燥論
至直大要論列病機一十九條 , 而遺漏燥證 , 為其兼乎風熱之化 , 故但言風熱而燥在其中矣 。 河間特補此義於 《 原病式 》 中 , 然義有未悉 , 敢再陳之 。 夫燥兼風化者 , 經云 : 風能勝濕 , 濕去則燥自生 , 始因風甚而燥及於肺 , 則木氣有餘 , 侮所不勝 , 而金更微邪 。 復因燥甚而病及乎肝 , 則木氣亢害 , 承者制之 , 而金行報復 , 故筋脈勁強 , 口噤風癇 , 皮膚燥屑 , 收斂急切之病生矣 。 燥兼熱化者 , 熱即火也 。 易曰 : 燥萬物者 , 莫熯乎火 。 始由真陰耗竭 , 致有剋金之火 , 而燥乃成 。 金受邪 , 不能生制火之水 , 而燥益甚 , 故消穀善飢 , 噎膈胃枯 。 二便閉塞 , 燥烈枯涸等證生矣 。 由熱生風 , 由風生燥 , 燥又生熱 , 循環勝復 。 至於髓液咸枯 , 燥非淺患明矣 。 臻燥之因 , 或遇陽膽司天 , 燥化大行 ; 或久勞於風日之中 , 頻邇於火燥之畔 , 外因也 。 七情不節 , 神傷血耗 , 及大病吐汗下克伐太過 , 亡其津液 , 內因也 。 食味辛熱過多 , 虛勞誤投溫補 , 與夫服食家金石之劑發燥 , 不內外因也 。 凡此諸論 , 皆令熱極生風 , 風火相煽 , 陰中伏火 , 煎熬津液 , 而燥證深矣 。 是以燥在外 , 皮膚皺揭 , 疥癢爪枯 ; 燥在中 , 脾胃乾涸 , 消穀善飢 ; 燥在上 , 則鼻燥咽乾 ; 燥在下 , 則便難癃閉 ; 兼熱 , 則手足痿 ; 兼風 , 則痙癇作 。 虛而燥熱 , 必致勞咳 ; 實而燥熱 , 必見癲狂 ; 挾痰食者 , 終為噎膈等證 。 治燥之法 , 當觀沸釜之理 , 以血喻湯 , 而氣喻火也 。 若火猛湯沸 , 當沃薪滅火 , 不使絕竭 , 猶用芩連 、 梔 、 膏 、 朴硝 、 大黃 , 大苦至寒治標等劑 , 清降火邪 , 則血不為衰 , 而燥不為甚也 。 若沸久將干 , 又將添益新水 , 使能勝火 , 猶用地黃 、 門冬 、 參 、 耆 、 歸 、 芍 , 甘寒甘溫 , 治本之劑 , 氣血雙補 , 則燥得所潤 , 而火有所制也 。 昔賢云 : 休治風 , 休治燥 , 治得火時風燥了 , 然則獨無寒燥者乎 ? 嘗考 《 醫壘元戎 》, 有五方治燥諸法元 : 北方其脈遲 , 寒燥也 , 宜溫熱藥治之 , 如桂 、 附 、 硫黃 、 良薑 、 巴豆之屬 , 是知燥亦兼寒 。 張景岳論消渴亦云 : 陽勝固能消陰 , 陰勝獨不能消陽乎 ? 經云 : 移寒於肺為肺消 , 飲一溲二死 , 不治之證 , 曾以八味丸 、 歸脾湯 , 治一縉紳得愈 。 又如大便燥結 , 有系臟寒則血枯 , 臟冷則氣澀 , 食少脈微為陰結者 , 宜半硫丸 、 香附湯治之 。 夫消渴閉結 , 燥證之大者 , 乃有屬於陰寒 , 海藏非鑿說矣 。 知常識變 , 圓妙無窮 , 始得不愧為司命 。
火論
火之為病 , 其害甚大 , 其勢生彰 , 其死甚暴 。 何者 ? 蓋能燔灼焚焰 , 飛走狂越 , 銷鑠萬物 , 莫能過之 , 遊行於三焦虛實之兩途 。 故凡動皆屬火化 , 火不妄動 , 隨觸而發 。 夫人在氣交之中 , 多動少靜 , 欲無觸發可得乎 ? 火一妄行 , 元氣更傷 , 動之極也 , 遂與元氣不兩立 。 經云 : 一水不能勝二火之火 , 出於天造 。 曰 : 君火 、 人火也 , 曰相火 、 龍火 、 雷火也 。 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 , 出於人為 。 蓋大怒則火起於肝 , 醉飽則火起於胃 , 房勞則火起於腎 , 悲哀動中則火起於肺 , 心為君主 , 自焚而死 , 此五志厥陽之火也 。 又考 《 內經 》 病機一十九條 , 而屬火者五 , 可見火熱致病者甚多 。 然五志之火 , 詳於河間 ; 君相二火 , 辨自丹溪 , 可謂無漏義矣 ! 其見之於證也 , 上為喘嘔吐酸 , 吐血衄血 , 氣逆膹脹 , 瞀瘈冒昧 , 喉痹耳鳴 等證 ; 下為暴注下迫 , 下血溺血 , 小便淋瀝 , 大便閉結 , 霍亂轉筋等證 ; 或為瘡腫癰疽 , 寒熱戰慄 , 擾躁狂越 , 證見於外 ; 或為悲哭譫妄 , 驚悸怔忡 , 骨蒸咳嗽 , 證發於內 。 凡諸火邪 , 不一而足 , 其形之於脈也 。 浮而洪數為虛火 , 沉而實大為實火 , 見於兩寸為上焦之火 , 心肺是也 ; 見於兩關為中焦之火 , 脾胃肝膽是也 ; 見於兩尺為下焦之火 , 腎與膀胱是也 。 滑數而舉按皆有力 , 真火也 ; 浮而重按全無 , 假火也 。 其藥之所主也 , 君火可以經伏 , 可以水滅 , 可以直折 , 黃連之屬可以制之 。 相火不可以水折 , 當從其性而伏之 , 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 。 然黃連瀉心火 , 黃芩瀉肺火 , 芍藥瀉脾火 , 柴胡瀉肝火 , 知母瀉腎火 , 此皆苦寒之味 , 能瀉有形之火耳 。 若飲食勞倦 , 內傷元氣之火 , 宜以甘溫之劑除之 。 如陽亢陰微 , 煎熬血液之火 , 宜以甘寒之劑降之 。 如門冬 、 地黃之屬 。 若左腎真陰失守而火熾 。 則地黃 、 元參之類 , 可以壯水制陽 。 若右腎命門虛弱火衰 , 則桂 、 附之類 , 可以消陰益火 。 若胃虛過食冷物 , 抑遏陽氣於脾土之中 , 則升麻 、 葛根 、 可以升散鬱火 。 不明此類而求治火病 , 未免實實虛虛之誤矣 。
痰論
痰之為病 , 仲景論四領六證 , 無擇敘內外三因 , 俱為切當 。 蓋四領則敘因痰而顯諸證者 , 三因則論因有所傷而成痰者也 。 惟王隱君論人之諸疾悉出於痰 , 此發前人所未論 , 可謂深識痰之情狀而得其奧者矣 。 制滾痰丸一方 , 總治斯盛 , 固為簡便 。 較之仲景無擇 , 有表裡內外而分汗下溫利之法 , 則疏闊矣 , 況又有虛實寒熱之不同哉 。 夫痰之為病 , 有因熱而生痰者 , 熱則熏蒸津液而成痰 ; 亦有因痰而生熱者 , 痰則阻礙氣道而生熱 ; 有因風寒火熱而得者 , 有因驚而得者 ; 有因氣而得者 ; 有因飲酒而得者 ; 有因食積而得者 ; 有脾虛不能運化而生者 ; 有腎虛水泛為痰者 。 風痰多成中風癱瘓奇證 , 寒痰多成冷痹骨痛 , 火痰多成煩熱喘嗽 , 濕痰多成倦怠嗜臥 , 驚痰多成心痛癲癇 , 氣痰多成胸腹膨脹 , 酒痰多成嘔吐泄瀉 。 痰飲多成脅滿胸臂痛 , 食積痰多成癖塊痞滿 。 脾虛之痰 , 因勞倦傷脾 , 痰清食少 , 腎虛之痰 , 因房勞傷腎 , 痿冷昏暈 。 然亦有痰冷而屬熱者 , 其為病狀 , 種種難名 , 王隱君論中頗為詳盡 。 學者當察其病形脈證 , 則知所挾之邪 , 隨其表裡上下虛實治之可也 。 大凡病久淹留 , 卒不致死者 , 多因食積痰飲所致 。 此何以故 ? 蓋胃氣亦賴痰積所養 , 飲食雖少 , 胃虛猝不便虛故也 。 亦有治痰用峻利藥過多 , 則脾氣愈虛 , 津液不運 , 痰反生而愈甚 , 法當補胃清中氣 , 則痰自然運下 , 此法之本也 。
咳嗽要論
咳嗽必由於肺 。 而 《 內經 》 則曰 ; 五臟六腑 , 皆令人咳 , 是不獨在肺矣 。 蓋痰有內傷外感之分 , 故自肺而傳及五臟者有之 , 自五臟而傳及於肺者亦有之 。 如風寒暑濕傷於外 , 則必先中於皮毛 , 皮毛為肺之合 , 而受刑不解 , 此則自肺而復傳於諸臟也 。 勞欲情志傷於內 , 則臟氣更傷 , 先由陰分而病及上焦 , 此則自臟而傳於肺也 。 但自表而入者 , 其病在陽 , 故必自表而出之 。 治法宜辛宜溫 , 求其屬而散去外邪 。 則肺氣清而咳自愈矣 。 自內而生者 , 傷於陰也 , 陰虛於下 , 則陽浮於上 , 水涸金枯 , 則肺苦於燥 , 肺燥則癢 , 癢則咳不能已 。 治此者 , 宜甘以養陰 , 潤以養肺 , 使水壯氣復 , 而肺自寧也 。 大法治表邪者 , 藥不宜靜 , 靜則留滯不靜 , 久則必變生他病 , 故最忌寒涼收斂之劑 。 如五臟生成篇所云 : 肺欲辛者此也 。 治里證者 , 藥不宜動 , 動則虛火不寧 , 真陰不復 。 燥癢愈增 , 病必日甚 , 故最忌辛香助陽等劑 。 如宣明五氣篇所云 : 辛走氣 , 氣病無多食辛者此也 。 然表者雖宜動 , 動以散邪 , 若形病俱虛者 , 又當補中而以和解 。 倘專於發散 , 恐肺益弱 , 腠理益疏 , 邪乘虛入 , 病反增劇也 。 治里者 , 雖宜靜以養陰 , 若命門火衰 , 不能歸元 , 則參 、 耆 、 桂 、 附 , 在所必用 , 否則氣不化水 , 終無補於陰也 。 至若因於火者宜清 , 因於濕者宜利 , 因痰者降其痰 , 因氣者理其氣 。 雖方書所載條目極多 , 求其病本 , 則惟風寒勞損二者居其八九 。 風寒者責在陽實 , 勞損者責在陰虛 , 此咳證之綱領 , 其他治標之法 , 亦不過隨其所見之證調之而已 。 至於老人久咳 , 則元氣既虛 , 本難全愈 , 多宜溫養脾肺 , 或兼治標 , 但保其不至羸困則善矣 。 觀者詳之 。
虛勞論
(天士改)
按 《 內經 》 之言虛勞 , 惟是氣血兩端 , 至 《 巢氏病源 》 始分五臟之勞 , 七情之傷 , 甚至分六極三十二蒸 , 本事方更分傳屍 、 鬼疰 , 至於九十九種 , 其鑿空附會 , 重見複出 , 固無論已 , 且使學者感於多歧 , 伊誰之咎乎 ? 蓋以 《 內經 》 為式 , 第以脾腎分主氣血 , 約而該 , 確而可守也 。 夫人之虛 , 不屬於氣 , 即屬於血 , 五臟六腑 , 莫能外焉 。 而獨居脾腎者 , 水為萬物之元 , 土屬萬物之母 , 二臟安和 , 一身皆治 , 百病不生 。 夫脾具土德 , 脾安則土為金丹 , 金實水深 , 且土不陵水 , 水安其位 , 故脾安則腎愈安也 。 腎兼水火 , 腎安則火不挾肝上泛而凌土濕 , 火能益土 , 運行而化精微 , 故腎安則脾愈安也 。 孫思邈云 : 補脾不如補腎 。 許學士云 : 補腎不如補脾 。 兩先生深知二臟為生人之根本 , 又知二臟有相贊之功能 , 故其說似背 , 其旨實同也 。 救腎者 , 必本於陰血 , 血主濡之 , 血屬陰 , 主下降 , 虛則上升 , 當斂而抑 , 六味丸是也 。 救脾者 , 必本於陽氣 , 氣主煦之 , 氣為陽 , 主上升 , 虛則下陷 , 當升而舉也 , 補中益氣湯是也 。 近世治勞 , 專以四物湯加知 、 柏 , 不知血藥常滯 , 非痰多食少所宜 ; 血藥常潤 , 久行必至滑腸 。 且知 、 柏性苦寒 , 能瀉實火 , 名曰滋陰 , 其實燥而損血 , 且苦先入心 , 久而增氣 , 反能助火 , 至其敗胃 , 所不待言 。 丹溪有言實火可瀉 , 虛火可補 , 勞證之火 , 虛乎實乎 ? 瀉之可乎 ? 矯其遍者 , 輒以桂 、 附為家常茶飯 , 此惟火衰者宜之 。 若氣血燥實之人 , 能無助火為害哉 ? 大抵虛勞之證 , 疑難不少 。 如補脾補肺 , 法當兼行 , 然脾喜溫燥 , 肺喜清潤 , 保肺則礙脾 , 補脾則礙肺 , 惟熱燥而甚 。 能食而不瀉者 , 潤肺當急 , 而補脾之藥不可厥也 。 倘虛羸而甚 , 食少瀉多者 , 雖喘嗽不寧 , 但以補脾為急 , 而潤肺之藥宜戒矣 。 常見勞證之死 , 多死於泄瀉 。 泄瀉之因 , 多因於清潤 , 司命者 , 能不為之兢兢耶 ? 又如補腎補脾 , 法當兼行 , 然方欲以甘寒補腎 , 其人減食 , 又恐不利於脾 , 方欲以辛溫快脾 , 其人陰陽 , 又恐愈耗其水 。 兩考衡量 , 而較重脾者 , 以脾土上交於心 , 下交於腎也 。 若腎大虛而勢危篤 , 又不可拘執 , 當隨時參活法耳 。 前哲有言土旺而金生 , 勿拘拘於保肺 , 水壯而火熄 , 毋汲汲於清心 , 可謂洞達 《 內經 》 之旨 , 深窺根本之治者也 。
