、 谷疸 、 黑疸同列 , 而以 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 所言黃疸諸條 , 及 《 金匱 》 所言疸而渴者以下三十五字入之黃疸候 , 較之黃病論絕異 , 其分別甚嚴 , 真善讀仲景書者 。 後人誤認 《 金匱 》 標目黃疸二字 , 即五疸中黃疸 , 因以篇中諸黃云云 , 皆認為五疸中黃疸 , 而黃與五疸之治法淆矣 。 不效 , 必曰古方難用也 , 故讀書須取其至是者 。
陰黃辨
人但知黃疸之有陰陽 , 而不知陰陽之何所指也 。 一聞 「 陰 」 字 , 即確認為虛症而不疑 。 此不獨於疸為然 , 而疸之害尤甚 。 蓋疸本濕熱所為 , 無問陰陽 , 皆當以治濕熱為正 。 的系陰黃 , 則濕熱入深 , 其候重於陽黃可知 , 一投補劑 , 收住濕熱 , 當時雖瘥 , 而病根終身不拔矣 。 余見甚多 , 而卒不可奪 。 噫 ! 人亦思陰陽之論何自昉哉 ?《 金匱 》 云 : 疸病發於陰部 , 其人必嘔 ; 發於陽部 , 其人振寒而發熱 。 然則二疸之別 , 別於症之淺深 , 不別於氣之虛實 。 陰以五臟言 , 謂肺也 ; 陽以六經言 , 謂三陽經也 。 仲景書中固有此例 。 如傷寒發熱惡寒發於陽 , 無熱惡寒發於陰 ; 咽喉痛 , 面赤有斑為陽毒 , 面青身痛為陰毒 。 皆是也 。 後世不明此義 , 每遇陰症之名 , 不以為寒而用熱藥 , 即以為虛而用補藥 。 元明以來 , 比比然矣 。 景岳於陰黃多制補劑 , 其意豈欲誤人哉 ? 良由誤認一時之收住為功且速 , 而不知能料他日復發之真明且遠也 。《 大學 》 貴知至 , 信然 !
內風辨
兩經無內風之名 , 始見於 《 史 》 一百零五卷 《 倉公傳 》「 脈來滑者為內風也 」 一語 。 蓋指外風之入內者 , 不謂其自內出也 。《 千金方 》 亦頗言內風 , 細繹其指 , 與倉公同 。 惟王太僕 《 素 · 大奇 》 腎風注云 , 勞氣內蓄 , 化而為風 , 始以自內出者解經風字 , 然究不言此風宜補也 。 且 《 素 · 水熱穴 》 原腎風明言汗出逢風 , 是腎風何嘗非外入之風 , 不必如王注所云矣 。 近世內風之說盛行東南 , 嘗以意別之 , 乃中風 、 痹 、 痱及肝氣 、 腎氣等症 , 但本各有主名 , 何庸易以混號 。 且古人惟以中風諸症為外風入內 , 故制諸續命湯加減之方以治之 ; 惟以肝氣諸症為臟氣之厥 , 故制諸七氣湯加減之方以治之 。 若概目為內風 , 專為補計 , 則續命不嫌於發散 , 七氣不嫌於走泄乎 ? 夫古人立法 , 每症皆有百世不易之准 , 何獨風 、 厥兩門 , 乃至與後世大相刺謬如此耶 ? 噫 ! 異矣 。
人迎氣口辨
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 動以人迎 、 氣口對說 , 而於終始篇專著 「 太陰 」 二字於脈口上(太陰謂手太陰 。 脈口即氣口) , 其言曰 : 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 , 命曰關格 。 此一語 , 正以別人迎於氣口也 。 王注知人迎之不屬太陰 , 因以結喉旁脈當之 。 蓋本 《 素 · 陰陽別 》 三陽在頭 、 三陰在手之論最的 。 後人不知其所本 , 粗讀古經 , 轉駁王注為謬 , 而創左人迎 、 右氣口之說 , 以為本之 《 脈經 》。 豈知 《 脈經 》「 關前一分 , 人命之主 , 左為人迎 , 右為氣口 」 四句 , 一氣貫下 , 與神門訣斷兩在關後相對 , 則專謂關前一分之在左者為人迎 , 故與關後一分之神門並論 , 非統左三部言也 。 平人迎條云 , 左手寸口人迎以前脈實者 , 陽實也 , 等語 , 與 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 所言迥殊 , 細玩 「 以前 」 兩字自明 。《 脈經 》 本不誤 , 後人自誤會耳 ! 前人辨此者多 , 茲不備引 , 要惟楊上善 《 太素 》 注為獨勝焉 。
《 千金 》 辨誣
《 千金 》 卷二十六菜蔬類 , 瓜子主治下云 : 一名白瓜子 , 即冬瓜子也 , 白冬瓜子味甘 , 微寒無毒 , 除小腹水脹 , 利小便 , 止消渴 。 莧菜實主治下云 : 一名馬莧 , 即馬齒莧菜也 , 治反花瘡 。 案 : 此兩條 , 當是北宋修者所改 。 何以言之 ? 瓜子乃香瓜子 , 其與冬瓜異物 , 人人所知 , 馬齒莧之於白莧菜亦然 。 凡藥名以馬稱者 , 皆言其大 。 經以白莧為主 , 而白莧大於糠莧 , 故稱馬莧 , 對糠莧之稱細莧言 , 馬齒莧既非一物 , 安得同條 ? 若以同條言之 , 則是同物 。 而馬齒莧之主治 , 何以與白莧大殊乎 ? 孫系博學通人 , 必不若是之謬 , 緣宋以來 , 皆誤認古人單稱瓜者為冬瓜 , 又見其馬字從同 , 遂以臆改 。 陶注亦以馬莧為馬齒莧而辨其異 , 猶無大誤 。 嗚呼 ! 唐人舊說 , 被後人竄易者 , 可勝道哉 !
君火相火辨
火之稱君 、 相也 , 惟天有 , 然而人則否 。 何以言之 ?《 素問 》 說少陰君火 , 主春分後六十日 ; 少陽相火 , 主夏至前後六十日 。 與厥陰風木 、 太陰濕土等 , 同為天之六氣 。 六氣惟火 、 暑為時最長 , 故分其純者為君火 , 烈者為相火 。 相火亦謂之暑 , 乃始溫終熱之義也 , 故曰惟天有 。 然至於人身 , 則左腎水 、 右腎火 , 即為諸臟腑所秉氣液之源 。 無一臟無水 , 即無一臟無火 , 本與六氣火暑之別於四氣者不同 。 論其源委 , 心亦資源於腎 , 安得以心為火中之火而君之 , 腎為水中之火而相之 ? 且心之為火 、 腎之為水 , 不過配合五行之位如此 , 豈謂火結成心 、 水結成腎乎 ? 心之稱君 , 特十二官比例如此 , 其為五臟之一則同 , 然猶有經可據也 。 至於腎之稱相 , 並無所出 , 尤不可也 。 且五臟既皆有火 , 除心為君外 , 於分皆為相 , 何得專以相之稱屬腎乎 ? 況心腎既皆有液 , 則皆為水 , 何以無君水相水之稱乎 ? 可見 《 六元正紀 》 之說 , 斷斷不可移之人身者也 。 此等混蒙話頭 , 不可不闢 , 不闢則道之真者不見 。 相沿既久 , 至有以欲火當相火者 。 噫 ! 醫道之難言也 。 昔徐靈胎曾著 《 君火相火論 》, 專論腎火之不合稱相 , 而其義猶未盡當 。 又移 《 六元正紀 》 之說於人身者 , 宋成聊攝已不免有之 , 然其是非正不難辨 。 若雲天之二火 , 可移以論人 , 則必手臂內側後廉及心臟皆專有溫氣 , 手臂外側及三焦皆專有熱氣而可 ; 推之餘四氣 , 將謂足經外側後廉及膀胱皆專有寒氣乎 ? 足經外側前廉皆專有燥氣乎 ? 其不可也明甚 。 而承訛襲謬 , 日以加劇 , 蓋由 《 內經 》 之學 , 淺嘗者多 , 深思者少耳 !
