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司化篇第二
東方木者 , 乃厥陰風木 , 天地號令之始也 。 春木旺 , 厥陰司天為主化 , 春風勝 , 厥陰司天為主對 , 夏火旺 , 少陰司天為主化 , 夏熱勝 , 少陰司天為主對 , 四季土旺 , 太陰司天為主化 , 四季濕勝 , 太陰司天為主對 , 秋金旺 , 陽明司天為主化 , 秋燥勝 , 陽明司天為主對 , 冬水旺 , 太陽司天為主化 , 冬寒勝 , 太陽司天為主對 , 天地 、 上下 , 升降 、 陰陽相合 。 天地太一天真元氣 , 判而為二 , 以為陰陽 , 列而為六 。 其在天 , 則為寒暑燥濕風火 , 三陰三陽上奉之 , 在地則為木火土金水 , 則生長化收藏而下應之 , 則為知矣 。 天地各有三陰三陽 , 先聖測之 , 立為十二支矣 。
求六氣司天
歌曰 : 子午少陰君火暑 , 丑未太陰濕土雨 , 寅申少陽相火熱 , 卯酉陽明燥金主 , 辰戌太陽水司寒 , 巳亥厥陰木風舉 。
少陰為標 , 氣始生之元 。 正化生數 , 對化成數 。 少陰君火司化於子午 , 其氣暄暑 , 太陰濕土司化於丑未 , 其主雨濕化 , 少陽相火司化於寅申 , 其氣炎熱 。 陽明燥金司化於卯酉 , 主清涼干燥 , 太陽寒水司化於辰戌 , 主寒冷 , 厥陰風木司化於己亥 , 主於風舉 。
求司天司地法
圖
天氣始於甲 , 甲者 , 十干之首也 。 地氣始於子 , 子者 , 元氣之初也 。 甲相合而於甲子 , 乃天地陰陽之氣之始也 。 甲應土運 , 故為五運之君主 。 甲子與甲午相合 , 故子為陽氣之首 , 午為陰氣之初 。 子午之 , 上 , 少陰火為六氣之主 , 而為元氣之標矣 。 標者 , 上首之始也 。
少陰為初氣 , 周普天氣 , 終於癸 , 癸者 , 子午之終也 。 地氣終於亥者 , 元氣終於癸亥也 , 相合為癸亥歲也 。 乃天地陰陽立者 , 並遍一周 , 終盡之歲也 。 癸亥與癸巳相合 , 故陰終於亥 , 陽終於巳 。 終於己亥 , 己亥之上 , 厥陰主之 , 故為元氣之終也 。
六氣司天司地(新添)
歌曰 : 到者司天進四地 , 陰陽上下定災危 , 後學醫流如曉得 , 逐年病體見根機 。
假令甲子年 , 子午少陰君火司天 , 陽明燥金司地 , 乙丑年 , 太陰濕土司天 , 太陽寒水司地 。
假令少陰君火司天 , 戊子 、 戊午年 , 戊為火運 , 司天與運同為天符 、 歲會也 。 進四位 , 乃在泉也 。 如乙酉年 , 乙金運 , 酉金乃庚子 , 司地同天符 。
推天符歲會太一天符法
天符歲會之圖
天符同歲之圖
經曰 : 歲運太過 , 則其至先 , 歲運不及 , 則其至後 , 此候之常也 。 然先後之至者 , 所為六部氣候 , 各於本位前後之至也 。 交司之先後之至 , 各差十三日而應也 , 以觀萬物生長收藏而可知也 。 凡此之謂 , 多少之異也 。 五運非太過不及也 , 則其氣當時而至 , 是謂平氣之歲也 。 然雖皆以應期而至 , 細而推之 , 其用各異 , 不可不通矣 。 故經云變行有多少 , 病行有微甚 , 生死有早晏 , 此之謂也 。
歌曰 : 運同天化號天符 , 運臨本辰名歲位 , 丑未午酉運同天 , 歲會太一天符年 , 太過下加同符天 。
歲會太一天符之圖
歲會之圖
諸運同天化者 , 木運上臨厥陰 , 火運上臨少陰 , 土運上臨太陰 , 金運上臨陽明 , 水運上臨太陽 , 皆是運與司天氣化合約曰天符者合也 。 木運臨卯 , 火運臨午 , 金運臨酉 , 水運臨子 , 土運臨辰戌丑未 , 常是本辰之位 , 故曰歲位 。 一名歲會者 , 謂運與本辰會合而同也 。 一名歲直 , 運直本辰也 。 直者 , 司也 , 至也 , 辰者 , 支也 。 己丑 、 己未之歲 , 己為土運 , 丑未屬土 , 上見太陰土 。
戊午之歲 , 戊為火運 , 午亦屬火 , 上見少陰火 。 乙酉之歲 , 乙乃金運 , 酉亦屬金 , 上見陽明金 。