吐血三要論
凡治吐血宜降氣 , 不宜降火 ; 宜行血 , 不宜止血 ; 宜補肝 , 不宜伐肝 。 何謂宜降氣不宜降火也 ? 氣有餘便是火 , 氣降則火降 , 火降則氣不上升 , 血隨氣行 , 無濫出上竊之患矣 。 降火必用寒涼之劑 , 反傷胃氣 , 胃氣傷 , 則不能統血 , 血愈不能歸經矣 。 今之療吐血者 , 大患有二 。 一則專用寒涼 , 如芩 、 連 、 山梔 、 青黛 、 柿餅灰 , 四物湯加知 、 柏之類 , 往往傷脾作泄 , 以致不救 。 一則專用人參 , 以致肺熱 , 使肺愈傷 , 咳逆愈甚 。 亦有用參而獲效者 , 此是氣虛嗽咳 , 氣屬陽 , 不由陰虛火熾所致 , 然亦百不一二也 , 宜以白芍 、 炙甘草制肝 , 枇杷葉 、 麥冬 、 橘紅 、 貝母 、 薄荷清肺 , 米仁 、 山藥養脾 , 韭菜 、 降香 、 蘇子下氣 , 青蒿 、 鱉甲 、 銀柴胡 、 地骨皮補陰清熱 , 棗仁 、 茯神養心 , 地黃 、 山萸 、 枸杞 、 牛膝補腎 , 此屢試輒驗之方 。 然陰無驟補之法 , 非多服不效 。 病家欲速其功 , 醫者張皇無主 , 百藥雜試 , 以致隕命 , 覆轍相尋而不悟 , 悲夫 ! 何謂宜行血不宜止血也 ? 血不循經絡者 , 氣逆上壅也 。 夫血得熱則行 , 得寒則凝 , 故降氣行血 , 則血循經絡 , 不求止而自止矣 。 若有意止血則血凝 。 血凝則必發熱惡食 , 及胸脅痛 , 病日沉痼矣 ! 何謂宜補肝不宜伐肝也 ? 經曰 : 五臟者 , 藏精氣而不瀉者也 。 肝為將軍之官 , 主藏血 。 吐血者 , 肝失其職也 , 養肝則肝氣平而血有歸 , 伐之則肝虛不能藏血 , 血愈不止矣 。 此三者 , 乃余獨得之要 , 當為斯世告之 。
諸血病論
經云 : 榮者 , 水穀之精氣也 , 調和於五臟 , 灑陳於六腑 , 乃能入於脈也 。 源源而來 , 生化於脾 , 總統於心 , 藏受於肝 , 宣布於肺 , 施泄於腎 , 灌溉一身 , 出入升降 , 皆有所使 。 故目得之而能視 , 耳得之能聽 , 手得之而能攝 , 掌得之而能握 , 足得之而能步 , 苟調養未周 , 而內動於相火 , 外傷於寒熱 , 則氣血亂其常度 , 而病生矣 。 凡陽盛陰虛 , 有升無降 , 血隨氣升 , 越出上竅 , 則上見於鼻 。 故鼻中出者為衄血 , 以鼻竅通於腦 , 火上衝於腦 , 又肺竅通於鼻 , 火內炎其金也 。 口中出者為吐血 , 又有嘔血 、 咯血 、 咳血 、 嗽血之不同焉 。 吐血者 , 血雖出而無聲 。 一吐輒以升計 , 甚至鬥許 , 而色頓白 , 舉體懈惰 , 乃陽明胃經之火上逆 。 證雖極陰 , 而實易治 , 以邪淺在腑 , 未動臟陰 , 又陽明為氣血俱多之經故也 。 嘔血者 , 血每出則先有嘔逆聲 。 其血必紫黑成塊 , 脅痛內熱 , 氣塞煩悶 , 乃肝厥陰經之火 , 或盛怒不和所致 , 急宜降氣清火 , 以肝為牝藏 , 為納血之海 , 其氣最宜靜固 。 一有不寧 , 則衝脈騰沸 , 譬如大海生濤 , 未有不拍天而撼島者 , 倘遷延不治 , 必至上湧不止而死矣 。 咯血者 , 每血出喉中先癢 , 癢則所咯皆血 , 其血或鮮或紫 , 或兼有痰 , 口燥嗌乾 , 心虛驚悸 , 乃手少陰君火太盛 。 或夏月暑熱傷心所致 , 宜清心降火 , 若由於情思者 , 又宜於自己消息之 , 苟患是而一任其縱橫 , 雖瓊漿玉醴 , 其如心病何哉 ? 咳血者 , 其證必先病咳嗽 , 咳之不已 , 復有鮮血 , 即世所謂虛勞之證 。 或痰內有紅絲 , 是為肺痿 , 皆陰精虧損 , 陽火亢極 , 銷鑠肺金所致 , 患此必十死八九 , 最為難治 。 嗽血者 , 素未嘗病咳 , 而又無咳逆聲 , 但痰嗽則必有血 , 四肢無力 , 或兼泄瀉 , 乃鬱結傷脾 , 或久坐臥傷氣所致 , 宜培補真元 , 雖人參 、 煨姜 , 亦可選用 , 惟忌苦燥 , 以苦傷陽而燥傷陰也 。 唾血者 , 每有鮮血必隨唾而出 , 骨蒸內熱 , 乾咳肌瘦 , 乃腎水枯涸 , 火反內淫 , 或入房太甚 , 陰虛火盛所致 , 與肺病咳血同為危候 。 治此者 , 必曲盡其術 , 天始克旋 , 毋專恃功於知藥也 。 又血從齒齦出 , 謂之牙宣 , 胃與腎之火也 。 血從汗孔出 , 謂之肌衄 。 從舌出 , 謂之舌衄 , 心與肝之熱也 。 此皆血之見於上者也 。 其病於下 , 在大便 , 則有腸風 、 臟毒 、 滯下 、 便紅之殊 , 在小便 , 則有赤淋 、 溺血 、 帶下 、 崩中之異 。 腸風者 , 其人本腸胃蓄熱 , 熱則生風 , 或邪氣外入 , 滲透腸間 , 其血來色必清淡 。 藏毒者 , 喜食膏粱 , 過耽醇醴 , 或偏服熱藥 , 蘊毒臟腑也 , 其血來必渾濁 , 滯下之由 , 多由濕蒸熱瘀 , 故必膿血相雜 , 裡急後重 。 便紅之病 , 多由脾虛先統 , 故但有血而無膿 , 澼澼作聲 , 赤淋則溺管澀痛 , 法宜清利 , 溺血便是溺中見紅 , 法當涼解 。 帶下者 , 經水淋漓 , 如帶不斷之謂 。 崩中者 , 血下崩騰 , 妄行不止之稱 。 二者於婦人多有之 , 此皆血病之見於下者也 。 其病於內 , 則熱勝於陰 , 必發瘡瘍 , 濕滯於血 , 必發痛癢癮疹 , 凝澀皮毛 , 則為冷痹 , 損壞肌肉 , 則為破傷 。 病於外 , 則跌僕留瘀疼痛 , 寒冷相搏 , 必凝取成瘕 。 蓄於上焦 , 人必喜妄 ; 蓄於下焦 , 人必如狂 。 此又血證之見於內外者也 。 先哲云 : 血貴寧靜 , 不喜疏動 , 疏動則有泛溢之虞 。 又云 : 血宜流通 , 不當凝滯 。 凝滯則有瘀著之慮 。 人苟能善調其營 , 靜而不至於凝 , 通而不至於動 , 則經脈流行 , 皮膚潤澤 , 筋骨強勁 , 關節清利矣 。 又何有以上數者之病哉 ?
內傷余議
嘗觀東垣內外篇辨曰 : 外傷風寒客邪 , 有餘之病 , 當瀉不當補 。 內傷飲食勞役 , 不足之病 , 當補不當瀉 。 自此議一出 , 而天下後世 , 知內傷外感之有別 , 而仲景之法不可例用 , 其惠也不亦大哉 ? 然夷考其說 , 猶或有可疑者 , 僭用條之如曰飲食勞倦傷而內熱者 , 乃陰火乘其坤土之位 , 故內熱極乎胸中 。 又曰 : 經云勞者溫之 , 損者溫之 , 惟宜溫藥以補元氣而瀉火邪 。 又云 : 甘溫能除大熱 。 又曰 : 飲者無形之氣 , 傷之則宜發汗利小便 , 使上下分消其濕 ; 食者有形之物 , 傷之則宜損其谷 , 其次莫如消導 。 若此者 , 皆不能使人無疑者也 。 謹按調經論曰 : 陰虛生內熱奈何 ? 歧伯曰 : 有所勞倦 , 形氣衰少 , 穀氣不盛 , 上焦不行 , 下脘不通 , 胃氣熱 , 熱氣熏胸中 , 故內熱 , 嗟呼 ? 此內傷之說之源乎 ! 請釋其義如左 。 夫人身之陰陽 , 有以表裡言者 , 有以氣血言者 , 有以臟腑言者 。 如上下前後升降呼吸之類甚多 , 不必悉舉 。 此所謂陰虛之陰 , 其所指數者皆不同 。 蓋勞動之過 , 則陽和之氣亢極而為火矣 。 況水穀之味又少入 , 是故陽愈甚而陰愈衰 , 此陰虛之陰 , 蓋指身中之陰氣 , 與水穀之味耳 。 或以下焦陰分為言 , 或以腎水真陰為言 , 皆非也 。 夫有勞役者 , 過動皆火也 ; 形氣衰少者 , 壯火食氣也 ; 穀氣不盛者 , 勞傷元氣 , 則食少而氣衰也 ; 上焦不行者 , 清陽不升也 ; 下脘不通者 , 濁陰不降也 。 夫胃受水穀 , 故清陽升而濁陰降 , 以傳化出入 , 滋榮一身 。 今胃不納穀 , 而穀氣衰少 , 則清無升而濁無降矣 。 故曰 : 上焦不行 , 下脘不通 。 然非謂絕不行不通也 , 但比之尋常無病時 , 則謂之不行不通耳 。 上不行 , 下不通 , 則鬱矣 , 鬱則少火皆成壯火 , 而胃居上焦下脘之間 , 故胃氣熱 , 熱則上炎 , 故熏胸中而內熱也 。 東垣固宜引此段經文 , 以為內傷發熱之本 , 乃反不引而謂陰火乘其土位 , 故內熱及胸中 , 此不能無疑者也 。 夫陰火二字 ,《 素 》、《 難 》 未嘗言 , 而東垣每每言之 。《 素問 》 止有七節之旁 , 中有小心二句 , 而守真推其為命門屬火不屬水 , 引仙經心為君火 , 腎為相火以為證 , 然亦不以陰火名之 , 是則名陰火者 , 其東垣始歟 。 竊謂內熱之作 。 非皆陰火 , 但氣鬱則成熱耳 。 雖曰心為君不主事 , 然 《 內經 》 所敘諸病之屬熱者甚眾 , 豈君火不能為病 , 而直欲純歸之陰火乎 ? 至真大要論曰 : 勞者溫之 , 損者益之 。 夫勞則動之大過 , 而神不寧矣 。 故溫之 , 溫之者 , 養也 , 所謂調其飲食 , 適其起居 , 澄心息慮 , 從容以待其真氣之復也 。《 禮記 》 所謂柔色以溫之 , 即是此義 。 今東垣乃以溫涼之溫 , 謂宜溫藥以補元氣之虛而瀉火邪 ; 又易損者益之 , 為損者溫之 ; 又以溫能除大熱為 《 內經 》 之言 , 而遍考 《 內經 》 並無此論 , 此亦不能無疑者也 。 然溫藥之補元氣 , 瀉火邪 , 亦惟氣溫而味甘者 , 斯可矣 。 養溫能益氣 , 甘能助脾而緩火 , 故元氣復而火邪息也 。 夫宜用溫藥 , 以為內傷不足之治則可 , 以為勞者溫之之證則不可 。 陰陽應象論所謂形不足者 , 溫之以氣 。 其溫字亦是滋養之義 , 非指藥也 。 夫形不足 , 乃陽虛而不充也 。 氣者藥之氣也 , 藥有氣厚氣薄 , 味厚味薄 。 味厚者屬陰而滋精 ; 氣厚者 , 屬陽而滋形 。 今以藥氣厚者滋陽 , 不兼形乎 ? 故曰 : 形不足者 , 溫之以氣 。 雖以藥溫養之 , 亦未嘗不兼乎調飲食 , 適起居 , 與澄心息慮者也 。 溫字固具二義 , 然終不可視為溫涼之溫 。 苟以補之除之抑之舉之散之等語 , 比類而推焉 , 則其義自著矣 。 夫五行運於天 , 則無形質可觀 , 其麗於地 , 則有形質矣 。 金木水土 , 有形有質者矣 。 火者 , 有形而質不實者也 , 酒性雖熱 , 體同於水 , 今東垣乃謂飲者無形之氣 , 此又不能無疑者也 。 既待發汗利小便以去之 , 其可謂之無形之氣乎 ? 且勞倦傷 、 飲食傷二者雖俱為內傷 , 然不可混而為一 。《 難經 》 云 : 飲食勞倦則傷脾 。 蓋謂脾主飲食 , 而四肢亦屬脾 , 故飲食失節 , 勞役四肢 , 皆能傷脾 , 非謂二者同類而無辨也 。 夫勞倦傷 、 飲食傷 , 雖與風寒暑濕有餘之病不同 , 然飲食傷比之勞倦傷又不同者 , 誠當於不足之中 , 更觀其有餘不足也 。 夫飢渴不飲食者 , 胃氣空虛 , 則為不足 , 固失節也 。 以傷言則不足 , 以停滯言則有餘矣 , 惟其不足故補益 。 惟其有餘故消導 。 亦有物滯氣傷 , 必消補兼行者 ; 亦有物暫滯而氣不甚傷 , 獨宜消導者 ; 亦有既停滯 , 不復自化 , 不須消導 , 但當補益 , 或亦不須補益者 , 潔古枳朮丸 、 東垣橘皮枳實丸等 , 雖曰消導 , 固有補益之意存乎其間 。 他如木香分氣丸 、 導氣枳實丸 , 雖無補益 , 然施之於物停滯氣不甚傷者 , 豈不可哉 ? 但不宜視為通行之藥耳 。 且所滯之物 , 非枳朮之力所能去者 , 安可泥於消導而不知變乎 ? 故備急丸 、 感應丸之推逐者 , 潔古 、 東垣亦未嘗委之而弗用也 , 故善將兵者 , 攻亦當 , 守亦當 ; 不善將兵者 , 宜攻而守 , 宜守而攻 , 其敗也 , 非兵之罪 , 用兵者之罪耳 。 觀乎此 , 則知消導推逐補益之理矣 ! 若夫勞役傷 , 則純乎補益 , 自不待議 , 雖東垣丁寧告戒 , 然世人猶以苦寒之劑 , 望除勞倦內傷之熱 , 及其不愈而反甚 , 自甚而至危 , 但曰病熱已極 , 藥不能勝耳 。 醫者病者 , 一委之天命 , 皆不悟其妄治之失 , 嗚呼 ! 仁人君子 , 能不痛心哉 ? 夫東垣先哲之出類者也 , 奚敢輕議 , 但嫌白壁微瑕 , 或貽後人毫釐千里之謬 , 故不得不僭陳耳 , 知我者其鑑之 。
