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釋玄機篇第一(新添)
六元之數者 , 乃天真之一氣也 。 言一氣之用者 , 得之為神 , 失之則喪真 , 故知一氣為天地萬物神應之母也 。 是故玄一真人 , 傳庚桑楚六衍之法也 。
一衍之道 , 窮通混玄變化之真源也 。 二衍之神 , 曉了造化神明之法用也 。 三衍之氣 , 明辨升降動靜之精微也 。 四衍之天 , 知天道營運萬象也 , 以政剛健之德也 。 五衍之地 , 知地之化生萬物也 , 以政柔順之德也 。 六衍之萬物 , 衍萬物者 , 可以明神氣之變動 , 可以曉天地之逆從 , 然後可以知萬物盛衰 、 吉凶征兆者哉 。 言萬物者 , 天地上下 , 謂升降之中 , 神氣不感 , 天地不交 , 道無體於萬物 , 萬物失誠於道 。 此者是六爻不通 , 三才不期 , 故有吉凶 。 故吉凶征兆之事 , 彰盛衰災祥之化應也 。 是故天地上下 , 成臨陰陽 , 左右成間 , 五運所加 , 六氣所臨 , 遷移有位 , 應期變化 , 無方布政 。 五運所加 , 其干六氣 , 所臨其支 , 支干相推 , 一歲之紀乃應 。 遷移有位 , 而分早晚之期 , 變化無方 , 以別盛衰之政 。 故聖人德以天地為心神 , 以陰陽為用 , 德與心政 , 神與用明 , 其道為萬物化誠也 。
五行生成數(舊經)
昔天候靈龜 , 出於洛水 , 以負五行生成之數 , 於伏犧氏則其始也 。 或云此治畫乃始於禹者 , 誤也 。 然五氣經彰 , 亦五行配合之道 , 因紀之 , 始出自 《 太始天元冊文 》。 又 , 龍馬出於洪河 , 以負九宮 , 數因而作 , 命曰 《 河圖 》 爾 。 又 , 靈龜出於洛水 , 以負五行生成之數 , 因而遂書 , 命曰 《 洛書 》 爾 。 皆因伏犧為真始也 。 後因聖帝命天師推究太古靈文 , 乃著 《 內經 》, 而已言其五行生成之數也 。 (新添)又 , 按 《 太古天元玉冊 》 靈文曰 :「 是故五行得位 , 水火木金土也 , 正於五方 , 表混沌之初分 , 上下清濁以定 , 乃成天地也 。」
二神 , 因萬物之始生 , 分陰陽而立左右 , 辨清濁而分前後 , 故五行得位而變形 , 日月營運而化星 。 直中氣之變 , 太虛澄淨 , 黑氣浮空 , 勢亂如麻 , 遐爾一色 , 玄凝分擾 , 雨昏翳 , 寒資陰化 , 水始生也 。 寒濕交而生辰星 , 乃至陰之精感而化也 , 故水得其一數 , 故眾水皆一體也 。
□□乃陰極而陽化也 。 寒極而熱生 , 乃物極而反也 。 太虛昏翳 , 宛若輕塵 , 色散如丹 , 乍盈乍縮 , 炎光郁燠 , 燔灼銷融 , 熱資陽化 , 火始生也 。 寒熱交而生 煌陽光盛而生熒HT 。 又云水旺而生熒HT 、 煌 , 以火而少赤 , 不行火令 , 至陽精之化也 。 故得其火之二數者 , 應水中之火 , 石中之火也 。 景霽山昏 , 蒼埃四合 , 山川如堵 , 鼓坼太虛 , 天地遠 , 氣散焉 , 口風陽化陰長 , 木始生也 。
