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法
程普明曰 。 傷寒在表者可汗 。 在裡者可下 。 其在半表半裡者 。 惟有和之一法焉 。 仲景用小柴胡湯加減 。 是已 。 然有當和不和誤人者 。 有不當和而和 。 以誤人者 。 有當和而和 。 而不知寒熱之多寡 。 稟賦之虛實 。 藏府之燥濕 。 邪氣之兼併 。 以誤人者 。 是不可不辨也 。 夫病當耳聾脅痛 。 寒熱往來之際 。 應用柴胡湯和解之 。 而或以麻黃桂枝發表 。 誤矣 。 或以大黃芒硝攻裡 。 則尤誤矣 。 又或因其胸滿脅痛而吐之 。 則亦誤矣 。 蓋病在少陽 。 有三禁焉 。 汗吐下是也 。 且非惟汗吐下有所當禁 。 即舍此三法 。 而妄用他藥 。 均無益而反有害 。 古人有言 。 少陽膽為清淨之府 。 無出入之路 。 只有和解一法 。 柴胡一方 。 最為切當 。 何其所見明確 。 而立法精微 。 亦至此乎 。 此所謂當和而和者也 。 然亦有不當和而和者 。 如病邪在表 。 未入少陽 。 誤用柴胡 。 謂之引賊入門 。 輕則為瘧 。 重則傳入心胞 。 漸變神昏不語之候 。 (按此不必然 。 )亦有邪已入里 。 燥渴讝語諸證叢集 。 而醫有僅以柴胡湯治之 。 則病不解 。 至於內傷勞倦 。 內傷飲食 。 氣虛血虛 。 癰腫瘀血諸證 。 皆令寒熱往來 。 似瘧非瘧 。 均非柴胡湯所能去者 。 若不辨明證候 。 切實用藥 。 而藉此平穩之法 。 巧為藏拙 。 誤人非淺 。 所謂不當和而和者 。 此也 。 然亦有當和而和 。 而不知寒熱之多寡者 。 何也 。 夫傷寒之邪 。 在表為寒 。 在裡為熱 。 在半表半裡 。 則為寒熱交界之所 。 然有偏於表者則寒多 。 偏於里者則熱多 。 而用藥須與之相稱 。 庶陰陽和平 。 而邪氣頓解 。 否則寒多而益其寒 。 熱多而助其熱 。 藥既不平 。 病益增劇 。 此非不和也 。 和之而不得寒熱多寡之宜者也 。 然又有當和而和 。 而不知稟質之虛實者 。 何也 。 夫客邪在表 。 譬如賊甫入門 。 豈敢遽登吾堂 。 而入吾室 。 必窺其堂奧空虛 。 乃乘隙而進 。 是以小柴胡用人參者 。 所以補正氣 。 使正氣旺 。 則邪氣所容 。 自然得汗而解 。 蓋由是門入 。 復由是門出也 。 亦有表邪失汗 。 腠理致密 。 賊無出路 。 由此而傳入少陽 。 熱氣漸盛 。 此不關本氣之虛 。 故有不用人參 。 而和解自愈者 。 是知病有虛實 。 法有變通 。 不可誤也 。 然又有當和而和 。 而不知藏府之燥濕者 。 何也 。 如病在少陽 。 而口不渴 。 大便如常 。 是津液 。 未傷 。 清潤之藥 。 不宜太過 。 而半夏生薑皆可用也 。 若口大渴 。 大便漸結 。 是邪氣將入於陰 。 律液漸少 。 則辛燥之藥可除 。 而花粉瓜蔞 。 有必用矣 。 (按此係柴胡白虎合方所宜 。 非花粉瓜蔞 。 輕淡之品 。 所能治也 。 )所謂藏府有燥濕之不同者 。 此也 。 然又有當和而和 。 而不知邪之兼併者 。 何也 。 假如邪在少陽 。 而太陽陽明證未罷 。 (按此用熱論之義 。 )是少陽兼表邪也 。 小柴胡中 。 須加表藥 。 仲景有柴胡加桂枝之例矣 。 又如邪在少陽 。 而兼裡熱 。 則使閉讝語燥渴之證生 。 小柴胡中 。 須兼里藥 。 仲景有柴胡加芒硝之例矣 。 (按此遺大柴胡者 。 何 。 )又三陽合病 。 合目則汗 。 面垢讝語遺尿者 。 用白虎湯和解之 。 蓋三陽合病 。 必連胃府 。 故以辛涼之藥 。 內清本府 。 外徹肌膚 。 令三經之邪 。 一同解散 。 是又專以清劑為和矣 。 所謂邪有兼併者 。 此也 。 由是推之 。 有清而和者 。 有溫而和者 。 有消而和者 。 有補而和者 。 有燥而和者 。 有潤而和者 。 有兼表而和者 。 有兼攻而和者 。 和之義則一 。 而和之法 。 變化無窮焉 。 知斯意者 。 則溫熱之治 。 瘟疫之方 。 時行痎瘧 。 皆從此推廣之 。 不難應手而愈矣 。 世人漫曰和解 。 而不能盡其和之法 。 將有增氣助邪 。 而益其爭 。 堅其病者 。 和云乎哉 。 (醫學心悟 。 )
