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經動脈循環無端 。 始於手太陰 。 終於足厥陰 。 一晝夜五十周 。 朝於寸口 。 會於平旦 。 內經診以平旦 。 難經獨取寸口 。 寸口者 。 即手太陰之經渠穴也 。 上古診法有三 。 其一 。 各於十二經動脈見處 。 分為三部 。 天地人以候各臟腑 。 其二 。 以寸口與人迎參之 。 以驗陰陽四時之大小 。 以決其病 。 其三 。 獨取寸口 。 以內外分臟腑 。 以高下定身形 。 斯王叔和之所取 。 以為寸口 。 臟腑之位 。 脈訣述之有差 。 脈經兩尺並屬腎與膀胱 。 今脈訣以命門列右尺 。 通真子注 。 又以三焦為命門合 。 並屬右尺 。 是不可以不辯 。 十八難曰 。 手心主 。 少陽火 。 生足太陰 。 陽明土 。 土主中宮 。 故在中部也 。 亦未嘗言手心主少陽火在何部也 。 二十五難曰 。 心主與三焦為表裡 。 靈樞銅人並同 。 又未嘗以三焦合命門也 。 且持脈有道 。 因動脈而有別 。 假使以右腎為命門之臟 。 外無經絡 。 其動脈何在 。 且命門之說 。 始於扁鵲 。 亦不分男女左右 。 考之內經 。 腎固已分為兩臟 。 未嘗有命門也 。 惟銅人有命門穴 。 在十四椎下 。 靈樞言兩目為命門 。 既無動脈 。 何以為診 。 又非正臟 。 何以列部 。 腎有兩枚 。 均為腎 。 尺內以候腎 。 同列左右尺 。 斯黃岐之正論 。 習醫者 。 不本內經 。 而信末世昧理之謬論 。 安能悟其非而造其妙 。 三因方以右腎居右尺中 。 屬手厥陰經 。 與三焦手少陽經合 。 則又差之甚矣 。 心主非右腎也 。 手厥陰雖與三焦經合 。 其起於心中 。 出屬心包絡 。 終於手小指次指 。 其經不行尺部之下也 。 何以列在右尺 。 黎氏曰 。 扁鵲以心主與三焦為表裡 。 而脈訣以命門與三焦為表裡者 。 以腎為精之舍 。 三焦為精之府也 。 命門雖系一臟 。 外別無經 。 與腎俱屬足少陰經 。 與足太陽膀胱相為表裡 。 以此推之 。 三焦之氣與命門通 。 而三焦之經不與命門合也 。 扁鵲之論為正 。 然則寸口之部位以何為正也 。 脈要精微論曰 。 尺內兩旁則季脅也 。 尺內以候腎 。 尺外以候腹 。 中附上 。 左外以候肝 。 內以候膈 。 右外以候胃 。 內以候脾 。 上附上 。 右外以候肺 。 內以候胸中 。 左外以候心 。 內以候膻中 。 前以候前 。 後以候後 。 上竟上者 。 胸喉中事也 。 下竟下者 。 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。 此寸口部之定位也 。 或曰必以動脈為診 。 則手厥陰少陽二經 。 當列何部也 。 曰 。 經雲手少陰獨無腧乎 。 其外經病而臟不病也 。 故治病者治包絡之經 。 無犯其經 。 則手厥陰同手少陰經部診也 。 手少陽為三焦 。 則各分於上中下部以診也 。 則十二經動脈 。 皆可診於寸口矣 。 潔古以地道自右逆行 。 言脈三部自手少陰君火心始 。 逆而至厥陰風木肝 。 逆而至太陽寒水 。 外應十一月 。 內應於左尺腎與膀胱 。 接右手 。 肺應九月 。 居右寸 。 逆至太陰 。 土為脾 。 應右關 。 又逆至手厥陰與三焦 。 以愚考之 。 此乃地六氣之步位 。 故歲首於春初之氣 。 亦始厥陰風木君火不任令 。 退居二氣 。 而少陽相火當夏為三之氣 。 四氣太陰 。 五氣陽明 。 六氣太陽 。 乃取地之六氣 。 依四時而至 。 難以言寸口三部之位 。 且六節氣位 。 乃地理之應也 。 經曰顯明之右 。 君火之位 。 君火之右 。 退行一步 。 相火治之 。 復行一步 。 土氣治之 。 雖始以君火 。 亦順次而行 。 未嘗逆 。 楊仁齋以右尺其經手厥陰 。 其藏心包絡 。 其府三焦 。 其名命脈 。 決非右腎之命門 。 以愚考之 。 十二經脈 。 自上古立名 。 今不悟脈歌非王叔和之本經 。 又立命脈以附和之 。 且觀於內經尺內以候腎 。 原不曾分左右 。 是合左右之尺 。 皆以候腎 。 亦無所謂命脈矣 。 仁齋直指於醫方發明甚高 。 惜乎於此未明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