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病求本
朱丹溪曰 。 將以施其療疾之法 。 當以窮其受疾之源 。 蓋疾疚之源 。 不離於陰陽二氣之邪也 。 窮此而療之 。 厥疾弗瘳者鮮矣 。 良工知其然 。 謂夫風熱火之病 。 所以屬乎陽邪之所客 。 病既本於陽 。 苟不求其本而治之 。 則陽邪滋蔓而難制 。 濕燥寒之病 。 所以屬乎陰邪之所客 。 病既本於陰 。 苟不求其本而治之 。 則陰邪滋蔓而難圖 。 誠能窮源療疾 。 各得其法 。 萬舉萬全之功 。 可坐而致也 。 治病必求於本 。 見於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者如此 。 夫邪氣之基 。 久而傳化 。 其變證不勝其眾也 。 譬如水之有本 。 故能薦至 。 汪洋浩瀚 。 派而趨下以漸大 。 草之有本 。 故能薦生 。 莖葉(按此脫華字 。 )實 。 秀而在上以漸蕃 。 若病之有本 。 變化難窮 。 苟非必求其本而治之 。 欲去深感之患 。 不可得也 。 (丹溪心法類集 。 )
徐洄溪曰 。 凡人之所苦 。 謂之病 。 所以致此病者 。 謂之因 。 如同一身熱也 。 有風有寒 。 有痰有食 。 有陰虛火升 。 有鬱怒憂思 。 勞怯蟲疰 。 此謂之因 。 知其因 。 則不得專以寒涼治熱病矣 。 蓋熱同而所以致熱者不同 。 則藥亦迥異 。 凡病之因不同 。 而治各別者盡然 。 則一病而治法多端矣 。 而病又非止一證 。 必有兼證焉 。 如身熱而腹痛 。 則腹又為一證 。 而腹痛之因 。 又復不同 。 有與身熱相合者 。 有與身熱各別者 。 如感寒而身熱 。 其腹亦因寒而痛 。 此相合者也 。 如身熱為寒 。 其腹痛又為傷食 。 則各別者也 。 又必審其食為何食 。 則以何藥消之 。 其立方之法 。 必切中二者之病源 。 而後定方 。 則一藥而兩病俱安矣 。 若不問其本病之何因 。 及兼病之何因 。 而徒曰某病以某方治之 。 其偶中者 。 則投之或愈 。 再以治他人 。 則不但不愈 。 而反增病 。 必自疑曰 。 何以治彼效 。 而治此不效 。 並前此之何以愈 。 亦不知之 。 則幸中者甚少 。 而誤治者甚多 。 終身治病 。 而終身不悟 。 歷症愈多而愈惑矣 。 (醫學源流論 。 )
按丹溪本於經旨 。 而洄溪之言 。 殊為明切 。 故並載之 。 又張景岳全書 。 有求本論 。 曰 。 起病之因 。 便是病本 。 萬病之本 。 只此表裡寒熱虛實六者而已 。 明者獨知所因 。 而直取其本 。 則所生諸病 。 無不隨本皆退矣 。 至若六者之中 。 多有兼見而病者 。 則其中亦自有源有流 。 無弗可察 。 然惟於虛實二字 。 總貫乎前之四者 。 尤為緊要當辨 。 亦是一義也 。
治宜防微
徐洄溪曰 。 病之始生 。 淺則易治 。 久而深入則難治 。 內經云 。 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 。 夫病已成而藥之 。 譬猶渴而穿井 。 鬥而鑄兵 。 不亦晚乎 。 傷寒論序云 。 時氣不和 。 便當早言 。 尋其邪由 。 及在腠理 。 以時治之 。 罕有不愈 。 患人忍之 。 數日乃說 。 邪氣入藏 。 則難可制 。 (按此傷寒例文 。 )昔扁鵲見齊桓公云 。 病在腠理 。 三見之後 。 則已入藏 。 不可治療而逃矣 。 歷聖相傳 。 如同一轍 。 蓋病之始入 。 風寒既淺 。 氣血藏府未傷 。 自然治之甚易 。 至於邪氣深入 。 則邪氣與正氣相亂 。 欲攻邪則礙正 。 欲扶正則助邪 。 即使邪漸去 。 而正氣已不支矣 。 若夫得病之後 。 更或勞動感風 。 傷氣傷食 。 謂之病後加病 。 尤極危殆 。 所以人之患病 。 在客館道途得者 。 往往難治 。 非所得之病獨重也 。 乃既病之後 。 不能如在家之安適 。 而及早治之 。 又復勞動感冒 。 致病深入而難治也 。 故凡人少有不適 。 必當即時調治 。 斷不可忽為小病 。 以致漸深 。 更不可勉強支持 。 使病更增 。 以貽無窮之害 。 此則凡人所當深省 。 而醫者亦必詢明其得病之故 。 更加意體察也 。 (醫學源流論 。 )
按治病救於未成 。 誠是醫家之吃緊要訣 。 而歷聖相傳之心法 。 必無不以此為第一義 。 內經曰 。 邪風之至 。 疾如風雨 。 (次注云 。 至 。 謂至於身形 。 )故善治者治皮毛 。 (止於萌也 。 ) 其次治肌膚 。 (救其已生 。 )其次治筋脈 。 (攻其已病 。 )其次治六府 。 (治其已甚 。 )其次治五藏 。 治五藏者 。 半死半生也 。 (治其已成 。 )又曰 。 見微得過 。 用之不殆 。 又曰 。 凡治病 。 察其形氣色澤 。 脈之盛衰 。 病之新故 。 乃治之無後其時 。 本草經曰 。 欲療病 。 先察其源 。 先候病機 。 五藏未虛 。 六府未竭 。 血脈未亂 。 精神未散 。 服藥必活 。 若病已成 。 可得半愈 。 病勢已過 。 命將難全 。 扁鵲傳曰 。 使聖人預知微 。 能使良醫得蚤從事 。 則疾可已 。 身可活也 。 仲景曰 。 適中經絡 。 未流傳府藏 。 即醫治之 。 四肢才覺重滯 。 即導引吐納 。 針灸膏摩 。 勿令九竅閉塞 。 玉函經云 。 主候長存 。 形色未病 。 未入腠理 。 針藥及時 。 服將調節 。 委以良醫 。 病無不愈 。 皆可以見已 。 蓋臨病之際 。 精診熟察 。 於其緩急輕重進退之勢 。 與邪正推蕩之機 。 反復思索 。 痛著眼力 。 倘遇脈證不合者 。 審情辨奸 。 必認得日後如何 。 而處置對方 。 無敢後時 。 則重者能輕 。 進者能退 。 假令一時變生 。 我心預有所期 。 則操縱自在 。 不使其至於敗壞困極 。 即是良工之事也 。 若不審其機 。 遷延失治 。 使輕者重 。 重者死 。 及異證蜂起 。 則錯愕失據 。 但躡其蹤而尾追之 。 或事後論變 。 粉澤其非者 。 皆粗工也 。 抑多事自擾 。 誅伐無過 。 而謂預為防禦 。 猶是暗於機宜者 。 亦不可不戒也 。 葉香嵓曰 。 蓋病有見證 。 有變證 。 有轉證 。 必灼見其初終轉變 。 胸有成竹 。 而後施之以方 。 否則以藥治藥 。 宜以人試藥也 。 此言是矣 。 (葉言 。 見沉歸愚文集 。 )又徐思鶴古今醫統 。 有慎疾說 。 盧紹庵一萬社草 。 論病宜早治 。 其意與洄溪相同 。 今不具錄 。
治有標本