按成聊攝以小柴胡 。 目為和解 。 稍失仲景之旨 。 而後世沿襲 。 不知其非 。 然如普明論 。 其大旨固無所妨也 。 (詳和解二字 。 見桂枝湯條 。 而小承氣 。 調胃承氣條 。 並有和字 。 然則諸劑中皆有和 。 不可專屬柴胡 。 但柴胡 。 較之三法則和緩 。 故聊攝遂為其說乎 。 )本草經曰 。 柴胡 。 味苦乎 。 名醫曰 。 微寒無毒 。 知是清涼中之和者 。 其性啟達郁陽 。 能清不表不里之熱 。 故又能涼血熱 。 (楊仁齋活人總括 。 論柴胡治血熱 。 既錄在傷寒廣要 。 )又能和肝氣 。 又配之補藥 。 能治虛熱 。 其用甚博 。 不可枚舉 。 然錢天來傷寒溯源集曰 。 雖後人之補中益氣湯 。 及逍遙散之類 。 其升發清陽 。 開解鬱結之義 。 亦皆不離小柴胡之旨也 。 此言確矣 。 但世或有安其平穩 。 濫用誤人者 。 亦是仁齋所論 。 而程郊倩傷寒後條辨 。 及醫宗金鑑 。 並有其戒 。 不可不審也 。 (仁齋說 。 亦錄廣要中 。 程氏 。 金鑑 。 載在傷寒論輯義仍不贅 。 )
又按吳又可以為溫疫邪初犯募原 。 宜用達原飲 。 方中檳榔厚朴草果三味 。 協力直達其巢穴 。 使邪氣潰敗 。 速離募原云云 。 考又可本從瘧論立見 。 而此方亦胚胎於療瘧清脾諸湯 。 今質之視聽 。 在京師則盛稱其有驗 。 如東都則用之少效 。 蓋地氣之使然也 。 然募原即半表半裡之位 。 而其得病 。 實為少陽 。 乃是柴胡所主 。 豈須他求乎 。 如三消飲證 。 亦系大柴胡所宜 。 而其方泛雜 。 尤覺無謂矣 。 又可務急立言 。 故制此諸方 。 而以柴胡僅為餘熱之治 。 庶幾學者勿拘執焉 。
又曰 。 清者 。 清其熱也 。 藏府有熱則清之 。 經云 。 熱者寒之 。 是已 。 然有當清不清誤人者 。 有不當清而清誤人者 。 有當清而清之 。 不分內傷外感 。 以誤人者 。 有當清而清之 。 不量其人 。 不量其證 。 以誤人者 。 是不可不察也 。 夫六淫之邪 。 除中寒寒濕外 。 皆不免於病熱 。 熱氣熏蒸 。 或見於口舌唇齒之間 。 或見於口渴便溺之際 。 灼知其熱而不清 。 則斑黃狂亂 。 厥逆吐衄 。 諸證叢生 。 不一而足 。 此當清不清之誤也 。 然又有不當清而清者 。 何也 。 有加努力辛苦之人 。 中氣大虛 。 發熱倦怠 。 心煩溺赤 。 名曰虛火 。 蓋春生之令不行 。 無陽以護其營衛 。 與外感熱證 。 相隔霄壤 。 又有陰虛勞瘵之證 。 日晡潮熱 。 與夫產後血虛 。 發熱煩躁 。 證象白虎 。 誤服白虎者難救 。 更有命門火衰 。 浮陽上泛 。 有似於火者 。 又有陰盛隔陽 。 假熱之證 。 其人面赤狂燥 。 欲坐臥泥水中 。 或數日不大便 。 或舌黑而潤 。 或脈反洪大 。 崢崢然鼓擊於指下 。 按之豁然而空者 。 或口渴欲得冷飲 。 而不能下 。 或曰下元虛冷 。 頻飲熱湯以自救 。 世俗不識 。 誤投涼藥 。 下咽即危矣 。 此不當清而清之誤也 。 然又有清之而不分內傷外感者 。 何也 。 蓋風寒閉火 。 則散而清之 。 經云 。 火鬱發之 。 是也 。 暑熱傷氣 。 則補而清之 。 東垣清暑益氣湯 。 是也 。 濕熱之火 。 則或散或滲 。 或下而清之 。 開鬼門 。 清淨府 。 除陳莝 。 是也 。 燥熱之火 。 則潤而清之 。 通大便也 。 傷食積熱 。 則消而清之 。 食去火自平也 。 惟夫傷寒傳入胃府 。 熱勢如蒸 。 自汗口渴 。 飲冷而能消水者 。 藉非白虎湯之類 。 鮮克有濟也 。 更有陽盛拒陰之證 。 清藥不入 。 到口隨吐 。 則以薑汁些少為引 。 或薑製黃連 。 反佐以取之 。 所謂寒因熱用 。 是也 。 此外感實火之清法也 。 若夫七情氣結 。 喜怒憂思悲恐驚 。 互相感觸 。 火從內發 。 丹溪治以越鞠丸 。 開六郁也 。 立齋主以逍遙散 。 調肝氣也 。 意以一方治木鬱 。 而諸郁皆解也 。 然經云 。 怒則氣上 。 喜則氣緩 。 悲則氣消 。 恐則氣下 。 驚則氣亂 。 思則氣結 。 逍遙一方 。 以之治氣上氣結者 。 固為相宜 。 而於氣緩氣消氣亂氣下之證 。 恐猶未合 。 蓋氣虛者必補 。 其氣 。 血虛者必滋其血 。 氣旺血充 。 而七情之火 。 攸焉以平 。 至若真陰不足 。 而火上炎者 。 壯水之主 。 以鎮陽光 。 真陽不足 。 而火上炎者 。 引火歸原 。 以導龍入海 。 此內傷虛火之治法也 。 或者曰 。 病因於火 。 而以熱藥治之 。 何也 。 不知外感之火 。 邪火也 。 人火也 。 有形之火 。 後天之火也 。 得水則滅 。 故可以水折 。 