燥風交而生歲星 , 陰陽和而水資 , 草木敷榮 。 故木得三數也 , 乃樹木 、 竹木 、 草木也 。 氣交之極 , 陽氣復降 , 陰氣復升 , 勁風爽氣 , 遠近煙浮 , 白 如絮 , 遐邇皎潔 , 勢郁聲迅 , 木偃云騰 , 山川堅定 , 肅氣淒清 , 燥熱相交 , 而全始生也 。 陽氣升 , 陰氣降 , 水就潤而生木 , 陰氣升而陽氣降 , 火就燥而生金 , 故知木為陽中之陰化 , 金為陰中之陽化 。 故金得四數 , 乃金銀銅鐵之類 。 言五者 , 鉛草不禁於火也 。 燥氣盛而生火 , 白云騰而雨降 , 泉出地中 , 濕熱相搏 , 五伏之下 , 土始生也 。 四方備而生鎮星 , 此火之子也 。 在五伏之下 , 而有五色之土者 , 清陽為天 , 濁陰為地 , 此乃坤正土 , 非火之子也 , 故陰土二而陽亦二也 。 四方備而陰精之內□感陽光而生五土 , 上感氣而鎮星也 。
故水一 、 火二 、 木三 、 金四 、 土五 , 輪其次也 。 其坤元之土 , 掌於四方 , 乃得之為成數也 。
水木金火 , 謂得土而成立 。 物過而出土之上 , 故有成數也 。 水一數 , 加土五成六 , 火二數 , 加土五成七 , 木三數 , 加土五成八 , 金四數 , 加土五成九 , 土備五方 , 無成數 , 亦得五也 。 是故天地五行生成之數者 , 四十五也 , 是故脈取四十五 , 為平脈也 。 凡人氣血長短息數 , 皆生於四十五也 。
圖載於後 。
五行 : 金 、 木 、 水 、 火 、 土 。 十干 : 甲 、 乙 、 丙 、 丁 、 戊 、 己 、 庚 、 辛 、 壬 、 癸 。 十二支 : 子 、 丑 、 寅 、 卯 、 辰 、 巳 、 午 、 未 、 申 、 酉 、 戌 、 亥 。
五行生成數圖
五運所生
甲己土運 , 乙庚金運 , 丁壬木運 , 丙辛水運 , 戊癸火運 。 甲乃為夫 , 己乃為婦 , 所生真土也 。
假令甲子年 , 土運統之 , 其五運者 , 有天運 , 有客運 , 有主運也 。
五運歌曰 : 甲己土運乙庚金 , 丁壬木運盡成林 , 丙辛便是長流水 , 戊癸離宮號曰心 。
假令甲子年 , 土運承天 , 乙丑年 , 金運承天 , 丙辛年 , 水運承天 , 丁壬年 , 木運承天 , 戊癸年 , 火運承天 。 假令甲與己為土運 , 上半年乃甲土運 , 下半年己土運 。 余仿此 。
客運
五運客圖
假令甲子年 , 土為天運 , 便為初運 。 自大寒前十三日交初之運 。 乙為金運 , 乃第二運也 。 丙為水運 , 乃第三運也 。 丁為木運 , 第四運也 。 戊為火運 , 第五運也 。
主運
五運主圖
初運逐年木為主 , 二火三土相生取 , 四來是金以為常 , 五運寒水長相許 。
假令逐年自大寒交司日木為主運 , 火為二之主運 , 土為三之主運 , 金為四之主運 , 水為五之主運 。 主客天運 , 另有運策 。
太少運
太少呂圖
甲丙戊庚壬為太 , 乙辛丁癸己少尋 , 陽年是太陰年少 , 寄宮所在不相侵 。
甲在寅 , 乙在辰 , 丙寄辰 , 丁在未 , 己寄巳 , 辛寄戌 , 戊在戌 , 癸寄丑 。
五音
木角火徵金為商 , 土宮水羽最為良 , 陽年為太陰年少 , 得地反為太少鄉 。
假令己巳年 , 己寄巳 , 巳本是少宮 , 卻為太宮 。 辛寄戌 , 丙戌年 , 戌內有辛 , 反為少羽 。 癸丑年 , 為太徵 。 丁未年 , 為太角 。 庚辰年 , 乙與庚合 , 內有乙 , 反為少商 。 余者 , 陽年為太 , 陰少也 。 其寄干者 , 所在之處 , 太少相反也 。 其余謂陰陽年也 。
又法 , 假令甲子年 , 便為太宮 , 乙丑年為少商 , 丙庚年為太羽 , 丁卯年為少角 , 戊辰年為太徵 。
客運太少法
假令甲子年五運 , 甲為太宮土運 , 為初之運 , 乙為少商金 , 為第二之運 , 丙為太羽水 , 第三之運 , 丁為少角木 , 為四之運 , 戊為太宮火 , 為第五之運也 。