張景岳曰 。 病有標本者 。 本為病之源 。 標為病之變 。 病本惟一 。 隱而難明 。 病變甚多 。 顯而易見 。 故今之治病者 。 多有不知本末 。 而惟據目前 。 則最為斯道之大病 。 且近聞時醫有云 。 急則治其標 。 緩則治其本 。 互相傳誦 。 奉為格言 。 以為得其要矣 。 予聞此說 。 而詳察之 。 則本屬不經 。 而亦有可取 。 所謂不經者 。 謂其以治標治本 。 對待為言 。 則或此或彼 。 乃可相參為用矣若然 。 則內經曰 。 治病必求其本 。 亦何謂耶 。 又經曰 。 夫陰陽逆從 。 標本之為道也 。 小而大 。 淺而博 。 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 。 以淺而知深 。 察近而知遠 。 言標與本 。 易而無及 。 又曰 。 先病而後逆者 。 治其本 。 先逆而後病者 。 治其本 。 先寒而後生病者 。 治其本 。 先病而後生寒者 。 治其本 。 先熱而後生病者 。 治其本 。 先病而後生熱者 。 治其本 。 先病而後泄者 。 治其本 。 先泄而後生他病者 。 治其本 。 先熱而後生中滿者 。 治其標 。 先病而後生中滿者 。 治其標 。 先中滿而後生煩心者 。 治其本 。 小大不利治其標 。 小大利治其本 。 先小大不利 。 而後生病者 。 治其本 。 由此觀之 。 則諸病皆當治本 。 而惟中滿與小大不利兩證 。 當治標耳 。 蓋中滿則上焦不通 。 小大不利 。 則下焦不通 。 此不得不為治標以開通道路 。 而為升降之所由 。 是則雖曰治標 。 而實亦所以治本也 。 自此之外 。 若以標本對待為言 。 則治標治本 。 當相半矣 。 故予謂其為不經者 。 此也 。 然亦謂其可取者 。 則在緩急二字 。 誠所當辨 。 然即中滿及小大不利二證 。 亦各有緩急 。 蓋急者不可從緩 。 緩者不可從急 。 此中亦自有標本之辨 。 萬不可以誤認而一概論也 。 (景岳全書 。 )
按經又曰 。 病發而有餘 。 本而標之 。 先治其本 。 後治其標 。 病發而不足 。 標而本之 。 先治其標 。 後治其本 。 謹察閒甚 。 以意調之 。 王啟玄注曰 。 本而標之 。 謂有先病復有後病也 。 以其有餘 。 故先治其本 。 後治其標也 。 標而本之 。 謂先發輕微緩者 。 後發重大急者 。 以其不足 。 故先治其標 。 後治其本也 。 急則治其標之言 。 蓋本於此 。 李東垣試效方曰 。 如先生輕病 。 後滋生重病 。 亦先治輕病 。 後治重病 。 如是則邪氣乃伏 。 蓋先治本故也 。 可謂拘矣 。
繆仲淳曰 。 病在於表 。 毋攻其里 。 病在於里 。 毋虛其表 。 邪之所在 。 攻必從之 。 受邪為本 。 現證為標 。 五虛為本 。 五實為標 。 譬夫腹脹 。 由於濕者 。 其來必速 。 當利水除濕 。 則脹自止 。 是標急於本也 。 當先治其標 。 若因脾虛 。 漸成脹滿 。 夜劇晝靜 。 病屬於陰 。 當補脾陰 。 夜靜晝劇 。 病屬於陽 。 當益脾氣 。 是病從本生 。 本急於標也 。 當先治其本 。 舉一為例 。 余可類推矣 。 (神農本草經疏 。 )
喻西昌曰 。 至於病氣之標本 。 病發而有餘 。 必累及他藏他氣 。 先治其本不使得入他藏他氣為善 。 病發而不足 。 必受他藏他氣之累 。 先治其標 。 不使累及本藏本氣為善 。 (醫門法津 。 )
江含徵曰 。 治病當知標本矣 。 然猶不可不知標中之標 。 本中之本 。 如脾胃虛而生濕熱 。 是虛為本 。 濕熱為標也 。 至濕熱下流 。 膀胱之氣化不利 。 是濕熱為標 。 氣化不利 。 為標中之標 。 至氣化不利 。 逆而上行 。 嗌塞喘逆 。 又標中標之標也 。 推此而逆求之 。 則本中之本 。 亦可得矣 。 (醫律一筏 。 )
何西池曰 。 中風痰涎壅盛 。 不通則死 。 急用三生飲稀涎通關等 。 散去其痰 。 又吐衄余血停瘀 。 不得不去瘀導滯 。 亦急則治標之義也 。 (醫碥)
治有初中末
王海藏曰 。 治病之道 。 有三法焉 。 初中末也 。 初治之道 。 法當猛峻者 。 謂所用藥勢疾利猛峻也 。 緣病得之新暴 。 感之輕 。 得之重 。 皆當以疾利猛峻之藥急去之 。 中治之道 。 法當寬猛相濟 。 為病得之非新非久 。 當以緩疾得中之藥 。 養正去邪 。 相兼濟而治之 。 養正去邪者 。 假令如見邪氣多正氣少 。 宜以去邪藥多 。 正氣藥少 。 凡加減藥法 。 如此之類 。 更以臨時對證 。 消息增減用藥 。 仍依時令 。 行之無忌也 。 更加針灸其效更速 。 末治之道 。 法當寬緩 。 寬者 。 謂藥性平善 。 廣服無毒 。 惟能養血氣安中 。 蓋為病證已久 。 邪氣潛伏至深 。 而正氣微弱 。 故以善藥廣服 。 養正多而邪氣自去 。 更加以針灸 。 其效尤速 。 (此事難知 。 )
按此說不必拘執 。 然不能無其理 。 要在活看耳 。 考劉河間保命集云 。 五泄傷寒 。 乃分三節 。 初說暴 。 次說中 。 後說久泄 。 又云 。 是三節內 。 包十五法 。 初以暴藥 。 中以的對證藥 。 緩疾得中也 。 末治久泄法 。 仲景論厥陰經治法 。 是也 。 羅謙甫撰李東垣脾胃論後序曰 。 病之所起 。 初受熱中 。 心火乘脾 。 末傳寒中 。 腎水反來侮土 。 乃立初中末三法 。 然則三法之說 。 出於河間 。 而海藏則擴充東垣者也 。 海藏又本於王啟玄 。 有和取從折屬五治論 。 茲不採入 。
治有緩急
王中陽曰 。 大抵暴病不可荏苒 。 沉疴不可速瘳 。 欲速則更醫必驟 。 醫眾其論必繁 。 荏苒則邪氣入深 。 用藥未必即差 。 (泰定養生主論 。 )
徐洄溪曰 。 病有當急治者 。 有不當急治者 。 外感之邪 。 猛悍剽疾 。 內犯藏府 。 則元氣受傷 。 無以託疾於外 。 必乘其方起之時 。 邪入尚淺 。 與氣血不相亂 。 急驅而出之於外 。 則易而且速 。 若俟邪氣已深 。 與氣血相亂 。 然後施治 。 則元氣大傷 。 此當急治者也 。 若夫病機未定 。 無所歸著 。 急用峻攻 。 則邪氣益橫 。 如人之傷食 。 方在胃中 。 則必先用化食之藥 。 使其食漸消 。 由中焦而達下焦 。 變成渣穢而出 。 自然漸愈 。 若即以消黃峻藥下之 。 則食尚在上焦 。 即使隨藥而下 。 乃皆未化之物 。 腸胃中脂膜與之同下 。 而人已大疲 。 病已生變 。 此不當急治者也 。 (按傷食證不一 。 其危劇者 。 必須急下 。 此殊就緩證而言 。 宜勿拘泥 。 )以此類推 。 余病可知 。 至於虛人與老少之疾 。 尤宜分別調護 。 使其元氣漸轉 。 則正復而邪退 。 醫者不明此理 。 而求速效 。 則補其所不當補 。 攻其所不當攻 。 所服之藥不驗 。 又轉求他法 。 無非誅伐無過 。 至當愈之時 。 其人已為藥所傷 。 而不能與天地之生氣相應矣 。 故雖有良劑 。 用之非時 。 反能致害 。 緩急之理 。 可不講哉 。 (醫學源流論 。 )
張景岳曰 。 治病用藥 。 本貴精專 。 尤宜勇敢 。 凡久遠之病 。 則當要其終始治從乎緩 。 此宜然也 。 若新暴之病 。 虛實既得其真 。 即當以峻劑 。 直攻其本 。 拔之甚易 。 若逗留畏縮 。 養成深固之勢 。 則死生系之 。 誰其罪也 。 故凡真見裡實 。 則以涼膈承氣 。 真見裡虛 。 則以理中十全 。 表虛則耆術建中 。 表實則麻黃柴桂之類 。 但用一味為君 。 二三味為佐使 。 大劑進之 。 多多益善 。 夫用多之道何在 。 在乎必賴其力 。 而料無害者 。 即放膽用之 。 性緩者可用數兩 。 性急者亦可數錢 。 若三五七分之說 。 亦不過點名具數兒戲而已 。 解紛治劇之才 。 舉動固如是乎 。 (景岳全書 。 )
盧紹庵曰 。 病淺效速 。 病深效遲 。 必然之理也 。 試觀往哲醫案 。 其療深重之病 。 用藥或至數十百劑 。 經年累月 。 方能奏效 。 水到渠成 。 藥到病退 。 譬如口渴覓茶 。 必須引滿鯨吸才堪滋潤喉吻 。 是以吾家玉川翁有七碗之喻 。 一碗二碗 。 曷克有濟 。 今人以沉久之疾 。 而求旦夕之效 。 是杯水沃輿薪 。 多見其不知量矣 。 (一萬社草 。 )