五郁六郁解
夫郁者 , 閉結凝滯瘀蓄抑遏之總名 。《 內經 》 五郁 , 以運氣言也 。 丹溪六郁 , 以病因言也 。 以五郁言之 , 有諸家之釋 。 然張氏之說為得其正 , 其說曰 : 天地有五運之郁 , 人身有五臟之應 , 鬱則結聚不行 , 乃致當升不升 , 當降不降 , 當化不化 , 而鬱作矣 。 故或鬱於氣 , 或鬱於血 , 或鬱於表 , 或鬱於里 , 或因鬱而生病 , 或因病而生郁 。 鬱而太過者 , 宜裁之抑之 ; 鬱而不及者 , 宜培之助之 。 大抵諸病皆兼郁 , 為治有不同 。 所謂木鬱達之者 , 達 、 暢達也 。 凡木鬱之病 , 風之屬也 , 其臟應肝膽 , 其經在脅肋 , 其主在筋爪 , 其傷在脾胃 , 在血分 , 其性喜調暢 。 故在表者 , 當疏其經 ; 在裡者 , 當疏其臟 , 但使氣得通行 , 皆謂之達 。 諸家以吐為達 , 又安足以盡之 ? 火鬱發之 , 發 、 發越也 。 凡火鬱之病 , 為陽為熱之屬也 。 其臟應心 , 主小腸三焦 , 其主在經絡 , 其傷在陰分 , 火之所居 , 有結聚斂伏者 , 不宜蔽遏 , 當因其勢而解之散之升之揚之 , 如開其窗 , 揭其被 , 皆謂之發 , 非止於汗也 。 土鬱奪之 , 奪 、 直取之也 。 凡土鬱之病 , 溫濕之屬也 。 其藏在脾胃 , 其主在肌肉四肢 , 其傷在胸腹 , 土畏壅滯 。 凡滯在上者 , 奪其上 , 吐之可也 ; 病在中者 , 奪其中 , 伐之可也 ; 病在下者 , 奪其下 , 瀉之可也 。 凡此皆謂之奪 , 非止於下也 。 金鬱泄之者 , 泄 、 疏利也 。 凡金鬱之病 , 為斂為閉 , 為燥為塞之屬也 , 其藏應肺與大腸 , 其主在皮毛聲息 , 其傷在氣分 , 或解其表 , 或破其氣 , 或通其便 , 故在表在裡 , 在上在下 , 皆可謂之泄也 。 水鬱折之者 , 折 、 調製也 。 凡水鬱之病 , 為寒為水之屬也 , 水之本在腎 , 水之標在肺 , 其傷在陽分 , 其反克在脾胃 , 水性喜流 , 宜防氾濫 , 折之之法 , 如養氣可以化水 , 治在肺也 ; 實土可以制水 , 治在脾也 , 壯火可以勝水 , 治在命門也 ; 自強可以帥水 , 治在腎也 ; 分利可以泄水 , 治在膀胱也 。 凡此皆謂之折 , 豈獨抑之而已哉 。 郁有五 , 法亦有五 , 郁去則氣調矣 。 又以六郁言之 , 如氣鬱者 , 必胸腹滿痛 , 其脈沉澀 ; 濕鬱者 , 身體重著 , 或關節疼痛 , 遇陰寒即發 , 其脈沉緩 ; 痰鬱者 , 動則喘息 , 起臥怠惰 , 其脈沉滑 ; 血鬱者 , 四肢無力 , 能食便紅 , 其脈沉芤 ; 食鬱者 , 噯酸惡食 , 痞塊腹脹 , 其脈氣口沉緊 : 熱鬱者 , 瞀悶口乾 , 小便淋赤 , 其脈沉數 , 六郁不言風寒者 , 蓋風寒鬱則為熱故也 。 然丹溪又云 : 氣鬱而濕滯 。 濕滯而成熱 , 熱鬱而生痰 , 痰滯而血不行 , 血滯而食不消化 , 是郁雖有六 , 又皆相因為病者也 。 夫治六郁者 , 以越鞠為丸為主方 , 固為盡善 , 但郁者至久 , 元氣未有不傷 , 克伐屢投 , 隨散而隨郁者 , 比比然也 。 於此當顧慮根本 , 權其重輕 , 或攻補兼施 , 使邪衰而正勝 , 或專行於補益 , 俾養正以除邪 。 然郁在氣血者 , 當以有形之藥 , 分氣血以療之 , 醫者之責也 。 若郁在情志者 , 即當以情志解散 , 此無形之氣藥 , 病者所自具也 。 知乎此而立五六之治 , 思過半矣 。
諸氣不當作寒治論
捍衛沖和不息之謂氣 , 擾亂妄動變常之謂火 。 當其和平之時 , 外護其表 , 復行於里 , 周流一身 , 循環無端 , 出入升降 , 繼而有常 。 原出中焦 , 總統於肺氣 , 曷常病於人也 。 及其七情之變攻 , 五志之間發 , 乖戾失常 , 清者遽變為濁 , 行者遏抑而反止 , 表失外護而不知 , 里失健捍而少降 , 營運漸遠 , 肺失主持 , 妄動不已 , 五志厥陽之火起焉 。 上熾於肺 , 氣乃為病 , 何者 ? 氣本為陽 , 反勝則為火矣 。 河間有曰 : 五志過極 , 皆為火也 。 何後世不本此議 , 而以香辛燥熱之劑 , 概作寒治 , 所據何理 ? 且言指迷七氣湯 , 用青皮 、 稜 、 朮 、 益 、 桂之屬 , 可以通七情 , 混同一義 , 不按某藥治某病 , 以下諸方 。 尤有甚焉者 , 茲不具論 , 不知經言九氣之治 , 各有分別 , 如高者抑之 , 下者舉之 , 寒者熱之 , 熱者寒之云云 , 何嘗混作寒論 , 而以燥熱之劑通治諸氣 。 若用燥熱之劑 , 不過暫卻滯氣 , 沖快於一時耳 。 滯氣暫開 , 久而復郁 , 郁至久而生熱 , 熱積久而生痰 , 痰飲下隔 , 升降不行 , 濁氣混濛 , 清虛耗竭 , 此習俗相沿之誤 , 莫能救挽者 。 又有腎虛不能攝氣歸元 , 用黑錫丹 、 養氣丹 , 以有形金石 , 鎮無形之氣 , 譬以石投水 , 水固未嘗沉也 , 豈不殆歟 ? 丹溪云 : 上升之氣 , 自肝而出 , 中挾相火 , 其熱為甚 。 自覺冷者 , 非真冷也 , 火極以水 , 陽亢陰微 , 故有此證 , 認假於真 , 可勝道哉 ? 大抵七情傷氣 , 鬱結不舒 , 痞悶壅塞 , 發為諸病 , 當詳所起之因滯於何經 , 始則用辛溫以散之 , 稍久即以辛平和之 , 辛寒折之 。 然藥中有行散者 , 有損泄者 , 用之能卻氣之標 , 而不能制氣之本 , 豈可久佐以燥熱之藥 , 以火濟火 , 混同為治 , 使之常服多服可乎 ? 氣之與火 , 一理而已 , 動靜之變 , 反化為二 , 氣作火論 , 與病情相得 。 丹溪 《 局方發揮 》 云 : 冷生氣者 , 出於高陽生之謬言也 , 是非身受寒氣 , 口食寒物而遽論寒者 , 吾恐千不得其一二也 。
腫脹引經別證辨
腫脹一證 , 經云 : 五臟六腑 , 無不有之 。 再考全經 , 如脈要論曰 : 胃脈實 , 氣有餘則脹 。 病形篇曰 : 胃病者 , 腹腫脹 , 胃脘當心而痛 。 本神篇曰 : 脾氣實則腹脹 , 經溲不利 。 應象論曰 : 濁氣在上 , 則生䐜脹 。 此皆實脹也 。 太陰陽明論曰 : 飲食起居失節 , 入五臟則腹滿閉塞 。 師傳篇曰 : 足太陰之別 , 分孫虛則鼓脹 , 此皆虛脹也 。 經脈篇曰 : 胃中寒則脹滿 。 方宜論曰 : 臟寒生滿病 。 風論曰 : 氣隔塞不通則善脹 , 失衣則善脹 , 皆寒脹也 。 陰陽別論曰 : 二陰一陽發病 , 善脹心滿 。 診要經終篇曰 : 手少陰終者 , 腹脹閉 , 足太陰終者 , 腹脹閉 , 此心脾受傷之脹也 。 此外如六元正紀 、 至真大要等論曰 : 太陰所至為跗腫 , 及土鬱之發 , 太陰之初氣 , 太陰之勝復 , 皆濕勝之腫脹也 。 或曰 : 水運太過 , 寒勝則浮 。 或曰 : 太陰司天 , 太陽勝復 , 皆寒勝之腫脹也 。 或曰 : 少陰司天 , 少陰勝復 , 少陽司天 , 少陰勝復 , 熱勝則腫 , 皆火勝之腫脹也 。 或曰 : 厥陰司天在泉 , 厥陰之復 。 或曰 : 陽明之復 , 皆水邪之侮土 , 及金氣反勝之腫脹 。 由是觀之 , 則不惟五臟六腑 , 即五運六氣 , 亦各有腫脹矣 。 然經有提其綱者 , 曰 : 諸濕腫滿 , 皆屬於脾 。 又曰 : 其本在腎 , 其末在肺 , 皆聚水也 。 又曰 : 腎者 , 胃之關也 , 關門不利 , 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。 可見諸經雖皆有腫脹 , 無不由於脾肺腎者 。 蓋脾土主運行 , 肺金主氣化 , 腎水主五液 , 凡五氣所行之液 , 悉屬於腎 ; 五液所行之氣 , 悉屬於肺 ; 轉二藏以制水生金者 , 悉屬於脾 , 故腫脹不外乎三經也 。 但陰陽虛實 , 不可不辨 。 大抵陽證多熱 , 熱者必實 ; 陰證必寒 , 寒者多虛 ; 先脹於內 , 而後及於外者多實 ; 先腫於外 , 而後及乎里者多虛 ; 小便黃赤 , 大便秘結者多實 ; 小便清白 , 大便溏泄者多虛 ; 脈滑數有力者多實 ; 弦浮微細者多虛 ; 形色紅黃 , 氣息長者多實 , 容顏憔悴者 , 聲短促者多虛 。 凡諸實證 , 必以六淫有餘傷其外 , 飲食怒氣傷其內 , 故致氣逆不行 , 三焦壅閉 。 此則多在氣分 , 無處不到 , 故不分部位 , 而多通身浮腫 。 又或氣實於中 , 又為單腹脹急 , 然陽邪急速 , 其至必暴 , 每成於數日之間 , 此惟少壯者多有之 。 但破其急氣 , 利其壅滯 , 則病無不愈 , 此治實之道也 。 若是虛證 , 必以五志積勞 , 酒色過度 , 傷其脾腎 , 日積月累 , 其來有漸 , 每成於經月之後 , 此多成於中年之外 。 其形證脈氣 , 必有虛寒之候 , 顯然可見 , 非若實證之暴至 , 而邪熱壅結 , 肝氣悍逆之有因也 。 則治實恆易 , 理虛頗難耳 ! 然虛有在氣者 , 有在水者 。 在氣者 , 以脾氣虛寒 , 不能運化 , 所謂氣滿中虛者 。 在水者 , 以脾虛不能制水 , 則寒水反侮脾土 , 氾濫為邪 。 其始也 , 必從陰分漸次而升 , 按肉如泥 , 腫有界分 , 所謂水膨水脹者也 。 然水雖制於脾 , 實則統於腎 。 蓋腎本水藏 , 而元陽生氣所由出 。 若腎中陽虛 , 則命門火衰 , 既不能自制陰寒 , 又不能溫養脾土 , 陰陽不得其正 , 則化而為邪矣 。 夫氣即火也 。 精即水也 , 氣之與水 , 本為同類 , 但在化與不化耳 。 故陽旺則化精而為氣 , 陽衰則不化而為水 , 即為邪 。 凡火盛水虧則病燥 , 水盛火虧則病濕 。 故火不能化 , 則精不從陽 , 而精化為水 。 所以水腫之證 , 多屬陽虛 , 故曰寒脹多 , 熱脹少也 。 然觀丹溪之治腫脹云 : 清濁相混 , 隧壅閉而為熱 , 熱留為濕濕熱相生 , 遂成腫滿 。 治宜補其肝 , 又須養肺金以制木 , 使脾無邪賊之患 , 滋腎水以制火 , 使肺得清化之權 。 夫制火可以保金 , 獨不慮其害土乎 ? 若以此法 , 施於陽實而熱者則可 , 若以治陽虛而氣弱者 , 豈不反助陰邪而益其病哉 ? 更有不明虛實 , 專執下則脹已之一法 , 雖得少寬於一時 , 真氣愈衰 , 未幾而腫脹再作 , 遂至不救 , 殊可嘆也 ! 余於此證察其實者 , 直清陽明 , 反掌收功 。 苟涉虛者 , 溫補肝腎 , 漸次康復 ; 或虛實混淆 , 陰陽疑似者 , 寧先以治不足之法 , 探治有餘 , 若不投而病反加者 , 不宜補也 , 不妨易轍 , 自無大害 。 若誤以治有餘之法治不足 , 而曾經峻攻者 , 真氣復傷 , 雖神丹不能療矣 ! 其有不大虛不大實者 , 先以清利見攻 , 繼以補中調攝 , 此治虛之道也 。 又有標實而本虛者 , 瀉之不可 。 攻之無功 , 極為危險 。 在病名有鼓脹與蠱脹之殊 , 鼓脹者 , 中空無物 , 皮膚繃急 , 多屬於氣 ; 蠱脹者 , 中實有物 , 腹形充大 , 非蠱即血也 。 在女科有氣分血分之殊 , 氣分者 , 心胸堅大 , 而病發於上 , 先病水腫而後經斷 ; 血分者 , 血結胞門 , 而病發於下 , 先因經斷而後水腫 。 在治法有理肺理脾之殊 , 先喘而後脹 , 治在肺 ; 先脹而後喘 , 治在脾 。 以上諸治 , 其大略也 , 貴在神而明之 , 庶可免於虛虛實實之害矣 !
