陰陽水火氣血論
人之一身 。 不外陰陽 。 而陰陽二字 。 即是水火 。 水火二字 。 即是氣血 。 水即化氣 。 火即化血 。 何以言水即化氣哉 。 氣著於物 。 復還為水 。 是明驗也 。 蓋人身之氣 。 生於臍下丹田氣海之中 。 臍下者腎與膀胱 。 水所歸宿之地也 。 此水不自化為氣 。 又賴鼻間吸入天陽 。 從肺管引心火 。 下入於臍之下 。 蒸其水使化為氣 。 如易之坎卦 。 一陽生於水中 。 而為生氣之根 。 氣既生 。 則隨太陽經脈為布護於外 。 是為衛氣 。 上交於肺 。 是為呼吸 。 五臟六腑 。 息以相吹 。 止此一氣而已 。 然氣生於水 。 即能化水 。 水化於氣 。 亦能病氣 。 氣之所至 。 水亦無不至焉 。 故太陽之氣達於皮毛則為汗 。 氣挾水陰而行於外者也 。 太陽之氣 。 上輸於肺 。 膀胱腎中之水陰 。 即隨氣升騰 。 而為津液 。 是氣載水陰而行於上者也 。 氣化於下 。 則水道通而為溺 。 是氣行水亦行也 。 設水停不化 。 外則太陽之氣不達 。 而汗不得出 。 內則津液不生 。 痰飲交動 。 此病水而即病氣矣 。 又有肺之制節不行 。 氣不得降 。 因而癃閉滑數 。 以及腎中陽氣 。 不能鎮水 。 為飲為瀉 。 不一而足 。 此病氣即病水矣 。 總之 。 氣與水本屬一家 。 治氣即是治水 。 治水即是治氣 。 是以人參補氣 。 以其生於北方 。 水中之陽 。 甘寒滋潤 。 大生津液 。 津液充足 。 而肺金濡潤 。 肺主氣 。 其葉下垂以納氣 。 得人參甘寒之陰 。 內具陽性 。 為生氣化水之良品 。 故氣得所補益焉 。 即如小柴胡 。 仲景自注云 。 上焦得通 。 津液得下 。 胃氣因和 。 是通津液即是和胃氣蓋津液足 。 則胃上輸肺 。 肺得潤養 。 其葉下垂 。 津液又隨之而下 。 如雨露之降 。 五臟戴澤 。 莫不順利 。 而濁陰全消 。 亢陽不作 。 肺之所以制節五臟者如此 。 設水陰不足 。 津液枯竭 。 上則痿咳 。 無水以濟之也 。 下則閉結 。 制節不達於下也 。 外則蒸熱 。 水陰不能濡於肌膚也 。 凡此之證 。 皆以生水為治法 。 故清燥救肺湯 。 生津以補肺氣 。 豬苓湯 。 潤利以除痰氣 。 都氣丸 。 補水以益腎氣 。 即如發汗 。 所以調衛氣也 。 而亦戒火攻以傷水陰 。 故用白芍之滋陰 。 以啟汗源 。 用花粉之生津 。 以救汗液 。 即此觀之 。 可知滋水即是補氣 。 然補中益氣湯 。 六君子 。 腎氣丸 。 是皆補氣之方也 。 何以絕不滋水哉 。 蓋無形之水陰 。 生於下而濟於上 。 所以奉養是氣者也 。 此水則宜滋有形之水質 。 入於口而化於下 。 所以傳道是氣者也 。 此水則宜瀉 。 若水質一停 。 則氣便阻滯 。 故補中湯 。 用陳術以制水 。 六君子 。 用苓半以利水 。 腎氣丸 。 亦用利水之藥 。 以佐桂附 。 桂附以氣藥化水 。 苓澤即以利水之藥以化氣 。 真武湯尤以術苓利水為主 。 此治水之邪 。 即以治氣 。 與滋水之陰 。 即以補氣者 。 固並行而不悖也 。 且水邪不去 。 則水陰亦不能生 。 故五苓散去水邪 。 而即能散津止渴 。 並能發汗退熱 。 以水邪去 。 則水陰布故也 。 然水陰不滋 。 則水邪亦不能去 。 故小柴胡通達津液 。 而即能下調水道 。 總見水行則氣行 。 水止則氣止 。 能知此者 。 乃可與言調氣矣 。 何以言火即化血哉 。 血色 。 火赤之色也 。 火者心之所主 。 化生血液 。 以濡周身 。 火為陽 。 而生血之陰 。 即賴陰血以養火 。 故火不上炎 。 而血液下注 。 內藏於肝 。 寄居血海 。 由衝任帶三脈 。 行達周身 。 以溫養肢體 。 男子則血之轉輸 。 無從覘驗 。 女子則血之轉輸 。 月事時下 。 血下注於血海之中 。 