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治
先生問師曰 : 癰疽之異 , 何重何輕 。 視外得內 , 據形知死生 , 以何別之 。 師曰 : 皮膚之深 , 肌肉之淺 , 浮虛以廣 , 或蔓延三四 , 遊走旁註 , 此則癰也 。 曰 : 治之何先 。 曰 : 成者泄之 , 盛者疾之 , 攻內後外 , 三日成功 。 (此言癰成而有膿者 , 當針以泄之 。 熱毒盛者 , 針以疾出之 。 )曰 : 癰之治即聞矣 , 疽可得聞乎 。 師曰 : 甚哉 。 五臟銳毒而為疽 , 熱蘊乎五臟而聚氣 , 逆乎諸陽而欲越 , 會丹府燥 , 榮衛大盛而作結乎 。 此根於裡 , 十之已七 , 毒諸外 , 三見其一 。 小形堅本 , 銳若纖足 , 欲觸搖 , 畏痛心腦骨 。 寒熱以乘陽之證悉具 , 來者速泄陽會 , 敗者急救其里(泄會言灸 , 救裡言藥 。 )巧工如經 , 先時具全 , 未越未透 , 妙在揭指 。 (針也 , 出皮膚曰越 。 )
問曰 : 病有至甚而生 , 至微而死 , 病證唯辨 , 死生何從決乎 。
答曰 : 發背透膜者死不治(此言肝腧以上 。 )未潰內陷 , 面青唇黑 , 便汙者死 。 (此言臟壞便見瘀血 。 )潰喉者不治 。 陰入腹者不治 。 入囊者死 。 鬢深及寸者不治(謂如及寸針者 。 )左頤後一寸三分毒銳者不治 , 無此者生 , 流注雖多 , 療之必愈 。
問曰 : 針灸之法不一 , 何者為工 。
答曰 : 針固妙法 , 不得其旨 , 禍若反掌 。 灸亦要道 , 熱病必亡(謂如九毒心火俱盛 , 而劫之以火 , 於瘡上而灸之則立死) 。
問曰 : 癰疽之病 , 有取乎脈否 。
答曰 : 聖人周知治病若合符節 , 非脈而何 。 脈之 , 周身安則至常衰盛遲數於此 , 以決生死 。 病甚反遲 , 逆也 。 病痿猶數 , 未瘥也 。 遲冷數熱 , 瞭然不匿 。 洪數緊盛 , 乃病之脈 。 病今隆結 , 雖盛不畏 ; 及濡而沉 , 死在七月 ; 綿微不治 。 病在上焦 , 寸不能應 , 浮於皮膚者 , 為癰為順 ; 入於肌肉者 , 為疽為逆 。 病在下焦 , 寸反攻盛 , 尺不能應 , 遲數順逆尤存乎消息 。 浮滑而透寸 , 沉實而滑堅 , 此金石脈也 。 厥陰陽明數而實 , 食毒也 。 堅牢 , 癰結太陰 , 遇厥陰弦榮 , 少專經所主 , 以九部稱之 。
問曰 : 五善七惡可得聞乎 。
答曰 : 飲食如常 , 一善也 ; 實熱而大小便澀 , 二善也 ; 內外病相應 , 三善也 ; 肌肉好惡分明 , 四善也 ; 用藥如所料 , 五善也 。 發渴而喘 , 精明眼角向鼻 , 大小便反滑 , 一惡也 ; 氣綿綿而脈濡 , 與病相反 , 二惡也 ; 目中不了了 , 精明內陷 , 三惡也 ; 未潰肉黑以陷 , 四惡也 ; 已潰青黑 , 腐筋骨黑 , 五惡也 ; 發痰 , 六惡也 ; 嘔吐 , 七惡也 。