腹脹禁用攻瀉論
從來腫病 , 遍身頭面俱腫 , 尚易治 。 若只單單腹腫 , 則為難治 。 此其間有所以然之故 , 不可不辨也 。 蓋傳世諸方 , 皆是悍毒急攻之法 , 耗損真元 , 虧傷脾胃 , 可一而不可再 。 用藥縱取效於一時 , 倘再腹腫 , 則更無法可用矣 ! 且遍身俱腫者 , 五臟六腑各有現證 , 故瀉肝瀉肺瀉膀胱大小腸之藥 , 間有取效之時 。 而單單腹脹 , 則中州之地久窒其四運之軸 , 而清者不升 , 濁者不降 , 互相聚結 , 牢不可破 , 實因脾氣衰微所致 。 而瀉脾之藥 , 尚敢漫用乎 ? 且腫病之可瀉者 , 但可施之西北盛壯之人 , 及田野農夫之流 , 豈膏粱老少之所能受 ? 設謂腫病概可用之 , 大滿大實 , 必從乎瀉 , 而病後腫與產後腫 , 亦將瀉之耶 ? 且古方原載腫病五不治 : 唇黑傷肝 , 缺盆平傷心 , 臍突傷脾 , 背平傷肺 , 足底平傷腎 , 此五者不可治矣 。 是其立方之意 , 非皆為不可治之證而設 , 後人不察 , 概從攻瀉者何耶 ? 所以凡用劫奪之藥者 , 其始非不遽消 , 其後攻之不消矣 , 其後再攻之如鐵石矣 。 不知者觀之 , 方謂何物邪氣 ? 若此之盛 , 自明者觀之 , 不過為猛藥所攻而致 。 覺此身之元氣 , 轉於此身為難者 , 直有驅良民為寇之弊 , 所謂亦子盜兵 , 弄於潢池亶其然乎 ? 明乎此 , 則有培養一法 , 補益元氣是也 ; 則有招納一法 , 升陽舉氣是也 , 則有解散一法 , 開鬼門潔淨府是也 。 三法俱不言瀉 , 而瀉在其中矣 , 無餘蘊矣 。
喘脹標本論
喘脹二因 , 皆小便不利 , 喘則必生脹 , 脹則必生喘 , 但證有先後之殊 , 而復有標本之異 , 可得而辨焉 。 何則 ? 先喘而後脹者 , 生於肺 ; 先脹而後喘者 , 生於脾 。 蓋肺金司降 , 外主皮毛 。 經曰 : 肺朝百脈 , 通調水道 , 下輸膀胱 , 是小便之行 , 由於肺氣之降下而輸化也 。 若肺受邪而上喘 , 則失降下之令 , 故小便漸短 , 以致水溢皮膚而生腫滿焉 , 此則喘為本而脹為標也 。 脾土惡濕 , 外主肌肉 , 土能剋水 , 若脾土受傷 , 不能制水 , 則水濕妄行 , 漫漬肌肉 , 水既上溢 , 則邪反侵肺 , 氣不得降而生喘矣 , 此則脹為本而喘為標也 。 屬肺者 , 當清金降氣 , 而行水次之 ; 屬脾者 , 當實脾行水 , 而清金次之 。 苟肺證而用燥脾之藥 , 則金得燥而喘愈加 ; 脾病而用清金之藥 , 則脾得寒而脹愈甚矣 。 治喘脹者 , 但知實脾行水 , 不知分別脾肺先後之證 , 故為發明之 。
喘哮短氣氣逆息賁辨
經云 : 出入廢則神機化滅 , 升降息則氣立孤危 。 又云 : 一息不運則機緘窮 , 一毫不續則穹壤判 。 此言人生之氣出入升降 , 貴乎往來不窮 , 乃成生生之妙用 。 若外為六淫所傷 , 內為七情所結 , 則喘哮 、 短氣 、 少氣 、 氣逆 、 息賁之證 , 種種作矣 。 然何以辨之 ? 喘者 , 促促氣急 , 喝喝痰聲 , 張口抬肩 , 搖身擷肚 , 由於肺氣感邪 , 肺葉張舉 , 或虛而挾寒 ; 或實而挾熱 , 或水氣上乘 , 虛火上炎 ; 或氣鬱所感 , 脾胃不足 , 皆有此候 。 風寒必有冷痰如冰之證 ; 實熱必有壅盛燥渴之證 ; 水氣必脅下脹滿有聲 , 四肢浮腫 ; 虛火必得食即減 , 食已即發 , 乍進乍退 ; 氣鬱必鼻息引張 , 煩悶胸滿 , 胃虛必氣道奔急 , 喘甚不休 。 治者隨證而施 。 使浮游之火下降 , 清肅之令下行 , 自不復有火矣 。 哮者與喘相類 , 但不似喘開口出氣之多 。《 聖濟總錄 》 名為呷嗽是也 , 以胸中多痰 , 結於喉間 , 與氣相系 , 隨其呼吸有呀呷之聲 。 得之鹹酸太過 , 積熱膠痰 , 痰去則聲少息 。 倘不節口 , 而胸中未盡之痰 , 得新味相結 , 哮又作矣 , 治之以吐痰為生 。 若遇冷而發者 , 因中外皆寒 , 宜溫其肺金 。 若寒包其熱者 , 宜清肺藥中兼加發散 , 則自然愈也 。 短氣者 , 呼吸雖急而不接續 , 似喘無痰聲 , 亦不搖肩呻吟 , 而無痛禁 , 雖若氣上衝 , 實非氣上衝也 。 凡氣食阻者宜瀉之 , 元氣虛者宜補之 。 少氣者 , 氣少不足以言 , 即經所謂言而微 , 終日復言 , 為奪氣之候 , 皆因中氣不足所致 , 故短氣猶有屬實 , 少氣惟有補虛而已 。 逆氣者 , 但氣上奔急 , 肺壅而不下 , 若有不能呼吸之狀 , 實於哮喘短氣不同 。 息賁者 , 五積中之肺積也 , 喘息奔急 , 亦名息積 , 右脅下必有積塊以別之 。 人之五臟 , 皆有上氣 , 而肺為之總司 , 其體清虛 , 有升有降 , 即出入皆利 , 其用健運 , 少氣少血 , 即升降無資 。 故喘哮諸證 , 皆在肺金分野 , 治之亦宜在肺 。 然屬實者 , 毋庸更論 ; 屬虛者 , 又應變通 。 如土虛而不能生金者 , 則治在脾而中樞能運 ; 或腎虛而不能納氣者 , 治在腎而北門有鎖 。 皆以氣味厚藥 , 實其中下二焦之間 , 不得泥夫壅逆之候 , 而束手逡巡也 。
噦逆咳逆乾嘔嘔吐五證辨
噦逆者 , 噦而氣逆也 。 俗所謂發呃 、 吃逆 、 吃忒 , 總當名噦是也 。 咳逆者 , 咳而氣逆也 , 咳嗽之咳也 。 乾嘔者 , 空嘔也 , 聲出而物不出也 。 嘔者 , 聲物兼出也 。 吐者 , 物出而聲不出也 。 此數者 , 方書每混論無別 , 何以辨之 ?《 靈樞 》 曰 : 胃有故寒氣 , 與新穀氣俱還入胃 , 新故相亂 , 真邪相攻 , 氣並相逆 , 復出於胃 , 故為噦 。《 素問 》 曰 : 病深者其聲噦 ,《 傷寒論 》 有食谷者噦 , 有飲水 、 火劫 、 失下 、 妄下諸逆治 。 至病深者噦 , 蓋指俗論發呃而吃吃然有聲者為噦也 ,《 千金方 》 謂咳逆為噦逆之名非矣 。《 素問 》 云 : 歲金太過 , 有病咳逆 , 少陽司天 , 初之氣 , 二之氣 , 俱有病咳逆 。 又金鬱之發 , 民病咳逆 , 蓋皆論肺金及火為病 , 分明指咳嗽之咳 , 因氣逆者而名為咳耳 , 烏得與噦逆紊乎 ? 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咳逆者 , 僅見於辨脈 、 平脈二篇 , 至 《 金匱要略 》 稱咳逆者疊出 , 可略舉而證也 。 曰 : 病咳逆脈之 , 何以知為肺癰 ? 寸口脈微而數 , 微則多風 , 數則為熱 。 且云 : 風傷皮毛 , 合於肺則咳 。 又曰 : 咳逆上氣 , 時時吐濁 。 但坐不得眠 , 皂莢丸主之 。 又肺癰胸滿 , 一身微腫 , 咳逆上氣 , 喘鳴迫塞 , 瀉肺湯主之 。 又曰 : 咳逆倚息不得臥 , 小青龍湯主之 。 此皆咳而氣逆為病也 , 須知論咳而或曰咳 , 或曰咳逆 。 同一咳證而已 。 兼以逆字言者 , 不過因咳而氣上逆耳 , 是即喘吐噦嘔 , 有曰喘逆 、 吐逆 、 噦逆 、 嘔逆類耳 。《 明理論 》 以辨脈篇咳逆脈散者 , 入於咳冷之條 , 而與噦目為一類 。 謂噦則吃吃然有聲者 。 斯皆合仲景之旨矣 , 奈何論聲則是 , 論名則非 。 故又曰 : 噦者 , 咳逆是也 , 附和 《 千金 》 之說 , 強合二證為一名矣 , 由是後世以吃逆忒逆為咳逆者紛紛 。 王安道既知咳嗽為咳逆 , 又認有吃忒之咳逆 , 故亦蹈俗呼之弊 。 良由昧於噦耳 , 謂乾嘔乃噦之微 , 噦乃乾嘔之甚 。 乾嘔者 , 其聲輕小而短 。 噦者 , 其聲重大而長 。 夫二者雖有微甚之分 , 蓋一證也 , 安道此說 , 強分一證為二名矣 。 乾嘔雖甚 , 可變為噦哉 。 若視乾嘔為病輕 , 斷為病重 , 遂斷聲有輕重大小長短 , 以乾嘔甚為噦 , 因引 《 素問 》 病深者其聲噦之句 , 以證噦病重於乾嘔 , 不思人病重時 , 每有作噦忒聲者 , 非病深而噦者乎 。 反以乾嘔之甚者名噦 , 未免以吃芯之當名噦者為咳逆矣 , 欲辨昔人之非 , 得毋轉相紊亂乎 ? 或曰 : 子以安道為非 。 然 《 要略 》 有云 : 乾嘔噦 , 若手足厥者 , 橘皮湯主之 。 豈非乾嘔噦乃同類之一證 , 故合言之耶 。 余曰 : 此正乾嘔且噦二證互見 , 故並言之也 。 然則所謂乾嘔吐逆吐涎沫 , 用半夏乾薑散者 , 亦乾嘔與吐逆並言也 , 亦可視為同類之一證哉 。 安道之論噦與咳逆 , 余雖未能從 , 若夫乾嘔與吐之辨 , 則信乎千古定論也 。 其曰 : 嘔兼聲物 , 故無物而聲空鳴者 , 謂之干 , 干猶空也 。 至於吐則必有物矣 , 其可謂之干 。 仲景於嘔字加一干字 , 所以別 , 夫嘔為聲物俱去也 。 又仲景嘗言欲嘔矣 , 未嘗言欲乾嘔欲噦也 。 夫欲之為義 , 將出未出而預覺之者 , 惟有形之物則然 , 無形之聲則不然也 。 嘔與吐 , 主物言 , 故可謂之欲 , 乾嘔與噦主聲 , 故不可謂之欲 。 發明聲物兼出為嘔 , 物之獨出為吐 , 聲之獨出為乾嘔 , 聲獨出而吃忒作聲為噦逆 , 咳嗽上逆為咳逆 , 孰能易其言哉 ?
噎膈反胃本於陰枯陽結論
噎膈反胃 , 多因於內傷 , 憂鬱失志 , 及恣意酒食 , 縱情勞役 , 以致陽氣內結 , 陰血內枯而成也 。 經云 : 三陽結謂之膈 , 三陽 , 手太陽小腸 、 手陽明大腸 、 足太陽膀胱也 。 蓋小腸熱結 , 則小水短少 , 而火氣不泄 ; 大腸熱結 , 則大解不利 , 而鬱熱難除 ; 膀胱熱結 , 則津液不充 , 而道路蹇澀 ; 三陽並結 , 則前後之氣不行 。 下既不行 , 則火邪上逆 。 氣火上逆 , 則痰涎愈生 。 痰涎生則往來之氣愈阻 , 而嘔逆噎膈之證起矣 。 且也重傷之以七情 , 更感之以六氣 。 或不戒炙爆肥膩之物 ; 或妄投辛香燥熱之劑 , 遂使火邪愈熾 , 津液枯 , 痰涎愈結 , 病情愈深 , 豈易療哉 ? 須分上中下三焦以治之 。 夫咽嗌梗塞 , 氣不順行 , 水飲可行 , 食物難入 , 其槁在吸門 , 名之曰膈 。 其或食下則胃脘作痛 。 煩悶不安 , 須臾吐出 , 食出而安 , 其槁在賁門 , 名之曰噎 。 噎者屬上焦 , 其或食雖可下 , 良久復出 。 槁在幽門 , 名曰反胃 , 亦曰胃反 , 此屬中焦 。 其或朝食暮吐 , 暮食朝吐 , 所出完谷 , 小便赤 , 大便難 , 或如羊矢 , 其槁在闌門 , 亦名反胃 。 上屬下焦 。 然壯者猶或可治 , 當用透膈疏氣 , 化痰清火 , 健胃和脾之劑 。 經又曰 : 噎膈多生於血乾 , 反胃亦生於脾弱 。 東垣曰 : 脾 、 陰也 , 血亦陰也 , 陰主靜 , 內外兩靜 , 則臟腑之火何由而生 ? 金水二臟有養 , 陰血自生 , 腸胃津液傳化合宜 , 噎膈反胃之有哉 ?