龍雷之火辨
余素不信 「 龍雷之火補陽則消 」 之說 , 後閱葉桂 《 景岳全書發揮 · 本草正 》, 乃知有先我言之者矣 。 其言曰 : 今醫家每言龍雷之火 , 得太陽一照 , 火自消靡 。 此言甚是悖理 。 龍雷之起 , 正當天令炎熱 , 赤日酷烈之時 , 未見天寒地凍 , 陰晦凜冽 , 而龍雷作者 。 則知仍因陽亢 , 而非熱藥所能治也 。 若用熱藥 , 乃戴陽 、 格陽 , 陰極似陽之症 。 此處尚要講究明白 。 按葉說甚當 。 考龍火得水而燔 , 遇濕而焰之說 , 本始於王太僕 《 素問 · 至真要大論 》 注 , 不過藉以形大熱之氣 , 不可以寒折之 , 折之以寒 , 而熱愈不得泄 , 勢必鑠盡氣血而死 。 注中所以有物究方止之喻也 。 至真要篇前列六氣 , 後列治法 , 則此注當指感症言 。 如傷寒在表 , 身熱如灼 , 反宜桂枝之熱 , 不宜石膏之寒 , 故經文此下有反治云云 。 義止如此 , 無俟深求 。 今因葉說 , 推原及之葉書 , 系道光時 , 其五世孫所刊者 。 此言在第四卷中 。
甘草粉蜜湯方白粉辨
白粉 , 說者謂即鉛白粉 。 泉謂經處此方於已服毒藥後 , 是因毒藥不效而改治 。 若鉛白粉 , 仍系毒藥 , 何庸以毒繼毒乎 ? 蓋此方與傷寒少陰豬膚湯方 , 皆粉蜜同用 。 成注白粉益氣斷利 , 明是米粉 。 以彼例此 , 義可知已 。 考 《 外臺 》 治一切藥毒方 : 甘草三兩炙 , 以水五升 , 煮取二升 , 內粉一合 , 更煎三兩沸 , 內蜜半兩 , 分服以定止 。《 千金翼 》 治藥毒不止 , 解煩悶方 : 甘草二兩炙 , 白梁粉一升 , 蜜四兩 , 煎服法與 《 外臺 》 同 。 泉據此經為說 , 粉為米粉無疑 。 且經云毒藥不止者 , 謂藥毒傷其胃氣 , 故蛔動不止 。 若作毒藥殺蟲解 , 則豈甘草粉蜜之甘和 , 功反過於毒藥 , 而毒藥所不能殺者 , 殺之以平藥乎 ? 必無此理 。 仲景書文義簡奧 , 有當即症求方者 , 有當即方求症者 。 余作此篇 , 即方求症也 。
《 金匱 》 水莨菪辨
水莨菪 , 不見於他書 。《 本草經 》 有莨菪 , 云苦寒無毒 , 通神見鬼 , 多食令人狂走 , 與此經大同 , 其言無毒則反 。《 綱目 》 直引此經於莨菪下 , 意謂水莨菪即莨菪也 。 但莨菪非菜類 , 又希用 , 仲景緣何慮其誤食 ? 李氏必誤 。 考 《 百一方 》 云 : 菜中有水莨 , 葉圓而光 , 生水旁 , 有毒 , 蟹多食之 , 人誤食之 , 狂亂如中風狀 , 或吐血 , 以甘草汁解之 。 其論全據此經 , 而云水莨是 。 經文 「 莨 」 讀如艮卦之艮 ,「 菪 」 字衍也 。 水茛似水堇 , 堇為菜屬 , 故云菜中有水茛 , 以其似堇 , 故著誤食之戒 ,《 百一 》 所據當不誤 。 且經於上節言鉤吻似芹 , 誤食殺人 。 說者謂鉤物似毛茛 , 此節光茛 , 正與上反 , 皆為食芹者辨其似 。 下節言蛟龍病 , 又為食芹者潔其治 。 數節皆特明芹之禁忌 , 則非茛菪明矣 。 此種亟當削正而自明已 , 然無人議及於此 , 嘆讀書之難 。
常蜀截瘧辨
古治中暑用腦 、 麝 , 而治瘧用常 、 蜀 、 法異意同 , 何以言之 ? 無形之暑氣痹著膈間 , 蒸痰結固 , 既非表寒可汗 , 又非裡實可下 , 必須氣烈開提之藥 , 直達病所 , 追逐其痰 , 斯無形者失所恃而去 。 瘧須常 、 蜀 , 猶暑須腦 、 麝也 , 但淺深之別 , 各有宜耳 ! 今治中暑 , 尚知遵古 , 獨於常 、 蜀 , 僉謂其截瘧釀變 。 然余目驗蘇州 、 吳江 、 震澤等處 , 其俗呼常山為甜茶 , 遇瘧發輒採鮮者一大把煎服 , 皆輕者止 、 重者減 , 未聞有止後變生者 。 余踵用其法亦然 。 夫截之為言 , 堵塞也 。 藥之能堵截病由者 , 必其性澀壅 , 足以遏住經絡 , 斯留邪而釀變 , 非常 、 蜀開提之性所及也 。 為斯說者 , 盍觀 《 外臺 》、《 聖濟 》 各集漢魏以來千餘年諸治瘧名方几千首 , 而用常 、 蜀者十之八九 。
癟螺痧辨
光緒紀元之十一年夏秋 , 有疫盛行於大江之南 , 其症惡寒 、 四逆 、 頭疼 、 體酸 、 短氣 、 汗出 , 或吐瀉 , 湖中死者日數十人 。 人以其指頭之肌之陷也 , 謂之曰癟螺痧 ; 又以其半日輒死也 , 亦曰六時痧 、 曰子午痧 。 嗣後間數歲或一歲輒復行 , 至今十年未已 。 客有問余者曰 : 何氣使然也 ? 古人亦言之否 ? 笑應之曰 : 天止六淫 , 人止五志 , 病雖百變 , 不出兩端 , 自仲景著論而後 , 至於唐宋而降 , 治法備矣 。 循途守轍 , 弗之有誤 , 醫者之能事畢矣 , 然而人以為數見不鮮也 。 其黠者因摘古人之所略 , 矜言創穫 , 以新一時之耳目 。 故於熱病必稱白㾦 , 曰此古書所無也 ; 於喉風必稱白喉 , 曰此古書所無也 。 如此方可動人聽聞 , 把持由我 , 而其術易行 。 嗚呼 ! 巧則巧矣 , 抑思其所用方 , 果能外古人治熱病與喉症之方乎 ? 吾知其名可改 , 其法不可改也 。 今癟螺痧即暑月之中寒耳 ! 其吐瀉者即霍亂耳 ! 其正名自在古人論中 , 所傳治癟螺痧十餘味一方及雷公散 , 皆古人治霍亂及暑月中寒之常法 , 何奇之有 ? 吾子徒受人愚耳 ! 每見虛弱人手浸冷水久 , 或猝遇大冰雪 , 皆令螺癟 , 何獨為痧異 ? 其痧而死也 , 死於汗 , 死於瀉 , 非死於癟螺 。 不死於癟螺 , 即不言癟螺也可 。
駁元陰
近徐靈胎砭趙養葵之改太極也 , 曰人身有元陽無元陰 , 大哉言矣 ! 人身如天地 , 元陽猶 《 易 》 之太極 ; 元陽動而為陽 , 靜而為陰 , 猶兩儀也 。 惟元陽動而為陽之陽 , 方可以陰字對之 ; 若元陽則無可與匹者 , 安得有元陰 ? 夫元陽所息曰陽 , 所消曰陰 。 陽者揚也 , 言元陽所發揚也 ; 陰者隱也 , 言元陽所隱藏也 。 不觀之十二闢卦乎 ? 息則為陽爻 , 消則為陰爻 。 陽爻作一象 , 元陽之實之也 ; 陰爻作一象 , 元陽不在而位虛也 。 貴陽賤陰 , 職是之故 。 故謂人身有陰則可 , 謂人身有元陰則不可 。 至於治病 , 亦一以元陽為主 , 元陽虛則培之 , 亢則抑之 。 明乎此義 , 而陰陽二字始得其解 。 吾於國朝諸醫 , 不能不推尊洄溪一老 。