心火隨之下濟 。 故血盛而火不亢烈 。 是以男子無病 。 而女子受胎也 。 如或血虛 。 則肝失所藏 。 木旺而愈動火 。 心失所養 。 火旺而益傷血 。 是血病即火病矣 。 治法宜大補其血 。 歸地是也 。 然血由火生 。 補血而不清火 。 則火終亢而不能生血 。 故滋血必用清火諸藥 。 四物湯所以用白芍 。 天王補心丹所以用二冬 。 歸脾湯所以用棗仁 。 仲景炙甘草湯所以用二冬阿膠 。 皆是清水之法 。 至於六黃湯 。 四生丸 。 則又以大瀉火熱為主 。 是火化太過 。 反失其化 。 抑之即以培之 。 清火即是補血 。 又有火化不及 。 而血不能生者 。 仲景炙甘草湯所以有桂枝 。 以宣心火 。 人參養榮湯所以用遠志肉桂 。 以補心火 。 皆是補火生血之法 。 其有血寒血痹者 。 則用桂枝細辛艾葉乾姜等 。 稟受火氣之藥 。 以溫達之 。 則知治火即是治血 。 血與火原一家 。 知此乃可與言調血矣 。 夫水火氣血 。 固是對子 。 然亦互相維繫 。 故水病則累血 。 血病則累氣 。 氣分之水陰不足 。 則陽氣乘陰而乾血 。 陰分之血液不足 。 則津液不下而病氣 。 故汗出過多則傷血 。 下後亡津液則傷血 。 熱結膀胱則下血 。 是水病而累血也 。 吐血咳血 。 必兼痰飲 。 血虛則精竭水結 。 痰凝不散 。 失血家往往水腫 。 瘀血化水 。 亦發水腫 。 是血病而兼水也 。 蓋在下焦 。 則血海膀胱 。 同居一地 。 在上焦 。 則肺主水道 。 心主血脈 。 又並域而居 。 在軀殼外 。 則汗出皮毛 。 血循經脈 。 亦相倚而行 。 一陰一陽 。 互相維繫 。 而況運血者即是氣 。 守氣者即是血 。 氣為陽 。 氣盛即為火盛 。 血為陰 。 血虛即是水虛 。 一而二 。 二而一者也 。 人必深明此理 。 而後治血理氣 。 調陰和陽 。 可以左右逢源 。 又曰血生於心火 。 而下藏於肝 。 氣生於腎水 。 而上主於肺 。 其間運上下者 。 脾也 。 水火二藏 。 皆系先天 。 人之初胎 。 以先天生後天 。 人之既育 。 以後天生先天 。 故水火兩藏 。 全賴於脾 。 食氣入胃 。 脾經化汁 。 上奉心火 。 心火得之 。 變化而赤 。 是之謂血 。 故治血者 。 必治脾為主 。 仲景炙甘草湯 。 皆是此義 。 以及大黃下血 。 亦因大黃秉土之色 。 而大泄地道故也 。 地黃生血 。 亦因地黃秉土之潤 。 而大滋脾燥故也 。 其餘參耆 。 運血統血 。 皆是補脾 。 可知治血者 。 必以脾為主 。 乃為有要 。 至於治氣 。 亦宜以脾為主 。 氣雖生於腎中 。 然食氣入胃 。 脾經化水 。 下輸於腎 。 腎之陽氣 。 乃從水中蒸騰而上 。 清氣升而津液四布 。 濁氣降而水道下行 。 水道下行者 。 猶地有江河 。 以流其惡也 。 津液上升者 。 猶土膏脈動 。 而雨露升也 。 故治氣者必治脾為主 。 六君子湯 。 和脾利水以調氣 。 真武湯 。 扶脾鎮水以生氣 。 十棗陷胸等湯 。 攻脾奪水以通氣 。 此去水邪以補氣之法也 。 又有水津不灌 。 壯火食氣 。 則用人參滋脾以益氣 。 花粉清脾以和氣 。 凡治氣者 。 亦必知以脾為主 。 而後有得也 。 李東垣治病 。 以氣為主 。 故專主脾胃 。 然用藥偏於剛燥 。 不知脾不制水固宜燥 。 脾不升津則宜滋 。 氣分不可留水邪 。 氣分亦不可無水津也 。 朱丹溪治病以血為主 。 故用藥偏於寒涼 。 不知病在火臟宜寒涼 。 病在土臟宜甘緩也 。 此論不專為失血立說 。 然治血者 。 必先知之 。 而後於調氣和血 。 無差爽云 。
男女異同論
(參看經血胎產門)