內傷之火 。 虛火也 。 龍雷之火也 。 無形之火 。 先天之火也 。 得水則炎 。 故不可以水折 。 譬如龍得水而愈奮飛 。 雷因雨而益震動 。 陰蒙沉晦之氣 。 光焰燭天 。 必俟云收日出 。 而龍雷各歸其宅耳 。 是以虛火可補 。 而不可瀉也 。 其有專用參耆 。 而不用八味者 。 因其穴宅無寒也 。 其有專用六味 。 而不用桂附者 。 因其穴宅無水也 。 補則同 。 而引之者稍不同耳 。 蓋外感之火 。 以涼為清 。 內傷之火 。 以補為清也 。 然又有清之而不量其人者 。 何也 。 夫以壯實之人 。 而患實熱之證 。 清之稍重 。 尚為無礙 。 若本體素虛 。 藏府本寒 。 飲食素少 。 腸胃虛滑 。 或產後病後 。 房室之後 。 即有熱證 。 亦宜少少用之 。 寧可不足 。 不使有餘 。 或餘熱未清 。 即以輕藥代之 。 庶幾病去人安 。 倘清劑過多 。 則療熱未已 。 而寒生焉 。 此清之貴量其人也 。 然又有清之不量其證者 。 何也 。 夫以大熱之證 。 而清劑太微 。 則病不除 。 微熱之證 。 而清劑太過 。 則寒證即至 。 但不及猶可再清 。 太過則將醫藥矣 。 且凡病清之而不去者 。 猶有法焉 。 壯水是也 。 王太僕云 。 大熱而甚 。 寒之不寒 。 是無水也 。 當滋其腎 。 腎水者 。 天真之水也 。 取我天真之水 。 以制外邪 。 何邪不服 。 何熱不除 。 而又何必沾沾於寒涼 。 以滋罪戾乎 。 由是觀之 。 外感之火 。 尚當滋水以制之 。 而內傷者 。 更可知矣 。 大抵清火之藥 。 不可久恃 。 必歸本於滋陰 。 滋陰之法 。 又不能開胃扶脾 。 以恢復元氣 。 則參苓耆術 。 亦當酌量而用 。 非曰清後必補 。 但元氣無虧者 。 可以不補 。 元氣有虧 。 必須補之 。 俟其飲食漸進 。 精神爽慧 。 然後止藥 。 可也 。 此清之貴量其證也 。 總而言之 。 有外感之火 。 有內傷之火 。 外感為實 。 內傷為虛 。 來路不同 。 治法迥別 。 寧曰熱者寒之 。 遂足以畢醫家之能事也乎 。 (同上)
按清涼之治 。 為熱氣散漫 。 非汗下所對者而設 。 外臺秘要 。 引崔氏曰 。 若秘而錯語者 。 宜服承氣湯 。 通利而錯語者 。 宜服四味黃連除熱湯 。 (按即黃連解毒湯 。 )危達齋得效方曰 。 至於諸熱為治 。 有泛熱 。 有實熱 。 泛熱者 。 荊芥薄荷梔子黃芩等 。 投之正其所宜 。 實熱者 。 非大黃芒硝 。 則不能效 。 二家之說 。 其義可見矣 。 又羅謙甫衛生寶鑑瀉熱門 。 分為六類 。 曰上焦熱 。 (涼膈散 。 龍腦雞蘇丸 。 洗心散 。 )中焦熱 。 (調胃承氣湯 。 瀉脾散 。 貫眾散 。 )下焦熱 。 (大承氣湯 。 三才封髓丹 。 滋腎丸 。 )氣分熱 。 (柴胡飲子 。 白虎湯 。 )血分熱 。 (桃仁承氣湯 。 清涼四順飲子 。 )通治三焦甚熱之氣 。 (三黃丸 。 黃連解毒湯 。 )此未為至當矣 。 今審考之 。 傷寒清法 。 大端有三 。 曰柴胡 。 曰白虎 。 曰梔豉 。 是也 。 柴胡清少陽之熱 。 (既論於前 。 )白虎清陽明之熱 。 中無燥屎者 。 梔豉清上焦之熱 。 而黃連解毒湯 。 為其變方 。 在今則彼為便 。 蓋白虎治熱邪陷胃 。 焦灼津液者 。 解毒治熱鬱心膈 。 或爍筋髓者 。 二方所主 。 其位不同 。 苟錯用之 。 必令熱氣纏綿不解 。 如柴胡與解毒 。 則其證情機 。 殆無大異矣 。 (大抵白虎證 。 舌燥至裂 。 反無胎 。 渴欲冷水 。 脈洪滑 。 大汗出 。 解毒證 。 舌燥黑胎 。 不渴 。 脈弦數 。 汗不出 。 或上部僅出 。 )雜病清法 。 其等不一 。 丹砂牛黃之清心 。 梔子龍膽之清肝 。 桑白地骨之清肺 。 生苄犀角之於血熱 。 鱉甲胡連之於骨熱 。 菊花薄荷之於上熱 。 茵陳之於發黃 。 香薷之於中暑之類 。 皆各有相適 。 須熟察而精處焉 。