駁吳喻二家說溫疫之非
泉昔著 《 溫疫說 》, 以證其自時氣來 , 復慨吳又可 、 喻嘉言之惑人也 , 而為此駁 。 吳 、 喻之言曰 : 溫疫感受 , 異於傷寒 , 異於溫熱 , 又異於非時寒疫 , 是天地間另有一種戾氣為之 。 夫謂溫疫異於傷寒 、 溫熱 , 與傷寒例合可 ; 謂溫疫異於非時寒疫 , 與例不合 , 而合猶可(例文以溫疫即寒疫之變 ; )至謂另有一種厲氣 , 則例無此文 , 不可 。 天地間止有六氣 , 其厚者即為厲氣 , 厲氣有毒 , 毒者厚也 。 此外果有另一種氣 , 可與並列為七 , 何以軒 、 岐 、 鵲 、 景如此神聖 , 而無一字及之 ? 原大兵荒後所以有疫者 , 非謂人屍混處之故 , 以人憂勞倍苦 , 則正氣倍虛 , 非時之氣易入 , 而為病易深耳 ! 要其所感之氣 , 仍是六氣 。 天何嘗特設另一種厲氣 , 以困此身遭兵荒者乎 ? 吳 、 喻不解例意 , 妄斥叔和 。 豈知仲景書賴叔和存 , 無叔和即無仲景也 。
駁 《 臨證指南 》 二條
葉氏桂 《 臨證指南 》 一書 , 於溫熱 、 脾胃最精 , 似可為初學法 。 然其可議者不少 , 如溫熱類 , 以神昏為心包絡病 。 考古說神昏屬陽明 , 見於 《 素 》 脈解厥逆及 《 金匱 》 中風等篇 , 而 《 靈 》 經脈篇釋心包絡經是動所生病 , 無神昏不知人之說 , 則葉氏之於經學可知也 。 脾胃類 , 則雲陽明陽土 , 得陰始安 ; 太陰陰土 , 得陽始運 。 夫以陰療陽 、 以陽療陰 , 似也 。 但胃若虛 , 自宜以陽藥培之 , 仲景於傷寒下後諸治皆用乾薑 , 義可見也 ; 脾若虛 , 自宜以陰藥培之 , 仲景於亡津諸治皆用人參 , 義可見也 。 自難執一而論 。 此二條皆徐靈胎所未及駁者 , 而誤人也亦不淺 。
十三科考
十三科有兩說 : 大方家說寒一 、 內二 、 喉三 、 目四 、 瘍五 、 傷六 、 金鏃七 、 女八 、 兒九 、 痘疹十 、 針灸十一 、 祝由十二 、 符禁十三 。 明王肯堂 《 證治準繩 》、 近王晉三 《 古方選注 》 皆如此 。 祝由家說並符禁於祝由 , 另立風科以足其數 。 考祝由無不用符禁者 , 符禁安得別為一科 ? 中風之病千頭萬緒 , 自應另立 , 不可與內科混 。 且內科者 , 主飲食 、 起居 、 房室 、 情志之病 , 而中風之邪自外致 , 不自內生 , 不得屬之內科 。《 史 · 扁鵲傳 》 扁鵲至洛陽 , 貴小兒 , 即為小兒醫 ; 至邯鄲 , 貴婦 , 即為帶下醫 ; 至周 , 貴老人 , 即為耳目痹醫 。 夫耳目痹醫 , 即風科也 。 則風科之自為一科也 , 由來舊矣 。
《 金匱 》 馬刀考
注家皆謂馬刀為瘡 , 形長如馬刀蛤 。 然經文與俠纓對舉 , 俠纓以部位名 , 而馬刀以形似名 , 儷語不類 。 馬刀當亦部位之名 , 與俠纓相近 。 大約是頸側䐃肉 , 在耳之下 , 而略近於後 , 下當肩井之上 , 揣之曲肖馬刀者 。 頸側䐃肉之名馬刀 , 猶掌側白肉之名魚乎 ! 取於物為假 , 亦古命名之例 。 夫生於俠纓之處曰俠纓 , 則生於馬刀之處曰馬刀 。 經之對舉 , 義當如此 。《 千金 》 九瘻篇以馬刀瘻 、 馬刀肩腫二症 , 與掖下腫 、 吻傷 、 四肢不舉 、 喉痹 、 天牖中腫等 , 作一例文法 。 掖下 、 吻 、 肢等既是部位 , 則馬刀可推 。 其尤著者 ,「 馬刀肩腫 」 四字 , 謂馬刀與肩俱腫也 。 以 《 千金 》 證 《 金匱 》, 決然已 。 若瘡形之長者 , 則與圓者何別 , 而必提出言之 ? 且俠纓之瘡未必無長 , 頸掖之瘡未必盡長 , 又何以別之 ? 詳經意不問長否 , 苟生於頸側䐃肉間 , 總謂之馬刀而已矣 。
此篇專明 《 金匱 》 之馬刀 , 若執是以概近世方書則否 。 願用近世書者 , 勿引 《 金匱 》 也 。 自記 。
命門考
《 難經 》 左為腎 , 右為命門 。 命門者 , 精神之所舍 , 原氣之所繫也 , 男子以藏精 , 女子以系胞 。 案 《 銅人 》 任脈有石門穴 , 一名精路 , 一名命門 , 一名丹田 , 在臍下二寸 , 三焦募也 。 其旁有足少陰四滿二穴 , 一名髓府 , 去腹中行一寸 , 足少陰 、 衝脈之會 , 是男子之精藏於臍下二寸也 。 又關元在臍下三寸 , 左為胞門 , 右為子戶 , 去腹中行二寸五分 , 為足少陰 、 衝脈之會 。《 病源 》 三十八 , 胞門 、 子戶主子精 , 神氣所出入合於中 , 黃門 、 玉門 、 四邊主持關元 , 禁閉子精 。 關元主藏魂魄 , 婦人之胞 , 三焦之府 , 常所從止 , 是婦人之胞系於臍下三寸也 。 以此推之 , 精宮高於胞宮一寸 , 非同一穴 , 且命門在十四椎下 , 去二穴遠 , 當是 《 難經 》 混稱之故耳 ! 其稱命門者 , 名同實異也 。 男子精自石門離宮 , 至橫骨約四寸而出於玉莖 , 能射者為有力 , 不能射者為無力 。 其與女子交 , 則莖頭當女子中極之下 , 龍門之次 , 其瀉精正當關元 , 旁當胞門 、 子戶 。 故 《 病源 》 有胞門 、 子戶不受男精之論 。《 千金 》 云 : 進火之時 , 當至陰節間而止 。《 外臺 》 云 : 下精時入玉門半寸許為佳 。 此莖頭當龍門之證 。
胞門龍門玉門考