主運太少法
圖
初運逐年木主先 , 陽年起壬陰丁年 , 每歲輪至正對位 , 逢之本干是當年 。
陽年起壬 , 陰年起丁 。 假令輪行十二支於本年 , 支上或對沖支上 , 於十二支上尋本年干字是也 。 假令庚戌年 , 乃陽年起壬 , 輪行十干於十二支上 , 輪至辰上 , 見庚辰也 。 卻為陽年起壬 , 為太角 , 行至對沖 , 辰上見本年干庚 , 便為少角也 。 又如 , 陰年起丁 , 本年支上見年干者 , 為少角 , 對沖見者 , 為太角也 。 便從庚辰上起丁 , 乃少角木 , 為初之主運也 。 次乃戊為太徵火 , 為二之主運也 , 次己為少宮土 , 為三之主運也 , 次庚乃太商金 , 為四之主運也 , 終乃辛 , 為少羽水 , 為五之主運也 。 逐年五運主太少 ,《 素問 》 上載初終字是也 。 〔出六元紀論 。 (新添)六元紀論中分主客太少 , 初終二字也 。 〕
壬子 、 壬午年 , 上少陰 , (司天 。 )中太角 , (木運 。 )下陽明 。 (司地 。 )
太角(初正) 少徵 太宮 少商 太羽(終)
戊子 、 (天符 。 )戊午年 , (太一天符 。 )上少陰 , (司天 。 )中太徵 , (火運 。 )下陽明 。 (司地 。 )
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(終) 少角(初)
此明太少二字也 。 戊子 、 戊午年 , 客運為太角 , 主運為少角 。
丁丑 、 丁未年 , 上太陰 , (司天 。 )中少角 , (木運 。 )下太陽 。 (司地 。 )
少角(初正) 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(終)
己丑 、 (太一天符 。 )己未年 , (太一天符 。 )上太陰 , (司天 。 )中少宮 , (土運 。 )
下太陽 。 (司地 。 )
少宮 太商 少羽(終) 少角(初) 太徵乙丑 、 乙未年 , 上太陰 , (司天 。 )中少商 , (金運 。 )下太陽 。 (司地 。 )
少商 太羽(終) 太角(初) 少徵 太宮其角為初者 , 每歲以木為初 , 主運 。 羽為終者 , 乃水為每歲五終運主也 。
五音者 , 五行之音聲也 。 土曰宮 , 金曰商 , 木曰角 , 火曰徵 , 水曰羽 。 在陽年曰太 , 在陰年曰少 。《 晉書 》: 角觸動而生其位 , 丁壬之歲 。 徵者 , 止也 , 言物成則止其位 , 戊癸歲也 。 商 , 強 , 謂金性之堅強其位 , 乙庚歲也 。 羽 , 舒也 , 陽氣將復 , 萬物孳育 , 而舒生其位 , 丙辛之歲也 。
宮 , 中也 , 中和之道 , 無往而不理也 。 又 , 總堂室奧作而謂之宮 , 所圖不一 。 蓋土亦以通貫於金木水火 , 土旺於四季 , 榮養四藏 。 皆總之意也 , 其位甲己歲也 。
《 太始冊文 》 曰 : 故五運從十干起 , 甲為土也 , 土生金 , 故乙次之 , 金生水 , 故丙次之 , 水生木 , 丁次之 , 木生火 , 戊次之 。 如此五行相生而轉 , 甲為陽 , 乙為陰 , 亦相間而數 , 如環之無端也 。 詳其五音 、 五運之由者 , 乃上下相召 , 大小相乘 , 同歸於治而已 。 是故因刻成日 , 因日而成月 , 因月而成歲 。 近相因以制用 , 雖太古占天望氣 , 天運所至 , 定表歲之災變也 。