然六十年中 , 凡此四歲 , 皆是運氣與年辰符同 , 是為三合 , 一名會二者 。 歲三者 , 運會命曰太一天符 , 故下文曰當六歲會太一天符 。 經所不言歲會 , 而唯言太一天符者 , 是以言其綱 , 而歲會可知也 。 然太一天符者 , 尊者之名也 。 庚子 、 庚午 , 金運 , 下加陽明金 。 壬申 、 壬寅 , 木運 , 下加厥陰木 。 甲戌 、 甲辰 , 土運 , 下加太陰土 。 然六十年中 , 凡此六歲 , 謂之同天符 , 亦與天符之化同也 。 不及 , 下加同歲會四孟年 , 辰與運同 。 辛丑 、 辛未 , 水運 , 下加太陽水 。 癸酉 、 癸卯 , 火運 , 下加少陰火 。 癸亥 、 癸巳 , 火運 , 下加少陽火 。 然六十年中 , 凡此六歲 , 謂之同歲會 , 亦與歲會之化同也 。 然歲會者 , 一名歲位 , 一名歲直 , 其義一而二名 , 不可不通也 。 壬為木運 , 上臨寅木 , 癸為火運 , 上臨巳火 。 庚為金運 , 上臨申金 , 辛為水運 , 上臨亥水 。 然六十年中 , 凡此四歲謂之支德符 , 或干德符 , 有邪也 。 又 , 壬寅為同天符 、 支德符 , 又 , 癸巳為同天符 、 歲會 、 支德符 , 其用各異 , 不可不通也 。
少角木多 , 則燥金來勝 , 五子元建曰 : 丁亥六年 , 正月建寅 , 丁與壬合 , 同木運 , 乃得平 , 金不能克己 。 又 , 符配者 , 契合也 。
凡當年運氣 , 皆於年前大寒中氣日交當年初氣 。 申子辰三年同 , 寅初一刻交 , 巳酉丑三年同 , 巳初一刻交 , 寅午戌三年同 , 申初一刻交 , 亥卯未三年同 , 亥初一刻交 。 凡此四年 , 為一水同 , 此乃三合之義也 。
丁年木不及 , 癸年火不及 , 己年土不及 , 乙年金不及 , 辛年水不及 。 凡此五運不及 , 則勝己者來克之 。 己氣衰而災者 , 遇年前大寒日交氣時 , 丁與年運干符合 , 則能相輔佐 , 清其運 , 便為平歲 , 則各無勝克交災之生月也 。 然甲與己合 , 乙與庚合 , 丙與辛合 , 丁與壬合 , 戊與癸合 , 各月干德符也 , 此者名為干德符也 。 以上通為平運歲 , (通下天符 、 歲會 、 太一天符同歲會 、 支德符 、 干德符之類 。 )此皆是平運之歲也 。 則氣化營運 , 皆是平運之歲也 , 則氣運化行 , 皆應期而至 , 乃物生長收藏 , 及人之脈候 , 皆順天氣 , 而無先後之至也 。 細而推之 , 則可知也 。
舊經六十年運變化之圖
凡此諸歲 , 雖是平運 , 而盛衰之用 , 亦有異也 。 何以明之 ? 然 : 若諸不及之歲 , 得遇天符歲會同歲 , 支德符 、 干德符之類符合相助 , 則方得平和 , 而既不衰 , 則五化通化 , 各無勝克之變也 。 若遇太過之歲 , 便得天符 , 或歲會天符 、 支德符 、 干得符之類符合相助 , 則其氣轉盛 , 安無勝克之變乎 , 然後雖無勝復之變 , 必然有變矣 。 故經言 : 歲火太過 , 上臨少陽 、 少陰 , 火燔 , 水泉涸 , 物焦槁 , 病反譫妄狂越 , 咳喘息鳴 , 下甚 , 血溢血泄不已 , 太淵絕者 , 死不治 。 又言 : 歲水太過 , 上臨太陽 , 雨冰霜雪不時而降 , 濕氣變物 , 民病反腹脹痛 , 腸鳴溏泄 , 食不化 , 渴而妄瞀 , 神門絕者死 。 凡言赫曦之紀云上徵 , 而收氣後也 , 暴烈其政 , 藏氣乃復 , 時見發凝慘甚 , 則雨冰霜雹勁切 , 寒邪傷心也 。 流衍之紀云上羽 , 而長氣不化也 , 政過則化氣大舉而埃昏氣交 , 大雨時降 , 邪傷腎也 。 凡此之類 , 皆是天符之歲也 。 又言 , 曰太角 、 云上商 , 則其氣逆 , 逆則病吐利 , 不務其德 , 則收氣復 , 秋氣勁切 , 甚則肅殺 , 清氣大至 , 草木凋零 , 邪乃傷肝 。 然太角上臨少陽 , 則下加厥陰 , 是謂同天符也 。 以上皆平運之歲也 。 既所載如此 , 勝復之變者 , 安得平運之歲皆無變乎 ? 斯義昭然而無憾矣 。
推大小差郁復
經曰 : 天氣下降 , 地氣隨之 , 地氣上升 , 天氣從之 , 運居其中 , 而常先也 , 惡所不勝 , 歸所同和 , 隨運歸從 , 而生其病也 。 故上勝則天氣降而下 , 下勝則地氣逆而上 , 勝之多少 , 而差其分 。
微者少差 , 甚者大差 , 甚則位易氣交 , 易則大變生而病作矣 。
(新添)差者 , 差其平常之氣候也 , 而有盛衰之變也 。 日得其位 , 常化也 , 命其位而方月可知也 。 六位之氣 , 太少異也 , 上升下降 , 隨氣所在 , 以定其方 , 隨其各位之方占之 。 太少者 , 太者之至徐而常 , 少者暴而亡 。 暴者速而不久 , 長亡無也 。
