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部位類

寸口
十二經皆有動脈 , 獨取寸口 , 以決五臟六腑死生吉凶之法 , 何謂也 ? 然寸口者 , 脈之大會 , 手太陰之脈動也 。 人一呼 , 脈行三寸 ; 一吸 , 脈行三寸 ; 呼吸定息 , 脈行六寸 。 一日一夜 , 一萬三千五百息 , 漏水下百刻 , 榮衛行陽二十五度 , 行陰亦二十五度 , 為一周也 , 故五十度而復大會於手太陰矣 。 寸口者 , 五臟六腑之所終始 , 故取法於寸口也 。 ( 《 難經 》 )
此越人發明 《 內經 》 診脈之正法也 。《 內經 》 診法 , 有專取寸口者 , 有兼取人迎者 , 有遍取身之上中下者 。 至仲景書 , 則趺陽 、 寸口並重 , 而又間稱少陰 。 少陰者 , 太谿也 。 人迎 、 趺陽以候胃氣 , 太谿以候腎氣 , 不似寸口能決五臟六腑之吉凶也 。 後世或議越人獨取寸口之法 , 為違 《 內經 》 之旨 , 亦未之思也 。 此寸口 , 統寸關尺三部言 , 一曰氣口 , 一曰脈口 , 亦有徑稱寸 。 稱寸脈者 , 均與關前同名 。 榮衛行度 , 詳見 《 靈樞 》「 脈度篇 」、「 五十營篇 」、「 衛氣行篇 」。 ( 《 素問 · 經脈別論 》, 發明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, 即太陰為脈大會之義也 。 文繁不錄 。 )
《 難經 · 八難 》 曰 : 寸口脈平而死 。 徐靈胎詆之曰 : 如此 , 則寸口何以決五臟六腑之吉凶哉 ? 不知其形雖平 , 其神必敗 。 此正教人察脈貴在察神 , 不可泥形也 。 如 「 十八難 」 曰 : 假令外有痼疾 , 脈不浮結 。 內有積聚 , 脈不結 。 伏脈不應病 , 是為死病也 。 張石頑曰 : 常有變證多端 , 而脈見小弱 , 指下微和 , 似有可愈之機 。 此元氣與病氣俱脫 , 反無病象發見 。 此脈不應病之候 , 非小則病退之比 。 慎柔和尚曰 : 凡久病人 , 脈大小洪細浮沉弦滑 , 或寸浮尺沉 , 或寸沉尺浮 , 但有病脈 , 反屬可治 。 如久病 , 浮中沉俱和緩體倦者 , 決死 。 諸家之論 , 皆與經旨相發 , 徐氏特未致思耳 。 至於所以察神之法 , 則滑氏所謂 「 上 、 下 、 去 、 來 、 至 、 止 」 六字者得之矣 。 詳見後篇 。 開章即揭出 「 神 」 字 , 為全書宗旨 。
寸關尺
脈有尺寸 , 何謂也 ? 然尺寸者 , 脈之大要會也 。 從關至尺 , 是尺內 , 陰之所治也 ; 從關至魚際 , 是寸口內 , 陽之所治也 。 故分寸為尺 , 分尺為寸 , 陰得尺內一寸 , 陽得寸內九分 。 尺寸終始 , 一寸九分 , 故曰尺寸也 。《 難經 》
寸後尺前 , 名曰關 。 陽出陰入 , 以關為界 。 陽出三分 , 陰入三分 , 故曰三陰三陽 。 陽生於尺 , 動於寸 ; 陰生於寸 , 動於尺 。《 脈經 》
魚際至高骨為一寸 , 內取九分 。 高骨至尺澤為一尺 , 內取一寸 。 凡一寸九分 , 寸關尺三部 , 各得六分 。 其一分 , 則關之極中 , 陰陽之界也 。 或曰 : 關前左為人迎 , 右為氣口者 , 即此 。 魚際者 , 掌後橫約紋 。 尺澤者 , 肘曲橫約紋也 。 王啟玄謂三世脈法 , 皆以三寸為寸關尺之部 。 蓋古者布指知寸 , 三寸正當三指也 , 與一寸九分之法 , 言異而數實同 。 三世 , 舊謂 《 神農本草 》、《 黃帝針灸 》、《 素女脈訣 》 也 。