按劉河間保命集曰 。 經曰 。 治主以緩 。 治客以急 。 蓋言客邪宜急逐 。 正虛宜緩救之義 。 但其語經無所見 。 當考 。 又暴病有漸而發者 。 或有不可必急治 。 永疾觸事而動者 。 亦有不可必緩治 。 並宜別論矣 。
又按景岳諸輩論久病 。 多言調補 。 不及轉刷 。 然久病不止虛弱宜補者 。 凡沉滯之病 。 內有痼結者 。 非藉考下 。 則不能拔除 。 豈可一概而論乎 。 景岳之術 。 偏於滋養 。 故其說亦有所偏矣 。 緩下之法 。 詳載於第五卷中 。 茲不縷述 。
治有輕重
戴復庵曰 。 藥病須要適當 。 假如病大而湯劑小 。 則邪氣少屈 。 而藥力已乏 。 欲不復治 。 其可得乎 。 猶以一杯水 。 救一車薪火 。 竟不得滅 。 是謂不及 。 若證小而湯劑大 。 則邪氣已盡 。 而藥力有餘 。 欲不得正 。 其可得乎 。 猶火熾崐岡 。 玉石俱焚 。 是謂太過 。 二者之論 。 惟中而已 。 過與不及 。 皆為偏廢 。 然而太過尤甚於不及 。 蓋失於姑息 。 邪復勝正者 。 只是勞而無益 。 猶可勉而適中 。 或失苛暴 。 則邪氣被傷 。 因而羸瘠者有之 。 危殆者有之 。 此所謂尤甚也 。 可不戒哉 。 嘗考仲景 。 於承氣條下則曰 。 若更衣止後服 。 於桂枝方下則曰 。 微汗漐漐乃佳 。 不可令水淋漓 。 其旨深矣 。 (推求師意 。 )
顧焉文曰 。 慎齋先生云 。 夫病重者其藥輕 。 病輕者其藥重 。 此又從七方之義 。 再進竿頭 。 通變於既窮 。 救民於垂絕 。 仁人之用心 。 其至矣乎 。 其所謂病輕者 。 非輕也 。 以其邪氣初感 。 元氣未虧 。 故病雖重 。 猶謂之病輕 。 宜亟用重劑 。 劫而奪之 。 所謂病重者 。 久病元氣微弱 。 如小草將枯 。 若大加浸灌 。 速其斃耳 。 須用小水 。 漸沾潤之 。 庶有回生之機 。 (本草匯箋 。 )
程若水曰 。 用藥又不可過與驟 。 假如人之病 。 利用溫藥 。 即以溫藥治之 。 藥非不對證也 。 苟愈而過用溫劑 。 則祛一病 。 又生一病矣 。 諸證用藥皆然 。 又如人久病血氣極虛 。 當補以溫 。 尤宜徐徐進藥 。 以俟血氣之復 。 倘驟用溫藥亟補 。 則將敗之血氣 。 不能勝其藥力 。 即所用之藥 。 極與證合 。 亦將歸於敝而已 。 (醫彀)
按孫真人曰 。 病輕用藥須少 。 屙重用藥即多 。 此則醫之一隅 。 何足怪也 。 蓋復庵本於此意 。 而論服藥多少 。 亦可該施治之理 。 焉文別發一義 。 若水辨過驟之害 。 皆不外於輕重適中之謂 。 故並載之 。 張子剛雞峰普濟方曰 。 凡人三部脈 。 大小沉浮遲疾 。 同等不越 。 至數勻和者 。 雖病有寒熱不解 。 此為陰陽和平之脈 。 縱病必愈 。 此乃感小邪之氣 。 故不可深治大攻 。 吐瀉發汗 。 若藥勢過多 。 反致危損 。 切切禁之 。 又方仁聲泊宅編 。 載一老醫論小病不須深治 。 但服溫平劑 。 正氣逐濕痹 。 可延歲月 。 並言小病深治 。 誅罰無過之弊 。 又證治要訣 。 有舉傷寒治驗 。 以為用藥太過之戒 。 而徐洄溪醫學源流論 。 病深非淺藥能治論中所言 。 其意相發 。 曰 。 世又有極重極久之病 。 諸藥罔效 。 忽服極輕淡之方而愈 。 此乃其病本非專治之方 。 從前皆系誤治 。 忽遇對證之藥 。 自然應手而痊也 。
治有先後
沈目南曰 。 病在表 。 而醫反下之 。 誅伐無過 。 致傷脾胃之氣 。 所以下利清穀不止 。 然雖身疼表證未解 。 當救誤下之逆為急 。 不可顧慮表邪 。 以致內陽下脫 。 必俟元陽恢復 。 清便自調之後 。 急當救表 。 然表當急救 。 何也 。 蓋恐內陽初復未充 。 外邪陷入 。 又變結胸痞滿耳 。 (金匱編注 。 )
趙以德曰 。 痼疾 。 病已沉痼 。 非旦夕可取效者 。 卒病 。 謂卒然而來 。 新感之病 。 可取效於旦夕者 。 乘其所入未深 。 急去其邪 。 不便稽留而為患也 。 且痼疾之人 。 正氣素虛 。 邪尤易傳 。 設多瞻顧 。 致令兩邪相合 。 為患不淺 。 故仲景立言於此 。 使後學者知所先後也 。 (醫宗金鑑引 。 按朱二然校印金匱二注 。 此係周禹載補註 。 )
按金匱首篇第十四十五兩條 。 以示治有緩急先後之序 。 不可逆施之義 。 沉趙所釋 。 於諸家注中 。 最為約核 。 故櫟蔭府君撰金匱輯義 。 既所援據 。 今又揭出 。 以備楷式 。 但前條所論 。 就表熱裡虛而言 。 考之經旨 。 如表熱裡實者 。 則其法相反 。 蓋表熱裡虛 。 則必先里而後表 。 何也 。 先實里者 。 恐脫候倏至 。 邪亦從陷也 。 里既實 。 而從事於表 。 亦不為遲 。 設先救表 。 則虛耗之陽 。 隨汗益奪 。 豈望邪氣外散耶 。 表熱裡實 。 則必先表而後里 。 何也 。 先攻表者 。 恐表邪併入 。 裡熱壅重也 。 表既解 。 而從事於里 。 亦不為遲 。 設先攻裡 。 則胃空邪乘 。 遂為壞病 。 豈望邪氣內解邪 。 乃是仲景之明律 。 不可不知也 。 楊仁齋直指方曰 。 治病如奕棋 。 當先救急 。 急者何 。 救其重而略其輕也 。 亦先後之謂也 。 (金匱水氣病第二十二條 。 亦是先後之例 。 然彼條言急則治其標之意 。 而與卒病痼疾 。 稍有不同 。 )
又按朱丹溪引絜矩新書 。 謂有雜合邪者 。 當以雜合法活之 。 譬如 。 感冒外邪 。 兼為食所傷 。 而平昔多怒 。 又平時房勞者 。 且補中化食行滯 。 清涼胃火 。 而以薑辣行之 。 則中氣稍回 。 外感自解 。 (見局方發揮 。 而載復庵推求師意 。 樓仙岩醫學綱目 。 所載為詳 。 )此不知仲景先後之例者 。 而此等許多證候 。 固非一方之所能籠罩 。 其駁雜無統 。 一至如此 。 則互相牽制 。 功力迂慢 。 豈得奏奇功乎 。 可謂陋矣 。
又按蔣孝琬曰 。 或病先患冷 。 而卒得熱者 。 治熱不愈 。 尋加進平溫之藥而調之 。 不然冷方轉增 。 或冷患熱時治之 。 不可一用熱藥攻之 。 反得熱蒸 。 又曰 。 病力弱者 。 形肉多消欲治之法 。 先以平和湯一兩劑少服 。 通調血氣 。 令病人力漸漸強生 。 然可服當病大藥耳 。 (並家宿禰公醫心方引 。 )此一言冷熱混淆 。 一言先虛後實 。 俱系施治先後之例 。 仍附存之 。 (雞峰普濟方 。 有本病中別生滯礙條 。 宜參 。 )
治貴應變