世謂男子主氣 。 女子主血 。 因謂男子血貴 。 女子血賤 。 並謂男子之血 。 與女子不同 。 而不知皆同也 。 其不同者 。 女子有月信 。 男子無月信 。 只此不同而已矣 。 夫同是血也 。 何以女子有月信 。 而男子無月信哉 。 蓋女子主血 。 血屬陰而下行 。 其行也 。 氣運之而行也 。 女子以血為主 。 未嘗不賴氣以運血 。 氣即水化 。 前論已詳 。 氣血交會之所 。 在臍下胞室之中 。 男子謂之丹田 。 女子謂之血室 。 則肝腎所司 。 氣與血之總會 。 氣生於水而化水 。 男子以氣為主 。 故血入丹田 。 亦從水化 。 而變為水 。 以其內為血所化 。 故非清水 。 而極穠極稠 。 是謂之腎精 。 女子之氣 。 亦仍能復化為水 。 然女子以血為主 。 故其氣在血室之內 。 皆從血化 。 而變為血 。 是謂之月信 。 但其血中仍有氣化之水液 。 故月信亦名信水 。 且行經前後 。 均有淡色之水 。 是女子之血分 。 未嘗不借氣分之水 。 以引動而運行之也 。 知此 。 則知男子之精屬氣屬水 。 而其中未嘗無血無火 。 且知女子之經 。 屬血屬火 。 而其中未嘗無氣無水 。 是以男子精薄 。 則為血虛 。 女子經病 。 則為氣滯也 。 問曰 。 男子主氣 。 女子主血 。 其中變化 。 誠如茲之所云矣 。 而女子何以必行經 。 男子何以不行經 。 答曰 。 經血者 。 血之餘也 。 夫新生舊除 。 天地自然之理 。 故月有盈虧 。 海有朝汐 。 女子之血 。 除舊生新 。 是滿則溢 。 盈必虧之道 。 女子每月 。 則行經一度 。 蓋所以泄血之餘也 。 血主陰而下行 。 所以從下泄 。 而為經血也 。 至於男子 。 雖無經可驗 。 然亦必泄其餘 。 男子以氣為主 。 氣主陽而上行 。 故血餘不從下泄 。 而隨氣上行 。 循衝任脈 。 上繞唇頤 。 生為髭鬚 。 是髭鬚者 。 即所以泄血之餘也 。 所以女子有月信 。 上遂無髭鬚 。 男子有髭鬚 。 下遂無月信 。 所主不同 。 升降各異 。 只此分別而已矣 。 義出內經 。 非創論也 。 世謂男女血迥不同 。 豈知變化之道哉 。 夫必明氣血水火變化運行之道 。 始可治氣血水火所生之病 。 女子要血循其常 。 男子亦要血循其常 。 若血失常道 。 即為血不循經 。 在女子雖無崩帶 。 亦不受胎 。 男子雖無吐衄 。 亦不榮體 。 至失常之至 。 則女子未有不崩帶 。 男子未有不吐衄者也 。 故女子血貴調經 。 男子亦貴調血 。 但男子吐衄 。 乃上行之血 。 女子崩帶 。 乃下行之血 。 不可例論耳 。 然使女子吐衄 。 則亦與男子無殊 。 男子下血 。 則亦與崩帶無異 。 故是書原非婦科 。 而於月經胎產尤為詳悉 。 誠欲人觸類引伸 。 於治血庶盡神歟 。
又曰 。 女子胞中之血 。 每月一換 。 除舊生新 。 舊血即是瘀血 。 此血不去 。 便阻化機 。 凡為醫者 。 皆知破血通經矣 。 獨於男女吐衄之證 。 便不知去瘀生新之法 。 抑思瘀血不行 。 則新血斷無生理 。 觀月信之去舊生新 。 可以知之 。 即瘡科治潰 。 亦必先化腐而後生肌 。 腐肉不化 。 則新血亦斷無生理 。 且如有膿管者 。 必爛開腐肉 。 取去膿管而後止 。 治失血者 。 不去瘀而求補血 。 何異治瘡者 。 不化腐而求生肌哉 。 然又非去瘀是一事 。 生新另是一事也 。 蓋瘀血去則新血已生 。 新血生而瘀血自去 。 其間初無間隔 。 即如月信下行 。 是瘀去也 。 此時新血已萌動於血海之中 。 故受孕焉 。 非月信已下多時 。 然後另生新血也 。 知此 。 則知以去瘀為生新之法 。 並知以生新為去瘀之法 。 生血之機有如此者 。 而生血之原 。 則又在於脾胃 。 經云 。 中焦受氣取汁 。 變化而赤 。 是為血 。 今且舉一可見者言之 。 婦人乳汁 。 即脾胃飲食所化 。 乃中焦受氣所取之汁也 。 婦人乳汁 。 則月水不行 。 以此汁既從乳出 。 