三部九候
三部者 , 寸關尺也 。 九候者 , 浮中沉也 。《 難經 》
此亦發明 《 內經 》 診脈之正法也 。「 脈要精微論 」, 略見此義 , 而未明言者 , 蓋當時相習 , 以為常法 , 不待縷敘 , 而又其時 , 重在針刺 , 故著 「 三部九候論 」, 以人身分上 、 中 、 下三部 , 每部分天 、 地 、 人三候 , 以明針刺察病取穴之法 , 非以明診脈之法也 。 後世乃執此以詆越人 。 試思 《 內經 》 察脈決病 , 用 「 三部九候論 」 之法者有幾耶 ? 況人迎 、 趺陽 、 太谿要脈之必診者也 。 而不列於其中 , 抑又何耶 ? 寸關尺三部 , 每部有浮中沉三候 , 三而三之 , 故曰九候 。《 刊誤 》 曰 : 浮以候腑 , 沉以候臟 , 中以候胃氣 。 又有謂浮候經 , 中候腑 , 沉候臟者 , 皆不必拘 。 大概寸關尺 , 候身之上中下 ; 浮中沉 , 候經絡臟腑之表裡 ; 而上下去來 , 候陰陽血氣之升降噓吸者也 。 詳見第二卷陰陽臟腑兩篇 。
三部分配臟腑
肝心出左 , 脾肺出右 , 腎與命門 , 俱出尺部 。《 脈經 》
玩腎與命門俱出尺部 , 是兩尺俱候腎 , 俱候命門矣 。 蓋命門為元陽與真精所聚 , 水火同居 , 渾一太極也 。 火之體陰 , 其在下也 , 動於右 ; 水之體陽 , 其在下也 , 動於左 。 故 《 難經 》 曰 : 右為命門 。 又曰 : 其氣與腎通 。
心部 , 在左手關前寸口是也 , 手少陰經也 。 與手太陽為表裡 , 以小腸合為腑 , 合於上焦 。
肝部 , 在左手關上是也 , 足厥陰經也 。 與足少陽為表裡 , 以膽合為腑 , 合於中焦 。
腎部 , 在左手關後尺中是也 , 足少陰經也 。 與足太陽為表裡 , 以膀胱合為腑 , 合於下焦 , 在關元左 。
肺部 , 在右手關前寸口是也 , 手太陰經也 。 與手陽明為表裡 , 以大腸合為腑 , 合於上焦 。
脾部 , 在右手關上是也 , 足太陰經也 。 與足陽明為表裡 , 以胃合為腑 , 合於中焦 。
腎部 , 在右手關後尺中是也 , 足少陰經也 。 與足太陽為表裡 , 以膀胱合為腑 , 合於下焦 , 在關元右 。 左屬腎 , 右為子戶 , 名曰三焦 。《 脈經 》
此臟腑分配不易之定法也 。 三焦既分配於兩手之三部矣 , 復於右尺名曰三焦者 , 蓋三焦有腑有經 , 候腑於三部 , 候經於右尺也 。 經候右尺者 , 以其稟氣於命門 ; 候手少陽之經氣 , 實候命門之原氣也 。 詳見命門三焦說 。 兩尺 , 以形之虛實候腎水 , 以勢之盛衰候命火 。 此至精至確 , 聖人復起而不易者也 。
《 內經 》 分配臟腑
見陳修園 《 醫學實在易 》
左寸外以候心 , 內以候膻中 。
左關外以候肝 , 內以候膈 。
左尺外以候腎 , 內以候腹 。
右寸外以候肺 , 內以候胸中 。
右關外以候胃 , 內以候脾 。
右尺外以候腎 , 內以候腹 。
王叔和分配臟腑
左寸心小腸 。 左關肝膽 。 左尺腎膀胱 。
右寸肺大腸 。 右關脾胃 。 右尺命門三焦.