《 脈經 》 帶下有三門 : 已產屬胞門 , 未產屬龍門 , 未嫁屬玉門 。 案已產之帶 , 由胎育來 , 其屬胞門易曉 ; 若未產即已嫁 , 其帶應由房室來 , 而屬龍門 ; 未嫁之帶 , 應由邪思來 , 而屬玉門何故 ? 考胞門在關元旁 , 去臍三寸 , 再下一寸為中極 , 一名玉泉 , 其下有龍門穴 , 內當交骨孔中 。《 千金 》 云 : 龍門在玉泉下 , 女子入陰內外際 。《 翼 》 云 : 龍門是陰中上外際是也 。 女子傷於丈夫之病 , 多在龍門 。 何以言之 ?《 千金 》 云 : 進火之時 , 當至陰節間而止 。 蓋謂陰內交骨節間也 。《 外臺 》 云 : 下精時入玉門半寸許為佳 。 蓋玉門內半寸許 , 正當交骨孔間 , 與男子交時 , 龍門以屢開而傷 , 故已嫁之帶屬此 。 玉門即陰門 , 在交骨間 , 無穴 。 若未嫁 , 龍門尚未經開 , 其因邪思而致營熱者 , 止為病在經絡 , 玉門亦經絡外候 , 故未嫁之帶屬此 。《 脈經 》 分別絕精 。 又案 《 病源 》 云 : 胞門 、 子戶主子精 , 神氣所出入合於中 , 黃門 、 玉門 、 四邊主持關元 , 禁閉子精 。 彼論三門淺深同此 , 則黃門當即龍門 。 以穴言稱龍門 , 以門言稱黃門 , 各有當也 。 妊娠為夫所動 , 則龍門傷 , 不能持關元 , 即致胎墮 , 故 《 千金 》、《 外臺 》 諸書治胎落 , 有灸龍門者 。
白虎病考
唐宋人論白虎病 , 證治不一 , 猝不易曉 。 以泉考之 , 其別有三 。 一為年神 。《 病源 》 卷四十八云 : 太歲在卯 , 即白虎在寅 。 准此推之 , 知其神所在 , 小兒有居處觸犯此神者 , 便能為病 , 其狀身微熱 , 有時啼喚 , 有時身小冷 , 屈指如數 , 似風癇 , 但手足不瘛瘲耳 ! 又 《 外臺 》 卷十三 , 蘇孝澄云白虎病 , 婦人因產犯白虎 , 丈夫因眠臥犯白虎 , 其病口噤 , 手拳 , 氣不出是也 。 一為糞神 。《 證類本草 》 云 : 白虎鬼古人言如貓 , 在糞堆中 , 亦云是糞神 。 今時掃糞 , 莫置門下 , 令人病此 。 陳藏器云治法 , 以雞子揩病者痛處 , 咒愿送著糞堆頭上 , 勿反顧 , 不過三次瘥 。 白虎是糞神 , 愛吃雞子也是也 。 今湖俗名此曰送客人 。 但古為白虎設 , 今則沿用而忘所自耳 ! 一為歷節風 。 以其百節皆痛 , 晝差夜劇 , 如虎之齧 , 故名 。 亦見 《 外臺 》。 近世謂之白虎歷節 , 治屬風家 。 白虎病須別此三者 , 斯知古論有條不紊 。
羊脛骨考
宋 · 朱端章 《 衛生家寶 · 產科備要方 》 卷七追命散方 , 治婦人血症 , 方中有羊脛炭 , 云即炭中圓細緊實如羊脛骨者 , 取三四寸 , 卻作十餘段 , 別以著灰同燒通紅 , 淬入醇酒中 , 如此七遍 , 烘乾為末半兩 。 案 《 綱目 》 炭火 、 羊脛骨下 , 皆不載此方 。 獨 《 蘇沈良方 》 小兒吞鐵方 , 剝新炭皮為末 , 調粥服 , 炭屑裹鐵而下云云 , 與 《 談野翁方 》 誤吞銅鐵 , 以羊脛骨燒灰 , 煮稀粥食 , 神效云云正合 。 而 《 綱目 》 卷五十二 , 採談方乃入羊部 , 不云即炭 。 他書亦未有言羊脛骨如朱說者 , 則訛以傳訛久矣 。
四十難義疏
四十難 : 肝主色 , 心主臭 , 脾主味 , 肺主聲 , 腎主液 。 其義難明 。 泉擬為之疏曰 : 氣之蘊藉而徵者為色 , 其發越而透者為臭 , 其搏擊而出者為聲 , 其團聚而流者為液 。 陽氣者升於東 , 升者陽之始也 。 尚被陰蒙 , 不得遽出 , 蘊藉於中 , 而徵中外 , 則為色 。 東位肝 , 故肝主色 。 陽氣者極於南 , 極者陽之泄也 。 盛陽充滿 , 發越於上而為臭 。 南位心 , 故心主臭 。 陽氣者衰於西 , 陽消則陰長 , 陽不勝陰 , 反受其爍 , 則震盪而不靖 , 於是乎有聲 。 西位肺 , 故肺主聲 。 陽氣者伏於北 , 伏者團聚而不散 , 則釀之蒸之而液生焉 。 北位腎 , 故腎主液 。 陽氣者和於中央 , 和者陰陽平 。 陽主氣 , 陰主質 , 氣與質合而味生焉 。 中央位脾 , 故脾主味 。 五主之義如此 。
訂正 《 素問 · 通評虛實論 》 經文並補註
所謂重實者 , 言大熱病氣實脈滿 , 是謂重實 。
尺膚候周身之寒熱 。 今云大熱病 , 則尺實可知 , 故下文重虛一段 , 以尺虛對說 。
經絡皆實者 , 是脈急而尺緩也 。
今本 「 脈急 」 作 「 寸脈急 」。 案注脈急 , 謂脈口急也 , 是王本原無 「 寸 」 字 。 脈謂脈口 , 統三部言 。 尺謂尺膚 。 候經在脈口 , 候絡在尺膚 。 後人誤以尺緩為切法 , 因別脈急為寸脈急 , 而衍 「 寸 」 字 。 若經本有之 , 注不得截去之 。
絡氣不足 , 經氣有餘者 , 脈熱而尺寒也 , 秋冬為逆 , 春夏為從 ; 經虛絡滿者 , 尺熱滿脈寒澀也 , 此春夏死 , 秋冬生也 。
今本脈熱 、 脈寒澀 「 脈 」 下皆有 「 口 」 字 。 蓋涉注中脈口熱 、 脈口寒而誤衍 , 今從 《 脈經 》 削正 。 上文脈急而尺緩也 , 亦無 「 口 」 字 。
何謂重虛 ? 脈虛 、 氣虛 、 尺虛 , 是謂重虛 。
今本脈虛 、 氣虛作 「 脈氣上虛 」。 今從林校正 。 案重虛即重實之反 , 則當脈症亦反 。 脈虛反上脈滿 ; 氣虛反上氣實 ; 尺虛反上大熱病 , 以尺虛則身無大熱可知也 。 王注言尺寸俱虛 , 詳其詞旨 , 正釋脈虛 、 尺虛 , 則王本原不誤 。
所謂氣虛者 , 言無常也 。
注 : 寸虛則脈動無常 。「 寸 」 字乃 「 氣 」 之誤 。 氣為脈氣 。 明經文脈虛之 「 脈 」, 專謂寸口 , 尺虛之 「 尺 」, 專謂尺膚 , 而氣虛之 「 氣 」, 則統謂尺寸運行之氣 , 義深且當 。 楊上善以膻中不足釋氣虛 , 終不若王氏之精也 。 此注與上注尺寸俱虛相印 , 欲人互推以見義 。 寫者誤 「 氣 」 作 「 寸 」, 則難通矣 。 易一字義了 。
尺虛者 , 行步恇然 。
行步恇然者 , 寒懍不能自持之狀 。 蓋尺膚本候周身 , 尺虛則必身寒 , 與上文重實之大熱反對 。 緣經不質言而形容之 , 故淺人不得耳 ! 今因注略 , 故補明之 。
脈虛者 , 不象陰也 。