便不下行變血矣 。 至於斷乳之後 。 則此汁變化而赤 。 仍下行而為經血 。 人皆知催乳須補脾胃 。 而不知滋血尤須補脾胃 。 蓋血即乳也 。 知催乳法 。 便可知補血法 。 但調治脾胃 。 須分陰陽 。 李東垣後 。 重脾胃者 。 但知宜補脾陽 。 而不知滋養脾陰 。 脾陽不足 。 水穀固不化 。 脾陰不足 。 水穀仍不化也 。 譬如釜中煮飯 。 釜底無火固不熟 。 釜中無水亦不熟也 。 予親見脾不思食者 。 用溫藥而反減 。 用涼藥而反快 。 予親見催乳者 。 用耆朮鹿茸而乳多 。 又親見催乳者 。 用耆朮鹿茸而乳轉少 。 則以有宜不宜耳 。 是故宜補脾陽者 。 雖乾薑附子轉能生津 。 宜補脾陰者 。 雖知母石膏 。 反能開胃 。 補脾陽法 。 前人已備言之 。 獨於補脾陰 。 古少發明者 。 予特標出 。 俾知一陰一陽 。 未可偏廢 。
補脾陰以開胃進食 。 乃吾臨證悟出 。 而借傷寒論存津液三字為據 。 此外固無證據也 。 書既成 。 後得泰西洋人醫法五種 。 內言胃之化谷 。 乃胃汁化之 。 並有甜肉汁 。 苦膽汁 。 皆入腸胃化谷 。 所謂汁者 。 即予所謂津液也 。 西醫論臟腑 。 多言物而遺理 。 如此條者 。 實指其物 。 而尚不與理相背 。 適足以證予所論 。 故並志之 。
臟腑病機論
臟腑各有主氣 。 各有經脈 。 各有部分 。 故其主病 。 亦各有見證之不同 。 有一臟為病 。 而不兼別臟之病者 。 單治一臟而愈 。 有一臟為病 。 而兼別臟之病者 。 兼治別臟而愈 。 業醫不知臟腑 。 則病原莫辨 。 用藥無方 。 烏睹其能治病哉 。 吾故將臟腑大旨 。 論列於後 。 庶幾於病證藥方 。 得其門徑云 。
心者 。 君主之官 。 神明出焉 。 蓋心為火臟 。 燭照事物 。 故司神明 。 神有名而無物 。 即心中之火氣也 。 然此氣非虛懸無著 。 切而指之 。 乃心中一點血液 。 湛然朗潤 。 以含此氣 。 故其氣時有精光發見 。 即為神明 。 心之能事 。 又主生血 。 而心竅中數點血液 。 則又血中之最精微者 。 乃生血之原泉 。 亦出神之淵海 。 血虛則神不安而怔忡 。 有瘀血亦怔忡 。 火擾其血則懊憹 。 神不清明 。 則虛煩不眠 。 動悸驚惕 。 水飲剋火 。 心亦動悸 。 血攻心則昏迷 。 痛欲死 。 痰入心則癲 。 火亂心則狂 。 與小腸相為表裡 。 遺熱於小腸 。 則小便赤澀 。 火不下交於腎 。 則神浮夢遺 。 心之脈上挾咽喉 。 絡於舌本 。 實火上壅為喉痹 。 虛火上升 。 則舌強不能言 。 分部於胸前 。 火結則為結胸 。 為痞 。 為火痛 。 火不宣發則為胸痹 。 心之積曰伏梁 。 在心下大如臂 。 病則臍上有動氣 。 此心經主病之大旨也 。
包絡者 。 心之外衛 。 心為君主之官 。 包絡即為臣 。 故心稱君火 。 包絡稱相火 。 相心經宣布火化 。 凡心之能事 。 皆包絡為之 。 見證治法 。 亦如心臟 。
肝為風木之臟 。 膽寄其間 。 膽為相火 。 木生火也 。 肝主藏血 。 血生於心 。 下行胞中 。 是為血海 。 凡周身之血 。 總視血海為治亂 。 血海不擾 。 則周身之血 。 無不隨之而安 。 肝經主其部分 。 故肝主藏血焉 。 至其所以能藏之故 。 則以肝屬木 。 木氣衝和條達 。 不致遏郁 。 則血脈得暢 。 設木鬱為火 。 則血不和 。 火發為怒 。 則血橫決 。 吐血錯經血痛諸證作焉 。 怒太甚則狂 。 火太甚則頰腫面青 。 目赤頭痛 。 木火剋土 。 則口燥泄痢 。 飢不能食 。 回食逆滿 。 皆系木鬱為火之見 。 證也 。 若木挾水邪上攻 。 又為子借母勢 。 肆虐脾經 。 痰飲泄瀉嘔吐頭痛之病又作矣 。 木之性主於疏泄 。 食氣入胃 。 全賴肝木之氣以疏泄之 。 而水穀乃化 。 