李瀕湖分配臟腑
左寸心膻中 。 左關肝膽 。 左尺腎膀胱 。
右寸肺胸中 。 右關脾胃 。 右尺腎大腸 。
張景岳分配臟腑
左寸心膻中 。 左關肝膽 。 左尺腎膀胱大腸 。
右寸肺胸中 。 右關脾胃 。 右尺腎小腸 。
寸關尺分診三焦
寸宗氣出於上焦 , 寸脈以候之 。 關營氣出於中焦 , 關脈以候之 。 尺衛氣出於下焦 , 尺脈以候之 。
陳修園曰 : 大小二腸 , 經無明訓 , 其實尺裡以候腹 。 腹者 , 二腸膀胱俱在其中 。 王叔和以二腸配於兩寸 , 取心肺與二腸相表裡之義也 。 李瀕湖以小腸配左尺 , 大腸配右尺 , 上下分屬之義也 。 張景岳以大腸配左尺 , 取金水相從之義 。 小腸配右尺 , 取火歸火位之義也 。 俱為近理 , 當以病證相參 。 如大腸秘結 , 右尺宜實 , 今右尺反虛 , 左尺反實 , 便知金水同病也 。 小便熱淋 , 左尺宜數 , 今左尺如常 , 右尺反數 , 便知相火熾盛也 。 或兩尺如常 , 而脈應兩寸者 , 便知心移熱於小腸 , 肺移熱於大腸也 。 一家之說 , 俱不可泥如此 。
何西池曰 : 小腸與心為表裡 , 診於左寸 。 大腸與肺為表裡 , 診於右寸 。 此越人之說也 。 有謂小腸候於左尺 , 大腸候於右尺 。 前說從其絡 , 後說從其位 , 二說相兼而不可廢 。 蓋二腸位居於下 , 而經脈上行 , 則候經於寸 , 候腑於尺 , 不必歧議也 。
人迎氣口
關前一分 , 人命之主 , 左為人迎 , 右為氣口 。 左主司官 , 右主司腑 。 陰病治官 , 陽病治腑 。 ( 《 脈經 》 )
左人迎候陽 , 右氣口候陰 。 如是則左當司腑 , 右當司臟 。 茲曰左主司官 , 官者 , 職也 。「 靈蘭秘典 」 曰 : 凡此十二官 , 不得相失也 。 是血氣之功用 , 十二經之通稱也 。 行於身者 , 陽之類也 。 右主司腑 , 腑者 , 宮也 。「 陰陽離合 」 曰 : 陰之五宮 , 傷在五味 。 是血氣之藏聚 , 五臟六腑之通稱也 。 居於內者 , 陰之類也 。 故知候陽候陰 , 非僅以臟腑分也 , 亦以經絡與臟腑之內外分也 。 故又曰 : 寸口主中 , 人迎主外 。 蓋陰陽無定義者也 。 以十二經言之 , 則陰經陰也 , 陽經陽也 ; 以經絡與臟腑言之 , 則經絡陽也 , 臟腑陰也 ; 以臟腑言之 , 則臟陰也 , 腑陽也 ; 以氣血言之 , 則氣分陽也 , 血分陰也 。 皆變見於寸口人迎 。 善體之而兼以問 , 則知其病之所屬矣 。 陰病治官 , 陽病治腑 ; 從陰引陽 , 從陽引陰之義也 。 以明陰陽還相為宮 , 非謂凡治病必如此法也 。