又按外臺秘要 。 崔氏引阮河南曰 。 療天行 。 凡除熱解毒 。 無過苦酸之物 。 故多用苦參青葙艾(按千金 。 此有梔子 。 )葶藶苦酒烏梅之屬 。 此其要也 。 夫熱盛非苦酸之物 。 則不能愈 。 熱在身中 。 既不時治 。 治之又不用苦酢之藥 。 如救火不以水 。 必不可得脫免也 。 千金翼方曰 。 嘗見太醫療傷寒 。 惟大青知母等諸冷物 。 極與仲景本意相反 。 湯藥雖行 。 百無一效 。 此二說相反 。 均有所偏矣 。 又楊仁齋直指方積熱論曰 。 凡熱皆出於心 。 熱甚則能傷血 。 熱出於心 。 洗心散所不可闕 。 熱能傷血 。 四順清涼飲 。 又不可無 。 程若水醫彀彀之 。 曰退熱之法 。 全在清心 。 必用麥門冬燈草白朮茯苓 。 蓋心者 。 一身之主宰 。 而萬事之本根 。 萬令從心 。 心不清 。 則妄動而熱不退 。 然熱甚能傷血 。 血滯則氣鬱 。 而熱愈不退 。 退熱之法 。 所以又在調血 。 法用川芎當歸 。 若夫陽浮於外 。 則當斂而降之 。 法用參苓白朮散 。 薑棗煎服 。 仁齋又曰 。 退熱用涼藥 。 不可十分盡 。 或餘熱些少未去 。 不足關心 。 自然無事 。 否則熱去則寒起 。 古人戒之 。 一方 。 多用川芎茯苓甘草 。 少用白朮 。 粗末水煎 。 病後和胃 。 收斂浮陽 。 屢試得效 。 二家之言 。 亦非通論 。 姑錄備考 。
又按十劑中有濕劑 。 李瀕湖本草綱目 。 改作潤劑 。 曰 。 風熱燥甚 。 則血液枯涸 。 而為燥病 。 上燥則渴 。 下燥則結 。 筋燥則強 。 皮燥則揭 。 肉燥則裂 。 骨燥則枯 。 肺燥則痿 。 腎燥則消 。 凡麻仁阿膠膏潤之屬 。 皆潤劑也 。 養血則當歸地黃之屬 。 生津則麥門冬栝樓根之屬 。 益精則蓯蓉枸杞之屬 。 蓋病屬燥者 。 原其源委 。 非虛則熱 。 (前人或論秋燥證 。 拙著察病通義辨之 。 )故潤劑亦不過於補清二法中 。 錯綜為劑 。 故今不別揭 。
溫法
程普明曰 。 溫者 。 溫其中也 。 藏受寒侵 。 必須溫劑 。 經云 。 寒者熱之 。 是已 。 然有當溫不溫誤人者 。 即有不當溫而溫 。 以誤人者 。 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 。 以誤人者 。 有當溫而溫之 。 不量其人 。 不量其證與其時 。 以誤人者 。 是不可不審也 。 天地殺厲之氣 。 莫甚於傷寒 。 其自表而入者 。 初時即行溫散 。 則病自除 。 若不自表入 。 而直中陰經者 。 名曰中寒 。 (按直中陰證 。 即表寒 。 此言殊不了 。 )其證惡寒厥冷 。 口鼻氣冷 。 或冷汗自出 。 嘔吐瀉利 。 或腹中急痛 。 厥逆無脈 。 下利清穀 。 種種寒證並見 。 法當溫之 。 又或寒濕侵淫 。 四肢拘急 。 發為痛痹 。 亦宜溫散 。 此當溫而溫者也 。 然又有不當溫而溫者 。 何也 。 如傷寒熱邪傳裡 。 口燥咽乾 。 便閉讝語 。 以及斑黃狂亂 。 衄吐便血諸證 。 其不可溫 。 固無論矣 。 若乃病熱已深 。 厥逆漸進 。 舌則乾枯 。 反不知渴 。 又或挾熱下利 。 神昏氣弱 。 或脈來澀滯 。 反不應指 。 色似煙燻 。 形如槁木 。 近之無聲 。 望之似脫 。 甚至血液衰耗 。 筋脈拘攣 。 但唇口齒舌乾燥 。 而不可解者 。 此為真熱假寒之候 。 世俗未明亢害承製之理 。 誤投熱劑 。 下咽即敗矣 。 更有鬱熱內蓄 。 身反惡寒 。 濕熱脹滿 。 皮膚反冷 。 中暑煩心 。 脈虛自汗 。 燥氣焚金 。 痿軟無力者 。 皆不可溫 。 又有陰虛脈細數 。 陽乘陰而吐血者 。 亦不可溫 。 溫之則為逆候 。 此所謂不當溫而溫者也 。 然又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者 。 何也 。 假如冬令傷寒 。 則溫而散之 。 冬令傷風 。 則溫而解之 。 寒痰壅閉 。 則溫而開之 。 冷食所傷 。 則溫而散之 。 至若中寒暴痛 。 大便反鞕 。 溫藥不止者 。 則以熱劑下之 。 時當暑月 。 而納涼飲冷 。 暴受寒侵者 。 亦當溫之 。 體虛挾寒者 。 溫而補之 。 寒客中焦 。 理中湯溫之 。 寒客下焦 。 四逆湯溫之 。 (按以四逆為下焦治 。 非是 。 )又有陰盛格陽於外 。 溫藥不效者 。 則以白通湯 。 加人尿豬膽汁 。 反佐以取之 。 經云 。 熱因寒用 。 是已 。 (按此非反治 。 輯義有辨 。 )復有真虛挾寒 。 命門火衰者 。 必須補其真陽 。 太僕有言 。 大寒而盛 。 熱之不熱 。 是無火也 。 當補其心 。 此心字指命門而言 。 仙經所謂 。 七節之旁 。 中有小心 。 是也 。 (按心字指命門 。 失太僕之意 。 又仙經 。 當改作內經 。 )書曰 。 益心之陽 。 寒亦通行 。 滋腎之陰 。 