趙嗣真曰 。 厥為亡陽 。 不能與陰相順接 。 咽乾為津液寡 。 煩躁吐逆 。 為寒格而上也 。 故宜甘草乾姜 。 以溫里復陽 。 甘草芍藥 。 益其汗奪之血 。 然後可以復陰陽不足之氣 。 得腳伸後 。 或讝語者 。 由自汗小便數 。 胃家先自津液干少 。 又服乾薑性燥之藥 。 以致陽明內結讝語 。 雖然非邪實大滿 。 故但用調胃承氣以調之 。 仍少與之也 。 原其芍藥甘草湯 。 乃是厥愈足溫後 。 專治兩脛攣急之藥 。 非正治脈浮自汗出小便數之藥也 。 自常人觀之 。 豈不曰自汗小便數證 。 又無自利 。 遽用乾薑溫之 。 因而以致結燥讝語 。 後卻用芒硝大黃寒藥 。 以解其熱 。 似若失次 。 使病家遇此 。 必歸咎醫人 。 以為誤用乾薑熱燥之失 。 後藥解先之差矣 。 殊不知仲景之意 。 不患乎乾薑之熱 。 惟患乎正氣之虛 。 正氣之長 。 邪氣之所由消也 。 且自汗小便數等證 。 為表裡俱虛 。 治法必先復其陰陽不足之正氣 。 然非乾薑芍藥甘草不可 。 至於正氣陰陽已復 。 而內有所主 。 則雖胃燥讝語 。 不過大便內結 。 大黃芒硝 。 潤滑而去之 。 而正氣內強 。 不至下脫 。 結燥□而正氣安矣 。 以上用藥次第 。 先熱後寒 。 先補後瀉 。 似逆而實順 。 非仲景之妙 。 孰能至是哉 。 後之學者 。 可不以此為法 。 推廣而應變 。 吾何暇辨病家之繆謗也耶 。 (汪石山傷寒選錄引 。 )
接治病之法 。 所要在應變 。 所難亦在應變 。 蓋病之情機 。 固不可窮 。 陰陽之進退 。 邪正之消長 。 千狀萬態 。 變化不一 。 或一證愈 。 而更生一證 。 或彼候未去 。 而又發此候 。 有可必其變者 。 有不可必其變者 。 要之其人情思之感動 。 飲食之失節 。 起居之違度 。 及節氣之交錯 。 藥劑之誤謬 。 皆能為變 。 醫者審諦脈證 。 隨權制宜 。 圓機活法 。 方稱合轍 。 是治之要於應變也 。 是以昨日所處 。 今日換之 。 今日所易 。 明日或轉 。 雖殆似無特操 。 而理或有不得不爾者 。 然必也處靜觀動 。 反覆熟察 。 不敢苟且鹵莽之可也 。 是治之難於應變也 。 仲景之於甘草乾薑湯諸變 。 正是所以示活通之妙 。 故茲表趙氏之注 。 以為例焉 。 咳嗽中小青龍湯下已續後五章 。 亦同其趣 。 如前所敘標本先後諸義 。 並可互發矣 。 且有其證變而治不須變者 。 如桂枝證服之反煩 。 猶用桂枝者 。 是也 。 有證不變而治宜變者 。 如赤石脂禹餘糧湯證 。 複利其小便者 。 是也 。 俱不可不審 。 如夫見頭治頭 。 數數換方 。 而藉口達變者 。 與固執不移 。 莫敢顧慮 。 而自矜卓見者 。 其陋則一也 。 (頃檢永富獨嘯漫遊雜記 。 有一條 。 曰 。 治療之道二端 。 曰持重 。 曰逐機 。 所謂持重者 。 病深則治一 。 非迂慢而過日也 。 所謂逐機者 。 證移則輒隨 。 非迷惑而轉方也 。 持重者常也 。 逐機者變也 。 勿能逐機 。 而失於持重焉 。 勿務持重 。 而忽於逐機焉 。 此言明核 。 先得吾意矣 。 但逐機字有病 。 當作應機為穩 。 )
又按無名氏史載之方跋 。 稱載之之術曰 。 蓋其審證精切 。 不過三四服立愈 。 喻(當逾訛 。 )是而不效 。 乃察病按方之不審 。 便當改轍 。 不可泥也 。 此言證不變 。 而治須變者 。 然其云決效否於三四服者 。 殆不免誇大也 。 王中陽養生主論曰 。 閭閻之家 。 不諳服餌 。 投藥未幾 。 或證當轉變 。 或藥病相攻 。 便言有隔 。 即從事乎異端不根之說 。 而中道而廢 。 明明易治之病 。 翻成不救之危 。 此言證變而治不宜變者 。 實仲景桂枝湯服法之遺意也 。 又程若水醫彀 。 治發斑案 。 張景岳全書 。 治戰汗案 。 並言治宜持重者 。 亦後學模範耳 。 (若水按云 。 癸未年 。 崇梵僧規大患發熱頭疼 。 疲倦之極 。 診其脈 。 氣口大於人迎三倍 。 虛浮無力 。 予用補中益氣湯 。 去升麻 。 加附子一片 。 冰冷服之 。 越三兩時 。 遍體發紅斑 。 時醫謂為熱藥所誤 。 予曰 。 不然 。 此非彼所識 。 蓋因正氣未復 。 虛火遊行於外 。 故發斑耳 。 仍將前藥 。 再加附子一片 。 服一貼 。 其病悉除 。 景岳按 。 拈於拙著傷寒廣要少陰篇 。 今不復贅 。 )
虛實治要
張景岳曰 。 通評虛實論曰 。 邪氣盛則實 。 精氣奪則虛 。 此虛實之大法也 。 設有人焉 。 正已奪 。 而邪方盛者 。 將顧其虛而補之乎 。 抑先其邪而攻之乎 。 見有不的 。 則死生系之 。 此其所以宜慎也 。 夫正者本也 。 邪者標也 。 若正氣既虛 。 則邪氣雖盛 。 亦不可攻 。 蓋恐邪未去 。 而正先脫 。 呼吸變生 。 則措手無及 。 故治虛邪者 。 當先顧正氣 。 正氣存則不致於害 。 且補中自有攻意 。 蓋補陰即所以攻熱 。 補陽即所以攻寒 。 世未有正氣復而邪不退者 。 亦未有正氣竭而命不傾者 。 如必不得已 。 亦當酌量緩急 。 暫從權宜 。 從少從多 。 寓戰於守 。 斯可矣 。 此治虛之道也 。 若正氣無損者 。 邪氣雖微 。 自不宜補 。 蓋補之則正無與 。 而邪反盛 。 適足以藉寇兵 。 而資盜糧 。 故治實證者 。 當直攻其邪 。 邪去則身安 。 但法貴精專 。 便臻速效 。 此治實之道也 。 要之能勝攻者 。 方是實證 。 實者可攻 。 何慮之有 。 不能勝攻者 。 便是虛證 。 氣去不返 。 可不寒心 。 此邪正之本末 。 不可不知也 。 (類經)
又曰 。 邪氣盛則實 。 精氣奪則虛二句 。 為病治之大綱 。 其辭似顯 。 其義甚微 。 最當詳辨 。 而辨之有最難者 。 何也 。 蓋實言邪氣 。 實宜寫也 。 虛言正氣 。 虛宜補也 。 凡邪正相薄而為病 。 則邪實正虛 。 皆可言也 。 故主寫者則曰 。 邪盛則實 。 當寫也 。 主補者則曰 。 精奪則虛 。 當補也 。 各執一句 。 茫無確見 。 藉口文飾 。 孰得言非 。 是以至精之調 。 反釀莫大之害 。 不知理之所在 。 有必不可移易者 。 奈時醫不能察耳 。 余請析此為四 。 曰孰緩孰急 。 其有其無也 。 所謂緩急者 。 察虛實之緩急也 。 無虛者 。 急在邪氣 。 去之不速 。 留則生變也 。 多虛者 。 急在正氣 。 培之不早 。 臨期無濟也 。 微虛微實者 。 亦治其實 。 可一掃而除也 。 甚虛甚實者 。 所畏在虛 。 但固守根本 。 以先為己之不可勝 。 則邪無不退也 。 二虛一實者 。 兼其實開其一面也 。 二實一虛者 。 兼其虛防生不測也 。 總之實而誤補 。 固必增邪 。 猶可解救 。 其禍小 。 虛而誤攻 。 真氣忽去 。 莫可挽回 。 其禍大 。 此虛實之緩急 。 不可不察也 。 所謂有無者 。 察邪氣之有無也 。 凡風寒暑濕火燥 。 皆能為邪 。 邪之在表在裡 。 在府在藏 。 必有所居 。 求得其本 。 則直取之 。 此所謂有 。 有則邪之實也 。 若無六氣之邪 。 而病出三陰 。 則惟情欲以傷內 。 勞倦以傷外 。 非邪似邪 。 非實似實 。 此所謂無 。 無則病在元氣也 。 不明虛實有無之義 。 必至以逆為從 。 以標作本 。 絕人長命 。 損德多矣 。 可不懼且慎哉 。 (同上)
何西池曰 。 虛者 。 正虛也 。 謂其人氣血虛衰也 。 實者 。 邪實也 。 (一切內外寒熱諸邪 。 不論有形無形 。 但著滯為患 。 亟宜消散者 。 皆為實邪 。 )非謂其人氣血壯實也 。 故曰 。 虛中有實 。 實中有虛 。 (所謂正自虛 。 而邪自實也 。 )虛而不實者 。 止用補 。 虛而實者 。 必攻補兼施 。 若實而不虛 。 則直攻之而已 。 如虛人傷食 。 輕則於補劑中加消導之品 。 重則加下利之藥 。 頃刻收功矣 。 庸醫乃謂須與純補 。 俟其氣旺 。 則食自運行 。 遷延時日 。 坐失事機 。 往往變生他證 。 即幸而奏效 。 病者受苦久矣 。 未有久苦於病 。 而元氣不傷者也 。 名曰補之 。 實以傷之 。 亦何為哉 。 有虛寒 。 有實寒 。 (如多食生冷 。 及寒痰停滯之類 。 )有虛熱 。 有實熱 。 知實熱而不知虛熱 。 與知虛寒而不知實寒 。 皆庸醫也 。 (醫碥)