夫人稟五行之氣而生者 , 金木水火土是也 。 故分配四季有陰陽寒暑之位 , 順之則風調而氣和 , 逆之則風亂而氣悖 , 百病所以生也 。 雖人能知其理 , 奈緣四時之氣或有乘失 , 故表竅不勻 , 三焦壅塞 , 血澀肌表 , 致有五發癰疽之患也 。 發者 , 五臟六腑不和之所生 。 蓋五臟主裡氣 , 生經絡而沉 ; 六腑主表氣 , 生經絡而浮 。 若喜怒不常 , 飲食不節 , 陰陽不調 , 冷熱相干 , 於是臟氣虛 , 則腠理開疏 。 腠理開疏 , 則寒邪客熱於經絡之間 。 寒氣既折 , 則榮衛稽留於脈 。 且榮者血也 , 衛者氣也 , 血榮得寒則澀不行 , 衛氣從之 , 與寒邪相搏 , 故壅遏不通 ; 氣者陽也 , 陽氣蘊積則生熱 , 熱則血澀 , 寒熱不散 , 故積聚為癰疽 。 疽之狀 , 氣內攻 , 皮厚強實 , 痹而生寒 , 寒久發熱 , 寒熱蓄積 , 故傷肉而不壞肌 , 肌壞則化為膿血 。 夫癰患屬表 , 骨髓不枯 , 易為醫治 。 疽患屬裡 , 傷骨壞筋 , 則難調理 。
經曰 : 一寸二寸為癰 , 以上至一尺來許者為疽 。 其五發各有五色 , 起因瘭癌疽痼之四發 , 各有顏色 , 惟小者為癰 , 所治頗為易耳 。 凡人才覺發作結聚 , 發作寒熱或不寒只熱之狀 , 疼痛腫赤 , 瘢痕闊硬 ; 若過五寸以來者 , 或在頭背 , 或在肢節 , 或不見形狀者 , 便宜下大車螯散 ; 如只三寸二寸瘢痕者 , 只下小車螯散 。 如癰已破既不可用大小車螯散 。 今畫出五發形象顏色 , 圖之於後 。
正發論 。 正發者 , 脈洪盛 , 頭痛發寒熱 , 大便結 , 小便赤 , 痛徹骨筋 , 眼睛疼痛 , 如陽證傷寒 。 但苦痛有形 , 腫赤不可近手 , 腫赤焮長 , 上有如煙漿沸潑者 , 如粟米之白者 , 皆風毒心火三者所並而然也 。 當下大黃 、 犀角 、 生地黃汁 、 絲瓜汁之藥與正藥並行之 , 仍相度用針灸 , 乘其未膿而攻之 , 得宣以不潰而愈 , 此上工也 。 渴者 , 無畏 ; 大小便結赤 , 渴而喘 , 無畏 ; 大小便滑者 , 逆 。 善惡前論 。
癰疽五發
一曰癌
癌疾初發 , 卻無頭緒 , 只是肉熱痛 。 過一七或二七 , 忽然紫赤微腫 , 漸不疼痛 , 迤邐軟熟紫赤色 , 只是不破 。 宜下大車螯散取之 , 然後服排膿敗毒托裡內補等散 。 破後用麝香膏貼之 。 五積丸散疏風和氣 , 次服余藥(方見後) 。
二曰瘭
(布昭切)
瘭者 , 始初聚結 , 尖腫 , 根腳赤白色 , 高處帶紅赤 , 腫實疼痛 , 憎寒壯熱 , 口乾渴 , 百節疼痛 , 困倦沉重 。 飲食者 , 未破者 , 即下大車螯散 。 如先破 , 下小車螯散 。 然後服輕肌活膿內托等藥 , 次洗點破等藥 , 加服小車螯散 。 膿毒不決即服二三 , 取活膿血 。
三曰疽