《 靈樞 · 終始 》 曰 : 所謂平人者 , 不病 。 不病者 , 脈口人迎應四時也 。 上下相應 , 而俱往來也 。 六經之脈 , 不結動也 。 少氣者 , 脈口人迎俱小 , 而不稱尺寸也 。 如是 , 則陰陽俱不足 。 補陽則陰竭 , 瀉陰則陽脫 。 如是者 , 可將以甘藥 , 不可飲以至劑 。「 四時氣 」 曰 : 持氣口人迎以視其脈 , 堅且盛且滑者病日進 , 脈軟者病將下 。 下 , 衰也 。 曰瀉下者 , 非 。 諸經實者 , 病三日已 。 氣口候陰 , 人迎候陽也 。「 禁服 」 曰 : 寸口主中 , 人迎主外 。 兩者相應 , 俱往俱來 。 若引繩 , 大小齊等 。 春夏人迎微大 , 秋冬氣口微大 。 如是者 , 命曰平人 。 人迎大一倍於寸口 , 病在足少陽 ; 一倍而躁 , 在手少陽 。 二倍 , 在足太陽 ; 二倍而躁 , 在手太陽 。 三倍 , 在足陽明 ; 三倍而躁 , 在手陽明 。 盛則為熱 , 虛則為寒 , 緊則為痛痹 , 代則乍甚乍間 。 人迎四倍 , 且大且數 , 名曰溢陽 。 溢陽為外格 。 寸口大一倍於人迎 , 病在足厥陰 ; 一倍而躁 , 在手心主 。 二倍 , 在足少陰 ; 二倍而躁 , 在手少陰 。 三倍 , 在足太陰 ; 三倍而躁 , 在手太陰 。 盛則脹滿 , 寒中 , 食不化 ; 虛則熱中 , 出糜 , 少氣 , 溺色變 ; 緊則痛痹 ; 代則乍痛乍止 。 寸口四倍 , 且大且數 , 名曰內關 。 盛則徒瀉之 , 虛則徒補之 , 緊則先刺而後灸之 , 代則先取血絡而後調之 , 陷下則徒灸之 。 陷下者 , 脈血結於中 。 中有著血 , 血寒故宜灸 。 不盛不虛 , 以經取之 。 所謂經治者 , 飲藥 , 亦曰灸刺 。 脈急則引 。 脈大以弱 , 則欲安靜 , 用力無勞也 。「 五色 」 曰 : 切其脈口 , 滑小緊以沉者 , 病益甚 。 在中 , 人迎氣大緊以浮者 , 病益甚 。 在外 , 其脈口浮滑者病日進 , 人迎沉滑者病日損 , 脈口滑以沉者病日進 。 在內 , 人迎滑盛以浮者 , 病日進 。 在外 , 脈之浮沉及人迎與寸口氣大小等者 , 病難已 。 病在臟 , 沉而大者易已 , 小為逆 。 在腑 , 浮而大者易已 。 人迎盛堅者傷於寒 , 氣口盛堅者傷於食 。 竊嘗論之 , 自古診法 , 凡四大綱 : 有分菽重 , 如 《 難經 · 五難 》 所云者 ; 有兩手分人迎氣口 , 如上文所云者 ; 有兩手各分寸關尺三部 , 如 「 脈要精微論 」 及 《 難經 》「 一難 」、「 二難 」 所云者 ; 而 「 三部九候論 」, 則求其動脈 , 以驗穴之所在 , 而亦以各占其本經之寒熱虛實者也 。 此四法者 , 至於今日 , 或傳或不傳 。 夫分菽重者 , 診久病之捷法也 ; 分人迎氣口者 , 診暴病之捷法也 ; 而分三部者 , 兼內外賅久暴而無不候者也 。 故曰 「 脈要精微 」 先聖之意 , 不較然乎 ?