曰天地盈虛何如 ? 天氣不足 , 地氣隨之 , 地氣不足 , 天氣從之 , 運居其中也 。 地氣勝則歲運上升 , 天氣勝則歲運下降 , 運氣常先 , 惡所不勝 , 歸所同和 , 隨運歸從 , 而生其病 。 病生者 , 非其位則變生病矣 。
六氣應五行之變 , 位有終始 , 氣有國中 , 上下不同 , 求之異也 。 位者地也 , 氣者天也 , 天地之氣 , 互有差移 , 故氣之國中 , 中者地主事 , 則氣流於地 , 初者天用事 , 則氣騰於天 。 初與中 , 皆分六步而率科爾 。 國中各差三十日余四十三刻四分刻之三也 。 其差者 , 一氣六十日 , 乃天地用事也 。
前說多少而差其分者 , 乃天地之氣升降 , 差其分有多少也 。 微者少差 , 甚者大差 , (微者徐 , 暴者速 。 )甚則位易氣交 , 易則大變生而病作矣 。《 大要 》 曰 : 甚紀五分 , 微紀七分 , 其差可見 。
微者小差 , 徐而遲也 , 七分也 。 一分乃十五日 , 七分者 , 乃一百十五日 , 而應其候 。 甚者大差 , 五分也 , 乃七十五日 , 而應差過其數矣 。 其差一說 , 六元紀論曰 : 善 。 五運之氣 , 亦復歲乎 ? (先有勝復 , 後有復報也 。 )鬱極乃發 , 待時而作也 。 待 , 謂不及差分位也 。 大溫發於辰己 , 大熱發於申未 , 大涼發於戌亥 , 大寒發於丑寅 , 其溫熱涼寒 , 本發於四正之位 。 子午卯酉 , 乃春夏秋冬也 。 其春溫發於寅卯是也 , 差於辰巳 , 夏熱當午 , 差於申未 , 秋涼當於酉位 , 差於戌亥 , 大寒當於子位 , 差於丑寅也 。 各差三十日四十三刻四分刻之三 。 大紀 、 微紀者 , 大紀暴急 , 為病甚 , 微者徐 , 為病持 , (持 , 謂相執持也 。 )明五郁之早晏也 。
假令丙申歲 , 辛亥為司地 , 丁酉年 , 亥為司地右間 , 戊戌年 , 亥為司天左間 , 己亥年 , 遷正司 。 亥乃木 , 正化伏其己土運 。 土氣之下 , 木氣承之 , 其運雨風清 , 勝復同化也 。 (亥年木勝土不及 。 )更或入天沖宮治 , 民恭 , 小游太一 , 土鬱不能升發 。 至庚子年 , 庚乃金運 , 己土之子也 , 克其亥年司天之木 , 救其己土 , 子來救母 , 土不能郁也 。 暴急者 , 七十五日而發也 。
歌曰 : 天氣生運為順化 , 運生天氣為小逆 。 天氣克運號天刑 , 運勝天為不和契 。 太過天刑運反平 , 或運勝天為大逆(舊經) 。
天氣生者 , 是謂二火生天 , 在上 , 而土運在中 。 土運司天 , 生金 , 為主運 , 金司天 , 生水 , 為主運 , 水司天 , 生木 , 為主運 , 木司天 , 生火 , 為主運之類 , 皆是臨於子位之上 , 而非為逆 , 故曰順也 、 化也 。 運生天氣者 , 是為木運生火 , 司天 , 火運生土 , 司天 , 土運生金 , 司天 , 金運生水 , 司天 , 水運生木 , 司天之類是也 。 然父子之義 , 則父為運 , 子為令 , 反子臨父位之上 , 雖氣用 , 是不當其位 , 而亦為逆 , 故曰小逆 。 (新添)假令壬子年 , 壬為木運 , 司天 , 乃君火侍奉於天令也 , 子臨父位 , 為小逆 。 天氣克運者 , 是謂司天氣能克運化 , 則木運 , 金司天克之 , 命曰天刑 。 金運上臨少陰 、 少陽 , 火運上臨太陽 , 水運上臨太陰 , 土運上臨厥陰之類 , 皆是運與天不相得 , 而天氣克之運 , 故曰天刑 。 刑者 , 克也 。 運勝天者 , 是謂歲運克司天之氣也 。 然運克天氣 , 而不相得 , 故曰不和契也 。 (新添)假令乙亥年 , 乙乃金運 , 亥乃厥陰木 , 運克天 , 令不能和契而已 。 太過天刑運反平者 , 歲火運上臨太陽 , 金運上臨少陰 、 少陽 , 然雖歲運太過 , 而氣制之 , 其化減半 , 而反平也 。 或云既反平 , 則各無勝克之生者 , 誤也 。 如金運太過 , 而上臨二火 , 天氣制之 , 金運反平 , 而不能勝克於木 , 風木無畏 , 而與金運齊化 , 而和平也 。 其運本為太過而勝木 , (金氣之下 , 木氣承之 。 )曲則強制於運 , 其化方減 , 非為自然 , 安為無病之運 。 火運亦然 , 故經曰太徵火運 , 赫曦之紀云上羽與正徵同 , 其生化舉其病 。 顏氏曰 : 病金則反炎 , 運也 , 豈不深思氣相得則和 , 不相得則病 。 