注 : 不象太陰之候也 。 何以言之 ? 氣口者脈之要會 , 手太陰之動也 。 詳王意 , 讀象為像 。《 易 》 云 : 象也者 , 像此者也 。
寒氣暴上 , 脈滿而實 。 實而滑則生 , 實而逆則死 。
實謂氣實也 。 寒氣暴上 , 則尺虛可知 。 上文重實 、 重虛二端 , 謂尺 、 氣 、 脈三者之各極一偏者 , 此節謂氣 、 脈二者 , 如上重實而尺獨異者 。
脈實滿 , 手足寒 , 頭熱 , 春秋則生 , 冬夏則死 。
此節承上脈滿實 , 而言其有寒有熱者 。
其形盡滿者 , 脈急大堅 , 尺澀而不應也 。 如是者 , 從則生 , 逆則死 。 所謂從者 , 手足溫也 。 所謂逆者 , 手足寒也 。
此氣實而脈虛 、 尺虛者 。 此經明言尺澀 , 而以從 、 逆並言 , 見尺澀亦有手足溫者 。 可證上文手足寒為氣虛 , 非尺虛 , 而脈實滿 、 頭熱 , 為脈實 、 尺實也 。
消癉 , 脈實大 , 病久不可治 ; 脈懸小堅 , 病久不可治 。
今本脈實大病久下無 「 不 」 字 。 詳註云 : 久病氣血衰 , 脈不當實大 , 故不可治 。 是王本原有 「 不 」 字 。 巢氏 《 病源 》 云 : 消癉之脈 , 實牢大者死 , 細小浮者死 。 巢說正據此經 。 而云實牢大 , 云細小浮 , 則經 「 堅 」 字當在 「 大 」 字上無疑 。 且經文是帝問消癉虛實 , 則岐伯當明實脈 、 虛脈以對之 。 實堅大是實 , 懸小正是虛 , 問答相符 。 不當反列 「 堅 」 字於懸小 , 致令虛實相亂 。 浮即懸 , 牢即堅 。
校正 《 靈樞 · 經脈篇 》 經文
起於大指次指之端 。
《 脈經 》 此下有 「 外側 」 二字 。 案 : 經於諸指端 , 皆不言何側 。 然以穴求之 , 則 《 脈經 》 亦得 。
入肘下廉 。
《 脈經 》「 入 」 上有 「 上 」 字 , 兩通 。「 下 」 作 「 外 」。 案 : 陽明行身之前 , 不應入肘下廉 。 本經肘髎穴 , 正當肘外廉 , 不在下廉 , 當從 《 脈經 》 改正 。
從缺盆上頸貫頰 。
《 脈經 》「 盆 」 下有 「 直入 」 二字 。 案經於脈之從此伏行者 , 通謂之入 。 本經自巨骨至天鼎無穴 , 明系缺盆上頸之次 , 是伏行也 。 若如今本 , 似缺盆以前浮行而上頸 , 於經隧穴道不合 。
入下齒中 。
《 脈經 》「 齒 」 下有 「 縫 」 字 。 馬注及卷三寒熱篇注引皆同 , 是明時經文尚不誤 。
頸腫 。
《 脈經 》「 頸 」 作 「 䪼 」。 案 :《 素 · 至真要大論 》 少陰在泉 , 民病齒痛䪼腫 。 新校正引 《 甲乙經 》 亦作 「 䪼 」。 蓋目下曰䪼 , 本經脈挾鼻孔 , 正當目下 , 故有䪼腫一症 。 若缺盆上頸之次 , 脈已伏行 , 不得復有腫症 。
起於鼻之交頞中 。
《 素 》 五臟生成 、 平人氣象注兩引皆無 「 之 」 字 。 案 : 有 「 之 」 字則似 ,「 交頞 」 二字 , 為脈次之名 。 詳馬注云 : 起於鼻之兩旁迎香穴 , 上行而左右相交於頞中 。 則經原不衍 。
上入齒中 。
《 脈經 》 作 「 入上齒中 」, 與手陽明入下齒中相對 。 案 : 上齒屬足陽明 , 下齒屬手陽明 , 經有明文 。 若混言齒中 , 則上下莫辨 。 且本經自鼻至齒至口 , 明系下行 , 何得云上入 ?
起於胃口 , 下循腹裡 。
《 脈經 》「 口 」 字在 「 下 」 字之下 。《 素 · 五臟生成 》 注引同 。 馬注亦云 : 起胃下口 , 循腹裡 , 則經本不誤 , 傳寫倒之 。
以下髀關 。
王注 《 素 · 五臟生成篇 》 引無 「 關 」 字 。
下廉三寸而別 , 下入中指外間 。
《 脈經 》「 廉 」 作 「 膝 」。「 別 」 下有 「 以 」 字 。 案 : 本經自中指內間分支至外間 , 不得云下廉 。 馬注正作下膝 , 則經文本不誤 。 蓋上一支入膝髕中 , 此支不入髕中 , 而從膝浮行下三寸而別也 。「 以 」 字依此篇通例應有 。
善呻數欠 。
《 脈經 》「 呻 」 作 「 伸 」。 蓋以善伸數欠為一症也 。《 禮記 》 云 : 君子欠伸 。 若呻為腎病 , 不應屬胃 。
則惡人與火 。
《 素 》 脈解及陽明脈解 「 則 」 下皆有 「 厥 」 字 , 義長當補 。
心欲動 , 獨閉戶塞牖而處 。
《 脈經 》「 欲 」 字在 「 動 」 下 , 屬為句 , 無 「 塞 」 字 。《 素 · 陽明脈解 》 同 。 蓋古本 《 靈樞 》 如是 。 且 《 脈解 》 不釋 「 心動 」 二字 , 是上屬 「 驚 」 字為說 。
甚 。
《 素 · 脈解 》 於 「 病至 」 作 「 甚 」,「 甚 」 作 「 病至 」, 與此互異 。 釋經文當從脈解改正 。 蓋 「 閉戶牖 」 以上 , 為衛氣自虛之症 ;「 上高 」 以下 , 為衛氣大實之症 。 實者病也 。 如今本則不可通 。
口喎唇胗 。
《 脈經 》「 胗 」 作 「 緊 」。 案口喎屬筋病 , 與脈病不幹 。「 喎 」 當為 「 瘑 」, 謂口生瘑瘡 , 與唇胗同為瘍症 。 喎本俗書 , 古無口旁 , 此經原文必作咼 , 蓋即瘑之省 , 淺人誤認之耳 ! 緊即瘕之假 , 謂唇瘡胗緊 , 兩通 。 詳余所撰 《 證原 》 中 。
大腹水腫 。
案此經皆論症狀 , 不及病因 , 何獨於此言水腫也 ?《 素 · 脈解 》 云 : 所謂客孫絡 , 則頭痛 、 鼻鼽 、 腹腫者 , 陽明並於上 , 上者則其孫絡太陰也 , 故頭痛 、 鼻鼽 、 腹腫也 。 彼文是釋大腹腫 , 而無 「 水 」 字 , 亦可見此經衍也 。 寫者以水氣門中有大腹水腫之名 , 因致舉燭之誤 。
得後與氣 , 則快然如衰 。
《 脈經 》 作 「 得酸與熱 , 則快然而食 」。 泉案 :「 後 」 與 「 酸 」 偏旁相似 ;「 氣 」 或作 「 炁 」, 與 「 熱 」 相似 ;「 衰 」 與 「 食 」 下截相似 。 故致牴牾 。
