瘄子總論(第一)

夫瘄之初發 , 咳嗽噴嚏 , 鼻流清涕 , 眼胞微腫微赤 , 淚欲汪汪 , 腮赤面腫 , 皆是出瘄之兆 , 一冒風寒食積 , 論其大概 , 不必一一如是 。 重則遍身膨脹 , 眼赤封閉 , 或壯熱無汗 , 氣粗氣喘 , 嘔吐 , 驚搐 , 鼻煤 , 咳嗽聲啞 , 至五六七日不見點者 , 急用表散以升發之 , 用麻黃湯主之 。 若瘄出稠密如雲 , 片疙紫紅乾燥 , 其毒甚重 , 表時宜表 , 回時速當清火解毒為要 , 此時宜用清龍湯或雙解湯使之 。 大便燥實者加生軍五六錢 , 回時尤宜重用 。 胃火盛於回後 , 用生石膏兩餘 。 若不出足而回者 , 須用麻黃 、 石膏解之 。 肺火盛於回後 , 片芩宜之 。 回後小便不利 , 山梔瀉之 。 心火刑剋肺金 , 黃連清之 。 表若未透 , 宜慎之戒之 。 疹出黑暗者 , 不起不透也 。 焦枯慘暗者 , 血滯也 。 糊塗者 , 凶也 。 手指先見者 , 犯本位也 。 頭面身上全無者 , 閉症也 。 或感風寒而不出者 , 須用麻黃重表也 。 頭面不出而體多者 , 疹後生死難料也 , 急宜荷鼻 、 筍尖 、 升 、 羌 、 芎也 。 手足尖頭不到者 , 瘄後變症無窮也 , 藥宜桂枝鞭芽而起之 。 一熱即出 , 一出即沒者重 , 只要出足 , 回速何妨 。 不進飲食者重 , 胃火所致也 。 鼻掀口張 , 目無神氣者 , 死 。 鼻乃肺竅 , 掀則肺絕 , 口乃脾竅 , 張則脾絕 , 皆難治也 。 氣喘胸前吸者死 , 天君不寧者 , 安得不死 ? 發不出者 , 閉症也 。 及腹脹 、 氣喘 、 煩躁者 , 毒火不出 , 反攻於內也 。 昏睡者 , 死 。 脾困者 , 面黑色滯者 , 血死也 。 目無光彩者 , 熱則冷之 , 寒則溫之 , 莫良於眸子也 。 痰喘音啞者 , 肺竅塞也 。 指甲黑色者 , 血死也 。 鼻煤項軟者 , 肺火盛也 。 四支冰冷者 , 脾土傾也 。 睡臥不寧者 , 內毒伏也 。 眼紅眼障者 , 肝火甚也 。 鼻燥者 , 肺火甚也 。 唇硬舌紅者 , 胃火攻心也 。 口焦者 , 脾火甚也 。 或痰或喘者 , 火壅危也 。 瘄若桃紅色者 , 輕正色也 。 白色而煩者重 , 血不足也 。 紫色而成堆者重 , 血滯也 。 點粒者輕 , 毒散也 。 一片者重 , 從上出下者輕 , 從下出上者重 。 四肢先見者不治 , 此乃脾經陰不轉陽也 。 鼻青糞黑 , 咳嗽連聲 , 面青聲啞者不治 , 回時雖云可治 , 然亦難也 。 白色有二症 : 飲食如常者 , 不犯胃氣也 ; 精神如舊者 , 不困肺經也 。 色潤體安不大熱者 , 汗透也 。 無舌胎者 , 心火輕也 。 大小便如常者 , 此謂順症也 , 不必強治 , 反是則重 , 為其氣弱也 , 表降宜慎之 。 未出之時 , 鼻紅出者 , 佳兆也 , 汗流如淋則美 , 嘔吐亦佳 。 喜三者何也 ?《 經 》 云 : 衄能散毒 , 汗能松火 , 吐能解熱毒 。 從衄消熱 , 以汗透火 , 以吐松肺 。 火盛者 , 則衄血流而不必止 , 誤止者則毒奔於內也 。 如此者非惡症也 。 故汗吐下三者美也 , 可不藥而自愈矣 。 凡治瘄之法 , 三日宜升 , 四日宜降 , 倘誤降者則不治也 。 此治順症之常規 , 未言乎變症 。 然看手足指尖有紅點者方為出完 , 倘不透明而不見者 , 仍用表方中加桂枝鞭芽以發之 , 切不宜降 , 慎之慎之 。 若表而不齊 , 必須瘄後停藥 , 以待變之來 。《 經 》 云 : 變症難逆於將來 , 何能預料 ? 所謂不藥為中醫之說也 。 婦人胎前出瘄三日之前 , 用升麻以提之 , 恐其墮胎也 。 回後則用黃芩以安胎 , 速降以消火 , 又能解毒 。 如產後加凌霄花 、 丹參可也 , 而人參切不可用 , 用則殺人 。 用補亦然 , 富貴之家常犯此病 , 不可不慎 。 書云 : 不可用人參 , 叮嚀如此其切 。 參歌有云 : 肺熱還傷肺 , 為人參能助氣與火也 , 為肺熱者言之 , 肺火既清 , 何忌之 ! 有又熱補之藥斷不可用 , 如疹後日久虛喘坐立不安 , 可用生甘熟地 , 若一月之外 , 便宜重用 。 太陰主肺 , 陽明大腸 , 肺與大腸相表裡 , 毒從大腸出者為貴 。《 經 》 云 : 毒因利減 , 此之謂也 。 回後不可久瀉 , 久則肺經移熱於大腸 , 宜涼腸 。 瘄出形云片如錦紋者為斑 , 其色紅赤者胃火熱甚而失下也 , 此衝入足少陽膽經 , 助相火而成斑矣 , 必須重用石膏 , 以清胃與肝膽可以成功而消斑 。 隱隱紅點為疹 , 胃火衝入手足少陰心腎經 , 則助君火而成疹 , 黃連能奏效如神 。 若斑重而疹輕者 , 初起時最忌寒涼熱辣酸冷之味 , 並忌冒感風寒 , 急宜麻黃 、 蒼耳二味以托肌膚之閉密 。 毒氣阻遏而內攻不出者 , 初起之藥斟酌用之 , 但麥冬 、 生地為其補肺斂皮恐不能發越 , 又參 、 耆 、 薑 、 附子 、 丁 、 朮 、 桂燥悍酸熱之味為其助火傷肺 , 補氣發喘 。 但痘與疹用藥不同 , 疹出之時瀉利不止者 , 吉也 , 蓋瀉毒不瀉元氣也 。 回時自利不止者 , 又吉也 , 毒以利減 。 若利久而至八九日者方謂過多 , 恐肺火移熱於大腸 , 必須先下順利之水 , 則自止矣 。 利水者何也 ?《 經 》 云 : 小水愈長而大便愈結也 。 驟用補澀如桂 、 附 、 朮 、 木 、 訶 、 蔻 、 參 、 耆等藥補澀之劑 , 必須胸腹脹滿 , 重滯而死矣 。《 經 》 云利不可止 , 瘧不可截 , 其斯之謂歟 ! 疹子未出與正出之時 , 不進飲食者 , 謂此毒氣內蘊 , 實未解也 。 出則宜表回 , 後重用石膏以開其胃 , 又加竹茹最妙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