設肝之清陽不升 。 則不能疏泄水穀 。 滲瀉中滿之證 。 在所不免 。 肝之清陽 。 即魂氣也 。 故又主藏魂 。 血不養肝 。 火擾其魂 。 則夢遺不寐 。 肝又主筋 。 瘛瘲囊縮 。 皆屬肝病 。 分部於季脅少腹之間 。 凡季脅少腹疝痛 。 皆責於肝 。 其經名為厥陰 。 謂陰之盡也 。 陰極則變陽 。 故病至此 。 厥深熱亦深 。 厥微熱亦微 。 血分不和 。 尤多寒熱並見 。 與少陽相表裡 。 故肝病及膽 。 亦能吐酸嘔苦 。 耳聾目眩 。 於位居左 。 多病左脅痛 。 又左脅有動氣 。 肝之主病 。 大略如此 。
膽與肝連 。 司相火 。 膽汁味苦 。 即火味也 。 相火之宣布在三焦 。 而寄居則在膽腑 。 膽火不旺 。 則虛怯驚悸 。 膽火太亢 。 則口苦嘔逆 。 目眩耳聾 。 其經繞耳故也 。 界居身側 。 風火交煽 。 則身不可轉側 。 手足抽掣 。 以表裡言 。 則少陽之氣 。 內行三焦 。 外行腠理 。 為榮衛之樞機 。 逆其樞機 。 則嘔吐胸滿 。 邪客腠理 。 入與陰爭 。 則熱 。 出與陽爭 。 則寒 。 故瘧疾少陽主之 。 虛勞骨蒸 。 亦屬少陽 。 以榮衛腠理之間不和 。 而相火熾甚故也 。 相火挾痰 。 則為癲癇 。 相火不戢 。 則肝魂亦不寧 。 故煩夢遺精 。 且膽中相火 。 如不亢烈 。 則為清陽之木氣 。 上升於胃 。 胃土得其疏達 。 故水穀化 。 亢烈則清陽遏郁 。 脾胃不和 。 胸脅之間骨盡處 。 乃少陽之分 。 病則其分多痛 。 經行身之側 。 痛則不利屈伸 。 此膽經主病之大略也 。
胃者 。 倉廩之官 。 主納水穀 。 胃火不足 。 則不思食 。 食入不化 。 良久仍然吐出 。 水停胸膈 。 寒客胃中 。 皆能嘔吐不止 。 胃火炎上 。 則飢不能食 。 拒隔不納 。 食入即吐 。 津液枯竭 。 則成隔食 。 糞如羊屎 。 火甚則結硬 。 胃家實則譫語 。 手足出汗 。 肌肉潮熱 。 以四肢肌肉 。 皆中宮所主故也 。 其經行身之前 。 至面上 。 表證目痛鼻乾 。 發痙不能仰 。 開竅於口 。 口乾咽痛 。 氣逆則噦 。 又與脾相表裡 。 遺熱於脾 。 則從濕化 。 發為黃癉 。 胃實脾虛 。 則能食而不消化 。 主燥氣 。 故病陽明 。 總系燥熱 。 獨水泛水結 。 有心下如盤等證 。 乃為寒病 。 胃之大略 。 其病如此 。 脾稱濕土 。 土濕則滋生萬物 。 脾潤則長養臟腑 。 胃土以燥納物 。 脾土以濕化氣 。 脾氣不布 。 則胃燥而不能食 。 食少而不能化 。 譬如釜中無水 。 不能熟物也 。 故病隔食 。 大便難 。 口燥唇焦 。 不能生血 。 血虛火旺 。 發熱盜汗 。 若濕氣太甚 。 則谷亦不化 。 痰飲泄瀉腫脹腹痛之證作焉 。 濕氣挾熱 。 則發黃發痢 。 腹痛壯熱 。 手足不仁 。 小水赤澀 。 脾積名曰痞氣 。 在心下如盤 。 脾病則當臍有動氣 。 居於中州 。 主灌四旁 。 外合肌肉 。 邪在肌肉 。 則手足蒸熱汗出 。 或肌肉不仁 。 其體陰而其用陽 。 不得命門之火以生土 。 則土寒而不化 。 食少虛羸 。 土虛而不運 。 不能升達津液 。 以奉心化血 。 滲灌諸經 。 經云 。 脾統血 。 血之運行上下 。 全賴乎脾 。 脾陽虛則不能統血 。 脾陰虛又不能滋生血脈 。 血虛津少 。 則肺不得潤養 。 是為土不生金 。 蓋土之生金 。 全在津液以滋之 。 脾土之義有如是者 。