今既六氣克運 , 而不相得 , 安得反無病乎 。 太過天刑 , 運氣反平 , 不能勝 , 亦有自怫之病 , 而生於己矣 。 或不然者 , 是未明經之奧也 。 運勝天為大逆者 , 水運上臨少陽 , 土運上臨太陽 , 皆運勝司天之氣 , 是謂下克 , 為逆 , 運更太過 , 故曰大逆 , 而不和也 。 少宮不及者 , 天刑 , 謂木運上臨陽明 , 土運上臨厥陰 , 水運上臨太陰也 。 勝天者 , 木運上臨太陰 , 火運上臨陽明 , 金運上臨厥陰也 。 然五行之道 , 己不及 , 則己所不勝者來克之 , 己所勝者來輕侮之 。 歲運不及 , 而與天運更不相得 , 其運屈伏 , 而不能為用 , 其運同司天正氣之化也 。 故下文曰 : 如火運上臨陽明 , 則其化反同天正氣 。 推太少正同 , 反同正商 , 是謂與干金運之化同也 。 木運上臨太陰 , 則反同正宮 , 是謂土運之同化也 。 余皆仿此 。 故曰其化反同天正氣耳 。 或云既運同天正化 , 則便為平歲 , 而無變災也 , 誤也 。 何以明之 ? 然言 : 不詳經曰少角木運 , 上商與正商同 。 (新添) 《 內經 》 所說太少二宮 , 庚為太商 , 乙為少商 , 乙卯 、 乙酉為正商 , 庚年三月為正商也 。 (庚年建戌 , 三月庚辰 。 )
其病支廢癰腫瘡瘍 , 邪傷肝也 。 其所傷於肝木 , 上宮與正宮同 , 肅瑟肅殺 , 則金之化也 。 炎赫沸騰 , 火來復也 , 眚於三 , 三者 , 火為豕 , 復眚在東方木 , 三也 。 其主飛蠹蛆雉者 , 乃物內自化也 , 飛乃羽蟲也 , 蠹乃內生蟲也 , 蛆乃蛆蠅之生也 。 乃為雷霆 , 如火之卒爆 , 化霹靂也 。 又言少徵火 , 云上商與正商同 , 邪傷心也 。 凝慘凜冽 , 則水之德也 。 豪雨霖霪 , 土之復也 。 眚於九 , 火之分也 。
其驟注雷霆震驚 , 天地氣爭氣交之內 , 害反傷及鱗類 , 沉陰霪雨 。 又言少宮土 , 上角與正角同 , 其病飧泄 , 邪傷脾也 。 震驚飄揚 , 木之德也 。 蒼干散落 , 金之復也 。 其眚四維 , 土之位也 。 其主敗折 , 虎野狼諸獸以害於木 , 及傷生命也 。 清氣乃用 , 生政乃辱 , 然生政者 , 木氣屈也 。 又言少商金 , 上角與正角同 , 邪傷肺也 。 炎光赫烈 , 火之德也 。 冰雪霜雹 , 水之復也 。 眚於七 , 金之災也 , 害也 。 其主鱗伏 , 彘鼠出見 , 於時潛伏於鱗羽也 。 歲氣早至 , 乃生大寒 。 又言少羽水 , 云上宮與正宮同 , 其病癃 , 邪傷腎也 。 其化豐滿 , 土之德也 。 埃昏驟雨 , 則振拉摧拔 , 木之復也 。 眚於一 , 水之分也 。 其主毛蟲顯 , 狐 變化不藏 , 見諸獸所傷 , 土化之物 , 反害裸蟲之長 , 並狐 變化妖魅 , 蟲見不藏也 。 凡此之言 , 皆是明太少運與天氣不相得 , 而其化反同司天正氣之化 , 勝復之綱也 。 細而推之 , 萬物悉由之矣 , 安得言其一 , 類推之者也 。 隨運之 。 經言病之寒熱溫涼 , 以運氣推移 , 上下加臨 , 參合而取盛衰 , 則可以言其病之情勢也 。
六氣六位(新添)
子午少陰君火 , 丑未太陰濕土 , 寅申少陽相火 , 卯酉陽明燥金 , 辰戌太陽寒水 , 巳亥厥陰風木 。
六氣正化對化
子午 , 少陰君火 , 午為火 , 子為木 , 午為正化 , 子為對化 。 丑未 , 太陰濕土 , 丑未皆屬土 , 未為正化 , 丑為對化 。 寅申 , 少陽相火 , 寅乃火生長之地 , 申屬金 , 寅為正化 , 申為對化 。 卯酉 , 陽明燥金 , 酉兌七宮 , 屬金 , 卯屬木 , 酉為正化 , 卯為對化 。 辰戌 , 太陽寒水 , 辰戌皆屬火 ,《 金鏡 》 云 : 古以子為干 , 子 , 水也 , 戌屬乾 , 戌乃正化 , 辰為對化 。 巳亥 , 厥陰風木 , 亥上有甲 , 屬木 , 巳屬亥為正化 , 亥為對化 。
六氣主交
歌曰 : 大寒厥陰氣之初 , 春分君火二之居 , 小滿少陽分三氣 , 太陰大暑四之居 , 秋分陽明五之氣 , 太陽小雪氣之余 。
凡六氣者 , 不動也 , 靜而守位 。 每歲自年前大寒日交初之氣 , 厥陰風木為主 , 正月 、 二月之分也 。 春分日交二之氣 , 少陰君火為主 , 三月 、 四月之分也 。 小滿日交三之氣 , 少陽相火為主 , 五月 、 六月之分 , 畏熱炎火也 。 大暑日交四之氣 , 太陰濕土為主 , 七月 、 八月之分 , 霖霪雨化也 。