熱之猶可是也 。 然而醫家有溫熱之溫 。 有溫存之溫 。 參耆歸術 。 和平之性 。 溫存之溫也 。 春日煦煦 。 是也 。 附子薑桂 。 辛辣之性 。 溫熱之溫也 。 夏日烈烈 。 是也 。 和煦之日 。 人人可近 。 燥烈之日 。 非積雪凝寒 。 開冰解凍 。 不可近也 。 更有表裡皆寒之證 。 始用溫藥 。 裡寒頓除 。 表邪未散 。 復傳經絡 。 以致始為寒中 。 而其後轉變為熱中者 。 容或有之 。 藉非斟酌時宜 。 對證投劑 。 是先以溫藥救之者 。 繼以溫藥賊之矣 。 亦有三陰直中 。 初無表邪 。 (按直中陰證 。 必初有表邪 。 )而溫劑太過 。 遂令寒退熱生 。 初終異轍 。 是不可以不謹 。 所謂溫之貴得其法者 。 此也 。 然又有溫之不量其人者 。 何也 。 夫以氣虛無火之人 。 陽氣素微 。 一旦客寒乘之 。 則溫劑宜重 。 且多服亦可無傷 。 若其人平素火旺 。 不喜辛溫 。 或曾有陰虛失血之證 。 不能用溫者 。 即中新寒 。 溫藥不宜太過 。 病退則止 。 不必盡劑 。 斯為克當其人矣 。 若論其證 。 寒之重者 。 微熱不除 。 寒之輕者 。 過熱則亢 。 且溫之與補 。 有相兼者 。 有不必相兼者 。 虛而且寒 。 則兼用之 。 若寒而不虛 。 即專以溫藥主之 。 丹溪云 。 客寒暴痛 。 兼有積寒者 。 可用桂附 。 不可遽用人參 。 蓋溫即是補 。 予遵其法 。 先用薑桂溫之 。 審其果虛 。 然後以參朮輔之 。 是以屢用屢驗 。 無有差忒 。 此溫之貴量其證也 。 若論其時 。 盛夏之月 。 溫劑宜輕 。 時值隆冬 。 溫劑宜重 。 然亦有時當盛暑 。 而得虛寒極重之證 。 曾用參附煎膏 。 而治愈者 。 此舍時從證法也 。 譬如霜降以後 。 禁用白虎 。 然亦有陽明證 。 蒸熱自汗 。 讝語煩燥 。 口渴飲冷者 。 雖當雨雪飄搖之際 。 亦曾用白虎治之而痊安 。 但不宜太過耳 。 此溫之貴量其時 。 而清劑可類推已 。 邇時醫者 。 群尚溫補 。 痛戒寒涼 。 且曰 。 陽為君子 。 陰為小人 。 又曰 。 陽明君子 。 苟有過人必知之 。 誠以知之 。 而即為補救 。 猶可言也 。 不思藥以療病 。 及轉而療藥 。 則病必增劇 。 而成危險之候 。 又況桂枝下咽 。 陽盛則殆 。 承氣入胃 。 陰盛以敗 。 安危之機 。 禍如反掌 。 每多救援弗及之處 。 仁者鑑此 。 顧不痛歟 。 願吾醫者精思審處 。 晰理不差於毫釐 。 用藥悉歸於中正 。 俾偏陰偏陽之藥 。 無往不底於中和 。 斯為善治 。 噫可不勉哉 。 (醫學心悟 。 )
張景岳曰 。 凡用熱之法 。 如乾薑能溫中 。 亦能散表 。 嘔惡無汗者宜之 。 肉桂能行血 。 善達四肢 。 血滯多痛者宜之 。 吳茱萸善暖下焦 。 (按此句不穩 。 )腹痛泄瀉者極妙 。 肉豆蔻可溫脾腎 。 飧泄滑利者最奇 。 胡椒溫胃和中 。 其類近於蓽茇 。 丁香止嘔利氣 。 其暖過於豆仁 。 補骨脂性降而善閉 。 古能納氣定喘 。 止帶濁泄瀉 。 製附子性行如酒 。 故無處不至 。 能救急回陽 。 (按仲景回陽方中 。 必用生附 。 )至若半夏南星細辛烏藥良薑香附木香茴香仙茅巴戟之屬 。 皆性溫之當辨者 。 然用熱之法 。 尚有其要 。 以散兼溫者 。 散寒邪也 。 以行兼溫者 。 行寒滯也 。 以補兼溫者 。 補虛寒也 。 第多汗者忌姜 。 姜能散也 。 (按此說泥 。 )失血者忌桂 。 桂動血也 。 氣短氣怯者忌故紙 。 故紙降氣也 。 大凡氣香者 。 皆不利於氣虛證 。 味辛者 。 多不利於見血證 。 所當慎也 。 是用熱之概也 。 (景岳全書 。 )
按藥之過熱者必燥 。 如烏頭之散寒濕 。 輕粉之除黴毒 。 皆是已 。 又朱丹溪局方發揮 。 辨燥熱之弊云 。 蓋以熱藥治寒病 。 苟無寒藥為之嚮導佐使 。 則病拒藥 。 而扦格不入 。 謂之遠熱者行之以寒也 。 此概論耳 。
消法