三消證治論
夫三消者 , 即 《 內經 》 之所云消癉 、 消中也 。 多飲而渴不止為上消 , 如氣厥論云 : 肺消 、 膈消 , 奇病論云 : 消渴是也 。 消穀善飢為中消 。 如脈要精微論云 : 癉成為消中 。 師傳篇云 : 胃中熱則消穀是也 。 溲便頻膏濁不禁為下消 , 如病形篇云 : 肝腎脈微小為消癉 , 肝腎在下是也 。 何柏齊齋曰 : 造化之機 , 水火而已 , 宜平不宜偏 , 宜交不宜分 。 水為寒濕 , 火為燥熱 , 火性炎上 , 水性潤下 , 憔火在下 , 水在上 , 方為既濟 , 而坎離相交 。 若水偏盛不交 , 則為腫脹 , 火偏盛不交 , 則為消渴 , 惟制其偏而使之交 。 斯為善治者矣 。《 袖珍 》 云 : 人生之有腎 , 猶水之有根 , 故腎臟受病 , 必先形容憔悴 , 雖加滋養 , 不能光澤 。 凡患此證 , 皆腎經為病 , 由壯盛之時不能保攝 , 恣情快欲 , 或飲酒無度 , 或嗜炙爆過多 , 或久服丹石之藥 , 遂致腎水枯竭 , 心火燔灼 , 三焦猛烈 , 五臟煎熬而消渴生焉 。 治當補腎水 , 瀉心火 , 除腸胃燥熱之盛 , 濟身中津液之衰 , 使道路散而不結 , 津液生而不枯 , 血氣和平 , 其病自已 。 此治消渴者但察其虛實 , 清火壯水 , 或滋瀉 。 隨所宜而用之法也 。 然 《 內經 · 陰陽別論 》 曰 : 二陽之病發心脾 , 其傳為風消 。 此陽明為十二經之海 , 土衰而木氣乘之 , 故為肌肉消也 。 氣厥論曰 : 心移寒於肺為肺消 , 飲一溲二 , 死不治 。 此言元陽之衰 , 而金寒水冷 , 則為肺腎之消也 。 病形篇曰 : 五臟之脈微小者 , 皆為肺癉 。 此言寸口之脈弱見於外 , 以氣血之衰而消於內也 。 又氣交變大論曰 : 歲水太過 , 上臨太陽 , 民病渴而妄冒 。 五常政大論曰 : 太陽司天寒淫所勝 , 民病嗌乾 , 渴而欲飲 , 是皆以陰抑陽 , 以水制火 , 必以溫劑散去寒邪 , 其病自愈也 。 由是觀之 , 又烏得概作熱治哉 ? 余嘗治一縉紳 , 年逾四旬 , 因案牘積勞 , 致神困食減 , 時多恐懼 , 上焦無渴 , 不嗜湯水 , 或少飲則沃而不行 , 每至夜必去溺三十餘合 , 半皆津液 。 最後延余診視 , 因相告曰 : 自病以來 , 通宵不寐者 , 已半載余 , 間或朦朧睡去 , 必夢見亡人凶喪等事 , 又與鬼魅相親 。 余謂之曰 : 此思慮積勞 , 損傷心腎 。 元氣既虧 , 則陰邪勝之 。 故多陰夢 , 陽衰則氣虛 , 陽不帥陰 , 則水不化氣 , 故飲雖少而陰濁多也 。 此正 《 素問 》 飲一溲二之疾 , 幸脈猶帶緩 , 肉尚未脫 , 胃氣尚行 , 可以無慮 。 必俟陽氣漸回 , 則陰邪自漸退矣 , 乃用歸脾去木香 , 八味去丹澤 , 一以養陽 , 一以養陰 。 至三百餘劑 , 人參二十餘斤而後愈 。 此正肺消於上 , 精消於下之證 。 可見消亦有陰陽 , 醫斷不可執滯而不通也 , 知我罪我 , 其鑑予言 。
三消從火斷論
八卦之中 , 離為烜物 。 五行之中 , 火能焚物 。 六氣之中 , 火能消物 。 故火之為用 , 燔木則消而為炭 , 焚土則消而為磚 , 鍊金則消而為汗 , 煨石則消而為灰 , 煮水則消而為湯 , 煎海則消而為鹽 , 鍊汞則消而為粉 , 熬錫則消而為丹 。 故澤中之潦 , 涸於炎暉 。 鼎中之水 , 涸於壯火 。 蓋五臟心為君火正化 , 腎為君火對化 , 三焦為相火正化 , 膽為相火對化 , 得其平 , 則烹煉飲食 , 糟粕去焉 。 不得其平 , 則燔灼臟腑 , 而津液竭焉 。 故入水之物 , 無物不長 。 入火之物 , 無物不消 。 無一身之心火 , 甚於上為膈膜之消 , 甚於中為腸胃之消 , 甚於下為膏液之消 , 甚於外為肌肉之消 。 上甚不已 , 則消及於肺 ; 中甚不已 , 則消及於脾 ; 下甚不已 , 則消及於肝腎 ; 外甚不已 , 則消及於筋骨 。 四臟皆消盡 , 則心始自焚而死矣 。 故 《 素問 》 有消癉 、 消中 、 消渴 、 風消 、 膈消 、 肺消之說 。 消之證不同 , 歸之於火則一也 。 故消癉者 , 眾消之總名 ; 消中者 , 善飢之通稱 ; 消渴者 , 善飲之通謂 , 惟風消 、 膈消 、 肺消三說 , 不可不分 。 風消者 , 二陽之疾 , 多風邪所鼓 。 格拒賁門 , 消鑠腸胃 , 水不能咽 , 口乾善渴 。 經曰 ; 二陽結 , 為之消 , 善食而瘦者 , 名曰食㑊是也 。 膈消者 , 金受火邪 , 善飲數溲 , 變為水腫 。 經曰 : 心移熱於肺 , 為膈消是也 。 肺消者 , 肺外為寒邪所搏 , 陽氣不施 , 內為火所燥 , 元極水復 , 故皮膚索澤而㑊著 , 溲溺積濕而頻下 , 上飲半升 , 下行十合 。 經曰 : 心移寒於肺為肺消 , 飲一溲二死 , 不治是也 。 膈消不為寒所薄 , 陽氣得以散於外 , 為可治 。 肺消為寒所薄 , 陽氣自潰於中 , 為不可治 。 夫消者必渴 , 渴亦有別 。 膏粱之人 , 多肥甘之渴 , 與藥石之渴 ; 藜藿之人 , 則惟燥熱之渴而已 。 故火在上者 , 善渴 , 火在中者善飢 。 火在下者善渴 。 多飲而數溲 , 火在中下者不渴而溲白液 ; 火遍上中下者 , 飲多而數溲 , 此其判也 。 後人斷消為腎虛 , 水不勝火之故 , 其用藥則又非是 , 何也 ? 以八味丸治消水不能生 , 而火反助也 , 惟河間制言立法 , 甚得 《 內經 》 之旨 , 而世俗不知 。 故消渴一證 , 調之而不下 , 則水潤少濡 , 不能殺炎上之勢 , 下之而不調 , 亦旋飲旋消 , 不能沃膈膜之干 。 下之調之 , 而不戒嗜欲 , 不節喜怒 , 不減滋味 , 則病已而復作 。 能知此者 , 消渴不足憂也 。
消渴亦有屬寒辨
按消渴之證 , 雖由火熱 , 然亦有屬虛寒者 。 如 《 內經 》 所云 : 心移寒於肺為肺消 , 飲一溲二 , 死不治之證是也 。 蓋飲入於胃 , 遊溢精氣 , 上輸於脾 , 脾氣散精 , 上歸於肺 。 其肺所受之津液 , 俱賴心火以熏蒸之 , 故能上及耳 。 設心火既衰 , 則上下不交 , 陰陽失偶 , 津液何由熏蒸上達哉 ? 故肺燥則求救於水 , 究無火以熏蒸 , 則愈飲愈渴 。 上飲半升 , 下行十合 , 譬之釜底有火 , 則釜中水沸 , 自然暖氣升騰 , 其蓋有汗 。 若火滅水寒 , 則氣不上行 , 釜蓋自無以潤 , 此理之必然也 。 今之醫者 , 不達其故 , 謂內為熱所傷 , 外為寒所膈 , 其亦不思之甚矣 ! 其心火者 , 君火也 , 雖不可以妄動 , 而亦不可消滅 。 今 《 內經 》 言移寒於肺 , 明是火衰之候 , 與下文心移熱於肺為膈消 , 火甚鑠金之病 , 二證迥然各別 , 何得一概作熱治之乎 ? 若果然 , 則能消水矣 , 何反飲一溲二乎 ? 昔人以八味治渴 , 正為此證 。 倘不明陰陽虛實 , 概用寒涼之劑 , 未免增其病耳 , 故辨及之 。
首疢論
方書多分頭痛頭風為二門 , 然一病也 , 但有新久去留之分耳 。 淺而近者 , 名頭痛 , 卒然而至 , 易於解散 。 深而遠者 , 名頭風 , 作止不常 , 愈後仍發 , 皆當驗邪所從來 , 乃世俗不作風醫 , 即從寒治 , 安知 《 內經 》 有不一之邪乎 ? 如雲風從外入 , 振寒汗出頭痛 。 新沐中風 , 則為首風 。 大寒內至骨髓 , 髓以腦為主 , 腦逆故頭痛 。 傷寒一日 , 巨陽受之 , 頭項痛 , 少陽司天 , 初之氣 , 候乃大溫 , 病氣發於上 , 頭痛 。 二之氣 , 熱鬱於上 , 頭痛 , 又火淫所勝 。 民病頭痛 , 濕淫所勝 , 頭痛時眩 。 凡此皆六淫相侵 , 與清陽真氣上薄而痛者也 。 有云頭痛甚 , 則腦盡痛 , 手足寒至節 , 死 。 頭痛巔疾 , 下虛上實 , 心熱甚 , 頭痛面赤 , 肺熱病 。 頭痛汗出 , 腎熱病 。 頭痛貞貞淡淡然 , 厥頭痛 。 面若腫 , 起而煩心益悲泣 , 貞貞頭痛 。 頭半寒痛 , 膀胱足太陽所主 ; 頭囟頂腦戶中痛 , 膽足少陽所主 。 凡此皆臟腑經脈之氣 , 逆亂於清道 , 壅遏經隧而痛也 。 蓋頭象天 , 天府清陽之氣 , 皆會於此 , 五臟清華之血 , 亦注於此 , 於是天氣所發六淫之邪 , 人氣所變五賊之逆 , 皆能相害 。 或蔽覆其清明 , 或瘀塞其經絡 , 因邪氣相薄 , 鬱而成熱 , 脈滿則痛 。 若邪氣稽留 , 脈滿而氣血亂 , 則痛甚 , 是實痛也 。 若寒濕所侵 , 真氣虛弱 , 雖不相薄成熱 , 然邪客於脈外 , 則血泣脈寒 , 寒則縮卷筋急 , 外引小絡而痛 。 得溫則止 , 是虛痛也 。 因風痛者 , 抽掣惡風 , 或無汗 ; 因熱痛者 , 煩心惡熱 , 或有汗 ; 因濕痛者 , 頭痛而遇天陰更甚 ; 因痰痛者 , 頭昏而憒憒欲痛 ; 因寒痛者 , 結急而惡寒戰慄 ; 氣虛而痛 , 遇勞則甚 , 其脈大 ; 血虛而痛 , 善生驚惕 , 其脈芤 ; 傷食頭痛 , 痞塞咽酸而惡食 ; 傷酒頭痛 , 噁心眩暈而吐酒 。 更有偏頭風者 , 在左屬風與血虛 , 在右屬痰與氣熱 。 雷頭風者 , 或因風邪所客 , 起塊起核 ; 或因痰火上逆 , 如蟬如雷 。 真頭痛者 , 上引泥丸 , 死於旦夕 。 大頭痛者 , 腫大如斗 , 疫氣時行 。 眉稜骨痛者 , 風寒痰熱皆得干之 。 頭風白屑者 , 木旺凌脾 , 金來報復 。 頭癢者 , 濕也痰也 , 二者皆能郁 。 頭搖者 , 風也火也 , 二者皆能動 。 用是分別施治 , 無不得矣 。
心胸胃脘脅腹諸痛辨
《 內經 》 之論心痛 , 未有不兼五臟為痛者 , 獨詳於心而略於胸腹 , 舉一以例其餘也 。 心為君主 , 義不受邪 , 受邪則本經自病 , 名真心痛 , 必死不治 。 然經有云 : 邪在心則病心痛 , 喜悲眩僕 , 此言包絡受邪 , 在腑不在臟也 。 又云 : 手少陰之脈動 , 則病嗌乾心痛 , 渴而欲飲 , 此言別絡受邪 , 在絡不在經也 。 其絡與府以邪 , 皆因怵惕思慮 , 傷神涸血 , 是以受如持虛 。 而分論九種 。 曰飲 、 曰食 、 曰熱 、 曰冷 、 曰氣 、 曰血 、 曰悸 、 曰蟲 、 曰疰 , 苟不能遍識病形 , 將何以為治耶 ? 胃屬剛土 , 列處中焦 , 為水穀之海 , 五臟六腑十二經脈 , 皆受氣於此 。 壯者邪不能幹 , 怯者著而為病 。 偏熱偏寒 , 水停食積 , 皆與真氣相薄而痛 。 肝木相乘為賊邪 , 腎寒厥逆為微邪 , 挾他藏而見證 , 當與心痛相同 , 但或瀉或脹 , 或嘔吐 , 或不能食 , 或吞酸 , 或大便難 , 或瀉利面浮而黃 。 本病與客邪必參雜而見也 , 胸痛即膈痛 , 其與心痛別者 , 心痛在歧骨陷處 , 胸痛則橫滿胸間也 。 其與胃脘痛別者 , 胃脘在心之下 , 胸痛在心之上 。 經曰 : 南風生於夏 , 病在心 , 腧在胸脅 , 此以脅屬心也 。 肝虛則胸痛引背脅 , 肝實則胸痛不能轉側 。 此又以胸屬肝也 , 夫胸中實肺家之分野 , 其言心者 , 以心之脈 , 從心系卻上肺也 。 其言肝者 , 以肝之脈貫膈 , 上注於肺也 , 脅痛舊從肝治 , 不知肝固內舍膺脅 , 何以異於心肺 , 內舍膺脅哉 ? 若謂肝經所過而痛 。 何以異於足少陽心主所過而痛哉 ? 若謂經脈挾邪而痛 。 何以異於經脈所過而痛哉 ? 故非察色按脈 , 細審各經氣變 , 卒不能萬舉萬當也 , 且左右肝肫氣血陰陽 , 亦有不可盡拘 , 而臨證者可無詳察耶 。 腹痛分為三部 , 臍以上痛者 , 為太陰脾 ; 當臍而痛者 , 為少陰腎 ; 少腹痛者 , 為厥陰肝 , 及大小腸衝任四經 , 每部各有五賊之變 , 七情之發 , 六氣之苦 , 五運之邪 , 至紛至博 , 苟能辨氣血虛實 , 內傷外感而為之調劑 , 未有不中痛情者矣 。
心痛解
夫心者 , 君主之官 , 一身之所聽命焉 。 故五臟失治 , 皆為心痛之病 , 經中刺治分經 , 理甚明悉 。 若是金針用藥 , 尤宜詳察 。 腎心痛者 , 多由陰邪上衝 , 故善瘈 。 如從後觸其心 , 胃心痛者 , 多由停滯 , 故胸腹脹滿 。 脾心痛者 , 多當寒逆中焦 , 故其病甚 。 肝心痛者 , 多由木火之郁 , 病在血分 , 故色蒼蒼如死狀 。 肺心痛者 , 多由上焦不清 , 病在氣分 , 故動作則痛益甚 。 若知在氣則順之 , 在血則行之 , 鬱則開之 , 滯則通之 , 火多實則清之散之 , 寒多虛則溫之補之 , 必隨手取效也 。 凡諸經心痛 , 心與背相引 , 心痛徹背 , 背痛徹心 , 宜急溫其經 。 諸府心痛 , 難以俯仰 , 小腹上衝 , 卒不知人 , 嘔吐泄瀉 , 其勢甚銳 , 急宜溫其腑 。 至臟邪乘心 , 名真心痛 , 手足青至節 , 不可救藥者 , 多宜急溫其心包 , 並注邪別脈 。 然心痛甚者 , 脈必伏 , 以心主脈 , 不勝其痛 , 其脈自伏也 , 切不可因其脈伏神亂 。 駭為心虛 , 而用地黃 、 白朮補之 。 蓋邪得溫藥則散 , 得寒膩藥則不散 , 不可不慎之也 , 溫散之後 , 方可陰陽平補之 。
痛無補法辨
後世治痛之地 , 有曰痛無補法者 ; 有曰通則不痛 , 痛則不通者 , 有曰痛隨利減者 , 人皆傳誦以此為不易之 。 法凡是痛證 , 無不執而用之 , 不知痛而閉者 , 固可通之 。 如經云 : 熱結小腸 , 閉而不通之類是也 。 痛而泄者 , 不可通也 , 如經云 : 寒客小腸 , 後泄腹痛之類是也 。 觀王荊公解痛利二字最妙 , 曰 : 治實法 , 云 : 諸痛為寒 , 痛隨利減 , 後世以利為下也 。 假令痛在表者 , 實也 ; 痛在裡者 , 實也 ; 痛在血與氣者 , 亦實也 。 故在表者 , 汗之即愈 ; 在裡者 , 下之即愈 ; 或在氣血者 , 散之行之即愈 , 豈可以利為下乎 ? 宜作通字訓則可 。 此說甚善 , 得治實之法矣 。 然痛證亦有虛實 , 治法亦有補瀉 , 其辨之之法 , 不可不詳 。 凡痛而脹閉者多實 , 不脹不閉者多虛 ; 痛而拒按者為實 , 可按者為虛 ; 喜寒者多實 , 愛熱者多虛 ; 飽而甚者多實 , 飢而甚者多虛 ; 脈實氣粗者多實 , 脈虛氣少者多虛 ; 新病壯年者多實 , 愈攻愈劇者多虛 。 痛在經者脈多弦大 , 痛在臟者脈多沉微 , 必普脈證而察之 , 則虛實自有明 。 辨實者可利 , 虛者亦可利乎 ? 不當利而利之 , 為害不淺 。 凡治表虛而痛者 , 陽不足也 , 非溫經不可 。 裡虛而痛者 , 陰不足也 , 非養營不可 。 上虛而痛者 , 心脾實傷也 , 非補中不可 。 下虛而痛者 , 脫泄亡陽也 , 非速救脾腎溫補命門不可 。 夫以溫補而治痛者 , 非不多也 , 奈何醫者專執痛不可補氣之說 , 豈良法哉 ?