《 脈如 》 曰 : 內傷七情之脈 , 淺者 , 惟氣口緊盛而已 ; 深者 , 必審其何部相應 , 何臟傳次 , 何臟相剋 , 克脈勝 , 而本臟脈脫者死 。 外感六淫之脈 , 輕者 , 惟人迎緊盛 , 或各部單見而已 ; 重則各部與人迎相應 。《 慎柔五書 》 曰 : 嘗見虛損 , 六脈和緩而數 , 八九至 , 服四君保元 , 溫肺理脾 , 先右三部退去三二至 , 左脈尚數不退 。 是右表先退 , 左里未退也 。 至數脈盡退 , 病將痊愈 。 左脈猶比右脈多一至 , 足見表退而里未和耳 。《 難知 》 謂傷寒以左為表 , 右為里 ; 雜病以右為表 , 左為里 。 信然 。 按左右表裡 , 無論如何顛倒說來 , 總不外陰陽升降之義 。 經言 : 左右者 , 陰陽之道路也 。 陽自左升 , 陰自右降 。 升者 , 其本在下 , 其末在上 ; 降者 , 其本在上 , 其末在下 。 內傷者 , 傷陰是從內撓其陰之歸路 , 降者不利 , 故脈右盛 ; 外感者 , 傷陽是從外遏其陽之出路 , 升者不利 , 故脈左盛 。 治之之法 , 宣揚與導陰 , 迭相為用者也 , 在審其先後輕重而已 。 脈理之微 , 豈可執一乎 ? 遲數不並見 , 右脈退去二三至 , 左脈尚數不退 。 又云 : 數脈退盡 , 左脈猶比右多一至 , 實所未見 , 以俟高明 。
人迎本足陽明脈 , 在結喉兩旁 , 為腑脈 , 所以候表 ; 氣口為手太陰經脈 , 在兩手寸口 , 為臟脈 , 所以候里 。 此 《 內經 》 之旨也 。 後世但診氣口 , 而以左關前一分為人迎 , 右關前一分為氣口 。 又以右手分之 , 寸為人迎 , 關為氣口 。《 脈如 》
以右手寸關 , 分人迎氣口 , 止見李士材 《 醫宗必讀 》 中有此說 , 他書未見 。 未知士材何所本也 ?《 脈如 》 引用各書皆不著所出 。 今但據所見書之 。
《 靈樞 · 寒熱病篇 》 曰 : 頸側之動脈 , 人迎 。 人迎 , 足陽明也 。 陽迎頭痛胸滿不得息 , 取之人迎 。 陽迎當作陽逆 。「 本腧篇 」 曰 : 缺盆之中 , 任脈也 , 名曰天突 。 一次任脈側之動脈 , 足陽明也 , 名曰人迎 。 此皆謂頸側動脈上 , 有穴為人迎穴 , 非謂其脈即人迎脈也 , 且其脈大於氣口數倍 , 而 《 靈樞 》「 終始 」、「 禁服 」、《 素問 · 六節臟象 》 俱有氣口大於人迎一倍二倍三倍四倍之文 , 且此人迎穴 , 亦止候足陽明胃氣而已 , 又何云一倍少陽 、 二倍太陽 、 三倍陽明乎 ?「 終始 」 曰 : 少氣者 , 脈口人迎俱小而不稱尺寸也 。 此又何以解之 ? 故知兩手關前分候之法 , 必本於軒岐 , 非出於叔和也 。 至仲景所譏人迎趺陽三部不參 , 則指頸脈與趺陽候胃氣之盛衰 , 非與寸口互校其大小者也 。《 素問 · 病能篇 》 亦曰 : 有病胃脘癰者 , 當候胃脈 , 其脈當沉細 。 沉細者氣逆 , 氣逆者人迎甚盛 , 甚盛則熱 。 人迎者 , 胃脈也 。 細繹詞意 , 是恐後世誤認人迎與左手關前相混 , 故以胃脈也 。 申釋之胃脈沉細者 , 即所謂右外以候胃者也 , 與人迎甚盛 , 豈一脈耶 ? 人迎有兩 , 不可得之詞氣之外耶 ? 張石頑曰 : 結喉兩旁 , 能候諸經之盛衰乎 ? 此言是矣 。
趺陽太谿