肺為乾金 。 象天之體 。 又名華蓋 。 五臟六腑 。 受其覆冒 。 凡五臟六腑之氣 。 皆能上熏於肺以為病 。 故於寸口肺脈 。 可以診知五臟 。 肺之令主行制節 。 以其居高 。 清肅下行 。 天道下際而光明 。 故五臟六腑 。 皆潤利而氣不亢 。 莫不受其制節也 。 肺中常有津液 。 潤養其金 。 故金清火伏 。 若津液傷 。 則口渴氣喘 。 癰痿咳嗽 。 水源不清 。 而小便澀 。 遺熱大腸 。 而大便難 。 金不制木 。 則肝火旺 。 火盛刑金 。 則蒸熱喘咳 。 吐血癆瘵並作 。 皮毛者 。 肺之合也 。 故凡膚表受邪 。 皆屬於肺 。 風寒襲之 。 則皮毛灑淅 。 客於肺中 。 則為肺脹 。 為水飲沖肺 。 以其為嬌臟 。 故畏火 。 亦畏寒 。 肺開竅於鼻 。 主呼吸 。 為氣之總司 。 蓋氣根於腎 。 乃先天水中之陽 。 上出鼻 。 肺司其出納 。 腎為水 。 肺為天 。 金水相生 。 天水循環 。 腎為生水之原 。 肺即為制氣之主也 。 凡氣喘咳息 。 故皆主於肺 。 位在胸中 。 胸中痛屬於肺 。 主右脅 。 積曰息賁 。 病則右脅有動氣 。 肺為之義 。 大率如是 。
腎者水臟 。 水中含陽 。 化生元氣 。 根結丹田 。 內主呼吸 。 達於膀胱 。 運行於外則為衛氣 。 此氣乃水中之陽 。 別名之曰命火 。 腎水充足 。 則火之藏於水中者 。 韜光匿彩 。 龍雷不升 。 是以氣足而鼻息細微 。 若水虛 。 則火不歸元 。 喘促虛癆 。 諸證並作 。 咽痛聲啞 。 心腎不交 。 遺精失血 。 腫滿咳逆 。 痰喘盜汗 。 如陽氣不足者 。 則水泛為痰 。 凌心沖肺 。 發為水腫 。 腹痛奔豚 。 下利厥冷 。 亡陽大汗 。 元氣暴脫 。 腎又為先天 。 主藏精氣 。 女子主天癸 。 男子主精 。 水足則精血多 。 水虛則精血竭 。 於體主骨 。 骨痿故屬於腎 。 腎病者 。 臍下有動氣 。 腎上交於心 。 則水火既濟 。 不交則火愈亢 。 位在腰 。 主腰痛 。 開竅於耳 。 故虛則耳鳴耳聾 。 瞳人屬腎 。 虛則神水散縮 。 或發內障 。 虛陽上泛 。 為咽痛頰赤 。 陰虛不能化水 。 則小便不利 。 陽虛不能化水 。 小便亦不利也 。 腎之病機 。 有如此者 。 膀胱者 。 貯小便之器 。 經謂州都之官 。 津液藏焉 。 氣化則能出矣 。 此指汗出 。 非指小便 。 小便雖出於膀胱 。 而實則肺為水之上源 。 上源清 。 則下源自清 。 脾為水之堤防 。 堤防利 。 則水道利 。 腎又為水之主 。 腎氣行 。 則水行也 。 經所謂氣化則能出者 。 謂膀胱之氣 。 載津液上行外達 。 出而為汗 。 則有云行雨施之象 。 故膀胱稱為太陽經 。 謂水中之陽 。 達於外以為衛氣 。 乃陽之最大者也 。 外感則傷其衛陽 。 發熱惡寒 。 其經行身之背 。 上頭項 。 故頭項痛 。 背痛 。 角弓反張 。 皆是太陽經病 。 皮毛與肺合 。 肺又為水源 。 故發汗須治肺 。 利水亦須治肺 。 水天一氣之義也 。 位居下部 。 與胞相連 。 故血結亦病水 。 水結亦病血 。 膀胱之為病 。 其略有如此 。 三焦 。 古作膲 。 即人身上下內外相聯之油膜也 。 唐宋人不知膲形 。 以為有名而無象 。 不知內經明言焦理縱者 。 焦理橫者 。 焦有文理 。 豈得謂其無象 。 西洋醫書 。 斥中國不知人有連網 。 言人飲水入胃 。 即滲出走連網而下 。 以滲至膀胱 。 膀胱上口 。 即在連網中也 。 中國醫林改錯一書 。 亦言水走網油而入膀胱 。 觀剖牲畜 。 其網油中有水鈴鐺 。 正是水過其處 。 而未入膀胱者也 。 此說近出 。 力斥舊說之謬 。 而不知唐宋後 。 古膲作焦 。 不知膜油即是三焦 。 是以致謬 。 然內經明言三焦者 。 決瀆之官 。 水道出焉 。 與西洋醫法 。 醫林改錯正合 。 古之聖人 。 何嘗不知連網膜膈也哉 。 按兩腎中一條油膜 。 為命門 。 即是三焦之原 。 上連肝氣膽氣 。 及胸膈 。 而上入心 。 為包絡 。 下連小腸大腸 。 前連膀胱 。 下焦夾室 。 即血室氣海也 。 循腔子為肉皮 。 透肉出外 。 為包裹周身之白膜 。 皆是三焦所司 。 白膜為腠理 。 三焦氣行腠理 。 故有寒熱之證 。 命門相火布於三焦 。 火化而上行為氣 。 火衰則元氣虛 。 火逆則元氣損 。 水化而下行為溺 。 水溢則腫 。 結則淋 。 連肝膽之氣 。 故多挾木火 。 與腎心包相通 。 故原委多在兩處 。 與膀胱一陰一陽 。 皆屬腎之府也 。 其主病知矣 。