天之氣 , 橫於甲己 , 為土運 。 素天之氣 , 橫於乙庚 , 為金運 。 玄天之氣 , 橫於丙辛 , 為水運 。 蒼天之氣 , 橫於丁壬 , 為木運 。 丹天之氣 , 橫於戊癸 , 為火運 。
五天之氣(新添)
凡五運者 , 乃五天之氣也 , 皆主一年 。 太過來早 , 不及乘之 , 不及來晚 , 太過從之 , 即太過先至十三日 , 不及後至十三日也 , 皆在大寒交司日前後也 。 昔垂象以示於伏犧 , 聖人占候 , 視其五色之氣 , 彰列虛空 , 聖機測天意以立氣 , 而為五行 。 以五氣終始之際 , 配名剛柔 , 而以立十干 。 次以十二支為定位 , 立成二十八宿 , 命曰五氣經天矣 。 故 《 太始天元玉冊 》 曰 : 丹天之氣 , 經於牛女戊分 , 天之氣 , 經於心尾己分 , 蒼天之氣 , 經於危室柳鬼壬分 , 素天之氣 , 經於亢氐昴畢庚分 , 玄天之氣 , 經於張翼婁胃辛分 。 所謂戊己分者 , 曰奎壁角軫 , 則天地之門戶 , 之所其道矣 。 從卯辰巳午未申 , 行陽度二十五 , 半周天也 , 從酉戊亥子丑寅 , 行陰度二十五 , 半周天也 。
自胃至房十四宿 , 為陽 , 主晝 , 自昴至心十四宿 , 為陰 , 主夜 。 一日乃百刻之度也 。
舊經天元五氣經天之圖
甲己 黃司宮土 , ( 者 , 黃色也 。 黃氣積於甲己 , 故應土運 。 其音宮 , 音聲也 , 太而和 , 曰宮也 , 故長夏土旺 , 萬物太而和平 。 )乙庚素白主商金 , (素者 , 白也 。 氣積於乙庚 , 故應金運 。 其音商 , 輕而粗曰商 , 故秋萬物凋零 , 轍微勁切 。 )丁壬青蒼為角木 , (蒼者 , 乃薄青色也 。 青氣橫於丁壬 , 故應木運 。 其音角 , 輕而直曰角 , 故春則萬物舒榮端直也 。 )丙辛黑玄水羽音 , (玄者 , 黑也 , 上微見紫紺 , 而黑之屬也 。 黑氣橫於丙辛 , 故應水運 。 其音羽 , 沉而深曰羽 , 故冬物藏而深沉也 。 )戊癸丹赤應徵火 , (丹者 , 深沉赤色也 。 赤氣橫於戊癸 , 故應火運也 。 其音徵 , 和而美曰徵 , 故愛物蕃鮮美也 。 )五太甲丙戊庚壬 , (甲太宮土 , 丙太羽水 , 戊太徵火 , 庚太商金 , 壬太角木 , 曰太過 。 陽干合陽支 , 陽用事 , 故疾速 , 故太過而盛者也 。 )五少乙丁癸辛己 , (乙少商金 , 丁少角木 , 癸少徵火 , 辛少羽水 , 己少宮土 , 乃曰不及 。 陰乾合陰支 , 陰用事 , 徐遲不及而衰也 。 )欲知平運命加臨 。 (平運者 , 陽年太過 , 陰年者不及 , 非太過 、 非不及者 , 平氣運也 。 木曰正角 , 火曰正徵 , 土曰正宮 , 金曰正商 , 水曰正羽 , 然上下干支加臨推之 。 )
求五運邪正二化(新添)
土為雨化 , 火熱化 , 金清化 , 木風化 , 水寒化 。 丁丑 、 丁未年 , 其連風清熱 , 清熱勝復同 。
丁乃木運 , 風化 。 木運之下 , 金氣承之 , 清化 。 木生火 , 火乃熱化 。 癸丑 、 癸未年 , 其運熱寒雨 , 寒雨勝復同 。 癸乃火運 , 熱化 。 火運之下 , 水氣承之 , 寒化 。 火生土 , 土乃雨化 。 己丑 、 己未年 , 其運雨風清 , 風清勝復同 。 己乃土運 , 雨化 。 土運之下 , 木氣承之 , 木乃風化 。 土生金 , 金乃清化 。
其運者 , 陰年不及 , 與所克所生者同化也 , 乃邪氣化度也 。 陽年太過 , 運只一化 , 乃正氣化度也 。 此乃邪正二化也 。