秋分日交五之氣 , 陽明燥金為主 , 九月 、 十月之分 , 金氣收斂萬物也 。 小雪日交六之氣 , 太陽寒水為主 , 十一月 、 十二月之分 , 大寒凜冽也 。
(新添)主氣歌曰 : 初氣逐年木主先 , 二君三相火排連 , 四來是土常為主 , 五氣金當六水天 。
六氣客交
有氣策加之 。
陽年為太過年 , 陰年為不及年 。 子 、 寅 、 辰 、 午 、 申 、 戌 , 屬陽年 , 丑 、 卯 、 巳 、 未 、 酉 、 亥 , 皆陰年 。 主客皆自大寒日交司 。 天氣為客之氣也 , 客氣交者後 , 有氣策累加之 , 見六氣所交日辰者也 。
求大寒交司日法(新添)
新添逐歲主氣交守位圖
演紀上元自大唐麟德元年正月一日己酉朔 , 至大金明昌四年歲次癸丑 , 積得五百三十歲減一算 , 以五百二十九年乘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三十六秒 , 乘之得一十九萬三千二百一十三日八十六分四十四秒 。 減交司差一十四日六十一分單九 , 外有一十九萬三千一百九十九日二十五分四十三秒奇一單九 。 (八十分以上 , 收為一日 。 )以天紀六十除之 , 外有五十九日二十五分四十三秒奇一 , 命己酉 。 算外得戊申日大寒 , 乃交司日辰及分 , 乃壬寅年十二月中氣大寒 , 交得癸丑 , 司天氣也 。
求司天司地日交司
到者司天進四地 , 陰陽上下定災危 , 後學醫流如曉得 , 逐年病體見根機 。
假令癸丑年 , 太陰濕土司天 , 前四位 , 太陽寒水 , 司地 。
求司天逐年客氣
逐年退三是客鄉 , 上行實所上臨方 , 初終六氣輪排取 , 主客勝衰定者傷 。
假令癸丑年 , 司天後三辰 , 亥是也 , 厥陰風木 , 為初之氣 , 客也 。 子少陰君火 , 二之氣 , 丑太陰濕土 , 三之氣 , 寅少陽相火 , 四之氣 , 卯陽明燥金 , 五之氣 , 辰太陽寒水 , 終之氣 。
入宮法
置大寒交司五十九日 , 加司天化數 、 支數 、 干遷數 , 三數化數 , 太陰濕土五支數 , 丑五干遷數 , 自寄干遷 , 至交 , 計幾位 。 癸寄丑 , 更不遷動 , 只得一位 。 一數三位 , 並得一十一 , 並交司五十九 , 計得七十 , 進二位 , 作七千 。《 天元玉冊 》 云 : 陽年減四十九 , 陰年加四十五 。 今癸丑年 , 陰年 , 加四十五 , 計得七千四十五 。 以四十五除之 , 外有五 , 命元首宮 。 除之五 , 天禽宮 , 為元首宮先除五 。 運氣不入中宮 , 不疊六 , 只在四宮 , 今癸丑年司天 , 在四宮 , 天輔宮也 。
四六天交時刻法
申子辰三年 , 乃一六天 , 自寅初水下一刻交(大寒寅初一刻交初之氣) 。 司天之氣 。 巳酉丑三年 , 乃二六天 , 自巳初一刻交 。 自寅至巳 , 計二十六刻 , 交司天初氣 。 寅午戌三年乃三六天 , 自申初一刻交 。 寅至申 , 五十一刻 , 交司天初氣 。 亥卯未三年 , 乃四六天 , 自亥初一刻交 。 寅至亥 , 七十五刻 , 交司天初氣 。
每一晝夜 , 計一百刻 , 每時共八刻二十分 , 六十分 , 又為一刻也 。 假令癸丑年二六天 , 巳初一刻交 。 自巳初一刻 , 寅初漏水下一刻 , 寅上八刻二十分 , 卯上八刻二十分 , 辰上八刻二十分 , 三八二十四刻 , 寅卯辰各二十分 , 計二十六刻 , 交得太陰濕土司天 。 厥陰風木之分二十六刻 , 已前屬上年太陽終之氣二十六刻 , 已後屬今年厥陰風木 。
求癸丑年交次氣法(少陰君火之分)
每一氣六十日八十七刻半 , 交一氣 。 假令癸丑年 , 自巳初一刻交初之氣 , 計二十六刻也 。 一年六十日 , 有氣策加殘零大余 , 外有八十七刻半 。 初之氣 , 自巳初一刻數 , 一辰八刻二十分 , 數至寅上 , (自巳至寅也 , )計八十刻 , 少七刻半 。 巳上二十分 , 午上二十分 , 未上二十分 , 共六十分 , 至未又是一刻 , 計八十一刻 。 又 , 申上二十分 , 酉上二十分 , 戌上二十分 , 又成一刻 , 計八十三刻 。 子上取四刻 , 計八十七刻 。 少半刻 , 亥上二十分 , 子上十分 , 計三十分 , 為半刻也 。 二之氣 , 交在子中之右也 。
求三之氣(少陽相火之分)