黃帝曰 : 經脈十二 , 而手太陰足少陰陽明 , 獨動不休 , 何也 ? 岐伯曰 : 是明胃脈也 。 胃為五臟六腑之海 , 其清氣上注於肺 。 肺氣從太陰而行之 。 其行也 , 以息往來 , 故人一呼脈再動 , 一吸脈再動 , 呼吸不已 , 故動而不止 。 黃帝曰 : 氣之過於寸口也 , 上出焉息 ? 下入焉伏 ? 何道從還不知其極 ? 岐伯曰 : 氣之離於臟也 , 卒然如弓弩之發 , 如水之下岸 , 上於魚以反衰 , 其餘氣衰散以逆上 , 故其行微 。 黃帝曰 : 足陽明何因而動 ? 岐伯曰 : 胃氣上注於肺 , 其悍氣上衝頭者 , 循咽 , 上走空竅 , 循眼系 , 入絡腦 , 出顑 , 下客主人 , 循頰車 , 合陽明 , 並下人迎 , 此胃氣別走於陽明者也 。 故陰陽上下 , 其動也若一 。 故陽病而陽脈小者 , 為逆 。 陰病而陰脈大者 , 為逆 。 陰陽俱靜俱動 , 若引繩相傾者病 。 黃帝曰 : 足少陰何因而動 ? 岐伯曰 : 衝脈者 , 十二經之海也 。 與少陰之大絡 , 起於腎 , 下出於氣街 , 循陰股內廉 , 斜入膕中 , 循脛骨內廉 , 並少陰之經 , 下入內踝之後 , 入足下 ; 其別者 , 斜入踝 , 出屬跗上 , 入大指之間 , 注諸絡以溫足脛 。 此脈之常動者也 。《 靈樞 · 動腧篇 》 參 《 甲乙經 》
手太陰寸口 , 足少陰太谿 , 足陽明人迎趺陽 , 岐伯止言人迎 , 而趺陽似屬於足少陰 , 未曉 。 若仲景 《 傷寒論 》、《 金匱 》 方論 , 則以趺陽與寸口並稱者 。 胃氣為三陽宗主 , 趺陽在下 , 較之人迎 , 此尤為根本也 。 其穴名衝陽 , 在脛骨下端陷中前四寸足背上 。 太谿穴在內踝後而下 , 以候腎氣 , 為諸陰根本 。 昔人謂傷寒必診太谿 , 蓋以少陰一經 , 實原氣所繫 , 為生死關頭 。 故凡卒厥等證 , 兩手無脈 , 但得趺陽太谿脈在 , 皆有可救 。 張石頑曰 : 二脈僅可求其絕與不絕 , 不能推原某脈主某病也 。 是已 。
輕重呼吸浮沉
脈有輕重何謂也 ? 然初持脈 , 如三菽之重 , 與皮毛相得者 , 肺部也 ; 如六菽之重 , 與血脈相得者 , 心部也 ; 如九菽之重 , 與肌肉相得者 , 脾部也 ; 如十二菽之重 , 與筋平者 , 肝部也 ; 按之至骨 , 舉之來疾者 , 腎部也 。 故曰輕重也 。《 難經 》
元氏 《 輯要 》 曰 : 菽 , 小豆也 。 三菽者 , 每部一菽也 ; 六菽者 , 每部二菽也 ; 九菽 、 十二菽仿此 。 此與舊說特異 。 其說謂每部三菽 , 則不止與皮毛相得矣 。 推之六菽 、 九菽 、 十二菽皆然 。 但於菽法 , 迄未明言 。 繹 《 素問 · 經脈別論 》: 氣歸於權衡 。 權衡以平 , 氣口成寸 , 以決死生 。 蓋如天平 , 以一菽置於一邊 , 則一邊低下若干 , 以比手指在脈口按下若干也 。 如此 , 則元說近是 。
脈之體 , 血也 。 其動者 , 氣也 。 腎間水火所蒸也 。 按之至骨 , 則脈氣不能過於指下 , 微舉其指 , 其來頓疾於前 , 此見腎氣蒸動 , 勃不可遏 , 故曰腎部也 。 舊解多忽 「 過舉 」 之二字 , 遂使來疾無根 。 且按至骨而來轉疾 , 此牢 、 伏之類 , 豈所以定平人脈氣之部分歟 ? 盧氏子由曰 : 此輕重五診之法 , 為五脈應有之常 , 咸以按為則 。 惟腎則按中有舉 , 舉中有按 。 按之至骨者 , 骨為腎之合 , 此即腎部 , 便可診得腎臟之氣 。 第脈行肉中 , 骨上無脈 , 此欲得腎臟之真 , 故必按指至骨 , 而後腎真乃發 。 腎為水 , 物入則沒 , 故按則濡 ; 水性至剛 , 物起則湧 , 故舉指來疾者即是 。 故欲得其詳 , 還須隨舉隨按 , 隨按隨舉 , 有非一舉指之勞所能盡其性者也 。 盧氏此說 , 可謂獨得真詮矣 。 此 「 腎 」 字 , 賅命門在內 。 盧氏專指水言 , 未當 。