吳又可曰 。 病有先虛後實者 。 宜先補而後瀉 。 先實而後虛者 。 宜先瀉而後補 。 假令先虛後實者 。 或因他病先虧 。 或因年高血弱 。 或因先有內傷勞倦 。 或因新產下血過多 。 或舊有吐血 。 及崩漏之證 。 時疫將發 。 即觸動舊疾 。 或吐血 。 或崩漏 。 以致亡血過多 。 然後疫氣漸漸加重 。 以上並宜先補而後瀉 。 瀉者 。 謂疏導之劑 。 並承氣下藥 。 概而言之也 。 凡遇先虛後實者 。 此萬不得已 。 而投補劑一二貼 。 後虛證少退 。 便宜治疫 。 若補劑連進 。 必助疫邪 。 禍害隨至 。 假令先實而後虛者 。 疫邪應下失下 。 血液為熱搏盡 。 原邪尚在 。 宜急下之 。 (按劉松峰類編曰 。 此虛 。 乃因失下 。 血液搏盡之虛 。 非同平日虛怯之虛 。 )邪退六七 。 宜急補之 。 虛回五六 。 慎勿再服 。 多服則前邪復起 。 下後畢竟加添虛證者方補 。 若以意揣度其虛 。 不加虛證 。 誤用補劑 。 貽害不淺 。 (溫疫論 。 )
又曰 。 病有純虛純實 。 非補即瀉 。 設遇既虛且實者 。 補瀉間用 。 當詳孰先孰後 。 從少從多 。 可急隨其證而調之 。 (同上)
按虛實猶病之質 。 寒熱猶病之性 。 凡物有質必有性 。 是病所以有虛寒虛熱實熱實寒之辨也 。 人身氣血 。 一莫不稟於胃脘之陽 。 是以病之虛實寒熱 。 亦莫不本於胃陽之強弱 。 深尋此理 。 則處治之法 。 自躍如心目矣 。 蓋論虛實 。 而不及寒熱 。 則遂無得乎百法之真的 。 故景岳之論雖精 。 猶有遺恨焉 。 朱丹溪格知餘論 。 有病邪雖實胃氣傷者勿使攻擊論 。 何柏齋醫學管見 。 有元氣大虛病邪大盛當使攻擊說 。 均是不達虛實寒熱互參之義 。 難以為章程矣 。 元堅嘗著有論一篇 。 今不自揣 。 揭出於此 。 曰 。 為醫之要 。 不過辨病之虛實也已 。 虛實之不明 。 妄下湯藥 。 則冰炭相反 。 坐誤性命 。 是以臨處之際 。 不容毫有率略矣 。 蓋嘗考之 。 厥冷下利 。 人皆知大虛宜補 。 潮熱譫語 。 人皆知大實宜瀉 。 此則其病雖重 。 而診療之法 。 莫甚難者矣 。 如夫至虛有盛候 。 大實有羸狀者 。 誠醫之所難也 。 雖然此猶難乎辨證 。 而不難乎處治 。 何者 。 假證發露 。 抑遏真情 。 自非至心體察 。 則不能辨其疑似 。 而認其真 。 然既認其真也 。 純補純瀉 。 一意直到 。 而病可愈矣 。 豈有他策耶 。 唯醫之所最難者 。 在真實真虛 。 混淆糅雜者而已 。 何者 。 其病視為虛乎 。 挾有實證 。 視為實乎 。 兼有虛候 。 必也精慮熟思 。 能析毫釐 。 而其情其機 。 始可辨認 。 及其施治 。 欲以補之 。 則恐妨其實 。 欲以瀉之 。 則恐妨其虛 。 補瀉掣肘 。 不易下手 。 必也審之又審 。 奇正攻守 。 著著中法 。 而後病可起矣 。 此豈非辨認難 。 而處治亦難者乎 。 岐伯有五有餘二不足之說 。 而仲景之經 。 所云難治者 。 概此之謂也 。 蓋虛實之相錯 。 其證不能一定 。 其治不能各無其別也 。 區而論之 。 有虛實相兼者焉 。 病本邪實 。 當汗如下 。 而醫失其法 。 或用藥過劑 。 以傷真氣 。 病實未除 。 又見虛候者 。 此實中兼虛也 。 治之之法 。 宜瀉中兼補 。 倘虛甚者 。 或不得已 。 姑從於補 。 虛復而後宜議瀉矣 。 其人素虛 。 陰衰陽盛 。 一旦感邪 。 兩陽相搏 。 遂變為實者 。 此虛中兼實也 。 治之之法 。 不清涼無由解熱 。 不轉刷無由逐結 。 然從前之虛 。 不得不顧 。 故或從緩下 。 或一下止服 。 前哲於此證 。 以為須先治其虛 。 後治其實 。 此殆未是也 。 大抵邪不解 。 則不受補 。 有邪而補 。 徒增壅住 。 且積日之虛 。 豈暫補所能挽回乎 。 考之經文 。 如附子瀉心 。 調胃承氣 。 即瀉中兼補之治也 。 陽明病 。 至循衣摸床 。 微喘直視 。 則既屬虛憊 。 而猶用承氣者 。 以實去而陰可回 。 縱下後頓見虛候 。 其實既去 。 則非調養叵治也 。 擴充觸長 。 無適而不可矣 。 此虛實之相兼 。 大較如此 。 如夫虛實之相因而生 。 是亦不可不辨也 。 有人於此焉 。 脾氣虧損 。 或久吐 。 或久利 。 中氣不行 。 馴至腹滿溺閉 。 此自虛而生實也 。 至其滿極 。 則姑治其標 。 主以疏導 。 然不以扶陽為念 。 則土崩可待也 。 又有人焉 。 腎陰不足 。 下虧上盈 。 或潮熱心煩 。 或血溢痰湧 。 亦是虛生實者也 。 至其火亢 。 則姑治其標 。 專主清涼 。 然不以潤養為念 。 則真元竭絕矣 。 有人於此焉 。 腸澼赤滯 。 腸痛後重 。 如其失下 。 則病積依然 。 而津液日泄 。 羸劣日加 。 此自實而生虛也 。 治法或姑從扶陽 。 然不以磨積為先 。 則邪勝其正 。 立見危殆 。 又有人焉 。 肝氣壅實 。 妄言妄怒 。 既而脾氣受制 。 飲食減損 。 日就委頓 。 亦是實生虛者也 。 治法或姑從補中 。 然不兼以清膈 。 則必格拒不納矣 。 在仲景法 。 則汗後脹滿 。 是自虛而實 。 故用且疏且補之劑 。 五勞虛極 。 因內有乾血 。 是自實而虛 。 宿食脈澀 。 亦自實而虛 。 故一用大黃䗪蟲丸 。 一用大承氣湯 。 蓋乾血下而虛自復 。 宿食去而胃必和也 。 此虛實相因而生之大略也 。 要之 。 相兼者 。 與相因者 。 病之新久 。 胃之強弱 。 尤宜參伍加思 。 亦是診處之大關鑰也 。 更論虛實之兼挾 。 則表裡上下之分 。 又不可不知也 。 實在表而裡虛者 。 補其中而病自愈 。 以病之在外 。 胃氣充盛 。 則宜托出 。 且里弱可以受補 。 如發背痘瘡之類 。 是也 。 實在裡而兼虛者 。 除其實而病自愈 。 以病之屬熱 。 倘攔補之 。 必助其壅 。 如彼虛人得胃實 。 與瘀血宿食之類 。 是也 。 病上實 。 素下寒者 。 必揣其臍腹 。 而後吐下可用 。 病下虛 。 素上熱者 。 必察其心胸 。 而後滋補可施 。 此表裡上下之例也 。 雖然今此所論 。 大概就病之屬熱者而立言已 。 如病寒之證 。 亦不可不辨焉 。 經云 。 氣實者熱也 。 氣虛者寒也 。 蓋胃強則熱 。 胃弱則寒 。 此必然之理也 。 故寒病多屬虛者 。 然有者厥陰病之上熱下寒 。 此其上熱 。 雖未必為實 。 而未得不言之猶有陽存 。 故涼溫並用 。 方為合轍矣 。 寒病又有陽雖虛 。 而病則實者 。 顧是胃氣本弱 。 然關門猶有權 。 而痼寒宿冷 。 僻在一處 。 或與邪相併 。 或觸時氣而動 。 以為內實也 。 倘其初起 。 滿閉未甚者 。 須溫利之 。 滿閉殊劇者 。 攻下反在所禁 。 唯當溫散之 。 蓋以寒固胃之所畏 。 其實之極 。 必傷胃氣 。 遂變純虛耳 。 觀仲景太陰病及腹病寒疝之治 。 而其理可見也 。 然則病寒之實 。 必要溫補 。 固不可與病熱之虛 。 猶宜清滌者 。 一例而論矣 。 玉函經曰 。 寒則散之 。 熱則去之 。 可謂一言蔽之已 。 是寒熱之分 。 誠虛實證治之最吃緊也 。 病之虛實 。 藥之補瀉 。 各有條例 。 其略如此 。 而微甚多少之際 。 猶有不可不計較者 。 實如張景岳氏之言焉 。 夫虛實之不明 。 補瀉之不當 。 而栩栩然欲療極重極險之病者 。 豈足與語醫哉 。 (玉函經云 。 虛實等者 。 瀉勿太泄 。 蓋所謂微虛微實之治例也 。 )