痃癖等七種釋名論
或悶痞與痃癖積聚癥瘕 , 病雖相似 , 而名各不同 , 請逐一條陳其說 , 以曉後學可乎 ? 曰 : 痞者否也 , 如天地不交之否 , 內柔外剛 , 萬物不通之義也 , 物不可以終否 , 故痞久則成脹滿 , 而莫能療焉 ; 痃癖者 , 懸絕隱僻 , 又元妙莫測之名也 ; 積者跡也 , 挾痰血以成其跡 , 亦郁久積至之謂耳 ; 聚者緒也 , 依元氣以為端緒 , 亦聚散不常之意耳 ; 症者徵也 , 以其有所徵驗 , 及久而成積聚也 ; 瘕者假也 , 又遐也 , 以其假借氣血成形 , 及歷年遐遠之謂也 。 大抵痞與痃癖 , 乃胸膈之候 ; 積與聚 , 乃肚腹間之病 , 因屬上中二焦之病 , 故多見於男子 ; 其癥與瘕 。 獨見於臍下 , 是為下焦之病 , 故常見於婦人 。 大抵腹中有塊 , 不問積聚癥瘕 , 俱為惡候 , 切不可視為尋常 , 而不求醫早治 。 若待脹滿已成 , 胸脅膨擊 , 雖倉扁復生 , 亦莫能救 。 遘此疾者 , 可不慎乎 !
治積按初中末法論
積之成也 , 正氣不足 , 而後邪氣踞之 。 如小人在朝 , 由君子衰也 , 正氣與邪氣 , 勢不兩立 。 若低昂然 , 一勝則一負 , 邪氣日甚 , 正氣日消 , 不攻去之 , 喪亡無及矣 。 然攻之太急 , 正氣轉傷 , 初中末之三法 , 不可不講也 。 初者 , 病邪初起 , 正氣尚強 , 邪氣尚淺則任受攻 。 中者 , 受病漸久 , 邪氣較深 , 正氣較弱 , 任受且攻且補 。 末者 , 病魔經久 , 邪氣侵凌 , 正氣消殘 , 則任受補 。 蓋積之為義 , 日積月累 , 匪伊朝夕 , 所以去之者 , 亦當有漸 , 太急則傷正氣 , 正氣傷則不能運化 , 而邪反固矣 。 余嘗制陰陽二積之劑 , 藥品稍峻 , 用之有度 , 補中數日 , 然後攻伐 , 不問其積之多少 , 又與補中 , 待其神旺 , 則復攻之 , 屢攻屢補 , 以平為期 , 此余獨得之訣 , 百發百中者也 。 經曰 : 大積大聚 , 其可犯也 , 衰其大半而止 。 故去積及半 , 純與甘溫調養 , 會脾土健運 , 則破殘之餘積 , 不攻而自走 , 必欲攻之 , 無餘不遺 , 其人之不夭殃者 , 亦鮮矣 。 經曰 : 壯者氣行即愈 , 怯者著而為病 。 潔古云 : 壯盛人無積 , 虛人則有之 , 故當養正 , 則邪自除 。 譬如滿座皆君子 , 一二小人 , 自無容身之地 , 雖然 , 此謂輕淺者言爾 。 若大積大聚 , 不搜而逐之 , 日進補湯無益也 。 審知何經受病 ? 何物成積 ? 見之既確 , 髮直入之兵以討之 , 何患其不愈 ? 兵法之善攻者 , 敵不知其所守 , 是亦醫中之良將也夫 。
蟲積論
蟲由濕熱鬱蒸而生 , 觀之日中有雨 , 則禾節生蟲 , 其理明矣 。 古分九蟲三尸等論 , 余謂自積成蟲 , 難以定名 。 若盜食人之氣血 , 得其清者 , 謂之靈蟲 , 久能移害於人 , 即勞蟲 、 傳屍 、 屍疰之類是也 。 若採人之飲食 , 得其濁者 , 謂之物蟲 , 久而能變異 , 即寸白 、 蛔蟲 、 魚鱉 、 癥瘕之類是也 。 故物蟲者 , 多因自積而成 , 乃有形可驗之物 , 治宜以有形相制相畏之藥 , 如雷丸 、 蕪荑 、 使君 、 川椒 、 黃連 、 苦楝之屬 。 靈蟲者 , 多因自虛而致 , 乃變化莫測之物 , 治宜以氣類相感之藥 , 如桃仁 、 川椒 、 天靈蓋 、 蘇合香 、 麝香 、 硃砂之屬 。 外有鬼氣中惡 , 亦靈蟲之類也 。 因飲食蟲蛭 , 及果中毒蟲 , 亦物蟲之類也 。 治宜格其物理 , 考其所畏以制之 。 又有久患勞瘵 , 氣亢血熱之人 , 勿用辛烈等藥 , 大抵人面萎黃 , 四肢無力 , 飲食不為肌膚 , 乃血氣虛損 , 起伏作痛 , 聚散不定 , 皆有蟲害 , 宜急攻之 。 若待成靈 , 傷殘臟腑 , 不可救矣 。 服蟲藥宜前半月上半日 , 蟲頭向上時 , 忌妄言預泄 , 蓋蟲既有靈 , 能拒避湯藥故也 。
黃疸證毋拘五證宜別三焦論
丹溪云 : 疸證不必分五 , 同是濕熱 , 如⿳𠆢覀皿醬相似 , 斯言已得大義 。 然考之 《 內經 》 有上中下之分 , 有曰目黃曰黃疸者 , 有曰黃癉暴病久逆之所生也 。 少陰厥陰司天 , 四之氣溽暑 , 皆發黃疸者 , 悉是上焦濕熱病也 。 有云食已如肌曰胃疸者 , 與脾風發癉腹中熱出黃者 , 又脾脈搏堅而長 , 其色黃者 ,《 靈樞 》 所謂脾所生病黃疸 , 皆中焦濕熱病也 。 有謂溺黃赤安臥者黃疸 , 及腎脈搏堅而長其色黃 ,《 靈樞 》 所謂腎所生病黃疸 , 皆下焦濕熱病也 。 獨仲景妙得其義 , 詳於傷寒證中 。 有曰邪熱入里 , 與脾經相交 , 則發黃 ; 或內熱已甚 , 覆被火熱 , 兩陽相灼亦發黃 ; 或陽明熱甚無汗 , 小便不利 , 濕熱不泄亦發黃 ; 或發汗已 , 身面目俱黃者 , 為寒濕在裡不解 , 故發黃 。 是知非特濕熱發黃 , 而寒濕亦發黃也 , 但寒濕之黃 , 黑暗不明 , 熱甚之黃 , 明如橘色 。 大抵黃家屬太陰 , 太陰者脾也 , 為濕熱所蒸 , 則土之本色外現 , 或脈沉小 , 腹硬 , 小便自利 , 其人如狂者 , 又為血在下而發黃也 。 治疸須分新久 , 新疸濕熱少張 , 即當消導滲利 , 如茵陳五苓散 、 茯苓滲濕湯之類 , 無不效者 。 久病脾胃受傷 , 血氣必弱 , 宜用補劑 , 如參朮健脾湯 、 當歸 、 秦艽之類 , 使正氣盛則邪氣自退 , 庶可收功 。 若口淡怔忡 , 耳鳴腳軟 , 或微寒熱 , 小便赤白濁 , 又當作虛治 , 宜養榮湯 , 或八味丸 、 四君子皆可用 , 不可過用涼劑 , 強通小便 。 恐腎水枯竭 , 久而面黑黃色 , 不可治矣 。
陰黃說
先哲云 : 水火即人身熟腐水穀之氣 , 得其平謂之水火 , 失其宜謂之濕熱 , 濕熱相搏 , 氣不 得達而生黃 , 是固然矣 。 然王海藏云 : 傷寒病遇太陽太陰司天 , 若下之太過 , 往往變成陰黃 。 一則寒水太過 , 水來犯土 ; 一則土氣不及 , 水來侵之 , 用茵陳湯 , 次第加薑 、 附 、 茱萸治之 。 夫傷寒熱病而有陰黃 , 則雜病黃疸亦有陰黃矣 。 故身冷畏寒 , 陰黃也 ; 濕勝脾虛 , 陰黃也 ; 二便清利 , 陰黃也 ; 脈沉而微 , 陰黃也 。 凡遇此等 , 非溫補不愈 。 設以黃色為土邪有餘 , 而過行朱伐 , 飲食必減 , 胃氣必虧 。 由脾傳腎 , 變為黑疸而不可治 , 良可悲矣 !
七疝解
疝 、 隱疾也 , 古稱七疝 , 寒 、 水 、 筋 、 血 、 氣 、 狐 、 㿗也 。 寒疝者 , 腰痛牽引睪丸 , 屈而不伸 , 其脈沉遲 , 得此之由 , 必是寒客下體 , 如坐於卑濕 , 涉於寒水之所起也 , 寒氣自外入內 , 束其少火 , 郁其肝氣 , 故令腰痛 , 痛而牽引睪丸者 , 肝之經絡環陰器故也 ; 寒主收引 , 故令屈而不伸 ; 尺內主腰 , 脈沉遲 , 皆陰象也 , 宜吳茱萸加附子湯主之 。 水疝者 , 腎囊腫大 , 陰汗不絕 , 得之飲水 , 醉後勞於使內 。 蓋飲水醉酒 , 則濕氣勝 。 勞於使內 , 則腎氣虛 , 腎虛則濕勝而流攻者 , 勢也 , 故令陰囊腫大如水晶 , 陰汗不絕 , 如罅漏也 。 經云 : 下者舉之 。 又云 : 風能勝濕 , 宜升陽除濕湯主之 。 筋疝者 , 莖筋掣痛 , 挺脹不堪 。 此得之房勞邪術 , 所使春方 , 多熱毒之劑 , 故令脹滿不堪 , 宜甘草梢黑豆湯主之 。 血疝者 , 外腎因撲損而傷 , 睪丸偏大 , 有時疼痛者 , 中有瘀血 , 名曰血疝 , 宜於夜分之時 , 自以一手托其下 , 一手按其上 , 由輕至重 , 揉摩百遍 , 彌月之間 , 瘀血盡散 , 陳氣皆行 , 誠妙法也 。 氣疝者遇有拂鬱 , 則睪丸腫大 , 遇有悲哀 , 則不藥而消 , 蓋邪之所湊 , 常垂其虛拂鬱 , 而睪丸腫大者 , 肝氣垂腎之也 , 悲哀則不藥而消者 , 氣有所泄也 。 先哲云 : 肝腎之病同一法 , 治宜虎潛丸主之 。 或曰 : 何以不用橘核 、 川楝 、 枳實 、 青皮之類 ? 余曰 : 皆破氣之藥 , 昔人多用之 , 然治標云爾 , 況蹈重虛之戒乎 ? 氣實用之可也 , 狐疝者 : 晝則氣出而腎囊腫大 , 令人不堪 , 夜則氣入而腫脹皆消 , 如無其疾 。 狐之為物 , 晝則出穴而溺 , 夜則入穴而不溺 , 以斯證肖之 , 故名狐疝 。 晝陽也 , 夜陰也 , 晝病而夜否 , 氣病而血不病也 。 宜補中益氣湯 , 升舉下陷之陽 , 加黃柏 、 知母 , 以益夫不足之坎 。 或曰 : 何不用子和辛香流氣之品 ? 余曰 : 此氣虛所致 , 若更流藏 , 非惟無益 , 而又害之也 。 㿗疝者 , 頹大也 , 睪丸雖大而無疾 。 此係父子相傳 , 得於有生之初 , 非有生以後 , 外因所致之疾也 , 故不必主治 。 或先有㿗疝 , 後來疼痛疾苦者 , 必兼前六證之法治之 。
淋閉證治論
小便不通之謂閉 , 滴瀝作痛之謂淋 。 二者因心腎不交 , 蘊積熱毒 , 或酒後房勞 , 或飲食燥熱 , 七情鬱結所致 , 皆一類也 。 自嚴氏有五淋之分 , 氣淋者 , 小腹滿悶 , 便澀 , 常有餘瀝 ; 砂淋者 , 莖中痛 , 尿難卒出 ; 膏淋者 , 尿如脂膏 ; 勞淋者 , 勞倦即發 , 痛引氣衝 ; 血淋者 , 遇熱即發 , 甚則溺血 , 候其鼻色黃者 , 小便難也 。 至東垣論肺為生水之上源 , 腎為主液之元氣 , 若淋而口渴 , 身熱脈數者 , 為肺受肝邪熱 , 失其降水之令為氣分證 , 宜以輕清淡滲藥瀉熱 。 若無身熱口渴 , 為血分之候 , 宜以滋陰厚味藥助腎 。 愚按嚴氏之意 , 乃以腎與膀胱本病論之 。 東垣之辨 , 是兼他證而言也 , 何也 ? 以其論中肺受熱邪之證 , 及肺患喘嗽 , 與夫脾病脹滿 , 淋閉水泄 , 小便澀少 , 皆他病致淋 , 不因腎與膀胱也 。 是知淋閉之證 , 主乎心腎 , 而實關乎脾肺矣 。 丹溪則又謂膀胱之府 , 有上口而無下口 , 得引升騰之氣 , 乃施滲泄之令 , 氣化則能出 。 苟氣血偏濁 , 或正虛下陷 , 遂郁成淋 , 譬之滴水之器 。 上竅不通 , 則下竅不出 , 宜加柴胡 、 升麻等藥提之 。 若中氣弱 , 不能運化清濁而淋者 , 宜加補氣之藥 。 若因血虛而氣不能升提者 , 蓋氣為血配 , 血虛則氣亦虛 , 而湧泄之令不行 , 宜補血加升提 。 若酒食過度 , 濕痰積於胸膈 , 脈見弦滑 , 證見痞悶者 , 宜二陳湯加香附 、 木香探吐 、 次加山梔 、 木通調之 , 此亦一法也 。 愚按造化之理 , 陽無陰不化 , 陰無陽不行 , 非升不能降 , 非降不能升 。 故吐者 , 升之法也 ; 滲利者 , 降之法也 。 利濕清熱等劑者 , 陽分氣藥也 ; 瀉火滋陰等劑者 , 陰分血藥也 。 或升降同用 , 或氣血兼加 , 但血分之病不用偏施滲泄 , 恐反耗其精液 , 以致虛而愈燥 , 惟少用肺 , 引通子母相生之情 。 氣分之病 , 不可純用沉寒 , 恐更泥滯其化生 , 以致郁愈而淋 , 惟少用辛潤行氣 , 令氣化則滲泄而出 。 今人見用溫藥 , 遂疑淋有冷證 , 不知此氣鬱從治之法耳 。 外有挾寒淋瀝先寒戰而後溲便 , 因寒氣與正氣爭 , 邪氣盛 , 則寒戰成淋 , 正氣盛 , 則寒戰解而便利 。 有汗過多 , 小便當赤澀如淋 , 因五內枯燥 , 慎勿用利小便之劑 。 亦有小便艱難 , 莖中不痛而癢者 , 乃積所致 , 非淋也 。 又有跌僕損傷 , 及服溫藥燥澀太過 , 致血汙留並 , 婦人經水不通 , 血積成瘕 , 並能作淋閉 , 則必小腹滿痛 , 或手不可近 , 宜用紅花 、 桃仁等破血 。 更有難產為收生者損胞 , 致小便淋瀝不斷 , 其證必無痛澀 , 但滴而不自覺 , 或覺而不痛 , 別當大補氣血 。 若大小便皆閉 , 上為嘔吐者 , 世稱關格 , 最難調治 。 經云 : 不得盡期而死也 。