程普明曰 。 消者 。 去其壅也 。 藏府筋絡肌肉之間 。 本無此物 。 而忽有之 。 必為消散 。 乃得其平 。 經云 。 堅者削之 。 是已 。 然有當消不消誤人者 。 有不當消而消誤人者 。 有當消而消之 。 不得其法 。 以誤人者 。 有消之而不分部分 。 以誤人者 。 有消之而不辨夫積聚之原 。 有氣血積食 。 停痰蓄水 。 癰膿蟲蠱勞瘵 。 與夫痃癖癥瘕 。 七疝胞痹 、 腸覃石瘕 。 以及前後二陰諸疾 。 以誤人者 。 是不可不審也 。 凡人起居有常 。 飲食有節 。 和平恬淡 。 氣血周流 。 穀神安暢 。 病安從來 。 惟夫一有不慎 。 則六淫外侵 。 七情內動 。 飲食停滯 。 邪日留止 。 則諸證生焉 。 法當及時消導 。 俾其速散氣行 。 則愈耳 。 倘遷延日久 。 積氣盤踞堅牢 。 日漸強大 。 有欲拔不能之勢 。 雖有智者 。 亦難為力 。 此當消不消之過也 。 然亦有不當消而消者 。 何也 。 假如氣虛中滿 。 名之曰鼓 。 腹皮膨急 。 中空無物 。 取其形如鼓之狀 。 而因以名之 。 此為敗證 。 必須填實 。 庶乎可消 。 與蠱證之為蟲為血 。 內實而有物者 。 大相徑庭 。 (按此說蠱證 。 與古義異 。 )又如脾虛水腫 。 土衰不能制水也 。 非補土不可 。 真陽大虧 。 火衰不能生土者 。 非溫暖命門不可 。 又有脾虛食不消者 。 氣虛不能運化 。 而生痰者 。 腎虛水泛為痰者 。 血枯而經水斷絕者 。 皆非消導所可行 。 而或妄用之 。 誤人多矣 。 所謂不當消而消者 。 此也 。 然又有當消而消之不得其法者 。 何也 。 夫積聚癥瘕之證 。 有初中末之三法焉 。 當其邪氣初客 。 所積未堅 。 則先消之 。 而後和之 。 及其所積日久 。 氣鬱漸深 。 濕熱相生 。 塊因漸大 。 法從中治 。 當祛濕熱之邪 。 削之耎之 。 以底於平 。 但邪氣久客 。 正氣必虛 。 須以補瀉疊相為用 。 如薛立齋用歸脾湯 。 送下蘆薈丸 。 予亦嘗用五味異功散 。 佐以和中丸 。 皆攻補並行 。 中治之道也 。 若夫塊消及半 。 便從未治 。 不使攻擊 。 但補其氣調其血 。 導達其經脈 。 俾營衛流通 。 而塊自消矣 。 凡攻病之藥 。 皆損氣血 。 不可過也 。 此消之之法也 。 然又有消之而不明部分者 。 何也 。 心肝脾肺腎 。 分布五方 。 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膽與膻中 。 皆附麗有常所 。 而皮毛肌肉筋骨 。 各有淺深 。 凡用湯丸膏散 。 必須按其部分 。 而君臣佐使 。 駕馭有方 。 使不得移 。 則病處當之 。 不至誅伐無過矣 。 此醫門第一義也 。 而於消法為尤要 。 不明乎此 。 而妄行克削 。 則病未消 。 而元氣已消 。 其害可勝言哉 。 況乎積聚之原 。 有氣血食積 。 停痰蓄水 。 癰膿蟲蠱癆瘵 。 與夫痃癖癥瘕 。 七疝胞痹 。 腸覃石瘕 。 以及前後二陰諸疾 。 各各不同 。 若不明辨 。 為害匪輕 。 予因約略而指數之 。 夫積者 。 成於五藏 。 推之不移者也 。 聚者 。 成於六府 。 推之則移者也 。 其忽聚忽散者 。 氣也 。 痛有定處 。 而不散者 。 血也 。 得食則痛 。 噯腐吞酸者 。 食積也 。 腹有塊 。 按之而耎者 。 痰也 。 先足腫 。 後及腹者 。 水也 。 先腹滿 。 後及四肢者 。 脹也 。 痛引兩脅 。 咳而吐涎者 。 停飲也 。 咳而胸痛 。 吐膿腥臭者 。 肺癰也 。 當胃而痛 。 嘔而吐膿者 。 胃脘癰也 。 當臍而痛 。 小便如淋 。 轉側作水聲者 。 腸癰也 。 增寒壯熱 。 飲食如常 。 身有痛偏著一處者 。 外癰也 。 病人嗜食甘甜或異物 。 飢時則痛 。 唇之上下 。 有白斑點者 。 蟲也 。 蟲有九 。 濕熱所生 。 而為蛇為鱉 。 則血之所成也 。 胡以知為蛇鱉 。 腹中如有物動 。 而痛不可忍 。 吃血故也 。 (按前人或有是說 。 要屬胡談 。 )又嶺南之地 。 以蠱害人 。 施於飲食 。 他方之蠱 。 多因近池飲冷 。 陰受蛇𧈭之毒也 。 病人咳嗽痰紅 。 抑抑不樂 。 畏見人 。 喉癢而咳劇者 。 癆瘵生蟲也 。 (按此似以殺蟲屬消法 。 然彼自一法 。 程氏不免牽湊 。 )痃如弓弦 。 筋病也 。 癖則隱癖附骨之病也 。 症則有塊可徽 。 積之類也 。 瘕者 。 或有或無 。 痞氣之類也 。 少腹如湯沃 。 小便澀者 。 胞痹也 。 痛引睪丸 。 疝也 。 女人經水自行 。 而腹塊漸大如懷子者 。 腸覃也 。 經水不行 。 而腹塊漸大 。 並非妊者 。 石瘕也 。 有妊無妊 。 可於脈之滑澀辨之也 。 至於濕熱下墜 。 則為陰菌陰蝕陰挺下脫 。 陰莖腫爛之類 。 而虛火內爍庚金 。 則為痔漏為懸癰為藏毒 。 種種見證 。 不一而足 。 務在明辨證候 。 按法而消之也 。 (按濕熱下墜諸證 。 豈特消法所治乎 。 )醫者以一消字 。 視為泛常 。 而不知其變化曲折 。 較他法為尤難 。 則奈何不詳稽博考 。 以盡濟時之仁術也耶 。 (醫學心悟)