又按吳氏於熱證兼虛者 。 分為二等 。 其義更精 。 劉方明幼幼新書 。 引孫真人玉函要訣曰 。 或虛中有積熱 。 先與利熱 。 後與治虛 。 又曰 。 熱里有虛 。 先與補虛 。 然後退熱 。 次調胃氣 。 即無誤矣 。 是其意與吳氏似異而同 。 又徐洄溪醫學源流論曰 。 或云 。 邪之所湊 。 其氣必虛 。 故補正即所以驅邪 。 此大繆也 。 惟其正虛而邪湊 。 尤當急驅其邪 。 以衛其正 。 若更補其邪氣 。 則正氣益不能支矣 。 又曰 。 或云 。 補藥托邪 。 猶之增家人以御盜也 。 是又不然 。 蓋服純補之藥 。 斷無專補正不補邪之理 。 非若家人之專於御盜賊也 。 是不但不驅盜 。 並助盜矣 。 是言暗中景岳之病矣 。 又繆仲淳神農本草經疏曰 。 病屬於虛 。 宜治以緩 。 若屬沉痼 。 亦必從緩治 。 虛無速法 。 亦無巧法 。 蓋病已沉痼 。 凡欲施治 。 宜有次第 。 故亦無速法 。 病屬於實 。 宜治以急 。 邪不速逐 。 則為害滋蔓 。 故治實無遲法 。 亦有巧法 。 此說似有理 。 然病有暴虛 。 又有久實 。 不可概論 。
治當保護胃氣
繆仲淳曰 。 夫胃氣者 。 即後天元氣也 。 以穀氣為本 。 是故經曰 。 脈有胃氣曰生 。 無胃氣曰死 。 又曰 。 安穀則昌 。 絕谷則亡 。 可見先天之氣 。 縱猶未盡 。 而他藏不至盡傷 。 獨胃氣偶有傷敗 。 以至於絕則速死矣 。 穀氣者 。 譬國家之餉道也 。 餉道一絕 。 則萬眾立散 。 胃氣一散 。 則百藥難施 。 若陰虛若陽虛 。 或中風或中暑 。 乃至瀉利滯下 。 胎前產後 。 丁腫癰疽 。 痘瘡痧疹驚疳 。 靡不以保護胃氣 。 補養脾氣為先務 。 本所當急也 。 故益陰宜遠苦寒 。 益陽宜防泄氣 。 祛風勿過燥散 。 消暑毋輕下通 。 瀉利勿加消導 。 滯下之忌芒硝巴豆牽牛 。 胎前泄瀉之忌當歸 。 產後寒熱之忌芩連梔子 。 丁腫癰疽未潰之忌當歸 。 痘疹之不可妄下 。 (按瀉利以下六句不確 。 勿必拘 。 )其他內外諸病 。 應設藥物之中 。 凡與胃氣相違者 。 概勿施用 。 投藥之頃 。 宜加三思 。 (神農本草經疏 。 )
張叔承曰 。 曰氣 。 曰血 。 曰精 。 曰津液 。 一或不足 。 當先理脾胃 。 若脾胃不和 。 食少不能生化精血 。 縱加峻補 。 不能成功 。 昧者但知四物養血 。 謂參朮不可用 。 庸之甚矣 。 大抵邪之所湊 。 其氣必虛 。 木必先腐 。 而後蟲生 。 牆壁堅固 。 賊自難入 。 醫家若不審脾胃元氣精血 。 妄加攻伐 。 涉虛之人 。 鮮有不致於危者 。 余家世業醫 。 目擊其弊 。 特為拈出 。 明哲幸諒之 。 (醫學六要 。 )
按仲景諄諄致意於胃氣 。 即是內經之本旨 。 蓋以生生之源 。 實在於胃 。 故實證猶不得不顧 。 況於虛者乎 。 成聊攝明理論云 。 藥之所以能勝邪者 。 必待胃氣施布藥力 。 始能溫汗吐下之 。 以逐其邪氣 。 邪氣勝胃氣絕者 。 湯藥縱下 。 胃氣不能施布 。 雖神丹其能為效乎 。 觀此則益可以知胃氣之不可不保護矣 。 補脾諸說 。 詳在後卷 。 當相參看 。
治不必顧忌
孫臺石曰 。 凡治法 。 用藥有奇險駭俗者 。 只要見得病真 。 便可施用 。 不必顧忌 。 即如病有臨危 。 原屬有餘 。 失於攻下所致 。 雖至幾微欲絕 。 猶當攻下取效 。 若久瀉久痢 。 至於滑脫不禁 。 則宜劫止而後調之 。 如國家以刑治奸盜 。 以兵卻虜寇 。 不得已而用權 。 權不離經 。 非霸術也 。 王道也 。 乃有醫 。 謬稱王道 。 一味平補調停 。 此可施與不足 。 不可施於有餘 。 施於有餘 。 則邪氣得補而愈盛 。 是速其斃也 。 又有遇危難證 。 如大黃附子 。 迥若霄壤 。 恐致殺人 。 而惟用中和之方 。 無大熱大寒救療而死 。 其殺人一也 。 (簡明醫彀 。 )
徐洄溪曰 。 凡病人或體虛 。 而患實邪 。 或舊有他病 。 與新病相反 。 或一人兼患二病 。 其因又相反 。 或內外上下 。 各有所病 。 醫者躊躇束手 。 不敢下藥 。 此乃不知古人制方之道者也 。 古人用藥 。 惟病是求 。 藥所以制病 。 有一病則有一藥以制之 。 其人有是藥 。 則其藥耑至於病所 。 而驅其邪 。 決不反至無病之處 。 以為禍也 。 若留其病不使去 。 雖強壯之人 。 遷延日久 。 亦必精神耗竭而死 。 此理甚易明也 。 如怯弱之人 。 本無攻伐之理 。 若或傷寒 。 而邪入陽明 。 則仍用消黃下藥 。 邪去而精氣自復 。 如或懷妊之婦 。 忽患癥瘕 。 必用桃仁大黃 。 以下其瘕 。 瘀去而胎自安 。 或老年及久病之人 。 或宜發散 。 或宜攻伐 。 皆不可因其血氣之衰 。 而兼用補益 。 如傷寒之後 。 食復女勞復 。 仲景皆治其食清其火 。 並不因病後而用溫補 。 惟視病之所在而攻之 。 中病即止 。 不復有所顧慮 。 故天下無棘手之病 。 惟不能中病 。 或偏或誤 。 或太過 。 則不病之處亦傷 。 而人危矣 。 俗所謂有病病當之 。 此歷古相傳之法也 。 故醫者當疑難之際 。 多所顧忌 。 不敢對證用藥者 。 皆視病不明 。 辨證不的 。 審方不真 。 不知古聖之精義者也 。 (醫學源流論 。 )
按此二論 。 與上節意似相反 。 而俱有深味 。 世醫有止知逐邪 。 而不知養正者 。 有止知養正 。 而不知逐邪者 。 倘以此兩節 。 與前虛實條 。 參互玩繹 。 則必自有所會矣 。 蓋置之死地而後生者 。 (呂滄州評子和 。 用此語 。 )殆是醫者之極效 。 而膽欲大者 。 實不可顧忌之謂也 。 楊仁齋直指方曰 。 療病如濯衣 。 必去其垢汙 。 而後可以加裝飾 。 亦此義耳 。
治有隨所得而攻
尤飼鶴曰 。 無形之邪 。 入結於藏 。 必有所據 。 水血痰食 。 皆邪藪也 。 如渴者 。 水與熱得 。 而熱結在水 。 故與豬苓湯利其水 。 而熱亦除 。 若有食者 。 食與熱得 。 而熱結在食 。 則宜承氣湯下其食 。 而熱亦去 。 若無所得 。 則無形之邪 。 豈攻法所能去哉 。 (金匱心典 。 )
按此係於解金匱首篇末條 。 而亦處治之模範耳 。 庸工不諳此理 。 或熱未結實 。 而強用攻下 。 或州都虛燥 。 而迫與滲利 。 其害匪輕 。 宜知戒也 。
治有不可正行