心下急痛 。
《 脈經 》 此下有 「 寒瘧 」 二字 , 疑衍 。
不能臥 。
《 脈經 》 作 「 好臥不能食肉唇青 」 八字 。 案 : 胃病則不能臥 , 脾病則好臥 。 以此論之 ,《 脈經 》 是也 。 余義未詳 。
股膝內腫 。
《 脈經 》「 腫 」 作 「 痛 」, 義長 。 案 : 腫 , 衛病 ; 痛 , 榮病 。 所生病下 , 不應錯出衛病之症 , 當從 《 脈經 》 改正 。
出肘內側兩筋之間 。
《 脈經 》「 筋 」 作 「 骨 」。
入缺盆 。
《 脈經 》 此下有 「 向腋 」 二字 , 義匝 。 頰腫頸頷肩臑肘臂外後廉痛 。
《 脈經 》「 頰腫頸頷 」 四字作 「 䪼頷腫頸 」。 案 :《 脈經 》 之文 , 合於脈道行次 , 當補 「 䪼 」 字 , 改 「 頷 」 字 。
下挾脊貫臀 。
《 脈經 》 作 「 下會於後陰 , 下貫臀 」。 案 : 本經所生病中有痔 , 痔為後陰病 , 經有生於後之陰症 , 必有會於後陰之脈 。 本篇云 : 足太陽之正 , 其一道下尻五寸 , 別入於肛 。 與 《 脈經 》 文合 。 此經不應脫去 , 此脈當從 《 脈經 》 改正 。
頭囟項痛 。
《 脈經 》「 囟 」 作 「 腦 」,「 項 」 作 「 頂 」。 案 : 以本經從巔入絡腦論之 ,《 脈經 》 義長 。 如馬本則項痛一症 , 與下復 , 非也 。
氣不足則善恐 。
《 素 · 脈解 》 作 「 少氣善怒 」, 是氣不足 , 與善恐當平列 ,「 則 」 字衍也 。 自飢不欲食以下至此 , 皆為氣不足所生 , 何獨一善恐也 ? 當從脈解削正 。
是為骨厥 。
《 脈經 》「 骨 」 作 「 腎 」。
循胸中 。
《 脈經 》 無 「 中 」 字 。 案本篇通例 , 凡言循者 , 皆系浮行之脈 。 若胸中則為脈道伏行之次 , 當注云若入 , 不當云循也 。 經無 「 中 」 字 , 顯然 。 馬注亦無 「 中 」 字 。
布膻中 。
《 脈經 》「 布 」 作 「 交 」。 案 : 馬注亦作 「 交 」。 則經本不誤 , 否則上言布 , 下言散 , 豈不義復 。
以屈下頰至䪼 。
《 脈經 》「 頰 」 作 「 額 」。 案本經從耳上角而下 , 自額至䪼 , 其勢順 ; 自頰至䪼 , 其勢逆 。 且經果有此迴繞之脈 , 亦當云以屈下頰 , 復上䪼 , 不得如是立文也 。 急當從 《 脈經 》 改正 。
下大迎 , 合手少陽 , 抵於䪼 。
《 脈經 》 引此有二文 : 一作 「 上迎手少陽於巔 」, 一本與此同 , 但無 「 抵 」 字 。 案馬注亦無 「 抵 」 字 , 則經本不衍 , 當削正 。 至 「 上迎手少陽於巔 」, 揆之穴道甚合 。 蓋在陽白 、 眼隼 、 目窗 、 正營 、 承靈 、 腦空之次 , 於馬本較備 , 必當從 《 脈經 》 改正 。
入小指次指之間 。
《 脈經 》「 間 」 作 「 端 」, 義長 。 蓋小指次指即無名指 , 非是兩指 , 不當云 「 間 」。
還貫爪甲 , 出三毛 。
《 脈經 》「 貫 」 下有 「 入 」 字 。 案 「 三毛 」 無義 , 依足厥陰經經文 , 當為叢毛 。
頷痛 。
《 脈經 》 作 「 角額痛 」。 袁校本作 「 頭角痛 , 額痛 」。 案 : 本經自頰車下頸 , 不及頷 , 不當有頷痛一症 。 其支脈自目兌眥上迎手少陽於巔 , 必過額無疑 , 應有額痛一症 ,《 脈經 》 義長 。 至 「 頭角痛 」 三字 , 即上 「 頭痛 」 二字之異文 , 但三陽惟太陽居頭之正 , 得專稱頭痛 , 少陽止經頭角 , 自當雲頭角痛 , 不當混言頭痛也 。
循股陰入毛中 。
《 脈經 》「 陰 」 字在 「 入 」 字下 。 案本篇之例 , 或曰前廉 、 後廉 , 或曰內側 、 外側 , 內廉 、 外廉 , 從無以陰陽立名者 。 依例當云 : 循股內廉 」, 以上文已云 「 上膕內廉 」, 故省其文曰 「 循股 」。 當從 《 脈經 》 更正 。
則津液去皮節 , 津液去皮節者則爪枯 、 毛折 , 毛折者則毛先死 。
《 難經 》「 則津液去 」 句 ,「 皮節津液去皮節者 」 八字 , 作 「 津液去則皮節傷 , 皮節傷者 」 十一字 。《 脈經 》 同 。「 爪 」 字 《 難經 》 作 「 皮 」。《 脈經 》 與經同 。「 毛先死 」《 難經 》 與經同 ,《 脈經 》 作 「 氣先死 」。 案 :「 津液去皮節 」 無義 ,《 難經 》 為長 。 若爪則足厥陰之候 , 非手太陰之候 , 不當列此 。 即 《 難經 》「 皮 」 字 , 亦與上 「 皮傷 」 義復 。 以經文單承 「 毛折 」 二字推之 ,「 爪枯 」 二字當為衍文 。「 毛先死 」 與 「 毛折 」 義復 。 以下四段經文例之 , 則作 「 氣先死 」 為的 , 且與上 「 氣不榮則皮毛焦 」 允協 。 又案 : 上文已云 「 皮毛焦 」, 此文復云 「 皮節傷 」, 何於皮獨詳也 ? 古人恐無此重複文法 。「 皮節 」 當為 「 肢節 」 之誤 。「 肢 」 古或作 「 支 」, 與 「 皮 」 形似 , 故誤 。
則脈不通 , 脈不通則血不流 , 血不流則髦色不澤 , 故其面黑如漆柴者 。
《 脈經 》「 則脈不通 」 四字下有 「 少陰者心脈也 , 心者脈之合也 」 十二字 。《 難經 》 與經同 。《 難經 》「 髦色不澤 」 作 「 色澤去 」, 無 「 髦 」 字 。 案 : 以上下四節經文例之 , 則十二字當有 。 此十二字 , 是釋經文以脈不通 , 候少陰氣絕之故 , 無者傳寫脫之耳 !「 髦 」 字衍 。《 素 · 六節臟象論 》 云 :「 心 , 其華在面 , 其充在血脈 」, 是候心者當在面與脈 。 色不澤謂面色黑 , 與 「 故 」 字緊接 , 下若有 「 髦 」 字 , 則謂髦發之枯 , 非謂面色之黑矣 。 故其以下八字 , 接得上否 ? 且髦為手太陰之候 , 何得列此 ?