疽初起如麻豆子大 , 癢痛 , 抓破如小瘡 。 後漸結瘢痕作㿉 。 以次皮破竅穴漸如蜂房 , 多有膿毒不出 , 結痛 , 憎寒多熱 , 滿悶無力 , 頭目昏眩 , 百節拘急 , 睡臥不得 , 或有吐逆 , 日加煩痛 , 瘡如火燒 , 更不可服大車螯散 , 只服小車螯散與解關輕肌活體等散 , 止疼痛 , 退寒熱 , 解昏眩 , 仍勤用洗貼 , 去爛肉與膿毒(方見後) 。
四曰痼
痼發者 , 形狀三兩個 , 或手背不日消退自破 , 苦無膿血毒汁意以為安愈 。 忽因消渴 , 腎所攻 , 及至春冬 , 再在背膊或腎腧上生一個二個 。 疼痛赤腫 、 腰疼筋緊拘急 , 吃多物常飢燥 , 小便赤 , 大便澀 , 三五日一通 , 或破 , 下小車螯散 。 未破 , 下大車螯散 。 逐日下內消內解散(方見後) 。
五曰癰
癰初起 , 突如蒸餅 , 又如魚形 , 一頭大或多頭小 , 或橫在背膊 , 或在脅肋間 , 及二三寸許 , 堅實赤腫 , 時發熱疼痛 。 如未破 , 服大車螯散 。 已破 , 服小車螯散 。 次用內解內消等藥與治痼法治之 。
問曰 : 古今之用藥制度與夫金石之變 , 草木之反 , 虛實之蒸 , 食毒之發 , 願盡言之 。
答曰 : 古之治病 , 隨證施設 , 如箭中的 , 故應手而愈 。 妙體存乎心 , 模體行以意 。 今人之體 , 古方書無有加減 , 禍福相半 。 古稱單方療病為效最切 , 擇以佐使斯為治病 。 癰疽之疾如山源之水 , 一夕暴漲 , 非決其要會支之大渠 , 使殺其勢 , 則橫潦為災 。 猛烈之疾以猛烈之藥 , 此所謂以毒攻毒也 。 金丹之性 , 真水不勝 , 客火上炎 。 草木之反 , 熱毒蘊結 。 五金八石 , 各從其類 。 硃砂下砒 , 硝石化伏(伏謂伏火丹也 。 )犀角 、 大黃 , 攻治無畏 。 仙芝無虛實證 , 此外則針灸佐之(謂如仙芝方 , 它方非針灸佐之不可) 。《 千金方 》 惟五香連翹散 、 豬蹄湯 、 萬金犀角丸有準 。《 鬼遺方 》 世稱奇妙 , 究其所以 , 除木占斯散未聞可以施手 , 而敗醬占斯 , 世皆莫識 , 遂為文具蘇梗 、 忍冬不能救急 , 綠豆 、 乳香可治金石 , 舉此顯顯數者 , 以別是非 , 爾後不可概舉 。 然倉卒之間 , 醫者紛紛莫知適從 , 上下畢備 , 乃可成事 , 應入門看候 , 便須以醋調藥 。 未潰者當心點之如棋子大 , 良久視其痛與不痛 。 不知痛者加一點 , 不痛良久又加一點 , 至滿上而不痛及痛如昔者 , 為入肉 , 為不應藥(以上論仙芝 , 無他法 , 只以本方用之) 。 已潰者棯子試之 , 及數與未及數者 , 決輕重 , 應點隨手而痛者妙 。 食頃者四分 , 又食頃者七分(此言尋常痛 , 今點愈痛 , 昔日痛今不痛 , 皆應上法) 。 消息在臨時之妙 , 須定意商量 , 蓋於此時決死生也 。 即應病服藥 , 初進二錢 , 如五里進三錢 , 如五里進四錢 , 如早至晚六錢 。 止如此兩者 , 亦言以毒攻毒也(此言仙芝 , 余藥依本法) 。 當日進藥三服後 , 即用藥敷之圍瘡四面所闊腫處 , 以防其它 , 注視其東西四向 。 除以上法塗圍外 , 於其頭上用藥一點 , 此妙不傳之秘也 。