戴復庵曰 。 有傷寒雜病 。 有傷寒正病 。 傷寒雜病者 。 難以正病治 。 如病人證狀不一 。 有冷有熱 。 陰陽顯在目前 。 當就其中大節先治 。 其餘證則徐治 。 然亦不可用獨熱獨寒之劑 。 又如嘔渴煩熱 。 進小柴胡湯 。 嘔渴煩熱止矣 。 而下利不休 。 以小柴胡湯為非 。 則嘔渴煩熱不應止 。 以為是 。 則下利不應見 。 吐利厥逆 。 進姜附湯 。 吐利厥逆止矣 。 而熱渴讝語 。 昏不知人 。 以姜附為非 。 則吐利厥逆不應去 。 以為是 。 則熱渴讝語不應見 。 此亦傷寒雜病 。 雖無前項冷熱二證 。 顯然並見之跡 。 而陰中有陽 。 陽中有陰 。 潛伏其間 。 未即發見 。 用藥一偏 。 此衰彼盛 。 醫者當於有可疑之處 。 能反覆辨認 。 無致舉一廢一 。 則盡善矣 。 (證治要訣 。 )
按盧砥鏡續易簡方後集曰 。 凡為良工臨診 。 值病證之純者 。 治藥當如童蒙之屬小對 。 字字清切 。 證之駁者 。 處方當如才子之破合題 。 字字包盡 。 復庵所謂雜病 。 即證之駁者 。 顧不啻傷寒有之 。 而眾病皆有之矣 。 施治之法 。 貴在純專 。 然病情百端 。 不可執一而論 。 考之經文 。 病之寒熱相錯者 。 固不為鮮 。 治方亦多涼溫並行者 。 (詳見於次卷攻補寒熱並用條 。 )此與甘草乾薑湯應變之例 。 稍有不同 。 蓋如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證 。 尤其駁者也 。 如厥熱進退 。 亦證之不純者 。 至其治法 。 則似隨其變態 。 各自措施焉 。 自他反治之法 。 冷熱合行 。 後世醫書 。 又有間服夾用之方 。 (見幼幼新書 。 引惠眼觀證 。 茅先生 。 漢東王先生等 。 又要訣中 。 尤多其例 。 )而或有朝用附子 。 暮用大黃之說 。 (見醫經會解 。 未審所本 。 當考 。 又程若水醫彀曰 。 凡人上實下虛者 。 真陰虧損者 。 寒涼固不宜 。 而溫熱亦難進 。 則當平以補之 。 或早以丸藥補下 。 晚以丸藥清上 。 午以丸藥和中 。 )然此種治例 。 倘粗心效顰 。 則必落於丹溪雜合治之窠曰 。 不能無亂藥失機之弊 。 是以醫者 。 值證之駁者 。 則必精察標本虛實之宜孰急 。 表裡新久之宜孰先 。 苟無一於此 。 而情機淆糅 。 藥難徑行 。 則適擇古人成方中 。 攻補相兼者 。 藥性平和者 。 以處置之 。 或不得已 。 則二方更替夾用 。 要當不悖於仲景之律為期矣 。 如今之醫 。 雖證之純者 。 往往二方互擬 。 (稱云本方別煎 。 )況至駁者 。 則數方兼施 。 謂為能盡事術 。 病家亦甘受 。 習以為俗 。 徒置人於不生不死之間 。 可勝嘆哉 。 張隱菴侶山堂類辨曰 。 雜證者 。 謂一人之病 。 見證龐雜 。 當知始病則一 。 久久不去 。 漸至蔓延 。 故治雜病 。 如理亂繩 。 得其頭緒 。 一路理清 。 不則愈理愈亂矣 。 所治之藥 。 亦專取其要 。 多則雜 。 雜無功 。 此說 。 即前論不可顧忌之意 。 而亦以可矯輓近雜治之偏 。 故附於斯 。
又按標本病傳論曰 。 謹察間甚 。 以意調之 。 間者並行 。 甚者獨行 。 張景岳曰 。 間者 。 言病之淺 。 甚者 。 言病之重也 。 病淺者 。 可以兼治 。 故曰並行 。 病甚者 。 難容雜亂 。 故曰獨行 。 (類經) 此說為是 。 張隱菴(集註)高士宗(直解) 以間者 。 為相兼之義 。 卻失經旨矣 。 朱永年曰 。 間甚之中 。 又分緩急 。 (集註引)亦是 。
反治
王啟玄曰 。 夫病之微小者 。 猶人火也 。 遇草而炳 。 得木而燔 。 可以濕伏 。 可以水滅 。 故逆其性氣 。 以折之攻之 。 病之太甚者 。 猶龍火也 。 得濕而炳 。 遇水而燔 。 不知其性 。 以水濕折之 。 適足以光焰詣天 。 物窮方止矣 。 識其性者 。 反常之理 。 以火逐之 。 則燔灼自消 。 焰光撲滅 。 然逆之 。 謂以寒攻熱 。 以熱攻寒 。 從之 。 謂攻以寒熱 。 雖從其性用 。 不必皆同 。 是以下文曰 。 逆者正治 。 從者反治 。 從多從少 。 觀其事也 。 此之謂乎 。 (素問次注 。 )又曰 。 夫大寒內結 。 稸聚疝瘕 。 以熱攻除 。 除寒格熱反縱 。 反縱之則痛發尤甚 。 攻之則熱 。 □□□不得前方以蜜煎烏頭 。 佐之以熱蜜 。 多其藥 。 服已便消 。 是則張公從此 。 而以熱因寒用也 。 有火氣動 。 服冷已過 。 熱為寒格 。 而身冷嘔噦 。 嗌乾口苦 。 惡熱好寒 。 眾議攸同 。 咸呼為熱 。 冷治則甚 。 其如之何 。 逆其好則拒治 。 順其心則加病 。 若調寒熱逆 。 冷熱必行 。 則熱物冷服 。 下嗌之後 。 冷體既消 。 熱性便發 。 由是病氣隨愈 。 嘔噦皆除 。 情且不違 。 而致大益 。 醇酒冷飲 。 則其類矣 。 是則以熱因寒用也 。 所謂惡熱者 。 凡諸食餘氣主於生者 。 (新校正云 。 主字疑誤 。 )上見之已嘔也 。 又病熱者 。 寒攻不入 。 惡其寒勝 。 熱乃消除 。 從其氣則熱增 。 寒攻之則不入 。 以豉豆諸冷藥酒漬 。 或溫而服之 。 酒熱氣同 。 固無違忤 。 酒熱既盡 。 寒熱已行 。 從其服食 。 熱便隨散 。 此則寒因熱用也 。 或以諸冷物 。 熱劑和之 。 服之食之 。 熱復圍解 。 是亦寒因熱用也 。 又熱食豬肉 。 及粉羹乳 。 以椒姜橘熱劑和之 。 亦其類也 。 又熱在下焦 。 治亦然 。 假如下氣虛乏中 。 焦氣擁 。 胠脅滿甚 。 食已轉增 。 粗工之見 。 無能斷也 。 欲散滿則恐虛其下 。 補下則滿甚於中 。 散氣則下焦轉虛 。 補虛則中滿滋甚 。 醫病參議 。 言意皆同 。 不救其虛 。 且攻其滿 。 藥入則減 。 藥過依然 。 故中滿下虛 。 其病常在 。 乃不知疏啟其中 。 峻補於下 。 少服則資壅 。 多服則宣通 。 由是而療 。 中滿自除 。 下虛斯實 。 此則塞因塞用也 。 又大熱內結 。 注泄不止 。 熱宜寒療 。 結復須除 。 以寒下之 。 結散利止 。 此則通因通用也 。 又大寒凝內 。 久利溏泄 。 愈而復發 。 綿歷歲年 。 以熱下之 。 寒去利止 。 亦其類也 。 投寒以熱 。 涼而行之 。 投熱以寒 。 溫而行之 。 始同終異 。 斯之謂也 。 斯如此等 。 其徒實繁 。 略舉宗兆 。 猶是反治之道 。 斯其類也 。 (同上)
又曰 。 要格曰 。 寒盛格陽 。 治熱以熱 。 (慎不可寒格陽 。 而治以寒 。 外似順 。 而中氣乃逆 。 )熱盛拒陰 。 治寒以寒 。 (慎不可熱拒陰 。 而治以熱 。 外似順 。 而中氣乃逆 。 。 元和紀用經 。 )