小腸者 。 受盛之官 。 變化出焉 。 上接胃腑 。 下接大腸 。 與心為表裡 。 遺熱則小水不清 。 與脾相連屬 。 土虛則水穀不化 。 其部分 。 上與胃接 。 故小腸燥屎 。 多借胃藥治之 。 下與肝相近 。 故小腸氣痛 。 多借肝藥治之 。 大腸司燥金 。 喜潤而惡燥 。 寒則滑脫 。 熱則秘結 。 泄痢後重 。 痔漏下血 。 與肺相表裡 。 故病多治肺以治之 。 與胃同是陽明之經 。 故又借多治胃之法以治之 。
以上條列 。 皆臟腑之性情部位 。 各有不同 。 而主病亦異 。 治雜病者宜知之 。 治血證者 。 亦宜知之 。 臨證處方 。 分經用藥 。 斯不致南轅北轍耳 。
脈證死生論
醫者 。 所以治人之生者也 。 未知死 。 焉知生 。 知死之無可救藥 。 則凡稍有一毫之生機 。 自宜多方調治 。 以挽回之 。 欲辨死生 。 惟明脈證 。 高士宗以吐血多者為絡血 。 吐血少者為經血 。 謂吐多者病輕 。 吐少者病重 。 而其實經散為絡 。 絡散為孫絡 。 如干發為枝 。 枝又有枝 。 要皆統於一本也 。 以經絡之血分輕重 。 實則分無可分 。 醫旨又謂外感吐血易治 。 內傷吐血難療 。 三指禪謂齒衄最輕 。 鼻衄次之 。 嘔吐稍重 。 咳咯唾血為最重 。 謂其病皆發於五臟 。 而其血之來最深 。 不似嘔吐之血 。 其來出於胃間 。 猶淺近也 。 此如仲景近血遠血之義 。 以此分輕重 。 於理尚不差謬 。 第鼻衄嘔吐血 。 雖近而輕 。 而吐衄不止 。 亦有氣隨血脫 。 登時即死者 。 咳咯唾血雖遠而重 。 亦有一哈便出 。 微帶數口 。 不藥可愈者 。 仍不可執以定死生矣 。 夫載氣者 。 血也 。 而運血者 。 氣也 。 人之生也 。 全賴乎氣 。 血脫而氣不脫 。 雖危猶生 。 一線之氣不絕 。 則血可徐生 。 復還其故 。 血未傷而氣先脫 。 雖安必死 。 以血為魄 。 而氣為魂 。 魄未絕而魂先絕 。 未有不死者也 。 故吾謂定血證之死生者 。 全在觀氣之平否 。 吐血而不發熱者易愈 。 以榮雖病而衛不病 。 陽和則陰易守也 。 發熱者難治 。 以血病氣亦蒸 。 則交相為虐矣 。 吐血而不咳逆者易愈 。 咳為氣嗆 。 血傷而氣不嗆 。 是腎中之水 。 能納其氣以歸根 。 故易愈 。 若咳不止 。 是血傷火灼 。 腎水枯竭 。 無以含此真氣 。 故上氣咳逆為難治 。 再加喘促 。 則陽無所附矣 。 大便不溏者 。 猶有轉機 。 可用滋陰之藥 。 以養其陽 。 若大便溏 。 則上越下脫 。 有死無生 。 再驗其脈 。 脈不數者易治 。 以其氣尚平 。 脈數者難治 。 以其氣太疾 。 浮大革數而無根者 。 虛陽無依 。 沉細澀數而不緩者 。 真陰損失 。 皆為難治 。 若有一絲緩象 。 尚可挽回 。 若無緩象 。 或兼代散 。 死不治矣 。 凡此之類 。 皆是陰血受傷 。 而陽氣無歸 。 故主不治 。 若陰血傷 。 而陽氣不浮越者 。 脈雖虛微遲弱 。 亦不難治 。 但用溫補 。 無不回生 。 蓋陽虛氣弱者易治 。 惟陰虛氣不附者為難治 。 所謂血傷而氣不傷者 。 即以氣之不傷 。 而知其血尚未盡損 。 故氣猶有所歸附 。 而易愈也 。 氣之原委 。 吾於水火血氣論已詳言之 。 參看自見 。
用藥宜忌論