試法論瘡已潰 , 須用好厚紙作一合索棯子捻入 , 看分數 , 如背上自肝腧以上 , 試直入 , 無偏斜 , 及一寸三分者為將通 , 十全三四 , 過此不治 。 雖過數而精神強者 , 須以竹膜一片可敷瘡口 。 密者 , 先擇一淨明室中 , 以水濕瘡口四旁 。 然後敷竹膜 , 在靜看其動 , 似氣之拽拽則已通矣 。 非風非扇而與呼吸相應 , 十死不治 。 無此者可療 , 余法載前論 。 一應背潰皆以此法試至妙 , 如無大竹膜可糊合為之 。
腐肉色青黑缺牙不附骨者 , 用煉刀竹刀割之 , 或已腐而肌肉薄者 , 不可割 , 當下食 , 惡肉膏 。 先熏後用 , 應潰後無死證 , 可下手 , 不然不治(證見前論) 。
長肉之法 , 須惡肉盡乃可下 , 下而看淫 , 淫生而有紅黃者 , 紅黃者吉 ; 淫生而無肉意青黑者凶 。 未下前先用藥湯洗 , 洗後復用蔥少鹽多湯洗之 , 微干乃可用 。 忌一切厭穢婦人孝子見之 , 下後仍不許他人揭看 。 大凡無淫肉不生 , 淫上有一層淫 , 淫如黃綿在肉之上也 。
有膿者 , 脈洪數而緊 , 痛如刀錐雞啄 , 按之似欲隨手 , 當先以取膿針潰之 。 潰之而脈愈證退 , 不加針灸 , 唯平補而愈 。 當用十奇散之類 。 潰而證不退加針灸法 。 又有肉裡癰一證 , 在好肉之裡有膿當決之 , 否則成附骨 。 決而以油捻子塞之 , 良久乃出 , 可以盡毒 。 應行肉裡 , 針須量其人平日飲量 , 以酒調藥 , 乘其服藥酒後而決之 。 然背無此證 , 厚肉有之 。 腸癰在膚准此 。
打針法用馬銜鐵於甲子日 , 一日煉打陽針一枚如韭葉 , 長三寸六分 ; 丁酉日打陰針一枚 , 長二寸四分 ; 驚蟄日打雷鋒針一枚 , 長二寸四分 ; 又打取膿針一枚 , 如韭葉 , 長三寸六分 ; 打煉刀一枚 , 小釣一個 。 上用桑白皮 , 紫藤香煮一周時 , 以紫藤香末藏之 。 陽針 , 針獨疽 。 陰針 , 針癰 。 雷鋒針 , 針怪形 。 非怪形者 , 必須辨認仔細 , 乃可針 。 或以尾為頭 , 誤人不淺 ; 中脊膊貼 , 大痛不止 。 先後失序 , 療之難愈 。 假如只一個瘡而四面無頭 , 其頭在中 , 仍不許於中點之 , 大逆 , 只於四旁厚塗 , 依常法 。 假如一個至數個 , 須察其至甚 、 先甚後輕 、 先輕後甚 。 法當先其輕者 , 後其甚者 。 反此者即與本方 , 服藥不能應 , 雖不害其命 , 而留之日久 。 病形雖多 , 針敷則一 , 收外攻內 , 侯其聚合 。 內毒盛者 , 急攻其內 ; 外毒盛者 , 速瀉其熱 。 日夜收攻 , 庶幾無失 。