精濁論
溺與精所出之道不同 。 淋病在溺道 , 故綱目列之肝膽部 。 濁病在精道 , 故綱目列之腎膀胱部 。 今患濁者 , 雖便時莖中如刀割火灼 , 而濁自清 , 惟竅端時有穢物 , 如瘡之有膿 , 目之有眵 , 淋瀝不斷 。 初與便溺不相混濫 , 如河中之清也 , 至易辨之 , 每見時醫 , 以淋法治之 , 五苓 、 八正 , 雜投不已 , 因而增劇者 , 不可勝數 。 余每正之 , 其餘當難以臆說也 。 蓋由敗精腐者什九 , 由濕熱流注而虛者什一 。 或曰 : 昔人以赤濁為心虛有熱 , 由思慮而得之 ; 白濁為腎虛有寒 , 由嗜欲而得之 。 何原病式以二濁俱屬於熱 ? 丹溪亦云 : 濕熱有痰 , 子能與我折乎 ? 曰 : 辨古今之得失 , 必以 《 內經 》 正之 , 自 《 巢氏病源論 》, 言白濁由勞傷腎虛冷 , 歷代宗其說有異詞 。 不惟白濁之理未明 , 即治濁之法亦誤 。 不思 《 內經 》 本無白濁之名 , 惟言思想無窮 , 入房太甚 , 發為白淫 , 與脾移熱與腎出白 , 少陰在泉溲白 , 此白濁之源也 。 原病式因 《 內經 》 諸病 , 水液混濁 , 皆屬於熱 。 言天氣熱則水渾濁 , 寒則清潔 ; 又言水體清 , 火體濁 。 正如清水為湯 , 自然白濁也 。 可謂發聖人之旨 , 正千秋之誤 。 而不讀其書者 , 猶未盡知也 。 丹溪則以濕熱痰虛並言 , 然虛寒者 , 不可謂盡無 , 但熱多寒少耳 。 故 《 靈樞 》 有中氣不足 , 便溲為變之語 。 是當先補中氣以升舉之 , 而後分其氣血施治 。 設腎虛甚 , 或火邪亢極者 , 不宜峻用苦寒 , 必反佐治之 , 更在權衡輕重而已 。
精滑便濁分別辨
精滑與便濁不同 。 便濁是便溺渾濁 , 即五淋之膏淋也 , 乃是胃中濕熱滲入膀胱 , 與腎經絕無干涉 。 精滑則牽引黏膩 , 雖不便溺 , 亦時有之 。 此是 , 腎水不足 , 淫火易動 , 精離其位 , 故令漸積而出耳 。 治之者 , 宜滋腎清心 , 健脾固脫 , 蓋精濁雖腎之液 , 而所以精濁者 , 心為之主也 。 夫君火一動 , 真精自失 , 能止其心 , 乃我身之大丹也 。 又考 《 千金方 》, 治精遺便濁凡九方 , 而用韭子者居其半 。 夫韭子辛熱 , 何思邈取之深也 ? 蓋用以治便濁者 , 取其辛熱之氣 , 能燔土濕 , 使蒸熱上行而不下 , 乃釜底加薪之法 , 益火之源以消陰翳也 。 用以治遺精者 , 取其辛熱之氣以壯真陽 , 使之涵蓄陰精而不漏 , 乃益土防水之法 , 衛外而為固也 。 凡此不傳之秘 , 可與知者道耳 。
遺精白濁皆由心腎兩虛辨
遺精者 , 不交而自泄也 ; 夢遺者 , 夢交而泄也 , 二者皆從精道而出 。 夫精雖藏於腎 , 而實主於心 , 雖有邪術所使 , 夢與人交 , 及娩人鬼胎夜感之甚 , 未必不由心腎兩虛 , 邪乘虛入者 。 何也 ? 蓋心之所藏者神 , 腎之所藏者精 , 心腎者 , 精神之根蒂也 。 凡男子思慮過度 , 則水火不交 ; 快情恣欲 , 則元精失守 。 所以心動者神馳 , 神馳者精散 。 因晝之所思 , 故夜有所夢 。 今人多用龍骨 、 牡蠣等澀精之劑 , 隨止隨發 , 惟知固腎 , 不知治心 。 殊不知神不歸舍 , 則無精無主 , 安能自守哉 ? 濁者從小便竅中而出 , 如油如膏 , 或有五色光彩 , 或赤或白 , 或澄根渾濁 , 或如精狀 , 名曰白淫 。 雖與遺精所出各異 , 所感則一 , 亦心血虧少 , 相火內熾 , 中焦濕熱 , 淫氣不清 。 譬如井中取水至清 , 烹之為白湯 , 澄之則有腳 , 豈非濕熱渾濁者乎 ? 醫者但當分其虛實輕重 , 濕熱多少而治 。 如有虛損諸證者 , 則從虛治 。 因於心者 , 養心以收神 ; 因於腎者 , 因腎以澀精 ; 正虛者 , 主濕勝 , 宜溫補心腎之劑 ; 偏虛者 , 主熱勝 , 宜清補心腎之劑 ; 濕熱從丹溪治法 ; 若患久者 , 宜升舉之藥 。 其外更有思欲不遂而精泄 , 有氣盛久無色欲 , 精漏遺泄者 , 非病也 。
老年人耳聾與少年人異治法論
人身有九竅 , 陽七竅 , 眼耳口鼻是也 ; 陰二竅 , 前後便溺所出是也 。 清陽走上竅 , 而下入於陰位 , 則有溺溲腹鳴之候 ; 濁陰走下竅 , 而上入於陽位 , 則有窒塞耳鳴之候 。 故人年五十以外 , 腎氣漸衰於下 , 每每從陽上逆 , 而耳之竅職失聰 , 耳之聰司於腎 , 腎主閉藏 , 不欲外泄 , 因肝木為子疏泄母氣而散於外 , 是以謀慮鬱怒之火一動 , 陰氣從之上逆 , 耳竅窒塞不清 , 故能近聽不礙 , 而聽遠不無少礙 。 高年之體 、 大率類然 。 較之聾病 , 一天一淵 。 聾病者 , 其竅中另有一膜庶蔽 , 外氣不得內入 , 故以開竅為主 , 而方所用石菖蒲 、 麝香等藥 , 及外填內攻等法者 , 皆為此而設 。 至於高年不自收攝陰氣 , 致越出上竅之理 , 從無一人言及 , 反以治少壯耳聾藥 , 及發表散氣藥 , 兼帶陰虛不治 。 是以百無一效 , 不知陰氣至於上竅 , 亦隔一膜 。 不能超出竅外 , 止於竅中 , 汨汨有聲 , 如蛙鼓蚊雷 , 鼓吹不已 , 以故外入之聲 , 為其內聲所混 , 聽之不清 , 若氣少不逆上 , 則聽少清 ; 氣全不逆上 , 則聽全清矣 。 故凡治高年逆上之氣 , 大法宜以磁石為主 , 取其重能達下 , 性主下吸 , 又能制肝木之上吸故也 ; 次用地黃 、 龜膠群陰之藥以補之 ; 更用五味 、 山萸之酸以收之 , 令陰氣自至於本宮 , 不上觸於陽竅 。 由是空曠無塞 , 耳之於聲 , 似谷之受響 , 萬籟之音 , 尚可細聆 , 豈更與人聲相混 , 艱於遠聽耶 ? 此實至理所在 。 但醫術淺薄之輩 , 不能知之 , 試觀人之收視而視益明 , 反聽而聽愈聰者 , 亦可恍然悟矣 !
自汗盜汗論
經云 : 陽之汗 , 以天地之雨名之 。 此言陰陽和而雨澤降 , 非病也 , 惟無因而汗 , 斯為病矣 。 或謂汗出於心或出於脾 , 或謂心脾二臟為汗之總司 , 實不知五臟皆能令人汗出也 。 夫在內為血 , 在外為汗 , 而心實主血 , 此汗之主於心 , 西南坤土 , 在人為脾 , 人之汗 , 猶土氣濕熱蒸為雨露 , 此汗之出於脾 。 金臟主氣 , 又主皮毛 , 氣虛則腠理不固 , 而津液泄 , 此汗之出於肺 。 木臟主風 , 又主疏泄 , 故傷風必自汗 , 此汗之出於肝 。 腎主五液 , 又主閉臟 , 陰虛則陽垂之 , 故虛勞多盜汗 , 此汗之出於腎 。 又如經云 : 驚而奪精 , 汗出於心 ; 持重遠行 , 汗出於腎 ; 疾走恐懼 , 汗出於肝 ; 動搖勞苦 , 汗出於脾 ; 飲食飽甚 , 汗出於胃 。 由是觀之 , 不惟五臟有汗 , 而六腑亦有汗矣 。 然約言之 。 自汗盜汗 , 無不由於心腎兩虛而得之者 。 蓋津與汗同類 , 隨其陽氣所在之處而生 , 亦隨其火擾之處而泄為汗 。 自汗者 , 不因發散 , 不因勞動 , 不分寤寐 , 溱溱然自然汗出 , 由陰蒸於陽分也 。 玉屏風散主之 。 盜汗者眠熟則出 , 醒則倏然而收 , 即 《 內經 》 之寢汗 , 陽蒸於陰分也 , 當歸六黃湯主之 。 蓋腎虛即陰虛 , 陰虛陽必湊 , 不能內營而退臟 , 則盜汗而發熱 , 多屬內傷也 。 心虛即陽虛 , 陽虛陰必垂 。 不能衛外而為固 。 則自汗而發熱 , 多屬外傷 。 又汗孔謂之鬼門 , 盜汗甚則令人喪魄 , 陰陽之道 , 陽密乃固 , 自汗甚則令人妄陽 。 二汗之義 , 大概如斯 。 然傷寒邪在半表半裡 , 似盜汗者 , 則非陰虛之比 , 又為小柴胡湯之證矣 。 火氣上蒸 , 胃濕而自汗 , 則非陽虛之比 , 又為涼膈散之證矣 , 學者詳之 。
癲癇狂辨
癲 、 癇 、 狂 , 三證不同 , 而方書或言癲癇 , 或言風癇 , 或言風癲 , 或言風狂 , 每致混淆無別 。 蓋癇歸於五臟於心 , 故立言之家 。 癲狂可以合論者 , 以癲為陰而狂為陽 , 則對待立名 , 互相闡發也 , 癇證則自有陰陽之分 , 迥與二證不同 , 所宜特立一門也 , 姑撮其要言之 。 癲者 , 或悲或笑 , 或歌或泣 , 如醉如癡 , 言語不分次序 , 處境不分穢淨 , 積年愈難 , 此志願不遂者多有之 。 狂者 , 猖狂剛暴 , 妄見妄言 , 罵詈不避親疏 , 牴觸不畏水火 , 甚則棄衣而走 , 登高而歌 , 逾牆上層 , 非力所能 , 如有邪附 , 此傷寒陽明內實才多有之 。 蓋心熱甚則多喜而為癲 , 笑語失序 , 癲倒錯亂之謂也 。 肝熱甚則多怒而為狂 , 躁擾奔越 , 狂妄不禁之謂也 。 二者俱屬痰熱內實之證 , 信乎河間之卓識 ? 然以 《 難經 》 重陰重陽之說為非理 , 又不然矣 。 如 《 內經 》 云 : 暴怒傷肝 , 以肝氣逆而血亂也 ; 暴喜傷陽 , 以心氣緩而神逸也 。 又云多陽者多喜 , 多陰者多怒 , 是以 《 難經 》 亦以喜怒分陰陽 , 而未嘗以寒熱分陰陽也 。 癲狂之證 , 皆名失心 , 心主不明 , 則十二官危 , 故視聽言動 , 皆失其職 。 初病者 , 宜瀉其實 ; 久病者 , 宜安其神 , 此治法之大概也 。 癇者 , 皆以風熱痰而得之 , 在表而淺名陽癇 , 故言易治 ; 在裡而深名陰癇 , 故云難治 。 此又以表裡淺深名陰陽 , 亦非以寒熱分陰陽也 。 其證發即仆地 , 悶亂無知 , 嚼舌吐沫 , 背反張 , 目上視 , 手足搐搦 , 或作六畜聲 , 一月數發者易治 , 經年一發者難治 。 吳山甫云 : 風 、 陽氣也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陽之氣 , 以天地之疾風名之 , 故其發也暴 。 然所以令人仆地者 , 厥氣並於上 , 上實下虛 , 清濁倒置 , 令人悶亂無知者 , 濁邪干乎天君 , 而神明壅窒也 。 舌者心之苗 , 而脾之經絡連於舌本 , 陽明之經絡 , 入上下齒縫中 , 故風邪入於心脾 , 則舌自挺 。 風邪入於陽明 , 則口自噤 。 一挺一噤 , 故令人齧舌吐沫 , 風熱入於內也 , 此風來潮湧之象 。 背反張目上視者 , 風在太陽經也 。 足太陽經起於睛明 , 挾脊而下 , 風邪干之 , 則實而勁急 , 故目上視而背反張 。 手足搐搦者 , 風屬肝木 , 肝木主筋 , 風熱甚於肝 , 則一身之筋牽搐 , 故令手足搐搦也 。 搐者 , 四肢屈曲之名 ; 搦者 , 十指開握之義 , 或作六畜聲者 , 風痰鼓其氣竅 , 而聲自變也 。 譬之弄笛焉 , 六孔閉塞不同 , 而宮商別異是也 。 治法宜疏風豁痰 , 清熱安魂 , 實者即攻 , 虛者先補 , 其純因情志者 , 從 《 內經 》 五志相勝法解之 。
驚悸恐辨