呼出心與肺 , 吸入腎與肝 。 呼吸之間 , 脾受穀味也 , 其脈在中 。《 難經 》
心肺俱浮 , 何以別之 ? 然浮而大散者心也 ; 浮而短澀者肺也 。 腎肝俱沉 , 何以別之 ? 然牢而長者肝也 ; 按之軟 , 舉指來實者 , 腎也 。 脾主中州 , 故其脈在中 。《 難經 》
後世皆以腑主浮 , 臟主沉 。 近黃坤載更以左升右降立論 。 謂肝腎隨脾氣而左升 , 心肺隨胃氣而右降 。 與此言若兩歧 , 理實一貫 。
呼吸與浮沉不同 。 呼吸以至數言 , 浮沉以部分言 。 蓋脈之行也 , 以息往來 。 呼出之頃 , 脈來至者 , 心肺主之 ; 吸入之頃 , 脈來至者 , 肝腎主之 ; 呼吸之間 , 脈來至者 , 脾氣主之 。 故昔人謂脈五動而五臟之氣見也 。 又呼吸 , 即指脈之來去 , 陽噓陰吸也 。 亦通 。 與浮沉理雖不殊 , 言各有指 。
有不分寸關尺 , 但分浮中沉 。 左診心肝腎 , 右診肺脾命 , 以定各臟病者 。 此因病劇證危 , 而求其本也 。 診老人 、 虛人 、 久病 、 產後 , 皆不可無此法 。《 醫存 》
此與舊說稍別 , 而亦自有理 。
前後上下內外左右
尺內兩旁 , 則季脅也 。 尺外以候腎 , 尺裡以候腹 。 中附上 , 左外以候肝 , 內以候膈 ; 右外以候胃 , 內以候脾 。 上附上 , 右外以候肺 , 內以候胸中 ; 左外以候心 , 內以候膻中 。 前以候前 , 後以候後 。 上竟上者 , 喉胸中事也 ; 下竟下者 , 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。 「 脈要精微論 」
此 《 內經 》 氣口分三部 , 浮沉以配臟腑 , 並分關前 、 關後 , 以候身前 、 身後 , 竟上 、 竟下 , 以候身上身下之全法也 。 尺內 , 謂尺之正部也 。 兩旁 , 與下文竟下之下字同義 , 謂兩尺之後也 。 不在正位 , 故曰旁也 。 季脅即賅在少腹腰股之中者也 。 經先提而言之者 , 蓋古人診脈 , 下指是先定尺部 , 再取關寸 , 故曰中附上 , 上附上 。 非如後世有高骨為關之說 , 先取關而後定尺寸也 。 內外之義 , 有以浮沉解者 , 有以前後各半部解者 , 有以內外兩側解者 。 自以浮沉之說為適用 。 究之 , 浮也 , 前也 , 外側也 , 皆屬陽 , 當以候腑 ; 沉也 , 後也 , 內側也 , 皆屬陰 , 當以候臟 。 而經文相反者 , 何也 ? 嘗思之矣 。 外以候經絡之行於身者也 , 內以候氣化之行於胸腹者也 。 如尺外以候腎 , 是候腎之經氣外行於身者也 ; 尺裡以候腹 , 則指定腹內矣 。 左外以候肝 , 是候肝之經氣外行於身者也 ; 內以候膈 , 則指定膈內矣 。 右外以候肺 , 是候肺之經氣外行於身者也 ; 內以候胸中 , 則無與軀殼之事矣 。 左外以候心 , 是候心之經氣外行於身者也 ; 內以候膻中 , 則直指心體之處矣 。 即右外以候胃 , 內以候脾 , 亦非以臟腑分也 。 候胃 , 候其經氣之行於身者也 ; 候脾 , 候其氣化功用之行於里者也 。 