則脈不榮肌肉唇舌者 。
《 難經 》、《 脈經 》 並作 「 則脈不榮其 , 口唇者 」, 義長 。 如馬本則上下皆不圓 , 且舌為足厥陰之候 , 非足太陰之候 , 自是 「 口 」 字之誤 。
則舌萎 。
《 難經 》、《 脈經 》 並無 「 舌萎 」 二字 。 案 : 當從彼削正 , 義見前 。
故骨不濡 , 則肉不能著也 。
《 脈經 》「 著 」 下有 「 骨 」 字 。 案 :《 難經 》 云 「 肉不著骨 」, 是 。 經文固有 「 骨 」 字 。
則筋絕 。
《 脈經 》「 絕 」 作 「 縮 」, 義長 。
聚於陰氣 , 而脈絡於舌本也 。
《 難經 》、《 脈經 》「 氣 」 並作 「 器 」。 王注 《 素 · 診要經終論 》 引亦同 。《 難經 》 無 「 脈 」 字 , 義長 。
則筋急 , 筋急則引舌與卵 , 故唇青 。
《 脈經 》「 急 」 上並有 「 縮 」 字 ,《 難經 》 同 , 義長 。《 難經 》 無 「 唇青 」 二字 。 案 : 唇為足太陰之候 , 非足厥陰之候 , 雖青色屬厥陰 , 而此篇通例 , 皆紀經不紀色 , 其為衍文無疑 。
起於腕上分間 , 並太陰之經 。
《 脈經 》「 腕上 」 作 「 腋下 」。「 間 」 字下有 「 別走陽明 , 其支者 」 七字 。 案 : 列缺穴在腕間寸半 , 不在腋下 , 疑 《 脈經 》 誤 。 意者其正絡出腋下 , 其支絡之直入掌中 , 散入於魚際者 , 乃為列缺歟 ! 然魚際與列缺位不相當 , 闕疑可也 。 (案 : 以他絡例之 , 別走太陰 , 當從 《 脈經 》 次於此 。 )
取之去腕半寸 , 別走陽明也 。
《 脈經 》「 半寸 」 作 「 一寸半 」, 無 「 別走陽明也 」 五字 。 案考古針灸家說 , 列缺穴在腕間寸半 , 於此知經文誤倒也 , 當從 《 脈經 》 改正 。《 脈經 》「 別走陽明 」 在 「 腕上分間 」 下 , 故於此無之 。
虛則為頭強 。
《 脈經 》「 頭強 」 作 「 煩心 」。 案 : 手心主脈並無至頭者 , 不得有頭強一症 。 且頭強是項筋所生 , 當屬足太陽 , 列此非也 。 若 「 煩心 」, 則於經 「 絡心系 」 三字允協 , 當從 《 脈經 》 改正
去內踝五寸 。
《 脈經 》「 踝 」 下有 「 上 」 字 。 案 : 據馬注 , 則經文本有 「 上 」 字 , 今本傳寫脫之耳 !
實則挺長 。
《 脈經 》「 長 」 下有 「 熱 」 字 , 義長 。
讀 《 經脈篇 》 書後
此篇書例 : 以經所從始曰 「 起 」, 以連本經之臟腑者曰 「 屬 」, 以本經縈相表裡之臟腑者曰 「 絡 」, 由此適彼曰 「 循 」, 自下而上曰 「 上 」, 自上而下曰 「 下 」, 過乎他經曰 「 行 」, 過乎肢節之旁曰 「 過 」, 穿乎其中曰 「 貫 」, 並乎兩旁曰 「 挾 」, 彼此相互曰 「 交 」, 巡繞四邊曰 「 環 」, 直達其所曰 「 抵 」, 自外至里曰 「 入 」, 本隱忽見曰 「 出 」, 直行曰 「 直 」, 平行曰 「 橫 」, 半橫曰 「 斜 」, 兩支相併曰 「 合 」, 一支而歧曰 「 別 」, 疾行往聚曰 「 趣 」, 去此復回曰 「 還 」。
《 內經 》 中句斟字酌 , 無過此篇 , 彷彿 《 禹貢 》 山脈水道書例 。 惜乎馬元臺輩 , 未能一一註明也 。 且此篇與 《 經筋 》、《 衛氣 》、《 營氣 》 及 《 素問 》 所載陰陽大論諸篇 , 皆古之奇文 , 當熟讀而精通之 。 而此篇敘營衛各病之原尤切要 。 故既校其文 , 復書其書例於後 。
讀仲景書書後
讀仲景書 , 而窮源於 《 靈樞 》、《 素問 》, 人知之 ; 讀仲景書 , 當竟委於 《 千金 》、《 外臺 》, 人不知 。 蓋 《 千金 》、《 外臺 》 之視若僻書也久矣 。 抑思仲景之書 , 其文簡 , 其義隱 , 其症略 , 其方約 , 其藥省 ; 除傷寒桂枝 、 麻黃 、 柴胡 、 四逆等湯症反復辨論外 , 大抵為後學發凡起例 , 未暇致詳 , 墨守其書無益也 。 惟 《 千金 》、《 外臺 》 兩書 , 根柢仲景而推衍之 , 集九代之精華 , 成千秋之鉅制 , 元關秘鑰 , 發泄無遺 。 若能從此上溯 , 而於其參互合併 、 釐析移易 、 變通脫化之處 , 以意逆志 , 斯仲景之症類賅 、 方用神 、 藥例見 , 久之可以窺其堂奧矣 。 況有逸論逸方 , 足補王 、 林(王 , 王洙 ; 林 , 林億 , 俱北宋人)之本缺 ; 古說古義 , 堪砭成 、 趙 , (成 , 成無己 , 宋人 ; 趙 , 趙良 , 元人之傳訛 。 學者舍是 , 其何以問南陽之津哉 ? )夫儒家文宗韓 、 柳 , 詩宗李 、 杜 , 經義宗陸 、 孔 , 書法宗歐 、 柳 , 皆唐法也 , 則唐人之守先傳後可知也 。 惟醫亦然 。
《 傷寒論 》 跋
仲景書之以傷寒名也 , 仲景自題之 ; 仲景書之為傷寒作也 , 仲景自序之 。 而議者必曰此兼論溫熱也 。 何以其書於大書中風 、 傷寒 、 風溫三條外 , 但屢言中風若何 , 傷寒若何 , 不更言溫病若何 , 熱病若何耶 ? 是明明為傷寒盡其變 , 而特以風溫備其例 , 如泉前篇所云也 。 議者又執書中有治熱方以為難 。 夫驟而觀之 , 寒藥誠若與寒病乖 , 第思寒之直中於里 , 可暖之以辛 、 附 ; 寒之甫受於表 , 可宣之以麻 、 桂 。 若寒已入里化熱 , 而後既格於辛 、 附之暖 , 又礙於麻 、 桂之宣 , 則舍膏 、 知 、 芩 、 連 , 將何所用 ? 此時之不得不與溫熱同治者勢也 , 而所治之病仍從傷寒來 , 不自溫熱來 。 夫傷寒與溫熱之始異終同 , 譬如風 、 寒本異 , 自一過少陽 , 則概從柴胡論治 , 更無區別 。 倘於斯時指之曰風本與寒同一法也 , 其為講傷寒者所許乎 ? 故謂仲景方可治溫熱則是 , 謂仲景書兼論溫熱則非 。 夫兩間藥物 , 止有此數 , 傷寒已成裡熱 , 固宜涼平 , 溫病苟挾表寒 , 亦資溫散 , 圓機活相 , 非可以口舌論也 。
