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曰虛勞之病 , 感五臟則為五勞 , 因七情則為七傷 , 勞傷之甚 , 身體疲極 , 則為六極 , 所謂七傷者 , 一曰 , 大飽傷脾 , 脾傷則善噫 , 欲臥面黃 , 二曰 , 大怒氣逆傷肝 , 肝傷則少血目暗 , 三曰 , 強力舉重 , 久坐濕地傷腎 , 腎傷則少精 , 腰背痛 , 厥逆下冷 , 四曰 , 形寒飲冷傷肺 , 肺傷則少氣 , 咳嗽鼻鳴 , 五曰 , 憂愁思慮傷心 , 心傷則苦驚喜忘善怒 , 六曰 , 風雨寒暑傷形 , 形傷則膚髮枯夭 , 七曰 , 大恐懼不節傷志 , 志傷則恍惚不樂 , 此七者 , 勞傷之因也 , 故名七傷 , 所謂五勞者 , 一曰 , 肺勞令人短氣 , 面腫鼻不聞香臭 , 二曰 , 肝勞令人面目乾黑 , 口苦目視不明 , 三曰 , 心勞令人忽忽喜忘 , 大便苦難 , 時或溏泄 , 口中生瘡 , 四曰 , 脾勞令人舌本苦直 , 不能嚥唾 , 五曰 , 腎勞令人背難以俯仰 。 小便黃赤 , 時有餘瀝 , 陰痛生瘡 , 小腹滿急 , 此五者勞氣在五臟也 , 故名五勞 , 所謂六極者 , 一曰 , 氣極令人內虛 , 五臟不足 , 邪氣多正氣少 , 不欲言 , 二曰 , 血極令人無顏色 , 眉發墮落 , 忽忽喜忘 , 三曰 , 筋極令人數轉筋 , 十指爪甲皆痛 , 苦倦不能久立 , 四曰 , 骨極令人酸削齒苦痛 , 手足煩疼 , 不可以立 , 不欲行動 , 五曰 , 肌極令人羸瘦無潤澤 , 飲食不生肌膚 , 六曰 , 精極令人少氣吸吸 , 然內虛五臟氣不足 , 發毛落 , 悲傷喜忘 , 此六者勞傷之甚 , 身體疲極也 , 故名六極 , 凡五勞六極七傷之外 , 變證不一 , 治法皆以補養為宜 ,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, 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, 氣味相得 , 合而服之 , 以補精益氣 , 此其要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