按消之為義廣矣 。 凡病實於裡者 。 攻而去之 。 此正治也 。 其兼虛 。 則補而行之 。 此奇治也 。 然更有虛實相半 。 攻有所過 。 補有所壅者 。 於是有消法之設焉 。 其類有四 。 曰磨積 。 曰化食 。 曰豁痰 。 曰利水 。 是也 。 蓋此四法 。 除利水外 。 其藥應病愈 。 不似吐下之有形跡 。 如內消然 。 故名之為消焉 。 而又或與攻配用 。 或與補並行 。 各有所適 。 要均中治之道也 。 硇砂檳榔之於氣積 。 乾漆鱉甲之於血積 。 蘆薈蕪荑之於疳積之類 。 是磨積之例也 。 停食有舊新之別 。 舊食則阿魏紅丸之類 。 新食則曲蘗平胃之類 。 更和蘿蔔之於傷面 。 山楂之於傷肉之類 。 所傷既異 。 則其藥亦殊 。 是化食之例也 。 痰涎有冷有熱 。 冷痰之治 。 以小青龍為祖 。 熱痰之治 。 以小陷胸為源 。 是豁痰之例也 。 水飲內蓄 。 其在中焦者 。 為渴為嘔 。 為下利 。 為心腹痛 。 證候多端 。 大抵苓朮半吳 。 為之主藥 。 其在下焦者 。 虛冷則溫而導之 。 如腎氣丸 。 濕熱則清而泄之 。 如八正散 。 是已 。 水飲外溢者 。 必為胕腫 。 輕則徒事淡滲 。 重則從其虛實而施劑 。 嚴子禮所謂 。 陰水宜溫暖之劑 。 如實脾散復元丹 。 陽水宜清平之藥 。 如疏鑿飲子 。 鴨頭丸者 。 是已 。 是利水之例也 。 消之不一如此 。 詎可不為審辨乎 。 程氏所論 。 猶失粗略 。 姑存之已 。
又按戴復庵證治要訣曰 。 治淋之法 。 除的然虛冷之處 。 其餘諸證 。 若用本題藥不效 。 便宜施以調氣之劑 。 蓋津道之逆順 。 皆一氣之通塞為之也 。 (云云)如不效 。 但宜投以益血之方 。 蓋小便者 。 血之餘也 。 血苟充滿 。 則滋腴下潤 。 自然流通 。 又易思蘭醫案 。 治氣鬱二便秘曰 。 氣鬱不行 。 則升降失職 。 是以下竅秘結 。 二便不順 。 吸門不開 。 幽門不通 。 正此謂也 。 闢如注水之器 。 閉其上竅 。 則下竅不通 。 水安從出 。 乃不治上部 。 而專治下部 。 攻之愈急 。 則元氣愈陷 。 二便可由而利耶 。 (按續醫說 。 讀易悟治法條 。 其意稍近 。 宜參 。 )又張景岳類經曰 。 二便之治 。 小便尤難 。 但知氣化則能出矣之意 。 則大腸之血燥者 。 不在硝黃 。 而膀胱之氣閉者 。 又豈在五苓之類 。 斯三說 。 欲用消導之際 。 所宜留意也 。 仍附之 。
又按十劑中 。 有通劑滑劑燥劑 。 俱是消法已 。 又近時李一亭著醫綱提要 。 立醫學大綱一十六字法門 。 而其燥濕門 。 分為潤燥利濕 。 蓋利濕 。 亦消法也 。
澀法鎮法
張戴人曰 。 所謂澀劑者 。 寢汗不禁 。 澀以麻黃根防己 。 滑泄不已 。 澀以豆蔻枯白礬木賊烏魚骨罌粟殼 。 凡酸味亦同乎澀者 。 收斂之意也 。 喘嗽上奔 。 以虀汁烏梅煎寧肺者 。 皆酸澀劑也 。 然此數種 。 當先論其本 。 以攻去其邪 。 不可執一以澀便為萬全也 。 (事親)
李瀕湖曰 。 脫者 。 氣脫也 。 血脫也 。 精脫也 。 神脫也 。 脫則散而不收 。 故用酸澀溫平之藥 。 以斂其耗散 。 汗出亡陽 。 精滑不禁 。 泄痢不止 。 大便不固 。 小便自遺 。 久嗽亡津 。 皆氣脫也 。 下血不已 。 崩中暴下 。 諸大亡血 。 皆血脫也 。 牡蠣龍骨海螵蛸 。 五倍子五味子烏梅榴皮訶黎勒罌粟殼蓮房棕灰赤石脂麻黃根之類 。 皆澀藥也 。 氣脫兼以氣藥 。 血脫兼以血藥 。 及兼氣藥 。 氣者 。 血之帥也 。 脫陽者見鬼 。 脫陰者目盲 。 此神脫也 。 非澀藥所能收也 。 (本草綱目 。 )
張景岳曰 。 固方之制 。 固其泄也 。 如久嗽為喘 。 而氣泄於上者 。 宜固其肺 。 久遺成淋 。 而精脫於下者 。 宜固其腎 。 小水不禁者 。 宜固其膀胱 。 大便不禁者 。 宜固其腸藏 。 汗泄不止者 。 宜固其皮毛 。 血泄不止者 。 宜固其營衛 。 凡因寒而泄者 。 當固之以熱 。 因熱而泄者 。 當固之以寒 。 總之在上者 。 在表者 。 皆宜固氣 。 氣主在肺也 。 在下者 。 在裡者 。 皆宜固精 。 精主在腎也 。 然虛者可固 。 實者不可固 。 久者可固 。 暴者不可固 。 當固不固 。 則滄海亦將竭 。 不當固而固 。 則閉門延寇也 。 二者俱當詳酌之 。 (景岳全書 。 )