騎竹馬量灸法 : 發背腦疽 、 腸癰 、 下部癰 、 乳癰 、 喉癰 、 牙癰 、 手足一切癰疽 、 或胸腹不測丹癰 、 緊硬之屬 。 先令病人以肘憑几豎臂腕 , 要直 , 用篾一條 , 自臂腕中曲處橫紋 , 男左女右 , 貼肉量起 , 直至中指尖盡處截斷為準 , 不量指爪 。 卻用竹槓一條 , 使病人脫衣騎定 , 令身直 。 前後用兩人槓起 , 令腳不著地 。 又令一人左右扶定 , 勿令僵仆 。 卻將前所量臂腕篾 , 從竹槓坐處尾閭穴直貼脊骨 , 量至篾盡處為準 , 用墨點定 。 此穴是取中 , 非灸穴也 。 卻用稻杆子量病人中指中節 , 相去兩橫紋為準 , 男左女右剪斷 , 將稻杆准子從篾點定處 , 兩邊各橫量一寸 , 准子盡處取兩穴各五壯或七壯 , 不可多灸 。 不問癰生何處 , 並用此法灸之 , 無不愈也 。 此二穴心脈所起 , 凡癰皆心火留滯而生 , 灸此二穴則心火即時流通 , 不三日而愈 , 可以起死救危 , 有非常之功也 。 屢試而屢驗矣 。《 素問 》 云 : 諸痛癢瘡皆屬於心 。 又云 : 榮氣不和 , 逆於肉理 , 則生癰腫 。 榮氣者 , 血也 。 心能行血 , 血即滯則脈不行 , 故逆於肉理 , 則生癰腫 。 灸此二穴 , 心火調暢 , 血脈自流通 , 愈於服藥多矣 。
第一法
先從男左女右臂腕中曲處橫紋起 , 用薄篾一條量至中指齊肉盡處 , 不量指爪為準 , 剪斷 。
第二法
男以左手 , 女以右手 , 先將中指用薄篾量取中間一節兩橫紋 , 斷為同身一寸 , 為準子 。
第三法
先令病人脫去上下衣服 , 以大竹槓一條跨定 , 令兩人徐徐槓起 , 足要離地五寸許 , 兩旁以兩人扶定 , 勿令動搖不穩 , 卻以第一圖准子貼定竹槓 , 從尾閭起貼脊 , 量至准子盡處 , 以墨點定記之 , 非灸穴也 。 此是取中穴止處 。 卻以第二圖取同身寸准 , 取兩寸平折 , 自中穴量之 , 以中分取傍各一寸 , 方是灸穴 。
治癰疽發背癤毒一切惡瘡 , 並婦人乳癰 。 灸法以麻皮一條 , 從手臂大麴橫紋中度起 , 牽至中指第二節橫紋處為定 , 引而倍之截斷 , 遂將此准從結喉處按定 , 雙引兩頭 , 垂於背脊直下 , 取準頭盡處點定 , 此是定高下也 。 又以小竹篾一條比大拇指上節一寸為準 , 卻將此准就於背中點定處 , 旁去一寸 , 點一穴灸五壯或七壯 。 若已破 , 灸後三二日間瘡口合 , 再就前穴又引一寸 , 點一穴五壯或七壯十壯 。 凡此點穴亦皆男左女右灸 , 不可絲毫失也 。 此灸法活人甚多 , 立有神效 , 故鋟本附於寶書之中 , 以救疾苦 , 不可忽之 。
凡點穴用灸 , 須端坐以兩手垂於膝上 , 頭不可俯仰動搖 , 庶不失穴道 , 切宜記之 。
灸法曰 : 諸陽熱而為癰疽 , 故灸手左右曲池 , 手七里肩峰骨後縫 , 足風市 , 足腿骨上縫骨 , 足三里炷如麥粒 , 各三壯 , 立此止痛也 。
又灸一切惡瘡並喉閉發背等 , 每用細索或帶子 , 以病者右手大指第二指 , 拈直臂量 , 當心看索之多少 , 平折作兩半 , 自病者喉以索只搭過 , 至背上 , 看至近處 , 兩頭各更加一寸 , 夾脊骨為穴灸 , 各灸三壯立效(趙唐卿傳) 。