自子中之左 , 四刻十分 。 自丑至戌 , 計十位 , 每一位八刻二十分 , 十位計八十刻也 。 自子至戌 , 八十四刻 , 外少三刻半 。 丑寅卯 , 各二十分 , 計六十分 , 辰巳午 , 又一刻 , 未申酉三位 , 各二十分 , 又一刻 , 計八十七刻 , 少半刻 。 前子上十分 , 今戌上二十分 , 計三十分 , 為半刻 。 計八十七刻半 , 交得三之氣 。
求四之氣(太陰濕土之分)
前三之氣 , 少陰君火之分 , 終在戌上二十分也 。 起自亥初一刻 , 起所至申末 , 十位 , 計八十刻 。 亥子丑 , 各二十分 , 為一刻 , 寅卯辰 , 各二十分 , 又一刻 , 巳午未 , 又一刻 , 計八十三刻 , 外少四刻半 。 酉上取四刻 , 申上二十分 , 酉上十分 , 計三十分 , 為半刻 。 交在酉中之右也 。
求五之氣(陽明燥金之分)
始自酉中之左 , 起四刻十分 , 從戌數至未 , 共十位 , 計八十刻 。 每一位二十分 , 子上又一刻 , 卯上又一刻 , 午上又一刻 , 計八十七刻 , 少半刻 。 前酉上十分 , 未上二十分 , 計三十分 , 為半刻 , 計八十七刻半也 。
交在未末二十分也 。
求終之氣(太陽寒水之分)
晝夜百刻之圖
始自申初一刻 , 數至巳 , 共十位 , 計八十刻 。 戌上一刻 , 丑上一刻 , 辰上一刻 , 共計八十三刻 , 外更少四刻 。 卻於巳上取四刻 , 八十七刻 。 更少半刻 , 巳上又取三十分 , 計八十七刻半交也 , 終於巳中之左二十分也 。
每一宮 , 乃八刻二十分 , 六十分為一刻也 。 晝夜百刻 , 每自平旦寅初一刻 , 五運六氣 , 皆從寅初一刻起 。 首數至丑末二十分 , 所以每位八刻二十分 。 六十分為一刻者 , 寅上二十分 , 卯上二十分 , 辰上二十分 , 計六十分 。 辰未戌丑各成一刻 , 共成一百刻也 。
求六氣交客氣日辰法
置大寒殘零大小余 , 加氣策 , 命己酉 , 得者日辰 , 乃六氣所交日辰也 。
求二之氣
假令癸丑年 , 大寒五十九日二十五分一十三秒單九 , 加氣策八十七分三十九秒奇一 , 滿二收為一秒 , 乃三分之一也 , 滿六去之 , 加之得空日一十二分五十二秒奇二 , 命己酉 。 算外空日 , 己酉日 。 壬子年十二月十日 , 戊申日大寒 , 得癸丑年二月十二日己酉 , 二之氣也 。
求三之氣
置二之氣一十二分五十二秒奇二 , 加氣策八十七分三十九秒奇一 , 滿三收為一刻 , 加之得一日□□二十二秒 , 命己酉 , 算外得庚戌日 , 癸丑年四月十四日庚戌 , 交三之氣 。
求四之氣
置三之氣一日□□二十二秒 , 加氣策 , 得一日八十七分六十一秒奇一 , 命已酉 。 算外得庚戌 , 六月十五日 , 時刻在前也 。
求五之氣
加氣策 , 得二日七十五分□□奇二 , 命己酉 。 算辛亥日 , 八月十七日辛亥日交 , 得五之氣 。
求六之氣
加氣策 , 得三日六十二分四十秒 , 命己酉 。 得壬子日辰 , 十月九日壬子日交 , 得終之氣 。
求九宮分野(舊經)
昔天候龍馬出於洪河 , 以負陰陽之數 , 亦於伏犧氏 , 其位有九 , 其數始於一而終於九焉 。 聖人密符天意 , 務范而以意九宮 , 除次中位 , 而以畫成八卦矣 。 去相率之三位數 , 皆有五焉 。 然北方坎一 , 合南方離九 , 成十 , 兼中五 , 為十五也 。 東方震三 , 兼西方兌七 , 成十也 , 兼中五 , 為一十五也 。 北方隅乾六 , 合東南方隅巽四 , 成十 , 兼中五 , 為十五也 。 東北方艮八 , 合西南方坤二 , 成十也 , 兼中五 , 共成一十五也 。 又 , 乾六合艮八 , 成一十四 , 兼坎一 , 為一十五也 。 艮八合巽四 , 成十二 , 兼震三 , 為十五也 。 巽四合坤二 , 成六 , 兼離九 , 為十五也 。 又 , 坤二乾六成八 , 兼兌七 , 為十五也 。 所以五位而合一十五數者 , 以三位而應三十五也 。 以數應五行 , 生數也 。 以其一二三四五而積之 , 其數十有五矣 , 乃乾坤為用之數也 。 然乾為天者 , 陽也 , 其數奇 , 故一三五而為九 , 乃乾之用也 , 坤為地而陰也 , 其數隅 , 故二四為六 , 乃坤之用也 。 坤六畫 , 是故用 , 乾三畫 , 而用焉 , 故九六合有十五也 。 又 , 歷候 , 五日成候也 。 震三兌七中五 , 成十五也 , 所以三位而合一十五數者 , 以三位而應以數 , 應五行之生數也 。 