前以候前 , 謂關前以候身前胸腹 ; 後以候後 , 謂關後以候身後脊背也 。 是總束上文 , 以寸關尺三部正位 , 為脈之中段 , 以候身之中段矣 。 上竟上 , 下竟下 , 是推廣於寸之上 , 尺之下 , 以分候軀殼之極上極下矣 。 人之一身 , 四維包中心 。 故以浮沉言之 , 兩頭包中段 ; 故以上下言之 , 兩劈分前後 ; 故以前後言之 , 更加以兩側分內外 。 氣口診法 , 備於是矣 。 膻中者 , 心體四旁之空處 , 在肺葉所護之內也 。 胸中者 , 肺前空大之處皆是也 。 經意蓋即以膻中為心 , 胸中為肺 , 膈為肝 , 腹為腎矣 。 而三焦之氣化 , 亦舉賅於其中 。 於此見經文措詞之靈而密 。
左寸下指法 , 如六菽之重 : 在指頂為陰 , 為心 ; 在指節為陽 , 為小腸 。 餘部仿此 。《 韓氏醫通 》
此即內外兩側之診法也 。 李士材曾詰之曰 : 是必脈形扁闊 , 或脈有兩條 , 則可耳 。 夫以指平壓脈上 , 誠不能內外兩判也 。 獨不可側其指 , 以拍於脈之內側外側以診之耶 ? 外側之診 , 與浮候同 。 內側之診 , 與沉候同 。 察兩側之大小強弱滑澀 , 參之浮沉 , 以決其病之陽經陰經氣分血分也 。 更可昭晰無疑矣 。
上中下也 , 前後也 , 竟上竟下也 , 是取脈體而直診之浮沉也 。 內外兩側也 , 浮沉之間 , 更加以中 , 是取脈體而橫診之 , 通為十二候矣 。 朱肱以浮 、 中 、 沉 、 內推 、 外推 、 竟上 、 竟下為七候 , 猶未為備也 。 且其所謂內推外推者 , 即內外兩側之診法 , 非 《 內經 》 因脈形之內曲外曲而推之者也 。 名義未免相混 , 其遺前後而不言者 , 意謂賅於寸關尺也 。 經文詞意 , 實是別具一法 , 雖他書絕無道及 , 而歷診以來 , 留心細察 , 覺陽明 、 太陰 、 沖 、 任脈虛者 , 兩寸多細短 ; 太陽 、 少陰及督脈虛者 , 兩尺多細弱 。 是殆專以關前關後之長短虛實 , 分候軀殼經脈前後之盛衰 , 未必能概診百病也 。 至於竟上竟下之法 , 今人不講 , 而尤為切用 。《 脈經 》 曰 : 脈來細而附骨者 , 積也 。 寸口 , 積在胸中 ; 微出寸口 , 積在喉中 。 言喉則喉以上可知矣 。 故頭痛者寸口必弦 。 若脈短者死 , 謂其不與病應也 。 又曰 : 尺脈牢而長 , 少腹引腰痛 , 長則必出於尺下可知矣 。 歷診下部頹疝癬疥者 , 兩尺以後之脈 , 皆弦緊滑搏也 。 合觀諸文 , 診脈者豈可拘守於三指之下而已耶 ?
身前身後之診 , 又有以左右分者 。《 內經 》 謂 : 左主陽 , 右主陰 。 又謂 : 背為陽 , 腹為陰 。 蓋人身之氣 , 背升而腹降 , 太陽昇而陽明降 。 故前人有謂左寸洪弦 , 肩背脹痛 ; 右寸洪弦 , 胸脅脹痛 。 而滑伯仁又謂 : 左尺主小腸 、 膀胱 、 前陰之病 , 右尺主大腸 、 後陰之病 。 如是其不同者 , 何也 ? 竊嘗思之 。 左右者 , 陰陽之道路也 。 左寸洪弦 , 升氣太過也 ; 右寸洪弦 , 降氣不及也 。 前陰之秘與泄 , 亦清升之為病也 ; 後陰之秘與泄 , 亦濁降之為病也 。 其兩尺分主之法 , 校兩寸分主之法用之尤多應驗 。 以前陰之病多涉於肝 , 後陰之病多涉於肺故也 。 要之 , 此不過大概之詞 , 臨診總須合參六脈 , 並詳問兼證為是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