或問驚悸怔忡恐怖之別 , 曰 : 悸即怔忡也 。 怔忡者 , 本無驚恐 , 動而不寧 , 驚者 , 因外有所觸而卒動 , 子和云 : 驚為不自知 , 恐為自知是也 。 蓋驚者聞響即驚 , 恐者自知 , 如人將捕之狀 , 與夫不能獨處 , 必須伴侶 , 方不恐懼 , 或夜無燈燭 , 亦生恐懼之類 。 怖與恐 , 於義相同 ,《 內經 》 無有稱驚怖者 , 始於 《 金匱要略 》, 有云驚怖 , 由是而見 , 為驚恐即驚怖也 , 大凡連稱其名以為提綱者 , 多是一陰一陽對待而言 , 如喜怒並稱者 。 喜出於心 , 心居於陽 , 怒出於肝 , 肝居於陰 , 志意並稱者 , 志是靜而不移 , 意是動而不定 , 靜則陰也 , 動則陽也 , 驚恐並稱者 , 驚因觸於外事 , 內動其心 , 心動則神搖 , 恐因感於外事 , 內歉其志 , 志歉則神卻 。 是故 《 內經 》 謂驚則心無所依 , 神無所歸 , 慮無所定 , 故氣亂矣 。 恐則神卻 , 卻則上焦閉 , 閉則氣還 , 還則下焦脹 , 故氣不行矣 。 又謂嘗貴後賤 , 嘗富後貧 , 恐憂內結 , 至於脫營失精 , 病深無氣 , 則灑然而驚 , 此類皆是病從外致 , 而動內之心神者也 。 若夫在身之陰陽盛衰而致驚恐者 , 驚是火熱鑠動其心 , 心動則神亂 , 神動無力 , 故驚之變態亦不一狀 , 隨其所之 , 與五神相應而動 。 肝藏魂 , 魂不安 , 則為驚駭 , 為驚妄 。 肺藏魄 , 魄不安 , 則驚躁 。 脾藏意 , 意不專則驚惑 。 腎藏志 , 志歉而驚恐 , 心惕惕然 。 胃雖無神 , 然為五臟之海 , 諸熱歸之 , 則發驚狂 , 若聞木音 , 亦惕然心欲動也 。 恐者 , 則是熱傷其腎 , 腎傷則精虛 , 精虛則志不足 , 志本一定而不移 , 故恐亦無他狀 。《 內經 》 於驚之病邪者 , 有火熱 , 熱淫司天在泉 , 勝復之氣 , 有各經熱病所致 , 有三陽積並 , 有氣並於陽 , 皆為驚疾 。 故病機統而言曰 : 諸病驚駭 , 皆屬於火也 。 於恐之病邪者 , 有精並於腎則恐 ; 有血不足則恐 ; 有陰少陽入 , 陰陽相搏則恐 ; 有胃氣熱 , 腎氣微弱則恐 ; 有腎是動 , 病氣不足則恐 。 然於肝之驚恐 , 互相作者 , 以其臟屬陽居陰 。 納血藏魂 , 魂不安則神動 , 神動則驚 , 血不足則志歉 , 志歉則恐 , 皆因人之陰陽所動而內生者也 。 為治之法 , 驚則安其神 , 恐則定其志 。 神屬陽 , 陽則氣也 , 火也 , 志屬陰 , 陰則精也 , 水也 , 水火既濟 , 全在陰精上奉以安其神 , 陽氣下藏以定其志 , 神安則散亂之氣可斂 , 氣斂 , 氣斂則陽道行矣 。 志定然後走失之精可固 , 精固則陰氣用矣 。 若為外事驚者 , 子和謂驚者平之 。 平 、 常也 , 使病者時時聞之 , 習熟而不驚 , 固是良法 。 余謂不若使其平心易氣以先之 , 而後安其神 , 定其志為得也 。
驚風論
驚風一證 , 從來謬認 , 蓋小兒初生 , 以及童幼 , 肌肉筋骨臟腑血脈 , 俱未充長 。 陽則有餘 , 陰則不足 , 不比七尺之軀 , 陰陽交盛也 。 惟陰不足 , 陽有餘 , 故身內易至於生熱 。 熱甚則生痰生風生驚 , 亦所恆有 , 設當日直以四字立名 , 曰熱痰風驚 。 則後人不炫 , 因四字不便立名 , 乃節去二字 , 以驚字領頭 , 風字煞尾 , 使後人不能解 , 遂以為奇特之病 。 且謂此病有八候 : 以其頭搖手痙也 , 而立抽掣之名 ; 以其卒口噤腳攣急也 , 而立目斜心亂搐搦之名 ; 以其脊強背反也 , 而立角弓反張之名 , 相傳既久 , 不知其妄造 , 遇見此等證出 , 無不以為奇特 。 不知小兒之腠理未密 , 易於感冒風寒 , 風寒中人 , 必先入太陽經 , 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 , 上額交巔 , 入絡腦 , 還出別下項夾脊抵腰中 , 是以病則經脈強 , 因經脈牽強 , 則生抽掣搐搦角弓反張 。 種種名目 , 而用金石藥鎮墜 , 外邪深入臟腑 , 千中千死 , 萬中萬死 , 間有體堅證輕得愈者 。 又詫為再造奇功 , 遂至各守專門 , 雖日殺數兒 , 不知其罪 。 如方書有云 : 小兒八歲以前無傷寒 , 此等糊語 , 竟出自高明 , 偏足為驚風之說樹幟 , 曾不思小兒肌肉柔脆 , 不耐風寒 , 初傳入太陽一經 , 早已身強多汗 , 筋脈牽動 , 人事昏沉 , 勢已極於本經 , 湯藥亂投 , 死亡踵接 , 何由見其傳經耶 。 此所以誤言小兒無傷寒也 , 不知小兒易於外感 , 易於發熱 , 傷寒為獨多 , 世稱為驚風者即是也 。 小兒傷寒 , 要在三日內即愈為貴 , 若待經盡方解 , 必不能耐矣 。 又剛痙無汗 , 柔痙有汗 , 小兒剛痙少 , 柔痙多 , 世醫見其汗出不止 , 神昏不醒 , 往往以慢驚風證為名 , 而用參 、 附 、 耆 、 術等藥 , 閉其腠理 , 熱邪不得外越 , 亦為大害 。 所以凡治小兒之熱 , 但當徹其出表 , 不肯引其入里也 , 仲景原有桂枝 , 若舍而不用 , 從事東垣內傷為治 , 毫釐千里 , 最宜詳慎 。 又新產婦人 , 去血過多 , 陰虛陽盛 , 其感冒發熱 , 原與小兒無別 , 醫者相傳 , 稱為產後驚風 , 尤堪笑破口吻 。 然小兒亦非無驚風病也 , 一二歲時氣怯神弱 , 凡遇異形異聲 , 驟然跌僕 , 皆生驚畏 , 其候面青糞青 , 多煩多哭 , 略有所觸 , 則洒洒然 , 時恐懼不寧 , 不比熱邪塞竅 , 神識昏迷 , 對面撞鐘放銃 , 全然不聞者 , 斟酌細勘自識 , 從來混治之誤矣 。
七情考
世之所謂七情者 , 即 《 內經 》 之五志也 。 五志之外 , 尚餘者二 , 總之曰喜 、 怒 、 憂 、 思 、 悲 、 恐 、 驚 , 然情有七 , 無非出於五臟 。 如陰陽應象論曰 : 心在志為喜 , 肝在志為怒 , 脾在志為思 , 肺在志為憂 , 腎在志為恐 。 此五臟五志之分屬也 。 至若五志有互通之病者 , 如喜本屬心 , 而有曰肺 , 喜樂無極則傷魄 , 蓋心肺皆主喜也 。 夫喜傷於陽 , 而心肺皆為陽臟 , 故喜出於心而移於肺 , 所謂多陽者多喜 。 又若怒本屬肝 , 而有曰膽為怒者 , 以肝膽為表裡 , 肝氣雖強盛 , 而取決於膽也 。 有曰血並於上 , 氣並於下 , 心煩惋善怒者 , 以陽為陰勝 , 故病及於心也 。 有曰腎盛怒不止則傷志 , 有邪客於足少陰之絡 , 令人無故喜怒者 , 以怒發於陽而侵乎腎也 。 是以肝 、 膽 、 心 、 腎四臟 , 皆能病怒 , 所謂多陰則怒 , 亦曰陰出之陽則怒 。 又若思本屬脾 , 而有曰思則心有所存 , 神有所歸 , 正氣留而不行 , 故氣結矣 。 蓋心為脾之母 , 母氣不行 , 則病及其子 , 所謂心脾皆病于思也 。 又若憂本屬肺 , 而有曰心之變動為憂者 , 有曰心小則易以傷憂者 , 蓋憂則傷神 , 故傷心也 。 有曰精氣並於肝則憂者 , 肝勝侮脾也 。 有曰憂愁而不解則傷意者 , 脾主中氣 , 中氣受抑 , 則生意不申 , 故鬱而為憂 , 是心 、 肺 、 肝 、 脾四臟 , 皆能病於憂也 。 又若恐本屬腎 , 而有曰恐懼則傷心者 , 神傷則恐也 。 有曰血不足則恐 , 有曰肝虛則恐者 , 以肝為將軍之官 , 肝氣不足 , 則怯而恐也 , 有曰恐則脾氣乘矣 。 有曰精並於脾則畏 , 畏即是恐 , 以腎虛而脾勝之也 。 有曰胃為氣逆為噦為恐者 , 以陽明土勝 , 亦傷腎也 。 是心 、 肝 、 脾 、 肺 、 腎五臟皆主於恐 , 而恐則氣下也 。 五志五病之辨 , 既詳如上 , 其外尚有悲病者 , 有曰肝悲哀動中則傷魂 , 是悲傷於肝也 。 有曰精氣並於肺則悲 , 有曰悲則肺氣乘矣 , 亦金氣傷肝也 。 有曰心虛則悲 , 有曰神不足則悲 , 有曰悲哀太甚則胞絡絕 , 胞絡絕則陽氣內動 , 發心下崩 , 致溲血者 , 皆悲傷於心矣 。 此肝 、 肺 、 心三臟皆病於悲 , 而氣為之消也 。 有病為驚者 , 曰東方青色 , 入通於肝 , 其病發驚駭 , 以肝應風木 , 風主震動而連乎膽之 。 有曰陽明所謂甚則驚厥 , 聞木音則惕然而驚者 , 肝邪乘胃也 。 有曰驚則心無所倚 , 神無所歸者 , 心神散失也 。 此肝 、 膽 、 胃 、 心四臟皆病於驚 , 而氣為之亂也 。 由此言之 , 是情志之傷 , 雖五臟各有所屬 , 然求其所由 , 則無不從心所發 。 故本神篇曰 : 憂愁恐懼傷心 。 病形篇曰 ; 怵惕思慮則傷神 , 神傷則恐懼自失 。 口問篇曰 , 悲哀憂愁則心動 , 心動則五臟六腑皆搖 。 可見心為五臟六腑之大主 , 而總統魂魄 , 兼該志意 , 故憂動於心則肺虛 , 思動於心則脾虛 , 怒動於心則肝虛 , 恐動於心則腎虛 。 所謂五志惟心所使 , 設能善養此心 , 而居處安靜 , 無為懼懼 , 無為欣欣 , 婉然從物而不爭 , 與時變化而無我 , 則志意和 , 精神定 , 悔怒不起 , 魂魄不散 , 五臟俱安 , 邪亦安從奈我哉 。
寢食說
經云 : 調寢食在醫藥之先 。 即聖人治未病之說 , 夫色聲既受 , 非安穀不能生精與氣 , 非安枕不能養血與神 。 是以百病阽危 , 必首論云漿粥能進否 , 驗其胃氣之敗與不敗 , 寤寐如常否 , 察其神思之寧與不寧 。 不食少臥病也 , 多食嗜臥亦病也 。 衛生卻病者 , 能不諦當於寢食間哉 ? 不能食之證 , 有傷寒而痞滿嘔惡嘔食者 , 有氣滯而痛楚妨食者 , 有痰聚而不能容食者 , 有能食而食入反出者 , 有憂恐太過鬱結而不思食者 , 有孕婦胎成而惡阻者 , 有脾胃熱而胃脘寒 , 雖飢不嗜食者 , 有脾胃自虛而不能健運者 , 有火不生土無由熟腐者 , 有大病後中氣虛 , 惡聞食氣者 , 有胃脘乾槁而勺粒不入者 。 大抵因多食而頓不能食者為實 , 從少食而漸不能食者為虛 。 多食之證 , 有火伏陰分 , 胃熱善消穀 , 或大腸移熱於胃 , 胃移熱於膽 。 善食而瘦謂之食㑊 , 亦名息中者 。 有傷寒入臟 , 厥冷下利 , 當不食而反能食 , 名曰除中者 。 有中風風木自盛克脾 , 脾土受克求助而多食者 。 有一臟之虛 , 必偏嗜一味 , 如懷孕之肝虛嗜酸者 ; 有蟲積為患 , 好食茶葉 、 生米 、 泥炭 、 草紙之類者 ; 有病後胃虛之極 , 而飽食易飢者 。 大抵多食易化 , 責在陽明之火 , 火食難化 , 責在太陰之虛 。 不得臥之證 , 若勞神憂慮 , 耗其陰血 , 惺惺不寐 , 病在心也 。 若神氣衰微 , 疑神疑鬼 , 怔忡悸怯 , 獨處無睡 , 病在肝膽也 。 若水氣上逆 , 喘嗽有音 , 不能仰臥 , 病在肺也 。 若因有驚恐 , 神出舍空 , 痰乘虛入 , 則譫妄不寐病在心胞絡也 。 若氣血不足 , 病後虛煩 , 則 , 略睡而醒 , 病在脾也 。 若傷寒陽明府病 , 內有燥屎 , 則熱甚而臥不安 , 病在胃也 。 若年高之人 , 氣虛血減 , 肌肉漸澀 , 晝不精而夜不瞑 , 病在營衛也 。 故心 、 脾 、 肝 、 膽 、 營 、 衛之不臥 , 多屬不足 。 肺 、 胃 、 胞 、 絡之不臥 , 多屬有餘也 。 嗜臥之證 , 若肝氣受熱 , 或濁火亂其神明 , 多睡少醒 , 由於熱也 。 若脈緩怠惰 , 四肢不收 , 體重泄瀉而嗜臥 , 由於濕也 。 若頭重身熱而昏憒不醒 , 屬於風也 。 若勞役之餘 , 及脫血下痢之後 , 精神未復而酣然沉困 , 屬虛也 。 若其人天稟有餘 , 腸胃大而皮膚澀 。 大者 , 衛氣留於陰分者久 ; 澀者 , 衛氣行於陽分者遲 。 既久且遲 , 衛氣不達而多眠臥 , 屬於陽不勝陰也 。 若飲食才入 , 輒生困倦 , 精神昏冒 , 呵欠欲睡者 , 由於脾倦 , 或兼濕熱也 。 然傷寒邪入少陰 , 則脈微細但欲寐也 。 故神間而甘寢者 , 人之常 。 神憊而嗜臥者 , 人之病 。 以上諸條 , 寢食不調之候 , 可謂略具 , 別證既明 , 則治法可從而推廣 , 然此皆為已病而設也 。 若未病豫調之說 , 在養生家說述甚夥 , 吾有取於侗初張氏之言曰 : 凡飲食之節 , 減滿受虛 , 故當飢而食 , 節其滿未飽 , 先止留其虛 。 睡臥之法 , 先睡心 , 後睡眼 。 睡心是止法 , 睡眼是觀法 。 能斯二者 , 始可與言養生 。 然世復有寢食無節之流 , 顧不食而縱酒 , 不寐而漁色 , 是又疾不幹人 , 人來求疾 。 是以莊生云 , 人之可畏者 , 在衽席飲食之際 , 信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