其一二三四五者 , 積之其數一十五矣 , 乃乾坤為用之數者 。 然乾為天者 , 陽也 , 陽數奇 , 故一三五而成九 , 乃乾之用也 , 坤為地而成陰也 , 陰數偶 , 故二四為六 , 乃坤之用也 。 坤六畫而用六 , 乾三畫而用九者 , 所為乾道包坤 , 是以兼而為九 , 乃其數用焉 , 故九六合有十五也 。 又 , 歷候取五日 , 五運周而為一候 , 三候為一氣 , 而應三才之象也 。 月之虧盈而應之 , 則知陰陽為用之數 , 以九六為之紀也 。 陰氣生於天 , 陽氣生於地 , 故曰天以六六為節 , 地以九九制會 。 然乾道包而其數九 , 故有九宮 , 上應天之九星 , 下應地之九野 , 九星應人之九竅 , 九野應人之九臟爾 。 故經云 : 自古通天者 , 生之本 , 本於陰陽 , 其九洲 、 九竅 , 皆通乎天氣 。 故其生之 , 其氣三 , 三而成天 , 三而成地 , 三而成人 。 三而三之 , 合則九也 。 九分而九野 , 九野為九臟 , 故形臟四 , 神臟五 , 合而成九臟 , 以應之也 。 然非天理 , 安得如是乎 。
舊經九宮分野圖
九宮分野
歌曰 : 坎一蓬天水 , (坎一宮者水 , 上應天蓬星 , 下應冀州分野 , 位在北方 。 )位北冀無雙 , (夫五行九宮者 , 然木火土全皆有應宮 , 惟天水獨主冀州一宮 , 而無應宮 。 )坤二天內司 , (坤為二宮 , 屬土 , 上應天內星 , 下應荊州分野 , 位在西南 , 故下文曰房室宮 。 )荊州宮室房 。 震三天沖木 , (震為三宮 , 屬木 , 上應天沖星 , 下應青州分野 , 位在東方 。 )青州在東方 。 巽四木天輔 , (巽為四宮 , 屬木 , 上應天輔星 。 )東南徐郡鄉 , (下應徐州分野 , 位在東南隅 。 下應曰鄉者 , 裡也 。 )中五天禽土 , (中為正宮 , 上應天禽星 , 下應豫州分野 , 位在中央 , 故下文曰豫州在中央 。 )豫州在中央 。 乾六天心應 , (乾為天心六宮 , 屬金 , 上應天心星 , 下應京兆府分野 , 位在西北隅 , 故下文曰豫金西北涼 。 豫名界也 , 分也 。 )豫 , 金 , 西北漢 。 兌七金天柱 , (兌為七宮 , 屬金 , 上應天柱星 , 下應梁州分野 , 位在西方 , 其左應西梁 。 )艮八天任火 , (艮為八宮 , 屬火 , 上應天任星 , 下應兗州分野 , 位在東北隅 , 故下文曰東北兗司當 。 司者 , 主也 , 當者 , 直也 。 )東北兗司當 。 離九天英分 , (離為九宮 , 屬火 , 上應天英星 , 下應揚州分野 , 在南方 。 )
火位在南陽 。 奇宮徵正位 , (奇不在隅也 。 按 ,《 天元玉冊 》 曰天蓬一 , 水之正宮 , 天沖三 , 木之正宮 , 天禽五 , 土之正宮 , 天英九 , 火之正宮 , 天柱七 , 金之正宮 , 北之位也 。 )偶神應宮堂 。
(偶者 , 雙而不奇也 。 按 ,《 天元玉冊 》 曰 : 天內者 , 土神之應宮 , 天輔 , 木神之應宮也 , 天心六 , 金神之應宮也 , 天任八宮 , 火神之應宮也 。 其水者 , 天應宮 , 所為水為物之祖始 , 造化宗源 , 乃元氣之本 , 數之首 , 太一居之 , 尋余皆從而有之 , 故無應宮也 。 )中原分五分 。 (今詳經注 : 東分自開封縣 , 東至蒼海 , 屬木 , 應春 , 其氣大溫也 。 西分者 , 自 源縣 , 西至沙州異界 , 屬金 , 應秋 , 其分之氣大涼 。 南分者 , 自漢蜀江 , 至南海 , 屬火 , 應夏 , 其氣大熱 。 北分者 , 自平遙縣 , 至北海 , 屬水 , 應冬 , 其氣大寒 。 凡此四分之中 , 屬土 , 無正王之時 , 寄王四季之後 , 其氣兼□□寒熱溫涼兼 。 此乃往古國家命土 , 以觀萬物生長收藏而應之 , 以驗□中原之地分 , 氣候正 , 為歷同也 。
東方早溫 , 每應百裡而至早一日也 。 西方早涼 , 每四十裡至早一日也 。 南方早熱 , 川 之地 , 每十五裡早一日 , 廣平之地 , 則每五十裡陽氣發早一日 , 陰氣至晚一日也 。 北方早寒 , 川形有南向者 , 每二十五裡陽氣行晚一日 , 陰氣行早一日 , 川有弓形向北者 , 每十五裡也 , 廣平之地 , 每二十五裡陰氣早一日 , 陽氣晚一日也 。 然陽氣始於春 , 盛於夏 , 故東方溫而南方熱也 , 陰氣始於秋而盛於冬 , 故西方涼而北方寒 。 凡此之言大綱 , 以明之矣 。 更地體之異 , 不可分通矣 , 夫地勢高下 , 亦有寒熱溫涼之異也 。 然居高則寒 , 居下則熱 , 是故東南方陽也 , 陽積降於下 , 故地下而熱也 , 西北方陰也 , 陰積升於上 , 故地高而寒也 。 故曰崇高主陰氣治之 , 冷 , 污下則陽氣治之 , 熱 。