《 傷寒論 》 例跋
仲景列四溫脈法外 , 於冬溫則僅舉其氣 , 濕溫則並無其目者 , 以仲景書以傷寒名 , 必溫之兼寒者 , 始論及之 。 若冬溫則但溫無寒 , 濕溫則兼濕而非寒 , 例不得入此書 , 故不論及 。 其痓濕暍篇之濕 , 雖自濕來 , 要與濕溫全不相似 。 濕溫脈證 , 自在 《 難經 》、《 脈經 》 中 , 不可混指也 。 且仲景於濕已明云與傷寒相似 , 故此及之 。 相似者 , 謂其體痛也 。 其篇首又云宜應別論 , 以明其體例之不雜 , 可謂嚴矣 , 安得以濕當濕溫 , 強配 《 難經 》 傷寒有五之言乎 ? 又論文於四溫前云 , 冬溫復有先後 , 更相重沓 , 亦有輕重 , 為治不同 , 證如後章 ; 而於四溫後云 , 以此冬傷於寒 , 變為溫病 , 病之傳變 、 方治如說 。 兩文驟若牴牾 , 必如余說方合 。 蓋冬溫所以受而不發者 , 亦以其有正氣之寒束之故也 。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 止有冬傷於寒之溫 , 而無冬中於溫之溫 , 正以後束之寒 , 統於專受之寒 , 詞雖融渾 , 而義特引申 。 學者必知此 , 而後仲景此文及 《 病源 》、《 千金 》、《 外臺 》 諸言春溫者 , 始一一瞭然矣 。
《 傷寒論 》 痓濕暍篇跋
仲景以風 、 濕 、 寒 、 暑四氣為感症之大數 , 既自以 《 傷寒 》 著其論 , 以名其書 , 而不辨夫風 、 濕 、 暑之為病若何 , 即無以明己之獨為傷寒設 , 於是又出類傷寒之論 。 首列痓 、 次濕 , 次暍 , 若恪循風 、 濕 、 暑之序 , 而匯為一篇 。 其所謂痓者 , 即風家之專病也 。《 千金 》 云 : 太陽中風 , 重感寒濕 , 則為痓 。 於此知痓病雖有自傷寒變來者 , 要自有其正主 。 推之濕 、 暍 , 義亦復然 。 所謂與傷寒相似者 , 謂其形證之似 , 非謂其感受之似也 。 其形證之似 , 則痓之惡寒 , 濕之體痛 , 暍之惡寒發熱是也 。 此篇之旨 , 與平霍亂 、 平嘔噦等篇不同 。 彼數篇所列之病 , 雖亦各有正主 , 第正主之初起 , 絕不似乎傷寒 。 且凡風 、 濕 、 寒 、 暑四氣所致皆得有之 , 故但擇其關於寒者為論 , 以盡寒病之發 , 不必皆始於惡寒發熱也 。 其始於惡寒發熱 , 若痓 、 濕 、 暍三者 , 反不自傷寒來 , 則各列正病區而別之 , 曰太陽所致痓 、 濕 、 暍三者 , 宜應別論 。 夫曰 「 應別 」, 則 《 傷寒論 》 之專為寒 , 因可知已 。 向嘗謂仲景為寒因盡其變者以此 。
《 傷寒論 》 太陽篇跋
《 傷寒論 》 太陽篇 , 大書寒因三條 。 先中風者 , 是於有寒有熱之邪據其一端言 ; 次傷寒者 , 以寒之正言 ; 終溫者 , 則以熱而兼寒之病 , 就其所兼言 。 寒因必列此三者而始備 。 溫與風溫雖殊 , 其為不即發而名溫則不殊 , 故合為一條 , 而統冠之以太陽病 。 太陽病則頭項強痛矣 , 以其因寒乃發 , 故有此證 。 其文法先言溫而後以風溫隸焉 , 何等謹嚴 ! 夫熱而兼寒 , 自當以溫為主 , 不以所兼為主 , 故但列脈症於此 , 以後更不言溫病若何 , 風溫若何 , 如中風 、 傷寒之必屢屢言之也 。 義例自分軒輊 , 不得執是而謂其兼論溫熱也 。 若中濕之體痛 , 中熱之惡寒 , 則皆以其形似傷寒 , 而因於濕 、 因於熱皆非寒也 , 與大書之三條懸絕 , 故另出辨之 , 不與中風 、 傷寒 、 溫病同篇 。 觀其分合 , 可知其指矣 。 或據 《 難經 》 傷寒有五之文 , 派入此書 , 遂以濕溫當中濕 , 而不顧陽濡而弱 、 陰小而急之脈 , 與沉而細者不合 ; 以熱病當中熱 , 而不顧陰陽俱浮 , 浮之而滑 、 沉之散澀之脈 , 與若微弱 、 若弦細 、 若遲者不合 。 豈知 《 難經 》 是約舉其類 , 配合成論 , 視專為寒因盡其變者 , 其精粗不可同日語乎 !
讀 《 金匱 》 書後
仲景著 《 傷寒雜病論 》 十六卷 , 以明傷寒初起及傷寒雜出之病 。 後人寶藏之 , 改題曰 《 金匱玉函方 》。 是以 《 外臺 》 引之 , 概稱張仲景 《 傷寒論 》, (於原書摘稱二字者 , 猶 《 肘後備急 》 單稱 《 肘後 》, 亦引證家之一例 , ) 《 證類本草 》 引之 , 概稱 《 金匱玉函方 》, 一從其初 , 一從其後也 。 當時以十六卷文繁而有刪本二 : 其一 , 就原書逐篇刪存要略 , 併為三卷 , 題曰 《 金匱玉函要略方 》, 後為仁宗時王洙所得 ; 其一 , 就原書刪雜病以下等卷 , 存脈法 、 六經及治法 、 諸可不可等十卷 , 題曰 《 傷寒論 》, 而削 「 雜病 」 二字 , 即今本 《 傷寒論 》 也 。 此書行而刪余之卷亡 , 十六卷原書不可得見矣 。 故林序云 : 張仲景為 《 傷寒論 》 合十六卷 , 今世但傳 《 傷寒論 》 十卷 ,《 雜病 》 未見其書也 。 林氏又以 《 傷寒論 》 十卷 , 校 《 金匱玉函要略方 》, 知其上卷傷寒文多節略 , 至中 、 下卷雜病及方療婦人 , 無本可校 , 雖有節略 , 不能的知 。 (以 《 脈經 》 卷七 、 八 、 九校之 , 知其是節略 。 )斷去上卷 , 分中 、 下二卷為三卷 , 改題曰 《 金匱方論 》, 即今本 《 金匱要略 》 也 。 自是以來 , 不可復合矣 。 籲 ! 唐宋人於仲景書任意分並 , 其不絕僅如線耳 。 近又移第其文 , 以就己意 , 考古者宜何如珍惜也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