汗吐攻和 。 為治雜病四大法 。 而失血之證 。 則有宜不宜 。 傷寒過汗傷津液 。 吐血既傷陰血 。 又傷水津 。 則水血兩傷 。 苶然枯骨矣 。 故仲景於衄家嚴戒發汗 。 衄忌發汗 。 吐咯可知矣 。 夫脈潛氣伏 。 斯血不升 。 發汗則氣發泄 。 吐血之人 。 氣最難斂 。 發泄不已 。 血隨氣溢 。 而不可遏抑 。 故雖有表證 。 止宜和散 。 不得徑用麻桂羌獨 。 果系因外感失血者 。 乃可從外表散 。 然亦須斂散兩施 。 毋令過汗亡陰 。 蓋必知血家忌汗 。 然後可商取汗之法 。 至於吐法 。 尤為嚴禁 。 失血之人 。 氣既上逆 。 若見有痰涎 。 而復吐之 。 是助其逆勢 。 必氣上不止矣 。 治病之法 。 上者抑之 。 必使氣不上奔 。 斯血不上溢 。 降其肺氣 。 順其胃氣 。 納其腎氣 。 氣下則血下 。 血止而氣亦平復 。 血家最忌是動氣 。 不但病時忌吐 。 即已愈後 。 另有雜證 。 亦不得輕用吐藥 。 往往因吐便發血證 。 知血證忌吐 。 則知降氣止吐 。 便是治血之法 。 或問血證多虛 。 汗吐且有不可 。 則攻下更當忌矣 。 予曰不然 。 血之所以上者 。 以其氣騰溢也 。 故忌吐汗 。 再動其氣 。 至於下法 。 乃所以折其氣者 。 血證氣盛火旺者 。 十居八九 。 當其騰溢 。 而不可遏 。 正宜下之以折其勢 。 仲景陽明證 。 有急下以存陰法 。 少陰證 。 有急下以存陰法 。 血證火氣太盛者 。 最恐亡陰 。 下之正是救陰 。 攻之不啻補之矣 。 特下之須乘其時 。 如實邪久留 。 正氣已不復支 。 或大便溏瀉 。 則英雄無用武之地 。 只可緩緩調停 。 純用清潤降利 。 以不違下之意 。 斯得法矣 。 至於和法 。 則為血證之第一良法 。 表則和其肺氣 。 里者和其肝氣 。 而尤照顧脾腎之氣 。 或補陰以和陽 。 或損陽以和陰 。 或逐瘀以和血 。 或瀉水以和氣 。 或補瀉兼施 。 或寒熱互用 。 許多妙義 。 未能盡舉 。 四法之外 。 又有補法 。 血家屬虛癆門 。 未有不議補者也 。 即病家亦喜言補 。 諸書重補者 。 尤十之八九 。 而不知血證之補法 。 亦有宜有忌 。 如邪氣不去而補之 。 是關門逐賊 。 瘀血未除而補之 。 是助賊為殃 。 當補脾者十之三四 。 當補腎者十之五六 。 補陽者十之二三 。 補陰者十之八九 。 古有補氣以攝血法 。 此為氣脫者說 。 非為氣逆者說 。 又有引火歸元法 。 此為水冷火泛者立說 。 非為陰虛陽越者立說 。 蓋失血家如火未發 。 補中則愈 。 如火已發 。 則寒涼適足以伐五臟之生氣 。 溫補又足以傷兩腎之真陰 。 惟以甘寒 。 滋其陰而養其陽血 。 或歸其位耳 。 血家用藥之宜忌 。 大率如是 。 知其大要 。 而後細閱全書 。 乃有把握 。
本書補救論
世之讀朱丹溪書者 。 見其多用涼藥 。 於是廢黜熱藥 。 貽誤不少 。 而丹溪不任咎也 。 蓋丹溪之書 。 實未常廢熱藥 。 世之讀陳修園書者 。 見其多用熱藥 。 於是廢黜涼藥 。 為害尤多 。 而修園不任咎也 。 蓋修園之書 。 實未嘗廢涼藥 。 兩賢立論 。 不過救一時之偏 。 明一己之見 。 世之不善讀者 。 得其所詳 。 忽其所略 。 豈知兩賢所略 。 亦曰人所已詳 。 吾固不必詳焉耳 。 初何嘗廢黜不言哉 。 即如予作此書 。 亦多用涼藥 。 少用熱藥 。 然非棄熱藥而不用 。 特以血症宜涼者多 。 非謂血症全不用熱藥也 。 予於每條當用熱藥者 。 未嘗不反復言之 。 慎毋誤讀是書 。 而有偏重涼藥之弊 。 總在分別陰陽 。 審症處方 。 斯無差忒 。 又予是書為血症說法 。 與雜症不同 。 泥此書以治雜症固謬 。 若執雜症以攻此書 。 尤謬 。 讀吾書者 。 未知流弊若何 。 吾且為此論 。 先下一針砭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