至高之地 , 冬氣常在 , 至下之地 , 夏氣常在 。 高山更熱也則冷 , 污下易寒者則熱 , 高下寒熱 , 斷可知也 。 居崇高而氣寒則壽 , 居污下而氣熱則夭 , 秋冬氣寒而涼則壽 , 春夏氣溫而熱則夭 , 明可知矣 。 凡此皆以明其中原五分 , 物化先後 , 壽夭不同也 。 故經曰 : 春氣西行 , 秋氣東行 , 夏氣北行 , 冬氣南行 。 春氣始於左 , 秋氣始於右 , 夏氣始於南 , 冬氣始於北 , 此四時生化之常也 。 然此明其五分義 , 誠非謂矣 。 及余外四方者 , 謂中原五分之外 。 西方之域 , 其氣涼極而熱微也 , 東方之域 , 其氣溫極而寒微也 , 北方之域 , 寒極而熱微也 , 南方之域 , 熱極而寒微也 。 凡此四分之外 , 至於孤陰獨陽之分 , 則萬物不能生化者也 。 何以明之 ? 其東方生風西行 , 西方生燥東行 , 南方生熱北行 , 北方生寒南行 , 皆是陰陽之始生也 , 未得配合 , 而安有物象之生化乎 。 亦猶人始生之後 , 未得配合交感 , 而豈有生化矣 。 此亦為九野 , 是以言中原之內五分 , 及余外四分 , 合而為九宮 , 亦應分野之數 , 不可不推詳 。 夫九宮分野之道 , 其義不一 , 然則應於天地大小 , 則天下九分中 , 明應中原之九宮也 。 仰而推之 , 則用邦家者 , 皆應之 。 )
歌曰 : 辛一丁三己五申 , 乙七癸九是災宮 , 以審勝復時之位 , 九宮征應吉和凶 。
推災宮圖
歲運不及 , 則有災眚 , 而不可一概而言之 , 各隨本化宮位 , 而有勝復之至也 。 其災方位宮 , 分眚之甚也 , 後有征兆也 , 審其時位 , 而可知也 。 辛為少羽水 , 災一宮 , 及北方 。 丁為少角木 , 災三宮 , 及東方 。 己為少宮土 , 災五宮 , 寄在二宮申位 。 乙為少商金 , 災七宮 , 及西方 。 癸為少徵火 , 災九宮 , 及南方 。 勝者先變而行其勝也 , 復者勝己而反復其過也 。 然勝之動 , 各有當位矣 。 故經曰 : 木不及 , 則春有鳴條暢律之化 , 秋有霧露清涼之政 。 火不及 , 則秋有光顯 明之化 , 炎熱煩躁之候 , 冬有晏肅振寒之政 , 夏有慘淒凝冷之勝 , 則有埃昏大雨之復 。 土不及 , 則四時有埃昏潤澤之化 , 春有鳴條鼓折之政 , 四維發振拉飄驟之變 , 則有肅殺霜露之復 。 金不及 , 則夏有光顯鬱蒸之令 , 冬有嚴凝肅整之應 , 夏有干燥煩燎之變 , 秋有冰雹霜雪之復 。 水不及 , 則四維有潤埃霜雪之化 , 不時有和風生發之應 , 四維發埃昏注雨之變 , 不時有飄蕩振移之復也 。 九宮上應天之宮宿 , 下應地理分野 , 中應五臟 , 將傍通萬物之盛衰 , 悉皆應之也 。 歲運不及 , 則本宮之化災 。 若遇月干德符 , 便為平運 , 而還正宮 , 復無勝己之災 。
丁年正月建壬寅 , 五子元建法丁壬 , 建壬寅 , 丁與壬合 。 乙歲三月遇庚辰 , 乙建戊寅 , 至三月 , 見庚辰 , 乙與庚合 。 癸年仲夏逢戊午 , 癸建甲寅 , 至五月 , 見戊午 , 然戊與癸合 。 辛年七月遇丙申 , 辛建庚寅 , 至七月 , 見丙申 , 然丙與辛合 。 己歲季秋逢甲戌 , 己建丙寅 , 至九月 , 見甲戌 , 然甲與己合 。 欲還正位克原因 。 不及 , 災三宮及東方 。 然正月建壬 , 丁與壬為夫婦也 , 來相佐而為平運正位 , 乃金不能克也 。 余皆仿此 。
故曰所有干德符合契 , 後為平運也 。
月建(新添)
歌曰 : 甲己之年丙作首 , 乙庚之歲戊為頭 , 丙辛更向庚寅起 , 丁壬又寅順流行 , 戊癸建從何位起 , 正月須向甲寅求 。
日建
歌曰 : 甲己還生甲 , 乙庚丙作初 , 丙辛從戊子 , 丁壬庚子居 , 戊癸逢壬子 , 順數不差殊 。
假令戊子年五月 , 正月建甲寅 , 五月戊午月建 , 日亦同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