求天運來時法(新添)
自大唐麟德元年甲子歲正月一日己酉朔 , 婁金獨直日先下 , 積年乃減一算 。 (自麟德至庚戌 , 五百二十七年也 , 明昌元年也 。 )次以七因之 , 以十九除之 , 一名閏數 。 次以十二乘之 , 後卻加入閏數 、 除數 , 後又加入本月數 。 此下位 , 別張之 , 乃去一年 。 次出其閏數 , 又虛去其五行數 。
次以上位 , 進之一位 , 後三因之 。 次出下位之數 , 名去小盡也 。 後加入月下零日數 , 看得幾日 。
次六十除之 , 不盡 , 乃百粟之 。 又以八十七除之 , 不盡者 , 乃加入運數 , 太過加成數 , 不及加生數 , 看得幾何 。 如陽年逢偶數 , 即加一 , 陰年逢奇數 , 即減一 , 其余加減 , 畢其數過 , 當日下刻中之數也 。
求五運交司日法
凡五運 , 皆主一年 。 太過來早 , 不及乘之 , 不及來晚 , 太過從之 。 運來之日 , 在司天交司日前後各十三日 , 或同交司日齊 。 大至者 , 每歲冬至天正之日也 。 冬至後一月 , 即丑正大寒之日 , 是天交司之日也 , 斗建丑正 。 陽年交司日前十三日至 , 陰年交司日後十三日至 。 年支運干相符 , 合德而平氣也 。 既非有餘 , 又非不及 , 日平氣也 。 即土運取己丑 、 己未 , 金運取乙酉 , 水運取辛亥 , 木運取丁卯 , 火運取癸巳 。 此皆陰年不及運 , 反作平氣運也 。 又於太過年 , 當有餘而天刑之 , 反作平氣 , 不得其盛也 。 火運天刑有二 , 即戊辰 、 戊戌 , 上見太陽 , 寒水司天克之 , 不盛也 , 故做平氣運 。 金運天刑有四 , 即庚子 、 庚午 、 庚寅 、 庚申 , 即君相二火司天 , 故上見二火 , 中見金運 。 司天刑之 , 不得有餘 , 故作平氣也 , 皆同天至交司日也 。 太過曰先天 , 不及曰後天 , 平氣曰齊天 。 齊天者 , 即同至於大寒交司日也 。
求五運交司日時法(新添)
置大唐麟德元年甲子歲正月一日己酉朔 , 至今明昌四年癸丑歲 , 積得五百三十年 。 以減一算 , 乘歲周 , 分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三十六秒 。 乘之 , 得九億三千二百一十三萬八千六百四十四分 。
除交司日 , 差一十四萬六千一百單九 。 以天紀六十去外 , 有五十九日 , 二千五百四十三分一秒 , 命己酉 , 大余得戊申日 , 大寒及分 , 得大寒前後或大寒日交也 。
求二之運
置大寒交司日 , 大余五十九日 , 加運策七十三日 。
求次之運
置二之運 , 累加運策 , 滿六十 , 去之不用 , 命己酉 , 見交運日辰乃分 。
求法斂加時
置逐運下 , 小余分六 , 因之五百 , 分為一辰六十分 , 為一刻 , 命子正 。 算外得時刻也 , 巳正四刻也 。
假令大寒 , 小余二千五百四十三分 。 退一位 , 作二百五十四分 。 以六乘之 , 得一千五百二十四分 。 一千分得五辰 , 於五百分上更除了二百五十 , 乃半辰也 。 有半辰者為正 , 無半辰者為初 。
外有二百五十分 , 更有二十五分 , 計有二百七十五分 。 六十分為一刻 , 又除了二百四十分 , 為四刻 。 外有三十五分 , 棄之 。 從子起 , 五辰在巳 , 有半辰 , 巳正四刻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