何西池曰 。 有真反假反之分 。 假反者 。 如熱邪內陷 。 陽氣不達於外 。 故身冷肢厥 。 戰慄惡寒 。 以大承氣湯 。 下之而愈 。 不識者 。 見其外證似寒 。 用寒訝其相反 。 識者謂其內證真熱 。 用寒實為正治 。 乃假反 。 而非真反也 。 真反者 。 如風火暴盛 。 痰涎上湧 。 閉塞咽喉 。 非辛熱之品 。 不能開散 。 不得已 。 暫用星半烏附巴豆等熱藥 。 是則真反也 。 又有寒熱並用者 。 因其人寒熱之邪 。 夾雜於內 。 不得不用寒熱夾雜之劑 。 古人每多如此 。 昧者訾為雜亂 。 乃無識也 。 然亦有純寒 。 而於熱劑中 。 少加寒品 。 純熱 。 而於寒劑中 。 少加熱藥者 。 此則名為反佐 。 以純熱證 。 雖宜用純寒 。 然慮火因寒鬱 。 則不得不於寒劑中 。 少佐辛熱之品 。 以行散之 。 庶免凝閉郁遏之患 。 (寒藥熱服 。 亦此意也 。 )純寒證 。 雖宜用純熱 。 然慮熱性上升 。 不肯下降 。 則不得不於熱劑中 。 少佐沉寒之品 。 以引熱藥下行 。 (如加膽汁童便 。 入熱藥中 。 引入肝腎之類 。 又熱藥寒服 。 亦此意也 。 )此反佐之義也 。 知此諸病 。 則上病取下 。 (如心火上炎 。 由腎水下虛 。 滋陰則火自降 。 )下病取上 。 (如小便不攝 。 由肺氣虛者 。 則益肺氣 。 )左病取右 。 右病取左 。 (如左半身痰凝不遂 。 由右半身火氣逼注使然 。 則瀉右之火氣 。 而左自寬 。 )欲升先降 。 (濁降 。 而後清可得而升 。 如水停氣不化津而渴 。 用五苓去水升清 。 則津生渴止 。 是也 。 )欲降先升 。 ( 如小便不通 。 用吐法 。 )欲行先止 。 (如氣虛散漫 。 不能運行 。 須先收斂其氣 。 凝聚不散 。 盛則自運 。 所謂塞因塞用也 。 )欲止先行(如食積瀉 。 用承氣去積則已 。 所謂通因通用也 。 )等法 。 皆觸類貫通矣 。 (醫碥)
按至真要大論曰 。 偶之不去 。 則反佐以取之 。 所謂寒熱溫涼 。 反從其病也 。 是反佐反治 。 其目雖異 。 其實一義 。 故啟玄論寒與熱 。 以寒溫並施 。 論通與塞 。 以通塞特用 。 如西池所說 。 稍不相協 。 然亦足相發 。 故附之 。 又成聊攝注白通加豬膽湯曰 。 此加人屎豬膽汁鹹苦寒物 。 於白通湯熱劑中 。 要其氣相從 。 可去格拒之寒也 。 又生薑半夏湯 。 小冷分服 。 前注以熱因寒用釋之 。 蓋反治之法 。 實理之權 。 而後世名流 。 亦多施用 。 如張子剛治妊婦下泄而喉閉 。 用附子理中丸 。 裹以紫雪 。 尤其巧者也 。 (見張季明醫說 。 引夷堅志 。 又呂滄洲治內子王傷寒 。 亦用此法 。 並有治驗 。 載在拙著傷寒廣要中 。 茲不復贅 。 又韓飛霞妻 。 病上熱下冷證 。 其弟急於溫藥內 。 加清上之品 。 水煎冷服而愈 。 曰 。 方書有之 。 假對假 。 真對真爾 。 上乃假熱 。 故以假冷藥從之 。 下乃真冷 。 故以真熱之藥反之 。 斯上下和而病解矣 。 事載在醫通中 。 張呂二氏之術 。 蓋此理也 。 )凡此之類 。 皆當精思而意會焉 。
又按張景岳以假寒證用熱藥 。 假熱證用寒藥 。 謂為反治 。 不知是假反 。 而非真反矣 。 (喻西昌亦襲景岳之謬 。 )江含徵醫津一筏云 。 陰陽格拒 。 藥用反佐 。 謂之反治 。 可也 。 至於真寒而見假熱 。 真熱而見假寒 。 藥用反佐 。 其實正治也 。 豈是西池之所本乎 。 又陶節庵傷寒六書曰 。 反攻之法 。 如寒病服寒藥而愈者 。 此陽極變陰 。 熱極反得水化也 。 熱病服熱藥而愈者 。 此陰極變陽 。 寒極反得火化也 。 亦與啟玄之旨相畔矣 。
又按千金治凡所食不消方 。 取其餘類 。 燒作末 。 酒服方寸匕 。 便吐去宿食即瘥 。 有食桃不消作病者 。 以時無桃 。 就樹間得槁桃 。 燒服之 。 登時吐病出 。 甚良 。 又醫說 。 引瑣碎錄 。 載徽廟食冰太過 。 遂苦脾疾 。 楊吉老路進冰煎大理中丸曰 。 欲已受病之源 。 果一二服而愈 。 此二法 。 即同氣相感之理 。 豈亦反治之類歟 。
探試
張景岳曰 。 探病之法 。 不可不知 。 如當局臨證 。 或虛實有難明 。 寒熱有難辨 。 病在疑似之間 。 補瀉之意未定者 。 即當先用此法 。 若疑其為虛 。 意欲用補而未決 。 則以輕淺消導之劑 。 純用數味 。 先以探之 。 消而不投 。 即知為真虛矣 。 疑其為實 。 意欲用攻而未決 。 則以甘溫純補之劑 。 輕用數味 。 先以探之 。 補而覺滯 。 即知有實邪也 。 假寒者略溫之 。 必見躁煩 。 假熱者略寒之 。 必加嘔惡 。 探得其情 。 意自定矣 。 經曰 。 有者求之 。 無者求之 。 又曰 。 假者反之 。 此之謂也 。 但用探之法 。 極宜精簡 。 不可雜亂 。 精簡則真偽立辨 。 雜亂則是非難憑 。 此疑似中之活法 。 必不得已而用之可也 。 (景岳全書 。 )
王三陽曰 。 真陰證者 。 不必用消息法 。 真陽證者 。 不必用消息法 。 凡遇陰證似陽者 。 先以冷水與之 。 得水反劇者 。 陰證也 。 後以熱湯與之 。 得湯少解 。 次以薑湯與之 。 勢又稍緩 。 然後以理中四逆桂枝麻黃附子乾薑等投之 。 何至有九竅流血之禍乎 。 遇陽證似陰者 。 先以熱湯與之 。 得湯反躁者 。 陽證也 。 後以冷水與之 。 得水少解 。 次以芩連與之 。 勢又稍緩 。 然後以大黃芒硝承氣等投之 。 何至有滑脫不禁之慘乎 。 (傷寒綱目 。 按據盧紹庵一萬社草 。 此說祖陶節庵 。 然陶語今無考 。 )
按王損庵傷寒準繩曰 。 屠鵬四時治要云 。 如仲景活人書 。 下證俱備 。 當行大承氣 。 必先以小承氣試之 。 合用大柴胡 。 必先以小柴胡試之 。 及陰證曉然 。 合用四逆湯 。 必先以理中湯真武湯之屬試之 。 此皆大賢得重敵之要 。 學者其可不審乎 。 按湯劑丸散 。 生靈之司命也 。 死生壽夭 。 傷寒之瞬息也 。 豈可試為言哉 。 蓋與其躁暴而多虞 。 寧若重敵而無失 。 雞峰張銳者 。 宋之神醫也療一傷寒 。 診脈察色 。 皆為熱極 。 煮承氣湯 。 欲飲復疑 。 至於再三 。 如有掣其肘者 。 姑持藥以待 。 病者忽發戰悸 。 覆綿衾四五重始稍定 。 有汗如洗 。 明日脫然 。 使其藥入口 。 則人已斃矣 。 由是觀之 。 則屠氏之探試 。 雖非仲景本旨 。 得非粗工之龜鑑歟 。 以上王說 。 考仲景之用試 。 啻陽明篇第三十一章 。 成聊攝注云 。 若不大便六七日 。 恐有燥屎 。 當以小承氣賾之 。 (一本 。 作探之 。 )是已 。 蓋疑似之際 。 不得已而姑用之 。 如專施此法 。 則必後其時 。 噬臍無及 。 屠氏之論 。 不宜拘也 。
外患當以意治
張子剛曰 。 人之疾病 。 無不自虛實冷熱而作 。 各有形證可以對治 。 其用藥不過補瀉寒溫而已 。 然亦有不由虛實冷熱而致者 。 或有諸蟲入耳 。 喉中諸梗 。 蠼螋溺人影而生瘡 。 目中生眯之類 。 皆非虛實冷熱之病 。 法當以意治之 。 如灌牛乳炙豬肉 。 掩耳上 。 以治諸蟲 。 默唸鸕鷀 。 及戴魚網 。 以治魚鯁 。 以象牙末 。 狐貍骨 。 以治骨鯁 。 地上畫蠼螋形 。 取其腹中土 。 以治溺影瘡 。 以膽汁雞肝血 。 及視水中豆 。 以治目中眯之類 。 竹䗜牙以治竹刺 。 此皆以意治之法也 。 (雞峰普濟方 。 )
按聖濟總錄曰 。 用藥之法有不取於氣味 。 特以意為用者 。 若魚網虎骨之治骨鯁 。 是也 。 然網能制魚 。 乃魚之所畏 。 虎能伏獸 。 乃獸之所畏 。 其所制伏既不同 。 則用之亦異矣 。 此說與張氏互相發 。 蓋此等治法 。 往往有神驗 。 間或出於常理之外 。 醫者不可忽也 。
又按治病之法 。 有正有權 。 正與權者 。 醫之要道也 。 蓋前款所列諸說 。 皆不外乎二者之理 。 而二者之大義 。 則皆備於前款諸說中 。 讀者宜玩而知焉 。 (尤飼鶴傷寒論貫珠集 。 分正治權變斡旋等法 。 然斡旋 。 亦權變中之一法已 。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