按仲景之於澀 。 啻赤石脂禹餘糧湯 。 桃花湯 。 二方而已 。 蓋人身氣血 。 本貴流通 。 故有些邪壅 。 輕用兜住 。 則正邪俱被堵塞 。 坐為變證 。 且極虛極脫 。 自非溫補 。 不能收攝 。 是以澀法僅為一處專脫者設 。 要為不得已之策 。 乃仲景之所以少用也 。 程若水醫彀曰 。 治病之法 。 先去病 。 然後可用收澀 。 如浣衣然 。 先去垢膩 。 然後可加粉飾也 。 所以粟殼龍骨之藥 。 不可輕用 。 此說不穩 。 但末句可取 。
張戴人曰 。 所謂重劑者 。 鎮縋之謂也 。 其藥則硃砂水銀沉香水石黃丹之倫 。 以其體重故也 。 久病咳嗽 。 涎潮於上 。 咽喉不利 。 形羸 。 不可峻攻 。 以此縋之 。 故內經曰 。 重者因而減之 。 貴其漸也 。 (事親 。 按經言重者 。 是病重之義 。 非指重縋 。 )
李瀕湖曰 。 重劑凡四 。 有驚則氣亂 。 而魂氣飛揚 。 如喪神守者 。 有怒則氣逆 。 而肝火激烈 。 病狂善怒者 。 並雄黃鐵粉 。 以平其肝 。 有神不守舍 。 而多驚健忘 。 迷惑不寧者 。 宜硃砂紫石英之類 。 以鎮其心 。 有恐則氣下 。 精志失守 。 而畏如人將捕者 。 宜磁石沉香之類 。 以安其腎 。 大抵重劑 。 壓浮火而墜痰涎 。 不獨治怯也 。 故諸風掉眩 。 及驚癇痰喘之病 。 吐逆不止 。 及反胃之病 。 皆浮火痰涎為害 。 俱宜重劑以墜之 。 (本草綱目 。 )
按心神失守 。 龍骨牡蠣 。 以收固之 。 諸逆上衝 。 硃砂鐵粉 。 以墜壓之 。 然則鎮法 。 亦澀法之類也 。 至真要大論曰 。 高者抑之 。 又曰 。 驚者平之 。 並重縋之謂矣 。 蓋腳氣上入 。 及奔豚疝氣之類 。 亦重縋所宜 。 如養正丹 。 黑錫丹 。 其效最著 。 鄭端友全嬰方論 。 載交泰丹 。 治小兒因吐瀉之後 。 變成慢驚 。 累服熱藥 。 上熱下冷 。 涎鳴氣粗 。 服藥雖多 。 止在鬲上 。 不入中下 。 此意殆足通他病矣 。 (其方 。 用黑鉛硫黃鐵液粉等十二味 。 )雖然金石之藥 。 宜暫用而不可久用 。 王中陽養生主論 。 稱鎮墜久服 。 則陽亢陰消 。 果為下虛 。 瀕湖於鉛丹條云 。 性帶陰毒 。 不可多服 。 恐傷心胃 。 俱可為鑑矣 。
殺蟲
吳鶴臯曰 。 古方殺蟲 。 如雷丸貫眾乾漆蠟塵百部鉛灰 。 皆其所常用也 。 有加附子乾薑者 。 壯正氣也 。 加苦參黃連者 。 蟲得苦而安也 。 加烏梅訶子者 。 蟲得酸而軟也 。 加藜蘆瓜蒂者 。 欲其帶蟲而吐也 。 加芫花黑醜者 。 欲其帶蟲而下也 。 用雄黃川椒蛇床樟腦水銀檳榔者 。 治疥瘡之蟲也 。 用胡桐淚莨菪子韭子蟾酥者 。 治齲齒之蟲也 。 用川槿皮海桐皮者 。 治風癬之蟲也 。 用青葙子覆盆菜者 。 治九蟲䘌蝕之蟲也 。 用敗鼓心桃符板虎糞骨死人枕獺爪鸛骨者 。 驅瘵蟲也 。 (醫方考 。 )
按此說不醇 。 姑錄存之 。 蓋蛔之為物 。 與四氣七情 。 本無關涉 。 自是一種病由 。 故其方藥 。 亦有出於諸法之外者 。 汪訒庵別設一類 。 良有以也 。 考之經旨 。 甘草粉蜜湯 。 安蛔之治也 。 烏梅丸 。 為厥陰正方 。 而殺蟲之治也 。 胃之寒熱 。 皆足動蛔 。 而其偏寒者 。 必兼溫中 。 其偏熱者 。 必兼清中 。 或兼轉刷 。 前人之法備矣 。 如近今所用鷓鴣菜 。 殆殺蟲聖藥也 。 又張景岳全書曰 。 逐治之法 。 旋逐旋生 。 終非善策 。 欲杜其源 。 必須溫養脾胃 。 脾胃氣強 。 蟲自不生矣 。 然蛔病有嘔痛危劇 。 亟須驅逐者 。 景岳之言 。 豈善後之策歟 。
又按張戴人儒門事親曰 。 夫蟲之所生 。 必於脾胃深處 。 藥之所過 。 在於中流 。 蟲聞藥氣 。 而避之群著 。 安得取之 。 予之法 。 先令飢甚 。 次以檳榔雷丸為引子 。 別下蟲藥 。 大下十數行 。 可以搐而空 。 穩上張子政用此法 。 下蟲數百相銜 。 長丈餘 。 蓋此術 。 本於外臺療食症發症方 。 而言頗有理 。 學者宜試用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